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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15日,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接到一家名为“菜单”的宠物食品制造公司发来的一封信。信中称,有14只宠物吃了他们公司的产品后突然死亡。该公司负责给许多知名品牌生产宠物食品,事发后立即主动召回了大约100种牌子的相关产品,并要求FDA帮助调查真相。分析了1.4万个案例后,FDA得出结论:大部分宠物得的都是急性肾病。与此同时,FDA派出科学家进驻宠物食品加工厂,提取样本化验,最终把目标锁定在三聚氰胺身上。FDA分析了210种宠物食品,其中130种含有三聚氰胺。
三聚氰胺别名“蜜胺”,属化工原料。美国禁止食品工业使用三聚氰胺,无论是拿它当做宠物食品添加剂还是作为化肥,都是违法的。既然如此,三聚氰胺是怎么混进宠物食品中的呢?化验表明,三聚氰胺来自一种食品添加剂——面筋。面筋是面粉脱去淀粉后剩下的蛋白质,不但可以增加食品的蛋白质含量,还可以提高其黏度,增强口感。
三聚氰胺当初之所以被禁,并不是因为它本身有毒。三聚氰胺的毒性试验表明,过量的三聚氰胺会在大鼠肾内形成结晶,这种结晶可以作为“种子”,让大鼠产生肾结石,继而诱发癌症。那么,既然只有长时间大剂量服用三聚氰胺才会导致大鼠产生肾结石,那些宠物到底是怎么死的呢?科学家们继续在实验室里寻找那个神秘的宠物杀手。不久,又一个化学物质上了黑名单,这就是三聚氰酸(Cyanuric Acid)。这种物质通常只有在游泳池里才能找到,它可以减缓起消毒作用的氯气被阳光分解的速度。同样,这也是一种被美国法律禁止使用在食品中的化学物质。
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都含有大量的氮元素,能在化验中冒充蛋白质,如果在食品和饲料中添加它们,就可以让劣质产品蒙混过关。进一步实验表明,三聚氰酸只有在大剂量情况下才有致癌的可能,宠物食品中含有的少量三聚氰酸顶多造成宠物的胃部不适,不大可能杀死它们。否则,FDA是不可能允许游泳池使用三聚氰酸的。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呢?去年5月,加拿大圭尔夫(Guelph)大学的科学家发表一份研究报告称,三聚氰酸和三聚氰胺或许混在一起会形成一种晶体,阻碍肾脏的正常生理功能。截至目前,科学家们仍然在对这一假说进行深入的研究。而另一些科学家则认为,也许还有某种尚未被发现的化学物质和三聚氰酸或者三聚氰胺起了某种化学反应,生成了某种有毒物质。
(节选自《三联生活周刊》)
【小题1】下列对三聚氰胺作用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可以增加食品的蛋白质含量,还可以提高其黏度,增强口感。 |
B.大鼠过量服用三聚氰胺,会在肾内形成结晶,从而导致产生肾结石。 |
C.在游泳池里可以减缓起消毒作用的氯气被阳光分解的速度。 |
D.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混在一起会形成一种晶体,阻碍肾脏的正常生理功能。 |
A.三聚氰胺是通过一种食品添加剂——面筋混进宠物食品制造公司生产的宠物食品中的。 |
B.作为食品添加剂,面筋可以增加食品的蛋白质含量,提高其黏度,增强口感。 |
C.三聚氰胺和三聚氰酸都属于被美国法律禁止使用在食品中的化学物质。 |
D.三聚氰胺本身无毒,它和某种尚未被发现的化学物质发生化学反应,才生成了有毒物质。 |
A.人如果长时间大剂量服用三聚氰胺就可能导致产生肾结石,继而诱发癌症。 |
B.三聚氰胺导致宠物死亡的作用机理,截至目前,科学家还不能做出明确解释。 |
C.三聚氰胺含有大量的氮元素,如果合理利用,作为化肥使用,可以提高粮食作物的品质。 |
D.三聚氰胺能在化验中冒充蛋白质,所以可被黑心商人选作食品或饲料添加剂,以使劣质产品蒙混过关。 |
安于途中
①从起点到终点,其间的距离就是途中。
②感觉生命总是在途中。就像候鸟,总是从南飞到北,又从北飞到南;就像泉水总是从溪流入河,又从河流入海;就像花草,总是从春长到夏,又从夏长到秋。自从离开起点以后,生命就总是在途中。在时间与空间的途中。而且不管情愿与不情愿,总是在日渐靠近某个可知的或未知的终点。有花开就有花谢,有日出总有日落,有起点当有终点,这很自然。每一个具体的生命也都难逃此劫。但对一些具体的生命而言,似乎出发就是为了抵达,似乎付出就要有结果,于是必经的过程成了漫长的等待,总是在途中成了生命最大的煎熬和无奈。
③然而抵达真的那么重要吗?终点真的那么美好吗?等待或许会是一种煎熬,然而生命总是在途中真的就只有无奈吗?
④水气抵达天空或许就成了彩虹,蛹到了生命的尽头或许就成了蝴蝶。但并不是所有的抵达和终点都具有终极辉煌。花朵的终点是凋谢,道路的终点是绝境,生命的终点是死亡。即使水气是因为对天空的抵达而成为彩虹,即使蛹是因为到了生命的尽头才成为蝴蝶,它们也是分别经历了一定的转化和蜕变过程,才各自化水为虹和化蛹为蝶的。是过程成就了它们最终的美。
⑤其实,过程对于任何一个生命体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我们甚至可以说,过程即生命。从某种意义上说,生命确实就是一个过程的完整体现,或者说是无数生活细节的集结。而终点不过是生命的界限,主要用于寓示生命体的完结。它有可能构成生命的升华,却绝不会是生命的目的。
⑥但是生活,我们往往是在度过;而将最美好的愿望寄于终极。仿佛最美好的风景只在彼岸,而此岸只是一种过渡,是一段抵达某处的旅途。我们对此处的风景因此常常忽视,并习惯于生活总是在别处。每一个至美的终极愿望当然都必须受到肯定,但是生活并不是只有这些,也不该只有这些。活着,也不能只是追求刹那的辉煌和完成某种使命,或是为了去到某一个地方而赶一段路程。如果生是为了死,就像花朵是为了凋谢才盛开,这样的生命,存在的意义还有多大?
⑦生命不是一次简单的奔赴死亡之约,每一个高品质的生命,或者有高品质愿望的生命,有可能都必须首先做到安于途中。因为生活并不是总是在别处,生命也只有在生命的途中才成其为生命。就像候鸟,只有不停地从南飞到北,又从北飞到南,才构成其一生的迁徙;就像泉水,只有不断地从溪流入河,又从河流入海,才体现其自身的运动。
⑧生命也不完全是为了抵达,就像泉水,并不是非要到达怎样的地方才算完成使命;就像花草,并不是非要到达哪个季节才算实现价值。生命中绝大部分的风景总是在途中。生命主要是为了经历,就像候鸟,不停地迁徒就是为了经历季节和风雨;就像泉水,不息地流动是为了经历交汇和起伏。尽管具体的经历总是显得那样琐碎、那样平凡、那样漫长又是那样不胜其烦,但是,恰恰是它们构成了一个个真实的精彩的人生。这才是生命最弥足珍贵的状态。
⑨每一个安于途中的生命都将尽享人生。
(选自《散文百家》内容有删改)
【小题1】阅读全文后,应当如何理解文章的标题“安于途中”?【小题2】本文否定了对生命的哪些看法?(分条写出)
【小题3】在⑥段作者说:“生活并不是只有这些,也不该只有这些。”请回答“这些”指的是什么?简析作者这样说的原因。
【小题4】18. 从全文看,第⑦段中“生命也只有在生命的途中才成其为生命”一句话的含义是
涉江
李娟
东方蒙蒙发白时,四峰骆驼打好包了。我们的家,全都收拢在这四峰骆驼背上了。骆驼一个连着一个,站在微明的天光里,冷冷清清。
启程了,一开始驼队进行得很慢很慢,羊群更慢。班班和怀特班前前后后地跑着,只有它俩是喜悦的。在北面山谷口开阔的空地上,驼队和羊群分开了。我、妈妈和斯马胡力随着驼队往北走,卡西一个人赶着羊群从东面绕过去。羊群可以过吊桥,但驼队只能涉水淌过额尔齐斯河。
看着卡西孤独的金黄色棉衣越走越微弱,却永远不会消失似的,那么倔强。很久以后再回头张望,那一点金黄色仍然不灭,在荒莽遥远的山体间缓缓远去。
我们抵达了额尔齐斯河南岸,斯马胡力选了一处水流平缓的地方下水,策马奔向河中心,一路上马蹄踩破浮冰,溅起老高的水花。但他还没到河中心就折回来,大声喊着:“可以!这里就可以了!”
这条最终汇入北冰洋的蓝绿色大河从东至西横亘眼前,寒气逼人,一川碧玉,可我们都深知它挟天裹地的力量。上下游巨大的落差造成流速的湍急,水流冲击力很大。
妈妈把骆驼之间连接的缰绳又整理了一遍,然后她牵着这串骆驼缓缓下水,跟在斯马胡力后面向对岸泅去。
斯马胡力在河水的轰鸣声中扭头冲我大喊:“李娟,你自己一个人敢过来吗?”我赶紧连说了好几个“不”。他又大喊:“那等着吧!”头也不回地去了。这边的世界只剩我一人了。天完全亮了。
不,和我在一起留在岸这边的还有怀特班。妈妈他们下水的时候,老狗班班毫不犹豫地也跳下冰层,跟在驼队后面,在浪花中缓慢游动,只冒出一个头来。而怀特班是一般的土狗,不是牧羊犬,从没经历过这种场面,况且还不到一岁。它吓坏了,悲惨地呜鸣着,几次跳下激流,又吓得赶紧跃上岸,一个劲地冲水里的班班不停地吠叫呼喊。
但它一回头,看到我还停留在岸这边,赶紧靠拢过来,绕着我呜咽,似乎我成了它唯一的安慰,唯一的保护人似的。后来也不叫了,卧在我旁边,紧紧守候着我,还以为虽然离开了大家,好歹守住了我。
班班还在河中央艰难地向前,努力稳住身形不让水冲走。但离妈妈他们越来越远了,我以为它力气用尽,渐渐被河水冲走了呢,心提到嗓子眼,忍不住大喊起来:“班班!班班!”终于,它游到了河岸边的水浅处,一下子加快了速度,很快就蹿上了河岸,激动地向妈妈奔去。这时斯马胡力骑着马下水返回,向我而来。
很久后,斯马胡力靠拢了,他接过我的缰绳,试着领我往前走,浅水的晃动令人突然产生眩晕感,我吓坏了。斯马胡力大笑起来,安慰我不要怕,但我怎么可能不怕,水浅的地方都这么吓人,待会儿到了激流水深处,肯定会坐不稳掉下去的。我死活不肯往前再走一步了。斯马胡力只好牵着我回到岸上,他上了我的马,骑在我马鞍后面,抱着我似的继续前进,一手挽着我的缰绳,一手牵着自己的空马。这下安心多了。
只是还在担心怀特班,回头看时,它绝望地在岸边来回走动,几次伸出爪子试探着想下水,都退了回去。没有希望了。直到我们真的走远了,我又大喊了一声它的名字。它这才猛地冲进水里,拼命向我们游来,我努力地扭头往后看,可惜的是,没游多远,这只笨狗又一次打了退堂鼓,连滚带爬回到岸上。
可能不是它笨,是它了解自己的极限。它和班班是不一样的体质,逞强只会让它丧命的。这可怕的寒冷的大水啊。它不愿意死去,又不愿意离开我们。没有希望了。
没有家的狗多可怜啊,没有家就成了野狗,从此之后它怎么生活呢?刚才它要是跟着卡西的羊群从吊桥那边过来该多好啊!
我胡思乱想着,不知不觉已经快要涉向河心了。河中央的风更猛于两岸,更凉于其他地方。我两条腿抬得高高的放在马背上,但裤子还是湿了一大片。我们正在最危险的河中央,由于心怀对怀特班的悲伤,而冲淡了此刻的惧意。
突然看清对岸广阔的风景,一动不动,深深地静止着。
过了河,斯马胡力又检查了一遍驼队,妈妈还在冲着对岸呼唤着怀特班,一遍又一遍,喊了许久。我们再次整装启程后,沿着河岸向西走了许久。在河的对岸,怀特班也在往西跑,不时停下来隔江遥遥相望、吠叫。它还以为它仍然是和我们在一起的。直到我们在岔路口拐弯向北,才永远地分离。我不敢回头看了。这时候,风又猛烈起来,冰冷的太阳高高升起。
(选自《文汇报·笔会》,有删改)
【小题1】文章开头写牧民们准备转场,场面“冷冷清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小题2】文章第三段写卡西一人赶着羊群远去的场景,在写法上有什么特点?起到了什么作用?
【小题3】文章哪些地方写出了“我”对怀特班的深厚感情?请概括说明。
【小题4】简要分析斯马胡力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5】请概括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
秋天的怀念
史铁生
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望着望着天上北归的雁阵,我会突然把面前的玻璃砸碎;听着听着李谷一甜美的歌声,我会猛地把手边的东西摔向四周的墙壁。母亲就悄悄地躲出去,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偷偷地听着我的动静。当一切恢复沉寂,她又悄悄地进来,眼边红红的,看着我。“听说北海的花儿都开了,我推着你去走走。”她总是这么说。母亲喜欢花,可自从我的腿瘫痪后,她侍弄的那些花都死了。“不,我不去!”我狠命地捶打这两条可恨的腿,喊着:“我活着有什么劲!”母亲扑过来抓住我的手,忍住哭声说:“咱娘儿俩在一块儿,好好儿活,好好儿活……”
可我却一直都不知道,她的病已经到了那步田地。后来妹妹告诉我,她常常肝疼得整宿整宿翻来覆去地睡不了觉。
那天我又独自坐在屋里,看着窗外的树叶“唰唰啦啦”地飘落。母亲进来了,挡在窗前:“北海的菊花开了,我推着你去看看吧。”她憔悴的脸上现出央求般的神色。“什么时候?”“你要是愿意,就明天?”她说。我的回答已经让她喜出望外了。“好吧,就明天。”我说。她高兴得一会坐下,一会站起:“那就赶紧准备准备。”“唉呀,烦不烦?几步路,有什么好准备的!”她也笑了,坐在我身边,絮絮叨叨地说着:“看完菊花,咱们就去‘仿膳’,你小时候最爱吃那儿的豌豆黄儿。还记得那回我带你去北海吗?你偏说那杨树花是毛毛虫,跑着,一脚踩扁一个……”她忽然不说了。对于“跑”和“踩”一类的字眼儿。她比我还敏感。她又悄悄地出去了。
她出去了。就再也没回来。
邻居们把她抬上车时,她还在大口大口地吐着鲜血。我没想到她已经病成那样。看着三轮车远去,也绝没有想到那竟是永远的诀别。
邻居的小伙子背着我去看她的时候,她正艰难地呼吸着,像她那一生艰难的生活。别人告诉我,她昏迷前的最后一句话是:“我那个有病的儿子和我那个还未成年的女儿……”
又是秋天,妹妹推我去北海看了菊花。黄色的花淡雅、白色的花高洁、紫红色的花热烈而深沉,泼泼洒洒,秋风中正开得烂漫。我懂得母亲没有说完的话。妹妹也懂。我俩在一块儿,要好好儿活……
【小题1】(1)本文开头极力描写“双腿瘫痪后,我的脾气变得暴怒无常”,这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2)用简练的语言概括“母亲”这一形象的主要特点。
【小题2】文中作者两次写到了母亲要推儿子到北海看花,母亲的用意是什么?文章结尾着重描写了“秋风中正开得烂漫”的菊花,作者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焰火的变奏
赵丽宏
夜晚,没有风,湖水平静得像一面巨大的镜子,映照着夜空;在水天相接处,夜空和湖泊构成一个轴对称的浩瀚画面。
湖畔积聚着数不清的人。音乐响起,仿佛是从湖水里飘旋而出,在空旷的湖面回荡。紧随着音乐,湖天之间突然蹿出一道道光点,犹如活泼的蝌蚪,从湖水深处向深邃的夜空腾游;也像犀利的鸣镝,从空中呼啸着飞入湖底。只不过瞬间的工夫,这些蝌蚪和鸣镝便轰然炸裂,变成一朵朵巨大的彩色花朵,它们随风飘动变幻,继续着火焰在夜空里演出的奇妙童话。二天上发生的所有一切,无一遗漏,都同时倒映在护理……
如果你的想象力不贫乏,那么,在这些千变万化的焰火里,可以联想起大地上所有的奇花异卉,可以联想起一年四季中大自然的美妙风景;当然也会联想起和焰火有关的的往事,回忆起和焰火有关的一些难忘瞬间。
天上的烟花像什么?在听到有人这样发问时,除了那些美好的回忆,我的脑海中竟出现了一些和此时气氛毫不相干的景象。那是战争中的夜景:枪弹和炮弹在夜空中划出耀眼的弧线,随之而来的,是爆炸,是火光,是惊悸的呼喊和痛苦的呻吟。
从战争年代走过来的人,都有这类恐怖的记忆:飞机在天空中隆隆飞过,炸弹从天而降,如飞蝗,如黑鹅,成群成片,大地摇撼,火光四起,城市仿佛在地震中颤抖。“地震”之后,空中依然白云蓝天,但人间已是惨象遍地:火焰里血肉横飞,到处可以看到死者的鲜血和肢体,连树枝和电线上也挂着血淋淋的生命碎片……更凄惨的是失去亲人的哀痛景象:在被炸毁的火车站的站台上,一个未谙世事的孩子,坐在死去的母亲身边,惊惶无措地放声大哭;那个孩子的身边,也使烟和火……
这样的噩梦,和眼下舒展在湖天之间的美妙焰火,没有任何关系。然而,我却无法驱散火光中生发的遥远苦痛的联想。
炮火与焰火,都是火药爆炸产生的光芒,两者的目的和效果却是天差地别。炮火,是为进攻,为征服,为反坑,为破环,为杀戮,是人间最可怕最惨烈的景象,是战争、灾难和死亡的象征;焰火,是为庆祝,为团圆,为展示和平的欢乐,为表现人间的繁华和喜悦。同样是火花,同样是爆炸,两者所展示的,却是人类生活中完全不同的两个极端。
在满天满湖绚烂的焰火中,我默默地为人类的和平祈祷。但愿有这样一天,人间本来用着准备战争的火药,都被改做成了烟花,在一个全人类共庆的夜晚,让象征和平团圆的火焰之花开满地球的上空,万紫千红,此起彼伏。
有什么花朵能比这样的烟花更美丽呢?
【小题1】作者写象征喜庆的焰火,为什么要从平静的湖水写起?【小题2】为什么作者一方面说战争的“噩梦”与眼下的美妙火焰没有关系,另一方面又说自己无法驱散“遥远苦痛的联想”?
【小题3】本文是怎样谋篇布局的?结合原文简要回答。
【小题4】文章用“有什么花朵能比这样的烟花更美丽呢?”收束全文,请对此简要赏析。
①现代社会日新月异,人们忙忙碌碌,表达感情的方式随着电讯事业的发展日趋丰富多彩,对着话筒、敲着键盘、发电子邮件、发电子贺卡,将感情表达得酣畅淋漓。
②现代人热衷于这些方式的情感传递中,是否少了一点韵味?少了一种深沉?
③我是一个非常喜欢写信的人,写信的历史也颇为悠久。早在读小学时,就给从小一起长大后随父母到成都读书的伙伴写信,方块字和拼音并用,还是妈妈帮着写的信封。中学时代,同学天各一方,开心也罢,失落也罢,都倾诉于一张张飘着茉莉花香的薄笺飞来往去。朋友们的信,我全部保留。因为它是我和朋友们一起成长的历史。由于信件实在太多,读旧信的时候也不方便。我便将朋友们的信,一本一本地装订好。虽然几次搬迁,却不忍弃之,放得越久的信,当再读时,那种滋味也微妙也冲淡,仿佛吃完橄榄后,回味快要化掉时的感觉,可总也化不掉。
④读师范时,收到家书是最令人开心的事情。在信中,当然有父母对女儿的切切嘱托,却也不乏对人生社会的或激烈或温和的讨论。父母从我这里呼吸到了属于青春季节的空气,有如春风扑面;我从父母那里得到了对生活的观察入微的认识和思考,使我能直面人生。我很感谢我的父母能给我一份充实的精神生活礼物,有了它我就感到振奋。读家书就像读一本精彩的散文集,总能无限次地引起你会心地微笑。
⑤传说韩愈读信前,总是先用玫瑰香露洗手,这既是对朋友的尊敬,也是一种雅癖。我不如他那么雅,也不肯落俗。收到朋友的来信,我总是匆匆地浏览第一遍,再找一个僻静之处细细咀嚼。一封好信带给我的快乐何止一天两天!看着那些温馨的话语,感觉就像有一股细细的暖流慢慢潜入自己的心窝。都说文如其人、字如其人,在那些内容深深浅浅、字迹正正草草的纸上,友人的音容笑貌如出其间,举手投足如出其里。白纸黑字犹如重重叠叠的青山绿水,是我生命中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
⑥信读完了,先放在一个比较顺手的地方,总想有机会再读,直到把它放进一个比较保密、取起来也不方便的地方,信就成了旧信——那是暂时不打算再读的,可总也留着机会读。倘若有那么一个风雪之夜,泡一杯热茶,手捂着微烫的茶杯,这种悠闲读旧信该是多么惬意的事啊!或者有一个懒觉睡足了的星期天的上午,屋子里有几滩淡淡的阳光,被阳光照着的物品在阴影的伴随下,突出地宁静。人在此刻容易寂寞,寂寞的时候,读旧信也最好。因为没有急于知道的内容,没有新鲜的事情,一切恬淡从容,浸在文字中,使人回想起一些欢乐或忧伤的片段。人在一味地向前走的时候,也不免有时会停下来,坐在椅子上,想想过去的朋友,读读朋友的旧信,休闲一下自己的身心。
⑦参加工作后,朋友的信件渐渐稀疏,而后越来越少了。元旦、春节偶尔收到几张明信片,上面有寥寥的几句话,甚至有的除了称呼和落名外,什么也没有,因为上面已印好了祝福的话。更多的只有电话联系、QQ联系。我渐渐感到失落,因为再也没有盼信、拆信、读信的那种愉悦了。在电话和网络交流中,这种美丽也不复存在了。彼此都是匆匆忙忙、言简意赅,没有转承起伏,没有排比递进,更没有含蓄委婉,峰回路转,只求把事情说清楚。
⑧虽然一纸书信并不能承载多少感情,可那却是一段可视的、能够保存的爱的文献。无论过去了多少年,只要你翻它,仍能找到有你也有他的爱之路,情之湾,仍能找到那一路上留下的笑声和泪水。美好的日子便会在生命里定格。我是一个喜欢怀旧的人,一个跟不上时尚的人。
⑨在这纷扰的尘世中,在人们忙于奔波时,我真希望有一天能收到朋友温情款款的来信,那份喜悦的心情一定无法形容。
⑩现在的我偶尔和朋友打打电话、聊聊天保持着纯纯的友情,但我还是很怀念有信的日子。
【小题1】第2段写现代人热衷的感情传递方式,“是否少了一点韵味?少了一种深沉?”文中赋予了“韵味”和“深沉”哪些具体内容?
【小题2】第5段为什么说书信“是我生命中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
【小题3】作者为什么“希望有一天能收到朋友温情款款的来信”?请用文中的话概括作答。
【小题4】依据原文,回答问题。
(1)第6段主要运用了什么手法?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2)简析文章最后一段的表达特点和表达效果。
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
来日绮窗前,寒梅着花未?
——王维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方魂牵梦萦的土地。得意时想到它,失意时想到它。逢年过节,触景生情,随时随地想到它。海天茫茫,风尘碌碌,酒阑灯灺人散后,良辰美景奈何天,洛阳秋风,巴山夜雨,都会情不自禁地惦念它。离得远了久了,使人愁肠百结:“客舍并州数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又渡桑乾水,却望并州是故乡。”好不容易能回家了,偏又忐忑不安:“岭外音书断,经冬复历春。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异乡人”这三个字,听起来音色苍凉;他乡遇故知,则是人生一快。一个怯生生的船家女,偶尔在江上听到乡音,就不觉喜上眉梢,顾不得娇羞,和隔船的陌生男子搭讪:“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辽阔的空间,悠邈的时间,都不会使这种感情褪色:这就是乡土情结。
【小题1】文章开头引用王维的诗有什么用?
【小题2】“巴山夜雨”这句话引用或化用了古典诗词,请写出原句、出处及作者。
答:原句:
出处:____________ _
作者:__________ ______永恒的坐标
终于来到奥林匹亚。
没想到这个全人类的体育圣地会有这么好的风景,在快要到达之时就已经是密树森森、清溪浅浅,道路、房舍也变得越来越齐整,空气中洋溢着一种不知来自何处的自然的清香。一脚踏入圣地,你一定会猛然停步,因为被一种阵势吓着了:无数苍老的巨石,不管是当年的楼础、殿基还是雕塑,全都从千年的颓废或掩埋中踉跄走出,整整齐齐地排列在大道两旁。就像无数古代老将军烟尘满面地站立着,接受现代人的检阅。
这条大街看不到尽头,只知道它通向一个最简单的终点:为人类的健康。
见到了宙斯殿和希拉神殿,搞清了古代每次运动会前点燃圣火的路线,抬头仰望昂首云天的无数石柱,不能不承认,健康是他们的宗教。
走进一个连环拱廊,便到了人类黎明期最重要的竞技场。跑道四周的观众看台是一个绿草茵茵的环形斜坡,能坐四万人,中间的几个石座,那是主裁判和贵宾的席位。 …… 漫步在奥林匹亚,我很少说话,领受着不轻的文明冲撞。我们也有灿烂的文化,但把健康的概念如此强烈的纳入文明,并被全人类接受,实在是希腊文明值得我们永远仰望的地方。古代希腊追求人的双重健康:智力的健康和肢体的健康。智力的健康毋须多言,正如一些西方学者所说,在哲学、伦理学、逻辑学、数学、美学、医学、法学等等领域,我们至今仍是用希腊的基础话语在思考;肢体的健康更有一系列强大的证明,例如今天全世界还在以奥林匹克和马拉松的名义进行体育竞赛,希腊的人体雕塑至今仍是人类形体美无可企及的标本。
把智力健康和肢体健康发挥到极致然后再集合在一起,才是他们有关人的完整理想。我不止一次看到出土的古希腊哲学家和贤者的全身雕像,大多须发茂密,肌肉发达,身上只披一幅布,以别针和腰带固定,上身有一半袒露,赤着脚,偶尔有鞋,除了忧郁深思的眼神,其他与运动员没有太大的差别。
别的文明多多少少也有这两方面的提倡,但做起来常常顾此失彼,或流于愚勇,或流于酸腐,或追慕骑士,或仿效寒士,很少构想两相溶铸、两相提升的健全状态。因此,奥林匹亚是永恒的世界坐标。
我历来认为各种伟大文明都自我成结构,很难拆开了作局部比较,但在奥林匹亚,我明确无误地感受到了古代中华文明的差距,而这个差距的产生,不是由于局部,而是关及人的整体。中华文明较少关注个体意义和机体意义上的自我,在人际关系上做了太多的文章。结果,真正的健全缺少标志,缺少赛场,只有一些孤独的人,在林泉之间悄悄强健,又悄悄衰老。
(摘自余秋雨《千年一叹》)
【小题1】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作者从奥林匹亚的楼础、殿基和雕塑联想到奥林匹亚的精神,赞颂对两种精神的追求 |
B.希腊文明值得我们永远仰望的原因是这里是人类黎明期最重要的竞技场。 |
C.“或流于愚勇,或流于酸腐,或追慕骑士,或仿效寒士”,作者在这里用排比的句式,强调了别的文明也有智力和肢体这两方面的提倡。 |
D.作者在奥林匹亚领受了不轻的文明冲撞,反思了古代中华文明与古希腊文明的差距。 |
E.作者在文中写到不止一次看到出土的古希腊哲学家和贤者的全身雕像,主要是为了表明希腊人体雕塑至今仍是人类形体美无可企及的标本。 |
【小题3】作者写“无数苍老的巨石,不管是当年的楼础、殿基还是雕塑,全都从千年的颓废或掩埋中踉跄走出,整整齐齐地排列在大道两旁,就像无数古代老将军烟尘满面地站立着,接受现代人的检阅。”
(1)作者写这段话表达的意思和作用是什么?
(2)这段话用了什么修辞手法?
故乡的胡同
史铁生
四十年前,一个男孩艰难地越过一道大门槛,惊讶着四下张望,对我来说胡同就在那一刻诞生。很长很长的一条土路,两侧一座座院门排向东西,红而且安静的太阳悬挂西端。男孩看太阳,直看得眼前发黑,闭一会眼,然后顽固地再看太阳。因为我问过奶奶:“妈妈是不是就从那太阳里回来?”
奶奶带我走出那条胡同,可能是在另一年。奶奶带我去看病,走过一条又一条胡同,天上地上都是风,被风吹淡的阳光,被风吹得断续的鸽哨声,那家医院就是我的出生地。打完针,嚎陶之际,奶奶买一串糖葫芦慰劳我,指着医院的一座西洋式小楼说,她就是从那儿听见我来了,我来的那天下着罕见的大雪。
是我不断长大所以胡同不断地漫展呢,还是胡同不断地漫展所以我不断长大?可能是一回事。
有一天母亲领我拐进一条更长更窄的胡同,把我送进一个大门,一眨眼母亲不见了:我正要往门外跑时被一个老太太拉住,她很和蔼,但是我哭着使劲挣脱她,屋里跑出来一群孩子,笑闹声把我的哭喊淹没。我头一回离家在外,那一天很长,墙外磨刀人的喇叭声尤其漫漫。这幼儿园就是那老太太办的,都说她信教。
几乎每条胡同都有庙。僧人在胡同里静静地走,回到庙去沉沉地唱,那诵经声总让我看见夏夜的星光。睡梦中我还常常被一种清朗的钟声唤醒,以为是午后阳光落地的震响,多年以后我才找到它的,现在俄国使馆的位置,曾是一座东正教堂,我把那钟声和它联系起来时,它已被推倒。那时,寺庙多也消失或改作它用。
我的第一个校园就是往日的寺庙,庙院里松柏森森。那儿有个可怕的孩子,他有一种至今令我惊诧不解的能力,同学们都怕他,他说他第一跟谁好谁就会受宠若惊,说他最后跟谁好谁就会忧心忡忡,说他不跟谁好了谁就像被判离群的鸟儿。因为他,我学会了谄媚和防备,看见了孤独。成年以后.我仍能处处见出他的影子。
18岁去插队,离开故乡三年。回来双腿残废了,找不到工作,我常独自摇了轮椅一条条再去走那些胡同。它们几乎没变,只是往日都到哪儿去了很费猜解。在一条胡同里我碰见一群老太太,她们用油漆涂抹着美丽的图画,我说我能参加吗?我便在那儿拿到平生第一份工资,我们整日涂抹说笑,对未来抱着过分的希望。
母亲对未来的祈祷,可能比我对未来的希望还要多,她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种下一棵合欢树。那时我开始写作,开始恋爱,爱情使我的心魂从轮椅里站起来。可是合欢树长大了,母亲却永远离开了我,几年爱过我的那个姑娘也远去他乡,但那时她们已经把我培育得可以让人放心了。然后我的妻子来了,我把珍贵的以往说给她听,她说因此她也爱恋着我的这块故土。
我单不知,像鸟儿那样飞在不高的空中俯看那片密如罗网的胡同,会是怎样的景象?飞在空中而且不惊动下面的人类,看一条条胡同的延伸、连接、枝枝叉叉地漫展以及曲曲弯弯地隐没,是否就可以看见了命运的构造?
【小题1】从全文看,作者所称的“珍贵的以往”包括哪些个典型的生活场景?请分条列出,每条不超过8字。【小题2】以第二段为对象,分析作者的遣词造句对表情达意所起的作用?
【小题3】文题为“故乡的胡同”,联系作者的人生,说说“命运的构造”与“胡同”究竟有什么关系?
【小题4】下列对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
A.第一段说“对我来说。胡同就在那一刻诞生”,意在表示,从那一刻起,作者的命运就和胡同联系到了一起。 |
B.“那诵经声总让我看见夏夜的星光。睡梦中我还常常被一种清朗的钟声唤醒,以为是午后阳光落地的震响”,作者运用比喻和拟人的手法,生动地表达出胡同中这两种声响带给作为少年的自己的独特感受。 |
C.“它们几乎没变,只是往日都到哪儿去了很费猜解”一句,表现出身残之后的作者对于人生的怀疑和对命运的困惑。 |
D.“她在我们住的院子里种下一棵合欢树”,表现了母亲对残疾儿子的殷切希望;作者特意选取这个材料,表达了对早逝的母亲的深切而悠远的怀念之情。 |
E.本文取“总一分一总”的结构形式,文末收结于两个疑问句,似乎是在表示:已届“知命”之年的作者已经洞察了命运和人生的真谛。 |
酒婆
冯骥才
首善街有家最低等的小酒馆。不插幌子,不挂字号,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
这酒馆只卖一种叫“炮打灯”的酒。这酒价钱贱,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可一落进肚里,马上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的,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像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啥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叫什么,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摸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像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像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像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像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
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像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什么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
原来,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
老板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再不往酒里掺水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小酒馆,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是真货。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像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像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账。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了。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小题1】通观全文,分析酒婆是一个怎样的人。【小题2】小说为什么极力描写酒婆的醉态,并且将其写得“好看”?
【小题3】“首善街”的社会环境具有怎样的特点?作者为什么以“首善”称之?
【小题4】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借老板的口提出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通读全文,说说此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