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时 光
冯骥才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
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朦胧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
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做“年根儿”,多么真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的紧迫、拮据与深浓……
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地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辛,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退藏到冬日小雨空濛的雅典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芜的红卫兵墓到津南那条神奇的蛤蜊堤;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中,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它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了无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吗?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
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的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惟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珍品都一点点地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的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浅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把多少时光抛入尘嚣,或是支付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寿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他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尴尬到了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惟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个神气,不再那样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为我已经回答自己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从停电燃烛起笔,引发思考,以来电打断思考收尾,前后呼应,首尾圆合。中间紧扣“思考”,按时间顺序行文,思路清晰。
B.作者运用比拟的手法,将岁月比作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认为在不知不觉中岁月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形象地诠释了“年根儿”的说法。
C.“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这句话是说艺术家只要抛弃世俗和虚荣,专心致志地进行艺术创作,就能创造出不朽的艺术典型,他的艺术生命就能达到永恒。
D.作者庆幸自己把时光都用在了文学创作上,为自己抓住了大好时光而感到欣喜,巧妙地照应了前文。
【小题2】分析“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去? ”一句在结构上的作用。
【小题3】综观全文,作者对“时光”持一种怎样的看法?对你有何启发?
当前题号:1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刷子李
冯骐才
①刷子李专干粉刷一行。他要是给您刷好一间屋子,屋里什么都不用放,单坐着,就如同升天一般美。最让人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
②这是传说。人信也不会全信。行外的没见过的不信,行内的生气愣说不信。
③一年的一天,刷子李收个徒弟叫曹小三。当徒弟的开头都是培茶、点烟、跟在屁股后边提东西。曹小三当然早就听说过师傅那手绝话,一直半信半疑,这回非要亲眼瞧瞧。
④那天,曹小三头一次跟师傅出去干活,到镇南道给姓李的人家新造的楼房刷浆。到了那儿,刷子李跟管事的人一谈,曹小三才知道师傅派头十足。照他的规矩一天只刷一间屋子。这楼房大小九间屋,得刷九天。干活前,他把随身带的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包袱打开,果然一身黑衣黑裤,一双黑布鞋。穿上这身黑,就好像跟地上一桶白浆较上了劲。
⑤一间房子,一个屋顶四面墙,先刷屋顶后刷墙。屋顶尤其难剧,蘸了稀溜溜粉浆的板刷往上一举,谁能一滴不掉?一掉准掉在身上。可刷子李一举刷子,就像没有蘸浆。但刷子划过屋顶,立时匀匀实实一道白,白得透亮,白得清爽。有人说这蘸浆的手法有高招,有人说这调浆的配料有秘方。曹小三哪里看得出来?只见师傅的手臂悠然摆来,悠然摆去,如同伴着鼓点,和着琴音,每一摆刷,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面“啪”地清脆一响,极是好听。啪啪声里,一道道浆,衔接得天衣无缝,刷过去的墙面,真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可是曹小三最关心的还是刷子李身上到底有没有白点。
刷子李干活还有个规矩。每刷完一面墙,必得在凳子上坐一大会儿,抽一袋烟,喝一碗茶,再刷下一面墙。此刻,曹小三借着给师傅倒水点烟的机会,那目光仔细搜索刷子李的全身。每一面墙刷完,他搜索一遍。居然连一个芝麻大小的粉点也没发现。他真觉得这身黑色的衣服有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
⑦当刷子李刷完最后一面墙,坐下来,曹小三给他点烟时,竟然瞧见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一个白点,黄豆大小。黑中白,比白中黑更扎眼。完了!师傅露馅了,他不是神仙,往日传说中那如山般的形象轰然倒去。但他怕师父难堪,不敢说,也不敢看,可忍不住还要扫一眼。
⑧这时候,刷子李忽然朝他说话:“小三,你看见我裤子上的白点了吧。你以为师傅的能耐有假,名气有诈,是吧。傻小子,你再仔细瞧瞧吧----”
⑨说着,刷子李手指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那白点即刻没了,再一松手,白点又出现,奇了!他凑上脸用神再瞧,那白点原是一个小洞!刚才抽烟时不小心烧的。里边的白衬裤从小洞透出来,看上去就跟粉浆落上去的白点一模一样!
⑩刷子李看着曹小三发怔发傻的模样,笑道:“好好学本事吧!”
⑪曹小三学徒的头一天,见到听到学到的,恐怕别人一辈子也不一定明白呢。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品笔墨全落在奇事绝活上,对主人公的长相面目不着一字,却能通过黑与白的对照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
B.作品通过语言描写、动作描写、细节描写和侧面描写为一位“俗世奇人”立传,富有传奇色彩。
C.刷子李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绝没有一个白点。这原是传说,在曹小三见证下,终于成为事实。
D.曹小三猛然瞧见刷子李裤子上出现一个白点,不敢说,也不敢看,可忍不住还要扫一眼。这引起了刷子李的警觉。
E.刷子李忽然朝曹小三说的话里,有两个问句,用的却是句号。这有助于表现刷子李一切尽在把握、淡定平和的神态。
(2)第⑩段说曹小三“发怔发傻”,他为什么会出现如此神情?
(3)就成就事业而言,刷子李有哪些可学之处?
(4)第⑥段提到“刷子李干活还有个规矩”,这个规矩不放在第①段一起说,而是此处才说,为什么?谈谈你的看法。
当前题号:2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写作的自由

冯骥才

①我的经历有点奇特。我是在文化大革命降临中国的时候开始写作的;我写了至少一百万字,非但没有一个字发表过,反而要把我写的人物换上外国人的名字,上边还故意署上外国作家的名字,以便一旦被人发现就解释为外国文学的手抄本——当然这想法既幼稚又悲哀;可是回忆那种写作,我却真正的享受着写作的自由。尽管我身在绝对的思想专制的时代,但一旦拿起笔来,我的精神立即神奇般进入了绝对自由的境界。我百分之百地发挥自己的情感与思想;我还感到了一种庄严的历史的使命与责任,写作的心态无比虔诚和圣洁,以致常常忘了外部环境的残酷。

②我由此感受到,写作是一种灵魂的自由,是人类一种伟大的精神行为。自由注定是写作的本质。自由对于写作是与生俱来的。我们选择了写作,实际上就是选择了自由——自由的思想与自由的表达。然而自由不是空泛又美丽的奢谈。只有面对着束缚与禁锢,自由才是有血有肉,有声有色,才显示出它高贵的价值与神圣的必要。所以自由的光芒总是散发在它被争取的过程中。再进一步说,写作的自由有两层含义,一是外部的环境的自由,二是内心的自由;作为写作本质的自由首先应该在写作者的心里。那就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为自由而写作,放弃这种意义的写作,写作就是制造文字的垃圾。

③然而,自由的对手不一定像强敌一样总站在对面。对于当前的中国文学来说,外来的强迫性的文化专制已不复存在。但市场的霸权同样可以混灭精神的自由。它无时无刻不在招徕你,改变你,改造你,使你逐渐变成可供消费的商业形象。人类正在走向一种困境:它所创造的一切方式,都带着难以拒绝的负面。于是,自由与否的关健,取决于我们自己。

(选自《当代》,有删改)

在当代社会,我们应该如何保持“写作自由”?请结合全文简要阐释。
当前题号:3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时 光
冯骥才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
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朦胧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
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做“年根儿”,多么真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的紧迫、拮据与深浓……
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地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辛,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退藏到冬日小雨空濛的雅典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芜的红卫兵墓到津南那条神奇的蛤蜊堤;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中,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它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了无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吗?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
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的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惟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珍品都一点点地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的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浅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把多少时光抛入尘嚣,或是支付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寿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他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尴尬到了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惟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个神气,不再那样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为我已经回答自己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从停电燃烛起笔,引发思考,以来电打断思考收尾,前后呼应,首尾圆合。中间紧扣“思考”,按时间顺序行文,思路清晰。
B.作者运用比拟的手法,将岁月比作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认为在不知不觉中岁月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形象地诠释了“年根儿”的说法。
C.“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这句话是说艺术家只要抛弃世俗和虚荣,专心致志地进行艺术创作,就能创造出不朽的艺术典型,他的艺术生命就能达到永恒。
D.作者庆幸自己把时光都用在了文学创作上,为自己抓住了大好时光而感到欣喜,巧妙地照应了前文。
E. 作者善于从小事着笔,借一次停电事件挖掘出深刻的生活领悟,由事即理,以小见大,表现了高超的艺术技巧。
【小题2】分析“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去? ”一句在结构上的作用。
【小题3】综观全文,作者对“时光”持一种怎样的看法?对你有何启发?
当前题号:4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黑头
冯骥才
黑头是条好狗,但不是那种常说的舍命救主的忠犬、义犬,这是一条除了它再没第二条的狗。
它刚打北大关一带街头那些野狗里出现时,还是个小崽子,太丑!
黑头是条菜狗——那模样,说它都怕脏了舌头!白底黑花,花也没样儿,像烂墨点子,东一块西一块;脑袋整个是黑的,黑得看不见眼睛,只一口白牙,中间耷拉出一小截红舌头。不光人见人嫌,野狗们也不搭理它。
北大关顶大的商号是隆昌海货店,专门营销海虾河蟹湖鱼江鳖,远近驰名。店里一位老伙计商大爷,打小在隆昌当学徒,后当伙计,干了一辈子,如今六十多岁,称得上这店里的元老。他见黑头皮包骨头,瘦得可怜,便时不时叫小伙计扔块鱼头给它。狗吃肉不吃鱼,尤其不吃生鱼,怕腥;但这小崽子却领商大爷的情,就是不吃也咬上几口,再朝商大爷叫两声,摇摇尾巴走开。这叫商大爷动了心。日子一久,有了交情,模样丑不丑也就不碍事了。
一天商大爷下班回家,这小崽子竞跟在他后边。黑头一直跟着他,距离拉得不近不远,也不出声,直送他到家门口。
商大爷开门进去,扭头一看,黑头就蹲在门边的槐树下边一动不动地瞧着他。商大爷没理它。第二天傍晚下班回家时,黑头不知什么时候又出来了,又是一直跟着商大爷,不声不响送商大爷回家。一连三天,商大爷明白这小崽子的心思,回到家把院门一敞说:“进来吧,我养你了。”黑头就成了商家的一员。
商大爷日子宽裕,很快把黑头喂得壮了起来,一年成大狗,两年大得吓人,它那黑脑袋竟比小孩的脑袋还大,白牙更尖,红舌更长。它很少叫,商大爷明白,咬人的狗都不叫.所以从不叫它出门,即便它不咬人,也怕它吓着人。
其实黑头很懂人事,它好像知道自己模样凶,决不出院门,也决不进房门.整天守在院门里厉门外。每有客人来串门,它必趴下,把半张脸埋在前爪后边,不叫人看.怕吓着人,耳朵却竖着,眼睛睁得挺圆,决不像那种好逞能的家犬,一来人就咋呼半天。可是一天半夜有个贼翻墙进院,它扑过去几下就把那贼制服。这叫商大爷知道它不是吃闲饭的,看家护院,非它莫属。
商大爷常说黑头这东西有报恩之心,很懂事,知道怎么“做事”。商大爷这种在老店里干了一辈子的人,讲礼讲面、讲规矩、讲分寸,这狗合他的性情,所以叫他喜欢。只要别人夸赞他的黑头,商大爷必眉开眼笑,好像人家夸他孩子。
可是,一次黑头惹了祸,而且是大祸。
那些天,商大爷家西边的厢房落架翻修,请一帮泥瓦匠和木工,搬砖运灰,里里外外忙活。他家平时客人不多,偶尔来人串门多是熟人,大门向来都是闭着,从没这样大敞四开,而且进进出出全是生脸。黑头没见过这种场面,如临大敌,浑身的毛全竖起来,但又不能出头露面吓着人,便天天猫在东屋前,连盹儿也不敢打。七八天过去,老屋落架。待到上梁那天,商大爷请人来在大梁上贴了符纸,拴上红绸,众人使力吆喝,把大梁抬上去摆正,跟着放一大挂雷子鞭,立时引来一群外边看热闹的孩子连喊带叫拥了进来。
黑头以为出了事,突然腾身蹿跃出来,孩子们一见这黑头花身、张牙舞爪、凶神恶煞般的怪物,吓得转身就跑。外边的往里拥,里边的往外挤,门里门外混成一团,跟着就听见孩子又叫又哭。
商大爷跑过去一瞧,一个邻居家的男孩儿被挤倒,脑袋撞上石头门墩,开了口子冒出血来。邻居家大人赶来一看不高兴了,迎面给商大爷来了两句:“使狗吓唬人——吗人?”
商大爷是讲礼讲面的人,自己缺理,人家话不好听,也得受着;一边叫家里人陪着孩子去瞧大夫,一边回到院里安顿受了惊扰的修房工人。
这时,他扭头一眼瞧见黑头,心火冒起,拾起一根竿子两步过去,给黑头狠狠一竿子,骂道:“畜生就是畜生,我一辈子和人好礼好面,你把我的面子丢尽了!”
黑头站那儿没动,两眼直盯着商大爷看,忽然转身夺门而去,一溜烟儿就跑没了。商大爷把竿子一扔说:“滚吧,打今儿起别再回来,原本不就是条丧家犬吗?”
黑头真的没再回来。打白天到夜里,随后一天、两天、三天过去,影儿也不见。商大爷心里觉得好像缺点吗,嘴里不说,却忍不住总到门外边张望一下。这畜生真的一去不回头了吗?
又过了两天,房顶开始上泥铺瓦。黑头忽然出现在门口。这时候,商大爷去上班了,工人都盯着手里的活,谁也没注意到它。
黑头两眼扫一下院子,看见中间有一堆和好的稀泥,突然它腿一使劲,朝那堆稀泥猛冲过去,“噗”地一头扎进泥里,用劲过猛,只剩下后腿和尾巴留在外边。这一切没人瞧见。
待商大爷下晌回来,工人收工时,有人发现这泥里有团毛糊糊的东西,是吗呢?拉出来一看,众人大惊失色,原来是黑头,早断了气,身子都有点发硬了。它怎么死在这儿,吗时候死的,是邻居那家弄死后塞在这儿的吗?
大伙猜了半天,说了半天,谁也说不清楚。半天没说话的商大爷一句话把这事说明白了:“我明白它,它比我还要面子,它这是自我了结。”随后又感慨地说,“唉,死还是要死在自己家里。”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对黑头又脏又丑又瘦的描写,反衬了商大爷对它收养是富有同情心的善举,表现了商大爷性格的一个重要侧面。
B.小说是以写狗来喻人,它的主题在于讽刺一些人不知恩图报,甚至以怨报德,他们的秉性不良还不如一条丧家之狗。
C.黑头闯祸,使看热闹的一个邻家孩子撞伤脑袋,商大爷只好送孩子疗伤,损了钱财,这是他打骂并赶走黑头的主要原因。
D.商大爷赶走黑头后,心里好像缺了点什么,常去门口张望,想“这畜生真的一去不回头了吗”,这一细节表明他有懊悔自责之心。
E. 这篇小说语言朴实,清新隽永;从日常生活中取材,叙写现实中可能发生的事,结构出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可读性强,发人深思。
【小题2】尾段商大爷对黑头之死的原因作了解说,他说这番话时很“感慨”,这“感慨”含有哪些复杂的思想感情?
【小题3】文中的黑头是一个怎样的形象?你对这一形象有怎样的评价?
当前题号:5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苏七块
冯骥才
苏大夫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儿一绺山羊须,浸了油似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急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躬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ƒ人有了能耐,脾气准格色。苏大夫有个格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否则决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挨贬的绰号叫做: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④苏大夫好打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还哼哟哼哟叫疼。谁料苏大夫听赛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⑤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后门,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接着打牌。
⑥过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上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于,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予上,捏几下骨头,跟手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呲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夹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口服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款,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⑦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⑧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注:格色:方言。意思是特殊,与众不同。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两项是( )( )
A.小说主人公苏七块是当地的一个治疗跌打损伤的医生,但“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说明他既无医德,也无医术。
B.小说情节曲折,作者运用伏笔和照应,先写车夫求医无钱,再写华大夫暗中相助,最后写苏七块赠药退钱,可谓是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C.“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急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这句话运用传神的动作、心理描写和夸张、比喻的手法,表现了苏七块的精湛医术。
D.小说采用欧。亨利式的结尾,令读者在对苏七块的性格、人品感到惊疑、惊异之际,又对之油然萌生敬佩之情。
E. 小说富含浓厚的“津味”,小说中出现的具有天津方言特色的词语,如“嘛”、“赛”,将人物表现得有板有眼。
【小题2】“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
【小题3】.小说的主人公苏七块是小说《俗世奇人》中的一个人物,请结合文本分析苏七块身上的”奇”表现在哪些方面。
当前题号:6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酒婆[注]
冯骥才
酒馆也分三六九等。首善街那家小酒馆得算顶末尾的一等。不插幌子,不挂字号,屋里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有的手捏一块酱肠头,有的衣兜里装着一把五香花生,进门要上二三两,倚着墙角窗台独饮。逢到人挤人,便端着酒碗到门外边,靠树一站,把酒一点点倒进嘴里,这才叫过瘾解馋其乐无穷呢!
这酒馆只卖一种酒,是山芋干造的,价钱贱,酒味大。首善街养的猫从来不丢,跑迷了路,也会循着酒味找回来。这酒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赛镪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嘴巴牙花嗓子眼儿。可一落进肚里,跟手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晕晕乎乎,劲头很猛。好赛大年夜里放的那种炮仗“炮打灯”,点着一炸,红灯蹿天。这酒就叫做“炮打灯”。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赛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嘛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姓嘛叫嘛,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掏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报纸有时新有时旧;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赛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这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赛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赛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赛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扭——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赛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嘛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是因为“炮打灯”就这么一点劲头儿,还是酒婆有超人的能耐说醉就醉说醒就醒?
酒的诀窍,还是在酒缸里。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对眼睛里的世界一片模糊,对肚子里的酒却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老板缺德,必得报应,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这家小酒馆,进门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有真货色。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赛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大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账。真正的酒鬼,都是自得其乐,不搅和别人。
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了。到底骗人不对,还是诚实不对?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注】选自冯骥才《世俗奇人》。该书共收录17篇作品,每篇记述一个奇人趣事,各自独立。内容虽互不相关,但“读起来正好是天津本土的‘集体性格’”。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一项是(  )
A.本文的结尾颇耐人寻味,在老板的别扭中,我们慢慢探寻到作者对以作假为常态的社会的揭露与嘲讽。
B.“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这为后文情节发展埋下了伏笔。
C.酒婆在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不时念叨酒婆,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酒婆“不贪解馋”“不多事”,也“从来没赊过账”,可算得上真正的酒鬼。
D.作者在小说中塑造了酒婆、酒馆老板、首善街的其他人等一群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物形象,表达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深刻主题。
【小题2】小说开头的场景有何特点?场景描写有何作用?
【小题3】文章末段“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应如何理解?联系自己对生活的认识探究一下酒婆死亡的原因。
当前题号:7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乡魂
冯骥才
倘若你生长在故乡,那份乡情乡恋牵肠挂肚自不必说;倘若你出生在异地他乡,你对它的印象与情感都是从长辈那里间接获得的,对故乡,你又是怎样一种感觉?
数年前,我应邀与几位作家南下访游,依主人安排,途经宁波一日。车子一入宁波,大家还在嘻哈交谈,我却默然不语,脸贴车窗,使劲向外张望着,好像急于想抓住什么,好跟心里的故乡勾挂一起。此时我才发现心里的故乡原是空空的。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面对祖父与父亲的出生地,为何毫无感应?
啊,故乡原本只是我的一个符号——籍贯!
我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第一次。我渴望与故乡拥抱和共鸣,但我不知道与故乡的情感怎样接通。好似一张琴闲在那儿,谁来弹响?怎么弹响?
下车在街上走走,来往行人的宁波话一入耳,意外地有种亲切感,透入心怀,驱散了令我茫然的陌生感。
我很笨,一直没从祖父和父亲那里学会宁波话。但这特有的乡音仿佛是经常挂在人们嘴边的家乡的民歌,伴着我的童年、少年。那时,来串门看望祖父的爷爷奶奶们,大都用这种话与祖父交谈。父亲平时讲普通话,逢到此时便也用这种怪腔怪调插言谈话,好像故意不叫我听懂,气得我噘起小嘴抗议。那些老爷爷老奶奶们便逗我,哄我,依然还说那种难懂的宁波话……这曾经让我又气又恨的宁波话,为什么此刻有如施魔法时的咒语,一下子把依稀的往事、把不曾泯灭的旧情、把对祖父与父亲那些活生生的感觉,全都召唤回来,逼真地如画一般地复活了?
在天童寺,一位老法师为我们讲述这座古寺的经历。他地道的宁波口音,使我如听外语,全然不懂。我便仔细去端详这法师的仪容,竟然发现他与祖父模样很像:布衣布袜,清瘦身躯,慈眉善眼,尤其是光光的头顶中央有个微微隆起的尖儿。北方大汉剃了光头,见棱见角,或圆或平;宁波人歇顶后,头顶正中央便显露出这个尖儿来,青亮青亮,仿佛透着此地山水那种聪秀灵气。我觑起眼睛再感觉一下,简直就是祖父坐在那里说话!
祖父喜欢用薄胎细瓷的小碟小碗吃饭。他晚年患糖尿病,吃米都必须先用铁锅炒过。他从不叫我吃他的饭,因为炒过的米少了养分。宁波临海,这里的人吃起海鲜精熟老到。祖父吃清蒸江螺那一手真叫空前绝后,满满一勺入口,只在嘴里翻几翻,伴随着吱吱的吸吮声,再吐出来便都是玲珑精巧的空壳了。每次吃江螺,不用我邀请,祖父总会令人惊叹又神气十足地表演一番。然而,祖父,如今你在哪儿呢?我心头情感一涌,忽然张开眼睛,想对老法师大喊一声:爷爷!
奇怪,祖父是在我十岁那年去世的,三十年过去了,什么缘故使我隔着岁月烟尘,如此动情地呼叫他呢?
是我走到故乡来了,还是故乡已悄然走进我的心中?
前两年,我去新加坡参加一个会议。忽有十几位上了年纪的华侨同胞到宾馆来访,见面先送我一本刊物,封面上大大地写一个“冯”字。原来是此地冯氏宗亲会的成员。华人在海外,组织各种同乡同族会,彼此守望相助,可剖肝胆。每每同乡同族人有了难题,便一齐合力解助;若同乡同族人有了成就,也同喜同贺。一位冯姓长者对我说:“你是咱冯家的骄傲啊!”
我看见坐在侧面的一位老者,清瘦,文弱,似曾相识,心有所动,问道:“您家乡在哪儿?”
“宁波。”他一开口,便带着很重的乡音。
我听了,随即说:“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老家也在宁波。”
他马上叫起来:“现在就是一家,我们好近呀!”随即急渴渴向我打听故乡的情形。多亏我头年途经故乡,有点见闻,才不致窘于回答。他一边听我讲,一边忽而大发感慨:“全都不一样了,不一样了……”忽而冲动地站起来,手一指叫着:“那是我去捉过鱼的地方!”然后逼我讲出更多细节,仿佛直要讲得往事重现才肯作罢。
这老乡情不自禁把座椅挪到我身前,面对面拼命问,使劲听。可惜我只在故乡停了一天,说不出更多见闻。但我发现,我随便扯些街道的名称、旧楼的式样、蔬菜的种类,他也都视如天国珍闻,引发他一串串的问题、感叹或惊叫。他脱口吟道:“今时明月他乡客,旧地故人往日情。”我感到故乡伟大而神奇的力量,它像一块巨大的磁石,牢牢吸住一切属于它的人们,不管背离它多久多远。
我怕冷落了他人,才要转换话题,那些人却笑眯眯摆手说:“不碍事,你再给他多讲讲吧……”
他们高兴这样旁听,直听得脸上全都散发出微醺的神气,好像与我的这位老乡分享着一种特殊的幸福,那便是得以慰藉的乡恋。
此时我多么像在家人中间,张张陌生的面孔埋藏着遥远的亲切。我想象着在哪里曾与他们相关相连,唐宋还是秦汉?我想起在黄河边望着它烟云迷漫、波光闪耀的来处,幻想着它万里之外那充满魅力的源头。同种同族,同乡同姓,有一种血脉相通的源头感。
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
(取材于冯骥才的同名散文)
【小题1】文章开篇作者问“倘若你出生在异地他乡,你对它的印象与情感都是从长辈那里间接获得的,对故乡,你又是怎样一种感觉?”在文章中作者是怎样描述自己的这种感觉的?
【小题2】本文第二部分中详细描写了天童寺的老法师,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本文结尾写道:“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根据文本信息概括作者认为相牵连的生命密码有哪些。
【小题4】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最正确的二项是
A.初次来到宁波,作者却毫无心灵感应,他不禁对自己的故乡产生了怀疑。
B.作者儿时觉得宁波话怪腔怪调,到故乡后,却觉得乡音入耳,格外好听。
C.对三十年前去世的祖父的思念,使作者心中萌生出的故乡情愈发强烈了。
D.作者对故乡宁波并不熟悉,只好杜撰些见闻来应付海外同乡急切的打探。
E. 作者强调自己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表现了作者对故乡的陌生与隔膜。
当前题号:8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怀念老陆

冯骥才

近些天常常想起老陆来。想起往日往事的那些难忘的片断,还有他那张始终是温和与宁静的脸,一如江南水乡。

我和老陆一南一北很少往来,偶然在京因会议相见,大家聚在一处,老陆身坐其中,话不多,但有了他便多一份亲切。他是那种人——多年不见也不会感到半点陌生和隔膜。他不声不响坐在那里,看着丛维熙逞强好胜地教导我,或是张贤亮吹嘘他的西部影城如何举世无双,从不插话,只是面含微笑地旁听。我喜欢他这种无言的笑,温和、宽厚、理解,他总是欣赏着这些个性大相径庭的朋友们——甚至是享受着。

这不能被简单地解释为“与世无争”。凡是读过他的《围墙》《美食家》,都会感受到他的绵里藏针。我想这既源自他的天性,也来自他的小说观。他属于那种艺术性的作家,他把小说当做一种文本的和文字的艺术。高晓声和汪曾祺都是这样。他们非常讲究技巧,但不是技术的,而是艺术的和审美的。

一次去苏州拜访他,他陪我游赏拙政、网狮诸园。他说,苏州园林的最高妙之处,不是玲珑剔透,极尽精美,而是曲曲折折,没有穷尽。每条曲径与回廊都不会走到头,有时你以为走到了头,但那里准有一扇小门或小窗,推开望去,又是一番风景。说到此处,他目光一闪说:“就像短篇小说,一层包着一层。”

记得那天傍晚,老陆在得月楼设宴招待我。入席时我心中暗想,今儿要领略一下这位美食家的真本领了。席间每一道莱都是精品,却看不出美食家有何超人的讲究。饭菜用罢,上来一道汤,看上去并非琼汁玉液,入口却是清爽鲜美,顿时把这顿美席提升到一个至高境界。大家连连呼好,老陆微笑着说:“一桌好餐关键是最后的汤。汤不好,把前边的菜味全遮了;汤好,余味无穷。”然后目光又是一闪,瞅着我说,“就像小说的结尾。”

于是我更明白老陆的小说缘何那般精致、透彻、含蓄和隽永。他不但善于从生活中获得写作的灵感,还长于从各种意味深长的事物里找到小说艺术的玄机。

然而生活中的老陆并不精明,甚至有点“迂”。我听到过一个关于他“迂”到极致的笑话。那是八十年代中期,老陆当选中国作协副主席,第一次接待外宾就出了笑话。那天,他用车亲自把外宾接到家来。但楼门口地界窄,车子靠边,只能由一边下人。老陆坐在外边,应当先下车。但老陆出于礼貌,让客人先下车,客人在里边出不来,老陆却执意谦让,最后这位国际友人只好说声“对不起”,然后伸着长腿跨过老陆跳下车。后来见到老陆,我向他核实这则文坛轶闻的真伪,老陆摆摆手,什么也不说,只是笑。

说起这摆手,我永远会记着另一件事。1991年冬天,我在上海开画展,租了一辆卡车,运满满一车画框由天津出发,凌晨途经苏州时,司机打盹,车子一头扎进道边的水沟里,许多画框玻璃粉粉碎。身在苏州的老陆听到消息,亲自关照用拖车把我的车拉到车厂修理,还把镜框的玻璃全部配齐,使画展得以顺利开幕。不久在北京遇到他,当面谢他,他也是伸出那瘦瘦的手摆了摆,笑了笑,什么也没说。

他的义气,他的友情,他的真切,都在这摆摆手之间了。这一摆手,把人间的客套全都挥去,只留下一片真心真意。由此我深刻地感受到他的气质:宁静、平和、清淡与透彻,还有韵味。

老陆去世那些天,我提笔作画,不觉间一连画了三四幅水墨的江南水乡。妻子看了,说你这几幅江南水乡意境很特别,静得出奇,却很灵动,似乎有一种绵绵的情味。

我怀念老陆了。

(注释)老陆:当代著名作家陆文夫。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两项是
A.老陆为人与世无争,但他创作的一些小说却笔尖里带着锋芒,可谓“绵里藏针”。
B.文章中多次写老陆无言的“笑”,表现了他平和、温厚、真诚、质朴的性格特点。
C.作者写丛维熙逞强好胜,张贤亮自我吹嘘,意在表达对他们的不满和对老陆的喜爱。
D.老陆去世了,他的生命已与江南水乡融为一体,因此作者一想起他就想起江南水乡。
E.文章紧扣老陆的个性特点从他为文和为人两个角度精选材料布局谋篇,形散而神聚。
【小题2】按要求回答下面的问题。
①从文中看,老陆从各种意味深长的事物中找到了小说艺术的哪些“玄机”?
②作者在文中写老陆的“迂”,用意何在?
【小题3】文章结尾作者写自己画画,妻子评画,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全文简要分析。
当前题号:9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时光    冯骥才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
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朦胧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
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做“年根儿”,多么真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的紧迫、拮据与深浓……
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地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辛,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退藏到冬日小雨空濛的雅典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芜的红卫兵墓到津南那条神奇的蛤蜊堤;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中,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它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了无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吗?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
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的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惟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珍品都一点点地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的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浅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把多少时光抛入尘嚣,或是支付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寿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他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尴尬到了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惟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个神气,不再那样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为我已经回答自己了。
(小题1)作者说:“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结合后文的比喻,说说为什么到年终时分,会乍然出现时光的感觉?(4分)
(小题2)分析“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一句在结构上的作用。(4分)
当前题号:10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