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梭罗的树林
熊培云
①《新周刊》杂志曾经做过一个有关成功的专题,指出现代社会有三粒毒药:性自由、消费主义和成功学。在我看来,这里的三粒毒药实际上是两粒,如果将成功学与消费主义合二为一,就是流行性物欲症。
②物欲症使人们放弃了时间而选择了金钱,擅长谋生却不会享受生活。美国追求的是麦当劳,而不是麦当闲;中国人因为勤劳的禀赋常常忘记最真实的生活。人们起早贪黑,仿佛大家每天都很忙,就像《爱丽丝漫游仙境》里的小兔子一样,不停地看表,不停地嘀咕,没时间说你好,没时间说再见,我来不及了,我来不及了,我来不及了。物欲症带来的是时间荒,人们因为物欲而丢失了原本属于自己的时间。就这样,人为物所奴役,人为物所谋杀。速度,永远是速度。
③物欲横流的社会,恐惧几乎成了贪婪的同义词。在物欲高涨的年代,糟糕的并不只是贪婪,还有害怕。害怕在别人眼里显得不成功,害怕自己赶不上邻居。早已经衣食无忧的人们,总在为自己不如他人富有而悲叹不已。
④有人说中国现在有两种人,一种人已经坐稳了房奴,另一种想做房奴而不得。没房子的自然想着有房子,处于焦虑之中当属正常。然而,那些有房子的人,同样活得忧心忡忡。因为,他们想要更大的房子。如《新周刊》所说,按照现在的成功学逻辑,如果你没有赚到豪宅、名车、年入百万,如果你没有成为他人艳羡的成功人士,那么,你就犯了不成功罪。
⑤需要追问的是,当我们花费一生中最宝贵的时间换回一堆死后并带不走的东西,在我们和这些东西之间,究竟谁占有谁?是我们占有物品,还是物品占有我们?
⑥如何超拔于一望无际的物欲与喧嚣之上,得物欲与成功之外的自由?这样的时代常常让我想起亨利·梭罗,那位在瓦尔登湖畔离群索居的思想者。梭罗坚称:“如果我像大多数人那样,把自己的上午和下午都卖给社会,我敢肯定,生活也就没什么值得过的了。”梭罗同样看透人类文明的悖谬与困境:“如果一个人因为喜欢树林,每天在树林里度过半天时光,那他,可能被人看作是流浪汉;可要是,他全天做个投机者,锯光树木,让大地光秃秃,人们却把他看做是勤勉进取的好公民。”
⑦什么时候,我们能够像流浪汉一样自由;什么时候,我们可以碎步徜徉于梭罗笔下那郁郁葱葱的树林。在那里,简单生活不被视为一种堕落,勤劳的人节制勤劳;在那里,你可以坐在时间的溪水里垂钓天上的星星,不必终日奔波于风尘;在那里,你可以看大地寒来暑往,四季消长分明;在那里,你可以看种子播撒信念,古树枝系苍穹。
(选自《自由在高处》,有删改)
【小题1】简要概述文章的论述思路。
【小题2】第⑥段中“流浪汉”“好公民”各有什么特征?
【小题3】分析文章以“梭罗的树林”为题的用意。
谢家麟:创新是没有终点的旅程
吴月辉
2016年2月20日上午8时12分,中科院院士、著名物理学家谢家麟的生命停止在这一刻,享年96岁。
2012年2月14日,92岁高龄的谢家麟获得了2011年度国家最高科技奖。当被问及数十年学术生涯中哪件事最值得自豪时,谢家麟笑笑说:“我就是胆子大,什么都不怕!”
正是这种什么都不怕的闯劲,曾让年仅35岁的谢家麟名扬美国。那是1955年,他在美国芝加哥医学中心研制成功世界上第一台以高能电子束治疗深度肿瘤的加速器,开拓了高能电子束治癌的全新领域。
研制这台医用加速器时,还有斯坦福大学4名教授级的专家也接了同样的工作,作为对手,谢家麟无论在资历上还是在可供调遣的人员和资源上,与他们都不在一个量级。因为是医用,这台加速器的要求格外高。
“这件事以前没人做过,无例可循。但我觉得这是独当一面、锻炼自己的绝好机会,因此就毫不迟疑地接受了。”
回国后,他又带领一批刚出校门的大学生,耗时8年建成了中国第一台30MeV的高能量电子直线加速器。
1979年,已过花甲的谢家麟再一次“大胆”地投入到北京正负电子对撞机(BEPC)工程的研制。
正负电子对撞机是世界高等加速器的一次革命,是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科技,难度非常大。有人说,这就好比站在铁路月台上,想跳上一辆飞驰而来的特快列车。如果没有抓住,就会粉身碎骨。
然而,由谢家麟带领的团队最终还是跳上了这辆“飞驰的列车”。
这一次次因为“大胆”而创造的奇迹,皆源于谢家麟深厚的科学功底和坚持创新的精神。
对于创新,谢家麟终生都在以身作则,即便是在耄耋之年也依然如此。
80岁之后,他可以支配的自由时间越来越多,便将精力投入到了研究如何将低能电子直线加速器小型化的课题上,提出了“创新四部曲”,并最终研制成功。
而谢家麟进行此项研究的初衷十分简单,他只是不愿陷入“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状态之中,希望继续发挥自己的能力做点有益的事情。
谢家麟曾多次公开表达自己对于创新的理解。他认为,在研究的初始阶段,“跟踪”是必须的,假如不能处于和前人相近的水平,“超过”就无从谈起。然而,谢家麟更强调,要认清“跟踪模仿”与原创性发明是有很大差别的,他常说的一句话便是“原创是人天生的本性”。
正是因为有了谢家麟这样的科学家,科研创新之路才永远不会中断,如他的自传书名一般,这是一段“没有终点的旅程”。
谢家麟还十分重视科学实践当中的动手能力。
谢家麟曾在一篇文章中提到,在所有科技创新活动中,特别是实验领域的创新,要自己能够动手,才能掌握第一手的情况,知道关键问题的症结所在,而可做适当调整,最后达到预期目标。如果自己不懂动手,则犹如开车时需要一人观看路面情况,再转告掌管方向盘的人来调整方向。
对于未来,谢家麟有着美好期许。他在自传中如此寄语青年人:“要立志做一个正直的人,一个正派的人,一个有良好素质的人,然后才是在科技领域作出伟大的贡献,推动我国社会的发展。这样,自己才会幸福,别人才会因你的存在而幸福,社会才会因你的知识而更美好。”
(选自《人民日报》2016年02月22日,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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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问谢家麟,是否后悔当年回国的决定。他的回答永远是:“不后悔,我做了正确的选择,回国使我有机会施展自己所学的知识,为祖国建设服务。”他曾对自己的孩子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一个人不能成为伟大人物,可以原谅,那是机遇和能力的问题。但不能成为一砖一瓦,那是不可原谅的。因为只要把精力放到一件事上,就不会无作为。”无论是科学大师还是普通人,都有自己的人生梦想。
(余建斌《梦想需要加速器》)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谢家麟早年在美国芝加哥医学中心就开拓了高能电子束治癌的全新领域。 |
B.回国后,他带领一批刚出校门的大学生,建成了中国第一台高能量电子直线加速器。 |
C.对于创新,谢家麟终生都在以身作则,即便是在耄耋之年也依然如此。 |
D.谢家麟认为,一个人只要有梦想,敢于创新,就会成为一砖一瓦,否则不可原谅。 |
A.这篇传记采用倒叙的手法,没有全面叙述谢家麟一生的情况,而是截取了他在科技创新路上几个人生片段,有侧重地表现其科技贡献与科学精神。 |
B.为了佐证谢家麟在治学观念、研究方法、国际视野、合作胸怀、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大家风范,作者直接引用了谢家麟自己和熟悉他的人的许多原话。 |
C.谢家麟在科学研究生涯中取得一系列奇迹般的成就,与他一直以来的闯劲、自身的深厚科学功底和比较强的科技动手能力有直接的关系。 |
D.到了晚年,谢家麟依然坚持科学研究,因为他要以身作则,以便更好地激励青年科学家们;同时,也是为了发挥余热而多做点自己认为有意义的事。 |
【小题3】谢家麟对青年人的寄语,其实也是他自己的人生写照。对谢家麟对青年人的寄语,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大 蒲 扇
刘心武
他一眼就看见,姑妈卧室窗外的空调室外机没有了。
姑妈一直没有安装空调,今年初夏,他不顾姑妈的反对,硬是出资给姑妈的起居室和卧室都装上了分体式空调。但是安装一周后他去看望,姑妈承认除了安装好试用了一阵外,就没再启动过。姑妈宣称:“有电扇就挺凉快啦!”但说这句话时,却连电扇也没开,只倚在沙发上摇个大蒲扇。
他见姑妈之前直接去了小区物业办公室,见到经理便兴师问罪:“保安是干什么吃的?窃贼偷了室外机居然发现不了!”经理满面笑容问他:“您是不是还没去看您姑妈啊?”他听了解释,去看望姑妈,姑妈摇着蒲扇笑:“有你这么孟浪的吗?那些个小保安比窦娥还冤!”原来,小区里的幼儿日托站,头天屋里的空调忽然坏了,打电话给厂家报修,说是实在人手不够,最快也要两天后才能派师傅来。正是入伏的时候,热得比往年邪乎,急得负责的大嫂没处抓挠,恰好他姑妈路过,就问,他们那空调什么牌子?什么型号?听完一看,室外机一模一样,就说侄子给装的那空调根本不用,闲着也是闲着,干脆赶紧让物业的电工给拆过来装上,不能让孩子们热坏了!物业的电工证实是那室外机的电机坏了,就把他姑妈卧室外的室外机收氟后给拆过来换上了。说好厂家师傅来了就给他姑妈恢复空调。他姑妈摇着大蒲扇呵呵地道:“在我,那终究是个摆设。当年哪有空调?电扇都稀罕,什么暑天没经历过?我用不惯那玩意儿!”
姑妈保守?省吃俭用惯了不愿消费?他原来也这么评价过。但是越琢磨越觉得不尽然。
这位姑妈于他非同小可。他妈妈生他的时候难产,生下他没多久就过世了。那时候恰好姑妈也生了个男婴,算日子比他大八天。姑妈就用自己的乳汗喂养两个孩子。他满月前,就跟双胞胎似的,跟表哥一起由姑妈喂养。满月后,爸爸才把他接回家,喂他牛奶,后来喂他稀饭,但是,隔几天,或者爸爸把他送到姑妈家,或者姑妈自己骑自行车来,喂他人奶,这样直到他满了周岁,才断了姑妈的奶。
姑妈应该有许多的理由忧愁,但姑妈在他面前总是那么乐和。姑爹姑妈都只是一般职工,却含辛茹苦将表哥送到加拿大留学,表哥学成以后进了一家跨国公司,在那边娶妻生女,要接姑爹姑妈去加拿大享福,姑爹偏一病不起撒手人寰。按说姑妈更该去加拿大,姑妈却不去,只要求儿子儿媳妇孙女每年回来探亲。但是,头年表哥却发生了婚变,他去看望姑妈,本想批评表哥几句再安慰姑妈,没想到姑妈却主动提起这事,满脸舒展地说:“他们有他们的道理,有他们的生活。你们不也有你们的生活吗?”
他以前每次来看望姑妈,特别是跟妻子一起来的时候,总要拎来许多东西,后来发现姑妈那“多余”的笑评确是真话,姑妈只认苹果不吃芒果,只爱鸭梨不吃山竹,只喝普通香片(茉莉花茶),不尝龙井大红袍,那些广告做得山响实际效果可疑包装华丽的营养品,更是视为累赘,往往是在保质期到前将其拆开再扔进垃圾箱,笑叹:“只有这样才能防止有人捡去骗人或者误食。”他妻子特意带去的进口巧克力,姑妈退还时说:“本想送给幼儿日托站,后来一想,用的或者还可以捐献,吃的怎好乱送?你们自己享用才是正经!”
三伏过后,一场秋雨一场凉。他又去看望姑妈,姑妈少有地向他提出要求:“你们给我买把新蒲扇来,我明年起好用!”他就让姑妈把那破了的旧蒲扇送给他作纪念。
拿回家后,妻子摩挲着那变得光亮金黄的扇柄,发誓说:“咱们一定要满足她的这个要求。网上如果搜不到,就满城去找;再找不到,咱们就利用年假,飞到蒲葵产地去,一定要把上好的蒲扇送到她面前!”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用一个空调室外机的消失作开端,精练简短,这样的方式能够制造激烈的矛盾冲突,引发读者的巨大阅渎兴趣。 |
B.“但说这句话时,却连电扇也没开,只倚在沙发上摇个大蒲扇。”这个细节描写,表现出姑妈是一个生活非常俭省的老人。 |
C.小说采用插叙的形式大量追述过去的事情,这种结构方式一方面丰富了小说的内容,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小说情节的波澜起伏。 |
D.妻子发誓一定要送给姑妈一把上好的蒲扇,是因为她被姑妈生活的简朴触动,觉得有必要尽可能帮助姑妈改变自己的生活。 |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中的“姑妈”是个思想保守的人,有人却不以为然。你是怎样理解的?请结合全文简要析。
浣衣妇的散文
这一类作者像有“洁癖”的老太婆。她们把自己的衣服洗了又洗,结果污秽当然向肥皂投降,可是衣服上的花纹,刺绣,连带着别针等等,也一股脑儿统统洗掉了。
这些浣衣妇对于散文的要求,是消极的,不是积极的。她们但求无过,不求有功。对于她们,散文只是传达的工具,不是艺术的创造,只许踏踏实实刻刻板板地走路,不许跳跃、舞蹈、飞翔。她们的散文洗得干干净净的,毫无毛病,也毫无引人入胜的地方。由于太干净,这类散文既无变化多姿起伏有致的节奏,也无独创的句法和新颖的字汇,更没有左右逢源曲折成趣的意象。
这些作者都是散文世界的“清教徒”。她们都是“白话文学”的善男信女,喝白话文的白开水,她们都会十分沉醉。本来,用很纯粹的白话文来写一般性的应用文,例如演说辞、广播稿、宣传品、新闻报道等等,是应该也是必要的。可是创造性的散文并不在这范围之内。由于过分热心推行国语运动,或长期教授中小学的国语或国文,这类作者竟幻觉一切读者都是国语教学的对象,更进一步,要一切作家(包括诗人)只写清汤挂面式的白话文。根据他们的理想,最好删去《长恨歌传》,只留下《拗相公》;最好删去杜甫的七律,只留下寒山的白话诗。
在别人的散文里看到一个文言,这类作者会像在饭碗里发现一粒砂,不,一只苍蝇,那么难过。她们幻想这种“文白不分”是散文的致命伤。但是所谓“文白不分”的散文有好几种,有的是坏散文,有的却是好散文。将文白的比例作适当的安排,使文融于白,如鱼之相忘于江湖,而仍维持流畅可读的白话节奏,是“文白佳偶”,不是“文白冤家”。
(选自余光中《剪掉散文的辫子》,有删改)
【小题1】概括“浣衣妇”对于散文的要求,不超过20字。
【小题2】文中为什么提到《长恨歌传》和杜诗?
【小题3】请解释文末“文白冤家”的含义。
粉丝与知音
余光中
“粉丝”来自英文的fan,源出fanatic,乃其缩写,但经瘦身之后,脱胎换骨,变得轻灵多了。更可爱的是,当初把它译成“粉丝”的人,福至心灵,神来之笔竟把复数一并带了过来,好用多了。单用“粉”字,不但突兀,而且表现不出那种从者如云纷至沓来的声势。“粉丝”当然是多数,只有三五人甚至三五十人,怎能叫做fans?对偶像当然是说,“我是你的粉丝”,怎么能说,“我是你的粉”呢?粉,极言其细而轻,积少成多,飘忽无定。丝,极言其虽细却长,纠缠而善攀附,所以欲理还乱。
与粉丝相对的,是知音。粉丝是为成名锦上添花;知音是为寂寞雪中送炭。杜甫尽管说过,“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但真有知音出现,来肯定自己的价值,这寂寞的寸心还是欣慰的。
知音的出现,多在天才成名之前。叔本华的母亲是销畅小说作家,母子两人很不和谐,而歌德很早就告诉做母亲的,说她的孩子有一天会名满天下。有些知音,要等天才死后才出现。莎士比亚死后七年,生前与他争雄的本•约翰逊,写了一首长诗悼念他,肯定他是英国之宝。
此地我必须特别提出夏志清来,说明知音之可贵,不但在于慧眼独具,能看出天才,而且在于胆识过人,敢畅言所见。四十五年前,夏志清所著《中国现代文学史》在美国出版,钱钟书与张爱玲赫然各成一章,和鲁迅、茅盾分庭抗礼,令读者耳目一新。文坛的旧观,一直认为钱钟书不过是学府中人,偶涉创作,既非“进步”作家,也非“前卫”新锐;张爱玲只是上海洋场一位言情小说作者而已。夏志清不但看出钱钟书、张爱玲,还有沈从文的独创成就,更要在四十年前美国评论界左倾成风的逆境里,毫不含糊地把他的见解昭告世界,真是智勇并兼。有知音一锤定音,不愁没有粉丝,缤纷的粉丝啊,蝴蝶一般地飞来。
知音与粉丝都可爱,但知音多高士,总是独来独往,欣然会心,掩卷默想。知音的信念来自深刻的体会,充分的了解。知音与天才的关系有如信徒与神,并不需要“现场”,因为寸心就是神殿。
粉丝则不然。这种高速流动的族群必须有一个现场,更因人多而激动,拥挤而歇斯底里,群情不断加温,只待偶像忽然出现而达于沸腾。
“知音”一词始于春秋:楚国的俞伯牙善于弹琴,唯有知己钟子期知道他意在高山流水。子期死后,伯牙恨世无知音,乃碎琴绝弦,终身不再操鼓。《论语》说:“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曰:‘不图为乐之至于斯也!’”这么看来,孔子真可谓知音了,但是竟然三月不知肉味,岂不成了香港人所说的“发烧友”了?孔子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吧。今日的乐迷粉丝,不妨引圣人为知音,去翻翻《论语》第七章《述而》吧。
不惜歌者苦
但伤知音稀
粉丝已经够多了,且待更多的知音。
【小题1】下列对文意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作为音译词的“粉丝”使用方便,既可表现出粉丝从者如云的声势,也可体现粉丝喜纠缠、善攀附的特性。 |
B.天才如果遇到知音肯定他的价值,那颗寂寞的寸心会感到欣慰;如果得知音而复失,则会悲伤不已。 |
C.知音的出现,不是在天才成名之前,就是要等天才死了之后。前者如歌德,后者如本•约翰逊。 |
D.作者认为粉丝和知音都可爱,但我们的生活中不缺少粉丝,缺少的是知音。作者期待更多的知音出现。 |
【小题3】作者既说孔子“真可谓知音了”,又说他“或许是最早的粉丝”,对此应当如何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章
南山雨
董桥
三四十年前我带着家小来香港谋生,白天做两份兼差的工作,晚上给报纸杂志写稿翻译,三口生计勉强应付,偶然碰到意外支出,变卖细软的落难举措还是有的。这样熬了两三年,老二出世的时候,我去应征一份工钱优厚的职务,连过三关,十拿九稳,竟然落空。
那期间,石初先生辗转知道了我的境遇,有一天约我到蓬香茶楼喝罕茶。是农历腊月,天刚亮,楼上靠窗的茶座冷得很,他殷殷劝我多吃点心暖胃,尽说些不着边际的闲话,下楼道别之际,徐徐从大衣口袋里摸出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给我,是他早年手抄的一些田园诗,喃喃说:“这些诗写得清爽,念起来舒服。苦闷的时候读读诗词,日子会变得漂亮些!”
风很大,我走到大马路一家绸缎庄的屋檐下翻出诗册,浓浓淡淡的墨色录了许多唐诗清诗,范石湖的作品不少,最后一页是毕九歌的一首七绝:“芍药花残布谷啼,鸡闲犬卧闭疏篱。老农荷锸归来晚,共说南山雨一犁。”
那天晚上天更冷,石初先生打电话言归正题,要我宽心,用了“事缓则圆”四个字劝我再碰碰机缘,说他一九五二年刚来香港也磕磕绊绊,困顿无助,天天晚上读诗抄诗解忧。我说石湖的诗我小时候读得多,倒想知道毕九歌是谁。他说那是清代王渔洋《古夫于亭杂录》里抄到的,只知道他字调虞,渔洋同邑大司空亨的后人,能诗,可惜只流传了那一首七绝:“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
石初先生到死也没有成过名。他茶余饭后即兴写写的游戏文字,怎么说都不输那些名家的笔墨,绝对值得付梓流传。事实竟然不是那样。他的旧诗词,他的白话文,他的英文、法文、拉丁文,全是他七十二年人生中默默修炼的正果,知道的人却太少太少了。
我是一九六五年才从台北带着父执宋伯伯的信去看申先生。他住半山般含道,四十出头,白皙的皮肤衬着白皙的衬衫,纤秀的金丝眼镜把一张瘦长红润的脸映得更清贵。他声音低沉,讲话很慢,地道的英国风度,一点不带上海人的阔气和喧阗。那次初识之后,他记起来会打电话问我近况,约我在中环他做事的洋行附近吃个午饭聊聊。后来我在报上写专栏、做翻译,石初先生这才开始用长辈的口吻给我提了许多意见,我们渐渐成了师徒。
申先生先是教我中文造句的窍门,说白话文要写出文言的凝练,文富文要透露白话的真切。“胡适之的文言文写得其实比白话文要好,原因在比。”他说,“胡先生学问深厚而才情单薄!”这淡淡的半堂课,我受用到老。他起初常常说我的翻译七百字里起码有十个地方是笨译,脱裤子放屁的句子太多了:“做人不可取巧,翻译必须学巧!”申先生每给我改一篇译文,总是叮咛我回家好好逐句捉摸。这样改了八九篇,回头重看自己的旧译,我才脸红了。
我亲沐教泽越久,越觉得石初先生做人跟做学问完全不同。做人,他诚实而世故;做学问,他犀利而纯真,抱定主意不求闻达。那时期,传媒的兴旺造就了一批好辩之士挥笔制造舆论,改造社会。那时期,知识界也有一小撮饱学之士唾弃说教,唾弃生命卑微的欷歔,一心安分乐道,一心经营个人精致的技艺,遁迹自娱。申先生继承的正是这一小撮人的情操:“要紧的是了解生命,不是判断生命。”他常说。
一九九○年年尾,石初先生丧偶,万念灰蒙,久久难释,人也苍老了许多。一天,我约他到莲香茶楼喝早茶,下楼道别的时候,我把二十五年前他给我的那本诗册交还给他。我握着他冰冷的手,一句话没说。
申先生看看我,看看那本破旧的小册子,微微点了点头,转身踽踽走进晨曦里的小巷。
(选自《旧时月色》,有删改)
【小题1】请简要概括文章中申石初先生的人物形象。【小题2】“可见名与利那玩意儿都是注定的!”这句话流露出申石初先生丰富的情感,请联系上下文,具体分析。
【小题3】请分析最后一段在全文中的作用。
【小题4】请谈谈本文以“南山雨”为题的用意。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八十述怀
季羡林
①我从来没有想到,我能活到八十岁;如今竟然活到了八十岁,然而又一点也没有八十岁的感觉。岂非咄咄怪事!
②五十一过,仿佛一场春梦似的,一下子就到了古稀之年,丝毫不容我反思。其间跨越了一个十年浩劫。我一生写作翻译的高潮,恰恰出现在这个期间。原因并不神秘:我获得了余裕和时间。二百多万字的印度大史诗《 罗摩衍那 》就是在这时候译完的。“雪夜闭门写禁文”,自谓此乐不减羲皇上人。
③又仿佛是一场缥缈的春梦,一下子就活到了今天,行年八十矣,古人称之为耄耋之年了。倒退二三十年,我这个在寿命上胸无大志的人,偶尔也想到耄耋之年的情况:手拄拐杖,白须飘胸,步履维艰,老态龙钟。自谓这种事情与自己无关,所以想得不深也不多。哪里知道,自己今天就到了这个年龄。今天是新年元旦,从夜里零时起,自己已是不折不扣的八十老翁了。然而这老景却真如古人诗中所说的“青霭入看无”,我看不到什么老景。看一看自己的身体,平平常常,同过去一样,看一看周围的环境,平平常常,同过去一样。金色的朝阳从窗子里流了进来,平平常常,同过去一样。楼前的白杨,确实粗了一点,但看上去也是平平常常,同过去一样。时令正是冬天,叶子已落尽;但是我相信,它们正蜷缩在土里,做着春天的梦。水塘里的荷花只剩下残叶,“留得残荷听雨声”,现在雨没有了,上面只有白皑皑的残雪。我相信,荷花们也蜷缩在淤泥中,做着春天的梦。总之,我还是我,依然故我;周围的一切也依然是过去的一切……
④我是不是也在做着春天的梦呢?我想,是的。我现在也处在严寒中,我也梦着春天的到来。我相信英国诗人雪莱的两句话:“既然冬天已经到了,春天还会远吗?”我梦着楼前的白杨重新长出了浓密的绿叶,我梦着池塘里的荷花重新冒出了淡绿的大叶子,我梦着春天又回到了大地上。
⑤可是我万万没有想到,“八十”这个数字竟有这样大的威力,一种神秘的威力。“自己已经八十岁了!”我吃惊地暗自思忖。它逼迫着我向前看一看,又回头看一看。向前看,灰蒙蒙的一团,路不清楚,但也不是很长。确实没有什么好看的地方,不看也罢。
⑥而回头看呢,则在灰蒙蒙的一团中,清晰地看到了一条路,路极长,是我一步一步地走过来的,这条路的顶端是在清平县的官庄。我看到了一片灰黄的土房,中间闪着苇塘里的水光,还有我大奶奶和母亲的面影。这条路延伸出来,我看到了泉城的大明湖。这条路又延伸出去,我看到了水木清华,接着又看到德国小城哥廷根斑斓的秋色,上面飘动着我那母亲似的女房东和祖父似的老教授的面影。路陡然又从万里之外折回到神州大地,我看到了红楼,看到了燕园的湖光塔影。再看下去,路就缩住了,一直缩到我的脚下。
⑦在这一条十分漫长的路上,我走过阳关大道,也走过独木小桥。路旁有深山大泽,也有平坡宜人;有杏花春雨,也有塞北秋风;有山重水复,也有柳暗花明;有迷途知返,也有绝处逢生。路太长了,时间太长了,影子太多了,回忆太重了。我真正感觉到,我负担不了,也忍受不了,我想摆脱掉这一切,还我一个自由自在身。
⑧回头看既然这样沉重,能不能向前看呢?我上面已经说到,向前看,路不是很长,没有什么好看的地方。我现在正像鲁迅的散文诗《 过客 》中的一个过客。他不知道是从什么地方走来的,终于走到了老翁和小女孩的土屋前面,讨了点水喝。老翁看他已经疲惫不堪,劝他休息一下。他说:“从我还能记得的时候起,我就在这么走,要走到一个地方去,这地方就在前面。我单记得走了许多路,现在来到这里了。接着就要走向那边去……况且还有声音在前面催促我,叫唤我,使我息不下。”那边,那边是什么地方呢?老人说:“前面,是坟 。”小女孩说:“不,不,不是的,那里有许多野百合、野蔷薇,我常常去玩,去看他们的。”
⑨我理解这个过客的心情,我自己也是一个过客,但是却从来没有什么声音催着我走,而是同世界上任何人一样,我是非走不行的,不用催促,也是非走不行的。走到什么地方去呢?走到西边的坟那里,这是一切人的归宿。我记得屠格涅夫的一首散文诗里,也讲了这个意思。我并不怕坟,只是在走了这么长的路以后,我真想停下来休息片刻。然而我不能,不管你愿意不愿意,反正是非走不行。聊以自慰的是,我同那个老翁还不一样,有的地方颇像那个小女孩,我既看到了坟,也看到野百合和野蔷薇。
⑩我现在就是抱着这种精神,昂然走上前去。只要有可能,我一定做一些对别人有益的事,决不想成为行尸走肉。我知道,未来的路也不会比过去的更笔直,更平坦。但是我并不恐惧,我眼前还闪动着野百合和野蔷薇的影子。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3)请分析“聊以自慰的是,我同那个老翁还不一样,有的地方颇像那个小女孩,我既看到了坟,也看到野百合和野蔷薇”在文中的含义与作用。 (4)季羡林认为陈寅恪影响他的是“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梁漱溟影响他的是“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阅读本文后,你对两位大师带给季老的影响有怎样的认识,结合你对这两位大师的了解和本文的理解,任选其一,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
城市天空里的彩虹
胡 弦
雨后的傍晚,我从一个小饭馆里吃了饭出来,无意间抬起头来,竟看到天空中出现了一道彩虹。这是一条狭窄的小街道,每当汽车开过,行人都要小心地闪躲。路边是稀疏的行道树,树梢上面是人家的窗户,窗台上挑出的竹竿晾晒着衣服,楼的棱角折出各种杂乱线条。但就在这一片杂乱的上方,出现了一道彩虹,怎不让人惊异。
我驻足观看。虹十分艳丽,虹身不太宽,但弧度优美,像一座标准的拱桥跨在天上。因为天色向晚,空中又有浓云堆积,它的艳丽更显得分外耀眼。虹往往给人飘逸的印象,但这道虹上部红紫,中间明黄,下部绿蓝,色彩在渐变中显得严整,甚而有了点儿刚劲的味道,似乎是在把它的美用力地布置在那儿。
我的仰望引起了路人的注意,有几个停下了脚步,也跟着仰望,其中一个还惊奇地叫了一声。是的,跟着我抬起头来的人,也许只是以为这街道上方的楼层发生了什么事,比如某家的夫妻大声吵架,摔东西,或者收衣服时褂子不小心掉在了电线上之类,不料,他们却看到了美丽的彩虹。
“好久没看到彩虹了!”一个老者说。
“是啊,真好看!”另一个人应和着。
“快来看彩虹,真的彩虹!”一个从茶叶店里出来的妇人,反转身子朝店里喊。她在喊店里的一个小女孩,那是她的孙女吧。小女孩像一团绒球似的从屋子里跑出来,也许,她有生以来还没看到过真的彩虹,而只是看过彩虹的图片。
众人的站立影响了交通,一个司机在按喇叭,他开着一辆小货车,等大家让开了道,他又不急着开了,他从窗口探出脑袋,望着天空说:“嗬!”
但虹很快就消失了。也就是十几分钟吧,天空暗了下来,小巷也恢复了原来的秩序,地上的霓虹开始闪光。
我慢慢走着回家,脑子里却残留着虹的影子。我在想,临近黄昏时,一道虹出现在城市上空,此景必有深意。一道虹,它想告诉我们什么呢?短短的十几分钟,在这座城市里有多少人看到了虹?又有多少人对天空中的变化一无所知?
我想起小时候的情景,那时,每当有虹在天空中出现,我们就朝着它奔跑,奔跑,在雨后清新的大地上,在泥泞和积水上,我们追逐、嬉戏,像一群快乐的水珠。微凉而透明的岁月啊,所有感觉都是幸福的,包括滑倒,包括虹。那微微颤动的虹,是我们滑倒时摔出体外的笑声和疼。在激情澎湃的青春时期,又有多少次,我和同龄人仰望着虹,心中溢满了憧憬。虹,一直是美好和纯净心灵的象征。
已有多久不曾看见虹了,十年,或者二十年?现在,虹越来越少见了。除了日益严重的自然污染,一定还有另外的原因吧?
我望着从街道上走过的同类,忽然有了答案:处身在这样一个掘金的时代,人人奋勇,表现在走路上,低着头匆匆往前赶者多,哪有抬头望天的闲情呢!
但天空,一直为我们保留着它的美丽。举头望天,天上不会掉馅饼,但天上有彩虹,有和心灵对应的空间。虹,多像我们曾经拥有过的理想的化身。
【小题1】作者回忆小时候见到的彩虹有什么作用?
【小题2】作者为什么说现代社会“虹越来越少见了”?
【小题3】文章第三段说:“甚而有了点儿刚劲的味道,似乎是在把它的美用力地布置在那儿。”请问这句话运用了什么手法?有怎样的表达效果?
【小题4】请通读全文,说说作者心中的彩虹有哪些内涵。
秋天的心
林清玄
①我喜欢《唐子西语录》中的两句诗:山僧不解数甲子,一叶落知天下秋。这是说山上的和尚不知道如何计算甲子日历,只知道观察自然,看到一片树叶落下就知道天下都已是秋天了。从前读贾岛的诗,有“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之句,对秋天萧瑟的景象颇有感触,但说到气派悠闲,就不如“一叶落知天下秋”了。
②现代都市人正好相反,可以说是“落叶满天不知秋,世人只会数甲子”,对现代人而言,时间观念只剩下日历,有时日历犹不足以形容,而是只剩下钟表了,谁会去管是什么日子呢?三百多年前,当汉人到台湾来垦植移民的时候,发现台湾的平埔族山胞非但没有日历,甚至没有年岁,不能分辨四时,而是以山上的刺桐花开为一年,过着逍遥自在的生活。初到的汉人想当然地感慨其“文化”落后,逐渐同化了平埔族。到今天,平埔族快要成为历史名词,他们有了年岁,知道四时,可是平埔族后裔有很多已经不知道什么是刺桐花了。
③对岁月的感知变化由立体到平面可以如此迅速,怎不让人兴叹?以现代人为例,在农业社会还深刻知道天气、岁时、植物、种作等等变化是和人密切结合的。但是,商业形态改变了我们,春天是朝九晚五,冬天也是朝九晚五;晴天和雨天已经没有任何差别了。这虽使人离开了“看天吃饭”的阴影,却也多少让人失去了感时忧国的情怀和胸怀天下的襟抱了。
④记得住在乡下的时候,大厅墙壁上总挂着一册农民历,大人要办事,大至播种耕耘、搬家嫁娶,小至安床沐浴、立券交易都会去看农民历。因此到了年尾,一本农民历差不多翻烂了,使我从小对农民历书就有一种特别亲切的感情。一直到现在,我还保持着看农民历的习惯,觉得读农民历是快乐的事,就看秋天吧,从立秋、处暑、白露到秋分、寒露、霜降,都是美极了,那清晨田野中白色的露珠,黄昏林园里清黄的落叶,不都是在说秋天吗?所以,虽然时光不再,我们都不应该失去农民那种在自然中安身立命的心情。
⑤城市不是没有秋天,如果我们静下心来就会知道,本来从东南方吹来的风,现在转到北方了;早晚气候的寒凉,就如同北地里的霜降;早晨的旭日与黄昏的彩霞,都与春天时大有不同了。变化最大的是天空和云彩,在夏日明亮的天空,渐渐地加深蓝色的调子,云更高、更白,飘动的时候仿佛带着轻微的风。每天我走到阳台抬头看天空,知道这是真正的秋天,是童年田园记忆中的那个秋天,是平埔族刺桐花开的那个秋天,也是唐朝山僧在山上见到落叶的同一个秋天。
⑥若能感知天下,能与落叶飞花同呼吸,能保有在自然中谦卑的心情,就是住在最热闹的城市,秋天也不会远去。如果眼里只有手表、金钱、工作,即使在路上被落叶击中,也见不到秋天的美。
⑦秋天的美多少带点萧瑟之意,就像宋人吴文英写的词“何处合成愁,离人心上秋”,一般人认为秋天的心情会有些愁恼肃杀。其实,秋天是禾熟的季节,何尝没有清朗圆满的启示呢?
⑧我也喜欢韦应物一首秋天的诗:
今朝郡斋冷,忽念山中客;
涧底束荆薪,归来煮白石。
欲持一瓢酒,远慰风雨夕;
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行迹?
⑨在这风云滔滔的人世,就是秋天如此美丽清明的季节,要在空山的落叶中寻找朋友的足迹是多么困难!但是,即使在红砖道上,淹没在人潮车流之中,要找自己的足迹,更是艰辛呀!
【小题1】本文在开篇和接近结尾两处各引用了诗句,请分析这样写各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文章两次出现“平埔族刺桐花开的那个秋天”,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4分)
【小题3】作者笔下的“秋天的心”,体现在哪些方面?(6分)
【小题4】作者认为“即使在红砖道上,淹没在人潮车流之中,要找自己的足迹,更是艰辛呀”,谈谈你的理解。(8分)
马的眼镜
莫言
吴先生为我们讲课,应该是在1984年的冬季,前后讲了十几次。他穿着一件黑色呢大衣,戴一顶黑帽子,围一条很长的酱紫色的围巾。进教室后他脱下大衣解下围巾摘下帽子,露出头上凌乱的稀疏白发,目光扫过来,有点鹰隼的感觉。他目光炯炯,有两个明显的眼袋,声音洪亮,略有戏腔,一看就知道是讲台上的老将。因为找不到当年的听课笔记,不能准确罗列他讲过的内容。只记得他第一节讲杜甫的《兵车行》。杜诗一千多首,他先讲《兵车行》,应该是有针对性的,因为我们是军队作家班。这首诗他自然是烂熟于胸,讲稿在桌,根本不动,竖行板书,行云流水——后来才知道他的书法也可称“家”的——他的课应该是非常精彩的,他为我们讲课显然也是十分用心的,但由于我们当时都发了疯似地摽劲儿写作,来听他讲课的人便日渐减少。最惨的一次,偌大的阶梯教室里,只有五个人。
这也太不像话了,好脾气的徐怀中主任也有些不高兴了。他召集开会,对我们提出了温和的批评并进行了苦口婆心的劝说。下一次吴先生的课,三十五名学员来了二十多位,怀中主任带着系里的参谋干事也坐在了台下。吴先生一进教室,炯炯的目光似乎有点湿,他说:“同学们,我并不是因为吃不上饭才来给你们讲课的!”这话说得很重,许多年后,怀中主任说:“听了吴先生的话,我真是感到无地自容!”吴先生的言外之意很多,其中自然有他原本并不想来给我们讲课是徐怀中主任三顾茅庐才把他请来的意思。那一课大家都听得认真,老先生讲得自然也是情绪饱满,神采飞扬。
吴先生讲庄子《秋水》篇那一课,就是只来了五个人那一课。那天好像还下着雪——我愿意在我的回忆中有吴先生摘下帽子抽打身上的雪花的情景。我们的阶梯教室的门正对着长长的走廊,门是两扇关不严但声响很大的弹簧门。吴先生进来后,那门就在弹簧的作用下“哐当”一声关上了。我们的阶梯教室有一百多个座位,五个听课人分散开,确实很不好看。我记得阶梯教室南侧有门有窗,外面是礼堂前的很大一片空场。因为我坐在第七排最南边的座位上,侧面便可见到窗外的风景,那天下雪的印象多半由此而来。我记得我不好意思看吴先生的脸。
虽然只有五个人听讲,但吴先生那一课却讲得格外地昂扬,好像他是赌着气讲的。“秋水时至,百川灌河,泾流之大,两涘渚崖之间,不辨牛马。于是焉,河伯欣然自喜,以天下之美为尽在己……”先生朗声诵读,抑扬顿挫,双目烁烁,扫射着台下我们五个可怜虫,使我们感到自己就是目光短浅不可以语于海的井蛙、不可以语于冰的夏虫,而他就是虽万川归之而不盈、尾闾泄之而不虚,却自以为很渺小的北海。
讲完了课,先生给我们深深鞠了一躬,收拾好讲稿,穿戴好衣帽,走了。随着弹簧门“咣当”一声巨响,我感到这老先生既可敬又可怜,而我自己,则是又可悲又可耻。
因为当时我们手头都没有庄子的书,系里的干事便让我将《秋水》、《马蹄》这两篇文章及注解刻蜡纸油印,发给每人一份。刻蜡纸时我故意地将《马蹄》篇中“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中“月题”的注释刻成“马的眼镜”,其意大概是想借此引逗同学发笑吧,或者也是借此发泄让我刻版油印的不满。我没想到吴先生还会去看这油印的材料,但他看了。他在下一课讲完时说:“月题”,是马辔头上状如月牙、遮挡在马额头上的佩饰,不是马的眼镜。然后他又说——我感到他的目光盯着我说——“给马戴上眼镜,真是天才!”——我感到脸上发烧,也有点无地自容了。
毕业十几年后,有一次在北大西门外遇到了吴先生,他似乎老了许多,但目光依然锐利。我说:吴先生,我是军艺文学系毕业的莫言,我听过您的课。
他说:噢。
我说:我听您讲庄子的《秋水》、《马蹄》,很受启发,写了一篇小说,题目叫《秋水》,写了一篇散文,题目叫《马蹄》。
他说:噢。
我说:我曾在刻蜡纸时,故意把“月题”解释成“马的眼镜”,这事您还记得吗?
此时,正有一少妇牵着一只小狗从旁边经过,那小狗身上穿着一件鲜艳的毛线衣。吴先生突然响亮地说:
“狗穿毛衣寻常事,马戴眼镜又何妨?”
(选自《文汇报》2017年3月16日,有删节)
【小题1】结合全文,简要概括吴先生授课的特点。
【小题2】我感到这老先生“既可敬又可怜”的原因分别是什么?
【小题3】我愿意在我的回忆中“有吴先生摘下帽子抽打身上的雪花的情景”,为什么?
【小题4】试分析两处画线句流露的不同情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