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
(法)莫泊桑
自从随军入侵法国以来,瓦尔特·施那夫斯觉得自己处处背时不顺。他身体肥胖,走起路来很费劲,老是喘气,他那双又肥又厚的平脚板,痛得他苦不堪言。
每当夜幕降临,他裹着大衣躺在地上睡觉,这时,他总要久久地思念着留在家乡的妻子儿女。碰到好吃的东西,他总是细嚼慢咽,仔细品尝。他常这样想,人一死,世上一切良辰美景、欢快幸福岂不立即就化为乌有。
他所属的那个兵团向诺曼底进发。有一天,他奉命跟一支小分队外出侦察。田野里一切似乎都毫无动静,这些普鲁士人放心大胆走进一个沟壑纵横的小山谷。突然,枪声大作,猛烈的火力阻挡了他们的去路,他们队伍中立即有二十来人被撂倒。一支游击队从一个巴掌大的小林子里直扑而来。
瓦尔特·施那夫斯起初愣在那里没动,他一时不知所措,竟忘了赶快逃命。随后他才拔腿就逃,但立即又意识到自己慢得像一只乌龟。这时,他看见,在他前方六步开外有一道宽宽的地沟,上面长满荆棘并有枝叶掩盖,他猛然双脚一并,纵身往沟里一跳,正如从桥上往河里一跳那样。
他像一枝箭,穿过一层厚厚的藤叶与尖利的荆棘,沉沉地跌坐在一堆石子上,脸与双手都被荆棘划破了。靠头顶上缠绕的藤枝当掩护,他尽可能地快爬,想离开战场远一些。
有一段时间,枪声、叫喊声与呻吟声仍清晰可闻。后来,一切归于平静,寂寥无声。
这个普鲁士大兵开始盘算起来:我该怎么办呢?如果回部队的话,那又要去过开战以来那种苦不堪言的生活,每天忧心忡忡,惊恐不安,疲劳难耐!
可是,到底怎么办呢?总不能老待在这条沟里,一直到战争结束。一个人每天都需要吃东西呀!
他突发奇想:“如果我当上俘虏就好了。”此一奇想既出,他的心就兴奋地跳动起来。关在看管严密的牢狱里,有吃有住,枪弹打不着,刺刀碰不上,什么都不用害怕了。
夜幕突然降临,一片晦暗,万籁无声。他待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夜色中只要有一点轻微的陌生的声响,他都要吓得打哆嗦。正好有只兔子屁股擦到窝边发出了响声,险些吓得瓦尔特·施那夫斯拔腿就逃。猫头鹰的叫声,更是把他的心撕碎了,使他感到一阵阵突如其来的恐惧。
这时,瓦尔特·施那夫斯突然发现自己已经饥肠辘辘,寒冷难熬。接着迷迷糊糊,噩梦不断。
晨光又重新照临他头上。他又开始进行守望。
一直又到了夜幕降临大地的时候,他不失时机悄悄地爬出地沟,猫着腰,胆战心惊地朝远处的城堡走去。
城堡底层的窗户都透出灯光,其中有一扇窗还大大地敞开着;一阵浓浓的烧肉香从里面冲出来,钻进了他的五脏六腑,使得他呼吸急促,勇气骤增。
于是,他不假思索,戴着尖顶盔就冒冒失失出现在那个窗口。
屋里有八个仆人,正围着一张大桌子吃晚饭。突然,有个女仆吓得张大了嘴,两眼直瞪,一动不动,手里的杯子砰然掉在地上。其余的人,都跟着她的目光看过去!
他们瞧见了敌人!老天爷啊!普鲁士大兵攻进城堡了!
开始,就这么一声惊呼,由八个不同的嗓音同时发出的惊呼,骇得人心惊胆战,毛骨悚然;紧接着,在场的人争先恐后站起来,一阵混乱。转眼间,人就跑空了,只剩下那张堆满了食物的桌子。瓦尔特·施那夫斯则对眼前的这一幕感到莫名其妙。
他迟疑了一会儿,就爬过窗台,朝那一桌食物走去。
这是黎明前寒冷的时刻。矮树丛中,有许多人影在悄无声息地偷偷移动,黑暗里,不时有一两把铜铁利器的尖梢,被缕缕月光照得闪闪发亮。
突然,一群武装到头发的士兵迅速抢占了整幢房子。瓦尔特·施那夫斯正在那里呼呼大睡。五十枝上膛待发的枪一齐对准了他的胸,接着,把他从头到脚捆个结结实实。一位军服上镶着金线的胖军官,大喝一声:“你被俘虏了!投降吧!”
瓦尔特·施那夫斯脸上露出了微笑,他,现在的确是面带微笑,因为他确认自己终于当上了俘虏!
(选自《莫泊桑作品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写法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是一篇以一名普鲁士士兵为主人公的短篇小说。作者以普鲁士侵略法国为创作背景。 |
B.作者从普遍人性的角度去塑造人物,使施那夫斯的形象真实鲜明。 |
C.小说通过施那夫斯的奇遇故事,表现了他贪恋安逸,胸无大志的性格品质,作者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
D.作品表达了作为侵略者的普鲁士士兵对战争也很厌恶的主题。发动战争只是统治者的政治手段,人民爱好的是和平。 |
【小题2】小说取名为“瓦尔特·施那夫斯奇遇记”,请你简述作品中瓦尔特·施那夫斯经历了怎样的奇遇。
【小题3】这篇小说的人物描写和景物描写都很精妙,请各举一例说明这些描写的内容和作用。
秋风里的泥瓦匠
王往
大厦快竣工时,秋风到了。
泥瓦匠喜欢秋风。他常常站在脚手架上探着头,迎从西北吹来的秋风,向着西北的天空出神。他的家在这个城市的西北方向。他想象着稻谷、黄豆、山芋和向日葵的模样,想着春天和老婆的约定,恨不得手里的瓦刀变成镰刀。
十来天过去了,大楼终于竣工了,可是工友们没领到工钱:建筑公司的老板躲了起来,副手出来解释说,大厦所属单位的资金还没到位。
工友们一下子感到了秋风的寒凉。他们找谁都没用,都说老板不出面没办法。
一晃几天过去了,秋风好像一天比一天凉。
泥瓦匠说:“不行,我等不下去了,我要回去收庄稼。”
工友们说:“你头脑有毛病呀,庄稼值几个钱,你这一年工钱怕抵你三季庄稼呢。”
泥瓦匠说:“这我知道,可是,我还是想回去收庄稼。”
一个年轻的工友怕他真的要回家,说道:“都像你一样走了,谁在在这里要钱呢?谁回去,我们要回的工钱就没他的份!”
“对,谁先回去,要回的工钱就没他的份!”其他工友纷纷斜眼看他。
可是,这个叫天丰的泥瓦匠还是悄悄走了,趁着大伙睡着时,去了汽车站。临行前留下字条:两天后一定回来。
泥瓦匠到了家乡,秋收已经开始了。秋风吹动着他结着砂浆的衣角,他急切地奔向自家的田头。
老婆一开始并没问他带回了多少钱,只是心疼他,说他黑了瘦了,给他煮了一只肥大的母鸡。他匆匆吃了几口就说:“饱了饱了,我去磨镰刀,磨好了镰刀,明天一早就去收豆子。我去田头看了,我们家的稻子、豆子都熟了,先收豆子吧。”他蘸着清水,在光滑的石头上磨着月牙形的镰刀。女人一边搓着草绳,一边看着他,更加心疼他了。
第二天一早,泥瓦匠和他的女人,拿了雪亮的镰刀,走向了田野。
泥瓦匠割得快,女人割得慢。女人割了一会儿说:“他们心咋那么黑呢?盖那么大的房子有钱,咋就不发你们那一点工钱呢?”
“可能是真的没钱,盖房的单位欠了工程队的,过一段时间说不定就有钱了。”泥瓦匠安慰着他的女人。
女人说:“那一收完庄稼,你就去。”
“去。收了豆子,再收稻谷,一收完我就去。”说完,弯下腰,拼命地挥动镰刀,豆秆咔咔响成一片。
女人说:“你不要这么辛苦,这些活,我能干了,春天时,你没在家,插秧、种豆子,不也是我一个人么?我就怕去迟了,人家拿了钱跑了。”
“他们跑不了!”泥瓦匠用镰刀狠狠地砍向一个土坷垃。
“你怎么断定人家跑不了?”女人终于忍不住责怪他了。
他没办法回答女人这句话。
女人割了几把豆子又说:“唉,我就是担心人家拿了钱跑了,你吃了那么多苦不是白吃了?”
泥瓦匠停下来,慢慢转过身来,说:“我也担心啊,可是我实在想和你一起收庄稼。”说了这话,泥瓦匠的眼里布满泪水。
当晚,泥瓦匠收割到了深夜,月光下的豆子心甘情愿地倒在他的脚下。
然后,他又去了稻田。低垂的稻穗在清凉的秋风里轻轻摇摆,他站了好久。“我等不及收割你们了,我要去讨工钱。”他对着稻子说话。
泥瓦匠又到了工地。工友们惊诧了一阵后,纷纷来问他秋收的情况。
他说:“家里很好,收成也好,可是要钱是大事。”
泥瓦匠在他原来的床铺上坐下,整理行李。他打开编织袋,拿出一把刀来,顿时,他愣住了,工友们看到的并不是他做手艺的瓦刀,而是一把月牙形的镰刀。
(选自《广西文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天丰的妻子在小说中是天丰的有效烘托,她心疼丈夫的身体,又痛恨城里的开发商利欲熏心,担心丈夫是否能把钱要回来。 |
B.小说中写月光下清凉的秋风摇动着低垂的稻穗,表达了主人公天丰对乡村和家乡的眷恋,使小说散发着浓郁的乡土气息 |
C.小说中其他泥瓦匠与天丰形成鲜明对比,他们被金钱腐蚀了心灵,不想念家里的庄稼,是一群被城市文明异化的农民形象,而天丰并不看重金钱。 |
D.小说的语言于平实中带着诗意,散发着乡土的气息,其中的黄豆、山芋、稻谷、豆子似乎都有生命,向读者讲述生活的价值取向。 |
【小题3】小说中多次出现“秋风”,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作简要分析。
我的父亲罗家伦
父亲是浙江绍兴人,出生于江西南昌一个读书家庭。1915年,父亲考进复旦公学中学部,国学功底很深。1917年夏天,父亲投考北京大学。那一年,蔡元培先生到北大上任。
1919年1月1日,父亲和北大高年级学生出版了《新潮》杂志,总编辑是傅斯年,父亲任编辑,两人写了很多关于妇女解放、婚姻自由等文章,《新潮》杂志在当时成为继《新青年》之后,倡导新文化运动第二种有影响的刊物。蔡元培、李大钊、胡适等人都给予父亲他们极大支持。蔡元培批准由北大经费中每月拨3000元给《新潮》,《新潮》的编辑部,就是李大钊北大图书馆的办公室。
1919年4月,中国在巴黎和会失利的消息传到北大,父亲和一些同学商定5月7日联合市民游行抗议。5月3日,蔡元培校长得知北洋政府同意对山东问题做出退让,立即通知了父亲、段锡朋、傅斯年等人。当天深夜,大家决议改在5月4日去天安门集合游行。父亲与江绍原、张廷济一道,被各校代表推举为总代表。5月4日那天上午,父亲站在一个长桌旁边,写好了《北京学界全体宣言》。宣言只有180字,却写得大气磅礴,极富号召力。5月26日,父亲在《每周评论》第23期发表了题为《五四运动的精神》的短文,第一次提出了“五四运动”概念。从此,“五四事件”被定格为“五四运动”。
1920年秋,父亲和四个北大应届毕业生得到蔡校长的推荐和企业家穆藕初基金的资助,出国留学。在美、英、德、法等国深造了六年,父亲回国。1928年,任国民政府教育部长的蔡元培,让父亲任清华大学校长,那一年父亲只有31岁。
10月12日新学年开学时,校园中除了新校长外,新生中首次出现了十五名女生;原有的五十五名教授中,三十七位(包括外籍人士在内)遭到解聘,却进来了二十多位新的教授;有些系和课程被取消,中国课门数增多;本国和外籍教职员之间待遇及居住条件的差别得到改正;权力大过于教授的职员地位和人数也重新调整。
父亲说:“罗致良好教师,是大学校长第一个责任。”父亲为清华求才的苦心,从毛子水根据何基鸿(清华法学教授)转述的一个小故事中可见一斑:“志希从北平到南开去请蒋廷黻先生。蒋先生本不愿离开南开的。蒋先生不答应,志希便坐着不走。熬了一夜,蒋先生终于答应了。”
父亲选拔人才,也不拘泥于分数。除了对钱钟书的破格录取外,还有报考清华历史系的吴晗,他的数学考了0分,但中文和英文竟是两个满分。父亲大笔一挥,将吴晗也破格录取。
1929年4月,父亲和教授会代表冯友兰联袂出席清华大学董事会议,坚持立场,对抗由外交部高级官员把持的董事会,在校中发动废除董事会的舆论。父亲以壮士断腕的精神,三次向教育部提出辞呈,表示不挠的决心。当局终于在6月下令取消基金会,改由教育部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管辖。
父亲在清华时最大的贡献之一,是使原隶属于外交部的“清华学校”,升格为“国立清华大学”。1930年,处于复杂政治形势下的父亲被迫辞职。在不到两年时间里,父亲对清华所做的成绩,依旧被肯定。当年清华大学国学研究院的导师陈寅恪先生说:“志希在清华,把清华正式地成为一座国立大学,功德是很高的。”
1932年8月,父亲就任中央大学校长。他到任之初,广揽名师,优化学科,兴建校舍,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在他的主持下,中央大学迎来了建校史上辉煌鼎盛的黄金时代。他又力排众议,将中央大学西迁重庆,中央大学在当时是全国高校中院系最多、规模最大的一所大学。1941年夏,筋疲力尽的父亲辞去中央大学校长的职务。
1969年12月25日,父亲离开了他热爱的这个世界。我抚着他柔软尚温的手,生离死别,像是梦幻,却又无情地逼真!父亲安葬在台北近郊山旁的阳明山第一公墓,四周丛林环绕,放眼远望观音山和淡水河,云边深处,便是隔海的大陆故乡。(摘编自罗久芳《我的父亲罗家伦》,有删改)
【相关链接】
1.罗家伦(1897~1969),字志希,我国近代著名的教育家,思想家,社会活动家。1950年赴中国台湾,任国民党中央党史编纂委员会主任委员、考试院副院长、总统府国策顾问、中央评议委员。(百度百科)
2.罗家伦延揽了一大批学有专长的著名教授,如蒋廷黻、张奚若、萧公权、冯友兰、朱自清、张子高、翁文灏、华罗庚等等,多达数十人。这些人的到校,大大强化了教授阵容。
【小题1】下面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正确的两项是()
A.在这部亲情回忆录里,作者全面地展现了罗家伦不平凡的北大学生生活、组织学生运动、留学欧美、实践教育经历等,表现了他的教育理想之梦。 |
B.北大讲究学术自由精神的熏陶和蔡元培校长的感召长远地影响了罗家伦的信念和事业,这从他在新文化运动和政治民主方面的表现能够看得出。 |
C.罗家伦是一个有事业心的学者,无论是任清华校长还是中央大学校长,他都革故鼎新,创造了当时的辉煌鼎盛,但是最后他都被迫辞去了校长职务。 |
D.罗家伦破格录取了中文和英文满分、数学零分的钱钟书和吴晗,体现了他对人才的爱惜,让他们能在清华深造,为他们以后成才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
E.作者以丰富的积累和真挚的感情写出了关于父亲的回忆录,正面描写和侧面描写相结合,表达了女儿对父亲的敬仰和怀念,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
【小题2】罗家伦在清华大学任职只有两年,却被称为有开拓之功,请结合材料简述他为清华做出了哪些成就。
【小题3】罗家伦除在清华做出了巨大成就外,在其他方面,他还有哪些突出贡献?请结合材料概述分析。【小题4】罗家伦认为“罗致良好教师,是大学校长第一个责任”,并做到言行一致。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理解。
年三十的私房菜
付春从城里回家时,爹和妈正在院子里剥玉米棒子。他们都没有发现身后的儿子付春。付春一声不吭地跨进院门,拎着大包小包进了自己的屋,放下行李,就一头栽倒在床上。爹和妈同时停止了手上的动作。时间静止了两分钟后,付春透过掉了半块的玻璃窗听见爹说,春,回来了?妈马上站起身来,责怪爹说,他爹,春都进屋了,还问?快去抱柴禾,我给儿子做吃的去。付春拉起被角,捂在脸上,眼泪无声地流下。
付春在城里一家五星级酒店当厨师。付春的厨艺好,在这家酒店一干就是五年,五年间付春很少回乡下,五年的城市生活让他下意识里已经把自己当成了城里人,他甚至发誓要在这家酒店干一辈子。然而,没想到这家酒店自从去年易主后,因经营不善,一天比一天不景气,上个月彻底宣告破产。
失业这个月,付春把城里所有的饭店、酒店都找遍了,没有一个地方能容纳他。一些有名气的饭店、酒店,都有自己稳定的厨师团队,就算人家缺人手,他进去也只能是个打杂的。太小的饭店,薪水太低,高不成,低不就,就把付春挤回乡下的家了。付春感觉自己一下子从繁花似锦的春天走进了寒风凌厉的冬天。付春想着想着睡着了。
春,快起来吃饭了。妈站在窗外,小心翼翼地喊付春,生怕声音大了,把儿子吓不见了似的,儿子已经有很久没回家了。
饭桌上的菜,都是付春打小就爱吃的菜: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汤是酸菜土豆汤,酸菜是妈自己腌的乡下常见的老酸菜。旁边是一锅刚焖好的玉米饭。这些上不了台面的饭菜,也只有在家里才能吃到,虽说都是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的菜,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
付春很快就风卷残云般,把桌子上的饭菜一扫而光。爹和妈几乎一筷子未动,看着狼吞虎咽的付春,笑得嘴都合不拢。付春看着爹妈,抹着嘴回味着刚才的饭菜香味儿,突然脑子里像打开了一道尘封已久的门,付春兴奋地一连说了好几声“我怎么没想到呢?”爹和妈被付春整糊涂了,还没回过神来,付春已经拎着大包小包跑出院门了,爹和妈赶紧跟到院门外,说,春,你这刚回来,又要去哪儿啊?回城里。付春头也不回地说。
付春有足够信心让自己成为城里人,他不再怕失业,这一切都源于妈做的饭菜。付春在吃了妈做的菜后,突然想到了时下城里流行的私房菜,他想,现在城里人吃饭店都吃腻了,我何不当一名专做私房菜的厨师呢?
很快,付春的私房菜就在城里闯出了名气,很多有钱人、领导都请付春到家里专门为他们做私房菜。尤其是每年的春节,付春更是分身无术。
付春不断创新他的私房菜,几年后名声越来越大,钱也挣下不少,还在城里买了房子,拥有了城市户口。爹和妈不愿和他来城里,一直住在乡下的小土院,付春已经有好几个春节没回家陪父母过年了。每次爹妈打电话来,要他回家过年,付春都推托了。
今年年三十那天,有个搞建筑的大老板,给了付春很多钱,说是特意请付春去为他父母做一顿年夜饭。这位老板的爹妈一直住在乡下,老板有心想接爹妈去城里过年,也享享福,可是爹妈不来城里,老板只好回乡下陪父母过年。老板和爹妈说回去过年,两位老人又忙里忙外辛苦做饭菜,因此老板骗父母不回家过年,请付春去做私房菜的目的是想让父母过个不用操劳的年。
付春满口答应了,天快擦黑时,和老板一起赶到了老板乡下的父母家。没想到,他们推开门,首先映入眼前的竟然是一大桌子已经做好的饭菜,碗筷已摆好,就好像专等老板一到就开席似的。老板惊讶得合不拢嘴,不停地问两老怎么知道他要回来?
老板的爹说,每年不管你回不回家过年,你妈都会把饭菜做好,万一你回家了,也好吃上一口热乎饭。老板的妈接着说,这些都是你打小就爱吃的饭菜,在外面哪能吃到呢?老板两眼含着泪,一把抱住了两位老人。
一直站在门口的付春看着这一家子,缓缓地掏出钱包,把钱悄悄地放在门边的桌上,轻轻地合上门,头也不回地离去了。绚丽的烟花爆竹在付春身后、头上此起彼伏地响着、盛开着。付春仿佛闻到了妈做的干椒炒青菜、韭菜炒鸡蛋、火腿末炝嫩玉米,还有酸菜土豆汤的味道。
(选自《四川文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付春回到家中不跟在院子里剥玉米棒子的爹妈打招呼,而爹妈觉知儿子回来了,又是打招呼,又是去做吃的,小说在对比中表达思想感情,启发读者思考。 |
B.付春在城里的酒店当厨师,因为酒店破产,自己又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无奈之下回到家里,他感到无颜面对爹妈,所以一声不吭的钻进屋里,独自流泪。 |
C.付春的妈为了启发和激励付春,又做了些在付春看来上不了台面但味道却是出奇的好的菜,使付春在困境中找到了出路,说明妈是个了解儿子、智慧的人。 |
D.付春的妈和建筑老板的妈都为儿子做好吃的饭菜,两相映衬,蕴含可怜天下父母心的感慨,也反衬儿子亲情淡漠,表达作者对处理事业和亲情关系的反思。 |
【小题3】小说为什么要写建筑老板带付春回家为父母做私房菜?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五个饽饽①(有删节)
莫言
除夕日傍黑天时,下了两天的雪终于停了。爷爷嘱咐我把两个陈年的爆竹放了,蜡烛有钱也难买到,通宵挂灯的事只好免了。
母亲把家里的两盏油灯全点亮了,灯芯剔得很大,屋子里十分明亮。母亲在灶下烧火,干豆秸烧得噼噼啪啪响。火苗映着母亲清癯的脸,映着供桌上的祖先牌位,映着被炊烟熏得黝黑发亮的墙壁,一种酸楚的庄严神圣感攫住了我的心……
奶奶把一个包袱郑重地递给爷爷,轻轻地说:“供出去吧。”爷爷把包袱接过来,双手捧着,像捧着圣物。我跟着爷爷到了院子里,院子当中已放了一条方凳,爷爷蹲下去,小心翼翼地把饽饽摆好。
“来吧,孩子,给天地磕头吧!”爷爷跪下去,向着东南西北四个方向磕了头。我这个自称不信鬼神的中学生也跪下,将我的头颅低垂下去,一直触到冰凉的雪。天神地鬼,各路大仙,请你们来享用这五个饽饽吧!……这蒸饽饽的白面是从包饺子的白面里抠出来的,这一年,我们家的钱只够买八斤白面,它寄托着我们一家对来年的美好愿望。不知怎的,我的嗓子发哽、鼻子发酸,要不是过年图吉利,我真想放声大哭。
就在这时候,柴门外边的胡同里,响起了响亮的歌声:
财神爷,站门前/看着你家过新年/大门口,好亮堂/石头狮子蹲两旁……
我从地上爬起来,愣愣地站在院子里,听着“财神”②的祝福。他都快要把我家说成刘文彩家的大庄院了。“财神”的嗓门宽宽的,与其说是唱,还不如说他念。他就这样温柔而悒郁地半念半唱着,仿佛使天地万物都变了模样。
多好的精神会餐!我被“财神爷”描绘的美景陶醉了。我端着碗走到胡同里,“财神”急步迎上来,抓起饺子就往嘴里塞。
“财神,你别嫌少……”我很惭愧地说。他为我们家进行了这样美好的祝福,只换来六个饺子,我感到很对不起他。
“不少,不少。大侄子,快快回家过年,明年考中状元。”
“财神”一路唱着向前走了,我端着空碗回家过年。
“娘。咱家要是真像财神爷说的有一麻袋钱就好了。那样,你不用去喂牛,奶奶不用摸黑纺线,爷爷也不用去割草了。”
“哪里还用一麻袋。”母亲苦笑着说。
“会有的,会有的,今年的年过得好,天地里供了饽饽。”——奶奶忽然想起来了,问:“金斗他娘,饽饽收回来了吗?”
“没有,光听‘财神’穷唱,忘了。”母亲对我说,“去把饽饽收回来吧。”
我来到院子里,伸手往凳子上一摸,心一下子紧缩起来。再一看,凳子上还是空空的。“饽饽没了!”我叫起来。爷爷和母亲跑出来,跟我一起满院里乱摸。“找到了吗?”奶奶下不了炕,脸贴在窗户上焦急地问。
爷爷找出纸灯笼,把油灯放进去。我擎着灯笼满院里找,灯笼照着积雪,凌乱的脚印,沉默的老杏树,堡垒似的小草垛……
我们一家四口围着灯坐着。奶奶开始唠叨起来,一会儿嫌母亲办事不牢靠,一会儿骂自己老糊涂,她面色灰白,两行泪水流了下来。已是后半夜了,村里静极了。一阵凄凉的声音在村西头响起来,“财神”在进行着最后的工作,他在这一夜里,要把他的祝福送至全村。就在这祝福声中,我家丢失了五个饽饽。
“弄不好是被‘财神’这个杂种偷去了。”爷爷把烟袋锅子在炕沿上磕了磕,沉着脸站起来。
“爹,您歇着吧,让我和斗子去……”母亲拉住了爷爷。
“这个杂种,也是可怜……你们去看看吧,有就有,没有就拉倒,到底是乡亲,抬头不见低头见。”爷爷说。
我和母亲踩着雪向村西头跑去。积雪在脚下吱吱地响。“财神”还在唱着,他的嗓子已经哑了,听来更加凄凉:
快点拿,快点拿/金子银子往家爬/快点抢,快点抢/金子银子往家淌……
我身体冷得发抖,心中却充满怒火。“财神”,你真毒辣,你真贪婪,你真可恶……我像只小狼一样扑到他身边,伸手夺过了他拎着的瓦罐。
“谁?谁?土匪!动了抢了,我咧着嗓子嚎了一夜,才要了这么几个饺子,手冻木了,脚冻烂了……”“财神”叫着来抢瓦罐。
“大田,你别吵吵,是我。”母亲平静地说。
“是大嫂子,你们这是干啥?给我几个饺子后悔了?大侄子,你从罐里拿吧,给了我几个拿回几个吧。”
瓦罐里只有几十个冻得梆梆硬的饺子,没有饽饽。
饽饽上不了天,饽饽入不了地,村里人都在过年,就你“财神”到我家门口去过。我坚信爷爷的判断是准确的。我把瓦罐放在雪地上,又扑到“财神”身上,搜遍了他的全身。“财神”一动也不动,任我搜查。
“我没偷,我没偷……”“财神”喃喃地说着。
“大田,对不住你,俺孤儿寡妇的,弄点东西也不容易,才……金斗,跪下,给你大叔磕头。”
“不!”我说。
“跪下!”母亲严厉地说。
我跪在“财神”面前,热泪夺眶而出。
“起来,大侄子,快起来,你折死我了……”“财神”伸手拉起我。
屈辱之心使我扭头跑回家去,在老人们的叹息声中久久不能入睡。天亮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见那五个饽饽没有丢,三个在下,两个在上,呈宝塔状摆在方凳上……
注解:①本文是以1961年春节为背景写的一短篇小说。有删节。②财神:除夕夜里,有乞丐站在门外高声唱些吉利话,人们把煮好的饺子倒在乞丐的瓦罐里;乞丐把一个草纸叠成的小元宝放到空碗里。纸元宝端回家去,供在祖先牌位下。这叫“接财神”。文中“财神”是村里一个四十多岁的光棍。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标题“五个饽饽”,既是文章重要的线索,又体现了这五个饽饽在当时的重要性,透露出淡淡的苦味,揭示了主题。 |
B.结尾写梦到了五个饽饽,以虚写的形式,表达了作者认为自己冤枉财神之后的愧疚心情;在结构上照应了前文,首尾圆合。 |
C.爷爷、奶奶是传统的农村老人,作者委婉地批评了他们思想落后迷信,一生贫困,却只能在年终的时候供奉神灵,祈求保佑。 |
D.小说里出现了几段民间小调。这些小调不高雅,不脱俗,但是却有土腥味,使小说具有乡土作品独特的魅力。 |
【小题2】本文第一段有何作用?
【小题3】试简要分析“财神”这一人物形象。
【小题4】文章结尾,“我”在母亲的呵斥下跪在“财神”面前,你认为“我”该不该跪。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天幕上的舞蹈
刘明霞
当单位门前那可硕大的木棉树一马当先,开的热热闹闹纷纷扬扬的时候,我就知道春天来了,春天匆匆地、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来了。
上班下班从树下走过,不经意间,“啪”的一声,一朵红艳艳的木棉花就会砸在你的脑袋上、脖子上或脚边。躬身捡起那多水灵灵的花儿,它肥厚丰腴,娇艳无比。我不由伫立仰望:那伸向天空的树枝上,点缀着红彤彤的艳丽,如舞女的长裙凌空飞起,姿态翩然,在天幕上飞舞、摇曳,挑逗着阳光。哦,木棉,如果说那些低矮的灌木开出的叫花的话,那么,天幕上开出的你定是花的精灵了。我想,大喜大悲是人生的一种境界,而有的时候,灵魂的震撼既不是喜也不是悲,而是一种晕眩,一种不知身在何处的感觉。我与木棉只是萍水相逢啊,而我却仿佛等了她很久很久······
木棉在晴空里蕴足了那种如梦如幻的气质,点染出闹春的意境,这个时候,该有一首曲调轻柔舒缓、歌词婉约优美的歌来伴随她的舞蹈的。木棉,这所有的魅力是源于哪一天呢?是谁亲手把你中在这的?在狭窄的街道上,在对视着屋顶与屋顶之间,你显得独立又不会太孤寂,但你似乎总是在超脱。也许,人们不理解你为何总要高高在上,难道华丽高尚的你喜欢这样曲高和寡?你独树一帜,是不想与俗颜争宠,还是喜欢独自享受孤独?这里没有蜂围蝶阵,有的只是一树艳红。红花还要绿叶配,你是真正的红花,真正的红颜,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娇艳没有丝毫造作。你违反了花与叶的辩证关系是想证明自己没有依附心理,还是为了宁缺毋滥呢?你独挡风雨的侵袭又守住生命的质量,你是花中的君子啊!当我看到你舞动长裙在风中吟唱时,我终于明白了你的选择。
把蓝天当背景,把白云做道具,你的舞姿梳理着时间和音乐。木棉,你实在是一个高洁而空灵的舞者啊!
也许,人间意味浓烈,世俗气息浓郁的灵魂,终是不能升入天堂的,所以,你摆脱世俗,奋不顾身地冲向云天。当春风吹开尚在沉睡的你的惺忪的双眸时,你张开一朵朵圆润饱满鲜活生动的花儿,在天幕上跳起优美的舞蹈,一会儿如慢板徐缓轻悠,一会儿像快板恣意奔放。你那独特的舞蹈词汇是在诉说生命的故事吗?生命的初始该蕴藏着多少的神秘而动人的细节啊!你这活泼灵动、伸展舒畅的生命,你的舞姿搅动了生命的奥秘和底蕴,平淡而单调的生活因了你而有了一丝亮彩,你告诉了我一个关于生命的秘密、关于岭南的秘密、关于花的秘密。那“啪”的一声掉落在地上的,是你的红舞鞋吗?木棉,你的人生如此脆弱又如此美丽,花开花落,全是自己的热闹。伴着风儿翩翩起舞的你,舞出的是现代还是古典?
【小题1】第二段中,作者描写木棉主要运用了什么修辞手法?这段描写有怎样的表达效果?(4分)
【小题2】联系全文,说说木棉花具有哪些特点?(6分)
【小题3】文中说“我与木棉只是萍水相逢啊,而我却仿佛等了她很久很久······”,作者为什么这样说?(4分)
【小题4】作者在最后一段说:“你告诉了我一个关于生命的秘密、关于岭南的秘密、关于花的

国宝
吴承墨刚走下站台,梅城就用一场裹着梅花气息的温润小雨款待了他。让他感到温润的,还有王老板的那双手。见面握手是一种常见礼节,可王老板握着他的手时,掌心竟有些发热发潮。
下榻,洗漱,吃早茶。吴承墨迫不及待地问:“东西在哪里?”“不急不急。”王老板说,“您老刚下车,先在这里养养神。”
“那是,养好了精神,看东西才不会走眼。”吴师母说。
午饭后,王老板就拉着吴承墨和师母直奔梅园。吴承墨的童年是在这里度过的,江南小城的梅花,曾给他带来多少灵感与熏陶。进了梅园,他一看到满园盛开的梅花,竟高兴得孩子似的手舞足蹈,当场吟就一首咏梅诗:
不为浮华动,月下独自开。吟吟低浅唱,一枝报春来。
刚刚吟完,王老板就拍手赞叹。吴承墨诗兴大发,又接连吟了好几首。
第二天早餐桌上,吴承墨又问起东西在哪里。王老板还是说:“不急不急。我听收藏圈里的人说,您是国宝级的大师,您只要闭着眼在书画前走一走,用鼻子闻一闻,就能鉴定出是真品还是赝品。”“那都是人家瞎吹的。”吴承墨说。
早餐后,王老板租了一条观光船,沿着古运河一路游览,还请来了两位评弹演员。老两口品着时鲜,喝着美酒,听着琵琶的伴奏和美女的清唱。吴承墨真的有些醉了,是被乡情陶醉了。陶醉之余,竟自言自语道:“看来,老了还是回江南来定居,江南的山水养人。”
“这是古今常理,落叶归根嘛,大师!”王老板附和。
闲谈中,王老板终于提起了那件东西。竟是一代国画宗师八大山人的一帧山水长卷。吴承墨下意识地发出一声叹息:“哦!”这些年,他过目的书画不少,但能鉴定如此有分量的国宝,还是头一回。
第三天早茶后,王老板带吴承墨夫妇驱车驶入一个新建小区。一幢幢别墅在湖光山色中隐现,路边,一株株春梅正含苞欲放。王老板领着两人走向湖边的一幢独体小别墅——这是一座典型的江南仿古建筑,门前就是鹤湖。转到三楼露天阳台,王老板朝湖面一指,道:“大师,您作首诗吧。”此刻,波光潋滟的湖面上,一群白鹤正飞上飞下,盘旋起落。吴承墨顿时诗兴大发,脱口吟道:
岸边梅花湖中鹤,哪是青来哪是白?天上嫦娥楼上客,哪是人来哪是仙?
王老板又是拍手赞叹:“好诗好诗!吴师母,喜欢这里吗?”
“岂止是喜欢,我都不想走了!”吴师母笑道。“如果师母喜欢,我就送给你们!”王老板说。
话音刚落,吴承墨就说:“这么贵的小楼,你就是敢送,我也不敢收啊!”吴师母看了他一眼。
下午,王老板将二老接到了拍卖公司,从保险柜里拿出一个用黄缎装裱的轴盒,从里面取出一个装裱精致的卷轴,缓缓将其打开。吴承墨就像一个上手术台的主刀大夫,穿上白大褂,戴上白手套,围着长案缓缓转了一周,然后走近,俯身向展放在案上的墨宝。画面上有江南的群山、曲水、春梅,依山临水傍梅的,是一间小小的草寮。八大山人画草寮,只是草草数笔,淡墨上漂一层赭石,极其传神,似乎住在草寮里的人,都不食人间烟火。
吴承墨特别喜欢八大山人的画,只要一看到八大山人的作品,浑身就会似过电一般。可这回,这种感觉却没有。他拿起放大镜细细审读起来,用笔,用墨,包括题款,都没有任何破绽。他将放大镜瞄准了题款下面的那方印章。这是鉴定书画的最后一道关口。那是一方八大山人常用的印章,只是印泥稍稍淡了一些,略显浅薄。他又站到了画前,将鼻子凑近画面,做着一次次深呼吸。目光又在那方印章上停留了足有数分钟,随后轻轻点了点头,呆立在那里。
晚上吴师母就跟他吵了一架。吴师母道:“你今天吃错药了?你头都点了,怎么就不肯落笔?”“我还是有点吃不准。”他说,“那方印章看上去没问题,只是印泥按说不应该那么淡。而且八大山人早年用的墨里都混有冰片和麝香,可是这张画上,一丝气味也闻不到。”
“你这是鸡蛋里挑骨头!”吴师母道。
“看来,还得再看一遍。”吴承墨小声说。
三天后,他又将画面上的笔墨以及题款、印章细细看了一遍,再将鼻子一次次凑近画面。起先,看山是山,看水是水;可是看到后来,山也是山,水也是水,只是山水间的草寮,却变成了小别墅。里面传出一个声音:“就你清高?就你圣洁?就你不食人间烟火?”
吴承墨转身拿笔蘸墨的时候,手似乎有点发抖。紧挨着他的吴师母说:“承墨,你随便写,就当平时练字。”这么一说,他的手就不抖了。
刚在鉴定书上签了字,吴师母已将揿了印泥的那方大章递了过来。他接过后,手似乎有点不听话,微微发颤。吴师母就捏住他的手腕,朝下按去。
第二天,吴承墨夫妇就要返京了,王老板掏出一串钥匙:“师母,这是一点小小心意。”
回到北京,吴承墨就住院了。医生说他是因为太劳累,再加上心理压力太大。一个多月后,吴承墨才出了院。早晨,他从刚送来的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梅城市博物馆花重金从私人手中购得的一件国宝——八大山人山水长卷,经鉴定竟然是赝品。
吴承墨一屁股坐在沙发上,眼前一黑。
(取材于徐锁荣同名作品)
【小题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最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梅城裹着梅花气息的温润小雨,为全文奠定了温馨的基调。 |
B.王老板安排吴承墨夫妇赏梅花听评弹,是为了用同乡的情谊打动他们。 |
C.吴承墨只要闻闻就能鉴定出画的真赝,因此王老板才特意请他来鉴画。 |
D.小说中的王老板,精明圆滑,虽然着墨不多,但性格鲜明,形象丰满。 |
【小题3】小说中画横线的句子描写了吴承墨的幻觉。有人说画面里传出的声音是吴师母的声音,也有人说这是吴承墨自己内心的声音。你同意哪一种说法?请根据小说内容,简要说明理由。
【小题4】小说结尾交代,八大山人的山水长卷是赝品。在前面的情节发展过程中已多次暗示这幅画是假的,请找出其中三处,简要分析。
【小题5】小说以“国宝”为题,有何用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蒙娜丽莎的微笑
(俄罗斯)诺里·斯塔夫
女孩说,我叫蒙娜丽莎。凯莉便笑了,有种想要接近女孩的冲动。
凯莉是一名画家,去拉马拉本是看望男友,却没想到刚踏上这片土地便遇到这样一个女孩,傻傻地朝着你笑,但那张脸上却有很多疤痕,显然与真正的“蒙娜丽莎”扯不上半点关系。
“蒙娜丽莎,你家住在哪呀?”凯莉蹲下身子问道。可女孩却不说话了,一双眼大概是被大风刮久了,红通通浸着泪水,勉强才吐出三个字:“杜米斯。”
杜米斯经常出现在国内各大报刊上,那是这个地区最大的一座难民营。凯莉的脑海瞬间出现一幅图画,眼前的女孩躺在一堵烂墙下,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一只苍蝇停在她的脸上,但她却一动不动。
女孩一定饿了,凯莉把包里所有的压缩饼干都拿出来,塞在对方手里,想了想,又把脖子上的围巾取下,紧紧地裹在女孩身上,然后满意地点点头,看着女孩幸福的样子,忍不住当场拿出画架,刷刷几笔,一幅凯莉版《蒙娜丽莎的微笑》便完成了。
“这是我来拉马拉的第一幅作品。”凯莉在男友面前炫耀,但男友却不置可否,不断叮嘱她要小心,拉马拉城的小孩比大人更危险。凯莉认真地点点头,毕竟男友是真正为自己着想的人。但第二天,凯莉便改变了看法,因为在比瑞德街头,她再次看到了蒙娜丽莎,她捧着那条围巾,就像捧着圣物一样,看到凯莉便奔过来说:“真主保佑你。”接着便把围巾交还给凯莉。
蒙娜丽莎很丑,但却是一个特别的女孩,望着前面飞奔的背影,凯莉再次陷入沉思,第二幅图瞬间在脑海里成形。这就是收获,一个画家最想要的便是这种灵感。她就地创作,完成以后,随手把围巾套在脖子上,却突然觉得脖颈一阵刺痛。
被一滴鲜血染红了的围巾里,竟然包裹着一个尖利的铜钉、太可恶了,早就在报纸上看过报道,艾滋病患者为了报复这个世界,常常把沾满自己血液的钉子放在路边的凳子上,很多行人都平白无辜受害。没想到这样的悲剧竟然降临到自己头上,而且对方还以怨报德,太可恨了。
这世界疯了,连小孩都干这种勾当。凯莉气愤地说:“不就杜米斯吗?我偏偏就是要过去把她找出来,蒙娜丽莎,没想到连微笑都是假的。”
杜米斯的管理者是个英国人,名叫普雷第,听了凯莉的投诉后,先是一阵惊愕,接着便对身边的人说,把蒙娜丽莎叫过来,太不像话了。
可是,蒙娜丽莎没有来,有人向普雷第报告,蒙娜丽莎宁愿不吃饭,死死抓着宿营广场的栏杆不肯过来,手都快打断了。凯莉彻底被激怒了,她对普雷第说,既然她不愿来,我就过去,倒要看看,小小年纪到底是受谁指使干这种丧心病狂的事。
在广场,当凯莉站在蒙娜丽莎面前,结果却并没有按着原来的计划走下去,蒙娜丽莎显然刚刚垂死地挣扎过,脸上毫无血色,但看到凯莉,却一下子兴奋起来,“求你,以真主的名义,请您亲手把那颗铜钉交给我吧!”到了这个时候,她还在提要求,凯莉带着愤慨与不屑,问:“凭什么?”
接下来,凯莉简直无法理解,蒙娜丽莎竟然弱弱地说:“我想有个妈妈。”还好普雷第,这位谙熟拉马拉文化的慈善服务者解释,在这个地区,铜钉代表母爱,你把铜钉交到她手里,就代表着你对她女儿一般的爱。接着,普雷第还指着铜钉上面的字母“M”说,看,这就是证明。
蒙娜丽莎所做的一切,当然不是为了真的要凯莉做母亲,而是想让杜米斯难民营的其他孩子看到凯莉送她铜钉的情景,哪怕这一切都是假的,因为这些年来,大多数孩子都被远方来的白人资助甚至收养了,但蒙娜丽莎却因太丑而变得愈发孤单。
她太需要我们的爱了,凯莉拿着手里的第三幅画对男友说, ,我以真主的名义发誓。
(本文有删改)
【小题1】简析文中第二段关于小女孩的描写特点及在文中的作用。(3分)
【小题2】品味文中加点的词语,简析它们分别表达了小女孩怎样的心理。(3分)
① 勉强
② 捧着
③ 兴奋
【小题3】简析凯莉被铜钉刺到以后愤怒的举动在文中的作用。(4分)
【小题4】本文塑造了一个怎样的小女孩形象?请结合三幅《蒙娜丽莎的微笑》分析。(5分)
【小题5】联系全文在文章空格内写一句话,要求准确、连贯,能揭示主旨,不超过20字。并联系本文主旨及现实生活谈谈你的感悟。(5分)
箫 声
阿 成
德莫利是一个颇有特点的镇子。几年前我去过那里。正是晚秋时节,将车开上轮渡船过江的时候,那种江风的湛凉,只要想起来,依然水气弥重地冷在身上。
镇子并不大,被乡间的公路分成两爿,大大小小的木房子和石头房子,顺着公路的坡,次第地排下去,然后进入那片白桦林。德莫利镇的背后,是那条河道很宽的松花江。江面上,或早或晚,云里雾里,常有远程的驳船通过。江的对岸似乎是竖立起来的山壁。驳船从那儿通过时,总要拉响汽笛。汽笛声从山壁上空洞地回荡起来,确有一种失魂的感受。
德莫利镇是张广才岭的一部分。深秋时节,山上的树叶经冷霜一煞,变成了多种颜色,红红黄黄,深深浅浅地一配,很绚丽,让人有万分的慨叹。
先前,齐先生在镇政府工作。我去的时候,便是他陪我。我看出来他很喜欢喝酒。好在他并不请我喝,只是说,你吃菜,你吃菜。然后独自大口地喝酒。齐先生的脸色很苍白。常下意识地用手揩嘴角。总觉得他身上有很多事。但一时又说不清。齐先生很腼腆,不善谈。看出这一层之后,我同他讲话便很注意分寸,态度也很客气。吃过晚饭之后,他固执地留在招待所陪我一会儿。无话可说时,两个人便呆呆地看电视,间或凝神地听从江面上传来的汽笛声。我觉得有些尴尬,便买酒款待他。我吸烟,喝热茶,他一个人一杯连一杯地喝酒,他一边喝酒,一边不时地看着我脸上的反应。我就给他讲我的过去,笑呵呵地讲那些被人欺负的事。
酒喝光,他就准备告辞。院子里的月光很好,兼有几片红叶的点缀,别有一种神奇。他有点犹豫,转过身来对我说,我,我会吹箫,要不我去,去取来,给你吹一曲?我抓了抓他的胳膊,说,明天吧,早点回去休息吧。还要过一个山呢,你家不是在山那头么?霜重道滑,路上小心。
回来,我就歇下了。的确是累了。后来,我在梦里梦见齐先生在廊下吹箫。齐先生吹的是《春江花月夜》,很柔,很动情,把我的泪水都吹下来了。
翌日起来,来到院子里。院子里是厚厚的一层红红黄黄的落叶。踩在落叶上面,看远处的张广才岭,感觉那一层淡雾似有魂灵一般在那儿漂着。招待所的那个女服务员挑水进了院子,见了我的面儿就说,昨黑,老齐过来给你吹箫,你听见了吗?
我说,不知道啊……
你没听见?
听见了,以为是做梦呢。
女服务员说,他坐在院子里吹了一曲,然后,就挟着箫走了。
噢,那我可真有点失礼了。
她说,一个酒鬼,没什么可失礼的。真的。
我很快知道,齐先生的妻子经过几次的反反复复,还是同齐先生离婚了。齐先生将妻子临行前骂他那些刻薄的话,都偷偷地用录音机录了下来。一个人在家没事儿的时候,常放着听,边听边流泪。我还听说,齐先生写得一手好字。后来,手抖得厉害,写不成了。可惜。我以为第二天齐先生会过来,陪我一块吃德莫利鱼,这是头一天约好的。结果换了一个年岁较大的人过来陪我,说齐先生另有公务。我没说什么。
去年听德莫利来省城办事的人说,齐先生自杀了。那人说,喝酒这事儿,他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于是他就把自己杀了……那人又说,齐先生箫吹得好,他一死,夜里没人吹箫了,德莫利好像也死了一样。说着,那人掼下茶杯,说,夜里失眠,听听他的箫声,能像个真正的人似的想好多事哪——那样的日子有滋味呀。
齐先生终年46岁。
(本文有删改)
【小题1】概括齐先生自杀的性格原因。【小题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3】开头三段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4】作者为什么要描写“我”在梦里梦见齐先生在吹箫这一细节?
【小题5】作者借“箫声”写出齐先生的“魂”。请结合小说内容,探究齐先生之“魂”的内涵。
壮士
周海亮
100米决赛,只需保住一枚银牌,他所代表的城市的奖牌数,就会跃居第一。并不仅仅是一个名次的概念,这代表着许多实实在在的东西。100米是最后一项赛事,那是他们最后的超越机会。
他当然有拿一枚银牌的实力。
发令枪还没有响,他就冲了出去。是抢跑。他受到裁判的警告。气氛变得骤然紧张。
教练告诉他,银牌,一定要拿到手。拿了银牌,你就成为城市的英雄;拿不到,你就是城市的罪人。可是现在,站在起跑线上,他认为自己必须第一个冲过终点。第二名,银牌,对他来说,毫无意义。
没有商量的余地。只能如此。
发令枪第二次想起来。他第一个弹出去。他像一只神鹿。像一阵疾风。像一道闪电。像节奏极快的说唱或者音乐。周围山呼海啸,可是他听不见任何声音。他的眼睛始终盯着终点的那根红线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仿佛伸手可及……
突然有人从身边超越。是实力最强的那个对手,有着令人难以置信的冲刺能力。现在他落到了第二名。他和第一名,只有小半步的距离。他调整着自己的节奏,拼尽了全身的力气,试图重新夺回第一名的位置,可是他办不到。小半步,将成为第一和第二的距离,金牌和银牌的距离,天堂和地狱的距离。
其实,他的任务,不过是一枚银牌。有了银牌,他就是英雄。可是他知道,今天,他必须最先碰触那根红线。第二名对他来说,注定是一场灾难。
终点向他奔来。那根红线向他奔来。可是他和第一名,仍是小半步的距离。对手即将撞线。他即将崩溃。
最后一刻,他扑向终点。他向那条红线,伸出了两手。
他抓住了那根代表胜利的红线。他把它抓得很紧。抓紧红线的刹那,他重重摔倒在地。他飞快地爬起来,一瘸一拐跑向摄像机。他兴奋得满脸通红。他挥舞着那根红线,冲摄像机不停地喊,看到了吗?红线!我是第一名,我是冠军!他的膝盖上流着血,一小块白骨清晰可见。
所有人都惊呆了。人们忘记了阻止他。人们认为他成了一个疯子。整个体育场雅雀无声,人们只听到他一个人近似于疯狂的呐喊,我是第一名!我是冠军!
理所当然,他犯规了。他被取消了成绩。他丢掉了那枚到手的银牌。他成了城市的罪人。
并且,终点的突然摔倒让他有伤的左腿加重了伤情。虽然他仍然可以跑,但却不再能参加任何比赛。他只好选择了提前退役。
可是他知道,自己必须这么做。
因为女儿。因为他向女儿保证过。
出征前,三岁的女儿坐在妻子怀里,说,爸爸能得第一名吗?妻子说当然能,爸爸就是第一名去的。他赶紧瞪一眼妻子。他知道自己没有跑第一名的实力。女儿说那我也要去看。他说这可不行,人家不让的。女儿不干,哭闹了半天,哭得他和妻子心烦意乱。最后女儿终于妥协,但是却要他亲口答应她一定要跑第一名。他红着眼睛抚摸了女儿圆圆的脑袋。他咬咬牙,做出一个决定。他说会的。一定会的。我会第一个拿到那根红线。第一个拿到红线的,就是冠军。到时你肯定会在电视上看到。我保证。然后,他躲到洗手间里,嚎啕大哭。
这是女儿最后一次看他的比赛。大夫说,她的病情正在极速恶化,她活不到这个月底
其实他本该呆在家里陪着自己的女儿。可是,城市需要他的银牌。
其实他本该为这个城市夺取一枚银牌。可是,女儿需要他的第一。
所以,他去了,然后,他只能犯规。
他的城市和他的女儿,他选择了后者。
(选自《小说界》,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对“他”第一次抢跑的描写,表现了他的焦虑和紧张;而教练反复叮嘱客观上更增加了他的压力,暗示了他必然面临的悲剧结局。 |
B.小说中反复出现的“那根红线”,“他”不惜一切手段想要得到,最终却只能通过犯规方式来不光彩地获得,给读者以强烈的震撼。 |
C.小说大量运用短句,构成短小的段落,节奏感极强,既符合比赛这种激烈的场景,又暗合人物矛盾重重的心里活动,富有表现力。 |
D.这篇小说构思巧妙,内涵蕴藉,充满爱与力量的故事感动着读者的心,小说中人物的做法虽然有些不当,但却会引起读者的同情。 |
【小题3】在“他的城市和他的女儿”之间,“他”选择了后者,对此,有人赞成有人反对。你有怎样的看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