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砸 琴(节选)
张炜
琴棋书画,琴是摆在第一位的。琴是中国古琴,但延续到后来,各种琴都受人喜爱了。这里的人特别喜欢一种蟒皮制成的琴,因为它的声音仿佛来自海滩深处,听起来格外撩动人心。许多人听了,都觉得这声音有一种说不清的诱惑力。由于专门的乐器店少见这种琴,所以就要倚仗当地的制琴师傅。有名的师傅都是祖传的,他们个个身怀绝技,遵守传儿不传女的老规矩。爱琴的人不一定是弹琴的好手,他们只是爱,只是精于收藏而已。收藏是一种奇怪的嗜好,是一种癖,一旦迷上就很难改掉。
有一位有名的制琴师,出自他手的琴在方圆几百里都享有盛名。他会制作好几种琴,然而最有名的还是那种蟒皮琴。城镇的一户收藏世家存有一把上百年的古琴,一切保护良好,唯有蟒皮裂开了。无奈中也只有找这个制琴师傅重新镶造了。内行人都知道,一把琴的高下贵贱,最关键的就是这蟒皮的搭配与选择,更有制作功夫的粗精。凡艺术都倚仗灵感,制琴当然是门大艺术,而这门艺术的学问就在琴体与蟒皮之间。收藏家因为爱琴,心思不用在别处,所以家里的经济营生一般,虽然不算家徒四壁,可也好不了多少。他好大年纪才娶了一个妻子,两年后生子,老年得子疼爱得不得了,平时他和妻子与孩子是须臾不能分离的。
他的家住在城镇边缘,靠近一片林子,这里常常有一些野物跑出来玩儿,他与妻子从不伤害它们。有一天妻子正在家里灶上忙着,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就出门去了,她一时也没在意。不知过了多久,突然不远处传来了尖叫声,她一听是自己孩子的声音,就不顾一切冲了出去。原来孩子只戴了个红肚兜,这会儿蜷在一个草垛旁边,不远处就有两只豺狗模样的东西,它们一纵一纵地围着孩子跳,只是不敢近前。她拿起柴棒驱赶它们,到了跟前一看,只见一条不大的蟒蛇用身子围住了孩子,高高探起的头颅四处盯视,身上满是鲜血和伤痕。她吓得不敢喘气,定下魂来才知道是这条蟒蛇刚才与两只豺狗搏斗,救下了孩子的一条性命!她呼叫孩子时,那条蟒蛇就用嘴巴摩挲着孩子的腮,孩子很快就不哭了。这时蟒蛇才把身子放开,在一旁看着她把孩子抱起,缓缓地爬回了林子里。她最后一眼记住的,就是这条蟒蛇脖子处有一块金黄色的大斑。
男人回来后听过了这场历险,特意去找过那条蟒蛇,但没有找到。这时他的宝贝古琴已经送到那个师傅手中许久了,对方回答说这种事急不得。大约又过去了一个月,制琴师傅终于把修复的古琴拿回来了。这一天算是一个重要日子,男人见了古琴就忘了一切,他洗了脸洗了手,又换了衣服才去接那把琴,就差没有焚香沐浴了。制琴师傅当即拨弄了那把琴,声音韵味真是好得不能再好了。这把价值千金的古琴就算重生了。
师傅走后,妻子凑近了正在低头抚琴的丈夫,抬头端量了一下,突然大声喊叫起来。她说她认得这蟒皮上的斑纹,这肯定是那条蟒蛇的皮。她这一叫,男人脸都白了。他赶紧放了琴,然后出门追赶制琴师傅。
他拦住那个人,开口就问蟒皮的来历。师傅说,要为这把古琴寻找合适的蟒皮就难了,所以才拖了这么久,家中贮存的所有原料都不合适,而自己又是个追求完美的人,这种琴需要配的是年纪合适的雌性蟒皮,还要有金环扣的,就是脖子上长了一种奇怪金斑的,这样的蟒皮会发出一种金声。师傅长叹,然后一脸欣慰说,他为了这把古琴不得不四处寻觅那种蟒皮,几次都想作罢,巧的是本城一个老猎人告诉他,说海边林子里就发现过这种蟒,于是他约了好几个猎人,徘徊在林子中数日才得手。
男人一声不吭回去了。这时妻子已经把那把古琴归到了专门的屋子里,这里藏有几十把琴。男人脸上一点儿血色都没有,他对妻子点点头,然后抄起一把锤子就进了藏琴的屋子。
他一口气砸毁了所有的古琴。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介绍古琴制作恪守祖传方式,工艺精益求精,使用的材料也颇有讲究,这些内容不仅丰富了文化内涵,也使小说具有浓厚的现实主义色彩。
B.从收藏家爱琴如痴,几乎家徒四壁,好大年纪才结婚生子,到最后怒砸古琴,小说表现了他从痴迷收藏到迷途知返,最终懊悔玩物丧志的心理历程,可谓波澜起伏。
C.收藏家回来后特意去找但没有找到那条蟒蛇的情节交代,蕴含了收藏家对蟒蛇的感激,对它伤势的担心,以及因没找到而产生的失落和愧疚。
D.小说写制琴师为了找到合适的蟒皮来修补古琴,不惜花费大量时间等待,甚至冒险捕蛇取皮,可见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是传统技艺得以延续下去的关键,这也是作者要突出的主题。
【小题2】小说以“他一口气砸毁了所有的古琴”结尾,在情节高潮处戛然而止,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作者着力刻画制琴师和收藏家这两个人物,你认为各有什么深意?
当前题号:1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两家人和两只狗
赵新
他们两个是兄弟。他们两个是邻居。东院住着哥哥,西院住着弟弟。
两个院落之间是窄窄的一溜荒地。荒地上长满了杂草,有沙蓬蒿,有马齿菜,有鬼圪针苗,还有铁刺蒺藜。
两年前,哥哥偷偷地把荒地上的界石往西挪了挪,挪了大约有二尺;弟弟发现以后,又偷偷地把界石往东挪了挪,挪了大约有三尺。为此兄弟两个恶狠狠地打了一架,哥哥被打歪了鼻子,弟弟也被撕破了耳朵。为此两个人还骂了祖宗,说他们以后谁再答理谁,谁就是狗娘养的!
两年来他们没有说过一句话,更没有来往;如果在哪里碰面了,一个拐弯就走,一个掉头而回;拐了弯掉了头还要往地上啐几口吐沫,说是晦气晦气真晦气!乡亲们说他们结下了死仇气,他们立刻更正说不是死仇气而是鬼仇气,我以后做了鬼也和他有仇气!
今年开春东院养了一只乳白色的京巴狗,很好看,很好玩;西院见东院养了,自己也马上养了一只。西院的狗是米黄色,西院说我们什么颜色的狗都可以养,就是不要白的!白的是孝,死了人才戴孝哩!
人有仇气,狗没有仇气。那一白一黄两只狗常常在那片草地上追逐玩耍,跳跃奔袭,有时候如痴如醉地亲吻,有时候抱成一团嬉戏。那一天那条黄狗欢天喜地跑进东院里来,正要兴致勃勃地和白狗打招呼的时候,被哥哥一脚踢飞。哥哥怒不可遏地骂道:杂种!想讨我的便宜?瞎了狗眼不是?
这一脚正踢在眼上。狗眼青了,狗眼肿了。西院的弟弟马上告诉媳妇说:咱的狗肯定是被东院踢伤的,等他的狗来了,你就使劲打,使劲踹,要死的不要活的!
东院的狗果然来了。媳妇才要抡圆了棍子咬牙切齿地打,却发现那团状如雪球的小东西嘴里衔了一根火腿肠。小东西径直跑到萎靡不振的黄狗身边,把嘴里的东西放下,陪了黄狗卧在一起。
媳妇看见,白狗开始抚慰黄狗,它抬起前腿梳理它的绒毛,挠它的肚皮。
它用舌头舔它的鼻子,舔它的眼睛,舔它的伤痕。
白狗的眼里忽然有了泪水。那泪水拖得很长很长。
白狗又叼起地上的火腿肠,然后把它送到黄狗嘴里。
媳妇心里一动,扔了手里的棍子。
过了春天到了夏天,又到了盛夏,到了伏天。
伏天太热,村里人晚上睡觉都敞着门子。
那天深夜白狗和黄狗一片狂吠。哥哥和媳妇说:你听,这狗叫得不相当啊,敢是院里有什么玩意?媳妇说:我害怕,你不要出去!弟弟也和媳妇说:你听,这狗叫得不相当啊,敢是院里有什么玩意?媳妇也说:我害怕,你不要出去!两个男人都没动,结果第二天早晨他们发现,两只狗都被刀子捅死了,黄狗死在了东院,白狗躺在了西边的院里。
哥哥横眉怒目地找到弟弟说:老二,你为什么捅死我的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我饶不了你!
弟弟说:老大,你还有脸找我?我的狗为什么死在你的院里?
新仇旧恨,两个人动手就打,结果哥哥和弟弟都躺在了地上,一边痛苦地呻吟,一边慢慢地喘息。
后来县公安局捉住了一个小偷儿。小偷儿交代,他在伏天的一个夜晚,潜入北铺村的东院去偷东西,结果被一白一黄两只京巴狗咬扯得下不了手,一怒之下,他就掏出了刀子。小偷儿交代,因为他知己知彼,知道东院和西院有很深刻的仇气,在朦胧的月辉里,他顺手把死在地上的白狗扔在了西院,然后逃之夭夭。
这自然是后话。
(原文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这篇小说以兄弟俩为两只狗之死而造成误会,以至大打出手为线索展开故事情节,揭示了人性的弱点,给人以深思。
B.文章开头交代兄弟俩的关系及兄弟之间所居住的位置,并特意交代了两个院落之间的一溜荒地,这就为下文兄弟之间争地界埋下了伏笔。
C.“它用舌头舔它的鼻子,舔它的眼睛,舔它的伤痕”,这里运用了细节描写,表现了狗与狗之间的真情。
D.小说还写到了弟弟媳妇,这个人没有报复心,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在文中作为次要人物对塑造兄弟俩的形象起到了补充作用。
 
E.弟兄之间由于缺乏理解,缺乏沟通造成了彼此的仇恨,作者由此告诉人们,人与人之间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沟通,就会消除仇恨。
(2)结合小说情节,概括两兄弟的形象特点。
(3)小说多处写到了兄弟两家的狗,作用是什么?
(4)你觉得小说结尾的“后话”交代有无必要?为什么?请联系小说的情节加以探究。
当前题号:2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文学作品,回答后面问题。

超山的梅花

郁达夫

①凡到杭州来游的人,因为交通的便利和时间的经济的关系,总只在西湖一带,登山望水,漫游两三日,便买些土产,如竹篮纸伞之类,匆匆回去;以为雅兴已尽,尘土已经涤去,杭州的山水佳处,都曾享受过了。所以古往今来,一般人只知道三竺六桥,九溪十八涧,或西湖十景,苏小岳王;而离杭城三五十里稍东偏北的一带山水,现在简直是很少有人去玩,并且也不大有人提起的样子。

②在古代可不同。去今百余年前,杭州人的好游的,总没有一个不留恋西溪,也没有一个不披蓑戴笠去看半山的桃花,超山的香雪的。原因是因为那时候杭州的外埠的交通,所取的路径都是水道。舟入塘栖,两岸就看得到山影;到这里,自去他处的人,渐有离乡去国之感,因而塘栖镇和超山、独山等处,便成了一般旅游之人对杭州的记忆的中心。

③超山是在塘栖镇南,据说高有五十余丈,周二十里,因其山超然出于皋亭、黄鹤之外,故名。所以超山一带的梅林,成千成万;由我们过路的外乡看来,只以为是乡民趣味的高尚,个个都在学林和靖的终身不娶,殊不知实际上他们却是正靠此而养活妻孥的哩!

④超山的梅花,向来是开在立春前后的;梅干极粗极大,枝叉离披四散,五步一丛,十步一坂,每个梅林,总有千株内外,一株的花朵,又有万颗左右;故而开的时候,香气远传十里之外的临平山麓,登高而远望下来,自然自成一个雪海;近年来虽说梅株减少了一点,但我想比到罗浮的仙境,总也只有过之,不会不及。

⑤从杭州到超山去的汽车路上,过临平山后,两旁已经有一处一处的梅林在迎送了,而汇聚得最多,游人所必到的看梅胜地,大抵总在汽车站西面,超山东北麓,报慈寺大明堂(亦称大明寺)前头,梅花丛里有一个周梦坡筑的宋梅亭在那里的周围五六里地的一圈地方。

⑥大明寺前的所谓宋梅,是一棵曲屈苍老,根脚边只剩了两条树皮围拱,中间空心,上面枝干四叉的梅树。因为怕有人折,树外面全部是用一铁线网罩住的。树当然是一株老树,起码也要比我的年纪大一两倍,但究竟是不是宋梅,我却不敢断定。去年秋天,曾在天台山国清寺的伽蓝殿前,看见过一株所谓隋梅;前年冬天,也曾在临平山下安隐寺里看见过一枝所谓唐梅。但所谓隋,所谓唐,所谓宋等等,我想也不过“所谓”而已,究竟如何,还得去问问植物考古的专家才行。

⑦出大明堂,从梅花林里穿过,西面从吴昌硕的坟旁一条石砌路上攀登上去,是上超山顶去的大路了。一路上有许多同梦也似的疏林,一株两株如被遗忘了似的红白梅花,不少的坟园,在招你上山,到了半山的竹林边的真武殿(俗称中圣殿)外,超山之所以为超,就有点感觉得到了;从这里向东西北的三面望去,是汪洋的湖水,曲折的河身,无数的果树,不断的低岗,还有塘的两面的点点的人家;这便算是塘栖一带的水乡全景的鸟瞰。

⑧从中圣殿再沿石级上去,走过黑龙潭,更走二里,就可以到山顶,第一要使你骇一跳的,是没有到上圣殿之先的那一座天然石筑的天门。到了这里,你才晓得超山的奇特,才晓得志上所说的“山有石鱼石笋等,他石多异形, 如人兽状。”诸记载的不虚。实实在在,超山的好处,是在山头一堆石,山下万梅花,至若东瞻大海,南眺钱江,田畴如井,河道如肠,桑麻遍地,云树连天等形容词,则凡在杭州东面的高处,如临平山黄鹤峰上都用得着的,并非是超山独一无二的绝景。

⑨你若到了超山之后,则北去超山七里地外的塘栖镇上,不可不去一到。塘栖镇跨在一条水的两岸,水南属杭州,水北属德清;商市的繁盛,酒家的众多,虽说只是一个小小的镇集,但比起有些县城来,怕还要闹热几分。所以游过超山,不愿在山上吃冷豆腐黄米饭的人,尽可以上塘栖镇上去痛饮大嚼;从山脚下走回汽车路去坐汽车上塘栖,原也很便,但这一段路,总以走走路坐坐船更为合适。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文章以游踪为线索,把超山的梅花、超山的地理位置和超山的风土人情一一呈现在了读者的面前,使人有如临其境之感。
B.塘栖地处水乡,耕地不多,因而乡民多种果木以谋生,故而才会有如此多的梅林,并非乡民趣味高尚,学林和靖梅妻鹤子的缘故。
C.文章字里行间处处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画面,体现了作者对大自然以及祖国河山的热爱之情。
D.文章先叙述后议论,或虚或实,唤起了你的遐想,引起了你的共鸣,使你也想去超山作一次探梅访古的游览。
E.文章笔触清丽而又饱含深情,语调悠闲而能叙事状物,有着很强的艺术感染力,然后令人掩卷难忘。
【小题2】文章①、②段使用了什么表现手法?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指出文章第四段所用修辞手法并加以赏析。
【小题4】文章的结尾为什么要写塘栖镇。
当前题号:3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斯人独憔悴
迟子建①
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
每个人都有独具个性的生命存在方式,每个人都尽可能地在生活的各个领域中比较充分地去实现自己的价值。我当然也未能免俗。
细细算来,从我开始小说创作至今所发表的三十万字作品,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写下层人的生活的。这一回顾连我自己也略为吃惊。
我出生在北极村漠河,在那里度过了我孤独寂寞的童年时光。那里有我的外婆和外祖父,他们曾经给我讲过许许多多的民间故事。我现在还常常回忆起当年讲故事的情景来。
晚饭过后,农人家里忙过了该忙的事情,就要聚在一起谈天说地。生活太单调,他们疲惫的呵欠声常常同日头一起落山。而且,那里一年难得看上一场电影,那么,晚饭之后的茶水和故事就是生活中最好的消遣了。每逢这个时刻,我就带着我心爱的狗(它叫傻子,后来我把它写入第一部中篇小说《北极村童话》),和这条狗一起挤入听故事的人中,直听得心儿不知飞到哪里,仿佛魂都丢了似的。
那便是我最早的启蒙文学。它不是唐诗宋词,而是于民间的那种质朴而又奇诡、光怪陆离的故事。
于是,我在十九岁那年坐在夕阳西下的窗前,看着天边飞涌的那一团团金色的晚霞的时候,我仿佛在绚丽的晚霞中又看到了童年生活的每一个片段,我的心难以平静,我开始断断续续地记载我的童年生活,二十岁那年把它整理成中篇小说,发表在一九八六年第二期的《人民文学》上。从此,我真正走上了文学创作的道路。
这实在不是一条坦途,这实在不是一个美差。
我需要读大量的书来丰富自己的心灵,我需要走南闯北去看世界,而时间和日常琐事又常常打乱我的计划。因而我的创作有它不可否认的局限性和狭隘性,它还没有具备从一个宏观领域的高度去把握和观照生活的那种让人叹服的洞察力。
必须承认,我将来如果不超越自己,只是在我的童话世界里流连忘返,那么我的艺术生命也就终止了。而超越自己是多么艰难。它要养精蓄锐几时、苦苦求索几时,才能获得一个瞬间的辉煌。
但我仍要孜孜以求那辉煌。不管它最终实现与否。
今年五月,在泉州附近的静峰寺山上,我看见了弘一法师的手书遗言:“悲欣交集”四个字。据说,他的出家一直是个谜,他出家后他的妻子曾跪在寺门外三天三夜,眼泪哭干了他也不动一丝恻隐之情。我以为他伟大。而他临终的遗言却使我对他的伟大产生了怀疑。因为真正的出家人,无所谓悲,无所谓喜,而他生命之终极之时,仍能感受到“悲欣交集”,可见凡心难泯,他未能来一个彻底的超脱留与后人传说。但我左思右想,仍然认为他是伟大的。
他的伟大便在于他把自己难以超拔的心态毫不保留地馈予人间,还给人间一个真实。他便是不朽的了。
我又想起了一个故事,是法国著名作家巴尔扎克写作的故事。巴尔扎克作为现实主义艺术大师,留给人间的十部不朽的作品,早已闻名世界。他一生中唯独喜欢咖啡。每逢写作之时,他总要把咖啡壶放在写字桌旁,一杯一杯地饮下去。他创作的欲望和情绪在膨胀,而他的身体却在一天天地垮下去。丰富的精神生活把他推到一个波涛汹涌的极致的境界,可渐渐衰竭的体力却把一个血肉之躯慢慢地推向上帝的虎口。
创作是一种自我完善的过程,也是一种自我销蚀的过程。
我们要完善自己,因而不怕销蚀。
(选自《姹紫嫣红开遍》,有删改)
注①“斯人独憔悴”出自杜甫的《梦李白二首(其二)》“冠盖满京华,斯人独憔悴”
【小题1】下列对散文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
A.作者在偏远的山村长大,熟悉下层人民的生活,这为她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素材,激发了她创作的灵感。
B.“直听得心儿不知飞到哪里,仿佛魂都丢了似的”,生动地写出了质朴的民间故事动人心脾的艺术感染力。
C.时间的缺失和琐事的干扰使作者没有办法全身心地投入创作前的准备,无法超越自己,作者曾一度对自己的创作感到失望。
D.弘一法师的临终遗言表明他尚且无法超越自己,更何况一般人,作者借弘一法师的例子旨在宽慰苦闷的自己。
E. 本文回顾了自己文学创作的经历,认为文学创作是一种孜孜以求臻于完善的过程,行文看似闲散,实则紧凑有序。
【小题2】文中写道:“丰富的精神生活把他推到一个波涛汹涌的极致的境界,可渐渐衰竭的体力却把一个血肉之躯慢慢地推向上帝的虎口。”请解释这句话的含意。
【小题3】文章为什么以“斯人独憔悴”为题目?请结合文本加以探析。
当前题号:4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给我打只山鹰吧

田洪波

“给我打只山鹰吧。”那天,政治队长路过我看守的庄稼地,有一搭没一搭地撩了撩眼皮对我说。

他的话对我无疑是圣旨,我只有鸡啄米点头的份儿,同时,我下意识地正了正肩膀上的火药枪。

“我要用鹰的肝当药引子,给我娘治病。”太阳光下的政治队长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你枪法好,一定要给我打只山鹰。”然后,他倒背着手往大队部走去。我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在这之前,我找过政治队长,让他想办法帮我回城。

我给他拎去了两只野兔。

政治队长先是表扬我庄稼地看守得比较好,近一时期,基本没看见谁家的牲畜糟蹋庄稼,然后才淡淡地扫了一眼那两只野兔,喉结上下滚动了一下。

我知道回城的希望就在他手里攥着,而看守庄稼地的轻松活儿,也是他派给我的。有一瞬间,我觉得那两只野兔不足以表达我的心意。

现在,他让我打只山鹰给他,这是我回报他的最好机会。

我从小在山区的爷爷家长大,对用枪打个飞禽走兽什么的,远比其他人得心应手。其实,村里各家各户的牲畜很少有糟蹋庄稼的,似乎大家都知道那绝没好果子吃。

这样的日子就常让我感到无聊,有麻雀什么的从天上飞过,我就举枪向它们瞄准射击。

我记不清打了多少麻雀,只记得村里的孩子常疯了一样地抢食,把它们拿回家,糊上泥烤着吃。

我的枪法越来越炉火纯青,村里佩服我的人也越来越多,尤其是那些孩子们,总是在空闲时,巴望着跟在我身后。

我很享受被前呼后拥的日子,但现在,一切都被打破了。

给我打只山鹰吧。我不断在心里重复着政治队长的嘱托。

我很乐于接受这样的挑战,山鹰我不止一次看到过,我一直懒得打它们。在我的印象中,山鹰肉好像不是很好吃。

第一天,我没有看到山鹰的影子。

随后很多天也没看到,我有点急,并且开始失眠,梦里全是山鹰扇动着翅膀从我眼前飞过。

给我打只山鹰吧。政治队长的声音,每天,甚至每时每刻都响在我的耳畔。

看护有无牲畜糟蹋庄稼已经不重要了,我的眼里全是山鹰,我相信,它不会不从我的头顶上飞过。

七月的天老爷说变脸就变脸,刚刚还是日头高照,转眼就下起了倾盆大雨。

可我任凭自己站在风雨里,就是不忍心错失山鹰飞过的机会。

我被大雨淋感冒了。在孙大娘家的热炕头上,我说起了胡话,一遍遍念叨着山鹰,把孙大娘念叨得懵懵懂懂的,一个劲儿问旁边的邻居,说这好好的孩子怎么了。邻居也纳闷,说他唠叨的什么英啊英的,该不会是对象吧?

尽管,我依然感到揪心地头疼,眼睛也要炸裂似的,但在第二天的午后,还是不顾孙大娘的劝阻,又背上火药枪去了庄稼地里。

仍然没有山鹰的鬼影子,我感到天塌地陷般的奇怪。

我的眼前,一会儿是多病的父母,一会儿是矫健的山鹰。山鹰,我的山鹰,你在哪儿?

有几次,我垂头丧气地坐在庄稼地里,用土坷垃狠命地砸向庄稼。

我想不明白,山鹰为何就是不出现?在希望它救我于水深火热之时?

给我打只山鹰吧。

这声音渐渐轰成了耳鸣似的回响。

它让我沮丧,让我焦躁,让我感觉嗓子冒了烟似的难受。

我举枪望日,看到的不是山鹰,而是在某一天的某一刻,政治队长那张狐疑的脸。

“队长,能再等等吗?” 我听到了自己声音里的哭腔。

结果,没多久,政治队长就派我和大伙儿一块儿干活了。

我不知道自己又等待了多少时日,只记得后来我的枪被人收去了,对方给我看了禁止打猎和私藏枪支的通告。

这对我无疑是个打击。我找他们要枪,找他们说理,但他们却斥骂我为精神病。

我据理力争,我不是什么精神病,我只是想打一只山鹰,给政治队长打一只山鹰。

孩子们还是崇拜我的,他们给我找了一支类似猎枪大小的粗木棍,这样,我每天就又有事干了。

只要我一有空闲,我就会提着那支木棍,趔趄在庄稼地里,寻找山鹰的影子。我不断地把它举起来,对着蓝天胡乱瞄准。

那天,头发有些花白的政治队长告诉我,拨乱反正了,你可以回城了。我笑了,我说我不回去,我还没有打到山鹰,我怎么可以空手回去呢?我看到政治队长朝我暧昧地笑了一下……

大伯常和我絮叨起这些往事,每次,他都用那支朽木棍不断敲打着地面,一遍遍地向我发问:“洪波,你说,咋就没了山鹰呢?”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强调政治队长的话“对我无疑是圣旨,我只有鸡啄米点头的份儿”,既直接刻画出队长的强势,也体现了一个小人物的卑微。
B.小说插叙“我”从小在山区长大,比别人更擅长打飞禽,既照应了上文政治队长对“我”的枪法的评价,同时,也为后文“我”的枪被收缴埋下伏笔。
C.小说中的“我”为了打山鹰,无惧于风雨,无惧于疾病,后来拨乱反正,可以回城了,还念念不忘打山鹰,体现出“我”内心的扭曲。
D.政治队长“朝我暧昧地笑了一下”,表明他看到我坚守承诺,不打到山鹰绝不回城,内心充满赞赏。
【小题2】小说中政治队长有怎样的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反复出现“给我打只山鹰吧”,请探究这样写有什么用意。
当前题号:5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25分)
勋   章 (俄国)契诃夫
“我有事找你商量。”军事初级中学教员,十四品文官列甫•普斯佳科夫对他的朋友列坚佐夫中尉说,“要不是极其需要,我也就不来麻烦你了。好朋友,请你把斯坦尼斯拉夫勋章借给我。今天,我要到商人斯皮奇金家里去赴宴。你是知道斯皮奇金那个混蛋的:他非常喜欢勋章,他把那些脖子上或者纽扣眼上没挂着什么勋章的人几乎都看成坏人。再者他又有两个女儿,……娜斯嘉和齐娜,……我是把你看做朋友才跟你说的……你借给我吧,劳你的驾!”普斯佳科夫这些话是结结巴巴,涨红脸,不住胆怯地回过头去看房门而说出口的。
中尉骂了几句,然而同意了。
普斯佳科夫坐上出租马车到斯皮奇金家去。他略微敞开皮大衣,看他的胸口,别人的勋章在他胸口金光闪闪,釉子发亮。
“不知怎么,自己都对自己多添了几分敬意呢!”教员想着,嗽了嗽喉咙。“区区一个小玩意儿,至多也不过值五个卢布,却造成多么大的声势!”
到斯皮奇金的家门口,他敞开皮大衣,开始慢吞吞地把车钱付给赶车的。赶车的,依他看来,一见到他的肩章、纽扣、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似乎就愣住了。普斯佳科夫得意地嗽一下喉咙,走进房子里,在前厅脱掉皮大衣,昂起头,挺起胸脯,走进大厅里。
可是这时他看见一件可怕的事,他的同事,法语教员特兰勃良,同齐娜并排坐着。普斯佳科夫头一个想法就是扯下勋章,或者往回跑。可是勋章缀得很结实,往后退也已经不可能。他赶紧用右手盖住勋章,拱起背来,很别扭地向大家一鞠躬,同谁也没握手,沉重地在空椅子上坐下,恰好坐在他的法国同事对面。
仆人在普斯佳科夫面前摆下一盆汤。他用左手拿起汤匙来,然而又想起在上流社会不宜于用左手吃东西,就赶紧声明已经吃过饭,不想再吃了。
普斯佳科夫灵魂里充满钻心的苦痛和煎熬般的烦恼:汤盆里腾起馋人的香气,清蒸鲟鱼冒出异常开胃的热气。教员有心放开右手,用左手盖住勋章,可是这显得颇不方便。“天主啊,快点结束这顿饭!我要到饭馆里去吃它一顿!”他对自己说。
他胆怯地用一只眼睛瞥一下法国人。发现对方正瞧着他,却也是极其忸怩不安,也是什么东西都没吃。两个人互相看着,越发慌张,就低下眼睛看面前的空碟子。
“他识破了,这个混蛋!”普斯佳科夫暗想。
吃第五道菜了,有人提议:“为在座的女士们的青春干杯!”宴席上的人乱哄哄地站起来,普斯佳科夫也站起来,用左手拿起酒杯。
“列甫•尼古拉伊奇,请您把这杯酒交给娜斯嘉!”有人递给他一杯酒。
这令普斯佳科夫大为恐慌,他不得不使用右手了。勋章和勋章上那根揉皱的红丝带终于见了天日!教员脸色煞白,低下头去,心虚地往法国人那边瞥一眼——法国人正在看他,眼睛里满是惊讶和疑问,嘴唇却很快露出狡猾的笑意,困窘神情也很快消失了。
“尤里•阿甫古斯托维奇!”主人对法国人说,“请您把这瓶酒放回原处!”
特兰勃良迟疑不定地伸出右手去接那个酒瓶,于是……啊,真是时来运转!普斯佳科夫看见他胸前原来也有一枚勋章。而且是安娜勋章!法国人也在捣鬼!普斯佳科夫高兴得笑起来,往椅子上一坐,浑身松了劲。如今再也不必遮盖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了!
“啊啊,……嗯!……”斯皮奇金看见教员胸前的勋章,哼哼哈哈地说。
“是啊!”普斯佳科夫说,“真是怪事,尤里•阿甫古斯托维奇!年前我们那儿呈报上去领勋章的人多么少呀!我们那儿的人那么多,可是领到的却只有您和我!这可真是怪事!”
特兰勃良快活地频频点头,亮出他的左边衣领,那上面赫然闪着一枚安娜三级勋章。
饭后,普斯佳科夫走遍各处房间,让那些小姐看他的勋章。虽然他饥肠辘辘,可是心里却轻飘飘的,逍遥自在。
“要是我早知道这样,”他嫉妒地瞧着同斯皮奇金谈勋章的特兰勃良,心里暗想,“那我就会戴上一枚符拉季米尔勋章。唉,真没想到啊!”
只有这个想法才使得他难过。至于其余方面,他倒是完全幸福的。
(选自《契诃夫小说全集》,朱逸森译,有删改)
(注)安娜勋章比斯坦尼斯拉夫勋章高一等,符拉季米尔勋章比安娜勋章又高一等。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的两项是(5分)
A.契诃夫的这篇小说,有独特的叙述方法。这种叙述方法是按照生活的本来面目去处理,用眼睛和耳朵去追寻,文字像画笔的音符那样流动。自然,质朴的文风,不拖泥带水,高度浓缩与深入浅出的表现,更增加了作品的韵味。
B.由于斯皮奇金那个混蛋的非常喜欢勋章,他把那些脖子上或者纽扣眼上没挂着什么勋章的人几乎都看成坏人。所以普斯佳科夫特地去跟他的朋友列坚佐夫中尉借来了勋章。
C.“普斯佳科夫得意地嗽一下喉咙,走进房子里,在前厅脱掉皮大衣,昂起头,挺起胸脯,走进大厅里。”“可是这时他看见一件可怕的事,他的同事,法语教员特兰勃良,同齐娜并排坐着。普斯佳科夫头一个想法就是扯下勋章,或者往回跑。”这样描写达到了强烈对比的效果,从侧面写出了,人物的性格,推动了故事的发展。
D.“列甫•尼古拉伊奇,请您把这杯酒交给娜斯嘉!”有人递给他一杯酒。这个细节的出现,使得故事情节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
E.普斯佳科夫高兴得笑起来,往椅子上一坐,浑身松了劲。如今再也不必遮盖斯坦尼斯拉夫勋章了!明白了事情的原委,使得普斯佳科夫顿时放松了戒心,不再为自己的虚荣心而感到不好意思,这样写使得小说的结尾有了强烈的升华效果。
【小题2】《勋章》这篇小说的第一段主要写了什么内容?作者一开篇就写这些内容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3】小说对普斯佳科夫的心理变化刻画得非常成功,请结合作品内容赏析。(6分)
【小题4】有人说,小说的内容不一定完全真实,但往往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和社会风俗画,契诃夫借《勋章》反映当时的俄国社会的一面。如果这样,你从这篇小说中看到了当时的俄国社会怎样的一面呢?请联系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当前题号:6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距 离
安晓斯
接到儿子从那座大城市打来的电话,张叔和张婶就没睡好过。
儿媳生了个大胖孙子,这在农家可是大事。
说啥也得去看看我们那大胖孙子。张叔和张婶没事就唠叨这话题。
儿子张晖真争气。大学毕业后,顺利在城市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听说那个城市很大,距离张叔和张婶有五百多公里。工作了一年多时间,儿子就报喜来了。说在那个城市找了个对象,叫楚雪,家里就她一个女儿,条件很不错。
张叔就说,那我和你妈去看看,替你把把关。张晖就说爸妈你们别来了,这么远的路,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张叔和张婶就一直等啊等,到底没等来。
终于等来消息了。是儿子准备结婚的消息。张叔和张婶就告诉儿子准备去一趟。儿子说,爸妈你们别来了,回头我带她回老家一趟好了。还有,把咱家的旧房子拆了再盖一次,人家是城里的姑娘,回去也得有个干干净净的地方不是?
从此,张叔和张婶比以往起得更早,睡得更晚。张叔还一咬牙,卖了猪粜了粮食,就拆了旧房盖了新房,还更换了所有的家具。儿子电话来了,说结婚就不回去了,楚雪家把啥东西都准备好了,房子、车子也都买好了,不用咱家花钱。张叔不听,那咋行,咱必须得拿点钱。两天后儿子打来电话,楚雪家把在地下停车场买车位的事让给咱了,爸妈你们就寄五万元钱好了。后来,张叔和张婶才知道,他们花五万元购买的车位,实际上就是用白漆画的一个长方形框。
儿子终于打来电话,说结婚日子定下了。楚雪家里人说,路太远,爸妈你们就别过来了。结过婚,我抽时间带楚雪回去一趟。
张叔和张婶就在家里等。每天,老两口除了干农活儿,回到家就开始收拾房间,扫啊擦啊,虽然累点,可是心里很高兴。
儿子终于又来电话了,怎么坐车,怎么出站,在哪等,都一一记下了。坐在火车上,张叔和张婶兴奋得没法说,张婶就提醒张叔,别忘了那俩红包,听着火车上来回吆喝的卖饭声,他们只是喝一口从家里带来的凉开水。
下了车,儿子已经在出站口等了。到了一家宾馆。张叔说,咱不住这里,我和你妈就在你那住一夜,看看孩子就走。儿子的双眼就湿湿的。
饭后,张叔和张婶就和儿子一起去看孙子。进了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衣着讲究、戴着金边眼镜的女人。亲家,都来了。很亲热的声音。楚雪,快来,你爸妈来了。还是那个女人的声音。张叔和张婶就知道一定是亲家母了。换了拖鞋,儿子就拉着张叔和张婶在一个紫光灯下照了一会。
有了孩子,我们从外面回来都要照一会儿,杀菌效果很好的。还是那个女人亲热的声音。坐下来喝茶的时候,张叔就拿出那两个红包来。张婶就说,楚雪啊,这是给你的,10001元,在咱农村老家叫万里挑一。这是给孩子的,8800元,咱老家叫宝贝蛋蛋。别嫌少,是爸妈的一点心意。
闲聊了一会,张叔和张婶就提出想看看孩子。亲家母就说,好不容易哄睡了,脚步轻点儿,咱去看看。轻轻地推开卧室的门,张叔和张婶就看见一个罩着粉红色蚊帐的婴儿车。距离一米远时,张婶想上前抱抱孙子,亲家母就拉住张婶说,咱今天就不抱了呵,就看看。哄孩子睡着不容易。张叔和张婶就隔着那个粉红色的小蚊帐,在朦朦胧胧中看见了孙子红朴朴的小脸蛋儿。
第二天一大早,哭了一夜的张叔和张婶就来到了火车站。离开宾馆时,张叔没有告诉儿子。他把儿子交的押金留在了服务台,自己结算了房费。
张叔对张婶说,看出来咱儿子有多难了吧。张婶流着泪点点头。哎,老头子,我眼神儿不好,你到底看清楚咱孙子没有?张叔没说话,大把的泪涌了出来。
(选自《小说选刊》2013年第11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张叔和张婶每天唠叨要去看孙子,这既表明了对孙子的牵挂,对晚辈的疼爱,也暗批了他们传宗接代的传统思想。
B.儿子说在城里找了个对象,是独生女,家里条件不错,这些话为后文的故事情节做了铺垫,为写“距离”埋下伏笔。
C.小张结婚前后,几次拒绝父母的探望,声称要回家看看,并要求翻盖新房,实际这都是小张的借口,他并不真想回去。
D.张叔和张婶的亲家一一衣着讲究、戴着金边眼镜的女人,从骨子里就没看得起张叔张婶,小市民的庸俗心态比较重。
E. 小说结尾,张叔和张婶的眼泪令人心碎,小说安排这样的结尾,既感动了读者又巧妙地暗扣了题目,发人深省。
【小题2】小说开篇就写“接到儿子从那座大城市打来的电话,张叔和张婶就没睡好过。”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张叔和张婶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当前题号:7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小题。
人生好比文学。少年是春天的歌,老年是秋天的诗。
少年在春天里放歌。这是他们天真、烂漫、稍纵即逝和永不复返的花季。
初夏是属于青年的。事业和爱情时而浪漫时而实际,美好的理想变成现实和被击溃。
【甲】然后就是盛夏——艰苦奋斗的中年,一个悲喜交加充满戏剧性的苦乐年华。
现在,这一切都过去了。雁去叶飞,桔红穗黄,天高云淡,风静潮平。
秋天到了,诗的季节到了。它是在不知不觉中到来的,然而又是何等地充满魅力。
秋日的和阳不再光彩夺目不再火热骄人,暖暖地只是一片温情。
秋日的田野不再燥动不安不再生机勃勃,静静地只是一片收获。
秋日的林木不再满身披挂不再密不透风,默默地只是一片质朴。
【乙】老年就是秋日的和阳、田野和林木,是秋天绵长、醇厚、丰富、深沉的诗。
秋天的诗是人生的体验和领悟,是一种因太多的阅历而淡泊超脱的境界和情怀。
面对秋日硕果和冬季将临,老年更接近生命的本真,就像秋日的天空格外澄明。
这种纯净和澄明正是诗的品格。所以,诗总是天然地属于少年和老年。
【丙】少年的纯净来自天真,天真可贵。青年的浪漫来自热情,热情可爱;中年的丰富来自执著,执着可取;老年的澄明来自超脱,超脱可敬。
超脱是一种人生态度,更是一种智慧,超越了生死荣辱,一种超越了生死荣辱的人生智慧。
因为智慧,所以用不着喋喋不休;因为超脱,所以犯不着愤愤不平。
有智慧垫底的豁达超然,有如一潭秋水清澈见底,却又深沉厚重,韵味无穷。
老年应该是这样一首诗。
老年能够成为这样一首诗。
【小题1】文段中加点的词语,运用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稍纵即逝B.和
C.天高云淡D.纯净
【小题2】文段中画线的甲、乙、丙句,标点使用有误的一项是(  )
A. 甲    B. 乙    C. 丙
当前题号:8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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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米铺    
赵长春
(1)三教九流,各有其道。五行八作,各有其味。
(2)赵家米铺,也如此,米味儿、糠味儿四时不断。远近走过,即有那种淡香,过于敏感的,甚至啊哟——来个喷嚏,得揉揉鼻子,心里头赞一声,这米,香味冲。
(3)赵家米铺前店后仓。店门正对大街,后仓临河,袁店河。从汉口过来的米船,就在赵家米铺后门处的自家码头停下。青条石,高台阶,长跳板。伙计们背米,跳板悠然,人影晃荡水中。看着这些,赵掌柜就想也背上一两包米。
(4)赵掌柜是靠背米起家的。他不只背米,还看老板怎样验米、卖米,包括跟着出去看米、选米。他不多说话,心里头学了不少本事,三十岁从汉口回到袁店河。十年打拼后,就有了这袁店老街上的“赵家米铺”。人们对他有份敬,总讲起“赵掌柜背米起家”的故事,来激励自己和别人。
(5)对此,赵掌柜笑笑,在心里。
(6)对于如袁店河水流淌的日子,赵掌柜也是笑笑。他有一句口头禅:急啥?再急,也得慢慢来。
(7)这句口头禅有深意,是赵掌柜人生经历的总结。那年,他还不是掌柜,还在街头摆摊售米。进了腊月,快小年了,他从南阳贩了一车好米回来,想趁着年关,赚些钱。车是骡拉的,两匹大骡,悬了铜铃,咣咣地响。风急雪猛,过丰山脚下的袁店河老桥时,天色已晚,雪野茫茫。桥头,一老人团卧雪中。他恻隐之心顿起,坚持扶起老人,安放在米车上,绕道去了药铺,给老人看了病,喂了饭。如此一耽误,晚上就歇在了药铺,陪护老人。
(8)也巧,就在当晚,罗汉山上的“红枪会”早已通过骡夫对他布下眼线,准备在袁店河的沙湾里劫他的米车!见他心好,所雇的骡夫对他说了这一心事。骡夫说,“掌柜的,您心好,救人一命啊,也救了您自己……”
(9)赵掌柜握紧了骡夫的手,“以后,我就雇定你了!”
(10)米铺卖米。大米、小米、香米、糯米。米分等,好米当然是富有人家买去,糙米多是小户人家买的。赵掌柜就坐在柜后,看人流,看伙计量米。量米用升、斗,量时,吆喝,报数。别的不要求,赵掌柜要求升尖、斗满,有赚的即可。薄利就多销。如此,来买米的就更多。不少人家成了常客。谁家喜欢什么米,谁家该来买米了,谁家买米的唤什么,赵掌柜都记得清。这也是本事。
(11)还有个本事,是赵家米铺的大本事,别的米铺不干,也不敢干。逢腊月初八,逢五月端午,赵掌柜要开棚舍米:熬腊八粥,煮粽子,都用一个特大号的大铁锅。那锅特大,别的不说,熬粥,二百斤大米进去刚盖锅底,煮粽子,能管全袁店镇的人吃。逢这两天,赵家米铺前人满为患,不再做生意。腊八就舍粥,为穷人,为要饭的,热气腾腾,粘粘稠稠。端午就煮粽子,头天晚上天一擦黑就上锅,直到端午早上,各色的粽子摆开,摆在长长扁扁的竹匾里,任人来吃。民国三十年大旱,赵掌柜竟然舍了四个月的粥,从九月到腊月!包括罗汉山的“红枪会”员,也换了衣服,下山喝粥。赵掌柜一视同仁。人们都说好。
(12)谈起赵掌柜的好,还有一件。每进入腊月二十三,赵掌柜把好米掺入糙米,还当糙米卖。“过年了,都吃点好米吧。”晚上,在柜上,他看着伙计把一半好米、一半糙米掺匀,随手捻了几粒,在嘴里一嚼,点点头。
(13)——这都是好多年前的事了。解放后,这样那样的运动,有的人要找赵掌柜的茬儿,就有人站出来拦挡;还有人,会把自己的孩子叫回去,“啪!”一掌,“你吃饱了撑的!没有赵掌柜,也不知道你在哪里?爹早就饿死了!”
(14)找不到赵掌柜的茬儿,就有人在某个晚上,把赵家米铺前的那口大铁锅给砸了,指把厚的铁锅裂纹五六道,就没法熬粥、煮粽子了。其实,已经好几年不用,那锅就锈蚀着,又加上这碎裂,没有用了。袁店老街改造时,大铁锅就被移到了墙角。时间长了,里面长出了一棵槐树。树越长越高,高出了屋檐,高高地看着老街的变化。根越长越粗,竟翻出了锅沿,扎出了缝隙,树根形成的疙瘩,把铁锅紧紧地抱住,锅与树一体,搬不动,移不走,成了袁店镇的一景!
(15)有景就得有名儿:锅槐。
(16)也有人称为“郭槐”,说是唐朝大将郭子仪来过袁店街,用此树拴过马,人称“郭槐”。瞎扯的。
(17)依我说,“赵槐”最合适。
【小题1】概括第(2)段赵家米铺的特点并分析其作用。
【小题2】理解(5)(6)两段加点的两个“笑笑”的不同含义。
【小题3】赏析文中画线部分的语言特色。
【小题4】小说另一版本删除了(17)段,以“瞎扯的”为结尾。你认为哪种结尾更好?为什么?
当前题号:9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这篇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最必要的一趟旅行
池莉
整个青少年时期,我最强烈心愿:离家出走。只因我们家,完全不成家。我出生几天,送到外公家。这栋飞檐碧瓦天井楼台的屋子,就已经强行挤进了几家租户。我母亲与她的兄弟姐妹,有的远走高飞,有本地工作的,也千方百计搬到单位宿舍。外婆吐血早逝,不久外公也追随而去,家门大敞,家具任人偷拿。我父母家,单位宿舍,一排平房当中的一间,室内用马粪纸间隔。父母睡里间,子女睡外间。窗帘属于小资,不许挂。行政科统一发放红色油漆涂玻璃窗。本来可以用报纸糊的,但报纸剪贴不慎就有拼出反革命标语的危险。在父母家的生活是:钥匙挂脖子上,饭票装书包里,开水去锅炉房打,保卫科巡逻在大院可以随时喝住你,晚饭后不久就得关灯,不可看闲书,不可大声说笑,不可议论时事。所幸高中毕业,赶上知青运动尾声,离家出走的白日梦,终成现实。
从此,我越走越远。读大学,工作。再读大学,再工作。所有节假日,同学结伴旅行,遍访名胜风景。然后,越走越远。旅行脚步扩展至全世界。独行或随团,下榻各种宾馆酒店。当然下榻居所也是旅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于这个部分,我也一直是人在旅途。除了宾馆酒店之外,我不断漂泊在各种单身宿舍。婚姻也并没有给我一个家。住房是如此艰辛难得。生活总会冒出各种霸王理由,逼你不停搬迁。多年来积攒了很多对家的设想,从来都来不及实施。每一次搬迁都是一段伤心旅程。眼见得城市飞速扩大,又很担心拆迁过来。再不就是被豪华装修后以贵到没底线的价格卖给你四堵墙壁和满屋子假冒伪劣,就算这样还得担心土地证到期。折腾半辈子,才恍然大悟:原来我的离家出走,其实正是想要奔回自己家。
我的家应是样样东西都顺手都好用且结实耐用。我的家什么话都可以放心大胆说、裸晒没顾虑、窗帘绝对有。最喜欢的枕边书、无数CD/DVD、历年旧手机都身怀当时电话号码与短信、祖辈的马口窑陶罐、父辈的老式英纳格手表、我孩子婴儿时期的襁褓、爱人的礼物和书信字画、友人的生日贺卡、每个年龄段做的傻事的痕迹比如从埃及带回一只法老银铃并一直深信它的灵验,等等等等,林林总总,一个丰满的家,一座个人博物馆,一道自己生命的神秘风景。房子可以老旧,可以不大,但是永远。
我承认,外面风景确实有值得一看的,但真的很少。太多都是旅游业催生的人造景区。游客拥挤,喧嚣混乱,厕所肮脏,饭食难吃,在同样景点拍同样照片;还免不了旅途总有种种麻烦。问题的本质还不在这里,更在于: 旅游商品的消费,是那些拥有家的人,想换换口味,让自我,有那么几天,生活在别处。那些人,是早八辈子就拥有了永久的家。而我,可怜的,住所归属还处于悬疑状态,室内生活还处于潦草粗放状态。因此,家才是我的绝美风景,回家才是我最必要的一趟旅行,我会把自己的理智与情感,都奉献给它。所以我想我并不是在谈论旅游业,而是在整理自己被搅昏的脑袋。
【小题1】作者开头说“整个青少年时期,我最强烈心愿:离家出走”,请概括原因。
【小题2】第二段中说“原来我的离家出走,其实正是想要奔同自己家”,请结合作者经历理解这句话的含意。
【小题3】说说第三段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4】作者最后说“回家才是我最必要的一趟旅行”,你是否认同,说说你的理解
当前题号:10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