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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照透入书房
冯骥才
我常常在黄昏时分,坐在书房里,享受夕照穿窗而入带来的那一种异样的神奇。
此刻,书房已经暗下来。到处堆放的书籍文稿以及艺术品重重叠叠地隐没在阴影里。
暮时的阳光,已经失去了白日里的咄咄逼人;它变得很温和,很红,好像一种橘色的灯光,不管什么东西给它一照,全都分外的美丽。首先是窗台上那盆已经衰败的藤草,此刻像镀了金一样,蓬勃发光;跟着是书桌上的玻璃灯罩,亮闪闪的,仿佛打开了灯;然后,这一大片橙色的夕照带着窗棂和外边的树影,斑斑驳驳投射在东墙那边一排大书架上。阴影的地方书皆晦暗,光照的地方连书脊上的文字也看得异常分明。《傅雷文集》的书名是烫金的,金灿灿放着光芒,好像在骄傲地说:“我可以永存。”
怎样的事物才能真正的永存?阿房宫和华清池都已片瓦不留,李杜的名句和老庄的格言却一字不误地镌刻在每个华人的心里。世上延绵最久的还是非物质的——思想与精神。能够准确地记忆思想的只有文字。所以说,文字是我们的生命。
当夕阳移到我的桌面上,每件案头物品都变得妙不可言。一尊苏格拉底的小雕像隐在暗中,一束细细的光芒从一丛笔杆的缝隙中穿过,停在他的嘴唇之间,似乎想撬开他的嘴巴,听一听这位古希腊的哲人对如今这个混沌而荒谬的商品世界的省世之言。但他口含夕阳,紧闭着嘴巴,一声不吭。昨天的哲人只能解释昨天,今天的答案还得来自今人。这样说来,一声不吭的原来是我们自己。
陈放在桌上的一块四方的镇尺最是离奇。这个镇尺是朋友赠送给我的。它是一块纯净的无色玻璃,一条弯着尾巴的小银鱼被铸在玻璃中央。当阳光彻入,玻璃非但没有反光,反而由于纯度过高而消失了,只有那银光闪闪的小鱼悬在空中,无所依傍。它瞪圆眼睛,似乎也感到了一种匪夷所思。
一只蚂蚁从阴影里爬出来,它走到桌面一块阳光前,迟疑不前,几次刚把脑袋伸进夕阳里,又赶紧缩回来。它究竟畏惧这奇异的光明,还是习惯了黑暗?黑暗总是给人一半恐惧,一半安全。
人在黑暗外边感到恐惧,在黑暗里边反倒觉得安全。
夕阳的生命是有限的。它在天边一点点沉落下去,它的光却在我的书房里渐渐升高。短暂的夕照大概知道自己大限在即,它最后抛给人间的光芒最依恋也最夺目。此时,连我的书房的空气也是金红的。定睛细看,空气里浮动的尘埃竟然被它照亮。这些小得肉眼刚刚能看见的颗粒竟被夕阳照得极亮极美,它们在半空中自由、无声、缓缓地游弋着,好像徜徉在宇宙里的星辰。这是惟夕阳才能创造的景象──它能使最平凡的事物变得无比神奇。
在日落前的一瞬,夕阳残照已经挪到我书架最上边的一格。满室皆暗,只有书架上边无限明媚。那里摆着一只河北省白沟的泥公鸡。雪白的身子,彩色翅膀,特大的黑眼睛,威武又神气。这个北方著名的泥玩具之乡,至少有千年的历史,但如今这里已经变为日用小商品的集散地,昔日那些浑朴又迷人的泥狗泥鸡泥人全都了无踪影。可是此刻,这个幸存下来的泥公鸡,不知何故,对着行将熄灭的夕阳张嘴大叫。我的心已经听到它凄厉的哀鸣。这叫声似乎也感动了夕阳。一瞬间,高高站在书架上端的泥公鸡竟被这最后的阳光照耀得夺目和通红,好似燃烧了起来。
【小题1】①第五自然段有一个错别字,应改为______。
②联系课文,解释第三自然段“咄咄逼人”的意思。
【小题2】本文具体描写了夕照中的许多事物,请按空间位置分类列出。
【小题3】文中加点的词语形象地描写了夕照的动态,请从表达技巧和思想内容方面对其予以赏析。
【小题4】“这个幸存下来的泥公鸡,不知何故,对着行将熄灭的夕阳张嘴大叫。我的心已经听到它凄厉的哀鸣。” 联系上下文,谈谈你对这句话内涵的理解?
【小题5】文章开头说:“我常常在黄昏时分,坐在书房里,享受夕照穿窗而入带来的那一种异样的神奇。” 从全文看,这里所说的“神奇”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
刷子李
冯骥才
①码头上的人,全是硬碰硬。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站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待着。这一套可不是谁家定的,它地地道道是码头上的一种活法。各行各业,皆有几个本领齐天的活神仙,刻砖刘、泥人张、风筝魏、机器王、刷子李等。天津人好把这种人的姓,和他们拿手的行当连在一起称呼。叫久了,名字反倒没人知道,只有这一个绰号,在码头上响当当和当当响。
②刷子李是河北大街一家营造厂的师傅。专干粉刷一行,别的不干。他要是给您刷好一间屋子,屋里什么都甭放,单坐着,就赛升天一般美。最让人叫绝的是,他刷浆时必穿一身黑,干完活,身上没有一个白点。别不信!他还给自己立下一个规矩,只要身上有白点,白刷不要钱。倘若没这个本事,他不早饿成干儿了?
③但这是传说,人信也不会全信。行外的没见过,不信;行内的生气,也愣说不信。
④一年的一天,刷子李收了个徒弟叫曹小三。当徒弟的开头都是端茶,点烟,跟在屁股后边提东西。曹小三当然早就听说过师傅那手绝活,一直半信半疑,这回非要亲眼瞧瞧。
⑤那天,曹小三头一次跟师父出去干活,到镇南道给李善人新造的洋房刷浆。到了那儿,刷子李跟管事的人一谈,曹小三才知道师父派头十足。照师父的规矩,一天只刷一间屋子,这洋楼大小九间屋,得刷九天。干活前,他把随身带的一个四四方方的小包袱打开,果然一身黑衣黑裤,一双黑布鞋。穿上这身黑,就好像跟地上一桶白浆较上了劲。
⑥一间屋子,一个屋顶四面墙,先刷屋顶后刷墙。顶子尤其难刷,蘸了稀溜溜粉浆的板刷往上一举,谁能一滴不掉?一掉准掉在身上。可刷子李一举刷子,就好似没蘸浆。但刷子划过屋顶,立时匀匀实实一道白,白得透亮,白得清爽。有人说这蘸浆旳手臂悠然摆来,悠然摆去,似伴着鼓点,和着琴音。每一摆刷,那长长的带浆的毛刷便在墙面“啪”的清脆一响,极是好听。“啪啪”声里,一道道浆,衔接的天衣无缝,刷过去的墙面,真好比平平整整打开一面雪白的屏障。可曹小三最关心的还是刷子李身上到底有没有白点。
⑦刷子李干活还有个规矩,每刷完一面墙,必得在凳子上坐一大会儿,抽袋烟,喝一碗茶,再刷下一面墙。此刻,曹小三借着给师父倒水点烟的机会,拿目光仔细搜索刷子李的全身。每一面墙刷完,他搜索一遍,居然连一个芝麻大小的粉点也没发现。他真觉得这身黑色的衣服有种神圣不可侵犯的威严。
⑧可是,当刷子李刷完最后一面墙,坐下来,曹小三给他点烟时,竟然瞧见刷子李裤子上有一个白点,黄豆大小。黑中白,比白中黑更扎眼。完了!师傅露馅了,他不是神仙,往日传说中那如山般的形象轰然倒下。但他怕师父难堪,不敢说,也不敢看,可防不住还要扫一眼。
⑨这时候,刷子李忽然朝他说话:“小三,你瞧见我裤子上的白点了吧。你以为师父的能耐有假,名气有诈,是吧?傻小子,你再细瞧瞧吧——”
⑩说着,刷子李手指捏着裤子轻轻往上一提,那白点即刻没了。再一松手,白点又出现了。奇了!曹小三凑上脸用神再瞧,那白点原是一个小洞!刚才抽烟时不小心烧的。里边的白衬裤打小洞透出来,看上去就跟粉浆落上去的白点一模一样!
⑪刷子李看着曹小三发怔发傻的模样,笑道:“你以为别人的名气全是虚的?那是你在骗自己,好好学本事吧!”
⑫曹小三做学徒头一天,见到、听到、学到的,恐怕别人一辈子也未能明白呢。
(选自《俗世奇人》,人民文学出版社)
【小题1】第①段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2】品味下列句中的加点词语,分析其表达效果。
(1)此刻,曹小三借着给师父倒水点烟的机会,拿目光仔细搜索刷子李的全身。
(2)但他怕师傅难堪,不敢说,也不敢看,可防不住还要扫一眼。
【小题3】刷子李是一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小题4】“曹小三做学徒头一天,见到、听到、学到的,恐怕别人一辈子也未能明白呢。”读了文章,你明白了什么?请简要谈谈。
苏七块
冯骥才
苏大夫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儿一绺山羊须,浸了油赛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躬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人有了能耐,脾气准格色。苏大夫有个格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否则决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挨贬的绰号叫做: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苏大夫好打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还哎呦哎呦叫疼。谁料苏大夫听赛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后门,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接着打牌。
过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上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于,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子上,捏几下骨头,跟着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呲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夹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口服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款,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
“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注)格色:北方方言中指特殊,与众不同,多含贬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情节曲折,引人入胜,作者运用伏笔和照应,先写车夫求医无钱,再写华大夫暗中相助,最后写苏七块赠药退钱。 |
B.小说使用了具有天津卫特色的方言,如“嘛”“赛”,将人物表现得有板有眼,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
C.小说采用欧·亨利式的结尾,令读者在对苏七块的性格、人品感到惊疑、怪异之际,又萌生了敬佩之情。 |
D.“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这句话运用传神的动词和夸张的手法表现了苏七块精湛的医术 |
酒 婆
冯骥才
酒馆也分三六九等。首善街那家小酒馆得算顶末尾的一等。不插幌子,不挂字号,屋里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有的手捏一块酱肠头,有的衣兜里装着一把五香花生,进门要上二三两,倚着墙角窗台独饮。逢到人挤人,便端着酒碗到门外边,靠树一站,把酒一点点倒进嘴里,这才叫过瘾解馋其乐无穷呢!
这酒馆只卖一种酒,是山芋干造的,价钱贱,酒味大。首善街养的猫从来不丢,跑迷了路,也会循着酒味找回来。这酒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赛镪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嘴巴牙花嗓子眼儿。可一落进肚里,跟手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晕晕乎乎,劲头很猛。好赛大年夜里放的那种炮仗“炮打灯”,点着一炸,红灯蹿天。这酒就叫做“炮打灯”。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赛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嘛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姓嘛叫嘛,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掏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报纸有时新有时旧;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赛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这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赛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赛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赛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扭——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赛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嘛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是因为“炮打灯”就这么一点劲头儿,还是酒婆有超人的能耐说醉就醉说醒就醒?
酒的诀窍,还是在酒缸里。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对眼睛里的世界一片模糊,对肚子里的酒却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老板缺德,必得报应,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这家小酒馆,进门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有真货色。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赛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大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账。真正的酒鬼,都是自得其乐,不搅和别人。
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了。到底骗人不对,还是诚实不对?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注)选自冯骥才《世俗奇人》。该书共收录17篇作品,每篇记述一个奇人趣事,各自独立。内容虽互不相关,但“读起来正好是天津本土的‘集体性格’”。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作者把酒婆醉酒后的形态写得如此动人,与前文“头发乱,脸色黯”的形态形成鲜明的对比,说明喝酒能让人洒脱。 |
B.“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这为后文情节发展埋下了伏笔。 |
C.酒婆在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不时念叨酒婆,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酒婆“不贪解馋”“不多事”,也“从来没赊过账”,可算得上真正的酒鬼。 |
D.本文的结尾颇耐人寻味,在老板的别扭中,我们慢慢探寻到作者对以作假为常态的社会的揭露与嘲讽。 |
【小题3】文中第3段画线的句子在描写人物上有何特点?
【小题4】文章末段“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应如何理解?联系自己对生活的认识探究一下酒婆死亡的原因。
冬日絮语
冯骥才
每每到了冬日,才能实实在在触摸到了岁月。年是冬日中间的分界。有了这分界,便在年前感到岁月一天天变短,直到残剩无多!过了年忽然又有大把的日子,成了时光的富翁,一下子真的大有可为了。
岁月是用时光来计算的。那么时光又在哪里?在钟表上,日历上,还是行走在窗前的阳光里?
窗子是房屋最迷人的镜框。节候变换着镜框里的风景。冬意最浓的那些天,屋里的热气和窗外的阳光一起努力,将冻结玻璃上的冰雪融化;它总是先从中间化开,向四边蔓延。透过这美妙的冰洞,我发现原来严冬的世界才是最明亮的。那一如人的青春的盛夏,总有荫影遮翳,葱茏却幽暗。小树林又何曾有这般光明?我忽然对老人这个概念生了敬意。只有阅尽人生,脱净了生命年华的叶子,才会有眼前这小树林一般明彻。只有这彻底的通彻,才能有此无边的安宁。安宁不是安寐,而是一种博大而丰实的自享。世中惟有创造者所拥有的自享才是人生真正的幸福。
朋友送来一盆“香棒”,放在我的窗台上说:“看吧,多漂亮的大叶子!”
这叶子像一只只绿色光亮的大手,伸出来,叫人欣赏。逆光中,它的叶筋舒展着舒畅又潇洒的线条。一种奇特的感觉出现了!严寒占据窗外,丰腴的春天却在我的房中怡然自得。
自从有了这盆“香棒”,我才发现我的书房竟有如此灿烂的阳光。它照进并充满每一片叶子和每一根叶梗,把它们变得像碧玉一样纯净、通亮、圣洁。我还看见绿色的汁液在通明的叶子里流动。这汁液就是血液。人的血液是鲜红的,植物的血液是碧绿的,心灵的血液是透明的,因为世界的纯洁来自于心灵的透明。但是为什么我们每个人都说自己纯洁,而整个世界却仍旧一片混沌呢?
我还发现,这光亮的叶子并不是为了表示自己的存在,而是为了证实阳光的明媚、阳光的魅力、阳光的神奇。任何事物都同时证实着另一个事物的存在。伟大的出现说明庸人的无所不在;分离愈远的情人,愈显示了他们的心丝毫没有分离;小人的恶言恶语不恰好表达你的高不可攀和无法企及吗?而骗子无法从你身上骗走的,正是你那无比珍贵的单纯。老人的生命愈来愈短,还是他生命的道路愈来愈长?生命的计量,在于它的长度,还是宽度与深度?
冬日里,太阳环绕地球的轨道变得又斜又低。夏天里,阳光的双足最多只是站在我的窗台上,现在却长驱直入,直射在我北面的墙壁上。一尊唐代的木佛一直伫立在阴影里沉思,此刻迎着一束光芒无声地微笑了。
阳光还要充满我的世界,它化为闪闪烁烁的光雾,朝着四周的阴暗的地方浸染。阴影又执著又调皮,阳光照到哪里,它就立刻躲到光的背后。而愈是幽暗的地方,愈能看见被阳光照得晶晶发光的游动的尘埃。这令我十分迷惑:黑暗与光明的界限究竟在哪里?黑夜与晨曦的界限呢?来自于早醒的鸟第一声的啼叫吗……这叫声由于被晨露滋润而异样地清亮。
但是,有一种光可以透入幽闭的暗处,那便是从音箱里散发出来的闪光的琴音。鲁宾斯坦的手不是在弹琴,而是在摸索你的心灵;他还用手思索,用手感应,用手触动色彩,用手试探生命世界最敏感的悟性……琴音是不同的亮色,它们像明明灭灭、强强弱弱的光束,散布在空间!那些旋律片段好似一些金色的鸟,扇着翅膀,飞进布满阴影的地方。有时,它会在一阵轰响里,关闭了整个地球上的灯或者创造出一个辉煌夺目的太阳。我便在一张寄给远方的失意朋友的新年贺卡上,写了一句话:
你想得到的一切安慰都在音乐里。
冬日里最令人莫解的还是天空。
盛夏里,有时乌云四合,那即将被峥嵘的云吞没的最后一块蓝天,好似天空的一个洞,无穷地深远。而现在整个天空全成了这样,在你头顶上无边无际地展开!空阔、高远、清澈、庄严!除去少有的飘雪的日子,大多数时间连一点点云丝也没有,鸟儿也不敢飞上去,这不仅由于它冷冽寥廓,而是因为它大得……大得叫你一仰起头就感到自己的渺小。只有在夜间,寒空中才有星星闪烁。这星星是宇宙间点灯的驿站。万古以来,是谁不停歇地从一个驿站奔向下一个驿站?为谁送信?为了宇宙间那一桩永恒的爱吗?
我从大地注视着这冬天的脚步,看看它究竟怎样一步步、沿着哪个方向一直走到春天!
【小题1】从全文来看,作者主要描写了冬天哪两种景物,从而表现出冬日怎样的特点?【小题2】文章中写“香棒”的用意是什么?请结合文意,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评价冯骥才散文时写到“平凡的表象传达出深刻的哲思”,结合文章,谈谈你从中获得的思考与感悟。
老夫老妻
冯骥才

②可是今天的架吵得空前厉害,起因却很平常,不过是老婆子把晚饭烧好了,老头儿还趴在桌上通烟嘴,弄得纸片呀,碎布条呀,粘着烟油的纸捻子呀,满桌子都是。老婆子催他收拾桌子,老头儿偏偏不肯动。老婆子便像一般老太太们那样叨叨起来。老婆子的唠唠叨叨是通向老头儿肝脏里的导火线,不一会儿就把老头儿的肝火引着了。两人互相顶嘴,翻起对方多年来一系列过失的老账,话愈说愈狠。老婆子气得上来一把夺去烟嘴塞在自己的衣兜里,惹得老头儿一怒之下,把烟盒扔在地上,还嫌不解气,手一撩,又将烟灰缸打落在地上,还抓起桌上沏满热茶的大瓷壶,用力“叭”地摔在地上,看着满地碎瓷片和溅在四处的水渍,老婆子直气得冲着老头儿大叫:“离婚!马上离婚!”
③同样的怒火也在老头儿的心里燃烧着。只见他一边嘴里像火车喷气那样不断发出声音,一边冲到门口,猛拉开门跑出去,还使劲带上门,好似从此一去就再不回来。
④老婆子火气未消,站在原处,面对空空的屋子,一种伤心和委屈爬上心头。她想,要不是自己年轻时得了那场病,她会有孩子的。有了孩子,她可以同孩子住去,何必跟这愈老愈混账的老东西生气?……
⑤不知为什么,他们每次吵架过后两小时,她的心情就非常准时地发生变化。像刚才那么点儿小事还值得吵闹吗?——她每次吵过架冷静下来时都要想到这句话。可是……老头儿也总该回来了。他们以前吵架,他也跑出去过,但总是一个小时左右就悄悄回来了。但现在已经过去两个小时了,仍没回来。外边正下大雪,老头儿没吃晚饭,没戴帽子、没围围巾就跑出去了,地又滑,瞧他临出门时气冲冲的样子,不会一不留神滑倒摔坏了吧?想到这儿,她竟在屋里待不住了,起身穿上外衣,走出房子去。
⑥雪正下得紧。雪是夜的对比色,好像有人用一支大笔蘸足了白颜料,把所有树枝都复勾一遍,使婆娑的树影在夜幕上白茸茸、远远近近、重重叠叠地显现出来。于是这普普通通、早已看惯了的世界,顷刻变得雄浑、静穆、高洁,充满鲜活的生气了。
⑦一看这雪景,她突然想到她和老头儿的一件遥远的往事。五十年前,他们同在一个学生剧团。她的舞跳得十分出众。每次排戏回家晚些,他都顺路送她回家。她记得那天也是下着大雪,两人踩着雪走,也是晚上八点来钟,在河边的那段宁静的路上,他突然仿佛抑制不住地把她拉到怀里。她猛地推开他,气得大把大把抓起地上的雪朝他扔去,直打得他像一个雪人。他们的恋爱就这样开始了——从一场奇特的战斗开始的。
⑧多少年来,这桩事就像一张画儿那样,分外清楚而又分外美丽地收存在她心底。曾经,每逢下雪天,她就不免想起这桩醉心的往事。年轻时,她几乎一见到雪就想到这事;中年之后,她只是偶然想到,并对他提起,他听了总要会意地一笑,随即两人都沉默片刻,好像都在重温旧梦;自从他们步入风烛残年,即使下雪天也很少再想起这桩事了。但为什么今天它却一下子又跑到眼前,分外新鲜而又有力地来撞她的心?
⑨可现在她多么希望身边有一只手,希望老头儿在她身边!
⑩真幸运呢!她这么老,还有个老伴。四十多年如同形影紧紧相随。尽管老头儿性子急躁,又固执,不大讲卫生,心也不细,却不失为一个正派人,一辈子没做过亏心的事;一副直肠子,不懂得与人记仇记恨……她愈想,老头儿似乎就愈可爱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选择老夫老妻为对象,选择“吵架”这一生活小事为冲突点,正是要歌颂真挚感情的伟大、可贵。 |
B.这对老夫妻吵架不止一次,由于妻子在家中很强势,每次都是老头气得离家出走,小说结尾老头“抬起眼看她一下,跟着又温顺地垂下眼皮”的细节正说明了这一点。 |
C.小说以时间顺序展开,但又使用插叙来丰富情节,如插入“恋爱时”的场景,来说明她们是有很好的感情基础的,从而为和好埋下伏笔。 |
D.朴实是这篇小说最突出的特色,小说中的人物说着朴实的话,做着朴实的事,叙事语言也是朴实的,没有华丽的辞藻,夸张的修饰,处处体现着朴实之美。 |
【小题3】小说第⑥段写到了“雪”,请简要分析其作用。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
B.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
D.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乡魂
冯骥才
倘若你生长在故乡,那份乡情乡恋牵肠挂肚自不必说;倘若你出生在异地他乡,你对它的印象与情感都是从长辈那里间接获得的,对故乡,你又是怎样一种感觉?
数年前,我应邀与几位作家南下访游,依主人安排,途经宁波一日。车子一入宁波,大家还在嘻哈交谈,我却默然不语,脸贴车窗,使劲向外张望着,好像急于想抓住什么,好跟心里的故乡勾挂一起。此时我才发现心里的故乡原是空空的。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面对祖父与父亲的出生地,为何毫无感应?
啊,故乡原本只是我的一个符号——籍贯!
我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第一次。我渴望与故乡拥抱和共鸣,但我不知道与故乡的情感怎样接通。好似一张琴闲在那儿,谁来弹响?怎么弹响?
下车在街上走走,来往行人的宁波话一入耳,意外地有种亲切感,透入心怀,驱散了令我茫然的陌生感。
我很笨,一直没从祖父和父亲那里学会宁波话。但这特有的乡音仿佛是经常挂在人们嘴边的家乡的民歌,伴着我的童年、少年。那时,来串门看望祖父的爷爷奶奶们,大都用这种话与祖父交谈。父亲平时讲普通话,逢到此时便也用这种怪腔怪调插言谈话,好像故意不叫我听懂,气得我噘起小嘴抗议。那些老爷爷老奶奶们便逗我,哄我,依然还说那种难懂的宁波话……这曾经让我又气又恨的宁波话,为什么此刻有如施魔法时的咒语,一下子把依稀的往事、把不曾泯灭的旧情、把对祖父与父亲那些活生生的感觉,全都召唤回来,逼真地如画一般地复活了?
在天童寺,一位老法师为我们讲述这座古寺的经历。他地道的宁波口音,使我如听外语,全然不懂。我便仔细去端详这法师的仪容,竟然发现他与祖父模样很像:布衣布袜,清瘦身躯,慈眉善眼,尤其是光光的头顶中央有个微微隆起的尖儿。北方大汉剃了光头,见棱见角,或圆或平;宁波人歇顶后,头顶正中央便显露出这个尖儿来,青亮青亮,仿佛透着此地山水那种聪秀灵气。我觑起眼睛再感觉一下,简直就是祖父坐在那里说话!
祖父喜欢用薄胎细瓷的小碟小碗吃饭。他晚年患糖尿病,吃米都必须先用铁锅炒过。他从不叫我吃他的饭,因为炒过的米少了养分。宁波临海,这里的人吃起海鲜精熟老到。祖父吃清蒸江螺那一手真叫空前绝后,满满一勺入口,只在嘴里翻几翻,伴随着吱吱的吸吮声,再吐出来便都是玲珑精巧的空壳了。每次吃江螺,不用我邀请,祖父总会令人惊叹又神气十足地表演一番。然而,祖父,如今你在哪儿呢?我心头情感一涌,忽然张开眼睛,想对老法师大喊一声:爷爷!
奇怪,祖父是在我十岁那年去世的,三十年过去了,什么缘故使我隔着岁月烟尘,如此动情地呼叫他呢?
是我走到故乡来了,还是故乡已悄然走进我的心中?
前两年,我去新加坡参加一个会议。忽有十几位上了年纪的华侨同胞到宾馆来访,见面先送我一本刊物,封面上大大地写一个“冯”字。原来是此地冯氏宗亲会的成员。华人在海外,组织各种同乡同族会,彼此守望相助,可剖肝胆。每每同乡同族人有了难题,便一齐合力解助;若同乡同族人有了成就,也同喜同贺。一位冯姓长者对我说:“你是咱冯家的骄傲啊!”
我看见坐在侧面的一位老者,清瘦,文弱,似曾相识,心有所动,问道:“您家乡在哪儿?”
“宁波。”他一开口,便带着很重的乡音。
我听了,随即说:“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老家也在宁波。”
他马上叫起来:“现在就是一家,我们好近呀!”随即急渴渴向我打听故乡的情形。多亏我头年途经故乡,有点见闻,才不致窘于回答。他一边听我讲,一边忽而大发感慨:“全都不一样了,不一样了……”忽而冲动地站起来,手一指叫着:“那是我去捉过鱼的地方!”然后逼我讲出更多细节,仿佛直要讲得往事重现才肯作罢。
这老乡情不自禁把座椅挪到我身前,面对面拼命问,使劲听。可惜我只在故乡停了一天,说不出更多见闻。但我发现,我随便扯些街道的名称、旧楼的式样、蔬菜的种类,他也都视如天国珍闻,引发他一串串的问题、感叹或惊叫。他脱口吟道:“今时明月他乡客,旧地故人往日情。”我感到故乡伟大而神奇的力量,它像一块巨大的磁石,牢牢吸住一切属于它的人们,不管背离它多久多远。...
我怕冷落了他人,才要转换话题,那些人却笑眯眯摆手说:“不碍事,你再给他多讲讲吧……”
他们高兴这样旁听,直听得脸上全都散发出微醺的神气,好像与我的这位老乡分享着一种特殊的幸福,那便是得以慰藉的乡恋。
此时我多么像在家人中间,张张陌生的面孔埋藏着遥远的亲切。我想象着在哪里曾与他们相关相连,唐宋还是秦汉?我想起在黄河边望着它烟云迷漫、波光闪耀的来处,幻想着它万里之外那充满魅力的源头。同种同族,同乡同姓,有一种血脉相通的源头感。
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
【小题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最正确的一项是( )
A.初次来到宁波,作者却毫无心灵感应,他不禁对自己的故乡产生了怀疑。 |
B.作者儿时觉得宁波话怪腔怪调,到故乡后,却觉得乡音入耳,格外好听。 |
C.对三十年前去世的祖父的思念,使作者心中萌生出的故乡情愈发强烈了。 |
D.作者对故乡宁波并不熟悉,只好杜撰些见闻来应付海外同乡急切的打探。 |
【小题3】本文第二部分中详细描写了天童寺的老法师,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苏七块
冯骥才
苏大夫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儿一绺山羊须,浸了油赛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躬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人有了能耐,脾气准格色。苏大夫有个格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否则决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挨贬的绰号叫做: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苏大夫好打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还哎呦哎呦叫疼。谁料苏大夫听赛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后门,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接着打牌。
过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上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子,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子上,捏几下骨头,跟着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呲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夹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口服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款,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
“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注)格色:北方方言中指特殊,与众不同,多含贬义。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情节曲折,作者运用伏笔和照应,先写车夫求医无钱,再写华大夫暗中相助,最后写苏七块赠药退钱,可谓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
B.小说使用了具有天津卫特色的方言,如“嘛”“赛”,将人物表现得有板有眼,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
C.小说采用欧·亨利式的结尾,令读者在对苏七块的性格、人品感到惊疑、怪异之际,又萌生了敬佩之情。 |
D.小说中有许多细节描写,不仅生动地刻画了人物形象,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同时很好的突出了小说的主题。 |
狗不理
冯骥才
(1)天津人讲吃讲玩不讲穿,把讲穿的事儿留给上海人。上海人重外表,天津人重实惠。人活世上,吃饱第一。天津人说,衣服穿给人看,肉吃在自己肚里;上海人说,穿绫罗绸缎是自己美,吃山珍海味一样是向人显摆。
(2)天津人反问:那么狗不理包子呢,吃给谁看?谁吃谁美。
(3)天津人吃的玩的全不贵,吃得解馋玩得过瘾就行。天津人吃的三大样——十八街麻花耳朵眼炸糕狗不理包子,不就是一点面一点糖一点肉吗?玩的三大样——泥人张风筝魏杨柳青年画,不就是一块泥一张纸一点颜色吗?非金非银非玉非翡翠非象牙,可在这儿讲究的不是材料,是手艺,不论泥的面的纸的草的布的,到了身怀绝技的手艺人手里一摆弄,就像从天上掉下来的宝贝了。
(4)运河边上卖包子的狗子,是当年跟随他爹打武清来到天津的。他的大名高贵友,只有他爹知道;别人知道的是他爹天天呼他叫他的小名:狗子。那时候穷人家的孩子不好活,都得起个贱名,狗子、狗剩、梆子、二傻、疙瘩等等,为了叫阎王爷听见不当个东西,看不上,想不到,领不走。在市面上谁拿这种狗子当人?有活儿叫他干就是了。他爹的大名也没人知道,只知道姓高,人称他老高;狗子人蔫不说话,可嘴上不说话的人,心里不见得没想法。
(5)老高没能耐,他卖的包子不过一块面皮包一团馅,皮厚馅少,肉少菜多,这种包子专卖给在码头扛活儿的脚夫吃。干重活的人,有点肉就有吃头,皮厚了反倒能搪时候。反正有人吃就有钱赚,不管多少,能养活一家人就给老天爷磕头了。
(6)他家包子这点事,老高活着时老高说了算,老高死了后狗子说了算。狗子打小就从侯家后街边的一家卖杂碎的铺子里喝出肚汤鲜,他就尝试着拿肚汤排骨汤拌馅。他还从大胡同一家小铺的烧卖中吃到肉馅下边油汁的妙处,由此想到要是包子有油,更滑更香更入口更解馋,他便在包馅时放上一小块猪油。之外,还刻意在包子的模样上来点花活,皮捏得紧,褶捏得多,一圈十八褶,看上去像朵花。一咬一兜油,一口一嘴鲜,这改良的包子一上市,像炮台的炮一炮打得震天响。天天来吃包子的比看戏的人还多。
(7)狗子再忙,也是全家忙,不找外人帮,怕人摸了他的底。顶忙的时候,就在门前放一摞一摞大海碗,一筐筷子,买包子的把钱撂在碗里。狗子见钱就往身边钱箱里一倒,碗里盛上十个八个包子就完事,一句话没有。你问他话,他也不答,哪有空儿答?这便招来闲话:“狗子行呀,不理人啦!”
(8)别的包子铺干脆骂他“狗不理”,想把他的包子骂“砸”了。
(9)狗子的包子原本没有店名,这一来,反倒有了名。人一提他的包子就是“狗不理”。虽是骂名,也出了名。
(10)天津卫是官商两界的天下。能不能出大名,还得看是否合官场和市场的口味。
(11)先说市场,在市场出名,要看你有无卖点。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好名没人稀罕,骂名人人好奇。“狗不理”是骂名,却好玩好笑好说好传好记,里边好像还有点故事,狗子再把包子做得好吃,“狗不理”这骂名反成了在市场扬名立万的大名了!
(12)再说官场。三岔河口那边有两三个兵营,大兵们都喜欢吃狗不理的包子。这年直隶总督袁世凯来天津,营中官员拜见袁大人,心想大人山珍海味天天吃,早吃厌了,不如送两屉狗不理包子,就叫狗子添油加肉,精工细做,蒸了两屉,赶在午饭时候,趁热送来。狗子有心眼儿,花钱买好衙门里的人,在袁大人用餐时先送上狗不理。人吃东西时,第一口总是香。袁大人一口咬上去,满嘴流油,满口喷香,心中大喜说:“我这辈子头次吃这么好吃的包子。”营官自然得了重赏。
(13)转过几天,袁大人返京,寻思着给老佛爷慈禧带点什么稀罕东西。谁知官场都是同样想法,袁大人想,老佛爷平时四海珍奇,嘛见不着?鱼翅燕窝,嘛吃不到?花上好多钱,太后不新鲜,不如送上前几天在天津吃的那个狗不理包子,就派人办好办精,弄到京城,花钱买好御膳房的人,赶在慈禧午间用餐时,蒸热了最先送上,并嘱咐说:“这是袁大人从天津回来特意孝敬您的。”慈禧一咬,喷香流油,勾起如狼似虎的胃口。慈禧一连吃了六个,别的任嘛不吃,还说了这么一句:
(14)“老天爷吃了也保管说好!”
(15)这句话跟着从宫里传到宫外,从京城传到天津。金口一开,天下大吉,狗不理名满四海,直贯当今。
(选自《收获》2015年第04期)
【小题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及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选材独特新颖,以民间故事为创作素材,将笔触伸向市井小民,以艺术的手法展开叙写,开掘生活底蕴,咀嚼人生况味,雅俗共赏。 |
B.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真实地记录了“狗不理”从出现到兴盛的传奇故事,具有不平常的文化内涵。 |
C.小说中,狗子“花钱买好衙门里的人”,袁大人“花钱买好御膳房的人”等情节,展现了当时行贿成风的社会背景,揭示了小说主旨。 |
D.小说使用了一些天津方言,使作品具有浓郁的天津地方特色。尤其是运用一些有意不断句的句子,使作品更符合市井特点。 |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前三段在构思上独具匠心。你是否同意这种看法?请结合全文阐述你的观点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