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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酒  婆
冯骥才
酒馆也分三六九等。首善街那家小酒馆得算顶末尾的一等。不插幌子,不挂字号,屋里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有的手捏一块酱肠头,有的衣兜里装着一把五香花生,进门要上二三两,倚着墙角窗台独饮。逢到人挤人,便端着酒碗到门外边,靠树一站,把酒一点点倒进嘴里,这才叫过瘾解馋其乐无穷呢!
这酒馆只卖一种酒,是山芋干造的,价钱贱,酒味大。首善街养的猫从来不丢,跑迷了路,也会循着酒味找回来。这酒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赛镪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嘴巴牙花嗓子眼儿。可一落进肚里,跟手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晕晕乎乎,劲头很猛。好赛大年夜里放的那种炮仗“炮打灯”,点着一炸,红灯蹿天。这酒就叫做“炮打灯”。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赛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嘛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姓嘛叫嘛,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掏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报纸有时新有时旧;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赛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这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赛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赛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赛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扭——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赛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嘛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是因为“炮打灯”就这么一点劲头儿,还是酒婆有超人的能耐说醉就醉说醒就醒?
酒的诀窍,还是在酒缸里。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对眼睛里的世界一片模糊,对肚子里的酒却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老板缺德,必得报应,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这家小酒馆,进门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有真货色。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赛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大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账。真正的酒鬼,都是自得其乐,不搅和别人。
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了。到底骗人不对,还是诚实不对?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注)选自冯骥才《世俗奇人》。该书共收录17篇作品,每篇记述一个奇人趣事,各自独立。内容虽互不相关,但“读起来正好是天津本土的‘集体性格’”。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作者把酒婆醉酒后的形态写得如此动人,与前文“头发乱,脸色黯”的形态形成鲜明的对比,说明喝酒能让人洒脱。
B.“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这为后文情节发展埋下了伏笔。
C.酒婆在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不时念叨酒婆,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酒婆“不贪解馋”“不多事”,也“从来没赊过账”,可算得上真正的酒鬼。
D.本文的结尾颇耐人寻味,在老板的别扭中,我们慢慢探寻到作者对以作假为常态的社会的揭露与嘲讽。
【小题2】小说开头的场景有何特点?场景描写有何作用?
【小题3】文中第3段画线的句子在描写人物上有何特点?
【小题4】文章末段“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应如何理解?联系自己对生活的认识探究一下酒婆死亡的原因。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0-17 1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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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问题。
死鸟
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格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但真人不露相,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二是伺候鸟。
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
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
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
贺道台得意这鸟,更得意自己。这话就暂且按下不提。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
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
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
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
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
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
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A.贺道台是一位擅长察言观色、揣摩上司心理的官员,这种性格特点源于他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和顺毛驴的好脾气。
B.作者有意赋予了贺道台擅长伺候上司和鸟儿这一本领,以此来突出他的“绝活”,为后面的情节做铺垫。
C.作者对八哥咒骂裕禄这一情节进行了生动细致的描写,目的在于表达劳动人民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批判性。
D.结尾处八哥飞上树顶却未马上逃走,而是大叫了几声“死鸟”才挥翅飞去这一情节的安排,使小说更具讽刺效果。
E. 本文大量运用天津方言及古典小说的白描手法,带有“三言两拍”笔意,具有古典传奇色彩,富有话本文学旨趣。
【小题2】小说结尾处八哥语出惊人,虽出人意料却在情理之中,找出两处情节加以简要分析。
【小题3】主人公为文学作品中的中心人物,该小说的主人公是八哥还是贺道台?请结合文本分析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回答下面小题。

猜他去得心事苍茫

冯骥才

吴冠中先生去了,我猜他去得一定心事苍茫。我这么说,来自我对他的感受。

自上世纪80年代我就深爱吴冠中先生的画,那时他画风正健,致力于将一股全新的艺术精神同时推入油画和水墨画两个领域。他属于那种在封闭的房间忽然打开一扇窗子的艺术家。然而,我已经弃画从文,从文坛侧观画坛,先生一直是我的关注点。

吴冠中先生给我的印象是善良、单纯、自我、孤独。他处世低调,不善交际,生活上喜欢享“下等福”,剃头习惯到道边的理发摊。一眼看上去,就像房前屋后的老街坊。一次在北京的书市上为读者签名,他提着一个小塑料兜,里边放一瓶矿泉水,那天奇热,他便自带着饮水。他很少在热闹场合露面,所以没人认识他。待他挤进人群,在自己的座位中坐下来,人们一看桌签才知道这貌不惊人的小老头就是当代的绘画大师吴冠中。

他很少出头露面,偶尔出现在会场上,也很少发言讲话;他不善言谈,对绘画之外的任何话题兴趣都不大,谈起画却总是兴致勃勃。他曾对我讲述他一次油画写生归来,挤在长途公交车上,由于怕人挤蹭他的画,便把拎着画的胳膊伸出车窗,几小时过后,到了家,那条胳膊似乎不存在了,画却完好无损。

这段事他对我说过两次,可见画是他的生命。他家中那个画室,是我见过的最小的一间画室,只有六七平米。他个子小,铺着毛毡的画案只有两尺高,更像一张单人床铺。桌上墙上沾满色点与墨渍。他那些惊世之作就是从这再普通不过的画案上画出来的吗?就像最美的花、最甜的果都是从泥土里长出来的。他告诉我别硬叫孩子学艺术,因为艺术是没有遗传的。我笑道:“艺术家是天上掉下的林妹妹。”吴冠中就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他脑袋里整天想的全是画,还有不停地冒出来的种种视觉的灵感——这话不是他说的,是他的画告诉我的。

吴冠中一生的绘画都在不停顿地求异。老实说,我更喜欢他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作品。在那一代学贯中西的艺术家中,中西融合是一个自动承担的艺术使命与文化使命,故而他提出“油画中国化”和“国画现代化”,并在这两个领域中建功立业。他在油画中注入了中国文人空灵的诗境,他的色彩也极具中国文人的气质,这一点很难;在水墨画中,他将复杂的物象解构,经过符号性的提炼,再艺术地重构起来——这就使传统水墨进入从来没有的境界。

吴冠中完全可以在这样的艺术成就中享受终生。他却偏偏还要改变自己。但要变就有风险,可能不被人接受。然而,吴冠中毕竟才华与禀赋都非同凡人。在那些不成熟甚至不成功的试验性的作品中,依然不断涌现出一件件惊世骇俗的精品,显示他过人的创造力。

自从认识先生,正赶上那桩假画案,却因之得见艺术在他心中的位置。艺术在艺术家心中若不神圣,艺术家便很难走进艺术的天堂。先生为此一生,并建立了自己惟其独有、境界至高的艺术天地和审美世界,应说他已站在艺术的天堂里了。

吴冠中走了。我相信他是带着许多未完的艺术理想和遗憾走的,带着许多愤世嫉俗的心绪走的。晚年他对艺术环境以及相关的社会机制说过一些批评的话,不管这些尖锐的话在当时怎样说是道非,现在都静静地留给我们了,等待我们来思考,看我们有没有勇气回答。以我对他的感受,他上路之时,一定对自己、对社会心怀重重缺憾。任何真正的有良心的艺术家不会是带着一堆亮晃晃的奖杯走的,而总是把苍茫心事,一半带走,一半留在世上。

至于他的作品是否还是“天价”,我想,这与他生前无关,与他身后更无关。留下来的还是他孜孜探求了一生的艺术。画价是写不进艺术史的,也放不进艺术天堂。放在那里的,还是深刻地记忆在人们心中的作品,以及他那小小又柔和的眼窝里执著、探索、倾注全心的目光。

(选自2010年7月4日《文汇报》)

【小题1】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他更喜欢吴冠中在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作品,而不喜欢其晚年那些不成熟甚至不成功的试验性的作品。
B.在作者看来,吴冠中为假画案打官司这件事充分表明艺术在艺术家心中的神圣位置,这也正是艺术家走进艺术天堂的先决条件。
C.文中写到吴冠中“把拎着画的胳膊伸出车窗”一事,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旨在说明他嗜画如命的性格特点。
D.关于吴冠中的画室一段,作者巧用比喻等修辞手法,使文章形象生动,具体可感。
【小题2】“我猜他去得一定心事苍茫”是什么意思?这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
【小题3】第五段中作者既说那些惊世之作“就像最美的花最甜的果都是从泥土里长出来的”,又说“艺术家是天上掉下的林妹妹”。这样说是否矛盾?为什么?
【小题4】从全文看,吴冠中的艺术成就主要有哪些?请简要概括。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苏七块

冯骥才

苏大幅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结齿,眸子赛①灯,下巴颤儿一塔山羊须,浸了油塞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塞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段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功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人有了能耐,脾气准各色②。苏大夫有个各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在上,他才肯瞧病,否则绝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贬的绰号叫作“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苏大夫好大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拖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了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他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哼呦哼呦叫疼。谁料苏大夫听赛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门后,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搂着打牌。

过了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子,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子上,捏几下骨头,跟收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龇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架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投,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去。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注)①赛:天津地方土语,有“好像”或“似”之意。②各色:方言,意思是特殊,与众不同。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情节曲折,作者运用伏笔和照应,先写车夫求医无钱,再写华大夫暗中相助,最后写苏七块赠药退钱,可谓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B.小说主人公苏七块职业是医生,在医术上可谓是“正骨神医”,但“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说明他的医德遭人质疑。
C.小说采用欧.亨利式的结尾,结局颇有点出人意料,读者在对苏七块的个性,人品感到惊疑、怪异之际,又会对他油然萌生敬佩之情。
D.小说的故事性和传奇性很强,语言典雅优美。让人粗读故事会大呼奇妙,咀嚼文字又觉得精妙无比。
【小题2】小说是如何塑造苏七块这个人物形象的?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小题3】苏七块是冯骥才文化小说系列中的“奇人”之一,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苏七块身上的“奇”表现在哪些方面。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神 鞭

①一年,才刚开春,草木还没发芽子,远远已经能够看见点绿色了。南门外直通海光寺的大道两边开洼地,今儿天蓝水亮,风轻日暖,透明的空气里飘着朵朵柳絮。这时候,要是在大道上放慢腿脚蹓跶蹓跶,四下望望,那才舒服得很呢!

②“玻璃花”来到道边一家小铁铺,给营盘取一挂锁栅栏门的大链子。他来得早些,铁匠请他稍候一候。他骂一句街,便在大道上闲逛逛,逛累了,在道旁找到一个石头碾子,翘腿坐在上边。他见道上行人不少,忽然想到要显一显自己才弄到手的小洋货,便打怀里摸出一根衣兜烟卷,叼在嘴上,还模仿洋人,下巴一用劲,烟头神气地向上撅起来。跟着他又摸出一盒纯粹洋人用的“海盗牌”黄头洋火,抽出长长一根,等路人走近,故意手一甩,“嚓”地在裤腿上划着,得意洋洋点着烟,嘴唇巴巴地一口口往里嘬。就这当儿,忽然“啪”一下,烟头被打灭。他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啪!”又一下,叼在嘴上的烟卷竟给打断;紧接着,“啪”帽子被打飞了。三声过后,他才明白有人朝他开枪。他原地转一圈,看看,路人全吓跑了,正在惊讶不已的时候,打开洼地跑来一个瘦瘦的少年,递给他一张帖子说:“我师傅要会会您。”他帖子没看就撕了,问道:“你师傅是哪个王八蛋?”瘦小子一笑,说:“随我来!”走了几步,故意回头逗他一句,“您敢来吗?”“去就去,三爷怕嘛!神鞭都叫你三爷吓跑了!”“玻璃花”毫不含糊,气冲冲跟在后边走。他随这瘦小子从大道下到开洼地,走不多远,绕过一小片树林子,只见前面开洼地站着一个四十多岁的汉子,阔脸直鼻,身穿宽宽绰绰的蓝布大褂,纯黑的土布裤子,紧紧打着同样颜色和布料的裹腿,头上缠着很大一块蛋青色绸料头布。他见这人好面熟,再瞧,唷,这不是傻二吗!怎么这样精神?脸上的糟疙瘩都没了,一双小眼直冒光。可是“玻璃花”立即也拿出十足的神气唬对方:“傻巴,你是不是想尝尝‘卫生丸’嘛味的?”他一撩前襟,手拍着别在腰间的小洋枪啪啪响,叫道:“说吧,怎么玩法?”他拿傻二最怕的东西吓唬傻二。

③谁知这傻二淡淡一笑,把双襟的褂子中间一排扣儿,从上到下挨个解开,两边一分,左右腰间,居然各插着一把六眼左轮小洋枪,他双手拍着左右两边的枪,对瞪圆眼睛的“玻璃花”说:“当下,我也玩这个了,你既然要玩这东西,我陪着,我先说个玩法──咱们一人三枪,你一枪,我一枪,你先打,我后打。你那两下子我知道,我这两下子你还不知道。我要是不告诉你,那就算我欺负你了!你看──”傻二指着前边,十丈远的一根树杈上,拿线绳吊着一个铜钱,在阳光下锃亮,像一颗耀眼的金星星。

④“你瞧好了!”

⑤傻二说着一扭身,双枪就“唰”地拿在手里,飞轮似的转了两圈,一前一后,“啪啪!”两响,头一枪打断那吊铜钱的线绳,不等铜钱落地,第二枪打中铜钱,直把铜钱顶着飞到远处的水坑里,腾地溅出水花来。

⑥“玻璃花”看得那只死眼都活了。他没见过这种本事,禁不住叫起来:“好枪法,神枪!神枪!”再一瞧,傻二站在那里,双枪已经插在腰间。这一手,就像他当年甩出神鞭抽人一样纯熟快捷,神鬼莫测。“玻璃花”指着傻二说:“你那神鞭不玩了?”

⑦傻二没答话,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微笑,抬手把头布一圈圈慢慢绕开取下,露出来的竟是一个大光葫芦瓢,在太阳下,像刚下的鸭蛋又青又亮。“玻璃花”惊得嗓音变了调儿:“你,你把祖宗留给你的‘神鞭’剪了?”

⑧傻二开口说: “你算说错了!祖宗的东西再好,该割的时候就得割。我把‘鞭’剪了,‘神’却留着。这便是,不论怎么办也难不死我们;不论嘛新玩意儿,都能玩到家,决不输给别人。怎么样,咱俩玩一玩?”

⑨“玻璃花”这才算认了头:“三爷我服您了。咱们的过节儿,打今儿就算了结啦!”

⑩傻二一笑,把头布缠上,转身走了。“玻璃花”看着他的身影在大开洼里渐渐消失,不由得摸着自己的后脑壳,倒吸一口凉气,恍惚以为碰到神仙。

(节选自冯骥才《神鞭》,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篇描写了天蓝水亮、风轻日暖的初春景象,即交代了故事发生的环境,也奠定了文章轻松、愉悦的感情基调。
B.小说描写傻二双枪技法时,运用了白描手法,一连串几个动作描写,便勾勒出傻二的不凡的身手和神妙的枪法。
C.文章运用了动作、语言、心理等手法来表现“玻璃花”的性格,他崇洋媚外、欺软怕硬,但他也能勇于接受新事物,知错就改。
D.故事发生在清末民初,作者笔下傻二的“辫子功”神乎其神,这种浪漫与现实相结合的创作手法,构成了小说既荒诞又可信的风格。
【小题2】简要概括“傻二”人物形象特征。
【小题3】探究小说结尾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B.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E. 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