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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各题。
狗不理
冯骥才
(1)天津人讲吃讲玩不讲穿,把讲穿的事儿留给上海人。上海人重外表,天津人重实惠。人活世上,吃饱第一。天津人说,衣服穿给人看,肉吃在自己肚里;上海人说,穿绫罗绸缎是自己美,吃山珍海味一样是向人显摆。
(2)天津人反问:那么狗不理包子呢,吃给谁看?谁吃谁美。
(3)天津人吃的玩的全不贵,吃得解馋玩得过瘾就行。天津人吃的三大样——十八街麻花耳朵眼炸糕狗不理包子,不就是一点面一点糖一点肉吗?玩的三大样——泥人张风筝魏杨柳青年画,不就是一块泥一张纸一点颜色吗?非金非银非玉非翡翠非象牙,可在这儿讲究的不是材料,是手艺,不论泥的面的纸的草的布的,到了身怀绝技的手艺人手里一摆弄,就像从天上掉下来的宝贝了。
(4)运河边上卖包子的狗子,是当年跟随他爹打武清来到天津的。他的大名高贵友,只有他爹知道;别人知道的是他爹天天呼他叫他的小名:狗子。那时候穷人家的孩子不好活,都得起个贱名,狗子、狗剩、梆子、二傻、疙瘩等等,为了叫阎王爷听见不当个东西,看不上,想不到,领不走。在市面上谁拿这种狗子当人?有活儿叫他干就是了。他爹的大名也没人知道,只知道姓高,人称他老高;狗子人蔫不说话,可嘴上不说话的人,心里不见得没想法。
(5)老高没能耐,他卖的包子不过一块面皮包一团馅,皮厚馅少,肉少菜多,这种包子专卖给在码头扛活儿的脚夫吃。干重活的人,有点肉就有吃头,皮厚了反倒能搪时候。反正有人吃就有钱赚,不管多少,能养活一家人就给老天爷磕头了。
(6)他家包子这点事,老高活着时老高说了算,老高死了后狗子说了算。狗子打小就从侯家后街边的一家卖杂碎的铺子里喝出肚汤鲜,他就尝试着拿肚汤排骨汤拌馅。他还从大胡同一家小铺的烧卖中吃到肉馅下边油汁的妙处,由此想到要是包子有油,更滑更香更入口更解馋,他便在包馅时放上一小块猪油。之外,还刻意在包子的模样上来点花活,皮捏得紧,褶捏得多,一圈十八褶,看上去像朵花。一咬一兜油,一口一嘴鲜,这改良的包子一上市,像炮台的炮一炮打得震天响。天天来吃包子的比看戏的人还多。
(7)狗子再忙,也是全家忙,不找外人帮,怕人摸了他的底。顶忙的时候,就在门前放一摞一摞大海碗,一筐筷子,买包子的把钱撂在碗里。狗子见钱就往身边钱箱里一倒,碗里盛上十个八个包子就完事,一句话没有。你问他话,他也不答,哪有空儿答?这便招来闲话:“狗子行呀,不理人啦!”
(8)别的包子铺干脆骂他“狗不理”,想把他的包子骂“砸”了。
(9)狗子的包子原本没有店名,这一来,反倒有了名。人一提他的包子就是“狗不理”。虽是骂名,也出了名。
(10)天津卫是官商两界的天下。能不能出大名,还得看是否合官场和市场的口味。
(11)先说市场,在市场出名,要看你有无卖点。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好名没人稀罕,骂名人人好奇。“狗不理”是骂名,却好玩好笑好说好传好记,里边好像还有点故事,狗子再把包子做得好吃,“狗不理”这骂名反成了在市场扬名立万的大名了!
(12)再说官场。三岔河口那边有两三个兵营,大兵们都喜欢吃狗不理的包子。这年直隶总督袁世凯来天津,营中官员拜见袁大人,心想大人山珍海味天天吃,早吃厌了,不如送两屉狗不理包子,就叫狗子添油加肉,精工细做,蒸了两屉,赶在午饭时候,趁热送来。狗子有心眼儿,花钱买好衙门里的人,在袁大人用餐时先送上狗不理。人吃东西时,第一口总是香。袁大人一口咬上去,满嘴流油,满口喷香,心中大喜说:“我这辈子头次吃这么好吃的包子。”营官自然得了重赏。
(13)转过几天,袁大人返京,寻思着给老佛爷慈禧带点什么稀罕东西。谁知官场都是同样想法,袁大人想,老佛爷平时四海珍奇,嘛见不着?鱼翅燕窝,嘛吃不到?花上好多钱,太后不新鲜,不如送上前几天在天津吃的那个狗不理包子,就派人办好办精,弄到京城,花钱买好御膳房的人,赶在慈禧午间用餐时,蒸热了最先送上,并嘱咐说:“这是袁大人从天津回来特意孝敬您的。”慈禧一咬,喷香流油,勾起如狼似虎的胃口。慈禧一连吃了六个,别的任嘛不吃,还说了这么一句:
(14)“老天爷吃了也保管说好!”
(15)这句话跟着从宫里传到宫外,从京城传到天津。金口一开,天下大吉,狗不理名满四海,直贯当今。
(选自《收获》2015年第04期)
【小题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及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选材独特新颖,以民间故事为创作素材,将笔触伸向市井小民,以艺术的手法展开叙写,开掘生活底蕴,咀嚼人生况味,雅俗共赏。
B.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真实地记录了“狗不理”从出现到兴盛的传奇故事,具有不平常的文化内涵。
C.小说中,狗子“花钱买好衙门里的人”,袁大人“花钱买好御膳房的人”等情节,展现了当时行贿成风的社会背景,揭示了小说主旨。
D.小说使用了一些天津方言,使作品具有浓郁的天津地方特色。尤其是运用一些有意不断句的句子,使作品更符合市井特点。
【小题2】小说在刻画狗子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有人认为,小说前三段在构思上独具匠心。你是否同意这种看法?请结合全文阐述你的观点及理由。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11-30 05:2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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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一、现代文阅读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账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账,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账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账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
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
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
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B.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E. 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话,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酒  婆
冯骥才
酒馆也分三六九等。首善街那家小酒馆得算顶末尾的一等。不插幌子,不挂字号,屋里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有的手捏一块酱肠头,有的衣兜里装着一把五香花生,进门要上二三两,倚着墙角窗台独饮。逢到人挤人,便端着酒碗到门外边,靠树一站,把酒一点点倒进嘴里,这才叫过瘾解馋其乐无穷呢!
这酒馆只卖一种酒,是山芋干造的,价钱贱,酒味大。首善街养的猫从来不丢,跑迷了路,也会循着酒味找回来。这酒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赛镪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嘴巴牙花嗓子眼儿。可一落进肚里,跟手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晕晕乎乎,劲头很猛。好赛大年夜里放的那种炮仗“炮打灯”,点着一炸,红灯蹿天。这酒就叫做“炮打灯”。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赛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嘛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姓嘛叫嘛,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掏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报纸有时新有时旧;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赛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这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赛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赛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赛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扭——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赛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嘛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是因为“炮打灯”就这么一点劲头儿,还是酒婆有超人的能耐说醉就醉说醒就醒?
酒的诀窍,还是在酒缸里。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对眼睛里的世界一片模糊,对肚子里的酒却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老板缺德,必得报应,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这家小酒馆,进门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有真货色。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赛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大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账。真正的酒鬼,都是自得其乐,不搅和别人。
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了。到底骗人不对,还是诚实不对?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注)选自冯骥才《世俗奇人》。该书共收录17篇作品,每篇记述一个奇人趣事,各自独立。内容虽互不相关,但“读起来正好是天津本土的‘集体性格’”。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作者把酒婆醉酒后的形态写得如此动人,与前文“头发乱,脸色黯”的形态形成鲜明的对比,说明喝酒能让人洒脱。
B.“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这为后文情节发展埋下了伏笔。
C.酒婆在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不时念叨酒婆,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酒婆“不贪解馋”“不多事”,也“从来没赊过账”,可算得上真正的酒鬼。
D.本文的结尾颇耐人寻味,在老板的别扭中,我们慢慢探寻到作者对以作假为常态的社会的揭露与嘲讽。
【小题2】小说开头的场景有何特点?场景描写有何作用?
【小题3】文中第3段画线的句子在描写人物上有何特点?
【小题4】文章末段“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应如何理解?联系自己对生活的认识探究一下酒婆死亡的原因。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日历
冯骥才
(1)我喜欢用日历,不用月历。为什么?
(2)厚厚一本日历是整整一年的日子。每扯下一页,这新的一页——光亮而开阔的一片便笑嘻嘻地等着我去填满。我喜欢日历每一页后边的“明天”的未知,还隐含着一种希望。“明天”乃是人生中最富魅的字眼儿。生命的定义就是拥有明天。它不像“未来”那么过于遥远与空洞。它就守候在门外。走出了今天便进入了全新的明天。白天和黑夜的界线是灯光;明天与今天的界线还是灯光。每一个明天都是从灯光熄灭时开始的。那么明天会怎样呢?当然,多半还要看你自己的。你快乐它就是快乐的一天,你无聊它就是无聊的一天,你匆忙它就是匆忙的一天;如果你静下心来就会发现,你不能改变昨天,但你可以决定明天。有时看起来你很被动,你被生活所选择,其实你也在选择生活,是不是?
  (3)每年元月元日,我都把一本新日历挂在墙上。随手一翻,光溜溜的纸页花花绿绿滑过手心,散着油墨的芬芳。这一刹那我心头十分快活。可是,时间的空间是无形的,触摸不到的。凡是使用过的日子,立即就会消失,抓也抓不住,而且了无痕迹。也许正是这样,我们便会感受到岁月的匆匆与虚无。
(4)有一次,一位很著名的表演艺术家对我讲她和丈夫的一件事。她唱戏,丈夫拉弦。他们很敬业。天天忙着上妆上台,下台下妆,谁也顾不上认真看对方一眼,几十年就这样过去了。一天老伴忽然惊讶地对她说:“哎哟,你怎么老了呢!你什么时候才老的呀!我一直都在你身边怎么也没发现哪!”她受不了老伴脸上那种伤感的神情。她就去做了美容,除了皱,还除去眼袋。但老伴一看,竟然流下泪来。时针是从来不会逆转的。倒行逆施的只有人类自己的社会与历史。于是光阴岁月,就像一阵阵呼呼的风或是闪闪烁烁的流光;它最终能给你的只是无奈而频生的白发和消耗中日见衰弱的身躯。为此,你每扯去一页用过的日历时,是不是觉得有点像扯掉一个生命的页码?
  (5)我们的每一天都曾经生活在这一页一页的日历上。
  (6)记得1976年唐山大地震那天,我住在长沙路思治里十二号那个屋顶层上的亭子间被彻底摇散,震毁。我一家三口像老鼠那样找一个洞爬了出来。当我的双腿血淋淋地站在洞外,那感觉真像从死神的指缝里侥幸地逃脱出来。转过两天,我向朋友借了一架方形铁盒子般的海鸥牌照相机,爬上我那座狼咬狗啃废墟般的破楼,钻进我的房间——实际上已经没有屋顶。我将自己命运所遭遇的惨状拍摄下来。我要记下这一切。清楚清楚地知道这是我个人独有的经历。这时,突然发现一堵残墙上居然还挂着日历——那蒙满灰尘的日历的日子正是地震那一天:1976年7月28日,星期三,丙辰年七月初二。我伸手把它小心地扯下来。如今,它和我当时拍下的照片,已经成了我个人生命中刻骨铭心地珍藏了。
  (7)由此,懂得了日历的意义。它原是我们生命踏实的记录。从“隐形写作”的含义上说,日历是一本日记。它例行地记载我每一天遭遇的、面临的、经受的,及我本人应对与所作所为,还有改变我的和被我改变的。
  (8)然而人生的大部分日子是重复的——重复的工作与人际,重复的事情与相同的事物都很难被记忆。所以我们的日历大多页码都是黯淡无光。过后想起来,好似空洞无物。于是,我们就碰到一个非常重要的关于人本话题——记忆。人因为记忆而厚重、智慧而变得理智。更重要的是,记忆使人变得独特。因为记忆排斥平庸。记忆的事物都是纯粹而深刻个人化的。所有个人都是一个独特的“个案”。记忆很像艺术家,潜在心中,专事刻画我们自己的独特性。你是否把自己这个“独特”看得很重要?广义的说,事物的真正价值正是它的独特性。无论是一个人,还是一种文化。记忆依靠载体。一个城市的记忆留在它历史的街区与建筑上,一个人的记忆在他的照片上、物品里、老歌老曲中,也在日历上。
  (9)然而,人不能只是被动地被记忆,我们还要用行为去创造记忆。我们要用情感、忠诚、爱心、责任感,以及创造性的劳动去书写每一天的日历。把这一天深深嵌入记忆里。我们不是有能力使自己的人生丰富、充实以及具有深度和分量吗?
  (10)所以我写过:“生命就是创造第一天。”
  (11)我还在一次艺术家的聚会中说:“我们今天为之努力的,都是为了明天的回忆。”
  (12)为此,每每到了一年最后的几天,我都是不肯再去扯日历。我总把这最后几页保存下来。出于生命的本能。我不愿意把日子花得净光。你一定会笑我,并问我这样就能保存住日子吗?我便把自己在今年日历的最后一页上写的四句诗拿给你看:
  岁月何其速,哎呀又一年,花叶全无迹,存世惟诗篇。
  (13)正像保存葡萄最好的方式是把葡萄变为酒,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
  (14)现在我来回答文章开始时那个问题:为什么我喜欢日历?因为日历具有生命感。或者说日历叫我随时感知自己的生命并叫我思考如何珍惜它。
(节选自《中华散文》2003年第3期)
【小题1】第2段中说“你可以决定明天”,结合文意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5分)
【小题2】作者将普普通通的日历赋予了丰富的意义,结合文意说明日历与生命之间的联系。(6分)
【小题3】第13段中说“保存岁月最好的方式是致力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或画卷”结合文意说明应当怎样来做才能“把岁月变为永存的诗篇”。(5分)
【小题4】“我喜欢日历,不用月历”,但接下来并不马上回答原因,而是在文章结尾点明,请简要说明这样写的好处。(4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酒婆
冯骥才
酒馆也分三六九等。首善街那家小酒馆得算顶末尾的一等。不插幌子,不挂字号,屋里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有的手捏一块酱肠头,有的衣兜里装着一把五香花生,进门要上二三两,倚着墙角窗台独饮。逢到人挤人,便端着酒碗到门外边,靠树一站,把酒一点点倒进嘴里,这才叫过瘾解馋其乐无穷呢!
这酒馆只卖一种酒,是山芋干造的,价钱贱,酒味大。首善街养的猫从来不丢,跑迷了路,也会循着酒味找回来。这酒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赛镪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嘴巴牙花嗓子眼儿。可一落进肚里,跟手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晕晕乎乎,劲头很猛。好赛大年夜里放的那种炮仗“炮打灯”,点着一炸,红灯蹿天。这酒就叫做“炮打灯”。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赛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嘛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姓嘛叫嘛,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掏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报纸有时新有时旧;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赛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这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赛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赛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赛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扭——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赛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嘛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是因为“炮打灯”就这么一点劲头儿,还是酒婆有超人的能耐说醉就醉说醒就醒?
酒的诀窍,还是在酒缸里。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对眼睛里的世界一片模糊,对肚子里的酒却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捅破,喝美了也就算了。老板缺德,必得报应,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这家小酒馆,进门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有真货色。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赛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赛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大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账。真正的酒鬼,都是自得其乐,不搅和别人。
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道不明了。到底骗人不对,还是诚实不对?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注】选自冯骥才《世俗奇人》。该书共收录17篇作品,每篇记述一个奇人趣事,各自独立。内容虽互不相关,但“读起来正好是天津本土的‘集体性格’”。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一项是(  )
A.本文的结尾颇耐人寻味,在老板的别扭中,我们慢慢探寻到作者对以作假为常态的社会的揭露与嘲讽。
B.“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诚实卖酒,再不往酒里掺水掺假了。”这为后文情节发展埋下了伏笔。
C.酒婆在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不时念叨酒婆,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酒婆“不贪解馋”“不多事”,也“从来没赊过账”,可算得上真正的酒鬼。
D.作者在小说中塑造了酒婆、酒馆老板、首善街的其他人等一群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物形象,表达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深刻主题。
【小题2】小说开头的场景有何特点?场景描写有何作用?
【小题3】文章末段“不然为嘛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应如何理解?联系自己对生活的认识探究一下酒婆死亡的原因。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守岁
冯骥才
―种昔时的年俗正在渐渐离开我们,就是守岁。
守岁趄老一代人记忆最深刻的年俗之―,如今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城市人,最多是等到子午交时之际给亲朋好友打个电话发个短信拜个年,然后上床入睡,完全没有守岁那种意愿、那种情怀、那种执着。
我已不记得自己哪年开始不再守岁了,却深刻记得守岁那时独有的感觉。每到腊月底就兴奋地叫着今年非要熬个通宵,一夜不睡。好像要做一件什么大事。父母笑呵呵说好呵,只要你自己不睡着就行,决没人强叫你睡。
记得守岁的前半夜我总是斗志昂扬,充满信心。一是大脑亢奋,一是除夕的节目多:又要祭祖拜天地,又要全家吃长长的年夜饭,最关键的还是午夜时那一场有如万炮轰天的普天同庆的烟花炮竹。尽管二踢脚、雷子鞭、盒子炮大人们是决不叫我放的,但最后一个烟花——金寿星顶上的药捻儿,却一定由我勇敢地上去点燃。火光闪烁中父母年轻的笑脸现在还清晰记得。
待到燃放鞭炮的高潮过后,才算真正进入了守岁的攻坚阶段。大人们通常是聊天,打牌,吃零食,过一阵子给供桌换一束香。这时时间就像牛皮筋一样拉得愈来愈长了;瞌睡虫开始在脑袋里喷撒烟雾。
无事可做加重了困倦感,大人们便对我说笑道:可千万不能睡呀。
我一边嘴硬,一边悄悄跑到卫生间用凉水洗脸,甚至独出心裁地把肥皂水弄到眼睛里去。大人们说,用火柴棍儿把眼皮支起来吧。
年年的守岁我都不知道怎么结束的。但睁眼醒来一定是在床上,睡在暖暖的被窝里。枕边放着一个小小的装着压岁钱的红纸包,还有一个通红、锃亮、香喷喷的大苹果。这寓示平安的红苹果是大人年年夜里一准要摆在我枕边上的。一睁眼就看到平安。
我承认,在我的童年里,年年都是守岁的失败者,从来没有一次从长夜守到天明。
故而初一见到大人时,总不免有些尴尬,尤其是想到头一天信誓旦旦要“今夜决不睡”之类的话。当然,我也会留意大人们的样子,令我惊奇的是:他们怎么就能熬过那漫长一夜?
其实很简单,因为他们知道为什么守岁。可是守岁的道理并不简单。
后来我对守岁的理解,缘自一个词“辞旧迎新”。而首先是“辞”字。
辞,是分手时打声招呼。
和谁打招呼,难道是对即将离去的一年吗?
古人对这一年缘何像对待一位友人?这一年仅仅是一段不再有用的时间吗?
那么,新的一年大把大把可供使用的时间呢?又是谁赐予我们的?是天地,是命运,还是生命本身?任何有生命的事物不都首先拥有时间吗?
可是,时间是种奇妙的东西。你什么也不做,它也在走;而且它过往不复,无法停住,所以古人说“黄金易得,韶光难留”。也许我们平时不曾感受时间的意义,但在这旧的一年将尽的、愈来愈少的时间里——也就是坐在这儿守岁的时刻里,却十分具体又真切地感受到时光的有限与匆匆。它在一寸一寸地减少。在过去一岁中,不管幸运与不幸,不管“喜从天降”还是留下无奈、委屈与错失——它们都已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在它即将离我们而去时,我们便有些依依不舍。所以古人要“守”着它。
守岁其实是看守住属于自己的时间与生命,表达着我们的生命情感。
是的,守岁这一夜非比寻常。它是“一夜连两岁,五更分二年”。因而,我们的古人便是一边辞旧,一边迎新。以“辞”告别旧岁,以“迎”笑容满面迎接生命新的一段时光的到来。新的一年是未知的,不免小心翼翼。古人过年要通宵点灯,为了不叫邪气暗中袭入;还将年画上所有形象都画上笑眼笑口,以寓吉祥。由于对未来的这种盛情,所以正月初一破晓“迎财神”的鞭炮更加欢腾。
于是,我们的年俗就这样完成了岁月的转换,以“辞”和“迎”表达对生命的敬畏,以长长的守夜与天地一年一度地“天人合一”。
我们和洋人的文化真有些不同。洋人对新年只有狂欢,我们的心理似乎复杂得多,其情其意也深切得多。可是我们正在一点点离开这些。
这到底是因为农耕文明离我们愈来愈远,还是人类愈来愈强势,无须在乎大自然了?
守岁渐行渐远。当然,我们不必为守岁而勉强守岁。民俗是一种集体的心愿,没有强迫。我们虽然不必为守岁而勉强守岁,但如果有条件和精力来守岁,不妨体验一下这个节点的独特魅力,这也是对大自然和生命的一种敬畏。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守岁是老一代人记忆最深刻的年俗之一,如今发生了变化,人们只是等到子午交时之际给亲朋好友打个电话发个短信拜个年,然后上床入睡,完全没有守岁那种意愿、那种情怀、那种执着。
B.在作者的童年里,作者年年都是守岁的失败者,从来没有一次从长夜守到天明,其主要原因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守岁,守岁蕴含的道理是什么。
C.作者人物,我们平时不曾感受时间的意义,只有在这旧的一年将尽的、愈来愈少的时间里——也就是坐在守岁的时刻里,才十分真切地感受时光的有限。
D.守岁等民俗渐行渐远,作者认为客观原因是农耕文明愈来愈远离,主观原因是人类愈来愈不在乎大自然,其中农耕文明愈来愈远离是主要原因。
【小题2】文章的题目是“守岁”,结合文体,请概括分析以“守岁”为题的意义。
【小题3】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很多民俗都在渐行渐远,关于民俗文化的现状和发展,你有何看法,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