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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 盗
冯骥才
老城区和租界之间那块地,是天津卫最野的地界,人头极杂,邪事横生。在上世纪二十年代,这里一处临街小屋,来了一对青年男女租房结婚。新床新柜,红壶绿盆,漂漂亮亮装满一屋。大门外两边墙垛子上还贴了一双红喜字。结婚的第二天一早,小两口就出门上班。邻居也不知他们姓甚名谁。
事过三天,小两口出门不久,忽然打东边飞也似的来了一辆拉货的平板三轮。蹬车的是个老头子,骨瘦肉紧,皮黑牙黄,小腿肚子赛两个铁球,一望便知是个长年蹬车的车夫。车板上蹲着两个小子,全是十七八岁,手拿木棍、板斧和麻绳。这爷仨面色都凶,看似来捉冤家。
老头子把车直蹬到那新婚小两口的门前,猛一刹车,车上两小子蹦下来,奔到门前一看,扭头对那老头子说:“爹,人不在家,门还锁着呢!”门板上确是挂着一把大洋锁。
老头子登时火冒三丈,眼珠子瞪得全是眼白,脑袋脖子上的青筋直蹦,跳下车大骂起来:“这不孝的禽兽,不管爹娘,跑到这儿造他妈宫殿来了。小二、小三,给我把门砸开!”应声,那两个小子抡起板斧,把门锁砸散。门儿大开,一屋子新房的物品全亮在眼前。老头子一看更怒,手指空屋子,又跳又叫,声大吓人:“好啊,没心没肺的东西!从小疼你抱你喂你宠你,把你这白眼狼养活成人。如今你娘一身病,请大夫吃药没钱,你一个子儿不给,弄个小妖精藏到这儿享福来。你娘快死啦!你享福?我就叫你享福享福享福!小二、小三!站着干嘛!把屋里东西全给我弄回家去!要敢偏向你们大哥,我就砸折你俩的腿!”
那两个小子七手八脚,把屋里的箱子包袱、被褥衣服抱出来,往车上堆。
邻居们跑出来围观,听这老头子一通骂,才知道那新婚小两口的来历。这种连快死的老娘都不管的白眼狼,自然没人出来管。再说那老头子怒火正旺,人像过年放的火炮,一个劲儿往上蹿,谁拦他,他准和谁玩命!
东西搬得差不多了,那两个小子说:“爹,大家伙抬不动,怎么办?”
老头子一声惊雷落地说:“砸!”跟手一通乱响,最后玻璃杯子打屋里也扔了出来,这才罢手。老头子依旧怒气难消,吼一句:“明儿见面再说!”便扬长而去。
门儿大敞开没人管,晾了一整天。邻居们远远站着,没人上前,可谁也没离开。等着那小两口回来有戏看。
下晌,新婚的小两口打西边有说有笑地回来。到家门口一看,懵了。过去问邻居,一直站在那里的邻居反而纷纷散开。有位大爷出来说话,显然他对这不尽孝心的年轻人不满,朝新郎说道:“早上,你爹和你兄弟们来了,是他们干的。你回你爹妈那儿去看看吧!”
新郎一听,更懵。忽然禁不住大声叫道:“我哪还有爹呀!我三岁时爹就死了,我娘大前年也死了。只一个姐姐嫁到关外去,哪来的兄弟?”
“嘛!”大爷一惊。可早上的事真真切切,一时脑筋没转过来,还是说:“那明明是你爹呀!”
小两口赶紧去局子报案。但案子往下足足查了十年,也没找到他们那个“爹”。
天津卫的盗案千奇百怪,这一桩却数第一。偷盗的居然做了人家的“爹”;被盗的损失财物不说,反当了“儿子”,而且还叫人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来。若是忍不住跟人说了,招不来同情,反叫人取笑,更倒霉。多损,多辣,多绝——多邪!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根据本小说情节可以推知,盗贼们一定事先踩过点,一定早已将小两口的住所锁定为盗劫目标,一定作了充分的准备。 |
B.小说题为“绝盗”十分恰切。“绝”体现了这些盗贼及其行为的特点:爷仨一道做盗贼,是一绝;演技了得,配合默契,是一绝;打着惩逆旗号,行盗抢之实,又是一绝。 |
C.整篇小说情节平中见奇,结构自然紧凑,文字精当,对人物神态、语言、动作的描写生动传神。文末,作者的议论看似流于表象,实际上是要发人深思。 |
D.本小说写三个“绝盗”胆大妄为,嚣张无比,但被盗人家的周边邻居们只会袖手旁观,看热闹。这个故事,揭露并批判了当今社会一部分人的自私、冷漠。 |
【小题3】有人说文章最后一段可以删掉,你觉得呢?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
死 鸟
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各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但真人不露相,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二是伺候鸟。
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
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
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
贺道台得意这鸟,更得意自己。这话就暂且按下不提。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
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
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
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
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
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
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有意赋予了贺道台擅长伺候上司和鸟儿这一本领,以此来突出他的“绝活”,为后面情节展开做铺垫。 |
B.贺道台是一位擅长察言观色、揣摩上司心理的官员,这种性格特点源于他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和顺毛驴的好脾气。 |
C.作者对八哥咒骂裕禄这一情节进行了生动细致的描写,目的在于表达劳动人民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批判性。 |
D.结尾处八哥飞上树顶却未马上逃走,而是大叫了几声“死鸟”才挥翅飞去这一情节的安排,使小说更具讽刺效果。 |
【小题2】小说结尾处八哥语出惊人,虽出人意料却在情理之中,找出两处情节加以简要分析。
【小题3】主人公为文学作品中的中心人物,该小说的主人公是八哥还是贺道台?请结合文本分析理由。
张果老
冯骥才
今儿天好,索七来逛一逛他最喜欢的宜宝轩古玩店。他运气不错,隔着临街的玻璃窗,一 眼就瞧见里边木架上立着一排五彩瓷人。他玩瓷器绝对到家,那一排瓷人在他眼前一过,立时 看出是嘉庆官窑的五彩八仙。索七进门就径直朝这东西奔去,走近一看,果然极好,色气正,包浆好,人物有姿有态,神情各异,个头又大,个个近一尺高,难得的是没一点残缺。瓷人最易伤残的是手指,这几个瓷人没一根手指断尖。那股子富丽劲儿、沉静劲儿、滋润劲儿、讲究劲儿,就甭提了!可是再盯一眼,问题就出来了。八仙人是八位,这怎么是六位?他细看一下, 这儿站着的是汉钟离、铁拐李、曹国舅、吕洞宾、何仙姑、蓝采和,还缺吹笛子的韩湘子和倒 骑驴的张果老呵。
没等他找老板问,只听声音就在耳边:“您别看东西失群,价钱也失群了呢。”再瞧,掌柜 辛居仁笑嘻嘻站在他身边,“这套嘉庆官窑八仙要是整套的,品相这么好,还不得八根条子, 现在您只出这半价——”他用手比画个“四”,“一半价!您就抱走了。这点钱您到哪买去?实 话告诉您,您索七爷走运了,人家等着用钱!”辛掌柜个子矮,嘴唇上边长几根花白的鼠须。 索七再仔细看看这六个瓷人,真是没得挑。可要是整套齐全,花十根条子他也会狠下心来 买。现在失了群,差大事了。辛掌柜好像明白他想的是什么,对他说:“嘉庆成套的东西哪有 不失群的?老实跟您说,您要错过了,甭想再碰上。东西好,又这么贱,说不定下晌就叫人抱走了。” 索七动了心,回去取钱来把款付了。辛掌柜给他包瓷人时说:“您索七爷是福运当头的人,往后多留神,说不定碰上失群的那两个,那您就发大财了。”这几句话把索七说得心花怒放, 高高兴兴把这六位神仙抱回家。
打这天起,索七几乎天天逛古玩店。天津卫是大商埠,古玩店大大小小总有几十家。索七 每五天就把所有古玩铺子都跑一圈。
索七这种人在天津卫挺多。祖上有钱,本人无能,吃喝之外,雅好古玩,天天在城中转悠。 一个月后,索七又转到估衣街的宜宝轩,这个月已经来三次了。这次他隔着玻璃窗一眼又看到 古玩架上站着一个瓷人,同时还看到辛掌柜朝他眯着眼笑嘻嘻招手呢。
他急忙跨进去,辛掌柜赶忙迎上来,说:“我说上天不负有心人嘛。您看,这东西可是自 己找您来的。”索七定睛一瞧,没错,嘉庆官窑五彩瓷人,和他那六个是一套的——双手执笛横吹的韩湘子,按捏笛孔的十根手指根根都有姿有态,小脸斜扭,红唇上翘,神情已入笛声之中。索七这就要掏钱买,辛掌柜开口就要两根条子。
索七说:“怎么这一个顶那三个的价?”辛掌柜说:“按品相说价钱,您手里那六个虽然都 好,可都没法儿和这个比。这套八仙,这个最好,极品!”两人争了半天,最后辛掌柜搭上一 个带款的宣德炉要了两根条子,才把这韩湘子给了索七。
索七说:“还差一个张果老,你还得给我留神。”辛掌柜听了,露出笑容,说:“那您可得 天天烧高香,古玩行里还没遇见过这种事呢。”
索七把这韩湘子拿回家,和先前那几位神仙排成一排,别提多美,也别提多别扭了。没这 韩湘子,只当是几个失群的古董,有了韩湘子,反觉得是一堆残品。索七就像着了魔似的满城 寻找张果老,三天去一趟宜宝轩,回回落空,急得他恨不得买头驴自己坐上去。
一天后晌回家,打西北城角走进太平街——他天天回家就走这条道,看见街口一边围着十 来个人,兴致勃勃看着什么。他过去往人中间伸脑袋一瞧,有个人手里拿着一件东西在卖,竟 然就是他想掉了魂儿的那个瓷人张果老!再瞧瞧卖东西这人,五十来岁,模样赛个小生意人, 穿得不错,但脸上透着穷气。索七问道:“你是打哪来的?”没料到头一句话就把对方问火了: “你是买东西还是买人?你想说我是偷来的?”索七赶紧解释,愈解释对方愈冒火,后来干脆 从腰里掏出块布,把张果老一裹,夹在胳肢窝里就要走,不肯卖了。索七赶紧拦住他,说好话, 赔不是,说自己真心要买这件东西。对方听了,带着气说:“你要真要,六根条子!”这是天价, 不沾边了,可是索七爷却不敢说个不字,死磨硬泡往下拉价,他愈拉对方把价咬得愈死,最后 干脆说:“没工夫跟你饶舌,我扔了砸了也不卖了。”索七只好认了,回去取钱买了。
把张果老抱回家,八仙终于凑齐了。过了几天,索七忽然觉得哪儿不对劲儿,用心算一算, 前前后后加在一起,为这八仙竟然用去十二根条子。自己怎么会花这么多钱呢?他再把前前后 后的故事连起来一想,忽然明白怎么回事了——他钻进了人家早做好的圈套!
索七觉得条案上的八仙都在咧嘴笑他这个傻瓜。
(选自《收获》2014 年第 4 期)
【小题1】简要概括文中索七的形象特点。
【小题2】文中两处画线部分的内容有哪些作用?
【小题3】索七买的是八仙,小说为什么不以“八仙”而以“张果老”为题?
【小题4】从全文来看,辛掌柜等人是怎样诱使索七一步步落入圈套的?
守岁
冯骥才
―种昔时的年俗正在渐渐离开我们,就是守岁。
守岁趄老一代人记忆最深刻的年俗之―,如今发生了变化——特别是城市人,最多是等到子午交时之际给亲朋好友打个电话发个短信拜个年,然后上床入睡,完全没有守岁那种意愿、那种情怀、那种执着。
我已不记得自己哪年开始不再守岁了,却深刻记得守岁那时独有的感觉。每到腊月底就兴奋地叫着今年非要熬个通宵,一夜不睡。好像要做一件什么大事。父母笑呵呵说好呵,只要你自己不睡着就行,决没人强叫你睡。
记得守岁的前半夜我总是斗志昂扬,充满信心。一是大脑亢奋,一是除夕的节目多:又要祭祖拜天地,又要全家吃长长的年夜饭,最关键的还是午夜时那一场有如万炮轰天的普天同庆的烟花炮竹。尽管二踢脚、雷子鞭、盒子炮大人们是决不叫我放的,但最后一个烟花——金寿星顶上的药捻儿,却一定由我勇敢地上去点燃。火光闪烁中父母年轻的笑脸现在还清晰记得。
待到燃放鞭炮的高潮过后,才算真正进入了守岁的攻坚阶段。大人们通常是聊天,打牌,吃零食,过一阵子给供桌换一束香。这时时间就像牛皮筋一样拉得愈来愈长了;瞌睡虫开始在脑袋里喷撒烟雾。
无事可做加重了困倦感,大人们便对我说笑道:可千万不能睡呀。
我一边嘴硬,一边悄悄跑到卫生间用凉水洗脸,甚至独出心裁地把肥皂水弄到眼睛里去。大人们说,用火柴棍儿把眼皮支起来吧。
年年的守岁我都不知道怎么结束的。但睁眼醒来一定是在床上,睡在暖暖的被窝里。枕边放着一个小小的装着压岁钱的红纸包,还有一个通红、锃亮、香喷喷的大苹果。这寓示平安的红苹果是大人年年夜里一准要摆在我枕边上的。一睁眼就看到平安。
我承认,在我的童年里,年年都是守岁的失败者,从来没有一次从长夜守到天明。
故而初一见到大人时,总不免有些尴尬,尤其是想到头一天信誓旦旦要“今夜决不睡”之类的话。当然,我也会留意大人们的样子,令我惊奇的是:他们怎么就能熬过那漫长一夜?
其实很简单,因为他们知道为什么守岁。可是守岁的道理并不简单。
后来我对守岁的理解,缘自一个词“辞旧迎新”。而首先是“辞”字。
辞,是分手时打声招呼。
和谁打招呼,难道是对即将离去的一年吗?
古人对这一年缘何像对待一位友人?这一年仅仅是一段不再有用的时间吗?
那么,新的一年大把大把可供使用的时间呢?又是谁赐予我们的?是天地,是命运,还是生命本身?任何有生命的事物不都首先拥有时间吗?
可是,时间是种奇妙的东西。你什么也不做,它也在走;而且它过往不复,无法停住,所以古人说“黄金易得,韶光难留”。也许我们平时不曾感受时间的意义,但在这旧的一年将尽的、愈来愈少的时间里——也就是坐在这儿守岁的时刻里,却十分具体又真切地感受到时光的有限与匆匆。它在一寸一寸地减少。在过去一岁中,不管幸运与不幸,不管“喜从天降”还是留下无奈、委屈与错失——它们都已成为我们生命的一部分。在它即将离我们而去时,我们便有些依依不舍。所以古人要“守”着它。
守岁其实是看守住属于自己的时间与生命,表达着我们的生命情感。
是的,守岁这一夜非比寻常。它是“一夜连两岁,五更分二年”。因而,我们的古人便是一边辞旧,一边迎新。以“辞”告别旧岁,以“迎”笑容满面迎接生命新的一段时光的到来。新的一年是未知的,不免小心翼翼。古人过年要通宵点灯,为了不叫邪气暗中袭入;还将年画上所有形象都画上笑眼笑口,以寓吉祥。由于对未来的这种盛情,所以正月初一破晓“迎财神”的鞭炮更加欢腾。
于是,我们的年俗就这样完成了岁月的转换,以“辞”和“迎”表达对生命的敬畏,以长长的守夜与天地一年一度地“天人合一”。
我们和洋人的文化真有些不同。洋人对新年只有狂欢,我们的心理似乎复杂得多,其情其意也深切得多。可是我们正在一点点离开这些。
这到底是因为农耕文明离我们愈来愈远,还是人类愈来愈强势,无须在乎大自然了?
守岁渐行渐远。当然,我们不必为守岁而勉强守岁。民俗是一种集体的心愿,没有强迫。我们虽然不必为守岁而勉强守岁,但如果有条件和精力来守岁,不妨体验一下这个节点的独特魅力,这也是对大自然和生命的一种敬畏。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守岁是老一代人记忆最深刻的年俗之一,如今发生了变化,人们只是等到子午交时之际给亲朋好友打个电话发个短信拜个年,然后上床入睡,完全没有守岁那种意愿、那种情怀、那种执着。 |
B.在作者的童年里,作者年年都是守岁的失败者,从来没有一次从长夜守到天明,其主要原因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守岁,守岁蕴含的道理是什么。 |
C.作者人物,我们平时不曾感受时间的意义,只有在这旧的一年将尽的、愈来愈少的时间里——也就是坐在守岁的时刻里,才十分真切地感受时光的有限。 |
D.守岁等民俗渐行渐远,作者认为客观原因是农耕文明愈来愈远离,主观原因是人类愈来愈不在乎大自然,其中农耕文明愈来愈远离是主要原因。 |
【小题3】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很多民俗都在渐行渐远,关于民俗文化的现状和发展,你有何看法,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阐述。
书桌
冯骥才
我有张小小的书桌。它又窄又矮,破旧极了。在外人眼里简直不成样子。上边的漆成片地剥落下来,残余的漆色变得晦黯发黑,连我自己都认不准它最新是什么颜色。别看它这副模样,三十年来,却一直放在我的窗前,我房间透进光来的地方。我搬过几次家,换过几件家具,但从来没有想到处理掉它……
我无法想起,究竟是什么时候,我开始使用这小桌的。我只模模糊糊记得,最初,我是站在它前面写写画画,而不是坐着。待我要坐下时,屁股下边必须垫上书包、枕头或一大叠画报,才能够得上桌面……
桌面上净是些小瘪抗。有的抗儿挺深,像个洞眼,蚂蚁爬到那儿,得停一下,迟疑片刻,最后绕过去……细细瞧吧,还满是划痕呢横竖歪斜,有的深,如一道沟:有的轻浅,还有的比蛛丝还细。这细细的印痕,是不是当初刮铅笔尖留下的?那一条条长长的道道儿,是不是随意用指甲划上去的?那儿黑糊糊的一块,是不是过年做灯笼,考弯竹条时碰倒了蜡烛烧的?分辨不清了,原因不明了,全搅在一起了;这中间还混着许多字迹。钢笔的、铅笔的、墨笔的,还有用什么硬东西刻上去的。也有画上去的形象,有的完整,有的破碎——一只靴子啦,枪啦,一张侧面脸啦,这是不是我的自画像?年深日久,早都给磨得模糊一片。痕迹斑驳的桌面,有如一块风化得相当厉害、漫漶不清的碑石。
但我从中细心查辨,也能认出某些痕迹的来由,想起这里边包含着的、只有我才知道的故事,并联想到与此有关或无关的、早已融进往昔岁月中的生活。
为此,我很少用湿布去拭抹它。
只有一次例外。那是我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前排坐着一个女同学,十分瘦弱。她年龄与我一般大,个子却比我矮一头。两条短短的黄辫儿,简直是两根麻绳头。一天,上语文课,我没听讲,却悄悄把眼前的两条黄辫子拴在这女同学的椅子背儿上。正巧老师叫她回答问题,她一起身,拴住的辫子扯得她痛得大叫。我的语文老师姓李,瘦削的脸满是黑胡茬,连脸颊上都是。一副黑边的近视镜遮住他的眼神,使我头次见到他时以为他挺凶,其实他温和极了。他对我们调皮的忍耐限度比别的老师都大。但不知为什么,那天他好厉害,把我一把拉到课堂前,叫我伸出双手,狠狠打了十多板子。他真生气呢!气呼呼地直喘,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指着门瞪圆眼对我吼道:“走!快走!”我离开了课堂,一路跑回家。我手疼倒没什么,但当众挨打受罚,我的自尊心受不了。于是,我眼泪汪汪地在桌上写了“李老师是狗!”几个字。我写得那么痛快和解气,好像这几个字给我报了什么“仇”似的。这几个字就相当威风地在我桌上保留了好长时间。
后来,我带着一种说不清是对李老师,还是对长大后再也遇不到那个瘦弱的女同学的愧疚心情,用手巾尖儿蘸些水使劲把这几个字抹下去。
真奇怪!字儿抹掉了,好像心里干净了一些。
桌上惟有一处大硬伤。那是——那天,一群穿绿服装、臂套红色袖章的男女孩子们闯进我家来。每人拿一把斧头,说要“砸烂旧世界”,我被迫站在门口表示欢迎,并木然地瞅着他们在顷刻间,把我房间里的一切胡乱砸一通。其中有个姑娘,模样挺端正,但她的眼神叫我害怕。她不吵不闹,砸起东西来异乎寻常地细致。她在屋里转来转去,把尚且完整的东西翻出来,一件件、有条不紊地敲得粉碎。然后,她翻出我一本相册,把里面的照片一张张抽出来,全都撕成两半。她做这些事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最后,她临去时,一眼瞥见我的书桌。大约这书桌过于破旧,开始时并没引起他们的兴趣。此刻在一堆碎物中间,反而惹眼了。她撇向一边的薄薄的唇缝里含着一种讥讽:
“你还有这么个破玩意儿!”
随手一斧子,正砍在桌角上。掉下一块挺大的木茬。
就这样,我过去生活的一切,无论是快乐和幸福的,还是忧愁和不幸的,都留在桌上了。哪怕我忘了,它会无声地提醒我。
我终于失去了它。
在地震中,塌落下来的屋顶把它压垮。我的孩子正好躲在桌下,给它保护住了生命。它才是真正地为我献出了一切呢!等我从废墟中把它找出来,只是一堆碎木板、木条和木块了。我请来个能干的木匠,想把它复原。木匠师傅瞅着它,抽着烟,最后摇了摇头。并且莫名其妙地瞧了我一眼,显然他不明白我何以有此意图——又不是复原一件破损的稀世古物。
它就这样在我的生活中没了。
我需要书桌,只得另买一张。新买的桌子宽大、实用、漆得锃亮,高矮也挺合适。我每每坐在崭新却陌生的大书桌前,就觉得过去的一切像那不能再生的书桌一样,烟消云散,虚无飘渺,再也无从抓住似的……
我因此感到隐隐的忧伤。不由得想起几句话,却想不起是谁说的了:“啊,生活,你真迷人……哪怕是久已过去的,也叫人割舍不得;哪怕是不幸的,也渐渐能化为深沉的诗。”
(有删节)
【小题1】赏析文中画线句子。【小题2】文中说“桌上惟有一处大硬伤”,简析“大硬伤”的含义。
【小题3】有人认为文章最后两段是画蛇添足,删去会更好,对此你怎么看?为什么?
【小题4】探究本文中“书桌”的作用和内涵。
黑头
冯骥才
黑头是条好狗,但不是那种常说的舍命救主的忠犬、义犬,这是一条除了它再没第二条的狗。
它刚打北大关一带街头那些野狗里出现时,还是个小崽子,太丑!
黑头是条菜狗——那模样,说它都怕脏了舌头!白底黑花,花也没样儿,像烂墨点子,东一块西一块;脑袋整个是黑的,黑得看不见眼睛,只一口白牙,中间耷拉出一小截红舌头。不光人见人嫌,野狗们也不搭理它。
北大关顶大的商号是隆昌海货店,专门营销海虾河蟹湖鱼江鳖,远近驰名。店里一位老伙计商大爷,打小在隆昌当学徒,后当伙计,干了一辈子,如今六十多岁,称得上这店里的元老。他见黑头皮包骨头,瘦得可怜,便时不时叫小伙计扔块鱼头给它。狗吃肉不吃鱼,尤其不吃生鱼,怕腥;但这小崽子却领商大爷的情,就是不吃也咬上几口,再朝商大爷叫两声,摇摇尾巴走开。这叫商大爷动了心。日子一久,有了交情,模样丑不丑也就不碍事了。
一天商大爷下班回家,这小崽子竞跟在他后边。黑头一直跟着他,距离拉得不近不远,也不出声,直送他到家门口。
商大爷开门进去,扭头一看,黑头就蹲在门边的槐树下边一动不动地瞧着他。商大爷没理它。第二天傍晚下班回家时,黑头不知什么时候又出来了,又是一直跟着商大爷,不声不响送商大爷回家。一连三天,商大爷明白这小崽子的心思,回到家把院门一敞说:“进来吧,我养你了。”黑头就成了商家的一员。
商大爷日子宽裕,很快把黑头喂得壮了起来,一年成大狗,两年大得吓人,它那黑脑袋竟比小孩的脑袋还大,白牙更尖,红舌更长。它很少叫,商大爷明白,咬人的狗都不叫.所以从不叫它出门,即便它不咬人,也怕它吓着人。
其实黑头很懂人事,它好像知道自己模样凶,决不出院门,也决不进房门.整天守在院门里厉门外。每有客人来串门,它必趴下,把半张脸埋在前爪后边,不叫人看.怕吓着人,耳朵却竖着,眼睛睁得挺圆,决不像那种好逞能的家犬,一来人就咋呼半天。可是一天半夜有个贼翻墙进院,它扑过去几下就把那贼制服。这叫商大爷知道它不是吃闲饭的,看家护院,非它莫属。
商大爷常说黑头这东西有报恩之心,很懂事,知道怎么“做事”。商大爷这种在老店里干了一辈子的人,讲礼讲面、讲规矩、讲分寸,这狗合他的性情,所以叫他喜欢。只要别人夸赞他的黑头,商大爷必眉开眼笑,好像人家夸他孩子。
可是,一次黑头惹了祸,而且是大祸。
那些天,商大爷家西边的厢房落架翻修,请一帮泥瓦匠和木工,搬砖运灰,里里外外忙活。他家平时客人不多,偶尔来人串门多是熟人,大门向来都是闭着,从没这样大敞四开,而且进进出出全是生脸。黑头没见过这种场面,如临大敌,浑身的毛全竖起来,但又不能出头露面吓着人,便天天猫在东屋前,连盹儿也不敢打。七八天过去,老屋落架。待到上梁那天,商大爷请人来在大梁上贴了符纸,拴上红绸,众人使力吆喝,把大梁抬上去摆正,跟着放一大挂雷子鞭,立时引来一群外边看热闹的孩子连喊带叫拥了进来。
黑头以为出了事,突然腾身蹿跃出来,孩子们一见这黑头花身、张牙舞爪、凶神恶煞般的怪物,吓得转身就跑。外边的往里拥,里边的往外挤,门里门外混成一团,跟着就听见孩子又叫又哭。
商大爷跑过去一瞧,一个邻居家的男孩儿被挤倒,脑袋撞上石头门墩,开了口子冒出血来。邻居家大人赶来一看不高兴了,迎面给商大爷来了两句:“使狗吓唬人——嘛人?”
商大爷是讲礼讲面的人,自己缺理,人家话不好听,也得受着;一边叫家里人陪着孩子去瞧大夫,一边回到院里安顿受了惊扰的修房工人。
这时,他扭头一眼瞧见黑头,心火冒起,拾起一根竿子两步过去,给黑头狠狠一竿子,骂道:“畜生就是畜生,我一辈子和人好礼好面,你把我的面子丢尽了!”
黑头站那儿没动,两眼直盯着商大爷看,忽然转身夺门而去,一溜烟儿就跑没了。商大爷把竿子一扔说:“滚吧,打今儿起别再回来,原本不就是条丧家犬吗?”
黑头真的没再回来。打白天到夜里,随后一天、两天、三天过去,影儿也不见。商大爷心里觉得好像缺点吗,嘴里不说,却忍不住总到门外边张望一下。这畜生真的一去不回头了吗?
又过了两天,房顶开始上泥铺瓦。黑头忽然出现在门口。这时候,商大爷去上班了,工人都盯着手里的活,谁也没注意到它。
黑头两眼扫一下院子,看见中间有一堆和好的稀泥,突然它腿一使劲,朝那堆稀泥猛冲过去,“噗”地一头扎进泥里,用劲过猛,只剩下后腿和尾巴留在外边。这一切没人瞧见。
待商大爷下晌回来,工人收工时,有人发现这泥里有团毛糊糊的东西,是吗呢?拉出来一看,众人大惊失色,原来是黑头,早断了气,身子都有点发硬了。它怎么死在这儿,嘛时候死的,是邻居那家弄死后塞在这儿的吗?
大伙猜了半天,说了半天,谁也说不清楚。半天没说话的商大爷一句话把这事说明白了:“我明白它,它比我还要面子,它这是自我了结。”随后又感慨地说,“唉,死还是要死在自己家里。”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对黑头又脏又丑又瘦的描写,反衬了商大爷对它收养是富有同情心的善举,表现了商大爷性格的一个重要侧面。 |
B.小说是以写狗来喻人,它的主题在于讽刺一些人不知恩图报,甚至以怨报德,他们的秉性不良还不如一条丧家之狗。 |
C.黑头闯祸,使看热闹的一个邻家孩子撞伤脑袋,商大爷只好送孩子疗伤,损了钱财,这是他打骂并赶走黑头的主要原因。 |
D.这篇小说语言幽默有讽刺性,清新隽永;从日常生活中取材,叙写现实中可能发生的事,结构出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可读性强,发人深思。 |
A.感慨黑头“有报恩之心”“很懂事”,忠于主人忠于家,心存怀念。 |
B.他做人讲礼讲面,此刻他悟出由于过于要自己的面子而冤责了黑头,致使造成悲剧,这“感慨”中就有沉重的自责。 |
C.他讲黑头“它比我还要面子”,这句话“自嘲”的意味很浓,是对自己重虚荣的批判。 |
D.感慨黑头和自己性格相近,更有知音难觅的伤感。 |
A.知恩图报,商大爷收养了它,它忠于主人忠于家。 |
B.尽职尽责,忠于职守,看家从不懈怠,并制服小偷。 |
C.“讲面子”,被主人打了就一去不回头,绝情绝义。 |
D.为面子所累,轻易“自残了结”,反为“名节”意识所害。 |
燕子李三
冯骥才
光绪末年,天津卫出了一位奇人,叫燕子李三。人叫李三,燕子是他的绰号。他是个天下少见的飞贼,专偷富豪大户,每偷走一物,必在就近画下一只燕子做记号,表示东西是他大名鼎鼎的燕子李三偷的。偷的都是富贵人家,官府必然下力缉拿,但始终无果。因为李三的功夫奇高,穿房越脊,如走平地。遇到河面还能用脚尖点着水波而行,从这岸到那岸,这一手叫做“蜻蜓点水”,轻功不到绝顶,绝对学不会这一手。
燕子李三的事闹了半年,在城里城外十多个富人家窃取的宝贝旁,留下了那个燕子的记号,府县的捕快使了不少计谋逮他,却连李三的影儿也没见过。有的说模样像时迁,一身紧身皂衣,长筒软靴,深夜出来行盗,人混在夜色里,绝对看不出来。有的说他长相和杨香武一样,嘴唇上留一撮儿两头向上翘的小黑胡,便是“燕子”的来历。于是一时间,留小胡子的人走在街上总会招人多看两眼。后来又有人说,什么时迁杨香武,都是戏迷瞎诌的。此人肯定长相平平,不惹眼,白天睡觉,半夜出行,像蝙蝠。
这李三怎么突然冒出来的?为什么以前从没人说过?肯定是新近打外地窜来的。天津卫有钱的人多,有钱的人宝贝多,就把李三这种人招来了。传说这个李三是河北人,燕赵之地的人身上都有功夫,还有说得更有鼻子有眼——.是吴桥人。吴桥人善杂技,爬杆走绳,如履平地。说法虽然多,谁也没见过。愈见不着愈瞎猜,愈猜愈玄愈神愈哏,甚至有人说这李三就是几个月,前刚打外地调任天津的县太爷。县太爷是河北人,人瘦如猴,能文善武,还爱财。甭管是不是他,反正说来挺好玩,愈说愈有乐子。天津人就好过嘴瘾,往里是吃,往外是说:说美了和吃美了一样痛快。
不过这飞贼李三在人们嘴里口碑不坏。反正他不偷穷人的。不但偷富,还济贫。东门内一家穷人欠着房租还不上,被房主逼得无奈,晚上在屋里哭哭啼啼,忽然打后窗扔进一包东西,打开一瞧,竟是不少银子。令这家人更惊奇的是,包袱一角画着一只小燕。这家人急忙出去谢恩人,跑到门外一看,早没了人影。听说最有机会看到李三长相的是蹲在城门口讨饭的裴十一。李三把一纸包钱亲手撂在他手心里,可裴十一是个瞎子,只捏到李三的手,这手不大却挺硬;虽然脸对脸,什么也瞧不见。
这一来,李三在人们口里就更神奇了。
一天,燕子李三在天津卫把偷窃一事做到了头——他偷到天津最大的官直隶总督荣禄老爷的家。
这天,荣禄的老婆早晨起来梳妆,发现梳妆匣子里的一串珍珠不见了。这是她顶喜欢的一件宝贝,珠子大小跟葡萄差不多,亮得照眼,这么大的珍珠在海蚌里得五百年才能养成,当年荣禄想拿它孝敬老佛爷,她都死活不肯。丢了这东西跟她丢条命差不多。最气人的是在放珍。珠那块衬绸上面画了一只燕子,这纯粹是和荣禄老爷叫板!气得荣禄一狠劲咬碎一颗后槽牙。
荣禄也不是凡辈,他使个法儿:在大堂中间放一张八仙桌,桌面中央摆了总督的官印,上边罩一个玻璃罩子,然后放出话去,说当夜他要关上大堂门;堂内不设兵弁护卫,只他一人坐在堂上守候着官印。他要从天黑守到天亮,燕子李三有胆量有本事就来把官印取走!
这话一出,算和李三较上劲了,而且总督大人保准能赢。想想看,虽然大堂内没有一兵一率,可是堂外必然布满兵力。大堂的门关着,官印在玻璃罩子里边扣着,总督又坐在堂上瞪圆眼守着,李三能耐再大,怎么取法?再说,门窗全都紧紧关着,怎么进去?钻老鼠洞?
当夜总督大人就这么干了。桌子摆在大堂上,官印放在桌面中央,罩了玻璃罩子,然后叫衙役退出大堂,所有门窗关得严严实实。总督大人自己坐在公案前,燃烛读书,静候飞贼。
从天黑到天亮,总督大人只在近五更时,困倦难熬时略打一个盹儿,但眨眼间就醒了。整整一夜没听到一点儿动静。天亮后,打开门窗,阳光射入,仆役们也都进来了,只见那官印还好好摆在那里,纹丝没动。总督大人笑了,说道: “燕子李三只是徒有虚名罢了。”然后,举起双手伸个懒腰,喝口茶漱漱嘴,喷在地上,准备回房休息。
这时,收拾官印的仆人掀开玻璃罩子时,忽然发现官印朝南一面趴一个虫子似的东西,再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只用毛笔画的又小又黑的小燕子!燕子李三画的!
总督大人登时目瞪口呆,猜想是不是自己五更时那个小盹儿,给了超人燕子李三可乘之机。
但门窗是闭着的,他怎么进来怎么出去的?衙门里上上下下没人能猜得出来。
真人能人全在民间,很快民间就有了说法。说李三是在大堂还没有关门窗时飞身进来,躲在了大堂正中那块“清正光明”大匾的后边,待到总督大人困极打盹儿时,下来把:事干了,然后重回匾后藏身,天亮门窗一开,趁人不备,飘然而去。这说法合情合理。可是总督大人纳闷,李三当时为什么不拿走官印,只在上边画个小燕?
人们笑道:官印?李三爷能拿却不拿,就是告诉你,那破东西只有你当宝贝,谁要那个!
(选自《小小说选刊> 2015年第21期)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燕子李三的故事具有传奇色彩,读这篇小说会让读者觉得很有趣味,这不仅因为主人公李三的功夫和精神,还因为李三这一形象寄寓着作者的价值取向。 |
B.因为天津卫有钱的人多,有钱的人宝贝多,所以燕子李三便从河北的吴桥来到天津卫,以偷盗为生,而且只偷富贵人家,偷来的东西用不完,便拿来接济穷人。 |
C.小说以燕子李三不拿官印,只留下小燕子的记号作为结局,既在读者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这样写既丰富了人物形象,又巧妙地讽刺了总督大人,增强了艺术感染力。 |
D.小说注重细节描写,如写燕子李三接济交不上房租的穷人这件事就很细致,这些描写既表现李三有同情心,又说明他细心。 |
【小题3】小说主要是运用什么艺术手法来刻画李三这一形象的?这样写有什么表达效果?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快手刘
冯骥才
①人人在童年,都是时间的富翁。有时我呆在家里闷得慌,或者父亲嫌我太闹,打发我出去玩玩,我就不免要到街口,去看快手刘变戏法。
②快手刘是个撂地摆摊卖糖的胖大汉子。他有个随身背着的漆成绿色的小木箱,在哪儿摆摊就把木箱放在哪儿。箱上架一条满是洞眼的横木板,洞眼插着一排排廉价的棒糖。他变戏法是为了吸引孩子们来买糖。戏法十分简单,俗称“小碗扣球”。他两只手各拿一只茶碗,你明明看见每只碗下边扣着两只红球儿,你连眼皮都没眨动一下,嘿!四只球儿竟然全都跑到一只茶碗下边去了。
③有一次,我亲眼瞧见他手指飞快地一动,把一只球儿塞在碗下边扣住,便忍不住大叫:“在右边那个碗底下哪,我看见了!”“你看见了?”快手刘明亮的大眼球朝我惊奇地一闪,跟着换了一种正经的神气对我说。“不会吧!你可得说准了。猜错就得买我的糖。”“行!我说准了!”我亲眼所见,所以一口咬定。谁知快手刘哈哈一笑,突然把右手的茶碗翻过来:“瞧吧,在哪儿呢?”咦,碗下边怎么什么也没有呢?难道球儿从地下钻进左边那个碗下边去了。快手刘好像知道我怎么猜想,伸手又把左边的茶碗掀开,同样什么也没有!只见他将两只空碗对口合在一起,举在头顶上,口呼一声:“来!”双手一摇茶碗,里面竟然哗哗响,打开碗一看,四只球儿居然又都在碗里边。四周围看的人发出一阵惊讶不已的唏嘘之声。“你输了吧!买块糖吃就行。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我臊得脸发烫,在众人的笑声里买了块棒糖,站到人圈圈后边去,从此我再不敢挤到前边去多嘴多舌。
④他那时不过40多岁吧,正当壮年,精神饱满,肉重肌沉,皓齿红唇,乌黑的眉毛像是用毛笔画上去的。他一边变戏法一边卖糖一双胖胖的手,指肚滚圆,却转动灵活。这双异常敏捷的手,大概就是他绰号“快手刘”的来历。我童年的许多时光,就是在这最最简单又百看不厌的土戏法里,在这一直也不曾解开的迷阵中,在他这双神奇莫侧、令人痴想不已的快手之间消磨掉的。他给了我多少好奇的快乐呢!
⑤我上中学后,就不常见到快手刘了。只是路过那街口时,偶尔碰见他。他依旧那样兴冲冲地变着“小碗扣球”。
⑥我上高中是在外地。人一走,留在家乡的童年和少年就像合上的书。往昔美好的故事,亲切的人物,甜醉的情景,就像鲜活花瓣夹在书里面,再翻开都变成了干枯的回忆。谁能使过去的一切复活?那去世的外婆,不知去向的挚友,妈妈乌黑的卷发,久已遗失的那些美丽的书,那跑丢了的绿眼睛的小白猫……还有快手刘。
⑦高中二年级,我回家度假。一天在离家不远的街口看见十多个孩子围着什么又喊又叫。走近一看,心中忏然一动,竟是快手刘!他依旧卖糖和变戏法,但人已经大变样了。十年不见,他的模样接近了老汉。他分明换了一双手!手背上青筋缕缕,指头绕着一圈圈皱纹,快像吐尽了丝而缩下去的老蚕……他抓着两只碗口已经碰得破破烂烂的茶碗,笨拙地翻来翻去;那四只小红球儿一会儿没头没脑地撞在碗边上一会儿从手里掉下来。他的手不灵了!孩子们叫起来:“‘球在那儿呢’,‘在手里哪’,‘指头中间夹着哪’!”
⑧我也清楚地看到,在快手刘扣过茶碗的时候,把地上的球儿取在手中。这动作缓慢迟钝,失误就十分明显。孩子们吵着闹着叫快手刘张开手,快手刘的手却捧得紧紧的,朝孩子们尴尬地掬出笑容。这一笑,满脸皱纹都挤在一起,好像一个皱纸团。他几乎用请求的口气说:“是在碗里呢!我手里边什么也没有……”
⑨当年神气十足的快手刘哪会用这种口气说话?这些稚气又认真的孩子们偏偏不依不饶,非叫快手刘张开手不可。他哪能张手,手一张开一切都完了,我真不愿意看见快手刘这副狼狈的、惶惑的、无措的窘态。多么希望他像当年那次—由于我自作聪明,揭他老底,迫使他亮出个捉摸不透的绝招,小球突然不翼而飞,呼之即来。如果他再使一下那个绝招,叫这些不知轻重的孩子们领略一下名副其实的快手刘,瞪目结舌多好!但他老了,不会再有那花好月圆的岁月年华了。
⑩我走进孩子们中间,手一指快手刘身旁的木箱说:“你们都说错了,球儿在这箱子上呢!”孩子们给我这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都瞅那木箱,就在这时,我眼角瞥见快手刘用一种尽可能的快速把手里的小球塞到碗下边。“球在哪儿呢?”孩子们问我。快手刘笑呵呵翻开地上的茶碗说:“瞧,就在这儿啊!怎么样,你们说错了吧,买块糖吧,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第③段通过细腻生动的笔触描写了童年的我与快手刘的一次较量,表现了我幼稚、率真,也说明了快手刘的狡猾,理趣盎然。 |
B.在文中,作者将快手刘与外婆、挚友、妈妈的鬈发、遗失的书等并列陈述,显然是将快手刘当作过去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的一部分。 |
C.文章以“快手刘”为题,是因为快手刘不但拥有一双异常敏捷的手,而且还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变戏法的民间艺人,深得孩子们的喜爱。 |
D.小说通过对比的手法表现了快手刘在人生不同阶段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及生活境况,充分展示了小人物生活的艰辛与岁月的无情、强大。 |
【小题3】小说是怎样表现快手刘“快手”这一特点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鼓一张
冯骥才
①天津卫的杨柳青有灵气,家家户户人人善画。老辈起稿,男人刻版,妇人染脸,孩童填色,世代相传,高手如林。每到腊月,家家都把画拿到街上来卖,新稿新样,层出不穷,
照得眼花。可是甭管多少新画稿冒出来,卖来卖去总会有一张“鼓”出来。杨柳青说的这个 “鼓”就是“活”一一谁看谁说喜欢,谁看谁想买,争着抢着买,这张画像着了魔法,一下子能卖疯了。
②镇上有个做年画的叫白小宝,他祖上几代都干这行,传到他身上,勾、刻、印、画样样拿得起,就是没有出新样子,只能用祖传的几块老版印印画画。比方《莲年有余》、《双枪 陆文龙》《俏皮话》,还有一种《金脸财神》。这些老画一直卖得不错,够吃够穿够用。可老画是没法再鼓起来的,鼓不起来就赚不到大钱,他心里憋屈,也没辙。
③同治八年立冬之后,他支上画案,安好老版,卷起袖子开始印画。《莲年有余》,白胖的小子抱条大红鲤鱼,后边衬着绿叶粉莲。这画许多画店都有,大同小异,每年都能卖到两 千张呢。
④这天后晌,白小宝印画累了,去街上小酒馆喝酒,同桌一位大爷也在喝酒。杨柳青地界不算太大,镇上的人谁都认得谁。这大爷姓高,两人边喝边聊。说到了画,说到今年谁的 画会“鼓”,高先生信口说道:“老白,你只吃祖宗饭是鼓不出来的。”这句话像根棍子戳在白小宝的肋骨上。他挂不住面子,起身回家。
⑤一路上越想越气,气自己没能耐.进屋一见画案上祖传的老版,气上来,抓起桌上一把刻刀上去要把老版毁了。老婆赶紧拉住他,他随即迷迷糊糊醉倒在地上,不省人事。
⑥转天醒来一看,糟了,祖传的老版一一《莲年有余》真叫他毁了,带着版线剜去了一块,再细看还算运气,娃娃的脸没伤着,只是脑袋上一边发辫上的牡丹花给剜去了一一原来 脑袋两边各一条辫,各扎一朵牡丹花,如今不成对儿了。急也没办法,剜去的版像割去的肉,没法补上了。眼瞅着这两天年画就上市了。好在前天已印了一千张,只好将就再印一千张,凑合着去卖了。
⑦待到年画一上市,稀奇的事出现了。买画的人不但不嫌娃娃头上的花儿少一朵,不成对,反而都笑嘻嘻说这胖娃真淘气,把脑袋上的花都给耍掉了,太招人爱啦!这么一说,画上的娃娃动了起来,活了!于是你要一张,我要一张,一千张像一阵风刮走了。白小宝手里没画了,只好把先前印的双辫双花的娃娃拿出来卖。可买画的人问:“昨天那样的卖没了吗?”他傻了:“为嘛人人都瞧上那个脑袋上缺朵花的呢?”
⑧晚上回来赶紧加印缺朵辫花的《莲年有余》。画一摆出来,转眼卖光。——件东西要在市场上火起来,拿水都扑不灭。忽然一个街坊来说:“老白,全镇的人都吵吵着,今年你的画鼓不了!”然后小声问: “这张画你家印了几辈子了,怎么今年就鼓了呢?”
⑨白小宝只笑了笑,没说,他心里明白。可是往深处一琢磨,又不明白了,怎么少一朵花反倒鼓了?
⑩年三十晚,白小宝一数钱,真是发了一笔不小的财。
(11)他盼着转争年这张画还鼓着,谁知转年风水就变了,虽说这张画卖得还行,但真正鼓起来的就不是他这张了,换成一家不起眼的小画店“义和成”的一张新画,画名叫《太平世家》。六个女人在打太平鼓,那张画也是没看出哪儿出奇的好,却卖疯了,天天天没亮,义和成门口买画的人排成队挨着冻候着。
【小题1】第四段“高先生”的出现有何作用?请结合上下文作简要分析。
【小题2】赏析第七段文字的语言特色。
【小题3】白小宝的画“鼓”的原因是什么?
【小题4】小说结尾转写第二年义和成的画“卖疯了”,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
神医王十二
冯骥才
天津卫是码头。一般能耐也立不住,得看你有没有非常人所能的绝活儿。换句话说,凡是在天津站住脚的,不管哪行哪业,全得有一手非凡的绝活,比方说瞧病治病的神医王十二。
王十二人家是神医。神医名医,一天一地。神在哪儿,就是你身上出了毛病,急病,急得要死要活,别人没法儿,他有法儿,而且那法儿可不是原先就有的,是他灵光一闪,急中生智,信手拈来,手到病除。
王十二这种故事多着呢,这儿不多说,只说两段。一段在租界小白楼,一段在老城西马路。先说租界这一段。
这天王十二在开封道上走,忽听有人尖叫。一瞧,一个在道边套烟筒的铁匠两手捂着左半边脸,疼得大喊大叫。王十二急步走过去问他出了嘛事,这铁匠说:“铁渣子崩进眼睛里了,我要瞎了!”王十二说:“别拿手揉,愈揉扎得愈深,你手拿开,睁开眼叫我瞧瞧。”铁匠松开手,勉强睁开眼,一小块黑黑的铁渣子扎在眼球上,冒泪又流血。
王十二抬起头往两边一瞧,这条街全是各样的洋货店,王十二喜好洋人新鲜的玩意儿,常来逛。他忽然目光一闪,也是灵光一闪,只听他朝着铁匠大声说:“两手别去碰眼睛,我马上给你弄出来!”扭身就朝一家洋杂货店跑去。
王十二进了那家洋货店的店门,伸出右手就把挂在墙上的一样东西摘下来,顺手将左手拿着的出诊用的绿绸包往柜台上一撂,说:“我拿这包做押,借你这玩意儿用用,用完马上还你!”话没说完,人已夺门而出。
王十二跑回铁匠跟前说:“把眼睁大!”铁匠使劲一睁眼,王十二也没碰他,只听叮的一声,这声音极轻微也极清楚,跟着听王十二说:“出来了,没事了。你眨眨眼,还疼不疼?”铁匠眨眨眼,居然一点儿不疼了。再瞧,王十二捏着一块又小又尖的铁渣子举到他面前,就是刚在他眼里那块要命的东西!不等他谢,王十二已经转身回到洋货店,跟着再转身出来,胳肢窝夹着那个绿绸包朝着街东头走了。铁匠朝他喊:“您用嘛法给我治好的?我得给您磕头呵!”王十二头也没回,只举起手摇了摇。
铁匠纳闷,到洋货店里打听。铁匠看墙上挂着这东西像块马蹄铁,再看,上边没钉子眼儿,不是马蹄铁。铁匠愈瞧愈不明白,问店员道:“洋人就使它治眼?”
店员说:“还没有听说它能治眼!这是个能吸铁的物件,洋人叫吸铁石。”店员说着从墙上把这东西摘下来,吸一吸桌上乱七八糟的铁物件——铁盒、铁夹子、钉子、钥匙,还有一个铁丝眼镜框子,竟然全都叫它吸在上边。
原来王十二使它把铁匠眼里的铁渣子吸下来的。
可是,刚刚那会儿,王十二怎么忽然想起来用它来了?
神不神?神医吧。再一段更神。
这段事在老城西那边,也在街上。
那天一辆运菜马车的马突然惊了,横冲直撞在街上狂奔,马夫吆喝拉缰都弄不住,街两边的人吓得往两边跑。,有胡同的地方往胡同里钻,没胡同的往树后边躲,连树也没有的地方就往墙根扎。马奔到街口,迎面过来一位红脸大汉,敞着怀,露出滚圆锃亮的肚皮,一排黑胸毛,赛一条大蜈蚣趴在当胸。有人朝他喊:“快躲开,马惊了!”
谁料这大汉大叫:“有种往你爷爷胸口上撞!”看样子这汉子喝高了。
马夫急得在车上喊:“要死人啦!”
跟着,一声巨响,像撞倒一面墙,把大汉撞飞出去,硬摔在街边的墙上,好像紧紧趴在墙上边。马车接着往前奔去,大汉虽然没死,却趴在墙上下不来了,他两手用力撑墙,人一动不动,难道叫嘛东西把他钉在墙上了?人们上去一瞧,原来肋叉子撞断,断了的肋条穿皮而出,正巧插进砖缝,撞劲太大,插得太深,拔不出来。大汉痛得急得大喊大叫。
一个人嚷着:“你再使劲拔,肚子里的中气散了,人就完啦!”
另一个人叫着:“不能使劲,肋叉子掰断了,人就残了!”
谁也没碰过这事,谁也没法儿。
大汉叫着:“快救我呀,我这个王八蛋要死在这儿啦!”声音大得震耳朵。有几个人撸袖子要上去拽他。
这时,就听不远处有人叫一声:“别动,我来。”
人们扭头一瞧,只见不远处一个小老头朝这边跑来。这小老头光脑袋,灰夹袍,腿脚极快。有人认出是神医王十二,便说:“有救了。”
只见王十二先往左边,两步到一个剃头摊前,把手里那出诊用的小绿绸包往剃头匠手里一塞说:“先押给你。”顺手从剃头摊的架子上摘下一块白毛巾,又在旁边烧热水的铜盆里一浸一捞,便径直往大汉这边跑来。他手脚麻利,这几下都没耽误工夫,手里的白手巾一路滴着水儿、冒着热气儿。
王十二跑到大汉身前,左手从后边搂大汉的腰,右手把滚烫的湿手巾往大汉脸上一捂,连鼻子带嘴紧紧捂住,大汉给憋得大叫,使劲挣,王十二死死搂着捂着,就是不肯放手。大汉脏话连天,听上去却呜呜的赛猪嚎。只见大汉憋得红头涨脸,身子里边的气没法从鼻子和嘴巴出来,胸膛就鼓起来,愈鼓愈大,大得吓人,只听“砰”的一声,钉在墙缝里的肋叉子自己退了出来。王十二手一松,大汉的劲也松了,浑身一软,坐在地上,出了一声:“老子活了。”
王十二说:“赶紧送他瞧大夫去接骨头吧。”转身去把白毛巾还给剃头匠,取回自己绿绸包走了,好赛嘛事没有过。
在场的人全看得目瞪口呆。只一位老人看出门道,他说:“王十二爷这法儿,是用这汉子身上的劲把肋条从墙缝里抽出来的。外人的劲是拗着自己的,自己的劲都是顺着自己的。”这老人寻思一下又说:“可是除去他,谁还能想出这法子来?”
人想不到的只有神,所以天津人称他神医王十二。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就交代了天人才济济,要在天津打拼要有能耐、绝活儿,否则是站不住脚的,以此引出主要人物并衬托出王十二医术精湛。 |
B.本文多用天津方言,富有地方特色,口语化,读上去诙谐幽默、生动有趣,同时全文行文流畅,详略得当,引人入胜。 |
C.本文讲述了两段故事,一段在租界,一段在老城,这是故事发生的社会环境,说明王十二既救治达官贵人,也救治普通百姓。 |
D.本文以“神医王十二”为题,明确小说的情节是围绕王十二展开的,全文用语言、动作等描写来正面刻画小说的主要人物。 |
【小题3】王十二是神医,文中对他救人的情节进行了详细的描写,文中两处画线句子的内容相似,请结合全文,分析其共同的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