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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黑头
冯骥才
黑头是条好狗,但不是那种常说的舍命救主的忠犬、义犬,这是一条除了它再没第二条的狗。
它刚打北大关一带街头那些野狗里出现时,还是个小崽子,太丑!
黑头是条菜狗——那模样,说它都怕脏了舌头!白底黑花,花也没样儿,像烂墨点子,东一块西一块;脑袋整个是黑的,黑得看不见眼睛,只一口白牙,中间耷拉出一小截红舌头。不光人见人嫌,野狗们也不搭理它。
北大关顶大的商号是隆昌海货店,专门营销海虾河蟹湖鱼江鳖,远近驰名。店里一位老伙计商大爷,打小在隆昌当学徒,后当伙计,干了一辈子,如今六十多岁,称得上这店里的元老。他见黑头皮包骨头,瘦得可怜,便时不时叫小伙计扔块鱼头给它。狗吃肉不吃鱼,尤其不吃生鱼,怕腥;但这小崽子却领商大爷的情,就是不吃也咬上几口,再朝商大爷叫两声,摇摇尾巴走开。这叫商大爷动了心。日子一久,有了交情,模样丑不丑也就不碍事了。
一天商大爷下班回家,这小崽子竞跟在他后边。黑头一直跟着他,距离拉得不近不远,也不出声,直送他到家门口。
商大爷开门进去,扭头一看,黑头就蹲在门边的槐树下边一动不动地瞧着他。商大爷没理它。第二天傍晚下班回家时,黑头不知什么时候又出来了,又是一直跟着商大爷,不声不响送商大爷回家。一连三天,商大爷明白这小崽子的心思,回到家把院门一敞说:“进来吧,我养你了。”黑头就成了商家的一员。
商大爷日子宽裕,很快把黑头喂得壮了起来,一年成大狗,两年大得吓人,它那黑脑袋竟比小孩的脑袋还大,白牙更尖,红舌更长。它很少叫,商大爷明白,咬人的狗都不叫.所以从不叫它出门,即便它不咬人,也怕它吓着人。
其实黑头很懂人事,它好像知道自己模样凶,决不出院门,也决不进房门.整天守在院门里厉门外。每有客人来串门,它必趴下,把半张脸埋在前爪后边,不叫人看.怕吓着人,耳朵却竖着,眼睛睁得挺圆,决不像那种好逞能的家犬,一来人就咋呼半天。可是一天半夜有个贼翻墙进院,它扑过去几下就把那贼制服。这叫商大爷知道它不是吃闲饭的,看家护院,非它莫属。
商大爷常说黑头这东西有报恩之心,很懂事,知道怎么“做事”。商大爷这种在老店里干了一辈子的人,讲礼讲面、讲规矩、讲分寸,这狗合他的性情,所以叫他喜欢。只要别人夸赞他的黑头,商大爷必眉开眼笑,好像人家夸他孩子。
可是,一次黑头惹了祸,而且是大祸。
那些天,商大爷家西边的厢房落架翻修,请一帮泥瓦匠和木工,搬砖运灰,里里外外忙活。他家平时客人不多,偶尔来人串门多是熟人,大门向来都是闭着,从没这样大敞四开,而且进进出出全是生脸。黑头没见过这种场面,如临大敌,浑身的毛全竖起来,但又不能出头露面吓着人,便天天猫在东屋前,连盹儿也不敢打。七八天过去,老屋落架。待到上梁那天,商大爷请人来在大梁上贴了符纸,拴上红绸,众人使力吆喝,把大梁抬上去摆正,跟着放一大挂雷子鞭,立时引来一群外边看热闹的孩子连喊带叫拥了进来。
黑头以为出了事,突然腾身蹿跃出来,孩子们一见这黑头花身、张牙舞爪、凶神恶煞般的怪物,吓得转身就跑。外边的往里拥,里边的往外挤,门里门外混成一团,跟着就听见孩子又叫又哭。
商大爷跑过去一瞧,一个邻居家的男孩儿被挤倒,脑袋撞上石头门墩,开了口子冒出血来。邻居家大人赶来一看不高兴了,迎面给商大爷来了两句:“使狗吓唬人——吗人?”
商大爷是讲礼讲面的人,自己缺理,人家话不好听,也得受着;一边叫家里人陪着孩子去瞧大夫,一边回到院里安顿受了惊扰的修房工人。
这时,他扭头一眼瞧见黑头,心火冒起,拾起一根竿子两步过去,给黑头狠狠一竿子,骂道:“畜生就是畜生,我一辈子和人好礼好面,你把我的面子丢尽了!”
黑头站那儿没动,两眼直盯着商大爷看,忽然转身夺门而去,一溜烟儿就跑没了。商大爷把竿子一扔说:“滚吧,打今儿起别再回来,原本不就是条丧家犬吗?”
黑头真的没再回来。打白天到夜里,随后一天、两天、三天过去,影儿也不见。商大爷心里觉得好像缺点吗,嘴里不说,却忍不住总到门外边张望一下。这畜生真的一去不回头了吗?
又过了两天,房顶开始上泥铺瓦。黑头忽然出现在门口。这时候,商大爷去上班了,工人都盯着手里的活,谁也没注意到它。
黑头两眼扫一下院子,看见中间有一堆和好的稀泥,突然它腿一使劲,朝那堆稀泥猛冲过去,“噗”地一头扎进泥里,用劲过猛,只剩下后腿和尾巴留在外边。这一切没人瞧见。
待商大爷下晌回来,工人收工时,有人发现这泥里有团毛糊糊的东西,是吗呢?拉出来一看,众人大惊失色,原来是黑头,早断了气,身子都有点发硬了。它怎么死在这儿,吗时候死的,是邻居那家弄死后塞在这儿的吗?
大伙猜了半天,说了半天,谁也说不清楚。半天没说话的商大爷一句话把这事说明白了:“我明白它,它比我还要面子,它这是自我了结。”随后又感慨地说,“唉,死还是要死在自己家里。”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对黑头又脏又丑又瘦的描写,反衬了商大爷对它收养是富有同情心的善举,表现了商大爷性格的一个重要侧面。
B.小说是以写狗来喻人,它的主题在于讽刺一些人不知恩图报,甚至以怨报德,他们的秉性不良还不如一条丧家之狗。
C.黑头闯祸,使看热闹的一个邻家孩子撞伤脑袋,商大爷只好送孩子疗伤,损了钱财,这是他打骂并赶走黑头的主要原因。
D.商大爷赶走黑头后,心里好像缺了点什么,常去门口张望,想“这畜生真的一去不回头了吗”,这一细节表明他有懊悔自责之心。
E. 这篇小说语言朴实,清新隽永;从日常生活中取材,叙写现实中可能发生的事,结构出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可读性强,发人深思。
【小题2】尾段商大爷对黑头之死的原因作了解说,他说这番话时很“感慨”,这“感慨”含有哪些复杂的思想感情?
【小题3】文中的黑头是一个怎样的形象?你对这一形象有怎样的评价?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4-28 0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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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们的生活为什么没有诗
冯骥才
有时会听到一种抱怨,说我们的生活愈来愈没有诗,这抱怨令我深思。
历史上我们是一个伟大的诗的国度。诗,曾经让我们为国家民族的兴亡慷慨悲歌,为无所不在的生活与性情之美而吟唱。可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诗从我们的生活中离去了。是它弃我们而去,还是我们主动疏远了它。我们真的没有诗也一样能活得挺满足,真的不需要享用诗了?没有诗的生活究竟缺乏了什么?
其实,诗的小众化在世界上已是共同面临的问题。在许多曾经产生过诗神诗圣的国家,诗也在被公众淡漠。十多年前,我在维也纳中心拉什马克地铁站内,看到墙壁上贴了许多纸片,以为是留言的条子。一问方知,这些纸片上写的都是或长或短的诗句。原来是一些诗人,也有爱好诗的普通人,写了诗无处发表,受众少,便贴在这里,有的纸上还写着个人的手机号码。如果谁读了,喜欢他的诗,便可以给他打个电话私下交流一下。据说后来有了互联网,就很少有人这么做了。
当今的互联网也是诗的传播工具。我们有出色的诗人和出色的诗,可是与欧洲人不能比,在欧洲还可以见到日常的诗的生活。我在阿尔卑斯山里碰到过村民的诗会,在俄罗斯遇到过老百姓聚餐时一个个站起身朗诵自己喜爱的诗歌。可是我们的诗和诗人却身处生活的边缘,可有可无了。
有人说,诗的消退是因为这种文学样式不适于当代人的需要,还说这种文学体裁早已走向衰老,失去了生命的活力;比如说,宋代之所以盛行长长短短字句的词,正是由于诗的能量已被唐人用尽。真的是这样吗?诗只是一种文学体裁吗?我们读古人的诗句而受到了触动和感动,是因为这种文学体裁,还是其中那些对生活内在的韵致的心灵感知与发现?我们现在对生活为什么没有这种敏感与发现,没有这种表达的情怀呢?我们的心灵变得粗糙而愚钝了吗?
其实,问题还是出在我们的心灵上,而不是在文学上。
如果我们现在眼睛里全是微信,问知全靠电脑,天天找寻的大多是商机,心中关切的只是眼前的功利;如果我们的快乐大都从盈利、从物欲、从消费中获得,诗自然与我们无关。
在市场时代里,消费不仅要主导市场,也要主导我们。消费文化是消费的兴奋剂,所以消费文化都是快餐式的、迎合的、被动的、刺激的、欲望的,又是便捷的。消费过了就扔掉。一切都是暂时的快意与满足。消费方式异化着消费者,商业文化也在把我们商业化、浅薄化、粗鄙化。这样,诗一定没有立足之地。
诗需要什么样的生活呢?首先,诗是精神的,精神愈纯粹,诗愈响亮。诗是情感的,情感愈真纯,诗愈打动人。诗还是敏感的、沉静的、深邃的、唯美的、才情的。我们的生活能给诗提供这样的生存环境吗?更关键的是我们有这种精神的需求吗?如果没有,还奢谈什么诗?如果有,如果需要,诗可不是奢侈品,它会不请自来。
如果我们不需要它,我们一定会失掉与它相关的那些东西。那就是精神的纯粹、心境的宁静、生活的韵致,还有对美与才情的崇尚等等。那么,我们的生活不就会变得平庸、乏味、浅薄和枯索了吗?
有诗与没有诗的生活是不一样的。
如果诗离我们远了,怎样才能把它召唤回来?
(选自《今晚报》,有删节)
【小题1】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我们的生活愈来愈没有诗”这种抱怨的确是事实。现在,诗已经从我们的生活中离去了,这种现象不止我国存在,世界上同样如此。
B.虽然在有了互联网后,已经很少有人通过电话私下交流对诗的体会,但是作者认为,当今的互联网仍然还是诗的传播工具。
C.作者认为,诗的消退是因为诗这种文学样式如今已经不适于当代人的需要,诗这种文学体裁早已走向衰老,失去了生命的活力。
D.对于诗的消退,作者认为原因主要是人们心中关切的只是眼前的功利,人们正在被消费方式异化着,被商业文化变得浅薄和粗鄙。
【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我们虽然也有过有出色的诗人和诗,但还是不能同欧洲相比,这是因为在欧洲还可以看到普通民众的诗的生活,而我们的诗和诗人却变得可有可无了。
B.诗在今天的生活中之所以会逐渐消退,主要原因是诗需要纯粹的精神,需要纯真的感情,而这恰与当前盛行的消费文化、商业文化格格不入。
C.我们读古人的诗句时,诗中那些对生活韵致的感知与发现使我们感动;而现在身处市场时代受消费主导的我们,却已经使诗没有了立足之地。
D.为了把已经远离我们的诗召唤回来,我们应当不再关切眼前的功利,杜绝快餐式的消费文化,不再从盈利、从物欲、从消费中获得我们的快乐。
【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从在维也纳中心拉什马克地铁站内贴着的那些写着或长或短的诗句的纸片,可以看出诗在欧洲虽还没完全消退,但已经属于小众化的东西了。
B.因为我们现在的快乐大都从利益的获得、从物欲的追求、从消费的享受中获得,缺少了对精神美的追求,所以便自然地将诗从我们的生活中赶走。
C.只要我们的精神能抵制住消费文化和商业文化的负面影响,保持住对纯粹精神和纯真情感的精神需求,诗就会出现在我们的生活中。
D.有诗的生活是一种有纯粹的精神、宁静的心境的、崇尚美与才情的有韵致的生活;而无诗的生活则是一种平庸、乏味、浅薄和枯索的生活。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回答后面的小题。
这是座旧式的公寓大楼,房间的间量很大,向阳而明亮,走道又宽又黑。楼外是个很大的院子,院门口有间小门房。门房里也住了一户,户主是个裁缝。裁缝为人老实;裁缝的老婆却是个精力充裕、走家串户、爱好说长道短的女人,最喜欢刺探别人家里的私事和隐私。这大楼里家家的夫妻关系、姑嫂纠纷、做事勤懒、工资多少,她都一清二楚。凡她没弄清楚的事情,就要千方百计地打听到;这种求知欲能使愚顽成才。她这方面的本领更是超乎常人,甭说察言观色,能窥见人们藏在心里的念头;单靠嗅觉,就能知道谁家常吃肉,由此推算出这家收入状况。不知为什么,六十年代以来,处处居民住地,都有这样一类人被吸收为“街道积极分子”。使得他们对别人的干涉欲望合法化,能力和兴趣也得到发挥。看来,造物者真的不会荒废每一个人才的。
尽管裁缝老婆能耐,她却无法获知这对天天从眼前走来走去的极不相称的怪夫妻结合的缘由。这使她很苦恼。好象她的才干遇到了有力的挑战。但她凭着经验,苦苦琢磨,终于想出一条最能说服人的道理:夫妻俩中,必定一方有某种生理缺陷。否则谁也不会找一个比自己身高逆差一头的对象。她的根据很可靠:这对夫妻结婚三年还没有孩子呢!于是团结大楼的人都相信裁缝老婆这一聪明的判断。
事实向来不给任何人留情面,它打败了裁缝老婆!高女人怀孕了。人们的眼睛不断地瞥向高女人渐渐凸出来的肚子。这肚子由于离地面较高而十分明显。不管人们惊奇也好,置疑也好,困惑也好,高女人的孩子呱呱堕地了。每逢大太阳或下雨天气,两口子出门,高女抱着孩子,打伞的事就落到矮男人身上。人们看他迈着滚圆的小腿、半举着伞儿、紧紧跟在后面滑稽的样子,对他俩居然成为夫妻,居然这样形影不离,好奇心仍然不减当初。各种听起来有理的说法依旧都有,但从这对夫妻身上却得不到印证。这些说法就象没处着落的鸟儿,啪啪地满天飞。裁缝老婆说:“这两人准有见不得人的事。要不他们怎么不肯接近别人?身上有脓早晚得冒出来,走着瞧吧!”果然一天晚上,裁缝老婆听见了高女人家里发出打碎东西的声音。她赶忙以收大院扫地费为借口,去敲高女人家的门。她料定长久潜藏在这对夫妻间的隐患终于爆发了,她要亲眼看见这对夫妻怎样反目,捕捉到最生动的细节。门开了,高女人笑吟吟迎上来,矮丈夫在屋里也是笑容满面,地上一只打得粉碎的碟子——裁缝老婆只看到这些。她匆匆收了扫地费出来后,半天也想不明白这夫妻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打碎碟子,没有吵架,反而象什么开心事一般快活。怪事!
后来,裁缝老婆做了团结大院的街道居民代表。她在协助户籍警察挨家查对户口时,终于找到了多年来经常叫她费心的问题答案。一个确凿可信、无法推翻的答案。原来这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都在化学工业研究所工作。矮男人是研究所总工程师,工次达一百八十元之多!高女人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化验员,收入不足六十元,而且出生在一个辛苦而赚钱又少的邮递员家庭。不然她怎么会嫁给一个比自己矮一头的男人?为了地位,为了钱,为了过好日子,对!她立即把这珍贵情报,告诉给团结大楼里闲得难受的婆娘们。人们总是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去解释世界,尽力把一切事物都和自己的理解力拉平。于是,裁缝老婆的话被大家确信无疑。多年来留在人们心里的谜,一下子被打开了。大家恍然大悟:原来这矮男人是个先天不足的富翁,高女人是个见钱眼开、命里有福的穷娘儿们。当人们谈到这个模样象匹大洋马、却偏偏命好的高女人时,语调中往往带一股气。尤其是裁缝老婆。
⑴小说描写的环境“团结大楼”有什么特点?
⑵作者为什么说“造物者真的不会荒废每一个人才的”?
⑶文中画线的句子“这些说法就象没处着落的鸟儿,啪啪地满天飞”运用了怎样的修辞手法?有什么表达效果?
⑷这段文字体现出冯骥才小说怎样的语言特点?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苏七块

冯骥才

苏大幅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结齿,眸子赛①灯,下巴颤儿一塔山羊须,浸了油塞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戳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塞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段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功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人有了能耐,脾气准各色②。苏大夫有个各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在上,他才肯瞧病,否则绝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贬的绰号叫作“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苏大夫好大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拖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了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他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哼呦哼呦叫疼。谁料苏大夫听赛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门后,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搂着打牌。

过了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子,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子上,捏几下骨头,跟收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龇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架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投,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去。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注)①赛:天津地方土语,有“好像”或“似”之意。②各色:方言,意思是特殊,与众不同。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情节曲折,作者运用伏笔和照应,先写车夫求医无钱,再写华大夫暗中相助,最后写苏七块赠药退钱,可谓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B.小说主人公苏七块职业是医生,在医术上可谓是“正骨神医”,但“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说明他的医德遭人质疑。
C.小说采用欧.亨利式的结尾,结局颇有点出人意料,读者在对苏七块的个性,人品感到惊疑、怪异之际,又会对他油然萌生敬佩之情。
D.小说的故事性和传奇性很强,语言典雅优美。让人粗读故事会大呼奇妙,咀嚼文字又觉得精妙无比。
【小题2】小说是如何塑造苏七块这个人物形象的?请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你的理解。
【小题3】苏七块是冯骥才文化小说系列中的“奇人”之一,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苏七块身上的“奇”表现在哪些方面。

同类题4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警惕自我糟蹋文化

冯骥才

①我们必须正视:一种文化上自我糟蹋的潮流正在“所向披靡”。我们悠久历史养育和积淀下来的文化精华,都在被浓妆艳抹,重新包装,甚至拆卸重组,再描龙画凤,披金戴银,挤眉弄眼,招摇于市。被世人称作“最后的精神家园”的古村古镇,被借名“腾笼换鸟”,迁走原住民,然后大举招商,一个个被改造成各类商铺、旅店、农家乐、茶社和咖啡屋混成一团的“游客的天堂”。

②有人说旅游原本就是走马观花的快餐文化,用不着太认真。那么,就再看看我们影视中的历史文化吧。我们的历史名人只要跑到银幕和荧屏上,不论明君重臣,还是才子佳人,大都多了一身好功夫,动不动大打出手,甚至背剑上房。历史在这里只是借用一下的名义,一个空袋子,任什么乱七八糟、炫人耳目的东西都往里边塞。

③

④问题是当下这种鄙俗化的潮流,这种放肆的粗制滥造,这种充满谬误、以假乱真的伪文化,正在使我们的文化变得粗浅、轻薄、空洞、可笑、庸俗,甚至徒有虚名,一边有害于公众的文化情怀和历史观,一边伤及中华文化的纯正及其传承。我相信,在这样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一代,很难对自己文化心怀挚爱与虔敬。如果我们不再深爱和敬重自己的文化,再伟大的文化不也要名存实亡?到底什么动机与力量使这种潮流正在变本加厉?我想应当一句话戳穿,即以文化谋利。为了赚钱发财,为了GDP。GDP是衡量政绩的尺度——这也是问题的关键与症结之一。

⑤任何事物进入市场,就不免受到市场规律的制约,不免依照消费需求和商业利益调整自己。但调整是科学调整,不能扭曲甚至破坏自己去换取经济利益,就像自然资源的开发不能破坏生态。文化更具特殊性。因为文化的最重要的社会功能是精神功能。它直接影响着社会文明与全民素质。不能为了畅销、热销、票房、上座率和收视率成倍增长,为了市场人气攀升,为了利润的最大化和“疯狂的GDP”,而放弃文化固有的精神的准则。即文明的、知识的、道德的、真善美的准则。这准则也是文化的尊严,这尊严一旦被践踏被玷污,文化也失去它存在的意义。因为被糟蹋的文化反过来一定还会糟蹋人的精神。

⑥由此说,问题真正的要害——不是拿文化赚钱,而是糟蹋文化来赚钱。还有比这样赚钱更无知、更野蛮吗?当社会文明素质上升时,愈美好的东西愈有市场;当社会文明素质低下时,愈鄙俗的东西愈有市场。不要糟蹋自己的文化了!

(选自《人民日报》2010.9.14)

【小题1】简要分析第①段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小题2】第②段画线句在结构上的作用是     
【小题3】把下列语句组织起来填入第③段处,语意连贯的一项是(    )
①文化不精不深,怎样可能“做大做强”?
②一边是荒诞不经和无中生有的伪造
③我们不是把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挂在嘴边吗?
④这便是当今国人眼中的历史文化
⑤如今国人从哪里能够感知这种博大精深?
⑥一边是真实的历史被抽空内涵,只留下躯壳,再滥加改造
A.②⑥④⑤③①
B.③⑤①⑥②④
C.⑥②④③⑤①
D.⑤③①②⑥④
【小题4】下列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糟蹋文化的一大特点是鄙俗化,它使文化失去应有的尊严。
B.文化具有重要的精神功能,直接影响社会文明与全民素质。
C.文化对人报复的方式是降低人的审美能力和糟蹋人的精神。
D.依靠文化来赚钱必然导致文化失去它固有的庄重感和美感。
【小题5】综览全文,评价作者对“文化谋利”的态度。
【小题6】本文说理层层推进,请对此加以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乡魂
冯骥才
倘若你生长在故乡,那份乡情乡恋牵肠挂肚自不必说;倘若你出生在异地他乡,你对它的印象与情感都是从长辈那里间接获得的,对故乡,你又是怎样一种感觉?
数年前,我应邀与几位作家南下访游,依主人安排,途经宁波一日。车子一入宁波,大家还在嘻哈交谈,我却默然不语,脸贴车窗,使劲向外张望着,好像急于想抓住什么,好跟心里的故乡勾挂一起。此时我才发现心里的故乡原是空空的。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面对祖父与父亲的出生地,为何毫无感应?
啊,故乡原本只是我的一个符号——籍贯!
我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第一次。我渴望与故乡拥抱和共鸣,但我不知道与故乡的情感怎样接通。好似一张琴闲在那儿,谁来弹响?怎么弹响?
下车在街上走走,来往行人的宁波话一入耳,意外地有种亲切感,透入心怀,驱散了令我茫然的陌生感。
我很笨,一直没从祖父和父亲那里学会宁波话。但这特有的乡音仿佛是经常挂在人们嘴边的家乡的民歌,伴着我的童年、少年。那时,来串门看望祖父的爷爷奶奶们,大都用这种话与祖父交谈。父亲平时讲普通话,逢到此时便也用这种怪腔怪调插言谈话,好像故意不叫我听懂,气得我噘起小嘴抗议。那些老爷爷老奶奶们便逗我,哄我,依然还说那种难懂的宁波话……这曾经让我又气又恨的宁波话,为什么此刻有如施魔法时的咒语,一下子把依稀的往事、把不曾泯灭的旧情、把对祖父与父亲那些活生生的感觉,全都召唤回来,逼真地如画一般地复活了?
在天童寺,一位老法师为我们讲述这座古寺的经历。他地道的宁波口音,使我如听外语,全然不懂。我便仔细去端详这法师的仪容,竟然发现他与祖父模样很像:布衣布袜,清瘦身躯,慈眉善眼,尤其是光光的头顶中央有个微微隆起的尖儿。北方大汉剃了光头,见棱见角,或圆或平;宁波人歇顶后,头顶正中央便显露出这个尖儿来,青亮青亮,仿佛透着此地山水那种聪秀灵气。我觑起眼睛再感觉一下,简直就是祖父坐在那里说话!
祖父喜欢用薄胎细瓷的小碟小碗吃饭。他晚年患糖尿病,吃米都必须先用铁锅炒过。他从不叫我吃他的饭,因为炒过的米少了养分。宁波临海,这里的人吃起海鲜精熟老到。祖父吃清蒸江螺那一手真叫空前绝后,满满一勺入口,只在嘴里翻几翻,伴随着吱吱的吸吮声,再吐出来便都是玲珑精巧的空壳了。每次吃江螺,不用我邀请,祖父总会令人惊叹又神气十足地表演一番。然而,祖父,如今你在哪儿呢?我心头情感一涌,忽然张开眼睛,想对老法师大喊一声:爷爷!
奇怪,祖父是在我十岁那年去世的,三十年过去了,什么缘故使我隔着岁月烟尘,如此动情地呼叫他呢?
是我走到故乡来了,还是故乡已悄然走进我的心中?
前两年,我去新加坡参加一个会议。忽有十几位上了年纪的华侨同胞到宾馆来访,见面先送我一本刊物,封面上大大地写一个“冯”字。原来是此地冯氏宗亲会的成员。华人在海外,组织各种同乡同族会,彼此守望相助,可剖肝胆。每每同乡同族人有了难题,便一齐合力解助;若同乡同族人有了成就,也同喜同贺。一位冯姓长者对我说:“你是咱冯家的骄傲啊!”
我看见坐在侧面的一位老者,清瘦,文弱,似曾相识,心有所动,问道:“您家乡在哪儿?”
“宁波。”他一开口,便带着很重的乡音。
我听了,随即说:“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老家也在宁波。”
他马上叫起来:“现在就是一家,我们好近呀!”随即急渴渴向我打听故乡的情形。多亏我头年途经故乡,有点见闻,才不致窘于回答。他一边听我讲,一边忽而大发感慨:“全都不一样了,不一样了……”忽而冲动地站起来,手一指叫着:“那是我去捉过鱼的地方!”然后逼我讲出更多细节,仿佛直要讲得往事重现才肯作罢。
这老乡情不自禁把座椅挪到我身前,面对面拼命问,使劲听。可惜我只在故乡停了一天,说不出更多见闻。但我发现,我随便扯些街道的名称、旧楼的式样、蔬菜的种类,他也都视如天国珍闻,引发他一串串的问题、感叹或惊叫。他脱口吟道:“今时明月他乡客,旧地故人往日情。”我感到故乡伟大而神奇的力量,它像一块巨大的磁石,牢牢吸住一切属于它的人们,不管背离它多久多远。...
我怕冷落了他人,才要转换话题,那些人却笑眯眯摆手说:“不碍事,你再给他多讲讲吧……”
他们高兴这样旁听,直听得脸上全都散发出微醺的神气,好像与我的这位老乡分享着一种特殊的幸福,那便是得以慰藉的乡恋。
此时我多么像在家人中间,张张陌生的面孔埋藏着遥远的亲切。我想象着在哪里曾与他们相关相连,唐宋还是秦汉?我想起在黄河边望着它烟云迷漫、波光闪耀的来处,幻想着它万里之外那充满魅力的源头。同种同族,同乡同姓,有一种血脉相通的源头感。
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
【小题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最正确的一项是(   )
A.初次来到宁波,作者却毫无心灵感应,他不禁对自己的故乡产生了怀疑。
B.作者儿时觉得宁波话怪腔怪调,到故乡后,却觉得乡音入耳,格外好听。
C.对三十年前去世的祖父的思念,使作者心中萌生出的故乡情愈发强烈了。
D.作者对故乡宁波并不熟悉,只好杜撰些见闻来应付海外同乡急切的打探。
【小题2】本文第一部分中,作者为什么强调自己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
【小题3】本文第二部分中详细描写了天童寺的老法师,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