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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时 光
冯骥才
一岁将尽,便进入一种此间特有的情氛中。平日里奔波忙碌,只觉得时间的紧迫,很难感受到“时光”的存在。时间属于现实,时光属于人生。然而到了年终时分,时光的感觉乍然出现。它短促、有限、性急,你在后边追它,却始终抓不到它飘举的衣袂。它飞也似的向着年的终点扎去。等到你真的将它超越,年已经过去,那一大片时光便留在过往不复的岁月里了。
今晚突然停电,摸黑点起蜡烛。烛光如同光明的花苞,宁静地浮在漆黑的空间里;室内无风,这光之花苞便分外优雅与美丽;些许的光散布开来,朦胧依稀地勾勒出周边的事物。没有电就没有音乐相伴,但我有比音乐更好的伴侣——思考。
可是对于生活最具悟性的,不是思想者,而是普通大众。比如大众俗语中,把临近年终这几天称做“年根儿”,多么真切和形象!它叫我们顿时发觉,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时光竟然这样的紧迫、拮据与深浓……
一下子,一年里经历过的种种事物的影像全都重叠地堆在眼前。不管这些事情怎样庞杂与艰辛,无奈与突兀。我更想从中找到自己的足痕。从春天落英缤纷的京都退藏到冬日小雨空濛的雅典德尔菲遗址;从重庆荒芜的红卫兵墓到津南那条神奇的蛤蜊堤;从一个会场到另一个会场,一个活动到另一个活动中,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而去?
我瞪着眼前的重重黑影,使劲看去。就在烛光散布的尽头,忽然看到一双眼睛正直对着我。目光冷峻锐利,逼视而来。这原是我放在那里的一尊木雕的北宋天王像。然而此刻他的目光却变得分外有力。它何以穿过夜的浓雾,穿过漫长的八百年,锐不可当、拷问似的直视着任何敢于朝他瞧上一眼的人?显然,是由于八百年前那位不知名的民间雕工传神的本领、非凡的才气;他还把一种阳刚正气和直逼邪恶的精神注入其中。如今那位无名雕工早已了无踪影,然而他那令人震撼的生命精神却保存下来。
在这里,时光不是分毫不曾消逝吗?
植物死了,把它的生命留在种子里;诗人离去,把他的生命留在诗句里。
时光对于人,其实就是生命的过程。当生命走到终点,不一定消失得没有痕迹,有时它还会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存在或再生。母与子的生命的转换,不就在延续着整个人类吗?再造生命,才是最伟大的生命奇迹。而此中,艺术家们应是最幸福的一种。惟有他们能用自己的生命去再造一个新的生命。小说家再造的是代代相传的人物;作曲家再造的是他们那个可以听到的迷人而永在的灵魂。
此刻,我的眸子闪闪发亮,视野开阔,房间里的一切艺术珍品都一点点地呈现。它们不是被烛光照亮,而是被我陡然觉醒的心智召唤出来的。
其实我最清晰和最深刻的足迹,应是书桌下边,水泥的地面上那两个被自己的双足磨成的浅坑。我的时光只有被安顿在这里,它才不会消失,而被我转化成一个个独异又鲜活的生命,以及一行行永不褪色的文字。然而我一年里把多少时光抛入尘嚣,或是支付给种种一闪即逝的虚幻的社会场景。甚至有时属于自己的时光反成了别人的恩赐。检阅一下自己创造的人物吧,掂量他们的寿命有多长。艺术家的生命是用他艺术的生命计量的。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是不是?
迎面那宋代天王瞪着我,等我回答。
我无言以对,尴尬到了自感狼狈。
忽然,电来了,灯光大亮,事物通明,恍如更换天地。刚才那片幽阔深远的思想世界顿时不在,惟有烛火空自燃烧,显得多余。再看那宋代的天王像,在灯光里仿佛换了一个神气,不再那样咄咄逼人了。
我也不用回答他,因为我已经回答自己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散文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从停电燃烛起笔,引发思考,以来电打断思考收尾,前后呼应,首尾圆合。中间紧扣“思考”,按时间顺序行文,思路清晰。
B.作者运用比拟的手法,将岁月比作一棵本来是绿意盈盈的岁月之树,认为在不知不觉中岁月已被我们消耗殆尽,只剩下一点点根底,形象地诠释了“年根儿”的说法。
C.“每个艺术家都有可能达到永恒,放弃掉的只能是自己。”这句话是说艺术家只要抛弃世俗和虚荣,专心致志地进行艺术创作,就能创造出不朽的艺术典型,他的艺术生命就能达到永恒。
D.作者庆幸自己把时光都用在了文学创作上,为自己抓住了大好时光而感到欣喜,巧妙地照应了前文。
E. 作者善于从小事着笔,借一次停电事件挖掘出深刻的生活领悟,由事即理,以小见大,表现了高超的艺术技巧。
【小题2】分析“究竟哪一些足迹至今清晰犹在,哪一些足迹杂沓模糊甚至早被时光干干净净一抹去? ”一句在结构上的作用。
【小题3】综观全文,作者对“时光”持一种怎样的看法?对你有何启发?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4-07 09: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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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文,回答后面的小题。
这是座旧式的公寓大楼,房间的间量很大,向阳而明亮,走道又宽又黑。楼外是个很大的院子,院门口有间小门房。门房里也住了一户,户主是个裁缝。裁缝为人老实;裁缝的老婆却是个精力充裕、走家串户、爱好说长道短的女人,最喜欢刺探别人家里的私事和隐私。这大楼里家家的夫妻关系、姑嫂纠纷、做事勤懒、工资多少,她都一清二楚。凡她没弄清楚的事情,就要千方百计地打听到;这种求知欲能使愚顽成才。她这方面的本领更是超乎常人,甭说察言观色,能窥见人们藏在心里的念头;单靠嗅觉,就能知道谁家常吃肉,由此推算出这家收入状况。不知为什么,六十年代以来,处处居民住地,都有这样一类人被吸收为“街道积极分子”。使得他们对别人的干涉欲望合法化,能力和兴趣也得到发挥。看来,造物者真的不会荒废每一个人才的。
尽管裁缝老婆能耐,她却无法获知这对天天从眼前走来走去的极不相称的怪夫妻结合的缘由。这使她很苦恼。好象她的才干遇到了有力的挑战。但她凭着经验,苦苦琢磨,终于想出一条最能说服人的道理:夫妻俩中,必定一方有某种生理缺陷。否则谁也不会找一个比自己身高逆差一头的对象。她的根据很可靠:这对夫妻结婚三年还没有孩子呢!于是团结大楼的人都相信裁缝老婆这一聪明的判断。
事实向来不给任何人留情面,它打败了裁缝老婆!高女人怀孕了。人们的眼睛不断地瞥向高女人渐渐凸出来的肚子。这肚子由于离地面较高而十分明显。不管人们惊奇也好,置疑也好,困惑也好,高女人的孩子呱呱堕地了。每逢大太阳或下雨天气,两口子出门,高女抱着孩子,打伞的事就落到矮男人身上。人们看他迈着滚圆的小腿、半举着伞儿、紧紧跟在后面滑稽的样子,对他俩居然成为夫妻,居然这样形影不离,好奇心仍然不减当初。各种听起来有理的说法依旧都有,但从这对夫妻身上却得不到印证。这些说法就象没处着落的鸟儿,啪啪地满天飞。裁缝老婆说:“这两人准有见不得人的事。要不他们怎么不肯接近别人?身上有脓早晚得冒出来,走着瞧吧!”果然一天晚上,裁缝老婆听见了高女人家里发出打碎东西的声音。她赶忙以收大院扫地费为借口,去敲高女人家的门。她料定长久潜藏在这对夫妻间的隐患终于爆发了,她要亲眼看见这对夫妻怎样反目,捕捉到最生动的细节。门开了,高女人笑吟吟迎上来,矮丈夫在屋里也是笑容满面,地上一只打得粉碎的碟子——裁缝老婆只看到这些。她匆匆收了扫地费出来后,半天也想不明白这夫妻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打碎碟子,没有吵架,反而象什么开心事一般快活。怪事!
后来,裁缝老婆做了团结大院的街道居民代表。她在协助户籍警察挨家查对户口时,终于找到了多年来经常叫她费心的问题答案。一个确凿可信、无法推翻的答案。原来这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都在化学工业研究所工作。矮男人是研究所总工程师,工次达一百八十元之多!高女人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化验员,收入不足六十元,而且出生在一个辛苦而赚钱又少的邮递员家庭。不然她怎么会嫁给一个比自己矮一头的男人?为了地位,为了钱,为了过好日子,对!她立即把这珍贵情报,告诉给团结大楼里闲得难受的婆娘们。人们总是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去解释世界,尽力把一切事物都和自己的理解力拉平。于是,裁缝老婆的话被大家确信无疑。多年来留在人们心里的谜,一下子被打开了。大家恍然大悟:原来这矮男人是个先天不足的富翁,高女人是个见钱眼开、命里有福的穷娘儿们。当人们谈到这个模样象匹大洋马、却偏偏命好的高女人时,语调中往往带一股气。尤其是裁缝老婆。
⑴小说描写的环境“团结大楼”有什么特点?
⑵作者为什么说“造物者真的不会荒废每一个人才的”?
⑶文中画线的句子“这些说法就象没处着落的鸟儿,啪啪地满天飞”运用了怎样的修辞手法?有什么表达效果?
⑷这段文字体现出冯骥才小说怎样的语言特点?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认牙

冯骥才

治牙的华大夫,医术可谓顶天了。您朝他一张嘴,不用说哪个牙疼、哪个牙酸、哪个牙活动,他往里瞅一眼全知道。他能把真牙修理得赛假牙一样漂亮,也能把假牙做得赛真牙一样得用。他哪来的这么大的能耐,费猜!

华大夫人善、正派、规矩,可有个毛病,便是记性差,记不住人,见过就忘,忘得干干净净。您昨天刚去他的诊所瞧虫子牙,今儿在街头碰上,一打招呼,他不认得您了,您恼不恼?要说他眼神差,他从不戴镜子,可为嘛记性这么差?也是费猜!

后来,华大夫出了一件事,把这两个费猜的问题全解开了。

一天下晌,巡捕房来了两位便衣侦探,进门就问,今儿上午有没有一个黑脸汉子到诊所来?长相是络腮胡子,肿眼泡儿,挨着右嘴角一颗大黑痣。华大夫摇摇头说:“记不得了。”

侦探问:“您一上午看几号?”

华大夫回答:“半天只看六号。”

侦探说:“这就奇了!总共一上午才六个人,怎么会记不住?再说这人的长相,就是在大街上扫一眼,保管也会记一年。告明白你吧,这人上个月在估衣街持枪抢了一家首饰店,是通缉的要犯,您不说,难道跟他有瓜葛?”

华大夫平时没脾气,一听这话登时火起,“啪!”一拍桌子,拔牙的钳子在桌面上蹦得老高。他说:“我华家三代行医,治病教人,从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记不得就是记不得!我也明白告诉你们,那祸害人的家伙要给我瞧见,甭你们来找我,我找你们去!”

两位侦探见牙医动怒,龇着白牙,露着牙花,不像装假。他们迟疑片刻,扭身走了。

天冷了的一天,华大夫真的急急慌慌跑到巡捕房来。跑得太急,大褂都裂了。他说那抢首饰店的家伙正在开封道上的“一壶春酒楼”喝酒呢!巡捕闻知马上赶去,居然把这黑脸巨匪捉拿归案了。

侦探说:“华大夫,您怎么认出他来的?”

华大夫说:“当时我也在‘一壶春’吃饭,看见这家伙正跟人喝酒。我先认出他嘴角那颗黑痣,这长相是你们告诉我的,可我还不敢断定就是他,天下不会只有一个嘴角长痣的,万万不能弄错!但等到他咧嘴一笑,露出那颗虎牙,这牙我给他看过,记得,没错!我便赶紧报信来了!”

侦探说:“我还是不明白,怎么一看牙就认出来了呢?”

华大夫哈哈大笑,说:“我是治牙的呀,我不认识人,可认识牙呀!”

侦探听罢,惊奇不已。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监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始两段,写了华大夫两方面令人“费猜”的事,一是医术高超,一是不记人。使人物形象带上传奇色彩,也为后面故事情节的开展作好铺垫。
B.华大夫对两个侦探大动肝火,甚至拍桌子,把拔牙的钳子拍得蹦起老高,可见他是个脾气暴躁的人。
C.华大夫平时不记人,却牢牢记住了抢首饰罪犯的长相特征,可见他对犯罪分子的愤恨,体现了他的正义感。
D.文章在塑造华大夫这个人物形象时,主要是用了对话描写、动作描写和细节描写,同时运用了对比手法,使人物形象更加鲜明突出。
【小题2】试概括华大夫形象特点并作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结尾处,华大夫说“我是治牙的呀,我不认识人,可认识牙呀!”。作者这样写有何用意?

同类题3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乡魂
冯骥才
倘若你生长在故乡,那份乡情乡恋牵肠挂肚自不必说;倘若你出生在异地他乡,你对它的印象与情感都是从长辈那里间接获得的,对故乡,你又是怎样一种感觉?
数年前,我应邀与几位作家南下访游,依主人安排,途经宁波一日。车子一入宁波,大家还在嘻哈交谈,我却默然不语,脸贴车窗,使劲向外张望着,好像急于想抓住什么,好跟心里的故乡勾挂一起。此时我才发现心里的故乡原是空空的。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面对祖父与父亲的出生地,为何毫无感应?
啊,故乡原本只是我的一个符号——籍贯!
我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第一次。我渴望与故乡拥抱和共鸣,但我不知道与故乡的情感怎样接通。好似一张琴闲在那儿,谁来弹响?怎么弹响?
下车在街上走走,来往行人的宁波话一入耳,意外地有种亲切感,透入心怀,驱散了令我茫然的陌生感。
我很笨,一直没从祖父和父亲那里学会宁波话。但这特有的乡音仿佛是经常挂在人们嘴边的家乡的民歌,伴着我的童年、少年。那时,来串门看望祖父的爷爷奶奶们,大都用这种话与祖父交谈。父亲平时讲普通话,逢到此时便也用这种怪腔怪调插言谈话,好像故意不叫我听懂,气得我噘起小嘴抗议。那些老爷爷老奶奶们便逗我,哄我,依然还说那种难懂的宁波话……这曾经让我又气又恨的宁波话,为什么此刻有如施魔法时的咒语,一下子把依稀的往事、把不曾泯灭的旧情、把对祖父与父亲那些活生生的感觉,全都召唤回来,逼真地如画一般地复活了?
在天童寺,一位老法师为我们讲述这座古寺的经历。他地道的宁波口音,使我如听外语,全然不懂。我便仔细去端详这法师的仪容,竟然发现他与祖父模样很像:布衣布袜,清瘦身躯,慈眉善眼,尤其是光光的头顶中央有个微微隆起的尖儿。北方大汉剃了光头,见棱见角,或圆或平;宁波人歇顶后,头顶正中央便显露出这个尖儿来,青亮青亮,仿佛透着此地山水那种聪秀灵气。我觑起眼睛再感觉一下,简直就是祖父坐在那里说话!
祖父喜欢用薄胎细瓷的小碟小碗吃饭。他晚年患糖尿病,吃米都必须先用铁锅炒过。他从不叫我吃他的饭,因为炒过的米少了养分。宁波临海,这里的人吃起海鲜精熟老到。祖父吃清蒸江螺那一手真叫空前绝后,满满一勺入口,只在嘴里翻几翻,伴随着吱吱的吸吮声,再吐出来便都是玲珑精巧的空壳了。每次吃江螺,不用我邀请,祖父总会令人惊叹又神气十足地表演一番。然而,祖父,如今你在哪儿呢?我心头情感一涌,忽然张开眼睛,想对老法师大喊一声:爷爷!
奇怪,祖父是在我十岁那年去世的,三十年过去了,什么缘故使我隔着岁月烟尘,如此动情地呼叫他呢?
是我走到故乡来了,还是故乡已悄然走进我的心中?
前两年,我去新加坡参加一个会议。忽有十几位上了年纪的华侨同胞到宾馆来访,见面先送我一本刊物,封面上大大地写一个“冯”字。原来是此地冯氏宗亲会的成员。华人在海外,组织各种同乡同族会,彼此守望相助,可剖肝胆。每每同乡同族人有了难题,便一齐合力解助;若同乡同族人有了成就,也同喜同贺。一位冯姓长者对我说:“你是咱冯家的骄傲啊!”
我看见坐在侧面的一位老者,清瘦,文弱,似曾相识,心有所动,问道:“您家乡在哪儿?”
“宁波。”他一开口,便带着很重的乡音。
我听了,随即说:“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老家也在宁波。”
他马上叫起来:“现在就是一家,我们好近呀!”随即急渴渴向我打听故乡的情形。多亏我头年途经故乡,有点见闻,才不致窘于回答。他一边听我讲,一边忽而大发感慨:“全都不一样了,不一样了……”忽而冲动地站起来,手一指叫着:“那是我去捉过鱼的地方!”然后逼我讲出更多细节,仿佛直要讲得往事重现才肯作罢。
这老乡情不自禁把座椅挪到我身前,面对面拼命问,使劲听。可惜我只在故乡停了一天,说不出更多见闻。但我发现,我随便扯些街道的名称、旧楼的式样、蔬菜的种类,他也都视如天国珍闻,引发他一串串的问题、感叹或惊叫。他脱口吟道:“今时明月他乡客,旧地故人往日情。”我感到故乡伟大而神奇的力量,它像一块巨大的磁石,牢牢吸住一切属于它的人们,不管背离它多久多远。
我怕冷落了他人,才要转换话题,那些人却笑眯眯摆手说:“不碍事,你再给他多讲讲吧……”
他们高兴这样旁听,直听得脸上全都散发出微醺的神气,好像与我的这位老乡分享着一种特殊的幸福,那便是得以慰藉的乡恋。
此时我多么像在家人中间,张张陌生的面孔埋藏着遥远的亲切。我想象着在哪里曾与他们相关相连,唐宋还是秦汉?我想起在黄河边望着它烟云迷漫、波光闪耀的来处,幻想着它万里之外那充满魅力的源头。同种同族,同乡同姓,有一种血脉相通的源头感。
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
(取材于冯骥才的同名散文)
【小题1】文章开篇作者问“倘若你出生在异地他乡,你对它的印象与情感都是从长辈那里间接获得的,对故乡,你又是怎样一种感觉?”在文章中作者是怎样描述自己的这种感觉的?
【小题2】本文第二部分中详细描写了天童寺的老法师,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本文结尾写道:“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根据文本信息概括作者认为相牵连的生命密码有哪些。
【小题4】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最正确的二项是
A.初次来到宁波,作者却毫无心灵感应,他不禁对自己的故乡产生了怀疑。
B.作者儿时觉得宁波话怪腔怪调,到故乡后,却觉得乡音入耳,格外好听。
C.对三十年前去世的祖父的思念,使作者心中萌生出的故乡情愈发强烈了。
D.作者对故乡宁波并不熟悉,只好杜撰些见闻来应付海外同乡急切的打探。
E. 作者强调自己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表现了作者对故乡的陌生与隔膜。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死 鸟

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格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但真人不露相,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一是伺候鸟。

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

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

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

贺道台得意这鸟,更得意自己。这话就暂且按下不提。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

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

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

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

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

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

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贺道台是一位擅长察言观色、揣摩上司心理的官员,这种性格特点源于他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和顺毛驴的好脾气。
B.作者有意赋予了贺道台擅长伺候上司和鸟儿这一本领,以此来突出并赞誉他的“绝活”,为后面情节展开做铺垫。
C.作者对八哥咒骂裕禄这一情节进行了生动细致地描写,目的在于表达劳动人民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批判性。
D.本文大量运用天津方言及古典小说的白描手法,带有“三言两拍”笔意,具有古典色彩,富有话本文学旨趣。
【小题2】本文以“死鸟”为题,试结合文本分析作者的用意。
【小题3】小说结尾处八哥叫道“裕禄那王八蛋”虽语出惊人,却又在情理之中,在文中找出三处情节加以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乡魂

倘若你生长在故乡,那份乡情乡恋牵肠挂肚自不必说;倘若你出生在异地他乡,你对它的印象与情感都是从长辈那里间接获得的,对故乡,你又是怎样一种感觉?

数年前,我应邀与几位作家南下访游,依主人安排,途经宁波一日。车子一入宁波,大家还在嘻哈交谈,我却默然不语,脸贴车窗,使劲向外张望着,好像急于想抓住什么,好跟心里的故乡勾挂一起。此时我才发现心里的故乡原是空空的。我对自己产生了怀疑,面对祖父与父亲的出生地,为何毫无感应?

啊,故乡原本只是我的一个符号——籍贯!

我不是“回”故乡,而是“来”故乡,第一次。我渴望与故乡拥抱和共鸣,但我不知道与故乡的情感怎样接通。好似一张琴闲在那儿,谁来弹响?怎么弹响?

下车在街上走走,来往行人的宁波话一入耳,意外地有种亲切感,透入心怀,驱散了令我茫然的陌生感。

我很笨,一直没从祖父和父亲那里学会宁波话。但这特有的乡音仿佛是经常挂在人们嘴边的家乡的民歌,伴着我的童年、少年。那时,来串门看望祖父的爷爷奶奶们,大都用这种话与祖父交谈。父亲平时讲普通话,逢到此时便也用这种怪腔怪调插言谈话,好像故意不叫我听懂,气得我噘起小嘴抗议。那些老爷爷老奶奶们便逗我,哄我,依然还说那种难懂的宁波话……这曾经让我又气又恨的宁波话,为什么此刻有如施魔法时的咒语,一下子把依稀的往事、把不曾泯灭的旧情、把对祖父与父亲那些活生生的感觉,全都召唤回来,逼真地如画一般地复活了?

在天童寺,一位老法师为我们讲述这座古寺的经历。他地道的宁波口音,使我如听外语,全然不懂。我便仔细去端详这法师的仪容,竟然发现他与祖父模样很像:布衣布袜,清瘦身躯,慈眉善眼,尤其是光光的头顶中央有个微微隆起的尖儿。北方大汉剃了光头,见棱见角,或圆或平;宁波人歇顶后,头顶正中央便显露出这个尖儿来,青亮青亮,仿佛透着此地山水那种聪秀灵气。我觑起眼睛再感觉一下,简直就是祖父坐在那里说话!

祖父喜欢用薄胎细瓷的小碟小碗吃饭。他晚年患糖尿病,吃米都必须先用铁锅炒过。他从不叫我吃他的饭,因为炒过的米少了养分。宁波临海,这里的人吃起海鲜精熟老到。祖父吃清蒸江螺那一手真叫空前绝后,满满一勺入口,只在嘴里翻几翻,伴随着吱吱的吸吮声,再吐出来便都是玲珑精巧的空壳了。每次吃江螺,不用我邀请,祖父总会令人惊叹又神气十足地表演一番。然而,祖父,如今你在哪儿呢?我心头情感一涌,忽然张开眼睛,想对老法师大喊一声:爷爷!

奇怪,祖父是在我十岁那年去世的,三十年过去了,什么缘故使我隔着岁月烟尘,如此动情地呼叫他呢?

是我走到故乡来了,还是故乡已悄然走进我的心中?

前两年,我去新加坡参加一个会议。忽有十几位上了年纪的华侨同胞到宾馆来访,见面先送我一本刊物,封面上大大地写一个“冯”字。原来是此地冯氏宗亲会的成员。华人在海外,组织各种同乡同族会,彼此守望相助,可剖肝胆。每每同乡同族人有了难题,便一齐合力解助;若同乡同族人有了成就,也同喜同贺。一位冯娃长者对我说:“你是咱冯家的骄傲啊!”

我看见坐在侧面的一位老者,清瘦,文弱,似曾相识,心有所动,问道:“您家乡在哪儿?”

“宁波。”他一开口,便带着很重的乡音。

我听了,随即说:“我们五百年前是一家,我老家也在宁波。”

他马上叫起来:“现在就是一家。我们好近呀!”随即急渴渴向我打听故乡的情形。

多亏我头年途经故乡,有点见闻,才不致窘于回答。他一边听我讲,一边忽而大发感慨:“全都不一样了,不一样了……”忽而冲动地站起来,手一指叫着:“那是我去捉过鱼的地方!”然后逼我讲出更多细节,仿佛直要讲得往事重现才肯作罢。

这老乡情不自禁把座椅挪到我身前,面对面拼命问,使劲听。可惜我只在故乡停了一天,说不出更多见闻。但我发现,我随便扯些街道的名称、旧楼的式样、蔬菜的种类,他也都视如天国珍闻,引发他一串串的问题、感叹或惊叫。他脱口吟道:“。”我感到故乡伟大而神奇的力量,它像一块巨大的磁石,牢牢吸住一切属于它的人们,不管背离它多久多远。

我怕冷落了他人,才要转换话题,那些人却笑眯眯摆手说:“不碍事,你再给他多讲讲吧……”

他们高兴这样旁听,直听得脸上全都散发出微醺的神气,好像与我的这位老乡分享着一种特殊的幸福,那便是得以慰藉的乡恋。

此时我多么像在家人中间,张张陌生的面孔埋藏着遥远的亲切。我想象着在哪里曾与他们相关相连,唐宋还是秦汉?我想起在黄河边望着它烟云迷漫、波光闪耀的来处,幻想着它万里之外那充满魅力的源头。同种同族,同乡同姓,有一种血脉相通的源头感。

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

(取材于冯骥才的同名散文)

【小题1】下列对作品内容的理解,最正确的一项是
A.初次来到宁波,作者却毫无心灵感应,他不禁对自己的故乡产生了怀疑。
B.作者儿时觉得宁波话怪腔怪调,到故乡后,却觉得乡音入耳,格外好听。
C.对三十年前去世的祖父的思念,使作者心中萌生出的故乡情愈发强烈了。
D.作者对故乡宁波并不熟悉,只好杜撰些见闻来应付海外同乡急切的打探。
【小题2】填入文中横线处的语句,恰当的一项是
A.近乡情更怯,不敢问来人
B.仍怜故乡水,万里送行舟
C.山河破碎风飘絮,身世浮沉雨打萍
D.今时明月他乡客,旧地故人往日情
【小题3】本文第二部分中详细描写了天童寺的老法师,这样写的作用是什么?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4】本文结尾写道:“有着共同源头的人,身上必定潜在着一个共同的生命密码,神秘地相牵。”请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