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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林老板既有诚实守信的一面,同时也有剥削的一面,他也是一个欺软怕硬的人。 |
B.林家铺子的命运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社会的悲剧。 |
C.本文的结局没有描述林家人物的命运,而是以一个无名寡妇的命运结局,有点跑题,没抓住重点 。 |
D.本文多条线索并行,相互生发、相映成趣、相得益彰,体现了茅盾小说的艺术创造力。 |
阿芳(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论其混乱,仓皇,健忘,颠倒,世上罕有其匹。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
“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罢。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鸟,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洋刀洗好在洋炉里烤易干,是他天才的发明),簸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乒——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有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二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分。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我安然就寝,决定家中的纪纲已经恢复了。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地回答。
“他自己不会带来吗?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辞地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不再整饬纪纲了。现在厨房里如何天翻地覆,我是无权过问的了。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阿芳与新来洗衣的老妈年纪相差不大,他们经常在厨房玩笑嬉闹,以致影响到工作,我怕他们长久下去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决心整顿他们。 |
B.阿芳做事总是心不在焉,差错不断,让我觉得无可奈何;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做得让我满意,让我放心。 |
C.作者没有歧视家里的童仆阿芳,而是以平实的笔调,如叙家常般地展现了他的形象,在字里行间流溢着脉脉的温情,显示出深沉、委婉的写作风格。 |
D.作者善于运用朴素而个性化的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在我和青年老妈的对话中,青年老妈理直气壮的心态,我同情老妈的心情,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
【小题3】作者对阿芳的叙述有哪些技巧?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狱卒提关汉卿!
禁子 跪下!
(关汉卿昂然不跪,禁子拿棒要敲他的腿)
狱吏(制止) 别难为他。关汉卿,你坐下吧。
(向狱卒)给他一条小凳。
狱吏 怎么样?这些日子还好吗?
关汉卿 唔,日月照肝胆,霜雪添须眉,可还死不了!
狱吏 是啊,真是不愿你死啊,你的文章我不懂,可是你的医道真高明,我娘吃了你的药好多了。真没有想到好得那么快,她已经能拄着拐杖自己走道儿了。
关汉卿 走走有好处,老年人可也不能太累。
狱吏 是是,真是谢谢你。可是,关汉卿,你的案情越扯越大了。说老实话,恐怕很难救你,怎么办呢?
关汉卿(诧异) 越扯越大了?
狱吏 对。大得够瞧的了。你有一位老朋友叫叶和甫的吗?
关汉卿 唔,有那么一个人,不是什么老朋友。
狱吏 他要来跟你谈谈。
关汉卿 我跟他没有什么可谈的。
狱吏 谈谈吧,对你或许有些好处。(向内)叶先生,请吧!
叶和甫(从里面走出来,对关汉卿很关切的口气) 哎呀,老朋友,真想不到在这样的地方跟你见面。当初你不听我的话,我害怕总会有这么一天,所以我说,《窦娥冤》最好别写,要写必定是祸多福少,现在怎么样?不幸言中了吧。
关汉卿(鄙夷地) 你要跟我谈什么,快说吧!
叶和甫 瞧你,还这么急性子,不是应该熬炼得火气小一点儿了吗?
叶和甫(低声) 好,汉卿,先告诉你一个极可怕的消息,你那位朋友王著跟妖僧同谋,上个月初十晚上,在上都,把阿合马老大人和郝祯大人都给刺了!
关汉卿 唔,真的?
叶和甫 千真万确的,现在大元朝上上下下都在为这件事发抖。你看这是国家多么大的不幸!
关汉卿 你还想告诉我什么呢?
叶和甫 我就是想告诉你,你不听我的劝告,闯出了多么大的乱子!逆臣王著就因为看过你的戏才起意要杀阿合马老大人的。
关汉卿(怒) 怎见得呢?
叶和甫 许多人听见他在玉仙楼看《窦娥冤》的时候,喊过“为万民除害”,后来他在上都伏法的时候又喊“我王著为万民除害”,而且你的戏里居然还有“将滥官污吏都杀坏”的词儿!
关汉卿(按捺住怒火) 你觉得“滥官污吏”应不应该杀呢?我们写戏的离不开褒贬两个字。拿前朝的人说,我们褒岳飞,贬秦桧。看戏的人万一在什么时候激于义愤杀了像秦桧那样的人,能说是写戏的人教唆的吗?
叶和甫 汉卿,你这话何尝没有一些道理?可是如今正在风头上,皇上和大臣们怎么会听你的?再说,我今晚来看你,倒也不是为了跟你争辩《窦娥冤》的后果如何,(又低声)我是奉了忽辛大人的面谕来跟你商量一件大事的。你的案情虽说是十分严重,可是只要你答应这件事,还是可以减刑甚至释放你的。
关汉卿 我跟忽辛没有什么好商量的!
叶和甫 别这么大火气,老朋友,这事你也吃不了什么亏。反正王著已经死了,没有对证,只要你在大臣问你的时候,供出王著刺杀阿合马大人是想除掉捍卫大元朝的忠臣,联合各地金汉愚民图谋不轨。只要你肯这样招供,不只你的案子可以减轻,忽辛大人为了酬劳你,还预备送你中统钞一百万。
关汉卿(怒火难遏) 你还有什么说的?
叶和甫 你答应了吗?(过去)
关汉卿 我答应了。(他重重的一记耳光竟把叶和甫打倒在地)
叶和甫 汉卿,我好好跟你商量,你怎么动起粗来了?
关汉卿 狗东西,你是有眼无珠,认错人了。我关汉卿是有名的蒸不烂、煮不熟、捶不扁、炒不爆、响珰珰的铜豌豆。你想替忽辛那赃官来收买我?我们中间竟然出了你这样无耻的禽兽,我恨不能吃你的肉!
叶和甫(狰狞无耻的面目毕露) 你不答应,好,那你等着死吧。
关汉卿 死也不跟你这无耻的禽兽说话了!狱官,让我回号子去。
(摘自田汉《关汉卿》,有删改)
《关汉卿》发表后,郭沫若第一个写信向田汉道贺说,剧本“写得很成功,关汉卿有知,他一定会感激你”。为了塑造关汉卿这一人物形象,田汉使用了哪些艺术手法?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呼兰河传(节选)
萧红
在小街上住着,又冷清、又寂寞。
一个提篮子卖烧饼麻花的,从胡同的东头喊,胡同向西头都听到了。虽然不买,若走谁家的门口,谁家的人都是把头探出来看看,间或有问一问价钱的,问一问糖麻花和油麻花现在是不是还卖着前些日子的价钱。
间或有人走过去掀开了筐子上盖着的那张布,好像要买似的,拿起一个来摸一摸是否还是热的。
摸完了也就放下了,卖麻花的也绝对地不生气。
于是又提到第二家的门口去。
第二家的老太婆也是在闲着,于是就又伸出手来,打开筐子,摸了一回。
摸完了也是没有买。
等到了第三家,这第三家可要买了。
一个三十多岁的女人,刚刚睡午觉起来,她的头顶上梳着一个卷,大概头发不怎样整齐,发卷上罩着一个用大黑珠线织的网子,网子土还插了不少的疙瘩针。可是因为这一睡觉,不但头发乱了,就是那些疙瘩针也都跳出来了,好像这女人的发卷上被射了不少的小箭头。
她一开门就很爽快,把门扇呱哒地往两边一分,她就从门里闪出来了。随后就跟出来五个孩子。这五个孩子也都个个爽快,像一个小连队似的,一排就排好了。
第一个是女孩子,十二三岁,伸出手来就拿了一个五吊钱一只的一竹筷子长的大麻花。她的眼光很迅速,这麻花在这筐子里的确是最大的,而且就只有这一个。
第二个是男孩子,拿了一个两吊钱一只的。
第三个也是拿了个两吊钱一只的。也是个男孩子。
第四个看了看,没有办法,也只得拿了一个两吊钱的。也是个男孩子。
轮到第五个了,这个可分不出来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
头是秃的,一只耳朵上挂着钳子,瘦得好像个干柳条,肚子可特别大。看样子也不过五岁。
一伸手,他的手就比其余的四个的都黑得更厉害。其余的四个,虽然他们的手也黑得够厉害的,但总还认得出来那是手,而不是别的什么,唯有他的手是连认也认不出来了。说是手吗,说是什么呢,说什么都行。完全起着黑的灰的、深的浅的,各种的云层,看上去,好像看隔山照似的,有无穷的趣味。
他就用这手在筐子里边挑选,几乎是每个都让他摸过了,不一会工夫,全个的筐子都让他翻遍了。弄了他满手是油,把那小黑手染得油亮油亮的,黑亮黑亮的。
而后他说:“我要大的。”
于是就在门口打了起来。
他跑得非常之快,他去追着他的姐姐。他的第二个哥哥,他的第三个哥哥,也都跑了上去,都比他跑得更快。再说他的大姐,那个拿着大麻花的女孩,她跑得更快到不能想象了。
已经找到一块墙的缺口的地方,跳了出去,后边的也就跟着一溜烟地跳过去。等他们刚一追着跳过去,那大孩子又跳回来了,在院子里跑成了一阵旋风。
那个最小的,不知是男孩子还是女孩子的,早已追不上了。落在后边,在号啕大哭。
他们的母亲,虽然是很有威风的样子,但是不动手是招呼不住他们的。母亲看了这样子也还没有个完了,就进屋去,拿起烧火的铁叉子来,向着她的孩子就奔去了。不料院子里有一个小泥坑,是猪在里打腻的地方。她恰好就跌在泥坑那儿了,把叉子跌出去五尺多远。
于是这场戏才算达到了高潮,看热闹的人没有不笑的,没有不称心愉快的。
就连那卖麻花的人也看出神了,差一点没把筐子掉了地下。他高兴极了,他早已经忘了他手里的筐子了。
至于那几个孩子,则早就不见了。
等母亲起来去把他们追回来的时候,那做母亲的这回可发了威风,让他们一个一个地向着太阳跪下,在院子里排起一小队来,把麻花一律地解除。
闹到结果,卖麻花的和那女人吵了一阵之后提着筐子又到另一家去叫卖去了。他和那女人所吵的是关于那第四个孩子手上拿了半天的麻花又退回了的问题,卖麻花的坚持着不让退,那女人又非退回不可。结果是付了三个麻花的钱,就把那提篮子的人赶了出来了。
为着麻花而下跪的五个孩子不提了。再说那一进胡同口就被挨家摸索过来的麻花,被提到另外的胡同里去,到底也卖掉了。
过去了卖麻花的,后半天,也许又来了卖凉粉的,也是一在胡同口的这头喊,那头就听到了。
卖凉粉的一过去了,一天也就快黑了。
打着拨浪鼓的货郎,他担着担子从大街口走回家去。卖瓦盆的,也早都收市了。拣绳头的、换破烂的也都回家去了。
只有卖豆腐的则又出来了。
晚饭时节,吃了小葱蘸大酱就已经很可口了,若外加上一块豆腐,那真是锦上添花,一定要多浪费两碗苞米大芸豆粥的。一吃就吃多了,那是很自然的,豆腐加上点辣椒油,再拌上点大酱,那是多么可口的东西;用筷子触了一点点豆腐,就能够吃下去半碗饭,再到豆腐上去触了一下,一碗饭就完了。因为豆腐而多吃两碗饭,并不算吃得多,没有吃过的人,不能够晓得其中的滋味的。
所以卖豆腐的人来了,男女老幼,全都欢迎。打开门来,笑盈盈的,虽然不说什么,但是彼此有一种融洽的感情,默默生了起来。
卖豆腐的一收了市,一天的事情都完了。
家家户户都把晚饭吃过了。吃过了晚饭,看晚霞的看晚霞,不看晚霞的躺到炕上去睡觉的也有。
这地方的晚霞是很好看的,有一个土名,叫火烧云。说“晚霞”人们不懂,若一说“火烧云”就连三岁的孩子也会呀呀地往西天空里指给你看。
晚饭一过,火烧云就上来了,从西边一直烧到东边,红堂堂的,好像是天着了火。
一会工夫火烧云下去了。于是孩子们困倦了,回屋去睡觉了。竞有还没能来得及进屋的,就靠在姐姐的腿上,或者是依在祖母的怀里就睡着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小说节选部分刻画了市井小民的群像,同时对其中一些人物分别作了较为精细的刻画,如“卷发女”“第五个孩子”“卖烧饼麻花的”等等。 |
B.摸了麻花也不买,大孩子先挑了大麻花,最小的孩子为此狂追姐姐,为别人掉进泥坑而高兴,这些情节都是作者眼中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缩影。 |
C.呼兰河城的环境,城里的人们,各种各样的营生,展开一幅幅有浓郁乡土风情的画卷。开头买麻花,结尾买豆腐,完整地体现了小城人们生活中最关键的环节。 |
D.小说用朴实细腻的笔触和不动声色的描写,为我们揭示了特定环境下的国民状态,发人深省,这种状态恰如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将“在沉默中灭亡”。 |
【小题3】小说开头作者写到“在小街上住着,又冷清,又寂寞”,但文中表现的小街生活却显得丰富而热闹,如何理解这种矛盾性?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渐
丰子恺
使人生圆滑进行的微妙的要素,莫如“渐”;造物主骗人的手段,也莫如“渐”。在不知不觉之中,天真烂漫的孩子“渐渐”变成野心勃勃的青年;慷慨豪侠的青年“渐渐”变成冷酷的成人;血气旺盛的成人“渐渐”变成顽固的老头子。因为其变更是渐进的,犹如从斜度极缓的长远的山坡上走下来,使人不察其递降的痕迹,不见其各阶段的境界,而似乎觉得常在同样的地位,恒久不变,又无时不有生的意趣与价值,于是人生就被确实肯定,而圆滑进行了。假使人生的进行不象山陂而象风琴的键板,由do忽然移到re,或者象旋律的“接离进行”地由do忽然跳到mi,人一定要惊讶、感慨、悲伤、或痛感人生的无常,而不乐为人了。故可知人生是由“渐”维持的。
人之能堪受境遇的变衰,也全靠这“渐”的助力。巨富的纨袴子弟因屡次破产而“渐渐”荡尽其家产,变为贫者;贫者只得做佣工,佣工往往变为奴隶,奴隶容易变为无赖,无赖与乞丐相去甚近,乞丐不妨做偷儿……因为其变衰是延长为十年二十年而一步一步地“渐渐”地达到的,在本人不感到甚么强烈的刺激。故虽到了饥寒病苦刑笞交迫的地步,仍是熙熙然贪恋着目前的生的欢喜。假如一位千金之子忽然变了乞丐或偷儿,这人一定愤不欲生了。
“渐”的作用,就是用每步相差极微极缓的方法来隐蔽时间的过去与事物的变迁的痕迹,使人误认其为恒久不变。这有一件比喻的故事:某农夫每天朝晨抱了犊而跳过一沟,到田里去工作,夕暮又抱了它跳过沟回家。每日如此,未尝间断。过了一年,犊已渐大,渐重,差不多变成大牛,但农夫全不觉得,仍是抱了它跳沟。有一天他因事停止工作,次日再就不能抱了这牛而跳沟了。造物的骗人,使人留连于其每日每时的生的欢喜而不觉其变迁与辛苦,就是用这个方法的。人们每日在抱了日重一日的牛而跳沟,不准停止。自己误以为是不变的,其实每日在增加其苦劳!
我觉得时辰钟是人生的最好的象征了。时辰钟的针,平常一看总觉得是“不动”的;其实人造物中最常动的无过于时辰钟的针了。日常生活中的人生也如此,刻刻觉得我是我,似乎这“我”永远不变,实则与时辰钟的针一样的无常!一息尚存,总觉得我仍是我,我没有变,还是留连①着我的生,可怜受尽“渐”的欺骗!
“渐”的本质是“时间”。时间比空间更为不可思议。因为空间姑且不追究它如何广大或无限,我们总可以把握其一端,认定其一点。时间则全然无从把握,不可挽留。性质上既已渺茫不可思议,分量上在人生也似乎太多。因为一般人对于时间的悟性,似乎只够支配搭船乘车的短时间;对于百年的长期间的寿命,他们不能胜任,往往迷于局部而不能顾及全体。试看乘火车的旅客中,常有明达的人,有的宁牺牲暂时的安乐而让其座位于老弱者,以求心的太平(或博暂时的美誉);有的见众人争先下车,就退在后面,或高呼“不要轧②,总有得下去的!”“大家都要下去的!”然而在乘“社会”或“世界”的大火车的“人生”的长期的旅客中,就少有这样的明达之人。
当然人类中也有几个能胜任百年的或千古的寿命的人。那是“大人格”,“大人生”。他们能不为“渐”所迷,不为造物所欺,而收缩无限的时间并空间于方寸的心中。中国古诗人(白居易)说:“蜗牛角上争何事?石火光中寄此身。”英国诗人(Blake)也说:“一粒沙里见世界,一朵花里见天国;手掌里盛住无限,一刹那便是永劫③。”
(选自《静观人生》,有删改)
【注】①留连:留恋不舍。②轧:拥挤。③永劫:佛教中指永无穷尽之时。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圆滑”概括了人的一生的整体变化,在岁月的冲刷下,人生就是像鹅卵石一样渐渐失去了棱角。 |
B.作者指出人之所以能适应人生境遇的种种变化,就是因为这些变化是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达到的。 |
C.时间之所以让人感到渺茫和不可思议,是因为和空间相比,时间既无法把握,又无法挽留。 |
D.这篇散文语言优美、细腻,文采飘逸、富有想象力,字里行间流露出浓浓的文学韵味,让人回味无穷。 |
【小题3】如何理解文章结尾引用两处诗句的含义和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往事
沈从文
这事说来又是十多年了。
算来我是六岁。因为第二次我见到四叔时,他那条有趣的辫子就不见了。
那是夏天秋天之间。妈怕我到外面乱吃东西,每天都要我靠到她身边坐着,除了拿五个小钱到道门口去买士元的凉粉外,剩下便都不准出去了!至于为甚又能吃凉粉?那大概是妈知道士元凉粉是玫瑰糖,不至吃后生病吧。本来那时的时疫也真凶,听隔壁瑞龙妈说,杨老六一家四口人,从十五得病,不到三天便都死了!
爹好像到乡下江家坪老屋去了好久了,有天忽然要四叔来接我们,大概也就是闻到城里时疫的事情吧。妈也不说什么,她知道大姐二姐都在乡里,我自然有她们料理。只嘱咐了四叔不准大哥到乡下溪里去洗澡。
因大哥前几天回来略晚,妈摸他小辫子还湿漉漉的,知他必是同几个同学到大河里洗过澡了,还重重地打了他一顿呢。四叔是一个长子,人又不大肥,但很精壮。妈常说这是会走路的人。铜仁到我凤凰是一百二十里蛮路,他能扛六十斤担子一早动身,不摸黑就到了,这怎么不算狠!他到了家时,便忙自去厨房烧水洗脚。那夜我们吃的夜饭菜是南瓜炒牛肉。
妈捡菜劝他时,他又选出无辣子的牛肉放到我碗里。真是好四叔呵!
那时人真小,我同大哥还是各人坐在一只箩筐里被四叔担去的!大哥虽大我五六岁,但在四叔肩上似乎并不怎么不匀称。乡下隔城有四十多里,妈怕太阳把我们晒出病来,所以我们天刚一发白就动身,到行有一半的唐峒山时,太阳才红红的。到了山顶,四叔把我们抱出来各人放了一泡尿,我们便都坐在一株大刺栎树下歇憩。那树的杈桠上搁了无数小石头,树左边又有一个石头堆成的小屋子。四叔为我们解说,小屋子是山神土地,为赶山打野猪人设的;树上石头是寄倦的:凡是走长路的人,只要放一个石头到树上,便不倦了。但大哥问他为什么不也放一个石子时,他却不作声。
他那条辫子细而长正同他身子一样,我伸出手扯着他辫子只是拽,“芸儿,莫闹!扯着我不好走!”他总是和和气气这样说。
“四满①,到了?”大哥很着急地这么问。
“快了,快了,快了!芸弟都不急,你怎么这样慌?你看我跑!”他略略把脚步放快一点,大哥便又嚷摇得头痛了。
他一路笑大哥不济。
到时,爹正同姨婆五叔四婶他们在院中土坪上各坐在一条小凳上说话。姨婆有两年不见我了,抱了我亲了又亲。爹又问我们饿了不曾,其实我们到路上吃甜酒、米豆腐已吃胀了。
上灯时,方见大姐二姐大姑满姑②各人手上提了一捆地萝卜进来。
我夜里便同大姐等到姨婆房里睡。
乡里有趣多了!既不什么很热,夜里蚊子也很少。大姐到久一点,似乎各样事情都熟习,第二天一早便引我去羊栏边看睡着比猫还小的白羊,牛栏里正歪起颈项在吃奶的牛儿。
我们又到竹园中去看竹子。那时觉得竹子实在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本来城里的竹子,通常大到屠桌边卖肉做钱筒的已算出奇了!但后园里那些南竹,大姐教我去试抱一下时,两手竟不能相掺。满姑又为我们偷偷地到园坎上摘了十多个桃子。接着我们便跑到大门外溪沟边上拾得一衣兜花蚌壳。
事事都感到新奇:譬如五叔喂的那十多只白鸭子,它们会一翅从塘坎上飞过溪沟。夜里四叔他们到溪里去照鱼时,却不用什么网,单拿个火把,拿把镰刀。姨婆喂有七八只野鸡,能飞上屋,也能上树,却不飞去;并且,只要你拿一捧苞谷米在手,口中略略一逗,它们便争先恐后地到你身边来了。什么事情都有味。我们白天便跑到附近村子里去玩,晚上总是同坐在院中听姨婆学打野猪打獾子的故事。姨婆真好,我们上床时,她还每每为从大油坛里取出炒米、栗子同脆酥酥的豆子给我们吃!
后园坎上那桃子已透熟了,满姑一天总为我们去偷几次。
爹又不大出来,四叔五叔又从不说话,间或碰到姨婆见了时,也不过笑笑地说:“小娥,你又忘记嚷肚子痛了!真不听讲——芸儿,莫听你满姑的话,吃多了要坏肚子!拿把我,不然晚上又吃不得鸡膊腿了!”
乡里去有场集的地方似乎并不很近,而小小村中除每五天逢一六赶场外通常都无肉卖。
因此,我们几乎天天吃鸡,唯我一人年小,鸡的大腿便时时归我。
(有删改)
(注)①四满:四叔,湖南乡人呼叔叔为满满。②满姑:湖南乡人对最小的姑母的称呼。【小题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第四段写及城里闹“时疫”,既交代了“我”和大哥下乡的缘由,也衬托出下文乡村生活的美好。 |
B.文章两次写到满姑到后院坎上偷桃子,既突出了满姑的调皮淘气,又反衬了“我”的天真无邪。 |
C.“我”到的乡下自然环境优美,物产丰富,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和谐,可谓“乡村温柔的诗性记忆”。 |
D.文中画线句运用白描和拟人的写法,形象地突出鸡不怕人的特点;用第二人称“你”,拉近了与读者的距离。 |
【小题3】文章叙述的角度和语言都很有特色,请简要赏析。
所以我们要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
譬如罢,我们之中的一个穷青年,因为祖上的阴功(姑且让我这么说说罢),得了一所大宅子,且不问他是骗来的,抢来的,或合法继承的,或是做了女婿换来的。那么,怎么办呢?我想,首先是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但是,如果反对这宅子的旧主人,怕给他的东西染污了,徘徊不敢走进门,是孱头;勃然大怒,放一把火烧光,算是保存自己的清白,则是昏蛋。不过因为原是羡慕这宅子的旧主人的,而这回接受一切,欣欣然的蹩进卧室,大吸剩下的鸦片,那当然更是废物。“拿来主义”者是全不这样的。
他占有,挑选。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只不用它来宴大宾;看见鸦片,也不当众摔在毛厕里,以见其彻底革命,只送到药房里去,以供治病之用,却不弄“出售存膏,售完即止”的玄虚。只有烟枪和烟灯,虽然形式和印度,波斯,阿剌伯的烟具都不同,确可以算是一种国粹,倘使背着周游世界,一定会有人看,但我想,除了送一点进博物馆之外,其余的是大可以毁掉的了。还有一群姨太太,也大以请她们各自走散为是,要不然,“拿来主义”怕未免有些危机。
总之,我们要拿来。我们要或使用,或存放,或毁灭。那么,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然而首先要这人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没有拿来的,人不能自成为新人,没有拿来的,文艺不能自成为新文艺。
(节选自鲁迅《拿来主义》)
【小题1】下列对节选部分的理解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占有”即“不管三七二十一,‘拿来!’”。作者批判了那种在旧的遗产面前吓破了胆、手足无措的“孱头”,也批判了那种为表示自己的“革命”而故意毁坏遗产的“昏蛋”,更痛斥了那种欣然接受遗产中不良成分的毒害的“废物”,为提出正面主张做好了准备。 |
B.“挑选”即“运用脑髓,放出眼光,自己来拿!”。作者认为,文化遗产可以分为三种:有益无害的精华(即鱼翅),要“拿来”,而且“使用”;既有毒素又有用处的(即“鸦片”、“烟枪”、“烟灯”),要吸取、使用它的有用处的方面,清除它有害的方面;人民根本不需要的糟粕(即“姨太太”),原则上加以毁灭。 |
C.创新,即“主人是新主人,宅子也就会成为新宅子”。“占有”、“挑选”,是为了推陈出新。具体到文艺建设方面,也是如此。 |
D.运用比喻说理,化深奥为浅显,化抽象为具体,变枯燥为风趣,变陌生为熟悉,从而增强杂文的形象性和感染力,使读者一读就懂,是这几段文字的突出特点。 |
A.“运用脑髓”是指在实行“拿来主义”时应用自己的大脑去思考。 |
B.“放出眼光”是指在实行“拿来主义”时要用自己的眼光去鉴别。 |
C.“自己来拿”是指在实行“拿来主义”时要自己主动去拿,不能坐等人家送来。 |
D.这句话强调了“拿来主义”者应有博大的胸怀和兼收并蓄的态度。 |
愿化泥土
巴金
⑴近年来我非常想念家乡,大概是到了叶落归根的时候吧。
⑵有一件事深深地印在我的脑子里,三年半了。我访问巴黎,在一位新认识的朋友家中吃晚饭。朋友是法籍华人,同法国小姐结了婚,家庭生活很幸福。我们在他家谈得畅快,过得愉快。可是告辞出门,我却摆脱不了这样一种想法:长期住在国外是不幸的事。一直到今天我还是这样想。几十年来有一根绳子牢牢地拴住我的心。一九二七年一月在上海上船去法国的时候,我在《海行杂记》中写道:“再见吧,我不幸的乡土哟!”一九七九年四月再访巴黎,住在凯旋门附近一家四星旅馆的四楼,早饭前我静静地坐在窗前扶手椅上,透过白纱窗帷看窗下安静的小巷,在这里我看到的不是巴黎的街景,却是北京的长安街和上海的淮海路,还有成都的街口有双眼井的那条小街……每天早晨都是这样,好像我每天回国一次去寻求养料。这是很自然的事。
⑶我经常提到人民,他们是我所熟悉的数不清的平凡而善良的人。我就是在这些人中间成长的。我的正义、公道、平等的观念也是在门房和马房里培养起来的。我从许多被生活亏待了的人那里学到热爱生活、懂得生命的意义。越是不宽裕的人越慷慨,越是富足的人越吝啬。然而人类正是靠这种连续不断的慷慨的贡献而存在、而发展的。
⑷近来我常常怀念六七十年前的往事。成都老公馆里马房和门房的景象,时时在我眼前出现。一盏烟灯,一床破席,讲不完的被损害、受侮辱的生活故事,忘不了的永远不变的结论:“人要忠心。”住在马房里的轿夫向着我这个地主的少爷打开了他们的心。老周感慨地说过:“我不光是抬轿子。只要对人有好处,就让大家踏着我走过去。”我躲在这个阴湿的没有马的马房里度过多少个夏日的夜晚和秋天的黄昏。
⑸门房里听差的生活可能比轿夫的好一些,但好得也有限。在他们中间我感到舒畅、自然。后来回想,我接触到通过受苦而净化了的心灵就是从门房和马房里开始的。只有在十年动乱的“文革”期间,我才懂得了通过受苦净化心灵的意义。我的心常常回到门房里爱“清水”恨“浑水”的赵大爷、马房里的轿夫老周的身边。人已经不存在了,房屋也拆干净了。可是过去的发过光的东西,仍然在我心里发光。
⑹现在我明白了,受苦是考验,是磨炼,是咬紧牙关挖掉自己心灵上的污点。它不是形式,不是装模作样。主要的是严肃地、认真地接受痛苦。“让一切都来吧,我能够忍受。”
⑺我没有想到自己还要经受一次考验,我摔断了左腿。我没有能好好地过关。在病床上,在噩梦中,我一直为私心杂念所苦恼。以后怎样活下去?我不能回答这个问题。
⑻漫长的不眠之夜仿佛一片茫茫的雾海,我多么想抓住一块木板浮到岸边。忽然我看见了透过浓雾射出来的亮光:那就是我回到了老公馆的马房和门房,我又看到了老周的黄瘦脸和赵大爷的大胡子。我发觉自己是在私心杂念的包围中,无法净化自己的心灵。门房里的瓦油灯和马房里的烟灯救了我,使我的心没有在雾海中沉下去。我终于记起来,那些“老师”教我的正是去掉私心和忘掉自己。被生活薄待的人会那样地热爱生活,跟他们比起来,我算得什么呢?我几百万字的著作还不及轿夫老周的四个字“人要忠心”。
⑼我多么想再见到我童年时期的脚迹!我多么想回到我出生的故乡,摸一下我念念不忘的马房的泥土。可是我像一只给剪掉了翅膀的鸟,失去了飞翔的希望。我的脚不能动,我的心不能飞。我的思想……但是我的思想会冲破一切阻碍,会闯过一切难关,会到我怀念的一切地方,它们会像一股烈火把我的心烧成灰,使我的私心杂念化成灰烬。
⑽我家乡的泥土,我祖国的土地,我永远同你们在一起接受阳光雨露,与花树、禾苗一同生长。
⑾我唯一的心愿是:化作泥土,留在人们温暖的脚印里。
(选自《随想录》,有删节)
【小题1】给加点的字注音。吝啬_____ _____ 侮辱_____ _____ 噩梦_____
【小题2】文章开头写访问法国的经历有什么作用?
【小题3】理解文中两处加线句子的含意。
(1)可是过去的发过光的东西,仍然在我心里发光。
(2)漫长的不眠之夜仿佛一片茫茫的雾海,我多么想抓住一块木板浮到岸边。
【小题4】童年的门房和马房生活给作者的人生带来怎样的影响?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
【小题5】第②段中几十年来“牢牢地拴住我的心”的绳子是指?
【小题6】标题“愿化泥土”蕴含了作者怎样的心想情感?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子夜(节选)
茅盾
虽然此时他已经坐在一九三○年式的汽车里,然而并不是他对儿子妥协。他早就说过,与其目击儿子那样的“离经叛道”的生活,倒不如死了好!他绝对不愿意到上海。荪甫向来也不坚持要老太爷来,此番因为土匪实在太嚣张,而且邻省的共产党红军也有燎原之势,让老太爷高卧家园,委实是不妥当。这也是儿子的孝心。吴老太爷根本就不相信什么土匪,什么红军,能够伤害他这虔奉文昌帝君的积善老子!但是坐卧都要人扶持,半步也不能动的他,有什么办法?他只好让他们从他的“堡寨”里抬出来,上了云飞轮船,终于又上了这“子不语”的怪物——汽车。
汽车发疯似的向前飞跑。吴老太爷向前看。天哪!几百个亮着灯光的窗洞像几百只怪眼睛,高耸碧霄的摩天建筑,排山倒海般地扑到吴老太爷眼前,忽地又没有了;光秃秃的平地拔立的路灯杆,无穷无尽地,一杆接一杆地,向吴老太爷脸前打来,忽地又没有了;长蛇阵似的一串黑怪物,头上都有一对大眼睛放射出叫人目眩的强光,啵——啵——地吼着,闪电似的冲将过来,准对着吴老太爷坐的小箱子冲将过来!近了!近了!吴老太爷闭了眼睛,全身都抖了。他觉得他的头颅仿佛是在颈脖子上旋转;他眼前是红的,黄的,绿的,黑的,发光的,立方体的,圆锥形的,——混杂的一团,在那里跳,在那里转;他耳朵里灌满了轰,轰,轰!轧,轧,轧!啵,啵,啵!猛烈嘈杂的声浪会叫人心跳出腔子似的。
不知经过了多少时候,吴老太爷悠然转过一口气来,有说话的声音在他耳边动荡:“四妹,上海也不太平呀!上月是公共汽车罢工,这月是电车了!上月底共产党在北京路闹事,捉了几百,当场打死了一个。听三弟说,各工厂的工人也都不稳。随时可以闹事。时时想暴动。三弟的厂里,三弟公馆的围墙上,都写满了共产党的标语……”
“啊哟!真不知道哪里来的这许多不要性命的人!——可是,四妹,你这一身衣服实在看了叫人笑。这还是十年前的装束!明天赶快换一身罢!”
是二小姐芙芳和四小姐蕙芳的对话。吴老太爷猛睁开了眼睛,只见左右前后都是像他自己所坐的那种小箱子——汽车,都是静静地一动也不动。不知从什么高处射来的一道红光,又正落在吴老太爷身上。这里正是南京路同河南路的交叉点,所谓“抛球场”。东西行的车辆此时正在那里静候指挥交通的红绿灯的命令。
蕙芳偷眼看一下父亲,又看看左右前后安坐在汽车里的时髦女人,轻声说:“可不是。乡下女人的装束也是时髦得很呢,但是父亲不许我——”
像一枝尖针刺入吴老太爷迷惘的神经,他心跳了。他的眼光本能地瞥到二小姐芙芳的身上。他第一次意识地看清楚了二小姐的装束;虽则尚在五月,却因今天骤然闷热,二小姐已经完全是夏装:淡蓝色的薄纱紧裹着她的壮健的身体,袖口缩在臂弯以上,露出雪白的半只臂膊。一种说不出的厌恶,突然塞满了吴老太爷的心胸,他赶快转过脸去,不提防扑进他视野的,又是一位半裸体似的只穿着亮纱坎肩,连肌肤都看得分明的时装少妇,高坐在一辆黄包车上,翘起了一只赤裸裸的白腿。 “万恶淫为首”!这句话像鼓槌一般打得吴老太爷全身发抖。然而还不止此。吴老太爷眼珠一转,又瞥见了他的宝贝阿萱(吴老太爷之子,排行第七)却正张大了嘴巴,出神地贪看那位半裸体的妖艳少妇呢!老太爷的心卜地一下狂跳,就像爆裂了似的再也不动,喉间火辣辣地,好像塞进了一大把的辣椒。
此时指挥交通的灯光换了绿色,吴老太爷的车子便又向前进。冲开了各色各样车辆的海,冲开了红红绿绿的耀着肉光的男人女人的海,向前进!机械的骚音,汽车的臭屁,和女人身上的香气,霓虹电管的赤光——一切梦魇似的都市的精怪,毫无怜悯地压到吴老太爷朽弱的心灵上,直到他只有目眩,只有耳鸣,只有头晕!直到他的刺激过度的神经像要爆裂似的发痛,直到他狂跳不歇的心脏不能再跳动!
呼噜呼噜的声音从吴老太爷的喉间发出来,但是都市的骚音太大了,二小姐,四小姐和阿萱都没有听到。老太爷的脸色也变了,但是在不断的红绿灯光的映射中,谁也不能辨别谁的脸色有什么异样。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作者从吴老太爷的角度记录了吴老太爷初到上海,特别是坐汽车一路上的所见所闻,刻画出一个封建遗老面对光怪陆离的现代大都市时的强烈不适感。 |
B.“汽车发疯似的向前飞跑”运用拟人修辞手法强调一种速度和节奏,从侧面反映了30年代现代人匆匆忙忙。 |
C.文中写到共产党领导的红军和工人给人们带来恐慌,反映了作者当时的思想局限。 |
D.“子夜”,原指夜半子时,也就是深夜11时至凌晨1时。这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这个时刻一过,黎明就要来到。作者以此作书名寓意是很深的。 |
【小题3】“陌生化”手法即按照人们第一次见到某个事物的眼光和感受来描写它。《子夜》节选中是如何运用“陌生化”手法并取得独特艺术效果的?请结合文本具体赏析。
周朴园 梅家的一个年轻小姐,很贤慧,也很规矩,有一天夜里,忽然地投水死了,后来,后来,——你知道么?
鲁侍萍 不敢说。
周朴园 哦。
鲁侍萍 我倒认识一个年轻的姑娘姓梅的。
周朴园 哦?你说说看。
鲁侍萍 可是她不是小姐,她也不贤慧,并且听说是不大规矩的。
周朴园 也许,也许你弄错了,不过你不妨说说看。
鲁侍萍 这个梅姑娘倒是有一天晚上跳的河,可是不是一个,她手里抱着一个刚生下三天的男孩。听人说她生前是不规矩的。
周朴园 (苦痛)哦!
鲁侍萍 这是个下等人,不很守本分的。听说她跟那时周公馆的少爷有点不清白,生了两个儿子。生了第二个,才过三天,忽然周少爷不要了她,大孩子就放在周公馆,刚生的孩子抱在怀里,在年三十夜里投河死的。
周朴园 (汗涔涔地)哦。
鲁侍萍 她不是小姐,她是无锡周公馆梅妈的女儿,她叫侍萍。
周朴园 (抬起头来)你姓什么?
鲁侍萍 我姓鲁,老爷。
周朴园 (喘出一口气,沉思地)侍萍,侍萍,对了。这个女孩子的尸首,说是有一个穷人见着埋了。你可以打听得她的坟在哪儿么?
鲁侍萍 老爷问这些闲事干什么?
周朴园 这个人跟我们有点亲戚。
鲁侍萍 亲戚?
周朴园 嗯,——我们想把她的坟墓修一修。
鲁侍萍 哦——那用不着了。
周朴园 怎么?
鲁侍萍 这个人现在还活着。
周朴园 (惊愕)什么?
鲁侍萍 她没有死。
周朴园 她还在?不会吧?我看见她河边上的衣服,里面有她的绝命书。
鲁侍萍 不过她被一个慈善的人救活了。
周朴园 哦,救活啦?
鲁侍萍 以后无锡的人是没见着她,以为她那夜晚死了。
周朴园 那么,她呢?
鲁侍萍 一个人在外乡活着。
周朴园 那个小孩呢?
鲁侍萍 也活着。
周朴园 (忽然立起)你是谁?
鲁侍萍 我是这儿四凤的妈,老爷。
周朴园 哦。
鲁侍萍 她现在老了,嫁给一个下等人,又生了个女孩,境况很不好。
周朴园 你知道她现在在哪儿?
鲁侍萍 我前几天还见着她!
周朴园 什么?她就在这儿?此地?
鲁侍萍 嗯,就在此地。
周朴园 哦!
鲁侍萍 老爷,你想见一见她么?
周朴园 不,不,谢谢你。
鲁侍萍 她的命很苦。离开了周家,周家少爷就娶了一位有钱有门第的小姐。她一个单身人,无亲无故,带着一个孩子在外乡什么事都做,讨饭,缝衣服,当老妈,在学校里伺候人。
【小题1】周朴园说梅小姐“很贤慧,也很规矩”,侍萍却说“可是她不是小姐,她也不贤慧,并且听说是不大规矩的”对这两人的对话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 )A.揭露了周朴园极力掩饰当年对侍萍始乱终弃的虚伪。 |
B.反映了周朴园因内心空虚而追忆当年的快乐与幸福的心态。 |
C.侍萍对周朴园的谎言愤怒万分,强压愤怒驳斥周的虚伪。 |
D.侍萍嘲讽的语言中含有对过去遭遇的回忆,也有内心痛苦的流露。 |
A.汗涔涔地:揭示人物内心世界,突出人物心虚的一面。 |
B.抬起头来:借助行动描写写心理,揭示人物紧张心态。 |
C.喘出一口气:描写人物情态,写人物的内心世界的平静。 |
D.惊愕:通过人物的神态,揭示人物疑虑不安的心态。 |
A.鲁侍萍不直接告知自己的身份,是因为不愿提及那些给她情感和心灵以创伤的往事。 |
B.周朴园在与侍萍对话中所体现出来的虚情假义的一面,推动了戏剧冲突向前进一步发展。 |
C.周朴园对侍萍始乱终弃源于资本主义所倡导的门当户对的腐朽思想,特别是大年三十驱逐其出门,更揭示了资产阶级残忍的一面。 |
D.“老爷,你想见一见她么”一句话所引起的周朴园的紧张神态,更加暴露出他性格复杂的特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