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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阿芳(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论其混乱,仓皇,健忘,颠倒,世上罕有其匹。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

“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罢。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鸟,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洋刀洗好在洋炉里烤易干,是他天才的发明),簸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乒——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有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二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分。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我安然就寝,决定家中的纪纲已经恢复了。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地回答。

“他自己不会带来吗?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辞地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不再整饬纪纲了。现在厨房里如何天翻地覆,我是无权过问的了。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阿芳与新来洗衣的老妈年纪相差不大,他们经常在厨房玩笑嬉闹,以致影响到工作,我怕他们长久下去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决心整顿他们。
B.阿芳做事总是心不在焉,差错不断,让我觉得无可奈何;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做得让我满意,让我放心。
C.作者没有歧视家里的童仆阿芳,而是以平实的笔调,如叙家常般地展现了他的形象,在字里行间流溢着脉脉的温情,显示出深沉、委婉的写作风格。
D.作者善于运用朴素而个性化的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在我和青年老妈的对话中,青年老妈理直气壮的心态,我同情老妈的心情,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小题2】作品中的阿芳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作者对阿芳的叙述有哪些技巧?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7-30 08: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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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秋天的况味

林语堂

秋天的黄昏,一人独坐在沙发上抽烟,看烟头白灰之下露出红光,微微透露出暖气,心头的情绪便跟着那蓝烟缭绕而上,一样的轻松,一样的自由,不转眼缭烟变成缕缕的细丝,慢慢不见了,而那霎时,心上的情绪也跟着消沉于大千世界,所以也不讲那时的情绪,而只讲那时的情绪的况味,待要再划一根洋火,再点起那已点过三四次的雪茄,却因白灰已积得太多,点不着,乃轻轻的一弹,烟灰静悄悄的落在铜炉上,其静寂如同我此时用毛笔写在中纸上一样,一点的声息也没有。于是再点起来。一口一口的吞云吐雾,香气扑鼻,宛如偎红倚翠温香在抱情调。于是想到烟,想到这烟一股温煦的热气,想到室中缭绕暗淡的烟霞,想到秋天的意味。

这时才想起,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使人联想的是萧杀,是凄凉,是秋扇,是红叶,是荒林,是萋草。然而秋确有另一意味,没有春天的阳气勃勃,也没有夏天的炎烈迫人,也不像冬天之全入于枯槁凋零。我所爱的是秋林古气磅礴气象。有人以老气横秋骂人,可见是不懂得秋林古色之滋味。在四时中,我于秋是有偏爱的,所以不妨说说。

秋是代表成熟,对于春天之明媚娇艳,夏日之茂密浓深,都是过来人,不足为奇了,所以其色淡,叶多黄,有古色苍茏之慨,不单以葱翠争荣了。这是我所谓秋的意味。大概我所爱的不是晚秋,是初秋,那时暄气初消,月正圆,蟹正肥,桂花皎洁,也未陷入懔烈萧瑟气态,这是最值得赏乐的。那时的温和,如我烟上的红灰,只是一股熏熟的温香罢了。或如文人已排脱下笔惊人的格调,而渐趋纯熟练达,宏毅坚实,其文读来有深长意味。这就是庄子所谓“正得秋而万宝成”结实的意义。

在人生上最享乐的就是这一类的事。比如酒以醇以老为佳。烟也有和烈之辨。雪茄之佳者,远胜于香烟,因其味较和。倘是烧得得法,慢慢的吸完一支,看那红光炙发,有无穷的意味。鸦片吾不知,然看见人在烟灯上烧,听那微微哗剥的声音,也觉得有一种诗意。

大概凡是古老,纯熟,熏黄,熟练的事物,都使我得到同样的愉快。如一只熏黑的陶锅在烘炉上用慢火炖猪肉时所发出的锅中徐吟的声调,是使我感到同观人烧大烟一样的兴趣。或如一本用不过二十年而尚未破烂的字典,或是一张用了半世的书桌,或如看见街上一块熏黑了老气横秋的招牌,或是看见书法大家苍劲雄深的笔迹,都令人有相同的快乐。

人生世上如岁月之有四时,必须要经过这纯熟时期,如女人发育健全遭遇安顺的,亦必有一时徐娘半老的风韵,为二八佳人所绝不可及者。使我最佩服的是邓肯的佳句:“世人只会吟咏春天与恋爱,真无道理。须知秋天是景色,更华丽,更恢奇,而秋天的快乐有万倍的雄壮,惊奇,都丽。我真可怜那些妇女识见偏狭,使她们错过爱之秋天的宏大的赠赐”。
若邓肯者,可谓识趣之人。 

一九四一年一月

【小题1】文中说“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并不是这样的”,那么向来诗文上秋的含义是什么?
【小题2】文学史上对林语堂文风的评价是“闲适幽默”,请结合文章内容,谈谈“闲适”二字在本文中的具体表现。
【小题3】本文标题为“秋天的况味”,请根据文章内容分析“况味”的具体含义。

同类题3

(题文)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25分)
阿芳
林语堂
我家里有个童仆,我们姑且叫他阿芳,因为阿芳,不是他的名字。由某兑换铺雇来时,阿芳年仅十五,最多十六岁。现在大约十八岁了,喉管已经增长,说话听来已略如小雄鸡喔喔啼的声调了。但是骨子里还是一身小孩脾气,加上他的绝顶聪明,骂既不听,逐又不忍,闹得我们一家的规矩都没有,主人的身份也不易支撑了。阿芳能为人所不能,有许多事的确非他不可,但是做起事来,又像诗人赋诗,全凭雅兴。大约一星期间,阿芳打破的杯盘,总够其余佣人打破半年的全额。然而他心地又是万分光明,你责备他,他只低头思过。而且在厨房里,他也是可以称雄称帝,不觉中几位长辈的佣人,也都屈服他的天才。也许是因为大家感觉他天分之高,远在一班佣人之上。你只消听他半夜在电话上骂误打电话的口气,便知道他生成是一副少爷的身份。
在阿芳未来的时候,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都是轮到我身上的。现在一切有阿芳可以代拆代行了,我可以安然读柏拉图的《共和国》,不会奉旨释卷去修理自来水马桶,或是文章做得高兴不至于有人从厨房里喊着:“喂!水管漏了.”单单这一层的使我放心,已经足以抵补我受阿芳的损失而有余了。他有特赋的天才,多能鄙事,什么家具坏了,会自出心裁,一补一塞,一拉一敲,登时可以使用起来;闲时也会在花园中同小孩讲其火烧红莲寺的故事,到底不知道是讲的小孩有趣,还是听的小孩有趣.尤其是有一件事,使我佩服。自从到我家之后,他早已看准了我的英文打字机,每晨我在床上,他总在书房里打扫两个钟头,其实正在玩弄那一部打字机。有一天,打字机凭空坏了。我花了两小时修理不好。我骂他不该玩弄这个机器。那天下午,我出去散步回来,阿芳对我说:“先生,机器修理好了。”
还有许多方面,确乎非有阿芳莫办。他能在电话上用英语、国语、上海语、安徽语、厦门语骂人。而且他哪里学来一口漂亮的英语,这只有赋予天才的上帝知道吧。只消教他一次便会。他说Waiterminit,而不像普通大学生说Wait-a-meenyoot。我劝他晚上去念英文夜校,并愿替他出三分之二的学费,但是他不肯去。
叫阿芳做事,又是另一回事了。比方叫他去买一盒洋火,一去就是两个钟头,回来带了一只新布鞋及一只送给小孩的蝗虫,但是没有洋火。一收拾卧房,就是三小时,因为至少有一小时须喂笼乌,或者在厨房里同新老妈打诨说笑:“阿芳,你今年十八岁了,做事也得正经一点。”我的太太说。但是有什么用?还要看他摔破杯盘,把洋刀在洋炉烤焦了,秽箕放在饭台上,扫帚留在衣柜中,而本人在花园里替小孩捉蝗虫。现在我的茶碗没有一副全的了。到了他预备早餐时,厨房里又是如何一阵阵“乒一一乒一一乓”的声音,因为他相信做事要敏捷。早餐本来是厨子的事,但是不知如何,已变成阿芳的专利。
三星期前,我们雇了一个新来洗衣的老妈。这个老妈并不老,只二十一岁。从此厨房重地又变成嬉笑谑弄的舞台了。工作更加废弛,笑声日日增高。打扫房间已由两小时增到三小时,阿芳连我每日应刷的皮鞋都健忘了。我教训他一次,两次,三次,都没结果,最后无法,我便下严重的警告:如果明天六时半皮鞋不给我擦亮,放好在卧房前,定然把他辞退。我必须维持主子的身份。那天晚上,我召集全家佣人,重申警告,大家都有惧色,尤其是烧饭洗衣的老妈。
第二天早晨,我六时醒来,静听房外的声音。六时二十分,洗衣服的青年老妈把我皮鞋放在门前。我觉得不平。
“我是叫阿芳带来的。你为什么替他带来?”
“我正要上楼,顺便替他拿来。”那老妈恭而有礼的回答。
“是他叫你的,还是你自己作主?”
“他没叫我,我自己作主。”
我知道她在撒谎。阿芳的梦魂还在逍遥睡乡。但是这位青年老妈婉词的替阿芳辩护,倒使我不好意思。我情愿屈服。
按:此为两年前存稿,阿芳后来与新老妈有私,串通在外行窃,入狱,今年六月出狱,至此尚未见面。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阿芳和新来洗衣的老妈年纪相差不大,他们经常在厨房玩笑嬉闹,以致影响到工作,我怕他们长久下去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所以决心整顿他们。
B.阿芳做事总是心不在焉,差错不断,让我觉得无可奈何:只有修理电铃、接保险丝、悬挂镜箧、补抽水马桶的浮球这些杂差做得让我满意,让我放心。
C.作者没有歧视家里的童仆阿芳,而是以平实的笔调,如叙家常般地展现了他的形象,在字里行间流溢着脉脉的温情,显示出深沉、委婉的写作风格。
D.作者善于运用朴素而个性化的语言来揭示人物的内心,在我和年轻老妈的对话中,青年老妈理直气壮的心态,我同情老妈的心情,都表现得恰到好处。
 
E.洗衣服的青年老妈在我限定的时间之前,把我的皮鞋放在门前,但我的心中还是不平,因为我惩戒阿芳的目的没有达到,他对我的警告仍然置若罔闻。
(2)作品中的阿芳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3)作品是怎样叙述阿芳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6分)
(4)作品结尾一段是作者两年后写的文字,作者为什么补写这段文字?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脸与法治

林语堂

中国人的脸,不但可以洗,可以刮,并且可以丢,可以赏,可以争,可以留,有时好像争脸是人生的第一要义,甚至倾家荡产而为之,也不为过。在好的方面讲,这就是中国人之平等主义,无论何人总须替对方留一点脸面,莫为已甚。这虽然有几分知道天道还好,带点聪明的用意,到底是一种和平忠厚的精神。在不好的方面,就是脸太不平等,或有或无,有脸者固然极乐荣耀,可以超脱法律,特蒙优待。而无脸者则未免要处处感觉政府之威信与法律之尊严。所以据我们观察,中国若要真正平等法治,不如大家丢脸。脸一丢,法治自会实现,中国自会富强。譬如坐汽车,按照市章,常人只许开到三十五哩速度,部长贵人便须开到五十六十哩,才算有脸。万一轧死人,巡警走上来,贵人腰包掏出一张名片,优游而去,这时的脸便更涨大。倘若巡警不识好歹,硬不放走,贵人开口一骂,“不识你的老子”,喝叫车夫开行,于是脸更涨大。若有真傻的巡警,动手把车夫扣留,贵人愤愤回去,电话一打警察局长,半小时内车夫即刻放回,巡警即刻免职,局长亲来诣府道歉,这时贵人的脸,真大的不可形容了。

不过我有时觉得与有脸的人同车同舟同飞艇,颇有危险,不如与无脸的人同车同舟方便。比如前年就有丘八的脸太大,不听船中买办吩咐,一定要享在满载琉磺之厢房抽烟之荣耀。买办怕丘八问他识得不识得“你的老子”,便就屈服,将脸赏给丘八。后来结果,这只长江轮船便付之一炬。丘八固然保全其脸面,却不能保全其焦烂之尸身。又如某年上海市长坐飞机,也是脸面太大,硬要载运磅量过重之行李。机师“碍”于市长之“脸面”也赏给他。由是飞机开行,不大肯平稳而上。市长又要给送行的人看看他的大脸,叫飞机在空中旋转几周,再行进京。不幸飞机一歪一斜,一颠一颠,碰着船桅而跌下。听说市长结果保全一副脸,却失了一条腿。我想凡我国以为脸面足为乘飞机行李过重的抵保的同胞,都应该断腿失足而认为上天特别赏脸的侥幸。

其实与有脸的贵人同国,也一样如与他们同车同舟的危险,时觉有倾覆或沉没之虞。我国人得脸的方法很多。在不许吐痰之车上吐痰,在“勿走草地”之草地走走,用海军军舰运鸦片。被禁烟局长请大烟,都有相当的荣耀。但是这种到底不是有益社会的东西,简直可以不要。我国平民本来就没有什么脸可讲,还是请贵人自动丢丢罢,以促法治之实现,而跻国家于太平。

【小题1】文中划线句“可以洗,可以刮”的“脸”指的是什么?“可以丢,可以赏,可以争,可以留”的“脸”指的又是什么?文章第一自然段中加点的“有脸者”“无脸者”分别指什么?
【小题2】请从三个方面概述“有脸者”“不丢脸”的害处。
【小题3】为什么说“脸一丢,法治自会实现,中国自会富强”?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东坡居士
林语堂
①苏东坡由现在起,由情势所迫,要一变而为农夫,由气质和自然的爱好所促使,要变成一个隐士。苏东坡最可爱,是在他身为独立自由的农人自谋生活的时候。中国人由心里就赞美头戴斗笠、手扶犁耙、立在山边田间的农人——倘若他也能作好诗,击牛角而吟咏。他偶尔喝醉,甚至常常喝醉而月夜登城徘徊。这时他成了自然中伟大的顽童——也许造物主根本就希望人是这副面貌吧。
②在元丰三年(1080)正月初一,苏东坡已和长子迈离开京都,启程前往幽居之地黄州。黄州是长江边上一个穷苦的小镇,在汉口下面约六十里地。
③苏东坡幸而死里逃生,至少是个惊心动魄的经验。他开始深思人生的意义。在六月他写的别弟诗里,他说他的生命犹如爬在旋转中的磨盘上的蝼蚁,又如旋风中的羽毛。他开始沉思自己的个性,而考虑如何才能得到心情的真正安宁。他转向了宗教。
④在元丰四年(1081),苏东坡真正务农了。他开始在东坡一片田地里工作,自称东坡居士。他过去原想弃官为农,没料到在这种情形之下被迫而成了农夫。在他那《东坡八首》前面的小序中说:“地既久荒,为茨棘瓦砾之场,而岁又大旱,垦辟之劳,筋力殆尽。释耒而叹,乃作是诗,自愍其勤。庶几来岁之入,忽忘其劳焉。”
⑤他看着稻茎立得挺直,在微风中摇曳,或是望着沾满露滴的茎在月光之下闪动,如串串的明珠,他感到得意而满足。他过去是用官家的俸禄养家糊口;现在他才真正知道五谷的香味。
⑥苏东坡的邻人和朋友是潘酒监、郭药师、庞大夫、农夫古某;还有一个说话大嗓门跋扈霸道的婆娘,常和丈夫吵嘴。黄州太守徐大受、武昌太守朱寿昌,也是对苏东坡佩服得五体投地的人。再一个是马梦得(字正卿),始终陪伴着苏东坡,而且非常忠实可靠,过去已经追随苏东坡二十年。苏东坡曾说,他的朋友跟随他而想发财致富,那如同龟背上采毛织毯子。那时苏东坡又吸引了一些古怪的人物,其中两个是道士。因为苏东坡对长生的奥秘甚感兴趣。
⑦但是东坡最好的朋友是陈慥。今天中文里有“季常之癖”一个典故,季常是陈慥的号。陈季常这个朋友,苏东坡是可以随便和他开玩笑的。苏东坡在一首诗里,开陈季常的玩笑说:“龙丘居士亦可怜,谈空说有夜不眠。忽闻河东狮子吼,拄杖落地心茫然。”因为这首诗,在文言里用“河东狮吼”就表示惧内,而陈季常是怕老婆的丈夫,这个名字也就千古流传了。
⑧苏东坡自己善于做菜,也乐意自己做菜吃,他太太一定颇为高兴。根据记载,苏东坡认为在黄州猪肉极贱,可惜“富者不肯吃,贫者不解煮”,颇引为憾事。他告诉人一个炖猪肉的方法,极为简单。就是用很少的水煮开之后,用文火炖上数小时,当然要放酱油。
⑨他又发明了一种青菜汤,就叫做东坡汤。这根本是穷人吃的,他推荐给和尚吃。方法就是用两层锅。米饭在菜汤上蒸,同时饭菜全熟。下面的汤里有白菜、萝卜、油菜根、芥菜。下锅之前要仔细洗好,放点儿姜。
⑩在这种农村气氛里。他觉得自己的生活越来越像田园诗人陶潜的生活,他对陶潜极其佩服。苏东坡写过一首诗,说陶潜一定是他的前身。这种说法若出诸一个小诗人之口,未免狂妄自大。若苏东坡说出来,只觉得妥当自然。他越读陶诗,越觉得陶诗正好表现自己的情思和生活。
⑾苏东坡很容易接受哲学达观思想的安慰。在雪堆的墙上门上,他写了三十二个字给自己昼夜观看,也向人提出四种警告:
“出舆入辇,厥痿之机。洞房清宫,寒热之媒。皓齿蛾眉,伐性之斧。甘脆肥浓,腐肠之药。”
⑿失去人间美好的东西之人,才有福气!苏东坡能够到处快乐满足,就是因为他持这种幽默的看法。后来他被贬谪到中国本土之外的琼崖海岛,当地无医无药,他告诉朋友说:“每念京师无数人丧生于医师之手,予颇自庆幸。”
⒀苏东坡现在衣食足堪自给,心满意足。他今日之使我们感到亲切自然之处,是那一片仁爱心。当年在他所住地区溺死初生婴儿的野蛮风俗,最使他痛心。苏东坡自己成立了一个救儿会,请心肠慈悲为人正直的邻居读书人古某担任会长。救儿会请富人捐钱.每年捐助十缗,多捐随意,用此钱买米.买布,买棉被。古某掌管此钱。安国寺一个和尚当会计,主管账目。这些人到各乡村调查贫苦的孕妇,她们若应允养育婴儿,则赠予金钱、食物、衣裳。苏东坡说,如果一年能救一百个婴儿,该是心头一大喜事。他自行每年捐出十缗钱。他行的才是最上乘的佛教教义。
⒁我总以为,不管何处,只要人道精神在,宗教即可再兴。人道精神一死,宗教也随之腐烂了。
(摘自《苏东坡传》第十五章《东坡居士》,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人由心里就赞美头戴斗笠、手扶犁耙、立在山边田间的农人——倘若他也能作好诗,击牛角而吟咏。由此可见,造物主根本就希望人应该以这副面貌出现。
B.务农是很艰辛的,特别是对一个毫无经验又要以此为生的士大夫来讲,这应是一种压力和折磨,但苏东坡却从中感到得意和满足。
C.因为苏轼不仅仰慕陶渊明,而且越读陶诗,越觉得陶诗正好表现自己的情思和生活,所以他在诗中也不禁表达出对陶渊明的敬仰和佩服。
D.从苏东坡写的三十二个字中,我们可以真切感受到,他之所以能够到处快乐满足,是因为他拥有豁达的心胸和正确的得失观。
【小题2】对苏轼自称“东坡居士”的原因解释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东坡”是他被贬黄州后耕作的地方,更是他生平第一次参加农耕的地方,这里有他辛勤的汗水,更有他自力更生的快乐,是一个有特殊意义的地方,故以“东坡”为号。
B.“居士”,即学佛的居家之士,介乎隐士和佛徒之间。他此时是一个被贬的人,而且受气质和自然的爱好所促使,他选择做隐士。
C.他以这段特殊的经历的标志为号,表明他不以这种身份、生活为辱,反以这种身份、生活为豪,这体现出他的豁达快乐的天性。
D.“东坡居士”的自号,是苏轼对朝廷的不满和讽刺,虽生性乐观豁达,但苏轼对自己因“乌台诗案”被贬,内心是无法释怀的。
【小题3】身处逆境的苏东坡有充分的理由不快乐,但他却能事事处处体会到快乐,甚至创造快乐。请结合本章内容概括出苏东坡的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