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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排钻天杨

肖复兴

四十多年前,从北大荒回到北京不久,我搬家到陶然亭南的地铁宿舍。走出宿舍,有一条大道,大道旁有一排新栽不久的钻天杨,瘦弱的树后有两间同样瘦弱的小平房,这是一家小小的副食品商店。

我和店里的售货员很熟。年轻的那一位售货员,刚来不久。她个子不太高,面容清秀,长得纤弱,人很直爽,快言快语。她曾经不好意思地告诉我:没考上大学,家里非催着赶紧找工作,只好到这里上班。

知道我在中学里当老师,她让我帮她找一些高考复习材料,她想明年接着考。我鼓励她:对,明年接着考!有这个心劲儿,最重要!每次去那里买东西,她都爱和我说话。我把看过的杂志和旧书借给她看,或者索性送给她。她见到我就叫我肖老师,我管她叫小冯同学。

有一次,她看完我借给她的一本契科夫小说选。还书的时候,我问她读完这本书,最喜欢哪一篇?她笑了:这我说不上来,那篇《跳来跳去的女人》,我没看懂,但觉得特别有意思。

1978年的夏天,我和她相互鼓励着,一起到木樨园中学参加高考。记得考试的第一天,木樨园中学门口的人乌泱乌泱的,黑压压拥挤成一团。高考放榜,我考上了,她没考上。从此以后,她不再提高考的事了,老老实实在副食店上班。

大学毕业后,我搬家离开了地铁宿舍,发现旧杂志把床铺底下挤得满满堂堂。便想起了这位小冯同学,她爱看书,把这些杂志送给地好。我来到副食店,一眼就看见她坐在柜台里。看见我进来,她忙走了出来,笑吟吟地叫我。我这才注意,她脸色有点黄,挺着个大肚子,小山包一样,起码有七八个月了。我惊讶地问道:这么快,你都结婚了?

她笑着说:还快呢,我25岁都过了小半年!我们有同学都早有孩子了呢!

那天告别时,地特意送我走出副食店。正是四月开春的季节,路旁那一排钻天杨的技头露出了鹅黄色的小叶子,迎风摇曳,格外明亮打眼。在这里住了小九年,我似乎是第一次发现这钻天杨的小叶子这么清新,这么好看。

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小冯同学。

前些日子,我参加一个会议,到一座宾馆报到。那座宾馆新建没几年,设计和装潢都很考究,宽阔的大厅里,从天而降的瀑布一般的吊灯,晶光闪烁。一位身穿藏蓝色职业西式裙装的女士,大老远挥着手臂径直走到我的面前,伸出手来笑吟吟地问我:您是肖老师吧?我点点头,握了握她的手。她又问我:您还认得出我来吗?起初,我真没有认出她,以为她是会议负责接待的人。她笑着说:我就知道您认不出我来了,我是小冯呀!看我盯着她发愣,她补充道:地铁宿合那个副食店的小冯,您忘了吗?

我忽然想起来了,但是,真的不敢认了,她个子高了些,也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我对她说了这些感受,她咯咯笑了起来,说:还年轻呢?明年就整六十了。

她还是那么直爽,言谈笑语的眉眼之间,恢复了以前的样子,仿佛岁月倒流,昔日重现。我知道了她的经历:生完孩子没多久,她就辞掉副食店的工作,在家带孩子,孩子上幼儿园后,她不甘心总这么憋在家里,用她自己的话说“还不把我变成甜面酱里的大尾巴蛆?”便和丈夫一起下海折腾,折腾得一溜儿够,赔了钱,也赚了钱,最后合伙投资承包了这个宾馆,她忙里忙外,统管这里的一切。

她说:“中学毕业去副食店工作,到今年整整四十年。您看看这四十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我说:“你过得够好的了!这不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吗?”

她咯咯地笑了起来:还节节高呢!您忘了您借给我的那本契诃夫小说了吗?您说我像不像那个跳来跳去的女人?

分别的时候,我问她,那个小小的副食店,现在还有吗?

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那么小,跟芝麻粒一样的副食店,现在还能有吗?早被连锁的超市取代了。她还告诉我,地铁宿舍二十多年前就都拆平,盖起了高楼大厦,副食店早被淹没在楼群里了。不过,副食店前路旁那一排钻天杨,倒是没有被砍掉,现在都长得有两三层楼高了,已经成了那个地带的一景儿了呢!

钻天杨,她居然还记得那一排钻天杨。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采用了外貌描写的手法展现主人公形象,文章选取了小冯同学“刚参加工作、要当母亲、做宾馆管理者”三个人生阶段的外貌特征来表现她的变此
B.小冯同学说她像“那个跳来跳去的女人”,这和前文“我”和她交流契诃夫小说的感受相相呼应,也表明了“我”及“我”的书成就了她的灿烂人生。
C.“那么小,跟芝麻粒一样的副食店”,这句话运用了夸张修辞,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副食店的渺小;也正是其渺小等原因,所以很快被时代的浪潮淹没。
D.这篇文章篇幅不长,但时间跨度大,作者采用顺叙的手法描写了四十年的人和生活的变化,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来展现社会迅速发展的时代风貌。
【小题2】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小冯同学的形象特征,以及她身上展现的时代精神。
当前题号:1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马萨达永不再陷落

毕淑敏

①马萨达是以色列死海边高昂的头颅。

②马萨达在亚拉姆语中是“堡垒”之意。它位于死海西岸边的峭壁上,看不到丝毫绿色,和周围充满盐土气息的绵延小丘,没有太大区别。马萨达山脚下的砂石大地上,绘有粗糙的水纹状痕迹,这位不拘一格的大手笔涂鸦者,乃是死海日复一日的咸浪。由于气候干旱变暖,死海不断瘦身,留下了这身宽体胖时的飘逸衣褶。

③上得山来,马萨达的顶部倒很平坦,像一幅巨大的土黄色桌面。放眼四看,它是森严堡垒和华美宫殿的奇异混合体,坚不可摧的防御工事和绚烂华美的宫廷遗址绞缠一处,比肩而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④站在马萨达西围墙处,迎猎猎罡风,俯瞰这处长堤,会感受到它志在必得的凶险用心。再放眼,可看到山下平坦地,有8处呈长方形或是菱形的营盘痕迹,那就是罗马大军的驻扎地。公元73年4月15日,也就是逾越节的前一天晚上。马萨达首领爱力阿沙尔发表了那篇著名的讲话:勇敢忠诚的朋友们!我们是最先起来反抗罗马的犹太人,也是坚持到最后一刻的人。感谢上帝给了我们这个机会,当我们从容就义时,我们是自由人!为了让我们的妻子不受蹂躏而死,让我们的孩子不做奴隶,我们要把所有财物连同整个城堡一起烧毁。不过一样东西要除外,那就是我们的粮食。它将告诉敌人,我们选择死亡不是由于缺粮,而是自始至终,我们宁愿为自由而死,不愿做奴隶而生!话语在马萨达上空激荡,如同钢铁的风铃被飓风抽打,坚硬的声响摇撼夜幕,群星颤抖。

⑤这是全体殉难的信号。

⑥第二天一大早,罗马人以为会遭遇马萨达守军的殊死抵抗,他们披上铠甲,搭好梯桥,对城堡发起了猛烈的袭击,不料迎接他们的只有早起的鸽子咕咕啼声。罗马人走入焦黑的城堡,没有看到一个敌人。正确地讲,是他们没有看到一个活着的敌人。殚精竭虑攻下的,不过是一座死城和960具尸骸……

⑦在微茫的晨曦中,一抹猩红从死海东岸娩出,带着咸而湿的冷冽,一如渐渐暗凉下去的忠魂之血。死海的日出,有一种惊魂动魄的美。无数跳跃的光芒在黏腻的海面上飞速滑行,如同金红翅膀的鲲鹏展开血羽,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而来,俯冲着扑到了马萨达山下。

⑧也许有人会说,既然马萨达的勇士们都集体殉难了,后人如何知道这可歌可泣的故事?原来,有两个妇女和5个小孩躲在一处蓄水池里,得以在集体殉难中幸免。一名妇女历尽艰辛,找到了犹太史学家约瑟夫,向他叙述了亲眼所见的故事。人们因此得知了罗马军队破城之前发生的一切。从此,犹太人亡却了家园,足迹从迦南大地上蹒跚远去,背影流散到了世界各地。

⑨在犹太民族的历史上,马萨达于是成为英雄主义的象征。这里曾经以少抗多以弱抗强,当失去赢得宗教和政治上独立的希望之时,万众一心地选择了用死亡代替奴役的命运。这是理想主义的千古绝唱,这笔精神遗产,不仅属于犹太民族,而且属于整个人类。

⑩以色列国防军每年都会在马萨达举行庄严的仪式,以纪念英烈。宣誓词是:马萨达永不再陷落!一个再字,寓意深刻。陷落是一个可怕的词。世界上很多地方很多城市很多国家,都曾经陷落过。原因不外乎天灾和人祸。长安的陷落、罗马的陷落、君士坦丁堡的陷落、巴黎的陷落、南京的陷落……陷落之后是血泊和杀戮,是肝脑涂地和尊严尽失,是文化的倒退和文明的坠毁。

⑪国与国之间所有的攻伐,说到底,是为了争夺资源和空间。面对无法调和的利益之争时,如果不想进入殊死的博弈,人们通常会说把蛋糕做大一点。我以前觉得这是一个好方法,各方各得其所,谁的利益都不受损失。直到2008年春夏,我买一张船票环游地球。3个多月绕地球一圈航行下来,最重要的发现却是地球这块蛋糕,不可能做得更大了。

⑫世界上的事情,有时真是诡异。越简单的东西,越是要付出大代价,才能参透。但我相信马萨达永不再陷落!

【小题1】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一句“马萨达是以色列死海边高昂的头颅”,采用比拟的修辞手法,单独成段,借高昂的头颅突出表现了马萨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B.作者写了马萨达的地理位置、外貌特征、顶部地势、建筑特点,说明马萨达这个堡垒既具有政治意义,也有军事功能。
C.作者采用虚实结合的手法,既写眼前的马萨达风貌,又回忆了马萨达的勇士们集体殉难的场景,使文章内容丰富,内涵更加深厚。
D.“殚精竭虑攻下的只不过是一座死城和960具尸骨……”,一个省略号,其中包含着罗马人的惊讶、作者的感叹与敬佩,言有尽而意无穷。
【小题2】请结合前后文,分析第⑦段景物描写的作用。
【小题3】综合全文,请探究文章表达了作者哪些思考。
当前题号:2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①我常坐老王的三轮。他蹬,我坐,一路上我们说着闲话。

②据老王自己讲:北京解放后,蹬三轮的都组织起来,那时候他“脑袋慢”,“没绕过来”,“晚了一步”,就“进不去了”。他感叹自己“人老了,没用了”。老王常有失群落伍的、惶恐,因为他是单干户。他靠着活命的只是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有个哥哥死了,有两个侄儿“没出息”,此外就没什么亲人。

③老王不仅老,他只有一只眼,另一只是“田螺眼”,瞎的。乘客不愿坐他的车,.怕他看不清,撞了什么。有人说,这老光棍大约年轻时候不老实,害了什么恶病,瞎掉一只眼。他那只好眼也有病,天黑了就看不见。有一次,他撞在电杆上,撞得半面肿胀,又青又紫。那时候我们在干校,我女儿说他是夜盲症,给他吃了大瓶的鱼肝油,晚上就看得见了。他也许是从小营养不良而瞎了一眼,也许是得了恶病,反正同是不幸,而后者该是更深的不幸。

④有一天傍晚,我们夫妇散步,经过一个荒僻的小胡同,看见一个破破落落的大院,里面有几间塌败的小屋,老王正蹬着他那辆三轮进大院去。后来我坐着老王的车和他闲聊的时候,问起那里是不是他的家。他说,住那儿多年了。

⑤有一年夏天,老王给我们楼下人家送冰,愿意给我们家带送,车费减半。我们当然不要他减半收费。每天清晨,老王抱着冰上三楼,代我们放入冰箱。他送的冰比他前任送的大一倍,冰价相等。胡同口蹬三轮的我们大多熟识,老王是其中最老实的。他从没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他大概压根儿没想到这点。

⑥“文化大革命”开始,默存不知怎么的一条腿走不得路了。我代他请了假,烦老王送他上医院。我自己不敢乘三轮,挤公共汽车到医院门口等待。老王帮我把默存扶下车,却坚决不肯拿钱,他说:“我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我,一定要给钱弛哑着嗓子悄悄问我:“你还有钱吗?”我笑说有钱,他拿了钱却还不大放心。  

⑦我们从干校回来,载客三轮都取缔了。老王只好把他那辆三轮改成运货的平板三轮。他并没有力气运送什么货物。幸亏有一位老先生愿把自己降格为“货”,让老王运送。老王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半寸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我问老王凭这位主顾,是否能维持生活,他说可以凑合。可是过些时老王病了,不知什么病,花钱吃了不知什么药,总不见好,开始几个月他还能扶病到我家来,以后只好托他同院的老李来代他传话了。

⑧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6 7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色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请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象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曲于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⑨他“晤”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⑩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⑪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⑫他只说:“我不吃。”

⑬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⑭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⑮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⑯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乜,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搂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象他是怎么回家的。

⑰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⑱“早埋了。”

⑲“呀,他什么时候……”

⑳ “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明天。”

㉑他还讲老王身上缠了多少尺全新的白布——因为老王是回民,埋在什么沟里。我也不懂,没多问。

㉒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多吃多占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小题1】依照全文,老王的处境可用一个字概括:_____ ;老王的为人也可用一个字概括:___。
【小题2】对作者“隗怍”的理解,下列表述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始终是对老王多吃多占的,却没有任何回报。
B.作者虽然较之其他人与老王的感情是近了些,但仍保持距离。
C.老王是来表示感谢的,但作者却拿钱侮辱了他。
D.老王要与作者一家保持平等,作者一家却只是可怜他。
【小题3】第③段,作者说“后者该是更深的不幸”,为什么?
【小题4】关于老王的死,前文已经埋下了伏笔。请至少写出三处,并简要说明理由。
【小题5】文中多处运用了对比手法,请举出一处,说明其作用。
当前题号:3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草有时比花漂亮

肖复兴

草有时比花漂亮,这话其实并不准确,因为所有的草都应该也是开花的,只不过,它们大多数的花很小,我们几乎看不见,或者基本忽略掉了它们,甚至鄙夷不屑地认为:它们居然还会开花?

对于我们这一代在北京四合院里长大的孩子,认识最早最多的草,是狗尾巴草。那种草的生命力最顽强,属于给点儿阳光就灿烂,在大院墙角,只要有一点儿泥土,就能长得很高,而且是密密地挤在一起,就像我们小时候玩“挤狗屎”的游戏,大家拥挤在一起看谁把谁挤出人堆。夏天,狗尾巴草尖上长出毛茸茸的东西,我不知道是不是它们的花,我们男孩子常常会揪下草尖探进女孩子的脖领里,逗得她们大呼小叫。

我对我曾经度过童年少年和整个青春期的大院的回忆,少不了狗尾巴草。大院里,有很多色彩鲜艳芬芳四季的花木,但是,不能少了狗尾巴草,就像我们大院里那位老派的学究的桌前,少不了一盆蒲草。蒲草,是他的清供,自是高雅;狗尾巴草,是我童年的伙伴,是如今老年回忆中少不了的一味解药。

离开大院,我到北大荒去了六年。当地老乡常对我说去打羊草。我不知道荒草甸子的草是不是大多属于羊草,用来喂牲口的,应该是那种叫作苜蓿的草。野生的首蓿草,在北大荒很多,但一般不会生长在沼泽地里。那些生长在沼泽地里的荒草,很长,很粗,韧性很强,不容易扯断。当地的老乡和我们知青的住房,都是用这种草和上泥,拧成拉禾辫,盖起来草房,再在房子的里外抹上一层泥,房顶上苫上一层。别看是草房,冬天却很保暖,荒原上的荒草,居然派上这样大的用场。当年在北大荒的时候,并没有觉得什么,现在,看到公园里修剪得平整如地毯一样的草坪,再想起它们,贫寒的它们,没有草坪的贵族气息,却更接地气,曾经温暖过我整个的青春。

在北大荒,我见过最多的草,一种是乌拉草,一种是萱草。夏天的时候,成片成片的萱草开着黄色的喇叭花,花瓣硕大,明艳照人。在它们还没有绽开花瓣的时候,赶紧摘下来,晾干,就是我们吃打卤面时放的黄花菜,北大荒的特产。那时候,我是把它们当作花的,从来没有认为是草。但它们确实是草。

现在想来,萱草应该属于草里的贵族了。草里面开那么大那么长花朵的,我还真的没有见过。后来,读孟郊诗“萱草生堂阶,游子行天涯,慈母依堂前,不见萱草花”,想起年轻时北大荒的萱草,不禁心生感喟,我看见的是成片成片壮观的萱草花,母亲却看不见,但母亲的堂前明明也是有萱草花在开着呀,因为母亲望着的是天边久不归家的儿子。对于萱草,我不再认为属于贵族,而属于亲情。

属于贵族的草,如今大概是薰衣草了。不知从何时起,薰衣草被大片引进种植,普罗旺斯成了高贵的背景。

去年,我去密云一家山地公园,吸引众多人前往的,是那里的一片薰衣草。拍照的人,一拨紧接一拨,成了流水的兵,薰衣草成了铁打的营盘,被宠爱有加。不仅如此,还被制成薰衣草口味的冰淇淋,在那里专卖。

今年,我去广东新会,在巴金写过的“小鸟的天堂”前,有一片跟薰衣草一样紫色的园地,很多人呼叫着薰衣草像呼叫着情人的名字一样,奔向前去拍照。拍完照后,才发现草地前立有一块小木牌,上面写着“鼠尾草”。鼠尾草和薰衣草的确像是双胞胎姊妹,长得很像,鼠尾草却只能是薰衣草的替身。如果薰衣草是属于草中的贵族,鼠尾草大概属于平民了,因为它们很常见,几乎在所有的公园里都能够见到。

就像在一般人眼里,花要比草高级,草中也确实是有这样贵贱之分的,在我国古代就早已有草芥之说。这不过是人群中社会学划分在花草中的折射而已。看前苏联作家巴乌斯托夫斯基的《一生的故事》,他把苜蓿草说成是草中的灰姑娘。首蓿草就是我们北大荒司空见惯的羊草,岁岁枯荣,任人践踏。同样是草,只能喂牲口,不能如萱草一样给人吃,更不能如薰衣草一样为人作拍照的背景,甚至可以制成冰淇淋吃。大自然中,如这样卑微的草有很多,多得我根本叫不上它们的名字。

(选自《文汇报》,有刪减)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篇写“草有时比花漂亮,这话其实并不准确,因为所有的草都应该也是开花的”,是为了体现作者科学严谨的写作态度,使作品主题更加鲜明。
B.第二段中运用比喻写狗尾巴草“密密地挤在一起,就像我们小时候玩‘挤狗屎’的游戏,大家拥挤在一起看谁把谁挤出人堆”,生动形象又充满童趣。
C.生活的阅历,亲人的别离,让作者对萱草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而对孟郊诗的引用,充实了内容,深化了意境,充分表达出萱草上凝结着的美好情愫。
D.本文语言质朴自然,内容丰富,与之相关的作家作品信手拈来,既有知识含量,又具文化气息,且情感鲜明,充分体现散文创作“形散神聚”的特点。
【小题2】本文段与段之间衔接紧密,过渡自然。请举三例简要说明。
【小题3】文中的各种草身上,分别寄托着作者怎样的情感?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当前题号:4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那一排钻天杨

肖复兴

四十多年前,从北大荒回到北京不久,我搬家到陶然亭南的地铁宿舍。走出宿舍,有一条大道,大道旁有一排新栽不久的钻天杨,瘦弱的树后有两间同样瘦弱的小平房,这是一家小小的副食品商店。

我和店里的售货员很熟。年轻的那一位售货员,刚来不久。她个子不太高,面容清秀,长得纤弱,人很直爽,快言快语。她曾经不好意思地告诉我:没考上大学,家里非催着赶紧找工作,只好到这里上班。

知道我在中学里当老师,她让我帮她找一些高考复习材料,她想明年接着考。我鼓励她:对,明年接着考!有这个心劲儿,最重要!每次去那里买东西,她都爱和我说话。我把看过的杂志和旧书借给她看,或者索性送给她。她见到我就叫我肖老师,我管她叫小冯同学。

有一次,她看完我借给她的一本契科夫小说选。还书的时候,我问她读完这本书,最喜欢哪一篇?她笑了:这我说不上来,那篇《跳来跳去的女人》,我没看懂,但觉得特别有意思。

1978年的夏天,我和她相互鼓励着,一起到木樨园中学参加高考。记得考试的第一天,木樨园中学门口的人乌泱乌泱的,黑压压拥挤成一团。高考放榜,我考上了,她没考上。从此以后,她不再提高考的事了,老老实实在副食店上班。

大学毕业后,我搬家离开了地铁宿舍,发现旧杂志把床铺底下挤得满满堂堂。便想起了这位小冯同学,她爱看书,把这些杂志送给地好。我来到副食店,一眼就看见她坐在柜台里。看见我进来,她忙走了出来,笑吟吟地叫我。我这才注意,她脸色有点黄,挺着个大肚子,小山包一样,起码有七八个月了。我惊讶地问道:这么快,你都结婚了?

她笑着说:还快呢,我25岁都过了小半年!我们有同学都早有孩子了呢!

那天告别时,地特意送我走出副食店。正是四月开春的季节,路旁那一排钻天杨的枝头露出了鹅黄色的小叶子,迎风摇曳,格外明亮打眼。在这里住了小九年,我似乎是第一次发现这钻天杨的小叶子这么清新,这么好看。

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小冯同学。

前些日子,我参加一个会议,到一座宾馆报到。那座宾馆新建没几年,设计和装潢都很考究,宽阔的大厅里,从天而降的瀑布一般的吊灯,晶光闪烁。一位身穿藏蓝色职业西式裙装的女士,大老远挥着手臂径直走到我的面前,伸出手来笑吟吟地问我:您是肖老师吧?我点点头,握了握她的手。她又问我:您还认得出我来吗?起初,我真没有认出她,以为她是会议负责接待的人。她笑着说:我就知道您认不出我来了,我是小冯呀!看我盯着她发愣,她补充道:地铁宿舍那个副食店的小冯,您忘了吗?

我忽然想起来了,但是,真的不敢认了,她个子高了些,也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我对她说了这些感受,她咯咯笑了起来,说:还年轻呢?明年就整六十了。

她还是那么直爽,言谈笑语的眉眼之间,恢复了以前的样子,仿佛岁月倒流,昔日重现。我知道了她的经历:生完孩子没多久,她就辞掉副食店的工作,在家带孩子,孩子上幼儿园后,她不甘心总这么憋在家里,用她自己的话说“还不把我变成甜面酱里的大尾巴蛆?”便和丈夫一起下海折腾,折腾得一溜儿够,赔了钱,也赚了钱,最后合伙投资承包了这个宾馆,她忙里忙外,统管这里的一切。

她说:中学毕业去副食店工作,到今年整整四十年。您看看这四十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我说:你过得够好的了!这不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吗?

她略咯地笑了起来:还节节高呢!您忘了您借给我的那本契诃夫小说了吗?您说我像不像那个跳来跳去的女人?

分别的时候,我问她,那个小小的副食店,现在还有吗?

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那么小,跟芝麻粒一样的副食店,现在还能有吗?早被连锁的超市取代了。她还告诉我,地铁宿舍二十多年前就都拆平,盖起了高楼大厦,副食店早被淹没在楼群里了。不过,副食店前路旁那一排钻天杨,倒是没有被砍掉,现在都长得有两三层楼高了,已经成了那个地带的一景儿了呢!

钻天杨,她居然还记得那一排钻天杨。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资,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采用了外貌描写的手法展现主人公形象,文章选取了小冯同学“刚参加工作、要当母亲、做宾馆管理者”三个人生阶段的外费特征来表现她的变此。
B.小冯同学说她像“那个跳来跳去的女人”,这和前文“我”和她交流契诃夫小说的感受相相呼应,也表明了“我”及“我”的书成就了她的灿烂人生。
C.“那么小,跟芝麻粒一样的副食店”,这句话运用了夸张修辞,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副食店的渺小;也正是其渺小等原因,所以很快被时代的浪潮淹没。
D.这篇文章篇幅不长,但时间跨度大,作者采用顺叙的手法描写了四十年的人和生活的变化,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来展现社会迅速发展的时代风貌。
【小题2】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小冯同学的形象特征,以及她身上展现的时代精神。
【小题3】“那一排钻天杨”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分析。
当前题号:5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阅读是一种孤独

毕淑敏

阅读的感觉难以比拟。

它有些像吃。对于头脑来说,渴望阅读的时刻必定虚怀若谷。假如脑袋装得满满当当,不断溢出香槟酒一样的泡沫,不论这泡沫是泛着金黄的铜彩还是热恋的粉红,都不宜阅读,尤其是阅读名著。

头脑需嗷嗷待哺,像荒原上觅食的狼。人愈是年轻的时候,愈是贪吃。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吃得渐渐少了,但要求渐渐精了。我们知道了什么于我们有益,什么于我们无补。我们不必像小的时候,总要把整碗面都吃光,才知道碗底下并没有卧着个鸡蛋。我们以为是碗欺骗了我们,其实是缺少经验。有许多长寿的人,你问他常吃什么食品,他们回答说:什么都吃,并无特殊的禁忌。但有许多东西他们只尝一口,就能尖锐地判断出成色。我想老寿星的胃一定都是很坚强的,只有一个坚强的胃才能养活得了一个聪明的脑。读书也是一样,好的书是人参燕窝熊掌,人生若不大快朵颐,岂不白在世上潇洒走过一回?坏的书是腐肉砒霜氰化物,浪费了时间贻误了性命。关于读什么书好的问题,要多听老年人的意见,他们是有经验的水手。也许在航道的选择上有趋于保守的看法,但他们对风暴的预测绝对准确。名著一般多是经过了许多年代的考验,是被大师们的智慧之磨研磨了无数遭的精品。读的时候,像烈火烹油的满汉全席,大为享乐。

它有些像睡。我小的时候,当我忧愁,当我病痛,当我莫名其妙烦躁的时候,妈妈总是摸着我的头说,去睡吧,睡一觉也许就好了。睡眠中真的蕴藏着奇妙的物质,起床的时候我们比躺下时信心倍增。阅读是一种精神的按摩,在书页中你嗅得见悲剧的泪痕,摸得着喜剧的笑靥,可以看清智者额头的皱纹,不敢碰撞勇士鲜血淋淋的创口……当合上书的时候,你一下子苍老又顿时年轻。菲薄的纸页和人所共知的文字只是由于排列的不同,就使人的灵魂和它发生共振,为精神增添了新的钙质。当我们读完名著的最后一个字时,仿佛从酣然梦幻中醒来,重又生机盎然。

它有些像搏斗。阅读的时候,我们不断同书的作者争辩。我们极力想寻出破绽,作者则千方百计把读者柔软的思绪纳入他的模具。在这种智力的角斗中,我们往往败下阵来,但思维的力度却在争执中强硬了翅膀。在读名著的时候,我常常在看上一页的时候,揣测下一页的趋势。它们经常同我的想象悬殊甚远。这种时候我会很高兴,知道自己碰上了武林中的高手。大师们的著作像某一流派掌门人的秘籍,记载着绝世的功法。细细研读,琢磨他们的一招一式,会在潜移默化中悟出不可言传的韵律。只是江湖上的口诀藏之深山传之密室,各个学科大师们的真迹却是唾手而得。由于它的廉价和平凡,人们常常忽视了它的价值。那是古往今来人类最智慧的大脑留给我们的结晶啊!我一次次在先哲们辉煌的思辨与精湛的匠艺面前顶礼膜拜,我一次次在无与伦比的语言搭配之下惊诧莫名……我战胜自己的怯懦不断地阅读它们,勇敢地从匍匐中站起。我知道大师们在高远的天际微笑着注视着后人,他们虽然灿烂却已经凝固。他们是秒表上固定了的记录,是一根不再升高的横杆。今人虽然暗淡,但我们年轻。作为阅读者,我们还处在生命的不断蜕变之中,蛹里可能飞出美丽的天鹅。在阅读中,我们被征服。我们在较量中蓬勃了自身,迸发出从未有过的力量。

阅读是一种孤独。几个人共看一本书,那只是在极小的时候争抢连环画。它同看电影看录像听音乐会是那样的不同。前者是一块巨大的生日蛋糕可以美味地共享,后者只是孤灯下的一盏清茶,只可独啜,倾听一个遥远的灵魂对你一个人的窃窃私语。他在不同的时间对不同的人说过同样的话,但你此时只感觉他在为你而歌唱。如果你不听,他也不会恼,只会无声地从书页里渗出悲悯的叹息。你啪地合上书,就把一代先哲幽禁在里面。但你忍不住又要打开它,穿越历史的灰尘与他对话。

真正的阅读注定孤独。那是一颗心灵对另一颗心灵单独的捶击,那是已经成仙的老爷爷特地为你讲的故事。

(选自《我的人生笔记》)

【小题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  )
A.阅读有些像吃,假如脑袋装得满满的时候,是不宜阅读的,对于阅读名著更不适宜。
B.我们小时候阅读,由于缺少阅读经验,把一本书读完,才知道其中没有精华。
C.阅读是一种精神按摩,当你心绪不好或者有病痛的时候,读一读名著,当你读完名著的最后一个字时,你就会又生机盎然。
D.阅读时,我们常常用我们的思维与作者争辩,往往想寻找出作者的破绽,可我们经常是以失败告终,而作者思维的力度却在争执中更加强劲了。
【小题2】赏析文中画线的语句。
【小题3】结合全文内容看,读书有什么要旨?请你作简要分析。
【小题4】文章认为阅读是一种孤独,也有人认为阅读不是一种孤独,请你从两个方面为后一种观点阐述理由。
当前题号:6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草是怎样一点点绿的

①旅居海外时,我住的公寓楼后紧挨着一个无名的小公园,四月份了,却还是一片枯枯的。没有一点颜色。因为到大学去上课,天天从公园穿过,公园便成了我新结识的朋友,它的草地、树丛、山坡、网球场,还有一个小小的植物园,都成为我每天的必经之地,它们一点一滴的变化,都逃不出我的眼睛。

②最先让我惊喜的是,有一天清早,我忽然看到公园的草地突然绿了,虽然只是毛茸茸的一层鹅黄色的浅绿,却像事先约好了一样,突然从公园的四面八方一起向我跑来。前一天的夜里刚刚下了一场春雨,如丝似缕的春雨是叫醒它们的信使。

③我看着它们一天天变绿,渐渐铺成了茵茵的地毯。蒲公英夹杂在草叶间渐渐冒出了小黄花骨朵。但树都还没有任何动静,还是在风中摇动着枯涩的枝条,任草地上的草旺绿旺绿聚拢着浓郁的人气,真是够沉得住气的。一直快到了“五一”,才见网球场后面的一片桃花探出了粉缸色的小花,没几天,公园边上的一排排梨花也不甘示弱地开出了小白花。然后,看着它们的花蕾一天天绽放饱满,绯红色的云一样,月白色的雾一样,飘落在公园的半空中了。小公园一下子焕然一新,春意盎然起来。

④然后,金色的连翘花也开了,紫色的丁香花也开了,每一朵,每一簇,我都能看得出来它们的变化。变化最快的是连翘,昨天才看见枝条上冒出几星小黄花,今天就看见花朵缀满枝条悬泻下满地的黄金。变化最慢的是一种我叫不上名字的树,很高,开出的花米粒一般,很小,总也见它长不大。近处看,几乎看不到它们,远远地望,一片朦胧的玫瑰红,在风中摇曳,如同姑娘头上透明的纱巾。这种树,在大学的图书馆前的甬道旁铺铺展展的一大片,那玫瑰红便显得分外有阵势,仿佛咱们的安塞腰鼓一样腾起遮天蔽日的云雾,映得校园弥漫在玫瑰色的雾霭之中。

⑤变化最慢的是树的叶子,几乎所有的花都开了,树的叶子还没有长出来,无论是柳树、梧桐,还是银杏树或是杨树。一直到大学教学楼墙上的爬山虎都绿了,公园里草地间的蒲公英的小黄花都落了,长出伞状的蓬松而毛茸茸的种子,它们才很不情愿地长出了树叶。我看见它们一点点冒出小芽,一天天长大,把满树染绿,在风中摇响飒飒的回声。

⑥我知道,这时候才是这里的春天真正地到来了。

⑦我忽然想起在北大荒插队的时候,因为那时常常要打夜班脱谷或收大豆、收小麦,在无边的田野上,坐在驮满麦子和豆荚的马车上回生产队的时候,能够看到夜色是怎样退去,鱼肚白是怎样露出在遥远的地平线上,晨曦又是怎样一点点染红天空,最后,太阳是怎样跳上半空中。生平第一次从头到尾看到天是怎样亮的,就是在北大荒。回到北京之后,我再也没有看到这样天亮的全过程了。

⑧同样,在北京,我也从来没有看过春天是怎样一步步走来的全过程。也许,不该怪罪我们的城市,也不该怪罪人生的匆忙,是我们自己把自己的眼睛和心磨得粗糙和麻木,在物质至上的社会里,我们顾及的东西太多,便错过了仔细感受春天到来的全过程。只因为清风朗月不用一文钱,便徒让我们感叹良辰美景奈何天了!

【小题1】赏析文中划线句子。
【小题2】结合全文,简要分析第⑦段的作用。
【小题3】阅读文章第⑧段,说说作者有哪些反思?
【小题4】下列对文章的叙述与赏析,错误的一项是(  )
A.本文作者旅居海外,“住在芝加哥的时候”,居然惊喜地发现“草是怎样一点点绿,花是怎样一点点开,树叶是怎样一点点长出来,春天是怎样一步步走来的全过程”。
B.作者独具慧眼,敏锐捕捉主体和喻体的“质”的相似点,多次设喻,使抽象的“春天”有形、有色、有神、有情,喷射出诗意的光辉。
C.本文大量运用叠词,使文章生动有趣,读来琅琅上口,活泼跳动,韵味无穷,有余音绕梁之感。
D.本文用“草是怎样一点点绿的”作题目,表现出草绿的过程就是春天的过程,这样拟题比“春天是怎样一步步来的”显得更有韵味。
E.本文作者意在告诫我们,要重建自己的自然感性,就要学会倾听自然的天籁之声。不要狂妄地企图超越自然来实现人类的一切野心。
当前题号:7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文,完成小题。

寻找贝多芬

肖复兴

①有一段时间,我突然不喜欢贝多芬。我觉得世上将贝多芬那“命运的敲门声”过分夸张,几乎无所不在,现代轻音乐队也可以肆意演奏他的《命运》。强烈的打击乐莫非也能发出“命运的敲门声”吗?贝多芬虽非指明路灯那样的思想家,也不能通俗得如同敲打不停的爵士鼓。

②有一段时间,我如这些浅薄的人一样,对贝多芬所知甚少。其实,他所拥有的,不只是《命运》和《英雄》。

③一个闷热无雨的夏夜,我忽然听到美国著名小提琴家雅沙.海菲兹演奏的小提琴。那乐曲荡气回肠,一下子把我带入另一番神清气爽的境界,让我深深感受到天是那样蓝,海是那样纯,周围的夜是那样的明亮、深邃、清凉一片沁人心脾……

④后来,我知道,这是贝多芬的乐曲《D大调小提琴协奏曲》。

⑤贝多芬原来也还有这样近乎缠绵而美妙动听的旋律。我还知道:正是创作这只协奏曲的那一年,贝多芬与匈牙利的伯爵小姐苔莱丝.博朗斯威克订了婚。他将他的爱情心曲融进了七彩音符中。

⑥贝多芬不是完人,却是一位巨人,当我更多地接触了一些他的音乐作品,才深感自己面对一座高山、一片森林,原来却一石一叶而障目,自己远远没有接近这座山这片林。贝多芬并不是夏日流行的西红柿和冬天储存的大白菜。他不能处处时时为你敲门,也不会恋人般无所不在的等候与你相逢。它需要寻找,用心碰他的心

⑦春天,我从海涅故乡杜塞尔多夫出发,到科隆,然后来到波恩,我是专门来寻找贝多芬的。那一天到达波恩已是黄昏,天正下着蒙蒙细雨,沾衣欲湿濡,丝丝缕缕。踏上通往波恩小巷的碎石小道,我心里很为曾经对贝多芬的亵渎而惭愧。对一个人的了解是世上最难的事,对音乐的认识,我真还只是识简谱阶段。此行,算是我对贝多芬真诚的歉疚。

⑧不管别人如何理解贝多芬,我心中的贝多芬的外表,绝不像街头批量生产的那种贝多芬石膏头像。我懂得,他所经历的痛苦远远比我们一般凡人多的多,但它绝不仅仅是一个天天咬着嘴角、皱着眉头、忧郁而愤恨的人。正因为他对痛苦的经历与认识比我们多,对爱与欢乐渴望的意义才比我们更为深刻,更为刻骨铭心而一往情深。他不是那种描绘性的作曲家,而是用自己的情感、自己的心和灵魂进行创作的音乐家。我想,正因为这样,在他创作的最后一部《第九交响曲》中,既有庄严的第一乐章的快板,也有如歌的第三乐章的慢板,更有第四乐章那浑然一体高亢而又深情的《欢乐颂》。听这样的音乐实在是灵魂的颤动,是心与心的碰撞,是情感世界的宣泄,是人与宇宙融为一体的升华。

⑨小巷不长。很快便到了一座并不高的小楼前。可惜,我来晚了,早过了参观时间,贝多芬故居的门已经紧闭。无法亲眼看看贝多芬儿时睡过的床、弹过的琴,和他那些珍贵的手稿。我只有默默的仰望着二楼那扇小窗,幻想着这一刻,贝多芬能够从中探出头来,向我挥挥手,或者从那窗内飘出一缕琴声,伴随着他那一阵阵咳嗽声……

⑩在德国波恩市政大厅前宽敞的广场上,我看见了贝多芬。他穿着破旧的大衣,手搭在胸前,双眼严峻却不失热情地望着我。那是屹立在那里的一座贝多芬雕像。在这里,即使没有雕像,贝多芬的影子也会处处闪现,他的音乐日夜不息的流淌在波恩小巷乃至整座城市上空,然后顺着莱茵河一直飘向远方。

⑪广场旁传来一阵六弦琴声,那是在一座商店的屋檐下,一位流浪歌手正在演奏。在杜塞尔多夫,在科隆,我都曾经见过他。他似乎只管耕耘不问收获,每次不管听众有几个,也不管有没有人往他甩在地上的草帽里扔马克,他一样激情而忘我的演唱或演奏。这一天,同样没有几个人在听,他同样认真而情深意长地弹着他的六弦琴。

⑫我听出来了,那是贝多芬的《致爱丽丝》。

【小题1】在课本中我们学过肖复兴的散文作品 __________
【小题2】简析第⑥段划线句的表达效果。
【小题3】请对第⑨段的写作手法进行赏析。
【小题4】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鉴赏,不正确的是(  )
A.批量生产的贝多芬石膏头像咬着嘴角、皱着眉头,体现了人们对于贝多芬的片面理解。
B.贝多芬的音乐主题与风格多样, 是用心和灵魂进行创作的,欣赏他的音乐使人灵魂颤动。
C.第②段承上启下,由我也其他人一样对这位音乐巨匠所知甚少转入对其音乐多样的叙述。
D.本文融描写、抒情、议论于一炉,展现了贝多芬的人生经历与音乐成就,富有思想内涵。
【小题5】第⑪段写流浪歌手弹奏贝多芬的《致爱丽丝》有何用意?
【小题6】文章以“寻找贝多芬”为题,请概述作者的“寻找”过程。
当前题号:8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文,完成各题。

花花儿

杨 绛

我大概不能算是爱猫的,因为我只爱个别的一只两只,而且只因为它不像一般的猫而似乎超出了猫类。

我从前苏州的家里养许多猫,我喜欢一只名叫大白的,它大概是波斯种,个儿比一般的猫大,浑身白毛,圆脸,一对蓝眼睛非常妩媚灵秀,性情又很温和。我常胡想,童话里美女变的猫,或者能变美女的猫,大概就像大白。大白如在户外玩够了想进屋来,就跳上我父亲书桌横侧的窗台,一只爪子软软地扶着玻璃,轻轻叫唤声。看见父亲抬头看见它了,就跳下地,跑到门外蹲着静静等待。饭桌上尽管摆着它爱吃的鱼肉,它决不擅自取食,只是忙忙地跳上桌上又跳下地,仰头等着。跳上桌子是说:“我也要吃。”跳下地是说:“我在这儿等着呢。”

默存和我住在清华的时候养一只猫,皮毛不如大白,智力远在大白之上。那是我亲戚从城里抱来的一只小郎猫,才满月,刚断奶。它妈妈是白色长毛的纯波斯种,这儿子却是黑白杂色:背上三个黑圆,一条黑尾巴,四只黑爪子,脸上有匀匀的两个黑半圆,像时髦人戴的大黑眼镜,大得遮去半个脸,不过它连耳朵也是黑的。它是圆脸,灰蓝眼珠,眼神之美不输大白。它忽被人抱出城来,一声声直叫唤。我不忍,把小猫抱在怀里一整天,所以它和我最亲。

花花儿清早常从户外到我们卧房窗前来窥望。我睡在离窗最近的一边。它也和大白一样,前爪软软地扶着玻璃,只是一声不响,目不转睛地守着。假如我不回脸,它决不叫唤;要等看见我已经看见它了,才叫唤两声,然后也像大白那样跑到门口去蹲着,仰头等候。我开了门它就进来,跳上桌子闻闻我,并不要求我抱。它偶然也闻闻默存和圆圆,不过不是经常。

它渐渐不服管教,晚上要跟进卧房。我们把它按在沙发上,可是一松手它就蹿进卧房;捉出来,又蹿进去,两只眼睛只顾看着我们,表情是恳求。我们三个都心软了,就让它进屋,看它进来了怎么样。我们的卧房是一长间,南北各有大窗,中间放个大衣橱,把屋子隔成前后两间,圆圆睡后间。大衣橱的左侧上方是个小橱,花花儿白天常进卧房,大约看中了那个小橱。它仰头对着小橱叫。我开了小橱的门,它一蹿就蹿进去,蜷伏在内,不肯出来。我们都笑它找到了好一个安适的窝儿,就开着小橱的门,让它睡在里面。可是它又不安分,一会儿又跳到床上,要钻被窝。它好像知道默存最依顺它,就往他被窝里钻,可是一会儿又嫌闷,又要出门去。我们给它折腾了一顿,只好狠狠心把它赶走。经过两三次严厉的管教,它也就听话了。

一次我们吃禾花雀,它吃了些脖子爪子之类,快活得发疯似的从椅子上跳到桌上,又跳回地上,欢腾跳跃,逗得我们大笑不止。它爱吃的东西很特别,如老玉米,水果糖,花生米,好像别的猫不爱吃这些。转眼由春天到了冬天。有时大雪,我怕李妈滑倒(她年已六十),就自己买菜。我买菜,总为李妈买一包香烟,一包花生米。下午没事,李妈坐在自己床上,抱着花花儿,喂它吃花生。花花儿站在她怀里,前脚搭在她肩上,那副模样煞是滑稽。

猫儿一岁左右还不闹猫,不过外面猫儿叫闹的时候总爱出去看热闹。它一般总找最依顺它的默存,要他开门,把两只前爪抱着他的手腕子轻轻咬一口,然后叼着他的衣服往门口跑,前脚扒门,抬头看着门上的把手,两只眼睛里全是恳求。它这一出去就彻夜不归。好月亮的时候也通宵在外玩儿。两岁以后,它开始闹猫了。我们都看见它争风打架的英雄气概,花花儿成了我们那一区的霸。

有一次我午后上课,半路上看见它“嗷、嗷”怪声叫着过去。它忽然看见了我,立即回复平时的娇声细气,“啊,啊,啊”向我走来。我怕它跟我上课堂,直赶它走。可是它紧跟不离,直跟到洋灰大道边才止步不前,站定了看我走。那条大道是它活动区的边界,它不越出自定的范围。三反运动期间,我每晚开会到半夜三更,花花儿总在它的活动范围内迎候,伴随我回家。

花花儿善解人意,我为它的聪明惊喜,常胡说:“这猫儿简直有几分‘人气’。”猫的“人气”,当然微弱得似有若无,好比“人为万物之灵”,人的那点灵光,也微弱得只够我们惶惑地照见自己多么愚昧。人的智慧自有打不破的局限,好比猫儿的聪明有它打不破的局限。

花花儿毕竟只是一只猫。三反运动后“院系调整”,我们并入北大,迁居中关园。花花儿依恋旧屋,由我们捉住装入布袋,搬入新居,拴了三天才渐渐习惯些,可是我偶一开门,它一道电光似的向邻近树木繁密的果园蹿去,跑得无影无踪,一去不返。我们费尽心力也找不到它了。我们伤心得从此不再养猫。默存说:“有句老话:‘狗认人,猫认屋’,看来花花儿没有‘超出猫类’。”他的《容安馆休沐杂咏》还有一首提到它:“音书人事本萧条,广论何心续孝标。应是有情无处着,春风蛱蝶忆儿猫。”

一九八八年九月(有删节)

【小题1】写出杨绛先生的小说代表作 。(1篇即可)
【小题2】文章第二节,写“苏州大白”的故事,其目的是  。
【小题3】作者说自己所爱的猫“超乎猫类”主要是指猫     的特点。
【小题4】对“人的智慧自有打不破的局限,好比猫儿的聪明有它打不破的局限。”一句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猫的“人气”是人杜撰出的,子虚乌有,当然微弱。
B.用了比喻的手法,以猫喻人,说明人是愚昧的。
C.用了类比的手法,人比猫并没有太多的优越性,不必自负。
D.借猫说人,人的“灵光”微乎其微,从中可见作者对“人”的理性认识。
【小题5】请联系课文《老王》,结合本文实例,简要分析杨绛散文的语言特色。
当前题号:9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文,回答下列小题:

(1)我常坐老王的三轮。他蹬,我坐,一路上我们说着闲话。

(2)据老王自己讲:北京解放后,蹬三轮的都组织起来,那时候他“脑袋慢”,“没绕过来”,“晚了一步”,就“进不去了”,他感叹自己“人老了,没用了”。老王常有失群落伍的惶恐,因为他是单干户。他靠着活命的只是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有个哥哥,死了,有两个侄儿,“没出息”,此外就没什么亲人。

(3)老王只有一只眼,另一只是“田螺眼”,瞎的。乘客不愿坐他的车,怕他看不清,撞了什么。有人说,这老光棍大约年轻时不老实,害了什么恶病,瞎掉了一只眼。他那只好眼也有病,天黑了就看不见。有一次,他撞在电杆上,撞得半面肿胀,又青又紫。那时候我们在干校,我女儿说他是夜盲症,给他吃了大瓶的鱼肝油,晚上就看得见了。他也许是从小营养不良而瞎了一眼,也许是得了恶病,反正同是不幸,而后者该是更深的不幸。

(4)有一天傍晚,我们夫妇散步,经过一个荒僻的小胡同,看见一个破破落落的大院,里面有几间塌败的小屋;老王正蹬着他那辆三轮进大院去。后来我在坐着老王的车和他闲聊的时候,问起那里是不是他的家。他说,住那儿多年了。

(5)有一年夏天,老王给我们楼下人家送冰,愿意给我们家带送,车费减半。我们当然不要他减半收费。每天清晨,老王抱着冰上三楼,代我们放入冰箱。他送的冰比他前任送的大一倍,冰价相等。胡同口蹬三轮的我们大多熟识,老王是其中最老实的。他从没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他大概压根儿没想到这点。

(6)“文化大革命”开始,默存不知怎么的一条腿走不得路了。我代他请了假,烦老王送他上医院。我自己不敢乘三轮,挤公共汽车到医院门口等待。老王帮我把默存扶下车,却坚决不肯拿钱。他说:“我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我一定要给钱,他哑着嗓子悄悄问我:“你还有钱吗?”我笑着说有钱,他拿了钱却还不大放心。

(7)我们从干校回来,载客三轮都取缔了。老王只好把他那辆三轮改成运货的平板三轮。他并没有力气运送什么货物。幸亏有一位老先生愿把自己降格为“货”,让老王运送。老王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半寸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我问老王凭这位主顾,是否能维持生活,他说可以凑合。可是过些时老王病了,不知什么病,花钱吃了不知什么药,总不见好。开始几个月他还能扶病到我家来,以后只好托他同院的老李来代他传话了。

(8)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如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象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9)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10)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11)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12)他只说:“我不吃。”

(13)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14)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15)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16)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象他是怎么回家的。

(17)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18)“早埋了。”

(19)“呀,他什么时候······”

(20)“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21)他还讲老王身上缠了多少尺全新的白布——因为老王是回民,埋在什么沟里。我也不懂,没多问。

(22)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小题1】第(2)段刻画了老王 的形象特点,在文中的作用是
【小题2】简析第(8)段划波浪线部分的表达效果。
【小题3】选出对文章内容解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3)段写别人不愿坐车,并批评老王年轻时不老实与作者对他的友善形成对比。
B.第(4)段老王不说“家”而说“住那儿多年了”含蓄地体现了他内心的孤独无依。
C.第(6)段“不知怎么的一条腿走不得路”是作者提及“文革”时极为克制的曲笔。
D.第(10)段“多的数不清”是因为多年后只还记得老王的样子,而忘记了鸡蛋数量。
【小题4】简析最后一段划直线句所包含的情感与文中其它划直线句的不同。
当前题号:10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