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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文,回答下列小题:

(1)我常坐老王的三轮。他蹬,我坐,一路上我们说着闲话。

(2)据老王自己讲:北京解放后,蹬三轮的都组织起来,那时候他“脑袋慢”,“没绕过来”,“晚了一步”,就“进不去了”,他感叹自己“人老了,没用了”。老王常有失群落伍的惶恐,因为他是单干户。他靠着活命的只是一辆破旧的三轮车。有个哥哥,死了,有两个侄儿,“没出息”,此外就没什么亲人。

(3)老王只有一只眼,另一只是“田螺眼”,瞎的。乘客不愿坐他的车,怕他看不清,撞了什么。有人说,这老光棍大约年轻时不老实,害了什么恶病,瞎掉了一只眼。他那只好眼也有病,天黑了就看不见。有一次,他撞在电杆上,撞得半面肿胀,又青又紫。那时候我们在干校,我女儿说他是夜盲症,给他吃了大瓶的鱼肝油,晚上就看得见了。他也许是从小营养不良而瞎了一眼,也许是得了恶病,反正同是不幸,而后者该是更深的不幸。

(4)有一天傍晚,我们夫妇散步,经过一个荒僻的小胡同,看见一个破破落落的大院,里面有几间塌败的小屋;老王正蹬着他那辆三轮进大院去。后来我在坐着老王的车和他闲聊的时候,问起那里是不是他的家。他说,住那儿多年了。

(5)有一年夏天,老王给我们楼下人家送冰,愿意给我们家带送,车费减半。我们当然不要他减半收费。每天清晨,老王抱着冰上三楼,代我们放入冰箱。他送的冰比他前任送的大一倍,冰价相等。胡同口蹬三轮的我们大多熟识,老王是其中最老实的。他从没看透我们是好欺负的主顾,他大概压根儿没想到这点。

(6)“文化大革命”开始,默存不知怎么的一条腿走不得路了。我代他请了假,烦老王送他上医院。我自己不敢乘三轮,挤公共汽车到医院门口等待。老王帮我把默存扶下车,却坚决不肯拿钱。他说:“我送钱先生看病,不要钱。”我一定要给钱,他哑着嗓子悄悄问我:“你还有钱吗?”我笑着说有钱,他拿了钱却还不大放心。

(7)我们从干校回来,载客三轮都取缔了。老王只好把他那辆三轮改成运货的平板三轮。他并没有力气运送什么货物。幸亏有一位老先生愿把自己降格为“货”,让老王运送。老王欣然在三轮平板的周围装上半寸高的边缘,好像有了这半寸边缘,乘客就围住了不会掉落。我问老王凭这位主顾,是否能维持生活,他说可以凑合。可是过些时老王病了,不知什么病,花钱吃了不知什么药,总不见好。开始几个月他还能扶病到我家来,以后只好托他同院的老李来代他传话了。

(8)有一天,我在家听到打门,开门看见老王直僵僵地镶嵌在门框里。往常他坐在蹬三轮的座上,或抱着冰伛着身子进我家来,不显得那么高。也许他平时不那么瘦,也不那么直僵僵的。他面如死灰,两只眼上都结着一层翳,分不清哪一只瞎,哪一只不瞎。说得可笑些,他简直像棺材里倒出来的,就像我想象里的僵尸,骷髅上绷着一层枯黄的干皮,打上一棍就会散成一堆白骨。我吃惊地说:“啊呀,老王,你好些了吗?”

(9)他“嗯”了一声,直着脚往里走,对我伸出两手。他一手提着个瓶子,一手提着一包东西。

(10)我忙去接。瓶子里是香油,包裹里是鸡蛋。我记不清是十个还是二十个,因为在我记忆里多得数不完。我也记不起他是怎么说的,反正意思很明白,那是他送我们的。

(11)我强笑说:“老王,这么新鲜的大鸡蛋,都给我们吃?”

(12)他只说:“我不吃。”

(13)我谢了他的好香油,谢了他的大鸡蛋,然后转身进屋去。他赶忙止住我说:“我不是要钱。”

(14)我也赶忙解释:“我知道,我知道——不过你既然来了,就免得托人捎了。”

(15)他也许觉得我这话有理,站着等我。

(16)我把他包鸡蛋的一方灰不灰、蓝不蓝的方格子破布叠好还他。他一手拿着布,一手攥着钱,滞笨地转过身子。我忙去给他开了门,站在楼梯口,看他直着脚一级一级下楼去,直担心他半楼梯摔倒。等到听不见脚步声,我回屋才感到抱歉,没请他坐坐喝口茶水。可是我害怕得糊涂了。那直僵僵的身体好像不能坐,稍一弯曲就会散成一堆骨头。我不能想象他是怎么回家的。

(17)过了十多天,我碰见老王同院的老李。我问:“老王怎么了?好些没有?”

(18)“早埋了。”

(19)“呀,他什么时候······”

(20)“什么时候死的?就是到您那儿的第二天。”

(21)他还讲老王身上缠了多少尺全新的白布——因为老王是回民,埋在什么沟里。我也不懂,没多问。

(22)我回家看着还没动用的那瓶香油和没吃完的鸡蛋,一再追忆老王和我对答的话,捉摸他是否知道我领受他的谢意。我想他是知道的。但不知为什么,每想起老王,总觉得心上不安。因为吃了他的香油和鸡蛋?因为他来表示感谢,我却拿钱去侮辱他?都不是。几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那是一个幸运的人对一个不幸者的愧怍。

【小题1】第(2)段刻画了老王 的形象特点,在文中的作用是
【小题2】简析第(8)段划波浪线部分的表达效果。
【小题3】选出对文章内容解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3)段写别人不愿坐车,并批评老王年轻时不老实与作者对他的友善形成对比。
B.第(4)段老王不说“家”而说“住那儿多年了”含蓄地体现了他内心的孤独无依。
C.第(6)段“不知怎么的一条腿走不得路”是作者提及“文革”时极为克制的曲笔。
D.第(10)段“多的数不清”是因为多年后只还记得老王的样子,而忘记了鸡蛋数量。
【小题4】简析最后一段划直线句所包含的情感与文中其它划直线句的不同。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10-16 02:5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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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
在异乡
(美)海明威
深秋,战争不断进行着,但我们再也不去打仗了。米兰(意大利城市)的深秋冷飕飕的,天黑得很早。转眼间华灯初上,沿街看看橱窗很惬意。店门外挂着许多野味:雪花洒在狐狸的卷毛上,寒风吹起蓬松的尾巴;掏空内脏的僵硬的鹿沉甸甸地吊着;一串串小鸟在风中飘摇,羽毛翻舞着。这是一个很冷的秋天,风从山岗上吹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上医院去。医院很古老,也很幽美。对面有几幢新造的砖砌房屋。每天下午,我们在那里相聚,坐在将为我们治好病的手术椅里,大家彬彬有礼,互相关心地问是什么病。
医生走到我的手术椅旁说:“战前,你最喜欢什么?玩球吗?”
“不错,踢足球。”我说。
“好,”他说,“你会重新踢足球的,肯定比以前踢得更好。”
我的膝关节有病,从膝盖到踝节之间的小腿僵直,没有腿肚子似的。医生说:“一切都会顺利的。小伙子,你是个幸运儿。你会重新踢足球的,像个锦标选手。”
旁边的手术椅中坐着一位少校。他的一只手小得像个娃娃的手。上下翻动的牵引带夹着那只小手,拍打着僵硬的手指。轮到检查他时,少校对我眨眨眼,一面问医生:“我也能重新踢足球吗,主任大夫?”他的剑术非常高超,战前是意大利最优秀的剑术家。
每当我们坐在手术椅中,他总要不厌其烦地纠正我的意大利语法。我可以肯定,少校不相信机械治疗,可他总是按时上医院,从不错过一天。在一段时间内,我们谁都不信这玩艺儿。
有一天,少校甚至说,这些东西全是胡闹。少校长得矮小,却笔挺地坐在手术椅中,将右手伸入机器,让牵引带夹着手指翻动,眼睛直盯着墙壁。
“要是战争结束了,要是真有那么一天的话,你打算干些什么?”少校问我,“注意,语法要正确!”
“回美国。”
“结婚了吗?”
“没有,但很想。”
“你太蠢了。”他看上去很恼火。“一个男人决不能结婚。”
“为什么,少校先生?”
“别叫我少校先生。”
“为什么男人不应该结婚?”
“不该,就是不该,”他怒气冲冲地说,“即便一个人注定要失去一切,至少不该使自己落到要失掉那一切的地步。他不该使自己陷入那种境地。他应当去找不会丧失的东西。”
他说着,眼睛直瞪着前面,显得非常恼怒、痛苦。
“可为什么一定会失掉呢?”
“肯定会失掉,”他望着墙壁说,然后,低下头看着整形器,吱吱咯咯地把小手从牵引带里抽出来,在大腿上狠狠拍几下。“肯定会失掉,”他几乎大吼了,“别跟我争辩!”接着他对看管机器的护理员叫道:“来,把这该死的东西关掉!”
他回到另一间诊室去接受光疗和按摩了。一会儿,我听见他向医生请求借用电话,后来,门关上了。他重新回到这间房间时,我正坐在另一只手术椅中。他径直朝我坐的地方走来,把一条胳膊搁在我的肩上。
“真对不起,”他说,一面用那只好手拍拍我的肩膀,“刚才我太失礼了。我妻子刚去世。请原谅。”
“噢…….”我惋惜地说,“非常遗憾。”
他站在那儿,咬着下嘴唇。“忘掉痛苦,”他说,“难哪!”他的目光越过我,望着窗外。接着他哭了。“我简直忘不掉悲痛,”他边说边哽咽着。然后他失声痛哭,又抬起头,茫然呆视着,咬紧嘴唇,泪流满面,接着,挺起腰,带着军人的姿态,迈过一排排手术椅,昂然而去。
医生告诉我,少校的妻子很年轻,死于肺炎;少校直到残废不能再打仗后,才同她结婚,她只病了几天。谁也没料到她会死的。三天后,当他照常来就诊时,军服的袖子上多了一块黑纱。医院的墙上已经挂起镶着大镜框的照片,拍着各种病例在治疗前后的不同形状。不过,少校对那些照片却很淡漠,他只是向着窗外,凝望着。
(本文有删节)
【小题1】.第一段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2】请简要分析小说中少校的形象。
【小题3】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有什么效果?
【小题4】请简要分析小说题目“在异乡”的内涵?
【小题5】这篇小说带给你哪些思考?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人们的幸福感,是现在的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有删节)

【小题1】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小题2】听了上辈人的婚礼故事后,“三叔”“儿子”“未婚妻”的反应与心理各不相同,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的情节安排有什么特点?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盲人看
毕淑敏
每逢下学的时候,附近的那所小学,就有稠厚的人群,糊在铁门前,好似风暴前的蚁穴。那是家长等着各自的孩童回家。
在远离人群的地方,有个人,倚着毛白杨,悄无声息地站着。从不张望校门口。直到有一个孩子飞快地跑过来,拉着他说,爸,咱们回家。他把左手交给孩子,右手拄着盲杖,一同横穿马路。
多年前,这盲人常蹲在路边,用二胡奏着很哀伤的曲调。他技艺不好,琴也质劣,音符断断续续地抽噎,听了只想快快远离。他面前盛着零碎钱的破罐头盒,永远看得到锈蚀的罐底。我偶尔放一点钱进去,也是堵着耳朵近前。
后来,他摆了个小摊子,卖点手绢袜子什么的,生意很淡。一天晚上,我回家时一下公共汽车,黑寂就包抄过来。原来这一片突然停电,连路灯都灭了。只有电线杆旁,一束光柱如食指捅破星天。靠拢才见是那盲人打了手电,在卖蜡烛火柴,价钱很便宜。我赶紧买了一份,喜滋滋地觉着带回光明给亲人。
之后的某个白日,我又在路旁看到盲人,就气哼哼地走过去,说,你也不能趁着停电,发这种不义之财啊!那天你卖的蜡烛,算什么货色啊?蜡烛油四下流,烫了我的手。烛捻一点儿也不亮,小得像个荧火虫尾巴。
他愣愣地把塌陷的眼窝对着我,半天才说,对不起,我……不知道……蜡烛的光……该有多大。萤火虫的尾巴……是多亮。那天听说停电,就赶紧批了蜡烛来卖。我只知道……黑了,难受。
我呆住了。那个漆黑的夜晚,即便烛火如豆,还是比完全的黑暗好了不知几多。一个盲人,在为明眼人操劳,我还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他,我好悔……
后来,我很长时间没到他的摊子买东西。确信他把我的声音忘掉之后,有一天,我买了一堆杂物,然后放下了50块钱,对盲目人说,“不必找了”。我抱着那些东西,走了没几步,被他叫住了。“大姐,你给我的是多少钱啊?”
我说,“是50元。”
他说,“我从来没拿过这么大的票子。”
见他先是平着指肚儿,后是立起掌根,反复摩挲钞票的正反面,我说,“这钱是真的,您放心。”
他笑笑说,“我从来没收过假钱。谁要是欺负一个瞎子,他的心先就瞎了。我只是不能收您这么多的钱,我是在做买卖啊。”
我知道自己又一次错了。
不知他从哪里学了按摩,经济上渐渐有了起色,从乡下找了一个盲目的姑娘,成了亲。一天,我到公园去,忽然看到他们夫妻相跟着,沿着花径在走。四周湖光山色美若仙境,我想,这对他们来讲,真是一种残酷。
闪过他们身旁的时候,听到盲夫有些炫耀地问,“怎么样?我领你来这儿,景色不错吧?好好看看吧。”
盲妻不服气地说,“好像你看过似的。”
盲夫很肯定地说,“我看过。常来看的。”
听一个盲人连连响亮地说出“看”这个词,叫人顿生悲凉,也觉出一些滑稽。
盲妻反唇相讥道,“介绍人不是说你胎里瞎吗,啥时看到这里好景色呢?”
盲夫说,“别人用眼看,咱可以用心看,用耳朵看,用手看,用鼻子看……加起来一点不比别人少啊。”
他说着,用手捉了妻子的指,沿着粗糙的树皮攀上去,停在一片极小的叶子上,说,“你看到了吗?多老的树,芽子却是新的。”
那一瞬,我凛然一惊。世上有很多东西,看了如同未看,我们眼在神不在。记住并真正懂得的东西,必得被心房茧住啊。
后来盲夫妇有了果实,一个瞳人亮如秋水的男孩。他渐渐长大,上了小学,盲人便天天接送。
起初那孩童躲在盲人背后,跟着杖子走。慢慢胆子壮了,绿灯一亮,就跳着要越过去。父亲总是死死拽住他,用盲杖戳着柏油路说,“让我再听听,近处没有车轮声,我们才可以动……”
终有一天,孩子对父亲讲,爸,我给你带路吧。他拉起父亲,东张西望,然后一蹦一跳地越过地上的斑马线。于是盲人第一次提起他的盲杖,跟着目光如炬的孩子,无所顾忌地前行,脚步抬得高高,轻捷如飞。
孩子越来越大了。当明眼人都不再接送这么高的孩子时,盲人依旧每天倚在校旁的杨树下,等待着。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我”在停电之后买了盲人的蜡烛,蜡烛不太亮就气哼哼地指责盲人,表明“我”是个对个人得失斤斤计较的小市民。
B.“我”买了一堆杂物后放下50块钱对盲人说:“不必找了”。表明“我”因上次错怪了盲人而内心十分愧疚。
C.本文的标题“盲人看”看似自相矛盾,其实含义深远。盲人虽然看不见大千世界,却能用心灵去感受世界的真善美。
D.本文开头段写盲人在学校门口等待孩子放学与结尾写孩子对他说:“爸,我给你带路吧”首尾呼应,结构完整。
【小题2】小说中的盲人是个怎样的人?请结合文中的细节描写作简要分析。
【小题3】“那一瞬,我凛然一惊。世上有很多东西,看了如同未看,我们眼在神不在。记住并真正懂得的东西,必得被心房茧住啊。”结合小说的内容、主题和形象,谈谈你对这段话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邱长海
三叔从老家来省城帮儿子筹备国庆节举行的婚礼,看着儿子为找不到加长林肯或凯迪拉克作婚车而唉声叹气,他一次次欲言又止。这一晚,皓月当空,父子对饮。
1981年,鲁南山区,大豆高粱在田野里飘香。三叔的爹,我的爷爷忙着张罗第三个儿子的婚事。那时候,爷爷当了村主任,最后一个儿子的婚礼当然要办得风风光光。这天一擦黑儿,爷爷就提着两瓶兰陵大曲,揣着两盒孔府烟跑了十多里的山路,摸到前进村村主任何大把式家里。前进村原来叫水洼洼庄,改革开放后靠养鱼致了富,改名前进村,去年买了台手扶拖拉机,更是闻名方圆几十里。爷爷刚开口,就被对方堵了回来。国庆节日子旺,拖拉机早被乡长的公子结婚定下了。“要不,你把它推走?”何大把式指着墙根的一辆独轮车说,“咱也就配这档次。” 爷爷脸一红,二话没说,拎起桌上的两瓶酒抬腿就走。
爷爷到家时,两瓶酒只剩下半瓶。老人家把三儿子招呼过来父子对饮,那晚,皓月当空
1953年秋天,爷爷娶奶奶的时候,换了身干净衣服空着手就进了岳母家的门,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新媳妇的一只手。三十多里山路,奶奶的小脚实在走不动了,爷爷就向路边收庄稼的老乡借了辆独轮车,一边是黄澄澄的玉米,一边是腮上红扑扑的奶奶。车子“吱呀吱呀”唱了一路,像是最浪漫的婚礼进行曲,引着他们踏上了幸福生活之旅。
爷爷说这些时,一脸的甜蜜,听得三叔眼里潮潮的。
第二天的正午时分,爷爷满身大汗进了家门。院子里多了一辆崭新的大金鹿自行车。那时候,大金鹿还是个稀罕东西,不亚于今天谁家买了辆小轿车。全村人都羡慕得不行,就连母亲、二婶也看得眼睛放光,据说回家后闹了好几天。
眼看婚期将近,三叔抓紧时间练车。于是,早晨下地前或者傍晚回家后,村里人就看见三叔在村西的麦场里卖力地演练——对他来说,将要驮回的岂止是新媳妇,更是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啊!
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像一桌酒席上有了鲍鱼,一家人顿时多了底气;有了这辆自行车,就好似一场演出来了名角儿,全村的人们都盼着好戏开演。
万众瞩目的日子终于来了。大金鹿前把上的大红花与三叔年轻的笑脸相映生辉。
三叔潇洒地跨上自行车,昂首挺胸上了路。身后是一支吹吹打打的迎亲队伍。三叔第一次看到属于自己的新媳妇——他们是媒妁之言,这之前,两人只在邻村的露天电影场见过一面,却从来没有说过话。
三婶在村里小姐妹们羡慕的目光中坐上三叔的自行车后座,一时间,唢呐叫得欢。在我们鲁南老家,新郎接新娘有很多规矩,其中一条就是:新娘不说话,新郎不回头。人逢喜事精神爽,秋风得意车轮急,三叔脚底生风,很快就把送亲的队伍甩在后边,三婶也不能说话。
三婶娘家到三叔家的路上有一段上坡路,三婶心疼累得满头大汗的三叔,就跳下了自行车,帮忙推了一把。上了坡,三叔不能回头看,根本不知道三婶下了车,也不知道她还没坐上来,就骑着空车走了。直到进了村,才发现坏了,在众人的哄笑声中掉头回去找新媳妇。
新媳妇根本没有回娘家——她哪里丢得起这个人哪!大家找来找去,终于在那段上坡路边还没收割的玉米地里找到了正生闷气的三婶。
当然,婚礼照常举行,乡亲们喜酒照喝,只不过留下了一段有趣的佳话。
三叔说这些时,一脸的幸福,听得儿子心里酸酸的。
三叔的儿子把父母的故事说给未婚妻听,她听得泪光闪烁,一脸的神往。恰好他们看到报纸上登着一家婚庆公司推出了自行车婚礼的消息。两人眼前一亮,手牵手走进那家婚庆公司,就像父辈一样,他们打算在这座城市里,举行一个万众瞩目的自行车后座上的婚礼。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里,独轮车、自行车上的婚礼带给我们的幸福感,是林肯、凯迪拉克带不来的。
(有删节)
(1)小说两次写到“皓月当空”,分别有什么作用?请简要概括。
(2)小说中的“三叔”有什么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听了上辈人的婚礼故事后,“三叔”“儿子”“未婚妻”的反应与心理各不相同,请简要分析。
(4)小说的情节安排有什么特点?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用意。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黑夜里移动
陈思宏
漆黑的夜里,找光。
柏林有一家餐厅,名为Nocti Vagus,此为拉丁文,Nocti为“黑夜”,Vagus为“移动”,意即“黑夜里移动”。
这是一家没有光的餐厅。
春夜微寒,我和T走进这家餐厅,室内明亮温暖,与一般餐厅无异。服务生马上过来招呼,帮我们挂外套,问好,闲聊。所有的服务生都是盲人。我们坐在等候区看菜单,招呼我们的服务生是个年轻的女孩,她的脸一直朝向我们,笑容和煦。她向我们推介海鲜,说自己是个爱吃鱼的人。前菜、主菜、点心点妥,餐后还有咖啡跟甜点,服务生接着解说待会儿入座时应该注意的事项。
首先,我们必须把身上所有的光源全部关掉,用餐时严禁拍照。服务生开始给我们做心理建设,等会儿进入的用餐区是彻底黑暗的,但请不要惧怕,虽然餐厅里完全黑暗,但设有特殊的感应系统,安全逃生门也很齐全,让客人可安心用餐。
在服务生的带领下,我们和另外一组客人一起进入一个光线幽微的区域,这是一个过渡区,让我们从明亮走入幽暗,视觉慢慢习惯弱光源,准备迎接黑暗。服务生请我抓住她的手臂,跟着她走。我尾随着,连续掀开数个帘幕,终于走进了用餐区。我身体突然静止,不敢迈出下一步,因为这里头,果真,完——全——没——有——光。服务生轻声说:“跟我来,左转,来,放心,直走,您不会撞到任何东西,右转,对,就是这里,正前方就是您的椅子,请慢慢坐下。”
我坐下,没有光,就是没有光。我把手放在面前,完全看不到我的手指。T的声音从桌子的另一头传来,声音里有些许惊慌:“你在哪里?”
和我们一起进来的那组客人,因为其中一位女士完全无法忍受黑暗,尖叫抗拒。她的呼喊很快消失在帘幕后,应该是被服务生带向光明了。我被黑暗钉在座椅上,身体僵硬,不安开始在皮肤上逼出汗滴。服务生突然发声,我被她的声音吓了一跳,原来,她一直站在我身旁。“我来跟你解说,您的右手边是刀,左手边有叉,杯子在正前方,请您开始用手去寻找,慢慢来,饮料随后上桌。”
我慢慢伸出手,碰触到桌、巾、刀、叉、匙、杯,还有,从对面伸过来的T的手。我们在黑暗中握了彼此一下,“相濡以手汗”,给彼此打气。
身体稍微放松之后,我开始听到许多声音。四周其实有许多客人,我看不到任何桌椅和身影,但有许多细碎的人声从四面八方传来。我听到刀锋撞上瓷盘的声音、饮料倒入杯子的声音、笑声、聊天声……当视觉失去作用,我的听觉逐渐开启,敏感度升高。然后,我就明白,为何餐厅要叫“黑夜里移动”了。
黑暗中,宾客坐定,但服务生上菜上酒,必须移动。他们都是视障者,黑暗对他们已属平常,把宾客们的座椅位置记熟,就可以在其中穿梭自如。这些服务生在外面的世界里,是绝对的弱势,但在这个工作场所,他们身体的弱点就变成他们的强项了。
前菜沙拉、浓汤上桌,我在黑暗中进食,行动如树獭,生怕打翻水杯、把刀叉扫出桌面、把浓汤送进眼里。黑暗果然有其分量,肢体被黑暗黏住,一切都迟滞缓慢,咀嚼慢,说话也慢。
看不到菜色,吃食全然只靠味觉与想象力,我知道自己的主菜是海鲜,但有个东西我嚼了很久,就是无法正确说出它的名称,连续吃了三口,我才惊呼:“这是虾啊!”视觉功能消失,必须仰赖味觉与嗅觉,这是一次全新的就餐经历。
少了视觉,耳朵伸展成漏斗,四周各种细碎的声响都倒进听觉里。隔壁桌一对男女的对话,让餐厅里所有用餐的宾客都忽然安静下来。原来,大家的耳朵,都变成漏斗了。
男士说:“你愿意嫁给我吗?”
静。
这句话像一根绳索,勒住了所有人的喉咙,话语休止,吃食暂停。
女士没回答。
男士继续说:“你看不到,但现在我手上,有个戒指。”
寂静再度塞满黑暗。我的刀叉在空中悬浮,嘴巴微张,不敢动。
“你愿意嫁给我吗?”
依然听不到女士的回答。
再试一次:“你愿意嫁给我吗?”
重复三次的问句,在黑暗里回荡,求婚的男士喉咙干渴,声线分叉,问句的结尾很微弱。
“你愿意嫁给我吗?”
我受不了了,黑暗我可以习惯,但这种悬疑,杀人哪。
“你……”
女士的声音,在此时,终于划破沉默。她的声音,在黑暗里点燃了光。
在彻底的黑暗中,她哽咽着慢慢回答:“我,一,直,在,点,头。”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开头几段从名称、特点和内部设置等对餐厅进行介绍,交代了这家餐厅对就餐者细心的照顾和特殊的就餐环境,为情节的发展作了铺垫。
B.小说中的T来到没有光的用餐区惊慌失措,用餐过程中还伸出手给“我”,说明他是个胆子比较小的人,与“我”的镇定自若形成鲜明的对比。
C.“我”在用餐中听觉“敏感度升高”,“吃食全然只靠味觉与想象力”,这些运用了夸张的手法,表达了在没有视觉之后的特殊感受。
D.结尾处,以“我,一,直,在,点,头”来叙写女士的回答,一字一顿,表现了女士因表达受到误解的委屈、担心再次表达不清楚的情态。
E. 小说题材独特,发生在“黑夜里移动”餐厅的故事温馨动人,其中也蕴含着作者对生活在这里的弱势群体的同情,这是小说的独到之处。
【小题2】小说是怎样叙述发生在“黑夜里移动”餐厅里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为什么以一个求婚的情节来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