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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排钻天杨

肖复兴

四十多年前,从北大荒回到北京不久,我搬家到陶然亭南的地铁宿舍。走出宿舍,有一条大道,大道旁有一排新栽不久的钻天杨,瘦弱的树后有两间同样瘦弱的小平房,这是一家小小的副食品商店。

我和店里的售货员很熟。年轻的那一位售货员,刚来不久。她个子不太高,面容清秀,长得纤弱,人很直爽,快言快语。她曾经不好意思地告诉我:没考上大学,家里非催着赶紧找工作,只好到这里上班。

知道我在中学里当老师,她让我帮她找一些高考复习材料,她想明年接着考。我鼓励她:对,明年接着考!有这个心劲儿,最重要!每次去那里买东西,她都爱和我说话。我把看过的杂志和旧书借给她看,或者索性送给她。她见到我就叫我肖老师,我管她叫小冯同学。

有一次,她看完我借给她的一本契科夫小说选。还书的时候,我问她读完这本书,最喜欢哪一篇?她笑了:这我说不上来,那篇《跳来跳去的女人》,我没看懂,但觉得特别有意思。

1978年的夏天,我和她相互鼓励着,一起到木樨园中学参加高考。记得考试的第一天,木樨园中学门口的人乌泱乌泱的,黑压压拥挤成一团。高考放榜,我考上了,她没考上。从此以后,她不再提高考的事了,老老实实在副食店上班。

大学毕业后,我搬家离开了地铁宿舍,发现旧杂志把床铺底下挤得满满堂堂。便想起了这位小冯同学,她爱看书,把这些杂志送给地好。我来到副食店,一眼就看见她坐在柜台里。看见我进来,她忙走了出来,笑吟吟地叫我。我这才注意,她脸色有点黄,挺着个大肚子,小山包一样,起码有七八个月了。我惊讶地问道:这么快,你都结婚了?

她笑着说:还快呢,我25岁都过了小半年!我们有同学都早有孩子了呢!

那天告别时,地特意送我走出副食店。正是四月开春的季节,路旁那一排钻天杨的技头露出了鹅黄色的小叶子,迎风摇曳,格外明亮打眼。在这里住了小九年,我似乎是第一次发现这钻天杨的小叶子这么清新,这么好看。

从那以后,我再没见过小冯同学。

前些日子,我参加一个会议,到一座宾馆报到。那座宾馆新建没几年,设计和装潢都很考究,宽阔的大厅里,从天而降的瀑布一般的吊灯,晶光闪烁。一位身穿藏蓝色职业西式裙装的女士,大老远挥着手臂径直走到我的面前,伸出手来笑吟吟地问我:您是肖老师吧?我点点头,握了握她的手。她又问我:您还认得出我来吗?起初,我真没有认出她,以为她是会议负责接待的人。她笑着说:我就知道您认不出我来了,我是小冯呀!看我盯着她发愣,她补充道:地铁宿合那个副食店的小冯,您忘了吗?

我忽然想起来了,但是,真的不敢认了,她个子高了些,也显得比实际年龄要年轻许多。我对她说了这些感受,她咯咯笑了起来,说:还年轻呢?明年就整六十了。

她还是那么直爽,言谈笑语的眉眼之间,恢复了以前的样子,仿佛岁月倒流,昔日重现。我知道了她的经历:生完孩子没多久,她就辞掉副食店的工作,在家带孩子,孩子上幼儿园后,她不甘心总这么憋在家里,用她自己的话说“还不把我变成甜面酱里的大尾巴蛆?”便和丈夫一起下海折腾,折腾得一溜儿够,赔了钱,也赚了钱,最后合伙投资承包了这个宾馆,她忙里忙外,统管这里的一切。

她说:“中学毕业去副食店工作,到今年整整四十年。您看看这四十年我是怎么过来的!”

我说:“你过得够好的了!这不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吗?”

她咯咯地笑了起来:还节节高呢!您忘了您借给我的那本契诃夫小说了吗?您说我像不像那个跳来跳去的女人?

分别的时候,我问她,那个小小的副食店,现在还有吗?

她忍不住又笑了起来:那么小,跟芝麻粒一样的副食店,现在还能有吗?早被连锁的超市取代了。她还告诉我,地铁宿舍二十多年前就都拆平,盖起了高楼大厦,副食店早被淹没在楼群里了。不过,副食店前路旁那一排钻天杨,倒是没有被砍掉,现在都长得有两三层楼高了,已经成了那个地带的一景儿了呢!

钻天杨,她居然还记得那一排钻天杨。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文采用了外貌描写的手法展现主人公形象,文章选取了小冯同学“刚参加工作、要当母亲、做宾馆管理者”三个人生阶段的外貌特征来表现她的变此
B.小冯同学说她像“那个跳来跳去的女人”,这和前文“我”和她交流契诃夫小说的感受相相呼应,也表明了“我”及“我”的书成就了她的灿烂人生。
C.“那么小,跟芝麻粒一样的副食店”,这句话运用了夸张修辞,生动形象地描绘出了副食店的渺小;也正是其渺小等原因,所以很快被时代的浪潮淹没。
D.这篇文章篇幅不长,但时间跨度大,作者采用顺叙的手法描写了四十年的人和生活的变化,采用以小见大的手法,来展现社会迅速发展的时代风貌。
【小题2】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小冯同学的形象特征,以及她身上展现的时代精神。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8-05 09: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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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全国100所名校最新高考模拟冲刺卷(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石青嫂子 艾芜
早上太阳仍象往天一样,把晴美的阳光抹上满峡的树林,叫带露的树叶草叶都亮得耀人的眼睛。只是石青嫂子的心上却阴暗极了,阴暗得象夏季乌云满布的天空一样,随时都会雨点似的落下泪来。看见屋里踢倒的板凳,打烂的灯,再看见门前地里一片乱踏的脚迹。菠菜的叶子,踩来变成烂泥;番茄踩成一滩一滩的红浆。那些红浆很使石青嫂子疑心,怕是夜来扭扯的时候,石青身上流出来的血。
有石青的时候,她从来没有感到过她这间山峡中唯一的茅屋是孤独的、寂寞的、可怕的。她只觉得面临小河、背靠山岭的一片斜坡,给予她无限的繁忙和劳碌。她终天头上包着一张蓝布帕子,不是拿锄头挖地、镰刀割草,就是手腕上挂个篮子,采摘什么东西。晚上星子都现在山峡的高空了,树林茅屋全隐藏在轻雾里面,小的孩子,坐在门前哭着喊妈的时候,她还在地里摘着苦瓜豇豆或是茄子辣椒,准备明天一早挑到五里以外的镇上去卖,好换点米回来。
但自当家人被抓壮丁后的第四个月,有一天,忽然有三个人大模大样踏进了她的菜地,拿一根带子在东量西量的。她大声地加以阻止。
“呵呀,你们踏着人家的菜地哪,那是才撒下种的!”
一个站在斜坡边上的人,穿着长衫,悠悠然吸着香烟的,露出轻蔑的神色,叱责地说:“你在吵个鬼呀,这样叽叽喳喳的!”
“这是我的地呀,我不该吵么?”
吸着香烟的人眉头一扬,轻蔑地说:“这是吴老爷的!”
“你们还是搬走的好,没有看过你们这里,人凶狗也恶的!”
“要我搬走,那容易!人家苦了十年,不说啥子,就是汗水也流了几十百桶去了嘛!你就拿棒棒来赶,我都不会搬的!”半晌,才望下屋后的斜坡,恨恨地说。
三个人走了以后,峡谷里又重新平静了。风在林间吹过,叶子微微作着声响
有一天半夜后,石青嫂子突然被狗的凶猛叫声弄醒,同时又听见什么东西在毕毕啪啪地爆响,睁开眼睛一看,满屋通明透亮,不住地冒进烟子来,她明白隔壁灶房起了火了。火在茅屋上吼着、跳着、笑着,尽量发挥暴虐的能事,不到一顿饭功夫,就把屋子和屋里的一切,烧成平地了。连屋子侧边广柑橘子的树叶,都烧得焦黑。火光没有了的时候,一坪炭屑还在黑暗中发着红焰,冒着烟子。石青嫂子想着她这年年都在培修的屋子,想着慢慢买来的家具,想着那条没有跑出的猪……便忍不住失声痛哭起来,把这半年来所受的冤屈和痛苦,都借声音发泄个一干二净。
第二天早上起来,便不管三七二十一,一路咒骂,直朝吴大老爷住的地方冲去。
“快开开,我要去看吴大老爷!”
石青嫂子一面打栅栏,一面乱骂起来:“你这狗,你为啥不开门!”
骂了好久,手也打痛了,栅栏门还是紧紧地立在那里。石青嫂子累极了,便只好坐在那里喘气。
石青嫂子休息了半天,觉得对于栅栏门简直无法可想。于是,她只得慢慢地走回家去。
斜坡上的菜,一给人扯光踏坏,火烧过后的地方,就更加显得荒凉了。在这里既无房子躲避风雨,地上又没出产给她生活上的希望,而那恶人暗中还不晓得更要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来。唯一的法子,就只有离开这个地方了。到什么地方去呢?她不知道,单觉得离开好些,离开这里,孩子们或许不至于饿死。
她背上背着铺盖卷,怀中抱着婴儿。他们一家大小顺着小河边,直朝镇上走去。绕到山半腰上的公路时,便又看见峡谷里他们住过的地方了。
峡谷里蒙着轻微的白雾。金灿灿的早上阳光,照着岭上的松林。小河边的果木树和那片垦过的黑土,还阴沉沉的,留有夜来的阴影。孩子们首先看见了,便欢叫起来:
“妈妈,我们的家呀,你看,在那里!”
妈妈只瞟了一眼,不敢多看,怕流出眼泪,便低头走她的。
但孩子们却都问了起来:“妈妈,我们啥时候回去哪?”
妈妈忍着眼泪,哄他们说: “等橘子柑红的时候,我们就回来!”
孩子们都感到满意了,走了一会,他们又问:“妈妈,我们到哪里去呢?”
妈妈怔了一下,半晌才想出哄他们的话来:“我们去找爸爸!”
孩子们更加快乐了,连声发笑地喊着爸爸,但作妈妈的却忍不住了,眼泪双双地滴落下来。
她走了一会儿,眼泪流够了,心里清爽些了,还听见孩子们一路满有生气的笑声,便又鼓起勇气,咬定牙巴地想:“不论啥子艰难困苦,我都要养大他们的!”
1947年9月(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描写了抗战胜利后一个农村劳动妇女倔强的生活意志和艰辛的生活道路,表达了作者对石青嫂子这一类劳动妇女同情。
B.石青嫂子的是不幸的,她遭遇了“丈夫被抓壮丁”“地主丈量土地”“地主派人夜晚烧毁茅屋”“被逼走上流浪”的悲惨生活。
C.小说用明暗交错的两条线索推动着情节发展。石青嫂子身居前台,而吴老爷始终在幕后,犹如魔影一般摧残着石青嫂子的生活。
D.小说结尾处,对孩子们与石青嫂子的描写,表现孩子们的天真无知,更与石青嫂子的愁苦形成比较,凸显了主人公痛苦之情。
E.小说语言典雅华丽,人物性格鲜明,既深刻揭露地主对农村统治的罪恶,又表达了作者对黑暗即将过去,黎明即将到来的信念。
(2)小说开篇第一句的景物描写有何作用?
(3)小说中的石青嫂子是一个怎样人物形象?请简要概括。
(4)有人认为小说中的主人公石青嫂子对命运的抗争是软弱的。你是否同意?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25分)
生命
曹德权
血色黄昏,硝烟滚滚。
日军56师团长驱直入,已彻底切断滇缅国际通道,进占怒江西岸,在惠通桥沿岸同中国军队接火,中日双方几十万部队摆开了决战架势。
怒江不保。昆明危在旦夕。
整个大后方已感触到战争的迫近。
距惠通桥不到50公里的泥泞公路上,开来5辆重型卡车。第一辆车上,坐着一个穿着少校制服的大胡子。两小时前,他接到集团军总部的命令:不惜一切代价,将弹药及食品送上惠通桥南高地。这里,国军耿振华师已到了弹尽粮绝的地步,一个师打到不到一个团的兵力了,全体官兵已有4天没进过一口食物,士兵们连枪都端不起来了,而他们接到的命令是必须再坚守24小时,不惜一兵一卒。
惠通桥不保,怒江防线必毁于一旦,后果将不堪设想。
卡车在公路上疯狂地弹跳着向前冲去。大胡子少校手提一挺轻机枪,两眼血红。作为带队长官,他明白迟到一个小时的后果是什么。
不该发生的事发生了,第一辆卡车扎进炮弹坑里,熄火了。随后的4辆卡车也被迫停下来。前面的路面都布满炮弹坑。押车官兵全部下了车,奔跑着搬石头填炮弹坑,推车,累得气喘吁吁。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四野里聚集来不少饿得皮包骨头的饥民,怯生生地围着卡车转,也不知是谁喊了一声:车里有白馍!顿时,四野里的饥民打了强心针般振奋起来,呼啦啦冲上去钻进车厢,抢吃起馒头来!
大胡子少校手提轻机枪冲到被抢的车前,嘴角抽搐着,两眼滴血,一咬牙将枪端起来对准饥民,只听一片哗啦啦的枪栓声,全体押车官兵持枪围住了饥民。就在这时,大胡子少校的双眼直直盯着车尾,然后痛苦地闭上了双眼。在车尾,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饿得双眼深陷,浑身瘦骨骇人地撑着肉皮,一双脏兮兮的手抓住馒头,嘴里还咬着一只馒头,遮住了半张瘦脸,双眼惊骇而哀怜地望着大胡子少校。大胡子少校浑身战栗着,两幅画面在眼前交替晃过:一边,是饿着肚子同鬼子拼命的国军兄弟;一边,是手无寸铁饿得只剩一口气的小女孩!他丢下机枪,面对饥民跪了下去,一拳砸在头上:“乡亲们哪,前面守怒江的弟兄们已经4天没有吃饭了,他们空着肚子在和鬼子拼刺刀啊!你们……”
四野霎时一片寂静:所有人如石雕一般。
小女孩怯生生地挪到大胡子少校面前,将手里的馒头递到大胡子少校手上,然后取下嘴里的馒头也递上去:“叔叔,我不知道这些馍馍是送到前线去的,这个馍馍我咬了一口,请他们别嫌弃,请他们吃饱了多杀鬼子……好吗?”
大胡子一下抱起小女孩,只一个劲点头。他将脸贴着小女孩的脸:“你叫什么名字?”小女孩有气无力地答道:“我叫尤小翠。”大胡子颤声说道:“好妹妹,等我们打败了鬼子,我一定要让你吃上白馍。一定让你吃饱好吗?”小女孩吃力地点点头,脸上露出稚气的笑。所有的饥民们此时都将拿在手里的馒头默默地送回了车上。然后用最后一点力气抱起一块块填弹坑的石头……。
车队终于怒吼着向怒江方向冲去……。
一周后,大胡子少校和耿振华师长来到陷车的地方,大胡子少校手里提着一小袋馒头,耿师长手里也有一个馒头,一个发黄的有一个缺口的白馍。他们找一个叫尤小翠的小女孩。一个老大娘将他们引到一座新的小坟包面前,老大娘说:“她家7口人,她是最后一个死去的,她在3天前饿死了!”大胡子少校和耿师长咚地跪在新坟前。
凄厉的枪声伴着一声嚎叫:“小翠妹,所有的中国军人会为你报仇!——小日本,中国人是不会死绝的!”
34年后,一位国军起义将军临终前拿出一个有缺口且发黄的馒头。说:“把这馒头的故事……讲给……小青年们……听。”
(选自《微型小说三百篇》)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田野里聚来不少饿得皮包骨的饥民”,说他们“皮包骨”是为下面他们抢馒头做铺垫,因为饿所以才抢,这是很正常的。
B.大胡子少校见到百姓抢馒头,“嘴里抽搐着,双眼滴血,一咬牙将机关枪用手端起来对准饥民”,这里运用了肖像、动作、心理描写。
C.大胡子少校“丢下机枪,面对饥民跪了下去,一拳砸在头上”这些举动表明他认为自己无能,让百姓挨饿,从而深感内疚。
D.当大胡子少校对小女孩说会让她吃饱时,小女孩吃力地点点头,露出稚气的笑。说明小女孩还小,并不知道大胡子是在骗她。
 
E.当大胡子少校与耿师长拿着那个缺口的馒头来找小翠时,我们可以推想,大胡子少校肯定跟前线战士们讲过这个故事。
(2)文章前四段的叙述和描写有什么作用?(6分)
(3)文章结尾:“34年后,一位国军起义将军临终前拿出一个有缺口且发黄的馒头。说:“把这馒头的故事……讲给……小青年们……听。”这个结尾有什么深意?(6分)
(4)文章标题是“生命”,但有人认为以“小翠”做文章标题更合适。请就此问题进行探究。(8分)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扒手

美希区柯克

那个穿暗色粗格子呢衣服的女子扒斯通口袋时,我正坐在假日旅馆的豪华休息室,翻阅一本杂志。斯通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绅士,手持拐杖,他在加州有一亿五千万的资产。他刚从我对面的一个豪华电梯出来。那女子从大理石楼梯那边走过去,走得很急,故意装出心不在焉的样子,和斯通撞了个满怀。她赶忙道歉,露出美丽的酒窝,斯通彬彬有礼地鞠了个躬,说没有关系。她扒了他的皮夹和领带上的钻石夹子,而他则毫无知觉,也没有怀疑。她匆匆向休息室对面的出口处走去,同时把扒来的东西放进手提包里。我立刻离开座位,迅速而谨慎地追过去。在我追上她之前,她已经穿过一盆盆的植物,快到玻璃门了。

我抓住她的肩膀,微笑着说:“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一下子怔住了。然后转过身看我,好像我是从大厅盆景中冒出来的一样。她冷冷地说:“你说什么?”“你和我最好谈谈。”“我一般不和陌生男人谈话。”“我认为我是个例外。”

她棕色的眼睛愤怒地闪了一下,说:“我建议你放开我的手臂,假如你不放的话,我就喊经理了。”“你知道,我是假日旅馆的保安主任。”我告诉她,她脸白了。

我领她穿过拱形入口,到旅馆的餐厅,它就在我们左侧不远的地方。她没有抗拒。我让她坐在一张皮革椅子上,自己坐在她对面。我隔着桌子打量对面的女子,她长着一张古典的脸,显得纯洁、无辜,褐色头发有点卷曲。我猜她大约二十五岁左右。

我冷静地说:“毫无疑问,你是我遇见的三只手中最漂亮的。”

“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三只手就是扒手。”

她装出愤怒的样子:“你是在说我吗?”

我说,“没有必要再装傻了。我看见你扒斯通的皮夹和他的钻石领带夹,我坐在电梯的正对面,距离十五英尺。”

她不再说什么,手指摆弄着手提包的带子,痛苦地叹了口气说:“你说的对,不错,我偷了那些东西。”

我伸手过去,轻轻地从她那里取过提包,打开它。斯通的皮夹和领带夹在袋子里面各种女性用品的上面。我翻出她的身份证,暗暗记下名字和地址,然后取出她偷的东西,把提包还给她。

她轻声说:“我,我不是小偷,我要你知道,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小偷。”她颤抖地咬着下唇。“我有强烈的偷窃癖,我控制不住自己。”

“偷窃癖?”

“是的,去年我已经看过三个精神病医生,但他们没法治疗我。我同情地摇摇头:“这对你一定很可怕。”“是很可怕,”她同意说,“我父亲知道这件事,会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的!”她的声音发抖。“他曾警告我,只要再偷任何东西,就把我送进医院。”

我轻松地说:“你父亲不会知道今天这里发生的事。”

“他——他不会知道?”

“是的,”我缓缓地说。“斯通先生会取回他的皮夹和别针,我想没有必要张扬这事,这对旅馆也不利。”她的脸开朗起来。“那么……你准备放了我?”我叹了口气:“我想我是心太软了,是的,我准备放你走,但是,你得答应我,不再进假日旅馆。”

“哦,我答应。”

“如果我以后看见你在这里,我就要报警。”

“不会的!”她急切地向我保证。“明天早晨,我要去看另一位精神病医生,我相信他可以帮助我。”

我点点头。“很好,那么——”我转头去看拱形餐厅门外的客人。当我再转回头时,餐厅通街道的门正好关上,那个女子不见了。

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我认为她是一个很熟练的职业扒手——她的手法太娴熟了。另外,她非常善于撒谎。

我对自己一笑,站起身,再次走进休息室。但是,我没有坐回原来的座位,相反,我漫不经心地穿过玻璃门上了街。

当我走进人群时,我的右手轻轻地放在外套口袋里那只厚厚的皮夹和别针上。我发觉自己有点为那个女子难过。事实上,自从斯通当天进入假日旅馆后,就一直是我的目标,经过三个小时的等候,就在我要下手扒窃的那十五秒钟内,她突然出现了。

(选自《外国微型小说百年经典·美洲卷》)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女扒手被“我”抓住之后,“冷冷地说”“我一般不和陌生男人谈话”等表情和语言充分体现了其高度的戒备心理。
B.小说描写斯通被盗后“毫无知觉,也没有怀疑”,这里通过间接描写的方法来体现女扒手的偷盗技术十分高超。
C.女扒手辩解自己不是真正的小偷,而是患有偷窃癖,目的是想让“我”相信从而放了她,但“我”并未相信。
D.小说的题目“扒手”很简洁,既点明了写作对象,又高度概括了故事情节,同时还体现了本篇小说的主题思想。
【小题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来叙述,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结尾的设置很有特色,请简要分析其特点和效果。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孝心  司玉笙
第一次配了这辆公车,他就想回老家看看父母。
老家离县城不远,是黄河故道上的一个小村庄,几十户人家。父母大半辈子就在这故道上种粮扒食、栽藕捞鱼,整天一身尘土两腿泥。上学时他就想,等以后有了条件,一定将二老接到身边,让老人家好好享享清福——父母养育之恩,当儿女的一生一世也报不完哪!
大学毕业后在县政府谋到一份不错的工作,几年后就当上了科级干部,结婚生子,还有了一套面积不小的房子。搬进新居,他就想把大和娘接来一起住——“大”是这一带乡下延续了千年的对父亲的称谓。
大和娘来了。进了屋,二老的眼睛瞪得老大,坐不敢坐,脚不知道往哪儿放。爱人热情地邀老人几个房间都看了一遍。
娘惊叹道,乖乖儿,你这不是到天堂了么?
爱人说,比你儿强的人太多了——我们才只有这一套房子!
大听了,直咳嗽,像是被啥呛住了,唇上的胡子抖着。用手一抹,咳嗽算是止住了,胡子却还在抖动。
他知道大的脾气,就岔开话头,说,您二老就住下吧,房间也早收拾好了,想吃啥给您弄啥,中不?
不中,不中,你娘和俺离不开家。
这不就是家吗?
这不是家,是馆堂,俺这身子咋也不能落这儿。
爱人说,听老的,听老的。
就这样,父母来了,看看就走,从不在城里过夜。
就在昨天,他被补选为主抓科技的副县长,当天就给他配了这辆车。车虽然旧,可车况不孬,适于下乡。于是,他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回老家看看。
车行不到半个小时就到庄里了。一进这熟悉的农家院,只见老爹摆弄着一根绳子,却不见娘,就问,大,我妈哩?
父亲额上的筋绷紧了,说,啥时喊起妈来了,俺只知道你有个娘。
喊啥不一样?
父亲说,你也喊俺爸吧——烧死你啦!
大,我不是那个意思。
父亲看看他,问,你是咋回来的?
他指指院外的小车,抑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说,坐它回来的!
父亲说,小儿,俺也想坐坐车,很多年没坐过了。
大,上车!
俺不坐它——坐不惯。
怎么啦?
俺坐惯了土车子——这洋玩意硌腚。
还是这车舒坦。
小儿,身子是舒坦了,心里可生赖了……
那你想坐啥车?
大朝院子的一角努努嘴,喏!
那里放着一辆老式地排车,旁边还有一只羊。看到这辆车板都开了缝的旧物,他就想起了上大学前的那些日日夜夜——就是靠这辆车,父母风里来雨里去,顶起了家里的一片天。视线里,父亲苍老的背影和那些岁月留下的画面叠合在一起,大不止一次坐过这车,他也不止一次用这车拉过大!
走呗!父亲一声唤,他便不由得应了一声,好嘞!
车把已掉转过来,那只羊也被拴在车后。
大,咱上哪儿去?
找你娘去。
俺娘在哪儿?
在东地摘豆角儿。
他两手抓起车把,看大坐牢稳了,弓背拉车往外走。刚出院子,司机见状慌得赶紧开门下车,一溜风跑过来。
大爷,你咋能叫县长拉车!
他不是县长,是俺儿!
我来,我来!司机要夺车把。
你上车里坐着去,我和俺大拉拉呱儿。
司机摇摇头,翻翻眼皮站定了。
出了庄,田野吹来的风好爽。车后的羊不住地咩咩叫。越走,他的步子越轻快。庄里人见了,热情地与这爷儿俩打招呼。打罢招呼,扭脸笑去了。
父亲说,小儿,只要你回家,见人该喊啥喊啥,可别装大——骡子马大了值钱,人大了不值钱——你就是当了市里、省里的官儿,也别忘了你是从这庄里走出去的,你可别忘了你是谁!
他说,大,我知道了。接着又说,大,我想和你商量个事儿。
小儿,啥事?
我想这车该换了,换一辆电动三轮也好。
父亲说,想着哩,是该换了——这事你不用操心。有俺和你娘哩……
他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大,眼里亮晶晶地闪着什么。
咋不走了?
他强压泪水,声音哽咽地说,大,我这当儿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孝敬您您才舒心。
小儿,百姓是父母,你把百姓的事办好,就是对大和娘的最大孝敬!
大,儿记住了!
(选自《第六届小小说金麻雀奖获奖作品》,漓江出版社)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标题“孝心”是贯穿全文的线索,接父母到新居、配新车后回乡看望父母、用排车拉父亲等主要情节都围绕着“他”的“孝心”展开。
B.“大听了,直咳嗽……胡子却还在抖动”一句运用细节描写,突出了“大”对儿媳抱怨儿子不如别人的愤怒以及为儿子感到而骄傲心情。
C.“出了庄,田野吹来的风好爽。车后的羊不住地咩咩叫”,此处景物描写烘托出主人公用排车拉父亲重温往日生活的愉快心情。
D.“他”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上了大学、当上科长、当上副县长,职位不断升迁,报答父母的“孝心”始终未变,他的形象具有鲜明的典型性。
【小题2】请简要分析小说第二段的作用。
【小题3】小说中父亲形象有怎样的特点?作者塑造这一形象有何用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女法官的泪水
奚同发
刘大爷走进那间两面流水檐的平房时,索小叶已在那个办公室当了七年的小镇法庭庭长。与以往不同的是,刘大爷面对热情让座的索小叶却摇头摆手说:不坐,不坐,小叶法官,跟我出来一下嘛!
行!女法官说着双手整理一下头发,把放在桌头的大盖帽拿起来,戴端正,跟刘大爷出门。左腿跨出门槛,右腿还在门里,眼前的情形让她大吃一惊。院里站着一个个树桩似的小伙子,少说也有三四十人,个个身强力壮,而且不像往常庄稼人那样穿得松松垮垮。
刘大爷说话时嗓音有些沙哑,态度却异常坚决:小叶法官,你可不能走呀。索小叶一头雾水:我到哪儿去啊?刘大爷说,乡亲们都知道了,都在传,你要调走哩。他们找到我,让我一定把你留下。我知道,你三十多岁,要相亲哩,咱这儿有的是好小伙。你看,刘大爷用手一指院子说,这是我从各村找来的,你随便挑哪个都行……
索小叶的脸“腾”一下红了,一时间不知如何开口,心里翻江倒海,五味涨潮,双眼噙上泪花子……
原来,几天前索小叶与外地来的同学在镇上小饭馆吃饭,同学给她介绍对象,并说对方有能力把她调到市里。这事被乡亲听到,就传开了。
索小叶当法官的小镇,依山天成,其权力范围有很大一部分延伸到山的深处。加上经济不发达,穷乡僻壤,几乎没有一个法官可以干三年以上。索小叶却在这里工作了三年、四年、五年、六年、七年,村民们已***员做起,由于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后来参加考试的优异成绩,很快成为审判员。当法官,是她儿时的梦,农村的童年给她留下了太深的烙印。邻居上访被警察打死在派出所里,虽然行凶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可判给他家的经济赔偿,一直因为派出所缺少经费而不能执行。一位身躯如弓的老人,从此踏上漫漫的上访路,一床黑乎乎的被卷外裹塑料布走南过北,让人心酸。当时年幼的索小叶咬牙,立志长大要做一名法官,虽然如愿了,但她的理想很快被破坏了……
那是一个让她感到无比屈辱的过程。看完卷宗,经历几年的职业训练早已能平静如水的她怒气冲天地把材料摔在案头:严惩!脑海里飞快地以各条款法律量刑。这时电话响了,是市委副秘书长打来的。对方暗示她这个案子不能判有罪,而且说这不是他本人的意思,是谁谁的意思。她的大脑乱起来,第一次面临艰难的选择:一边是法律的公正,一边将影响到她未来的发展,甚至是这个案子后她的直接命运。
最终让她崩溃的是她无法回避的制度。虽然想顶住,但由于院长的压力,三人的合议庭两位陪审员以二对一的比例,压倒她的意见。作为审判长,她不得不第一次流着泪去写判决书,几次把笔摔了,又不得不捡回来,这是她的职责,不仅要写,还要找理由,把这个她本来反对的结果写得有理有据。作为一名法官,自己竟然受到法律的伤害……最终选择离开,在得知小镇的情况后,她毫不犹豫地来了。在这个小天地里,她才找到了当法官的感觉。
怎么可能走?她能到哪里去?
望着刘大爷,索小叶哽咽着说:都回吧,让大伙……都回吧……
老人像做错了事似的,结舌说,看……不上,再,另寻……
她强忍着泪说:回吧,让大家回吧……我不走……
说出最后一句最关键的话,她摇摇手回到办公室,顺手关了门。腿发软,背倚门,泪水肆无忌惮地奔泻而下,已听不清小院里的人是如何离去的……
这是索小叶当法官后第二次流泪。
果真一诺千金,她在小镇上生活了近二十年,一直没有出嫁,49岁因病而逝。临终时她说:真的舍不了小镇,就让小镇作为我最后的家吧!
此前,小镇从来没有立碑的习惯,但是大家在进镇的路口为她立了一块两米多高的石碑。石碑正面,因大家争执不休,不得不写成“闺女姐姐妈妈”三个并列竖排称谓,下面才是“法官索小叶”,但是老人们还是玩了个心眼儿,前两个字写得稍大,由于每年清明都有人用金粉为字一层层上色,进镇的人远远地就可以看见两个金光闪闪的大字——闺女。
(选自《北方文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一项是(  )(答案涂在答题卡上)
A.童年的烙印使索小叶把法官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而成为法官后的一次屈辱的断案又使索小叶来到经济落后、地处穷乡僻壤的小镇工作。
B.索小叶调走的机会很多,她不想走的原因是以前自己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案时得罪了上级领导,她怕这件丑事被乡亲们知道。
C.作者善于通过神态描写表现人物心理,以形写神,如“脸‘腾’一下红了……双眼噙上泪花子”就写出了索小叶当时的羞涩和感动。
D.小说通过典型情节塑造人物形象,如“立碑”的情节就体现了索小叶在村民心目中的重要地位,突出索小叶为人民服务的形象特点。
【小题2】小说是如何叙述索小叶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小题3】主人公索小叶既是可敬的,但她的一生又让人觉得可怜,请结合小说内容,探究一下你对索小叶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