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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从这一次起,徐先生算是认识我了。酒醒之后,他给我批改作文特别详尽。批改之不足,还特别的当面加以解释,我这一个“一眼望到底”的学生,居然成为一个受益最多的学生了。
徐先生自己选辑教材,有古文,有白话,油印分发给大家。《林琴南致蔡孑民书》是他讲得最为眉飞色舞的一篇。此外如吴敬恒的《上下古今谈》,梁启超的《欧游心影录》,以及张东荪的时事新报社论,他也选了不少。这样新旧兼收的教材,在当时还是很难得的开通的榜样。我对于国文的兴趣因此而提高了不少。徐先生讲国文之前,先要介绍作者,而且介绍得很亲切,例如他讲张东荪的文字时,便说:“张东荪这个人,我倒和他一桌上吃过饭。……”这样的话是相当的可以使学生们吃惊的,吃惊的是,我们的国文先生也许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吧,否则怎样会能够和张东荪一桌上吃过饭!
徐先生于介绍作者之后,朗诵全文一遍。这一遍朗诵可很有意思。他打着江北的官腔,咬牙切齿地大声读一遍,不论是古文或白话,一字不苟地吟咏一番,好像是演员在背台词,他把文字里的蕴藏着的意义好像都给宣泄出来了。他念得有腔有调,有板有眼,有情感,有气势,有抑扬顿挫,我们听了之后,好像是已经理会到原文的意义的一半了。好文章掷地作金石声,那也许是过分夸张,但必须可以琅琅上口,那却是真的。
徐先生之最独到的地方是改作文。普通的批语“清通”、“尚可”、“气盛言宜”,他是不用的。他最擅长的是用大墨杠子大勾大抹,一行一行地抹,整页整页地勾;洋洋千余言的文章,经他勾抹之后,所余无几了。我初次经此打击,很灰心,很觉得气短,我掏心挖肝地好容易诌出来的句子,轻轻的被他几杠子就给抹了。但是他郑重地给我解释一会,他说:“你拿了去细细地体味,你的原文是软爬爬的,冗长,懈啦光唧的,我给你勾掉了一大半,你再读读看,原来的意思并没有失,但是笔笔都立起来了,虎虎有生气了。”我仔细一揣摩,果然。他的大墨杠子打得是地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在这删削之间见出他的工夫。如果我以后写文章还能不多说废话,还能有一点点硬朗挺拔之气,还知道一点“割爱”的道理,就不能不归功于我这位老师的教诲。
徐先生教我许多作文的技巧。他告诉我:“作文忌用过多的虚字。”该转的地方,硬转;该接的地方,硬接。文章便显着扑拙而有力。他告诉我,文章的起笔最难,要突兀矫健,要开门见山,要一针见血,才能引人入胜,不必兜圈子,不必说套语。他又告诉我,说理说至难解难分处,来一个譬喻,则一切纠缠不清的论难都迎刃而解了,何等经济,何等手腕!诸如此类的心得,他传授我不少,我至今受用。
⑴作者在谈到徐老师的教学特点时,说起徐老师介绍作者的方式,“例如他讲张东荪的文字时,便说:‘张东荪这个人,我倒和他一桌上吃过饭。……’”这种介绍方式是不是在学生面前炫耀自己?
⑵“我仔细一揣摩,果然。他的大墨杠子打得是地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这里“虚泡囊肿的地方”指的是什么?“筋骨”又是指什么?
⑶作者说“如果我以后写文章还能不多说废话,还能有一点点硬朗挺拔之气,还知道一点‘割爱’的道理,就不能不归功于我这位老师的教诲”,这一句中的“一点点”和“一点”能不能删去?为什么?
雅舍
梁实秋
①到四川来,觉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经济。火烧过的砖,常常用来做柱子,孤零零的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远远的看过去,没有人能说不像是座房子。我现在住的“雅舍”正是这样一座典型的房子。不消说,这房子有砖柱,有竹篦墙,一切特点都应有尽有。讲到住房,我的经验不算少,什么“上支下摘”,“前廊后厦”,“一楼一底”,“三上三下”,“亭子间”,“茅草棚”,“琼楼玉宇”和“摩天大厦”各式各样,我都尝试过。我不论住在哪里,只要住得稍久,对那房子便发生感情,非不得已我还舍不得搬。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蔽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是并不能蔽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蔽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②“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点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客来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有大不便处。
③“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棹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的承认,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一语是被外国人常常引用着的,以为这话最足代表中国人的懒惰隐忍的态度。其实我的对付鼠子并不懒惰。窗上糊纸,纸一戳就破;门户关紧,而相鼠有牙,一阵咬便是一个洞洞。试问还有什么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比鼠子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虱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时候,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别处蚊子早已肃清的时候,在“雅舍”则格外猖獗,来客偶不留心,则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住在“雅舍”!
④“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蒙蒙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素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
⑤“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征。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旁一把靠椅,两旁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⑥“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⑦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
【小题1】作者将房子命名为“雅舍”,实则是典型的陋室。结合文章①-③段的内容,说说雅舍有哪些不足之处?【小题2】作者为什么说“‘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文章在对雅舍的描写中流露了自己的什么生活态度?
【小题3】文中引用南宋词人刘克庄《玉楼春》中的名句“客里似家家似寄”有什么作用?
【小题4】文章语言值得品味,请从句式运用、修辞手法或语言风格等方面任选一个角度进行赏析。
鸟
梁实秋
①我爱鸟。
②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③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④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油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⑤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在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则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⑥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缩缩地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鸟!你连这一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现那麻雀的羽毛特别地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⑦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小题1】简要回答:(1)第②自然段中划线句“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是什么意思?
(2)作者写到胳膊上架着的鹰和笼中的囚鸟,其用意是什么?
【小题2】作者笔下写了很多可爱的鸟,都是从哪些角度写的呢?
【小题3】第⑤段中作者写了传统文学里的杜鹃、济慈笔下的夜莺、雪莱诗中的云雀,作者用这些例子想说明什么?
【小题4】作者在文中巧妙地使用了“点面结合”的写作手法,请作具体分析。
抗战时期,闻一多在昆明,以篆刻图章为副业,当时不少过境的美军登门造访,请求他的铁笔。他照例先给对方起一个有吉祥高雅涵义的中国名字。对方已经乐不可支,然后就会约期取件,当然是按润例计酬。虽是(甲),却也不轻松,视石之大小软硬而用指力、腕力或臂力,积年累月地捏着一把小刀,伏在案上于方寸之地纵横排奡注,势必至于两眼昏花,肩耸背驼,手指磨损。对于他, 。
在字画上盖章,能使得一幅以墨色或青绿为主的作品,由于朱色印泥的衬托,而显得格外生动,有(乙)之妙。一般而言,收藏家或鉴赏家在字画名迹上盖个图章原不是什么坏事,不过一幅完美的作品若是被别人在空白处盖上了密密麻麻的大小印章,却是(丙)。
明清以降,文人雅士篆刻之风大行,流落于市面的所谓闲章常有奇趣。先君嗜金石篆刻,积有不少印章。有一块长方形寿山石,刻诗一联“鹭拳沙岸雪,□□□□□”,我觉得对仗工,意境雅;书法是阳文玉筋小篆,尤为佳妙。还有一块白文“春韭秋菘”,我曾盖在一幅画上,后来一外国人要我解释这印章文字的意义,我当时很为难,照字面翻译当然容易,说明典故却费周折。春韭秋菘代表的是清贫之士的人品之清高。早韭嫩,晚菘肥,菜蔬之美岂是吃牛排吃汉堡面包的人所能领略?
(取材自梁实秋《图章》,有删改)
(注)排奡(ào):形容文笔刚劲有力。
【小题1】在文中(甲)(乙)(丙)三处依次填入词语,恰当的一项是()
A.雕虫小技妙笔生花画蛇添足 | B.雕虫小技画龙点睛大煞风景 |
C.举手之劳妙笔生花大煞风景 | D.举手之劳画龙点睛画蛇添足 |
A.篆刻已不复是谋生苦事,而是文人雅事了 |
B.篆刻不但是文人雅事,而且是谋生苦事了 |
C.篆刻已不复是文人雅事,而是谋生苦事了 |
D.篆刻不但是谋生苦事,而且是文人雅事了 |
A.润例:过去请人作诗文书画的酬劳称之为润笔,而将所定的标准就称为润例或润格。 |
B.阳文:指采用刀刻等传统技术方法,在器物或印章表面上形成的凹下的文字或图案。 |
C.金石:中国古代以前朝的铜器和碑石为研究对象,涉及文字、历史、书法、文学等。 |
D.闲章:中国传统文人常自拟词句或撷取格言警句来镌刻成章,内容广泛,意趣盎然。 |
A.日色冷青松 | B.禅房花木深 | C.蝉翼柳塘风 | D.梅柳渡江春 |
A.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陋室铭》) |
B.环堵萧然,不蔽风日;短褐穿结,簟瓢屡空,晏如也!(《五柳先生传》) |
C.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论语》) |
D.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爱莲说》) |
哀枫树
梁实秋
①我每至西雅图,下榻士耀文蔷家。我六楼上寝室有两个窗子,从南窗远眺,晴朗时可以看到高一万四千余呎的瑞尼尔山峰清清楚楚地浮现在天空中,山巅终年积雪,那样子很像日本的富士山,而其悬在半空的样子又有一点像是由我们的岳阳楼之遥望君山。西窗外,则有两棵大树骈,一棵是杉,一棵是枫,根干相距约有十呎,枝叶则纠结交叉,相依相偎如为一体。两棵树都高约五丈,虽非参天古木,亦甚庄严壮观。尤其是那株枫树,正矗立在我窗前,夕阳西下,几缕阳光从树叶隙处横射过来,把斑斓的叶影筛到窗幕上面。窗外的树,窗内的人,朝夕相对,默然无语。
②枫树的种类很多,据说一百五十种以上。我们这棵枫树是最普通的一种,自阿拉斯加至南加州一带无处无之,是属于大叶枫的一类。叶厚而大,风过飒飒作响,所以此树从木从风。能制枫糖的是属于另外一种。“霜叶红于二月花”的则又是一种。我们中国诗人所常吟咏的是丹枫,又名霜枫,亦谓江枫。张继的《枫桥夜泊》“月落鸟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以及刘季游的《登天柱冈诗》“我行谁与报江枫,旋摆旌旗一路红”,都是有名的诗句。其实,红叶不限于枫,凡是树根吸取土中糖分过多,骤遏霜寒即起化学作用而呈红色,既非红颜娇艳取悦于人,亦非以憔悴之容惹人怜惜。
③落叶乔木,到了季节,叶子总要变色脱落的。西雅图植物园里枫树很多,入秋红叶缤纷,有人认为景色甚美,我驱车往统,只是有一股萧瑟肃杀之气使人不快。我们这棵枫埘,叶子不变红,变黄,一夜北风寒,黄叶纷纷落。我曾有好几个秋季给它扫除落叶。接连十天八天,叶子扫不尽。一早起来,就发现很厚的一层黄叶遮盖了一大块草地。我用大竹篾做的耙子,用力地耙拢成堆。从土壤里来的东西还让它回到土里去。扫叶工作相当累人,使人遍体生温,和龚半千扫叶楼的情景不大相同。扫叶楼是南京名胜之一,是我于一九二六年最喜欢盘桓的一个地方。那里庭院不大,树也不大,想半千居士所扫的落叶也不过是一种情趣的象征而已。我扫枫叶乃纯粹的劳动,整理庭除,兼为运动。
④枫树不仅落叶烦人,春天开的小花,谢后散落如雨,而且所结的果实有翅,乘风滴溜溜的到处飞扬,落到草地上、石缝里、到路边,随地萌芽生长,若不勤加拔除,不久就会成为一座枫林。易经说:“天地变化,草木蕃。”枫树之雄厚的蕃息力量,正是自然之道。不过由萌芽而滋长,逃过多少灾难,然后才能成为一棵几丈高的大树。枫树在我们需要阴凉的时候,它给我们遮阳,到了冬天我们需要温暖的时候它又迅速地脱卸那一身的浓密太叶,只剩下干枝光轩在丰空寒风中张牙舞爪。它好知趣,它好可人!
⑤但树也有旦夕祸福。我这次到西雅图回来,隔窗一望那棵枫树不见了!再探头望下来,一块块的大木橛子、大木墩子,横七竖八地陈列在木栅边。一棵树活生生地被锯成了几十段!那棵杉,孤零零地立着,它失掉了贴身的伴侣,它比我更难过。
⑥原来是今年春天,树该发芽的时候,这棵枫树突然没有发出芽来,有气无力地在顶端冒出几片小叶。请了三位树医,各有不同的诊断。一位说是当年造房子打地基伤了树根,一位说是草地施肥杀莠使它中了毒,一位说是感染了无名的疾病。有一点三位完全同意:树已害了不治之症。善后是必须立即办理,否则桔树恐难久立,在风雪怒号之中它会訇然仆地。邻居测量形式,所受威胁最大。于是三家比价,以二百五十元成交,立即伐木丁丁了。言明在先,只管锯成短橛,不管运走。木橛的最大圆周是八呎有余,直径约二呎半。唯一用途是当柴烧,分期予以火化。可是斧劈成柴,那工程不小,怕只好出资请人把它一块块地运走了。
⑦现在我的窗前没有东西遮望眼,一片空虚。十年树木,只能略具规模,像这棵枫树之枝叶扶疏,如张巨盖,至少是百年以上物。然而三千大千世界,一切皆是无常,一棵树又岂是例外?“树犹如此,人何以堪?”
(选自《粱实秋散文集》)
【小题1】请概括本文的行文思路。【小题2】请从语言表达的角度对第①段画线文字进行赏析。
【小题3】本文第②段援引了古代描写枫树的诗句,请分析其作用。
【小题4】“树犹如此,人何以堪?”一棵枫树的死去,为什么引发了作者如此深沉的感慨?请结合全文进行分析。
骆驼
梁实秋
台北没有什么好去处。我以前常到动物园走动走动,其中两个地方对我有诱惑。一个是一家茶馆,有高屋建瓴之势,凭窗远盼,一片油绿的田畴,小川蜿蜒其间,颇可使人目旷神怡。值得看的便是那两只骆驼了。
有人喜欢看猴子,看那乖巧伶俐的动物,略具人形,而生活究竟简陋,于是令人不由地生出优越感,掏一把花生米掷过去。有人喜欢看狮子跳火圈,狗作算学,老虎翻跟头,觉得有趣。我之看得骆驼则是另外一种心情,骆驼扮演的是悲剧的角色。它的槛外是冷清清的,没有游人围绕,所谓槛也只是一根杉木横着拦在门口。地上是烂糟糟的泥。它卧在那,老远一看,真像是大块的毛姜。逼近一看,真可吓人!一块块的毛都在脱落,斑驳的皮肤上隐隐地露着血迹。嘴张着,下巴垂着,有上气无下气地喘。(1)水汪汪的两只大眼睛好像是眼泪扑簌的盼望着能见亲族一面似的。腰间的肋骨历历可数,颈子又细又长,尾巴像一条破扫帚。驼峰只剩下了干皮,像是一只麻袋搭在背上。骆驼为什么落到这种悲惨的地步呢?难道“沙漠之舟”的雄姿即不过如此么?
我心目中的骆驼不是这样的。儿时在家乡,一听见大铜铃丁丁当当响,就知道是送煤的骆驼队来了,愧无管宁的修养,往往夺门出视,一根细绳穿系着的好几只骆驼,有时是十只九只的,一顺的立在路边。满脸煤污的煤商一声吆喝,骆驼便乖乖地跪下让人卸货,嘴角往往流着白沫,口里不住的嚼——反刍。有时还跟着一只小骆驼,几乎用跑步在后面追着,面对着这样庞大而温驯的驮兽,我们不能不惊异地欣赏。
(2)是亚热带的气候不适于骆驼居住。动物园的那两只骆驼不久就不见了,标本室也没有空间容纳它们,我从此也不大常去动物园了。我常想:公文书里罢黜一个人的时候常用“人地不宜”四字,总算是一个比较体面的下台的借口,这骆驼之黯然消逝,也许就类似“人地不宜”之故吧?生长在北方大地的巨兽,如何能局促在这样的小小圈子里,如何能耐得住这炎方的郁焦?它们当然要憔悴,要悒悒,要委顿以死。我想它们看着身上的毛一块块地脱落,真的要变成“有板无毛”的状态,蕉风椰雨,晨夕对泣,心里多么凄凉!真不知是什么人恶作剧,把它们运到此间,使得它们尝受这一段酸辛,使我们也兴起“人何以堪”的感叹!
其实,(3)骆驼不仅是在炎热之地难以生存,就是在北方大陆,其命运也是在日趋于衰微。在运输事业机械化的时代,谁还肯牵着一串串的骆驼招摇过市?沙漠地带该是骆驼的用武之地了,但听说现在沙漠里也有现代化的交通工具。骆驼是驯兽,自己不复能在野外繁殖谋生。等到为人类服务的机会消失的时候,我不知道它将如何繁衍下去。最悲惨的是,大家都讥笑它是兽类中最愚蠢的一个;因为它只会消极地忍耐。给它背上驮上500磅的重载,它会跪下来承受。它肯食用大多数哺乳动物所拒绝食用的荆棘苦草,它肯饮用带有盐味的脏水。它奔走三天三夜可以不喝水,这并不是它的肚子里储藏着水,而是因为它体内的脂肪氧化可以制造出来水。像这样的动物若是从地面上消逝,可能不至于引起多少人的惋惜。尤其是在如今这个世界,大家所喜欢豢养的乃是善伺人意的哈巴狗,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的从这个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
(注)梁实秋,中国现代著名作家。1949年从大陆到台湾,70年代移居美国西亚图,80岁时怀着深深的遗憾重返台湾。
【小题1】为什么作者认为“那两只骆驼”‘“值得看”?【小题2】文末说“像骆驼这样的‘任重而道远’的家伙,恐怕只好由它一声不响的从这个世界舞台上退下去罢”,对骆驼的遭遇,句中流露出怎样的情感?试简要说出其中的两种。
【小题3】作品借物抒怀。联系全文主旨,请概述出作者在文中三个划线句句子中所寄寓的情怀。
【小题4】下列这篇散文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第二段描写动物园中的骆驼,第三段描写儿时所见的骆驼,作品通过这一对比描写,突出了“不能不惊异”的感受。 |
B.作品对骆驼的遭遇作了大量的描写,这些描写都有很强的感情色彩。寓主观色彩于客观描写中,是本文的一大特色。 |
C.作品中的骆驼,可以看成是作者的自况。作者将情感倾注于“骆驼”这一形象,并通过对其遭遇的描述,抒写了自己的人生体验。 |
D.作品的感情富于变化:先是对动物园里骆驼遭遇的同情,继而是对家乡骆驼的温驯的惊异,最后是对北方大陆骆驼的命运的释然。 |
E.作品的文字平实,但在平实的字里行间,却流淌着一股源于作者对人生经历的深沉思考而产生的充满悲壮色彩的情感激流。 |
双 城 记
梁实秋
我所谓的双城是指我们的台北与美国的西雅图。对这两个城市,我都有一点粗略的认识。我现在所要谈的只是就两个城市,凭个人耳目所及,一些浅显的感受或观察。“贤者识其大,不贤者识其小”,如是而已。
台北地处亚热带,又是一个盆地,环市皆山。我从楼头俯瞰,常见白茫茫的一片,好像有“气蒸云梦泽”的气势。到了黄梅天,衣服被褥总是湿漉漉的。夏季午后常有阵雨,来得骤,去得急,雷电交掣之后,雨过天青。西市在美国西北隅海港内,其纬度相当于我国东北之哈尔滨与齐齐哈尔,赖有海洋暖流调剂,冬天虽亦雨雪霏霏而不至于酷寒,夏季则早晚特凉,夜眠需拥重毯。也有连绵的霪雨,但晴时天朗气清,长空万里。
我从台北来,着夏季衣裳,西市机场内有暖气,尚不觉有异,一出机场大门立刻觉得寒气逼人,家人乃急以厚重大衣加身。我深吸一口大气,沁入肺腑,有似冰心在玉壶。我回到台北去,一出有冷气的机场,薰风扑面,遍体生津,俨如落进一镬热粥糜。
台北之治安良好是举世闻名的。我于三十几年之中,只轮到一次独行盗公然登堂入室,抢夺了一只手表和一把钞票,而且他于十二小时内落网,于十二日内伏诛。至于扒窃之徒,则何处无之?我于三十几年中只失落了三支自来水笔,一次是在动物园看蛇吃鸡,一次是在公共汽车里,一次是在成都路行人道上。此外家里蒙贼光顾若干次。台北民房窗上多装铁栅,其状不雅,火警时难以逃生,久为中外人士所诟病。西市的屋窗皆不装铁栏,而且没有围墙,顶多设短栏栅防狗。可是我在西市下榻之处,数年内即有三次昏夜中承蒙嬉皮之类的青年以啤酒瓶砸烂玻璃窗,报警后,警车于数分钟内到达,开一报案号码由事主收执,此后也就没有下文。衙门机关的大扇门窗照砸,私人家里的窗户算得什么!银行门口大型盆树也有人夤夜搬走。不过说来这都是癣疥之疾。明火抢银行才是大案子,西市也发生过几起,报纸上轻描淡写,大家也司空见惯,这是台北所没有的事。
台北市虎,目中无人,尤其是拼命三郎所骑的嘟嘟响冒青烟的机车,横冲直撞,见缝就钻,红砖道上也常如虎出柙。有人说这里的交通秩序之乱甲于全球,我没有周游过世界,不敢妄言。西市的情形则确是两样。时常行人过街,驾车的人停车向你点头挥手,只是没听见他说“您请!您请!”可是谁也不能不承认,台北的计程车满街跑,呼之即来,方便之极。西市计程车少,所以清早要雇车到飞机场,需要前一晚就要洽约,而且车费也很高昂,不过不像我们桃园机场的车那样的乱。
吃在台北,一说起来就会令许多老饕流涎三尺。大小餐馆林立,各种口味都有,有人说中国的烹饪艺术只有在台湾能保持于不坠。这个说起来话长。目前在台北的厨师,各省籍的都有,点一个辣子鸡、醋溜鱼、红烧鲍鱼、回锅肉……立刻就可以品出其中含有多少家乡风味。也许是限于调货,手艺不便施展。例如烤鸭,就没有一家能够水准,因为根本没有那种适宜于烤的鸭。大家思乡嘴馋,依稀仿佛之中觉得聊胜于无而已。
美国的食物,全国各地无大差异。常听人讥评美国人文化浅,不会吃。美国人不善烹调,也是事实,不过以他们的聪明才智,如肯下工夫于调和鼎鼐,恐亦未必逊于其他国家。
西市的人喜欢户外生活,我们台北的人好像是偏爱室内的游戏。西市湖滨的游艇蚁聚,好多汽车顶上驮着机船满街跑。到处有人清晨慢跑,风雨无阻。滑雪、爬山、露营,青年人趋之若鹜。
不知是谁造了“月亮外国的圆”这样一句俏皮的反语。偏偏又有人喜欢搬出杜工部的一句诗“月是故乡圆”,这就有点画蛇添足了。我所描写的双城,瑕瑜互见,也许揭了自己的疮疤,长了他人的志气,也许没有违反见贤思齐闻过则喜的道理,惟读者谅之。
(有删改)
【小题1】(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作者在第四段中说“台北之治安良好是举世闻名的”,用反语对台北盗贼公然入室抢劫、扒窃之徒到处都是的社会治安状况进行暗嘲,用语诙谐幽默而又辛辣犀利。 |
B.第六段作者写台北大小餐馆林立,汇聚了世界各地的菜品,每当提及便令人垂涎,赞美了台北饮食文化的博大宽广,字里行间充满了自豪感,也流露出淡淡的乡愁。 |
C.文中古典诗文名句俯拾即是,既内容贴近,又形式多样,不但利于文章的表情达意,而且增添了作品的文化内涵,显示了梁实秋作为学者型作家的深厚的文化底蕴。 |
D.本文散发着浓郁的乡村气息,精致典雅的书面语与浅近活泼的口语相辅相成,形成一种以雅为本、俗中透雅的艺术品格,同时不乏机智幽默,亦庄亦谐、妙趣横生。 |
【小题3】(小题3)这篇文章充分体现了散文“形散神聚”这一特色,请结合本文内容对此特色加以分析。
记黄际遇先生
梁实秋
先生字任初,广东澄海人。他性格爽朗,而且诙谐。
先生未携眷,独居第八宿舍楼上。闻一多后来送家眷还乡,也迁入第八宿舍,住楼下。所以这一所单身宿舍是我常去的地方。我经常是到一多室内打个转,然后偕同上楼去看任初先生,喝茶聊天。潮、汕一带的人没有不讲究喝茶的,我们享用的起码是“大红袍”“水仙”之类。任初先生也很考究吃,有一天他邀我和一多在他室内便餐,一道一道的海味都鲜美异常,其中有一碗白水汆虾,十来只明虾去头去壳留尾,滚水中一烫,经适当的火候出锅上桌,肉是白的尾是红的,蘸酱油食之,脆嫩无比。此时主人方从汕头归来,携带潮州蜜柑一篓,饭后飨客,柑中型大小,色泽特佳,灿若渥丹,皮肉松紧合度,于汁多而甜之外别有异香长留齿颊之间。
任初先生有写日记的习惯,写在十行纸的本子上,永远是用毛笔写,有时行书,有时工楷,写得整整齐齐,密密麻麻,据云写了数十年未曾间断。他的日记摊在桌上,不避人窥视,我偶然亦曾披览一二页,深佩其细腻而有恒。他喜治小学,对于字的形体构造特别留意,故书写之间常用古体。他对于时下一般人之不识字深致感慨,有一次他告诉我某公高吟红楼梦的名句“茜纱窗下公子多情,黄土陇中佳人薄命”,把茜读作西。他的日记里更常见的是象棋谱,他对于此道寝馈甚久,与人对弈常能不用棋盘,即用棋盘弈后亦能默记全部之着数,故每有得意之局辄逐步笔之于日记。他曾遍访国内名家,棋艺之高可以想见。
先生于芝加哥大学数学系获有硕士学位。其澄海寓邸门上有横匾大书“硕士第”,真是书香门第,敦厚家风。长公子家器随侍左右,执礼甚恭,先生管教甚严,不稍假藉。对待学生也是道貌岸然。但朋友欢宴之间,尤其是略有酒意之后,他的豪气大发,谈笑风生。他知道的笑话最多,荤素俱全,在座的人无不绝倒,甚至于喷饭。
一日,省主席韩复榘来校,要对全校“训话”。训话之前,校长邀全体教职员在会议室和主席晤谈。我因为久闻“韩青天”的大名,以及关于他的种种趣谈,所以欣然应命。任初先生有一些惴惴不安,因为他在河南曾作过一任教育厅长,正是韩复榘的属下,有一回河南大学学生罢课,韩大怒,传河南大学校长问话,任初先生心知不妙,乃陪同晋见。韩厉声叱责,校长刚欲申辩,韩喝令跪下,校长抗声曰“士可杀不可辱”,韩冷笑一声说:“好,我就杀了你!”任初先生一看事情不祥,生怕真有人头落地,用力连推带拉,校长双膝跪落,其事乃解。任初先生把这段故事讲给我们听,真令人啼笑皆非。好在这一次韩到青岛大学,态度很谦和,除了捧着水烟袋有些迂腐的样子之外,并无跋扈之态,也没有外传种种愚蠢无知的迹象。
我离开青岛后一年,任初先生也南下到中山大学。抗战军兴,先生避居香港,中山大学一度迁到滇南,后又迁返粤北坪石,先生返校继续教学。1945年抗战胜利,先生搭木船专返广州。一夕,在船边如厕,不慎坠水,遂与波臣为伍,时公子家枢奋不顾身跃水救捞,月黑风高,不见其踪迹。
先生博学多才,毕生劳瘁,未厄于敌骑肆虐之时,乃殒于结伴还乡之际,噫!
(选自《黄际遇先生纪念文集》,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先生是我国数学界最早的留学生之一,为日本著名数学家林鹤一之高弟,治学素号精审。在日本时,已翻译《几何学》一书,以后又译有《续初等代数学》《高等微积分》《群底下之微分方程式》及《近世代数》等。又曾主编《数理杂志》,发表论文多篇,如《定积分—定理》《吴德孟函数之研究》等。先生另有《群论》《数论》《论一》诸著述行世,又编辑过《中国中等学校数学教科书》及《物理教科书》等,译作及著述甚为宏富。先生除攻习数学之外,兼治文学经史。
(李新魁《博学鸿才的黄际遇先生》)
②至先生自己,也时时表示其治学的抱负。他说教书是闲事,写字更是闲事。他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在世界数学界有所成名。他常常说:“将来在世界数学家的名人录上,如能留下一个名字,就是我的心愿。”
(曾建屏《追忆黄任初先生》)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招待朋友喝茶,黄际遇先生用的是名茶“大红袍”“水仙”,这说明他日常生活过于奢侈。 |
B.黄际遇先生不仅重视自身的修养,而且重视良好家风的传承,对身边的长子严格管教,毫不松懈。 |
C.黄际遇先生对待学生道貌岸然,口是心非。梁实秋先生虽然是他的朋友,但写作时却能不避缺陷,信笔直书。 |
D.河南大学校长不肯对韩复榘下跪,黄际遇先生急中生智,连推带拉,化解了尴尬局面,使他们和好如初。 |
(2)黄际遇先生是位富有生活情趣的人,这在本文中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回答。
(3)在治学方面我们可以从黄际遇先生身上得到哪些启示?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黄际遇先生是一位学者,但梁实秋先生在文中却没有提及黄先生的学术成就。你认为这样选材是否恰当?为什么?
先生博闻强记,在笔写的讲稿之外,随时引证许多作品,大部分他都能背诵得出。有时候,他背诵到酣畅处,忽然记不起下文,他便用手指敲打他的秃头,敲几下之后,记忆力便又畅通,成本大套地背诵下去了。他敲头的时候,我们屏息以待,他记起来的时候,我们也跟着他欢喜。
先生的讲演,到紧张处,便成为表演。他真是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有时掩面,有时顿足,有时狂笑,有时太息。听他讲到他最喜爱的《桃花扇》,讲到“高皇帝,在九天,不管……”那一段,他悲从中来,竟痛哭流涕而不能自已。他掏出手巾拭泪,听讲的人不知有几多也泪下沾襟了!又听他讲杜氏讲到“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先生又真是于涕泗交流之中张口大笑了。
这一篇讲演分三次讲完,每次讲过,先生大汗淋漓,状极愉快。听过这讲演的人,除了当时所受的感动之外,不少人从此对于中国文学发生了强烈的爱好。先生尝自谓“笔锋常带情感”,其实先生在言谈讲演之中所带的情感不知要更强烈多少倍!
有学问,有文采,有热心肠的学者,求之当世能有几人?于是我想起了从前的一段经历,笔而记之。
【小题1】“他敲头的时候,我们屏息以待,他记起来的时候,我们也跟着他欢喜”,这句话表明了什么?
【小题2】第二段文字中,作者用了“表演”一词,联系课文,谈一谈你对该词的理解。
【小题3】文章描写梁先生的演讲,特别提到《桃花扇》和《闻官军收河南河北》,用意何在?
【小题4】“先生尝自谓‘笔锋常带情感’,其实先生在言谈讲演之中所带的情感不知要更强烈多少倍”一句运用了什么抒情方式?有什么含义?
【小题5】这几段文字中,有两处文字节奏感特别明显,请找出并分析其效果。
【小题6】最后一段的反问句有什么深刻含义?请简要概括。
我记得清清楚楚,在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高等科楼上大教堂里坐满了听众,随后走进了一位短小精悍秃头顶宽下巴的人物,穿着肥大的长袍,步履稳健,风神潇洒,左右顾盼,光芒四射,这就是梁任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