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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雅舍

梁实秋

①到四川来,觉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经济。火烧过的砖,常常用来做柱子,孤零零的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远远的看过去,没有人能说不像是座房子。我现在住的“雅舍”正是这样一座典型的房子。不消说,这房子有砖柱,有竹篦墙,一切特点都应有尽有。讲到住房,我的经验不算少,什么“上支下摘”,“前廊后厦”,“一楼一底”,“三上三下”,“亭子间”,“茅草棚”,“琼楼玉宇”和“摩天大厦”各式各样,我都尝试过。我不论住在哪里,只要住得稍久,对那房子便发生感情,非不得已我还舍不得搬。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蔽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是并不能蔽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蔽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②“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点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客来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有大不便处。

③“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棹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的承认,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一语是被外国人常常引用着的,以为这话最足代表中国人的懒惰隐忍的态度。其实我的对付鼠子并不懒惰。窗上糊纸,纸一戳就破;门户关紧,而相鼠有牙,一阵咬便是一个洞洞。试问还有什么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比鼠子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虱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时候,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别处蚊子早已肃清的时候,在“雅舍”则格外猖獗,来客偶不留心,则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住在“雅舍”!

④“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蒙蒙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素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

⑤“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征。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旁一把靠椅,两旁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⑥“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⑦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

【小题1】作者将房子命名为“雅舍”,实则是典型的陋室。结合文章①-③段的内容,说说雅舍有哪些不足之处?
【小题2】作者为什么说“‘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文章在对雅舍的描写中流露了自己的什么生活态度?
【小题3】文中引用南宋词人刘克庄《玉楼春》中的名句“客里似家家似寄”有什么作用?
【小题4】文章语言值得品味,请从句式运用、修辞手法或语言风格等方面任选一个角度进行赏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5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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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文学类文本阅读
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B.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刘小山与母狼的生死搏斗是小说的高潮部分,叙事角度在人狼之间不断切换,营造了让人窒息的紧张气氛,突显了人狼之间的仇恨。
E. 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小题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逍遥游

聂鑫森

江南大学是一所老资格的大学,中文系又是江南大学的名系。中文系之所以声名赫赫,是因为有一批久负盛名的老教授,在许多专业上可以说是一言九鼎,领风气之先。

贺先生即是其中的一位。他的专长是古籍校勘与论证,最为人所钦服的是《庄子》研究,写过许多振聋发聩的专著。他字“散木”,也是取自《庄子》书中,自谦为无用之材,但“不材”即可免遭斤斧之苦而尽天年。

贺先生的样子,尤其是五十岁以后,极似一棵瘦矮枯黄的杂树,一点儿也不起眼。他的个子也就一米六高,背有些弯,平头,脸色蜡黄,唇上蓄两撇八字胡,说话时露出两颗大门牙。他喜欢着青色的衣裤,加上布鞋布袜,乍一看,俨然一乡下农民。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中文系的办公楼,立在校园东南角的一个小庭院里,是彼此相连的双层木结构小楼,飞檐翘角,古色古香。有一天黄昏,不知何故,起火了,电铃骤响,让所有的教职员迅速撤离。贺先生当时正在办公室撰写讲义,同室的年轻教师陶淘慌忙丢下手中的书,往门外奔去。陶淘是教现代文学的,自己也写小说,在文坛已有相当的知名度。

贺先生一声大喝:“你跑什么?如果我跑,是因为我死了,就不再有人能这么好地讲《庄子》了。”

陶淘连忙恭敬地侧立门边,说:“贺先生,您请!”

事后,贺先生对陶淘说:“我让你等一下,是想提醒你,什么事都不必慌乱,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

陶淘说:“是,是。”

“文化大革命”说来就来了。

贺先生很快被打成“反动学术权威”,红卫兵小将隔三差五地拉着他去游街批斗。他被戴上一顶很高很尖的纸做的帽子,胸前挂着一块黑牌,上写“打倒反动学术权威贺圣臣”,手里提着一面铜锣。他没有一点沮丧之色,从容地走着,锣声响得有板有眼。

他的几个同辈人,有的受不了这种侮辱,自杀了;有的吓得旧病复发,住了院。他对他的老伴儿和儿女说:“我不会自杀,也不会因病而逝,我还有几本书要写,我不能让天下人有憾事。”

后来,贺先生又被遣送去了“五七干校”,以体力劳动来改造他的思想。和他同居一室的是陶淘。这一老一少的任务是喂猪,不是关着喂,而是赶着猪野牧。他们两个人共一口锅吃饭,俨然父子。

陶淘的情绪越来越坏。

有一天出门牧猪时,陶淘说身体不舒服,想休息半天。

贺先生说:“好吧。”

贺先生把猪赶到不远处的山坡上,让猪自去嚼草。他坐在树下,想他的《庄子》大义。坐了一阵,觉得陶淘的举动有些异常,慌忙往回赶。

推开门,陶淘在矮屋的梁上上吊了。

贺先生忙把被子垫在地上,搬来凳子,站上去,用镰刀砍断绳子。陶淘跌落在被子上。

贺先生寻出一截儿艾条,在煤灶上引燃,然后灸陶淘的“人中”穴。

过了一会儿,陶淘醒来了。

“贺先生,您不该救我!”

贺先生说:“我已至花甲,尚不想死,何况你!我的《庄子》研究,想收个关门弟子,你愿不愿意?”

陶淘哭了,说:“我愿受教于先生。”

此后,贺先生开始系统地向陶淘讲述《庄子》。没有书,没有讲义,那书和讲义全装在贺先生的肚子里。贺先生先背出原文,再逐字逐句地细细讲评,滔滔不绝,神完气足。《逍遥游》《齐物论》《养生主》……伴随着日历,一篇一篇讲过去。

贺先生讲课时,喜欢闭着眼睛,讲到他自认为得意的地方,便睁开眼问:“陶淘兄,你认为如何?”陶淘慌忙站起来,毕恭毕敬地说:“学生心悦诚服,确为高见!”

陶淘觉得日子短了,生活有意思了,眼前常出现幻觉:贺先生就像那自由自在的鲲鹏,扶摇直上,“其翼若垂天之云”,自由自在,不以环境险恶为念,堪为自己人生的楷模。

世道终于清明了。

陶淘一边工作,一边当了贺先生的研究生和助手。在他的协助下,贺先生完成了几部关于《庄子》研究的重要著作。贺先生说:“陶淘,我也该走了,我的肝癌居然拖过了这么多年,实为奇迹。庄子说,生为附赘悬疣,死为决疣溃痈。我现在把该做的事做完了,写完了书,还有了你这个传人,此生无憾。”

几天后,贺先生安详地去了,享年七十有二。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以第三人称的叙述视角向人们讲述主人公贺先生的故事,却先写一所大学,然后再引出人物、名字、专长等,在情节安排上略显拖沓。
B.文中有多处文言的表达,这不但使文章在短小的篇幅内具有很大的容量,而且使得文章语言典雅,充溢着传统文化的魅力。
C.陶淘贯穿文章始终,是贺先生故事的见证者,是文章的线索,他在生活、工作中都和贺先生形成了对比,从而更加突出了贺先生的品质。
D.作者把贺先生放到一个特殊的社会背景——“文化大革命”,通过特定的历史情境和残酷的生活条件的描写,表达了作者对“文化大革命”的强烈批判和对现实生活态度的思考。
【小题2】请概括贺先生的形象特征,并结合文章作简要分析。
【小题3】这篇小说以“逍遥游”为题目有什么好处?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梦是蝴蝶翅膀

徐锦庚

“俺为理想而来。”玉国一张口,让我吃一惊:为理想挑山?

泰山建货运索道后,挑山活锐减。中天门挑山队,鼎盛时三百多人,现仅剩十余人。玉国入伙俩月,年龄最小,“挑龄”最短。

玉国姓夏,生于1982年,东平县接驾山人,初中毕业上驾校,开过货车,当过维修工、电焊工、空调工,有俩孩子。2015年冬,游玩泰山时,第一次见挑山工,就喜欢上了。两年后,终于遂愿。

“你理想是什么?”

“自由。”透过厚镜片,玉国目光淡定。光头新理,刚冒硬茬。近视700度,电焊所伤。

“挑山工自由?”

“想干就来,愿离就走。想轻就轻,愿重就重。想挑就挑,愿歇就歇。随时兑工钱,兼顾家里农活。”

午饭后,玉国送货玉皇顶,有仪器,有蔬菜,单上写九十一斤。我试了试,不太压肩,但要登山,绝非轻活。

我本想选副轻担,体验一回,犹豫再三,最终放弃。年少上山砍柴,上百斤柴担,如履平地。可是,养尊处优久了,早没这副筋骨。别说挑担登山,徒步也需勇气。这些年,十上泰山,均乘缆车。

玉国挑起担,沿山涧上行,我紧随其后。行不远,拐向盘道。

过了云步桥,玉国将担搁在护墙,脱下外套,绑在担上,掏出手机。一会儿,响起悠扬歌声,是小虎队的《爱》。他说,听着音乐,来了精神,担子也轻快了。刚来时,只会背,不会挑,练了几天,才学会。

收拾停当,玉国上路。挑山工明白,久歇无久力。这时,歌曲换了,仍是小虎队,《蝴蝶飞呀》:梦是蝴蝶的翅膀,年轻是飞翔的天堂,放开风筝的长线,把爱画在岁月的脸上,心是成长的力量,就像那蝴蝶的翅膀……

“你听!歌词多好,句句唱到俺心里!”玉国停下步,扭过身。青皮头上,闪闪发光,额头缀满豆珠。

我顿悟:他的理想,恰如蝴蝶翅膀,虽然弱小,却在飞翔!

我紧随其后,头挨脚后跟。忽然发现,他抬脚处,一串水珠,晶莹剔透,沿阶而洒。那是他的汗珠!

开山到了。抬头望去,险峰高崖,嵯峨峻拔,巨石嶙峋,苍松蟠虬,吸翠霞而天矫。

转过对松山,就是十八盘。十八盘长八百米,垂高四百米,逾一千八百级,羊肠逶迤,陡如天梯,尽头就是南天门。“仰视天门雯辽,如从穴中视天”。

玉国小憩,我挑起担子,蹒跚拾级。岂料,登不足百级,两腿筛糠,如坠重铅,胸似鹿撞,气如牛喘,牙呲眼突,腰塌力竭,身子晃荡,险些后仰,不敢造次,慌忙搁下。玉国接过担子,垂首弓背,不疾不徐,沉稳踏实。我喘着粗息,亦步亦趋,脸上淌汗,心里羞愧。

挑山有诀窍:之字行走,边道换肩。玉国却是直行。歇担时,我问其故。他说,走之字形,虽然平缓省劲,但路程延长很多,不易避让游客。

“山再高,往上攀,总能登顶;路再长,走下去,定能到达”。终于,南天门到了!从仰望高山,到触手可及,负重两小时,洒下多少汗水!

这天,济南到泰安,一路雾霾深锁,巨锅般笼罩。泰山脚下,仍是中度污染。然而,岱顶阳光明媚,天空透蓝,空气清澈,呼吸畅快。泰安人揶揄,出逃千里,不如登高千米。果不其然!

交货后,为赶时间,玉国两级一跨,疾步而下。我双腿发软,不敢效仿,只好碎步紧跟。行至开山下,邂逅王荣泉。他是玉国工友,也是刚交货,捎回一段护栏。

王荣泉四十八岁,岱岳徂徕人,十八岁上山,已挑三十年。在“现役”工友中,“挑龄”最长。

“你喜欢这活?”

他笑了:“不喜欢,能干三十年?”

也是。没人强迫,自觉自愿,劳累筋骨,蜗居工棚,吃煎饼,啃咸菜,一干三十年,足以说明一切。

“为啥喜欢?”

“自由呗!农闲时来,农忙时走,不耽误农活,还可挣俩钱。”

答案惊人相似。然而我想,自由需付代价,理想更须力行。

“除了自由,还有啥?”

“自豪。”王荣泉头一扬,“俺也是泰山建设者!”

我肃然起敬。

告别泰山,回眸远望,蓦然发现,十八盘上这群背影,不正是行走的脊梁吗?

(选自《行走的脊梁(逐梦)——泰山挑山工纪事》,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俺也是泰山建设者”,读者从这句话中能够感受到一代挑山工在平凡劳作中的自得之乐和不畏劳苦、奉献青春的家国情怀。
B.文章始终以“我”和挑山工的对比为主线,通过“我”不胜重担与“玉国”负重步稳的不同表现,表达了作者鲜明的褒贬态度。
C.“果不其然”,作者借“泰安人揶揄”来表达情志,含有一种对环境污染的忧思,但主要是表达对泰山顶环境的赞赏和登顶之乐。
D.本文记述了挑山工艰苦而快乐的挑山片段,但并没将这种工作过于理想化,其中那一挑一级的辛苦踏实,才是平稳真切的生活感受。
【小题2】作者在结尾把“十八盘上这群背影”比喻为“行走的脊梁”,为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本文的语言有什么特点?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4

白玉盅

林清玄

①在所有的蔬菜里,苦瓜是最美的。

②苦瓜外表的美是难以形容的,它晶润透明,在阳光中,仿佛是白玉一般,连它长卵形的疣状突起部分也长得那么细致,触摸起来清凉滑润,也是玉的感觉。所以我觉得最能代表苦瓜之美的,是清朝的玉器“白玉苦瓜”。“白玉苦瓜”是清朝写实性玉雕的代表之作,历来只看到它的雕工之细、写实之美,我觉得最动人的是雕这件作品的无名艺匠,他把“白玉”和“苦瓜”做一结合,确实是一个惊人的灵感。比较起来,虽然“翠玉白菜”的声名远在“白玉苦瓜”之上,但是我认为苦瓜是比白菜更近于玉的质地。

③苦瓜俗称“锦荔枝”、“癞葡萄”,“白玉苦瓜”表现了形象的美,但是我觉得它还不能完全表现苦瓜的内容以及苦瓜的味觉。苦瓜切开也是美的,它的内部和种子是鲜红色,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有一次我把切开的苦瓜摆在白瓷的盘子里,红白相映,几乎是画笔所无法表达的。人站在苦瓜面前,尤其是夏天,心中就漫上一股凉意,那也只是一种感觉而已。

④不管苦瓜有多么美丽,它还是用来吃的。我年幼的时候最怕吃苦瓜,因为老使我想起在灶角熬着的中药,总觉得好好的鲜美蔬菜不吃,为何一定要吃那么苦的瓜。偏偏家里就种着几株苦瓜,有时抗议无效,常被妈妈逼着吃苦瓜,说是苦瓜可以退火,其实是因为家中的苦瓜生产过剩。

⑤嗜吃苦瓜还是这几年的事,也许是年纪大,经历的苦事一多,苦瓜也不以为苦了;也许是苦瓜的美,让我在吃的时候忘却了它的苦;我想最主要的原因,应该是我发现苦瓜的苦不是涩苦,不是俗苦,而是在苦中自有一种甘味,好像人到中年怀想起少年时代惆怅的往事,苦乐相杂,难以析辨。

⑥苦瓜有很多种吃法,我最喜欢的一种是江浙馆子里的“苦瓜生吃”,把苦瓜切成透明的薄片,蘸着酱油、醋和蒜末调成的酱,很奇怪,苦瓜生吃起来是不苦的,而是又香又脆,在满桌的油腻中,它独树一帜,没有一道菜比得上。有一回和画家王蓝一起进餐,他也最嗜苦瓜,一个人可以吃下一大盘,看他吃苦瓜,就像吃糖,一点也不苦。有一家江浙馆里别出心裁,把这道菜叫做“白玉生吃”,让人想起白玉含在口中的滋味,吃在口里自然想起故宫的“白玉苦瓜”,里面充满了美丽的联想。

⑦画家席德进生前也爱吃苦瓜,不但懂吃,自己还能下厨。他最拿手的一道菜是苦瓜灌肉,每次请客都亲自做这道菜。上市场挑选最好的苦瓜,还有上好的腱子肉,把肉细心地捣碎以后,塞在挖空的苦瓜里,要塞到饱满结实,或蒸或煮,别有风味。一次,画家请客,我看到他在厨房里剁肉,小心翼翼塞到苦瓜中去,到吃苦瓜灌肉时,真觉得人生的享受无过于此。我们开玩笑地把画家的拿手菜取名为“白玉盅”。如今画家去了,他拿手的“白玉盅”也随他去了。我好几次吃这道菜,总品不出过去的那种滋味。

⑧苦瓜真是一种奇异的蔬菜,它是最美和最苦的结合,这种结合恐怕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以前有一种酸酸甜甜的饮料,广告词是“初恋的滋味”,我觉得苦瓜可以说是“失恋的滋味”,恋是美的,失是苦的,可是有恋就有失,有美就有苦,如果一个人不能尝苦,那么也就不能体会到那苦中的美。

⑨我们都是吃过苦瓜的,却少有人看过苦瓜树。去年我在南部,看到一大片苦瓜田里长出累累的苦瓜,农民正在收采,他们把包着苦瓜的纸解开,采摘下来,就像在树上取下一颗颗的白玉。我站在田边,看着篮中满满的苦瓜,心中突然感动不已,我想,真正苦瓜生命里的美,是远远比故宫橱窗里的苦瓜还令人感动的。

⑩我买了一个刚从田里采下的苦瓜,摆在家里,舍不得吃;放置几天以后,苦瓜枯萎了,失去了它白玉般的晶亮与透明,吃起来也丝毫不苦,风味尽失。这使我想起了人世间的许多事,美与苦是并生的,人不能只要美而不要苦,那么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它是人生真实的一个小影。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以“白玉盅”为题,不仅点出了写作的对象,而且突出了苦瓜的外表美,流露出作者对苦瓜深深的喜爱之情。
B.苦瓜不但外表美,而且切开也是美的,像是有生命流动的鲜血。人站在苦瓜面前,特别是在夏天,心中就会有凉意的感觉。
C.作者在第⑧段说苦瓜“是造物者‘美丽的错误’”,在第⑩段又说“苦瓜的创作不能说是美丽的错误”,这貌似矛盾,其实并不矛盾。
D.文章运用托物言志的手法,借苦瓜来寄托人生的感悟,告诫世人要像苦瓜一样,不但要有外表美,而且要拥有心灵美。
【小题2】第②段作者采用哪些手法来描写苦瓜的美?请简要赏析。
【小题3】围绕“苦瓜”,本文所表达的思想感情经历了哪些变化?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杏花春雨江南

王清铭

①看过徐悲鸿先生的自题联“白马秋风塞上,杏花春雨江南”,印象特别深刻,每个人都有侠骨柔情的一面,骑白马驰骋在秋风萧瑟的辽阔塞上,马蹄得得,强劲的风刮动鬣鬃一般的头发,心头的豪情也随之猎猎作响。突然马一声长嘶,一个阳刚的形象镌刻在后人瞩望的视野。

②画家吴冠中先生把这一句改为“骏马秋风冀北”,意境相似,后一句则完整保留。画家李可染更是以“杏花春雨江南”为题,画了一幅水墨画。在很多人的心中,江南是故乡,是心灵的家园,也是感情的寄托。台湾作家余光中先生在《听听那冷雨》中就这样写道:“杏花。春雨。江南。六个方块字,或许那片土就在那里面。而无论赤县也好神州也好中国也好,变来变去,只

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

③江南是一种时光无法磨灭的诗意,一种藏在心灵角落的柔情,是长期缠绕在思念之中的情结。我很有兴趣地查阅了“杏花春雨江南”的出处,它最早出现在元代诗人虞集《风入松·寄柯敬仲》,画家柯敬仲要回江南,虞集写词相送:“报道先生归也,杏花春雨江南。”词翰兼美,一时争相传刻,流传遍海内。特别是结拍处“杏花春雨江南”,入画入书或入印,还被人织成锦帕,为时所贵。由此可见,这句词曾引发了无数人的共鸣。

④如果再往前到宋代,写杏花和江南雨的诗词非常多。陈与义写“客子光阴诗卷里,杏花消息雨声中”,曾经得到宋高宗的激赏。诗人客居他乡,在诗歌的平仄中消磨时光,在淅沥的雨声中,杏花突然开放了,粉红腮颊,仿佛想念中伊人的脸庞,那押了韵的思念被雨声一遍又一遍地洗濯,诗人的心中布满了水意,那场春雨来自心头,仿佛就在他的眼眶里下着。

⑤江南是美丽的,“沾衣欲湿杏花雨,吹面不寒杨柳风”;江南又是忧伤的,“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或许是因美丽而忧伤,或是因忧伤而美丽?如果再往前到唐代,我们会遇上落魄的杜牧,沿着牧童手的指向,我们会在细雨霏霏的杏花村,端起盛满感伤的酒杯,与他隔着一千多年碰响这水底的火焰。

⑥我很奇怪,杏花开放带来的是热闹的春意,宋祁就写过“红杏枝头春意闹”,但我们想到南就想到柔情的雨,想到春雨就想到了在雨中开放和飘零的杏花。或许杏花春雨江南是一个缠绵的梦境,或是一种难以愈合的伤痛。或许,人生多苦难,生命的本质就是忧伤的,在我们远离故乡,或者感觉光阴悄然远逝,我们的心头就有杏花开放,就有江南雨犹如唐诗宋词一样,在我们梦的边缘平平仄仄地滴落,淋湿了我们押韵的心情。

⑦生命不可缺少诗意。我们也不难明白,春节晚会上那个《小城雨巷》的舞蹈为什么会引起那么多现代人的情感共鸣。人们并不是真的要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去寻找“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这样的诗意和浪漫在现代生活早已消逝,但并没有隔断现代人的向往。人们是怀旧的,也向往过上一种诗意的生活,这是日渐丰富的物质生活所无法弥补的心灵空缺。人们对杏花春雨江南的向往和怀恋,也是同样的情愫。

⑧余光中先生说:“无论工业如何发达,一时似乎还废不了雨伞。只要雨不倾盆,风不横吹,撑一把伞在雨中仍不失古典的韵味。”在杏花春雨的江南,也许我们不需要一把油纸伞,嗅着杏花的幽香,走在江南的雨里,被雨淋湿,也不失一种幸福。

【小题1】下列对本文的理解,说法不正确的两项是
A.“杏花春雨江南”是一种时光无法磨灭的诗意,它缠绕过落魄的杜牧、客居他乡的陈与义与写词赠友的虞集,也让现代人十分向往。
B.文中大量引用前人的诗句,表现了“杏花春雨江南”的诗意内涵,典雅隽永,丰富了文章的内容,增强了艺术感染力。
C.作者对“杏花”“春雨”等意象的着力描写,渲染了江南美丽而忧伤的特质,表达了作者对自己故土的喜爱和眷恋之情。
D.文章的结尾通过对江南春雨的直接描写,进一步表现了作者在现实生活中体验到的被雨淋湿的幸福感,从而深化了文章的主题。
E.人们对“杏花春雨江南”的向往,是一种怀旧的情愫,它既是对古典意蕴的怀恋,又包含着对现代生活失去传统诗意的感慨。
【小题2】文章以“杏花春雨江南”为题,却在开头描写了一幅“白马秋风塞上”的图景,请简要分析这样写的作用。
【小题3】作者为什么说“或许杏花春雨江南是一个缠绵的梦境,或是一种难以愈合的伤痛”,联系上下文,谈谈你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