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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梁实秋

①我爱鸟。

②从前我常见提笼架鸟的人,清早在街上溜达。我感觉兴味的不是那人的悠闲,却是那鸟的苦闷。胳膊上架着的鹰,有时头上蒙着一块皮子,羽翮不整的蜷伏着不动,哪里有半点瞵视昂藏的神气?笼子里的鸟更不用说,常年地关在栅栏里,饮啄倒是方便,冬天还有遮风的棉罩,十分的“优待”,但是如果想要“抟扶摇而上”,便要撞头碰壁。鸟到了这种地步,我想它的苦闷,大概是仅次于粘在胶纸上的苍蝇,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

③我开始欣赏鸟,是在四川。黎明时,窗外是一片鸟啭,不是吱吱喳喳的麻雀,不是呱呱噪啼的乌鸦,那一片声音是清脆的,是嘹亮的,有的一声长叫,包括着六七个音阶,有的只是一个声音,圆润而不觉其单调,有时是独奏,有时是合唱,简直是一派和谐的交响乐。不知有多少个春天的早晨,这样的鸟声把我从梦境唤起。等到旭日高升,市声鼎沸,鸟就沉默了,不知到哪里去了。一直等到夜晚,才又听到杜鹃叫,由远叫到近,由近叫到远,一声急似一声,竟是凄绝的哀乐。客夜闻此,说不出的酸楚!

④在白昼,听不到鸟鸣,但是看得见鸟的形体。世界上的生物,没有比鸟更俊俏的。多少样不知名的小鸟,在枝头跳跃,有的曳着长长的尾巴,有的翘着尖尖的长喙,有的是胸襟上带着一块照眼的颜色,有的是飞起来的时候才闪露一下斑斓的花彩。几乎没有例外的鸟的身躯都是玲珑饱满的,细瘦而不干瘪,丰腴而不臃肿,真是减一分则太瘦,增一分则太肥那样的秾纤合度,跳荡得那样轻灵,脚上像是有弹簧。看它高踞枝头,临风顾盼——好锐利的喜悦刺上我的心头。不知是什么东西惊动它了,它倏地振翅飞去,它不回顾,它不悲哀,它像虹似的一下就消逝了,它留下的是无限的迷惘。有时候稻田里伫立着一只白鹭,拳着一条腿,缩着颈子,有时候“一行白鹭上青天”,背后还衬着黛青的山色和油绿的梯田。就是抓小鸡的鸢鹰,啾啾地叫着,在天空盘旋,也有令人喜悦的一种雄姿。

⑤我爱鸟的声音鸟的形体,这爱好是很单纯的,我对鸟并不存在任何幻想。有人初闻杜鹃,兴奋得一夜不能睡,一时想到“杜宇”“望帝”,一时又想到啼血,想到客愁。觉得有无限诗意。我曾告诉他事实上全不是这样的。杜鹃原是很健壮的一种鸟,比一般的鸟魁梧得多,扁嘴大口,并不特别美,而且自己不知构巢,依仗体壮力大,硬把卵下在别个的巢里,如果巢里已有了够多的卵,便不客气地给挤落下去,孵育的责任则由别个代负了,孵出来之后,羽毛渐丰,就可把巢据为己有。那人听了我的话之后,对于这豪横无情的鸟,再也不能幻出什么诗意来了。我想济慈的《夜莺》、雪莱的《云雀》,还不都是诗人自我的幻想。与鸟何干?

⑥鸟并不永久地给人喜悦,有时也给人悲苦。诗人哈代在一首诗里说,他在圣诞的前夕,炉里燃着熊熊的火,满室生春,桌上摆着丰盛的筵席,准备着过一个普天同庆的夜晚,蓦然看见在窗外一片美丽的雪景当中,有一只小鸟缩缩地在寒枝的梢头踞立,正在啄食一颗残余的僵冻的果儿,禁不住那料峭的寒风,栽倒地上死了,滚成一个雪团!诗人感喟曰:“鸟!你连这一快乐的夜晚都不给我!”我也有过一次类似经验,在东北的一间双重玻璃窗的屋里,忽然看见枝头有一只麻雀,战栗地跳动抖擞着,在啄食一块干枯的叶子。但是我发现那麻雀的羽毛特别地长,而且是蓬松戟张着的:像是披着一件蓑衣,立刻使人联想到那垃圾堆上的大群褴褛而臃肿的人,那形容是一模一样的。那孤苦伶仃的麻雀.也就不暇令人哀了。

⑦自从离开四川以后,不再容易看见那样多型类的鸟的跳荡,也不再容易听到那样悦耳的鸟鸣。只是清早遇到烟突冒烟的时候,一群麻雀挤在檐下的烟突旁边取暖,隔着窗纸有时还能看见伏在窗棂上的雀儿的映影。喜鹊不知逃到哪里去了,带哨子的鸽子也很少看见在天空打旋。黄昏时偶尔还听见寒鸦在古木上鼓噪,入夜也还能听见那像哭又像笑的鸱枭的怪叫。再令人触目的就是那些偶然一见的囚在笼里的小鸟儿了,但是我不忍看。

【小题1】简要回答:
(1)第②自然段中划线句“它的快乐,大概是仅优于在标本室里住着罢”是什么意思?
(2)作者写到胳膊上架着的鹰和笼中的囚鸟,其用意是什么?
【小题2】作者笔下写了很多可爱的鸟,都是从哪些角度写的呢?
【小题3】第⑤段中作者写了传统文学里的杜鹃、济慈笔下的夜莺、雪莱诗中的云雀,作者用这些例子想说明什么?
【小题4】作者在文中巧妙地使用了“点面结合”的写作手法,请作具体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1:5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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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记黄际遇先生
梁实秋
先生字任初,广东澄海人。他性格爽朗,而且诙谐。
先生未携眷,独居第八宿舍楼上。闻一多后来送家眷还乡,也迁入第八宿舍,住楼下。所以这一所单身宿舍是我常去的地方。我经常是到一多室内打个转,然后偕同上楼去看任初先生,喝茶聊天。潮、汕一带的人没有不讲究喝茶的,我们享用的起码是“大红袍”“水仙”之类。任初先生也很考究吃,有一天他邀我和一多在他室内便餐,一道一道的海味都鲜美异常,其中有一碗白水汆虾,十来只明虾去头去壳留尾,滚水中一烫,经适当的火候出锅上桌,肉是白的尾是红的,蘸酱油食之,脆嫩无比。此时主人方从汕头归来,携带潮州蜜柑一篓,饭后飨客,柑中型大小,色泽特佳,灿若渥丹,皮肉松紧合度,于汁多而甜之外别有异香长留齿颊之间。
任初先生有写日记的习惯,写在十行纸的本子上,永远是用毛笔写,有时行书,有时工楷,写得整整齐齐,密密麻麻,据云写了数十年未曾间断。他的日记摊在桌上,不避人窥视,我偶然亦曾披览一二页,深佩其细腻而有恒。他喜治小学,对于字的形体构造特别留意,故书写之间常用古体。他对于时下一般人之不识字深致感慨,有一次他告诉我某公高吟红楼梦的名句“茜纱窗下公子多情,黄土陇中佳人薄命”,把茜读作西。他的日记里更常见的是象棋谱,他对于此道寝馈甚久,与人对弈常能不用棋盘,即用棋盘弈后亦能默记全部之着数,故每有得意之局辄逐步笔之于日记。他曾遍访国内名家,棋艺之高可以想见。
先生于芝加哥大学数学系获有硕士学位。其澄海寓邸门上有横匾大书“硕士第”,真是书香门第,敦厚家风。长公子家器随侍左右,执礼甚恭,先生管教甚严,不稍假藉。对待学生也是道貌岸然。但朋友欢宴之间,尤其是略有酒意之后,他的豪气大发,谈笑风生。他知道的笑话最多,荤素俱全,在座的人无不绝倒,甚至于喷饭。
一日,省主席韩复榘来校,要对全校“训话”。训话之前,校长邀全体教职员在会议室和主席晤谈。我因为久闻“韩青天”的大名,以及关于他的种种趣谈,所以欣然应命。任初先生有一些惴惴不安,因为他在河南曾作过一任教育厅长,正是韩复榘的属下,有一回河南大学学生罢课,韩大怒,传河南大学校长问话,任初先生心知不妙,乃陪同晋见。韩厉声叱责,校长刚欲申辩,韩喝令跪下,校长抗声曰“士可杀不可辱”,韩冷笑一声说:“好,我就杀了你!”任初先生一看事情不祥,生怕真有人头落地,用力连推带拉,校长双膝跪落,其事乃解。任初先生把这段故事讲给我们听,真令人啼笑皆非。好在这一次韩到青岛大学,态度很谦和,除了捧着水烟袋有些迂腐的样子之外,并无跋扈之态,也没有外传种种愚蠢无知的迹象。
我离开青岛后一年,任初先生也南下到中山大学。抗战军兴,先生避居香港,中山大学一度迁到滇南,后又迁返粤北坪石,先生返校继续教学。1945年抗战胜利,先生搭木船专返广州。一夕,在船边如厕,不慎坠水,遂与波臣为伍,时公子家枢奋不顾身跃水救捞,月黑风高,不见其踪迹。
先生博学多才,毕生劳瘁,未厄于敌骑肆虐之时,乃殒于结伴还乡之际,噫!
(选自《黄际遇先生纪念文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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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先生是我国数学界最早的留学生之一,为日本著名数学家林鹤一之高弟,治学素号精审。在日本时,已翻译《几何学》一书,以后又译有《续初等代数学》《高等微积分》《群底下之微分方程式》及《近世代数》等。又曾主编《数理杂志》,发表论文多篇,如《定积分—定理》《吴德孟函数之研究》等。先生另有《群论》《数论》《论一》诸著述行世,又编辑过《中国中等学校数学教科书》及《物理教科书》等,译作及著述甚为宏富。先生除攻习数学之外,兼治文学经史。
(李新魁《博学鸿才的黄际遇先生》)
②至先生自己,也时时表示其治学的抱负。他说教书是闲事,写字更是闲事。他唯一的希望,就是能在世界数学界有所成名。他常常说:“将来在世界数学家的名人录上,如能留下一个名字,就是我的心愿。”
(曾建屏《追忆黄任初先生》)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招待朋友喝茶,黄际遇先生用的是名茶“大红袍”“水仙”,这说明他日常生活过于奢侈。
B.黄际遇先生不仅重视自身的修养,而且重视良好家风的传承,对身边的长子严格管教,毫不松懈。
C.黄际遇先生对待学生道貌岸然,口是心非。梁实秋先生虽然是他的朋友,但写作时却能不避缺陷,信笔直书。
D.河南大学校长不肯对韩复榘下跪,黄际遇先生急中生智,连推带拉,化解了尴尬局面,使他们和好如初。
E.抗战胜利,正是黄际遇先生大展才华之时,而他却落水身亡,这是黄先生的不幸,也是中国学术界的不幸。
(2)黄际遇先生是位富有生活情趣的人,这在本文中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回答。
(3)在治学方面我们可以从黄际遇先生身上得到哪些启示?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黄际遇先生是一位学者,但梁实秋先生在文中却没有提及黄先生的学术成就。你认为这样选材是否恰当?为什么?

同类题2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雅舍

梁实秋

①到四川来,觉得此地人建造房屋最是经济。火烧过的砖,常常用来做柱子,孤零零的砌起四根砖柱,上面盖上一个木头架子,看上去瘦骨嶙嶙,单薄得可怜;但是顶上铺了瓦,四面编了竹篦墙,墙上敷了泥灰,远远的看过去,没有人能说不像是座房子。我现在住的“雅舍”正是这样一座典型的房子。不消说,这房子有砖柱,有竹篦墙,一切特点都应有尽有。讲到住房,我的经验不算少,什么“上支下摘”,“前廊后厦”,“一楼一底”,“三上三下”,“亭子间”,“茅草棚”,“琼楼玉宇”和“摩天大厦”各式各样,我都尝试过。我不论住在哪里,只要住得稍久,对那房子便发生感情,非不得已我还舍不得搬。这“雅舍”,我初来时仅求其能蔽风雨,并不敢存奢望,现在住了两个多月,我的好感油然而生。虽然我已渐渐感觉它是并不能蔽风雨,因为有窗而无玻璃,风来则洞若凉亭,有瓦而空隙不少,雨来则渗如滴漏。纵然不能蔽风雨,“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

②“雅舍”的位置在半山腰,下距马路约有七八十层的土阶。前面是阡陌螺旋的稻田。再远望过去是几抹葱翠的远山,旁边有高粱地,有竹林,有水池,有粪坑,后面是荒僻的榛莽未除的土山坡。若说地点荒凉,则月明之夕,或风雨之日,亦常有客到,大抵好友不嫌路远,路远乃见情谊。客来则先爬几十级的土阶,进得屋来仍须上坡,因为屋内地板乃依山势而铺,一面高,一面低,坡度甚大,客来无不惊叹,我则久而安之,每日由书房走到饭厅是上坡,饭后鼓腹而出是下坡,亦不觉有大不便处。

③“雅舍”共是六间,我居其二。篦墙不固,门窗不严,故我与邻人彼此均可互通声息。邻人轰饮作乐,咿唔诗章,喁喁细语,以及鼾声,喷嚏声,吮汤声,撕纸声,脱皮鞋声,均随时由门窗户壁的隙处荡漾而来,破我岑寂。入夜则鼠子瞰灯,才一合眼,鼠子便自由行动,或搬核桃在地板上顺坡而下,或吸灯油而推翻烛台,或攀援而上帐顶,或在门框棹脚上磨牙,使得人不得安枕。但是对于鼠子,我很惭愧的承认,我“没有法子”。“没有法子”一语是被外国人常常引用着的,以为这话最足代表中国人的懒惰隐忍的态度。其实我的对付鼠子并不懒惰。窗上糊纸,纸一戳就破;门户关紧,而相鼠有牙,一阵咬便是一个洞洞。试问还有什么法子?洋鬼子住到“雅舍”里,不也是“没有法子”?比鼠子更骚扰的是蚊子。“雅舍”的蚊虱之盛,是我前所未见的。“聚蚊成雷”真有其事!每当黄昏时候,满屋里磕头碰脑的全是蚊子,又黑又大,骨骼都像是硬的。在别处蚊子早已肃清的时候,在“雅舍”则格外猖獗,来客偶不留心,则两腿伤处累累隆起如玉蜀黍,但是我仍安之。冬天一到,蚊子自然绝迹,明年夏天——谁知道我还是住在“雅舍”!

④“雅舍”最宜月夜——地势较高,得月较先。看山头吐月,红盘乍涌,一霎间,清光四射,天空皎洁,四野无声,微闻犬吠,坐客无不悄然!舍前有两株梨树,等到月升中天,清光从树间筛洒而下,地上阴影斑斓,此时尤为幽绝。直到兴阑人散,归房就寝,月光仍然逼进窗来,助我凄凉。细雨蒙蒙之际,“雅舍”亦复有趣。推窗展望,俨然米氏章法,若云若雾,一片弥漫。但若大雨滂沱,我就又惶悚不安了,屋顶湿印到处都有,起初如碗大,俄而扩大如盆,继则滴水乃不绝,终乃屋顶灰泥突然崩裂,如奇葩初绽,素然一声而泥水下注,此刻满室狼藉,抢救无及。此种经验,已数见不鲜。

⑤“雅舍”之陈设,只当得简朴二字,但洒扫拂拭,不使有纤尘。我非显要,故名公巨卿之照片不得入我室;我非牙医,故无博士文凭张挂壁间;我不业理发,故丝织西湖十景以及电影明星之照片亦均不能张我四壁。我有一几一椅一榻,酣睡写读,均已有着,我亦不复他求。但是陈设虽简,我却喜欢翻新布置。西人常常讥笑妇人喜欢变更桌椅位置,以为这是妇人天性喜变之一征。诬否且不论,我是喜欢改变的。中国旧式家庭,陈设千篇一律,正厅上是一条案,前面一张八仙桌,一旁一把靠椅,两旁是两把靠椅夹一只茶几。我以为陈设宜求疏落参差之致,最忌排偶。“雅舍”所有,毫无新奇,但一物一事之安排布置俱不从俗。人入我室,即知此是我室。笠翁《闲情偶寄》之所论,正合我意。

⑥“雅舍”非我所有,我仅是房客之一。但思“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生本来如寄,我住“雅舍”一日,“雅舍”即一日为我所有。即使此一日亦不能算是我有,至少此一日“雅舍”所能给予之苦辣酸甜我实躬受亲尝。刘克庄词:“客里似家家似寄。”我此时此刻卜居“雅舍”,“雅舍”即似我家。其实似家似寄,我亦分辨不清。

⑦长日无俚,写作自遣,随想随写,不拘篇章,冠以“雅舍小品”四字,以示写作所在,且志因缘。

【小题1】作者将房子命名为“雅舍”,实则是典型的陋室。结合文章①-③段的内容,说说雅舍有哪些不足之处?
【小题2】作者为什么说“‘雅舍’还是自有它的个性。有个性就可爱”?文章在对雅舍的描写中流露了自己的什么生活态度?
【小题3】文中引用南宋词人刘克庄《玉楼春》中的名句“客里似家家似寄”有什么作用?
【小题4】文章语言值得品味,请从句式运用、修辞手法或语言风格等方面任选一个角度进行赏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他走上讲台,打开他的讲稿,眼光向下面一扫,然后是他的极简短的开场白,一共只有两句,头一句是:“启超没有什么学问——”眼睛向上一翻,轻轻点一下头,“可是也有一点喽!”这样谦逊同时又这样自负的话是很难得听到的。他的广东官话是很够标准的,距离国语甚远,但是他的声音沉着而有力,有时又是宏亮而激亢,所以我们还是能听懂他的每一字,我们甚至想如果他说标准国语其效果可能反要差一些。
我记得他开头讲一首古诗,《箜篌引》:
公无渡河,
公竟渡河!
渡河而死;
其奈公何!
这四句十六字,经他一朗诵,再经他一解释,活画出一出悲剧,其中有起承转合,有情节,有背景,有人物,有情感。我在听先生这篇讲演后约二十余年,偶然获得机缘在茅津渡候船渡河。但见黄沙弥漫,黄流滚滚,景象苍茫,不禁哀从中来,顿时忆起先生讲的这首古诗。
先生博闻强记,在笔写的讲稿之外,随时引证许多作品,大部分他都能背诵得出。有时候,他背诵到酣畅处,忽然记不起下文,他便用手指敲打他的秃头,敲几下之后,记忆力便又畅通,成本大套地背诵下去了。他敲头的时候,我们屏息以待,他记起来的时候,我们也跟着他欢喜。
先生的讲演,到紧张处,便成为表演。他真是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有时掩面,有时顿足,有时狂笑,有时太息。听他讲到他最喜爱的《桃花扇》,讲到“高皇帝,在九天,不管……”那一段,他悲从中来,竟痛哭流涕而不能自已。他掏出手巾拭泪,听讲的人不知有几多也泪下沾襟了!又听他讲杜氏讲到“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先生又真是于涕泗交流之中张口大笑了。
这一篇讲演分三次讲完,每次讲过,先生大汗淋漓,状极愉快。听过这讲演的人,除了当时所受的感动之外,不少人从此对于中国文学发生了强烈的爱好。先生尝自谓“笔锋常带情感”,其实先生在言谈讲演之中所带的情感不知要更强烈多少倍!
有学问,有文采,有热心肠的学者,求之当世能有几人?于是我想起了从前的一段经历,笔而记之。
【小题1】下面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启超没有什么学问——”,“可是也有一点喽!”这样的开场真是欲扬先抑,闻所未闻,足见梁氏富有感染力的语言艺术。
B.作者抓住鲜活的细节,刻画出一个栩栩如生的梁任公先生。出口成章,倒背如流,即使偶有阻塞,敲击脑瓜儿延续,其情态可掬,令人莞尔。
C.“先生尝自谓‘笔锋常带情感’,其实先生在言谈讲演之中所带的情感不知要更强烈多少倍!”这是对梁任公讲演的高度评价。
D.“有学问,有文采,有热心肠的学者,求之当世能有几人?”收束全文,点明梁任公作为学者的主要特点,也是本文的点睛之笔。
E. 本文传神之处在于诸多细节的捕捉。肖像、言语、动作、心理……经作者妙笔勾勒,任公先生的音容笑貌完整地得以呈现。
【小题2】讲普通话能更好地交流,可作者为什么说“他说标准国语其效果可能反要差一些”?
【小题3】作者引用《箜篌引》有什么作用?
【小题4】选段主要运用什么手法写梁任公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谈时间

梁实秋

希腊哲学家第欧根尼经常睡在一只瓦缸里,有一天亚力山大皇帝走去看他,以皇帝的惯用的口吻问他,“你对我有什么请求吗?”这位玩世不恭的哲人翻了翻白眼,答道:“我请求你走开一点,不要遮住我的阳光。”

这个家喻户晓的小故事,究竟涵义何在,恐怕见仁见智,各有不同的看法。我们通常总是觉得那位哲人视尊荣犹敝屣,富贵如浮云,虽然皇帝驾到,殊无异于等闲之辈,不但对他无所希冀,而且亦不必特别的假以颜色。可是约翰逊博士另有一种看法,他认为应该注意的是那阳光,阳光不是皇帝所能赐予的,所以请求他不要把他所不能赐予的夺了去。这个请求不能算奢,却是用意深刻。因此约翰逊博士由“光阴”悟到“时间”,时间也者虽然也是极为宝贵,而也是常常被人劫夺的。

“人生不满百”,大致是不错的。当然,老而不死的人,不是没有,不过期颐以上不是一般人所敢想望的,数十寒暑当中,睡眠去了很大一部分。苏东坡所谓“睡眠去其半”,稍嫌有一点夸张,大约三分之一左右总是有的。童蒙一段时期,说它是天真未凿也好,说它是昏昧无知也好,反正是浑浑噩噩,不知不觉;及至寿登髦耋,老悖聋瞑,比死人多一口气,也没有多少生趣可言。掐头去尾,人生所余无几。就是这短暂的一生,时间亦不见得能由我们自己支配。约翰逊博士所抱怨的那些不速之客,动辄登门拜访,不管你正在怎样忙碌,他觉得宾至如归,这种情形固然令人啼笑皆非,我觉得究竟不能算是怎样严重的“时间之贼”。他只是在我们的有限的资本上抽取一点捐税而已。我们的时间之大宗的消耗,怕还是要由我们自己负责。

有人说:“时间即生命。”也有人说:“时间即金钱。”二说均是,因为有人根本认为金银即生命。不过细想一下,有命斯有财,命之不存,财于何有?有钱不要命者,固然实繁有徒,但是舍财不舍命,仍然是较聪明的办法。所以淮南子说:“圣人不贵尺之璧而重寸之阴,时难得而易失也。”我们幼时,谁没有作过“惜阴说”之类的课艺?可是谁又能趁早体会到时间之“难得而易失”?我小的时候,家里请了一位教师,书房桌上有一座钟,我和我的姊姊常乘教师不注意的时候把时钟往前拨快半个钟头,以便提早放学,后来被老师觉察了,他用朱笔在窗户纸上的太阳阴影划一痕记,作为放学的时刻,这才息了逃学的念头。

时光不断在流转,任谁也不能攀住它停留片刻。“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我们每天撕一张日历,日历越来越薄,快要撕完的时候便不免矍然以惊,惊的是又临岁晚,假使我们把几十册日历装为合订本,那便象征我们的全部的生命,我们一页一页地往下扯,该是什么样的滋味呢!“冬天一到,春天还会远吗?”可是你一共能看见几次冬尽春来呢?

不可挽住的就让它去罢!问题在,我们所能掌握的尚未逝去的时间,如何去打发它,梁启超先生最恶闻“消遣”二字,只有活得不耐烦的人才忍心的去“杀时间”。他认为一个人要作的事太多,时间根本不够用,哪里还有时间可供消遣?不过打发时间的方法,亦人各不同,士各有志。乾隆皇帝下江南,看见运河上舟挥往来,熙熙攘攘,顾问左右:“他们都在忙些什么?”和珅侍卫在侧,脱口而出:“无非名利二字。”这答案相当正确,我们不可以人废言。不过三代以下唯恐其不好名,大概名利二字当中还是利的成分大些。“人为财死,鸟为食亡。”时间即金钱之说仍属不诬。诗人华兹华斯有句:

尘世耗用我们的时间太多了,夙兴夜寐,

赚钱挥霍,把我们的精力都浪费掉了。

所以有人宁可循这山林,享受那清风明月,“侣鱼虾而友麋鹿”,过那高蹈隐逸的生活。诗人济慈宁愿长时间地守着一株花,看那花苞徐徐展瓣,以为那是人间至乐。嵇康在大树底下扬槌打铁,“浊酒一杯,弹琴一曲”;刘伶“止则操卮执觚,动则挈搕提壶”,一生中无思无虑其乐陶陶。这又是一种颇不寻常的方式。最彻底的超然的例子是《传灯录》所记载的“南泉和尚问陆亘曰:‘大夫十二时中作么生?’陆云:‘寸丝不挂!’”寸丝不挂即是了无挂碍之谓,“原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这境界高超极了,可以说是“以天地为一朝,万期为须臾” 根本不发生什么时间问题。

人,诚如波斯诗人莪漠伽耶玛所说,来不知从何处来,去不知向何处去,来时并非本愿,去时亦未征得同意,胡里胡涂地在世间逗留一段时间。在此期间内,我们是以心为形役呢,还是立德立功立言以求不朽呢,还是参究生死直超三界呢?这大主意需要自己拿。

 

【小题1】分析画横线部分的语言特点。
【小题2】文中画波浪线部分列举典故有什么作用?
【小题3】联系全文,理解“在此期间内,我们是以心为形役呢?还是立德立功立言以求不朽呢?还是参究生死直超三界呢?这大主意需要自己拿。”这句话所蕴含的意思。
【小题4】作者围绕“时间”展开说理,请梳理本文的写作思路。

同类题5

阅读《我的一位国文老师》选段,完成后面的题。
但是从这一次起,徐先生算是认识我了。酒醒之后,他给我批改作文特别详尽。批改之不足,还特别的当面加以解释,我这一个“一眼望到底”的学生,居然成为一个受益最多的学生了。
徐先生自己选辑教材,有古文,有白话,油印分发给大家。《林琴南致蔡孑民书》是他讲得最为眉飞色舞的一篇。此外如吴敬恒的《上下古今谈》,梁启超的《欧游心影录》,以及张东荪的时事新报社论,他也选了不少。这样新旧兼收的教材,在当时还是很难得的开通的榜样。我对于国文的兴趣因此而提高了不少。徐先生讲国文之前,先要介绍作者,而且介绍得很亲切,例如他讲张东荪的文字时,便说:“张东荪这个人,我倒和他一桌上吃过饭。……”这样的话是相当的可以使学生们吃惊的,吃惊的是,我们的国文先生也许不是一个平凡的人吧,否则怎样会能够和张东荪一桌上吃过饭!
徐先生于介绍作者之后,朗诵全文一遍。这一遍朗诵可很有意思。他打着江北的官腔,咬牙切齿地大声读一遍,不论是古文或白话,一字不苟地吟咏一番,好像是演员在背台词,他把文字里的蕴藏着的意义好像都给宣泄出来了。他念得有腔有调,有板有眼,有情感,有气势,有抑扬顿挫,我们听了之后,好像是已经理会到原文的意义的一半了。好文章掷地作金石声,那也许是过分夸张,但必须可以琅琅上口,那却是真的。
徐先生之最独到的地方是改作文。普通的批语“清通”、“尚可”、“气盛言宜”,他是不用的。他最擅长的是用大墨杠子大勾大抹,一行一行地抹,整页整页地勾;洋洋千余言的文章,经他勾抹之后,所余无几了。我初次经此打击,很灰心,很觉得气短,我掏心挖肝地好容易诌出来的句子,轻轻的被他几杠子就给抹了。但是他郑重地给我解释一会,他说:“你拿了去细细地体味,你的原文是软爬爬的,冗长,懈啦光唧的,我给你勾掉了一大半,你再读读看,原来的意思并没有失,但是笔笔都立起来了,虎虎有生气了。”我仔细一揣摩,果然。他的大墨杠子打得是地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在这删削之间见出他的工夫。如果我以后写文章还能不多说废话,还能有一点点硬朗挺拔之气,还知道一点“割爱”的道理,就不能不归功于我这位老师的教诲。
徐先生教我许多作文的技巧。他告诉我:“作文忌用过多的虚字。”该转的地方,硬转;该接的地方,硬接。文章便显着扑拙而有力。他告诉我,文章的起笔最难,要突兀矫健,要开门见山,要一针见血,才能引人入胜,不必兜圈子,不必说套语。他又告诉我,说理说至难解难分处,来一个譬喻,则一切纠缠不清的论难都迎刃而解了,何等经济,何等手腕!诸如此类的心得,他传授我不少,我至今受用。
⑴作者在谈到徐老师的教学特点时,说起徐老师介绍作者的方式,“例如他讲张东荪的文字时,便说:‘张东荪这个人,我倒和他一桌上吃过饭。……’”这种介绍方式是不是在学生面前炫耀自己?
⑵“我仔细一揣摩,果然。他的大墨杠子打得是地方,把虚泡囊肿的地方全削去了,剩下的全是筋骨。”这里“虚泡囊肿的地方”指的是什么?“筋骨”又是指什么?
⑶作者说“如果我以后写文章还能不多说废话,还能有一点点硬朗挺拔之气,还知道一点‘割爱’的道理,就不能不归功于我这位老师的教诲”,这一句中的“一点点”和“一点”能不能删去?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