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卖笑的人

海因里希·伯尔

每次别人问到我的职业时,我就感到很尴尬,就会脸发红,讲话结结巴巴,可我一向还被认为是个沉着自信的人。我羡慕那些能说“我是个泥瓦工”的人。我羡慕理发师、会计、作家,他们的表白总是那么简单,因为这些职业本身就说明问题,不需要作长篇解释。相反,对于类似的问题我却不得不回答:“我是个卖笑的人。”这种招认又被要求更多的招认,因为我对第二个问题“您以此为生吗”还得如实回答“是”。我确实是靠我的笑过日子的,而且过得很好,因为用商业术语来说,这是个抢手货。

我是个善于笑的人,经验丰富,谁笑得也不如我,谁也不像我那样能掌握这门艺术的精细微妙之处。为了避免作使人腻味的解释,好久以来我就自称演员,但我的模仿能力和演讲口才都那么差,因此这个称号在我看来距离真实情况甚远。我酷爱真实,而真实情况是我是个卖笑的人。

我不是丑角也不是喜剧演员,我不是逗别人乐的人——我是表演笑的。我像一个罗马皇帝或一个感觉灵敏的中小学生那样笑,我对17世纪的笑和对19世纪的笑一样熟悉,如果需要的话,我能使人听到所有世纪、各个社会阶级以及不同年龄的人的笑声。我很容易学会做到这点,就像有人学会修理鞋子一样。我胸中蕴藏着美洲人的、非洲人的笑,白种人的、黑种人的、黄种人的笑,只要给我适当的报酬,我就会按照导演的命令使这些笑声回响起来。 不用说,这是一种费力的职业,特别是由于我还熟练地掌握有感染力的笑——这是我的专长。那些三四流的喜剧演员,他们老是担心观众是否能听懂他们的妙语和警句,对他们来说,我同样是少不了的人。人们几乎每晚都能在夜总会里见到我,充当微妙的类似捧场者的角色,每当节目出现了疲沓情况时,我就得去引出观众的狂笑来。这项工作应该做得恰到好处:我那豪放的纵情大笑既不能过早,也不能过晚,它应该来得正是时候——在事先安排好的时刻爆发出笑声,使所有观众同我一道哄叫起来,高潮总算出现了。

于是我拖着疲惫不堪的步子,溜进衣帽间,穿上大衣,为终于下了班而高兴。回到家里,几乎总是发现这样的电报在等待我:急需您的笑,安排在星期二录音。就这样,几个钟头后我又坐在一辆暖气烧得过分热的快车坐席上抱怨自己倒霉的命运了。

谁都能理解,在工作之余,我再也没有心思笑了:挤奶工人乐于忘掉他的奶牛,泥瓦工乐于忘掉他的灰浆,而且木工家里通常有不好关的门或是不好开的抽屉;糕点师傅喜欢吃酸黄瓜,屠宰工人喜欢杏仁饼,面包师傅对腊肠的喜爱胜于面包;斗牛士把养鸽子作为业余爱好,拳击手见到他的孩子鼻孔流血就会脸色发白。我认为这一切都是很自然的,因为我在下班后就从来不笑。我是个严肃得要命的人,人们也许会理所当然地把我看成一个厌世主义者。 我的妻子在我们刚结婚那几年里时常对我说:“笑吧!”但后来她清楚地认识到我已不可能满足她的愿望。我高兴的是高度严肃能使我那由于过分用力而抽搐的面部肌肉和过于紧张的心弦松弛下来。的确,甚至别人的笑也使我神经紧张,因为它老使我想到我的职业。因此我们安详平静地过着婚姻生活,因为我的妻子也忘记怎么笑了。

我麻木地度过我的一生,很少时候才会露出温和的微笑,我常常问我自己从前是不是笑过,我认为没有。我的兄弟姐妹能作证,我一向是个严肃的人。

就这样,我这个曾以各种方式笑过的人,竟从来没有听到过自己的笑声。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结合全文,理解“我这个曾以各种方式笑过的人,竟从来没有听到过自己的笑声”这句话的含意。
【小题2】“笑”本身代表一种善意,一种幸福。但一个从事“笑”这一职业的人在平时生活中却没有心思笑了,你认为这个人是否可怜?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当前题号:1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剃头匠老梅

墨 白

剃头匠老梅在我的印象里总是那样清瘦,肩上的挑子一头热一头凉。热的一头是一个炉子,炉子上放着一把铁壶。老梅挑起挑子上路的时候,炉下的风门是关着的。挑子的另一头是一条长凳,长凳的面只有一尺半长,半尺宽,长凳的四条腿张得很开,空间里做成上下三层的小抽屉。抽屉里放的都是剃头的工具,推子、膏推子用的油壶、刮脸用的刀子等。凳子的一头还挂着一条黑色的油光油光的鐾刀布。一个男人在凳子上坐下来,老梅伸手把炉子上的风门打开,一会儿,蓝莹莹的火苗就上来了。等把那人的头发剃好了,老梅就从热水里捞出一条毛巾来,焐在那人的脸上,然后拿起刀子在凳子边上蹲下来,伸手拉起鐾刀布,“嚓嚓”几下,刀刃就变得飞快。刀子走在那人的面颊上,青胡楂子就“嚓嚓”地响,就像菜农蹲在菜园子里割韭菜的声音。

老梅以前当过国民党的兵,但是当兵时却从来没有扛过枪,他身上背的是一副剃头用的家伙。有了这段经历,“文革”中他就成了四类分子,天天要去挨批斗。有一回批斗他,他先要求去厕所。队长袁鳖说,管天管地,管不住屙屎放屁,去吧。可是左等右等就是不见他的人影。袁鳖等急了,就亲自到厕所里去找他,一看,他一个人在粪坑边弯着腰低着头站着。袁鳖说,老梅,你装啥熊?老梅说,我先练习练习。袁鳖说,好呀,上台吧。社员的口号喊得震天响,先挨批斗后剃头。袁鳖指着剃头挑子说,老梅,这剃头挑子你算是哪一头?老梅指着有火的那一头说,那一头。袁鳖说,放屁,你想冻死我们贫下中农?老梅说,那我是这一头。袁鳖说,放屁,你坐着,让我们站着,你想累死我们贫下中农?老梅左右不是,最后只好说,那我是扁担。斗完了,袁鳖往凳子上一坐,说,来,给我刮脸。可是一用刀子,老梅的手就颤抖,一不小心就把袁鳖的脸皮割破了。袁鳖很生气,说,你想害死我们无产阶级呀?袁鳖一恼就罚他去菜园子里推水车。

老梅跟着被蒙了双眼的黄牛不停地围着水车转。他突然感觉到水车的结构十分复杂,齿轮式的圆盘怎么正好咬着一节又一节的水车链子?链子上卡着的红色的或黑色的橡胶皮碗咝咝地滑过系到水井下的水筒子,就有清凉的井水流出来,流着流着就听到“嘣”的一声响,红色的皮碗就出来了,接着又有水流出来,随后又是“嘣”的一声响。只要那头黄色的老牛不停下来屙屎尿尿,老梅就得跟着那水车不停地转,井水就无穷无尽地流出来。怎么会这样呢?老梅想不通,而且老梅的手一摸着水车上的木棍就颤抖。老梅想,完了,我这剃头的手艺算完了,我这手怎么一摸东西就抖呢?老梅感到恐惧,老梅回家后哭得很伤心。老梅的老爹拄着拐杖来到他的身边,用拐杖敲着他说,没出息,哭个啥?老梅说,爹,你教我的手艺完了。他爹着急地说,咋完了?老梅说,我的手拿不住刀子,一拿刀子就发抖。他爹不再说什么,从兜里掏出来一个布包扔在了他的面前。他爹说,拾起来。老梅把布包拾起来,打开一看,原来是一把油亮油亮的剃头刀子。他爹往老梅身边的凳子上一坐,说,这是你爷留给我的,来,在我头上试试。可是老梅拿刀子的手总是颤抖,他看着爹,不敢动手。他爹就生气了,说,还站着干啥?老梅说,爹,我这手……爹说,别摆理,刮!老梅只好走到爹的身边,伸出手中的刀子。可是两刀子还没刮下来,他就把爹的头皮割了一道口子,立刻有血流出来。老梅看着爹说,口子。爹瞪他一眼,说,瞎当了几年兵,刮!那天把爹的头剃下来,老梅一共在爹的头上留下了二十一道口子,爹的头上伤痕累累,在老梅的眼睛里,爹的头一片血光。可是说来也奇怪,等把爹的头剃好了,老梅的手也不抖了。

多年以后,老梅在我们镇子东街开了一家理发店,他仍用老式的理发推子,可是那种推子越来越不好买了。老梅不会用电推子,因而年轻人从来不到他那儿去剃头,到老梅店里去的大多是一些剃光头的老人,再有就是那些长了连面胡子的人。袁鳖也常常到老梅的店里去剃头,他们常常一边剃头一边闲唠。有一天袁鳖突然问老梅说,哎,你那剃头挑子还放着吗?老梅说,没有,十多年前就废了。于是两人就生出许多感慨来。那些往事现在讲起来,就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

(有删改)

【小题1】小说开头详细介绍老梅的剃头挑子有什么作用?
【小题2】袁鳖是个怎样的人?请简要分析
A.
【小题3】老梅手抖到后来的手不抖,原因分别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A.
【小题4】请探究小说结尾画线句的意蕴和作者的情感取向。
当前题号:2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牵挂你的人是我
李家法
剧团要解散了,韦导演对老萨说,跟我去广东吧,那边开薪两千块,不低了。老萨说,那黄毛呢?韦导演说,嗨,你这人啊,就累死在一条狗身上。老萨说,那你自己去吧。
老萨为剧团吹了二十多年萨克斯,现在却面临失业。树倒猢狲散,剧团的角儿都自谋出路去了,念老萨演奏萨克斯确实出色,那些漂萍落定的角儿都有意拉他一把,但因为黄毛,他全都回绝了人家的好意。
黄毛是老萨两年前从大街的垃圾斗里捡回的一条本地狗。老萨把它抱回来时,它瑟瑟地发抖,站都站不稳,是老萨买回香肠和牛奶把它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此后,黄毛就跟定了老萨。老萨不娶不育,就把黄毛当亲儿子一般看。记得那夜,老萨发急痧,痛得岔了气,黄毛守在他床前呜鸣地叫,后来实在不行了,大门又闩着,黄毛硬是用爪刨开窗户跳出去找到人来救老萨。看到黄毛一双血肉模糊的前爪,老萨便发誓此后和黄毛不离不弃。
老萨失业后的日子枯燥无聊。
冬去春来,街上穿裙子的人多了,县城的舞厅也红火了,有人介绍老萨到舞厅去吹曲,每晚有五十元钱收入。老萨要带狗去,经理不让,他只好把狗放在家里。但是半夜散场时,黄毛又出现在舞厅门口,它是来接老萨下班的,却把一群女舞迷吓得花容失色。舞厅顾客锐减,经理便婉请老萨另谋高就。
到了十月,又有熟人介绍老萨去一住宅小区看门,说那小区住的都是当官的,有钱有势,给这些人看门,不掉价。老萨欣然应允。老萨当守门人兢兢业业,加上有黄毛帮手,把小区门看得严严实实。经常有些面生的人提着大包小袋来找某某局长、某某主任。黄毛从不扑人,但狗视耽眈下,那些登门送礼的人心怯了。不久,一个当官模样的人来到门卫室对老萨说,老同志,这狗眼好凶哩,以后上班不能带狗来了。领导,把它丢在家里没人照顾它。那就宰了它。
老萨只好回家吃低保。这天,他上菜市里转了一圈,肉价又提了。他咬牙买了一节猪简骨,熬了一碗汤。骨头带筋留给黄毛,老萨喝汤,就着一碟黄瓜、一碟豆芽菜喝了二两米烧。黄毛这畜生通灵性,见老萨连续几天喝酒都不见半点荤腥,它竟连骨头也不肯吃了。老萨没理它,吃完晚饭,收拾碗碟,独自取下萨克斯,默默地吹起来。曲声幽幽怨怨,黄毛只好把骨头叼到一边,流着泪慢慢地嚼了起来,吃完后就伏在老萨脚旁。老萨吹门德尔松E小调,吹海顿小夜曲,黄毛听得昏昏痴痴,伸出舌头随着曲子的节奏晃荡着。待到深夜,老萨说,睡觉去吧,黄毛才眷恋不舍地走回它的狗窝。
这天晚饭后,老萨带黄毛遛到一个公路拐弯处,那里人少清静。老萨坐在路旁想心事,黄毛不像往日似的到处撒欢,它蹲在他身边不时用舌头舐他的手,用前爪轻抚他的脚背,老萨觉得黄毛今天有些异常。一会儿,一辆银灰色小轿车从远方飞驰而来,黄毛突然跑向公路,迎着小轿车飞跃而上……黄毛!老萨狂喊着冲上去。黄毛嘴巴和鼻子都在流血,眼睛却还睁着,仿佛在说,我先走了,你好生保重。老萨脸贴着狗头,老泪纵横。
轿车女主人主动赔了一千元钱给老萨,老萨为黄毛买了一块墓地,立了个义犬字碑,刚好花完一千元,算是厚葬。
(选自《广西文学》,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抓住老萨的职业、行为、语言、心理等方面展开白描,在有限的篇幅里表现出人物性格的独特神韵。
B.老萨在舞厅吹曲却因黄毛而被辞退,到小区当守门人又因黄毛而失业。小说暗示了人与自然的不和谐,也表明了现实生活中人性的冷漠。
C.小说的语言生动传神,如“狗视眈眈”巧妙仿用“虎视眈眈”,风趣幽默又耐人寻味;“那就宰了它”则暗示黄毛挡了某领导的财路。
D.剧团解散、舞厅、官员小区等暗示了社会环境,小说把人物放在这样的环境中,引发了读者对社会变革时期人性的思考。
【小题2】小说赋予狗以人的情感把狗描写得富于传奇色彩,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小题3】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小说标题的含义。
当前题号:3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请以《红烛》和《百合花》为例,谈谈现代诗歌与小说在塑造形象的方式上有何不同。
当前题号:4 | 题型:其他 | 难度:0.99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小题。

奇 石

许 行

凌河文士万锦堂,生平好石,遍寻各种奇石收藏、玩赏。每得一佳品则视为珍宝,爱如明珠。其柜橱之中、桌几之上琳琅满目都是石头。且每块石头都有精细之档案,类属、出处、得之于何时何处何人。万锦堂遇有奇石,常常不惜重金相求,不赀所费。因之,家道日衰。妻子儿女渐有烦言:弄了这些石头来,能抵饭吃?能当衣穿?万锦堂不与理论,一笑置之。家人亦无可奈何。

万锦堂所得之石,大者必求石座,小者则摆入玻璃盒中。在这方面也要不少开支,有的甚至高于石头。妻子看不过去,说,那样一些石头也配如此相待?

唉,人靠衣裳,马靠鞍么!你们看,放在座上、盒里,不精神多了?

一日一文友来访,见他收集了这么多石头,先是惊愕,后是称赞。随后信笔给他写了一篇豆腐块大的介绍文章,发表在当地晩报上。这又引起电视台的注意,给他作了五分钟《万锦堂藏石》的节目播出,一下子使他声名鹊起,凌河一带都知道有万锦堂这么个收集石头的人。从此登门赏石者日多,他从不厌烦,对每块石头都耐心介绍,有时兴之所至不免眉飞色舞、添技加叶,一块普通石头在他口中也成为美玉了。

妻子颇不以为然。

他说普天之下,物由人定,许多物品之身价都在人的嘴上。

这天万锦堂外出寻石,走遍乱石沟,未拾到一块好石头,带着一身疲倦在一农家小憩。主人乃一憨厚之农民,语言无多,唯热情相待,愧无热茶,敬奉凉水一碗。饮水间万锦堂忽见其碗柜上放着一块石头,黑白两色截然分明,有些红色、绿色之纹路如丝如波,贯穿于黑白之间,甚是美观。其石大如盆,状似山峦,实多年寻求未得之奇石也。

万锦堂不由惊喜万分,急忙趋前仔细观賞。摸摸坚硬细腻,拿拿则重若金银。忙问主人这石头从哪里来的。

祖先留下的。

拿它作何用?

冬天压酸菜缸。

万锦堂连连暗呼可惜、可惜。忙问能否相让?

主人不好意思地说,不能。

为何?

用它压酸菜缸,酸菜不烂,且吃起来别有味道。

呵,原来有如此功能,那么我多出一点钱怎样?

我说过,这是祖宗传留,我家已三四代人用它压酸菜缸。虽未派上大用处,也是传家之宝了。

我给你一千元钱,让给我如何?一千元钱在农村也是一笔大钱。万锦堂情急之中以为因此便可打动主人。

主人一笑说,我的话你未明白吗?

万锦堂捧着石头左看右看,轻摸细抚,实在爱不释手。他说我再给你添一千元钱,这也够你几代人买酸菜的了。

主人又一笑,摇摇头。

万锦堂这个见石着魔、爱石如命的主儿,简直无法放下这块石头了。他们僵持了一阵,他不得不亮出他乃凌河出名的藏石大家万锦堂,现求石若渴,务请割爱才好。

主人大吃一惊,连忙道歉,说慢待了,但石头乃祖传之宝,不敢轻易出手……

万锦堂见有些松动,忙说我再多加点钱。

主人此时万分为难,一跺脚说,如先生在三日内能带一万元钱来,我们便甘冒辱没祖先之名,而成全先生。

万锦堂心想这索价未免太高,但细想也无价可依,日后传出十万八万也是它。遂于三日之内东挪西借,凑了一万元钱抱回那块石头。请人用上等红木制座,摆于堂屋之中间。果然它一来便显得众石无色了。

亲朋好友、名人雅士、地方官员闻知,前来观赏者多交口称赞,实乃罕见之奇石!这时有一外国藏石专家收购石头,便有人引来相观。老外拿起石头反复观看一番,然后用手上戒指一蹭,又仔细捻捻戒指上之粉尘,未加评说只道声谢便走了。

万锦堂一看情知有异,就请一物理专家前来鉴定。专家看后并未多言,只在万锦堂耳边轻声说,这是人工合成的。万锦堂听了如闻惊雷,险些瘫倒在那里:他这位藏石大家,竟栽在一个农民手里!

但这块石头依然摆在那里,依然有人前来观赏;万锦堂也依然兴高采烈地向人如前一样介绍。妻子又有些看不过去,说,对那么一个假东西还卖弄啥?

万锦堂嘿嘿一笑说,天地之间真真假假原不过一句话耳,有道是不怕舌头烂,假的也成真!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情节的结构简单,但作者的叙事功底却不同凡响。虽然人物众多,行文却从容舒缓。
B.作者以近乎传记的笔法,浓墨重彩地描绘了万锦堂的收藏癖好,呈现了散文化的结构特点。
C.小说以浅近的文言叙事、描摹,文笔简练传神,与充满泥土气息的口语形成鲜明的对照。
D.作者采用第三人称,以他者的心理视角叙述这场万锦堂与农民的“战争”,增添了真实性。
【小题2】画线的“他说普天之下,物由人定,许多物品之身价都在人的嘴上”该如何理解?
【小题3】有人说,文中的“妻子”实属多余,你是否同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当前题号:5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卡拉夫的梦想

初日春

我叫卡拉夫,名字听起来很洋气。

你可能已经猜到了,我女朋友绰号叫图兰朵,是个铁杆的歌剧迷。以前没事儿的时候,她总爱跑到国家大剧院看歌剧,关键是她从来不带我,回来以后还一个劲儿地在那哼哼,但她哼的从来都不在调上,非得把我的魂儿全都吓掉了才作罢。前段时间有个很火的娱乐节目,她也喜欢看,看完了就笑得花枝乱颤,后来我才明白,她找到了自己的同类,那节目管五音不全的人叫“音痴”。

其实吧,这些都无关紧要,我对她最大的意见是,说好了相濡以沫,却自己跑去看演出,你说说,我能不吃醋吗?还有,让我搞不懂的是,她最近一直闷闷不乐。有烦心事儿可以跟我唠一唠啊,干吗憋在心里边呢,看她难受的样子,我心里也不得劲儿,别扭得很。

她现在就坐在我旁边,自始至终没抬头,好像我根本不存在。过去,她喜欢轻轻摩挲着我的身子,跟我说悄悄话,上来兴致了,还会捧起我的脸,亲上两口。你别想歪了,我们已经习惯了用这种方式传递情感。我得告诉你一个小秘密,每当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时候,整个人都变得温柔而妩媚起来,你要知道,倘若一个女人专心地在做某一件事情,而且因此带着怜爱和慈祥,那她浑身上下都会洋溢着诱人的生动,更何况她原本就天生丽质。我每回都按捺不住心里的冲动,给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可是,现在图兰朵专注地看着别处,叫我心里发慌。

我始终很自信,我明亮的双眸闪烁着一种光芒,能够穿透她的躯体,看到她的内心深处。这是我们长时间培养起来的默契。当初刚认识的时候,我就看出来了,她对我极不友好,好像跟我在一起蒙受了天大的冤屈。后来,我处处跟她作对,想尽了办法招惹她,别说,这招儿还真管用,我们就在打打闹闹中建立了感情,以至于看不到她的时候,我心里就会空落落的。

依我跟她的交往来看,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她的脾气糟糕透顶,也就是我吧,才能容忍她的乖张跋扈。可今天她到底是怎么了呀,以往遇到烦心事儿,她早就一蹦三尺高了,这样沉默让我很不适应。让我想想,难道是因为国庆放假没休息闹情绪?不对啊,她是我们队上有名的工作狂,跟她在一起,我这么棒的小身板都吃不消。或许是挨领导批评了吧,也不对,她一直把荣誉看得比什么都重要,生怕为自己的事儿耽误了工作。

说起这个,她曾经有段糗事儿。刚跟我认识那会儿,我就看不惯她化妆,其实是我的鼻子太尖,受不了那胭脂味儿,我冲她发脾气,她也跟我吹胡子瞪眼。到末了,领导批评她,让她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职责,得,这话真管用,打那以后,她都是素面朝天,还因为过敏生了一脸的痘痘。

话说回来,她也真是不容易,所有亲戚朋友,包括她父母在内,都反对我们在一起。可她犟得很,认准了的事儿就不认输,撞到南墙上碰个头破血流也不肯回头。现在我们是最佳拍档,是队上公认的模范标兵。

哎呀,越扯越远。言归正传。至今我还没搞清她今天犯了什么邪,我很想安慰她,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这都半晌午了,别人训练得热火朝天,她还是在发呆。不想跟我说拉倒,有本事一直端着,憋出病来可跟我没关系。

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她的手机响了,我看到她有些迟疑地接听了电话。她一句话也不说,眼睛里泪汪汪的,哪个畜生敢欺负我们家图兰朵?“还是分了吧!”她说了这么一句,就硬生生地挂了电话。

哪儿能说分手就分手啊,那个小伙子对你是不错的,别再任性了,改改自己的坏脾气吧。图兰朵显然看懂了我的心思,她对我说:“卡拉夫,他说我这么拼命不值,还说这地球缺了谁都转,干得再好组织上也看不见。你懂的,我不喜欢讲大道理,我就觉得穿了这身警服就得干好自己分内的事儿,这是我的心里话……”

后半截话她没说完,我们又得出警了。我合计着回头跟她好好谈一谈,能碰上个知冷知热的男朋友不容易,要珍惜。图兰朵,你放心就是了,我绝对不会为此争风吃酷的。

差点忘了说,我只是她的战友,是一只纯种的史宾格犬,也是一只颜值很高的警犬。就要到现场了,没空再唠叨了,我得下车了。

雨后的首都北京的天空像是挂了一块鲜亮的幕布,把路边为了国庆节摆放的花篮衬得格外鲜艳。这是图兰朵下车后跟我发的感慨。她说的没错,这是个绝好的天气,只是经历了这档子事儿,她还硬撑着跟我一起出警,反倒让碧蓝的天空显得特别不真实了。

最后,我必须告诉你,我卡拉夫现在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让图兰朵和她的战友们都能安生地歇上几天,也让她有机会去把那丢掉的爱情找回来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交代图兰朵是一个铁杆的歌剧迷,可却又是一个地道的“音痴”,不仅无损于人物形象,反而增强了小说的真实性。
B.图兰朵喜欢轻轻摩挲卡拉夫的身子,跟它说悄悄话,甚至还会“亲上两口”,这种传递情感的方式,体现了她良好的职业素养。
C.小说结尾描写了雨后北京“绝好的天气”,“把路边为了国庆节摆放的花篮衬得格外鲜艳”,反衬出图兰朵失恋后烦恼的心态。
D.小说结尾才点明卡拉夫是警犬,却不显突兀,这是因为前文有足够的伏笔与铺垫,使读者有“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感受。
【小题2】请结合文本简要概括并分析图兰朵的性格特点。
【小题3】小说以一只警犬的视角展开叙述,进而塑造了一名警察的形象,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当前题号:6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老蝉

残雪

城市里热浪滚滚,郊区的情况就要好得多。这里有一个很好的住宅小区,在伸入云霄的几棵老杨树的树冠上,一只生着强健翅膀的老蝉,总是呆在鹊巢下边的粗枝上。它生性孤僻,是一只年老的雄蝉,它作为群体的首领当之无愧。的确,很少有蝉在地下度过8年黑暗时光的。那段时光全面地塑造了它的性格。它是一个老单身汉,大家觉得它与众不同。

那是一个人们称之为“桑拿天”的日子。老单身汉当时就呆在它的老地方。它的思维进入了某个它的群体难以达到的层次。忽然它听到了周围杂乱无章的歌唱声,它低下头想了一想,然后就有点踌躇地、断断续续地唱起来了。它的歌声刚一停,大合唱就响起来了。那是天地间的大合唱,老单身汉听了之后差点晕了过去。当然不是难受,而是无比的激动与欢乐。

它就这样成了领唱者。它虽成了领唱者,还是独来独往。它知道住宅里有人把它看作眼中钉。有一个半大顽童,总是用一把结实精致的弹弓瞄准高枝上的它,他射出的子弹好几次与它擦身而过。每当这类情形发生,老单身汉的内心就变得一片空白。它不知道要如何躲开人类的阴谋,它还是坦然地领唱,它有这么多同类,它们全都聆听它,追随它,它又怎能懈怠?

小区的院子后面有这么多的蝉,它们的歌声并不为人们所欢迎。可是它们觉得自己有权利歌唱,于是它们就唱了,它们才不会为人类的眼色而改变自己呢。老单身汉对于自己同类的前途有着深远的忧虑,它觉得它们对这现世的生活无比信赖,也很满足,而这,正是它的最深的隐忧。可是它没法将自己的隐忧传达给它的同类,除了歌唱,它无法以另外的方式同它们交流。它的行为古板谨慎,严守沉默的原则,而且它长相威严,小辈中还没有任何一个敢于接近它,更谈不上同它商量什么事了。

它从那树枝上可以眼观八方。它已经发现那只老蜘蛛很长时间了,这个发现并不令它愉快。它目睹了一次又一次同胞遇难的情景,那对它来说是刻骨铭心的经验。一段时间以来,蜘蛛那张巨网始终挂在车棚那里,老单身汉开始焦虑,为了传达自己的情感,它向同胞们发出了一些断断续续的,奇怪的声音。可是除了歌唱,同胞们并不能听懂它另外的语言,所以没有任何一个同胞回应它。然而又有一只年轻的雌蝉落网了,在它的身体消失之前,老单身汉分明听到了短促清晰的呻吟。

下雨了,老单身汉还在发愣。大雨淋在它身上,它一点感觉都没有。不知过了多久,它在东南风里隐隐约约地听到了老蛤蟆和它的蝉类同胞们的大合唱。它的视线穿过雨帘,看见老蜘蛛也在木窗那里聚精会神地观雨,它仿佛从老蜘蛛的神态里看见了自己。

蛛网下的遗骸吸引了小区里面的居民。老单身汉的遗体很特别,虽然已经被解体成四大块,如果将它拼起来,还是一只完整的老蝉,但是它的头部不见了。那会是怎样的一场恶斗?

蜘蛛也不见了,少年见过蜘蛛,他到那木窗后面去寻找,但找不到它的踪影。他在心里想:难道是同归于尽?那么,蝉的头部又到哪里去了?

众蝉的大合唱又响起来了,年轻的领唱者声音生涩而踌躇,犹犹豫豫地唱了一声就没了下文,全体陷入沉默。然后,这拖得过长的沉默突然被海浪般热烈的合唱打破。以前从未有过沉默,这种沉默是不是觉醒呢?所有的蝉都把目光转向那高处的树枝,在它们熟悉的地方,一只怪模怪样的老蝉站在那里。是它,它又长出了身体,它正在集中意念让自己的身体发育。同胞们心知肚明:如果它有意念,它总能成功。

在气候整体变化之前,老蝉不可能让它那小小的身躯发育完全了。它成天一动不动地蹲在枝头。失去了扩音器,它已无法再传达自己的激情给同胞们,可是在秋凉之前的这段最后的日子里,它每天都感到一种异质的幸福。

秋风吹破了蛛网,也吹落了老蝉的遗骸。大地上的炎热终于消退了。寂寞的杨树的叶子呈现出怀旧的黄色,现在只有喜鹊和麻雀唱歌了。喜鹊和麻雀的歌断断续续,过于散漫,老杨树们记得的,只有那种雄伟壮丽的大合唱。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老蝉是众蝉的首领,它可以引领同胞发出大合唱,但却不能把自己的隐忧传达给大家,沉沦者的醉生梦死,先知者的孤独无奈,构成了巨大的隔膜和反差。
B.老蝉深知自己生命的坚韧、精神的强大,凭借意念让头颅回到高枝、让身体再次生长,死而复生,最终使自己成为众蝉的引领者,获得了精神的永存。
C.小说展现了一个饶有趣味的动物世界,这里明朗温暖,既有快乐无忧的鸟雀,又有热烈歌唱的蝉们,还有友善可爱的人类,各种动物相处融洽,快乐和谐。
D.这篇小说立意新颖,构思奇巧,把一个现代人类的存在寓言,用写实的笔法勾勒得清晰、准确,它以飘逸轻盈书写凝练厚重,是一篇用心良苦的经典文本。
【小题2】小说结尾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全文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老蝉是一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的题目是《老蝉》,但主要内容是围绕一只“蝉王”而展开的,如果以“蝉王”为题,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当前题号:7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晕厥羊

铁凝

老马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吃蒜。但是,这个通俗而又廉价的嗜好并不总是能够顺利地被满足,原因是他的老伴儿决不能闻大蒜的气味。

昨晚临睡前,他的老伴已经向他交代了这几天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的事情:冷水表里显示存水不多了,水表也好像有点不准。现在,老马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又推开老伴儿房间虚掩着的门观察片刻,在确认房子里真的没有老伴儿之后,便疾步进了厨房,拉开橱柜的最下边一只抽屉,拿出预先藏好的两头蒜,三下两下地剥起来。

这时有人按门铃。

老马不觉浑身一激灵:莫非她丢了什么东西又折回来取?慌乱中他把蒜藏进抽屉,赶紧去开门——他从来不敢怠慢老伴儿的门铃声。门开了,唉,原来是单位的出纳给他送工资来了。老马接了工资信手放在门厅的餐桌上,接着赶紧回到厨房继续剥蒜。眼看着那些象牙色的、光溜溜、鼓绷绷的小蒜瓣在他手下越聚越多,老马心中那鬼崇的激情和暧昧的欲望说什么也按捺不住了,他抓起一瓣丢进嘴里猛嚼,一股热辣辣的蒜香伴着脆生生的响动在老马口腔里爆炸。这就是幸福了,咀嚼中的老马暗自思量。

这时又有人按门铃。

正在享受大蒜的老马本来不愿意此刻有人造访,但是,正因为几头大蒜下肚,经常打不起精神的老马,现在是精神昂扬、力量充沛。尤其当他看见门口没有老伴儿,是个全新的陌生人,可这个陌生人按了门铃又转身要走,老马就非常想把他拦住,他觉得现在他既有拦住这人的力量,又有拦住这人的权利。

老马说:“你怎么按了门铃就走啊。”

陌生人说:“你这是201,我找错门了。”

老马说:“你想找谁家?”

陌生人说301,说自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工。

提起物业公司,老马更不想放这人走了。“我正想找物业公司呢,你必须进来先给我查查。”老马的态度是不由分说的,陌生人却显得犹豫,也许还有几分不易觉察的慌张。但这犹豫和慌张显然敌不过老马的不由分说,于是他跟着老马走进了老马的家。

其实老马也未必想到陌生人这么听话,他一向缺少让别人听他发令的体验。现在他发令了,陌生人居然听令了,老马终于体验了命令别人的愉悦。陌生人摘下身上的工具包,站在水表跟前似是而非地鼓捣了几下。他鼓捣不成什么,就又回到门厅,急于离开的样子。陌生人的态度很让老马恼火。他开始厉声谴责站在门厅里的这个人。陌生人低眉顺眼地听着老马谴责,不争辩也不反驳。就为了陌生人的低眉顺眼和他的不争辩不反驳吧,情绪激昂的老马还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满足感。原来人都有看别人低眉顺眼的欲望,对别人低眉顺眼了一生的老马今天终于也尝到了别人对自己低眉顺眼的甜头。老马头上冒着热汗,满嘴喷着不散的蒜气,借着不请自来的某种珍贵的快感连想带说连说带想,从务实说到务虚又从务虚返回务实,最后,他终于向面前这个沉默而懦弱的“水工”喊出了他此刻打算实施的计划:“既然你做不了经理的主,我也就不再怪你。”

沉默的“水工”就在这时突然把身子晃了几晃,接着双膝一弯就软软地倒在老马家门厅的地上。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他是被我吓晕了不成?老马有点惭愧,然而,让老马不敢承认的是,这惭愧里却又掺和着某种莫名的满足。原来他老马也有今天,他也能对一个年轻力壮的活人充满威慑力量,他也能让一个活人低眉顺眼,最后他也能把一个活人吓晕过去。老马站起来跑进客厅去打电话,给“120”急救中心打电话。

当老马接通电话叫了对方来救人,很快从客厅里出来时,发现门厅地上那个晕着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的心紧缩了一下,好像刚明白了什么。惊慌中的老马赶紧回屋,进门先看餐桌,餐桌上他那沓不算厚实的工资也不见了,确实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

这晚老马不吃不喝和衣睡去。

老马再次醒来并不是早晨,可能是深夜一点钟。他再也睡不着,爬起来看电视,一个澳大利亚的电视片,讲他们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羊,那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羊,害怕声音,害怕风雨,害怕比它们大的动物,外界稍有响动就会导致它们晕厥,动物学家命名它们为“晕厥羊”。

老马本能地对画面上那些晕厥羊有好感,那是活脱儿一个他自己啊。可是,早晨晕在老马家地上的那个人他又是谁呢?一只晕厥羊兴许完全有能力去恐吓另一只晕厥羊。

(选自《铁凝自选集》,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作者用心理描写的手法写老马第一次听见门铃声响起时非常紧张,透露出老马平日在家对老伴儿的畏惧心理。
B.老马随手就把单位出纳送来的工资放在门厅的餐桌上,这个情节不仅说明老马不在乎钱,而且也为下文“水工”拿走钱埋下伏笔。
C.老马“不由分说”地把“水工”“请到”家里来,是因为他老伴儿临走的时候交代了家里的水表有点问题需要修理。
D.老马在谴责“水工”时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的满足感,而正是这种满足感让他失去了警觉,导致最终丢失了工资。
【小题2】小说主人公老马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开头写老马非常喜欢吃蒜的情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当前题号:8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小琼珊小姐。”

“她病得很厉害,很虚弱,”苏艾说,“高烧烧得她疑神疑鬼,满脑袋都是稀奇古怪的念头。好吧,贝尔曼先生,既然你不愿意替我当模特儿,我也不勉强了。我认得你这个可恶的老——老贫嘴。”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来着?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为你效劳。天哪!像琼珊小姐那样好的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

他们上楼时,琼珊已经睡着了。苏艾把窗帘拉到窗槛上,打手势让贝尔曼到另一间屋子里去。他们在那儿担心地瞥着窗外的常春藤。接着,他们默默无言地对瞅了一会儿。寒雨夹着雪花下个不停。贝尔曼穿着一件蓝色的旧衬衫,坐在一口翻转过来的权充岩石的铁锅上,扮作隐居的矿工。

第二天早晨,苏艾睡了一个小时醒来的时候,看到琼珊睁着无神的眼睛,凝视着放下来的绿窗帘。

“把窗帘拉上去,我要看。”她用微弱的声音命令着。

苏艾困倦地照着做了。

可是,看哪!经过了漫漫长夜的风吹雨打,仍旧有一片常春藤的叶子贴在墙上。它是藤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了。靠近叶柄的颜色还是深绿的,但那锯齿形的边缘已染上了枯败的黄色,它傲然挂在离地面二十来英尺的一根藤枝上面。

“那是最后的一片叶子,”琼珊说,“我以为昨夜它一定会掉落的。我听到刮风的声音。它今天会脱落的,同时我也要死了。”

“哎呀,哎呀!”苏艾把她困倦的脸凑到枕边说,“即使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替我想想呀。我可怎么办呢?”

但是琼珊没有回答。一个准备走上神秘遥远的死亡道路的心灵,是全世界最寂寞、最悲凉的了。当她与尘世和友情之间的联系一片片地脱离时,那个玄想似乎更有力地掌握了她。

那一天总算熬了过去。黄昏时,她们看到墙上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仍旧依附在茎上。随着夜晚同来的是北风的怒号,雨点不住地打在窗上,从荷兰式的屋檐上倾泻下来

天色刚明的时候,狠心的琼珊又吩咐把窗帘拉上去。

那片常春藤叶仍在墙上。

琼珊躺着对它看了很久。然后她喊苏艾,苏艾正在煤气炉上搅动给琼珊喝的鸡汤。

“我真是个坏姑娘,苏艾,”琼珊说,“冥冥中似乎有什么使那片叶子不掉下来,启示了我过去是多么邪恶。不想活下去是个罪恶。现在请你拿些汤来,再弄一点掺葡萄酒的牛奶,再——等一下,先拿一面小镜子给我,用枕头替我垫垫高,我要坐起来看你煮东西。”

一小时后,她说:

“苏艾,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去那不勒斯海湾写生。”

下午,医生来了,他离去时,苏艾找了个借口,跑到过道上。

“好的希望有了五成,”医生抓住苏艾瘦小的、颤抖的手说,“只要好好护理,你会胜利的。现在我得去楼下看看另一个病人。他姓贝尔曼——据我所知,也是搞艺术的,也是肺炎。他上了年纪,身体虚弱,病势来得凶猛。他可没有希望了,不过今天还是要把他送到医院,好让他舒服些。”

第二天,医生对苏艾说:“她现在脱离危险了。你赢啦。现在只要营养和调理就行啦。”

那天下午,苏艾跑到床边,琼珊靠在那儿,心满意足地在织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披肩,苏艾连枕头把她一把抱住。

“我有些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先生今天在医院里去世了。他害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痛苦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夜里,他究竟是到什么地方去的。后来,他们找到了一盏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原来地方挪动过的梯子,还有几支散落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剩有绿色和黄色的颜料,末了——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根据结尾部分的叙述,琼珊最终脱离危险走向康复,那是因为贝尔曼为她在墙上画了一片不会掉落的常春藤叶。
B.“‘把窗帘拉上去,我要看。’她用微弱的声音命令着。”这可以理解为:死亡的阴影仍在琼珊心中萦绕不去。
C.“冥冥中似乎有什么使那片叶子不掉下来,启示了我过去是多么邪恶。不想活下去是个罪恶。”这几句话从琼珊口中说出,表明琼珊的精神状态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
D.贝尔曼画常春藤叶本应是小说的一个重要情节,作者却没有实写,这样处理使得小说产生出人意料的效果,也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空间。
【小题2】文中“随着夜晚同来的是北风的怒号,雨点不住地打在窗上,从荷兰式的屋檐上倾泻下来”,这处环境描写有何作用?
【小题3】“琼珊靠在那儿,心满意足地在织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披肩”,既然“毫无用处”,琼珊为什么还在“心满意足”地“织”呢?作者这样写的用意是什么?
当前题号:9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例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袱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个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一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个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人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
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之后。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
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当前题号:10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