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嚣
赵长天
风,像浪一样,梗着头向钢架房冲撞。钢架房,便发疟疾般地一阵阵战栗、摇晃,像是随时都要散架。
渴!难忍难挨的渴,使人的思想退化得十分简单、十分原始。欲望,分解成最简单的元素:水!只要有一杯水,哪怕半杯,不,一口也好哇!
空气失去了气体的性质,像液体,厚重而凝滞。粉尘,被风化成的极细极小的砂粒,从昏天黑地的旷野钻入小屋,在人的五脏六腑间自由遨游。它无情地和人体争夺着仅有的一点水分。
他躺着,喉头有梗阻感,他怀疑粉尘已经在食道结成硬块。会不会引起别的疾病,比如矽肺?但他懒得想下去。疾病的威胁,似乎已退得十分遥远。
他闭上眼,调整头部姿势,让左耳朵不受任何阻碍,他左耳听力比右耳强。
风声。丝毫没有减弱的趋势。
他仍然充满希望地倾听。
基地首长一定牵挂着这支小试验队,但无能为力。远隔一百公里,运水车不能出动,直升机无法起飞,在狂虐的大自然面前,人暂时还只能居于屈从的地位。
他不想再费劲去听了。目前最明智的,也许就是进入半昏迷状态,减少消耗,最大限度地保存体力。
于是,这间屋子,便沉入无生命状态……
忽然,处于混沌状态的他,像被雷电击中,浑身一震。一种声音!他转过头。他相信左耳的听觉,没错,滤去风声、沙声、钢架呻吟声、铁皮震颤声,还有一种虽然微弱,却执着,并带节奏的敲击声。
“有人敲门!”他喊起来。
遭雷击了,都遭雷击了,一个个全从床上跳起,跌跌撞撞,竟全扑到门口。
真真切切,有人敲门。谁?当然不可能是运水车,运水车会揿喇叭。微弱的敲门声已经明白无误地告诉大家:不是来救他们的天神,而是需要他们援救的弱者。
人的生命力,也许是最尖端的科研项目,远比上天的导弹玄秘。如果破门而入的是一队救援大军,屋里这几个人准兴奋得瘫倒在地。而此刻,个个都像喝足了人参汤。
“桌子上有资料没有?当心被风卷出去!”
“门别开得太大!”
“找根棍子撑住!”
每个人都找到了合适的位置,摆好了下死力的姿势。
他朝后看看。“开啦!”撤掉顶门棍,他慢慢移动门闩。
门闩吱吱叫着,痛苦地撤离自己的岗位。当门闩终于脱离了销眼,那门,便呼地弹开来,紧接着,从门外滚进灰扑扑一团什么东西和打得脸生疼的沙碎石块,屋里霎时一片混乱,像回到神话中的史前状态。
“快,关门!”他喊,却喊不出声。但不用喊,谁都调动了每个细胞的力量。
门终于关上了。一伙人,都顺门板滑到地上,瘫成一堆稀泥。
谁也不作声。谁也不想动。直到桌上亮起一盏暗淡的马灯,大家才记起滚进来的那团灰扑扑的东西。
是个人。马灯就是这人点亮的。穿着毡袍,说着谁也听不懂的蒙语。他知道别人听不懂,所以不多说,便动手解皮口袋。
西瓜!从皮口袋里滚出来的,竟是大西瓜!绿生生,油津津,像是刚从藤上摘下,有一只还带着一片叶儿呢!
戈壁滩有好西瓜,西瓜能一直吃到冬天,这不稀罕。 稀罕的是现在,当一口水都成了奢侈品的时候,谁还敢想西瓜!
蒙古族同胞利索地剖开西瓜。红红的汁水,顺着刀把滴滴答答淌,馋人极了!
应该是平生吃过的最甜最美的西瓜,但谁也说不出味来,谁都不知道,那几块西瓜是怎么落进肚子里去的。
至于送瓜人是怎么冲破风沙,奇迹般地来到这里,最终也没弄清,因为谁也听不懂蒙语。只好让它成为一个美好的谜,永久地留在记忆中。
(有删改)
小说以“渴”为中心谋篇布局,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说明。
秤 匠 师
李世营
冷寂了多天的孙记制秤作坊终于忙碌起来。
老秤匠默默地用手钻在浸泡打磨好的秤杆上打着星花,然后把一截截细铜丝嵌进去,钉星、割断、锤实、打磨。阳光下,秤上星花里的一个个铜丝,就成了一个个闪亮的秤星,炫得老孙头的眼也发出熠熠的亮光。“爹,这单生意一下可以挣万把块呢,有多少年没这样的好生意了!”约秤的小秤匠看起来很兴奋,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
老秤匠仍然不作声,默默地铆着他的星花。
“忙过这单活,我想到外面看看。”小秤匠接着又说。
老秤匠猜得到小秤匠的心思:作坊的生意一日不如一日,儿子早想去镇外的世界闯一闯。
老秤匠依然虔诚地铆着他的星花。秤杆上的星花一旦铆差一丝一毫,整杆秤就废了,尤其是那颗定盘星,犹如杆秤的心,是杆秤的魂。
小秤匠抬起头,露出一丝不易觉察到的笑容,狡黠地看看老秤匠,也默不作声,双手依旧熟练地用“叨子”测盘星、标星花。
老秤匠是镇上有名的孙记制秤作坊的大掌柜。据传孙氏先祖曾遇一不法粮商,欲在秤头上玩伎俩,制作黑心的“吃客秤”牟取暴利。但孙氏先祖不为重金所惑,不被威逼所惧,甚至不惜自残双手来维护作坊的信誉。孙记制秤坊由此盛极一时,享誉周边数百里。
小镇上的商贸交流,从不用电子秤,一直沿用传统的杆秤。小镇的商户尤爱用“孙记”杆秤来做买卖,是因为孙家从不做昧良心的“吃客秤”。小镇临山依水,以种植采集草药为业,药材生意特火,火了几辈人了,老一辈们归结为一个“诚”字,以诚待商,以诚会商,以诚经商。外地客商乐意到小镇购置药材,是因为小镇的人做生意厚道,从不缺斤少两,欺诈顾客。周边的乡亲们和来往的客商信得过的,还是小镇有名的“孙记”杆秤。
不久前老街扩建,外地来的王老板看准了小镇的商贸市场规则和人脉,更看上了“孙记”杆秤的信誉。他要在镇上建一个药材和山果批发市场,就找到了老秤匠的儿子,私下商谈好久,按其提供的规格,以高于平常10倍的价钱订制了50杆大秤、50杆中秤、50杆小秤。作坊内,父子二人之间仍是沉默,寂静的空气里流动的,只有打钻、铆星花和打磨的声音。突然,沉默的老秤匠皱起了眉头,拿过一个秤杆,用“叨子”测测定盘星,然后又拿一个,接着又拿一个……
老秤匠在秤杆的定盘星上,发现了儿子鼓捣的“猫腻”。老秤匠的眼神瞬时变得异样地呆滞而浑浊,脸黑得吓人。他陡然站起身,用一双粗大的手,抡起身边的铁砧子,狠狠地砸了下去……
夜里,听着儿子在隔壁炕上嘤嘤地哭,炕头上的老秤匠翻来覆去睡不着,他起身,取过好久没抽过的旱烟袋,坐在炕头,吧嗒吧嗒猛抽几口。他看看窗外,夜空星星点点:世界这么大,明天是该让儿子出去闯一闯了!他掐灭旱烟,在大炕上磕磕烟嘴,起身出门。
第二天,老秤匠送儿子出镇。临行,他拿出一把精致的准星秤送给儿子,告诉儿子:不管世界有多大,你能够走多远,这杆秆,都要随身带着。人有良心,秤有准星,做人,什么时候都要秤平斗满。
头天夜里,老秤匠用上等的楠木连夜赶制了这杆精致的准星秤,杆秤上的两个醒目的金字“孙记”,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炫目,直炫得儿子的双眼泪盈盈的。
那天夜里,听着老子在院子里钻星打磨的声音,翻来覆去睡不着的儿子,半夜偷偷溜出屋子,将老秤匠劈断的一百五十杆杆秤,全部扔到了小镇后山的山崖里。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A.这篇小说在曲折含蓄的故事情节中,运用了动作描写、心理描写、语言描写等方法多角度地塑造了小镇里的秤匠师父子形象,人物形象鲜明丰满。 |
B.小说运用补叙的写法叙写了孙记杆秤世家的历史渊源、面临的新的社会现状,这些内容都交代了小说的写作背景,为下文情节的展开做好了铺垫。 |
C.“听着老子在院子里钻星打磨的声音,翻来覆去睡不着的儿子,半夜偷偷溜出屋子,将老秤匠劈断的一百五十杆杆秤,全部扔到了小镇后山的山崖里”,这体现出小匠师知错能改的特点。 |
D.小说注重于细微处写人。夜里老秤匠取出旱烟,“猛抽几口”“掐灭旱烟,在大炕上磕磕烟嘴”等细节,表现出了他打定主意要让儿子出去闯一闯的果决。 |
【小题3】小说结尾写到老秤匠送儿子出镇,故事情节已经完整了,作者却增加了最后两段,这有何作用?请简要分析。
一条不很整洁的里里,一幢一楼一底的屋内,桌上的煤油灯发出黄晕的光,照得所有的器物模糊,惨淡,好像反而加浓了阴暗。
最美是百合
那是许多年以前的事情了。
曾有一段日子,我和妻子的生活陷入了困境。那时我的工资收入只有七十二元,妻子没有工作,且已怀孕了八个月。
在朋友们的帮助下,我们开了一个小书店,还请了一个帮工。
她叫阿纯,在一所中专读书。此时,她正好放假,主动要来帮忙,而且执意不要工钱,只想借此机会多读一点书。
妻子说,暂时不拿工钱也行,搬过来和我们一起吃住,多少可以节省一点。
阿纯想了想,点头答应了。
阿纯是一个爱笑的女孩,我和妻子都怀疑她的嗓子眼儿里是不是挂了铜铃。
阿纯爱和妻子背着我说悄悄话。其实,她们的悄悄话大多也只是谈论女人的化妆、穿戴,并没有什么秘密。
阿纯总对妻子说:“商店里有一种百合花布,你用来做连衣裙一定很好看。”
妻子看着一天比一天大的肚子,笑着摇摇头。
阿纯说:“等生完宝宝再穿嘛!”
阿纯用很美丽的语言形容那些比她的语言还美丽的百合花。
她说:“不信你去看一看。”
经不住阿纯的一再诱惑,妻子挺着大肚子去了商店。她看到了那种布,淡黄的布面上那高雅洁白的百合花使她怦然心动。她在柜台前站了许久,但她的手并没有伸进口袋。她低下头,匆匆地离开商店,一言不发地回家了。
一个下午,妻子也不多说话。
阿纯好像自己犯了什么错误,不知怎么安慰妻子才好。
做一身连衣裙的布料价钱,等同于我们一个月的生活费,妻子的选择再简单不过了。
妻子说:“也许有更好的呢,等孩子生下来再说吧。”
阿纯看看我,轻轻地转过头去。
小书店的生意还不错,因为小店附近有两所学校和一个大工程局,来租书看的人还真不少。收入最多的一天,小小的钱盒里装了十七元钱。
一个月的时间过去了,阿纯要回校上课,妻子也要临产,小书店刚撑起门面,就面临停业了。
经过盘点,这一个月,我们竟收入了一百八十二元钱!
我和妻子坚持拿出九十一元钱给阿纯,算她的工钱。阿纯推辞再三,收下了。她小心地把钱装进一个信封,又把信封夹在书里,然后把书放到书包的最里层。
转眼二十多天过去了,妻子住进了妇产医院。有一天,我回家取东西,门卫室的大爷交给我一个小包袱,说是一个女孩送来给我妻子的。
妻子打开小包袱,里面是那块美丽的百合花布和一个小手铃。
阿纯在信里说:“大姐,我要去秦皇岛基地实习了,这块百合花布是我用自己的‘工钱’买来的,送给你,希望你收下。天空灰暗的时候,没有人会发现百合花的美丽,但阳光一出来,满坡的百合花最鲜艳!祝你生一个健康的、又白又胖的宝宝!”
妻子坐在那儿,眼泪一滴一滴地渗入那叠得十分整齐的花布里。
(选自《中国当代微型小说排行榜》文字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本篇小说选材精巧恰当,篇幅紧凑短小,结构严谨,主题突出,为我们讲述了一对夫妻和一位假期打工女生短暂相遇的故事。 |
B.本篇小说情节简单,但是主题非常鲜明,通过对生活的真实刻画,在娓娓道来中引起读者共鸣,引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
C.本篇小说中的阿纯是一个热爱读书,热爱生活,乐观开朗心地善良美好的女生,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
D.从文中开书店,为阿纯发工钱,去商店看了百合花布却舍不得买等情节可以看出小说的主人公是一个勤劳,节俭,善良的人。 |
【小题3】文章最后,阿纯给妻子的信里说:“天空灰暗的时候,没有人会发现百合花的美丽,但阳光一出来,满坡的百合花最鲜艳!”请分别指出“天空灰暗”“阳光”“百合花的美丽”在文中的含义。
【小题4】本文的题目“最美是百合”能否改为“百合花布”?课文《百合花》的题目能否改为“百合花被”?请谈谈你的认识。
绿窗帘
何蔚萍
丁茜第一眼就看到对面窗口那湖绿色的窗帘,甚至隐约看出那帘子是手工缝的。不知女主人是过于忙碌还是疏于女红,脚针歪斜得像一串不规则的音符。丁茜住四楼,那个窗口自然也是四楼。因为它跟她对得那样端正,以至其他的窗口就显得远了。
她想跟新邻居打个招呼,但窗帘始终不肯拉开,且像是固定了,风也吹不动。她一直倚在窗口。等到夕阳在玻璃上映出一团亮亮的光圈,绿窗帘里忽然爆出一句充满喜悦的男声:“琴,瞧!这是什么?”
“啊!”紧接着一个银铃般含嗔带娇的声音:“白杜鹃!白杜鹃!可是,太贵了呀。”
“可是,有什么能比你更贵呢?”
那柔情的声音,丁茜已经好久没有听到了。她甚至忘了她也曾有过这种可向任何人夸耀的自豪。她屏住了呼吸。
“可是,我什么都不能给你。”
“不准这样说,小傻瓜。”
一时寂静,什么声音也没有。但她知道,那绿窗帘里,涨满了爱,盛满了幸福。心底荡出丝丝缕缕的自怜自爱的感觉,她快速地离开窗口,发现泪已流过腮边。
丈夫竟比搬家前更早出晚归了,她的忍耐已到了极限。好不容易有一个休息日,丈夫又拎起了出诊包,丁茜抢先一步,“砰”地关了门:“医院给你多少加班钱?”
“我有一个病人……”
“他是你爹吗?”她想起了那束白杜鹃,心里腾起了烈烈的火。
“你轻点。”
“干吗要轻点?我不是你的奴隶。以后,我只管买菜烧饭,其他的事,全归你。”
他竟答应了。出诊包消失在楼梯的拐角。
她并非真心要这样做,只想气气他,只想吵一架出口气。可竟也办不到。而就在这个时候,绿窗帘里传出了歌声,那么柔美那么深情!她没有要求生活得公平,但幸福和不幸为什么要如此鲜明地对比在一起呢?她变得心灰意冷。早晨起来,开了煤炉,烧了泡饭。在窗前漫不经心地梳头,一句清脆悦耳却又不知所云的外国话,把她的注意力吸向那总部开启的绿窗帘……
“今天是我生日?哎呀,我怎么会忘啦。好,今天吃长寿面。”
“等等,请先打开书橱。”女人的声音里含着抑不住的欢喜。
“《鲁迅全集》?上帝呀!你钻进我的脑子里了吗?你怎么知道我正需要这套书?”
“我是上帝吗?哦,不。我出的主意,妹妹出的劳动力。”
“可你不能拿这个钱……”
“为什么不能?你不希望我高兴……”声音中断了,断得突然。她急急关严了窗户,怕有什么再传过来。可委屈却关不住,由液态化成了气态。
冬去春来,她已看熟了那块草地般的绿窗帘。她已不希望它开启了,永远。
然而,又是意外。五月里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那窗帘高高地撩起了,像是剧场的大幕。窗口,两个男的努力搀扶着一个女的。丁茜开始以为是个秃顶的老太婆,当发现是个年轻女子时,不由得大吃一惊。
那女人的头发全部脱光,脸因浮肿而又圆又大,很是怕人,她极其无力,却又贪婪地用惨白的脸迎着蓝天和阳光。
尽管丈夫成天和死神打交道,她却是第一次懂得回光返照。她恒恒地望着。直到那女的疲软地垂下了脸。这时,天安门的目光相遇了,丁茜看见她艰难却充满羡慕地笑了一下,便倒进身旁那个年轻男子的怀里。
一声撕心裂肺的呼唤:“琴——”
就在这一刹那,她看清了旁边站着的,那穿着白大褂、戴着口罩的另一个人——竟是她的丈夫。不等她喊出一声,绿窗帘滑过他们的头顶,垂落下来,眼前又只剩一片绿色。
阳光正好。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开头“针脚歪斜得像一串不规则的音符”与后文“她极其无力”等描写相照应,表明女邻居病体沉重,增强了文章的感染力。 |
B.“……但幸福和不幸为什么要如此鲜明地对比在一起呢?”这些议论表现了“她”对丈夫只顾病人不顾家庭的不满。 |
C.女邻居在爱人生日这一天为他准备了《鲁迅全集》作为礼物,由此可见“她”是个心思细腻、善解人意、重情重义的人。 |
D.小说采用第三人称视角,即有限视角来叙事,“她”的见闻感受贯穿全篇,这样便于作者灵活地掌控叙事的节奏。 |
【小题3】小说以“阳光正好”结尾有多方面的考虑,请简要分析。
青狮
何休
“三十夜的火,十五日的灯。”
在别处,元宵十五闹花灯,在禾村,作兴的是狮灯,因狮子是森林之王,大家深信狮子能镇邪送福。狮灯分红狮与青狮,面具颜色为红色的是红狮,青色的是青狮。红狮代表友善,青狮带着杀气。扛红狮,来意是向宝地求几个钱谋生,请多关照;扛青狮,那是我凭真本事跑江湖,贵地有高人不服,请随时赐教。
正月十五清晨,当打禾坪里扎下一队竖有“李”字大旗的舞狮队时,整个禾村却沉默了。
锵,锵锵!狮子出巡了。
禾嫂没有心思做早饭,从楼上翻出一个狮头,用绳子小心翼翼地放到地面上。狮头的颜色褪得差不多了,眼鼻凹陷等处未来得及褪落的地方,能看到青色。
十八年前,与禾村相隔八十里路的李村,组了一队青狮来禾村,领头的名叫李长富。当青狮来到禾嫂家时,丈夫何永康朝李长富抱了抱拳。李长富是守方,何永康是攻方,“兵器”就地取材。何永康随手扯了根扁担,李长富随手操了条长凳。比武开始了,一点也不似现在的电影电视里武打片精彩。一阵乒乒乓乓后,李长富被抵进门旮旯。吁吁喘气中,两人都扔了手中的“兵器”,何永康一抱拳,说了声“承让”;李长富还个抱拳礼,说了声“多谢手下留情”,教人将狮头留下,自己换上备用的红狮。
禾嫂用湿抹布将狮头擦拭好了之后,放在八仙桌上,并用一块红布盖好,然后找来一挂百响小鞭炮,用红纸包了十块钱,专等狮子来家里“巡视”。锣声却绕过了禾嫂家。禾嫂知道,李村的狮子是要巡视完全村后,最后来她家巡视,然后体体面面地把那只停放在禾嫂家十八年的狮头给请回去。
何永康十年前离开了人世,儿子何代兵继承了父亲的衣钵,也是一身好功夫,这是李村人迟迟不敢来的原因。去年过完端午节,一辆警车呼啸而至,把何代兵带走了,两个月后,法院开庭,判处何代兵两年有期徒刑。儿子在建筑工地干活,端午节快到了,大伙等着工钱过节,老板却拒发工资。老板说,发包单位不给钱,我也没办法。何代兵七曲八拐地找到发包方负责人的家,大白天潜了进去,偷出现金与存折及贵重物品一大堆,然后抱着这堆“战利品”到派出所自首。何代兵以为自己这是义举,不必负刑事责任,但他错了,因为他触犯了法律。当然,何代兵偷贪揭贪的事,惊动了市委市政府,节前垫付了民工的工资。
锵锵的锣声由远而近,绕个小弯,狮头就能看得真切了:刚刚喷青的狮头,青得发绿,两颗白色的獠牙露在外边,凶猛得有些吓人。禾嫂忙从灶里点燃一支香,左手捏着那挂小百响,来到门边等候“狮子”大驾光临。队伍渐渐近了,除了李村的舞狮队外,跟着一大群看热闹的禾村半大小伙,也有几个成年人。禾嫂看到禾村人当中,有几张脸上写着愤怒。
锵锵锵!锵!锵!锣声震耳欲聋,狮队到了门口。禾嫂赶紧吹红那支香头,就着香头点燃那挂小百响。
李长富的儿子李尚武,提着一个灯笼,引着狮子先在厅里转一圈,然后再到三间正房里转了一圈。
禾嫂把十元钱的红包递给李尚武,李尚武接过红包,插在上衣的口袋里。李尚武挥挥手,锣声停了。
焦点聚在李尚武身上。
李尚武放下手中的灯笼,双手摘下舞狮人的狮头,像捧着满满一碗油,小心翼翼地放在八仙桌上,扯开盖在旧狮头上的红布,将两个狮头并排放在一起。有人递来了香烛和祭品,李尚武把祭品一字排开,点起了香烛。人群静得出奇。
李尚武神色凝重地斟了三杯酒,对着狮头鞠三个躬,然后拿起酒杯,将杯中的酒一一泼在地上。突然,李尚武猛一转身,抱拳朗声说:“各位,大家都看到了,我刚刚与何代兵比了一场武,我李尚武输了,输得很惨,这青狮我给何少侠留下了。”说罢,李尚武朝狮队喊了一声:开路!
刚才戴着青狮头的小伙子,已经换上了温顺的红狮头。锣又敲响了,狮队中有人放响了一挂千响电光炮,震得满屋子嗡嗡回响。
(文化传承)青狮有史以来就寄托着人们驱魔避邪、纳福迎祥的美好愿望。在佛教的典籍中,青狮就是文殊菩萨的坐骑,与普贤菩萨的坐骑白象齐名,为佛教的两大神兽,故在民间有舞青狮的习俗,祈求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万事如意。随着经济和时代的快速发展,人们慢慢疏远了它,淡忘了这种传统民俗。作者出于一种眷恋,把它写下来,希望土生土长的非物质文化不要随着时代而逝去,愿新一代的年轻人能记住特色民间文化:舞青狮。【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的人物不多,但构思独特,层层设疑,而悬念就蕴藏在看似平和悠然而又富有张力的叙述语言中。 |
B.何代兵自认为的“义举”,成了他被判刑入狱的依据,却又令李尚武折服,这说明在李尚武的心目中,何代兵所做的事是值得肯定的。 |
C.禾嫂没有心思做早饭,是担心代表胜利和吉祥的青狮头,这次随着丈夫的去世和儿子的入狱而被李村舞狮队夺走。 |
D.李尚武的“换狮头”行为,不仅暗示了李家父子两代人磊落的胸襟,也揭示了小说的主旨:朴素的侠义精神和善良品性仍然在民间延续。 |
【小题3】有人评价本文是“一篇洋溢着浓郁传统文化气息的现实佳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
七岔犄角的公鹿
(鄂温克族(注))乌热尔图
①“你,你别打啦!”我两眼盯着他,一串泪珠滚出眼窝。
②“喊啥,小崽子?你像只猫,整天待在帐篷里,靠我养活!”他吼着,举起熊掌似的大手,又朝我打来。
③“我去打猎,给我枪——我爸爸留给我的猎枪。”
④他愣了一下,那双醉红的眼睛像打量陌生人似的瞅着我。我不哭了,再也不想哭了,挺着胸脯站在他面前,我感到一下子长大了。我爸爸早死了,妈妈为了过活跟了他,没过几年,妈妈也病死了,我就只好和他在一起熬日子。我从未叫过这位继父一声“爸爸”,只在心里喊他的名字:特吉——部落里的人都这样叫他。
⑤“给,小崽子。明天,你上山,见啥打啥。你有这个胆子吗?”
⑥几乎和我一般高的猎枪,差点把我撞个跟头。我紧紧攥住枪筒,毫不示弱地说:“我不怕,你能打,我也能打。”
⑦“先别吹。打猎可不像往嘴里灌酒那么容易。”说完,他又抓起酒瓶,咕嘟咕嘟地喝起来。
⑧这天早晨,我起得比往常都早。我脚上穿的软靴是妈妈留给我的,子弹袋和猎刀是爸爸用过的。我要靠这些,再加上我自己的勇敢,成为一个猎手,一个让全部落人都服气的猎手。
⑨我慢慢地攀上山顶。这是一个漂亮的山峰,它的背上长满松树和桦树,前胸盖着白雪,侧面是片凹下去的向阳坡。这里准有野兽。等了大半天,果然没叫我失望,桦树林里有什么的影子在晃动。我咬紧牙,瞄准黑影,端平猎枪。枪响了,野兽晃了晃,踉跄着奔出树林。是一头健壮的公鹿,它头上顶着光闪闪的犄角,犄角分成了七个支岔,很有气势。鹿一眼瞥见我,扭头叫了一声。顿时,又从树林里跑出五只受惊的野鹿,有母鹿,有小鹿。公鹿一瘸一拐地跟在最后,不时扭头戒备而憎恶地瞅着我。看得出来,它在保卫鹿群。转眼间,它们爬过山岗,消失在密林里。这时,太阳已经溜到山尖,树林变得黑森森的,我想今天是撵不上它了。
⑩晚上,坐在火堆旁,我心里也有一个不安的火苗在上下乱蹿。“今天,我打了个鹿。是七岔犄角的公鹿,可大啦!它流的血真多,要不是天晚了,我真……”我对特吉说。他不喝酒的时候,脸上没有凶相,但总是阴沉沉的。
⑪“嘿,傻小子。流点血,这能算你打了鹿?打鹿的人,剥了鹿皮,先把鹿腰子拿回来,让大家尝尝……鹿可不像你,碰一下就哭。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懂吗?”
⑫我好像被灌了一脖子雪,心里又气又恼:“明天,我会拿鹿腰子让你尝的。”
⑬第二天,天刚亮,我就赶到昨天打猎的山坡,沿着伤鹿留在雪地上的蹄印追着。不知什么时候,雪地上多了一行奇怪的蹄印。突然,从左侧山脚的桦树林里传来咔嚓咔嚓的响声,六只野鹿在那里惊慌奔逃。我认出那头被我打伤的公鹿,它瘸了一条腿,跑在鹿群后面。一只狼在后面拼命地追赶,并且越追越近。公鹿扭头瞅瞅,撇开鹿群,一瘸一拐地直奔山坡跑来,它跑上山顶,到石崖前放慢脚步,一步一步蹬着石崖。看起来它很费力,忍着痛。
⑭快点,狼追上来啦!我被这头危难中的受伤的鹿吸引了,忘记了自己狩猎的使命。
⑮猛冲过去的狼一口咬住鹿的后腿,几乎就在同时,鹿猛地一蹬,狼怪叫一声,滚了下来。我看见鹿的后腿被连皮带肉撕下一块。啊,真有一手。为了弄死这家伙,甘心让它咬去一块肉。可惜那一蹄没踢在狼的脑壳上。
⑯狼在地上打了个滚,弓着腰,咧着嘴,发疯似的朝石崖冲去。鹿低下头,把粗壮、尖利的犄角贴在脚下的石头上,沉着地等待着。
⑰啊,这只狼真坏。它借助跑的冲力腾空朝鹿扑去。我的心一下子揪紧了。
⑱就在狼对准鹿脖子下口的一刹那,鹿猛地扬起低垂的犄角,狼像被叉子叉中似的,从鹿的头顶上像块石头被甩过石崖,跌进山谷。
⑲鹿胜利了。它骄傲地扬起头,把漂亮的犄角竖在空中。“呦——”七岔犄角的公鹿站在崖顶呼唤同伴,山谷里传来鹿群的回音。
⑳我躲在它的下风,着迷地瞅着它。它那一岔一岔支立着的犄角,显得那么刚硬;它那细长的脖子挺立着,象征着不屈;四条直立的腿,似乎聚集了全身的力量。我想起特吉的话:“公鹿,那才是真正的男子汉,它就是死也不会屈服。”
公鹿疲倦地走过我的眼前,还是那么骄傲。我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它似乎觉察出什么,停下步来。我觉得自己的心被撞击了一下,我想起了自己。我不是看热闹的孩子,而是一个猎手。我的眼睛转向鹿腿上的伤口:一处是我的猎枪打的,看来没伤到骨头,但也穿了窟窿;另一处是狼咬的,血淋淋的。在这个时候要想补它一枪真是太容易了,我下意识地摸了摸枪栓,看着它一瘸一拐的身影……
(节选自乌热尔图《七岔犄角的公鹿》,有删改)
(注)鄂温克族: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于内蒙古呼伦贝尔和黑龙江讷河等地,传统上多从事农牧业和狩猎业。本文以“我”与特吉的冲突开篇,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橘子
李培俊
他上衣破了,裤子也撕开了一道不小的口子,脸上还有几条浅色的灰道子,其中一条越过眉梢,在腮帮上拐了个S形的小弯,一直延伸到嘴角那里。他显得异常狼狈。天快黑时,他出现在卖橘子的小摊前。橘子又香又甜的滋味,对于又渴又饿的他具有致命的诱惑力,他恨不得立即拿起一个,剥去外皮,塞进嘴里!但他没有。他用力咽下一口口水,手下意识地伸进上衣空无一物的口袋,最后又犹豫着把手伸向鼓鼓的裤袋……
这时,摊主拿起一只又圆又大的橘子递到他手上,那只橘子是摊子上最为鲜亮的一只。摊主笑笑说:“忘记带钱了吧?以后记住,男人出门,口袋可不能空。吃吧,吃吧,自家树上结的。”
他说了声谢谢,拿着橘子离开了。
两天后,他又一次出现在那个卖橘子的小摊前。没等他开口,摊主就拿起橘子塞给他,不是一只,而是四只。他张张嘴,想对摊主说些什么的,可他欲言又止,终于什么也没说,把一份折叠起来的报纸放到大堆的橘子旁,走了。晚上摊主收摊,发现了那份报纸,打开一看,摊主惊呆了:上面有一则公安部门的悬赏通缉令,照片上那个通缉犯,竟是他!自己竟两次送橘子给他吃!几经犹豫之后,摊主还是拨通了报警电话。
公安部门调集警力,在小摊周围设伏,静等着逃犯的再次出现。三天后的中午,逃犯果然出现了。他没有马上进入警方的埋伏圈,而是远远站着,朝四周张望一阵之后,做出了一连串令人费解的动作:他先从裤袋里掏出一把尖刀,举得高高的,在空中晃动几下,然后五指一松,尖刀在阳光下划出一缕寒光,“哐当”一声落到地上。随即,他举起双手,走进警察的埋伏圈。警察一拥而上,给他戴上手铐,推向远处的警车。他说:“请等一下,能让我和卖橘子的老板说句话吗?”带队的警长犹豫片刻答应了,两个警察架着他,来到卖橘子的摊主面前。他对摊主说:“那张报纸是我故意放在你这里的。”说完,逃犯如释重负地吐出一口长气,跟着警察上了警车。
摊主连忙找出那份报纸,发现背面有几行用铅笔写下的小字:长期以来,我像一只被猎人追赶的兔子,东躲西藏,白天钻进不见天日的密林,晚上睡在阴暗潮湿的山洞,吃没吃的,喝没喝的,我都快疯了……当我为选择怎样结束自己的生命犹豫不决时,你送给我橘子吃,还对我微笑。老实说,是你的善良感动了我。对你,我无以为报,举报不是有两万元的赏金吗?权作是我对你善良的报答吧。
公安部门按照通缉令的承诺,第三天便把两万元赏金送给了摊主。摊主接过钱,颤抖着打了一张收条,把钱掖进内衣口袋。
8年之后,劳改农场的储油仓库发生火灾,危急关头,他冲进火海,搬出了8桶汽油,避免了一次灾难性事故的发生。一辆失控的卡车冲向一个狱友的时候,他及时推开狱友,却永远失去了左腿。
他获准减刑4年。出狱那天,他没有回家去见妻子、儿子,而是拄着双拐去了那个小镇,去找送他橘子的摊主。摊主的妻子红着双眼告诉他,丈夫已经在两年前去世了。说着,她递给他一个沉甸甸的纸包,对他说:“他临死前让我把这包东西交给你,说你用得着。他让你也摆个水果摊,挣钱虽然不多,可那是自己挣的,花着踏实。”他打开纸包,里面是那两万元钱的赏金,分文未动。包钱的报纸,也是他当年留给摊主的那张。几年时间,纸张已经发黄,通缉令上的照片也已有点模糊不清。
(选自《短小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A.小说开头写到的“他”的衣着、肖像、动作、心理等,都暗示出“他”是个逃亡在外的罪犯,并为下文“他”接受橘子、报恩等情节做了铺垫。 |
B.摊主两次送给“他”橘子,一方面显示出摊主对“他”的同情,另一方面也有摊主对“他”的畏惧;因为同样的心理,摊主拨打报警电话前,也有一番心理博弈。 |
C.“摊主接过钱,颤抖着打了一张收条,把钱掖进内衣口袋。”其中“颤抖”一词含义丰富,既有得到两万块钱的激动,也有对“他”报恩的感动。 |
D.小说叙事紧凑而不散乱,语言细腻而生动,作者匠心独运,通过对摊主这样的普通人善良品质的歌颂,让人们体会到社会风气的转变。 |
【小题3】小说结尾出乎意料,试结合全文,分析这样结尾的好处。
蜡 烛
墨白
“谁呀?”老人颤巍巍地从凳子上站起来,打开门。一股寒风夹杂着雪花迎面扑来,接着,他看到门口立着一个中年人。老人说:“中勤,是你。”
“我来给您送碗饺子。”
“咦——真是。”老人把中勤让进屋来,指着墙下的案板说,“你看你看,送了十来碗了,咋吃?”案板上果真摆着十多碗饺子。
中勤说:“过年哩,都兴。”“送来就吃,大家的心意。”
“年年这样,叫我咋还情哩?”
“看您说哩?您恁大年岁了,谁家的活没做过?”中勤接过老人递过来的手巾说,“歇着吧,我走了,明个儿一早来给您拜年。”
“拜啥年,不兴了。”
“咋不兴,兴。您别出来了。”中勤站在门口又说:“谁来给您贴的门神?”
“几个小学生,一早就来了。你看,还有墙上贴的画。”
“应该应该。”中勤说,“一年到头找您麻烦,喝茶哩,修桌凳哩,几百个学生,应该。”
“就这平常,也不叫你动手呀。扫地哩,压水哩,见天水缸满满的。青菜给你送的吃不了,这些小孩子。”
“回屋吧,天冷。”中勤说完就“嚓——嚓——”地走进雪地里。
老人弯弯地立着,看着中勤渐渐走过操场,最后消失在大门外边。老人猛地想起了什么,一只手在苍老的额头上,自言自语地说:“看看,我这记性,咋就忘了中勤的锅盖哩?唉……”老人上了门,走到床头在一堆木板里抽出几块桐木板来,在柔和的电灯光下反反复复地看几次,说:“就这几块吧,就这几块。”他抱着木板来到长长的工作凳上,坐下来,开始刨板子。有一丝透明的鼻涕流过他花白的胡须,滴落在刨得平整的木板上。老人拧了一把鼻涕后呆呆地坐着,他目光浅淡地看着一个地方。
远处传来的鞭炮声把他从木呆里赶出来,他手中的刨子又开始走动了。“哧——哧——”在接下来冗长的劳作过程中,他就这样动动停停,停停动动,他不时地从现实里走进幻觉,又从幻觉里走进现实,他在似醒非醒的状态里,最终完成了那件圆形的锅盖。就这时,他头顶上的电灯灭了。他摸摸索索地点亮一支蜡烛。他在跳跃的烛光里思索了一会儿,自言自语地说:“送去吧。”而后,他掂起锅盖往门边走。
拉开门,①雪在老人的面前呈现出一种壮丽的景象。洁白而美丽的积雪厚厚地覆盖住了昔日喧闹的校园。没有风,雪仍在悄无声息地飘落,这使老人产生了一种孤独感,他怀念起那些喧闹的日子来。老人静静地立在雪地里,他看到一头猪从他的面前大摇大摆地走过,那头猪的嘴上粘满了酒糟。老人朝猪吆喝一声,然后说:“看看,到底拱进去了不是?”老人放下锅盖,顺着教室朝西走去,最后在二(1)班教室的门前停住了,教室的门框已经被猪拱断了,门也半歪着。老人伸头看看,教室里灰黑一团。他站在那里思索了一会儿,又往回走。他回到屋里一手提着工具篮,一手拿着蜡烛又重新回到门边。在烛光里,他看到在教室的西边有一溜厚厚的积雪,但他没有弄明白这不同别处的积雪从何处而来,他也没有看到那一根被积雪砸断的电线。在他修复那扇门的过程中,除夕的炮声远远近近地响成了一片;他费了好大的劲才把那扇坏门修理好,他气喘吁吁地立在屋檐下,一手拿着蜡烛,面无表情地望着那扇恢复了原样的门。就在这时,他听到一种声音从天而降。起初他误认为那是学生跑操的脚步声,整齐的脚步声时常把他从梦中惊醒,当有雪砸在他头上的那一瞬间,他才明白那是积雪的滑动声。可是他没有看到那支蜡烛的火苗在风中挣扎好久才熄灭。②在蜡烛熄灭的最后一刻,有一股细小的,淡淡的白色烟丝在飘荡的雪花里轻摇直上,最后被寒冷吞噬了。
大年初一,起早来学校拜年的人没有看到老人,他们都以为老人被谁家老早地请去了。太阳出来的时候,一群孩子来到了学校里,他们一进校门,就看到了③二年级那排房子上的积雪滑落了,在房檐下堆起了高高的一长溜。房顶上秋天里才盖上去的麦茬子,在阳光里闪闪发亮。
(改编自《微型小说选刊》)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老人与中勤的对话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起因以及人情风俗,暗示了人物的身份和性格,为情节的发展做铺垫。 |
B.中勤送饺子,老人做锅盖、修教室门、被积雪砸死等主要事件都发生在风雪除夕夜这个特定的时间,这样安排使情节集中、紧凑。 |
C.这篇小说采用顺叙的方式,使故事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侧重日常生活场景的细腻描写,显得平和从容而又客观真实。 |
D.“有一丝透明的鼻涕流过他花白的胡须,滴落在刨得平整的木板上”这是一处典型的细节描写,突出天气寒冷,工作辛苦。 |
E.这篇小说的语言充满浓郁的生活气息与乡土气息。如“一股寒风夹杂着雪花迎面扑来”“到底拱进去了不是”都体现了这种特色。 |
①雪在老人的面前呈现出一种壮丽的景象。洁白而美丽的积雪厚厚地覆盖住了昔日喧闹的校园。
②在蜡烛熄灭的最后一刻,有一股细小的,淡淡的白色烟丝在飘荡的雪花里轻摇直上,最后被寒冷吞噬了。
③二年级那排房子上的积雪滑落了,在房檐下堆起了高高的一长溜。房顶上秋天里才盖上去的麦茬子,在阳光里闪闪发亮。
【小题3】小说中的老人是一个怎样的形象?作者是如何塑造这一人物的?请简要分析。
【小题4】这篇小说描写蜡烛的文字并不多,却以此为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汗血马
魏继新
夕阳正在西下,苍茫的暮色给无垠的沙丘涂上了一层忧郁、凝重的昏黄,晚霞正在渐渐暗淡下去,几缕破碎的云丝被烧得通红后,又仿佛被沙漠里粗糙而夹着尘沙的戈壁风吹得骤冷,云丝变得像一块块冷却后的生铁在青黑中镶上了一层红边,使干燥的沙漠更显得荒凉而凄惨,呈现一派壮观的悲怆。但尽管如此,空气仍然十分干燥,使人嗓子眼儿里仿佛冒得出火来,所以,在汉子的眼里,那落日依然在使人炫目地燃烧着,使他觉得连呼吸也刺激得嗓子一阵阵针扎般疼痛。
汉子的头发已经有些灰白了,但短而粗糙的胡须却显示出他并未衰老,而正值壮年,只不过岁月的沧桑与坎坷过早地给他的须发涂上了一层白霜。汉子留着平头,额头像石块一般坚硬,有几条刀砍斧凿般的皱纹横在其间。他面部轮廓分明,线条执拗粗犷,眼睛凹陷,带点儿凶狠、阴沉,与他做伴的,是一匹身架不高,但并不因风沙、干渴折磨而失去其矫捷神韵的枣红马。那马与他一起出生入死,相依为命,好几次在他昏迷时背负着他脱离险境。这一次,又是它,带着负伤的他日夜兼程地奔走了三天三夜,直到闯入茫茫戈壁,才摆脱了仇家的追杀。
马喷着响鼻,艰难地把腿一次次从深陷的黄沙中拔出,但尽管如此,它还是不时用劲拽着缰绳,助不愿再骑它的主人一臂之力,但它终归还是太累了。汉子心疼地拍了拍马背,终于找到了一处背风的沙口,躺了下来,那马,便偎在他前头,用身躯替他挡风。汉子见了,艰难地一笑,对它报以感激。
月亮升起未了,戈壁变得苍白而神秘,一层忧郁的月光,镀在汉子和马身上,使他们看上去,犹如一尊正在渐渐风化的黝黑的泥塑。
汉子醒来时,烈日已高高地悬挂在荒漠之上。他已记不得闯进戈壁有几天了,只昏昏沉沉地被同样疲乏的马艰难地拽着走。偶尔看见被风沙掀露出的人兽的白骨。汉子嘴唇喃喃地动着,眼前不断出现许多幻象。他仿佛看见自己杀了杀害他全家的仇人,与弟兄们拉杆子杀富济贫的情景,也仿佛看见官家围杀了全部弟兄,还有他的媳妇玉茹,他要与官家拼命,玉茹却叫他一定要冲出去。他冲出去了,进了戈壁,却终于因饥渴难耐晕倒了。
醒来时马正嘶鸣着,用蹄把刀踢到他面前,又躺下来,把脖子对准他的脸。汉子一下明白了,马要他拿自己的血解渴。汉子眼里涌出了泪水,他抱住马脖子,缓缓拿起刀,但他没有割马,而是割了自己的手腕,血汩汩涌出,他把手腕对准马嘴。马似乎也明白了,舔了几口,便扭过了头,汉子看见马眼里也有泪水。他撕了条布巾,包住伤口,缓缓爬上马背,马站起来,艰难地向前走去,汉子却昏过去了。
不知过了多少个白天和黑夜,马一阵长长的嘶鸣声把他惊醒了,汉子迷迷糊糊地看见了一片绿地,而马也竭尽余力,艰难地奔跑起来,还出了汗。汉子用手一摸,闻到异味,拿到眼前一看,那汗中,竟带着血丝……
后来,汉子便在这荒漠中的绿地安了家,放牧着马匹牛羊。渐渐地,这儿变成了一块小小的绿洲,不少牧民也在这儿落了户。汉子的马不仅与他终身为伴,而且也渐渐繁衍成一群。只是,此马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但每汗必血,实非一般良驹矣。
于是,人们便呼那马为汗血马,尽心恤之,轻易不使其驰骋也。
(有删改)
小说开篇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