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下面小题。
吴晗的文章和诗
吴晗早慧,有“神童”的美誉。
一个证明,是他六岁就写出一首《无题》——厨中无菜市上有,饮酒何必杏花村。人人谓我读好书,吾谓耕者比我高。
文采之外,末句里表达的对农事内涵、平民本色的体认与尊重,为不少成人所不及。他后来成为学界一流的历史学家、内战时曾与闻一多齐名的民主斗士,其来有自。
本是书生,遭遇放不下书桌的时代,为争取继续读书、写书、教书的机会,只有走出书房,反对独裁,要求民主,希望合力制止内乱。内乱一日不除,就一日看不成书。时代如此,正派、有骨气的文人实在难有更好的选择。
1946年12月4日,吴晗写信给黄裳说:“写文章是愿意的,困难的是别人不把你当作可以写文章的人,被安排做太多自己才力所不愿作的事,于是一方面疲精劳神做牛马,吃力不讨好;一方面又颇想偷闲动动笔墨,成天要接见许多生疏然而是热诚可爱的面孔,说太多自己也记不起来的话;有时还得被牵上讲台,被挤上游行队伍前排,如此如此,就永远写不出自己想写的东西,不能读自己该读的书,然而,又能怨谁,只怪自己是生在如此一个时代。”
当时是黄裳写信约稿,吴晗遇到了知音,有了写文章的机会,自然高兴。他表示情愿写《旧史新谈》,写短文章,几百字就是一小篇。每天写半个小时,每个月写一两万字。他很快就写出了四篇,寄给了黄裳。大苦闷中,有了些小快乐。
小快乐抵消不了大苦闷。吴晗写给郑振铎的信中曾有一句:“世界整个变了,我们也已经变了。”当时的吴晗,用不少精力参与《民主》周刊,学术渐远,政治日近,乃至置身其中,奋力其间,欲罢不能。”
1947年6月30日,吴晗写信给黄裳说:“我极喜欢你的趣味情调,二十年前我们相熟,你的现在也许就是我的过去。那时代,我还喜欢写旧律呢。现在都是梦了,想一想,成天是政治,说的,看的,写的,谈的,连做梦都是,就是剁烂了也分析不出一丝丝趣味,情调澈头澈尾的俗。”
1950年代初期,吴晗很希望在新时代回到他的旧行当,却因政治因素不得不就任北京市副市长。百废待兴,首善之区的父母官该多忙碌,可想而知。吴晗给朋友的信中说:“这几年来简直没有写什么,……时时不忘积习,老想有机会动动笔。但是,没有办法,时间很少,多半连报纸也看不完全。只是空想而已。”
十大本《吴晗全集》,收录其诗作二十八首。其中《感事》二首写于1932年,后一首如下:将军雄武迈时贤,缓带轻裘事管弦。马服有儿秦不帝,绍兴无桧宋开边。江南喋血降书后,北地征歌虎帐前。回首辽阳惊日暮,温柔乡里著鞭先。
起承转合、用典、对仗、平仄、意境都很不错,有古风。确是高水准的“旧律”。
二十多年后,吴晗在《人民日报》发表新诗十六首。前两首如下:
公社好,好在大而公,综合农林渔副牧,群力夺天工。
公社好,万众一心同,工农商学兵协力,旗帜满天红。
1949前后时代巨变,一位大学问家的诗作内容和诗风随之变化。当年旧律,当今打油,确如吴晗所说,“都是梦了”。
(选自张冠生编著的《从前的先生》)
【相关链接】吴昑(1909-1969),浙江义乌人,中国著名历史学、现代明史研究的开拓者和奠基者之一。曾任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清华大学教授,北京市副市长,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术委员,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学部委员,北京市政协副主席等职务;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因其所著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而被当权者残酷批斗,最后不得已在狱中自杀,家破人亡。“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其冤案才得以平反昭雪。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吴晗作为一个正派、有骨气的文人,相比读书、写书、教书,他的内心更希望投身到社会活动中去。
B.本文选了几首吴晗先生不同时期的诗作,从他诗风的变化上我们可以看出吴晗先生思想变化的历程。
C.在学术和《民主周刊》之间、在学术和北京市副市长之间,吴晗先生都选择了后者,从这里可以看出吴晗先生是一个对政治风向很敏感,并且懂得选择和取舍的人。
D.吴晗先生说把自己剁烂了也分析不出一丝趣味,情调彻头彻尾的俗,这是因为他为了民主和政治彻底放弃了学术,他对这样的自己十分的不满。
E.文章最后吴晗先生回首前尘,说道“都是梦了”。从这句话中我们可以看出生于那个动乱时代的有良心的知识分子的迷茫与无奈。
(2)吴晗先生为何会认为黄裳是他的知音?
(3)本文在材料的选择上有何特点?这样处理有何好处?
(4)吴晗先生在写给郑振铎的信中曾有一句:“世界整个变了,我们也变了”。如何理解这句话?你又是如何看待吴晗先生的这种转变的?
当前题号:1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旧 书

李 琬

大概半年了吧,我不再去过那家古旧书店。它是否依旧安好?不得而知。

酒香不怕巷子深。那爿小小的书店,盘踞于一个地势低洼、路径偏僻的小区。一开始是去它附近的新华书店,顺便下到这个书店望望。后来,便是只去这家旧书店了。它给我最大的记忆,不过是两朵橘黄色的灯光,斜斜地投在这个城市疲惫的罅隙里面,把那些满面尘土的读物和画作,映照得无比令人渴望。我从它那里真正买下的,不过是一本《秋海棠》、两本《西藏擦擦艺术》的小画册。

其实在发现这家书店之前,我就目睹了一家古旧书店的短寿。那家书店原本开在我生活的大院里,主要卖一些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出版的外国著作。一本《藏族民间故事》引逗出我许多古拙的知觉。几个月之后那书店就永远地消失了。正因为此,我才暗暗祈求那家生存下来的古旧书店免于无声的坍圮。

我惊异于旧书和旧书拥有者之间的缘分。

幼年读书的时光里,身边的旧书并不少。但给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香妃》。那大概是十来岁的时候,我到父亲的老同学家中做客。父亲和老同学酒酣眼热,我一人钻进书房乱翻一气。结果我被淡淡的霉味蛊惑了。我找到了抽屉里的一本《香妃》。书皮破败,纸页油腻。我坐在床单褪色的小床上,窗外是萧森的树影,捧着书我忘记了时间。我并不记得具体的内容,只记得仿佛香妃的剪下来的辫子那么干枯,这个辫子干枯的女人真的很神秘。那个下午,那个逼仄破旧的房间,让我魂牵梦萦了很多年。

或许正是从那时开始,我发现了旧书和新书的不同

后来的那本《秋海棠》有着碧绿色的封皮,柔软光洁,当属旧书堆里的罕物。封面绘着一朵秀雅的海棠花。让我感叹不已的是,扉页上红色小篆的“骆志培藏书”印记,还有空白页中的签字章“骆志培”。我突入了这个藏书者的阅读史。我不得不承认,得以窥看另一个读书者的心灵给了我别样的快意。

《丰子恺散文选》带给我的则是一张快乐糖的糖纸。那糖纸被岁月和书页压得平平整整。它原来该是被主人用作书签的吧;为了感激这意外的礼物,我把它小心地粘贴在扉页上,让它永远地失去了书签的价值,从此获得了陈列于博物馆一般的境遇。这或许是自私的,但我再也不愿失去这张辗转人世三十多年的糖纸,连同它所记录的、我无法释读的往事。

和那些老房子、老街区以及一切有形无形的遗产一样,旧书的旧,只是一种表象;老,才是一种资历。即便是表面上看去毫无痕迹的旧书,也能带给我一种甜蜜的错觉:它已经陪伴我很久了。一页一页翻着,那黄褐色的霉,恰似皮肤上的斑点,属于老去的情人。你和它一起变老,它喂养你的灵魂以岁月。那些漫漶的词句,是任何一本新书都无法赐予的温情。

因为老,它们不比新书站得更高,却更深。当你拥有了那些被同样热爱书籍的生命碾磨过的旧书,它们便开始碾磨你的生命。你会看到,旧书把很多人连在一起。祖父和孙子,父亲和女儿,漂泊异乡的同乡人,共存一个社区却属于不同历史节点的生命。剥除外在的身份,作为阅读者,你发现他们就是你在茫茫宇宙里素未谋面的邻居,只因为他们陪你,或者说你也陪着他们,读了同一本书。你们向同一本书裸露自身,也从同一本书汲取营养

对待旧书的态度,也是我们对待这个世界的态度。诗人于坚说过:遥远和旧这两个词一旦消失,那么世界的末日也就来临了。我们大概无法最终拯救二手书店的命运。但如果它们能够存活下来,我愿意在每一个炎炎夏日的傍晚走进那爿昏黑的旧书店。

【小题1】纵观全文,文章第③自然段插入对另一家古旧书店的回忆,有何作用?
【小题2】文中说“或许正是从那时开始,我发现了旧书和新书的不同”,请结合⑦~⑩自然段的内容,概括旧书的不同之处。
【小题3】解释“你们向同一本书裸露自身,也从同一本书汲取营养”这句话在文中的含义。
【小题4】请仔细阅读全文,探究作者的情感取向。
当前题号:2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荆轲之死
夏一刀
荆轲从秦舞阳手中的托盘里取过地图,身子前倾,双手举过头顶。秦王,这是我们燕国地图,从此以后,燕国将俯首称臣,如大秦之属县,岁岁纳贡,不敢有半点异图。
秦王喜不自禁,俯身来看。
“停停停停,”台下赵团长击着手掌,示意台上停下来,“金科,你演荆轲演了多少年?”
“三十年。”
“三十年一直都这么演?”
“这是历史正剧,当然这么演!”
“啧啧啧!”赵团长不停地摇头,“难怪我们剧团濒临倒闭,三十年啊,一成不变!时代不同了,金科,老戏要演出新意,要融入时代元素嘛!这戏要改,一定要改!”
“怎么改?”
“这个由我负责,十天以后我们重新再排。”
赵团长经过一个星期的编写,终于拿出了一个自己十分满意的剧本,剧情是这样的:荆轲并不是什么义士,而是一个无赖,整天好酒贪杯爱色敛财,一心想着飞黄腾达。于是买通关系,混骗到了燕王身边。后来见秦国势力强大,燕国岌岌可危,便假托刺秦,携燕国地图、奇珍异宝投靠了秦王……
金科开始认真地看了两页,看着看着,脸色大变,一抬手将剧本扔出了窗外。
“狗屁!”金科愤怒地说。
赵团长心痛地捡回剧本,赶紧收回公文包里。“我说金科,现在不是流行戏说吗?不是流行穿越吗?流行搞笑吗?你那什么义薄云天、忠肝义胆,狗屁!谁信?谁看?没人看,哪来钱?没钱哪来房?哪来车?金科呀金科,你不能再固执下去了,好好想想吧!”赵团长痛心疾首地说。“要演你演!”金科剑眉倒竖,黑着脸甩手走了。
赵团长还真想演,但他演得好吗?金科是县剧团的台柱子,金科饰演的荆轲神形毕肖,唱念做打,无不精彩绝伦。只是这金科演荆轲久了,出不来,总以为自己就是荆轲,他耿直,敢怒敢言,这不,连赵团长他都不给一点面子。赵团长只得强忍着,低下身价去求金科,“金科啊,我初来乍到,您是老革命,一定要支持我的工作啊!如果我们把这个戏演好了,到省里拿个一等奖什么的,奖金可是两万呢!”
赵团长软磨硬泡了几天,金科才心一软,勉强默认了下来。
经过两个月精心排练,新版《荆轲刺秦》终于隆重上演。
首演在县大剧院举行。锣鼓铿锵,大幕开启,艳丽的灯光下,十位盛装女子且歌且舞,巧笑倩兮,美目流转,妖冶异常,歌舞升平中,荆轲摇摇晃晃,晕晕乎乎,醉眼蒙眬,美女们挤眉弄眼,极尽挑逗,荆轲左牡丹,右芙蓉,沉醉在温柔乡里……
易水送别……
图穷匕见……
荆轲从秦舞阳手中取地图在手,突然间神情大变,脸色异常凝重起来。
地图一点点展开,一点一点展开,图穷,寒光一闪,一柄锋利的匕首出现在眼前。赵团长大惊,按照新剧本,地图里是没有匕首的。
荆轲左手扯住秦王衣袖,右手执匕首朝秦王猛刺。
饰演秦王的演员覃望也吃了一惊,戏不是改了吗?怎么还刺?
金科朝覃望使了一个眼神,低声道,按老剧本演。覃望愣了一下,只好拔剑,一边拔一边奔跑,一边奔跑一边想,赵团长不是吩咐过吗?不,不能按老剧本演,荆轲不能死,死了后面的戏怎么演。于是继续奔跑,装作始终拔不出剑的样子。
金科瞧出来覃望的意思。
荆轲止步,仰天长笑,“哈哈哈哈!秦王施暴政天怒人怨,荆轲我受重托为民除奸,焉能好美色贪钱财忠义扫地,留千古骂名遗臭万年!罢罢罢!难手刃秦贼,我怎能苟且偷安,纵万死无生也不污我忠肝义胆。”金科突然擅自加进了一段唱词,还好琴师老练,跟了上去。
唱罢,荆轲将匕首在脖子上一横,身子一斜,栽倒在地,倒地的那一刻,看得见金科眼中噙满泪水。
戏完全演乱套了,赵团长急忙令人将幕布拉上。
奖牌呀!奖金呀!赵团长捶胸顿足。为了奖牌,为了两万元奖金,不管怎样,戏还得演。赵团长只得压住满腔怒火上金科家去求他。
金科避而不见,让老婆传出话来,荆轲已死!
从此以后,金科告别舞台,不再演戏。
(选自《小小说月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的语言简洁明快,生动形象,文雅清丽,富有情趣。如“啧啧啧”“摇摇晃晃”通俗简明,“巧笑倩兮”“美目流转”文采斐然,这些语言既丰富了人物形象,也增添了文章的生活气息和文化内涵。
B.小说中人物名字的命制耐人寻味。金科与荆轲,覃望与秦王,读音相近,暗示小说中的人物形象与历史正剧中的形象一一对应。
C.小说中的赵团长认为老戏要融入时代元素,只有“戏说”“穿越”才能改变剧团濒临倒闭的现状,这说明他是很有创新精神但缺乏文化素养的人。
D.小说结尾说“荆轲已死”,既照应了题目,也呼应了开头,使小说结构完整。同时,“荆轲已死”提出了传统艺术在当下无路可走的问题,引人深思。
【小题2】小说在刻画金科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金科在舞台上突然按照老剧本演新版《荆轲刺秦》,这样安排情节有什么好处?请给合小说简要分析。
当前题号:3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4)题。
绝 技
冯伟山
一大早,卢憨家的门前就停了两辆车。一辆是警车,还有一辆写着什么电视台字样的车。派出所的老黄正在敲门,他的旁边是几个拿着话筒和扛着摄像机的人。村里有人见了,觉得蹊跷,就围上来看热闹。等卢憨擦着眼屎把门打开,看热闹的竟聚了一大堆。
大伙儿议论纷纷,说这小子终于犯事了,看这阵势,事儿还不小。
是呀,别看他平时不言不语,干起坏事来比谁都厉害!
……
老黄狠狠瞪了大伙儿一眼,说都闭嘴吧,你们咋知道人家犯事了?
大伙儿就闭了嘴,可肚子里还疑惑着,都梗着脖子想往院子里挤。
老黄对卢憨说,你是卢立群吧?这几位是省电视台的记者,慕名来给你拍节目的。
看着卢憨满脸的惊奇,老黄又说,我是派出所的老黄,是给记者们带路的,别误会呀。
卢憨笑了笑,把他们让到了院子里。
这下,看热闹的村里人可懵了。这个憨里憨气的家伙原来叫卢立群呀,这么些年大人孩子都叫他卢憨呢。至于给他拍电视就更觉邪乎了,卢憨父亲早亡,一直和一个精神不好的母亲生活,日子过得紧巴,都快三十了,还光棍一根。平日除了种点责任田,就关门在家里窝着,见了人脸红脖子粗地勉强点点头。就这么个人也能上电视,真给卢村丢大脸了。
小院里很洁净,除了一棵大槐树,就是矮墙下一丛丛的草本茉莉花,颜色各异,为小院增色不少。
一个手里拿着话筒的姑娘笑着对卢憨说,卢大哥,为了拍你的绝技,尽快让全国人一睹你的风采,我们可是星夜兼程过来的。说完,姑娘递给卢憨一张报纸。报纸上是一组照片,还配着一段长长的文字,大标题是“农家院里的绝技高手”。卢憨看了,用手挠了挠头皮,咧嘴笑了,淳朴得像一棵秋天里的老玉米。他想起来了,那天他正在院子里练倒立,有个背着相机的人在矮墙外看见了他,被他的技艺吸引,非要给他拍几张照片。通过交谈,卢憨知道那人是省城一家报社的记者,来乡下采风的。卢憨的每一个动作,都让他赞叹不已,手里的相机也“咔咔”拍个不停。想不到这些照片,竟把电视台的记者引来了。
姑娘说,卢大哥,你不介意当众展示一下你倒立的绝技吧?
卢憨有些不好意思,说只是、只是我练得不好,你们可别笑话呀。
我们相信你挺棒的。老黄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卢憨走到老槐树下,提了提裤子,一个倒立,双腿就稳稳地贴到了树干上。紧接着两腿一分,双手撑着地面向前慢慢移动,边移动双腿边做着各种动作,什么“白鹤亮翅”“一柱擎天”“弯弓射月”,每个动作都惟妙惟肖,刚柔相济。在场的人都看呆了,好久,掌声才一个劲地响起来。这时,卢憨的双手触地变成了单手触地,腾出的那只手朝大伙儿挥了挥,就叉在了腰上。一院子的人正看得起劲,突然他的那只手也脱离了地面,脑袋直直地扎下来。围观的人都惊得张大了嘴巴,生怕卢憨的脑袋开了花。就在卢憨脑袋触地的一刹那,他竟把双手放到胸前鼓起掌来,两腿还在半空做着动作。哎呀,这家伙平时蔫巴巴的,没想到还有这招呀,绝了!村里人鼓掌归鼓掌,心里还是有些嫉妒。
一套动作下来,卢憨的脸上也有了细细的汗珠。稍事休息,他又即兴表演了头顶在桌子上倒立,并从自己的口袋里摸出香烟点燃,飘飘袅袅的烟雾中,他一脸的惬意。突然,他把烟头一吐,身子一个鱼跃,就稳稳地坐在了地上,且双腿交叉,双手在胸前合十,嘴里念了声“阿弥陀佛”。瞬间,喝彩声、鼓掌声把小院塞得满满当当。
姑娘把话筒举到卢憨面前,说你是怎么练成这绝佳技艺的?
卢憨吭哧了半天,说为了俺娘呗。
为了你娘?主持人和大伙儿都愣了。
我十几岁时很顽皮,经常在院子里翻跟头和倒立。有一次,我倒立时看见我娘瞅着我笑呢。娘精神不好,我很少见她笑过,看来她是喜欢看倒立。我又倒立了几次观察她,她都认真地看着,笑得也开心,打那我就下决心天天倒立给娘看。这不,眨眼十几年了。说完,卢憨用手一指房门口。看,我娘刚才看我练倒立,还满脸欢喜呢。
大伙儿回头望去,摄像机的镜头也跟了过去。低矮破败的房门前,一个瘦弱的老女人在暖暖的阳光下正朝这张望,嘴巴微微张着,脸上堆满了笑。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A.“小院里很洁净,除了一棵大槐树,就是矮墙下一丛丛的草本茉莉花,颜色各异,为小院增色不少。”着墨不多的一段环境描写,表现了小院的整洁、生机盎然。这说明卢憨的母亲虽然精神不好,但还是非常勤劳,并且热爱生活。
B.本文语言平实简洁,富有农村生活气息,非常符合小说塑造的普通平凡的乡村里的人和事的特点。比如作者把手挠头皮、咧嘴笑了的卢憨比作“一棵秋天里的老玉米”,十分形象贴切。
C.小说题目为“绝技”,作者也浓墨重彩地描写了卢憨的绝技,除直接描写卢憨让人折服的动作之外,作者还很注重写围观者的神态和心理,从侧面衬托卢憨的高超技艺。
D.村里人开始时并不了解卢憨,甚至瞧不起他,认为他上电视会给卢村丢脸,但当他们观看了卢憨的绝技之后对他又十分佩服。小说生动传神地表现了村里人由对卢憨心存误解到最终理解他的心理过程。
 
E.小说的构思十分精巧,在卢憨表演完绝技之后,作者又交代了卢憨练成绝技的原因,凸显了文章主旨。文末对卢憨母亲的描写是点睛之笔,让读者倍感温馨,增强了小说的感染力。
(2)小说前三段写村里人聚在卢憨家门口看热闹,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3)请结合小说内容分析卢憨这一人物形象。
(4)卢憨的故事带给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看法。
当前题号:4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二)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善  心
①小区院里有几只流浪猫。到底几只是不确定的。因为,五分钟之前,在草坪里见到一只灰黑相间的狸猫,五分钟之后,在楼头便利店的外置货架上又看到一模一样的一只蜷在那儿假寐,你不知道是刚才的那只漂移过来了,还是它的同胞兄弟。这都是可能的。但是,涛子一家三口搬走之后,邻居们很快就搞清楚了,一共五只。它们的关系有点复杂,院里人现在也没有真正看透,不过,数量是明晰的。
②涛子一家搬走时正值初冬,不会是他——第三次中风的半残人,估计是他老婆或者儿子,把一扇窗户打开,在纱窗上剪出一个小方口——方口的最上边没有剪,就像一个小方门帘。五只流浪猫竟然明白那是专门给它们预留的绿色通道,当天就迁进新居了。
③猫们进进出出。有时候,只有一个小脸儿躲在纱窗后面,端庄威仪,就是一只小脸老虎嘛!有时候,“呼咙呼咙”从窗台上滚下来两只,打得难解难分。另外一只猫蹲坐在窗下自行车旁淡然地看了一眼身边激战正酣的一对儿,又冷静地转移了视线。屋里毫不相干的那只却突然冲了出来,直接坠到窗下加入了战斗。而窗对面墙根儿一辆落着积雪的电动三轮车下面,一只猫爬了出来,拖着长尾巴慢腾腾横过便道,一副吃饱喝足的慵懒样子,却瞬间起动,一溜烟儿完成跑、跳、抓、爬、钻的动作,回屋里去了。邻居就是通过这样的观察,知道这是个五口之家的。
④涛子一家三口搬走之后已经一年多了吧,无论大雪咆天,还是春雨绵绵,这个房子的主人一直都是五只猫。涛子被送走之后再没回来过,老婆儿子也不见了踪影。这五只猫,从外观上能看出它们一两处绝然不同的地方,和少许显性的因果关系。其中三只大猫:一只纯白色,至少给它洗个热水澡之后一定是只雪白的美猫;一只灰黑均匀相间的大狸猫;一只大块黄白色杂糅的。两只半大猫,看起来身长和三只大猫没有差别,但显然没有三只大猫强壮,而且似乎面嫩,像是缺点儿见识——没有证据,就是一种感觉罢了。两只中有一只仿佛是大狸猫翻拍过来的,一只却是白黄黑三色,但主体是白色的,黑和黄两色小块而不规则甚至又重叠地穿插其中。让人揣测,也许有一只猫离开了……
⑤但是,邻居们并未在这些无聊的事情上下功夫。有人主动承袭了涛子老婆没搬走时的做法,在窗台上搁一只小吃碟,里面总有食物。猫们的日子过得挺好的。
⑥腊月二十三过小年,一位平素和涛子相交极深的老邻居去一个叫“颐年园”福利中心的地方看望涛子。那一天飘着纷纷扬扬的雪花,不光是小孩,不少大人也出来放鞭炮了,地动山摇了一天,空气里弥漫的快乐都是火药味道的。老邻居从“颐年园”回家,低头看着一地的雪红雪白,竟然一路没有抬头。及至家门口,一抬头猛然看见昔日涛子家的窗台上摆着好几只小吃碟,里面的嚼果比照往日更是丰盛。老邻居目瞪口呆,眼泪差点掉下来了。他站在那儿看了半天,自言自语:好心人真多呀!好心人真多呀!我倒要问你们一句,该管的你们管没有呢?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涛子家人搬走后,邻居们对待流浪猫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他们才开始关注流浪猫的数量问题,并主动承担起照顾流浪猫的责任。
B.“五只流浪猫竟然明白那是专门给它们预留的绿色通道”暗示流浪猫一直接受涛子家人的照顾,这进一步体现了涛子家人的善心。
C.涛子一家为何搬家,去了哪里,为何涛子没有再回来,涛子的老婆孩子为何不见踪影,小说完全没有交代,这使故事充满悬念。
D.小说采用了对比手法来表现善心这一主题,在日常生活中,善心并不抽象,就是在对待流浪猫这样的小事上面也是能体现出来的。
【小题2】小说第③段的细节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回答。
【小题3】请结合全文,简要赏析文末画线的句子。
当前题号:5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熬药  吴克诚
所谓的药大都是些亡去很久的草。长得正好的草是不配叫药的,即使硬放进药屉里,不久它也会烂掉,因为它末经晒、烘、焙或炒——九九八十一劫,少了一劫,也不能成药。
所以药都身世沧桑。身世沧桑的药只能以文火慢熬。我喜欢这个“熬”,“煎药”的煎太轻薄,与药的身世不协调。
急火出菜,文火出药——饱经沧桑之心,除了以文火轻拢慢捻,是断不能把它再打开了——且看文火在药锅下缭绕——缭绕成花的瓣,那么锅中药就是瓣中蕊了,熬着,熬着,蕊心舒开,尘封已久的沧桑便一丝一缕地倾吐出来。
越王勾践很善于用文火熬药。越国病入膏肓,他却不慌不急,他用了二十多年的光阴,来熬一服复国之药。伍子胥在这方面可就逊色了,他输在一个“急”字上,一急,药糊了。急火攻心,自己当然也在劫难逃。
沧桑是苦涩的,所以药都苦。
苦药祛病。
魏征是个善献苦药的人。唐太宗善喝苦药。虽然有时他也会紧皱眉头,但他最终还是咽了下去。纣王咽不下去,渐渐就百病缠身了。病是潜伏着的阴谋,肉眼一时半会儿很难看到,它一旦现出山水,就势如破竹了。
小孩子理解不了药的苦心,所以小孩子总拒绝好心好意的药。我甚至都拒绝走进父亲的药房——我至今仍记得那个春夜,月色正好,我溜进父亲的药房,倚着门,看他熬药。摇曳的烛影里,父亲被药拥着,也如一味药了。药香如蝶,满室翩跹。父亲说:“过来啊,过来叫药熏熏。”我可不愿让它熏,我一扭头,转身就跑,一地花影都被我踩碎了。
今夜,父亲故去整已十年。当初那些被我踩碎的花影仍在。春夜也在。月也正好。可是再也不会有人唤我熏药……
当初面对那些苦药,我真不应拔腿就跑……
从生到老,谁能离得了那些药?从生到老,谁能说清究竟咽下多少药?
(选自2003年第6期《散文》,有改动)
【小题1】从文中看,“药”有哪些特征?
【小题2】文中为何说“父亲”“也如一味药了”?请作简要解释。
【小题3】第八段中写了一件“我”不愿熏药的小事,请结合上下文,分析这样写的作用和好处。
当前题号:6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是谁的妈
闫玲月
张老太最近总是爱忘事,本来在炒菜,接个电话就忘记了,直到满屋子油烟味,她才慌忙往厨房跑。两岁的孙女要吃樱桃,张老太怕樱桃酸,打算放点白糖,却错将咸盐当了白糖,结果孙女刚吃进嘴里就哇哇大哭。
柳娜将这些告诉了老公大旺:“你妈怎么整天丢了魂儿似的?该不是得了老年痴呆吧?”大旺细想母亲最近的状态,每天总说脑袋发沉睡不醒、眼睛睁不开,还问他们一些奇怪的问题,比如大旺昨天明明在家里,母亲非问他去哪儿出差了。刚吃完饭,母亲又问吃的啥。大旺越想越怕,决定带母亲去医院检查一下身体。大旺不断在心里祷告,老天爷,求你了,千万不要让老太太得啥大病啊,我一个工薪族,可没钱救亲妈。
诊断结果出来了,医生说:“主要是脑血管堵塞,脑梗塞是常见的老年病,尽量治疗控制发展吧。”大旺急切地插话问:“要是严重会发展到什么程度?”医生说:“严重的话就是老年痴呆症。这个病怕受刺激,做儿女的平时要多体谅老人。”大旺的眼前马上现出一幅画面:母亲流着口水,神情呆滞,不认识任何人。
大旺一脸愁容地将医生的话告诉了柳娜,柳娜当即揭下脸上的面膜,瞪圆一双杏眼叫嚷:“我可不想伺候一个傻子!”大旺赶紧过来捂媳妇的嘴,但柳娜尖细的嗓音还是从门缝钻进了张老太的耳朵里。
“不能帮带孙女也就算了,还要我伺候她,没门儿!快给你姐打电话,让她把你妈弄走!”大旺的姐姐在外地,婆婆瘫痪在床需要她照顾。“这不好吧?”大旺幽怨说道。柳娜可不答应了:“婆婆是妈,亲妈就不是妈了?凭什么要你一个人管傻子妈?你快打电话,要不我和你离婚!”
听着房间里儿子媳妇吵闹,张老太心头憋得慌。她悄悄打开门,顺着楼梯走出去,她不知要去哪儿,只想早点离开这个家。
张老太穿过一条又一条马路,红灯绿灯不停变换,有一次差点儿被一辆转弯的车撞倒,司机骂了一句:“走路不长眼睛吗?”张老太路过一家菜市场,和她每天去的那家很像,可卖菜的人都仿佛不认识她,张老太捏捏黄瓜摸摸西红柿,招来卖菜的不满:“不买菜别乱动!”
她又继续走,被天桥下的一阵歌声吸引,停住了脚步。一个穿着破洞牛仔裤披着长发的年轻人,弹着一把破吉他,忘情地唱着,脚边放着一只碗,里面躺着几枚硬币。
张老太听不懂他唱的什么歌,年轻人的样子让她想流泪。年轻人的衬衫辨不清原色,长发也好久没有清洗过,黏腻腻贴着额头。
“孩子,你怎么不回家?”张老太问他。年轻人停住弹唱,打量张老太一眼,反问:“你怎么不回家?”张老太说:“我没有家。”年轻人说:“我也没家。”
张老太走累了,坐在榕树下睡着了。醒来时发现身上多了一件外套,年轻人正凝神注视她。年轻人说:“你长得像我妈。”张老太说:“好孩子,你就当我是你的妈吧。”
年轻人吃馒头,掰一半给她,她也不嫌弃,两人相视一笑。每当年轻人弹唱,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听,像一尊雕像。路人投来的钱币虽然不多,但也够他们吃饱肚子的。张老太的内心平静如水,白天听唱歌,晚上睡到天桥下,数星星,看街灯,听蝉鸣。
张老太不记得自己是谁,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她现在只有年轻人这个亲人,她想让年轻人有件换洗的干净衬衫,于是离开年轻人,去寻找衬衫。
衬衫在一个女人手里,张老太伸手去拿,女人破口大骂:“哪里来的疯婆子?”
张老太的手被一个满脸堆笑的男人抓住,这个男人对女人道歉:“对不起,我妈精神不太好。”女人白了他一眼,一扭一扭地走远了。这个男人拉住张老太说:“妈,你可让我找得好苦。”张老太看着他,不知所措。男人摇晃她胳膊说:“我是你儿子呀。妈,跟我走吧。”
男人拿出一只金镯子,告诉张老太:“一会儿我将这只金手镯丢到地上,你看到有人捡就说那是你的镯子,刚好想卖钱,到时候我出面做证,卖了钱咱们去饭店吃大餐。”张老太木然地点着头。
金镯子被捡到三次,只有一次有人出钱买,男人得了钱,果真请张老太去饭店吃大餐,还一口一个亲妈地叫着,张老太乐呵呵地答应着。连服务员都说张老太有福气,养了这么一个孝子。
男人好吃好喝地供她,张老太乖乖听他的话,丢镯子卖镯子,直到有一天警察带他们去派出所,张老太还搞不懂,警察为啥要抓她这个儿子。
通过审讯这个男人,警察知道了事情真相,要帮张老太找到自己的亲儿子。张老太一脸茫然问警察:“他不是我儿子吗?那为啥待我那么好呢?”警察说:“大妈,他是骗子,在利用你啊。你儿子是谁?我马上打电话联系他。”张老太认真思考了一会儿说:“我实在不记得我到底是谁的妈了,我只知道谁对我好。”
(选自《小说月刊(上半月)》2015年05期,有删改)
【小题1】【小题2】【小题3】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最恰当的一项是
A.文中儿媳知晓张老太病情后对丈夫撒泼,对张老太恶语相向,与张老太女儿照顾瘫痪在床的婆婆形成鲜明对比,作者那样写张老太儿媳,根本目的是凸显张老太女儿的善良孝顺、有情有义。
B.张老太与流浪汉的对话很值得品味。“我没有家”与“我也没有家”,相似的言语传达出两者相同的无奈与苦涩,同时多少也折射出当今社会世态的炎凉与人情的淡薄。
C.张老太精神出现了问题,被儿媳称为“傻子妈”。在警察局,面对警察一再询问,她“实在记不得我到底是谁的妈”的回答,印证了儿媳的预测是非常准确的。
D.“我到底是谁的妈”,既是张老太的疑惑,也是本文对当今社会的发问。作者把当今社会日益突出的老龄化问题推至读者面前,发人深思。
【小题4】【小题5】【小题6】小说中张老太离家后先后认识了两个“儿子”——流浪汉与骗子,这两个“儿子”存在着鲜明的可比性。请试从对待张老太的态度表现方面,简要分析他们的性格品质。
【小题7】【小题8】【小题9】小说最后,张老太说“我实在不记得我到底是谁的妈了”。有人认为她是患了老人病真的不记得了,也有人说她是内心混乱而刻意回避问题,你赞成哪一种看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由。
当前题号:7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现代文阅读
(1)残冬季节,世界颓败了,天地间亮丽的色彩全都熄灭。
(2)小院里那株矮小的桃树落尽了叶子,苍黑的裸枝守着它丑陋的疤痕,伛偻在荒秽的角落,卑怯而孤寂。
(3)我想念一朵小花。
(4)这是一朵早醒的桃花,它曾经开放在这株树的一根枝条上,灼灼的颜色将我照亮。至今它那轻柔的枝条还拂动我的记忆,使我舒畅难禁。
(5)那时末空正阴郁。这座被世界遗忘的小院,守着一隅冻土冬眠,白昼和夜晚同样的寂寥,没有色彩,没有生命的消息。
(6)而这朵花却骤然开放了,它独自立在枝头,大胆地舒展那娇小的花瓣,畅舒生命中全部的芳香和颜色,露出新鲜的浅笑,这死寂的世界顿时洋溢着生气。它张开纯真的眼睛,看这寥落的小院,看满院的秽土和残枝败叶,看那白寂的墙和苍灰的楼房,它的眼色越过萧索的棚栏,投向那冥漠的茫茫天宇。
(7)高邈的天空连同它覆盖下的万物冰冷地斜睨它,这朵早开的小花,它太小了,太轻、太微弱了。
(8)但它毫不羞怯地染红自己,红得那么深,那么浓艳,那么沉醉,无忌无讳地红,不掩不遮地红,在天边灰暗的背景上孤独地灿烂。
(9)它就在这一根丑陋的枝条上,独自营造着春天,充实它绚烂的年华,享受它美丽的生命。
(10)它控制不住生命的喜悦,笑出声来,声音是那么甜柔新鲜,昏梦的枝条和上下的根须都听到它这无所不在的声音。于是生命在粗糙的皮下波动、流淌,聚成苞蕾,又有一朵开了,又一朵……一簇簇一团团的花,占领了所有的枝条。这些追随者,摹仿它的颜色和姿态,拥有和分享着春天。
(11)于是引来一阵阵和暖的风,在它们的花瓣上亲昵地抚摸,把它们美艳的故事,四处张扬。于是招来一滴滴露珠,依偎着它们的娇靥旋舞虹彩,于是引来一群群异乡的蜜蜂,围绕它们嘤嘤飞鸣,倾听那些甜密的销魂的诉说。
(12)观赏者们群集而至,他们从灰袍中伸出头来,赞美说:这些春的使者,生命的先觉者,领风骚的佳丽,真是三春第一红,百卉第一香啊!
(13)但那朵最早开放的小花此刻却隐没了,人们不认识它,不知它寄托在那个位置。那朵站得离高的花不是它,那朵开得最煊赫的花不是它,那颗曾经被它染红的露珠,那只曾经被它迷醉的蜜蜂,都不记得它。
(14)在这世界的一个季节里,它开放过一阵,最先孤独地红过、香过、美丽过,它自己也没留下记忆,就消逝了。
为此,我悼念它,这朵早醒的小花。
【小题1】文中最能概括“早醒的桃花”的形象的文字_________________
【小题2】下列不是“早醒的桃花”的“早醒”的意思的是
A.独自营造春天,生命年华绚烂美丽。
B.使死寂的世界顿时溢满了生气。
C.追随者摹仿它,拥有和分享春天。
D.引来一群群异乡的蜜蜂。
【小题3】“早醒的桃花”的“孤独”表现在哪里?
【小题4】阅读全文,下列不是表现了桃花可贵精神的是(  )
A.勇敢B.善良C.自信D.执着
【小题5】“它独自站在枝头”“独自营造着春天”,“露出新鲜的浅笑”,“声音那么甜柔新鲜”等句中反复用了“独自”和“新鲜”,下列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桃花开放时,既是孤独寂寞的,又是独立无畏地开拓的。
B.起强调突出作用,。
C.表现桃花旺盛的生命活动,与死寂的世界形成鲜明对比,表现其营造春天,唤醒生命的作用。
D.显得有点啰嗦。
【小题6】第五段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7】文中划线句子主要用了哪些修辞,并写出其作用。
【小题8】本文的文体是( )
A.说明文B.记叙文C.议论文D.散文
【小题9】试着给本文拟一个题目
当前题号:8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使圆成方
[美]欧·亨利
自然界的事物是循圆周运动的,人为的事物则沿直线行进。孩子的圆眼睛象征天真,女人卖弄风情时眯缝成一条线的眼睛就说明矫揉造作。
在大城市里,本性丧失得最快。大城市的街道和建筑的直线,法律和社会风俗的拘泥古板,人行道的循规蹈矩,城市生活方式的严格、冷酷和沉默,毫不通融的规则——这一切都冷漠而鄙夷地对自然界的弧线表示轻蔑。
这个数学气十足的引子揭示了肯塔基州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的前因后果。
这个世仇是在坎伯兰山岭的福维尔和哈克尼斯两个家族之间形成的。冤仇的第一个牺牲品是比尔·哈克尼斯的猎狗。哈克尼斯家立刻杀掉福维尔族的头儿作为赔偿。福维尔的亲属急于报复,又让比尔·哈克尼斯跟随他的猎狗到了另一个国度。
四十年来,这两个家族冤冤相报,没完没了。哈克尼斯家的人一个个地被枪杀,福维尔家族的成员也给一枝一枝地砍掉。两个家系的树枝经过这样修剪之后,都只剩下一个成员。卡尔·哈克尼斯也许领悟到了什么,便突然离开了坎伯兰山岭,避开了福维尔家族最末一个后裔山姆。
一年后,山姆听说那个冤家住在纽约市,于是整装准备出发。他从梳妆台抽屉里找出一把老式而可靠的科尔特左轮手枪。在城市里干冒险和复仇的勾当,这把手枪似乎是最好的武器了。山姆把它放在毡提包里。骑上骡子,向火车站进发。
山姆到纽约时天色已晚。他的行动和生活仍旧遵循着自然界自由的圆周运动,看不到大城市隐藏在黑暗里的可怕、无情、好动、凶恶的手段,准备向他圆形的心脏和头颅包拢过来。一辆马车飞快地把他送到一家同他的靴子和毡提包相称的旅馆。
第二天早晨,福维尔家硕果仅存的后代向那个掩护哈克尼斯家最后一个子弟的城市发起了突袭。他把科尔特手枪藏在上衣里面。他只知道这两个情况:卡尔在这个城市里驾驶运货马车,而他自己,山姆,要来杀他。山姆踏上人行道时,眼珠变红了,心头升起一股世袭的仇恨。
但是一小时过去了,卡尔没有出现。中午时分,山姆站在城市里两条笔直的大动脉互相交叉的地方。人们形成直排熙来攘往;可怕的喧嚷和轰响把他吓懵了。
山姆靠在一座石头建筑的尖角上。在他身边经过的人何止千万,可是没有一个转过脸来向他看看。
一个胖子从人流中滑了出来,站着等汽车,离他只有几步远。山姆挨到他身边,在嘈杂声中嚷着对他说:
“兰金斯家喂的猪比我们的肥多啦,不过他们那边的猪草也比我们这边的好——”
胖子神气活现的样子有所收敛,他走开去买炒栗子,以便掩饰自己的惊惶。
山姆感到需要喝一点山间露水。对街的人们在弹簧门里进进出出。隐约可以看到门里一个金光锃亮的酒吧和酒吧上面的装饰。这个复仇者穿过街道,打算进去。人为的事物又在这里挤掉了熟悉的圆形。山姆找不到门的把手,连大头针那样小的捏手的东西都找不到。
他手足无措,羞红着脸,伤心地从这扇没有用的门前走开;坐到石阶上。一根警棍戳戳他的肋骨。
“另找个地方去遛遛吧。”警察说,“你在这里闲荡得太久啦。”
在下一个拐角上,一声锐厉的口哨直刺山姆的耳朵。他赶快转过身去,只见一个满面怒容的恶狠狠的家伙,在热气腾腾的堆着花生豆的机器后面朝他直瞪眼睛。他穿过街去。一辆庞大的、不用骡子拖的车辆,发着牛吼似的声音和冒烟的煤油灯似的气味,刷地擦过他的膝盖。
一个马车夫用车毂撞了他一下,还训斥他;一个电车司机使劲踩铃叫他闪开;一个穿着走样的绸坎肩的胖太太用胳臂肘撞他的背脊;一个报童不慌不忙地朝他扔香蕉皮:“我不愿意这样干,可是看到我的人得让路!”
卡尔干完了一天的工作,存好运货马车,从一幢房屋旁边拐出来。他在三码开外的地方,在一群匆匆忙忙的行人中间发现了那个仍旧活着的、不共戴天的、世世代代的仇人。
他猛地站住,犹豫了片刻,因为他身边没有武器,情况又那样突然。山姆锐利的山地居民的眼睛也在人群中发现了他。 
来往的人流中间突然跳动了一下,起了一个漩涡,山姆的声音响了起来:
好啊,卡尔!我见到你真高兴!”
在百老汇路、五马路和第二十三号街的交岔口,坎伯兰山岭的世仇握手言欢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E.小说记叙了山姆到纽约找卡尔复仇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细致生动地刻画了这两个人物形象,且巧妙设计了一个出乎读者意料之外的大团圆结局。
A.当两个世仇家族冤冤相报,都只剩下最后一个成员的时候,卡尔决定离开家乡,避开福维尔家族的报复,因为他已领悟到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对双方都没有意义。
B.小说多次以“圆”与“直线”来描述情景,如“笔直的大动脉”“人们形成直排熙来攘往”“挤掉了熟悉的圆形”等,暗示了山姆对城市生活的不适应。
C.小说用语形象幽默,如把家族成员的被杀形容为树枝的修剪,把胖子走出人流形容为“滑”出来,把找不到门把手说成“连大头针那样小的捏手的东西都找不到”。
D.“来往的人流中突然跳动了一下,起了一个漩涡”表明在城市的直线运动中,有了一点和谐的圆周运动,突出表现了小说追求自然本性的主题。
【小题2】请简要分析山姆这一人物形象的特征?(4分)
   
   
【小题3】小说结尾可谓“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请结合全文进行简要探析。(6分)
   
   
   
当前题号:9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朱成玉

临终时,祖母颤巍巍地示意我们点上一根儿蜡烛,说要和它一起熄灭。我不知道祖母此举有何深意,只知道那个时候经常停电,而一根蜡烛的价钱是5分硬币。

祖母望着蜡烛,眉头舒展,灵光乍现,随即又仿佛一个跋涉了许久的旅人到达了目的地,长舒一口气,卸下所有。

祖母没有活过那根蜡烛,先它一步,咽了气。祖母的脸上露出久违的微笑,酒窝像一朵莲花。她奋力伸出手去,骨瘦如柴的手,指着我们。像菩萨的手,伸到我们中间。

祖母去了,电却来了,电灯照亮所有人的忧伤,却再也照不亮祖母的前额。

父亲吹灭了蜡烛,说:“留着这根蜡烛,等出灵的时候,点着它,给你奶奶在那边照个亮儿。那边太黑了。”

那边是哪边?父亲又没去过,怎么就知道那边是黑的?年少的我满是疑惑,可是看着一张张因为悲伤而严肃异常的脸,我又不敢问太多。

父亲似乎看出我的疑惑,接着说:“你奶奶这一辈子苦啊,在晦暗的地方待得时间太长了。”

祖父和祖母结婚几年后便当了兵,然后杳无音讯,祖母一生没有再嫁,独自一人养大父亲和叔叔。因为祖父当的是国民党兵,所以“文革”的时候祖母免不了受了很多红卫兵的“声讨”。祖母忍受着尘世带给她的一切苦楚,正如她那苦命的村庄,终日沉默,一言不发。

她在村庄里扎下根去,哪都不去。她说就算临死前最后一刻,也要等着祖父,她就那么执拗地信着,祖父还活着。

那段日子,祖母常常去当铺。从最开始的手镯,到后来的银饰,甚至她最割舍不下的香炉,银制的烟袋锅,都一一典当出去,只是为了让她的孩子们不挨饿。为了孩子,她把自己的家当典当得干干净净,只剩一副嶙峋的瘦骨。

老了,本想着该享享清福,却不想又得了重疾。

祖母卧床不起,躺在床上,谁都可以推开她的门进去,看她躺在床上的狼狈样子。

“离远点,我身上臭!”她老人家总是这样对我们说。

祖母是个极其干净的人,大家闺秀,年轻时候有洁癖,她的床,别人坐过之后,她都要重新洗一遍。可是她老了,病了。她所有的器官都坏了,功能丧失,不得不由家人为她擦洗身体。每当这时候,她会像疯子一样发火,有时候会像小孩一样哭。一生的尊严和坚守,噼里啪啦全毁了。

最难熬的是夜晚。一切都停了下来,唯独疼痛,还在漫无边际地爬。

祖母在黑暗中,忍着疼痛,她的手紧紧攥着,她的嘴紧紧咬着被子,她不喊叫,她心疼她的儿孙,不想让自己的喊叫惊醒了我们。

祖母在黑暗中,被疼痛戳醒,就那么睁着眼睛,我想,她的脑海中定是一遍一遍地播放着往日时光,这岁月的皮影戏,终于要演到最后一幕。

令我们意想不到的是,祖母在黑暗里对抗疼痛的方式,竟然是给我们一颗颗地嗑着瓜子,早上醒来,她的枕头边儿上堆满了很大的一堆瓜子瓤。只有早晨这会儿,她才能睡一会儿,我们轻手轻脚,从她的枕头边搬走一座山,尽量不弄出一点儿声响来。

想起父亲说的话,祖母更多的时光都是在黑暗里,而她并没有因此消沉,照样带领我们把日子过得柳暗花明,风生水起。说白了,祖母是一个可以驾驭苦难的人,这苦难的烈马,一旦驯服,可以驮一个人奔往幸福。

在黑暗里又怎样?那就去做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

这是祖母的哲学。

祖母大限将至,在那幽深的黑夜里,尚且咬牙活着,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挥霍生命?

终于知道祖母为何在临终前执意要点上一根蜡烛,她是需要这根蜡烛为她送行。她不想,临死前的最后一刻,都是黑暗的啊!

现在想想,祖母临终的眼里,一定是看到了祖父,嘴边才绽开了一朵莲花。

想起祖母的这个夜里,我把灯关上,点燃一支蜡烛。倾听黑暗的蜡烛,时而被风吹熄,时而被风吹亮。

夜里的云朵在窗玻璃上颤抖着,想借点光亮取暖,捎带着擦亮了属于思念的天空。

忽明忽暗的蜡烛,是奄奄一息的祖母,为了祖父和她的孩子们,咯尽了最后一滴血。

  (摘编自2015年11月 《思维与智慧》)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我”父亲因担心“那边太黑”而要等出灵的时候再点着蜡烛,以便为“我”奶奶照个亮儿,这说明父亲是一个迷信、愚昧的人。
B.祖母“望着蜡烛,眉头舒展”的情节与葛朗台临死前抢夺十字架的情节,可谓异曲同工,都反映了主人公心为物役、难舍俗世的性格。
C.小说以“我”把灯关上,点燃蜡烛作为结局,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不仅呼应祖母临终时要求点燃蜡烛,而且还引发读者思考,颇具匠心。
D.小说巧妙使用夸张、拟人、比喻等多种修辞手法,不仅使主旨更突出,形象更鲜明,而且也使小说语言呈现出哀伤舒缓的特点。
E.作者借祖母的故事,向我们传达了要珍惜生命的人生感悟和莫惧黑暗、追求光明的人生哲思,这是作品的独到之处。
(2)小说是怎样叙述祖母的故事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小说在刻画祖母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
(4)小说以“一支倾听黑暗的蜡烛”为题,有什么艺术效果?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当前题号:10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