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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二)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列小题。
善  心
①小区院里有几只流浪猫。到底几只是不确定的。因为,五分钟之前,在草坪里见到一只灰黑相间的狸猫,五分钟之后,在楼头便利店的外置货架上又看到一模一样的一只蜷在那儿假寐,你不知道是刚才的那只漂移过来了,还是它的同胞兄弟。这都是可能的。但是,涛子一家三口搬走之后,邻居们很快就搞清楚了,一共五只。它们的关系有点复杂,院里人现在也没有真正看透,不过,数量是明晰的。
②涛子一家搬走时正值初冬,不会是他——第三次中风的半残人,估计是他老婆或者儿子,把一扇窗户打开,在纱窗上剪出一个小方口——方口的最上边没有剪,就像一个小方门帘。五只流浪猫竟然明白那是专门给它们预留的绿色通道,当天就迁进新居了。
③猫们进进出出。有时候,只有一个小脸儿躲在纱窗后面,端庄威仪,就是一只小脸老虎嘛!有时候,“呼咙呼咙”从窗台上滚下来两只,打得难解难分。另外一只猫蹲坐在窗下自行车旁淡然地看了一眼身边激战正酣的一对儿,又冷静地转移了视线。屋里毫不相干的那只却突然冲了出来,直接坠到窗下加入了战斗。而窗对面墙根儿一辆落着积雪的电动三轮车下面,一只猫爬了出来,拖着长尾巴慢腾腾横过便道,一副吃饱喝足的慵懒样子,却瞬间起动,一溜烟儿完成跑、跳、抓、爬、钻的动作,回屋里去了。邻居就是通过这样的观察,知道这是个五口之家的。
④涛子一家三口搬走之后已经一年多了吧,无论大雪咆天,还是春雨绵绵,这个房子的主人一直都是五只猫。涛子被送走之后再没回来过,老婆儿子也不见了踪影。这五只猫,从外观上能看出它们一两处绝然不同的地方,和少许显性的因果关系。其中三只大猫:一只纯白色,至少给它洗个热水澡之后一定是只雪白的美猫;一只灰黑均匀相间的大狸猫;一只大块黄白色杂糅的。两只半大猫,看起来身长和三只大猫没有差别,但显然没有三只大猫强壮,而且似乎面嫩,像是缺点儿见识——没有证据,就是一种感觉罢了。两只中有一只仿佛是大狸猫翻拍过来的,一只却是白黄黑三色,但主体是白色的,黑和黄两色小块而不规则甚至又重叠地穿插其中。让人揣测,也许有一只猫离开了……
⑤但是,邻居们并未在这些无聊的事情上下功夫。有人主动承袭了涛子老婆没搬走时的做法,在窗台上搁一只小吃碟,里面总有食物。猫们的日子过得挺好的。
⑥腊月二十三过小年,一位平素和涛子相交极深的老邻居去一个叫“颐年园”福利中心的地方看望涛子。那一天飘着纷纷扬扬的雪花,不光是小孩,不少大人也出来放鞭炮了,地动山摇了一天,空气里弥漫的快乐都是火药味道的。老邻居从“颐年园”回家,低头看着一地的雪红雪白,竟然一路没有抬头。及至家门口,一抬头猛然看见昔日涛子家的窗台上摆着好几只小吃碟,里面的嚼果比照往日更是丰盛。老邻居目瞪口呆,眼泪差点掉下来了。他站在那儿看了半天,自言自语:好心人真多呀!好心人真多呀!我倒要问你们一句,该管的你们管没有呢?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涛子家人搬走后,邻居们对待流浪猫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他们才开始关注流浪猫的数量问题,并主动承担起照顾流浪猫的责任。
B.“五只流浪猫竟然明白那是专门给它们预留的绿色通道”暗示流浪猫一直接受涛子家人的照顾,这进一步体现了涛子家人的善心。
C.涛子一家为何搬家,去了哪里,为何涛子没有再回来,涛子的老婆孩子为何不见踪影,小说完全没有交代,这使故事充满悬念。
D.小说采用了对比手法来表现善心这一主题,在日常生活中,善心并不抽象,就是在对待流浪猫这样的小事上面也是能体现出来的。
【小题2】小说第③段的细节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回答。
【小题3】请结合全文,简要赏析文末画线的句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2-04 06:5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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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B.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小题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你演奏吧

(保加利亚)兹德诺夫卡·伊芙提莫娃

“别拿走我的单簧管,万科,求你了。”伊万说,“你还记得有一回我用这个单簧管为你的爸爸演奏吗?你爸爸的肋骨疼得要命,但我为他演奏了一曲之后,他的身子一下子就舒展开了,关节也能活动了。”伊万穿着一件磨破了的棉衣,手里紧紧攥着一支老旧的单簧管。这乐器已然历经沧桑,褪色的表面上到处都是划印。

“你已经在我这儿赊了整整几个月的账了,伊万,”柜台后面的男人说,“到现在你连一毛钱都没有还给我。”

这个男人身处在一个逼仄的房间里,算是咖啡馆、酒馆和便利店三合一的店堂吧。他就是这家店的老板万科,把稻米、白糖和面包卖给村民就是他平日的营生。

穿破棉衣的男人抚弄着单簧管黯淡无光的音键,“我会在你儿子的婚礼上免费演奏,我会在你所有表哥表弟堂姐堂妹的婚礼上免费演奏,我会在你族里所有老人的葬礼上免费演奏。别把我的单簧管拿走。我儿子这阵子正在学呢。他在街上听到什么调子,就能在这乐器上立刻摆弄出来。”

“你不应该这么贪杯啊,伙计。为什么你不去意大利找份工作呢?你早就应该去赚钱。”酒馆老板说着就伸手去拿单簧管,“我儿子还小。他一时半会儿还不会结婚。”

“那会儿你为你儿子搞了个生日聚会,我为他演奏,一毛钱没收,你老婆听得都哭了。”单簧管手伊万说,“还有,牙医把你那颗烂牙拔出来的时候,你没求我过来给你演奏吗?你的嘴肿得跟一个枕头似的,是我吹着小曲儿给你止了疼。”

“你给我止了疼是因为我们一起喝醉了来着。”万科打断了他的话,“而且在你搞定这件事之前,你把我最好的一瓶白兰地给喝了。”酒馆老板嘟哝着,伸手去拿单簧管,“看看这个!它只配扔进垃圾堆。”酒馆老板一脸厌恶地摇着头。

“你可以拿走……你愿意的话,我去把我的冰箱给你拿来?”

“那冰箱本来就是我的,伙计。我把它扔出去,然后你去把它捡走了。我才不要那个见鬼的冰箱呢。”

 “那就把我们厨房里的桌子拿走吧。它几乎是全新的。你看怎么样?”伊万问,新的希望让他的嗓门也响了起来,“孩子现在正学着怎么吹单簧管呢。把这玩意儿从他手里拿走该是多遗憾的事情啊。兴许将来他能在大人物们的葬礼上演奏呢。如果孩子他妈看到孩子没有了单簧管,会把眼睛哭瞎了的。”

“我可不会喝得烂醉如泥,如果我真的对我儿子能干上音乐这一行特别在意的话。如果我想要我的儿子能在大人物们的葬礼上演奏,我才不会像你这样懒得要命呢,伙计。”

“你不能把我的单簧管卖给任何人,万科。它有年头了。它是我爷爷的,这你知道。他在罗马尼亚的布加勒斯特和希腊的雅典都用它演奏过。后来我爸爸在索菲亚用它为矿工们演奏过……”

“没门儿。再说什么都没用。还有别的什么我能从你这儿拿走抵账呢?”酒馆老板喃喃抱怨道。

“那我能在晚上过来吗?”伊万问,一边解开破棉衣的扣子,“我把单簧管从墙上拿下来,就演奏那么几分钟,就几分钟。”

“你觉得我看上去像是疯了吗?你保准会把我的客人们吓跑的。”

酒馆的门打开了,一个骨瘦如柴的羸弱男孩走进来,他的个头可比酒馆的柜台还矮呢。

“有其父必有其子。”酒馆老板嘟哝着,“曼诺,去告诉你妈,我不能再赊账卖给她白糖了。你爸爸会把单簧管留在这儿,我会再给你们五天的面包。就这样。”

男孩沉默了。他的视线沉到了地面上,停留在那里。然后,他在身上的口袋里摸索着,掏出了一些零钱、四个带着裂纹的玻璃球、一把弹弓和一块干净的手帕。

“万科大叔,”男孩开口了,“把这些都收下吧。用这些东西够不够把爸爸的单簧管买回来呀?这是村里最好的一把弹弓了。”

“没门儿,曼诺。回家去。”酒馆老板说着,挠了挠自己的脑袋。然后他给了男孩一块巧克力。“拿着这个,小家伙,回到你妈那儿去。这儿冷得透心凉。快跑吧,不然,你该要得重感冒了。”

“让我用这单簧管演奏几分钟吧。”男孩说,“让我先演奏一会儿,然后我会把我们家的狗洛克斯带来。我把狗给你,你把我爸爸的单簧管给我。”

酒馆老板把这破烂不堪的乐器交给男孩。“万科大叔,”他说,“如果你心里痛苦,不要怕。你听到我的演奏之后就不会再觉得痛苦了。我保证。”

酒馆里很冷。刺骨的寒风在屋外咆哮,房间里弥漫着塑料、香烟和山毛榉的柴火半燃半熄的气味。

静谧的音乐从老旧的单簧管里流淌出来:如此温柔的旋律,像是一个男人从漫长的病痛中恢复过来,像是一个孩子在街上发现了一把超棒的小折刀,像是你茶里的白糖块,像是你饥肠辘辘时的一碗豆子汤……这小家伙的单簧管吹奏个不停,直到村里最老的爷爷也一跃而起,和年轻女孩们一起跳起舞来。

终于,这男孩停止了演奏,老旧的单簧管看上去又变得黯淡无光、遍体鳞伤,仿佛伊万的爸爸的手从没触摸过它。伊万的手也没触碰过它。

酒馆老板不再瞪着柜台上的酒瓶子看了。“小子,”酒馆老板说,“拿上你的单簧管,一路跑回家去吧。告诉你妈,我会给你一个礼拜的面包。算在我账上!我请客!为什么你要演奏成这样呢,小子!”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故事情节虽然简单,但却包含有深厚的人生哲理,它启示人们:要看到人性的光辉,要坚信困难终将过去。
B.本篇小说有一个突出特点,就是人物之间的关系对立、紧张、不可调和,故事的结局既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C.小说中万科是一个集咖啡馆、酒馆、便利店为一体的店铺的老板,为人豪爽仗义,热情大方,长期帮助伊万一家。
D.小说中语言描写颇为精当,尤其是贯穿小说整篇的对话描写更能彰显出人物的不同性格特征,使人物形象丰满逼真。
【小题2】小说多次写到单簧管“老旧”“黯淡无光”,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对于小说的主要人物,有人认为是伊万,有人认为是店主万科,请联系全文,谈谈你对此问题的看法。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兰殇

行吟水手

赵梦笔也算才俊之士,怎奈科举屡试不第,别无专长,唯有画技一路,便降格以求,以画谋生。虽山水、人物、花卉样样拿得起,可困居于蓬牖之中,声名不出闾巷,日子过得很恓惶。他奉母极孝,母子二人相依为命,老母去世后,赵梦笔万念俱灰。

这天,赵梦笔关门闭户,踉踉跄跄来到山中古刹,推开虚掩的寺门,缓缓走进去。卵石小径两旁遍植着书带草,院内阒寂无声。

正在禅房打坐的老僧闻声走出。赵梦笔忙迎上去施礼,说道,打扰长老清修。老僧双手合十,念了句阿弥陀佛,回道,施主客气。又问,施主面露戚容,有何心事,不妨说来听听。赵梦笔略一踌躇,便对老僧讲了自己的身世遭际。末了,向老僧请求剃度出家。

老僧叹口气,说道,老衲观你尘缘未尽,还是晚一步再说吧。你既是个画画的,且随我来。

跟着老僧走向后院,远远地,就有一股淡淡的幽香飘来。老僧指着花圃一株花草,施主可认得此花?赵梦笔道,请长老明示。老僧道,此花乃兰花中罕见的极品“压千红”。你今日能与它一见,也是缘分。听老僧如此说,赵梦笔方回过神,此花就是传说中的“压千红”?怪不得有如此奇香。

老僧说,施主能为老衲画幅兰花吗?

赵梦笔点头,说,这有何不可?

老僧说,既如此,施主请随我来。

赵梦笔跟着老僧去了禅房,磨墨展纸,准备作画。刚刚提笔,老僧说,且慢,待老衲点些东西在墨里。赵梦笔不解,但见老僧从几案上拿起一只小瓷瓶,向着磨好的墨汁里滴了几滴清露样的东西,说道,你现在可以作画了。

赵梦笔谦让一回,提笔蘸墨,在一张生宣上写了一块怪石,怪石旁逸出一株兰草,叶似翡翠,一茎兰箭,盛开着几朵兰花。有顷,画成。老僧站在一旁不住颔首。

神奇的事情在赵梦笔放下画笔的那一刻发生。他忽然嗅到从画面上浮动起一股清淡的兰香,愣神间香气忽一下散开,时而远,时而近,来时是具体的,去时是缥缈的……

赵梦笔愕然。

老僧轻轻一笑,道,有此奇效,全赖这瓶中之物。

赵梦笔惊喜道,长老,瓶中究竟是何神物?

老僧表情极平淡道,道,无他,是老衲清晨沥下“压千红”花叶上的清露耳。

赵梦笔听了,心念一动,说,长老,能送我一株“压千红”吗?

老僧道,施主有所不知。这花长一株新的,便枯一株旧的,无法分予你。

赵梦笔大失所望。只听老僧又道,不过,老衲可将这一小瓶清露赠予你,可助你今后衣食无忧。只此一瓶,你要好自为之。

赵梦笔连连称谢,告辞老僧,欢天喜地回家去了。

自此,赵梦笔专事画兰。他所画的兰花声名远播,那些富商巨贾、达官贵人,都以能收藏到他的兰画作为辟邪祛俗的奇珍为荣。一时间,赵梦笔赚了个盆满钵满。他摇身一变,置房买地,娶妻纳妾,成为当地的富豪。

翌年初春,老僧所赠清露已经一滴不剩,而拿着银两来求画者仍络绎不绝。看着那些白花花的银子到不了手,赵梦笔心似火焚。这可如何是好?

这天,几个被人收买的市井泼皮闯进了深山古寺,抢走了寺中花圃里的那株“压千红”。

夜里,赵梦笔看着移植到自家后花园里的“压千红”,心里快意至极。

第二天一大早,刚刚起床,一道圣旨降在了赵梦笔的头上。原来,赵梦笔画兰的盛名,不知何时竟传到了当今皇上的耳朵里,皇上很是惊奇,便命他即刻画幅兰花,火速送往京城。

赵梦笔领旨后,心中狂喜,当即提了瓷瓶,去了后花园。趁着清晨,正好可以采集清露。可眼前的景象却让他骨酥筋软。那株他视若无价之宝的“压千红”,不知是何缘故,早在一夜之间香消玉殒,变成枯草一堆。

黄昏。古寺。

赵梦笔站在断砖颓垣中,古刹早已人去寺空,一片荒芜。猎猎的山风,吹得他宽大的衣袍发出刺耳的尖叫……

(选自《百花园》2016年12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篇写赵梦笔是才俊之士,奉母极孝,旨在使之与后文其卑劣行径形成强烈的对比,让人物形象更加鲜明,主题更加突出,警醒人们走好人生之路。
B.赵梦笔“心念一动”而索要“压千红”的情节,暗示了他欲借此发财的想法,后来收买泼皮抢“压千红”一事,则是他贪心膨胀使然。
C.那一小瓷瓶清露,是品性高洁的寺中老僧的象征。它的有与无和主人公命运的起与落密切相关,它推动了小说情节发展,揭示着人性的变化。
D.小说的写法类似于蒲松龄写的志异小说,奇异的兰花、滴露生香的画作,都让情节显得非常离奇,超出现实,这是浪漫主义写作手法。
【小题2】最后一段在小说中起到了怎样的作用?
【小题3】小说标题“兰殇”有哪些意蕴?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少男少女
钟丽思
四年前一个下午,我将提包遗忘在地铁上,才走出路面,就有只小手扯我的衣角:“哈罗,中国人!您丢东西了。”
我转过身来,见一张白如粉团的脸蛋儿正朝我笑:“我翻过提包了:一个身份证,一件衣服,一本书,不是么?”那是个十来岁的小姑娘,眉毛又细又浓,柔柔地几乎延伸到鬓际。
我一面道谢,一面伸手去接那个背包。
“请等等,”她好敏捷地将背包藏在身后,说,“您付多少钱?”“50法郎。好么?”“不够的。”她仰起那张美丽的脸,摇摇头,问我,“您知道去警察局补领一个身份证的价钱是多少么?”“知道知道,是160法郎。”
“那么.我应该挣得80法郎——等于您有一半我让一半。不是么?”我哈哈大笑,身上却只有50法郎。
我请她跟我回家去拿,来回10分钟就可以了。
“那么,您就要多付10法郎了,因为您将耽误我的工作。”
我们一起回家去。“您可以叫我乌阿玛哈小姐。”她说,一本正经地。一路上,她告诉我,她是阿尔及利亚人。姐弟共6个人,大哥大姐15岁,小妹才2岁。
这不正是该上学的年龄么?“我们当然读书!”她口齿伶俐得很,只是带了些微北非口音,“放了学就工作呗,嗯,当然,是星期六和星期天,我们干两个工作日。”
她告诉我,大姐去杂货店收款;13岁的二姐去餐馆洗碗;8岁的四妹抱了两岁的小妹去闹市讨钱;她刚满12岁,到地铁卖唱。
到家时,我去揿门口的密码,她转开了脸,不看。
拉开抽屉,我才发现家里也没有零钱,便又递给她一张50法郎。她为难地瞧瞧我,说是无法找我10法郎。我说不要紧的。她先是嘀咕了一句“这不公平”,随即一拍巴掌道:“哎!我为您唱支歌好吗?为您一个人唱,用心唱。”说着就把条粗粗的褐色大辫往后一甩,轻轻唱起来。歌声清清甜甜,很美,带着些许忧伤……我送乌阿玛哈下楼时,忽然想起一个问题来:“你父母是干什么的呢?”“父亲死了,两年前。”她说,眼圈儿便红了起来,“他是位商人,去贝鲁特做生意时死于战乱。妈妈只在家照管我们,干不了工作。”
“那一—你哥哥呢?”“哥哥跟大姐是双胞胎,在学校专心读书,跳过两级的,明年就可以参加高中毕业会考了。”小姑娘的眼睛倏地亮了起来。
“你哥哥课余又干什么工作呢?”“我哥课余就到蓬皮杜图书馆看书,他读得很多很多。”
“他怎么可以这样?!”
“哥哥是男人,对我们穆斯林来说,男人是家庭的荣光,不是么?”我正思量应该如何回答,她又追补一句:“你们中国人也这样,不是么?”
三天后,我刚踏入地铁,乌阿玛哈就跟了进来,她冲我甜甜一笑就开口,一开口,就吓了我一跳一一那嗓门儿干干巴巴,口齿倒依旧伶俐:“小姐们女士们先生们,请原谅我不得不打扰你们。我是罗马尼亚人,因为国破家亡来到法兰西……”我分明记得前几日她才对我说是阿尔及利亚人,怎么忽又变成罗马尼亚的了呢?“……如今为大家唱支我家乡的歌。”她正眼也不瞧我,张口便唱。天哪!那歌子又硬又粗!当乌阿玛哈唱完时,只见乘客都不约而同长长吁出口气。
“罗马尼亚语,”有先生说道,“我还听过她唱阿富汗歌哩!”说着,“噗”地笑了起来,“我发现哪个国家发生动乱,她就说她是哪个国家的。也怪,这孩子还真不知去哪儿学这些歌来唱,居然都是原文的。”
乌阿玛哈拎只做工精巧的小陶罐,一路收起钱来。
我满肚狐疑,见她下车,便不由得匆匆跟了追着问:“嘿!你的嗓子出什么事了?”她脆脆一笑,清清朗朗对我说:“哎呀您!地铁里噪音那么厉害,就是认真唱,别人也无法听。我粗声粗气,人们为了图个耳根清净也会赶紧掏钱打发我的。”忽地,那张美丽的脸庞严肃起来,“哎呀糟糕!您会觉得我这样做不正派,不是么?”她又仰了脸,款软地求我:“您可以见见我哥哥么?”
“那应该付你多少法郎呢?”我想开个玩笑,话一出口,却又后悔。
她已是红了脸,红了耳根,不过依然仰起头看着我的眼睛:“不,不是您付账。我请您喝咖啡,再加一份点心,好么?”我暗自叹息,便干脆请他们翌日上我家小聚。
第二天,乌阿玛哈如约候在我家门前。一见面,她就神采飞扬地将兄长介绍给我。
那兄长,是个目光深沉英气勃勃的卷毛小伙,举手投足都很见教养。他送给我一盒录音带,说:“希望您给予我这种荣幸——向您介绍我故乡的音乐。”
我冲咖啡招待我的客人。妹子就去扯哥的衣角:“你快点提问题,别浪费时间呀!”小伙子开始提问了,问及中国风貌,问及中国习俗,然后问及儒、道、佛之宗义……我越来越惊诧于他的思路之清晰与兴趣之广泛。便忍不住打断道:“乌阿玛哈先生,您了解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为了将来去中国经商。”
“经商?”“经商。如果与中国人交谈时,能对中国的情况提出自己的看法,首先就会使对方从感情上产生一种亲切感,感情上越契合,签约的可能性就越大……”
我不由得在心中暗暗喝彩。
夜色越来越重,谈兴却越来越浓,我便留这兄妹俩吃饭。
饭后,鸟阿玛哈小姐手脚麻利地收拾残局,她的兄长端坐着喝茶,我忍不住向他提了个问题:“您知道您的母亲和姐妹为您所做的一切么?您心安理得么?”少年那黑色的眼睛深深地看着我:“我知道一切,也心安理得。因为我们全家没有一个人会怀疑我不能成为父亲那样的人——成为家庭的光荣。我是男人。”
“我为您唱支歌,好么?”那妹子又轻轻地拉我的衣角,“唱支罗马尼亚民歌。”
我不懂罗马尼亚文,但知道那确是一首罗马尼亚民歌。鸟阿玛哈如上次那样,微微靠在墙上,用心唱,表情幽默,音色亮丽。 (摘自《最感人的小小说》,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选取了个非洲家庭在法国的艰难生活,以小见大,反映了西方社会繁华背后的辛酸,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贫富悬殊的残酷现实。
B.“我”是个富有同情心的人,因为丢包被乌阿玛哈敲诈80法郎,还索要了10法郎的“误工费”,又借口无钱找,唱歌抵了10法郎。
C.第二次在地铁见面时,乌阿玛哈声称自己是罗马尼亚人,被一位先生揭穿了她利用人们对战乱地区人民的同情,讨要钱财的把戏。
D.小说中描写乌阿玛哈“白如粉团”的脸蛋、“又浓又细”的眉毛、“粗粗的褐色大辫”,流露出“我”对她深深的同情与无尽的爱怜。
E. 小说讲述的是一个平淡无奇的故事,但非常巧妙地运用r巧合与误会等艺术手法,精心剪裁,匠心独运,读来常有峰回路转的惊喜。
【小题2】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所起的作用。
【小题3】小说在刻画乌阿玛哈这个形象时,突出了她的哪些性格特征?请做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三次写到乌阿玛哈唱歌,每次唱歌的具体表现和原因都不同,请结合小说的相关内容加以分析,并说说这样写的效果。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雨水的天空落了雨

非鱼

过了十五,喜顺爷早早地站在崖头上,喊着睡懒觉的儿孙侄娃们:“该积肥耙地了,地不哄人哩,眼看着明儿都雨水了。”

“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牛娃从小就会背,也是喜顺爷教的。观头村在老君塬下,一汪泉水从山间流出,滋养了一村老小,一座塬种麦子玉米稻子红薯,还种苹果大枣,山高处、山沟里是野生的槐树杨树黄栌槲树,夹杂着山茱萸鬼见愁连翘杜仲,整个村庄如同世外桃源一般和顺丰饶。喜顺爷年岁大,经见世事多,慢慢就活成了这个世外桃源的魂。

牛娃刚过十四,长得细皮嫩肉的,一点儿也没有牛犊健硕的样子。但牛娃学习好,喜顺爷看见牛娃就摸摸他的头:“这娃将来是坐朝廷的料儿。”牛娃爹听了心里高兴,更舍不得让牛娃干一点儿活儿,光让他学习。

听见喜顺爷喊,牛娃娘说:“明儿可都雨水了。”

牛娃爹躺在炕上叹气:“往年这会儿该进山割蒿了。”

牛娃娘出了窑,抹一抹眼角,去下窑烧锅做饭。牛娃爹一害病,只能在炕上躺着,这日子过得寡淡没味,只有牛娃才让她看见点儿亮光。

后半晌,牛娃说,明儿早起要吃煎馍。牛娃娘说还不到月尽。牛娃说想吃了,明儿雨水,也是节气。

关于月尽吃煎馍的习俗,观头村由来已久,反正那时候所有的节气都和“吃”有关,有句俗语说的是吃嘴婆娘盼节气。只有节气到了,才能理直气壮地吃,光明正大地吃。

牛娃娘想想也是,谁也没说非得月尽才能吃煎馍,下雨天各家的吃嘴婆娘也摊煎馍,娃想吃就吃吧,日子得提着劲儿过啊。

第二天一早,牛娃娘早早起来摊了煎馍,在大箅子上摞起来。鸡叫三遍,牛娃起来了。他抓起煎馍就吃,牛娃娘说:“还早,再睡会儿。”

牛娃说:“不睡了,我跟天柱叔说好了,今天跟他们进山。”

牛娃娘吓一跳:“老天爷,你进山干啥?”

牛娃又抓了一个煎馍:“割蒿。”

牛娃娘的煎馍煳锅底了,她咋也劝说不下牛娃,又不敢让另一个窑里的男人听见,只能一声接一声地叹气。

村里人一年四季有空就上山割蒿,进山割蒿都会喊几个人一起,互相有个照应,山里经常有蛇和野物。

牛娃进了山,他娘在家提心吊胆一整天。半后晌,她就站村口望着,一直到天麻麻黑才看见挑着担子的天柱他们,一闪一闪进了村。

“天柱,牛娃哩?”

“在后头。”

挑着担子的男人们陆陆续续进了村,牛娃娘见人就问,他们都说在后头。可天都黑透了,依然没见牛娃的影子。

她又跑去天柱家,天柱在喝汤。他说一天都和牛娃在一起,牛娃割了一捆干蒿,拾了一小捆硬柴,都说他拿不动,也不会挑担子,让他只背一样,可他不干,都要拿,大伙儿就帮他把硬柴和干蒿捆一起,弄扎实了,让他背着下山。一路走一路喊着,听着他答应了,脚底下才走快些,到沟口还听见他应声呢。

牛娃娘听完,放了心,赶紧去沟口接。天柱放了碗,也慌忙跟了去。

沟口的风很硬,往沟里走,到处都是一片黑,各种声音在风中纠缠,最后形成一种古怪的响动,似风吼似兽叫。要不是天柱跟着,牛娃娘自己说啥也不敢走。想着牛娃还在沟里,她更是揪心。两个人一路走,一路喊,沟里响着回声,但听不见牛娃应声。

又往沟里走了四五里路的样子,耳边突然响起几声人大笑似的鸟叫。以往偶尔听到这种声音,村里人都觉得不吉利。天柱说:“嫂子,不敢再往里走了,回村叫人吧。”

吃饭早的人家已经睡下,听见天柱喊叫,又从被窝爬起来,几十个男人、女人很快聚在场院。喜顺爷也来了,他喊天柱,拿上明火,男人进山,女人都在场院等着。

也许是明火的作用,也许是人多,再进山时,那些声音似乎也消失了。

进了沟口没多远,就有人发现了牛娃的蒿捆子。再找,在一个干草窝里找到了牛娃,他居然睡着了。

把牛娃和他的蒿捆子弄回场院,牛娃娘抱着牛娃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牛娃倒跟没事人一样,说:“路上有条蛇,我不敢走。蛇走了,把蒿捆子放下,我又背不起来了,喊天柱叔,他听不见。想着歇会儿,就睡着了。没事,没事,这不好好的!”

牛娃娘扬起手,想打他,又舍不得,最后轻轻落在儿子瘦削的背上。

牛娃说:“辛苦喜顺爷、叔婶子们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天柱摆摆手,又笑说,“小鸡娃身子,顶不了事。”

喜顺爷呵斥他:“你懂个屁,这是老牛家的顶门杠哩。”

这时,天空飘下了零星的雨丝,凉凉的,润润的。今年春上的第一场雨落了,看来又是个丰年。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第二自然段用简笔勾勒的方式描绘了观头村和顺丰饶的风貌,这既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也暗示了这个世外桃源中人们的纯朴善良。
B.小说描写有关牛娃吃煎馍的情节,既有设置悬念、推动故事情节发展的作用,也有塑造牛娃形象、使其更加丰满的作用。
C.小说详细描写了牛娃跟着天柱叔在山上割蒿的情形以及牛娃娘和天柱去寻找牛娃时沟里的自然环境,衬托了牛娃吃苦耐劳、坚强勇敢的品质。
D.小说中对于牛娃娘的形象虽然着墨不多,但可以通过对她的动作、语言以及心理等的描写,看出她是一个勤劳而对孩子十分疼爱的人。
【小题2】请简要分析喜顺爷这一人物形象的作用。
【小题3】请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