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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使圆成方
[美]欧·亨利
自然界的事物是循圆周运动的,人为的事物则沿直线行进。孩子的圆眼睛象征天真,女人卖弄风情时眯缝成一条线的眼睛就说明矫揉造作。
在大城市里,本性丧失得最快。大城市的街道和建筑的直线,法律和社会风俗的拘泥古板,人行道的循规蹈矩,城市生活方式的严格、冷酷和沉默,毫不通融的规则——这一切都冷漠而鄙夷地对自然界的弧线表示轻蔑。
这个数学气十足的引子揭示了肯塔基州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的前因后果。
这个世仇是在坎伯兰山岭的福维尔和哈克尼斯两个家族之间形成的。冤仇的第一个牺牲品是比尔·哈克尼斯的猎狗。哈克尼斯家立刻杀掉福维尔族的头儿作为赔偿。福维尔的亲属急于报复,又让比尔·哈克尼斯跟随他的猎狗到了另一个国度。
四十年来,这两个家族冤冤相报,没完没了。哈克尼斯家的人一个个地被枪杀,福维尔家族的成员也给一枝一枝地砍掉。两个家系的树枝经过这样修剪之后,都只剩下一个成员。卡尔·哈克尼斯也许领悟到了什么,便突然离开了坎伯兰山岭,避开了福维尔家族最末一个后裔山姆。
一年后,山姆听说那个冤家住在纽约市,于是整装准备出发。他从梳妆台抽屉里找出一把老式而可靠的科尔特左轮手枪。在城市里干冒险和复仇的勾当,这把手枪似乎是最好的武器了。山姆把它放在毡提包里。骑上骡子,向火车站进发。
山姆到纽约时天色已晚。他的行动和生活仍旧遵循着自然界自由的圆周运动,看不到大城市隐藏在黑暗里的可怕、无情、好动、凶恶的手段,准备向他圆形的心脏和头颅包拢过来。一辆马车飞快地把他送到一家同他的靴子和毡提包相称的旅馆。
第二天早晨,福维尔家硕果仅存的后代向那个掩护哈克尼斯家最后一个子弟的城市发起了突袭。他把科尔特手枪藏在上衣里面。他只知道这两个情况:卡尔在这个城市里驾驶运货马车,而他自己,山姆,要来杀他。山姆踏上人行道时,眼珠变红了,心头升起一股世袭的仇恨。
但是一小时过去了,卡尔没有出现。中午时分,山姆站在城市里两条笔直的大动脉互相交叉的地方。人们形成直排熙来攘往;可怕的喧嚷和轰响把他吓懵了。
山姆靠在一座石头建筑的尖角上。在他身边经过的人何止千万,可是没有一个转过脸来向他看看。
一个胖子从人流中滑了出来,站着等汽车,离他只有几步远。山姆挨到他身边,在嘈杂声中嚷着对他说:
“兰金斯家喂的猪比我们的肥多啦,不过他们那边的猪草也比我们这边的好——”
胖子神气活现的样子有所收敛,他走开去买炒栗子,以便掩饰自己的惊惶。
山姆感到需要喝一点山间露水。对街的人们在弹簧门里进进出出。隐约可以看到门里一个金光锃亮的酒吧和酒吧上面的装饰。这个复仇者穿过街道,打算进去。人为的事物又在这里挤掉了熟悉的圆形。山姆找不到门的把手,连大头针那样小的捏手的东西都找不到。
他手足无措,羞红着脸,伤心地从这扇没有用的门前走开;坐到石阶上。一根警棍戳戳他的肋骨。
“另找个地方去遛遛吧。”警察说,“你在这里闲荡得太久啦。”
在下一个拐角上,一声锐厉的口哨直刺山姆的耳朵。他赶快转过身去,只见一个满面怒容的恶狠狠的家伙,在热气腾腾的堆着花生豆的机器后面朝他直瞪眼睛。他穿过街去。一辆庞大的、不用骡子拖的车辆,发着牛吼似的声音和冒烟的煤油灯似的气味,刷地擦过他的膝盖。
一个马车夫用车毂撞了他一下,还训斥他;一个电车司机使劲踩铃叫他闪开;一个穿着走样的绸坎肩的胖太太用胳臂肘撞他的背脊;一个报童不慌不忙地朝他扔香蕉皮:“我不愿意这样干,可是看到我的人得让路!”
卡尔干完了一天的工作,存好运货马车,从一幢房屋旁边拐出来。他在三码开外的地方,在一群匆匆忙忙的行人中间发现了那个仍旧活着的、不共戴天的、世世代代的仇人。
他猛地站住,犹豫了片刻,因为他身边没有武器,情况又那样突然。山姆锐利的山地居民的眼睛也在人群中发现了他。 
来往的人流中间突然跳动了一下,起了一个漩涡,山姆的声音响了起来:
好啊,卡尔!我见到你真高兴!”
在百老汇路、五马路和第二十三号街的交岔口,坎伯兰山岭的世仇握手言欢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E.小说记叙了山姆到纽约找卡尔复仇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细致生动地刻画了这两个人物形象,且巧妙设计了一个出乎读者意料之外的大团圆结局。
A.当两个世仇家族冤冤相报,都只剩下最后一个成员的时候,卡尔决定离开家乡,避开福维尔家族的报复,因为他已领悟到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对双方都没有意义。
B.小说多次以“圆”与“直线”来描述情景,如“笔直的大动脉”“人们形成直排熙来攘往”“挤掉了熟悉的圆形”等,暗示了山姆对城市生活的不适应。
C.小说用语形象幽默,如把家族成员的被杀形容为树枝的修剪,把胖子走出人流形容为“滑”出来,把找不到门把手说成“连大头针那样小的捏手的东西都找不到”。
D.“来往的人流中突然跳动了一下,起了一个漩涡”表明在城市的直线运动中,有了一点和谐的圆周运动,突出表现了小说追求自然本性的主题。
【小题2】请简要分析山姆这一人物形象的特征?(4分)
   
   
【小题3】小说结尾可谓“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请结合全文进行简要探析。(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01-11 04:5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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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风波

鲁迅

七斤嫂可真是完全绝望了;自己急得没法,便忽然又恨到七斤。伊用筷子指着他的鼻尖说:“这死尸自作自受!造反的时候,我本来说,不要撑船了,不要上城了。他偏要死进城去,滚进城去,进城便被人剪去了辫子。从前是绢光乌黑的辫子,现在弄得僧不僧道不道的。这囚徒自作自受,带累了我们又怎么说呢?这活死尸的囚徒……”

村人看见赵七爷到村,都赶紧吃完饭,聚在七斤家饭桌的周围。七斤自己知道是出场人物,被女人当大众这样辱骂,很不雅观,便只得抬起头,慢慢地说道:

“你今天说现成话,那时你……”

“你这活死尸的因徒……”

看客中间,八一嫂是心肠最好的人,抱着伊的两周岁的遗腹子,正在七斤嫂身边看热闹;这时过意不去,连忙解劝说:“七斤嫂,算了罢。人不是神仙,谁知道未来事呢?便是七斤嫂,那时不也说,没有辫子倒也没有什么丑么?况且衙门里的大老爷也还没有告示……”

七斤嫂没有听完,两个耳朵早通红了;便将筷子转过向来,指着八一嫂的鼻子,说:“啊呀,这是什么话呵!八一嫂,我自己看来倒还是一个人,会说出这样昏诞糊涂话么?那时我是,整整哭了三天,谁都看见;连六斤这小鬼也都哭……”六斤刚吃完一大碗饭,拿了空碗,伸手去嚷着要添。七斤嫂正没好气,便用筷子在伊的双丫角中间,直扎下去,大喝道:“谁要你来多嘴!你这价汉的小寡妇!”

噗的一声,六斤手里的空碗落在地上了,恰巧又碰着一块砖角,立刻破成一个很大的缺口。七斤直跳起来,捡起破碗,合上检查一回,也喝道:“入娘的!”一巴掌打倒了六斤。六斤躺着哭,九斤老太拉了伊的手,连说着“一代不如一代”,一同走了。

八一嫂也发怒,大声说:“七斤嫂,你‘恨棒打人’……”

赵七爷本来是笑着旁观的;但自从八一嫂说了“衙门里的大老爷没有告示”这话以后,却有些生气了。这时他已经绕出桌旁,接着说,“‘恨棒打人’,算什么呢。大兵是就要到的。你可知道,这回保驾的是张大帅。张大帅就是张翼德的后代,他一支丈八蛇矛,就有万夫不当之勇,谁能抵挡他,”他两手同时捏起空拳,仿佛握着无形的蛇矛模样,向八一嫂抢进几步道,“你能抵挡他么!”

八一嫂正气得抱着孩子发抖,忽然见赵七爷满脸油汗,瞪着眼,准对伊冲过来,便十分害怕,不敢说完话,回身走了。赵七爷也跟着走去,众人一面怪八一嫂多事,一面让开路,几个剪过辫子重新留起的便赶快躲在人丛后面,怕他看见。赵七爷也不细心察访,通过人丛,忽然转入乌桕树后,说道:“你能抵挡他么!”跨上独木桥,扬长去了。

村人们呆果站着,心里计算,都觉得自己确乎抵不住张翼德,因此也确定七斤便要没有性命。七斤既然犯了皇法,想起他往常对人谈论城中的新闻的时候,就不该含着长烟管显出那般骄傲模样,所以对七斤的犯法,也觉得有些畅快。他们也仿佛想发些议论,却又觉得没有什么议论可发。嗡嗡地一阵乱嚷,蚊子都撞过赤膊身子,闯到乌桕树下去;他们也就慢慢地走散回家,关上门去睡觉。七斤嫂咕哝着,也收了家伙和桌子矮凳回家,关上门睡觉了。

七斤将破碗拿回家里,坐在门槛上吸烟;但非常忧愁,忘却了吸烟,象牙嘴六尺多长湘妃竹烟管的白铜斗里的火光,渐渐发黑了。他心里但觉得事情似乎十分危急,也想想些方法,想些计划,但总是非常模糊,贯穿不得:“辫子呢辫子?丈八蛇矛。一代不如一代!皇帝坐龙庭。破的碗须得上城去钉好。谁能抵挡他?书上一条一条写着……”

第二日清晨,七斤依旧从鲁镇撑航船进城,傍晚回到鲁镇,又拿着六尺多长的湘妃竹烟管和一个饭碗回村。

过了十多日,七斤从城内回家,看见他的女人非常高兴:

“我想皇帝一定是不坐龙庭了。我今天走过赵七爷的店前,看见他又坐着念书了,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也没有穿长衫。”

“…………”

现在的七斤,七斤嫂和村人又都早给他相当的尊敬,相当的待遇了。到夏天,他们仍旧在自家门口的土场上吃饭;大家见了,都笑嘻嘻的打招呼。九斤老太早已做过八十大寿,仍然常说“一代不如一代”,而且健康。六斤的双丫角,已经变成一支大辫子了;伊虽然新近裹脚,却还能帮同七斤嫂做事,捧着十八个铜钉的饭碗,在土场上一瘸一拐地往来。

一九二零年十月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九斤老太“一代不如一代”的口头禅,不只是显示她的不满情绪,而且表现了她陈旧腐朽的观念,从中也可看出农民的狭隘性。
B.七斤的“六尺多长的湘妃竹烟管”在小说中几次写到,有推动情节发展的作用,是小说的行文线索,同时也是人物身份的象征。
C.七斤因为撑船进城被人剪去了辫子而垂头丧气,对七斤嫂的责骂隐忍、无可奈何,小说刻画了七斤麻木、愚昧、落后的形象。
D.小说“辫子又盘在顶上了”一句活灵活现地展现了时代的变革和那个时代特有的景象,写出赵七爷“辫子”对村中人的影响。
【小题2】七斤嫂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最后一段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怕    
周海亮
他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养鸡,放牛,院角为女儿种满桃红色的指甲花。他喜欢躺在树荫下,枕着锄头,眯着眼,喝女人为他沏好的茶。日子从叶隙间溜走,从禾尖上溜走,从茶香里溜走,从花开花落中溜走,他迷恋这种感觉。可是战争来了,安静的生活突然被打断,他不得不离开。
他离开,因为他怕死,怕女儿和妻子遭遇意外。他亲眼看见弹片将一个男人瞬间撕裂,那个男人,不过是如他一样的农人。还有远处的枪炮声,俯冲下来的飞机,映红天边的火光,撤进村里的伤兵,蠕动的肠子和流淌的鲜血……他必须离开,暂别祖辈留下的土炕、土屋、土狗、土地。他曾以为战争与他无关,但现在,他必须逃离。
他怕死,更怕别离。
他随着人群,逃出村子,逃上公路。飞机追赶着他们,炸弹不断在人群里爆炸,残肢断臂,随处可见。人群躲进深山,燃烧弹倾泻下来,人被烧成炭,炭继续燃烧,世界变成地狱,地狱灼热滚烫。他不明白农人有什么错,他只知道他们无处可藏。又有士兵追赶上来,大山被层层围困,等待他们的,只剩死去和被俘。很多人期待被俘,被俘还有机会,还有解释或者求饶的机会,但是他不想。他什么也没有做错,他不想解释或者求饶。
他逃了出去。几百个农人,他是唯一逃出去的一个。他追上撤退的部队,成为一名士兵。有老兵劝他不要当兵,老兵说:“以我们的装备,这不是打仗,不是拼命,而是送死。”他说:“我当兵。”
老兵说:“当兵,肯定活不过三个月;被俘,运气好的话,可以熬到战争结束。”他说:“我当兵。”老兵说:“真不怕死?”他说:“怕死,但我当兵。”
他怕死,更怕奴役。
他没有枪。没有枪的新兵很多。冲锋时,他扛着大刀,紧跟住前面的老兵。老兵倒下了,他捡起枪,继续往前。战斗打响以前,他曾担心过枪,老兵告诉他,这个最不用担心。老兵说今天是自己当兵三个月的最后一天,正常的话,今天就该阵亡了。老兵猜得很准。现在他这才知道,老兵不过二十一岁,三个月以前,还是西式医院里的一名牙医学徒。
老兵说得没错,他们不是拼命,而是送死。一拨人填进去,一拨人又填进去,一拨人再填进去,似乎死的不是人,而是牲畜。长官说,这叫“添油”,这是他们唯一可以选择的战术。他懂。在乡下,冬夜长,想让油灯燃烧不息,就得不停地添油。他想,之所以让士兵们前赴后继,是因为,那火焰可以奄奄一息,但绝不能灭。
现在,他怕死,更怕熄灭。
可是战争竟然结束了。战争竟然真他娘的结束了。听到这个消息,他不相信,仍然攥着烧火棍般的枪,缩在战壕,不敢出来。他已当兵三年,他是整个师部唯一活过三年的士兵。三年里他杀死十多名敌兵,他清晰地记得每一名士兵的模样和临死前的表情。在他随后的生命里,那些士兵毫发毕现,面目狰狞,夜夜与他纠缠。不管如何,他成为英雄,他应该受到赞美和礼遇。
可是他回到乡下,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养鸡,放牛,院角种满桃红色的指甲花。他说:“我打仗,不就是为了回来吗?这么多人送死,不就是为了这样的生活吗?这样,我挺好,挺知足。”
很多年过去,几乎没有人再记起他曾经是一名士兵。又很多年过去,几乎没有人再知道这里曾经被轰炸、被占领、被蹂躏,这里的人们曾经被驱赶、被奴役、被屠杀。每一天,他哆哆嗦嗦地走过村路,挤满老年斑的脸努力抬起。他仰望天空,他怕有一天,天空里再次出现密密匝匝的飞机,然后,炸弹呼啸而下。临终前几天,他想告诉每一个人,以前的村子,妻子,女儿,父亲,母亲,兄弟,炸弹,大火,老兵,战壕,履带,尘烟,炸成两段的尸体,黏稠的鲜血、鲜血、鲜血……可是他太老了,已经发不出声音。他知道他不会忘记,但他怕活着的人们,会忘记。
现在,他不怕死,他怕遗忘。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反复说“他怕死”,结尾又说“他不怕死”,看似矛盾实则表现他参军时的摇摆恐惧与被逼无奈,以及他人生的成长蜕变,更好地折射出反对战争、向往和平的主题。
B.“他”在文中三次说“我当兵”,表现出面对残酷战争时他坚定不移的选择,以及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大丈夫气概。
C.文中写他战争结束后回到乡下的生活,在情节上与开头相照应,充分表现他参战不是为了荣誉,而是为了和平安宁的生活。
D.小说开头两段运用了对比手法,首先描述了战争爆发前宁静祥和的生活图景,接着描述了战争爆发后血腥惨烈的生活情状,突出表现战争的破坏性与毁灭性。
【小题2】小说没有出现具体的人名,而是以“他”来叙事,请分析其妙处。
【小题3】“他不怕死,他怕遗忘”这句话在小说的人物、情节、主旨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追风筝的人(节选)①
卡勒德·胡赛尼②
“把风筝给我!”阿塞夫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我停止了观看,转身离开了那条小巷。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手腕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意识到还有别的东西。我在流泪。就从刚才那个屋角,传来阿塞夫的狂笑。
我仍有最后机会可以做决定,一个决定我将成为何等人物的最后机会。我可以冲进小巷,为哈桑挺身而出——就像他过去无数次为我挺身而出那样——接受一切可能发生在我身上的后果。或者我可以跑开。
结果,我跑开了。
我逃跑,因为我是懦夫。我害怕阿塞夫,害怕他折磨我。我害怕受到伤害。我转身离开小巷、离开哈桑的时候,心里这样对自己说。我试图让自己这么认为。说真的.我宁愿相信自己是出于软弱。因为另外的答案,我逃跑的真正原因,是觉得阿塞夫说得对: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是免费的。为了赢回爸爸,也许哈桑只是必须付出的代价,是我必须宰割的羔羊。这是个公平的代价吗?我还来不及抑止,答案就从意识中冒出来: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
我沿着来路跑回去,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我跌撞上一家小店铺,斜倚着那紧闭的推门。我站在那儿,气喘吁吁,汗水直流,希望事情并没有变成这个样子。
约莫隔了十五分钟,我听到人声,还有脚步声。我躲在那家小店,望着阿塞夫和那两个人走过,笑声飘过空荡荡的过道。我强迫自己再等十分钟。然后我走回到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辙的小巷。我在昏暗的光芒中眯起眼睛,看见哈桑慢慢朝我走来。在河边一棵光秃秃的桦树下,我和他相遇。
他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第一眼看到的东西。时至今日,我无法扯谎说自己当时没有查看风筝是否有什么裂痕。他的长袍前方沾满泥土,衬衣领子下面开裂。他站着,双腿摇摇晃晃,似乎随时都会倒下。接着他 站稳了,把风筝递给我。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哈桑伸手用衣袖擦擦脸,抹去眼泪和鼻涕。我等待他开口,但我们只是静静地站在那儿,在消失的天光中。我很感谢夜幕降临,遮住了哈桑的脸,也掩盖了我的面庞。我很高兴我不用看着他的眼睛。他知道我知道吗?如果他知道,我能从他眼里看到什么呢?埋怨?
耻辱?或者,愿真主制止,我最怕看到的:真诚的奉献。所有这些里,那是我最不愿看到的。
他开始说些什么,但他有点儿哽咽。他闭上嘴巴,张开,又闭上,往后退了一步,擦擦他的脸。就在当时,我几乎就要和哈桑谈论起在小巷里头发生的事情来。我原以为他会痛哭流涕,但,谢天谢地,他没有,而我假装没有听到他喉咙的哽咽,就像我假装没有看到他身上的伤口一样。也假装没有看到,从他的伤口上滴下的血滴,它们滴下来,将雪地染成黑色。
“老爷会担心的。”他就说了这么一句。他转过头,蹒跚着走开。
事情就如我想象的那样。我打开门,走进那烟雾缭绕的书房。爸爸和拉辛汗在喝茶,听着收音机传出的噼里啪啦的新闻。他们转过头,接着爸爸嘴角亮起一丝笑容,他张开双手,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爸爸紧紧抱着我,不断抚摸着我的后背。在他怀里,我忘了自己的所作所为。那感觉真好。
(注)①节选部分背景: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小说中“我”(阿米尔少爷)的助手是“我”的仆人兼儿时唯一关系亲密的玩伴哈桑。“我”为了赢得爸爸的欢心,要在这场斗风筝比赛中获胜。在斗风筝过程中,“我”成功割断对手的风筝线赢了比赛,但要取得最终胜利还要捡到那只最后掉落的风筝。哈桑全力以赴替“我”去捡风筝,却遭到了阿塞夫等人的欺辱。②卡勒德·胡赛尼,美籍阿富汗作家。③哈扎拉人是在阿富汗长期受到普什图人歧视甚至迫害的少数民族,小说中哈桑就是哈扎拉人,而“我”是普什图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中“那条和冰封的小溪平行、满是车辙的小巷”以及哈桑身上滴下来的血“将雪地染成黑色”的描写,都暗示了我和哈桑之间往日亲密关系的破裂。
B.起初“我”因懦弱而不敢去救助哈桑,但在矛盾纠结中“我”意识到其实是自己内心认定哈桑理应为“我”赢回爸爸付出代价,因为他是哈扎拉人。
C.“我”与哈桑相遇时,第一眼看到的是哈桑手里拿的那只蓝色的风筝,我没有去查看风筝是否有裂痕,因为我看到了哈桑沾满泥土的长袍和开裂的衣领。
D.小说多处运用心理描写的手法,重点刻画了“我”面对一直对“我”真诚奉献的哈桑被欺辱,却不敢为他挺身而出的复杂而激烈的内心活动。
【小题2】哈桑是个怎样的人?试结合小说加以分析。
【小题3】小说节选部分的结尾处写到:“我把脸埋在他温暖的胸膛上,哭起来”,“我”为什么哭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4

阅读下面一篇小说,回答问题。

高手

吴宏庆

帅子跟着大师学了几年后,自己也成了鉴定古玩的高手。帅子出师后,大师要留他下来做帮手,帅子心不在此,婉言谢绝了。

帅子的家乡是个有两千多年历史的古县。几百年前,这里商贾云集,府宅遍地,现在败落了,但那些文物却是不会消失的。

就有人来找他鉴定古玩。来人自报姓名,叫李土方。此人矮壮结实,十指粗糙,肤色黝黑,农民打扮。帅子知道,这种人手中往往有好货。

李土方小心翼翼地从怀里掏出一个纸包来,恭恭敬敬地交给帅子。帅子打开,里面是只青铜酒杯。帅子没看两眼,就顺手扔在桌子上。李土方心痛地拿起来,埋怨地说:“我说你干吗用这么大的力?”

帅子冷笑道:“什么玩意儿!民间仿造的,十块钱一个!”

李土方愣了愣,不甘心地又掏出一个纸包来。这次是块玉佩,帅子眼就亮了,连连细看,口中赞道:“好东西!好东西!”李土方见他这样,欢喜地问:“值多少钱?”帅子轻轻地把玉佩放下,说:“这是汉代的蓝田玉。上面的八条龙栩栩如生,堪称绝品。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应该是汉代哪位王公的爱物。”李土方呼吸也急促起来:“卖给你怎么样?”

帅子摇头:“买不起。这是无价之宝!”

“我等钱急用,亏一点卖给你?”“亏一点也买不起。我劝你还是把它收好了,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卖它。”

李土方感激地说:“其实我并不知道这东西的价值,如果你蒙我,随便给两个我也会卖给你的。可是你既然说出这样的话,就证明你心肠好,值得信赖。我还有几件东西,过几天拿来请你鉴定一下。”

有朋友知道了此事,说帅子是在放长线钓大鱼。帅子不置可否,神秘地笑了。

几天后,李土方又来了。他一进门,就神神秘秘地将门窗关上。帅子知道他等待的东西要出现了。

李土方哆哆嗦嗦地从包里掏出个东西来,帅子一看,脑袋嗡一声响开了,我的老天爷,竟是玉玺!

帅子的手不可抑制地哆嗦起来,接过。玉玺高二十公分,长宽各十五公分。印面阴文刻着“广德王国,永享天恩”八个字。帅子定了定心,幸好不是失踪已久的传国玉玺,否则心脏怕受不了这么大的刺激。玉玺的把手是一条独角龙,形态怪异,造型古朴,隐约可见帝王之气。

一千三百年前,这一带曾出现过一个少数民族国家,史称“广德王国”,三代而亡。广德国的图腾就是独角龙。这个玉玺就是广德国的玉玺。这可是一件真正的宝贝,帅子也难以鉴定它真正的价值。

“还有什么东西?”

李土方又掏出一件东西,是个小小的金鼎,看到它,帅子证实了自己的猜测,李土方一定是找到了广德国王的葬地。金鼎上刻着“夏王三年”,也就是这年广德亡国的。“这玩意儿你想怎么卖?”帅子眼盯着金鼎问。

“那这个呢?”李土方指着玉玺问。

“不管那个,我是问这个!”

“这个嘛,我用秤称了称,有一斤二两重,十万元怎么样?”

帅子笑了:“这是包金而不是赤金,哪有用秤称的道理?最多两万元!”

李土方颇难为情地笑了,一跺脚:“好,两万就两万吧!这个呢?”他又指着玉玺。

帅子不回答,从屋里拿出两万元,就要送客。

“别别!有话好说,价钱可以商量嘛,你说 清楚,这玉玺到底值多少钱?”

帅子重新坐下来,吸了根烟说:“这玩意真是个古董,不用我说,你也知道。但古董就一定值钱吗?我看未必。实话对你说,这玉质不算太好。你看,上面还有瑕垢疵洼的。”帅子又对李土方说了一大通专业术语。李土方听得头都大了。最后帅子伸出手掌晃了晃:“你要出这个价,我就收下了,否则,另请高明!”

“五十万?”

“五万!”

李土方犹豫起来,半天才说:“你是个公道人,不会太骗我。这样吧,二十万!如果你不答应,我只好走了。”

帅子就用二十万买回了玉玺。第二天,他就带着玉玺赶了几千里路到了大师那里。大师用放大镜足足端详了半个小时,最后开口说:“这东西你用多少钱弄来的?”

“三十万。”帅子撒了个谎。他想卖给大师。大师完全有能力吃下。

“好眼力!”大师拍着他的肩膀说,“你准备卖多少?”

“您是我的恩人,您看着给!”

大师伸出一个巴掌晃了晃。

“五十万?”大师笑了:“五千元。我说的是这假玉玺的手艺,而这玉玺本身大约也就两百元左右。”

“什么?”帅子跳了起来。

大师将他按下,说:“鉴定古玩必先要懂赝品。你跟我学了几年,只学会了怎样鉴定真品,而没有学会怎样鉴别赝品。当初我要你留下来,为的就是要教你这一招,只是你太急于自立门户了,学艺不精,吃亏上当是迟早的事。”大师又拿起“玉玺”,感慨地摇摇头,“玉是老玉,字是新刻的。这造赝人真是高手,想不到现在还有这样的高手!连我也几乎被骗了!”

李土方,高手?帅子瘫倒在地。

【小题1】下列对小说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的题目很有特点,一语双关,“高手”既指小说中的帅子,又指李土方,而前者在后者面前相形见绌,自愧不如。
B.小说中“李土方哆哆嗦嗦地从包里掩出个东西来”,这里的“哆哆嗦嗦”运用了细节描写,细致地刻画出李土方当时紧张的心理。
C.帅子故意不买李土方的玉佩,是他用的一计,他是想让李士方拿出更好的宝物,而这也正中李土方的下怀。
D.小说在刻画人物形象时,全部运用了正面描写的方法,通过人物的语言、神态、动作来表现人物的性格特点。
【小题2】请简要概括小说中李土方的形象。
【小题3】有人认为,将小说的最后三段删去,表达效果更好,你认为如何?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玉 麒 麟

焦 辉

老人把哑巴兄弟的手放进邵林手里,用力摁。邵林说:“爹,我给叔养老送终。”老人笑了笑,咽下最后一口气。邵林按乡村习俗埋了父亲,哑巴叔拖着瘸腿送棺到坟地。第一锹土落在硬木棺材上,哑巴叔哭昏了过去。

邵林收拾旧物。哑巴叔佝偻着背蹲在枣木门槛上,怀里抱着邵林父亲的遗像,刀刻般的皱纹藏满秋阳的余晖。邵林从父亲枕头下翻出一个小铁盒,打开,一个红绸卷,展开,一根白色羽毛。邵林看不出是什么鸟的羽毛。没听说父亲生前喜欢鸟啊!怎么会珍藏一根白色鸟羽呢?邵林不解。母亲早已过世,只好问大姐。大姐电话里很嘈杂,说:“鸟羽毛?不知道啊。”邵林想,既然老人把白羽珍藏,一定有他的道理,也说明它是老人生前喜爱之物。邵林就把白羽放进旧衣旧被褥,拿去河边焚烧了。豫东乡村习俗,过世人的衣物一般不能留过头七,要寻个僻静处烧掉。

邵林回城时把哑巴叔从老家逊母口邵家营子带走了。他联系了一家老年公寓,把哑巴叔安顿好。哑巴叔很安静,一直抱着邵林父亲的相片。

哑巴叔一辈子没找到老婆,一直住在邵林家。邵林父亲对这个兄弟好,衣食相同。哑巴叔知恩德,吃罢饭就拖着残腿下田干活。年月晃晃悠悠过去了。邵林母亲去世后,他父亲和哑巴叔一起生活,倒也是个伴儿。

领导喜欢鹌鹑,邵林下班就跑去东关小同街寻。小同街是个背街,街上有个鹌鹑市。想学习鹌鹑知识,这里可是个好去处。有个细白眉毛老者,腰间一溜四个色彩各异的鹌鹑袋子,大家都喊他老白。有人把着鹌鹑问:“老白,看看我这个品相咋样?”老白斜睨眼,嘿嘿笑,摇头,说:“麦鼻,蒜头,下品。”又一人敬烟举鹌鹑:“老白,您给掌掌眼。”老白接过烟,有人打火。老白吞吐口烟,指着鹌鹑的眉,说:“黄须同金,白银一线。可惜啊,阔过额顶了,眉硄,一见诸鹑先躲藏。”有个粗汉不服气,问老白:“你到底见没见过上品鹌鹑?不要只会背书格子忽悠!”老白冷哼一声,长脸上满是不屑,说:“我打小跟父亲走街串巷,七八岁时就在逊母口邵家营子豆腐铺见过玉麒麟。”

邵林听见逊母口邵家营子豆腐铺,忙凑到近前。老白说的豆腐铺是他祖父开的,邵林祖父的豆腐铺是邵家营子历史上唯一的一家,做豆腐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每天凌晨三四点就要起来煮豆子,天一亮就要拿出去卖,邵林父亲没有子承父业。人群听见“玉麒麟”也纷纷聚拢过来。粗汉不肯示弱,说:“‘玉麒麟’不就是白鹌鹑吗,打斗时不定咋样呢,好多事都是看景不如听景。”

老白叹口气,神色黯然了,说:“可惜啊,‘玉麒麟’还没调养,就被开豆腐铺那人的儿子吃了。”人群也发出惋惜的嘘声。老白又说:“听我父亲讲,那人原打算把‘玉麒麟’献给伪县长刘金坡,换回骂日本人的商铺许老板,‘玉麒麟’没了,许老板被狼狗咬死了。那人气得一棍子打断了儿子的腿。听说那人的儿子还是个哑巴。”

邵林听到这里,忽然想起父亲珍藏的那根白色羽毛。那根羽毛会不会是老白口中“玉麒麟”身上的?可惜那根白羽已经焚烧。要是“玉麒麟”的羽毛,父亲为什么珍藏呢?哑巴叔的腿,也一定是祖父打断的。邵林没见过祖父,他出生前,酗酒的祖父已醉死在河里。

没等邵林精通鹌鹑经,单位领导被双规了。邵林不再去小同街。

几年后的一天,哑巴叔到了落叶之秋。他很虚弱,用手比画着,想吃什么东西。邵林脑海中闪过那根白羽,忙打车去小同街,买了只鹌鹑,炖好。

哑巴叔吃了一块鹌鹑肉,笑了笑,咽气了。

后来邵林不止一次想,当年哑巴叔吃“玉麒麟”时,父亲在干什么呢?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以“一根白色羽毛”为行文线索,围绕邵林对它生疑、解疑来展开故事,情节环环相扣,曲折生动,引人入胜。
B.邵林祖父虽没直接出场却性格鲜明。他勤劳肯干,为人仗义,脾气粗暴,一棍子就打断了偷吃了鹌鹑的儿子的腿。
C.小说运用白描手法描写人物,“细白眉毛”“腰间一溜四个色彩各异的鹌鹑袋子”,寥寥几笔就使“老白”带上了传奇色彩。
D.小说以“玉麒麟”为题,借老白的口讲述“玉麒麟”的前朝故事,反映出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
【小题2】小说中邵林这一人物形象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疑问结尾,这样处理有怎样的艺术效果?请结合作品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