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幸福的玫瑰
[美] 阿·戈登
那年春天,每周六晚上我都要给凯洛琳·韦尔福小姐送去一朵玫瑰,无论刮风下雨,8点准时送到。
那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每次我都看着奥森老爹轻轻地用绿棉纸和羊齿叶把花托好,放入盒中,然后,就拿着那个狭长的盒子,在寂静的街道上拼命蹬自行车,把玫瑰送到凯洛琳小姐手中。
我在放学后和星期六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周薪只有3美元,不过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这些钱已经不少了。
从一开始我送玫瑰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古怪。第一次送玫瑰的晚上,我提醒奥森老爹别忘了把送花人的名片给我。
他像个慈祥的小妖魔似的从眼镜后面窥视着我说:“没有名片,詹姆斯。而且,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所以你不要声张,好不好?”
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可怜她。我们小城里的人都知道,凯洛琳小姐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
她与杰弗里·潘尼曼已订婚多年,潘尼曼是城里最有本领的年轻单身之一。她等他读完医学院,在他担任医院实习生时她还在等他。实习期间,潘尼曼医生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郎,和她结了婚。
那简直是丑闻。我母亲说所有的男人都是畜生,应该用鞭子抽杰弗里·潘尼曼一顿。
潘尼曼娶的那个女郎的确是个美人,叫克丽丝汀·马洛,从大城市来的。她在我们镇上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因为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
至于可怜的凯洛琳小姐,这件事可把她害惨了。一连半年,她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公众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凯洛琳小姐不老也不丑,可是她好像打定主意要使自己变成一个脾气乖僻的老小姐。我送第一朵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像个鬼。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
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朵玫瑰给凯洛琳小姐。下个星期六,又是一朵。第四次她很快就开了门,我知道她一定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微红,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朵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我看见她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她昂首挺胸,对潘尼曼医生和娇妻坐的那排座位连看都不看一眼。“多么勇敢。”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我照例每周末去送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点儿自豪,几乎是一副傲岸自尊的神气,是那种表面上遭受挫败而心里却明白仍然受人珍惜、爱怜的女子的态度。
这一晚是我去凯洛琳小姐家最后的一个晚上。我把盒子递给她,说:“凯洛琳小姐,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花了,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不过,奥森先生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她踌躇片刻,说:“詹姆斯,你进来一下。”
她把我领到整洁的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祖父的。”她说,“送给你。你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你和那些玫瑰。”
她把盒子打开,轻触娇嫩的花瓣,说:“花瓣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它对我说起星期六的夜晚,快乐的星期六夜晚……”
我紧抓住帆船模型,跑到自行车那里。回花店后,我做了一件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去找奥森先生那凌乱的文件夹,找到了我所要找的东西。只见上面是奥森先生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五十二朵美国红玫瑰,每朵两角五分,共计十三元。已全部预付。”
原来如此,我暗自思忖,原来如此!直到许多年过去。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花店。一切都没有改变,奥森老爹还像往常一样在做一个栀子花束。
我跟他聊了一阵,随后问:“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就是接受玫瑰的那一位。”
“凯洛琳小姐?”他点点头,“她嫁给了乔治·霍尔西,那个开药店的,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
“哦!”我有点惊讶。我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精明,“你猜潘尼曼太太知不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相好凯洛琳小姐呢?”
奥森老爹叹了口气:“詹姆斯,你从来就不太聪明。送花的不是杰弗里·潘尼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那么花是谁送的?”
“一位太太。”奥森先生说,他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她说她可不肯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自己,送花的是克丽丝汀·潘尼曼。”
“你瞧,”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那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选自《外国百篇经典微小说》)
【小题1】有人说小说的线索是“我”,也有人说小说的线索是“玫瑰”。你认为呢?请结合小说的情节进行分析。(4分)
【小题2】结合全文,请你分析标题“幸福的玫瑰”的象征意义?(6分)
【小题3】结合对凯洛琳和克丽丝汀两个人物形象的分析,请分别谈谈她们给你的启示。(5分)
【小题4】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 )( )
E.在别人的眼里,凯洛琳小姐与克丽丝汀都是有骨气的女人。既为情敌,又同为女人,所以她们表现出的“骨气”内涵应是相同的。
幸福的玫瑰
[美] 阿·戈登
那年春天,每周六晚上我都要给凯洛琳·韦尔福小姐送去一朵玫瑰,无论刮风下雨,8点准时送到。
那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每次我都看着奥森老爹轻轻地用绿棉纸和羊齿叶把花托好,放入盒中,然后,就拿着那个狭长的盒子,在寂静的街道上拼命蹬自行车,把玫瑰送到凯洛琳小姐手中。
我在放学后和星期六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周薪只有3美元,不过对于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来说,这些钱已经不少了。
从一开始我送玫瑰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古怪。第一次送玫瑰的晚上,我提醒奥森老爹别忘了把送花人的名片给我。
他像个慈祥的小妖魔似的从眼镜后面窥视着我说:“没有名片,詹姆斯。而且,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所以你不要声张,好不好?”
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可怜她。我们小城里的人都知道,凯洛琳小姐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
她与杰弗里·潘尼曼已订婚多年,潘尼曼是城里最有本领的年轻单身之一。她等他读完医学院,在他担任医院实习生时她还在等他。实习期间,潘尼曼医生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郎,和她结了婚。
那简直是丑闻。我母亲说所有的男人都是畜生,应该用鞭子抽杰弗里·潘尼曼一顿。
潘尼曼娶的那个女郎的确是个美人,叫克丽丝汀·马洛,从大城市来的。她在我们镇上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因为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
至于可怜的凯洛琳小姐,这件事可把她害惨了。一连半年,她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公众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凯洛琳小姐不老也不丑,可是她好像打定主意要使自己变成一个脾气乖僻的老小姐。我送第一朵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像个鬼。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
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朵玫瑰给凯洛琳小姐。下个星期六,又是一朵。第四次她很快就开了门,我知道她一定在等待着我。她的两颊微红,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朵玫瑰。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我看见她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她昂首挺胸,对潘尼曼医生和娇妻坐的那排座位连看都不看一眼。“多么勇敢。”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我照例每周末去送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现在她有点儿自豪,几乎是一副傲岸自尊的神气,是那种表面上遭受挫败而心里却明白仍然受人珍惜、爱怜的女子的态度。
这一晚是我去凯洛琳小姐家最后的一个晚上。我把盒子递给她,说:“凯洛琳小姐,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花了,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不过,奥森先生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她踌躇片刻,说:“詹姆斯,你进来一下。”
她把我领到整洁的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这是我祖父的。”她说,“送给你。你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你和那些玫瑰。”
她把盒子打开,轻触娇嫩的花瓣,说:“花瓣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它对我说起星期六的夜晚,快乐的星期六夜晚……”
我紧抓住帆船模型,跑到自行车那里。回花店后,我做了一件从来不敢做的事情。我去找奥森先生那凌乱的文件夹,找到了我所要找的东西。只见上面是奥森先生潦草难辨的笔迹:“潘尼曼,五十二朵美国红玫瑰,每朵两角五分,共计十三元。已全部预付。”
原来如此,我暗自思忖,原来如此!直到许多年过去。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花店。一切都没有改变,奥森老爹还像往常一样在做一个栀子花束。
我跟他聊了一阵,随后问:“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就是接受玫瑰的那一位。”
“凯洛琳小姐?”他点点头,“她嫁给了乔治·霍尔西,那个开药店的,人不错。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
“哦!”我有点惊讶。我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精明,“你猜潘尼曼太太知不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相好凯洛琳小姐呢?”
奥森老爹叹了口气:“詹姆斯,你从来就不太聪明。送花的不是杰弗里·潘尼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我瞪着眼睛看着他,“那么花是谁送的?”
“一位太太。”奥森先生说,他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她说她可不肯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自己,送花的是克丽丝汀·潘尼曼。”
“你瞧,”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那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选自《外国百篇经典微小说》)
【小题1】有人说小说的线索是“我”,也有人说小说的线索是“玫瑰”。你认为呢?请结合小说的情节进行分析。(4分)
【小题2】结合全文,请你分析标题“幸福的玫瑰”的象征意义?(6分)
【小题3】结合对凯洛琳和克丽丝汀两个人物形象的分析,请分别谈谈她们给你的启示。(5分)
【小题4】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 )( )
A.潘尼曼对感情的背叛与凯洛琳的痴情,是凯洛琳爱情受挫、精神受打击的直接原因,奥森老爹与镇上女人的行为代表了小镇人的爱心。 |
B.小说巧妙地通过送美国红玫瑰,对凯洛琳进行语言、动作、神态、心理描写等,详略有致地展现了她战胜感情挫折,恢复正常生活的过程。 |
C.詹姆斯替人送花,花上却没有送花人的名片,这不仅激起了詹姆斯的好奇,为后文寻找真正的送花人埋下伏笔,也为后文设置悬念。 |
D.小说通过叙述人詹姆斯的眼睛,造成潘尼曼是送花人的错觉,最后情节突转,大大出乎读者的意料,形成一波三折、波澜起伏的艺术效果。 |
阅读下面的文字,写了完成小题
井冈山兰
贾凤山
走进革命圣地井冈山,井冈山兰散发着独特的芳香。
井冈山兰是一种绿色草本植物,如白玉翡翠般的根茎深深扎在贫瘠的土壤和苔藓之中。春暖花开的季节,井冈山兰那龙舌般的叶片便向四周舒展,和盘托出一束束或一串串的兰花,有的白里透着点点朱红,有的紫色微泛闪闪蓝光,淡淡的幽香染遍了五百里井冈。
古人赞美兰花为高雅之品,被誉为群芳之冠,有“王者香”、“君子之花” 等称号。据有关资料介绍,兰花有春兰、惠兰、墨兰等,而井冈山则以寒兰、春兰、秋兰最为著名。有的古书写到:“茅草之下或有兰香”,赞美人才出自贫寒、低微。井冈山兰当然不是出自富贵高雅之堂,它属于南天红土地上绽开的一束束精品,出身低微而奉献高洁,播天下而应大众,其花为人民之花,其香为人民之香。
伍若兰就是那一束束井冈山兰中开得最美最艳最香的一朵。
伍若兰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朱德的夫人,她从小就非常喜爱兰花,遂取名为“若兰”。1926年秋,她光荣加入***。1927年,她带领一百多名农民冲进土豪家开仓济贫。1928年初,朱德、陈毅同志率领南昌起义部分队伍转战到湘南,发动了著名的年关暴动。当时担任中共耒阳县委委员的伍若兰,组织农军攻打反动民团,把朱德、陈毅的部队迎进了县城。后来,共同的革命理想和战斗情谊,使朱德和伍若兰结成了革命伴侣。
湘南革命烈火越烧越旺,国民党反动派大为恐慌,连忙出动七个师的兵力并联合当地反动地主武装,对朱德、陈毅领导的部队疯狂进行围剿。在关键时刻,伍若兰带领耒阳农军,英勇苦战13天,给敌人以沉重打击。接着,她又带领队伍跟着朱德、陈毅登上井冈山,与***领导的队伍胜利会师。1929年2月初,伍若兰同志为了掩护***、朱德、陈毅等同志,不幸被捕。敌人妄图用严刑拷打追问共产党和红军的重要机密,追问***、朱德、陈毅等同志的下落,但是得到的只是三个字:“不知道”。敌人无计可施,最后残忍地将伍若兰杀害。烈士牺牲时,只有23岁。
1962年,朱德委员长重上井冈山,挥笔写下了“天下第一山”五个大字。当他视察完茨坪和大小五井后,专门寻访了当年与伍若兰在一起生活过的兰花坪,并挖了几株井冈山兰和一些泥土,带回北京中南海侍养,以缅怀对先烈的追思和哀悼。据说,在福建鼓山的碑林中,专有朱德手书的“兰花圃”,那字迹动若惊鸿,情感厚重,蕴涵着革命老人对兰花的至爱钟情。
我看到,今日井冈山山上山下,用烈士鲜血染过的井冈山兰,越长越多,越开越艳。那一簇簇富贵、幽深、清纯的小花,柔柔的、温润的馨香,氤氲着,能把人醉酥。井冈山兰已成为革命圣地的美妙奇观,它与红杜鹃、红枫叶、红杉林等构成了一幅秀美壮观的风景画,构成了一道亮丽迷人的风景线。
【小题1】理解下列句子在文中的意思(5分)
伍若兰就是那一束束井冈山兰中开得最美最艳最香的一朵
答:
【小题2】文中前面说“井冈山兰当然不是出自高雅之堂”,后面却说它是“富贵、幽深、清纯的小花”。这样写是否矛盾?请谈谈你的理解(6分)
【小题3】联系全文,概括本文主旨(6分)
答:
【小题4】下列对文章内容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E.本文运用对比手法,生动地表现井冈山兰已成为革命圣地的美妙奇观,它与红杜鹃、红枫叶、红杉林等不同,是一道亮丽迷人的独特风景线。
井冈山兰
贾凤山
走进革命圣地井冈山,井冈山兰散发着独特的芳香。
井冈山兰是一种绿色草本植物,如白玉翡翠般的根茎深深扎在贫瘠的土壤和苔藓之中。春暖花开的季节,井冈山兰那龙舌般的叶片便向四周舒展,和盘托出一束束或一串串的兰花,有的白里透着点点朱红,有的紫色微泛闪闪蓝光,淡淡的幽香染遍了五百里井冈。
古人赞美兰花为高雅之品,被誉为群芳之冠,有“王者香”、“君子之花” 等称号。据有关资料介绍,兰花有春兰、惠兰、墨兰等,而井冈山则以寒兰、春兰、秋兰最为著名。有的古书写到:“茅草之下或有兰香”,赞美人才出自贫寒、低微。井冈山兰当然不是出自富贵高雅之堂,它属于南天红土地上绽开的一束束精品,出身低微而奉献高洁,播天下而应大众,其花为人民之花,其香为人民之香。
伍若兰就是那一束束井冈山兰中开得最美最艳最香的一朵。
伍若兰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朱德的夫人,她从小就非常喜爱兰花,遂取名为“若兰”。1926年秋,她光荣加入***。1927年,她带领一百多名农民冲进土豪家开仓济贫。1928年初,朱德、陈毅同志率领南昌起义部分队伍转战到湘南,发动了著名的年关暴动。当时担任中共耒阳县委委员的伍若兰,组织农军攻打反动民团,把朱德、陈毅的部队迎进了县城。后来,共同的革命理想和战斗情谊,使朱德和伍若兰结成了革命伴侣。
湘南革命烈火越烧越旺,国民党反动派大为恐慌,连忙出动七个师的兵力并联合当地反动地主武装,对朱德、陈毅领导的部队疯狂进行围剿。在关键时刻,伍若兰带领耒阳农军,英勇苦战13天,给敌人以沉重打击。接着,她又带领队伍跟着朱德、陈毅登上井冈山,与***领导的队伍胜利会师。1929年2月初,伍若兰同志为了掩护***、朱德、陈毅等同志,不幸被捕。敌人妄图用严刑拷打追问共产党和红军的重要机密,追问***、朱德、陈毅等同志的下落,但是得到的只是三个字:“不知道”。敌人无计可施,最后残忍地将伍若兰杀害。烈士牺牲时,只有23岁。
1962年,朱德委员长重上井冈山,挥笔写下了“天下第一山”五个大字。当他视察完茨坪和大小五井后,专门寻访了当年与伍若兰在一起生活过的兰花坪,并挖了几株井冈山兰和一些泥土,带回北京中南海侍养,以缅怀对先烈的追思和哀悼。据说,在福建鼓山的碑林中,专有朱德手书的“兰花圃”,那字迹动若惊鸿,情感厚重,蕴涵着革命老人对兰花的至爱钟情。
我看到,今日井冈山山上山下,用烈士鲜血染过的井冈山兰,越长越多,越开越艳。那一簇簇富贵、幽深、清纯的小花,柔柔的、温润的馨香,氤氲着,能把人醉酥。井冈山兰已成为革命圣地的美妙奇观,它与红杜鹃、红枫叶、红杉林等构成了一幅秀美壮观的风景画,构成了一道亮丽迷人的风景线。
【小题1】理解下列句子在文中的意思(5分)
伍若兰就是那一束束井冈山兰中开得最美最艳最香的一朵
答:
【小题2】文中前面说“井冈山兰当然不是出自高雅之堂”,后面却说它是“富贵、幽深、清纯的小花”。这样写是否矛盾?请谈谈你的理解(6分)
【小题3】联系全文,概括本文主旨(6分)
答:
【小题4】下列对文章内容的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4分)
A.本文是一篇具有特色的游记,淡化游踪而突出故事,淡化兰花本身的描写而强化对革命先烈的歌颂。 |
B.作者认为,井冈山兰是红土地上展开的一束束精品,因而被誉为“王者香”“天下第一香”“君子之花”等 |
C.“淡淡的幽香染遍了五百里井冈”这句话运用了夸张的修辞手法,含蓄地表现了作者对井冈山兰的喜爱和赞美之情。 |
D.文中写朱德挖井冈山兰去中南海侍养以及给福建鼓山的碑林题字“兰花圃”,旨在说明革命老人对兰花的至爱钟情,寄托了他对伍若兰等先烈的追思和哀悼。 |
现代文阅读(一)(20分)
水边葫芦丝
茹 石
人没走出树丛,影子已在涉水探寻。葫芦丝宛若清纯的泉水,风在泉水里浸过:彩云之南,泉声渐远,蝴蝶悄然栖息;继之而起溶溶月色,斑斑竹影,恍忽、悠然,如梦如幻……
原以为这清丽悠扬的乐曲声,是从哪家小摊点、游乐场或者游船码头的音箱里流出来的,可当我走过一段鸭形小船空自漂荡的湖岸,转过一棵顾影自怜的垂柳,闪入眼帘的一幕让我的心为之颤动——我看到了葫芦丝的吹奏者!
在丝质的阳光下,吹奏者端举葫芦丝、面朝清波、孑立水滨的侧影,呈现眼前。浅香槟色的风衣以及从肩头到下摆骨感而流畅的线条,无言地渲染着晚秋的格调。尽管相距有十几米远,直觉得竹簧上方的手指随心弦一起款款而动。伴着音乐的旋律,阳光在葫芦的凸点上熠熠闪映,一角蓝丝巾在胸前隐隐飘逸。
④我在游历过的城市园林里,见到过拉二胡的、吹笛子的、弹吉他的、拉手风琴的,多数是搭伙或者携着伴的。最常遇见的是歌者,三五老者闲聚娱乐,吸引越来越多的围观者加入,阵容越来越大,音域越来越广,仿佛连周边的一草一木都加入了合唱。我定义他们为“大地歌者”。从情不自禁的歌声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属于草根的这份自在和幸福。至于吹奏葫芦丝的――像这样独立秋湖,把湖水和湖心岛、木石亭阁当作听众的吹奏者,我头一次看到。
⑤揣着三分好奇七分敬畏,放轻脚步绕到吹奏者的身后,在两棵枫树之间的条椅上坐下,抬眼打量这位有些另类的女子。吹奏者脑后绾一发髻,一支玫瑰红的水晶簪子像蝴蝶落在发髻之上。从笼着暗影的半侧脸颊上,看不出吹奏者的年龄,看不出眼前的女人是练习者、自娱者、娱他者,还是悒郁癫狂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些充满忧怨的时光沉积已从丝竹上抖落,葫芦丝明亮的音色与“天涯沦落”相隔千年万里。
⑥吹奏者的肩臂随音乐一同落下。在她向后转身的一刹那,我把脸偏向西边。太阳即将滑下不远处的楼顶,光色迷离,却又不容注目;形影单薄的像儿时冬天的回忆。儿时记忆里,有一支春天的树笛,有一叶能发音的马莲,珍爱过一把绿色孔芯的口琴,弄丢过一支吹不响的竹笛。可是,所有我的那些“乐器”,在我的唇边都吹不成个调调。参加工作后,即便有过很多机会,我没有触碰过任何一件可以郑重叫做乐器的丝弦或者键盘。乐器原始的神秘感完整地保存在我心房里,让我敬而远之。
⑦从眼角的余光里,我看到吹奏者弯腰从身后的行李包里换了一支葫芦丝,然后又在右侧的黑匣子边停顿了片刻。那个黑匣子是一个多功能的音响,伴奏的琴音和扩充了能量的葫芦丝独奏从低处流出,如同光和影一样在广大的空间里契合得那么和谐。我听出来,从她胸臆中奏响的是《梁祝》。我从条椅上站起来,虽然不是《二泉映月》,但《梁祝》在我心里同样是一支“只能站着听”的乐曲!高 考 资 源 网
⑧相比小提琴的柔丽华美,葫芦丝的甘纯圆润更适宜演奏这首华夏民族的经典乐曲。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曲属于自己的《梁祝》,此时此刻的内心世界,没有什么能比音乐的诠释更为妥帖。葫芦丝拨动你的心弦,牵引你的思绪,沿着斑斓的琴丝、曼妙的旋律,走进她诗意的境界,在音乐的蓝天白云,任由你舒展羽翼,放飞想象的翅膀……
⑨西沉的太阳仿佛也为葫芦丝陶醉了,它将迷醉的光芒映红了一带湖面,宛然一片火树倒影秋水中。艳艳波光仿佛葫芦丝的余韵在水上弥漫荡漾,若有喁喁心语,若有嘤嘤低泣,若有嘁嘁梦呓。
(选自《华夏散文》2014年第4期,有删改)
【小题1】文章第自然段画线句子在文中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简要说出第⑤自然段“抬眼打量这位有些另类的女子”一句中“有些另类”的含义。(4分)
【小题3】简析最后一段文字的表达特色及艺术效果。(6分)
【小题4】《二泉映月》、《梁祝》在作者心里都是“只能站着听”的乐曲。试探究作者这样说的理由。
(6分)
水边葫芦丝
茹 石
人没走出树丛,影子已在涉水探寻。葫芦丝宛若清纯的泉水,风在泉水里浸过:彩云之南,泉声渐远,蝴蝶悄然栖息;继之而起溶溶月色,斑斑竹影,恍忽、悠然,如梦如幻……
原以为这清丽悠扬的乐曲声,是从哪家小摊点、游乐场或者游船码头的音箱里流出来的,可当我走过一段鸭形小船空自漂荡的湖岸,转过一棵顾影自怜的垂柳,闪入眼帘的一幕让我的心为之颤动——我看到了葫芦丝的吹奏者!
在丝质的阳光下,吹奏者端举葫芦丝、面朝清波、孑立水滨的侧影,呈现眼前。浅香槟色的风衣以及从肩头到下摆骨感而流畅的线条,无言地渲染着晚秋的格调。尽管相距有十几米远,直觉得竹簧上方的手指随心弦一起款款而动。伴着音乐的旋律,阳光在葫芦的凸点上熠熠闪映,一角蓝丝巾在胸前隐隐飘逸。
④我在游历过的城市园林里,见到过拉二胡的、吹笛子的、弹吉他的、拉手风琴的,多数是搭伙或者携着伴的。最常遇见的是歌者,三五老者闲聚娱乐,吸引越来越多的围观者加入,阵容越来越大,音域越来越广,仿佛连周边的一草一木都加入了合唱。我定义他们为“大地歌者”。从情不自禁的歌声中,我深深地体会到属于草根的这份自在和幸福。至于吹奏葫芦丝的――像这样独立秋湖,把湖水和湖心岛、木石亭阁当作听众的吹奏者,我头一次看到。
⑤揣着三分好奇七分敬畏,放轻脚步绕到吹奏者的身后,在两棵枫树之间的条椅上坐下,抬眼打量这位有些另类的女子。吹奏者脑后绾一发髻,一支玫瑰红的水晶簪子像蝴蝶落在发髻之上。从笼着暗影的半侧脸颊上,看不出吹奏者的年龄,看不出眼前的女人是练习者、自娱者、娱他者,还是悒郁癫狂者。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些充满忧怨的时光沉积已从丝竹上抖落,葫芦丝明亮的音色与“天涯沦落”相隔千年万里。
⑥吹奏者的肩臂随音乐一同落下。在她向后转身的一刹那,我把脸偏向西边。太阳即将滑下不远处的楼顶,光色迷离,却又不容注目;形影单薄的像儿时冬天的回忆。儿时记忆里,有一支春天的树笛,有一叶能发音的马莲,珍爱过一把绿色孔芯的口琴,弄丢过一支吹不响的竹笛。可是,所有我的那些“乐器”,在我的唇边都吹不成个调调。参加工作后,即便有过很多机会,我没有触碰过任何一件可以郑重叫做乐器的丝弦或者键盘。乐器原始的神秘感完整地保存在我心房里,让我敬而远之。
⑦从眼角的余光里,我看到吹奏者弯腰从身后的行李包里换了一支葫芦丝,然后又在右侧的黑匣子边停顿了片刻。那个黑匣子是一个多功能的音响,伴奏的琴音和扩充了能量的葫芦丝独奏从低处流出,如同光和影一样在广大的空间里契合得那么和谐。我听出来,从她胸臆中奏响的是《梁祝》。我从条椅上站起来,虽然不是《二泉映月》,但《梁祝》在我心里同样是一支“只能站着听”的乐曲!高 考 资 源 网
⑧相比小提琴的柔丽华美,葫芦丝的甘纯圆润更适宜演奏这首华夏民族的经典乐曲。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曲属于自己的《梁祝》,此时此刻的内心世界,没有什么能比音乐的诠释更为妥帖。葫芦丝拨动你的心弦,牵引你的思绪,沿着斑斓的琴丝、曼妙的旋律,走进她诗意的境界,在音乐的蓝天白云,任由你舒展羽翼,放飞想象的翅膀……
⑨西沉的太阳仿佛也为葫芦丝陶醉了,它将迷醉的光芒映红了一带湖面,宛然一片火树倒影秋水中。艳艳波光仿佛葫芦丝的余韵在水上弥漫荡漾,若有喁喁心语,若有嘤嘤低泣,若有嘁嘁梦呓。
(选自《华夏散文》2014年第4期,有删改)
【小题1】文章第自然段画线句子在文中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2】简要说出第⑤自然段“抬眼打量这位有些另类的女子”一句中“有些另类”的含义。(4分)
【小题3】简析最后一段文字的表达特色及艺术效果。(6分)
【小题4】《二泉映月》、《梁祝》在作者心里都是“只能站着听”的乐曲。试探究作者这样说的理由。
(6分)
阅读下面文章,回答下列小题。
木笛
南京乐团招考民族器乐演奏员,其中招收一名木笛手。
应试者人头攒动,石头城气氛热烈——这是一个国际级乐团,它的指挥是丹麦音乐大师,这位卡拉扬的朋友长期指挥过伦敦爱乐乐团。
考试分初试、复试和终试三轮。两轮过后,每一种乐器只留两名乐手,两名再砍一半,二比一。终试在艺术学院阶梯教室进行。
“木笛。有请朱丹先生。”
声音未落,从一排腊梅盆景之间站起一个人来。修长,纤弱,一身黑色云锦衣衫仿佛把他也紧束成一棵梅树。衣衫上的梅花,仿佛开在树枝上。走进屋门,朱丹站定,小心谨慎地从绒套中取出他的木笛。之后,抬起头,他看见空蒙广阔之中,居高临下排着一列主考官。主考席的正中,就是那位声名远播的丹麦音乐大师。大师什么也不说,只是默默打量朱丹。半晌,大师随手从面前的一叠卡片中抽出一张,助手谦恭地拿过卡片,把它递到朱丹手中。接过卡片,只见上面写着——在以下两首乐曲中任选一首以表现欢乐:1.贝多芬的《欢乐颂》;2.柴可夫斯基的《四小天鹅舞》。
看过卡片,朱丹眼睛里闪过一丝隐忍的悲戚。之后,他向主考官深深鞠了一躬。抬起眼睛,踌躇歉疚地说:“请原谅,能更换一组曲目吗?”这一句轻声的话语,却产生沉雷爆裂的效果。主考官有些茫然失措起来。
片刻,大师冷峻发问:“为什么?”
朱丹答:“因为今天我不能演奏欢乐曲。”
大师问:“为什么?”
朱丹说:“因为今天是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久久,久久,一片沉寂。
大师问:“你没有忘记今天是什么考试吗?”
朱丹答:“没有忘记。”
大师说:“你是一个很有才华的青年,艺术前途应当懂得珍惜。”
朱丹说:“请原谅——”
没等朱丹说完,大师便向朱丹挥了挥手,果断而又深感惋惜地说:“那么,你现在可以回去了。”
听到这句话,朱丹顿时涌出苦涩的泪。他流着泪向主考席鞠了一躬,再把抽出的木笛轻轻放回绒套,转过身,走了。
入夜,石头城开始落雪。朱丹披着雪花不知不觉走到鼓楼广场,穿过广场,他又走向坐落在鸡鸣寺下的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纪念碑。
临近石碑是一片莹莹辉光,像曙色萌动,像蓓蕾初绽,像彩墨在宣纸上的无声晕染。走近一看,竟然是一支孩子方阵。有大孩子,有小孩子;有男孩子,有女孩子。他们高矮不一,衣着不一,明显是自发聚集起来的。他们的头上、肩上积着一层白雪,仿佛一座雪松森林。每个孩子手擎一支红烛,一片红烛流淌着红宝石般的泪。
顷刻之间,雪下大了。雪片密集而又急促,仿佛纷纷丝巾在为记忆擦拭锈迹。
伫立雪中,朱丹小心谨慎地从绒套中取出木笛,轻轻吹奏起来。声音悲凉隐忍,犹如脉管滴血。寒冷凝冻这个声音,火焰温暖这个声音。坠落的雪片纷纷扬起,托着笛声在天地之间翩然回旋。
孩子们没有出声,孩子们在倾听,他们懂得,对于心语只能报以倾听。
吹奏完毕,有人在朱丹肩上轻轻拍了一下。回头一望,竟然是那位丹麦音乐大师。朱丹十分意外,他回身向大师鞠躬。大师说:“感谢你的出色演奏,应该是我向你鞠躬。现在我该告诉你的是,虽然没有参加终试,但你已经被乐团正式录取了。”朱丹问:“为什么?”大师略作沉默,才庄重虔敬地说:“为了一种精神,一种人类正在流失的民族精神。”
说完,大师紧紧握住朱丹的手。朱丹的手中,握着木笛。
【小题1】文章主要写了和音乐大师有关的哪几件事?请用简洁的语句一一概括。(4分)
【小题2】文章中对“雪”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中的朱丹具有什么样的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探究“为了一种精神,一种人类正在流失的民族精神”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结合小说反映的主题说说你从中获得的启示。(6分)
木笛
南京乐团招考民族器乐演奏员,其中招收一名木笛手。
应试者人头攒动,石头城气氛热烈——这是一个国际级乐团,它的指挥是丹麦音乐大师,这位卡拉扬的朋友长期指挥过伦敦爱乐乐团。
考试分初试、复试和终试三轮。两轮过后,每一种乐器只留两名乐手,两名再砍一半,二比一。终试在艺术学院阶梯教室进行。
“木笛。有请朱丹先生。”
声音未落,从一排腊梅盆景之间站起一个人来。修长,纤弱,一身黑色云锦衣衫仿佛把他也紧束成一棵梅树。衣衫上的梅花,仿佛开在树枝上。走进屋门,朱丹站定,小心谨慎地从绒套中取出他的木笛。之后,抬起头,他看见空蒙广阔之中,居高临下排着一列主考官。主考席的正中,就是那位声名远播的丹麦音乐大师。大师什么也不说,只是默默打量朱丹。半晌,大师随手从面前的一叠卡片中抽出一张,助手谦恭地拿过卡片,把它递到朱丹手中。接过卡片,只见上面写着——在以下两首乐曲中任选一首以表现欢乐:1.贝多芬的《欢乐颂》;2.柴可夫斯基的《四小天鹅舞》。
看过卡片,朱丹眼睛里闪过一丝隐忍的悲戚。之后,他向主考官深深鞠了一躬。抬起眼睛,踌躇歉疚地说:“请原谅,能更换一组曲目吗?”这一句轻声的话语,却产生沉雷爆裂的效果。主考官有些茫然失措起来。
片刻,大师冷峻发问:“为什么?”
朱丹答:“因为今天我不能演奏欢乐曲。”
大师问:“为什么?”
朱丹说:“因为今天是12月13日……南京大屠杀纪念日。”
久久,久久,一片沉寂。
大师问:“你没有忘记今天是什么考试吗?”
朱丹答:“没有忘记。”
大师说:“你是一个很有才华的青年,艺术前途应当懂得珍惜。”
朱丹说:“请原谅——”
没等朱丹说完,大师便向朱丹挥了挥手,果断而又深感惋惜地说:“那么,你现在可以回去了。”
听到这句话,朱丹顿时涌出苦涩的泪。他流着泪向主考席鞠了一躬,再把抽出的木笛轻轻放回绒套,转过身,走了。
入夜,石头城开始落雪。朱丹披着雪花不知不觉走到鼓楼广场,穿过广场,他又走向坐落在鸡鸣寺下的南京大屠杀死难同胞纪念碑。
临近石碑是一片莹莹辉光,像曙色萌动,像蓓蕾初绽,像彩墨在宣纸上的无声晕染。走近一看,竟然是一支孩子方阵。有大孩子,有小孩子;有男孩子,有女孩子。他们高矮不一,衣着不一,明显是自发聚集起来的。他们的头上、肩上积着一层白雪,仿佛一座雪松森林。每个孩子手擎一支红烛,一片红烛流淌着红宝石般的泪。
顷刻之间,雪下大了。雪片密集而又急促,仿佛纷纷丝巾在为记忆擦拭锈迹。
伫立雪中,朱丹小心谨慎地从绒套中取出木笛,轻轻吹奏起来。声音悲凉隐忍,犹如脉管滴血。寒冷凝冻这个声音,火焰温暖这个声音。坠落的雪片纷纷扬起,托着笛声在天地之间翩然回旋。
孩子们没有出声,孩子们在倾听,他们懂得,对于心语只能报以倾听。
吹奏完毕,有人在朱丹肩上轻轻拍了一下。回头一望,竟然是那位丹麦音乐大师。朱丹十分意外,他回身向大师鞠躬。大师说:“感谢你的出色演奏,应该是我向你鞠躬。现在我该告诉你的是,虽然没有参加终试,但你已经被乐团正式录取了。”朱丹问:“为什么?”大师略作沉默,才庄重虔敬地说:“为了一种精神,一种人类正在流失的民族精神。”
说完,大师紧紧握住朱丹的手。朱丹的手中,握着木笛。
【小题1】文章主要写了和音乐大师有关的哪几件事?请用简洁的语句一一概括。(4分)
【小题2】文章中对“雪”的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中的朱丹具有什么样的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探究“为了一种精神,一种人类正在流失的民族精神”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结合小说反映的主题说说你从中获得的启示。(6分)
荷园织梦
从维熙
①几次去北戴河,竟然不知与其一桥相隔的南戴河,有个方圆600多亩的水上中华荷园。直到今年7月,我才在南戴河畔,见到了如诗、如梦、如痴、如醉的荷园。
② 所以用诗、梦、痴、醉的字眼,来诠释我在荷园时的心怀,全然因为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水上荷园和这么多品种的荷花。当小舟在荷花丛中荡过时,朵朵白荷犹如千百名京剧中的青衣,在微风中舞动着水袖;那一望无边的朵朵粉荷,时而在清风中低垂下粉腮,时而又高仰起醉红的脸,真像一代艳后在水上重现《贵妃醉酒》时的狂癫。此情此景,引入遐想万千,流连忘返。特别吸引我眼球的是,在红荷、白荷的绿裙之下,间或还看见一丛丛睡莲,它们的稚嫩的叶片像是娃儿的手,托起了一个个美丽的花冠,似在窥视着中国“青衣姐”和“花旦姐”的表演。睡莲的家园是欧洲,我在法国巴黎卢浮官的珍藏馆里,曾见过法国大画家莫奈笔下的长卷《睡莲》。这个西方百花中的公主,今天也远涉重洋跑到中华荷园,与中国荷花‘家族联姻并窥视着东方的京剧表演,真可谓是东西文化合璧之奇观。
③月下,我再次走到荷园水边,品味荷塘月色之雅。面对几百种美荷,我突然想起了纷繁文坛里,独具雅荷品格的作家孙犁。他辞世于2002年7月,而此时此刻是2009年的7月,是不是他不死的灵魂光环,把我吸引到中华荷园来的?散文学会的作家红孩,电话中请我来南戴河时,我内心有点犹豫;当他说到我们下榻在中华荷园时,我就勃然为之心动了。荷园之所以对我产生磁场般的强大引力,全然在于莲荷的美,正是孙犁形影的化身。他被文学界誉为文学大师,但他多次自我瘦身拒戴这顶帽子;他被评论界定性为“荷花淀派”一代文学宗师,他又多次否认“荷花淀派”的存在,并为此发表过严正声明。他说:“影响刘绍棠、从维熙他们小说创作的是他们的生活占有和他们自身的文学天赋,不能归结到我孙犁头上。因而,没有‘荷花淀派,的存在。”如此淡定的人生恪守,不但让评论界仰目,连我们深受其影响的一代作家,都感到孙犁行文和做人,都是我们高巍的生活坐标。以此,对比文坛中那些自肥其身、自封大师的人来说,不是楚河汉界、清浊分明了吗?
④回到宾馆,虽然极度疲劳,却难以成眠。我记起当年的7月15日,去天津参加他的告别仪式时,难以忘怀的一瞬:他平静地卧在灵堂上,周围摆满了荷花。那是荷乡人民,特意在当天黎明从白洋淀采摘下来,马不停蹄地运到灵堂与孙犁告别的。所以,当天津报刊对我采访时,我举起灵堂前的一束红荷,回答记者说:“她就是孙犁的精灵。荷花已然雅致无瑕,花儿凋谢了头上结出莲蓬,根下还盘结出甜藕。我是汲取他的藕汁,成长起来的一野荷!”
⑤过了午夜,我才模模糊糊地睡去,但荷花织成的夜梦,却又闯进我的心扉:我看见一身素衣足穿布鞋的孙犁,含笑地向我走来,我急忙地迎了上去,想握住他的手;但是我的手抓到的只是一朵荷花。
⑥我惊奇地喊道:“您在哪里?您在……”
⑦没有任何回声。但我手里的那朵荷花,却魔术般地变了形体——它变成了一盏荷灯。我再远望面前的荷园,成了荷灯的大河;荷灯顺着水波缓缓流动,灯心一束束红烛的火焰,照亮了河水,照亮了荷塘。我正陷入茫然之中时,素衣布鞋的孙犁,突然又出现了,他站立于荷灯光环的中心,向远方凝思远望…一
⑧ 我再一次呼喊他的名字,却把我自己叫醒了。我马上明白过来,刚才是一个午夜之梦;而做梦的缘由,是美丽荷园勾起了我的思绪万千。至于那身着素衣的孙犁,我也找到切入心扉的依据:白洋淀的荷花丛中,水乡人给他立起一座银色的雕像——全身是用汉白玉石雕塑而成,他是从白洋淀的荷花丛中走来,到这个名冠全国的荷园赏荷来了。于是引发了这儿荷花仙子们的祭悼,万朵美荷摇身变成了万盏荷灯。
【小题1】【小题2】试从修辞手法的角度赏析第二段是怎样描写荷园的。(4分)
【小题3】【小题4】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
(1)我是汲取他的藕汁,成长起来的一野荷。
(2)我再远望面前的荷园,成了荷灯的大河;荷灯顺着水波缓缓流动,灯心一束束红烛的火焰,照亮了河水,照亮了荷塘。
【小题5】【小题6】结合文本内容,谈谈作者为什么以“荷园织梦”为题。(4分)
【小题7】【小题8】“影响刘绍棠、从维熙他们小说创作的是他们的生活占有和他们自身的文学天赋,不能归结到我孙犁头上。因而,没有‘荷花淀派’的存在。”请结合文本,谈谈你从其中所获得的启示。(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2010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物理学家安德烈·海姆和康斯坦丁·诺沃肖洛夫,两位最早发现并揭示石墨烯独特性质的科学家获得当年诺贝尔物理学奖。石墨烯从此进入大众视野,成为材料家族中光芒四射的新星。
石墨烯不是一种天然存在的材料。人们常见的石墨是由可以机械剥离的石墨片组成。由于石墨片层与层之间作用力较弱,当石墨被剥离至单层,仅有一个碳原子的厚度时,这层石墨片就是石墨烯。它是由碳原子紧密排列而成的蜂窝状结构的二维材料,看上去近似一张六边形网格构成的平面。
在材料大家族中,石墨烯只是个晚辈。2004年,海姆和诺沃肖洛夫领导的研究小组,将石墨片黏在两片特殊的胶带之间,撕开胶带,石墨片就被减薄,一分为二。,如此反复操作,薄片越来越薄,最终在显微镜下发现了石墨烯。人们发现,它的厚度只有o.34纳米,一片1毫米厚的石墨片由近300万层石墨烯堆垛而成。
石墨烯的发现及其独特性质刺激了全球研究者的神经,更有人将其称之为“改变21世纪的材料”。
石墨烯具有完美的二维平面结构,它蕴含的丰富而新奇物理现象的奥秘就于此。石墨烯拥有完美的对称正六边形结构,非常稳定,而且各个碳原子之间的连接很柔韧,即使受到外力冲击,也可以通过弯曲变形来维持稳定。
这一独特结构使石墨烯几乎集合了世界上众多材料的最优质品质。据测试,它是迄今为止自然界中最强的二维材料,强度通常为普通钢材料的数十倍。有人曾测算,一块1平方米的石墨烯吊床足以承受一只4公斤重的猫,而该吊床的重量仅为0.77毫克,比猫的腮须还轻,肉眼根本看不到。
最让科学界瞩目的,是它超强的导电性能。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员介绍,石墨烯具有独特的线性电子能带结构,其传导电子是无质量的狄拉克费米子。电子在石墨烯中运动几乎没有阻力,迁移速度极快,是世上已知的电阻率最小的材料,因为这一特点,石墨烯被期待可用来发展更薄、导电速度更快的新一代电子元件或晶体管。
石墨烯还有优异的室温导热性和透光性。它的导热性能优于碳纳米管和金刚石,且几乎完全透明,只吸收2.3%的光。透明、良好的导电特性,使它极适合制造透明触控屏幕、光板、甚至是太阳能电池。
石墨烯“出道”虽短,但它所具有的 、 、 和 等超强性能,使产业界迅速嗅到了其在电子、航天军工、生物、新能源、半导体等领域可能的应用潜力。但研究者对其产业化仍持谨慎态度,有关石墨烯的众多应用研究目前多数还处于实验室阶段,它的神奇性能能否完全在应用上显现,还需科学家进一步分析和测试。
(摘自2013年7月19日《人民日报》)
【小题1】下列关于“石墨烯”的表述,不恰当的一项是
【小题2】下列表述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小题3】根据文意,在文章最后一段中画横线处填入恰当的词语。(4分)
、 、 和
2010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物理学家安德烈·海姆和康斯坦丁·诺沃肖洛夫,两位最早发现并揭示石墨烯独特性质的科学家获得当年诺贝尔物理学奖。石墨烯从此进入大众视野,成为材料家族中光芒四射的新星。
石墨烯不是一种天然存在的材料。人们常见的石墨是由可以机械剥离的石墨片组成。由于石墨片层与层之间作用力较弱,当石墨被剥离至单层,仅有一个碳原子的厚度时,这层石墨片就是石墨烯。它是由碳原子紧密排列而成的蜂窝状结构的二维材料,看上去近似一张六边形网格构成的平面。
在材料大家族中,石墨烯只是个晚辈。2004年,海姆和诺沃肖洛夫领导的研究小组,将石墨片黏在两片特殊的胶带之间,撕开胶带,石墨片就被减薄,一分为二。,如此反复操作,薄片越来越薄,最终在显微镜下发现了石墨烯。人们发现,它的厚度只有o.34纳米,一片1毫米厚的石墨片由近300万层石墨烯堆垛而成。
石墨烯的发现及其独特性质刺激了全球研究者的神经,更有人将其称之为“改变21世纪的材料”。
石墨烯具有完美的二维平面结构,它蕴含的丰富而新奇物理现象的奥秘就于此。石墨烯拥有完美的对称正六边形结构,非常稳定,而且各个碳原子之间的连接很柔韧,即使受到外力冲击,也可以通过弯曲变形来维持稳定。
这一独特结构使石墨烯几乎集合了世界上众多材料的最优质品质。据测试,它是迄今为止自然界中最强的二维材料,强度通常为普通钢材料的数十倍。有人曾测算,一块1平方米的石墨烯吊床足以承受一只4公斤重的猫,而该吊床的重量仅为0.77毫克,比猫的腮须还轻,肉眼根本看不到。
最让科学界瞩目的,是它超强的导电性能。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研究员介绍,石墨烯具有独特的线性电子能带结构,其传导电子是无质量的狄拉克费米子。电子在石墨烯中运动几乎没有阻力,迁移速度极快,是世上已知的电阻率最小的材料,因为这一特点,石墨烯被期待可用来发展更薄、导电速度更快的新一代电子元件或晶体管。
石墨烯还有优异的室温导热性和透光性。它的导热性能优于碳纳米管和金刚石,且几乎完全透明,只吸收2.3%的光。透明、良好的导电特性,使它极适合制造透明触控屏幕、光板、甚至是太阳能电池。
石墨烯“出道”虽短,但它所具有的 、 、 和 等超强性能,使产业界迅速嗅到了其在电子、航天军工、生物、新能源、半导体等领域可能的应用潜力。但研究者对其产业化仍持谨慎态度,有关石墨烯的众多应用研究目前多数还处于实验室阶段,它的神奇性能能否完全在应用上显现,还需科学家进一步分析和测试。
(摘自2013年7月19日《人民日报》)
【小题1】下列关于“石墨烯”的表述,不恰当的一项是
A.石墨烯是由碳原子紧密排列而成的蜂窝状结构的二维平面材料。 |
B.石墨烯的厚度只有0. 34纳米,具有完美的对称正六边形结构。 |
C.石墨烯作为一种天然存在的材料被发现后,有人称之为“改变21世纪的材料”。 |
D.石墨烯可以利用石墨片层与层之间作用力较弱的特点通过机械剥离获得。 |
A.石墨烯结构稳定,各个碳原子之间连接柔韧,即使受外力冲击也不会遭到破坏。 |
B.据测算,一块1平方米、仅重0.77毫克石墨烯吊床可以承受4公斤重的物品。 |
C.石墨烯具有独特的线性电子能带结构,相比狄拉克费米子而言,其电阻率更小。 |
D.石墨烯的特性使之适合制造透明触控屏幕等,不久的将来将取代金刚石等材料。 |
、 、 和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我独自一个在拉萨,发着低烧。
我住的地方紧挨着一个体育馆,每天下午三点钟有一个马术队来训练。我天天看。
敲门声。
骑手加木措手里拎根马鞭,热气腾腾,汗水津津地站在我的门口说:“你好,我叫加木措。”
我说:“你好,我叫康珠。 ”
我等着他说话。我没有离开我倚靠的窗台。我头重脚轻,体内在细细地寒颤。我紧了紧披肩,眼皮发涩地望着加木措。
加木措犹豫了一下,行了个藏式的弯腰礼说:“对不起打扰了。扎西得勒!”
我说:“加木措,有什么事请说好吗?”
加木措说:“没什么正经事。”加木措的一口汉语非常流利。
他说:“你看上去好像身体不适。生病了?你一个人吗?没人照顾你?我送你上医院去! ”
加木措说着就要行动,我赶紧告诉她他不用上医院,我有药。这病医院治不好,我想这是亵渎了神灵的缘故。
“你真这么想?”加木措惊喜地反复问我,“你真这么想?你也信佛?”
我说:“我现在还没信佛,但我真这么想。”
加木措说:“那你的病就好治了。要真心诚意地祈求。佛会照料你的。明天我带你去拜佛。”
我说:“好吧。加木措,现在你找我有什么事呢?”
加木措说:“我可以说给你听,但说给你听的条件是不让你做。”
原来加木措在和他的队友打赌。他们说如果加木措到饭店来带我到训练场,加木措就赢了,反之他们就赢了。赌的是啤酒。这是典型的男孩子们的闹剧。冲着加木措对我的关心,我很愿意给加木措这个面子,但加木措不让我到那烈日炎炎的训练场去。他十分严肃认真地指出一个人应该说话算话,我既然答应他不下去就应该不下去。
我没想到马术队的年轻人会如此看重他们的胜利。他们冲着加木措欢呼,吹口哨。加木措给每个人的啤酒不是我认为的一瓶两瓶,而是每人一箱。加木措一箱一箱找来啤酒送给他的队友,他的队友们冲着他砰砰地打开啤酒,仰着脖子牛饮,有几个顽皮的骑手还朝我扬了扬酒瓶以示敬意。
我为加木措忿忿不平。我想我有什么必要在这种关键时刻信守那可笑的诺言呢?我离开了窗口。我到卫生间对着镜子涂了口红,振作振作了精神,然后一溜烟下了楼。
我突然出现在训练场。一匹枣红马仰脖嘶鸣,骑手们却都哑了。他们疑惑地看着我,停止了喝酒。我穿过他们走向加木措。加木措惊喜又自豪地迎接着我,我仰起脸对加木措说:“能教我骑马吗?”
加木措大吼一声:“哈!”
加木措一下子举起了我,将我放在他的黄褐色马的马背上。他挽着缰绳,胳膊一挥说:“拿酒来!”训练场顿时又沸腾起来。骑手们输得喜笑颜开。一箱箱啤酒搬来了,垒在加木措身边,几乎每个骑手都要羡慕地给加木措一拳。啤酒赢来之后,加木措说:“来呀,我请大家喝酒!”
骑手们说:“康珠呢?”
我说:“我当然也请你们喝酒。”
骑手们嚷道:“好哇好哇!”
最后,加木措怀着胜利者的豪情教我骑马。马儿向前小跑了几步,骑手们的喝彩还没有停止,我已经眼前一黑,一头栽了下来。
加木措拎了五瓶酥油,把我带到大昭寺,让往所有我伸臂能及的长明灯里添一小勺酥油。加完酥油,我被带到那尊最大的佛像面前跪下。我不知道愿是个怎么个许法,加木措让我跟着他说:
“我叫康珠。”
“我是汉人。”
“我不当心亵渎了神灵。”
“我请我的藏族朋友加木措替我祈求神灵的原谅,消除对我的惩罚。”
加木措继续说:“加木措将在今天太阳落山之际到明天日出之时在大昭寺门前口诵六字真经叩一夜待身长头。”
我简直目瞪口呆。
等身长头在我们汉人看来完全是做俯卧撑,全身趴下去,叩个头,站起来,再全身趴下去,叩个头,如此周而复始,口中还须念念有词。又大又圆又冷的月亮升起来了,夏日里拉萨的夜也很冷很冷。我偎在大昭寺的门廊里穿着加木措的羊皮大衣,劈头盖脸地包扎着羊毛披肩,只露出一双眼睛。
加木措从容不迫地叩着等身长头,喃喃念着唵嘛呢叭咪哞六字真言。他就在我面前,但他已经看不见我。我无法捕捉到他那盲人一般的眼睛,只能瞅着他深色颧骨上一闪一闪的釉光。大昭寺的红色寺门已经关上,寺内寂然无声。只有泛着青光的大青石像活的一样与加木措的身姿相呼应着。
令人惊异的是,当我第二天起床看加木措他们训练的时候,我的低烧彻底退去了。我跳下床,赤脚奔到窗前。
加木措正在望我的窗口。
我朝他拼命挥手,大声告诉他:“我真的好了!”
加木措得意地笑了。他甩了一个脆亮的响鞭,与他的队友们呼啸而去。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4分)
E、本文采用语言描写和动作描写、细节描写等多种手法表现情节。语言运用整散结合,错落有致,富于节奏美。
【小题2】小说中的加木错是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4分)
答:
【小题3】试分析小说中划线部分在情节安排上的作用。(4分)
答:
【小题4】本文讲述了“我”和骑手加木措之间的故事,涉及了“信仰”和“友谊”等方面的内容,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并做分析。(6分)
答:(4分)
我独自一个在拉萨,发着低烧。
我住的地方紧挨着一个体育馆,每天下午三点钟有一个马术队来训练。我天天看。
敲门声。
骑手加木措手里拎根马鞭,热气腾腾,汗水津津地站在我的门口说:“你好,我叫加木措。”
我说:“你好,我叫康珠。 ”
我等着他说话。我没有离开我倚靠的窗台。我头重脚轻,体内在细细地寒颤。我紧了紧披肩,眼皮发涩地望着加木措。
加木措犹豫了一下,行了个藏式的弯腰礼说:“对不起打扰了。扎西得勒!”
我说:“加木措,有什么事请说好吗?”
加木措说:“没什么正经事。”加木措的一口汉语非常流利。
他说:“你看上去好像身体不适。生病了?你一个人吗?没人照顾你?我送你上医院去! ”
加木措说着就要行动,我赶紧告诉她他不用上医院,我有药。这病医院治不好,我想这是亵渎了神灵的缘故。
“你真这么想?”加木措惊喜地反复问我,“你真这么想?你也信佛?”
我说:“我现在还没信佛,但我真这么想。”
加木措说:“那你的病就好治了。要真心诚意地祈求。佛会照料你的。明天我带你去拜佛。”
我说:“好吧。加木措,现在你找我有什么事呢?”
加木措说:“我可以说给你听,但说给你听的条件是不让你做。”
原来加木措在和他的队友打赌。他们说如果加木措到饭店来带我到训练场,加木措就赢了,反之他们就赢了。赌的是啤酒。这是典型的男孩子们的闹剧。冲着加木措对我的关心,我很愿意给加木措这个面子,但加木措不让我到那烈日炎炎的训练场去。他十分严肃认真地指出一个人应该说话算话,我既然答应他不下去就应该不下去。
我没想到马术队的年轻人会如此看重他们的胜利。他们冲着加木措欢呼,吹口哨。加木措给每个人的啤酒不是我认为的一瓶两瓶,而是每人一箱。加木措一箱一箱找来啤酒送给他的队友,他的队友们冲着他砰砰地打开啤酒,仰着脖子牛饮,有几个顽皮的骑手还朝我扬了扬酒瓶以示敬意。
我为加木措忿忿不平。我想我有什么必要在这种关键时刻信守那可笑的诺言呢?我离开了窗口。我到卫生间对着镜子涂了口红,振作振作了精神,然后一溜烟下了楼。
我突然出现在训练场。一匹枣红马仰脖嘶鸣,骑手们却都哑了。他们疑惑地看着我,停止了喝酒。我穿过他们走向加木措。加木措惊喜又自豪地迎接着我,我仰起脸对加木措说:“能教我骑马吗?”
加木措大吼一声:“哈!”
加木措一下子举起了我,将我放在他的黄褐色马的马背上。他挽着缰绳,胳膊一挥说:“拿酒来!”训练场顿时又沸腾起来。骑手们输得喜笑颜开。一箱箱啤酒搬来了,垒在加木措身边,几乎每个骑手都要羡慕地给加木措一拳。啤酒赢来之后,加木措说:“来呀,我请大家喝酒!”
骑手们说:“康珠呢?”
我说:“我当然也请你们喝酒。”
骑手们嚷道:“好哇好哇!”
最后,加木措怀着胜利者的豪情教我骑马。马儿向前小跑了几步,骑手们的喝彩还没有停止,我已经眼前一黑,一头栽了下来。
加木措拎了五瓶酥油,把我带到大昭寺,让往所有我伸臂能及的长明灯里添一小勺酥油。加完酥油,我被带到那尊最大的佛像面前跪下。我不知道愿是个怎么个许法,加木措让我跟着他说:
“我叫康珠。”
“我是汉人。”
“我不当心亵渎了神灵。”
“我请我的藏族朋友加木措替我祈求神灵的原谅,消除对我的惩罚。”
加木措继续说:“加木措将在今天太阳落山之际到明天日出之时在大昭寺门前口诵六字真经叩一夜待身长头。”
我简直目瞪口呆。
等身长头在我们汉人看来完全是做俯卧撑,全身趴下去,叩个头,站起来,再全身趴下去,叩个头,如此周而复始,口中还须念念有词。又大又圆又冷的月亮升起来了,夏日里拉萨的夜也很冷很冷。我偎在大昭寺的门廊里穿着加木措的羊皮大衣,劈头盖脸地包扎着羊毛披肩,只露出一双眼睛。
加木措从容不迫地叩着等身长头,喃喃念着唵嘛呢叭咪哞六字真言。他就在我面前,但他已经看不见我。我无法捕捉到他那盲人一般的眼睛,只能瞅着他深色颧骨上一闪一闪的釉光。大昭寺的红色寺门已经关上,寺内寂然无声。只有泛着青光的大青石像活的一样与加木措的身姿相呼应着。
令人惊异的是,当我第二天起床看加木措他们训练的时候,我的低烧彻底退去了。我跳下床,赤脚奔到窗前。
加木措正在望我的窗口。
我朝他拼命挥手,大声告诉他:“我真的好了!”
加木措得意地笑了。他甩了一个脆亮的响鞭,与他的队友们呼啸而去。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4分)
A.加木措来“我”饭店请我去训练场是想满足一个汉族女子的好奇心。 |
B.加木措许愿说要为“我”叩一夜等身长头,“我”听后简直目瞪口呆,因为等身长头在汉人看来完全是做俯卧撑,他有点傻气。 |
C.虽然加木措在大昭寺为我虔诚祷告,但从全文来看我低烧彻底好转的缘由并不一定是出于藏族宗教的神秘力量。 |
D.文中的我虽然是汉族女子,但却率真而大方,对藏族宗教并不抵触对加木措这个藏族小伙也没有任何偏见。 |
【小题2】小说中的加木错是个什么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4分)
答:
【小题3】试分析小说中划线部分在情节安排上的作用。(4分)
答:
【小题4】本文讲述了“我”和骑手加木措之间的故事,涉及了“信仰”和“友谊”等方面的内容,请选择一个方面,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并做分析。(6分)
答:(4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6分)
雪夜
雪花像无数白色的小精灵,悠悠然从夜空中飞落到地球的脊背上。整个大地很快铺上了一条银色的地毯。
在远离热闹街道的一幢旧房子里,冬夜的静谧和淡淡的温馨笼罩着这一片小小的空间。火盆中燃烧的木炭偶尔发出的响动,更增浓了这种气氛。
“啊!外面下雪了。”坐在火盆边烤火的房间主人自言自语地嘟哝了一句。
“是啊,难怪这么静呢!”老伴儿靠他身边坐着,将一双干枯的手伸到火盆上。
“这样安静的夜晚,我们的儿子一定能多学一些东西。”房主人说着,向楼上望了一眼。
“孩子大概累了,我上楼给他送杯热茶去。整天闷在屋里学习,我真担心他把身体搞坏了。”
“算了,算了,别去打搅他了。他要是累了,或想喝点什么,自己会下楼来的。你就别操这份心了。父母的过分关心,往往容易使孩子头脑负担过重,反而不好。”
“也许你说得对。可我每时每刻都在想,这毕业考试不是件轻松事。我真盼望孩子能顺利地通过这一关。”老伴儿含糊不清地嘟哝着,往火盆里加了几块木炭。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这寂静的气氛。
两人同时抬起头来,相互望着。
“有人来。”
房主人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蹒跚地向门口走去。随着开门声,一股寒风带着雪花挤了进来。
“谁啊?”
“别问是谁。老实点,不许出声!”
门外一个陌生中年男子手里握着一把闪闪发光的匕首。声音低沉,却掷地有声。
“你要干什么?”
“少啰嗦,快老老实实地进去!不然……”陌生人晃了晃手中的匕首。
房主人只好转身向屋子里走去。
老伴儿迎了上来:“谁呀?是找我儿子……”她周身一颤,后边的话咽了回去。
“对不起,我是来取钱的。如果识相的话,我也不难为你们。”陌生人手中的匕首在炭火的映照下,更加寒光闪闪。
“啊,啊,我和老伴儿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不中用了。你想要什么就随便拿吧。但请您千万不要到楼上去。”房主人哆哆嗦嗦地说。
“噢?楼上是不是有更贵重的东西?”陌生人眼睛顿时一亮,露出一股贪婪的神色。
“不,不,是我儿子在上面学习呢。”房主人慌忙解释。
“如此说来,我更得小心点。动手之前,必须先把他捆起来。”
“别,别这样。恳求您别伤害我们的儿子。”
“滚开!”
陌生人三步两步蹿上楼梯。陈旧的楼梯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
两位老人无可奈何,呆呆地站在那里。
突然,喀嚓一声,随着一声惨叫,一个沉重的物体从楼梯上滚落下来。
房主人从呆愣中醒了过来,慌忙对老伴儿说:“一定是我们的儿子把这家伙打倒的。快给警察挂电话……”
很快,警察们赶来了。在楼梯口,警察发现了摔伤了腿躺在那里的陌生人。
“哪有这样的人,学习也不点灯。害得我一脚踩空。真晦气。”陌生人一副懊丧的样子。
上楼搜查的警察很快下来了。
“警长,整个楼上全搜遍了,没有发现第二个人,可房主人明明在电话中说是他儿子打倒的强盗,是不是房主人神经不正常?”“不是的。他们惟一在上学的儿子早在数年前的一个冬天死了。可他们始终不愿承认这一事实。总是说,儿子在楼上学习呢。”
谁也没有再说话。屋里很静,屋外也很静。那白色的小精灵依然悠悠然然地飞落下来……
【小题1】小说开头两段的环境描写有何特点和作用?(6分)
【小题2】两位老人惟一的儿子早在数年前的一个冬天就死了,为什么他们始终不愿承认这一事实,总是说,儿子在楼上学习呢? (6分)
【小题3】文章对歹徒着墨不多,然而他的“匕首”却前后出现了三次,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歹徒执意要上楼的原因是什么? (6分)
【小题4】“老伴迎了上来:‘谁呀?是找我儿子……’她周身一颤,后边的话咽了回去。”她眼中的陌生人是怎样的形象?请根据自己的理解,发挥想象,运用学过的描写方法,将陌生人的形象刻画出来。(8分)
雪夜
雪花像无数白色的小精灵,悠悠然从夜空中飞落到地球的脊背上。整个大地很快铺上了一条银色的地毯。
在远离热闹街道的一幢旧房子里,冬夜的静谧和淡淡的温馨笼罩着这一片小小的空间。火盆中燃烧的木炭偶尔发出的响动,更增浓了这种气氛。
“啊!外面下雪了。”坐在火盆边烤火的房间主人自言自语地嘟哝了一句。
“是啊,难怪这么静呢!”老伴儿靠他身边坐着,将一双干枯的手伸到火盆上。
“这样安静的夜晚,我们的儿子一定能多学一些东西。”房主人说着,向楼上望了一眼。
“孩子大概累了,我上楼给他送杯热茶去。整天闷在屋里学习,我真担心他把身体搞坏了。”
“算了,算了,别去打搅他了。他要是累了,或想喝点什么,自己会下楼来的。你就别操这份心了。父母的过分关心,往往容易使孩子头脑负担过重,反而不好。”
“也许你说得对。可我每时每刻都在想,这毕业考试不是件轻松事。我真盼望孩子能顺利地通过这一关。”老伴儿含糊不清地嘟哝着,往火盆里加了几块木炭。突然,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打破了这寂静的气氛。
两人同时抬起头来,相互望着。
“有人来。”
房主人慢吞吞地站了起来,蹒跚地向门口走去。随着开门声,一股寒风带着雪花挤了进来。
“谁啊?”
“别问是谁。老实点,不许出声!”
门外一个陌生中年男子手里握着一把闪闪发光的匕首。声音低沉,却掷地有声。
“你要干什么?”
“少啰嗦,快老老实实地进去!不然……”陌生人晃了晃手中的匕首。
房主人只好转身向屋子里走去。
老伴儿迎了上来:“谁呀?是找我儿子……”她周身一颤,后边的话咽了回去。
“对不起,我是来取钱的。如果识相的话,我也不难为你们。”陌生人手中的匕首在炭火的映照下,更加寒光闪闪。
“啊,啊,我和老伴儿都是上了年纪的人,不中用了。你想要什么就随便拿吧。但请您千万不要到楼上去。”房主人哆哆嗦嗦地说。
“噢?楼上是不是有更贵重的东西?”陌生人眼睛顿时一亮,露出一股贪婪的神色。
“不,不,是我儿子在上面学习呢。”房主人慌忙解释。
“如此说来,我更得小心点。动手之前,必须先把他捆起来。”
“别,别这样。恳求您别伤害我们的儿子。”
“滚开!”
陌生人三步两步蹿上楼梯。陈旧的楼梯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
两位老人无可奈何,呆呆地站在那里。
突然,喀嚓一声,随着一声惨叫,一个沉重的物体从楼梯上滚落下来。
房主人从呆愣中醒了过来,慌忙对老伴儿说:“一定是我们的儿子把这家伙打倒的。快给警察挂电话……”
很快,警察们赶来了。在楼梯口,警察发现了摔伤了腿躺在那里的陌生人。
“哪有这样的人,学习也不点灯。害得我一脚踩空。真晦气。”陌生人一副懊丧的样子。
上楼搜查的警察很快下来了。
“警长,整个楼上全搜遍了,没有发现第二个人,可房主人明明在电话中说是他儿子打倒的强盗,是不是房主人神经不正常?”“不是的。他们惟一在上学的儿子早在数年前的一个冬天死了。可他们始终不愿承认这一事实。总是说,儿子在楼上学习呢。”
谁也没有再说话。屋里很静,屋外也很静。那白色的小精灵依然悠悠然然地飞落下来……
【小题1】小说开头两段的环境描写有何特点和作用?(6分)
【小题2】两位老人惟一的儿子早在数年前的一个冬天就死了,为什么他们始终不愿承认这一事实,总是说,儿子在楼上学习呢? (6分)
【小题3】文章对歹徒着墨不多,然而他的“匕首”却前后出现了三次,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歹徒执意要上楼的原因是什么? (6分)
【小题4】“老伴迎了上来:‘谁呀?是找我儿子……’她周身一颤,后边的话咽了回去。”她眼中的陌生人是怎样的形象?请根据自己的理解,发挥想象,运用学过的描写方法,将陌生人的形象刻画出来。(8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问题。
爱的信笺
施 倩
母亲有个爱写信的习惯,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从1941年的冬天开始的。哥哥约尼自应征入伍后,一连数月没有音讯。母亲每天晚上都要坐在厨房的大桌子前给他写信。
我弄不明白既然约尼从不回信,她干嘛还要写呀写。
“等着吧,我们总会收到他的来信的。”她总是那么自信。母亲常说,信同人的心灵是相通的,神圣的上帝之光会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她相信这束光芒能帮助她找到约尼。
我不知道她说的这些话是不是为了让她自己或我们大家放宽心,但这毕竟把我们的心紧紧连在了一起。终于有一天约尼来信了——他还活着,正在南太平洋上。
母亲每次都在信末署上她的名字“赛西丽娅·卡普契”,这一直使我有些迷惑:“干嘛不写‘妈妈’?”原来,她从来就把自己当做赛西丽娅•卡普契,而不是妈妈。这使我开始用一种新的眼光来看待母亲,这位身材娇小、穿着不足5码的高跟鞋的意大利女人。
母亲从不化妆,也不佩戴首饰,除了一只金黄色的结婚手镯。她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又黑又直,盘在脑后,鼻梁上架着一副轻巧的银丝边眼镜。
每次写完信,母亲总是让父亲去发。然后,她端来咖啡壶,我们便边喝咖啡边回忆起以前一家10口人围坐在桌边时的美好时光——爸爸、妈妈,还有8个孩子。那时,我们这5个男孩3个女孩中谁也没想到有朝一日会离开这个家,去工作,去参战或者结婚,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
到了第二年春天,母亲写信的对象中又加上了另外两个儿子。每天晚上她要写3封不同的信,然后让父亲和我在信上加上我俩的问候。
母亲写信的事在村子里传开了。一天上午,一位瘦小的妇人找上门来。她颤着声向母亲问道:“你能写信,这是真的吗?”“我常给儿子们写信。”
“你也能念信?”那位妇人又轻声问道。
“当然可以。”
妇人急忙从提包里拿出一叠航空信:“念……请您快给我念念。”
这是那位妇人正在欧洲打仗的儿子寄来的。母亲还记得那个以前常和自己的儿子一起玩耍的红头发小伙子。她把信由英文译成意大利文,一封一封地念给那位妇人听。妇人听着,两眼闪着激动的泪光。“我得给他回信,”她说,“可怎么写呢?”“达菲,去做点咖啡。”母亲边吩咐我边把妇人领进里屋坐下,然后拿出钢笔、墨水和信纸开始写了起来。写好后,她给妇人念了一遍。
“你怎么知道我想说这些?”她问母亲。
“我常读儿子的信,知道一个母亲该对儿子说些什么。”
不久,那位妇人又来了,还带来了一位朋友——她们的儿子都在打仗,她们都想给儿子写信。于是,为街坊邻居写信几乎成了母亲的职业。有时她一整天都花在替别人写信上。
母亲对这些信末尾的署名看得很重要。那位妇人请母亲教教她:“我想学会写我的名字给儿子看。”于是,母亲就手把手一笔一划地教她写,一遍又一遍。这以后,每当母亲为她写好信,她便开心地在信尾写上自己的名字。
一天,那位妇人又来到我们家。母亲一眼便看出发生了什么事。妇人眼中再也看不到以前那种希望之光了。她们在一起久久地坐着,手拉着手。“也许我们该去趟教堂。”母亲轻声对她说。从教堂回来的路上,母亲脑海中一片空白,只想着那位红头发小伙子。
战争结束后,母亲放下了纸和笔。“结束了。”她说。然而,她想错了。那些曾找母亲替她们给儿子写信的又拿着她们亲戚的信来找她。
母亲曾经说过,她曾一直梦想当一名作家。“为什么不去实现这个梦想?”我问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目标。”她说,“我的生活目标看来就是写信了。没有什么能够像信一样把人们凝聚在一起。它会让你痛苦,也能使你欢笑。”
最好的关心莫过于一封充满爱意的信笺,因为它可以让世界变得很小,可以让写信人和读信人成为自己的主宰。孩子,信就是生活!母亲的信一封也没有留到现在,但受到过她帮助的人们却依然在谈论着她,把她写的信装进了他们的记忆之中。
【小题1】下面对文章的评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5分)
E.本文以“爱”为主题,以“真”来取胜,通过“真”与“爱”赞扬了母爱的深沉与伟大。
【小题2】文章开头一段和结尾一段在文章的结构中分别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文中妈妈给自己的儿子写信,为什么在信末写自己的名字而不写妈妈?(6分)
【小题4】有人认为在“烽火连三月”的战争年代,像文中母亲那样用书信传达真爱,自然是“家书抵万金”了;但在现在的和平时期,网络、通讯技术如此发达,还用书信往来的方式来沟通感情,似乎落后时代了。你赞成这种观点吗?为什么?(6分)
爱的信笺
施 倩
母亲有个爱写信的习惯,直到今天我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是从1941年的冬天开始的。哥哥约尼自应征入伍后,一连数月没有音讯。母亲每天晚上都要坐在厨房的大桌子前给他写信。
我弄不明白既然约尼从不回信,她干嘛还要写呀写。
“等着吧,我们总会收到他的来信的。”她总是那么自信。母亲常说,信同人的心灵是相通的,神圣的上帝之光会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她相信这束光芒能帮助她找到约尼。
我不知道她说的这些话是不是为了让她自己或我们大家放宽心,但这毕竟把我们的心紧紧连在了一起。终于有一天约尼来信了——他还活着,正在南太平洋上。
母亲每次都在信末署上她的名字“赛西丽娅·卡普契”,这一直使我有些迷惑:“干嘛不写‘妈妈’?”原来,她从来就把自己当做赛西丽娅•卡普契,而不是妈妈。这使我开始用一种新的眼光来看待母亲,这位身材娇小、穿着不足5码的高跟鞋的意大利女人。
母亲从不化妆,也不佩戴首饰,除了一只金黄色的结婚手镯。她有一头漂亮的头发,又黑又直,盘在脑后,鼻梁上架着一副轻巧的银丝边眼镜。
每次写完信,母亲总是让父亲去发。然后,她端来咖啡壶,我们便边喝咖啡边回忆起以前一家10口人围坐在桌边时的美好时光——爸爸、妈妈,还有8个孩子。那时,我们这5个男孩3个女孩中谁也没想到有朝一日会离开这个家,去工作,去参战或者结婚,到最后只剩下我一个。
到了第二年春天,母亲写信的对象中又加上了另外两个儿子。每天晚上她要写3封不同的信,然后让父亲和我在信上加上我俩的问候。
母亲写信的事在村子里传开了。一天上午,一位瘦小的妇人找上门来。她颤着声向母亲问道:“你能写信,这是真的吗?”“我常给儿子们写信。”
“你也能念信?”那位妇人又轻声问道。
“当然可以。”
妇人急忙从提包里拿出一叠航空信:“念……请您快给我念念。”
这是那位妇人正在欧洲打仗的儿子寄来的。母亲还记得那个以前常和自己的儿子一起玩耍的红头发小伙子。她把信由英文译成意大利文,一封一封地念给那位妇人听。妇人听着,两眼闪着激动的泪光。“我得给他回信,”她说,“可怎么写呢?”“达菲,去做点咖啡。”母亲边吩咐我边把妇人领进里屋坐下,然后拿出钢笔、墨水和信纸开始写了起来。写好后,她给妇人念了一遍。
“你怎么知道我想说这些?”她问母亲。
“我常读儿子的信,知道一个母亲该对儿子说些什么。”
不久,那位妇人又来了,还带来了一位朋友——她们的儿子都在打仗,她们都想给儿子写信。于是,为街坊邻居写信几乎成了母亲的职业。有时她一整天都花在替别人写信上。
母亲对这些信末尾的署名看得很重要。那位妇人请母亲教教她:“我想学会写我的名字给儿子看。”于是,母亲就手把手一笔一划地教她写,一遍又一遍。这以后,每当母亲为她写好信,她便开心地在信尾写上自己的名字。
一天,那位妇人又来到我们家。母亲一眼便看出发生了什么事。妇人眼中再也看不到以前那种希望之光了。她们在一起久久地坐着,手拉着手。“也许我们该去趟教堂。”母亲轻声对她说。从教堂回来的路上,母亲脑海中一片空白,只想着那位红头发小伙子。
战争结束后,母亲放下了纸和笔。“结束了。”她说。然而,她想错了。那些曾找母亲替她们给儿子写信的又拿着她们亲戚的信来找她。
母亲曾经说过,她曾一直梦想当一名作家。“为什么不去实现这个梦想?”我问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目标。”她说,“我的生活目标看来就是写信了。没有什么能够像信一样把人们凝聚在一起。它会让你痛苦,也能使你欢笑。”
最好的关心莫过于一封充满爱意的信笺,因为它可以让世界变得很小,可以让写信人和读信人成为自己的主宰。孩子,信就是生活!母亲的信一封也没有留到现在,但受到过她帮助的人们却依然在谈论着她,把她写的信装进了他们的记忆之中。
【小题1】下面对文章的评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文中由母亲每晚坚持的一个微不足道的举动写起,由此引出所有爱子母亲的心声,并使那种爱如潺潺流水一般,缓缓从心田流出,共同谱写了一曲爱的赞歌。 |
B.在一直收不到儿子约尼回信的情况下,母亲依然不停地写下去,依然坚信通过这种方式能够找到约尼,这是母爱,是信任,更是一种信念。 |
C.母亲为村子里的人读信、写信,这主要表现了母亲的善良,母亲乐于助人的品格。 |
D.战争结束后,“那些曾找母亲替她们给儿子写信的又拿着她们亲戚的信来找她”,是为了分享收到儿子回信的喜悦。 |
【小题2】文章开头一段和结尾一段在文章的结构中分别有什么作用?(4分)
【小题3】文中妈妈给自己的儿子写信,为什么在信末写自己的名字而不写妈妈?(6分)
【小题4】有人认为在“烽火连三月”的战争年代,像文中母亲那样用书信传达真爱,自然是“家书抵万金”了;但在现在的和平时期,网络、通讯技术如此发达,还用书信往来的方式来沟通感情,似乎落后时代了。你赞成这种观点吗?为什么?(6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独腿人生
罗伟章
应朋友之约,去他家议事。朋友住在城南一幢别墅里。别墅是为有私车的人准备的,因此与世俗的闹市区总保持一段距离。我没有私车,只得坐公交车去。下车之后,我顺手招了一辆人力三轮车。
朋友体谅我的窘迫,事先在电话中告知:若坐三轮,只需三元。为保险起见,我上车前还问了价。“五元。”车夫说。我当然不会坐,可四周就只有这辆三轮车。车夫见我犹豫,开导我说:“总比坐出租合算吧,出租车起价就是六元呢。”我举目张望,希望再有一辆三轮车来。车夫说:“上来吧,就收你三元。”
车夫一面蹬车,一面以柔和的语气对我说:“我要五元其实没多收你的。”我说:“人家已经告诉我只要三元呢。”他说,“那是因为你公交车下错了地方,如果在前一个站就只收三元。”随后,他立即补充道:“就只收三元,已经说好的价,就不会变。我是说,你以后来这里,就在前一站下车。”他说得这般诚恳,话语里透着关切,使我情不自禁地看了看他。他剪得齐齐整整的头发已经花白,至少有五十岁的年纪。
车行一小段路程,我突然发现蹬车的人只有一条腿。
他失去的是右腿。他的左腿用力地蹬着踏板,为了让车走得快一些,臀部时时脱离座垫,身子向左倾斜,以便把所有的力量都用在左腿上。
我猛然间觉得很不是滋味,眼睛直直地瞪着他的断腿。我觉得我很不人道,甚至卑鄙。我刚三十出头,有一百三十多斤,体魄强壮,而他比我大二十岁,身体精瘦,且只有一条腿,然而,我却大模大样地坐在车上,让他用独腿带我前行。我的喉咙有些发干,心胸里被一种奇怪的惆怅甚至悲凉的情绪纠缠着,笼罩着。
前面是一带缓坡,我说:“这里不好骑,我下车,我们把车推过去。”他急忙制止:“没关系没关系,这点坡都骑不上去,我咋个挣生活哩!”言毕,快乐地笑了两声,身子便弓了起来,加快了蹬车的频率。车子遇到坡度,便顽固地不肯前行,甚至有后退的趋势。他的独腿顽强地与后退的力量抗争着,车轮发出“吱吱”的尖叫,车身摇摇晃晃,极不情愿地向前扭动。车夫黝黑的后颈高高绷起一股筋来,头使劲地向前耸。我想他的脸一定是紫红的,他被单薄的衣服包裹起来的肋骨,一定根根可数。他是在跟自己较劲,与命运抗争!
坡总算爬上去了,车夫重重地喘着气。不知怎的,我心里的惆怅和悲凉竟然了无影踪。我在为他高兴,并暗暗受着鼓舞。在我面前的,无疑是一个强者,他把路扔在了后面,把坡扔在了后面,为自己“挣”来了坦荡而快乐的生活。
待他喘息稍定,我说:“你真不容易呀!”他自豪地说:“这算啥呀!今年初,我一口气蹬过八十多里,而且还带的是两个人。”
他说:“两个韩国人来成都,想坐人力车沿二环路走一趟,看看成都的风景。别人的车他们不坐,偏要坐我的车。他们一定以为我会半路出丑的,没想到,嘿,我这条独腿为咱们成都人争了气,为中国人争了气!”
我不知该说什么好,既心酸,又豪迈,是那种近乎悲壮的情感。
不由自主地,我又看着他的那条断腿。他已经断了一条腿,而那条独腿支撑起了他的人生和尊严。
离别墅大门百十米远的距离,车夫突然刹了车。“你下来吧。”他说。
我下了车,给他五元钱。
他坚决不收:“讲好的价,怎么能变的呢?你这叫我以后咋个在世上混啊?”
我没勉强,收了他找给的两元钱。
我正要离开时,他不好意思地说:“我本来应该把你送进门的,可那是一幢高级别墅,往别墅去的人至少应该坐出租啊……我怕被你朋友看见……”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我天生是不大流泪的人。
朋友果然在大门边等我,他望着远去的车夫说:“你为什么不让他送进来?那些可恶的家伙总是骗一个是一个!你太老实了。”
议完事,朋友留我吃饭,我坚决拒绝了。
我徒步走过了那段没有公交车的路程。我从来没有与自己的两条腿这般亲近过,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两条腿这般有力过。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E. 小说中的独腿车夫不是英雄,没有壮怀激烈的事迹,然而他却用发自灵魂深处最本真的光辉,让在人生中艰难打拼的人们看到了希望。
【小题2】小说中画线部分对独腿车夫蹬车情形做了详细描写,请简要分析其在全文中的作用。(6分)
【小题3】独腿车夫这一形象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为什么以“独腿人生”为题目?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独腿人生
罗伟章
应朋友之约,去他家议事。朋友住在城南一幢别墅里。别墅是为有私车的人准备的,因此与世俗的闹市区总保持一段距离。我没有私车,只得坐公交车去。下车之后,我顺手招了一辆人力三轮车。
朋友体谅我的窘迫,事先在电话中告知:若坐三轮,只需三元。为保险起见,我上车前还问了价。“五元。”车夫说。我当然不会坐,可四周就只有这辆三轮车。车夫见我犹豫,开导我说:“总比坐出租合算吧,出租车起价就是六元呢。”我举目张望,希望再有一辆三轮车来。车夫说:“上来吧,就收你三元。”
车夫一面蹬车,一面以柔和的语气对我说:“我要五元其实没多收你的。”我说:“人家已经告诉我只要三元呢。”他说,“那是因为你公交车下错了地方,如果在前一个站就只收三元。”随后,他立即补充道:“就只收三元,已经说好的价,就不会变。我是说,你以后来这里,就在前一站下车。”他说得这般诚恳,话语里透着关切,使我情不自禁地看了看他。他剪得齐齐整整的头发已经花白,至少有五十岁的年纪。
车行一小段路程,我突然发现蹬车的人只有一条腿。
他失去的是右腿。他的左腿用力地蹬着踏板,为了让车走得快一些,臀部时时脱离座垫,身子向左倾斜,以便把所有的力量都用在左腿上。
我猛然间觉得很不是滋味,眼睛直直地瞪着他的断腿。我觉得我很不人道,甚至卑鄙。我刚三十出头,有一百三十多斤,体魄强壮,而他比我大二十岁,身体精瘦,且只有一条腿,然而,我却大模大样地坐在车上,让他用独腿带我前行。我的喉咙有些发干,心胸里被一种奇怪的惆怅甚至悲凉的情绪纠缠着,笼罩着。
前面是一带缓坡,我说:“这里不好骑,我下车,我们把车推过去。”他急忙制止:“没关系没关系,这点坡都骑不上去,我咋个挣生活哩!”言毕,快乐地笑了两声,身子便弓了起来,加快了蹬车的频率。车子遇到坡度,便顽固地不肯前行,甚至有后退的趋势。他的独腿顽强地与后退的力量抗争着,车轮发出“吱吱”的尖叫,车身摇摇晃晃,极不情愿地向前扭动。车夫黝黑的后颈高高绷起一股筋来,头使劲地向前耸。我想他的脸一定是紫红的,他被单薄的衣服包裹起来的肋骨,一定根根可数。他是在跟自己较劲,与命运抗争!
坡总算爬上去了,车夫重重地喘着气。不知怎的,我心里的惆怅和悲凉竟然了无影踪。我在为他高兴,并暗暗受着鼓舞。在我面前的,无疑是一个强者,他把路扔在了后面,把坡扔在了后面,为自己“挣”来了坦荡而快乐的生活。
待他喘息稍定,我说:“你真不容易呀!”他自豪地说:“这算啥呀!今年初,我一口气蹬过八十多里,而且还带的是两个人。”
他说:“两个韩国人来成都,想坐人力车沿二环路走一趟,看看成都的风景。别人的车他们不坐,偏要坐我的车。他们一定以为我会半路出丑的,没想到,嘿,我这条独腿为咱们成都人争了气,为中国人争了气!”
我不知该说什么好,既心酸,又豪迈,是那种近乎悲壮的情感。
不由自主地,我又看着他的那条断腿。他已经断了一条腿,而那条独腿支撑起了他的人生和尊严。
离别墅大门百十米远的距离,车夫突然刹了车。“你下来吧。”他说。
我下了车,给他五元钱。
他坚决不收:“讲好的价,怎么能变的呢?你这叫我以后咋个在世上混啊?”
我没勉强,收了他找给的两元钱。
我正要离开时,他不好意思地说:“我本来应该把你送进门的,可那是一幢高级别墅,往别墅去的人至少应该坐出租啊……我怕被你朋友看见……”
我的眼泪流了下来。我天生是不大流泪的人。
朋友果然在大门边等我,他望着远去的车夫说:“你为什么不让他送进来?那些可恶的家伙总是骗一个是一个!你太老实了。”
议完事,朋友留我吃饭,我坚决拒绝了。
我徒步走过了那段没有公交车的路程。我从来没有与自己的两条腿这般亲近过,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的两条腿这般有力过。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独腿车夫在乘客坐上车后,主动向“我”解释自己要价五元的原因,这表明他不希望“我”误解自己,因为他非常爱惜自己的名声。 |
B.两个韩国人来到成都,放着别的正常车夫的车不坐,偏要坐独腿车夫的车看成都的风景,这表明他们怀有鄙视中国人的不正常心态。 |
C.“朋友”告诉“我”人力车的价钱,指责人力车夫不把客人送到目的地,这些小精明其实体现了他对“我”的关心。 |
D.“我”并没有强行多给人力车夫两元钱,是由于“我”并不愿意因为自己而让人力车夫食言,从而毁坏了他做人的基本原则。 |
【小题2】小说中画线部分对独腿车夫蹬车情形做了详细描写,请简要分析其在全文中的作用。(6分)
【小题3】独腿车夫这一形象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小说为什么以“独腿人生”为题目?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