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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书桌

冯骥才

我有张小小的书桌。它又窄又矮,破旧极了。在外人眼里简直不成样子。上边的漆成片地剥落下来,残余的漆色变得晦黯发黑,连我自己都认不准它最新是什么颜色。别看它这副模样,三十年来,却一直放在我的窗前,我房间透进光来的地方。我搬过几次家,换过几件家具,但从来没有想到处理掉它……

我无法想起,究竟是什么时候,我开始使用这小桌的。我只模模糊糊记得,最初,我是站在它前面写写画画,而不是坐着。待我要坐下时,屁股下边必须垫上书包、枕头或一大叠画报,才能够得上桌面……

桌面上净是些小瘪抗。有的抗儿挺深,像个洞眼,蚂蚁爬到那儿,得停一下,迟疑片刻,最后绕过去……细细瞧吧,还满是划痕呢横竖歪斜,有的深,如一道沟:有的轻浅,还有的比蛛丝还细。这细细的印痕,是不是当初刮铅笔尖留下的?那一条条长长的道道儿,是不是随意用指甲划上去的?那儿黑糊糊的一块,是不是过年做灯笼,考弯竹条时碰倒了蜡烛烧的?分辨不清了,原因不明了,全搅在一起了;这中间还混着许多字迹。钢笔的、铅笔的、墨笔的,还有用什么硬东西刻上去的。也有画上去的形象,有的完整,有的破碎——一只靴子啦,枪啦,一张侧面脸啦,这是不是我的自画像?年深日久,早都给磨得模糊一片。痕迹斑驳的桌面,有如一块风化得相当厉害、漫漶不清的碑石。

但我从中细心查辨,也能认出某些痕迹的来由,想起这里边包含着的、只有我才知道的故事,并联想到与此有关或无关的、早已融进往昔岁月中的生活。

为此,我很少用湿布去拭抹它。

只有一次例外。那是我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前排坐着一个女同学,十分瘦弱。她年龄与我一般大,个子却比我矮一头。两条短短的黄辫儿,简直是两根麻绳头。一天,上语文课,我没听讲,却悄悄把眼前的两条黄辫子拴在这女同学的椅子背儿上。正巧老师叫她回答问题,她一起身,拴住的辫子扯得她痛得大叫。我的语文老师姓李,瘦削的脸满是黑胡茬,连脸颊上都是。一副黑边的近视镜遮住他的眼神,使我头次见到他时以为他挺凶,其实他温和极了。他对我们调皮的忍耐限度比别的老师都大。但不知为什么,那天他好厉害,把我一把拉到课堂前,叫我伸出双手,狠狠打了十多板子。他真生气呢!气呼呼地直喘,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指着门瞪圆眼对我吼道:“走!快走!”我离开了课堂,一路跑回家。我手疼倒没什么,但当众挨打受罚,我的自尊心受不了。于是,我眼泪汪汪地在桌上写了“李老师是狗!”几个字。我写得那么痛快和解气,好像这几个字给我报了什么“仇”似的。这几个字就相当威风地在我桌上保留了好长时间。

后来,我带着一种说不清是对李老师,还是对长大后再也遇不到那个瘦弱的女同学的愧疚心情,用手巾尖儿蘸些水使劲把这几个字抹下去。

真奇怪!字儿抹掉了,好像心里干净了一些。

桌上惟有一处大硬伤。那是——那天,一群穿绿服装、臂套红色袖章的男女孩子们闯进我家来。每人拿一把斧头,说要“砸烂旧世界”,我被迫站在门口表示欢迎,并木然地瞅着他们在顷刻间,把我房间里的一切胡乱砸一通。其中有个姑娘,模样挺端正,但她的眼神叫我害怕。她不吵不闹,砸起东西来异乎寻常地细致。她在屋里转来转去,把尚且完整的东西翻出来,一件件、有条不紊地敲得粉碎。然后,她翻出我一本相册,把里面的照片一张张抽出来,全都撕成两半。她做这些事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最后,她临去时,一眼瞥见我的书桌。大约这书桌过于破旧,开始时并没引起他们的兴趣。此刻在一堆碎物中间,反而惹眼了。她撇向一边的薄薄的唇缝里含着一种讥讽:

“你还有这么个破玩意儿!”

随手一斧子,正砍在桌角上。掉下一块挺大的木茬。

就这样,我过去生活的一切,无论是快乐和幸福的,还是忧愁和不幸的,都留在桌上了。哪怕我忘了,它会无声地提醒我。

我终于失去了它。

在地震中,塌落下来的屋顶把它压垮。我的孩子正好躲在桌下,给它保护住了生命。它才是真正地为我献出了一切呢!等我从废墟中把它找出来,只是一堆碎木板、木条和木块了。我请来个能干的木匠,想把它复原。木匠师傅瞅着它,抽着烟,最后摇了摇头。并且莫名其妙地瞧了我一眼,显然他不明白我何以有此意图——又不是复原一件破损的稀世古物。

它就这样在我的生活中没了。

我需要书桌,只得另买一张。新买的桌子宽大、实用、漆得锃亮,高矮也挺合适。我每每坐在崭新却陌生的大书桌前,就觉得过去的一切像那不能再生的书桌一样,烟消云散,虚无飘渺,再也无从抓住似的……

我因此感到隐隐的忧伤。不由得想起几句话,却想不起是谁说的了:“啊,生活,你真迷人……哪怕是久已过去的,也叫人割舍不得;哪怕是不幸的,也渐渐能化为深沉的诗。”

(有删节)

【小题1】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小题2】文中说“桌上惟有一处大硬伤”,简析“大硬伤”的含义。
【小题3】有人认为文章最后两段是画蛇添足,删去会更好,对此你怎么看?为什么?
【小题4】探究本文中“书桌”的作用和内涵。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2-13 05: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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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快手刘
冯骥才
①人人在童年,都是时间的富翁。有时我呆在家里闷得慌,或者父亲嫌我太闹,打发我出去玩玩,我就不免要到街口,去看快手刘变戏法。
②快手刘是个撂地摆摊卖糖的胖大汉子。他有个随身背着的漆成绿色的小木箱,在哪儿摆摊就把木箱放在哪儿。箱上架一条满是洞眼的横木板,洞眼插着一排排廉价的棒糖。他变戏法是为了吸引孩子们来买糖。戏法十分简单,俗称“小碗扣球”。他两只手各拿一只茶碗,你明明看见每只碗下边扣着两只红球儿,你连眼皮都没眨动一下,嘿!四只球儿竟然全都跑到一只茶碗下边去了。
③有一次,我亲眼瞧见他手指飞快地一动,把一只球儿塞在碗下边扣住,便忍不住大叫:“在右边那个碗底下哪,我看见了!”“你看见了?”快手刘明亮的大眼球朝我惊奇地一闪,跟着换了一种正经的神气对我说。“不会吧!你可得说准了。猜错就得买我的糖。”“行!我说准了!”我亲眼所见,所以一口咬定。谁知快手刘哈哈一笑,突然把右手的茶碗翻过来:“瞧吧,在哪儿呢?”咦,碗下边怎么什么也没有呢?难道球儿从地下钻进左边那个碗下边去了。快手刘好像知道我怎么猜想,伸手又把左边的茶碗掀开,同样什么也没有!只见他将两只空碗对口合在一起,举在头顶上,口呼一声:“来!”双手一摇茶碗,里面竟然哗哗响,打开碗一看,四只球儿居然又都在碗里边。四周围看的人发出一阵惊讶不已的唏嘘之声。“你输了吧!买块糖吃就行。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我臊得脸发烫,在众人的笑声里买了块棒糖,站到人圈圈后边去,从此我再不敢挤到前边去多嘴多舌。
④他那时不过40多岁吧,正当壮年,精神饱满,肉重肌沉,皓齿红唇,乌黑的眉毛像是用毛笔画上去的。他一边变戏法一边卖糖一双胖胖的手,指肚滚圆,却转动灵活。这双异常敏捷的手,大概就是他绰号“快手刘”的来历。我童年的许多时光,就是在这最最简单又百看不厌的土戏法里,在这一直也不曾解开的迷阵中,在他这双神奇莫侧、令人痴想不已的快手之间消磨掉的。他给了我多少好奇的快乐呢!
⑤我上中学后,就不常见到快手刘了。只是路过那街口时,偶尔碰见他。他依旧那样兴冲冲地变着“小碗扣球”。
⑥我上高中是在外地。人一走,留在家乡的童年和少年就像合上的书。往昔美好的故事,亲切的人物,甜醉的情景,就像鲜活花瓣夹在书里面,再翻开都变成了干枯的回忆。谁能使过去的一切复活?那去世的外婆,不知去向的挚友,妈妈乌黑的卷发,久已遗失的那些美丽的书,那跑丢了的绿眼睛的小白猫……还有快手刘。
⑦高中二年级,我回家度假。一天在离家不远的街口看见十多个孩子围着什么又喊又叫。走近一看,心中忏然一动,竟是快手刘!他依旧卖糖和变戏法,但人已经大变样了。十年不见,他的模样接近了老汉。他分明换了一双手!手背上青筋缕缕,指头绕着一圈圈皱纹,快像吐尽了丝而缩下去的老蚕……他抓着两只碗口已经碰得破破烂烂的茶碗,笨拙地翻来翻去;那四只小红球儿一会儿没头没脑地撞在碗边上一会儿从手里掉下来。他的手不灵了!孩子们叫起来:“‘球在那儿呢’,‘在手里哪’,‘指头中间夹着哪’!”
⑧我也清楚地看到,在快手刘扣过茶碗的时候,把地上的球儿取在手中。这动作缓慢迟钝,失误就十分明显。孩子们吵着闹着叫快手刘张开手,快手刘的手却捧得紧紧的,朝孩子们尴尬地掬出笑容。这一笑,满脸皱纹都挤在一起,好像一个皱纸团。他几乎用请求的口气说:“是在碗里呢!我手里边什么也没有……”
⑨当年神气十足的快手刘哪会用这种口气说话?这些稚气又认真的孩子们偏偏不依不饶,非叫快手刘张开手不可。他哪能张手,手一张开一切都完了,我真不愿意看见快手刘这副狼狈的、惶惑的、无措的窘态。多么希望他像当年那次—由于我自作聪明,揭他老底,迫使他亮出个捉摸不透的绝招,小球突然不翼而飞,呼之即来。如果他再使一下那个绝招,叫这些不知轻重的孩子们领略一下名副其实的快手刘,瞪目结舌多好!但他老了,不会再有那花好月圆的岁月年华了。
⑩我走进孩子们中间,手一指快手刘身旁的木箱说:“你们都说错了,球儿在这箱子上呢!”孩子们给我这突如其来的话弄得莫名其妙,都瞅那木箱,就在这时,我眼角瞥见快手刘用一种尽可能的快速把手里的小球塞到碗下边。“球在哪儿呢?”孩子们问我。快手刘笑呵呵翻开地上的茶碗说:“瞧,就在这儿啊!怎么样,你们说错了吧,买块糖吧,这糖是纯糖稀熬的,单吃糖也不吃亏。”
(选自《小说选刊》,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第③段通过细腻生动的笔触描写了童年的我与快手刘的一次较量,表现了我幼稚、率真,也说明了快手刘的狡猾,理趣盎然。
B.在文中,作者将快手刘与外婆、挚友、妈妈的鬈发、遗失的书等并列陈述,显然是将快手刘当作过去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的一部分。
C.文章以“快手刘”为题,是因为快手刘不但拥有一双异常敏捷的手,而且还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变戏法的民间艺人,深得孩子们的喜爱。
D.小说通过对比的手法表现了快手刘在人生不同阶段截然不同的精神面貌及生活境况,充分展示了小人物生活的艰辛与岁月的无情、强大。
【小题2】请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题3】小说是怎样表现快手刘“快手”这一特点的?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完成下面小题。

离我太远了,皮兰

冯骥才

①如果世界上有一个地方从来没听人说过,去了之后却永难忘怀,这个地方就是皮兰。

②对我来说,它实在太远;我在“远东”,它藏在地球西边亚得里亚海最上端那个海湾,好像掖在欧洲的胳肢窝里,皮兰就在这天涯海角似的地方。

③这个只有四千多人的小小的中世纪的古城,密集着层层叠叠两三层的小楼,全是雪白的墙和砖红色的尖顶。如果艳阳高照,白墙更白;一场雨后,红顶瓦变为深红——再给湛蓝、深郁和辽阔的大海一衬,色彩分外独特又鲜艳。这时,偶尔飞来几只极黑的乌鸦,醒目地落在屋顶或烟突上。如此的景象,叫谁看了不醉?

④皮兰就像大地鲜亮的舌尖,伸进大海,舔弄着无穷而清凉的碧涛。

⑤走进皮兰,不像进什么名城,心理上会有意无意做点准备。在皮兰海边散着步,边走边看海上的美景,不经意就走到它城中心的广场上。欧洲的广场无论大小,四周的建筑都是城市的门面。皮兰的门面可没有花团锦簇般的大厦,一律是墙面斑驳甚至是破损的老楼,然而它们简朴、素雅、沉静,像中世纪的农夫农妇、工匠市民平和地站在那里;铺满广场的石板石钉早已磨得光亮,像铁的;一些长长的石条凳围着广场放了一圈,人们三三两两坐在上边消闲,一看便知是本城的百姓;两个女孩儿坐在那里逗狗;一位老妇人抱着婴儿晒太阳,旁边坐着个老头,舒舒服服打着瞌睡;一群男子在下棋,其中一个中年男人穿着很漂亮的海员制服,帽檐却斜着。年轻的父亲在教他的孩子学步,孩子乍着胳膊摇摇晃晃走在前边,父亲笑呵呵跟在后边,走着走着,情不自禁地和孩子走的姿态一样了。

⑥皮兰湾很静,适合扬帆出海,这里有桅樯如林的小码头。皮兰的海水比矿泉水还干净;海边的岩石上常常会悠闲地躺着一些沐日的泳装女子,粗粝的石块和光嫩的皮肤强烈地对比着;海鸥们常常在海面上自在地飞掠盘旋。

⑦偶尔能看到一两个背包的旅行者站在旁边贪婪地拍照。

⑧皮兰的地标是在城中鹤立鸡群般高高耸起的尖顶的钟楼,它叫人想到威尼斯圣马可大教堂的钟楼,只是更简约更古朴一些。皮兰历史上曾属威尼斯王国管辖。广场立着一块石头旗桩,上边刻着的年号是1466,它是威尼斯王国时代的遗物吧。在威尼斯统治的漫长的五百年里,它骨子里已浸入太多意大利人的气息与气质。尤其是对历史的态度。街头巷尾处处可以看到历史的见证。一棵与一根石柱死死缠成一体的古藤,东一块西一块有刻痕的建筑残石,多半已经锈烂在土里的铁锚……没人去动它们。让它们以历史的原状存在。城中还有些中世纪的残垣断壁,更是地面上的文物。用不着标明“文保单位”,也被人们当做“沉默的老者”备受尊崇地活在人间。比如一座中世纪的修道院,早已荒芜,仅存中庭,只有一些残损的雕像或兽头放在廊子上,其他空空如也;人们把庭院打扫干净,却任由野草丛生,播放一些古典音乐——用音乐唤起的想象与情感装满它。这不是意大利人擅长做的事吗?

⑨没有人去拙劣地添油加醋,或者去涂脂抹粉“打造”它。历史是不需要加工的。

⑩无形的音乐是一种灵魂。古典音乐是历史的灵魂,皮兰人用它来轻轻唤醒历史。早在17世纪这里诞生了作曲家和小提琴家塔替尼。皮兰人在塔替尼去世二百年时,仍然怀念他,以他为荣,便制作一尊雕像放在广场的中心。

⑪真正的雕像都是为了一种精神,不是城市广告。

⑫最深厚的皮兰还是在城中往复迴绕的哥特式的老街老巷里。今天的皮兰没有为了“扩大旅游经济”而去放大街道尺度。老墙老屋老门老窗一切依旧,房中的生活设施却正在“现代化”。他们依旧在窗口伸出杆子晾晒衣服,依旧在窗框上挂满花盆,让五颜六色的花朵镶在阳光射入室内的地方;然而,钻进一些地下室地洞似的小门,里边艺术家工作室的照明、通讯与生活设施却十分现代。这些艺术品店很少出售千篇一律乏味的旅游商品,多是艺术家富于个性的创造。他们尊重历史,却又不是“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不是一个劲儿在“非物质文化遗产”身上拼命挤奶。

⑬这样的文化才是真正活着的。

⑭只可惜它离我太远了,皮兰。

【小题1】第③段作者是怎样描写古城景物的?
【小题2】辨析第⑤段画线句不同语序的表达效果。
(1)原句:走进皮兰,不像进什么名城,心理上会有意无意做点准备。
(2)改句:走进皮兰,心理上会有意无意做点准备,不像进什么名城。
【小题3】从表现手法的角度,赏析第⑥段和第⑦段。
【小题4】联系上下文,对第⑧段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对简约古朴钟楼的生动形象描写,引发了对威尼斯统治时期的遥想。
B.借助对广场上旗桩的描绘,感受皮兰人骨子里的意大利气息和气质。
C.运用白描的手法展示了石柱古藤、建筑碎石、生锈铁锚的原状存在。
D.由皮兰“沉默的老者”备受崇敬活在人间,反思中国对文物的态度。
E.“用音乐唤起的想象与情感装满它”,呈现皮兰人对历史文化的尊重。
F.优美形象的语言,富有理性的思辨,充分感受皮兰真正活着的文化。
【小题5】第⑫段画线句的含义和所表现的作者的情感是 。
【小题6】从语言表达的角度,对末段加以评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小说,回答下列小题。

酒婆(有改动)

冯骥才

首善街有家最低等的小酒馆。不插幌子,不挂字号,连座位也没有;柜台上不卖菜,单摆一缸酒。来喝酒的,都是扛活拉车卖苦力的底层人。

这酒馆只卖一种叫“炮打灯”的酒。这酒价钱贱,不讲余味,只讲冲劲,进嘴非得赶紧咽,不然烧烂了舌头。可一落进肚里,马上一股劲“腾”地蹿上来,直撞脑袋。好酒应是温厚绵长,绝不上头。但穷汉子们挣一天命,筋酸骨乏,心里憋闷,不就为了花钱不多,马上来劲,晕头涨脑地洒脱洒脱放纵放纵吗?

要说最洒脱的,还得数酒婆。天天下晌,这老婆子一准来到小酒馆,衣衫破烂,像叫花子;头发乱,脸色黯,没人说清她啥长相,更没人知道她叫什么,却都知道她是这小酒馆的头号酒鬼,尊称酒婆。她一进门,照例打怀里摸出个四四方方小布包,打开布包,里头是个报纸包;打开报纸包,又是个绵纸包,好像里头包着一个翡翠别针;再打开绵纸包,原来只是两角钱!她拿钱撂在柜台上,老板照例把多半碗“炮打灯”递过去,她接过酒碗,举手扬脖,碗底一翻,酒便直落肚中,好像倒进酒桶。待这婆子两脚一出门坎,就像在地上划天书了。

她一路东倒西歪向北去。走出一百多步远的地界,是个十字路口,车来车往,常常出事。您还甭为这婆子揪心,瞧她烂醉如泥,可每次将到路口,一准是“噔”地一下,醒过来了!竟像常人一般,不带半点醉意,好端端地穿街而过。她天天这样,从无闪失。

首善街上人家,最爱瞧酒婆这醉醺醺的几步,上摆下摇,左歪右斜,悠悠旋转乐陶陶,看似风摆荷叶一般;逢到雨天,雨点淋身,便像一张慢慢旋动的大伞了……但是,为什么酒婆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呢?

原来,老板人奸,往酒里掺水。酒鬼们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把这层纸桶破,喝美了也就算了。

老板人近六十,没儿没女,八成要绝后。可一日,老板娘爱酸爱辣,居然有喜了!老板给佛爷叩头时,动了良心,发誓今后老实做人,再不往酒里掺水了。

就是这日,酒婆来到小酒馆,照例还是掏出包儿来,层层打开,花钱买酒,举手扬脖,把改假为真的“炮打灯”倒进肚里……真货就是真货。这次酒婆还没出屋,人就转悠起来了。而且今儿她一路上摇晃得分外好看,上身左摇,下身右摇,愈转愈疾,初时像风中的大鹏鸟,后来竟像一个黑黑的大漩涡!首善街的人看得惊奇,也看得纳闷,不等多想,酒婆已到路口,竟然没有酒醒,破天荒头一遭转悠到马路上。下边的惨事就甭提了……

自此,酒婆在这条街上绝了迹。小酒馆里的人们却不时念叨起她来,说她才算真正够格的酒鬼。她喝酒不就菜,向例一饮而尽,不贪解馋,只求酒劲。在酒馆既不多事,也无闲话,交钱喝酒,喝完就走,从来没赊过帐。老板听着,忽然想到,酒婆出事那日,不正是自己不往酒里掺假的那天吗?原来祸根竟在自己身上!他便别扭开了,心想这人间的道理真是说不清了。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

【小题1】下列对本文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
A.“炮打灯”是一种物美价廉的酒,穷人们喝了它,可以在劳碌了一天之后,缓解疲劳,忘记烦恼,洒脱放纵一番。
B.“直落”“好像倒进酒桶”等词语,生动形象地写出了酒婆喝酒之急;“一到路口就醉意全消”,则表明酒力并不长久。
C.老板往酒里掺水,酒鬼们一清二楚,但谁也不肯说出来,这表现了人们只图喝了痛快、不想惹是生非的心理状态。
D.酒婆死了,老板在知道祸根在自己身上,感到非常内疚,后悔自己不该一时头脑发热,诚实了一次反而害了酒婆。
E.小说着力塑造了以酒婆为代表的一群下层劳动者的形象,表达了“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深刻主题。
【小题2】通观全文,分析酒婆是一个怎样的人。
【小题3】小说为什么极力描写酒婆的醉态,并且将其写得“好看”?
【小题4】“首善街”的社会环境具有怎样的特点?作者为什么以“首善”称之?
【小题5】作者在小说的结尾借老板的口提出这样一个疑问:“为什么几十年拿假酒骗人,却相安无事,都喝得挺美,可一旦认真起来反倒毁了?”通读全文,说说此句的作用。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苏七块   冯骥才
苏大夫本名苏金散,民国初年在小白楼一带,开所行医,正骨拿踝,天津卫挂头牌,连洋人赛马,折胳膊断腿,也来求他。
他人高袍长,手瘦有劲,五十开外,红唇皓齿,眸子赛灯,下巴儿一绺山羊须,浸了油赛的乌黑锃亮。张口说话,声音打胸腔出来,带着丹田气,远近一样响,要是当年入班学戏,保准是金少山的冤家对头。他手下动作更是“干净麻利快”,逢到有人伤筋断骨找他来,他呢?手指一触,隔皮截肉,里头怎么回事,立时心明眼亮。忽然双手赛一对白鸟,上下翻飞,疾如闪电,只听“咔嚓咔嚓”,不等病人觉疼,断骨头就接上了。贴块膏药,上了夹板,病人回去自好。倘若再来,一准是鞠大躬谢大恩送大匾来了。
人有了能耐,脾气准格色。苏大夫有个格色的规矩,凡来瞧病,无论贫富亲疏,必得先拿七块银元码在台子上,他才肯瞧病,否则决不搭理。这叫嘛规矩?他就这规矩!人家骂他认钱不认人,能耐就值七块,因故得个挨贬的绰号叫做:苏七块。当面称他苏大夫,背后叫他苏七块,谁也不知他的大名苏金散了。
苏大夫好打牌,一日闲着,两位牌友来玩,三缺一,便把街北不远的牙医华大夫请来,凑上一桌。玩得正来神儿,忽然三轮车夫张四闯进来,往门上一靠,右手托着左胳膊肘,脑袋瓜淌汗,脖子周围的小褂湿了一圈,显然摔坏胳膊,疼得够劲。可三轮车夫都是赚一天吃一天,哪拿得出七块银元?他说先欠着苏大夫,过后准还,说话时还哎呦哎呦叫疼。谁料苏大夫听赛没听,照样摸牌看牌算牌打牌,或喜或忧或惊或装作不惊,脑子全在牌桌上。一位牌友看不过去,使手指指门外,苏大夫眼睛仍不离牌。“苏七块”这绰号就表现得斩钉截铁了。
牙医华大夫出名的心善,他推说去撒尿,离开牌桌走到后院,钻出后门,绕到前街,远远把靠在门边的张四悄悄招呼过来,打怀里摸出七块银元给了他。不等张四感激,转身打原道返回,进屋坐回牌桌,若无其事地接着打牌。
过一会儿,张四歪歪扭扭走进屋,把七块银元“哗”地往台子上一码。这下比按铃还快,苏大夫已然站在张四面前,挽起袖于,把张四的胳膊放在台子上,捏几下骨头,跟着左拉右推,下顶上压,张四抽肩缩颈闭眼呲牙,预备重重挨几下,苏大夫却说:“接上了。”当下便涂上药膏,夹上夹板,还给张四几包活血止疼口服的药面子。张四说他再没钱付药款,苏大夫只说了句:“这药我送了。”便回到牌桌旁。
今儿的牌各有输赢,更是没完没了,直到点灯时分,肚子空得直叫,大家才散。临出门时,苏大夫伸出瘦手,拦住华大夫,留他有事。待那二位牌友走后,他打自己座位前那堆银元里取出七块,往华大夫手心一放。在华大夫惊愕中说道:
“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
华大夫把这话带回去,琢磨了三天三夜,到底也没琢磨透苏大夫这话里的深意。但他打心眼儿里钦佩苏大夫这事这理这人。 (选自《俗世奇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情节曲折,作者运用伏笔和照应,先写车夫求医无钱,再写华大夫暗中相助,最后写苏七块赠药退钱,可谓一波三折,引人入胜。
B.小说采用正侧面相结合的手法,成功塑造了一位乱世间为了生存不得不立规矩而丧失医德的民间医生的形象。
C.小说使用了具有天津卫特色的方言,如“嘛”“赛”,将人物表现得有板有眼,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
D.小说采用欧•亨利式的结尾,令读者在对苏七块的性格、人品感到惊疑、怪异之际,又萌生了敬佩之情。
【小题2】从含义和背景的角度谈自己对文中“有句话,还得跟您说。您别以为我这人心地不善,只是我立的这规矩不能改!”的理解
【小题3】小说主人公苏七块是《俗世奇人》中的一个人物,请结合文本分析苏七块的“奇”表现在哪些方面。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死 鸟
冯骥才
天津卫的人好戏谑,故而人多有外号。凡有外号,必有一个好笑的故事,比方贺道台这个各色的雅号——死鸟。
贺道台相貌普通,但真人不露相,他的能耐有两样:一是伺候头儿,二是伺候鸟。
伺候上司的事是挺特别的一功。整天跟在上司的屁股后边,跟慢跟紧全都不成。而且光是赛条小狗那样跟在后边也不成。还得善于察言观色,摸透上司脾气,知道嘛时候该说嘛,嘛时候不该说嘛;挨训时俯首贴耳,挨骂时点头称是。你要是耐不住性子,皱眉撇嘴,露出烦恼,那就官儿不是愈做愈大,而是愈做愈小——就这种不是人干的事,贺道台却得心应手,做得从容自然。人说,贺道台这些能耐都出自他的天性,说他天生是上司的撒气篓子,一条顺毛驴,三脚踹不出个屁来,对么?
伺候鸟的事也是另外一功。别以为把鸟关在笼子里,放点米,给点虫,再加点水,就能又蹦又跳。一种鸟有一种鸟的习惯,差一点就闭眼戗毛,耷拉翅膀;一只鸟有一只鸟的性子,不依着它就不唱不叫,动也不动,活的赛死的差不多。人说贺道台上辈子准是鸟儿。他对鸟儿们的事全懂,无论嘛鸟,经他那双手一摆弄,毛儿鲜亮,活蹦乱跳,嗓子个个赛得过在天福茶园里那个唱落子的一毛旦。
过年立夏转天,在常关做事的一位林先生,带给他一只八哥。这八哥个大肚圆,腿粗爪硬,通身乌黑,嘴儿金黄;叫起来,站在大街上也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心里欢喜说:“公鸡的嗓门也没它大。”林先生笑道:“就是学人说话还差点。它总不好好学。怎么教也不会,可有时不留神的话,却给他学去了。不过,到您手里一调理,保准有出息。”贺道台也笑了。说道:“过三个月,我叫它能说快板书。”
然而,这八哥好比烈马,贺道台用尽法子,它也学不会。贺道台骂它一句:“笨鸟。”第二天它却叫了一天“笨鸟”。叫它停嘴,它偏不停。前院后院都听得清清楚楚。贺道台用罩子把笼子严严实实罩了多半天,它才不叫。到了傍晚,太太怕把它闷死,叫丫鬟把罩子摘去,它一露面,竟对太太说:“太太起痱子了吧?”把太太吓了一跳。再一想,这不是前几天老爷对她说的话吗,不留神竟给它学去了。逗得太太格格地笑半天。待贺道台回来,对老爷说了。没等她去叫八哥再说一遍,八哥自己又说:“太太起痱子了吧!”
太太说:“没想到这坏东西竟这么聪明。”
自此,贺道台分外仔细照料它。日子一长,它倒是学会了几句什么“给大人请安”、“请您坐上座”、“您走好了”之类的话,只是不好好说。可是,它抽冷子蹦出几句老爷太太平时说的“起痱子”那类的话,反倒把客人逗得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
知府大人说:“贺大人,从它身上就知道您有多聪明了。”
贺道台得意这鸟,更得意自己。这话就暂且按下不提。
九月初九那天,津门百姓照例都去登阁,俗称九九登高。这天直隶总督裕禄也来到了玉皇阁,兴致非常好一口气直爬到顶上的清虚阁。随同来的文武官员全都跑前跑后,贺道台自然也在其中。他指着三岔河口上的往来帆影,说些提兴致的话,直叫裕禄大人心头赛开了花。从阁上下来,贺道台便说,自己的家就在不远,希望大人赏脸,到他家去坐坐。裕大人平日决不肯屈尊到属下家中作客。但今日兴致高,竟答应了。官员跟随左右,骑龙驾虎一般去了。
贺道台的八哥笼子就挂在客厅窗前,裕大人一进门,它就叫:“给大人请安。”声音嘹亮,一直送进裕禄的耳朵里。
裕大人愈发兴高采烈,说道:“这东西竟然比人还灵。”
贺道台应声便说:“还不是因为大人来了。平时怎么叫它说,它也不肯说。”
待端茶上来,八哥忽又叫道:“这茶是明前茶。”
裕大人一怔,扭头对那笼子里的八哥说:“这是你的错了。现在什么时候了,哪还有明前茶?”
上司打趣,下司拾笑。笑声贯满客厅,并一齐讪笑八哥是个傻瓜。
贺道台说:“大人真是一句切中了要害。其实这话并不是我教的,这东西总是时不时蹦出来一句,不知哪来的话。”
知府笑道:“还不是平日里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想必贺大人总喝好茶,它把茶名全记住了!”
裕禄笑道:“有什么好茶,也请裕禄我尝尝。”
大家又笑起来。但八哥听到了“裕禄”两字,忽然翅膀一抖,跟着全身黑毛全竖了起来,好赛发怒,声音又高又亮地叫道:“裕禄那王八蛋!” 
满厅的人全怔往。其实这一句众人全听到了,就在惊呆的一刻,这八哥又说一遍:“裕禄那王八蛋!”说得又清楚又干脆。裕禄忽地手一甩,把桌上的茶碗全抽在地上,怒喝一声:“太放肆了!”
贺道台慌忙趴在地上,声音抖得快听不见:“这不是我教给它的——”话到这里,不觉卡住了。他想到,八哥的这句话,正是他每每在裕禄那里受了窝囊气后回来说的。怎么偏偏给它记住了?这不是要他的命吗?他浑身全是凉气。
等他明白过来,裕禄和众官员已经离去。只他一个人还趴在客厅地上,他突然跳起来,朝那八哥冲去,一边吼着:“你毁了我!我撕了你,你这死鸟!”
他两手抓着笼子一扯,用力太大,笼子扯散,鸟飞出来,一把没有抓住。这八哥穿窗飞出,落在树上。居然把贺道台刚刚说的这话学会了,朝他叫道:“死鸟!”
贺道台叫仆人们用杆子打,用砖头砍,爬上树抓,八哥在树顶上来回蹦了一会儿,还不住地叫:“死鸟!死鸟!死鸟!”最后才挥翅飞去,很快就无影无踪了。
自此,就得了“死鸟”的外号。而且人们传这外号的时候,还总附带着这个故事。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作者有意赋予了贺道台擅长伺候上司和鸟儿这一本领,以此来突出他的“绝活”,为后面情节展开做铺垫。
B.贺道台是一位擅长察言观色、揣摩上司心理的官员,这种性格特点源于他尽职尽责的敬业精神和顺毛驴的好脾气。
C.作者对八哥咒骂裕禄这一情节进行了生动细致的描写,目的在于表达劳动人民对裕禄的憎恶,增强小说的批判性。
D.结尾处八哥飞上树顶却未马上逃走,而是大叫了几声“死鸟”才挥翅飞去这一情节的安排,使小说更具讽刺效果。
E. 本文大量运用天津方言及古典小说的白描手法,带有“三言两拍”笔意,具有古典传奇色彩,富有话本文学旨趣。
【小题2】小说结尾处八哥语出惊人,虽出人意料却在情理之中,找出两处情节加以简要分析。
【小题3】主人公为文学作品中的中心人物,该小说的主人公是八哥还是贺道台?请结合文本分析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