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地坛(节选)
史铁生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也不能想,却又不能忘。它们不能变成语言,它们无法变成语言,一旦变成语言就不再是它们了。它们是一片朦胧的温馨与寂寥,是一片成熟的希望与绝望,它们的领地只有两处:心与坟墓。比如说邮票,有些是用于寄信的,有些仅仅是为了收藏。
如今我摇着车在这园子里慢慢走,常常有一种感觉,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有一天我整理我的旧相册,看见一张十几年前我在这园子里照的照片——那个年轻人坐在轮椅上,背后是一棵老柏树,再远处就是那座古祭坛。我便到园子里去找那棵树。我按着照片上的背景找很快就找到了它,按着照片上它枝干的形状找,肯定那就是它。但是它已经死了,而且在它身上缠绕着一条碗口粗的藤萝。有一天我在这园子里碰见一个老太太,她说:“哟,你还在这儿哪?”她问我,“你母亲还好吗?”“您是谁?”“你不记得我,我可记得你。有一回你母亲来这儿找你,她问我您看没看见一个摇轮椅的孩子?……”我忽然觉得,我一个人跑到这世界上来玩真是玩得太久了。有一天夜晚,我独自坐在祭坛边的路灯下看书,忽然从那漆黑的祭坛里传出一阵阵唢呐声;四周都是参天古树,方形祭坛占地几百平方米空旷坦荡独对苍天,我看不见那个吹唢呐的人,惟唢呐声在星光寥寥的夜空里低吟高唱,时而悲怆时而欢快,时而缠绵时而苍凉,或许这几个词都不足以形容它,我清清醒醒地听出它响在过去,响在现在,响在未来,回旋飘转亘古不散。
必有一天,我会听见喊我回去。
那时您可以想像一个孩子,他玩累了可他还没玩够呢,心里好些新奇的念头甚至等不及到明天。也可以想像是一个老人,无可置疑地走向他的安息地,走得任劳任怨。还可以想像一对热恋中的情人,互相一次次说“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又互相一次次说“时间已经不早了”,时间不早了可我一刻也不想离开你,一刻也不想离开你可时间毕竟是不早了。
我说不好我想不想回去。我说不好是想还是不想,还是无所谓。我说不好我是像那个孩子,还是像那个老人,还是像一个热恋中的情人。很可能是这样:我同时是他们三个。我来的时候是个孩子,他有那么多孩子气的念头所以才哭着喊着闹着要来,他一来一见到这个世界便立刻成了不要命的情人,而对一个情人来说,不管多么漫长的时光也是稍纵即逝,那时他便明白,每一步每一步,其实一步步都是走在回去的路上。当牵牛花初开的时节,葬礼的号角就已吹响。
但是太阳,他每时每刻都是夕阳也都是旭日。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那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山去,扶着我的拐杖。有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来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宇宙以其不息的欲望将一个歌舞炼为永恒。这欲望有怎样一个人间的姓名,大可忽略不计。
【小题1】文章第二段从哪三个方面表现“觉得我一个人跑出来已经玩得太久了”?请简要说明。(3分)
【小题2】文章四、五两段中,“孩子”“老人”“热恋中的情人”分别体现了什么样的人生态度?(6分)
【小题3】从语言表达的角度赏析下面的句子。(3分)
他熄灭着走下山去收尽苍凉残照之际,正是他在另一面燃烧着爬上山巅布散烈烈朝晖之时。
【小题4】综观全文,作者对生命的感悟是什么?请简要概括。(4分)
名贵的狗
契诃夫
杜博夫,一个老兵出身、年纪不轻的中尉和志愿入伍的克纳普斯正坐在一起喝酒。
“好一条公狗!”杜博夫指着他的狗米尔卡对克纳普斯说,“名-贵-的狗哪!您注意它的嘴脸!光凭这嘴脸就值大钱了!遇上喜欢狗的人,冲这张脸就肯甩出二百卢布!您不信?这么说您是外行……”
“我懂,不过……”
“这可是长毛猎狗,英国纯种长毛猎狗!发现野物时那副姿势别提多漂亮了,还有那鼻子……真灵!天哪,多灵的鼻子!当初米尔卡还是一条小狗崽子,您知道我花了多少钱买下的?一百卢布!好狗啊!米尔卡,你这机灵鬼!米尔卡,你这小坏包!过来,过来,上这儿来……哎呀呀,我的小宝贝,我的小乖乖……”
杜博夫把米尔卡招引过来,还在它的狗头上亲了一下。他的眼睛里涌出了泪水。
“我谁也不给……我的小美人……小淘气。你是爱我的,米尔卡,是不是?……行了,滚一边去,”中尉突然喝道,“脏爪子尽往军服上蹭!说真的,克纳普斯,买这小狗我花了一百五十卢布!可见它很值钱:只可惜我没有时间打猎!这狗简直闲死了,也荒废了它的才能……所以我想把它卖了。您买吧,克纳普斯!您一辈子会感谢我的!哦,要是您手头紧,我可以半价让给您……出五十就带走!您这是明抢呀!”
“不,亲爱的……”克纳普斯叹了口气,“您那米尔卡要是一条公狗,也许我会买下它,可是……”
“米尔卡不是公狗?”中尉不胜惊讶,“克纳普斯,您怎么啦?米尔卡不是公-狗!哈哈!那么照您看它是什么?母狗吗?哈哈哈!这孩子,可真行!连个公狗母狗都分不清!”
“您这样对我说话,就好像我是个瞎子或者是不懂事的娃娃……”克纳普斯生气了,“当然是母狗!”
“说不定您还会说我是一位太太吧!唉,克纳普斯,克纳普斯!亏您还专科学校毕业哩!错啦,我亲爱的,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纯种公狗!而且它比任何一条公狗要强十倍,您却说……不是公狗!哈哈……”
“对不起,米哈伊尔·伊凡诺维奇,您……您简直把我当成了傻瓜……真叫人生气……”
“得了,别生气,去您的……不买算了……您这个人死不开窍!待会儿您还会说,这狗的尾巴不是尾巴,是腿呢……别生气。我对您本来是一番好意。瓦赫拉梅耶夫,拿白兰地来!”
勤务兵又送来一瓶白兰地。两位朋友各斟一杯,沉思起来。半个小时在相对无言中过去了。
“就算是母狗……”中尉打破沉默,沉着脸瞧着酒瓶,“真是怪事!不过这对您更好啊。它能给您下崽,一头小狗崽子就是二十五卢布……谁都愿意买您的。我真不明白您为什么这么喜欢公狗!母狗比公狗强一千倍。母狗更识好歹,更恋主人……这样吧,既然您这么怕母狗,您给个二十五卢布就带走。”
“不行,亲爱的……我一个戈比也不出。一来我不需要狗,二来我也没有钱。”
“这话您早说不就好了。米尔卡,从这儿滚出去!”
勤务兵端上煎鸡蛋。两位朋友吃起来,默默地把一平锅鸡蛋吃个精光。
“您是个好小伙子,克纳普斯,诚实……”中尉擦着嘴说,“就这么放您回去我也过意不去,见鬼去……您猜怎么着?把狗带走吧,我白送您了!”
“叫我把它弄哪儿去呀,亲爱的?”克纳普斯说完叹一口气,“再说我那里有谁能照看它呢?”
“行了,不要就不要……见您的鬼去!既不想买,也不想要……哎,您去哪儿?再坐一会儿嘛!”
克纳普斯伸个懒腰,站起来,拿起帽子。
“该走了,再见吧……”他打着哈欠说。
“那您等一下,我来送送您。”
杜博夫和克纳普斯穿上大衣,来到街上,默默地走了一百来步。
“您看我把这狗送谁好呢?”中尉开口说,“您有没有什么熟人?那条狗您已经看到了,是条好狗,纯种狗,可是……对我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我不知道,亲爱的……再说我在这地方哪儿有什么熟人?”
一直走到克纳普斯的住处,两位朋友再没有说一句话。克纳普斯握过中尉的手,打开自家的便门,这时候杜博夫咳了一声,有点迟疑地说:
“您可知道本地的那些屠夫收不收狗呢?”
“想必会收的……我也说不准。”
“明天我就让瓦赫拉梅耶夫送了去……去它的!叫人剥了它的皮……这该死的狗!可恶极了!不但弄脏了所有的房间,昨天还把厨房里的肉全偷吃光了,下-下-贱胚子……是纯种狗倒好了,鬼知道它是什么东西,没准是看家狗和猪的杂种。晚安!”
“再见!”克纳普斯说。
便门关上了,中尉一人留在外面。
(节选自《契诃夫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和《变色龙》一样,本篇小说也是由狗引起的,讲述了老中尉杜博夫向志愿兵克纳普斯推销所谓名贵狗而未成的故事。 |
B.杜博夫口中卖狗的价格不断变化着,二百,一百,五十,二十五卢布,直至最后白送,说明此狗根本就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 |
C.作为沙皇帝国统治时期处于权力金字塔底层的“老兵出身、年纪不轻的中尉”杜博夫,既有令人同情怜悯的一面,又有让人憎恶反感的一面。 |
D.契诃夫小说语言最大的特点就是简洁,但此篇小说主人公杜博夫的语言却显得罗嗦、重复,一点都不简洁。 |
【小题2】小说中的杜博夫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名贵的狗”为题,意蕴丰富,含蓄巧妙,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4】契诃夫说,写作的艺术就是提炼的艺术。请从情节、手法、主旨中任选一方面,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林斤澜!哈哈哈哈……
汪曾祺
林斤澜这个名字很怪。他原名庆澜,意思是庆祝河水安澜,大概生他那年他们家乡曾遭过一次水灾,后来水退了。不知从哪年,他自己改名“斤澜”。我跟他说过,“斤澜”没讲,他也说:没讲!他们家的人名字都有点怪,夫人叫“古叶”,女儿叫“布谷”。大概都是他给起的。斤澜好怪,好与众不同。他的《矮凳桥风情》里有三个女孩子,三姐妹叫笑翼、笑耳、笑杉。小城镇哪里会有这样的名字呢?我捉摸了很久,才恍然大悟:原来只是小一、小二、小三。笑翼的妈妈给儿女起名字时不会起这样的怪名字的,这都是林斤澜搞的鬼。夏尚质,周尚文,林尚怪,林斤澜被称为“怪味胡豆”,罪有应得。
斤澜曾患心脏病,30岁就得过一次心肌梗死。后来又得过一次,但都活下来了。60岁时他就说过他活得已经够了本,再活就是白饶。斤澜的身体不算好,但他不在乎。我这些年出外旅游,总是“逢高不上,遇山而止”,斤澜则是有山就爬。他慢条斯理的,一步一步地走,还误不了看山看水,结果总是他头一个到山顶,一览众山小,笑看众头低。他应该节制饮食,但是他不,每有小聚,他都是谈笑风生,饮啖自若,不论是黄酒、白酒、葡萄酒、啤酒,全都招呼。最近有一次,他同时喝了三种酒。人常说酒喝杂了不好,斤澜说:“没事!”斤澜爱吃肉,三天不吃肉就觉得难受。他是温州人,说起生吃海鲜,眉飞色舞。吃海鲜,喝黄酒,嘿!不过温州的“老酒汗”(黄酒再蒸一次)我实在喝不出好来。温州人还有一种喝法,在黄酒里加鸡蛋,煮热,这算什么酒!斤澜的吃喝是很平民化的。我和他曾在屯溪街头一小吃店的檐下,就一盘煮螺蛳,一人喝了两瓶加饭。他爱吃豆腐,老豆腐、嫩豆腐、毛豆腐、臭豆腐,都好。煎炒煮炸,都好。我陪他在乐山小饭馆吃了乡坝头上的菜豆花,好!
斤澜的平民化生活习惯来自于他对生活的平民意识,这种平民意识当然会渗入他的作品。
斤澜的哈哈笑是很有名的。这是他的保护色。斤澜每遇有人提到某人、某事,不想表态,就把提问者的原话重复一次,然后就殿以哈哈的笑声。“×××,哈哈哈哈……”“这件事,哈哈哈哈……”把想要从口中掏出他的真实看法的新闻记者之类的人弄得莫名其妙,斤澜这种使人摸不着头脑抓不住尾巴的笑声,使他摆脱了尴尬,而且得到一层安全的甲壳。在反右派运动中,他就是这样应付过来的。⑴林斤澜不被打成右派,是无天理,因此我说他是“漏网右派”,他也欣然接受。
斤澜极少臧否人物,但是是非清楚,爱憎分明。他一直在北京市文联工作,对市文联的领导,一般干部的遗闻佚事了如指掌。比如老舍挨斗,是他亲眼所见,亲耳所闻,揭发批判老舍的人是赖也赖不掉的。他觉得萧军有骨头有侠气,真是一条汉子。红卫兵想要萧军低头认罪,萧军就是不低头,两腿直立,如同生了根。萧军没有动手,他说:“我要是一动手,七八个小青年就得趴下。”红卫兵斗骆宾基,萧军说:“你们谁敢动骆宾基一根毫毛!”京剧演员荀慧生病重,是萧军背着他上车的。“文革”后,文联作协批斗浩然,斤澜听着,忽然大叫:“浩然是好人哪!”当场昏厥。⑵斤澜平时似很温和,总是含笑看世界,但他的感情是非常强烈的。
斤澜对青年作家(现在都已是中年了)是很关心的。对他们的作品几乎一篇不落地都看了,包括一些评论家的不断花样翻新,用一种不中不西希里古怪的语言所写的论文。他看得很仔细,能用这种古怪语言和他们对话。这一点,他比我强得多。
林斤澜!哈哈哈哈……
(选自《汪曾祺散文选》,有删改。)
【小题1】文中第二段详细描写林斤澜的“饮食”情况,刻画出人物怎样的特点?【小题2】与课文《金岳霖先生》一样,本文在材料组织上看似松散,其实是一种“苦心经营的随便”,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
【小题3】文中画线的两处,分别表现了作者对于林斤澜怎样的看法?
【小题4】请探究作者以“林斤澜!哈哈哈哈……”为题的用意。
先 父
刘亮程
①我比年少时更需要一个父亲,他住在我隔壁,夜里我听他打呼噜,很费劲地喘气。看他躬腰推门进来,一脸皱纹,眼皮耷拉,张开剩下两颗牙齿的嘴,对我说一句话。我们在一张餐桌上吃饭,他坐上席,我在他旁边,看着他颤巍巍伸出一只青筋暴露的手,已经抓不住什么,又抖抖地勉力去抓住。听他咳嗽,大口喘气――这就是数年之后的我自己。一个父亲,把全部的老年展示给儿子。一如我把整个童年、青年带回到他眼前。
②在一个家里,儿子守着父亲老去,就像父亲看着儿子长大成人。这个过程中儿子慢慢懂得老是怎么回事。父亲在前面趟路。父亲离开后儿子会知道自己40岁时该做什么,50岁、60岁时要考虑什么。到了七八十岁,该放下什么,去着手操劳什么。
③可是,我没有这样一个老父亲。
④我活得比你还老的时候,身心的一部分仍旧是一个孩子。我叫你爹,叫你父亲,你再不答应。我叫你爹的那部分永远地长不大了。
⑤多少年后,我活到你死亡的年龄:37岁。我想,我能过去这一年,就比你都老了。作为一个女儿的父亲,我会活得更老。那时想起年纪轻轻就离去的你,就像怀想一个早夭的儿子。你给我童年,我自己走向青年、中年。
⑥我的女儿只看见过你的坟墓。我清明带着她上坟,让她跪在你的墓前磕头,叫你爷爷。你这个没福气的人,没有活到她张口叫你爷爷的年龄。如果你能够,在那个几乎活不下去的年月,想到多少年后,会有一个孙女伏在耳边轻声叫你爷爷,亲你胡子拉碴的脸,或许你会为此活下去。但你没有。
⑦我需要一个父亲,在我成年之后,把我最初的那段人生讲给我。就像你需要一个儿子,当你死后,我还在世间传播你的种子。你把我的童年全带走了,连一点影子都没留下。
⑧我只知道有过一个父亲。在我前头,隐约走过这样一个人。
⑨我的有一脚踩在他的脚印上,隔着厚厚的尘土。我的有一声追上他的声。我吸的有一口气,是他呼出的。
(10)你去世后我所有的童年之梦全破灭了。剩下的只是生存。
(11)到了40岁,我对年岁突然没有了感觉。路被尘土蒙蔽。我不知道40岁以后的下一年我是多大。我的父亲没有把那时的人生活给我看。他藏起我的老年,让我时刻回到童年。在那里,他的儿女永远都记得他收工回来的那些黄昏,晚饭的香味飘在院子。我们记住的饭菜全是那时的味道。我一生都在找寻那个傍晚那顿饭的味道。我已忘了是什么饭,那股香气飘散在空气里,一家人围坐在桌旁,等父亲的影子伸进院子,等他带回一身尘土,在院门外拍打。多少年后,他早不在人世,我们还在那里一动不动看着他。我们叫他父亲,声音传不过去;盛好饭,碗递不过去。
(12)你死去后我的一部分也在死去。你离开的那个早晨我也永远的离开了,留在世上的那个我究竟是谁。
(13)我将在黑暗中孤独的走下去,没有你引路。40岁以后的寂寞人生,衰老已经开始,我不知道自己在年老腰疼时,怎样在深夜独自忍受,又在白天若无其事,一样干活说话。在老得没牙时,喝不喜欢的稀粥,把一块肉含在口中,慢慢的嗍。我身体迟早会老到这一天。到那时,我会怎样面对自己的衰老。父亲,你是我的骨肉亲人,你的每一丝疼痛我都能感知。衰老是一个缓慢到来的过程,也许我会像接受自己长个子、生胡须一样,接受脱发、骨质增生,以及衰老带来的各种病痛。
(14)但是,你忍受过的病痛我一定能坦然忍受。我小时候,有大哥,有母亲和奶奶,引领我长大。也有我单独寂寞的成长。我更需要你教会我怎样衰老和死亡。
(15)父亲,我如今多想听你说一些道理,哪怕是老掉牙的,我会毕恭毕敬倾听,频频点头。你不会给我更新的东西。我需要那些新东西吗?父亲,我渴求的仅仅是你说过千遍的老话。我需要的仅仅是能够坐在你身旁,听你呼吸,看你抽烟的样子,吸一口,深咽下去,再缓缓吐出。我现在都想不起你是否抽烟,我想你时完全记不起你的样子。不知道你长着怎样一双眼睛,蓄着多长的头发和胡须,你的个子多高,坐着和走路是怎样的架式。还有你的声音,我听了八年,都没记住。我在生活中失去你,又在记忆中把你丢掉。
(16)现在,我在你没活过的年龄,给你说出这些。我说的时候,我能感觉到你在听。我也在听,父亲。
【小题1】作者为什么说“我比年少时更需要一个父亲”?【小题2】文章第一段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
【小题3】理解文中划线句的含义。
(1)我的有一脚踩在他的脚印上,隔着厚厚的尘土。
(2)他藏起我的老年,让我时刻回到童年。
【小题4】本文在写父亲时,叙述人称有什么特点?试分析其好处。
【小题5】本文最后两段写到“我”失去了父亲,又说“我”和父亲依然在相互倾听,生活中也有类似的现象,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
B.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
D.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
送行
梁实秋
“黯然销魂者,别而已矣。”遥想古人送别,也是一种雅人深致。古时交通不便,一去不知多久,再见不知何年,所以南浦唱只骊歌,灞桥折条杨柳,甚至在阳关敬一杯酒,都有意味。李白的船刚要启碇,汪伦老远的在岸上踏歌而来,那幅情景真是历历如在目前。其妙处在于纯朴真挚,出之以潇洒自然。平夙莫逆于心,临别难分难舍。如果平常我看着你面目可憎,你觉着我语言无味,一旦远离,那是最好不过,只恨世界太小,唯恐将来又要碰头,何必送行?在现代人的生活里,送行是和拜寿送殡等等一样的成为应酬的礼节之一。“揪着公鸡尾巴”起个大早,迷迷糊糊的赶到车站码头,挤在乱烘烘人群里面,找到你的对象,扯几句淡话,好容易耗到汽笛一叫,然后鸟兽散,吐一口轻松气,噘着大嘴回家。这叫做周到。在被送的那一方面,觉得热闹,人缘好,没白混,而且体面,有这么多人舍不得我走,斜眼看着旁边的没人送的旅客,相形之下,尤其容易起一种优越之感,不禁精神抖擞,恨不得对每一个送行的人要握八次手,道十回谢。死人出殡,都讲究要有多少亲友执绋,表示恋恋不舍,何况活人?行色不可不壮。
悄然而行似是不大舒服,如果别的旅客在你身旁耀武扬威的与送行的话别,那会增加旅中的寂寞。这种情形,中外皆然。Max Bccrbohm写过一篇《谈送行》,他说他在车站上遇见一位以演剧为业的老朋友在送一位女客,始而喁喁情话,俄而泪湿双颊,终乃汽笛一声,勉强抑止哽咽,向女郎频频挥手,目送良久而别。原来这位演员是在作戏,他并不认识那位女郎,他是属于“送行会”的一个职员,凡是旅客孤身在外而愿有人到站相送的,都可以到“送行会”去雇人来送。
送行既是人生中所不可少的一桩事,送行的技术也便不可不注意到。如果送行只限于到车站码头报到,握手而别,那么问题就简单,但是我们中国的一切礼节都把“吃”列为最重要的一个项目。一个朋友远别,生怕他饿着走,饯行是不可少的,恨不得把若干天的营养都一次囤积在他肚里。还有些思虑更周到的人,把食物携在手上,亲自送到车上船上,好像是你在半路上会要挨饿的样子。
我永远不能忘记最悲惨的一幕送行,一个严寒的冬夜,车站上并不热闹,客人和送客的人大都在车厢里取暖,但是在长得没有止境的月台上却有一堆黑查查的送行的人,有的围着斗篷,有的脚尖在洋灰地上敲鼓似的乱动。我走近一看全是熟人,都是来送一位太太的。车快开了,不见她的踪影,原来在这一晚她还有几处饯行的宴会。在最后的一分钟,她来了。送行的人们觉得是在接一个人,不是在送一个人,一见她来到,大家都表示喜欢,所有惜别之意都来不及表现了。她手上抱着一个孩子,吓得直哭,另一只手扯着一个孩子,连跑带拖。她的头发蓬松着,嘴里喷着热气,像是冬天载重的骡子。她顾不得和送行的人周旋,三步两步地就跳上了车,这时候车已在蠕动。送行的人大部分手里都提着一点东西,无法交付,可巧我站在离车门最近的地方,大家把礼物都交给了我,“请您偏劳给送上去吧!”我好像是一个圣诞老人.抱着一大堆礼物,一个箭步窜上了车。我来不及致辞,把东西往她身上一扔,回头就走。从车上跳下来的时候,打了几个转才立定脚跟。事后我接到她一封信,她说:“那些送行的都是谁?你丢给我那些东西,到底是谁送的?我在车上整理了好半天,才把那些东西聚拢起来打成一个大包袱。朋友们的盛情算是给我添了一件行李.我愿意知道哪一件东西是哪一位送的,你既是代表送上车的,你当然知道,盼速见告。”这问题我无法答复,至今是个悬案。
我不愿送人,亦不愿人送我。对于自己真正舍不得离开的人,离别的一刹那像是开刀,凡是开刀的场合照例是应该先用麻醉剂,使病人在迷蒙中度过那场痛苦,所以离别的苦痛最好避免。一个朋友说:“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的风雨,我要去接你。”我最赏识那种心情。
(节选自《粱实秋散文》)
【小题1】根据文章,概括古人送别与现代人送行的本质有何不同。
【小题2】梁实秋散文语言独具风格。请分析画线句语言特色及表达效果;
【小题3】文中提到“最悲惨的一幕送行”,作者为什么说那是一次“最悲惨的”送行?
【小题4】文末作者赏识这样一种心情:“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请结合自己的理解,谈谈你对这种心情的认识。
轻盈的浮动的
朱以撒
①站在自家的院子里就可以看到徐缓的山坡上一大片的芦苇正在迎着来风。一个人对于居住的选择,有时是游移在具体的房屋之外的,面积、质䟿、形制这些可以测䟿的部分被忽略了,而感觉、视觉站出来说话——以前我买临水的房子,是由于水际一株品相周正的大榕树,它的雍容圆满体现了良好的生态。而今我看上这套山居,正是因为在一个蜻蜓乱飞的黄昏,我与满山坡的芦苇相遇。它们在夕阳下闪动着银子般的光泽,使人下定决心不再犹豫。
②芦花是柔软之物,一阵风起,芦花悠悠,有的就飘进了院子,落在案上或者我的肩上。宋人黄庭坚曾说兰花之香是国香,生于深山里,不为人知却照样芳香。看来天下万千植物都是如此,顺天适性,和人是毫无关系的。它们与人不同的就在于自然而然,何所来何所去,尽随风来雨往。一朵芦花落在我的袖子上,不是因为它的重䟿,而是它的柔软被我感受到——柔软往往是使人感到温暖的一种形态,毛茸茸的、蓬松的,使人放心。那些敛约的神情,优雅的姿势,朴素的色调,都在人们乐意接受之列,只是后来坚硬越发突兀,放纵恣肆,攘袖瞠目,也就离柔软渐渐远去。一个人老迈时,坚硬的牙齿全脱落了,又以坚硬的假牙来替代,而一条柔软的舌头却完好如新——道理是可以讲得通的,可是在现实中,大多数人还是争当牙齿,以坚硬面对世界。
③自然之力也难以摧折一丛芦苇——这是台风过后的景象,纤细之秆的韧性显露出来,在随势俯仰中成为一道委婉的弧线。芦苇就是野草一般的植物,与荆榛莽葛一样,由于过于野而有贱气,人们会在院子里种一片竹子以示高洁,却不会种一丛芦苇。由于不为人栽种,它的野性形成的内部力䟿越发有劲道,只是向来重外表的人浑然无知。
④让芦苇入画的人当然有。这也预示着这个人要有与之相契合的心性,有野的一面,也有细如牛毛的一面。以工笔来再现一丛芦苇,需要几个月的时间,或者更长——人们往往用时间的长短来衡䟿劳作的难易,不仅是手上功夫,更是内心的契合,能否把这种植物,从秆的坚韧圆劲到花的迷蒙、缥缈、清虚都表现出来。如果不行,说明与这种植物内在缺乏一条相通的路径。那么就不要坚持了,可以改为画竹,竹的硬朗实在比芦苇的虚无柔和更易于把握,而细微正是这个时代的人最难触及的。细而不弱,功力见矣。情不知何起,一往而深,那么,就慢慢来吧,毫厘不爽,纤缕必见,最后连画家也成了一秆芦苇。唐子西说:“山静似太古,日长如小年。”为何会有度日如年之感?只缘于置身于植物之间,与植物居。植物的生长是看不到的,只能积多了时日才见出不同。那么,一个人终日可见芦苇,他也会多一些徐徐的闲雅,慢慢地做一件事,把它做好。慢的可靠性可以从慢生长态的植物中体现出来,由于内在储存了大䟿的时日,质地厚实强大,它们成了植物中的精品。
⑤夕阳敛约光线时,芦苇丛中都是声响,归巢的鸟掠过,又停留其间,聒噪聒噪,反而显得芦苇的静谧安详。植物与植物是不同的,静默不语的和发出声响的,共同应对着时光。杨树皮白光洁,一阵风来就哗哗作响悲怆不已,这种与宗教有所关联的植物使人听其声而不安。芭蕉偌大的叶片发出的啪啪巨响,似乎要掀动屋瓦,在空旷里生出寒意来。没有人会听到芦苇的声响,这是一种不出声响的植物。是这个世界太嘈杂了,淹没了它的私语。这也使芦苇的气息素来都往下走,温和、素淡、清凉,还有些许薄薄的寂寥。永远是那般的细腻修长,极了旧日里清瘦的文人,轻轻地来,轻轻地往,静静地翻书,静静地行文,少与人交接而乐于自处。
⑥ۿ水边的人终日可以看到流水,ۿ山里的人终日可以开门见山,时日久了也就成了山水的一个部分。
⑦坐对青山,日子悄然而缓慢,如同满山草木天生天养。如果一个人住在三环边上,可以看到千百汽车蟑螂般地穿梭,声浪向上翻卷,进入房内,心紧了起来,动作紧了起来。谁有当年陶渊明的淡定,心远地自偏呢,把繁华的喧嚣视同安宁的桃源。⇿一种感受都是很个人的,我相信人都有从坚硬过渡到柔软的一个过程,它是一个朴素的回归,它可以是一家人围在一起的一次晚餐,可以是一次安然无忧的入睡,可以是一次负暄时的陶陶然的心情。一个人在注视芦花的轻柔时,他对于寻常日子的寻常要求,也倾向于如此。
(选自 2017 年 6 月 9 日《光明日报》,有删改)
【小题1】分析第①段加点词“相遇”的表达效果。
【小题2】解释第④段画线句的含义。
【小题3】第⑤段中描摹了哪些声响?其用意是什么?
【小题4】阅读全文,谈谈你对本文标题“轻盈的浮动的”的理解。
寻找翠翠
祝勇
闲坐于草亭,忽的想起翠翠,仿佛想起一个熟识的故人。
天碰巧落着雨。我们碰巧饮着酒。雨和酒,碰巧都易于勾起人的愁肠。碰巧是在酉水边,酉水碰巧和沈从文小说里写的一般模样。我们碰巧都是沈从文迷。
所有与翠翠有关的事物,碰巧在这个时刻,聚齐。
而翠翠,却只能隔着茫漠的时空同我们说话。翠翠很远。翠翠只生长于沈从文三十年代的小说里,穿着图案简单的衣裳。悠远的日子早已布满了旧电影似的划痕,但她的明眸不会褪色。沈从文说:“翠翠在风日里长养着,故把皮肤变得黑黑的,触目为青山绿水,故眸子清明如水晶。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故天真活泼,处处俨然如一只小兽物。人又那么乖,从不想到残忍事情,从不发愁,从不动气。平时在渡船上遇陌生人对她有所注意时,便把光光的眼睛瞅着那陌生人,作成随时皆可举步逃入深山的神气,但明白了面前的人无心机后,就又从从容容的来完成任务了。”严格来说,翠翠是由所有喜欢翠翠的人集体创作的。凡是读过《边城》的人,心里都装着一个翠翠。
翠翠是典型的中国式梦境的产物。她容纳了民间中国对于自然、人性、爱情与生命的本质看法。或者说,翠翠是河流的另一种形式的存在。她的每一寸肌肤都是秋露和山雨凝聚成的,所以她才清明秀丽,有着透明的秉性。她是中国河流的青春写照。凡是河流可以带我们去的地方,她都可以带我们去。
翠翠就是这样陪着我,在湘西,一路走了好远。她是无处不在的河水和月光。我知道她不独属于我,但她总会在我最需要的时候出现。
——这是《边城》以外的翠翠。沈从文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翠翠。翠翠在《边城》里,在沈从文的设计里,只属于傩送,傩送就一下子成了《边城》外许多人的共同的情敌。
翠翠在水边长大,像朵被一阵偶然的风吹落在山间的野花。她的父亲母亲很久以前死于一场浓烈的爱情,她却懵懂着,不知情为何物。翠翠在世俗生活的边缘,旺盛的生长着。她只能透过城里来的人来打量那个她所未知的世界,但沈从文却将她永远隔绝于世俗世界之外,斩断了她们同外部世界可能发生的联系——天保和傩送都拥有“外面的世界”,或许他们中某一个的世界会与翠翠相连,但是天保死了,傩送出走,翠翠仍然守着她的渡口,消磨着她的年华;然而,翠翠的生命出路在哪里呢?在纯净的爱情里吗?爱情像河水一样不可捉摸,像青春一样无常和易逝。翠翠就这样面对河流、青春和爱情。
《边城》真正煽情之处,是翠翠的等待。翠翠的等待就是整部作品的高潮。也可以说,前面所有的故事,都只是一个交代,翠翠的执著而且执拗的等待,才是作品的核心。但是故事恰好就在这里戛然而止了,读者会根据自己的人生取向做出自己的抉择和判断,沈从文一句也没有多写,只有轻描淡写的几句:“到了冬天,那个坍塌了的白塔,又重新修好了。那个在月下唱歌,使翠翠在睡梦里为歌声把灵魂轻轻浮起来的年轻人,还不曾回到茶峒来。”“这个人也许永远不会来了,也许明天回来!”
美丽的翠翠,就这样将期望抛向未可知的远方。她实在不该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耗尽自己的一生,她蓬勃健美的生命不该有这样的结局。也许,在某个“明天”,翠翠会突然看见傩送风尘仆仆的微笑,重又出现在岸头。但是我们仍不妨做一个残酷的假设——傩送从此远行。心中装着他的翠翠,梦里想着他的翠翠,走遍天涯,却永不归来。而翠翠,则同渡口一同老去。这样,翠翠的一生,因为爱而不完整;另一方面,对爱的忠贞又使她的生命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完整。翠翠于是成了沈从文为我们造的一个断臂的女神。
然而,这一切即使是梦想,也来得太迟了。翠翠被时间裹挟着,像傩送一样一去不回头了。傩送和翠翠分别在时间和空间上远离着我们。翠翠如蓝印花布一样纯朴的背景,带着湿润的乡下气息,消失在时间深处了。
坐在草亭里想念翠翠,翠翠既远且近。雨还在下,河面上是一片烟,天气越来越寒凉。酒还在饮,身子却越来越暖。野渡无人,视野里有浓有淡。浓的是水边的青石,怪兽般长满绿毛;淡的是若有若无的远山,以及山脚下的江水。一幅典型的中国式风景。遂想起沈从文的一句话:“一切总永远那么静寂,所有的人每个日子都在这种不可开窍的单纯寂寞里过去。”当然,翠翠也在其中。想起她的爱,她悠长的等待,想哭。生活也许早已不那么静寂,在自己的节拍里沉了很久的湘西人在现代的步伐面前也表现出一丝慌乱。要抵挡香车宝马的诱惑已不那么容易了,尽管它的价值并不超过当年的一座碾坊。爱情,早已成了休闲中的甜点与速食,成了一次性消费品。这个时代里,过路的女学生,即使装扮再奇奇怪怪,行为再不可思议,也不是风景了。但翠翠是。
可是河流还在。只要河流还在翠翠就在。
当翠翠在孤独中等待傩送的时候,世间有多少个傩送,踏遍千山,在寻找着翠翠!
寻找翠翠,翠翠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忧伤。
(选自散文集《凤凰:草鞋下的故乡》,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本文作者与沈从文一样,都是借翠翠这一文学形象。表达了对至纯至美的自然、青春、爱情的向往,对爱与美的追求与等待。 |
B.本文文笔优美,生动形象地描绘了一幅富于诗情画意的乡城风俗画。表现了自然、民风和人性之美,充满了田园牧歌情调和浓郁的地方色彩。 |
C.作者说:“只要河流还在翠翠就在。”这是因为翠翠是中国河流的青春写照,在她身上有着河流一样透明的清明秀丽的秉性。 |
D.文中写到“过路的女学生”,是为了与翠翠形成鲜明的对比,含蓄地批评了现代的某些人在现代的步伐面前表现出的慌乱,她们注重外在,流于世俗,失却了纯真。 |
【小题3】文章的结尾说:“寻找翠翠,翠翠成了我们这个时代的忧伤。”请结合全文,分析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大地
毕飞宇
①在村庄的四周,是大地。某种程度上说,村庄只是海上的一座孤岛。我把大地比喻成海的平面是有依据的,在我的老家,唯一的地貌就是平原,那种广阔的、无垠的、平整的平原。这是横平竖直的平原,每一块土地都一样高,没有洼陷,没有隆起的地方,没有石头。你的视线永远也没有阻隔,如果你看不到更远的地方了,那只能说,你的肉眼到了极限。这句话也可以这样说,你的每一次放眼都可以抵达极限。极限在哪里?在天上。天高,地迥;天圆,地方。
②我想我很小就了解了什么是大。大是迷人的,却折磨人。这个大不是沙漠的大,也不是瀚海的大,沙漠和瀚海的大只不过是你需要跨过的距离。平原的大却不一样了,它是你劳作的对象。每一尺、每一寸都要经过你的手。“在苍茫的大地上”--每一棵麦苗都是手播的--每一棵麦苗都是手割的--每一棵水稻都是手插的--每一棵水稻都是手割的。这是何等的艰辛,何等的艰辛。有些事情你可以干一辈子,但不能想,一想就会胆怯,甚至于不寒而栗。
③有一年的大年初一,下午,家里就剩下了我和我的父亲。我们在喝茶、吸烟、闲聊,其乐融融。我的父亲突然问我,如果把“现在的你”送回到“那个时代”,让你在村子里做农民,你会怎么办?我想了很长时间,最后说:“我想我会死在我的壮年。”父亲不再说话,整整一个下午,他不再说话。我说的是我的真实感受,但是,我冒失了,我忘记了说话的对象是父亲。我经常犯这样的错。父亲是“那个时代”活下来的人,我的回答无疑戳到了他的疼处。我还是要说,父亲“活下来”了,这是一个多么了不起的壮举。他老人家经常做噩梦,他在梦里大声地呼叫。我能做的事情就是把他老人家叫醒,赶紧的。我相信,每一次醒来他都如释重负。他老人家一定很享受大梦初醒的轻松和快慰。
④庄稼人在艰辛地劳作,他们的劳作不停地改变大地上的色彩。最为壮观的一种颜色是鹅黄--那是新秧苗的颜色。我为什么要说新秧苗的鹅黄是“最壮观”的呢?这是由秧苗的“性质”决定的。秧苗和任何一种庄稼都不一样,它要经过你的手,“一棵一棵”地、“一棵一棵”地、“一棵一棵”地插下去。在天空与大地之间,无边无垠的鹅黄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大地上密密麻麻的,全是庄稼人的指纹。鹅黄其实是明媚的,甚至是娇嫩的。因为辽阔,因为来自“手工”,它壮观了。我想告诉所有的画家,在我的老家,鹅黄实在是悲壮的。
⑤我估计庄稼人是不会像画家那样注重色彩的,但是,也未必。“青黄不接”这个词一定是农民创造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个世界上最注重色彩的依然是庄稼人。一青一黄,一枯一荣,大地在缓慢地、急遽地做色彩的演变。庄稼人的悲欢骨子里就是两种颜色的疯狂轮转:青和黄。青黄是庄稼的颜色、庄稼的逻辑,说到底也是大地的颜色、大地的逻辑。是逻辑就不能出错,是逻辑就难免出错。在我伫立在田埂上的时候,我哪里能懂这些?我的瞳孔里头永远都是汪洋:鹅黄的汪洋--淡绿的汪洋--翠绿的汪洋--乌青的汪洋--青紫的汪洋--斑驳的汪洋--淡黄的汪洋--金光灿灿的汪洋。它们浩瀚,壮烈,同时也死气沉沉。我性格当中的孤独倾向也许就是在一片汪洋的岸边留下的,对一个孩子来说,对一个永无休止的旁观者来说,外部的浓烈必将变成内心的寂寥。
⑥大地是色彩,也是声音。这声音很奇怪--你不能听,你一听它就没了,你不听它又来了。泥土在开裂,庄稼在抽穗,流水在浇灌,这些都是声音,像呢喃,像交头接耳,鬼鬼祟祟又坦坦荡荡,它们是枕边的耳语。麦浪和水稻的汹涌则是另一种音调,无数的、细碎的摩擦,叶对叶,芒对芒,秆对秆。无数的、细碎的摩擦汇聚起来了,波谷在流淌,从天的这一头一直滚到天的那一头,是啸聚。声音真的不算大,但是,架不住它的厚实与不绝,它成巨响的尾音,不绝如缕。尾音是尾音之后的尾音,恢宏是恢宏中间的恢宏。
⑦还有气味。作为乡下人,我喜欢乡下人莫言。他的鼻子是一个天才。我喜欢莫言所有的关于气味的描述,每一次看到莫言的气味描写,我就知道了,我的鼻子是空的,有两个洞,从我的书房一直闻到莫言的书房,从我的故乡一直闻到莫言的故乡。
⑧福楼拜在《包法利夫人》里说过:“大自然充满诗意的感染,往往靠作家给我们。”这句话说得好。不管是大自然还是大地,它的诗意和感染力是作家提供出来的。无论是作为一个读者还是作为一个作者,我都要感谢福楼拜的谦卑和骄傲。
⑨大地在那儿,还在那儿,一直在那儿,永远在那儿。这是泪流满面的事实。
【小题1】下列对本文内容的理解与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A.全文始终以乡下少年为视角,展现了作者对大地的敬畏、感激、热爱与怀念等复杂感情。 |
B.第①段以村庄的渺小反衬出平原大地的广阔、无垠,为下文写大地上的劳动生活作铺垫。 |
C.第④段连用三个“一棵一棵”,反复强化出庄稼人插秧劳作是一种缓慢、持久而艰辛过程。 |
D.第④⑤两段中作者用“悲壮”、“悲欢”等词语寄寓了对庄稼人在大地上悲苦境遇的哀伤。 |
【小题2】理解第⑥段画线句的表达效果。
【小题3】试从语言运用的角度探究本文结尾段的抒情特色。
东藏记(节选)
宗 璞
昆明的天,非常非常的蓝。
这是一种不可名状的蓝,只要有一小块这样的颜色,就会令人赞叹不已了。而天空是无边无际的,好像九天之外,也是这样蓝着。蓝得丰富,蓝得慷慨,蓝得澄澈而光亮,蓝得让人每抬头看一眼,都要惊一下,哦!有这样蓝的天!
一九三八年九月二十八日日寇飞机首次袭击昆明,玷污了纯净的蓝天和瑰丽的白云。
空袭威胁着昆明。跑警报已经成为昆明人生活的一项重要内容,像吃饭睡觉一样占一定的时间。有一阵空袭格外频繁,人们早早起身,烧好一天饭食,不等放警报便出城去,到黄昏才回家。有一阵空袭稍稀,人们醒来后最先想到的还是今天会不会有警报。如果有几天没有,人们会在菜市上说点废话:“日本鬼子轰炸没有后劲,飞机给打下来了。”“几架?”“十多架。”“我听说二十多架!”说完这些无可追究的话,哈哈一笑走散。
日本空军大概在养精蓄锐。让昆明人享受了几天平安之后,又一次大举轰炸了昆明。随着警报声响,明仑大学的师生都向郊外走去。他们都可谓训练有素了,不少人提着马扎,到城外好继续上课。一个小山头两边坡上,很快成为两个课堂,一边是历史系孟樾(字弗之)讲授宋史,一边是数学系梁明时讲授数论。孟樾讲到周濂溪的太极图说。梁明时讲到第一位对数论做出巨大贡献的欧洲人费马。“现在说到无限下推法:形如4n+1的一个质数可能而且只能以一种方式表达为两个平方数之和……”这些玄妙的话传入历史系学生的耳鼓。数学系学生则听见“太极图说‘惟人也得其秀而最灵。形既生矣,神发知矣,五性感动而善恶分,万事出矣’”。两位先生有力的声音碰撞着,大家听得都笑起来。
紧急警报响了,讲课依然进行,没有人移动。传来了飞机的隆隆声,仍然没有人移动。空中出现了轰炸机,排成两个正方形,黑压压的,向头顶飞来。愈来愈强的马达声淹没了讲课的声音。两位先生同时停止了,示意学生隐蔽。
“升空了,我们的飞机升空了!”学生们兴奋地大喊。只见我们的飞机只有两架,正勇敢地升空迎战。下面高射炮也开始射击,但究竟火力太小,敌机仍然从容地飞,开始按着次序俯冲投弹了。一声声爆炸,震得地面都在跳动。“新校舍起火了!”好几个学生同时叫。只见新校舍上空浓烟滚滚,是中了炸弹。
“卣辰!卣辰在实验室!”弗之猛然想到,心里一惊,恨不得走过去看个明白。庄卣辰本来已经接受劝说,不守实验室,参加跑警报。近来因为学校购买了两件珍贵仪器——光谱议和墙式电流器,他总觉得走开不放心。几次空袭都没有飞机来,他认为跑出去实在浪费时间,不如留着看书思考问题,倒是清静。光谱仪的核心是光栅,体积不大,可以拆下带走,但卣辰觉得带出去不安全,总之是不如守着。
他坐在实验桌前,读一本新到的物理杂志,那是1938年春剑桥大学出版的。四周很静。他解开长衫领扣,读得专心,没有听见远处的隆隆声。及至飞机轰鸣直追头顶,他才猛然意识到敌机来了。
窗外红光一闪,巨大的爆炸声震得他跳起来。眼看着一排排校舍倒塌下来,洋铁皮屋顶落下时发出金属的声音。“这样近!”他想,下意识地取出光栅掩在衣襟中,又把值夜的棉被盖住电流器,才走至门外。敌机飞得很低,似乎对准了他,机舱中的人清晰可见。又是一声天塌地陷般的巨响,他什么也不知道了。
庄卣辰醒来时,发现自己好好站着。他倒不了,因为半截身子埋在土中。他仍紧紧抱着光栅。光栅完好无损!这时还没有放解除警报,人们纷纷回到新校舍来救护。人们跑过来时,见庄先生如一尊泥像,立在废墟上,眼泪将脸上泥土冲开两条小沟。庄先生在哭!人们最初以为他是吓的,很快明白了他哭是因为高兴,为光栅的平安而高兴!
“发现两个人!恐怕已经死了!”救火的人跑过来报告。很快有学生认出,两位死者是化学系学生,参加步行团由长沙到昆明的。他们像千百万青年一样,有热血,有头脑,有抱负,原是要为国为民做出一番事业的,可怜刹那间便做了异地望乡之鬼!
火场上飘过来白烟,似要遮住一切。孟弗之和梁明时,还有其他人等都肃立,良久不语,一任浓烟缠绕。
只有那蓝天依旧,蓝得宁静,蓝得光亮。它没有留下一点敌机破坏的痕迹,它这样宽阔,这样深邃,连妖魔鬼怪也都能融成美丽的蓝。
(选文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有警报时,大学的不少师生提着马扎,到城外继续上课;没有警报时,市民在菜市上说点“废话”,说明民众信任抗敌空军的实力。 |
B.庄卣辰不愿意参加跑警报,总是留在实验室看书思考问题,认为跑出去实在浪费时间,乱世中依然坚持学术研究,主要是因为他喜欢清静。 |
C.两个学生在空袭中不幸遇难,“做了异地望乡之鬼”,故事曲折离奇,情节跌宕起伏,写出了炮火硝烟中的冷酷与残忍。 |
D.小说以明伦大学师生的学习和生活为背景,用写实的手法,再现了孟樾、梁明时、庄卣辰等中国知识分子的人格操守。 |
【小题3】宗璞在接受采访时曾说:“这些乱世中以学术为业的知识分子是中华民族的脊梁。”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