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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B.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D.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E.胖厨子的穿着打扮以及他与冯五爷说话、将汗巾扔给小僮的动作是为了表明自己的清白,但这恰恰暗示了他狡猾好偷的本性。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2-13 09:4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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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夹克衫
王溱
陈立这些日子燥的牙花子都肿了。
陈立是理发员,在市政府大楼里的理发室工作。
一天,吃了午饭,陈立坐在沙发上刚要眯眼休息一会儿,一个小伙领着一位穿着夹克衫的中年男人走进来。陈立定眼一看,是市长。以前在电视上见过。
这天陈立下班回家得到一个不好的消息,老婆检查发现肺上有块阴影。老婆哭了。第二天复查得知,是肿瘤,假不了,但良性恶性要复检才能最后确定。陈立立马觉得头都大了,无论怎样,手术避免不了。这一做手术,钱就会像流水般花出去。陈立的背上像压上了一尊石磨。
祸不单行,女儿所在的饭店经营不善,闭门歇业。女儿失业了。
陈立有些落魂失魄,拿着推子两眼无神,以至于被剪发的那位科长都看了出来,忙问怎么了?陈立说没事没事,只是昨晚睡得晚了,精神不好而已。人家科长不是好糊弄的,非要刨根问到底。陈立只好如实说了。
科长说,我只负责透个信给你,最近市里 一家私企马上要上市,他们那里的待遇非常高。你女儿如果能进这样的企业就好了。
科长给陈立留下了这个企业的名字,然后说你找找人帮忙,未必没希望。陈立说找谁好?科长说,当然级别越高越好。就看你的本事了。可我认识谁呀?陈立摊开两手说。远在天边近在跟前啊!科长看了看理发椅笑着说。
开口求市长吧,只有他能帮上这个忙。
陈立又不敢对市长开口。
那天市长突然接到一个电话。但那天市长的声音很大,陈立从言谈中听得出,因为一个属下要市长帮着给他的亲属安排工作,市长正对下属发火。放下电话,市长又对站在一旁的秘书说,以后记住,凡是找我办这种事的统统给我挡出去。八项规定说得多清楚了,还抱幻想。
陈立听了,庆幸自己没开口,否则一顿批评是少不了了。
中午市长又来了,依旧穿着那件深蓝色的夹克衫。陈立发现市长很喜欢穿那件夹克衫,除了炎热的夏天,夹克衫几乎不离身。有一次陈立给市长理完发,拿衣服时发现,衣领都有些发白了。陈立纳闷,市长怎么就不换件新夹克衫?
突然,陈立的手机响了。市长被铃声惊醒了,诧异地抬起头来望着陈立。对不起领导,我接个电话,是女儿的。陈立边说边按下键盘,秘书想上来阻挡,市长挥挥手让他退到一边。女儿的哭声传来了,陈立一下子收紧了心。陈立已经明白,女儿的哭声便是坏消息。果然,老婆的胃部又发现了阴影。
陈立的手颤抖着,声音也在颤抖,眼里的泪水在打转。
市长见陈立扣上电话,忙问,怎么回事?
陈立强忍着痛苦摇摇头说,没事,没事。继续拿起剪刀。
好了,先说你的事。市长一把扯下身上的围巾对陈立说。
真的没事。陈立的眼圈都红了。
别忍着。有什么困难说出来,我毕竟是市长,有些忙帮得上。
陈立哽咽着把老婆有病的事告诉了市长。
好了,我知道了。调车送陈立去医院。市长对秘书说。
您的头发——秘书迟疑着说。
我的头发怎么了,比病人还重要?别紧张,也别惊慌。有句话叫车到山前必有路,还有句话叫天无绝人之路。要有信心。市长拍拍陈立的肩头安慰道。
接下来发生的一切,是大圆满。陈立老婆在市里最好的医院,找了最好的医生做了肿瘤切除。女儿如愿进了那家私企。这一切都是市长关照的结果。
陈立和老婆商量,无论如何要感谢一下市长。怎么感谢也犯了难,市长缺什么?什么也不缺。陈立想起市长那件夹克衫。
市长坐在理发椅里看着陈立托着那件跟老婆跑了好几家商场买来的夹克衫,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好啊,谢谢你们。我收下了,我喜欢夹克衫。但要付钱。这是原则。你们帮我买来就是情谊,我收了就是领情。
后来陈立发现,市长还是一直穿着那件旧夹克衫。他悄悄问秘书,秘书告诉他,你知道那件夹克衫是谁给他买的?市长的母亲。老人家已经不在了,但市长一直不肯丢弃。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运用倒叙的方式,开头写“陈立这些日子燥的牙花子都肿了”,设置了悬念,激起读者阅读的兴趣。
B.小说中的科长,是一位细心、富有同情心的人,他想帮助陈立解决困难,但爱莫能助,便告诉陈立去找市长。
C.市长听陈立接电话、诉说遇到的困难,以及市长叫秘书调车送陈立去医院,并安慰陈立,是故事的高潮部分。
D.小说写市长的秘书,虽寥寥几笔,但很好地展现了他的形象,一笔“想上来阻挡”,一笔“您的头发”,写出了秘书的个性。
【小题2】小说中的陈立的主要性格特点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夹克衫”作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与陌生人交流

(1)那年我十三岁,念初一。正是“深挖洞,广积粮”的时候,一入学便开始了挖防空洞,功课倒成了次要。只有一门叫做“农业”的课,老师再三强调,这是为着我们将来上山下乡而设的。但是这些来自书本的乡村知识并不能激发我真正的兴趣,或者我也不甘做一名真正的农民吧。我的身体乐观地承受着强重的体力劳动,而我的脑子则空空荡荡。

(2)每个清晨,我就带着一副空荡的脑子走在上学的路上,走到那家小吃店门前。我要在这里吃早点。一口大锅支在门前,滚沸的油将不断下锅的面团炸得吱吱叫着。

(3)站在锅前的是位年轻姑娘,她手持一双长的竹筷,不失时机地翻动着,将够了火候的成品夹入锅旁的铜丝笸箩。她用不着看顾客,只低垂着眼睑做着自己的事,但她是愉快的,身形也因了这愉快的劳作而显得十分灵巧。当她偶尔因擦汗把脸抬起时,我发现她长得非常好看,新鲜的肤色,从白帽沿下掉出来的粟色头发,纯净、专注的眼光……在我当时的年岁,没有恰当的语言去形容一个成年女人的美,但她的美却真实地震动着我,使我对自己充满自卑,又充满希冀。

(4)以后的早晨,我总是刻意靠近她,对她作细致入微的观察。观察她那两条辫子的梳法,她站立的姿态,她的一切。我学着她的样子,当寒冷的冬季我戴上围巾又故意拉下几缕头发散出来时,我的内心立刻充满愉快。日子在我对她的模仿中生着情趣,脑子不再空荡,我觉出一个新的自己正在身上诞生。是啊,一个新的自己竟在模仿中产生,这是我事先完全没想到的。

(5)后来我搬了家。再后来我作为知青下乡。几年后我返回城市,偶然路过那家小吃店时,发现她还在。大铁锅仍旧沸腾着,她仍旧手持细长的竹筷在锅里拨弄。她的粟色头发已经剪短,短发在已染上油斑的白帽子边沿纷飞,她抬起脸来,脸色使人分不清是自然的红润,还是被炉火烤得通红。她没了昔日的愉快,已然发胖的身形也失却了从前的灵巧。她满不在乎地扫视着排队的顾客,嘴里满不在乎地嚼着什么。我站在锅前,初次怀疑起我少年时代的审美标准。她从锅里抽出筷子指着我说:“哎,后头排队去!”她的声音略显沙哑,眼光疲惫而又烦躁。好像许多年来她从来有过愉快,只一味地领受着这油烟和油锅的煎熬。

(6)我匆匆地向她指给我的“后头”走去,似乎要丢下一件从未告知他人的往事,还似乎害怕被人识破心思。

(7)又是一些年过去,一个秋天的下午,我乘坐的面包车在那家小吃店前抛锚了。此时,门口只有一只安静的油锅。我走进店内,看见她独自在柜台里坐着,头上仍旧戴着那白帽,帽子已被油烟沤成了灰色。她目光涣散,不时打着大而乏的呵欠,脸上没有热情,却也没有不安和烦躁,就像早已将自己的全部无所它求地交给了这家店。柜台里是打着蔫儿的凉拌黄瓜。我算着,无论如何她不过四十来岁。

(8)下午的太阳使店内充满金黄的光亮,使那几张铺着干硬塑料布的餐桌也显得温暖、柔和。我莫名地生出一种愿望,非常想告诉这个坐在柜台里打着呵欠的女人,在许多年前我对她的崇拜。

(9)“小时候我常在这买油条。”我说。

(10)“现在没有。”她漠然地告诉我。

(11)“那时候您天天站在锅前。”我说。

(12)“你要买什么?现在只有豆包。”她打断我。

(13)“您梳着两条又粗又长的辫子,穿着白凉鞋,您……”

(14)“你到底想干什么?”她几乎怪我打断了她的呆坐,索性别过脸不再看我。

(15)“我只是想告诉您,那时候我觉得您是最好看的人,我曾经学着您的样子打扮我自己。”

(16)“嗯?”她意外地转过脸来。面包车的喇叭响了,车子已经修好,司机在催我。

(17)我匆匆走出小吃店,为我这唐突的表白寻找动机,又为我和她那无法契合的对话感到没趣。但我忘不了她那声意外的“嗯”,和她那终于转向我的脸。

(18)不久,当又一个新鲜而嘈杂的早晨来临时,我又乘车经过这家小吃店。门前的油锅又沸腾起来,还是她手持竹筷在锅里拨弄。她的头上又有了一顶雪白的新帽子,栗色的卷发又从帽沿里滚落下来,那些新烫就的小发卷儿为她的脸增添着活泼和妩媚。她以她那本来发胖的身形,正竭力再现着从前的灵巧,那是一种更加成熟的灵巧。

(19)车子从店前一晃而过,我忽然找到了那个下午我对她唐突表白的动机。正因为你不再幼稚,你才敢向曾经启发了你少年美感的女性表示感激;为着用这一份陌生的感激,再去唤起她那爱美的心意。

(20)当你走向陌生人,平淡的生活便会常常充满陌生的魅力。

(取材于铁凝的同名作品,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炸油条姑娘的美让“我”深受震撼,她让“我”自惭形秽,同时“我”决意要学着她的样子,美好地成长。
B.第⑦段说炸油条姑娘“就像早已将自己的全部无所它求地交给了这家店”,暗示岁月流逝,她已视店如家。
C.第⑨段开头写下午的阳光使店里显得温暖柔和,这种氛围让“我”产生了急于向炸油条姑娘表达的愿望。
D.文章讲述的是平常的人和事,却从中挖掘出了深刻的思想,这种平中见奇的写法正是这篇文章的魅力所在。
【小题2】文中四次写到油锅的沸腾、安静,分别有什么作用?
【小题3】文章结尾写道:“当你走向陌生人,平淡的生活便会常常充满陌生的魅力”,请结合全文,分析这句话的含义。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三袋米

代克仁

爸从乡下来,坐了一天的车,送来一袋米。

爸说:“这是今年的新米,带给你们尝尝。”妻笑着说:“谢谢爸爸。”

晚饭是用爸带来的新米煮的。“哇,真香!”妻对爸说:“这米比我们买的好吃。”爸开心的笑了:“咱自个种的,还能孬?”

晚上,妻对我说:“爸也真是的,从大老远来,为的是送一袋米。”我说:“这是爸的一番心意。”妻感动的说:“爸真好。”

一个月以后,爸又来了,坐了一天的车,又送来一袋米,爸说:“我在电视上看到城里竟然有人卖有毒大米,还是家乡米放心。”妻说:“爸我们吃的是大超市买的米,人家有信誉保证呢。”

爸憨憨的笑了。

妻把我拉进厨房,说:“你跟爸说说,往后别送米了,来回车费四五十块,爸也不算算,这么一折腾,米都什么价了。我们刚刚贷款买了房子,爸也不想着替我们把钱省着。”我笑着说:“你以为爸和你一样是学经济管理,懂得成本核算啊。”

饭时,我对爸说:“您往后别送米了,吃不完没地方放。”爸不作声,埋头扒饭。妻挤眉弄眼地朝我笑。

第二袋米还没吃完,爸又来了。坐了一天的车,送来一大袋米,比上次那袋多出了一半。妻不高兴了,在厨房里一个劲地埋怨我。爸正在客厅看电视,自个儿乐。

我把爸叫到叫到里屋,说:“跟您商量件事,您往后就别送米了,行不?大老远的,花车费不说,人也折腾的累,不值。”

爸脸上漾着笑没了,一脸难色。他说:“你不晓得,老家隔壁,你李婶的儿子,每次开车回去接她到城里,李婶总要问我啥时在到城里玩,我说:‘我儿子早跟我说了,只是我舍不得丢下那块地。’秋收了,闲了,再找理由说不过去,我寻思着还真得来,可我不能空手啊,车费不能白花,乡下没稀罕东西,带来米免得你们买。儿啊,你的话爸懂,爸晓得你们的难处,爸这次回去,可以跟你李婶说城里我都去了三遭,我都玩腻了。只是爸没想到会闹得你们不开心。”

爸低着头,那神情就像犯了错误不知所措的孩子。我心里发酸,一阵沉默。爸突然抬头说:“儿呀,其实,爸是真的想你们哪。”

爸的声音哽咽了。

晚上,我给妻讲老家的邻居李婶,讲老爸的经济学观点,讲老爸的眼泪。

妻哭了,搂着我,轻轻地说:“等我们条件好了些,就把爸接来吧。”

人生有多少尴尬就有多少美丽,有多少美丽就有多少至真的情。我的老爸啊,您送来的岂止是三袋米。

【小题1】文章在刻画爸爸时主要运用了什么描写方法?纵观全文你认为爸爸是个怎样的人?
【小题2】“爸”为何不顾我们的反对,连续送来三袋米?这三袋米结构上有什么作用?
【小题3】文章结尾说“我的老爸啊,您送来的岂止是三袋米。”不是米,那是什么?
【小题4】联系全文,请简要分析“爸的经济学观点”和“妻子的经济学观点”有何特点?请联系现实,谈谈儿女该如何对待父母的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最动听的歌声  
【美】罗杰·迪恩·基瑟
“孩子,你乐意替我读点东西吗?”当我刚躲到铁轨旁的一个桥洞里时,那个正坐在火堆旁烤火的老流浪汉就问我。我点点头。  
老流浪汉把背包从背上拿下来,把包里的东西一股脑儿全倒在地上。我站在一边默默地看着他。
“在这里,孩子!”他兴奋地叫道。
“那是什么东西?”我从来没见过上面贴着邮票的纸卡片。“是像信一样的东西吗?”我问。
“这叫明信片。”
我伸手接过那皱巴巴、脏兮兮的明信片,仔细地看着上面的图案和文字。我发现上面盖的邮戳是一个已经有些久远的日期:1951年11月27日。
昨天,我又一次从孤儿院跑了出来。目前,除了躲在这个桥洞里,我没有其他的地方可去。桥洞里时常住着流浪汉,今天我又遇到了一个。“你可以给我读读上面的字吗?”老流浪汉又问。
“老先生,难道你不认识字吗?”
老流浪汉没有回答。他慢慢地低下头看着地面,然后抱紧了头。
“如果我说错了什么,我很抱歉。”我低声说道。然后,我看着明信片开始读:“你在美国好吗?我永远都会为你感到骄傲。同时,我也很想念你!爱你的梅妮。”
“梅妮是谁?”我问。
“我姐姐。她住在巴黎。”
“我知道那个地方,在海那边。”
这时,我看见泪水慢慢地从老人的脸颊流了下来。我想,他一定是想他的亲人了。每当想起我死去的父母,我也会流泪。  
我尴尬地咳嗽了一声,然后把明信片递回给他,说:“老先生,谢谢你跟我分享了一个感人的故事。”  
他接过明信片,然后把它放进那件破旧的羊毛上衣的口袋。
“如果你愿意,我可以教你认字,这样你就可以自己看信了。”
他摇摇头,转身回到火堆旁继续烤火。我也坐了过去。但我们都没有说话。
几分钟后,老人开始唱歌。
这是我听过的最动人的歌声。我在孤儿院的电视机里听过许多人唱歌,但都不如老人的歌声动听。
突然,我听到身后有响声。我转过头,看见了两个铁路护卫队员,手里拿着棍棒,正朝我们跑来。就在我有点发慌时,他们却突然停了下来。我敢肯定,他们也被这如此美妙的歌声惊呆了。我想这也许是老人的姐姐为他骄傲的原因。
两三分钟后,老人的歌声停止了。我等着那护卫队员来驱赶我们。但令我惊讶的是,他们却转身离开了。
我看着老流浪汉,说:“老先生,你完全可以到电视上去唱。我相信你肯定能成为一个歌星。真的!”
“我永远不会再在公众面前唱歌了。”他答道。  
“为什么不?”
“我被迫在公开场合为德国纳粹唱过歌。战争结束后,我就发誓,永远不再在公众面前唱歌。孩子,那是我永远的伤痛。”
说完,他脱下他的羊毛上衣,卷起袖子,举起他的手臂给我看。他的手臂上有文身,那是几个有点褪色的数字。
“你为什么文那些东西在手臂上?据我所知,别人文的都是图案。”
“这是囚犯的编号。”说完,泪水再次从老人的脸颊流下。  
我曾学过历史,知道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有很多无辜的人成了德国纳粹所建造的集中营里的囚犯,他们被迫去做一些他们不愿意做的事情,而且,他们中的一部分被残忍地夺去了生命。
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安慰老人,只是默默地看着他。
老人没再说什么。他重新穿上他的羊毛上衣,然后背起他的背包,朝我挥挥手,就转身走上了空荡荡的铁轨。
我站在那里看着老人孤独的背影渐渐远去。最后,伴着那最动听的歌声,老人消失在远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以第一人称的口吻叙述了“我”在桥洞里邂逅一个老流浪汉的故事,主要写了老人请“我”读明信片给他听、“我”听老人唱歌以及老人讲述他二战时的事情等内容。
B.老流浪汉永远的伤痛是被迫在公开场合为德国纳粹唱过歌,他内心充满自责,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他就发誓,永远不再唱歌。
C.虽然那是一个“皱巴巴、脏兮兮的明信片”,但对老流浪汉来说,那是他的情感寄托,他想念亲人时就会拿出来。
D.当“我”提议教老流浪汉认字时,他摇摇头拒绝了,因为他年纪大了,也没有精力学了,另外明信片上面的文字早已刻在他的心中。
E. 小说中两次写到泪水“从老人的脸颊流下”,虽然具体情境不一样,但这两处细节描写反映的老人内心的情感是一样的。
【小题2】小说以第一人称为有限视角来见证故事情节的推演,这样安排有什么好处,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3】结合全文,概括小说中老流浪汉这一个形象,并作简要分析。
【小题4】作者将题目命名为“最动听的歌声”有哪些深意?请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 文后各题。
高一手
蒋世平
菜市场后街来了一个流浪老人。他整天醉意昏沉,一醒来,就向路人和店家讨钱买酒喝。问他情况,老人说不清楚,大家就都叫他“醉酒爷爷”。
这天,郑晓亮买菜经过,醉酒爷爷伸出黑糊糊的手说:“哥,有钱没有,给点买酒喝。”郑晓亮说:“大爷,您跟我走,我请您喝酒。”郑晓亮在建筑工地做钢筋工,几个工友看见脏兮兮的醉酒爷爷,都指责郑晓亮。
郑晓亮说:“他是我离家出走多年的爷爷。”郑晓亮带他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吃饭时,醉酒爷爷问:“酒呢?”郑晓亮拿出半瓶酒,喝时问大爷情况,醉酒爷爷只说姓高。第二天,老板林勇问包工头,喝酒的老人是谁。包工头说是郑晓亮的爷爷。郑晓亮笑着说:“那个不是我爷爷。我看他在外流浪遭罪,就带他来照顾几天。”林勇对包工头说:“留下管理工具吧,工资每月2000 元。”又对郑晓亮说,“老人的生活,你就多关照了。”
郑晓亮对高大爷照顾很周到。高大爷虽不多说话,但没有醉过酒了,不过,高大爷对自己的身世还是守口如瓶。
那一天,郑晓亮被钢筋架砸断了腿。高大爷飞一样跑来,手指疾点血海、髀关、足三里、解溪等几个穴位,郑晓亮疼痛马上缓解。接着,高大爷一手轻按断骨处,一手握着小腿,往后一拉,然后迅雷不及掩耳地往前一送。
一旁民工和包工头都看得目瞪口呆。高大爷笑道:放心吧,我包他一个月就好。30天后,郑晓亮真的就好了。郑晓亮对高大爷又钦佩又感激,待高大爷如同亲爷爷一般。可是,高大爷酒后总唉声叹气。郑晓亮想问,但又怕问到高大爷伤心处。
有一天,林老板出车祸了,右腿粉碎性骨折,医院要进行截肢。高大爷听说了,马上来到医院,说:“林老板这么好,那条腿无论如何我也要给他保下来。”高大爷让林老板躺好,然后推、摁、掰、揉,林老板只觉有一股柔力渗入体内,可清晰地听到骨头对接时轻轻的“嚓嚓”声。林勇大惊:这高大爷果然是江湖异人。足足忙了一个多小时,高大爷道:“好了。”
林勇瞧着高大爷问:“高大爷,您是否认识高一手?”高大爷淡淡地说:“我就是。”林勇大喜,说:“高大爷,我就是您资助读书的林勇呀!”原来,高一手年轻时就是名震一方的骨科郎中。看见邻居林家贫困,便出资让林家小孩读书。后来,医院各种设备更新,来找高一手推拿接骨的人越来越少。高一手心灰意冷, 快 70 岁时,便不再开诊所了。老伴去世后,他伤心过度,便离家出走了。
从医院回来后,郑晓亮见人就称赞高大爷,照顾他尽心尽力,高大爷反而不高兴了,总是唉声叹气。那天,高大爷生气地把酒杯重重一磕,叹息道:“晓亮,你说我这正骨医术怎么样?”郑晓亮说:“好,好啊!”高大爷“哼”了一声,说:“有什么好?你也不喊一声师父!”郑晓亮一听,慌忙双膝着地磕头,恭恭敬敬地喊:“师父!”高大爷“哈哈”大笑,端起酒杯,一口干了说:“我这绝技,终于有了传人!”
一个月后,林勇痊愈。他的腿行动如初,高一手的名声也传遍了城乡。林勇给高大爷一笔丰厚的酬金,但高大爷却分文不取。半年后,林勇带高大爷参观一栋两层小白楼:“这栋小楼是专为您和晓亮行医设计建造的,楼上生活起居,楼下行医煎 药,你们搬进来吧。”
郑晓亮中途学艺,却技压四方。接骨、正骨的人渐渐多了起来,高大爷还叫郑晓亮在门头挂了一块牌子:郑一手。
(选自 2017 年 8 期《小小说月刊》,原载《故事林》)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先从高大爷是一个流浪汉,并且整天醉醺醺的,连自己的情况也说不清楚写起,目的是设置悬念,为下文情节的发展做铺垫。
B.高大爷先是因为可怜得到郑晓亮照顾,后来治疗晓亮和林勇之后,更是得到晓亮的悉心照顾,但他还是唉声叹气,是因为晓亮不明白他的心意。
C.小说写了郑晓亮帮助高大爷和林勇留高大爷管理工具这些事情,都能反映他们的善良,接着写他们都得到了高大爷的救助,反映了好人有好报的主旨。
D.小说采用了先抑后扬的方法,最后又用插叙的手法,介绍高大爷的身世,既使故事情节曲折离奇,又有着世事变迁,物是人非的感喟。
【小题2】文中的郑晓亮是一个怎样的人物形象?对写高大爷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3】从“高一手”到“郑一手”,中间有许多曲折。请找出有哪些曲折,并说说作者这样写的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