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在唐诗中割麦
刘怀远
村长老王在地里转了一圈,看到北坡上相隔不远的两块麦田开始泛黄,心里便火烧火燎。这两块地每年的收种都比别家晚,并且还都是老王费心操持,一块是五保户高奶奶的,一块是残疾人老朱的。
老王回到家,给在城里的女儿小菊打电话,让她星期天回来帮这两户人家割麦。女儿不肯,说她们旅行社最近太忙了,忙得屁股都没坐过椅子。老王说,抢收还要抢种,再忙你也要回来,不然爹就自己去收麦,累死也要去。说完不给女儿再说话的机会,啪地挂断电话。
一会儿,女儿打回电话说,爸,我星期天组织一些人回去割麦,但您要答应我个条件。只要你回来割麦,100个条件我都答应。
那好,您准备50把镰刀,50顶新草帽。老王说,镰刀可以去借,可草帽要买呀。
女儿说,您买吧,到时候我给钱。一顶草帽好几块钱呢。老王本想不答应,可想到成熟了的麦子,只有点头。
老王说,这么多人,来了吃什么?小菊说,让娘多贴几锅玉米面饼子,再挑些野菜,洗净,蘸大酱就行。
星期天,老王一早来北坡等候。八点过去了,人没来。九点过去了,人还没来。
老王急起来,看看越来越热的太阳,往手心猛啐两口唾沫,抄起镰刀,咔咔地割起来。
这时,一辆豪华大巴车卷着黄土由远而近,停在了坡边。老王直起腰看,车门打开,下来女儿小菊。一看女儿,老王鼻子快气歪了,这是来割麦的吗?一身西装套裙,扎着领结,手里还提着一个电喇叭。紧接着又下来一大帮城里的青年,有说有笑。小菊拿着电喇叭说道:我们从小就学过“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的诗句,但却没有真正接触过农活,今天大家就亲自体验,自由组合,分成两组,一块麦田算一组,咱们来个友谊割麦比赛!
好啊。青年们沸腾起来,摩拳擦掌,你追我赶地割起麦子来。小菊没有割,对着电喇叭说,唐代诗人白居易有首著名的《观刈麦》,诗中说道:“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
一会儿,小菊对老王说,爹,您回去安排把中饭送来吧。老王应着,赶紧回村。看老伴正贴饼子,自己就去挑野菜,又想想来的这帮细皮嫩肉的孩子,就自作主张买来十斤五花肉炖了。
饭送到地头,麦子已经割完,小菊正领着青年们拾麦穗。老王心里高兴,大喊:开饭喽!青年们呼啦一下围上来,把玉米饼子和野菜大酱吃了个精光,炖的五花肉却没人动一筷子。
小菊又拿起电喇叭说,收完麦子的土地,接下来就会灌溉、耕种,种上玉米或大豆,三个多月后,又是一片丰收的景象……
青年们雀跃,说秋收时一定要组织我们再来哟!小菊说,好,好,大家上车吧,每个人可以拿走一把麦穗,带走你们头上的草帽,当做此次丰收一日游的纪念。
人们都上了车,小菊掏出一沓钱,递给爹。老王说,你发的工资?小菊说,不,是给咱割麦的钱。啥?来给咱帮忙,倒还给咱钱?那天您打完电话我和经理请假,经理灵机一动,说咱组织个体验丰收一日游,既能帮你爹割麦子,还可以创收。我担心不会有人来,哪知广告一打出去,来交钱报名的人排成队。这钱经理让给您,已经扣去了我们旅行社的费用。
老王眼睛眯到了一起,说,咱不收钱都可以,秋上给多多地拉几车人来吧,就不让在外面打工的回来收秋了。小菊笑笑:什么都靠个新鲜,到时候再看吧。
旅游车卷着黄土开走了。车开出很远,老王攥着钱的手还使劲挥舞,耳畔回响着女儿吟诵的好听的唐诗,和唐诗中沙沙的割麦声。
(选自《小说选刊》,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在小说开头写村长老王看到北坡上的两块麦田开始泛黄,心里便火烧火燎,说明他具有急人所急的好思想,同事也带动了情节的发展。
B.小说标题巧妙地将农民营生的“割麦”与书生所好的“唐诗”这两个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结合在一起,带给人一种幽默讽刺的效果。
C.为了增强故事性,小说多处设置了悬念,一是通过写女儿提出回家割麦的条件设置悬念,二是通过写女儿手提电喇叭背唐诗设置悬念。
D.“青年们雀跃,说秋收时一定要组织我们再来哟”说明崇尚自然、返璞归真的生活,让人体验到都市文化无法感知的愉悦。
E.小说结尾写道“耳畔回响着女儿吟诵的好听的唐诗,和唐诗中沙沙的割麦声”,说明老王已经认识到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迫切性。
【小题2】小说中的村长老王与女儿小菊在性格上有何差异?请简要分析。
【小题3】说一说唐诗《观刈麦》在小说中所起的作用。
【小题4】西谚有云“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请结合文本,谈谈你对这篇小说主旨的理解。
当前题号:1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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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智深大闹野猪林
前面烟笼雾锁,一座猛恶林子,有名唤野猪林;此是东京去沧州路上第一个险峻去处。
三个人奔到里面,解下行李包裹,都搬在树根头。
林冲叫声“呵也”,靠着一株大树,便倒了。
董超,薛霸放下水火棍,便倒在树边;略略闭得眼,从地下叫将起来。
林冲道:“上下,做甚么?”
董超,薛霸道:“俺两个正要睡一睡,这里又无关锁,只怕你走了;我们放心不下,以此睡不稳。”
林冲答道:“小人是好汉,官司既已吃了,一世也不走!”
薛霸道:“那里信得你说!要我们心稳,须得缚一缚。”
林冲道:“上下要缚便缚,小人敢道怎的。”
薛霸腰里解下索子来,把林冲连手带脚和枷紧紧的缚在树上,同董超两个跳将起来,转过身来,拿起水火棍,看着林冲,说道:“不是俺要结果你;自是前日来时,有那陆虞侯,传着高太尉钧旨,教我两个到这里结果你,立等金印必去回话。”
林冲见说,泪如雨下,便道:“上下,我与你二位,往日无仇,近日无冤。你二位如何救得小人,生死不忘!”
董超道:“说甚么闲话!救你不得!”
薛霸便提起水火棍来望着林冲脑袋上劈将来。
说时迟,那时快;薛霸的棍恰举起来,只见松树背后,雷鸣也似一声,那条铁禅杖飞将来,把这水火棍一隔,丢去九霄云外,跳出一个胖大和尚来,喝道:“洒家在林子里听你多时!”
两个公人看那和尚时,穿一领皂布直裰,跨一口戒刀,提着禅杖,轮起来打两个公人。
林冲方才闪开眼看时,认得是鲁智深。
林冲连忙叫道:“师兄!不可下手!我有话说!”
智深听得,收住禅杖。
两个公人呆了半晌,动弹不得。
林冲道:“非干他两个事;尽是高太尉使陆虞侯分付他两个公人,要害我性命。他两个怎不依他?你若打杀他两个,也是冤屈!”
鲁智深扯出戒刀,把索子都割断了,便扶起林冲。两个公人只叫“林教头救俺两个!”依前背上包裹,拾了水火棍,扶着林冲,又替他拿了包裹,一同跟出林子来。行得三四里路程,见一座小酒店在村口。深,冲,超,霸,四人入来坐下,唤酒保买五七斤肉,打两角酒来吃,回些面来打饼。酒保一面把酒来筛。两个公人道:“不敢拜师父在那个寺里住持?”智深笑道:“你两个撮鸟,问俺住处做甚么?莫不去教高俅做甚么奈何洒家?别人怕他,俺不怕他!洒家若撞着那厮,教他吃三百禅杖!”两个公人那里敢再开口。吃了些酒肉,收拾了行李,还了酒钱,出离了村口。林冲问道:“师兄今投那里去?”鲁智深道:“‘杀人须见血,救人须救彻。’洒家放你不下,直送兄弟到沧州。”
两个公人听了。暗暗地道:“苦也!却是坏了我们的勾当!转去时,怎回话!”
且只得随顺他一处行路。
自此,途中被鲁智深要行便行,要歇更歇,那里敢扭他;好便骂,不好便打。两个公人不敢高声,只怕和尚发作。
行了两程,讨了一辆车子,林冲上车将息,三个跟着车子行着。
两个公人怀着鬼胎,各自要保性命,只得小心随顺着行。
鲁智深一路买酒买肉将息林冲。
那两个公人也吃。
遇着客店,早歇晚行,都是那两个公人打火做饭。
谁敢不依他?二人暗商量:“我们被这和尚监押定了,明日回去,高太尉必然奈何俺!”
薛霸道:“我听得大相国寺菜园廨宇里新来了个僧人,唤做鲁智深,想来必是他。回去实说,俺要在野猪林结果他,被这和尚救了,一路护送到沧州,因此下手不得。舍得还了他十两金子,着陆谦自去寻这和尚便了。我和你只要躲得身子干净。”
被智深监押不离,行了十七八日,近沧州只七十里程,一路去都有人家,再无僻静处了。
鲁智深打听得实了,就松林里少歇。
智深对林冲道:“兄弟,此去沧州不远了,前路都有人家,别无僻静去处,洒家已打听实了。俺如今和你分手。异日再得相见。”
鲁智深又取出一二十两银子与林冲;把三二两与两个公人,道:“你两个撮鸟,本是路上砍了你两个头,兄弟面上,饶你两个鸟命。如今没多路了,休生歹心!”
两个道:“再怎敢!皆是太尉差遣。”
接了银子,却待分手。
鲁智深看着两个公人,道:“你两个撮鸟的头硬似这松树么?”二人答道:“小人头是父母皮肉包着些骨头。”
智深轮起禅杖,把松树只一下,打得树有二寸深痕,齐齐折了,喝一声:“你两个撮鸟,但有歹心,教你头也与这树一般!”
摆着手,拖了禅杖,叫声:“兄弟,保重!”
(选自《水浒传》,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陆虞侯受高太尉指使收买了董超、薛霸两人,要他们在野猪林把林冲缚在树上,结果了他的性命。
B.林冲听了薛霸的话后,泪如雨下,哀求两位公人“如何救得小人,生死不忘”,简直玷污了英雄的形象。
C.选文中鲁智深的出场写得颇精彩,“飞”“跳”“喝”三字,描摹形象,给人印象深刻。
D.从鲁智深暗中跟踪到出手相救,再到一路护送,最后走出野猪林,离沧州不远处,与林冲告别,可以看出花和尚鲁智深想得很周全。
E.因受林冲对两位公人手下留情的影响,鲁智深慷慨大方地给林冲银子外,还把三二两银子给了董超、薛霸。
【小题2】用简短词语,概括小说情节发展过程。
【小题3】结合文本,简述鲁智深的形象。
【小题4】对比是选文的特点。请找出四处对比的内容,并说出每处的作用。
当前题号:2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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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鞋的女人
吴小冰
鞋修得多了,便和修鞋的女人熟稔了起来。
像人们正常上班一样,每天早晨,她都准时地来到街边的那棵松树下,轻轻地放下木板凳,摆上修鞋用的架子,然后熟练地打开工具袋,一天的工作准备就绪了。她的工具袋
破破烂烂,可有两样东西干干净净:一双给顾客穿的棉拖鞋,一把修好鞋后用来擦鞋的细毛刷。
不知是她的技术好,还是她的人缘佳,一般情况下都是客等她而不是她等客。只要她一坐下去,找她修鞋的人就走了过来,她一干就是一天,除了中午吃个便当之外,她总是忙得停不下手,累得直不起腰.
家人每每要修鞋子,大多让我代劳,反正顺路,顺便可以和那女人搭搭讪,我倒是挺乐意。我想,人与人之间只要有交流的愿望,即便没有语言也可以达到某种程度的沟通。
就这样,我有机会知道了那修鞋的女人的情况。
女人告诉我,她来自四川广安,到海丰已经十多年了,早已习惯了这里的生活,甚至基本的海丰话都会说了。一个陌生的地方能以博大的胸怀去接纳一个陌生的人,可见那个地方是宽和的;一个陌生的人能被一个陌生的地方接纳,可见那个人是随和的。我想,对那修鞋的女人来说,应该就是这样一种境况吧!
上线六元,换底八元,擦油两元……她童叟无欺,遏上讨价还价的,她就将就些;遇到大方的顾客不用找零钱的,她也是高兴地接纳。她说:“人都是感情动物,无所谓聪明无所谓愚笨,不斤斤计较,也就过去了。我们干手工活的,多少都愿意赚。”她的话,纯朴而实在,却是生活的哲学。她每天的生意都那么好,似乎总有修不完的鞋。相反,她对面的同行却门可罗雀,常常是眼巴巴地看着她忙得不可开交。难道,是她的技术好,还是她不锱铢必较?修鞋的功夫,聪明的人也许学一阵子就掌握了,而做人的艺术,却是一辈子都学不够的啊!
这个修鞋的女人不知修过多少双鞋子,一针一线,一锤一挑,她都是那么娴熟,她一个活儿一个活儿地接,一双鞋子一双鞋子地修,连头都顾不得抬一抬。无论男女老少,再破的鞋子在她手里都修复如初,再硬的鞋底她都能自如地穿线,那个功夫,简直就是魔术表演。顾客往往从头到尾把鞋子看了一遍,用手去拉扯了一番,才把它穿在脚上,顺便蹬一蹬地,再欣赏了一会儿才收回眼睛,然后付了钱满意地走了。我一般是傍晚下班后才去修鞋的,因而常常成了她那一天的最后一个顾客。这样,我和她的闲聊便多了起来,对她的了解自然也多些。
在千千万万的农民工中,眼前这个修鞋的女人是幸运的。她告诉我,她的丈夫在做建筑工,一个儿子在读大学,而且还是名牌大学呢!家乡还有一个八十多岁的老父亲,日子过得相当不易。我仔细地看了看她的手,那是一双扎满了布条、沾满了油污而且变了形的手;我看了看她的脸,竟然辨不出她的脸是长满了斑点还是蒙上了尘土,黑得比她略带褐色的眼珠还黑;我又看了看她的头发,竟然白的、灰的、黑的、褐的、黄的、红的都有,简直就像五色线。我心里暗暗地感叹:生活,生活,这就是生活!为了生活,没有谁不用奔波劳累,不同的是,有人付出的与收获的相当,有人付出的少收获的多,又有人付出的多收获的少,好在眼前这个修鞋的女人没有想那么多。她那么忙,哪会有时间去想那么多呢!一个忙得没有时间去想那么多的人,一定是快乐的吧!因为,她没有时间不快乐呢!
生命不能用来叹气,生活不能老拿来相比。人最难得的事,其实还是要拥有好心情。心情好,不必在乎身在何处,就像这个修鞋的女人,辛苦而快乐的日子使她过得异常自得。他们虽然很普通甚至卑微,但他们的内心深处对生活的无限热爱,令人敬重。人啊!只要自得,就没有谁能够妨碍到他的幸福。
傍晚,一阵急雨落下,行人脚步加快。一个女顾客跑过来修鞋,她只好撑起雨伞,借着路灯的光小心翼翼地修着。收摊了,她弯着腰用一把刷子仔仔细细地把脚下的地面扫干净。白天摆摊的地方空荡荡的,一点痕迹也没留下。
(选自《美文精选》2015年版,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文章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一个陌生的地方能以博大的胸怀去接纳一个陌生的人,可见那个地方是宽和的”,修鞋的女人能在城市立足,说明了城市的宽和,这也是文章着力表现的内容。
B.文章将修鞋的女人与对面的同行作对比,鲜明地突出了两人在做人的艺术方面的差异,也揭示了修鞋的女人生意特别好的主要原因。
C.修鞋的女人生活非常艰辛,但作者却说她是幸运的,因为和其他农民工相比,她和丈夫都有事做,儿子在上重点大学,生活有了一点希望。
D.文章用平实质朴的文字,表现了修鞋的女人艰辛的生活,突出了她成功的为人处世的艺术,这种平和、不计较的态度使她能在辛苦的日子里过得自得。
E.文章通过对修鞋女人外貌的描写,表现了修鞋的女人因操劳而苍老的形象,从而表现了她的生活不易,但她并没有为此叹气,而是对生活充满热爱。
(2)文章对修鞋女人的描写,看似很随意,其实很有技巧。试分析作者主要用了什么方法来表现主人公的。
(3)如果删掉最后一段,文章的主题也能得到较好的表现,但作者还是保留了这一段文字。请你说说最后一段的作用。
(4)作者看到修鞋的女人苍老的形象,由衷地发出感慨:“生活,生活,这就是生活!”联系文本,谈谈你对生活的认识。
当前题号:3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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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牙套
刘心武
春节前,小时工小宋宣布她不回乡,老公小尚回乡,让我松了好大一口气,像我这样的空巢老人,超过一周没有人帮忙,生活质量便会骤降。小宋初二下午四点半就来帮我。平时,小宋则一天赶三处做小时工,上午是到一处写字楼里某公司搞卫生,中午到一位女士家里收拾屋子再做午餐,下午到我这里,收拾屋子,做晚饭,有时还要洗衣服。
初二我跟她说:“何必跑来?冰箱里有现成的,取出搁微波炉转转就成。初五晚上讲究‘破五’,也不必来。”初五她还是来了,先洗了积攒的衣服,然后又包饺子。
小宋在厨房包饺子,关起门。我从书房去厅里续茶水,忽然听见她在厨房里大声粗气打手机。我不得不敲厨房的门,小宋从里面拉开门,嘴还在对着手机讲“把大叔都惊到了……啥子瓷砖那么敲竹杠?再给你划五千,我这边就成空钵儿,敲起叮当响了!……”
原来小尚是回县城了,他们两口子出来打工二十几年,省吃俭用,终于在县城里买了套商品房,给跑深圳打工的十九岁的儿子备着。小尚回去,一个人耍瓦工、木工、漆工、管工……,争取在元宵节前,装修出来!此事对我原来也不想说。没想到的是,现在好多材料都涨价了,小尚带去的银行卡上的钱划净了,还不够,让她再把手里银行卡上的钱划过五千去……
第二天小宋一进门就神色不对。我问她怎么回事,她说没给小宋划五千,怕是要给别人划出七千了!使劲咬嘴唇,两眼泪汪汪。我问:“有人诈骗你?”她说:“我自己闯祸了!”
原来,是中午她到那家帮忙,雇主那天餐桌上就放着无数杯盘碗盅,她去了抓紧清理,及时倒了垃圾。然后那女士和她的一位闺密从内室出来,忽然,那闺密一声尖叫,找一只高脚酒杯。问小宋可看见那酒杯里的美容牙套了?小宋懵懂了一阵,才终于明白,那闺密临时把自己的一个小小的美容牙套,搁那酒杯里,而她却以为那只是一粒橘子籽,当垃圾清理掉了……她慌忙跑到那层楼楼梯拐弯处的垃圾桶去找,收垃圾的已经将桶里垃圾全部清走,再惶急地跑到楼下,门口保安说收各楼垃圾的车子已经开走好一阵了……只好回到雇主面前,雇主正继续向那闺密道歉。那闺密紫胀着一张脸双眼喷火。那闺密有只犬齿变形发乌,特配了那么一个美容牙套,社交场合必得戴上的,造价是七千块,而且,钱不钱的另说,再配一副的周期怎么也得一个月,这一个月她怎么去场面上?因予人形象不雅的印象而在生意上造成的无形损失,如何计算?……小宋吓得不知如何是好,最后那雇主也没让她再做饭,只说让她明天去了再理论。
我努力地想像那个小小的牙套,相信失主的报价不虚。我怎么安慰小宋啊,七千!我可怎么帮得了她!但愿明天那雇主饶恕她的过失,要么,小宋七个月不领她那边的工资?
小宋坐到沙发上,跟我说:“大叔,我要哭!”我说:“你就哭吧!”她果然放声大哭。我望着她,心中涌动着大悲悯。她如何告知小尚?还要不要划过五千装修材料费去?在她和小尚的哀乐中年,这副美容牙套该受到怎样的诅咒?……
小宋尽情地哭着,肩头的一块大披巾滑落在地上。我帮她拾起,她收住哭声,很快地,她平静下来,站起,把那块披巾在肩上放平整,嗔怪我说:“大叔,我初一那天逛庙会买的,这几天天天披着,你怎么总没夸过?上头的牡丹好艳,是吧?”她眼里还有泪花,但是已经漾出了坚强的光芒。我心中责怪自己,怎么就没在意那块给她带来那么多快乐的披巾呢?忙夸赞道:“牡丹真的好艳!”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这篇小说以极为经济且朴实的语言,运用夸张手法叙述了一个生活在社会下层的临时工小宋的悲喜生活。
B.小宋的丈夫小尚是个勤劳节俭且多手艺的打工者,为了家庭放弃了春节期间的休息,劳累不说,还得赶工期。
C.仔细推敲小说中的牙套事件,不难发现作者是采用了反讽手法,似乎在暗暗地告诫我们做事时不能过于勤快。
D.从小说的故事情节中,会发现现在城里人在生活中很难离得开农村来的打工者,而后者却为此作出了种种牺牲。
E. 小说中的“我”,善良宽厚,只是因为经济上的拮据而空有一颗同情心,以致在小宋遭遇困难时都不能伸出援手。
【小题2】小说结尾写了小宋的一块大披巾,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临时工小宋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以“美容牙套”为题有什么艺术效果?如果将题目改成“小宋”你同意吗?请结合全文加以探究。
当前题号:4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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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勒索
(美)比尔·普洛奇尼
站在门廊上的男子高高瘦瘦,浓密的眉毛像是额头上一块几乎无间断的黑色长条。他身穿海军蓝色的商务西服,打着深色领带;细长的嘴巴弯曲,露着笑容,但一对犹如锃亮的黑石子的狡黠眼睛却一如平常。男子令我联想到殡葬承办人。
他说道:“是索普先生么?埃米特·索普先生?”
“你有何贵干?”
“我叫伊恩·布坎南。是生意上的事,先生。”
“哦,这样啊,”我说,“很抱歉,但我从来不在办公室以外的地方谈论公事。或许你可以——”
“这件事绝非小事,索普先生。”
“是关于什么的呢?”
“莱山德制药公司。”
“我猜到了,”我说,“布坎南先生,准确地道明你到这儿来的目的吧。”
他的笑容愈加明显了。“我可以进屋吗?外面有点儿冷——实际上是冷得刺骨。”
“我看不出有什么原因让你进入我家,除非你表明此行的目的。”我说道。我开始有点恼怒。
“索普先生,简单地说,我到这儿来为的是勒索你。”
我犹豫了片刻,随后一声不吭地站到一边。我俩走进了客厅。
布坎南坐到一把厚软垫椅子上,目光一扫,将客厅内的摆设收入眼底:桃花心木与皮革装饰的厚重家具,粗石壁炉,两边是高低交错的架子,上面放着些显然读过不止一遍的书,立体声音响的部件嵌入对面铺有面板的墙壁中。“索普先生,真是令人印象深刻的客厅啊,其实是数一数二的了,”他说道,“我必须赞赏下你的品味。”
“布坎南,你该切入正题了。”
“正题就是勒索,对吧?”
“你是这么说的。”
“我也是这么做的。勒索是个令人遗憾的词汇,但事儿就是这样。我本可以说我喜欢默不作声地敲诈,但我讨厌委婉的说辞,更喜欢直截了当。”
“该死的,你觉得你了解我多少情况?”
“索普先生,我所知道的,足够我索要每月区区一千五百美元。”
“这是无礼的要求!”
“在某些情况下就不是。”
“什么情况?”
“你那不算小的秘密,先生。需要我提醒你那些令人不悦的细节吗?”
我僵硬地说道:“摊牌吧。”
“如你所愿,”布坎南靠在椅背上,双手搭成尖塔状,“1977年4月,你与一位背景可疑的投机商人亚瑟·鲍威尔先生合谋,通过对某些房地产物业所做的欺诈性不实陈述而窃取了五十万美元。你们成功地实施了阴谋,并且平分了那笔赃款。”
他停顿了一会儿,注视着我。见我一声不吭,他笑了笑,继续讲道:“鲍威尔先生把他那份钱挥霍在许多高风险的投机交易上。他于1982年因突发心脏病死于洛杉矶——死的时候基本上身无分文了。另一方面,你以那份钱为资本,用震慑战略获取了莱山德制药公司的控制权。震慑战略用得很成功,你如今不仅成了公司首脑,还是商界里受人尊敬的成员,竞选公职时也是排名领先的候选人。你在竞选参议员,对吧?”
我深吸一口气,屏住气,再缓缓呼出。“好吧,”我说,“好吧,布坎南,我会付你钱。”
“明智的决定,索普先生!没有躲闪,也没有虚张声势或者恫吓,正符合我对你的期望,先生。”
我走向书架,挪走几卷托尔斯泰作品,摁下书后面墙上的一个小按钮,一块面板滑开,露出保险箱。几秒钟之后,我打开了保险箱。一把点三二的左轮手枪与一捆重要文件是箱内仅有的东西。
我的手指摸到了手枪,我闭上眼睛,思考了片刻。我有没有另一种选择?没有,我疲倦地判断道,这是唯一的办法了。我举起手枪,转过身,对准了布坎南。
“你……你不能杀我!”男子几乎尖叫出来,“我手头的证据……在同伙的手上。如果有人发现我死了,所有证据都会移交当局……”
“闭嘴。”我毫无憎恨地说道。在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特别老迈。“我不打算杀了你。”
“那么你是要……?”
“报警。”我说。
“报警!别傻了,索普!如果你把我交给警方,我只得告诉他们你的秘密。”
“我会省去你的麻烦,”我走向电话机,“我打算亲自告诉警方。所有一切,无一遗漏。”
“想想你在做什么,伙计!”布坎南绝望地叫道,“你会丢脸蒙羞,事业尽毁!为了什么呢?区区每月一千五百美元吗?看在上帝的份上,索普,你负担得起每月一千五百美元!”
“我负担得起么?”我说,“我现在每月要付两千美元给一名男子,他的叔叔在房地产骗局里上过当,他又不知怎么发现了我与骗局有关;要付一千两百美元给一位小会计师,他碰巧发现并正确地理解了一些旧记录;还要付一千美元给一个女人,她是亚瑟·鲍威尔过世之前的情妇——所有这些,都是为了让他们继续沉默下去。”
我叹息了一声,那是接受现实后的叹息声。“不,布坎南。我负担不起每月付你一千五百美元。就算我负担得起,我也不会给。一个男人只能承受这么多压力与内疚,再多就达到忍耐极限了。布坎南,第四名勒索者就是我的极限;你就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
我用空着的那只手拿起话筒,拨打起报警电话。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有删改)
(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以一次“意外的勒索”为写作内容,通过布坎南对索普先生的敲诈,表现出有时候人做了违法之事后所承受的精神压力比坐牢的痛苦还要大这一中心。
B.当布坎南说出了索普先生的秘密后,索普先生“深吸一口气,屏住气,再缓缓呼出”,这说明他的精神防线已经被完全击溃,他只好向布坎南屈服,答应付钱给他。
C.索普先生拿到枪之后,也曾矛盾过。他闭上眼睛问自己“有没有另一种选择”,但他立即提醒自己,只有杀死布坎南,自己才能解脱。
D.在描写索普先生这一形象时,作者恰当地运用了语言、神态、心理描写等方法,生动表现出他的形象特点,使情节一步步发展。
 
E.布坎南在来勒索索普先生之前把自己掌握的证据交给了同伙,而在索普先生拿枪对着他时,他想以此作为保命的手段。
(2)小说开篇对布坎南的肖像描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请简要概括索普先生的形象。
(4)小说结尾说:“你就是压垮骆驼的那根稻草。”对此,你有怎样的认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当前题号:5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出售哭声
蔡楠
我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发现我的哭泣才能的。那天早上我和老婆吵了一架,就去找几个哥儿们打麻将了。自从下岗以后,我老婆经常和我吵架。吵了架,我就出去打麻将。不打麻将干什么?现在这年头经济疲软,买卖不好做,在家里又憋得难受,不如娱乐娱乐开开心,赶上点儿顺,也许能赢个百八十的。可偏偏那天我特别背,坐下来三圈不开和,没到中午五百块钱就输光了。我就离了牌局,在大街上闲逛。过了晌午,肚子饿了,家又不能回,我就产生了一种英雄气短的悲壮感。就在这时,我听到了阵阵悲哀的哭声。原来,前面过道口有一家死了人。灵棚下人头攒动,吊唁的人络绎不绝。那死人的悲哀就刺激了我,与我输钱的悲哀、下岗的悲哀就汇集成了一种三重的悲哀,我知道我非哭不可了。我就一头扎进了灵棚,在死人的灵前号啕大哭起来。我不知哭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哭的什么,只知道哭得痛快淋漓,心情舒畅,并且压过了所有的哭声。终于有人来拉我了,那人劝道,亲戚,起来吧,别哭坏了身体,戴上孝跟我去吃饭吧!说着那人就给了我一个白孝帽,领着我进了院里,来到了餐桌前。我就这样在孝子们中间混了一顿酒饭。
我就是在这时发现我的哭泣才能,并且萌生创办替哭公司念头的。既然哭声能赚来酒饭,也一定能赚来金钱。我在临道的街上租了一间门面,安了电话,做了一个广告牌子,又招聘了几个下岗女工,“让你乐替哭公司”就算成立了,当了四十年工人的我就荣升了公司总经理。
我公司第一次业务做的是一个建筑大腕儿的活。那大腕儿的母亲享年八十,无疾而终。大腕儿一家在老人生前照顾周到,赡养得很好,可就是在老人死后哭不出来。他要求我替他哭娘,那几个下岗女工替他的女人哭婆婆。出殡那天,我戴上重孝陪在大腕儿身边,我的那几个员工陪在他女人身边。我们痛哭流涕,大放悲声,从县城里一直哭到大腕儿乡下的祖坟,替大腕儿在乡亲们面前挣足了面子。大腕儿出手很大方,一下子甩给我们五千块。
从那开始,我知道这世界需要哭声。在这快节奏、高效率的社会,人们愿意购买哭声献给死去的亲人和朋友,好自己省下力气去干比哭泣更重要的事情。我们开始潜心研究哭的艺术:凄惨的哭,温和的哭,寻死觅活的哭,歇斯底里的哭;长哭,短哭;卖力的哭,省劲的哭;平铺直叙的哭,一波三折的哭,如丧考妣的哭,无关痛痒的哭……只要客户需要,只要价钱合理,我们会适时地奉上我们的哭声,不管什么样的身份,不论什么样的场合,我们都会按照客户的要求,制造出满意的哭声的。因此,我们的生意一直很火爆,每天的日程表都排得满满的。我们的收入就很可观。当公司每次分红的时候,我总是对我的员工们下指示,我说,咱们干的是良心活、辛苦活,你们干活的时候千万记住,既不能敷衍了事,又不能少收费,违者扣钱!我的员工们就鸡啄米似的点头。
但日子长了难免有例外。一次是某局的一位领导妻子病故,打电话要我们去替哭。我就派了两个女员工去做这活。回来后一个就揭露另一个因与死者沾点亲就想少收钱,另一个就反映这一个不用嗓子哭,怀里揣上了一个放音机,用平时练哭的声音骗人家。我听了她们的汇报没有表态,而是沉着地问,钱少收了吗?她们说没有。我说,钱没少收就算了,反正那人对他妻子也不是真心,听说他老去泡小姐,还骗他妻子说是加班。以骗制骗,也不为过,也不处分你俩了。我就如数分给了她们工钱。
另一次是乡下一对哑巴夫妇的老爹去世了,开着一辆三马车来接我们去替哭。我们全员出动,替那哑巴哭得情真意切,天昏地暗,一村人都跟着抹眼泪。出完殡结账时,操办丧事的人对我说,死的这老头不是哑巴的亲爹,是他们养的一个孤老头子。还说哑巴很困难,为办丧事借了不少钱,经理你看能不能少收点钱?我听了以后,望望我哭肿了眼的员工们,把手一挥说,难得哑巴这份孝心,钱分文不收了!回公司后,我按规定扣了自己的工钱。
就在我的替哭公司成立一周年那天晚上,我把一年的收入交给了老婆。老婆给我做了一顿丰盛的晚餐。她喜眉笑眼地替我夹菜劝酒,我就一杯一杯地喝着,享受着这久违了的温柔。老婆说,我不和你吵架了,难道你不高兴?我说,我很高兴呀!那你怎么老哭丧着脸?没有呀,我一直在笑呀!老婆就把镜子甩在我的面前,你看你是在笑吗?我照照镜子,我确实是一副哭相。为逗老婆高兴,我就调整面部肌肉,酝酿酝酿感情,用力哈哈大笑起来,可我老婆听到的却是我声嘶力竭的哭声。
我知道,当我将哭的艺术研究得炉火纯青并把它当做商品出售的时候,我再也不会发笑了。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老婆经常和“我”吵架,打麻将输光了钱,肚子饿而英雄气短,被悲哀哭声刺激,这些都让“我”萌生了创办替哭公司念头。
B.“我们”给大腕儿痛哭流涕、大放悲声的替哭,让大腕儿在乡亲们面前挣足了面子,只表现了对这种丧俗深深的悲哀。
C.给某局领导替哭,因为这个客户对他妻子不是真心,我派的两个女员工就用平时练哭的声音骗客户,以骗制骗,“教训”了客户。
D.结尾“我”欲笑还哭的描写,荒诞的虚构,却具独特的真实,使作品意蕴更加深刻,艺术感染力更强,给读者造成更大的心理震撼。
E.小说从主人公的感受出发,选择恰当的视角揭示人性,把叙事与情理结合在一起,使小说既真切实在,又引发读者思考。
【小题2】第4段画线部分描述“我们开始潜心研究哭的艺术”,在表达上有什么特点?请简要赏析。
【小题3】“我”的形象有什么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结尾部分说“我知道,当我将哭的艺术研究得炉火纯青并把它当作商品出售的时候,我再也不会发笑了”,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当前题号:6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海龟
张抗抗
小董有一个可爱的三岁女儿。对女儿一向有求必应。他的工作单位离家近两小时路程。为了减少往返,他总在周末才回家。每次回家,女儿在晚上临睡前必要让他讲个故事。一年过去了,什么大灰狼小白兔,他肚子瘪瘪塌塌,早已被搜刮干净。女儿却不肯善罢甘休,抱着他的膝不肯上床,连妻也哄她不好。
他满心焦虑。虽是周末晚上,他还得赶写一篇文章。研究所的头儿亲自点名,让他在一个术会议上发言,他将有机会在同行面前,充分展示自己的实力与才华。
“爸爸讲故事呀!”女儿纠缠不休。
讲什么呢?他真没有时间。发言关系到对他实际水平和个人价值的确认,听说很快就要评职称了。
他突然记起当天报纸上看到的一则趣闻。当时无意瞟了几眼,现在倒可以用来对女儿随意应付一番。
“从前,在一个海岛上……”他开始尽量耐心委婉对女儿娓娓道出。“那儿的人,家家户户养着一种大海龟。海龟像一张小桌子那么大,有很硬的壳和很粗的爪子。那个海岛上,没有汽车,没有自行车,也没有小毛驴。一个人要到岛上另一个人家去串门,就骑着海龟去。海龟最爱吃大香蕉。它的主人就坐在海龟背上,用一根细杆子拴上一根绳,香蕉就悬在海龟脑袋上,离它只有几步远。海龟想吃香蕉,就开始往前爬,可它一爬,那背上的人手里的香蕉也往前走了。它怎么也够不着,于是它就拼命往前爬……”
女儿不知什么时候已睡着了,腮上挂着浅浅的酒窝。
他连续昼夜伏笔奋战,发言很成功,获得大家的好评,文章将被收入当年的年会专集。有人私下议论,说他虽是助研,实际上相当于副研究员的水平。
转眼又到星期六了。他去幼儿园接女儿回家时,才想起这一星期忙得昏头昏脑,竟然忘了给女儿准备故事。出乎他意料,女儿临睡前忽然对他说:“爸爸今天你还讲那个大海龟好不好?”他松了一口气,却纳闷女儿何以对这大海龟如此感兴趣。
“……就这样骑着海龟的人顺利到达了目的地。”
他敷衍了事地讲完了故事。他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同女儿亲近的情绪,他心里实际上还在惦着自己的职称。如果这次能评上副研,他一家三口就有希望分到一套两居室的住房,工资也可增长几十块钱。这可是个不小的数目。昨天,上头又给了他新的任务,他必须在一个月内,译出一部有关w理论的200页的著作,三个月内编出一部新的辞典,六个月内与人合写一部有关w理论的评述……他不知道他如何才能做完这些事。
“那骑海龟的人到了地方以后,到底怎么样了呢?”女儿竟然破例没有睡着,眨着黑葡萄似的眼睛看着他问。
他说:“骑海龟的人到地方了以后,就把海龟整个儿翻过来。一翻过来它就不能逃跑了,只能乖乖地等它的主人去办完事,再把它翻过,骑它回家。”
女儿似还要问什么。他不耐烦地拍拍她的后脑勺,把她交给了妻。
为了不受干扰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全部任务,真正奠定他在学术界的地位,他索性把铺盖搬到了研究所,黑夜白天泡在图书馆资料室里。不这样做,就对不住自己,也对不住领导对他的信任。一个几百人的研究所,老的老,小的小,真正能顶用的,还是他这样的中青年骨干。但无论怎么辛苦,他觉得前面总还有个盼头……
半年后,他疲惫不堪地回家,心里如释重负。女儿见到他,目光转向妈妈,似乎要问:“这人谁呀?”临睡前,女儿破天荒第一回并不缠他讲故事,大眼睛骨碌碌转了几回,终于问:“我想起了上次你讲的大海龟。后来到底有没有给它吃香蕉呢?”
他一愣,含糊回答,可能是给了。女儿却不满意,又问他,到底给了几个。他说,一大串。女儿又问,是不是每次都给,他茫然……
星期一上班,得知职称名额已定,他没有希望晋升;工资不动,住房当然暂时也不能动……他感到浑身骨骼疏松……不知怎么,他想起了那只海龟,他如果告诉女儿,人其实并没有把香蕉给海龟吃,对女儿来说未免太残酷了。他不忍心。
(《小小说精选》2010年第10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错误的两项是(  )
A.本篇小说作者借以反映现实生活的安排很有新意,可谓匠心独运。
B.小说中的小董一心惦记着评职称的事,给女儿讲故事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是个不负
责任的父亲。
C.小说选材看似一般,实则独特。小说中,作者把改革的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女
儿”的纯真正是体现了这一点。
D.小说中“海龟”的命运与主人公小D的命运有相同的地方,读来令人叹息,引发读者
的思考。
E.小说语言是冷静的超然的,叙述平实,不带作者的感情,这给读者留下了思考的空间。
【小题2】小说中小董 “不知怎么,他想起了那只海龟”,小D为什么会想起那只“海龟”?
【小题3】这篇小说的情节,既写了小董给女儿讲故事,又写了D评职称的进展情况。请简要说明这样安排故事情节的好处。
【小题4】这篇小说写的是小董的生活,但为什么要以“海龟”为题?
当前题号:7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文学类文本阅读
大 师
双雪涛
那时我还小,十五岁。所有见过我的人,都说我长得像父亲:嘿,这小子和他爹一模一样,你瞧瞧,连痦子都一模一样,痦子上面都有一根黑毛。
父亲原是一名工人,负责看仓库。仓库边上是监狱。
监狱的犯人们要出来做工。一次,忙了整整一天,活已干完,离天黑尚早,不着急回去。一位狱警便掏出棋子和棋盘,要和犯人下棋。犯人们没人敢上, 你推我,我推你。这时,一个跛脚犯人走上前来,说:“政府,瘸子跟您学学。”狱警说: “行,坐下吧。”两人便摆开了架势。二十几手后,狱警的子全给压在后面,除了一 个卒,都没过河。瘸子的大队人马已经把红方的中宫团团围住,却不着急取子,只是把对方全都立按住,动弹不得。父亲在旁边一直站着看着,明白这几乎成了死局,狱警早就输了。这时父亲说:“兄弟,炮五平八。”狱警反正要输,就依父亲的话走了一手。就这样狱警依父亲的指点走了三五手后,下成了和棋。瘸子忽然站起,盯着父亲说:“我俩下。”父亲还没说话,狱警说:“反了你了,是不是想让老子把你铐上!”父亲趁机躲回仓库,很晚了才开门出来回家。
那年父亲三十五岁,妈妈离家走了。一个月后,父亲下了岗。
父亲十几岁开始喜欢下棋,到了让人无法容忍的程度。在我的记忆里,找父亲下棋的人很多。一般是下三盘,父亲都是两胜一负,最后一盘输了。有的人下完之后说,知道了,还差三十年。有的人输了,不服气,说,我们挂点东西。挂, 就是赌。父亲说,朋友,我从来不挂东西,你这么说,以后我们就不能再下了, 刚才三盘算你赢,你就去说,赢了黑毛。还有人下完了棋,第二天拎着鱼啊,肉啊,来要拜父亲为师,父亲不收,说自己的棋教不了人。
我十五岁时,父亲四十四岁。他胡子长了满脸,比以前要瘦了,同时期下岗的人,有的已经做生意发达了,他却穷苦不堪,变成每天在地上捡烟蒂抽的人,终日在棋摊泡着,但只坐在板凳上看,不怎么出声。而我受父亲指点,也渐渐有了点名声。
一个星期六的中午,一个跛脚和尚突然找上门,要和父亲下棋。父亲指了指自己:“我这十年,呵,不说了,好久没下棋,脑袋转不过来了。”
和尚说:“我这十年, 好到哪里去了呢?但你十年前欠了我一盘棋,我们今天挂点东西下一盘。 ”父亲说: “一辈子下棋, 没挂过东西。” 和尚说:“可能是东西不对。”说完从怀里掏出一个小布包,打开布包,里面是一个金色的十字架。十字架上刻着一个人,双臂抻开。那人,那手,都像在动一样。围观的人群突然变得极其安静,全都定睛看着和尚手里的东西,好像被那东西吸住了。和尚说:“这是古物,你赢了,你拿走。”父亲说:“我输了呢?”和尚抬头看了看我说:“我一辈子下棋,赌棋,没有个家,你输了,让你儿子管我叫一声爸吧,让我有点安慰,以后见我也得叫。”父亲抬头,看着我。我说 : “爸,下吧。”父亲笑了,看着和尚说:“来吧,我再下一盘。”
掷过硬币,父亲执黑,和尚执红。红方先走,如果是和棋,算黑方赢。开始,两人都走得不慢,略微想一下,就拿起来走。到了残局,两人越走越慢,两个人好像都瘦了一圈,汗从衣服里渗出来,和尚的头上都是汗珠,父亲手上的静脉如同青色的棋盘。到了最末,两人都剩下一只单兵在对方的半岸,兵只能走一步, 不能回头,于是两只颜色不同的兵便你一步我一步地向对方的心脏走去。 这时, 我明白了,是个和棋。
父亲要赢了!
在父亲的黑卒走到红帅斜上方的时候,和尚笑了,不过没有认输,仍然向前拱了一手兵:父亲突然把卒向右侧走了一步,和尚一愣,拿起帅把父亲的黑卒吃掉。父亲上将,和尚拱兵,父亲下将,和尚再拱,父亲此时欠行,无子可走,输了。
父亲站起来,晃了一下,对我说:“输了。”我看着父亲,他的眼睛从来没有这么亮过。父亲说:“叫一声吧。”我看了看和尚,和尚看了看我。我说:“爸。”和尚说:“好儿子。”然后伸手拿起十字架,说:“这个给你, 是个见面礼。”眼泪已经滚过他大半个脸,把他的污脸冲出几条黑色的道子。我说:“东西你收着,我不能要。”和尚的手停在半空,扭头看着父亲。 父亲说:“我听他的,东西你留着,是个好东西,自己一个人的时候还能拿出来看看,上面多少还有个人啊。”和尚把十字架揣进怀里,说:“我明白了,棋里棋外,你的东西都比我多。”然后看了看我,用手擦了一把眼泪,走了。
十年之后,我参加了工作。工作忙了,棋也越下越少,越下越一般。父亲去世时,我拿了副棋和他埋在了一起。
(选自 2014 年第 10 期《小说月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狱警在父亲的指点之下把本来早就输了的棋下成了和棋,这让跛脚犯人非常恼火,提出要和父亲一决高下,但狱警不顾父亲的意愿制止了这件事。
B.人们和父亲下棋输了之后的表现各不相同:有心服口服的,有不服气提出“挂”东西再下的,有要求拜师的。对后两种人的请求,父亲不为所动。
C.“父亲要赢了”一句独立成段,有强调作用:“我”不用违心地叫跛脚和尚“爸”了,这突出了“我”内心的欣喜;同时为后文情节的突转蓄势。
D.小说以时间为序,讲述了父亲令人感伤但又令人钦佩的一生, 交错运用了插叙、顺叙的叙述方式,既充实了小说内容,又使小说层次清晰。
E.小说善于通过动作、神态等描写展现人物心理,如“眼泪已经滚过他大半个脸, 把他的污睑冲出几条黑色的道子”的神态描写就写出了和尚赢棋后的喜悦。
【小题2】请结合文章内容,分析父亲的形象特点。
【小题3】文中画线部分是如何描写父亲和跛脚和尚的对弈的?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小题4】小说为什么要以“我”的视角来讲述“父亲”的故事?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当前题号:8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小题。
鸡缸
孙犁
我家住宅后面就是南市,解放初期,那里的街道两旁,有很多小摊。每到晚上没事,我好到那里逛逛,有时也买几件旧货,价钱都是很便宜的。
有一次,我买了两个磁缸,磁很厚很白,上面是五彩人物、花卉,最下面还有几只雄鸡,釉色非常鲜艳。可能是用来装茶叶或糖果的,个儿很不小,我从南市抱回家中,还累得出了一身汗。抱回来,也没有多少用途,我就在里面放小米、绿豆。
“文化大革命”期间,此物和别的一些磁器被抄走,传说我家有廿多件古董,这自然是其中之一。关于书,我心里是有底的,说有这么多古董,我却没有精神准备。这些磁器都是小贩们当做破烂买来的,我掏一元钱买一件,他们还算是遇到了大头。现在适逢其会,居然上升为古董,我心里有些奇怪。
这当然也是有人揭发的。我们住的是个大杂院,门口有个传达室。其中值班的,有个姓钱的老头,长年穿黑布服,叼着铜烟袋,不好说话,对人很是谦恭。既然是传达,当然也出入我的住室,见到了我的用具和陈设。此人造反以后,态度大变,常常对着我们住的台阶,大吐其痰。不过当时这是司空见惯的现象,是时代的自然点缀,我也不以为意,我个人是同他没有恩怨的。
冬季,我到了干校,属于牛鬼蛇神。这个姓钱的,作为“革命群众”,不久也到干校去了。有一天,他指挥着我们几个人,在院里弄煤,态度非常专横霸道。忽然,有一个同伴对他说:
“钱某某,你是什么人?你原是劝业场二楼的一个古董商,专门坑害人,隐瞒身份,混入机关。你和我们一样是牛鬼蛇神,不要在那里指手画脚的了,快脱了大衣,和我们一起干活!”
当时,我真为这位棚友捏一把汗。谁知这个姓钱的,听了以后,脸色惨白,立刻一转身,灰溜溜地钻进屋子里去了,以后再也不来领导我们。他虽然并没有从此就划入我们这个阶层,同我们去住一个棚子,但这件事,颇使我们扬眉吐气于一时,很觉得开心。
后来我想,一个古董商人,解放以后,变成了传达,内心对共产党当然是仇恨的,也就无怪对进城干部是这样的态度了。他向上级谎报我家有多少古董,也就是自然可信的了。
过了几年,书籍和磁器都发还了。书籍丢失了一些,并有几部被人评为“珍贵”,劝我“捐献国家”。磁器却一件没丢,也没人劝我捐献,可见都是不入流品,也不惹人喜爱的。
我把这些瓶瓶罐罐,堆放在屋子的一个角落里。一年夏天,忽然在一个破花瓶里,发现了一只死耗子,颇使人恶心。我把耗子倒出来,把花瓶送给了帮我做饭的妇女。
这两个磁缸,我用它腌上了鸡蛋,放在厨房里。烟熏火燎,满是尘土油垢,面目皆非了。
时间过得真快,又过了几年。国家实行开放政策,与外国通商往来,旧磁器旧文物,都大涨其价,尤其日本人敢掏大价钱。那位妇女,消息灵通,把那只花瓶送到委托店论价,竟给十五元。还说,如果不是把人头磨损了一些,可以卖到二十元。她喜出望外,更有惜售之心,又抱回家去了。并好意地来通知我说:
“大叔,你那两个缸子,不要用它腌鸡蛋了,多么可惜呀,这可能是古董。我给你刷刷,拿到委托店去卖了吧。”
我未置可否。但也觉得,值此旧磁器短缺之时,派以如此用场,也未免太委屈它们了。今日无事,把鸡蛋倒到别的罐子里,用温水把它们洗了洗,陈于几案。磁缸容光焕发,花鸟像活了一样。使我不由得有一种感慨,就像从风尘里,识拔了稀世奇材,顿然把它们安置在庙堂之上了。看了看缸底,还有朱红双行款:大清光绪年制。
还查了一本有关磁器的书,这种形制的东西,好像叫作鸡缸。
这不是古董是什么!对着它们欣赏之余,因有韵文之作,其辞曰:
绘者覃精,制者兢兢,锻炼成器,希延年用。瓦全玉碎,天道难凭。未委泥沙,已成古董。茫茫一生,与磁器同。
一九八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选自孙犁《芸斋小说》)
注:①孙犁:解放区文艺的代表作家之一,改革开放后的新时期,他的文学创作迎来了第二个高峰,代表作《澹定集》《耕堂序跋》。②文革中,一些人被错误定性为“资产阶级学术权威”、“反动学术权威”等,统称为“牛鬼蛇神”,其中一部分人被迫到五七干校劳动改造。③覃:深。
【小题1】下面关于文章的解说,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作家以辛辣的笔触写出了钱姓老头文革前后的沉沦变化,他怀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企图在政治、经济上大捞一把,借助某种契机扶摇直上,占据一定职位便作威作福。
B.本文以小见大,通过鸡缸这个小物件折射出十年风雨跌宕的社会生活,揭示了文革现实中的痛苦和丑陋、人性的渺小和卑劣。
C.作者对做饭妇女劝其卖掉磁缸的建议“未加可否”,因为当时作者认为自己的瓷器不是古董,卖掉也换不来几个钱。
D.小说以物衬人,表明“特殊年代”的客观现实原因定会使人与物具有相同的命运,同时也在呼唤美好和光明。
E. 本文语言之美在于简易平淡,用较少的字,使笔下的人物和生活、情意和状态返璞归真,字简而情深,文尽而意远。
【小题2】简析第一自然段在文中有哪几方面的作用。(6分)
【小题3】简要概括“姓钱的老头”是一个怎样的形象?塑造该人物的作用是什么?(6分)
【小题4】小说末尾说“茫茫一生,与磁器同”,作者一生与此件瓷器有什么相同之处?根据作者的人生沉浮,谈谈个人发展与社会时代环境的关系。(8分)
当前题号:9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现代文,完成小题。
佛手之香
肖复兴
那个星期天,我在潘家园旧货市场外面的街上,买了一个佛手。那时,这条街和市场里面一样的热闹,摆满了小摊,其中一个小摊卖的就是佛手。卖货的是个山东妇女,十几个大小不一、有青有黄的佛手,浑身疙疙瘩瘩的,躺在她脚前的一个竹篮里,百无聊赖的样子,像伸出来长短不一粗细不均的枝杈来勾引人们的注意。很多人不认识这玩意儿,路过这里都问问这是什么呀,这么难看?扭头就走了,没有人买。我买了一个黄中带绿的大佛手,她很高兴,便宜了我两块钱,说我是大老远从山东带来的,谁知道你们北京人不认!
这东西好长时间没有在北京卖了。记得上一次见到它,起码是四十多年前了。那时,我还在读中学,是春节前,在街上买回一个,个头儿没有这个大,但小巧玲珑,长得比这个秀气。那时,父母都还健在,把它放在柜子上,像供奉小小的一尊佛,满屋飘香。
我不知道佛手能不能称之为水果?它可以吃,记得那时我偷偷掐下它的一小角,皮的味道像橘子皮,肉没有橘子好吃,发酸发苦,很涩。那时,我查过词典,说它是枸橼的变种,初夏时开上白下紫两种颜色的小花,冬天结果,但果实变形,像是过于饱满炸开了,裂成如今这般模样。它的用途很多,可以入药,可以泡酒,也可以做成蜜饯。那时我买的那个佛手没有摆到过年,就被父亲泡酒了,母亲一再埋怨父亲,说是摆到过年,多喜兴呀。
以后,我在唐花坞和植物园里看到过佛手,但都是盆栽的,很袖珍,只是看花一样赏景的。插队北大荒时,每次回北京探亲结束都要去六必居买咸菜带走,好度过北大荒没有青菜的漫长冬春两季。在六必居我见过腌制的佛手,不过,已经切成片,变成了酱黄色,看不出一点儿佛指如仙的样子了。
我们中国人很会给水果起名字,我以为起得最好的便是佛手了,它不仅最象形,而且最具有超尘拔俗的境界。它伸出的杈杈,确实像佛手,只有佛的手指才会这样如兰花瓣宛转修长,曲折中有这样的韵致。这在敦煌壁画中看那些端坐于莲花座上和飞天于彩云间的各式佛的手指,确实和它几分相似。前不久看到了残疾人艺术团表演的千手观音,那伸展自如风姿绰约的金色手指,确实能够让人把它们和佛手联系一起。我买的这个佛手,回家后我细细数了数,一共二十四只手指。我不知道一般佛手长多少佛指,我猜想,二十四只,除了和千手观音比,它应该不算少了。
我把它放在卧室里,没有想到它会如此的香。特别是它身上的绿色完全变黄的时候,香味扑满了整个卧室,甚至长上了翅膀似的,飞出我的卧室,每当我从外面回来,刚刚打开房间的门,香味就像家里有条宠物狗一样扑了过来,毛茸茸的感觉,萦绕在身旁。我相信世界上所有的水果都没有它这种独特的香味。在水果里,只有菲律宾的菠萝才可以和它相比,但那种菠萝香味清新倒是清新,没有它的浓郁;有的水果,倒是很浓郁,比如榴莲,却有些浓郁得刺鼻。它的香味,真的是少一分则欠缺,多一分则过了界,拿捏得那样恰到好处,仿佛妙手天成,是上天的赐予,称它为佛手,确为得天独厚,别无二致,只有天国境界,才会有如此如梵乐清音一般的香味。西方是将亨德尔宗教色彩浓郁的清唱剧《弥赛亚》中那段清澈透明、高蹈如云的《哈利路亚》,视为天国的国歌的,我想我们东方可以把佛手之香,称之为天国之香的。这样说,也许并非没有道理,过去文字中常见珠玉成诗,兰露滋香,我想,香与花的供奉是佛教的一种虔诚的仪式,那种仪式中所供奉的香所散发的香味,大概就是这样的吧?金刚经里所说的处处花香散处的香味大概也就是这样的吧?
它的香味那样持久,也是我所料未及。一个多月过去了,房间里还是香飘不断,可以说没有一朵花的香味能够存留得如此长久,越是花香浓郁的花,凋零得越快,香味便也随之玉殒色残了。它却还像当初一样,依旧香如故。但看看它的皮,已经从青绿到鹅黄到柠檬黄到芥末黄到土黄,到如今黄中带黑的斑斑点点了,而且,它的皮已经发干发皱,萎缩了,像是瘦筋筋的,只剩下了皮包骨。想想刚买回它时那丰满妖娆的样子,但让我感到的却不是美人迟暮的感觉,而是和日子一起变老的沧桑。
它已经老了,却还是把香味散发给我,虽然没有最初那样浓郁了,依然那样的清新沁人。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它老得像母亲。是的,我想起了母亲,四十多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佛手的时候,母亲还不老。
【小题1】文章题目是《佛手之香》,却从佛手的形、色、滋味写起,这样写好在哪里?
【小题2】为什么把这种水果起名为佛手?请结合文章简述其理由。
【小题3】品味文中画线词语,并简析它们在此表达的情感。
①百无聊赖:
②丰娆:
【小题4】文章结尾,作者由佛手想到母亲,涵义隽永,情味深长。结合全文,这样联想的依据是什么?
当前题号:10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