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比赛一大清早就开始,直到仅刺一只胜出的风筝在空中翱翔才告结束。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帮忙收放风筝线。我的助手是哈桑。

若有风筝被割断,真正的乐趣就开始了。这时,该追风筝的人出动,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在临近的街区奔走,直到它盘旋着跌落在田里,或者掉进某家的院子里,或挂在树上,或停在屋顶上。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在冬天的比赛中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人们会将其挂在壁炉架之下,供客人欢欣赞叹。每当满天风筝消失得只剩下最后两只,每个追风筝的人都厉兵秣马,准备摘取此项大奖。他们会朝向那个他们预计风筝跌落的地方,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当最后一只风筝被割断,立即一片骚动。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男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路了!”我高声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椹干。

“我们在这干吗呢?”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

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椹:“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都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来戏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相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认真地看着对方。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直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像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我以微笑,不过他并非强颜欢笑。“我知道。”他说。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

(节选自长篇小说《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注)文中的阿米尔是阿富汗的一个富家少爷,哈桑是他的仆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从阿富汗古老的斗风筝风俗写起,其追风筝的热闹场景具有浓郁的地域风情,也为下文的情节展开营造了氛围。
B.“让绷紧的肌肉蓄势待发,脖子抬起,眼睛眯着,斗志昂扬”,这些动作和神态的描写,渲染了一种激动人心的气氛。
C.“哈桑往嘴里扔了一粒桑葚干”,表现了他的悠然自得和信心满满,这种近乎戏谑的动作也流露出他对“我”的轻视。
D.小说中叙述了哈桑带“我”追风筝的一次经历,通过“我”与哈桑的对比,可以看出哈桑追风筝的高超本领。
【小题2】理解文中画线句子的含意。
(1)这就是那些一诺千金的人的作风,以为别人也和他们一样。
(2)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小题3】小说在塑造哈桑这个人物形象方面有哪些巧妙的安排?请简要分析。
当前题号:1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士兵之家

海明威

克莱勃斯在堪萨斯州一所卫理会学院(教会学院)读书时上了前线。有一张照片照的就是他和团骑的弟兄们,大家都戴着一模一样的高领。他在1917年入伍参加了海军陆战队,直到1919年夏天第二师从莱茵河撤回来才回到美国。

有一张照片是他和另一名军士同两个德国姑娘在莱茵河畔照的。克莱勃斯和那个军士穿的军服都绷在身上显得太紧。德国姑娘长得也不漂亮。莱茵河在照片上根本就看不出来。

克莱勃斯回到俄克拉何马家乡小镇的时候,向凯旋英雄致敬的热潮已经过去了。他回得实在太晚,他的家乡对于有关战争暴行的故事听到得太多了,真实的情况反而引不起他们的兴趣。克莱勃斯发现,要人家肯听,他就得撒谎,因为撒了谎,战争中他亲身经历过的每一件事,现在都使他感到厌烦。他明白自己一直处于病态的十分恐惧的心情中。这样,他就丧失了一切。

这时正当晚夏,他每天起得很晚,起床后步行到市区去图书馆借一本书,回家吃中饭,在前廊看书直到他感到腻烦为止,然后步行穿过市区,到阴凉的弹子房去,消磨一天中最热的几小时。他喜欢打弹子。

晚上,他练练单簧管,去市区散散步,看看书,然后上床睡觉。他在他的两个妹妹心目中仍然是个英雄。他妈妈甚至会把早饭端到床上给他吃,要是他想这样的话。他在床上时妈妈常到他房里来,要他把打仗的情况讲给她听。不过她的注意力总不集中。他父亲则什么意见都不表示。

镇上什么都没有变,只是姑娘们都长大了。不过她们生活的天地挺复杂,既有已经确定的各种联合,又存在着变化不定的敌意,这使克莱勃斯觉得他缺乏精力和勇气闯进她们的天地里去。不过他喜欢看她们。漂亮的姑娘真不少。大多数都剪短头发。他离开家的时候,只有小姑娘或者赶时髦的姑娘才留那样的短发。她们都穿着毛衣和荷兰式圆领衬衫。这是种流行式样。他喜欢站在前廊看着她们在街对面走过。他喜欢看她们在树荫下走路的身影。他喜欢她们露在毛衣外的荷兰式圆领。他喜欢她们穿的丝袜和平底皮鞋。他喜欢她们蓬松的短发和她们走路的样子。

他其实并不需要这些姑娘本身。她们太复杂了。他所要的是另外一种什么东西。他模模糊糊地觉得需要个女朋友,不过他又不想为了交女朋友而多费精神。他不想承担后果。他再不想承担什么后果了。他只希望毫无干系地生活着。再说,他也并不真需要女朋友。他喜欢街对面走过的姑娘们。不过她们生活的天地和他的天地不一样。要是找上她们中间一个倒不错。不过不值得费那么大劲。他回家大约一个月之后,有一天早晨,妈妈走进他房间坐在他床上。她说“我有话要跟你说。”

“上帝给每个人都安排了工作,”妈妈说。“在他的王国里不会有闲人的。”

“我不在他的王国里,”克莱勃斯说。

“我们大家都在他的王国里。”

克莱勃斯像平常那样,感到有点尴尬而生气。

“你爸爸也在担心,”妈妈继续往下说。“他认为你已经丧失了雄心大志,缺乏明确的生活目标。查莱·西蒙斯年纪跟你一般大,有一份好工作而且就要结婚了。小伙子们一个个都安顿下来了,大家都决心要干出点名堂来;你可以看得出,像查莱·西蒙斯那样的小伙子总有一天会成为我们镇上的光荣。”

“就这些?”克莱勃斯说。

“是的。你难道不爱你妈妈吗,亲爱的孩子?”

“不,”克莱勃斯说。

妈妈隔着桌子看着他。她眼睛里闪着泪花,开始哭了起来。

“我什么人也不爱,”克莱勃斯说

“你愿意和我一起跪下来祈祷吗,哈罗德?”妈妈问。

“我不会,”克莱勃斯说。

“试试吧,哈罗德。”

“我不会。”

“你要我替你祈祷吗?”

“好的。”

这么说有什么好处呢。他没法告诉她,也没让她明白。讲了这样的话只是做了桩蠢事。他为妈妈感到难过,她使他撒了谎。他要去堪萨斯城找个工作,而她也就会安心了。也许在他走之前还得再经历一场哭笑。他不想上他爸爸的办事处去。这件事他不想践约。他愿意生活过得顺顺利利。以前生活过得就是这样。唉,现在这样的生活完结了。不过他还要到学校的操场去,去看看妹妹海伦玩室内垒球赛。

注:①“士兵之家”原为本世纪初在美国某些小城镇上存在的优抚性机构,供参加过内战甚或美西战争而又孤鳏无依的退伍及残废老兵居住。这些老兵平日默默无闻,遇到重大节日则穿上旧日军服,佩戴全副勋章,以示荣耀。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两张照片的变化,揭示战争对人的影响摧残了人本有的天真、热情以及道德观念和理想。
B.小镇上的人们对战争的态度,构成故事发生的社会图景,这是导致克莱勃斯性格扭曲的主要原因。
C.克莱勃斯生活在矛盾之中,内心偶尔流露出本真的想法但闲散的他又不由自主地否定了自己。
D.小说语言朴实,多用短句,心理描写突出,很好地再现人物对话场景有利于塑造主人公的形象
【小题2】结合情节简要分析小说中主人公克莱勃斯的精神状态。
【小题3】请探究小说后半部分母子对话的意蕴。
当前题号:2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名著阅读题二:《老人与海》
请结合桑地亚哥的形象谈谈你对“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句话的理解。
当前题号:3 | 题型:名著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野 蜂

(美)惠特曼

五月是鸟儿结群歌唱和繁衍的月份,是蜜蜂的月份,是紫丁香开花的月份。我在日出后进入野外,往小河方向走去。阳光、馨香、旋律——蓝色的知更雀、草丛里的鸟群在我的四面八方啼鸣不已,好一片喧哗的天籁,那是从喉咙里唱出来的。近处啄木鸟的啄木声和远处雄鸡的啼鸣,是这片天籁的背景。两天来温暖湿润的天气,给小草染上了新的翠绿。太阳在辽阔的天空升起,又开始了一天的旅程,和煦的阳光流溢着,它沐浴着万物,亲吻着我的面颊。

不久我便听到池塘里的蛙鸣,看到野茱萸的第一朵白花,随着是繁茂的金色的蒲公英,一大片一大片铺满了地面,还有白色的樱花和梨花。我蹒珊地走过林边,野生的紫罗兰抬起它蓝色的眼睛向我的脚点头致敬,苹果树新绽的花朵泛着玫瑰色的红晕。小麦地闪着碧玉般晶莹的绿光。暗绿色的裸麦,空气里弥漫着温暖的弹性,矮杉木缀满了褐色小巧的果实。夏天已经完全苏醒。一大群鸟鸦哇哇地吵闹,落满枝头。我坐在它们附近,只听得一片震耳的喧哗。

大千世界给了我数不尽的东西,现在还在给我。但是这两天给我最多的还是那些大个儿的蜜蜂,人们叫作“野蜂”的。当我在路上慢慢走过时,蜂群结成了阵势,陪伴着我。在我清晨、正午和日落时的散步活动中,它们都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有时竟以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的方式独占了我身边的风光。它们是成千上万地飞满了甬道。大个儿的蜂,活跃、疾速,带着巨大的永远时起时伏的嗡嗡声和一种奇妙的冲击力量撞来撞去,迅速地闪动着,彼此追逐着。这小小的东西给了我鲜明的新的感受。它们是否正处在交配期呢?否则,这么大的蜂群,这样的紧张和猛烈,又是什么意思?

我坐在一株巨大的野樱树下书写——偶然的云翳和阵阵的清风,调剂着这温暖的天气,使它凉爽可人。我在这儿坐了许久,蜂群的嗡嗡的音乐包围着我。数以百计的蜂在我的身边飞掠着、悬浮着、穿梭着——是些身穿浅黄色外衣的大个儿,胖乎乎的身子闪着光,粗短的脑袋,轻绡一样的翅膀——永远发出它们那宏大浑厚的嗡嗡的吟声。旷野、裸麦地、苹果园,这一切都以我十分渴望的方式滋养着我,令我陶醉。两天来的一切:阳光、微风、气温都那么好,真是尽善尽美。这两天我感到十分舒畅,我觉得身体好得多了,精神也宁静安详,然而一个纪念日快要到了,它曾给我的生命带来最沉重的损失和深切的哀悼。

又一个完美的日子。上午七至到九点两个小时被包围在蜂阵和鸟群的音乐之中。苹果树下面,有三四只背部褐色的画眉,每一只都在快板急腔地欢欣地歌唱。那声音之美妙,真是我从来没有听见过的。我听了两个小时,忘掉了一切,只朦胧地感到沉醉。我注意到几乎每一种鸟一年中都有自己特殊的时期,这个时期它们歌唱得特别动听。现在正是这褐背画眉鸟歌唱得最欢畅的时期,也正是蜜蜂声音最动听的时期。它们在这甬道内外飞舞着、嗡鸣着。我回家时,又是一大群蜜蜂跟往常一样前呼后拥陪伴着我。

两三个礼拜过去了。在我写下这一段文字时,我正坐在小溪旁的一棵百合树下。这树有七十五米高,正在成熟时期,朝气蓬勃,一片鲜亮的翠绿——多么迷人的形体。每一根枝条,每一片树叶,都是那么尽善尽美。数以千计的野蜜蜂在这树的上上下下飞翔,在花中寻觅甜蜜的花汁。蜂群宏大连绵的吟声形成了整个世界的基调,也形成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的基调。

(注)①本文写于作者中风痊愈之后。②母亲的忌日。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紫罗兰“抬起蓝色的眼睛点头致敬”,苹果树“泛着玫瑰色的红晕”诗意的语言,独特的感受,洋溢着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B.“大千世界给了我数不尽的东西,现在还在给我”一句在文章中承上启下、衔接自然,自然地引出了下文的描写主体“野蜂”。
C.题为“野蜂”,作者用雄鸡的“啼鸣”、乌鸦的“吵闹” 、池塘的“蛙鸣”、画眉的“欢畅”等反衬了野蜂宏大浑厚连锦的吟声。
D.“它曾给我生命带来了最沉重的损失和深切的哀悼”一句表达了对逝去亲人的思念之情,这种深沉而又淳朴的情怀使文章的情感变得厚重。
【小题2】文章第一自然段景物描写在文章中起怎样的作用?
【小题3】作者为什么对“野蜂”情有独钟?请结合作品概括说明。
当前题号:4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餐馆和玫瑰

欧·亨利

波西·卡林顿小姐出生在那个叫做酸果蔓角的小镇,一开头就背上了姓“博格斯”的不利条件。十八岁的时候,她改用“卡林顿”作为姓,来到了纽约,开始了她的演唱生涯,现在的她正声誉鹊起,红得发紫;那个精明的经理蒂莫西·戈尔茨坦让她签了合同,答应在下一个季度主演新剧《华灯初上》。

随即就有一个姓海史密斯的演员来找蒂莫西先生,申请担任“索尔·海托塞”一角,也就是《华灯初上》里主要的滑稽男演员。戈尔茨坦说:“卡林顿小姐已经回绝了本市五六个最好的扮演乡巴佬的演员。她声明,如果物色不到最好的‘海托塞’,她就不登台。你知道,她是在乡村长大的,百老汇的兰花在头发上插根稻草,就想把自己说成是苜蓿,可诓不了她。她要货真价实的东西。哎,你想扮演‘索尔·海托塞’,首先要打通卡林顿小姐这一关。”

第二天,海史密斯乘了火车去酸果蔓角。他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偏僻的小镇呆了三天。

此时的卡林顿小姐正如往常闲暇时一样,在一家位于地下室的空气污浊的小餐馆内和她的“追随者们”谈笑风生,她身材纤巧,美丽迷人,充满活力,得意非凡。十一点三刻,一个瘦长、仓皇、犹豫的年轻人走进了餐馆,他长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傻乎乎地张着嘴,被餐馆里的灯光和人们吓得手足无措,狼狈不堪。他穿着一套白胡桃色的衣服,打了一条鲜蓝色的领带,衣服很不合身,瘦嶙嶙的手腕和穿白袜子的脚踝露在外面有四英寸之多。他睁大眼睛,打量着周围,正如见到猪猡闯进了土豆地的人一样。他终于看到了卡林顿小姐。他咧开嘴笑了,又高兴又窘迫地红着脸站起来,朝她的桌子那儿走去。“你好吗,波西小姐?”他带着无可置疑的乡土音说。“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比尔·萨默斯——住在铁匠铺后面的萨默斯家的。”

“嘿,什么!”卡林顿小姐兴致勃勃地插嘴说,“你从酸果蔓角来?”那个年轻人接着说,“是的,你知道吗?哈姆·赖利信了教;布利塞斯老太太把她的房子卖给了斯普纳船长;你的威利叔叔给选上当警官。”

“喂,诸位!”卡林顿小姐忽然对她的同伴说,“我要失陪一会儿。”她把他拖到角落里一张单独的桌子那儿。“我仿佛记不起谁是比尔·萨默斯了。”她瞅着那个乡下年轻人的天真的蓝眼睛,沉思地说。“不过萨默斯一家我是认识的。你最近有没有见到我家里的人?”“波西小姐,”年轻人认真地说道,“两三天以前,我还去过你家。呃,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厨房窗下的那丛紫丁香有一英尺多高了,前院的那棵榆树枯死了,不得不砍掉。虽说没有什么变化,和以前总有些不同。”“妈好不好?”卡林顿小姐问道。“我最近一次见到她时,她坐在前门口,用钧针编织灯座花边垫子。她老了一点儿,波西小姐。可是屋子里一切还是原样。你母亲请我坐下。‘别碰那张柳条摇椅,威廉。’她说。‘波西走后始终没有都动过;搭在扶手上的那条围裙,她先前在镶边。我一直希望,’她往下说,‘总有一天波西会把它镶好边。”“阳光射到门口,”酸果蔓角来的编史家往下说,“你妈正坐在阳光下面。我问她为什么不往后挪一点。‘威廉,地这样说,‘我一坐下来,望着那条路的时候,就不愿意动了。每天,’她说,‘我一有空就坐在这儿,望着那条路,等着波西,直到天黑。’她是晚上走那条路离家的,因为我们第二天早晨在泥土上发现了她的小小的鞋印。我老是觉得,当她厌倦了外面的世界,想起她的老妈妈时,她仍旧会从那条路回来的。”“我出来的时候,”“比尔”结束道,“我在前门台阶那儿把这摘了下来。我知道你一定喜欢老家带来的东西。”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朵玫瑰——一朵丝绒一般柔媚,芳香四溢的黄玫瑰,它在餐馆恶浊的气氛中耷拉着脑袋,正象一个少女在古罗马竞技场上群狮热辣辣的呼吸下垂着头一样。卡林顿小姐的尖锐然而悦耳的笑声在乐队演奏的《风信子》的旋律中响了起来。“哎呀!”她快活地嚷道,“还有比那些地方更死气沉沉的吗?如今让我在酸果蔓角待两个钟头,我都受不了。嗯,萨默斯先生,我见到你非常愉快。我想我现在要赶回旅馆去睡我的美容觉了。”她把那朵黄玫瑰塞在她绮丽精致的绸衣服的前襟里,站起身,傲慢地朝戈尔茨坦先生点点头。

那辆金碧辉煌的马车驶去后,这位“乡下来的年轻人”转头对戈尔茨坦说,“主意不坏吧,呃?‘索尔·海托塞’这个角色总该派给我了吧?这位小姐始终没有起疑。”戈尔茨坦说,“你最好明天一早就去找卡林顿小姐,把这个角色敲敲牢。我觉得她会对你很满意的。”第二天上午十一点三刻,海史密斯来到了卡林顿小姐下榻的豪华旅馆,满怀信心地递进了他的名片。接待他的是女演员的侍女。“对不起,”霍顿斯小姐说,“非常抱歉。卡林顿小姐已经取消了所有的演出合同,回到那个——那个什么小镇—一哦,那个酸果蔓角小镇去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象征美丽的人性之花的玫瑰做道具,让它从女主角家乡而来,又随女主角而去,照射出人性的光华,辉映过去,照耀未来。
B.为了获得出演“海托塞”这一角色,海史密斯到了酸果蔓角小镇,用三天的时间,深入生活,投入到细致的生活体验之中。
C.卡林顿小姐在乐队演奏《风信子》时发出的尖锐然而悦耳的笑声掩饰了她已经做出某种决断的兴奋之情。
D.卡林顿小姐临走时,“傲慢地朝戈尔茨坦点点头”,表明她对海史密斯扮演乡巴佬这一角色持反对态度。
【小题2】在人物塑造上,关注人性回归是欧·亨利小说创作的主题。请结合文本内容概括波西·卡林顿小姐人性回归的具体表现。
【小题3】小说结局既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请结合小说文本进行简要分析。
当前题号:5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绝妙的错误

[美]刘易斯·托马斯

大自然迄今取得的唯一最伟大的成就,当然要数DNA分子的发明。我们从一开始就有了它。它装在第一个细胞之中,那个细胞带着膜和其他东西,在大约30亿年前这个行星渐渐冷却时出现在某个地方的浓汤似的水中。今天贯穿地球上所有细胞的DNA,只不过是那第一个DNA扩展和惨淡经营的结果。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因为生长和繁衍的技术基本没有变。

可是,我们在其他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尽管今天再来谈论进化方面的进步已经不时髦了,因为如果你用那个词去指称任何类似改进的东西,会隐含某种让科学无能为力的价值判断,可我还是想不出一个更好的术语来描述已经发生的事情。毕竟,从一个仅仅拥有一种原始微生物细胞的生命系统中一路走来,从沼地藻丛的无色生涯中脱颖而出,演进到今天我们周围所见的:—切——巴黎城,依阿华州,剑桥大学……我后院里的马栗树,还有脊椎动物大脑皮层模块中那一排排的神经原——从那一个古老的分子至今,我们真的已经走得很远了。

我们绝不可能通过人类智慧做到这一点。即使有分子生物学家从一开始就乘卫星飞来,带着实验室等等一切,从另外某个大阳系来到这里,也是白搭;没错!我们进化出了科学家,因此知道了许多关于DNA的事,但假如我们这种心智遇到挑战,要我们从零开始,设计一个类似的会繁殖的分子,我们是绝不会成功的。我们会犯一个致命的错误:我们设计的分子会过于完美。假以时日,我们终于会想出怎样做这事,核苷酸啦,酶啦等等一切,做成完美无瑕的一模一样的复本,可我们怎么想也不会想到,那玩意儿还必须能出差错。

能够稍微有些失误,乃是DNA的真正奇迹。没有这个特有的品性,我们将至今还只是厌气菌,也绝不会有音乐。一个个地加以单独观察,把我们一路带过来的每一个突变,都是某种随机的全然自发的意外。然而,突变的发生又绝不是意外,因为DNA分子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要犯些小小的错误。

假如由我们来干这事,我们会寻求某种途径去改正这些错误,那样,进化就会半路停止了。试想,一些科学家正在专注地从事于繁殖丈本完全正确的、像细菌一样的无核原生细胞,而有核细胞却突然出现,那时,他们会怎样地惊慌失措。

我们讲,犯错误的是人,可我们并不怎么喜欢这个想法。而让我们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犯错误也是所有生物的本性,那就更难了。我们更喜欢立场坚定,确保不变。可事情还是这样的:我们来到这儿,就是由于纯粹的机遇,也可以说是由于错误。在进化路上的某处,核苷酸旁移,让进了新成员;也可能还有病毒迁移进来,随身带来一些小小的异己的基因组;还有来自太阳或外层空间的辐射在分子中引起了小小的裂缝,于是就孕育出人类。

不管怎样,只要DNA分子有这种根本的不稳定性,事情的结果大概只能如此。说到底,假如你有个机制,按其设计是用来不断改变生活方式的;假如所有新的形式都必须像它们先前那样互相适配,结成一体;假如每一个即兴生成的、能对个体进行修饰润色的新基因,很有可能为这一物种所选择;假如你也有足够的时间,那么,这个系统注定要迟早发育出大脑,还有知觉。

生物学实在需要有一个比“错误”更好的词来指称这种进化的推动力。或者,“错误”一词也毕竟用得。只要你记住,它来自一个古老的词根,那词根意为四处游荡,寻寻觅觅。

(选自《水母与蜗牛——一个生物学观察者的手记(续)》,有删改)

【小题1】作者在第一段里说“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但在第二段里又说“我们在其他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如何理解这两句话?
【小题2】科普文的语言除准确严谨外,还具有不同于一般说明文的语言特色。请在文中加点词任选两个,结合文章简要分析这些不同的语言特色。
【小题3】作者为什么将标题取名为“绝妙的错误”,请结合全文分析。
当前题号:6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哈桑

(美)卡勒德•胡赛尼

多年过去,我曾见到无数家伙参与追风筝,但哈桑是我见过的人中最精此道的高手。十分奇怪的是,在风筝跌落之前,他总是等在那个它将要跌落的地方,似乎他体内有某种指南针。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另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道了!”我高声喊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我跑到拐角处。我发现哈桑低首飞奔,根本就没有抬头看看天空,汗水浸透了他后背的衣服。我踩到一块石头,摔了一跤——我非但跑得比哈桑慢,也笨拙得多,我总是羡慕他与生俱来的运动才能。我站起来,瞥见哈桑又拐进了另一条巷子。我艰难地追着他,摔破的膝盖传来阵阵剧痛。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就在独立中学旁边。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葚干。

“我们在这干吗?”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葚:“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也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捉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类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真的看着对方。就在此时,哈桑的脸又变了。也许没有变,不是真的变了,但我瞬间觉得自己看到了两张脸,一张是我认得的,我从小熟悉的;另外一张,第二张,就隐藏在表层之下。我曾经看到过的他的脸色变化——总是吓我一跳,它每次出现不过惊鸿一瞥,但足以让我疑惑不安,觉得自己也许曾在什么地方见到过。随后,哈桑眨眨眼,他又是他了,只是哈桑了。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以微笑,不过他并非欢笑。“我知道。”他说。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除非老天爷——如果他存在的话——弄瞎了我的眼,不然风筝一定会落尽他张开的臂弯里。

(选自《追风筝的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5月第一版)

(注)斗风筝,是阿富汗各阶层广泛喜爱的一项习俗。斗风筝时,人人平等,小学生、劳工、博士甚至高官都可互相较量。获胜者,具有非比寻常的荣誉感,能得到邻里的尊敬。那些掉落的风筝,属于第一个追到的人,许多没钱买风筝的孩子往往成为追风筝的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狭窄的街道”“薄薄的雪花”“成排的酸樱桃树”等景物描写,展现了喀布尔特定的城市风貌,也展示了人物成长的典型环境。
B.小说中“低首飞奔”等动作描写,以及“它飞过来了”等语言描写,为下文叙写哈桑胸有成竹地追到风筝作了有力铺垫。
C.在追逐风筝的过程中,小说从语言、动作、神态等方面时时把两个主人公进行对比,两个少年的不同个性特征跃然纸上。
D.少爷阿米尔以“吃泥巴”来与哈桑开玩笑,写出了两个天真少年之间单纯、平等的关系,反映了他们之间深厚的友情。
【小题2】请简要分析哈桑这一人物形象特点。
【小题3】探究文中“我”对哈桑的情感态度。
当前题号:7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下列作品、文体、作者、作者国籍对应正确的是
A.《假如生活欺骗了你》   诗歌   普希金   德国
B.《咬文嚼字》   议论文   庞朴   中国
C.《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小说   海伦·凯勒   美国
D.《苏东坡传》   人物传记   林语堂   中国
当前题号:8 | 题型:选择题 | 难度:0.99
下列文学常识有误的一项是:
A.曹雪芹,名霑,字梦阮,号雪芹,清代小说家。他创作的《红楼梦》代表了中国古典小说的顶峰。
B.鲁迅原名周树人,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创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祝福》选自《彷徨》。
C.《老人与海》的作者是美国作家海明威,他是“迷惘的一代”的代表,代表作还有《太阳照样上升》、《百年孤独》、《丧钟为谁而鸣》等。
D.“四大名著”除《红楼梦》外,其他作品分别为元末明初罗贯中《三国演义》、元末明初施耐庵《水浒传》、明代吴承恩《西游记》。
当前题号:9 | 题型:名著阅读 | 难度:0.99
下列有关文学常是识的表述,有错误的一项()
词家之冠”“词中老杜”之称。姜夔精通乐理,能自度曲,在南宋词坛影响深远,他的《扬州慢》属婉约词的代表作。
A.列夫·托尔斯泰是19世纪俄国最伟大的作家,《娜塔莎》节选自他的具有史诗和编年史特色的鸿篇巨制《战争与和平》,他的其他代表作还有长篇小说《复活》《安娜·卡列宁娜》等。
B.《老人与海》中,圣地亚哥同鲨鱼英勇斗争:用鱼叉扎鲨鱼,可鱼叉却被鲨鱼带走了,他就用小刀,小刀断了他就用短棍,短棍丢了他就用舵把……这表现了老渔夫非凡的毅力、坚定的信念以及顽强不屈的精神。
C.《雷雨》中,在一个雷电交加的夜晚,蘩漪把所有的真相全部说出,四凤狂奔而出触电身亡,赶去救护的周萍也跟着毙命,侍萍呆了,蘩漪疯了。
D.周邦彦是北宋大词人,他的词富艳精工,自成一家,有“
当前题号:10 | 题型:名著阅读 | 难度: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