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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圆成方
欧·亨利
自然界的事物是循圆周运动的,人为的事物则沿直线行进。孩子的圆眼睛象征天真,女人卖弄风情时眯缝成一条线的眼睛就说明矫揉造作。
在大城市里,本性丧失得最快。大城市的街道和建筑的直线,法律和社会风俗的拘泥古板,人行道的循规蹈矩,城市生活方式的严格、冷酷和沉默,毫不通融的规则——这一切都冷漠而鄙夷地对自然界的弧线表示轻蔑。
这个数学气十足的引子揭示了肯塔基州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的前因后果。
这个世仇是在坎伯兰山岭的福维尔和哈克尼斯两个家族之间形成的。冤仇的第一个牺牲品是比尔·哈克尼斯的猎狗。哈克尼斯家立刻杀掉福维尔族的头儿作为赔偿。福维尔的亲属急于报复,又让比尔·哈克尼斯跟随他的猎狗到了另一个国度。
四十年来,这两个家族冤冤相报,没完没了。哈克尼斯家的人一个个地被枪杀,福维尔家族的成员也给一枝一枝地砍掉。两个家系的树枝经过这样修剪之后,都只剩下一个成员。卡尔·哈克尼斯也许领悟到了什么,便突然离开了坎伯兰山岭,避开了福维尔家族最末一个后裔山姆的报复。
一年后,山姆听说那个冤家住在纽约市,于是整装准备出发。他从梳妆台抽屉里找出一把老式而可靠的科尔特左轮手枪。在城市里干冒险和复仇的勾当,这把手枪似乎是最好的武器了。山姆把它放在毡提包里。骑上骡子,向火车站进发。
山姆到纽约时天色已晚。他的行动和生活仍旧遵循着自然界自由的圆周运动,看不到大城市隐藏在黑暗里的可怕、无情、好动、凶恶的手段,准备向他圆形的心脏和头颅包拢过来。一辆马车飞快地把他送到一家同他的靴子和毡提包相称的旅馆。
第二天早晨,福维尔家硕果仅存的后代向那个掩护哈克尼斯家最后一个子弟的城市发起了突袭。他把科尔特手枪藏在上衣里面。他只知道这两个情况:卡尔在这个城市里驾驶运货马车,而他自己,山姆,要来杀他。山姆踏上人行道时,眼珠变红了,心头升起一股世袭的仇恨。
但是一小时过去了,卡尔没有出现。中午时分,山姆站在城市里两条笔直的大动脉互相交叉的地方。人们形成直排熙来攘往;可怕的喧嚷和轰响把他吓蒙了。
山姆靠在一座石头建筑的尖角上。在他身边经过的人何止千万,可是没有一个转过脸来向他看看。
一个胖子从人流中滑了出来,站着等汽车,离他只有几步远。山姆挨到他身边,在嘈杂声中嚷着对他说:
“兰金斯家喂的猪比我们的肥多啦,不过他们那边的猪草也比我们这边的好——”
胖子神气活现的样子有所收敛,他走开去买炒栗子,以便掩饰自己的惊惶。
山姆感到需要喝一点山间露水。对街的人们在弹簧门里进进出出。隐约可以看到门里一个金光锃亮的酒吧和酒吧上面的装饰。这个复仇者穿过街道,打算进去。人为的事物又在这里挤掉了熟悉的圆形。山姆找不到门的把手,连大头针那样小的捏手的东西都找不到。
他手足无措,羞红着脸,伤心地从这扇没有用的门前走开;坐到石阶上。一根警棍戳戳他的肋骨。
“另找个地方去遛遛吧。”警察说,“你在这里闲荡得太久啦。”
在下一个拐角上,一声锐厉的口哨直刺山姆的耳朵。他赶快转过身去,只见一个满面怒容的恶狠狠的家伙,在热气腾腾的堆着花生豆的机器后面朝他直瞪眼睛。他穿过街去。一辆庞大的、不用骡子拖的车辆,发着牛吼似的声音和冒烟的煤油灯似的气味,刷地擦过他的膝盖。
一个马车夫用车毂撞了他一下,还训斥他;一个电车司机使劲踩铃叫他闪开;一个穿着走样的绸坎肩的胖太太用胳臂肘撞他的背脊;一个报童不慌不忙地朝他扔香蕉皮:“我不愿意这样干,可是看到我的人得让路!”
卡尔干完了一天的工作,存好运货马车,从一幢房屋旁边拐出来。他在三码开外的地方,在一群匆匆忙忙的行人中间发现了那个仍旧活着的、不共戴天的、世世代代的仇人。
他猛地站住,犹豫了片刻,因为他身边没有武器,情况又那样突然。山姆锐利的山地居民的眼睛也在人群中发现了他。
来往的人流中间突然跳动了一下,起了一个漩涡,山姆的声音响了起来:
“好啊,卡尔!我见到你真高兴!”
在百老汇路、五马路和第二十三号街的交岔口,坎伯兰山岭的世仇握手言欢了。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A.当两个世仇家族冤冤相报,都只剩下最后一个成员的时候,卡尔决定离开家乡,避开福维尔家族的报复,因为他已领悟到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对双方都没有意义。 |
B.小说多次对“圆”与“直线”加以描述,如“笔直的大动脉”“人们形成直排熙来攘往”“挤掉了熟悉的圆形”等,暗示了山姆对城市生活的不适应。 |
C.小说用语形象幽默,如把家族成员的被杀形容为树枝的修剪,把胖子走出人流形容为“滑”出来,把找不到门把手说成“连大头针那样小的捏手的东西都找不到”。 |
D.“来往的人流中突然跳动了一下,起了一个漩涡”表明在城市的直线运动中,有了一点和谐的圆周运动,突出表现了小说追求自然本性的主题。 |
E.小说记叙了山姆到纽约找卡尔复仇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细致生动地刻画了这两个人物形象,巧妙地设计了一个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大团圆结局。 |
(3)山姆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4)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是欧·亨利小说结尾的一大特点,请结合本小说对这一特点作简要分析。
父爱无价
欧·亨利
很多年以前,有一个非常富有的男人和他那年轻的儿子生活在一起,他们两人都非常热爱收藏艺术品。他们一起环游世界,并且只把最好的艺术珍品添加进他们的收藏品中去。它们被挂在他们家中的墙上,装饰门庭。当这位日渐衰老的鳏夫看着他那惟一的儿子成为一位经验丰富的艺术品收藏家的时候,心里就感到非常欣慰。尤其令他引以自豪的是,当他们与世界各地的艺术品收藏家进行交易时儿子那高超的鉴赏力以及敏锐的生意头脑。
那年冬天,他们的国家卷入了战争。因此,这个年轻人离开了家,奔赴前线,为国而战。才过了短短的几个星期,这位老人就收到了一封电报,说他那至爱的儿子牺牲了。心神狂乱的老人孤独寂寞地独自面对着即将到来的圣诞节,心里充满了痛苦和悲伤。
圣诞节的早晨,一阵敲门声唤醒了这位神情沮丧的老人。他打开房门,看见一位手里提着一个非常大的包裹的士兵正向他敬礼。
士兵向老人自我介绍道:“我是您儿子的一位朋友。我有一些东西要给您看。”
老人小心翼翼地打开包裹,里面露出一张纸。他轻轻地把它展开,原来是一幅肖像画,画的正是他那至爱的儿子。虽然,这幅画不是出自一位天才画家之手,自然也称不上是天才之作,但是它对那个年轻人脸部的细节特征把握得很准,可以说是惟妙惟肖。
睹物思人,看着儿子的肖像画,老人仿佛又看到了儿子一样,老泪纵横,久久说不出话来。良久,他才强忍住悲伤,向眼前的这位士兵道谢,并说他将把这幅肖像画悬挂在壁炉的上方。
儿子的这幅肖像画成了他最为珍贵的财产,它使得他对世界各地的博物馆里收藏的那些所谓无价珍品的兴趣也黯然失色。他还经常对邻居们说,这幅画是他迄今为止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
春天到了。可是这位可怜的老人却得了一场大病,不久就去世了。根据老人的遗愿,他所有的绘画珍品将在新的圣诞节那天拿出来拍卖。
圣诞节终于到了。那些艺术品收藏家从世界各地聚集到了拍卖现场,热切地盼望着竞买那些世界上最引人入胜的绘画珍品。
拍卖会由拍卖一件任何一家博物馆的藏品目录上都没有的绘画作品开始。它就是那个老人儿子的肖像画。拍卖师向众人征求一个拍卖的底价,但是会场里却像死一般沉寂。
“有谁愿意出价100美元买下这幅画吗?”拍卖师问道。
仍旧没有人说话。又过了一会儿,从拍卖厅的最后面传来一个声音:“谁要买那幅画啊?它只不过是他儿子的肖像画。快把那些珍品拿出来拍卖吧!”
顿时,赞同声、附和声此起彼伏。
“不,我们必须首先拍卖这一幅,拍卖师答道,“现在,谁愿意买下他儿子的肖像画?”
最后,老人一个并不富有的朋友说话了:“10美元你愿意卖吗?那样的话我就可以买下它了。”
“还有没有人愿意出更高的价钱?拍卖师大声问道。拍卖厅里越发安静下来。片刻之后,他喊道:“10美元一次,10美元二次……好,成交!”
拍卖槌重重地落了下来。顿时,拍卖厅里人声鼎沸,庆贺声不绝于耳,有人叫道:“现在,我们可以竞买那些珍品了吧!”
此刻,拍卖师无声地环顾了一下群情激奋的观众,郑重地宣布:“拍卖到此结束!按照这位老人,当然也就是肖像画中那位儿子的父亲的遗愿,谁买下那幅肖像画……”拍卖师顿了一下,遗憾地看了看众人,“谁就可同时得到他所收藏的全部珍品!”
【小题1】获得儿子肖像画后,作者对父亲有一系列细节描写,请简要说明其作用。【小题2】拍卖大厅“死一般沉寂”“附和声此起彼伏”“越发安静”“人声鼎沸”等场景描写的用意是什么?
【小题3】小说最后提到拍卖师的“遗憾”,请说说你读出了怎样的遗憾并简述理由。
吉米・海斯和缪里尔
(美)欧・亨利
一
吃过晚饭,营地上安静了下来,只有用玉米皮卷烟草的窸窣声。草原狼在嚎叫。德克萨斯边境营的半个骑兵连分散在篝火周围。
营地北面茂密的丛林里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小槲树枝碰到马證时的颤动和刮擦声。游骑兵们细心倾听。一个愉快的声音安抚地喊道:”打起精神来,缪里尔,好姑娘,我们快到啦!别再吻我啦!别把我的脖子搂这么紧,我们可能摔下来。”
两分钟后,一匹累得够呛的枣红马跑进营地。一个瘦长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懒洋洋地跨在鞍上。他刚才与之谈话的"缪里尔”,连影子都没有。
“嗨,弟兄们! ”骑马人快活地嚷道,“这儿有一封给曼宁中尉的信。”他下马卸鞍,把拴马索扔到地上,从鞍头取下马脚绊,细心地蹭掉脚绊圈里的干泥巴疙瘩。
“弟兄们,”中尉朝游骑兵们挥挥手说,“这位是新来的海斯先生,我们的新队员。海斯,弟兄们会替你弄一点吃的。”
游骑兵们热诚地接待了新伙伴。但是他们并不马上做出判断,而是冷眼观察。在边境选择伙伴,审慎的程度比选一个姑娘当恋人还要高出十倍。
海斯饱餐一顿后,来到火堆边,游骑兵们看到的是一个瘦长懒散的年青人,亚麻色的头发,黨黑天真的脸上带着善意的微笑。
“弟兄们,”新来的游骑兵说,“我给你们介绍我的女友。从没听谁说她长得漂亮。出来吧,缪里尔!”
他敬开蓝色法兰绒衬衫的前襟。一只角蟾(注)却爬了出来。细长的脖子上系着一个漂亮的、大红色的缎带结。它爬到主人的肩头,一动不动地坐着。游骑兵们咧嘴笑了。
二
吉米•海斯成了营地里受欢迎的人物。但并没有立刻获得同伴们的信任。他们爱他的幽默和滑稽,但是逗乐并不是游骑兵的全部生活,他们还要追踪盗马贼,镇压杀人越货的罪犯,同亡命徒交火。吉米说自己在巡逻作战方面没什么经验,游骑兵们心里不免有点嘀咕。众所周知,连队的荣誉和骄傲取决于它的个别成员的英勇。
两个月来,边境相当平静。游骑兵们没精打采地闲呆在营地里。接着,使人高兴的是,萨尔达,有名的墨西哥土匪,带了一帮人渡过格朗德河,骚扰德克萨斯一带。吉米-海斯很快就有机会显示他的勇气了。
一天下午日落时分,游骑兵们长途奔驰后停下来吃晚饭。马匹没有卸鞍,站着直喘气。骑兵们在煎咸肉,煮咖啡。萨尔达那帮人突然从灌木丛里出现,呼叫呐喊,开着六响手枪冲过来。游骑兵们骂骂咧咧,纷纷拿起温彻斯特连发枪。但这次突击纯粹是墨西哥式的耀武扬威,来犯者随即后撤,呼啸着朝河下游跑去。游骑兵们上马追赶,没跑两英里,那些疲惫的马就难以坚持,曼宁中尉下令返回。
那时发现少了吉米•海斯。第二天早晨,他没有回来。他们在附近搜索,没有结果。接着,他们继续追踪萨尔达匪帮,可是那帮人似乎也失踪了,再也没有消息。
他们相信吉米・海斯在呼啸的子弹下成了懦夫和逃兵,没有其他解释。有人指出,见到海斯朝他的马跑去后,那帮匪徒没放过枪。他不可能被杀。
曼宁支队十分沮丧。这是它名誉上的第一个污点。
三
几乎过了一年,曼宁支队去离他们营地几英里远的地方执行任务。一天下午,他们穿过茂密的牧豆树丛,来到一块洼地,他们见到了一幕悲剧场景。
一个大坑里有三具墨西哥人骷髅。最大的一具肯定是萨尔达,因为他的宽帽檐上有许多金饰,赫赫有名。现在上面有三个弹孔。坑边的几支枪已经生锈,指向一个方向。那是一场殊死的战斗。
游骑兵们朝那个方向走了五十码。发现小凹洼里另有一具骨骼,他的来复枪指着三具骨骼的方向。没有什么能辨别那个孤独的防御者。
就在那时候,死者久经风吹日晒的破衣服底下,扭动着爬出一只角蟾,脖子上系着褪色的红缎带结,它坐到早已无声无息的主人肩上。
角蟾无言,但仿佛讲述了那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的故事——为了连队的荣誉,他献出了生命。
(有删改)
(注)角蟾,一种形如蛤蟆的蜥蜴。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吉米•海斯的出场,运用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写法,《红楼梦》中王熙凤的出场方式与之类似。 |
B.游骑兵们久经战阵,受到萨尔达匪帮突然袭击时,他们从容迎战,因为担心遇到埋伏,所以停止了追击。 |
C.作为初出茅庐的游骑兵,吉米•海斯幽默风趣,英勇过人,珍惜集体荣誉,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
D.欧・亨利的这篇小说构思精巧,讲求技巧,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带有鲜明的“欧•亨利风格”。 |
【小题3】小说中的“角蟾”有什么作用?请从故事情节设置方面,简要分析。
二十年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道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大道两头远望。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你听了觉得稀奇,是吗?好吧,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那餐馆5年前就被拆除了。”警察接上去说。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20年前的今天晚上,”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们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孩提时候起,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们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们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这听起来倒挺有意思的。”警察说,“你们分手以后,你就没有收到过你那位朋友的信吗?”
“哦,收到过他的信。有一段时间我们曾相互通信。”那男子说,“可是一两年之后,我们就失去了联系。你知道,西部是个很大的地方。而我呢,又总是不断地东奔西跑。可我相信,吉米只要还活着,就一定会来这儿和我相会的。他是我最信得过的朋友啦。”
说完,男子从口袋里掏出一块小巧玲珑的金表。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九点五十七分了。”他说,“我们上一次是十点整在这儿的餐馆分手的。”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们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住了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我原来根本没有想到你会长这么高的个子。”
“哦,你走了以后,我是长高了一点儿。”
“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来·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面目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芝加哥的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的,于是他们通知我们说,他们想跟你‘聊聊’。好吧,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小题1】下列对文中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开头向读者展示了一个寒冷寂静的夜晚:“夜间10点”“寥寥无几”“一阵冷飕飕的风”,环境的幽冷、夜晚的凄清成为情节展开的标记,故事空间进入第三人称的全知视角。 |
B.第五段刻画出鲍勃的容貌及性格,并用“伤疤”暗示了其在西部的经历。从后文“表上的宝石在黑暗中闪闪发光”可推测出鲍勃的经济状况,一定是在西部发了财。 |
C.小说中出现两次对“一阵冷飕飕的风”的环境描写;第二次常渲染了一种轻松和谐的气氛,也成为情节转换的标志。这如同影视作品中的背景音乐一样,对故事的发生发展具有暗示作用。 |
D.小说把警察与罪犯这一对最不可调和的矛盾摆到友谊面前,让警察深陷在职业操守与私人情感的深渊中挣扎。是继续保持对挚友的忠诚,还是履行自己作为警察的职责,吉米最终选择了后者。 |
【小题3】小说虽然简短,情节也不是很复杂,然而仔细品读,有很多人性的冲突反映在小说里。你认为小说中人性的冲突体现在哪里?请结合全文分析。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美)福克纳
艾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送丧的人们大多出于好奇,想看看她屋子的内部。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
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得一干二净。只有艾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执拗不驯,装模作样。
这幢房子传说是他父亲死后留给她的财产。
记得她父亲死后的第二天,妇女们到她家吊唁的时候,艾米丽小姐在家门口接待她们,衣着和平日一样,脸上没有一丝哀愁。她坚称她的父亲并没有死,并一直拒绝将他的父亲下葬。正当人们要诉诸法律和武力时,她垮下来了,于是他们很快地埋葬了她的父亲。
我们相信她这样做是控制不了自己。我们还记得她父亲赶走了所有来求婚的青年男子,她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只好死死拖住抢走了她一切的那个人。
行政当局要铺设人行道,就在她父亲去世的那年夏天开始动工。建筑公司带着一批黑人、骡子和机器来了,工头是个北方佬,名叫荷默·伯隆,个子高大,皮肤黝黑,精明强干,声音宏亮,双眼比脸色浅淡。很快,他就成了全镇的名人。不久,逢到礼拜天的下午我们就看到他和艾米丽小姐一齐驾着轻便马车出游了。
起初我们都高兴地看到艾米丽小姐多少有了一点寄托,但是妇女们都说:“格里尔生家的人绝对不会真的看中一个北方佬,一个拿日工资的人。”一次伯隆同男人们喝酒,说现在只是想玩玩,还无意成家,于是一些年纪大的人就说“可怜的艾米丽……”
她把头抬得高高,甚至当我们深信她已经堕落了的时候也是如此,仿佛她比历来都更要求人们承认她作为格里尔生这个贵族家族末代人物的尊严,仿佛她的尊严就需要同世俗的接触来重新肯定她那不受任何影响的性格。
……
“我要买点毒药,”艾米丽跟药剂师说。她当时已三十出头,依然是个削肩细腰的女人,只是比往常更加清瘦了,一双黑眼冷酷高傲,脸上的肉在两边的太阳穴和眼窝处绷得很紧。
“我要你们店里最有效的毒药,我要砒霜。”
药剂师朝下望了她一眼。她回看他一眼,身子挺直,面孔像一面拉紧了的旗子。药剂师说,“如果你要的是这种毒药。我们有,不过,法律规定你得说明做什么用途。”
艾米丽小姐只是瞪着他,头向后仰了仰,以便双眼好正视他的双眼,一直看到他把目光移开了,走进去拿砒霜包好。黑人送货员把那包药送出来给她,药剂师却没有再露面。她回家打开药包,盒子上骷髅骨标记下注明:“毒鼠用药”。
铺路工程竣工,伯隆离开了本城。一天黄昏,有人看见伯隆去而复返,他走进了艾米丽的那所房子,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荷默·伯隆。
至于艾米丽小姐呢,等我们再见到她时,她已经发胖了,头发也已灰白了。以后数年中,头发越变越灰,变得像胡椒盐似的铁灰色,颜色就不再变了。直到她七十四岁去世之日为止,还是保持着那旺盛的铁灰色。
不时我们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她显然是把楼上封闭起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她就这样度过了一年又一年——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
她就这样与世长辞了。死在楼下的一间屋子里。
我们已经知道,楼上那块地方有一个房间,四十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要进去得把门撬开。他们等到艾米丽小姐安葬之后,才设法去开门。
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灯罩,梳妆台,一排精细的水晶制品和白银做底的男人盥洗用具,但白银已毫无光泽,连刻制的姓名字母图案都已无法辨认了。杂物中有一条硬领和领带,仿佛刚从身上取下来似的,把它们拿起来时,在台面上堆积的尘埃中留下淡淡的月牙痕。椅子上放着一套衣服,折叠得好好的,椅子底下有两只寂寞无声的鞋和一双扔了不要的袜子。
那男人躺在床上。
我们在那里立了好久,俯视着那没有肉的脸上令人莫测的龇牙咧嘴的样子。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熬煎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他所遗留下来的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跟他躺着的木床粘在一起,难分难解了。在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上,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长年累月积下来的灰尘。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有删改)
【小题1】联系全文,概括艾米丽的形象特点。【小题2】故事主体部分以“我们”的口吻叙事,有什么效果?
【小题3】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4】文章题目是《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可文中并没有出现玫瑰花。对此,谈谈你的理解。
从适当的高度往下看,大西洋城边青天白日下的海滨木板路上,医学家们为举行年会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就像是群居性昆虫的大聚会。同样是那种离子式的振动,碰上一些个急匆匆来回乱窜的个体,这才略停一停,碰碰触角,交换一点点信息。每隔一段时间,那群体都要像抛出钓鳟鱼的钓线一样,准确无误地向恰尔德饭店抛出一个长长的单列纵队。假如木板不是牢牢钉住,那么,看到他们一块儿筑起各式各样的巢穴,就不用感到吃惊了。
用这种话来描绘人类是可以的。在他们最强制性的社会行为中,人类的确很像远远看去的蚁群。不过,如果把话反过来讲,暗示说昆虫群居的活动跟人类事务总有点联系,那在生物学界将是相当糟糕的态度。关于昆虫行为的书籍作者,通常要在序言里苦口婆心地提醒人们,昆虫好像是来自外星的生物,它们的行为绝对是有异于人的,完全是非人性、非世俗,几乎还是非生物的。它们倒更像一些制作精巧、却魔魔道道的小机器。假如我们想从它们的活动中看出什么显示人类特点的东西,那就是在违反科学。
不过,让一个旁观者不这样看是很难的。蚂蚁的确太像人了,这真够让人为难。它们培植真菌,喂养蚜虫作家畜,把军队投入战争,动用化学喷剂来惊扰和迷惑敌人,捕捉奴隶。织巢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纺出线来把树叶缝合在一起,供它们的真菌园使用。它们不停地交换信息。它们什么都干,就差看电视了。
最让我们不安的是,蚂蚁,还有蜜蜂、白蚁和群居性黄蜂,它们似乎都过着两种生活。它们既是一些个体,做着今天的事而看不出是不是还想着明天,同时又是蚁冢、蚁穴、蜂窠这些扭动着、思考着的庞大动物体中细胞样的成分。我认为,正是由于这一层,我们才最巴不得它们是异己的东西。我们不愿看到,可能有一些集体性的社会,能够像一个个生物一样进行活动。即使有这样的东西,它们也决不可能跟我们相关。
(节选自《作为生物的社会》)
【小题1】不属于划线句子中“这种话”所指代内容的一项是A.医学家们为举行年会从四面八方聚集而来,就像是群居性昆虫的大聚会。 |
B.织巢蚁属使用童工,抱着幼体像梭子一样往返窜动。 |
C.假如木板不是牢牢钉住,那么,看到他们一块儿筑起各式各样的巢穴,就不用感到吃惊了。 |
D.那种离子式的振动,碰上一些个急匆匆来回乱窜的个体,这才略停一停,碰碰触角,交换一点点信息。 |
A.文章开篇作者以高空作为观察点,运用比喻、比拟的手法,把人类生活小型化,形象地表明人类与其他生物的不同。 |
B.描述昆虫行为的书籍的作者会从“有异于人的”方面来理解生物的社会行为,认为昆虫是来自外星的生物,完全是非人性的、非世俗的。 |
C.作者用幽默的语言,表达了一个明确的观点:人类的社会行为与生物的社会行为有极大的共性,并非水火不相容,而是可以互相比照的。 |
D.说人类像蚂蚁可以,反过来说蚂蚁像人类,就会遭到非议,在作者看来,这是对人类至高无上的地位的挑战。 |
插曲
(美国)威廉·福克纳
每天中午他们都从这里路过。他穿着一套刷净的西装,戴一顶灰色的帽子,从不扣上衣领,也不扎领带。她穿一件雅致的棉织花布上衣,戴一顶阔边太阳帽。我坐在密西西比州我自己的在小山中那所粗糙简陋的小别墅前,或在木头门廊上摇摇晃晃时,见过他们好多次。
他们都至少有60岁了。他是位盲人,步履蹒跚无力。她每天带他到那座大教堂去乞讨,像平稳的水流一样说着话,用她那多节的手做着手势。日落时她又带他回来,把他带回家。直到斯普拉特林从阳台上对她打招呼,我才看到了她的脸。她左顾右盼,然后又向后面看看,没有发现我们。听到斯普拉特林第二次叫她时,她才仰起头向上看。
她的脸是褐色的,永远美丽得像个妖魔。她没有牙齿:鼻子和下巴之间可以相互一览无余。
“你很忙吗?”他问道。
“你有事?”她欢快地答道。
“我想给你写生。”
她没听懂,热切地看着他的脸。
“我想给你画一幅像。”他解释道。
“跟我来。”她立刻笑着对和她在一起的那个男人说道。他顺从而艰难地想在院子围栏那狭窄的混凝土地基上坐下,却重重地摔倒在地上。一位过路人帮她扶他站了起来。我找了一支铅笔,就兴奋地离开了斯普拉特林,去为他找一把椅子。我看到她实际上正在哆嗦——不是因为年老,而是因为愉快的虚荣。
“艾绥斯·乔。”她命令道,他坐下了,他那无视力的脸上充满了只有盲人才了解的那种冷淡的上帝般的平静。斯普拉特林带着他写生的本子来了。她坐在已就座的那个男人旁边,把手放在他肩上。人们立刻明白他们要拍在结婚纪念日上拍的那种照片。
她又是一位新娘子了,倚仗着只有死神才能剥夺我们的优秀神话的魔力,她又一次穿上了丝织衣服(或者类似的东西),戴上了首饰、花冠和面罩,或许还有一束鲜花。她又是一位新娘子了,年轻而且美丽,她那颤抖的手放在年轻的乔的肩上。她身旁的乔又一次成为震撼她那充满恐怖、崇拜和虚荣的心灵的某种东西——有点令人害怕的东西了。
一位偶然路过的人觉察到了这一点,停下来看着他们。就是看不见的乔,通过在他肩上的她的手也感到了这一点。她的梦想使他变得年轻而且骄傲了。他也设想着在1880年那时候的男子和他的新娘拍照时的固定可行的姿势。
“不,不,”斯普拉特林告诉她,“不要那样。”她的脸色阴沉了下来。“转向他,看着他。”他赶紧补充道。
她服从了,但仍然面对着我们。
“把头也转过去,看着他。”
“但那样你就不能看到我的脸了。”她抗议了。
“不,我能。还有,我将马上画你的脸。”
她微笑着妥协了,脸上皱起数万条皱纹,像一幅蚀刻画,她占了他想要的位置。
她立刻变得像个母亲似的。她再也不是新娘了。她结婚的时间足够长了,完全明白乔既不是很可爱也不是很可敬畏的什么东西。而且正相反,他是可轻视的东西。他毕竟只是一个容易犯错误的大孩子。(你知道她到现在为止已经生过孩子——可能丢失了。)但他是她的,另外的世界或许是那么坏,所以她要使它变得最好,记住那些日子。
乔又一次通过放在他肩上的她的手领会到了她的心境,他再也不是那超众的男子了。他也记得他来到她跟前寻求安慰,带给她新的梦想的那些日子。他的高傲从他身上消失了。在她的抚摸下静静地坐在那儿,孤立无援,也不需要帮助,处在黑暗中,而且平静得像个已看到了生与死,发现了他们两者之间没有什么重要区别的上帝。斯普拉特林画完了。
“现在该画脸了。”她很快地提醒他。眼下在她的脸上出现了某种东西,那东西不是她的脸。那上面恰好带有一种模棱两可的,不可思议的姿态。她正在摆好姿势吗?我疑惑地看着她。她正面对着斯普拉特林,但我相信她的眼睛既没看他,也没看他后面的墙。她的眼睛在沉思,而且是她自己的沉思。
斯普拉特林画完了。她的脸变成了一位60岁妇女的脸,就像一个妖魔一样没有牙齿,兴高采烈的。她过来看那幅画,把它拿在手里。
“带钱了吗?”斯普拉特林问我。
我有15美分。她没加评论地把画还了回来,拿走了那些硬币。
“谢谢你。”她说。她拍了拍她丈夫,他站了起来。“谢谢你搬来了椅子。”她朝我点点头,并且笑了笑。我看着他们慢慢地沿着小巷走了,真想知道我在她的脸上看到了什么——或者说我看到的一切。我转向斯普拉特林。“我们看看这幅画吧。”
他正紧盯着那幅画。“喂。”他说道。我看着画,接着我清楚了在她脸上我所看到的东西。整个脸蛋画得确实同蒙娜丽莎的表情一样。
啊!女人仅仅拥有一个永恒的年龄!而且那不是年龄。
(选自《诺贝尔文学获奖作家微型小说精品》徐磊译,有删改)
【小题1】小说第一段为什么要描写两人的衣着?【小题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3】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
【小题4】联系全文,谈谈你怎么看“她”这一人物形象。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已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A.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
B.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
C.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
D.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
【小题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等着的轿车
[美]欧·亨利
黄昏来临了,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小公园的那个安静的角落,坐在一张长椅子上开始读书。她的脸看起来很秀气,那件灰色衣服却是普普通通的。前一天也是这个时候来到这里,再前一天也是如此,有个小伙子知道这些情况。
这个小伙子慢慢地靠近她。就在这时,姑娘手中的书滑到了地上。小伙子顺势拣起书,有礼貌地递了过去,随便讲了几句关于天气的寒暄话,就静静地站在一旁。
姑娘看了一眼小伙子简朴的衣着,一张并不引入注目的普普通通的脸。
“如果你愿意,就请坐吧。”她用深沉的低音说,“光线太暗了,无法看书,我现在想聊聊天。”
“你知道吗?”他说,“你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漂亮的姑娘,昨天我就见到你了。”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得记住,我是一位小姐。”
“实在冒昧,”小伙子说,“都是我的不是,你也知道——我的意思是公园里有这么多的姑娘,你也知道——当然,你不知道,但是……”
“换个话题谈谈吧。当然,我知道了。讲讲这些来往的游客吧,他们去哪儿?为什么那么匆忙?他们感到幸福吗?”
小伙子一时还没搞清,自己究竟应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到这里来坐的目的,只是因为我能接近这么众多的游客,我跟你讲话,是因为我想找一个天性善良的人,一个没有铜臭、不是惟钱是图的人聊聊,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厌恶钱啊——钱,钱,钱!我讨厌我周围的那些男人。我不喜欢自得其乐,看不上珍珠宝石,也懒得游山玩水。”
“我可总是这么认为,”小伙子说,“钱是个好东西。”
“当你有了成百万块钱,你就可以兜风、看戏、跳舞、赴宴。可我对这一切腻透了!”姑娘回答。
小伙子很有趣地看着姑娘。
他说:“我可很喜欢研究和探听富人们的生活。”
“有时候,”姑娘继续说,“我想,如果我要恋爱的话,就要爱一个普通的小伙子——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是我希望我能在这个世界上出人头地。你刚才说的当真是这个意思:你会爱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当然啦!”她回答。
“我在饭店工作。”小伙子说。姑娘心里一惊,问道:“该不会是个跑堂的吧?”
“我就是这个饭店的出纳员,你看见那里耀眼的有‘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了吗?”姑娘看了看手表,站起身问:“你怎么不上班?”
“我上夜班。”小伙子答道,“离上班时间还有一小时呢!我能再见到你吗?”
“不知道,也许可以。我得马上走了。唔,今晚我要去赴宴,还有一个音乐会呢。你进来时可能看到公园门口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吧?”
“是的,我看到了。”小伙子回答。
“我总是坐这辆车来的,司机正在等我呢,再见!”
“现在天已黑了,”小伙子说,“这公园里坏人太多,要不要我送你上轿车?”
“你还是在长凳上坐十分钟再走吧。”说完,姑娘就朝着公园大门走去。小伙子盯着姑娘漂亮的身影,然后起身跟在她后面。
姑娘走到公园大门口,转过头看了一眼那辆小轿车,就走了过去。她横穿马路,走进那个有耀眼的“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的饭店。店里的出纳柜台上一个红头发姑娘看见她来了,就离开了座位,这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就接替了红头发姑娘的工作。
小伙子把手插进口袋,在街上慢慢地踱着。然后,他走近那辆轿车,钻了进去,对司机说:“去夜总会,亨利。”
(选自《欧·亨利幽默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有删节)
【小题1】欧亨利是_____国短篇小说家,他的小说被称为“________的百科全书”。【小题2】指出下列加点词语在文中的丰富含义。
(1)姑娘手中的书滑到了地上。
(2)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得记住,我是一位小姐。”
【小题3】具体评析小说中的“姑娘”的形象。
【小题4】小说结尾是典型的“欧·亨利式结尾”,请你赏析这个结尾。
【小题5】概括小说的主旨,并谈谈小说给你的启示。
医院需要病人
(美)阿·巴彻沃尔德
以前,医院的住院部常常人满为患。可是近来,医院的效率越来越高了,病人住院根本无须久等。因为医院的床位过剩,为了经营下去,医院就得尽力避免病床空闲。这既是好事,似乎也不是好事。
前些天,我到医院探望一位住院的朋友,我先到了问讯处,那里兼办入院手续。没等我开口问及我朋友的病房号,值班小姐便拿出一份表格,记下了我的姓名、年龄、职业,按了电铃。我还没来得及说明来意,早有两个护理员推着一辆轮椅来到我跟前。他们把我按到轮椅上,二话不说,顺着走廊推起就往病房走。
“我没病!”我嚷了起来,“我是来看望朋友的。”
“你朋友一来,我们就带他去你的房间。”一个护理员说。
“他早就来了。”
“那好,等我们把你安置到病床上,他就可以来看你了。”
我发现自己被带到了一个写着“私人病房,未经护士许可不得入内”字样的小房间。护理员扒光了我身上的衣服,然后替我穿上一件古怪的、背后系带的短睡衣,还给了我一个水罐,然后打开了悬吊在天花板上的电视机,对我说:“需要什么就按一下电铃。”
“我要我的衣服!”
“哦,您放心好了。”护理员说,“哪怕发生最不幸的事情,我们也会把您的东西全都交给你那可能成为寡妇的妻子的。”
正当我设想着怎样从这鬼地方逃出去的时候,威德大夫带领他的几个学生进来了。
“谢天谢地,你们可来了!”我说。
“你疼得很厉害吗?”他问。
“我身体健康,我一点儿也不疼!”
威德大夫显得十分忧虑:“如果你不觉得疼,那意味着情况比我们预料的还要严重。起初是哪里疼?”
“不,我没病,我哪儿也不疼!”
威德大夫同情地点了点头,转身对他的学生们说:“这是最难对付的一种病人,因为他拒不承认自己有病,拒绝向医生叙述他的感受。在他打消自己根本没病的错觉之前,他是不会痊愈的。既然他不肯告诉我们什么部位有病,我们就只好做个外科检查手术来找出毛病。”
“我可不想动手术。”
威德大夫摇了摇头:“没人愿意动手术,但治病还是宜早不宜迟啊!”
“我是来看望朋友的,我没病可治!我一切正常!”
“如果你一切正常,”威德大夫填写着病历卡说,“就不会到这儿来了。”
次日早晨,他们剃光了我的胸毛,并且拒绝给我开早饭。
过了一金儿,来了两个护理员把我挪到一辆担架式推车上,护士长在旁随行,一个牧师殿后。
我环顾四周,想寻求救援,但是我完全绝望了。
最后,我终于被推进了手术室。
“等一等,”我开了口,“我有话告诉你们。我是病得很重,但是我还没有加入医疗保险,交不起麻醉费。”
麻醉师关掉了麻醉仪器。
“当然,手术费我就更付不起了。”于是,大夫们纷纷放下了他们手中的手术刀具。
接着,我转向护士说:“我甚至连交住院费的钱也没有。”
接着,我糊里糊涂地换上了自己的衣服,被最初把我送进病房的那两个护理员赶到了清冷的大街上。
但我要看望我的朋友,所以我又去问讯处打听我朋友的病房号,这回值班人员盯着我,冷冷地说:“我们再也不愿在本院看见你,你这不正常的人!”
——选自《外国经典短篇小说选读》
【小题1】如何理解开头所写的“这既是好事,似乎也不是好事”?这句话在文中有何作用?【小题2】结合上下文,赏析文中画横线部分。
【小题3】这篇小说的结尾部分有何特点和作用?
【小题4】文章主体部分安排了“病人”与威德大夫的对话,这样写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