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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哈桑

(美)卡勒德•胡赛尼

多年过去,我曾见到无数家伙参与追风筝,但哈桑是我见过的人中最精此道的高手。十分奇怪的是,在风筝跌落之前,他总是等在那个它将要跌落的地方,似乎他体内有某种指南针。

我记得有个阴暗的冬日,哈桑和我追着一只风筝。我跟着他,穿过各处街区,跳过水沟,侧身跑过那些狭窄的街道。我比他大一岁,但哈桑跑得比我快,我落在后面。

“哈桑,等等我。”我气喘吁吁地大喊,有些恼怒。

他转过身,挥挥手:“这边!”说完就冲进另外一个拐角处。我抬头一看,那个方向与风筝跌落的方向恰好相反。

“我们追不到它了!我们跑错道了!”我高声喊叫道。

“相信我!”我听见他在前面说。我跑到拐角处。我发现哈桑低首飞奔,根本就没有抬头看看天空,汗水浸透了他后背的衣服。我踩到一块石头,摔了一跤——我非但跑得比哈桑慢,也笨拙得多,我总是羡慕他与生俱来的运动才能。我站起来,瞥见哈桑又拐进了另一条巷子。我艰难地追着他,摔破的膝盖传来阵阵剧痛。

我看到我们最终停在一条车辙纵横的泥土路上,就在独立中学旁边。路边有块田地,夏天会种满莴苣;路的另外一边有成排的酸樱桃树。只见哈桑盘起双腿,坐在其中一棵树下,吃着手里的一捧桑葚干。

“我们在这干吗?”我上气不接下气,胃里翻江倒海,简直要吐出来。

他微笑:“在我这边坐下,阿米尔少爷。”

我在他旁边颓然倒下,躺在一层薄薄的雪花上喘着气。“你在浪费时间。它朝另外一边飞去了,你没看到吗?”

哈桑往嘴里扔了一颗桑葚:“它飞过来了。”我呼吸艰难,而他一点也不累。

“你怎么知道?”我问。

“我知道。”

“你是怎么知道的?”

他朝我转过身,有些汗珠从他额头流下来,“我骗过你吗,阿米尔少爷?”

刹那间我决定跟他开开玩笑:“我不知道。你会骗我吗?”

“我宁愿吃泥巴也不骗你。”他带着愤愤的表情说。

“真的吗?你会那样做?”

他疑惑地看了我一眼:“做什么?”

“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我说。我知道自己这样很残忍,好像以前,我总是拿那些他不懂的字眼捉弄他,但取笑哈桑有点好玩——虽然是病态的好玩,跟我们折磨昆虫的游戏有点类似。不过现在,他是蚂蚁,而拿着放大镜的人是我。

他久久看着我的脸。我们坐在那儿,两个男孩,坐在一棵酸樱桃树下,突然间我们看着,真的看着对方。就在此时,哈桑的脸又变了。也许没有变,不是真的变了,但我瞬间觉得自己看到了两张脸,一张是我认得的,我从小熟悉的;另外一张,第二张,就隐藏在表层之下。我曾经看到过的他的脸色变化——总是吓我一跳,它每次出现不过惊鸿一瞥,但足以让我疑惑不安,觉得自己也许曾在什么地方见到过。随后,哈桑眨眨眼,他又是他了,只是哈桑了。

“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他终于说,眼睛看着我。我垂下眼光,时至今日,我发现自己很难直视哈桑这样的人,这种说出的每个字都当真的人。

“不过我怀疑,”他补充说,“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就这样,轮到他考验我了。如果我继续戏弄他,考验他的忠诚,那么他会戏弄我,考验我的正直。

要是我没有开始这场对话就好了!我勉强露出一个笑脸,“别傻了,哈桑,你知道我不会的。”

哈桑报以微笑,不过他并非欢笑。“我知道。”他说。

“风筝来了。”哈桑说,指向天空,他站起身来,朝左边走了几步。我抬头,望见风筝正朝我们一头扎下来。我听见脚步声,叫喊声,一群追风筝的人正闹哄哄向这边跑来。但他们只是白费时间。因为哈桑脸带微笑,张开双手,站在那儿等着风筝。除非老天爷——如果他存在的话——弄瞎了我的眼,不然风筝一定会落尽他张开的臂弯里。

(选自《追风筝的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5月第一版)

(注)斗风筝,是阿富汗各阶层广泛喜爱的一项习俗。斗风筝时,人人平等,小学生、劳工、博士甚至高官都可互相较量。获胜者,具有非比寻常的荣誉感,能得到邻里的尊敬。那些掉落的风筝,属于第一个追到的人,许多没钱买风筝的孩子往往成为追风筝的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狭窄的街道”“薄薄的雪花”“成排的酸樱桃树”等景物描写,展现了喀布尔特定的城市风貌,也展示了人物成长的典型环境。
B.小说中“低首飞奔”等动作描写,以及“它飞过来了”等语言描写,为下文叙写哈桑胸有成竹地追到风筝作了有力铺垫。
C.在追逐风筝的过程中,小说从语言、动作、神态等方面时时把两个主人公进行对比,两个少年的不同个性特征跃然纸上。
D.少爷阿米尔以“吃泥巴”来与哈桑开玩笑,写出了两个天真少年之间单纯、平等的关系,反映了他们之间深厚的友情。
【小题2】请简要分析哈桑这一人物形象特点。
【小题3】探究文中“我”对哈桑的情感态度。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20-01-05 06: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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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文后各题。
真实情节
【美国】希区柯克
“你能搭载我们一程吗?”“你们要去哪儿?”他问。
“圣路易斯。”金发女子回答。
晚上差不多九点钟的时候,他离开大厦。外面天色已经黑了好些时候,行人稀少。他等了一下,让几辆汽车过去,然后跨过街道到了他那部老爷车停的地方。他打算在回家途中去一下圣路易斯旁边的超市。她们的目的地离他走的路只有几条街。“当然可以,请上车。”
他上车,伸手打开了另一旁的车门。两人相互谦让谁坐到前座,最后两人都挤到前座。金发女子居中,她的双肩看上去非常光滑,左手肘上刺有一只小小的蝴蝶。这个世界变得真快,他记得十七岁那年,当他手臂上刺了一个花纹回家时,父母见此大呼小叫;而现在,女孩子纹身都见怪不怪了。
他发动汽车开上马路。经过两条宽阔的街道后,车驶进一条偏僻的小马路,在那儿开车他放松了许多。他刚要拐弯进入一条黑暗的隧道时,金发女子突然喊道:“停车!”
他刹住车靠在路边。金发女子正抓着一把猎刀,刀尖离他的喉咙大半尺。
“把钱交出来。”她压低了声音,声音有点紧张。
他一时手足无措,他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是人家抢劫的对象,其他人可能,但不会是他。
“如果我没有钱,我还能活着离开这车子吗?”他问。他问,“告诉你,我刚从监狱出来,你们俩不也刚从那儿出来吗?”
那两个女子互换了一下眼色。“你怎么知道!”黑人女子问。
“那可是最早消除种族隔离的地方,”他说,“除了监狱,哪儿还会不分种族、白人与黑人相互信任呢?这是你们第一次出来试试运气,对不对?”
“你怎么会那样想?”金发女子问。
那两个女子互换了一下眼色。
他说:“这是你们第一次出来试试运气,对不对?”
“你怎么会那样想?”金发女子问。
“因为你们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他说,有点自信。
“对这种事你又懂什么?”
“我什么都知道,内行得很。”他说着脸转向金发女子,“就拿你持刀的方式来说吧,它离我的喉咙大半尺,你应该用力顶住我的喉咙或者是我的腰部,并且你们应坐在车的后座,这样下手时不容易被发现。”
金发女子仍举着刀。“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他有点得意,“还有两个问题。”
“是吗,说来听听。”黑人女子语气缓和了不少。
“你们俩的衣着不恰当。”“你是什么意思?”金发女子问。
“你们的衣服太薄,颜色太浅。如果你们必须用刀的话,必须离得非常近才行,这样容易沾一身血。你们若非用刀不可,万一碰到对方愚蠢的行为,衣服的颜色暗些容易掩饰血迹。”
“还有呢,”黑人女子问,“你不是说有两个问题吗?”
“是的,另一问题是,你们要的是钱,而不是来找人聊天。你们应尽可能地把钱拿到手而不应和对方废话太多。你们只要刀一顶对方就告诉他,废话少说,否则让他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让他交出所有值钱的东西。只要你们做得好,他就会吓得不敢吭声,不敢磨蹭,不敢做一些不该做的事。”
这时黑人女子已经打开车门下车,金发女子也随着滑了下去,并且把刀收进了包里。
“你们准备干什么?”他问。“换衣服。”金发女子说。
他点点头,随之劝诫道:“年轻人,正儿八经做事赚钱,少惹是非。”
“你也一样,别再随便让人搭便车。”金发女子回敬了一句。
金发女子一关上车门,他开车一溜烟地跑了。
照原先计划,在超市买完东西后开车回家,当他进家门时,情不自禁地吹起了口哨。
他妻子从厨房里高声问道:“你听起来心情不错,你的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我把最头疼的一部分写完了。”他回答。 
妻子从厨房里出来,递给他一杯酒。“是不是半途抢劫的那一章?那一章你总觉得不太符合现实。”
他抿了一口酒,笑着说:“现在我认为够合乎现实了;实际上,我可以肯定合乎现实。”
(选自《希区柯克悬念故事集》有删改)
【小题1】结合情节,简要分析为什么说两个女子是第一次实施抢劫?
【小题2】简要概括文中两处划线句子分别表现了人物怎样的心理。
①“对这种事你又懂什么?”
②“你也一样,别再随便让人搭便车。”
【小题3】简要分析“现在我认为够合乎现实了;实际上,我可以肯定合乎现实”一句的含义。
【小题4】试探究小说中的“我”是怎样一个人。

同类题2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面小题。
春潮来临
美奥尔多·利奥波德
①大河总要流过大城市,同样的道理也使得劣质的农场有时要受到春季洪水的包围。我们的农场质量很差,因此,有时我们于4月中旬去那里时,也会陷入困境。
②当然,虽非有意地,人们还是能在一定程度上,从天气预报中猜测到,什么时候北方的雪将会融化,人们也能估计到,要多少天洪水就会冲破上游城市的防卫。要能如此,当星期天晚上来到的时候,人们肯定会回到城里去工作,然而,人们不能。不断漫溢的水为星期一早上遭难的残骸咕哝着悼文,该是多么新鲜!当大雁远征了一片又一片的玉米田的时候,也正是每一块田变成一个湖的过程。这时,它们的叫声该是多么深沉,多么骄傲!每隔几百码,就会有一只新上任的大雁领队飞行在空中,为率领它的梯队在清晨巡视这新的水的世界而奋斗着。
③大雁对春潮的热情是一件很微妙的事。那些不熟悉大雁饶舌的人,是很容易忽视这一点的;而鲤鱼对水的热情却是显而易见和千真万确的。连上游的洪水打湿草根的速度也没有它们来得快,它们以猪一样的巨大热情搜寻着、翻滚着,最后到了牧场;它们闪动着红色的尾巴和黄色的腹部,越过马车的车道和牛走的小路,它们据动着芦苇和灌木,急于去探索那个对它们来说是正在扩大的世界。
④与大雁和鲤鱼不同,陆生的鸟类和哺乳动物,是以一种哲人式的超然态度来对待大水的。在一棵河杨上站着一只主教雀,它高声地啼叫着,要求认领一片看不见其存在的领地——但不是树木。一只松鸡从洪水漫延的树林里发出敲鼓般的声音,它肯定是站在它那个最高级的发出咚咚响声的圆木的高高的顶端上。田鼠以小麝鼠般的镇静自若,在隆起的高地上摇摇晃晃地走着。从果园里出来一只鹿,它是从平日白天在柳树丛中的床上被赶出来的。到处都有兔子,它们心平气和地接受了我们山丘上的一小方块地,因为诺亚不在这里,这块地方就可为它们做方舟之用了。
⑤春潮带给我们的不只是高度的冒险,它同时还带来一种预料不到的,从上游农场里窃取来的杂七杂八的漂流物。一块旧木板漂落在我们的草坪上,对我们来说,它的价值要比刚从伐木场里得到的同样的木板高两倍。每一块旧木板都有它独特的历史,它们的历史常常是不为人知的,但常常又是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猜测的;从它的木材上,它的尺寸,它的钉子、螺丝,或者绘画上,它的抛光,或者它的缺点,它的磨损和腐蚀上,人们甚至可以从它在沙滩上被磨损的边缘和两头上猜出,在过去的年代里,有多少次洪水曾经携带过它。
⑥我们的木材堆,全部是从河流中募集来的,因此,它不仅是一种个人的收藏,而且是一部关于上游农场和森林的人类奋斗历史的集锦。一块旧木板的自传,是一种在大学校园里还未曾讲到的文献,而任何一个河边的农场,都是一个锤子或者锯子可以随意阅读的图书馆。春潮来了,总会有新书增添进来。
⑦有各种程度和类型不同的僻静之处。湖中的小洲是一个类型,但湖里有船,而且总有一个人们可能要登上岸来进行访问的机会。高耸入云的山峰是另一种类型,但多数山峰都有小径,在小径上有旅游者。我知道,没有一个僻静的地方会像春潮指引的地方那样安全。大雁也会这样认为——它所见到的各种类型的僻静处所要比我多。
⑧现在我们正坐在一个山丘上,在一株刚刚盛开的白头翁花旁边,我们望着大雁飞过。我看见,我们的道路慢慢地浸入水中。我的结论是(是发自内心的欣喜,而非表面上的不偏不倚),交通问题,无论国内,或是国外,起码在这一天,是只有在鲤鱼中才会引起争论的。
【小题1】结合上下文,解释文中加点词语的含义。
(1)巡视:
(2)方舟:
【小题2】阅读②-④段,概括在“春潮来临”时动物们有哪些不同的态度?
【小题3】赏析第⑥段画波浪线的句子。
【小题4】第⑦段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
【小题5】作者对“春潮来临”怀有什么样的情感?根据你对作者的了解,结合全文,试探究其原因。

同类题3

野性的呼唤

杰克.伦敦

烦恼,无边无际的烦恼困扰着巴克。自从带领着它的家庭逃亡到这个死寂的荒原上,它们已两天没进食了。长长的一队走在荒原上,灰色的毛映着遍地的黄沙,寥寥的风根枯草,远远望去就像乡间黄土地上那变黑了的河流。巴克一边走着,一边搀扶着它的妻子多莉。五天前为了躲避人类的捕杀,在逃亡的途中,多莉踩着了人类设置的捕兽夹。为了生存,巴克看着眼泪汪汪的妻子咬断了那只被夹的腿。现在伤口已经开始溃烂,加上两天没进食,多莉已是奄奄一息了。随着妻子的日益衰弱,巴克那散发着具有王者风范的蓝眸子也日渐黯淡下去。看着妻子干裂的嘴唇在自己的视野中一张一合,毫无办法的巴克发出了痛苦的低吼声。

“扑通”,身体碰撞大地的声音久久地回荡在荒原上——多莉倒在了地上,它再也没能站起来。

宁静,死一般地充斥着整个荒原,充斥在荒原上的狼群中。随即,一阵悲痛的呜呜声响起,却没有眼泪——它们已经流不了泪了。像注射了兴奋剂一般,巴克望了妻子一眼,疾跑着上了山冈,仰首凄厉地嗥叫着。透过扬起的尘土,它那疾跑时趔趄的背影被躲藏在远处的人类尽收眼底。

“慢点,比尔,小心弄出声响惊动了它们。”

“你这胆小鬼,盯了这么久,瞧它们那样,是动手的机会了。嘿,真想抚摸那毛茸茸的狼皮呀!嘿……”

夕阳由血红变成枯黄,映着遍地的黄沙,给人除了荒凉还是荒凉的感觉。疲倦的神色掩饰不住地挂在巴克的脸上,虽然,它努力使自己保持王者的风范,但它太累了,它好想舒舒服服地睡上一觉,即便是空着肚子。

“嗨,弄好了没有?可千万别出什么差错啊!”

“放心吧!戴夫,我们这次肯定会有大大的收获。”

夜幕中,挟着黄沙的风一阵紧似一阵,周围传来了人的脚步声。求生的本能使处于半睡半醒中的狼睁开眼睛,警惕地围在了一起,恢复了野性的眸子在黑暗中闪烁着蓝莹莹的利光,犹如利箭般射向持枪逼近的人类。

低吼声从巴克的喉骨间发出,它的脑海里浮现出多莉血迹斑斑的腿、母亲那被人类从身上扒下的皮毛和人类嚼食狼肉时发出的心满意足的笑声。嗥叫一声,巴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前扑去。突然,一张大网射了过来,紧围在一起的狼开始四处逃窜。有几只狼被网罩着,它们使劲地跳着、咆哮着、撕咬着,用牙齿扯着网绳,却不起丝毫的作用。敏捷的巴克跳到了一边,它没有被网罩住。但此时已红了眼睛的它再一次向前扑去。枪声响起,看着从乌黑的枪口里冒出的青烟,巴克完成了它一生最后的动作,顷刻间,血染红了沙。

空气中充斥着血腥气;莫测地浮游着。目睹同伴的惨相,狼群再次躁动起来,仰首望月,它们发出凄厉的长嗥,它们记起了自己的祖先,想起了祖先生活过的森林。

【小题1】下面对文章的分析与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A.小说中赋予狼以人的名字、动作与表情,使人读后亲切可感,增强了小说的抒情性和感染力。
B.“像注射了兴奋剂一般”是说巴克在妻子多莉死后,可以不再有拖累,可以逃脱人类的捕杀,所以疾跑着上了山冈。
C.“长长的一队走在荒原上,灰色的毛映着遍地的黄沙,寥寥的风根枯草,远远望去就像乡间黄土地上那变黑了的河流”这个比喻句的本体是寥寥的风根枯草。
D.“它们已经流不了泪了。”是说人类已经伤了巴克的眼睛,使它不能再流泪了。
E.小说结尾富有深意,使狼群祖先生活过的森林与现在生活的荒原形成强烈的对比,深化了文章的主题。
【小题2】“夕阳由血红变成枯黄,映着遍地的黄沙,给人除了荒凉还是荒凉的感觉。”请分析这一部分环境描写的作用。
【小题3】巴克是一只怎样的狼,文章是怎样的表现的?
【小题4】请谈谈对“野性的呼唤”的小说主题的理解。

同类题4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追风筝的人

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规则是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若有风筝线被割断,那些孩子就拼命地追逐那个随风飘移的风筝。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对我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比赛!”爸爸随口一说,却在我脑袋中埋下了一颗种子: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大门,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哈桑一眼看穿我。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

不到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一个钟头后,空中已经挂着至少四十只风筝,这些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天空,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附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看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的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欢呼声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

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突然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时,突然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只见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他们一愣,退后一步。

“这是你最后的机会了!”

哈桑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其中一个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的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我回到一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门前。

十五分钟后,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真实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阿富汗斗风筝比赛的传统风俗,充满异域风情,表现了阿富汗人民的勇敢和鲁莽好斗。
B.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情节的高潮是哈桑保护追回的风筝,高潮部分不仅照应标题,而且突出了“我”与哈桑的不同性格特征。
C.小说的环境描写非常典型,比如,第三段“街上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交代故事发生的背景,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颇具艺术匠心。
D.小说对哈桑形象的刻画运用了肖像、语言、动作等描写,比如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个性化的人物语言有力地揭示了哈桑的忠诚品格。
【小题2】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我”的心理在不断地变化。请结合情节简要概括“我”赢得比赛后的心理变化过程。
【小题3】试从风筝对“我”、对哈桑的意义这一角度探究文本中“风筝”的内涵。

同类题5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行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子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 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官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

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的愉快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高个子男子担心鲍勃很快认出他不是吉米,便把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D.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小题2】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描写了警察吉米和通缉犯鲍勃“二十年以后”赴约的故事,在“情与法”的冲突中,两个人都面临艰难的抉择。有人说鲍勃值得同情,有人说他罪有应得;有人说吉米忠于职守,有人说他背叛了友谊。你的看法呢?请就你认同的一种观点加以探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