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 存
沈从文
看完信①时年青人②心中异常纷乱,印象中浮出个寄住在岳家害痨病的妻子种种神情。又重新在字里行间去搜寻妻的话外的意思,读了又读,眼睛潮湿了。这时唯一办法是赶回去。
回去既无能力,并且一回到那小县城,抱着那快要死去的人哭一场,此后又怎么办?回去办不到,就照信上说的在此奋斗,为谁奋斗?纵成功了,有何意义?越想心中越乱。末了还是上街。
在街上乱走了一阵,看看一个铺子里钟还只九点,就进城去找他的朋友。到北京大学东斋宿舍见到了朋友陆尔全,正在写信。
姓陆的说:“老聂,你见我留下那封信了,是不是?”
他说:“我见到了那个信。”
“是不是有汇款?”
“有十块钱。你要用,明天取来你拿一半。”
“好极了,我们正急得要命,好朋友××回来就病倒了,住在忠会公寓里,烧得个昏迷不醒。我们去看看他去。这是我们朋友中最好的最能干的一个,不应当这样死去。”
年青人心想,“许多人都不应当死去!”
两人到得那公寓里,只见靠墙硬板床上躺着一个长个子,两人站在床边,病人竟似乎一点不知道。陆尔全摸摸那病人头额,同火一样灼手。就问另外一个人,“怎么样?”
另外一个年青人就说,“怎么样?还不是一样的!明天再不进医院,实在要命!可是在路上一振动,肠子也会破的。”
陆尔全说:“我们又得了五块钱。”且把聂勋介绍给那人,“这是好朋友聂勋,学艺术的。他答应借我们五块钱。”
“那好极了,明天就决定进医院!”
聂勋却插口说:“钱不够,我还有多的,拿八块也成。”
陆尔全说:“还是拿五块罢,你也要钱用!这里应当差不多了。”
“五块够了,我们已经有了十二块!”
大家于是抛开病人来谈陕西近事,几个青年显然都是从那边才回来的。说到一个朋友在那边死去时,病人忽然醒了,轻轻的说:“死了的让他死去,活下的还是要好好的活!”大家眼睛都向病人呆着。到了十点,两人回到学生宿舍,聂勋把那汇票取出来交给陆尔全,信封也交给他,只把信拿在手中。
陆尔全说:“是你家信吗,你那美丽太太写来的吗?她病好恢复工作了吗?”
他咬着下唇不作声,勉强微笑着。
陆尔全又说:“我看你画进步得真快,努力吧,过两年一定成功!”
他依然微笑着。
陆尔全似乎不注意到这微笑里的悲哀,又说:“你那木刻我给××看了,都觉得好。你做什么都有希望,只要努力。大家各在自己分上努力,这世界终究是归我们年青人来支配、来创造的。”
他依然微笑着。
看看时候已不早了,聂勋就离开他的朋友回转会馆去。在路上记起病人那两句话,“死了的让他死去,活着的好好的活!”且因为已把病妻寄来的钱一部分借给这个陌生病人,好像自己也正在参加另外一种生活,精神强旺多了。到得会馆时已快十一点。
坐在自己那个床边,重新取出那个信来在灯光下阅看,重新在字里行间去寻觅那些看不见的悲哀和隐忍不言的希望。他想,我一定要活下来奋斗!我什么都不怕。我要作个人,我要作个人!
可是,临到末了,他却忍不住哭了。
他把身子缩成一团,侧身睡在床上,让眼泪毫无顾忌的流到那脏枕头上去。
一九三七年五月为牺牲于抗日战争中表弟长荣而作
(节选自《沈从文文集·主妇集》,有删改)
注:①远在家乡寄住在岳家的妻子所写之信。信中说自己病重无医,把积余的十元钱给他汇来。②指聂勋。他在北京南城某会馆的小房子里画画,生活窘迫,每天只能吃一顿正餐。【小题1】小说开头第二段写聂勋“越想心中越乱”,请简析其具体原因。
【小题2】请理解文中画线语句蕴含的深意。
【小题3】聂勋将汇票交给陆尔全之后的多次“微笑”反映了他怎样的内心活动?这样写有什么意义?
【小题4】小说书写人间苦难与至情,却只是平实地叙事。试探究这样写的作用。
名贵的狗
契诃夫
杜博夫,一个老兵出身、年纪不轻的中尉和志愿入伍的克纳普斯正坐在一起喝酒。
“好一条公狗!”杜博夫指着他的狗米尔卡对克纳普斯说,“名-贵-的狗哪!您注意它的嘴脸!光凭这嘴脸就值大钱了!遇上喜欢狗的人,冲这张脸就肯甩出二百卢布!您不信?这么说您是外行……”
“我懂,不过……”
“这可是长毛猎狗,英国纯种长毛猎狗!发现野物时那副姿势别提多漂亮了,还有那鼻子……真灵!天哪,多灵的鼻子!当初米尔卡还是一条小狗崽子,您知道我花了多少钱买下的?一百卢布!好狗啊!米尔卡,你这机灵鬼!米尔卡,你这小坏包!过来,过来,上这儿来……哎呀呀,我的小宝贝,我的小乖乖……”
杜博夫把米尔卡招引过来,还在它的狗头上亲了一下。他的眼睛里涌出了泪水。
“我谁也不给……我的小美人……小淘气。你是爱我的,米尔卡,是不是?……行了,滚一边去,”中尉突然喝道,“脏爪子尽往军服上蹭!说真的,克纳普斯,买这小狗我花了一百五十卢布!可见它很值钱:只可惜我没有时间打猎!这狗简直闲死了,也荒废了它的才能……所以我想把它卖了。您买吧,克纳普斯!您一辈子会感谢我的!哦,要是您手头紧,我可以半价让给您……出五十就带走!您这是明抢呀!”
“不,亲爱的……”克纳普斯叹了口气,“您那米尔卡要是一条公狗,也许我会买下它,可是……”
“米尔卡不是公狗?”中尉不胜惊讶,“克纳普斯,您怎么啦?米尔卡不是公-狗!哈哈!那么照您看它是什么?母狗吗?哈哈哈!这孩子,可真行!连个公狗母狗都分不清!”
“您这样对我说话,就好像我是个瞎子或者是不懂事的娃娃……”克纳普斯生气了,“当然是母狗!”
“说不定您还会说我是一位太太吧!唉,克纳普斯,克纳普斯!亏您还专科学校毕业哩!错啦,我亲爱的,这是一条地地道道的纯种公狗!而且它比任何一条公狗要强十倍,您却说……不是公狗!哈哈……”
“对不起,米哈伊尔·伊凡诺维奇,您……您简直把我当成了傻瓜……真叫人生气……”
“得了,别生气,去您的……不买算了……您这个人死不开窍!待会儿您还会说,这狗的尾巴不是尾巴,是腿呢……别生气。我对您本来是一番好意。瓦赫拉梅耶夫,拿白兰地来!”
勤务兵又送来一瓶白兰地。两位朋友各斟一杯,沉思起来。半个小时在相对无言中过去了。
“就算是母狗……”中尉打破沉默,沉着脸瞧着酒瓶,“真是怪事!不过这对您更好啊。它能给您下崽,一头小狗崽子就是二十五卢布……谁都愿意买您的。我真不明白您为什么这么喜欢公狗!母狗比公狗强一千倍。母狗更识好歹,更恋主人……这样吧,既然您这么怕母狗,您给个二十五卢布就带走。”
“不行,亲爱的……我一个戈比也不出。一来我不需要狗,二来我也没有钱。”
“这话您早说不就好了。米尔卡,从这儿滚出去!”
勤务兵端上煎鸡蛋。两位朋友吃起来,默默地把一平锅鸡蛋吃个精光。
“您是个好小伙子,克纳普斯,诚实……”中尉擦着嘴说,“就这么放您回去我也过意不去,见鬼去……您猜怎么着?把狗带走吧,我白送您了!”
“叫我把它弄哪儿去呀,亲爱的?”克纳普斯说完叹一口气,“再说我那里有谁能照看它呢?”
“行了,不要就不要……见您的鬼去!既不想买,也不想要……哎,您去哪儿?再坐一会儿嘛!”
克纳普斯伸个懒腰,站起来,拿起帽子。
“该走了,再见吧……”他打着哈欠说。
“那您等一下,我来送送您。”
杜博夫和克纳普斯穿上大衣,来到街上,默默地走了一百来步。
“您看我把这狗送谁好呢?”中尉开口说,“您有没有什么熟人?那条狗您已经看到了,是条好狗,纯种狗,可是……对我真是一点用处也没有!”
“我不知道,亲爱的……再说我在这地方哪儿有什么熟人?”
一直走到克纳普斯的住处,两位朋友再没有说一句话。克纳普斯握过中尉的手,打开自家的便门,这时候杜博夫咳了一声,有点迟疑地说:
“您可知道本地的那些屠夫收不收狗呢?”
“想必会收的……我也说不准。”
“明天我就让瓦赫拉梅耶夫送了去……去它的!叫人剥了它的皮……这该死的狗!可恶极了!不但弄脏了所有的房间,昨天还把厨房里的肉全偷吃光了,下-下-贱胚子……是纯种狗倒好了,鬼知道它是什么东西,没准是看家狗和猪的杂种。晚安!”
“再见!”克纳普斯说。
便门关上了,中尉一人留在外面。
(节选自《契诃夫短篇小说集》,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和《变色龙》一样,本篇小说也是由狗引起的,讲述了老中尉杜博夫向志愿兵克纳普斯推销所谓名贵狗而未成的故事。 |
B.杜博夫口中卖狗的价格不断变化着,二百,一百,五十,二十五卢布,直至最后白送,说明此狗根本就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 |
C.作为沙皇帝国统治时期处于权力金字塔底层的“老兵出身、年纪不轻的中尉”杜博夫,既有令人同情怜悯的一面,又有让人憎恶反感的一面。 |
D.契诃夫小说语言最大的特点就是简洁,但此篇小说主人公杜博夫的语言却显得罗嗦、重复,一点都不简洁。 |
【小题2】小说中的杜博夫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以“名贵的狗”为题,意蕴丰富,含蓄巧妙,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4】契诃夫说,写作的艺术就是提炼的艺术。请从情节、手法、主旨中任选一方面,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
冯五爷
冯骥才
冯五爷是浙江宁波人。冯家出两种人,一经商,一念书。冯家人聪明,脑袋瓜赛粤人翁伍章【注】雕刻的象牙球,一层套一层,每层一花样。所以冯家人经商的成巨富,念书的当文豪做大官。冯五爷这一辈五男二女,他排行末尾。几位兄长远在上海天津开厂经商,早早的成家立业,站住脚跟。惟独冯五爷在家啃书本。他人长得赛条江鲫,骨细如鱼刺,肉嫩如鱼肚,不是赚钱发财的长相,倒是舞文弄墨的材料。凡他念过的书,你读上句,他背下句,这能耐据说只有宋朝的王安石才有。至于他出口成章,落笔生花,无人不服。都说这一辈冯家的出息都在这五爷身上了。
冯五爷二十五,父母入土,他卖房地、携家带口来到天津卫,为的是投兄靠友,谋一条通天路。
他心气高,可天津卫是商埠,毛笔是用来记帐的,没人看书,自然也没人瞧得起念书的。比方说,地上有黄金也有书本,您捡哪样?别人发财,冯五爷眼热,脑筋一歪,决意下海做买卖。但此道他一窍不通,干哪行呢?
中国人想赚钱,第一个念头便是开饭馆。民以食为天,民为食花钱;一天三顿饭,不吃腿就软,钱都给了饭馆老板。天津的钱又都在商人手里,商界的往来大半在饭桌上。再说,天津产盐,吃菜口重,宁波菜咸,正合口味。于是冯五爷拿定主意,开个宁波风味的馆子,便在马家口的闹市里,选址盖房,取名“状元楼”。择个吉日,升匾挂彩,燃鞭放炮,饭馆开张了。冯五爷身穿藏蓝暗花大褂,胸前晃着一条纯金表链,中印分头,满头抹油,地道的老板打扮,站在大厅迎宾迎客,应付八方。念书的人,讲究礼节,谈吐又好,很得人缘。再说,状元楼是天津卫独一家宁波馆,海鱼河虾都是天津人解馋的食品,在宁波厨子手里一做,比活鱼活虾还鲜。故此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还得“翻台”,然而赚钱并不多。冯五爷纳闷,天天一把把银钱,赛一群群鸟飞进来,都落到哪儿去了?往后再瞧帐,哟,反倒出了赤字!
一日,一个打宁波帮工来的小伙计,抖着胆子告诉他,厨房里的鸡鸭鱼肉,进到客人嘴里的有限,大多给厨子伙计们截墙扔出去,外边有人接应。状元楼有多少钱经得住天天往外扔?
冯五爷盛怒之后,心想自己嘛脑袋,《二十四史》背得滚瓜烂熟,能拿这帮端盘子炒菜的没辙?这就开刀了。除去那个打宁波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没动,其余伙计全轰走,斩草除根换一拨人,还在后院墙头安装电网,以为从此相安无事,可帐上仍是赤字,怎么回事?
又一日,住在状元楼邻近一位婆子,咬耳朵对他说,每天后晌,垃圾车一到,一摇铃铛,打状元楼里抬出的七八个土箱子,只有上边薄薄一层是垃圾,下边全是铁皮罐头、整袋咸鱼、好酒好烟。原来内外勾结,用这法儿把东西弄走。这不等于拿土箱子每天往外抬钱吗?冯五爷赶在一个后晌倒垃圾的时候,上前一查,果然如此。大怒之下,再换一拨人。人是换了,但帐本上的赤字还是没有换掉。
冯五爷不信自己无能。天天到馆子瞪大眼珠,内内外外巡视一番,却看不出半点毛病。文人靠想象过日子,真落到生活的万花筒里,便是“自作聪明真傻瓜”。状元楼就赛破皮球,撒气露风,眼瞅着败落下来。买卖赛人,靠一股气儿活着,气泄了,谁也没辙。愈少客人,客人愈少;油水没油,伙计散伙。饭厅有时只开半边灯了。冯五爷心里只剩下一点不服。
再一日,身边使唤的小僮对他说,外头风传,状元楼里最大的偷儿不是别人,就是那个打老家带来的胖厨子。据说他偷瘾极大,无日不偷,无时不偷,无物不偷,每晚回家必偷一样东西走,而且偷术极高,绝对查看不出。冯五爷不肯相信,这胖厨子当年给自己父亲做饭,胖厨子的父亲给自己爷爷做饭,他家的根早扎在冯家了。倘若他是贼,谁还会不是贼?
但是,冯五爷究竟干了两年的买卖,看到的假笑比真笑多,听到的假话比真话多,心里也多了一个心眼儿了。当日晚上,状元楼该关灯闭门时候,冯五爷带着小僮到饭馆前厅,搬一把藤椅,撂在通风处,仰面一躺,说是歇凉,实是捉贼。
等了不久,胖厨子封上炉火,打后头厨房出来,正要回家。他光着脑袋一身肉,下边只穿一条大白裤衩,趿拉一双破布鞋,肩上搭一条汗巾,手提一盏纸灯笼。他瞅见老板,并不急着脱身离去,而是站着说话。那模样赛是说:“您就放开眼瞧吧! 冯五爷嘴里搭讪,一双文人的锐目利眼却上上下下打量他,心中一边揣度——这光头光身,往哪儿藏掖?破鞋里也塞不了一盒烟呵!灯笼通明雪亮,里头放点嘛也全能照出来。裤衩虽大,但给大厅里来回来去的风一吹,大腿屁股的轮廓都看得清清楚楚,还能有嘛?是不是搭在肩上那条擦汗的手巾里裹着点什么?心刚生疑,不等他说,胖厨子已把汗巾从肩上拿下,甩手扔给小僮,说道:“外边都凉了,我带这条大毛巾做什么,烦你给搭在后院的晾衣绳上吧!”说完辞过冯五爷,手提灯笼,大摇大摆走了。冯五爷叫小僮打开毛巾,里头嘛也没有,差点冤枉好人。可是转天,这小僮打听到,胖厨子昨晚使的花活,在那灯笼上。原来插洋蜡的灯座不是木头的,而是拿一块冻肉镟的,这块肉足有二斤沉!可人家居然就在冯五爷眼皮子底下,使灯照着,大模大样提走了,真叫绝了!
冯五爷听罢,三天没说话,第四天就把状元楼关了。有人劝他重返文苑,接着念书,他摇头叹息。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
【注】【翁伍章】嘉庆间广州象牙球雕刻名家。其牙球雕刻极为工巧,世代家传,现已传到其孙翁荣标,而球层已达45层。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小说语言生动活泼、带有地方特色。文中多次使用比喻、拟人的修辞手法以及一些天津方言词语。 |
B.小说善于创设冲突矛盾。状元楼自开张以来,天天坐满堂,晚上一顿甚至还得“翻台”,但是却赚钱并不多,这样的矛盾设置推动了情节的发展,引出了下文。 |
C.冯五爷从人的本能、天津居民结构、品味习惯等角度考虑,选择开宁波风味的饭馆,说明冯五爷有很强的经商能力。 |
D.冯五爷得知真相后三天没说,是因为胖厨子辜负了他的信任,让冯五爷觉得没有什么人可以靠得住了。 |
【小题2】小说中“冯五爷”这一形象具有什么特点?请简要概述。
【小题3】小说结尾部分说“念书得信书。他连念书的人能耐还是不念书的人能耐都弄不清,哪还会有念书的心思”,你怎么理解?请结合小说内容谈谈你的看法和启示。
风 语
胡炎
风,卷着梦的香气,一阵一阵,撩得人难受。
村头老杨树下,他蹲着,目光铸在密密匝匝的枝叶间。叶片上,昨夜的梦还在跳荡,金光灿灿,晃得人眼晕。抬头捋一把,那叶子全是钱,新崭崭香喷喷,揣进怀里,平素蔫软的腰杆硬是生生挺得笔直。
身前,烟屁股滚了一地。最后一支抽尽,再把烟屁股捡起来,点燃,狠狠地补几口。
心,也给灼得火烧火燎:这财,别人发得,我怎就发不得?
“爹!”进家,他叫。
“弄啥?”爹不看他,手里的锤子起起落落,自顾加固他的锄头。
“钱……我得用。”
爹的手停了,翻他一眼:“那是留着给你娶媳妇的。”
“媳妇不急,钱急。”他给爹敬支烟。
“到底弄啥?”
“正事,别问!”他把字咬得很重。
爹不再言语。这是他唯一的儿。儿一贯是老实本分的,他不能不依他。
叔、伯、舅、姑……挨个借了个遍。然后村西的、村东的,南头的、北头的,挨门槛进,讨好地笑,把一张脸都给拉伤了。
“就你,也做白日梦?”村人的眼里,满是鄙夷和不屑。
他依旧笑,心里却骂:“狗眼看人低,等着瞧!”
购置设备、联系货商、组织人手……第一批成品终于出炉。没想到,事儿来了。
一块黑砖,拍晕了他:“敢跟老子抢生意?”
他摸索着爬起来,捂着流血的后脑勺:“疤哥,我不懂事,您老人家大人大量,抬抬手,给兄弟条生路。”
疤哥叉着腰:“这砖,挨得亏不亏?”
“不亏。”
“想不想再挨一砖?”
“疤哥,您说笑。”
“识相点,拜老子的山头,有钱大家赚。”
“懂了,疤哥,您是爷。”
“好孙子。”疤哥又朝他的后脑勺拍了两下,这次不是砖,是手。
有了疤哥,生意竟出奇的红火。
人前人后,他便再也不是从前那个“老实蛋子”,好烟潇洒地掷过去,说话便有了十足的底气。
村人的眼光,也把他托了起来。
唯有爹,一张瘦瘦的黑脸平静得像十月的秋空,怎么也拧不出个表情。或许在他心中,只有锄头、泥土和庄稼,那是他生命的全部。
这晚,他置了好酒、好菜,硬把爹从牛棚子里拉到餐桌旁。
“爹,喝一口解解乏,咱爷儿俩好好说说话。”他捧起酒碗,敬爹。
爹的手沾满泥土,接过碗,却没喝。沉吟了一会儿,爹说:“带上酒菜,跟爹走。”
他不知爹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只好拾掇了酒菜,跟着走。
月光下,爹的身影更显得瘦削,那是日晒的、风吹的、雨淋的。他不由心痛,日后,是得让爹好好歇歇,可劲儿享一把清福了。
出村向北,穿过一片树林,半山坡上,是自家的祖坟。
墓碑前,摆好酒菜。爹拉他一把:“给先人跪下。”
四周静得出奇,唯有虫声唧唧。
爹说:“儿呀,当着先人的面,你要说实话。”
“嗯”
“你干的,是正经营生吧?”
“是……”他低着头,不敢看碑。
“那就好,咱家世世代代没啥本事,可都是老实人、正经人,你爷爷走时跟我说,种好田,养好儿,吃安稳饭是大福。可别辱没了祖宗。”
……他哑然,心底被一只手狠狠掏了一把,底气全给掏光了。然而,一阵风吹过,底气一下子又回来。
订单越来越多,运气来了,山都挡不住。
车买了,楼盖了,漂亮媳妇娶了,四面都是风光。唯有爹,照样耕他的田,犁他的地,侍弄他的庄稼。地是他的命,随他吧。
然而有一日,他从风声里,听到了异样。
风很猛,揪下了叶片上的梦。脊骨一软,腰杆儿竟再也挺不起了。
两月后,一条新闻充斥大街小巷:“全国特大地沟油案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这天,荒草萋萋的祖坟前,爹长跪不起。末了,一头撞在碑上。
风,依旧卷着梦的香气,撩着很多汉子的心。一张张焦裂的嘴,吐出一团团墨蓝的烟雾,在风中飘啊飘,飘啊飘……
(选自《百花园》2016年第1期,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开头1-4自然段写“他”受梦的蛊惑,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开始了“他”的发财梦,也开启了“他”的人生悲剧。 |
B.小说语言生动形象,很有表现力。如“把一张脸都给拉伤了”中的“拉伤”一词运用比拟的手法,把“他”赔着笑到处借钱的情态写得淋漓尽致。 |
C.本文的对话描写耐人寻味,其中“他”与“爹”的对话是重点,有两处,前一处着重写“他”的要求和“爹”的信任,后一处着重写“他”的执迷不悟和“爹”的怀疑、挽救。 |
D.“他”一开始做的就不是正经生意,最终也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他的命运反映了农村青年想摆脱贫困、发家致富的愿望,值得同情。 |
(2)小说中的“爹”有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本文以风语为标题有何作用?
(4)有人评论说这篇小说通过对“他”的刻画揭露了人性的弱点,请结合文章内容、联系实际谈谈你的理解。
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
B.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
C.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
D.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
【小题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没文化
[俄罗斯]安德烈•马卡罗夫
科利亚•瑟罗耶戈夫继承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半年前,他的姑妈去世了。
“这是上帝赏给我们的,”妻子说,“因为我们受的折磨。”
“你胡说什么!”科利亚顶了妻子一句,“我们受了什么折磨?是上帝收去了。”
“上帝把她收去了,”妻子也不甘示弱,“可赏赐了我们,就是那套房子,以示公平。一家三 口共居一室,难道不是一种折磨?”
科利亚没有再争辩,公平就公平吧。半年过去了,失去亲人的哀痛渐渐淡忘,现在科利亚
在这套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四处打量着,手里拿着一串钥匙,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嘴角都快咧到耳根上去了。
姑妈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女人,仅书就摆满了五个古旧的大书橱。可她
生活非常清贫,只有一个老式圆角冰箱、一台电子管电视机和一台单缸半自动洗衣机。现在他们要把这些宝贝当垃圾扔掉。妻子想把这些书也一块扔了,但科利亚没同意。
“我要在整面墙上定做一个漂亮的书柜,”科利亚说,“这样我们家也有藏书了,也有文化 气息了,终于像个书香门第了。”
他说完,像个孩子似的坐在了这堆书旁。
“没有带图的。”妻子调侃了一句,就去厨房了。
怎么没有!科利亚真的找到了几本图画书,小时候姑妈亲自给他读过,有《一只小灰鸭》 《小红帽》《一个士兵》等。这几本书薄薄的,没多少页码。科利亚突然笑了起来,想起了故事 里那个士兵是怎么在一个吝啬的老太太家里用锤子煮粥的。
科利亚把这几本书摞在了一起,心想,给儿子讲是晚了,孙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呢。
他挪了挪身子,又翻弄起各种文学典籍。他拿起一本涅克拉索夫的诗集使劲儿回忆了半天,也就记得在中学教学大纲中有那首《大门前的沉思》。普希金的诗还算强点儿,《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他零零碎碎地记得几个片段,可也都是两三行而已。
科利亚着实埋怨了一番自己没文化,刚要潜心阅读,填补一下大脑的空白,妻子就喊他把那台洗衣机先拖走扔掉。
他们举家迁入后,科利亚立刻叫来了一位师傅,让他测量了一下墙上要定做的书柜的尺 寸,计算了定做费用。那位师傅很快就给出了预算,但科利亚家的第一笔支出买的却是一台新电视机。他们选的那台电视机大得简直就像一块电影银幕,于是这些书暂时被挪到另一面墙边去了。一个月后,妻子又买了一套床具,那套床具实在太宽太大了,这些书只好又换了地方。又过了一个月,妻子偶然在一个展销会上买到了一套壁柜,带梳妆台,梳妆台镜子上方还安装着一盏镜前灯。
“儿子,”科利亚恳求道,“把这些书放在你的房间里吧,能占一整面墙,看着多有文化。” “什么?”儿子把一只耳塞从耳朵里拿出来说,“不行,我这整面墙上就挂一辆自行车。你
还是给我买电子书吧,最好是一部新款的iPad。”
儿子说完又把耳塞塞进耳朵,伴着音乐迈着舞步走了。
“怎么搞的!”科利亚把这些书一摞摞地塞进了电视机对面的角落里,百思不得其解。“原
来我们一家三口在一个房间里都住得下,可现在一整套房子竟然连一本书都放不下了。老婆!” 他怒吼道,“我们家就不能有点儿文化吗?”
“那就看第五频道的文化台吧!”妻子回敬道。
后来科利亚出差了两个星期。他回来时,姑妈的那些书已经没了踪影。他出差的时候,
妻子发了一则启事:“藏书出售,传世经典。”书当天就被人运走了,而卖书的钱妻子则买了一套小转角沙发,正好摆在了电视机对面。科利亚难过了一段时间后又像从前一样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了,不再想什么文化。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在科利亚的妻子看来,他们能够继承姑妈的一套房子是上天对他们受折磨的补偿,而 与姑妈没有任何关系,由此可知她是一个不知感恩的人。 |
B.科利亚的姑妈去世,他非常难过,决心定做一个漂亮的书柜,用来安放姑妈留下来的 那些书,表现了他对姑妈的怀念。 |
C.小说中的“姑妈”是次要人物,她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人,和科利亚夫妇 形成鲜明对比,有利于突出主旨。 |
D.科利亚想把姑妈的书放到儿子的房间,但遭到了儿子的拒绝,儿子追求的是流行,他 对传统的纸质书籍是排斥、抵触的。 |
【小题3】结合全文,简要分析小说最后一段在文中的作用。
清
刘建超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村里人来看望他,说,叫你清风娃回来看看吧!基德老汉轻轻地摇着头,不用了,娃要招呼好多事,忙呐。
村里人从基德老汉屋里出来也连连摇头,这个老倔头,硬说自己的娃在省城做大官呢。都这劲儿了,还嘴硬哩。
“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这句话不知被基德老汉唠叨过多少回了。街坊邻居遇到个啥作难的事,这句话就会从基德老汉皱巴巴缺了牙的嘴里轻溜溜地滑出来。谁都知道,基德的娃是在外地,可从没有听说他的娃当啥大官。这个穷乡僻壤的村里,当官的只有一个,就是东街的狗毛在县城啥子公司当科长。村里人都知道狗毛的官大,因为狗毛每次回村都开个铁壳子车,给村里人发长长的带把儿的烟。
基德老汉的话不是没人信过。那年县里化肥脱销,村里人眼瞅着田里的苗施不上肥,急得牙根子上火。基德老汉一句“俺清风娃在省城做大官呢”的话,惹恼了村委主任,老爹,你就别添乱子了,你娃真当的是大官就让他给批点儿化肥来。看看人家狗毛家的地,早上了肥了。基德老汉就背了个包,搭车去了省里,三五天过去还真拉回一车尿素。价钱高了,可田不等人。肥用了,闲话也有了。还说娃在省里当啥官呢,连平价化肥都搞不到。基德老汉解释说,俺娃说,尿素上着比化肥好呢。庄稼人不愿意听,庄稼人图的是实惠。
基德老汉每年地里活闲的时候,就背着杂粮去省城娃家里住些天。回村里也给大家带些各种各样的吃食。
村里人就问,你娃清风就不给你带点儿高级烟?基德老汉说,俺娃不吸烟,说吸烟不健康。村里人又问,你娃也不捎点儿好酒?基德老汉说,俺娃也不喝酒。娃媳妇说了,喝酒也不健康。村里人就撇嘴了,那烟酒都不健康,国家卖它做啥?基德老汉也答不上来。
纳着鞋底子的媳妇们就问,城里住得好好的,急着回来做啥?基德老汉说,城里,咱乡下人住不来。上楼下楼都关在个铁壳子里,忽悠得人头晕。地上铺着实木块,油光光的直想打跟头。进屋还要换鞋。七老八十的人喽,娃媳妇还逼着喝酸奶。
年轻人逗趣地说:吹牛吧,你娃清风要是个大官,肯定也坐那铁壳子车。叫你娃开铁壳子车送你回来。
基德老汉再进城还真是坐着铁壳子小车回村的。
基德老汉说,在城里两天就待腻了,对清风娃说俺要回村呢。娃说去打火车票,俺说火车坐着头老晕。娃说那就打汽车票。俺说汽车开不到村里。爹老了,腿脚不利索了呢。你就用你成天坐的那种小车把俺送回去,村里人都惦记着呐。娃没说二话,打个电话就要来车。瞧瞧,排场不?红颜色,娃说吉利。基德老汉脸上堆满了欣慰。
一青年围着车转了一圈,认出了车上印的字,老爹,你坐的是出租车,要花大价钱雇呢。基德老汉说,俺一个子儿也没掏。
那是你娃给掏的呗。问问师傅从省城到咱村得多少钱。
开车师傅伸出手指头比画了个八字。
恁贵,八十块钱?基德老汉瞪圆了眼睛。
八十块钱?哈哈,八十块钱只能摸摸,给了八百我还不愿跑呢,回去得赶夜路呢。
基德老汉张大了嘴巴,像一下子矮了许多,见到大人小孩都低着头,从此不再说娃在省城做大官的话了。
村里遇上了干旱,地里的庄稼都蔫了。村主任急得满嘴起泡。村主任来找基德老汉,老爹,你娃不管当啥官,能不能找找人帮咱村里打几眼井啊?
主任交代的事就是天大的事。基德老汉就进城找清风娃,没待两天就回来了。村主任问,打井的人来了没有?
基德老汉说,清风娃说了,这旱是全省旱,要那啥,统筹解决。村主任说,屁,等到统筹咱全村人都喝西北风了。基德老汉从布袋子里拿出一摞子钱,娃说了,让咱自己先打井干着。这是娃自己的五万块钱。你干不干?
干,全村人砸锅卖铁也得打井抗旱。
基德老汉病了,病得不轻。迷糊中的基德老汉嘴里念叨着:“井……水……”
基德老汉去了。清风娃从省里回了村。第二天村里来了一排溜大车小车,有省里、市里、县上的。村里人这才相信基德老汉的娃真是在省里当大官呢,管着全省人的吃喝拉撒。清风娃挨家挨户感谢乡亲对老爹的照顾,然后带着媳妇女儿在基德老汉的坟前跪了很久很久。
基德老汉的坟前摆放着几个大碗,碗里盛的是刚刚从机井里打出来的清凉凉的水。
(摘自《小说月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3)小说主要采用了哪些表现手法?其效果如何,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为什么要以“清”为标题?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
怪 人
[乌拉圭]比亚纳①
这是给牲口烙印的日子。早晨的阳光倾泻下来,照得人们头昏眼花。
在用横木和立柱造的宽大畜栏里,一群小牛犊踢打着蹄子,眼里冒着火光,在弥漫的尘烟中急得团团打转。从那激怒的神色看,这样被囚禁在里头,它们再也不能忍受了。
畜栏外面,准备套牲口前蹄的人排成两行,中间留一条通道。他们手握 绳索,睁大眼睛,等待小牛出栏。
在畜栏的门旁,巨大的火堆熊熊燃烧, 火焰冲天。
突然,套牲口的人拖出一头小牛来。当它走到场地上的时候,加乌乔②们发出一阵吼叫,吓得它发疯似的埋头奔跑起来。十几条套索在空中发着咝咝声,凶猛的小牛咆哮了一声,扑通倒在地上。勇士们一拥而上,把它捆缚起来,按在了地上。
“烙!”一个人叫道。
打烙印的人从火堆那儿跑了过来。
火红的烙铁烙得小牛毛皮发着吱吱的声响,冒出一股白烟,发出一股臭味。然后,小牛被解下绳索,身上流着血,疼痛而悲哀地跑开了。加乌乔们却又说又笑地走向火堆,去享受他们套捉牲口的奖赏——畅饮那杯美酒去了。
这种粗野而危险的活计,是加乌乔们最大的乐趣,他们从内心里感到高兴。但是在这一片欢乐的气氛中,只有马乌罗与众不同。他身体高大、粗壮,有点驼背,脑袋硕大,头发蓬乱,脸上最引人注目的特征是那个大鼻子:鼻梁高高地突起,在浓密的头发村托下,就像是乱糟糟的黑色胡椒树丛中间的一座小石山。别人交谈的时候,他嘟哝;别人大笑的时候,他吼叫。
“烙!这回该你了!”伙伴们着急地冲马乌罗喊道。
他气呼呼地回答:“来了,哼!我又不是火车!”
转回来的时候,他嘟嘟囔囔,推搡着人群往前走,或给狗一脚,或给一个男童头上一掌,什么借口他都找得到的。“这帮懒鬼!你们不知道给人让路吗?”
“你们给这个怪物让路!”有人这样应答。马鸟罗头也不回,粗言恶语地骂他一句,全是难听的字眼儿。
老头儿马乌罗的为人一向如此:脾气暴躁,态度冷淡,出言不逊,像青榅桲一样苦酸。所以,人们都管他叫“怪人”。他那毛茸茸的狮子般的大头,他那被头发遮掩着的可憎的面孔,他那目光凶狠的小眼睛,他那嘶哑的嗓音和他那把总是插在腰问的长刀子,令人不禁感到几分敬畏。
他是从何处来的呢?没人知道。可能是从地狱里来的,也可能是从某个狮子洞里来的。谁也不知道他的身世,但是大家都猜想:他准是一个有着不幸经历的强盗。 一个怪人,一个冷酷无情的人,一个心灵干枯、心似铁石的人。他经常冲着大家抱怨,而不对着某个人。
场地上忽然响起一阵可怕的叫喊。只见一头肢体伤残、秉性暴烈的四岁大公牛从地上爬起来,怒气冲冲地用蹄刨了刨地,接着痛苦而狂怒地向众人发起了攻击。加乌乔们大惊失色,恐惧地四处奔逃。那公牛三蹦两跳地蹿到火堆边。马乌罗还来得及躲开,他噌地一下爬到了畜栏的围墙上。
但是,当他回头看时,发现下面有一个男童,一个六岁的男童,一只手提着一只吐绶鸡,另一只手抱着一个南瓜,吓得脸色铁青,呆若木鸡。马乌罗毫不犹豫地跳下去,伸手把他抓住,高高地举过头顶,用自己的胸膛挡住了公牛的犄角。
在场的二十个人异口同声地发出恐怖的叫喊,冒着红色火焰的木柴四处飞溅,烟雾弥漫,尘土飞扬,眼前的一切顿时变得模糊不清。
当公牛被两条绳索套着犄角从烟雾中拖出来的时候,大家才看清 这幅惨景,都惊呆了。 那男童站在被公牛冲毁的火堆旁,面色如土,但是安然无恙。有着不幸经历的怪人马乌罗却直挺挺地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他的头枕着灰烬,结实的胸膛已经被公牛的凶恶犄角挑开。(朱景冬译,有删改)
[注]①比亚纳(1868~1925):著名作家,其作品多取材于加乌乔的口头传说。②加乌乔:南美潘帕斯草原牧民的统称,意思是“孤儿”、“流浪者”,性格强悍而狂放。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由于即将被拖出去烙印,那群囚禁在用横木和立柱建造的畜栏里的小牛神色愤怒,眼冒火光,无法忍受。 |
B.加乌乔们打心眼儿里喜爱烙牛,是因为这项粗野危险的活计既紧张又刺激,事后他们还能畅饮美酒。 |
C.马乌罗的强盗经历、丑陋容貌和暴戾性格,使他受到加乌乔们的歧视,他被看成一个冷酷无情、心灵干枯和心似铁石的人,这种抑扬结合的手法为后文情节展开起到了铺垫作用。 |
D.作者一面同情被烙的小牛,一面也以欣赏的笔触描写了加乌乔们在烙牛中所表现出来的强悍、狂放品格。 |
E.大公牛狂怒地向人群进攻,马乌罗为拯救男童而殉难。作者通过这段传奇,热情讴歌了主人公舍己救人的高尚品格,这也是作者写作的主要目的。 |
【小题3】小说为什么对马乌罗“烙牛”的具体过程不着一字?请简要分析。
阿熳
龚清枫
阿熳是一个现代都市人,像所有都市人一样,阿嫚的活力从清晨睁开眼睛那一刻起就充 斥他的生存空间,快,作为一种时代标志倾注在阿熳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这种生活就阿熳的年龄,阿熳的能力来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在公司里阿熳极得上司赏 识,格外的传呼和丰盈的红包让同事们煞是欣羡,私下的忌恨那自是不在话下。在人生的另一重大方面阿熳更是得天独厚。自阿熳参加工作以来,追求他的女子一直络绎不绝,若挨个 儿排起来,怕不有几十米。这不,眼下就有一位漂亮的女子爱阿熳爱得死去活来,声言此生 非阿熳不嫁。
就这样一种事业、美人辉映,多少人梦寐以求的人生至境,阿熳却突然厌嫌起来。阿熳
睡眠中时常做梦,恼人的是他越来越感觉白天仿佛如梦,到后来他几近不能辨别到底何时是 梦,何时是现实。脑子里的“庄周化蝶,蝶化庄周”宛如舞池里摇曳的闪光,高山中飘忽的 云雾,存在又无可捉摸,每当此时,阿熳就深切地感受到躯体和灵魂被飞逝时间吞噬的痛楚。
最先发现阿熳变化的是阿熳的同事和女友。
在同事们的讶异声中阿熳卖掉了摩托车,买了一辆自行车。从此,阿熳说话变得慢慢的,
走路变得慢慢的,连在公司里做事也变得慢慢的。阿熳的应酬少了,阿熳吃方便面、进快餐 店的次数也少了。总之,阿熳的一切都缓慢起来,似乎上帝用慢镜头播放他的生活。阿熳最 惬意的是骑自行车上班,缓缓地蹬着,悠闲地望着,所有的景物都亲切起来。心头的那份自 在抑制不住,冲破身躯的封锁,凭借微笑向四周舒缓地弥漫。开始阿熳的慢有些生硬,显示 着压抑,不过渐渐地阿熳的慢就慢得自然起来。
阿熳上班要经过一条窄巷,从这条窄巷穿行的也多是自行车。阿熳的慢突出了其他人的 快。有人在后面吼:“没吃饱啊!你!”或是有人骑车迎面冲来,嚷道:“闪开!闪开!” 这时阿熳总是把车尽量踩向路边或者干脆停下来让道,脸上是微微的笑。
渐渐地,穿行于窄巷的上班族注意上了阿熳。大家猜想着阿熳遇着了什么样的好事,何 以恁般舒畅、缓慢、大度。几乎所有的人都忌妒他的悠闲又被他的悠闲征服。也是渐渐地, 这条窄巷的车辆组成了两串长长的缓缓的流动的车队。有幸跟随阿熳前后的车主象是感染了 阿熳无形的心绪,都将自行车踩得一下一下的,不慌不忙,巷里的氛围有序而宁静,阿熳的 笑更具魅力。
“阿熳效应”产生以后,阿熳又喜欢上了太极拳和戏曲。每天早晨上班之前,不论风雨, 阿熳都要踱到附近文化宫去行云流水、圆转如意几番,来回的路上就是他哼唱几段戏曲的大 好时光。
对阿熳最先表示不满的是阿熳的女友。阿熳记得女友与他分手时说话简捷迅猛一如以往 的他。第一句,“你不要面子,我还要呢?骑破自行车,要我陪你走路吗?”第二句,“年 纪轻轻又是太极拳,又是戏曲,未老先衰,我可看不惯。”第三句,“是你先变,而不是我。 拜拜!”说完跨上路边等候的摩托车后座风驰电掣而去。
人们寄希望的事情并没有发生,女友的离去,对于阿熳仿佛荷叶上的水珠,风轻轻一掀, 不带丝毫痕迹迅速遁去。阿熳仍是慢慢的阿熳,微笑着,一切都是慢慢的。
同事们对阿熳的变化尽可能作了各方面的推敲评议。同事甲说:“阿熳受到重大打击, 看破世事,心灰意懒,可能最终要削发为僧。”同事乙认为:“阿熳去年出差时顺道去过峨眉山,当是得了高人点化,有了些道行,你看他的言行隐隐萦绕着氤氲之气。”新分配来的 同事试探着问:“阿熳精神是否有问题?”同事丁年龄大一些,一向老成执重,反驳道: “几位脱离现实,胡猜乱测。我看阿熳平时不善言谈,城府极深,其中定有名堂,还是先调 查再说。”
一年下来,同事们终究不知阿熳为何而变。然而上司是不管阿熳变不变的,上司只看阿 熳在公司的价值。阿熳之所以荣升为财务科长,是因为一年来他不仅工作时间没有出过一次 差错,而且几次建议采纳后都为公司创益不少。当然,同事们在忌恨之余、惊奇之后就又有 了新话题,猜想阿熳的人事关或……
阿熳放慢生活节奏后,梦越来越少,现在阿熳已不复有梦。阿熳觉得他的生命好长好长, 他的空间好大好大。
阿熳后来还是快过一次,好象积蓄的所有能量都在那一刻突然迸发。当阿熳从自行车上 飞身而起,把那少年从车轮下扑出来时,飞驰的车轮同时就压过他的腰身。阿熳瞬间觉得车 辆、行人、树木、蓝天、大地,所有喧闹,乃至时间、感觉,一切的一切都好慢好慢。他挺 满足地微微一笑,他的最后一个微笑在自行车倒地声中定格。
慢慢的阿熳匆匆地走了。
那条窄巷中,缓缓而行的自行车队,至今仍是一道动人的风景。
(选自《2000 年度最佳小说》)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和表达技巧的分析和鉴赏,最怡当的两项是A.小说第一段交代了阿熳“现代都市人”的身份及其以“快”为特点的生活方式,“像所有都市人一样”看似闲笔,却突出了阿熳这一形象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
B.小说第三段用“庄周化蝶,蝶化庄周”来形容阿熳不辨现实与梦境的状态,暗示阿熳深受老庄思想的影响,而这也正是他的生活节奏由快变慢的原因之一。 |
C.小说中多次描写阿熳的微笑。“微笑”不仅是阿熳的一种表情,反映出他待人接物的态度,也是他内在精神的外化,反映出他的性格修养和心境。 |
D.人们认为女友的离去会让阿熳痛苦悔悟,但阿熳早就厌嫌女友的庸俗浅薄、务实善变,因此对她的离去并不在意。 |
E.小说选取骑自行车上班,改变不健康的饮食习惯、打太极拳、哼唱戏曲等事情来表现阿熳的“慢生活”,借此倡导了一种环保健康、回归传统的生活方式。 |
【小题3】小说在刻画阿熳这个人物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4】小说中多处写周围人对阿熳的态度,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具体分析。
水泥桶中的信
叶山嘉树
松户与三是个倒水泥桶的。外表虽然不很明显,但头发和鼻口都被水泥沾成灰色。他想把手指伸入鼻孔,抠掉像钢筋混凝土那样黏住鼻毛的混凝土,可是为了配合每分钟吐出十立方尺水泥的搅拌器,根本没有时间把手指伸向鼻孔。他一直担心自己的鼻孔,却整整十一个小时没空清理鼻子。其间虽有两度休息:午饭时间和三点钟的歇息。可是,中午时间,肚子很饿;下午那次歇息时间要清扫搅拌器,没有空闲,所以始终没有把手伸到鼻子上。他的鼻子似乎像石膏像的鼻子那样硬化了。快到下班时间了,他用疲惫的手搬动水泥桶,一个小木盒从水泥桶中掉出来。
“是什么?”他觉得很奇怪,但已无暇顾及这种东西。他用铲子把水泥送入水泥升斗秤量;再把水泥从升斗倒进槽里,很快就要把那桶水泥倒光了。
“且慢,水泥桶中不可能出现盒子。”
他捡起小盒子,投入肚兜的钱袋。盒子很轻。
“这么轻,好像没有装钱。”
他想,不久又要倒光下一桶,秤量下一部分。搅拌器旋即开始空转,水泥已经弄完,终于下班了。他先用引水到搅拌器的橡皮管冲洗手和脸;然后把便当盒缠在脖颈上,一心想先喝一杯再吃饭,一面想一面走回他的大杂院。发电厂已经完成八成。矗立夕阳中的惠那山覆着纯白的雪,满身汗水仿佛突然冰冷起来。在他经过的脚下,木曾川的水泛起白沫而鸣。
“嘿!真受不了,老婆肚子又大了……”他一想到满地爬的孩子,想到即将在这寒冷时分生下来的孩子,想到一再生产的老婆,就觉得泄气之至。
“一圆九十钱的日薪,一天要吃两升五十钱的米,衣着住宿又要九十钱,真浑蛋!怎么还能喝酒呢!”他突然想起钱袋里的小盒子。盒子上没有写什么,钉得很牢。
“里头好像有什么东西,钉住了。”
他先把盒子砸在石头上了可是没有砸坏,于是像要踩碎这个世界似的,拼命践踩。从他捡到的小盒中掉出一块破布包裹的纸片。上面这样写着:
——我是N水泥公司缝水泥袋的女工。我的爱人担任的工作是把石块放进碎石机去。十月七日早上,放进大石块时,跟那石块一起夹在碎石机中。他的伙伴想去救他,但我的爱人已如沉到水中一般,沉落在石下。于是,石块和爱人的躯体互相辗碎,变成红色细石,落到传动带上,又从传动带传入粉碎筒中,发出细细的咒诅声,和着机器的轰鸣声而被粉碎了,就这样被烧制成水泥。骨骼、肌肉和灵魂,都变成粉末。我爱人的一切都变成水泥了,剩下的只是这件工作服的破片。我缝制了装爱人的袋子,我的爱人变成水泥了。第二天,我写这封信悄悄放进桶子里。你是工人吗?如果你是工人,一定会觉得我很可怜,请回信。这桶中的水泥用来做什么呢?我很想知道。我的爱人会变成几桶水泥?用到哪些地方?你是水泥匠,还是建筑工人?我不忍见我爱人变成剧场的走廊,大宅的围墙。可是,我怎能阻止得了!如果你是工人,请不要把这水泥用在那种地方。唉,算了,用在什么地方都没有关系。我的爱人一定认为埋在什么地方都可以。没关系,他是一个很坚强的人,一定会配合得很好。他温柔善良,而且稳当可靠。他还很年轻,才二十六岁。他如何爱我,我不知道。但是我已经用水泥袋代替寿衣,让他穿上!他没有入棺,已进入旋转窑了。我如何送他呢?他已葬到东边,也葬到西边;葬在远方,也葬在近处。如果你是工人,请给我回信。我把爱人所穿的工作服破片送给你,包这封信的就是。这破布已沁进石粉和他的汗水。他是穿着这件破工作服紧紧拥抱我的。如果不会给你添麻烦,请把使用这水泥的日月、详细情形、用在什么地方,还有你的名字,都告诉我,务请保重。再见。
松户与三觉得孩子们在身边翻滚嬉闹。他望着信末的住址和名字,一口气把倒在杯里的酒喝光。
“真想喝个烂醉,把一切都砸坏!”他怒吼。
“喝醉乱来怎么行!孩子怎么办?”妻子说。他看着妻子大腹中的第七个孩子。
1925年
【小题1】小说围绕松户与三讲述了哪些内容?请简要概括。【小题2】请结合全文内容,简要分析松户与三的形象。
【小题3】有人说,这篇小说反映了“人性在工业社会里已经被异化”的现实。对此你有怎样的理解?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