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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狼    杀

(一)

刘老汉除了种地,还在西山埋了不少捕兽夹子。村里很多人都把这当作副业。只是这两年已很难在西山捕到野猪和狼了,它们差不多都快绝迹了。

这天,刘老汉在山顶意外发现了一只被兽夹困住的小狼。刘老汉见狼皮已受损,且又是一只幼狼,便一脚踩住小狼的脑袋,抽出随身的匕首,冲小狼的脖子上一抹。

血流尽,刘老汉便蹲下身,三下两下剥了小狼的皮,割断它的两条后腿,清理出两副狼骨。听说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可疗治经年不愈的风湿性关节炎。

那天晚上,西山上有只母狼整整哀号了一夜。

(二)

刘老汉翻身起床,隔壁竹床上的儿子,睡得正香。他想了想,决定不喊他。

日未出,天未醒,林子里的老鸹子还在叫。东边山头只有一丝麻麻亮。刘老汉提着镰刀,踩着露水,深一步,浅一步,径直赶往西山脚的那块油麦地。他想趁天亮前把地里熟透的麦子收割掉。

山风沁凉,刘老汉站在田埂上紧了紧黑布褂,心想,等把这茬麦子卖了,娃儿明年娶媳妇的钱就不用愁了。

忽然,刘老汉觉得身后有动静,扭头一看,扑面来的竟是一张龇着獠牙的血盆大口!

……

刘小山起床时,满屋子都是毛茸茸的太阳光了。昨晚的梦好美咧,他梦见自己跟陆家庄的李晓燕成亲了。

隔壁床是空的,爹已经下地干活了。起得这么迟,爹肯定要骂我咧!刘小山一骨碌从床上跳下来,飞也似的奔向西山脚的油麦地。

然而,油麦地里没有爹。刘小山只在田埂边看到爹的镰刀。地上有斑斑的血迹。刘小山的头皮噌的一下就麻了。最后,在山顶的一块苔痕斑驳的石头上,刘小山看到了一个面目全非的头颅。

刘小山抱着头颅号啕大哭,从早上一直哭到晚上,哭到眼泪都干了时,他对头颅说,爹,孩儿一定替你报仇!

(三)

雾起。日隐。天地笼着一抹浑浊的灰白。

一阵腥风扫过,他知道,它来了。

追了它三天三夜。他已精疲力竭。本打算找个草窝随便躺一下,但就在这时,它出现了,像幽灵一样无声无息,从峡谷的纵深处,它是一头灰色的母狼,额角一块疤痕,壮硕如小牛。踩着碎石,朝这边一步步紧逼过来。

但雾掩藏不住它嗜血的死神的气息。正如雾也掩饰不了他熊熊的仇恨的火焰。

它知道这将是一场无可避免的血战。眼前这个人身形消瘦,看起来疲弱不堪,但他的眼神却和他手中的刀一样,杀气腾腾。

它低吼着,压低前肢,龇出尖利的獠牙,趁对方眼神稍一游离,纵身一跃,瞅准喉管,闪电般直扑过去。

他深知狼的奸猾,故意拿眼瞟了下别处。他知道它一定会发起攻击。只是,他没想到它的速度会那么快,快到像一阵风,快到像一道电,他差点被扑了个措手不及。

一道青白的光倏地划过。

它落地一个踉跄,差点摔倒,左后腿火辣辣的,被刀切开一道深已见骨的伤口,血汩汩地流。

他捂着肚腹,血水顺着指缝漫溢而出,滴滴答答,溅落在被雾打湿的碎石和青草上。

他喘息着,忍着剧痛,举起镰刀冲上去,决计给受伤的狼最后一击。

刀锋直奔狼首。

它拖着沉重的后腿,躲过了呼啸而来的刀锋。瞅准机会,反身跳到他的后背上,两只前爪死死地插进他的双肩。

牙死死地咬着他的脖子,刀深深地扎在它的肚腹上。

(四)

刘小山七岁那年,在西山脚放牛时发现一只额角有道疤痕的“小狗”。小东西瘦骨嶙峋,好像有很多天没吃东西了,看起来很可怜。刘小山便丢了几颗油炒花生给它。

吃完了花生,“小狗”走过来舔了舔刘小山的手,像是表示感激。刘小山想抱下它,它却跳开了,并冲刘小山龇出了两颗小獠牙。刘小山冲它摆手,示意它不要怕,那“小狗”却头也不回地窜进了山林。它的尾巴一直是拖着的。此时,刘小山才反应过来,那是一只狼。

但刘小山并没感到害怕,而是冲小狼逃去的方向笑出了声。心想,那只狼以后说不定会怀念油炒花生米咧。

太阳落山时,刘小山骑在牛背上,跟同村的小伙伴们炫耀着他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刘老汉杀死了小狼是因为自己的风湿性关节炎经年不愈,听说要用小狼的腿骨泡烧酒来治疗,而且现在在西山已经很难捕捉到狼了。
B.小说描写刘老汉杀死小狼,虽用语不多,但非常形象,一“踩”一“抽”一“抹”,三个动词充分展现了刘老汉捕杀猎物的娴熟技艺。
C.刘老汉对儿子的怜爱、儿子成亲的美梦、温暖的阳光与獠牙、血盆大口、斑斑血迹、面目全非的头颅,一喜一悲展现了人生的无常。
D.小说最后的环境描写“夕阳很美。那时的西山安静得就像一幅画”渲染了宁静的氛围,象征了人和狼(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小题2】小说以“狼杀”为标题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最后一部分写到刘小山“与一只小狼的神奇邂逅”,这样刻意地营造一种情节上的巧合,你觉得好吗?请结合小说,谈谈你的理解。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6-11-21 12: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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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品质
约翰·高尔斯华绥
我很年轻时就认识他了,因为他承做我父亲的靴子。他和他的哥哥合开一爿店,店房有两间打通的铺面,开设在一条横街上——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
店铺的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当然,我在后来才有这种想法。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把幼小的脚伸到他跟前时,羞怯地问道:格斯拉先生,做靴子是不是很难的事呢?他回答说:这是一种手艺。他本人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人,因为皮革是一种死板板的物品,本来就有点儿僵硬和迟钝。
人们不可能时常到他那里去,因为他所做的靴子非常经穿,一时穿不坏的——他好像把靴子的本质缝到靴子里去了。
有一天,我有机会跟他谈了一件事,我忘不了那一天。我对他说:格斯拉先生,你晓得吗,上一双在城里散步的靴子咯吱咯吱地响了。
他看了我一下,没有作声,好像在盼望我撤回或重新考虑我的话;然后他说:“那双靴子不该咯吱咯吱地响呀。”
“对不起,它响了。”
“你是不是在靴子还经穿的时候把它弄湿了呢?”
“我想没有吧。”
他听了这句话以后,蹙蹙眉头,好像在搜寻对那双靴子的回忆;我提起了这件严重的事情,真觉得难过。
“把靴子送回来!”他说,“我想看一看。”
由于我的咯吱咯吱响的靴子,我内心里涌起了一阵怜悯的感情;我完全可以想象到他埋头细看那双靴子时的历久不停的悲惨心情。
“有些靴子”,他慢慢地说,“做好的时候就是坏的。如果我不能把它修好,就不收你这双靴子的工钱。”
有一次(也只有这一次),我穿着那双因为急需才在一家大公司买的靴子,漫不经心地走进他的店铺。我可以意识到他的眼睛在细看我脚上的次等皮革。他最后说:“那不是我做的靴子。”
他的语调里没有愤怒,也没有悲哀,连鄙视的情绪也没有,不过那里面却隐藏着可以冰冻血液的东西。为了讲究时髦,我左脚上的靴子有一处使人很不舒服;他把手伸下去,用一个手指在那块地方压了一下。
“这里疼痛吧”,他说,“这些大公司真不顾体面。可耻!”跟着,他心里好像有点儿沉不住气了,所以说了一连串的挖苦话。我听到他议论他的职业上的情况和艰难,这是唯一的一次。
“他们把一切垄断去了”,他说,“他们利用广告而不靠工作把一切垄断去了。我们热爱靴子,但是他们抢去了我们的生意,事到如今——我很快就要失业了。生意一年年地清淡下去——过后你会明白的。”我看看他满是褶皱的面孔,看到了我以前未曾注意到的东西:惨痛的东西和惨痛的奋斗——他原本的红胡子好像突然添上好多花白须毛了!
后来我再去他那里的时时候,我很惊奇地发现:他的店铺外边的两个橱窗中的一个漆上另外一个人的名字了。再后来,我发现他的姓氏不见了。橱窗里照样陈列着那几双靴子。
我走了进去,心里很不舒服。在那两间门面的店堂里——现在两间门面又合二为一了——只有一个长着英国人面貌的年轻人。“格斯拉先生在店里吗?”我问道。
他诧异地同时讨好地看了我一眼。“不在,先生”,他说,“但是我们可以很乐意地为你服务。我们已经把这个店铺过户过来了。毫无疑问,你已经看到隔壁门上的名字了吧。我们替上等人做靴子。”
“是的,是的”,我说,“但是格斯拉先生呢?”“啊!”他回答说,“死掉了!”
“死掉了?但是上星期三我才收到他给我做的靴子呀!”“啊!”他说,“真是怪事,可怜的老头儿是饿死的。”
“慈悲的上帝啊!”
“慢性饥饿,医生这样说的!你要晓得,他不让任何人碰他的靴子。他接了一份订货后,要费好长时间去做它。顾客可不愿等待呀。结果,他失去了所有的顾客。在伦敦,没有一个人可以比他做出更好的靴子!但是也得看看同业竞争呀!他从不登广告!他肯用最好的皮革,而且还要亲自做。好啦,这就是他的下场。照他的想法,你对他能有什么指望呢?”
“但是饿死——”
“这样说,也许有点儿夸张——但是我自己知道,他从早到晚坐在那里做靴子,一直做到最后的时刻。你知道,我往往在旁边看着他。他从不让自己有吃饭的时间;店里从来不存一个便士。所有的钱都用在房租和皮革上了。他怎么能活得这么久,我也莫名其妙。他经常断炊。他是个怪人。但是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是的”,我说,“他做了顶好的靴子。”
(据沈长钺译本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中的“我”是一个线索式的人物,通过“我”与格斯拉的具体交往塑造了一个老手艺人的形象。
B.小说按照时间顺序展开情节,从中显示出格斯拉先生生意、生存状况的变化过程,但时间交代都不“具体”。
C.长着英国人面貌的年轻人的话语既显出他对格斯拉的否定与不屑,又显出他讨好、夸夸其谈的性格特点。
D.在本文中,对话是刻画人物的主要手段,也是结构全篇的重要特色,有力地烘托并丰富了小说的主题。
【小题2】小说讲格斯拉的故事,全文却用第一人称描写,其中蕴含着作者怎样的态度?请结合文章分析。
【小题3】有人说格斯拉是悲剧人物,也有人说格斯拉是英雄人物。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同类题2

阅读下文,回答后面的各小题。
这是座旧式的公寓大楼,房间的间量很大,向阳而明亮,走道又宽又黑。楼外是个很大的院子,院门口有间小门房。门房里也住了一户,户主是个裁缝。裁缝为人老实;裁缝的老婆却是个精力充裕、走家串户、爱好说长道短的女人,最喜欢刺探别人家里的私事和隐私。这大楼里家家的夫妻关系、姑嫂纠纷、做事勤懒、工资多少,她都一清二楚。凡她没弄清楚的事情,就要千方百计地打听到;这种求知欲能使愚顽成才。她这方面的本领更是超乎常人,甭说察言观色,能窥见人们藏在心里的念头;单靠嗅觉,就能知道谁家常吃肉,由此推算出这家收入状况。不知为什么,六十年代以来,处处居民住地,都有这样一类人被吸收为“街道积极分子”。使得他们对别人的干涉欲望合法化,能力和兴趣也得到发挥。看来,造物者真的不会荒废每一个人才的。
尽管裁缝老婆能耐,她却无法获知这对天天从眼前走来走去的极不相称的怪夫妻结合的缘由。这使她很苦恼。好象她的才干遇到了有力的挑战。但她凭着经验,苦苦琢磨,终于想出一条最能说服人的道理:夫妻俩中,必定一方有某种生理缺陷。否则谁也不会找一个比自己身高逆差一头的对象。她的根据很可靠:这对夫妻结婚三年还没有孩子呢!于是团结大楼的人都相信裁缝老婆这一聪明的判断。
事实向来不给任何人留情面,它打败了裁缝老婆!高女人怀孕了。人们的眼睛不断地瞥向高女人渐渐凸出来的肚子。这肚子由于离地面较高而十分明显。不管人们惊奇也好,置疑也好,困惑也好,高女人的孩子呱呱堕地了。每逢大太阳或下雨天气,两口子出门,高女抱着孩子,打伞的事就落到矮男人身上。人们看他迈着滚圆的小腿、半举着伞儿、紧紧跟在后面滑稽的样子,对他俩居然成为夫妻,居然这样形影不离,好奇心仍然不减当初。各种听起来有理的说法依旧都有,但从这对夫妻身上却得不到印证。这些说法就象没处着落的鸟儿,啪啪地满天飞。裁缝老婆说:“这两人准有见不得人的事。要不他们怎么不肯接近别人?身上有脓早晚得冒出来,走着瞧吧!”果然一天晚上,裁缝老婆听见了高女人家里发出打碎东西的声音。她赶忙以收大院扫地费为借口,去敲高女人家的门。她料定长久潜藏在这对夫妻间的隐患终于爆发了,她要亲眼看见这对夫妻怎样反目,捕捉到最生动的细节。门开了,高女人笑吟吟迎上来,矮丈夫在屋里也是笑容满面,地上一只打得粉碎的碟子——裁缝老婆只看到这些。她匆匆收了扫地费出来后,半天也想不明白这夫妻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打碎碟子,没有吵架,反而象什么开心事一般快活。怪事!
后来,裁缝老婆做了团结大院的街道居民代表。她在协助户籍警察挨家查对户口时,终于找到了多年来经常叫她费心的问题答案。一个确凿可信、无法推翻的答案。原来这高女人和她的矮丈夫,都在化学工业研究所工作。矮男人是研究所总工程师,工次达一百八十元之多!高女人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化验员,收入不足六十元,而且出生在一个辛苦而赚钱又少的邮递员家庭。不然她怎么会嫁给一个比自己矮一头的男人?为了地位,为了钱,为了过好日子,对!她立即把这珍贵情报,告诉给团结大楼里闲得难受的婆娘们。人们总是按照自己的思维方式去解释世界,尽力把一切事物都和自己的理解力拉平。于是,裁缝老婆的话被大家确信无疑。多年来留在人们心里的谜,一下子被打开了。大家恍然大悟:原来这矮男人是个先天不足的富翁,高女人是个见钱眼开、命里有福的穷娘儿们。当人们谈到这个模样象匹大洋马、却偏偏命好的高女人时,语调中往往带一股气。尤其是裁缝老婆。
【小题1】小说描写的环境“团结大楼”有什么特点?
【小题2】作者为什么说“造物者真的不会荒废每一个人才的”?
【小题3】文中画线的句子“这些说法就象没处着落的鸟儿,啪啪地满天飞”运用了怎样的修辞手法?有什么表达效果?
【小题4】这段文字体现出冯骥才小说怎样的语言特点?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李一笛
刘强盛
李一笛,原名李谟。幼年学笛于西域异人,开元年间凭一支竹笛闯荡长安教坊,技压西门追烟、柳如影、张野狐等高手,成为教坊首席乐师,声名直追李龟年、马仙期等大师,朋友赠匾“李一笛”。那年,他十九岁。
李一笛成名后,长安显贵争相重金宴请。李一笛约法有三:境不佳不吹,客不雅不吹,一次只吹三曲。
一日,李一笛因故宿于越州。寓居客栈的十位进士闻讯,醵资相请,会于镜湖水云阁,并约定各带一客捧场。
那夜,云疏,月晕,风清,湖面如镜,澄波万顷,静影沉璧。
李一笛身着一袭水纹银袍,立于水云阁中,举目环视:客人倒也俊朗雅致——只是东南角那褐衣老者佝偻席地,似一乞丐。他皱了皱眉头。
轻云闭月,微风拂浪,波澜陡兴。
李一笛轻启朱唇,吹出一曲《临江仙》,和风飒飒,氤氲齐开,暗香浮动,霓仙飘临。曲终,众宾客交相赞叹,褐衣老者却哈欠连连,昏昏欲睡。众宾客面有讥色。
李一笛不语,略沉思,另起一曲,却是《诉衷情》。笛声呜咽,如泣如诉,潜蛟起舞,嫠妇欲哭。宾客沉浸其中,曲终良久,轰然叫绝。老者似被惊醒,微翻眼皮,竟又睡去。李一笛面有愠色,众宾客面带怒色。
卢进士抱拳道:“孤独丈乃在下邻居,孤苦贫寒,卢某带他来,意在让其一饱耳福,想是老丈久居孤村僻壤,不懂丝竹之雅,望公子海涵,莫要扫了大家兴致。”众人揶揄不已,孤独丈似又被惊醒。憨憨一笑。
李一笛又吹一曲《水调歌头》,一时愁云出岫,明月孤悬,烟波浩渺,潮打空城;忽而衰草离离,鹧鸪呜叫,杜鹃啼血,众宾客无不动容伤怀,唏嘘不已。
孤独丈仅仅微笑而已。
李一笛面有怒色,道:“老丈如此怠慢,莫不是轻薄李某,抑或是此道好手,不屑一顾?”
孤独丈幽幽说道:“李公子认为老朽不会吹笛?”
众宾客笑道:“疯了,疯了!”
孤独丈徐徐说道:“请李公子试吹一曲《凉州词》,如何?”
李一笛即吹《凉州词》。
曲终,孤独丈静静说道:“公子吹得也还不错,只是曲中夹杂胡乐,莫非公子有龟兹朋友?”
李一笛大骇,拱手而揖,道:“老丈真乃神人,晚辈吹笛二十载,竟未察觉曲中夹杂胡乐——家师确为龟兹人。”
“而且你误将第十三叠吹成了《水调》。”孤独丈缓缓说道。
李一笛再揖说:“晚辈愚笨,请老丈指正。”说罢,以素绢拭笛递与孤独丈。
孤独丈并不接笛,只冷冷说道:“此笛只适合粗通者使用,请借公子腰间紫斑玉笛一用。”众人才见李一笛腰间悬一皮囊。李一笛红着脸取出一笛,晶莹透紫,乃西域罕见的紫斑玉竹制成,即李一笛成名之笛。
孤独丈摩挲笛身赞道:“好笛!可惜吹到‘入破’必定破裂,公子不会吝惜吧!”
李一笛说:“不敢。”
笛声起,还是一曲《凉州词》,却倍觉激越悲凉。黄沙滚滚,铁马嘶嘶,秋风萧萧,月影幢幢,声入云霄,满座震栗,李一笛蹙眉不敢动弹。吹至第十三叠,孤独丈一一指出李一笛适才的谬误,李一笛垂首,一脸肃然。忽见孤独丈指法一变,如急雨敲窗,疾风折草,银瓶乍迸,水浆泠泠,铁骑突出,杀声隐隐,已到“入破”。只听得“叭”的一声,竹笛果然爆裂。李一笛凝神,众人一时竟呆了。孤独丈从怀中掏出另一支紫斑竹笛接着吹,曲调又与先前不同:雄浑处似惊涛拍岸,细微处如春蚕嚼叶;辽远处似野马驰原,近切处如山泉低语;高急处似雏凤婉啼,低回处如游龙戏水。曲终,李一笛拜服于地,众宾客神情恍惚,待清醒过来,孤独丈已飘然而去。
次日一早,李一笛与众人前去拜访孤独丈。人去屋空,灶灰尚温,桌上横放一紫斑玉笛、一曲谱,笛上新刻四小字:“艺无止境。”李一笛恭敬收取竹笛、曲谱,连夜回到长安,将“李一笛”匾劈为两半。
江湖从此无“李一笛”。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传记笔法开篇,先介绍了主人公的从艺经历,接着又用几位名家衬托其技艺高超,揭示了“李一笛”大名的由来。
B.作者塑造人物形象手法别致,欲扬先抑。褐衣老者像一位深藏不露的武林高手,前半篇他怪异的表现吊足了读者的胃口。
C.小说的语言洗练、清雅,尤其是大量整齐优美的四字词语,极富文学意蕴,营造了诗一样的意境,可见作者笔力精湛。
D.李一笛见识了孤独丈的高超技艺后,一怒之下把牌匾劈为两半,从此他深知“人外有人”,再也不敢在江湖上炫耀了。
【小题2】小说在刻画孤独丈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形象特征?请简要分析。
【小题3】本文的音乐描写极富特色,作者是怎样进行音乐描写的?请结合作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永不掉队
谢志强
1947年冬,秦山第一次听见方歌唱歌。
团长命令:“我们的两条腿要跑过敌人的汽车轮子。”秦山穿草鞋,把脚磨破了。渐渐地落在急行军的队伍后边。于是,他听见了那支歌:“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方歌站在路边的一个小土坡上,齐耳短发,她旁边还站着两个女兵,是师文工团的团员。
秦山踏着歌声,赶上了队伍。
部队准时到达了指定的地点,堵住了敌人的退路,激战三天。秦山身负重伤,被送到野战医院。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来医院慰问伤病员。
秦山在昏迷之中,仿佛又掉了队。他听见方歌的歌声,苏醒过来。歌声飞进了他的心里,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
医生对方歌说:你把这个英雄唱醒了。
秦山家境穷困,爹娘却供他上学,念到初中,日本鬼子来扫荡,他就参了军。他受过五次伤,这一次伤得最重。他说:一颗炮弹把我炸飞了。
方歌说:我见过你,看不出,你还是个英雄!
1948年,秦山调进了王震所在的部队,当了独立旅某连的连长。挺进西北,开赴新疆——新疆和平解放。
翻过祁连山,秦山第三次听见了方歌唱歌。
方歌所在的文工团跟秦山的连队在一起宿营。女兵很惹眼。秦山看见了方歌,风撩着她的齐耳短发,像水边的垂柳。
秦山的心里奏起旋律。茫茫戈壁荒漠,一眼望不到尽头。
方歌突然唱起了歌:向前向前向前……
秦山站起来,走过去,说:你咋知道我在唱……我一点也没唱出声音呀。
方歌说:我似乎听见了一个旋律,有谁起了个头。
部队来到了南疆重镇阿克苏——驻守在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边缘,开始垦荒。
秦山第四次遇见方歌,是在团部。他乐了,说:是要来慰问一下我们了,戈壁荒滩听了你们的歌声都会开花呢。
方歌说:这一回,是调到你们这儿了。
1952年春,秦山独自骑马,向着太阳升起的方向,进入了沙漠。他打算建立一个新的连队,开垦一个新的荒原。按他的说法是,大口啃一块沙漠。
起了大沙暴。沙漠似乎要作弄一下英雄。两天里,风沙铺天盖地,仿佛真的要叫他进去出不来。风一停,沙一落,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沙漠异常美丽,移动过的沙丘,那纹路,如同水的波纹。沙漠总是将进入它上边的物体含而不露地收藏起来。
幸亏有一棵枯死的胡杨树。找到秦山的时候,他搂着树干,沙子已埋到他的腰。胡杨树仿佛缩短了一截。秦山的嘴里灌满了沙粒,几乎没了脉搏。
打电话给团部。方歌带了团部的两个女兵赶来,其中一位是女医生。
秦山像胡杨树一样,一动不动。
方歌和女兵含泪唱歌,唱沂蒙山小调。
秦山是山东籍。但他对家乡的歌也没反应。
女医生听不见秦山的心脏跳动了,就用一块白布裹住秦山。
教导员拿来了军旗,盖到秦山的身上。
方歌扑过来,揭掉军旗,打开白布,向秦山喊:我们早就讲好了,来,让我给你唱歌。
地窝子里一片宁静。
歌声响起: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向太阳……
渐渐地,所有的人都跟着方歌唱了起来。阳光从地窝子上边的天窗照进来,沙尘像音符,在阳光中飞舞。
秦山的嘴唇居然动了。
多年后,我了解到了各种版本的秦山和方歌的爱情故事。其中一个讲述者是秦平沙,他是秦山和方歌的儿子,我们都是军垦第二代。
(节选自《小小说选刊》2017年第10期)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
A.秦山负伤醒来之后,“他像在舔嘴唇,默默地跟着哼”,这一细节写成了一个战斗英雄坚定、乐观的情怀。
B.翻过祁连山,“秦山心里奏起旋律”,“方歌突然唱起歌来”,说明两个人内心已经有了难以言说的默契。
C.作者通过运用动作描写,表现了方歌在面对生命“湮灭”的秦山时内心的悲痛,写得极富感染力。
D.文章结尾为闲笔,虽对前文做了补充交代,但对主旨帮助不大,可删除。
【小题2】小说以“秦山听方歌唱歌”谋篇布局,这样安排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说明。
【小题3】这篇小说洋溢着英雄主义和浪漫主义,结合作品,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还 乡
路遥
天还没有明时,高加林就赤手空拳悄然地离开了县委大院。
他匆匆走过没有人迹的街道,步履踉跄,神态麻木,高挑的个子不像平时那般笔直,背微微地有些驼了;失神的眼睛深陷在眼眶里,没有一点光气,头发也乱蓬蓬的像一团茅草。整个脸上像蒙了一层灰尘,额头上都似乎显出了几条细细的皱纹。
早晨的太阳照耀在初秋的原野上,大地立刻展现出了一片斑斓的色彩。庄稼和青草的绿叶上,闪耀着亮晶晶的露珠。脚下的土路潮润润的,不起一点黄尘。高加林在路上摇摇晃晃地走着,走几步就站下,站一会再走……
离村子还有一里路的地方,他听见河对面的山坡上,有一群孩子叽叽喳喳地说话,其中一个男孩子大声喊:“高老师回来了……”他知道这是他们村的砍柴娃娃,都是他过去的学生。
突然,有一个孩子在对面山坡上唱起了信天游——
“哥哥你不成材,卖了良心才回来……”
孩子们都哈哈大笑,叽叽喳喳地跑到沟里去了。
这古老的歌谣,虽然从孩子的口里唱出来,但它那深沉的谴责力量,仍然使高加林感到惊心动魄。他知道,这些孩子是唱给他听的。唉!孩子们都这样厌恶他,村里的大人们就更不用说了。
他走不远,就看见了自己的村子。一片茂密的枣树林掩映着前半个村子;另外半个村伸在沟口里,他看不见……
他忍不住停下了脚,忧伤地看了一眼他熟悉的家乡。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但对他来说,一切又都不一样了……
就在这时,许多刚下地的村里人,却都从这里那里的庄稼地里钻出来,纷纷向他跑来了。
他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村里的人们就先后围在了他身边,开始向他问长问短。所有人的话语、表情、眼神,都不含任何恶意和嘲笑,反而都透着真诚。大家还七嘴八舌地安慰他哩。“回来就回来吧,你也不要灰心!”
“天下农民一茬子人哩!逛门外和当干部的总是少数!”
“咱农村苦是苦,也有咱农村的好处哩!旁的不说,吃的都是新鲜东西!”
“慢慢看吧,将来有机会还能出去哩。”
亲爱的父老乡亲们!他们在一个人走运的时候,也许对你躲得很远;但当你跌了跤的时候,众人却都伸出自己粗壮的手来帮扶你。他们那伟大的同情心,永远都会给予不幸的人!高加林忍不住热泪盈眶。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掏出纸烟,给大家一人散了一根。
人们问候和安慰了他一番,就都又下地去了。
当高加林再迈步向村子走去的时候,感到身上像吹过了一阵风似的松动了一些。他抬头望着满川厚实的庄稼,望着浓绿笼罩的村庄,对这单纯而又丰富的故乡田地,心中涌起了一种深厚的情感,就像他离开它已经很长时间了,现在才回来……
(节选自路遥《人生》)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巧妙地铺设故事情节,高加林从官场回到农村,本以为会成为全村的笑话,却意外得到了村里人的安慰。
B.第三段的景物描写具有绚丽、明亮、清新的特点,美丽的乡村景色,给返乡途中的高加林带来了一些人生的启示和安慰。
C.以前教过的孩子们唱起了“哥哥你不成材,卖了良心才回来……”的歌谣,这对高加林来说是一种嘲讽,有着深沉的谴责力量。
D.小说标题意蕴丰富,表层的含义是重新回到家乡,回到农民的生活状态,而深层的含义却是归复淳朴,找回做人的本质。
【小题2】结合全文,谈谈你对文中划线句子“一切都是原来的样子——但对他来说,一切又都不一样了……”的理解。
【小题3】小说叙写村里人对高加林的问候和安慰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本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