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十三
陈忠实
夫人刚转过身要出门,院里突响起一声嘎嘣脆亮的呼叫:“十三哥!”
再没有这样熟悉这样悦耳这样听来让人从头到脚从里到外都感觉到快乐的声音了,这是田舍娃嘛!田舍娃是渭北几家皮影班社里最具名望的一家班主,号称“两硬”班子,即嘴硬——唱得好,手硬——耍皮影的技巧好。李十三的一本新戏编写成功,都是先交给田舍娃的戏班排练演出。这个把他秃笔塑造的男女活脱到观众眼前的田舍娃,怎么掂他在自己心里的分量都不过分。
“舍娃子,快来快来!”
李十三从椅上喊起来站起来的同时,田舍娃已走进门来,差点儿和走到门口的夫人撞到一起。
“我给你背了二斗麦。”田舍娃拍打着衣襟上和裤腿上的土末儿。
“你人来了就好——我也想你了,可你背这粮食弄啥嘛!”李十三说。
“给你吃嘛!”
“我有吃的哩!麦子豌豆谷子包谷都不缺喀!”
李十三以不容置疑的口气对妻子说:“快,快去擀面,舍娃跑了几十里肯定饿了。今晌午咥黏面。”夫人转身出了书房,肯定是借面去了。她心里此刻倒是踏实,田舍娃背来了二斗麦子。明天磨成面,此前借下的几碗麦子面都可以还清了。
田舍娃问:“哥吔,正谋算啥新戏本哩?”
李十三说:“闲是闲不下的,正谋算哩,还没谋算成哩。”
田舍娃说:“说一段儿唱几句,让兄弟先享个耳福。”
“说不成。没弄完的戏不能唱给旁人。”李十三说,“咋哩?馍没蒸熟揭了锅盖跑了汽,馍就蒸成死疙瘩了。”
田舍娃随之悄声悦气地开了另一个话头:“哥呀,这一向的场子欢得很,我的嗓子都有些招不住了,招不住还歇不成凉不下。几年都不遇今年这么欢的场子,差不多天天晚上有戏演。你知道喀——有戏唱就有麦子往回背,弟兄们碗里就有面咥!”
李十三在田舍娃得意的欢声浪语里也陶醉了一阵子。他知道麦子收罢秋苗锄草施肥结束的这个相对松泛的时节,渭河流域的关中地区每个大小村庄都有“忙罢会”,“忙罢会”到来的前一晚,约请皮影班社到村里来演戏,每家不过均摊半升一升麦子而已。待田舍娃刚一打住兴奋得意的话茬,李十三却眉头一皱眼仁一聚。问:“今年渭北久旱不雨,小麦歉收,你的场子咋还倒欢了红火咧?”
“戏好嘛!咱的戏演得好嘛!你的戏编得好嘛!”田舍娃不假思索张口就是爽快的回答,“《春秋配》《火焰驹》一个村接着一个村演,那些婆娘那些老汉看十遍八遍都看不够,在自家村看了,又赶到邻村去看,演到哪里赶到哪里……”
“噢……”李十三眉头解开,有一种欣慰。
“我的十三哥呀,你的那个《火焰驹》里的‘黄桂英’,把乡下人不管穷的富的老的少的男的女的都看得迷格登登的。”田舍娃说,“有人编下口歌,‘权当少收麦一升,也要看一回黄桂英’。人都不管丰年歉年的光景咧!”
说的正说到得意处,听的也不无得意,夫人走到当面请示:“话说完了没?我把面擀好了。切不切下不下?”
“下。”李十三说。
“只给俺哥下一个人吃的面。我来时吃过了。”田舍娃说着已站立起来,把他扛来的装着麦子的口袋提起来,问,“粮缸在哪儿,快让我把粮食倒下。”
田舍娃提着口袋跷进另一间屋子,揭开一只齐胸高的瓷瓮的木盖儿,吓了一跳,里边竟是空的。他把口袋扛在肩上,松开扎口,哗啦一声,二斗小麦倒得一粒不剩。田舍娃随之把跟脚过来的李十三夫妇按住,扑通跪到地上:“哥呀!我来迟了。我万万没想到你把光景过到盆干瓮净的地步……我昨日格听到你的村子一个看戏的人说了你的光景不好,今日格赶紧先送二斗麦过来……”说着已泪流不止。
李十三拉起田舍娃,一脸感动之色里不无羞愧:“怪我不会务庄稼,今年又缺雨,麦子长成猴毛,碌碡停了,麦也吃完了……哈哈哈。”他自嘲地撑硬着仰头大笑。
【小题1】联系全文,简要分析文中画线语段的作用。【小题2】如何理解“权当少收麦一升,也要看一回黄桂英”的含意?
【小题3】作品中的田舍娃有哪些特点?请简要概括。
【小题4】请探究这篇小说的深刻意蕴。
何处是江南
在古往今来的各式地名中,最为奇妙的应该数“江南”了。
这个地名早在先秦就已问世。但到隋代为止,它主要指长江中游的今湖南、江西一带。
“江南”的现代意义起源于唐代的贞观十道。这个地方先是被叫作“江东”。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中国传统中有以左代东的习惯,这一地名又被雅称为“江左”。贞观元年,唐太宗将天下分为十个监察区,称“道”。北方、南方各五道,江南道包括长江以南、南岭以北、西至今贵州、东至海的一大片地区。玄宗开元二十一年,又将江南道从西到东依次分为黔中道、江南西道、江南东道,其中江南东道包括今闽、浙及苏南、皖南地区。
唐朝人非常强调地域差异,可是被举出来进行对比的,往往是“塞北”和“江南”。“塞北”总是令人想起恶劣的自然环境、残酷的人文环境。而江南呢,从地理位置上它并不位于南方的最南端,它被拉出来是因为它处于环境质量的另一个极端,此地从南朝以来便是有名的“佳丽地”。
这种对比方式让我们有一个有趣的发现,那就是在北方,各地区之间大致是平行的关系,没有哪一个区域可以堂而皇之地以北方代表的身份出现。当时较为突出的地域成见是山东与关中的对立,两地经常相互取笑、斗气。史载唐太宗曾谈起山东人如何、关中人又如何,言辞间颇有“同异”,大臣张行成当即跪奏说:“臣闻天子以四海为家,不当以东西为限。”唐太宗才猛然醒悟。而在南方,各区域之间有一个明显的落差关系。岭南自不必说,因为地多瘴疠。西南的巴蜀之地,也因为僻处一隅,有“蜀道难”之称。杜甫有联著名的诗“支离东北风尘际,漂泊西南天地间”,由此可见一斑。
真正能够让人想起南方的好处来的是“江淮”。在唐人的概念中,它是“江南”和“淮南”两个地域之和的简称。“淮南”指长江和淮河之间的那个地域,当时留下来一个著名的口碑“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可惜淮南的好地方仅此一处而已。“江南”在上文提到开元二十一年时已有“江南西”“江南东”之分,到了唐后期,“江南西”已经简称为“江西”,照此逻辑,“江南东”该简称为“江东”了吧——可是不,它仍叫“江南”。
唐后期的“江南”有广狭两层含义,广义地说,它指贞观十道中的江南道。由于安史之乱以后道(方镇)的数目增加到几十个,并且转化为事实上的高层政区,此时仍常用贞观十道作为一种提纲挈领的地域概念。
但更常用的是“江南”的狭义,即唐中叶的“江南东道”,此时它已分属宣歙、浙东、浙西三个观察使管辖。其中,宣歙(今皖南)相对于两浙已处于边缘。而浙东(今浙东、浙南)、浙西(太湖流域及今浙北)的两浙之地,唐人又很敏感于吴和越的区别,在当时人心目中,吴地(太湖流域)才是江南的典型。
唐代以降,虽然有时人们把扬州也视作江南的一部分,但地道的江南一直稳定地以今苏南、浙北为中心。
【小题1】下列对“江南”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A.因为“江南”得名很古,早在先秦就已问世,所以可称最为奇妙的地名。 |
B.“江南”以其地理位置和优越的自然、人文环境成为与塞北相对的另一极端。 |
C.在唐人的概念中,巴蜀、岭南从不属于“江南”,而淮南也不属于“江南”。 |
D.到了唐后期,江南西道已简称为“江西”,而江南东道则简称为“江南”。 |
A.从“江东”变为“江左”,再变为“江南”,只是把江南的雅称还原为古称。 |
B.唐人在南北对比中发现北方各地区大致平行,南方各区域有明显的落差。 |
C.从杜甫的两句诗中,可以进一步看出南北尤其是东北和西南的环境差异。 |
D.贞观十道最初是全国行政区划名,到唐后期已变成提纲挈领的地域概念。 |
A.正因为唐太宗在山东与关中的对立中明显地抱有地域成见,所以他遭到了大臣的批评。 |
B.扬州地处长江以北,但富庶繁华,当时就存有口碑,因而唐人已把它视作地道的江南。 |
C.安史之乱后方镇的数目大为增加,因而“江南东道”的管辖范围较玄宗时已有所缩小。 |
D.如果唐朝人不敏感于吴越之间的区别,那么当时的两浙之地都可以被看成江南的典型。 |
背着灵魂上路
郭翠华
①人在一个环境待久了,就想出去走走,走出家门的刹那,仿佛丢了什么,就会有一丝的犹豫,但脚还是把人带出了家门。
②外面的世界很大,人很容易迷失方向。曾经一个人去一个城市出差,走在黄昏里,看见如流的人群头也不回地往前赶,只有我像一只掉队的孤雁,找不到可以栖息的枝头。那种迷茫的感觉很像一滴水落在了沙漠里,顿失了自己的踪影。自己的踪影是什么,我一直想不清楚。如果落在水里,应该像月亮泊在水面,是可以看得见的;如果落在地上,就是自己的影子,会踩着自己的脚后跟;如果和家人在一起,就是一种可以触摸到的温度;如果和朋友在一起,应该是一种可以呼应的声音;如果落在自己的心里,那是一种踏实的感觉。外面的世界不论多好,但我们首先失去的就是踏实的感觉。
③曾经看过一个外国影片,一个挑夫挑了一个担子,走着走着,他突然停了下来,别人问他不走的原因,他说我的灵魂跟不上了,我要等等我的灵魂。那时我突然明白了,出门在外,匆匆忙忙的,如果我们把什么落在家里了,那一定是我们的灵魂。
④出了家门,我们就会发现,人走了,心却没有走。人的身躯在偌大的世界里晃悠着,多少美景尽收眼底了,但心却像一只空匣子,什么也没装进去。孤寂悄然而至,潮水般的席卷而来,心却在远处,不知道自己的心还在眷恋着什么。不出门的时候,人就会盼着出门的机会,出了门,人又会多了许多牵挂,人性的两难由此可见。
⑤我最怕一个人出门,多半是承受不了那份孤寂,因为灵魂总是跟不上趟。
⑥不愿意一个人出门,绝不是我一个,我认识的几个男人,也怕出门,但只要有朋友一道,去再远的地方也在所不辞。满世界的景物在他们眼里和自家院子里的花草没什么两样,但有朋友在身边却是另一番感觉,借助出门,些许心智的火花就有了一个可以碰撞的机遇,他们要的是精神的享受。前些日子,带了一些作者出去采风,当别人用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那几个70年代出生的人半夜出去找酒喝时,他们的目光已经在酒的作用下风起云涌、花开叶绿,不知出现了多少景致。把自己关在酒里,把人生关在酒里,把陌生的世界也融化在酒里,恍惚之间,他们说马路上来来往往的人都变得十分温暖。
⑦做一个出门人,我喜欢静静地看左来右往的人群,喜欢看人像蚁一样地把自己搬来搬去的,我知道那也是我,只不过当我如蚁般忙忙碌碌的时候,我看不见自己。忽然间,我看见自己的灵魂就站在自己走过的日子里,而我却站在生活的门外。
⑧做一个出门人,我喜欢背上几本自己喜欢的书,打开书本,熟悉的气息迎面而来,阅读的时候,我看见自己的灵魂游动在书的字里行间,心一下就踏实了,时空就定格在书页之间。
⑨做一个出门人,最好是能在另一个城市找到自己的朋友。那天晚上,几个久未谋面的朋友坐在一家茶馆里,茶的清香弥漫在异乡的空气里。我们闲闲地聊着,仿佛从没有分离过,也不曾生活在彼此不同的城市,那种突然涌出的温馨十分奢侈,就像一片片舒展着的茶尖,碧绿了我们的心情。朋友突然提到灵魂,他说现在的人天天都在忙,忙来忙去,已经顾不着灵魂了。心角有盏灯跟着忽闪了一下,灵魂原来和物质是无关的,灵魂在哪里,心就在哪里。那天晚上,背着自己的灵魂走在异乡的路上,我的内心感到了从没有过的踏实。
【小题1】选文开头说“走出家门的刹那,仿佛丢了什么,就会有一丝的犹豫”,请结合全文说说句中的“什么”指的是什么。【小题2】简析下列句子的含义。
(1)人的身躯在偌大的世界里晃悠着,多少美景尽收眼底了,但心却像一只空匣子,什么也没装进去。
(2)忽然间,我看见自己的灵魂就站在自己走过的日子里,而我却站在生活的门外。
【小题3】文章第③段写道:“一个挑夫挑了一个担子,走着走着,他突然停了下来,别人问他不走的原因,他说我的灵魂跟不上了,我要等等我的灵魂。”这样写有何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4】谈谈你对选文主题的解读。需观点明晰,言之有据,适当分析。
关汉卿(选段)(注)
田 汉
朱帘秀 咳,我最不能瞑目的是玉仙楼那天晚上,我托和卿设法让你连夜逃走,你怎么不走,反而第二天晚上来看戏呢?你那样爱看戏吗?
关汉卿 我怎么能走?我怎么能让你一个人承担那样重的担子?
朱帘秀 我有什么?大不了一个唱杂剧的歌伎,怎么能比得你?你是一代作者,你替我们杂剧开了一条路,歌台舞榭没有你的戏,人家就不高兴。你正应该替大伙儿多写些好东西,多替“有口难言”的百姓们说话,多替负屈衔冤的女子们申冤,可是,可是于今你也跟我一样,就这么完了,那怎么行?叫他们杀了我吧,千万把你给留下……(她哭了)
关汉卿 四姐,谢谢你的好心。我们的死不就是为了替百姓们说话吗?人家说血写的文字比墨写的要贵重,也许,我们死了,我们的话说得更响亮。可是你不像我,我已经快五十的人了,你还年轻,功夫好,那么早就成了名角儿,你死了人家要埋怨我的。不是伯颜老太太那样疼你,还说要认你做干闺女吗?干吗不写封信给她,求求她,我想一定有好处的。信可以托何总管转去,准能收到,快点写吧。要不,我给你代笔也成。
朱帘秀 那么你呢?你也求求她吧。
关汉卿 我怎么能求她?
朱帘秀 那为什么我就应该求她呢?她还不是杀人不眨眼的伯颜丞相的老太太吗?她疼我无非我这个女戏子把她给逗乐了。她也不是真懂我们的戏的,她不过让人家说她是多么慈悲,瞧戏都流眼泪。其实呢,伯颜丞相今天在这里屠城,明天在那里杀降,她半点眼泪也没有流过。我就恨这样的女人,我还去求她?死也不求她!
关汉卿 不求她那就得……
朱帘秀 就得死。跟关大爷这样的人一道死,我还有什么不足呢!我修不到跟你生活在一块儿,就让我们俩死在一块儿吧,汉卿!(她紧握着关汉卿的手)
关汉卿 四姐,我觉得我们的心没有比这个时候靠得再紧的了。入狱的时候,我就打算有今天。前天晚上,我写了一个曲子叫《双飞蝶》,想给你看看,他们害怕,不给传递,我也没有勉强。现在我亲自交给你吧。要是你能唱唱该多好。
朱帘秀 给我。(接过去)
关汉卿 写得很乱,你看得清楚吗?
朱帘秀 看得清楚。(她半朗诵,半歌唱地)
将碧血,写忠烈,/作厉鬼,除逆贼,这血儿啊,化作黄河扬子浪千叠,/长与英雄共魂魄!强似写佳人绣户描花叶,/学士锦袍趋殿阙,浪子朱窗弄风月。/虽留得绮词丽语满江湖,/怎及得傲千奇枝斗霜雪?念我汉卿啊,/读诗书,破万册,写杂剧,过半百,/这些年风云改变山河色,/珠帘卷处人愁绝,/都只为一曲《窦娥冤》,/俺与她双沥苌弘血;/差胜那孤月自圆缺,/孤灯自明灭;/坐时节共对半窗云,/行时节相应一身铁;/各有这气比长虹壮,/哪有那泪似寒波咽!/提什么黄泉无店宿忠魂,/争说道青山有幸埋芳洁。/俺与你发不同青心同热,/生不同床死同穴;待来年遍地杜鹃花,/看风前汉卿四姐双飞蝶。/相永好,不言别!
(她十分感动)哦,汉卿!(她拥抱关汉卿)
[禁子、禁婆上。]
禁 子 半刻完了。回去吧。(分开他们)
禁 婆 听你们说得怪可怜的,以后只怕没有见面的时候了。容你们一别吧。
朱帘秀 不。
关汉卿 我们不告别,我们永久在一起的。
禁 婆 那么回号子吧。
[禁子牵着关汉卿,禁婆牵着朱帘秀,铁锁锒铛地各归狱室。]
(注)选段为关汉卿和朱帘秀在狱中的对话,朱帘秀为《窦娥冤》中窦娥的扮演者。【小题1】结合选段内容简要分析关汉卿的性格。
【小题2】《双飞蝶》是全剧的画龙点睛之笔,也是节选部分的重点。在悲愤激昂的歌声中,关汉卿的高尚品德与情操以及他与朱帘秀纯洁而真挚的感情,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试简要分析《双飞蝶》一曲主要使用了哪些表现手法。
江南的雪
鲁涛
①对于一位在江南住惯的人,在严寒的冬天也难得一见雪的踪影,春天下雪便是奇迹了。物以稀为贵,今年的春雪就越发显得珍贵。
②雪从正月十一下起。刚一开始,雪肆无忌惮如同撒盐般落在广袤的大地上,同时也不停地侧敲着人们的房子、窗户和雨伞,发出吱吱的声音,清脆而幽雅。走在路上的我,感觉这声音是那么的熟悉和美妙,仿佛把我带入了那个远逝的梦幻般的童真年代,在大山里小溪边,我和小伙伴们正在聆听叮叮当当的泉水声。
③一阵汹涌的雪过后,接踵而来的是芦絮般的小雪,一小片,一小片的,虽下得不大,但不久地面屋顶上白了一层,宛如覆盖了一丛白毯。树枝上,草坪间,山尖上顶着一串串的小白花,与朦胧的天空灰白相间,很有些中国古代山水画“风烟俱净,天山共色,从流飘荡,任意东西”的韵味。
④雪虽然下得不很大,可是整个苍茫的大地比往常宁静了许多。但也不像唐代诗人柳宗元所描绘的“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那样冷静。宁静之中也蕴含着蠕动:漫天的飞雪本身就是一幅时尚的动漫,它在向大地炫耀的同时,也一步一步的浇灭了人们内心的烦躁和不安;还有路上三三两两的车仍在穿梭,与飞雪的纠缠更添大地的娇媚;偶尔还有几个行人匆匆赶路,游弋在这寂寥的雪国中。行人的稀少,我想到了一个原因,那可能是跟人们的爱美有关,生怕太多的行走玷污了这幅天然浑成的山水画,倒不如躲在家中偎倚在火炉旁边,一边嗑着瓜子,一边调侃,享受着雪带来的宁静和悠闲。如果是读书人的话,映雪读书也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⑤雪除了给人们带来宁静外,还给人们带来极高的兴致和美好的希望。记得《世说新语》里有一篇《王子猷居山阴》的文章,文章说:“王予猷居山阴,夜大雪,眠觉,开室,命酌酒,四望皎然。因起彷徨,咏左思《招隐诗》,忽忆戴安道。时戴在剡,即便夜乘小船就之。经宿方至,造门不前而返。人问其故,王曰:‘吾本乘兴而行,兴尽而返,何必见戴?’”我在纳闷,何以使这位鼎鼎大名的书法家而又自命清高的魏晋名士乘兴而行呢?聪明的人一眼就会发现,那就是“雪”惹的“祸”。可见,雪是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调剂品”和“开心果”。有了雪,文人就妙笔生花;有雪,农夫就信心百倍;有了雪,咱们老百姓就真高兴!
⑥江南的雪虽韵味十足,意兴盎然。但也有它先天的不足:相比北国的雪,它显得不够刚毅,不够坚强,不够浑厚,娇气、羞涩、短暂也就在所难免了。北京的雪我是见过的,但并不像李白所说“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那么夸张。如果真要把江南的雪和北国的雪作个比喻的话,我想,北国的雪就好比北方的汉子,豪放,洒脱,洋洋洒洒;而江南的雪如同小家碧玉,娇小,细腻,缠缠绵绵。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认为地理与气候决定人的精神气质。从南北雪的形态特征来看,孟德斯鸠的理论确实有道理。
⑦雪下了整整一天一夜,到正月十二下午停了。可我的心却没有停止对雪的眷恋,我不仅眷恋雪的洁白,眷恋雪的晶莹剔透,更眷恋雪的那种不夹带一丝丝杂质的纯正。这让我想起了为人处世,人如果能够像雪一样坦坦荡荡,纯正洁白,世间就没有了那么多的恩恩怨怨了,人类也就可以和谐幸福地生活。而人们常常把雪当做“天使”,当做“棉被”,当做好事情的预兆,也就是因为雪代表了人们内心的追求:自然、纯洁、洒脱。虽然有时候人们达不到洁白无瑕的那种境界,但向往她本身也是一件美好的事物。这就是为什么大家都喜欢雪,赞赏雪的原因。
⑧这场春雪已经融化了,但它播撒在人们心间的希望种子是不会融化的,到了秋天的时候还会丰收。
【小题1】文章第②③段分别是从什么角度来写江南的雪的?【小题2】文章第④⑤两段分别写了江南的雪的什么特点?这样写与文章的中心有什么关系?
【小题3】第⑥段中作者忽然说江南的雪“也有它先天的不足”,这样写是否有损于江南的雪的美好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4】文章最后说“播撒在人们心间的希望种子是不会融化的”,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
微笑的鸭子
包利民
当家家户户的炊烟依次消散,太阳便已爬到了东边树林的梢上。这个时候,丫崽便赶着一大群鸭子去村西的小河边了。十二岁的丫崽跟在那些蹒跚的鸭子后面,笑容满面。
一直以来,村里人对于丫崽每天都能笑得出来,很是不解。丫崽本是孤儿,后被村里的李家夫妇领养,那一年,她才三岁。这个女孩的到来,并没有给这对不育的夫妇带来什么欢乐,不过李家夫妇对她尚好。丫崽五岁的时候,她终于为这个家里带来了天大的惊喜,李家媳妇忽然便怀孕了!当弟弟出生以后,家里便充满了欢乐,可丫崽的艰难生活便开始了。六岁的她就要干家务,七岁开始做饭带弟弟,连学都上不了。弟弟上学后,她除了每天干活做饭,就是放鸭子。即便如此,养父母也不待见她,常打骂她。可这个孩子却极少哭,而且只要和鸭子在一起,就会笑个不停。
③弟弟上学以后,便回到家给姐姐当老师,丫崽起初只是抱着哄弟弟玩儿的心思,乖乖地当学生。可是学着学着,竟是入了迷。弟弟也越发有兴趣,为了回家能给姐姐好好地讲课,每天都极认真地上课听讲。如此一来,学习成绩竟稳稳地保持住了第一名。本来养父母很讨厌丫崽跟弟弟学习,可见到这个效果,也就默认了。
有一天,弟弟给丫崽上课的时候,忽然问:“姐,你咋每天都那么爱笑呢?你看爸妈对你那样,你怎么还能笑出来呢?”弟弟心里对父母如此对待姐姐很是生气,不过却也无能为力。丫崽却说:“和那些鸭子学的,你看,鸭子的眼睛都是弯弯的,就像一直在笑着,你听它们叫的时候,也像是在笑呢!其实爸妈对我挺好的,哪家的爸妈不打骂孩子?”
弟弟上初中后,在镇里住校。每周回来的时候,依然会给姐姐讲课。可是两年后,丫崽的心里第一次有了挣扎。因为这个时候,养母开始张罗着给她找婆家。那个时候,嫁出一个女儿,可以得到不少彩礼钱。丫崽一露出不乐意的神情,养母就骂:“我把你养了十五六年得花多少钱?”丫崽即使不高兴的时候也是微笑着的,养母看着她的笑就来气:“赶明儿把你许配给一个爆脾气男人,一天打你八遍,看你还笑不笑?”
终于有一天,说妥了一门亲事,丫崽根本反抗不得。那天家里很热闹,杀了好几只鸭子待客。丫崽注意到,那些鸭子被割断了喉咙,那眼睛依然是微笑着的。于是心里有了更大的悲哀,可她依然笑迎客人。就在那个晚上,丫崽失踪了。养父母带着好多亲戚四处寻找,也没能找到。
好几个月后,丫崽寄回了五百元钱,并写来一封信,说:“爸,妈,我会把那些彩礼钱都挣回来!你们别找我,我没事。让弟弟好好上学。”养父母就真的没有再去找,虽然知道了她在哪里。就这样,每个月丫崽都要寄钱回来,养父母有时望着满院的鸭子,心里就会忽然很不是滋味。
一晃四年过去,丫崽依然往家里寄钱,而弟弟也快高考了。这个时候,养父去山上拉石头的时候,被滚下来的石头砸到了头部,去世了。丫崽回来了,大哭,这次她没有笑,可是看着她哭,养母的心里更是难过。临走时,丫崽对弟弟说:“你好好学习,要是考上大学,姐就一直供你!”
果然,弟弟考上了大学,而丫崽一直在供他上学。养母独自一人在家,每当喂鸭子的时候,就会念叨丫崽。在养母年年的念叨中,丫崽终于又回来了,那天她说:“妈,我要结婚了。你别担心,那个男人脾气一点儿也不爆,不能一天打我八遍。你放心,我会把弟弟供完大学!”养母笑了,然后又哭了。
丫崽在城里结的婚,养母和弟弟都去参加了婚礼。养母仔细地看着新姑爷,的确是那种很安生的男人,便也放了心。三天回门的时候,丫崽带着丈夫回到家,养母要杀鸭子,丫崽没让。晚饭的时候,养母拉着丫崽的手,说不出话来,丫崽笑着说:“妈,你可要高兴啊!你把我养大不容易,可惜爸没享着福!幸好当初弟弟教我那么多知识,要不去城里打工,会更难。”
丫崽走的时候,带走了两只鸭子,她说她要一直养着它们,看着它们!
(选自《天池》2012年第4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相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A.“一直以来,村里人对于丫崽每天都能笑得出来,很是不解”,既承接上文,又引起下文,由此引出丫崽不幸的身世,更可见她乐观坚强性格的难能可贵。 |
B.“那些鸭子被割断了喉咙,那眼睛依然是微笑着的”,借写鸭子被伤害来表现丫崽的情感被伤害,更表现出丫崽的乐观坚强,为下文她离家出走的故事情节做铺垫。 |
C.本文语言平实质朴,不事雕琢,所写故事情节也贴近生活,令人感到真实亲切。 |
D.小说虽然短小,但通过记叙、描写、抒情等表达方式,塑造了主人公丫崽的形象,其他人物如养父母、弟弟也各自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 |
【小题3】小说为什么以“微笑的鸭子”为标题?
在梦的远方
林清玄
(1)有时候回想起来,我母亲对我们的期待,并不像父亲那样明显而长远。小时候我的身体差、毛病多,母亲对我的期望大概只有一个,就是祈求我的健康。为了让我平安长大,母亲常背着我走很远的路去看医生,所以我童年时代对母亲留下的第一印象,就是趴在她的背上去看医生。
(2)我不只是身体差,还常常发生意外。3岁的时候,我偷喝汽水,没想到汽水瓶里装的是“番仔油”(夜里点灯用的臭油),喝了一口顿时两眼翻白,口吐白沫,昏死过去了。母亲立即抱着我以跑百米的速度到街上去找医生,那天是大年初二,医生全休假去了,母亲急得满眼泪,却毫无办法。“好不容易在最后一家医生馆找到医生,他打了两个生鸡蛋给你吞下去,又有了呼吸,眼睛也张开了。直到你张开眼睛,我也在医院昏过去了。”母亲一直到现在,每次提到我喝番仔油,还心有余悸,好像捡回一个儿子。听说那一天她为了抱我看医生,跑了将近10公里。
(3)由于我体弱,母亲只要听到什么补药或草药吃了可以使孩子身体好,就会不远千里去求药方,抓药来给我补身体,可能是补得太厉害,我6岁的时候竟得了疝气,时常痛得在地上打滚,哭得死去活来。“那一阵子,只要听说哪里有先生、有好药,都要跑去看,足足看了两年,什么医生都看过了,什么药都吃了,就是好不了。有一天,一个你爸爸的朋友来,说开刀可以治疝气,虽然我们对西医没信心,还是送去开刀了。开一刀,一个星期就好了。早知道这样,两年前就送你去开刀,不必吃那么多的苦。”母亲说吃那么多的苦,当然是指我而言,因为她们那时代的妈妈,从来不会想到自己的苦。
(4)过了一年,我的大弟得小儿麻痹,一星期就过世了,这对母亲是个严重的打击。由于我和大弟年龄最近,她差不多把所有的爱都转到我的身上,对我的照顾可以说是无微不至,并且在那几年,对我特别溺爱。例如,那时候家里穷,吃鸡蛋不像现在的小孩可以吃一个,而是一个鸡蛋要切成“四洲”(就是四片)。母亲切白煮鸡蛋有特别方法,她不用刀子,而是用车衣服的白棉线,往往可以切到四片同样大,然后像宝贝一样分给我们。每次吃鸡蛋,她常背地里多给我一片。有时候很不容易吃苹果,一个苹果切12片,她也会给我两片。有斩鸡,她总会留一碗鸡汤给我。
(5)可能是母亲的照顾周到,我的身体竟然奇迹似的好起来,变得非常健康,常常两三年都不生病,功课也变得十分好,很少读到第二名。我母亲常说:“你小时候读了第二名,自己就跑到香蕉园躲起来哭,要哭到天黑才回家,真是死脑筋,第二名不是很好了吗?”
(6)但身体好、功课好,母亲并不是就没有烦恼。那时我性格古怪,很少和别的小朋友玩在一起,都是自己一个人玩,有时自己玩一整天,自言自语,即使是玩杀刀,也时常一人扮两角,一正一邪互相对打,而且常不小心让匪徒打败了警察,然后自己蹲在田岸上哭。幸好那时候心理医生没有现在发达,否则我一定早被送去了。“那时庄稼囡仔很少像你这样独来独往的,满脑子不知在想什么。有一次我看你坐在田岸上发呆,我就坐在后面看你,那样看了一下午,后来我忍不住流泪,心想:这个孤怪囡仔,长大后不知要给我们变出什么出头,就是这个念头也让我伤心不已。后来天黑,你从外面回来,我问你:‘你一个人坐在田岸上想什么?’你说:‘我在等煮饭花开,等到花开我就回来了。这真是奇怪,我养一手孩子,从来没有一个坐着等花开的。”母亲回忆着我童年一个片段,煮饭花就是紫茉莉,总是在黄昏时盛开,我第一次听到它是黄昏开时不相信,就坐一下午等它开。
(7)我15岁就离家到外地读书了,母亲因为会晕车,很少到我住的学校看我,我们见面的机会就少了。她常说:“出去好像丢掉,回来好像捡到。”但每次我回家,她总是唯恐我在外地受苦,拼命给我吃,然后在我的背包塞满东西。我有一次回到学校,打开背包,发现里面有我们家种的香蕉、枣子;一罐奶粉、一包人参、一袋肉松;一包她炒的面茶、一串她绑的粽子,以及一罐她亲手淹渍的凤梨竹笋豆鄉酱……一些已经忘了。那时觉得东西多到可以开杂货店。
(8)那时我住在学校,每次回家返回宿舍,和我一起的同学都说是小过年,因为母亲给我准备的东西,我一个人根本吃不完。一直到现在,我母亲还是这样,我一回家,她就把什么东西都塞进我的包包,就好像台北闹饥荒,什么都买不到一样。有一次我回到台北,发现包包特别重,打开一看,原来母亲在里面放了八罐汽水。我打电话给她,问她放那么多汽水做什么,她说:“我要给你们在飞机上喝呀!”
(9)高中毕业后,我离家愈来愈远,每次回家要出来搭车,母亲一定放下手边的工作,陪我去搭车,抢着帮我付车钱,仿佛我还是个3岁的孩子。车子要开的时候,母亲都会倚在车站的栏杆向我挥手,那时我总会看见她眼中有泪光,看了令人心碎。
(10)要写我的母亲是写不完的。我们家5个兄弟姊妹,只有大哥侍奉母亲,其他的都高飞远扬了,但一想到母亲,好像她就站在我们身边。
(11)母亲常说:“有很多梦是遥不可及的,但只要坚持,就可能实现。”她自己是个保守传统的乡村妇女,和一般乡村妇女没有两样,不过她鼓励我们要有梦想,并且懂得坚持,光是这一点,使我后来成为作家。
(12)作家可能没有做官好,但对母亲是个全新的经验,成为作家的母亲,她对乡人谈起我时,为我小时候的多灾多难、古灵精怪全找到了答案。
(文章选自林清玄散文《在梦的远方》有刪减)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 )( )A.作为一个保守传统的乡村妇女,母亲对我们一直无太大期望,这也正是那一代很多母亲共同的特点。 |
B.文章中母亲的回忆在作者的回忆中多次出现,既补充了情节,又反映出母亲当时的心理活动,使母亲的形象愈加丰满清晰。 |
C.因为我自幼体弱多病,所以在几个兄弟姐妹中,母亲对我最为溺爱,这也是我性格古怪的原因之一。 |
D.“出去好像丢掉,回来好像捡到。”这句话既有母亲对儿子离家出去的不舍和牵挂,又有再见到儿子回来时的喜悦和欣慰,话虽朴实,却令人感动。 |
E.本文是一篇叙事抒情散文,作者用时间顺序串联起回忆中的点滴琐事,平实地叙述中溢出满满的母爱,字里行间自然地流露出儿子对母亲的感激之情。 |
【小题3】概括第(6)段大意并简要分析它在文章中的作用。
【小题4】本文对“梦”着墨不多,仅在第(11)段中写到“不过她鼓励我们要有梦想”,文章标题却是《在梦的远方》,请说一说你的理解。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6—8题。
竞技庆典是古罗马文化中一种独一无二的仪式,它集竞技、宗教庆祝、胜利游行、血腥表演为一体,是几百年间最为流行的全民娱乐方式。
为罗马辩护的学者试图把竞技庆典中的血腥表演归结为古代民族中非常普遍的以活人献祭的宗教行为。然而,史料显示,罗马社会中使用人牲的现象比较罕见,通常只用牛羊献祭,只有在国家安全受到明显威胁时,出于迷信的原因,才象征性地处死少数异族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是,罗马人往往将活人献祭视为野蛮民族的愚昧行为,以此作为自身“文明性”的反衬。
公元2世纪至5世纪罗马人与基督徒的论战也从反面证明了罗马人憎恶人牲的立场。在论战中,双方都互相指责对方以活人献祭,以此确立自己在道德和文化方面的优越地位,将对方钉上野蛮人的耻辱柱。
如果说罗马人的部分屠杀行为具有某种宗教色彩,那也是与军国主义捆绑在一起的。作
为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公开处决战俘的确有向庇佑罗马的诸神感恩的意味,但这并不是主要方面。正如普拉斯所断言,“竞技庆典从本质上说是为生者举行的仪式,而不是为死者举行的献祭”。对于以军事立国的罗马民族来说,这些屠杀行为首先是国家强力的展示。但屠杀行为竟会演变成娱乐节目,则与罗马人纵容和欣赏的态度有密切关系。罗马的所有阶层都对血腥表演极为痴迷。上至皇帝、元老院议员,下至身无分文的城市贫民,都热衷于观看人兽搏斗、集体处决和角斗士对决等节目。这些被处死的人主要是战俘、罪犯和奴隶,他们被称为“有害之人”,换言之是罗马帝国的害虫。因此,他们的死在罗马观众心中激不起任何同情,按照塞内加的说法,屠杀他们只是出于“游戏和娱乐”的动机。正因为这样的屠杀没有触动罗马人的道德底线,所以他们才毫不掩饰、甚至自豪地在雕刻和马赛克艺术中加以描绘。
虽然仁慈一直是罗马人崇尚的道德准则,罗马历史上却从来没有大规模的抵制血腥表演
的运动。更令人惊讶的是,扮演社会良心角色的知识分子同样没有在原则上否定这样的血腥
表演。西塞罗虽然在一封信中批评了庞培的竞技庆典,但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这样的表演对于一个有教养的人来说毫无乐趣可言。塞内加是竞技庆典最严厉的批评者。但他并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表演性的屠杀,只是反对以娱乐为唯一目的的屠杀。他认为残酷的集体处决是绝对正义的惩罚。他真正担心的是如此密集、强烈的暴力表演对观众道德的腐蚀作用,所以他强调,竞技庆典中的死亡一定要体现出勇敢的品质和道德的警戒效果。另外一些哲学家甚至称赞此类表演有助于培养罗马公民的勇气和斯多葛主义所追求的忍耐精神。
(选自李永毅、李永刚《死亡盛宴:古罗马竞技庆典与帝国秩序》,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中“竞技庆典”的理解,准确的一项是
A.竞技庆典是古罗马文化中最为流行的全民娱乐方式,罗马人都从中得到乐趣。 |
B.竞技庆典本质上不是为死者举行的献祭,而是为生者举行的仪式。 |
C.竞技庆典由人兽搏斗、集体处决和角斗士对决三项血腥表演构成。 |
D.竞技庆典有助于培养罗马公民的勇气和斯多葛主义所追求的忍耐精神。 |
A.为了确立自己在道德和文化方面的优越地位,基督徒和罗马人在祭祀活动中只用牛羊献祭,将活人献祭视为野蛮民族的愚昧行为。 |
B.为了展示国家强力,罗马民族上至皇帝、元老院议员,下至身无分文的城市贫民,都热衷于观看血腥表演。 |
C.崇尚仁慈虽然一直是罗马人的道德准则,但是在古罗马文化中,它与欣赏娱乐性的血腥表演是并行不悖的。 |
D.罗马知识分子担心,尽管血腥表演没有触动罗马人的道德底线,但密集、强烈的暴力表演会对道德产生腐蚀作用。 |
A.罗马人在祭祀中很少使用人牲,并以此作为自身“文明性”的表现,这就表明罗马人已经具有敬畏生命的情怀。 |
B.罗马所有阶层都对血腥表演极为痴迷,把人兽搏斗、集体处决和角斗士对决当作娱乐节目,可以说对人类的屠杀符合他们的道德准则。 |
C.罗马社会通常只用牛羊献祭,而且往往将活人献祭视为野蛮民族的愚昧行为,因此,很难将竞技庆典中的屠杀理解为一种宗教行为。 |
D.罗马知识分子没有在原则上否定血腥表演,甚至对此称赞有加,可见他们普遍缺乏社会良心。 |
小步舞
[法]莫泊桑
大灾大难不会使我悲伤,我亲眼目睹过战争,人类的残酷暴行令我们发出恐惧和愤怒的呐喊,但绝不会令我们像看到某些让人感伤的小事那样背上起鸡皮疙瘩,有那么两三件事至今清晰地呈现在我眼前,它们像针扎似的,在我的内心深处留下又细又长的创伤,我就给您讲讲其中的一件吧!
那时我还年轻,有点多愁善感,不太喜欢喧闹。我最喜爱的享受之一,就是早上独自一人在卢森堡公园的苗圃里散步。
这是一座似乎被人遗忘的上个世纪的花园,一座像老妇人的温柔微笑一样依然美丽的花园,绿篱隔出一条条狭窄、规整的小径,显得非常幽静。在这迷人的小树林里,有一个角落完全被蜜蜂占据。他们的小窝坐落在木板上,朝着太阳打开顶针大的小门。走在小路上,随时都能看到嗡嗡叫的金黄色的蜜蜂,它们是这片和平地带真正的主人,清幽小径上真正的漫步者。
我不久就发现,经常到这里来的不止我一人,我有时也会迎面遇上一个小老头儿。
他穿一双带银扣的皮鞋、一条带遮门襟的短套裤和一件棕褐色的长礼服,戴一顶肠绒毛宽檐的怪诞的灰礼帽,想必是太古年代的古董。
他长得很瘦,几乎是皮包骨头;他爱做鬼脸,也常常微笑。他手里总是拿着一根金镶头的华丽的手杖,这手杖对他来说一定有着某种不同寻常的纪念意义。
这老人起初让我感到怪怪的,后来却引起我莫大的兴趣。
一个早晨,他以为周围没人,便做起一连串奇怪的动作来:先是几个小步跳跃,继而行了个屈膝礼,接着用他那细长的腿来了个还算利落的击脚跳,然后开始优雅的旋转,把他那木偶似的身体扭来绞去,动人而又可笑地向空中频频点头致意,他是在跳舞呀!
跳完舞,他又继续散起步来。
我注意到,他每天上午都要重复一遍这套动作。
我想和他谈一谈,于是有一天,再向他致礼以后,我开口说:“今天天气真好啊,先生。”
他也鞠了个躬:“是呀,先生,真是和从前的天气一样。”
一个星期以后,我们已经成了朋友,我也知道了他的身世。在国王路易十五时代,他曾是歌剧院的舞蹈教师。他那根漂亮的手杖就是德•克莱蒙伯爵送的一件礼物。一跟他说起舞蹈,他就絮叨个没完没了。
有一天,他很知心地跟我说:“先生,我的妻子叫拉·卡斯特利。如果您乐意,我可以介绍您认识她,不过她要到下午才上这儿来。这个花园,就是我们的欢乐,我们的生命,过去给我们留下的只有这个了,如果没有它,我们简直就不能再活下去。我妻子和我,我们整个下午都是在这儿过的。只是我上午就来,因为我起得早。”
我一吃完上午饭就立刻回到公园,不一会儿,我就远远望见我的朋友,彬彬有礼地让一位穿黑衣服的矮小的老妇人挽着胳膊。她就是拉•卡斯特利,曾经深受那整个风流时代宠爱的伟大舞蹈家。
我们在一张石头长凳上坐下,那是五月。阵阵花香在洁净的小径上飘溢;温暖的太阳透过树叶在我们身上洒下大片大片的亮光。拉•卡斯特利的黑色连衣裙仿佛整个儿浸润在春晖里。
“请您给我解释一下,小步舞是怎么回事,好吗?”我对老舞蹈师说。
他意外地打了个哆嗦。
“先生,它是舞蹈中的皇后,王后们的舞蹈。您懂吗?自从没了国王,也就没有了小步舞。”
他开始用夸张的文体发表起对小步舞的赞词来。可惜我一点也没听懂。
突然,他朝一直保持沉默和严肃的老伴转过身去:
“艾丽丝,让我们跳给这位看看什么是小步舞,你乐意吗?”
于是我看见了一件令我永生难忘的事。
他们时而前进,时而后退,像孩子似的装腔作势,弯腰施礼,活像两个跳舞的小木偶,只是驱动这对木偶的机械,已经有点儿损害了。
我望着他们,一股难以言表的感伤激动着我的灵魂。我仿佛看到一次既可悲又可笑的幽灵现身,看到一个时代已经过时的幻影。
他们突然停了下来,面对面伫立了几秒钟,忽然出人意料地相拥着哭起来。
三天以后,我动身去外省了。我从此再也没有见到过他们。当我两年后重返巴黎的时候,那片苗圃已被铲平。没有了心爱的过去时代的花园,没有它旧时的气息和小树林的通幽曲径,他们怎样了呢?
对他们的回忆一直萦绕着我,像一道伤痕留在我的心头。
(张英伦译,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老舞蹈师在一个早晨,“以为周围没有人,便做起一连串奇怪的动作来”,他之所以避开别人,是因为他出身高贵、性情高傲、孤芳自赏。 |
B.“我”初见老舞蹈师时见他拿着一根手杖,后来得知这是德·克莱蒙伯爵送给他的一件礼物,二者不仅前后照应,也暗示着人世的沧桑。 |
C.老舞蹈师夫妇跳完小步舞之后,“忽然出人意料地相拥着哭起来”,这种失态其实是一种宣泄,说明当时他们的内心压抑痛苦。 |
D.小说注重从小事中感受大时代,虽然“我”与老舞蹈师夫妇的相遇相识十分平常,但偶尔提到的“国王路易十五时代”,却使寻常故事有了历史感。 |
【小题3】小说中的卢森堡公园苗圃在情节发展中有重要作用,这种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诱狼
张爱国
大雪整整下了一个月,一停下,猎人就迫不及待地来到树林里,等待那只母狼。
太阳就要落山了,母狼还没有来。莫非它不会来了?就在猎人的耐心将尽的时候,树林里伸出一个灰褐色的头颅,猎人一眼就认出是那只母狼。它四下一番张望,大概是认为没有了危险才慢慢走出来。血腥的记忆让它不得不这么做,这个冬天,它家族的七只成年狼,除了它,都成了猎人的盘中餐和袋中钞票。
看着母狼明显消瘦的身子,猎人的心很疼,既为那白白流失的肉,更为那宝贵的皮——瘦狼的皮易脱毛、没看相,卖不上好价钱。
母狼已到了射程之内,但猎人不能开枪,因为一枪下去,至少要在它的身上留下一个窟窿,那样的皮更卖上好价钱。
母狼突然停下脚步,昂头,嗅鼻。它似乎嗅到了猎物的味道,一只被猎人折断了腿的兔子。母狼一看,冲过去,两只前爪摁住兔子,张开了嘴……
猎人激动极了,只要它咬一口兔子,他就成功了——兔子身上被抹了毒药。可是,就在母狼大张的嘴即将挨上兔子的一刹那,它却突然丢下兔子跑进树林。
可恶的畜生,竟然识破了计谋。猎人很懊恼,一定是一个月前死于同样计谋的公狼的遭遇唤起了它痛苦的记忆。
猎人必须筹划新的计谋,他不相信凭他作为一个人的智慧就战胜不了一个畜生。
三天后,当那只母狼又出现时,猎人的心一阵剧痛——它更加消瘦了。它虽然还是很警惕,但踉跄的步伐里明显多出了急躁。猎人知道,为了幼狼,它今天必须找到食物,它体下被幼狼抓咬得血肉模糊的乳头就是明证。
这次,猎人为母狼准备的是它的“公狼”——猎人将那只公狼的皮囊塞满了海绵,固定在一个做了伪饰的陷阱上。
发现“公狼”时,母狼稍一吃惊就跑了上去。为了避免它发现破绽,猎人摁一下手里的遥控器,“公狼”发出一声狼叫声。猎人本以为它听到叫声后会更加不顾一切地冲过去,没想到它却停下脚步,仔细看了看“公狼”,突然蹿进树林里。
猎人狠狠地给自己几个嘴巴,骂自己自作聪明,多此一举,十足的猪脑子:凭狼的听觉,能分辨不出它的公狼的叫声?
猎人决定采用对他来说是最辛苦的一招。
猎人踩着没膝的雪,在树林里攀爬了三天才找到那只母狼的巢穴。母狼不在,两只幼狼中的一只已经死去,另一只骨瘦如柴,浑身颤抖,伏在地上,不时地伸舌舔舐一截干枯的兽骨。见了猎人,幼狼竟然晃悠悠地站起来,飘忽忽地走向猎人,它大概是误以为猎人是给它送食的吧。
猎人抓出幼狼,为了不让它立即死去,给它喂了点牛奶,然后固定到陷阱上那只“公狼”的身边。
母狼很快就找来了。它完全没有了前两次的小心和警惕,惨叫着跑向幼狼,干瘦的身子直被风吹得打趔趄。就在猎人认为母狼这次一定会掉进陷阱的时候,母狼却在陷阱的边沿站住了,直盯着幼狼,凄惨地叫着。约莫半分钟,母狼开始绕着陷阱走。三四圈后,母狼跨上那根架在陷阱上用于伪装的树枝,颤巍巍地走向幼狼——它要救走幼狼。
猎人赶紧大叫,想让母狼受惊吓而跌进陷阱,可它仿佛听不见。猎人又向母狼身旁放了一枪,可它还是毫无顾忌,只专注地走向幼狼。
眼看母狼就要挨上幼狼了,猎人慌了,对着幼狼“砰”的一枪。幼狼中枪,掉落陷阱。母狼没有叫,也没有跑,扭头看看树上的猎人,看看陷阱里的幼狼,又看看“公狼”,突然一声惨叫,扑向“公狼”,抱着它一起滚进陷阱。
猎人得意地从树上跳下,活动活动冻僵的手脚,走过去,掀开陷阱上的伪饰物,不由得大惊:母狼已将公狼的皮囊撕成碎片,正在拼命地撕咬、抓扯着自己的皮毛。
陷阱里,一片血腥!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大雪整整下了一个月”这一环境描写为故事的展开设置了一个独特的环境,为下文诱狼作铺垫。 |
B.小说多次刻画了母狼“瘦”的外形特点,既写出了母狼的生存环境的恶劣,又突出了母狼生命力顽强的形象。 |
C.母狼在识破了狼人的阴谋的情况下还是毫无顾忌,只专注地走向幼狼,这一奋不顾身的行为是爱子心切的本性使然。 |
D.“母狼已将公狼的皮撕成碎片,正在拼命地撕咬、抓扯着自己的皮毛”这一动作描写刻画出母狼残忍的本性。 |
【小题3】小说以“陷阱里,一片血腥!”结尾收到了怎样的效果?请简要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