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不喜欢草的母亲
凌仕江
这些年,我经常到外游荡,遇到惹眼的花草树木就会花钱将它们买下,抱回高楼里养起来,有的草儿甚至是我从城外的山中采摘回来的。还好,花们、草们不负我望,一直在我愿望里长势诱人。
有一天,我在给植物们松土喂水时,发现一个废弃的死花盆里生出了星星点点草芽,它们低矮的样子犹如油菜籽刚冒出地面的嫩芽。看着它们醒目刺眼的表情,我做了顺水人情,给它们也喂一些水。哪知,相隔几天后,它们便一头窜出盆沿,变得绿油油、活脱脱,让人格外兴奋,真不知它们还会长成什么样子。
可自从母亲住进我的城,这盆长势迅猛的野草命运就发生了逆转。母亲常年住在乡下,与庄稼打交道是她生活的全部。为了获取一个好收成,母亲绝不允许草儿们影响庄稼的生长。母亲没有朋友,庄稼就是她最信赖的朋友。在一个农妇眼里,草就是她和朋友亲密的敌人,草就是庄稼藏匿的毒,这是乡村哲学,也是母亲的哲学。只要发现田间地头的草太猖獗,母亲便发动父亲扛起锄头与她一道去除草,就像理发师手持剃须刀,一棵一棵地剃,直到庄稼地变得平平整整、干干净净,直到过路的人,向他们和庄稼投来美丽的微笑。
母亲是大地上最伟大的诗人,庄稼就是她最美的诗,因此,母亲的庄稼地容不下半棵草。
我真正赞美草、依恋草也是进入城市之后的事。在我的城里,建筑每天都在疯长,其速度远远胜过草的生长;马路年年都在扩建,只是越来越难见到草的陪衬,缺少了草的路边,总感觉眼睛里少了点儿什么。我的城在轰鸣的街道边日夜经受喧嚣的折磨,那些被铲除地面的草儿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它们是穷人,它们是不幸者,它们在城里没有可靠的朋友,它们总是被搬来运去,最后连根也生不稳,就因为它们的名字叫草,所以最容易被拔掉;在高空的梦中,窗外的风暴常常将我惊醒,我听见草们的呻吟、无助、哭泣、呼喊,它们仿佛在向我招手与草相依,是我脱不掉草根的唯一气息,草是这个城里我最核心的朋友。
因此那一盆野草突然有一天被连根拔起,晒在阳台上,奄奄一息的模样,足足让我惆怅了许久。在我眼里。没有了青草的花盆,泥土顿时变得苍白、空虚、像被捣碎的心脏,光秃秃的,光景衰败又无力,掏空了绿色的花盆又成了死花盆。似乎原本在草的沉浸中获得的宁静又被推向了旷野的城市。我想这样的事,也只有闷在家无事可做的母亲干得出来。因为母亲看不顺眼草,她不愿被草占据她的生活,在母亲眼里,草就是荒芜,草就是灾难,草就是一无是处,她不知道她儿子正需要草一样宁静的生活,她更难理解草对于一个出生于农家却被困于现代城市生活的理想者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我丝毫没有责怪母亲的意思,只是在几天后的一次谈话中,若无其事地提及了此事。我说,嘿,妈你把那草扯了哈!母亲说是我扯的呀,这些天天乱长的草,一天比一天长得多,害怕以后不好收拾哟。我说,扯得好,扯得干干净净的,妈,你还是改不了勤快的老家习性。坐在一旁看电视的父亲听我难得夸赞母亲,转过头,乐呵呵地笑。我笑不出来,我在想草。想活在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色都可以是一棵草,或许大家都有开花的机会,只是总有些人根本等不到花季来临,他们总是倒霉、纠结、运气不佳,被人算计,最终夭折——多年以来,正是那些不开花的草让我看清了大自然最本质的生活。同时,我看清的还有我自己!当古典的一切被机器碾碎,宁静便显得极其珍贵,当人被卷进城市的速度之后,那些仍然渴望返身向慢的人,就有了草的气场。我常常提醒自己,面对纷繁的生活,要像草一样冷静,不要忘记地平线,草就是“慢”,草就是乐趣,草就是底蕴,草就是宁静。而这种贴着地平线思考的慢和这种宁静中的乐趣,正是草的精神气节。城市越大,人心越被挤压,是大城里的小时间和快速度剥夺了人的兴趣和宁静,人不知不觉成为快的追随者,也成为信息时代的抵押者。何为慢生活?就是懂得品味一棵草的心情。或许,这种心情只会赋予给那种认真和孤独的人,赋予给那种让自己慢下来的人。
当人的灵魂被野草塑造,得到的或许就是整个春天。
母亲不懂这些,她只懂比草更难的永远是生活。她害怕重蹈覆辙,她不让草耽误孩子的生活,因为孩子是她一生不离不弃的庄稼。
(选自《中国艺术报》,有删改)
【小题1】联系全文分析,母亲为什么要拔掉花盆里的草?(4分)
【小题2】分析文中两个画线句子的表现手法与表达效果。(4分)
(1)草就是她和朋友亲密的敌人,草就是庄稼藏匿的毒。(2分)
(2)我听见草们的呻吟、无助、哭泣、呼喊,它们仿佛在向我招手。(2分)
【小题3】文中说,母亲“更难理解草对于一个出生于农家却被困于现代城市生活的理想者有着多么重要的意义”。试分析草对作者有着怎样的重要意义。(4分)
【小题4】有人认为,本文的标题“不喜欢草的母亲”与文章主题不符,对这一看法,你同意吗?请谈谈你的观点与理由。(6分)
当前题号:1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玩具  史铁生
我有生的第一个玩具是一只红色的小汽车,不足一尺长,铁皮轧制的外壳非常简单,有几个窗但是没有门,从窗间望见一个惯性轮,把后车轮在地上摩擦便能“嗷嗷——”地跑。我现在还听得见它的声音。我不记得它最终是怎样离开我的了,有时候我设想它现在在哪儿,或者它现在变成了什么存在于何处。
但是我记得它是怎样来的。那天可谓双喜临门,母亲要带我去北海玩,并且说舅舅要给我买那样一只小汽车。母亲给我扣领口上的纽扣时,我记得心里充满庄严;在那之前和在那之后很久,我不知道世上还有比那小汽车更美妙更奢侈的玩具。到了北海门前,东张西望并不见舅舅的影。我提醒母亲:舅舅是不是真的要给我买个小汽车?母亲说:“好吧,你站在这儿等着,别动,我一会儿就回来。”母亲就走进旁边的一排老屋。我站在离那排老屋几米远的地方张望,可能就从这时,那排老屋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梁柱和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走进了我永不磨灭的记忆。独自站了一会儿我忽然醒悟,那是一家商店,可能舅舅早已经在里面给我买小汽车呢,我便走过去,爬上很高很高的台阶。屋里人很多,到处都是腿,我试图从拥挤的腿之间钻过去靠近柜台,但每一次都失败,刚望见柜台就又被那些腿挤开。那些腿基本上是蓝色的,不长眼睛。我在那些蓝色的漩涡里碰来转去,终于眼前一亮,却发现又站在商店门外了。不见舅舅也不见母亲,我想我还是站到原来的地方去吧,就又爬下很高很高的台阶,远远地望那绿色的门窗和红色的梁柱。一眨眼,母亲不知从哪儿来了,手里托着那只小汽车。我便有生第一次摸到了它,才看清它有几个像模像样的窗但是没有门——对此我一点都没失望,只是有过一秒钟的怀疑和随后好几年的设想,设想它应该有怎样一个门才好。我是一个容易惭愧的孩子,抱着那只小汽车觉得不应该只是欢喜。我问:“舅舅呢,他怎么还不出来?”母亲愣一下,随我的目光向那商店高高的台阶上张望,然后笑了说:“不,舅舅没来。”“不是舅舅给我买吗?”“是,舅舅给你买的。”“可他没来呀?”“他给我钱,让我给你买。”这下我听懂了,我说:“是舅舅给的钱,是您给我买的对吗?”“对。”“那您为什么说是舅舅给我买的呢?”“舅舅给的钱,就是舅舅给你买的。”我又糊涂了:“可他没来他怎么买呢?”那天在北海的大部分时间,母亲都在给我解释为什么这只小汽车是舅舅给我买的。我听不懂,无论母亲怎样解释我绝不能理解。甚至在以后的好几年中我依然冥顽不化固执己见,每逢有人问到那只小汽车的来历,我坚持说:“我妈给我买的。”或者再补充一句:“舅舅给的钱,我妈进到那排屋子里去给我买的。”
对,那排屋子: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柱子,很高很高的青灰色台阶。我永远不会忘。惠特曼的一首诗中有这样一段:“有一个孩子逐日向前走去;/他看见最初的东西,他就倾向那东西;/于是那东西就变成了他的一部分,在那一天,或在那一天的某一部分,/或继续了好几年,或好几年结成的伸展着的好几个时代。”正是这样,那排老屋成了我的一部分。很多年后,当母亲和那只小汽车都已离开我,当童年成为无比珍贵的回忆之时,我曾几次想再去看看那排老屋。可是非常奇怪,我找不到它。它孤零且残缺地留在我的印象里,绿色的门窗红色的梁柱和高高的台阶……但没有方位没有背景周围全是虚空。我不再找它。空间中的那排屋子可能已经拆除,多年来它只作为我的一部分存在于我的时间里。
但是有一天我忽然发现了它。事实上我很多次就从它旁边走过,只是我从没想到那可能就是它。它的台阶是那样矮,以致我从来没把它放在心上。但那天我又去北海,在它跟前偶尔停留,见一个三四岁的孩子往那台阶上爬,他吃力地爬甚至手脚并用,我猛然醒悟,这么多年我竟忘记了一个最简单的逻辑:那台阶并不随着我的长高而长高。这时我才仔细打量它。绿色的门窗,对,红色的柱子和青灰色的台阶,对,是它,理智告诉我那应该就是它。心头一热,无边的往事瞬间涌来。我定定神退后几米,相信退到了当年的位置并像当年那样张望它。但是张望越久它越陌生,眼前的它与记忆中的它相去越远。从这时起,那排屋子一分为二,成为我的两部分,大不相同甚至完全不同的两部分。那么,如果我写它,我应该按照哪一个呢?我开始想:真实是什么。设若几十年后我老态龙钟再来看它,想必它会一分为三成为我生命的三部分。那么真实,尤其说到客观的真实,到底是指什么?
(选自《史铁生散文选集》)
【小题1】每逢有人问到小汽车的来历,我为什么坚持说我妈给我买的?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4分)
【小题2】理解下列句子的含义。(4分)
(1)母亲给我扣领口上的纽扣时,我记得心里充满庄严。
(2)我是一个容易惭愧的孩子,抱着那只小汽车觉得不应该只是欢喜。
【小题3】第三段引用惠特曼诗歌《有一个孩子向前走去》中诗句,请分析其在文中作用。(4分)
【小题4】很多年后,作者多次寻找“成了我的一部分”的那排老屋而不得,当最终发现它时,那排屋子却“一分为二,成为我的两部分”。其原因是什么?文章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情感?(6分)
当前题号:2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今生今世的证据
刘亮程
①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我们随便把一堵院墙推倒,砍掉那些树,拆毁圈棚和炉灶,我们想它们没用处了。我们搬去的地方会有许多新东西。一切都会再有的,随着日子一天天好转。
②我走的时候还不知道向那些熟悉的东西去告别,不知道回过头说一句:草,你要一年年地长下去啊。土墙,你站稳了,千万不能倒啊。房子,你能撑到哪年就强撑到哪一年,万一你塌了,可千万把破墙圈留下,把朝南的门洞和窗口留下,把墙角的烟道和锅头留下,把破瓦片留下,最好留下一小块泥皮,即使墙皮全脱落光,也在不经意的、风雨冲刷不到的那个墙角上,留下巴掌大的一小块吧,留下泥皮上的烟垢和灰,留下划痕、朽在墙中的木和铁钉,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的证据啊。
③我走的时候,我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④有一天会再没有人能够相信过去。我也会对以往的一切产生怀疑。那是我曾有过的生活吗?我真看见过大地深处的大风?更黑,更猛,朝着相反的方向,刮动万物的骨骸和根须。我真听见过一只大鸟在夜晚的叫声?整个村子静静的,只有那只鸟在叫。我真的沿那条黑寂的村巷仓皇奔逃?背后是紧追不舍的瘸腿男人,他的那条好腿一下一下地捣着地。我真的有过一棵自己的大榆树?真的有一根拴牛的榆木桩?它的横杈直端端指着我们家院门,找到它我便找到了回家的路。还有,我真沐浴过那样恒久明亮的月光?它一夜一夜地已经照透墙、树木和道路,把银白的月辉渗浸到事物的背面。在那时候,那些东西不转身便正面背面都领受到月光,我不回头就看见了以往。
⑤现在,谁还能说出一棵草、一根木头的全部真实?谁会看见一场一场的风吹旧墙、刮破院门,穿过一个人慢慢松开的骨缝,把所有所有的风声留在他的一生中?
⑥这一切,难道不是一场一场的梦?如果没有那些旧房子和路,没有扬起又落下的尘土,没有与我一同长大仍旧活在村里的人、牲畜,没有还在吹刮着的那一场一场的风,谁会证实以往的生活——即使有它们,一个人内心的生存谁又能见证?
⑦我回到曾经是我的现在已成别人的村庄。只几十年功夫,它变成另一个样子。尽管我早知道它会变成这样——许多年前他们往这些墙上抹泥巴、刷白灰时,我便知道这些白灰和泥皮迟早会脱落得一干二净。他们打那些土墙时我便清楚这些墙最终会回到土里——他们挖墙边的土,一截一截往上打墙,还喊着打夯的号子,让远远近近的人都知道这个地方在打墙盖房子了。墙打好后,每堵墙边都留下一个坑,墙打得越高坑便越大越深。他们也不填它,顶多在坑里栽几棵树,那些坑便一直在墙边等着,一年又一年,那时我就知道一个土坑漫长等待的是什么
⑧但我却不知道这一切面目全非、行将消失时,一只早年间日日以清脆嘹亮的鸣叫唤醒人们的大红公鸡、一条老死窝中的黑狗、每个午后都照在(已经消失的)门框上的那一缕夕阳……是否也与一粒土一样归于沉寂。还有,在它们中间悄无声息度过童年、少年、青年时光的我,他的快乐、孤独、无人感知的惊恐与激动……对于今天的生活,它们是否变得毫无意义。
⑨当家园废失,我知道所有回家的脚步都已踏踏实实地迈上了虚无之途。
【小题1】从全文看,“今生今世的证据”可分为哪两类?请简要概括。(4分)
【小题2】文中第2节运用了哪些修辞手法?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6分)
【小题3】文中第5、第7节画线处的含义是什么?请简要说明。(4分)
【小题4】结合全文,探究文章最后一节这句话的深刻意蕴。(6分)
当前题号:3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
听蟋蟀歌唱
钱续坤
①听惯了夏夜此起彼伏的蛙鸣,一不留意,蟋蟀的瞿瞿声带着特有的金属质感,在耳边悠然地响起。古来有“以虫鸣秋”之说,这鸣秋之虫远远不止一种,但是屈指数数,恐怕要算蟋蟀最为积极。
②大雁南飞,黄叶遍地,在刈割后的田野里,小伙伴们三五成群地比赛捉蟋蟀,小心地装在用竹篾做成的笼子里,听它们唱歌,看它们打斗,那份愉悦,至今都享用不尽。到了晚上,草丛下,瓦砾间,墙缝中,厨房里,这些夜游的民间歌手,不知疲倦地奉献着清纯朴素的鸣唱,给肃杀的秋天增添了些许生机,使得我们的童年始终充满了欢乐、幸福和憧憬。我那时非常欣赏蟋蟀的“歌喉”,固执地认为那种歌唱比油蛉子要悦耳得多,比纺织婆要动听得多。事实上,那是彻底的谬误,蟋蟀优美动听的歌声,并不是出自它的嗓子,而是在于它的翅膀。在蟋蟀右边的翅膀上,有个像锉一样的短刺,左边的翅膀上长有像刀一样的硬棘,左右两翅一张一合,相互摩擦,就能够咿咿呀呀地唱个不停了。
③大自然的造化真是神奇。秋夜的蟋蟀,在线装的中国里独具魅力。《诗经·豳风》里记载:“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对蟋蟀的描写完全遵循着它的活动时序。宋朝词人周邦彦云:“暮雨生寒,鸣蛩劝织,深阁时闻裁剪。”蛩即蟋蟀,古人听蟋蟀鸣叫,好像是劝人机织一般,因此蟋蟀又称促织。乡下的孩子解释蟋蟀鸣唱的歌词为“浆浆洗洗,预备寒衣”,这样的儿歌与“促织”的意思相距不远,只不过不是织布做新衣,而是浆洗旧衣裳,做好过冬御寒的准备罢了。加之秋天总会使人伤怀悲悯,愁肠百结,蟋蟀还往往作为悲秋的载体,宋朝姜夔《齐天乐·咏蟋蟀》词云:“瘐郎先自吟愁赋,凄凄更闻私语。露湿铜铺,苔侵石井,都是曾听伊处……”此词从“愁赋”起,到“更苦”终,满纸尽是凄凉之音,哀婉之语,读来令人怅然万千,慨然万千。
④尽管蟋蟀的鸣叫会引来悲怨愁苦,但还是有人愿意去听它的“哀音似诉”。《开元天宝遗事》记载:“每至秋时,宫中妃妾辈,皆以小金笼捉蟋蟀闭于笼中,置之枕函畔,夜听其声。”这些深宫佳丽夜夜与蟋蟀为伴,是同病相怜,互诉悲怨,还是排遣寂寞,聊胜于无,可能是二者兼而有之吧。这些宫女与被她们关在小金笼中的蟋蟀,其实根本没有什么两样。
⑤蟋蟀不仅仅是悲秋的载体,同时也是乡愁的化身,它在游子的窗前和床下歌唱,在月亏月盈的夜晚歌唱,唱得多少人牵肠挂肚,唱得多少人潸然泪下。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说:“在海外,夜间听到蟋蟀叫,就会以为那是四川乡下听到的那只。”浓浓的思乡之情,也深深触动了作家流沙河的灵感:“就是那一只蟋蟀/在海峡那边唱歌/在台北的一条巷子里唱歌/在四川的一个乡村里唱歌/在每个中国人脚迹所到之处/处处唱歌。”
⑥我是不会徒生故园之叹的,这也许是因为我没有长时间离开家乡,缺乏那种离愁别恨的故土情结吧。但我生活的地方是个新兴的县城,与生我养我的乡村只有百里距离,我常常有机会回到母亲身边撒娇,或者蹲在村头,东家长西家短地闲聊。今夜,我与无数只蟋蟀相聚在乡村的一隅,先是轻轻地敲打墙根,尔后屋顶,尔后窗棂,远远近近,高高低低,那声音就像木兰家的织机,细细密密的节奏里,有一种亲切与柔婉,唧唧复唧唧;那声音又像摇着摇篮的母亲在那哼吟,清雅自然,充满磁性,唱得人心里服服帖帖的,似用熨斗熨过,瞿瞿又瞿瞿……
⑦枕着蟋蟀的和鸣入眠,今夜,我一定会做一个甜美的梦。梦中,我也变成了一只鼓噪着翅膀的蟋蟀,在那荡气回肠地歌,在那自我陶醉地唱!
(选自《钱续坤散文选》,有删改)
【小题1】简要概括本文的行文思路。(4分)
【小题2】作者在第⑤节引用台湾著名诗人余光中的话有什么作用?(6分)
【小题3】理解第③节中画线句在文中的含义。(4分)
【小题4】赏析文章第⑥小节中画线句子表达上的特点及效果。(5分)
【小题5】文章的标题是“听蟋蟀歌唱”,请结合全文探究其蕴含的丰富情感。(6分)
当前题号:4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段,完成后面的问题。(12分)
三人在庙檐下立地看火。数内①一个道:“这条计好么?一个应道:“端的亏管营、差拨两位用心!回到京师,禀过太尉,都保你二位做大官。这番张教头没得推故了!”③一个道:“林冲今番直吃我们对付了!高衙内这病必然好了!” 又④一个道:“张教头那厮,三回五次托人情去说‘你的女婿没了’,张教头越不肯应承,因此衙内病患看看重了。太尉特使俺两个央浼二位干这件事。不想而今完备了!”又⑤一个道:“小人直爬入墙里去,四下草堆上点了十来个火把,待走那里去!”那⑥一个道:“这早晚烧个八分过了。”又听得⑦一个道:“便逃得性命时,烧了大军草料场也得个死罪!”又⑧一个道:“我们回城里去罢。”⑨一个道:“再看一看,拾得他一两块骨头回京,府里见太尉和衙内时,也道我们也能会干事。”
【小题1】横线上说的“这条计”是指什么计?它“好”在什么地方?(3分)

【小题2】文中画波浪线的“这件事”是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分)
【小题3】文中画线①至⑨上的九处“一个”,分别指哪几个人?请分类归纳后,说说是凭什么判断出来的。从中可看出,《水浒》在写人方面有什么特点?(4分)

【小题4】这段文字主要用了哪两种描写方法?从内容上看,这段描写对林冲性格发展起到什么作用?(4分)
当前题号:5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25分)
滋 味
王开林
能吃东西才知味道如何。上帝造人时,特别设计了舌头这种精妙绝伦的零件,可见他的确充满了仁爱之心。有了这件宝贝,人就能咂摸出酸、甜、苦、辣、咸、涩等各种滋味,也就能把吃鱼跟吃肉的不同分辨出来。试想,如果鼻子先已闻到了美食的食气,入口之后却味同嚼蜡,那是何等扫兴。有了舌头,人也就变成了挑剔鬼,从最初的茹毛饮血,发展到后来的满汉全席,口腹之欲真是越来越膨胀。从古时神农尝百草到今天大开山海宴,算不算得上文明的进步呢?“吃”早已成为国人头等重要的事情,硕鼠和馋猫同席,或于觥筹交错之前握手言欢,或于酒酣耳热之后结为兄弟。舌头的功用可谓大矣。
品酒是一门学问,品茶则是一种风雅,都不是俗人做得来的事情。那滋味显然只可意会,不可言传,胡喝狂饮之辈也就只能用舌头舔舔嘴唇,随便说一声:“好!”
古人说:“百般滋味,要在心中滋味。”
表面看来,舌头对此鞭长莫及。其实不然,它完全可以调出心中的百味。岂不闻“甜言美语三春暖,恶语伤人六月寒?”舌头的功用比马尾巴的功能要强得多,切不可等闲视之。话讲得好听,就顺耳顺心顺意,一顺而再顺而三顺,就无所不顺,无往不利。为什么谄媚取容者屡屡得手(几乎没有失手的时候),因为这些专往舌头上抹蜜的人深明一个道理,那就是:好听的话往往才下舌头,便上心头。让别人受用了,自己的日子就肯定好过。你若问他的人格何在,他会说那只是一双烂草鞋,弃之不足为惜。世间那些为舌头抹蜜的人也是往鞋底抹油的人,一旦你失去了利用价值,他们就会像采尽了花粉的蜂群一样飞往别处。
舌头其实相当世故,至少比眼睛、鼻子要世故得多,它知道自己若说了直话真话,就不可能再吃香喝辣,因此,它最不济时也只是沉默。若硬是被认死理的主人派去说直话真话,就命该一辈子无可奈何地咬菜根,它一定含恨不已。
人人都知道“口蜜腹剑”是个成语,但又有几人识得甘言谄人者是别有居心用意呢?对一个假话连篇的人推心置腹是何等不值和危险呵,这是授人以柄,你忧乐的机枢就被他完全掌握了。他的那把藏于腹中的“剑”是迟早会抽出来的,同样的舌头到时候吐出来的就是蝮蛇的毒液了。
名利本身是好东西,无论以力取,以智取,只要手法干净漂亮,都令人悦服。但有时候好端端的名利被一群小人糟踏了,变成了猫腻滋味和腐鼠滋味,他们仍然争得头破血流,而且对谁都猜疑,生怕别人要来染指,要来分一杯羹。《论语》中说孔子“鱼馁、肉败、割不正,不食”。但在宵之小辈看来,那是圣人的臭讲究,他们才不顾什么变味不变味呢,先塞进口中再说。猫腻和腐鼠都有人食之津津有味,如此,就遑论其余了。
我们见了某人某事的龌龊之处,常说“心里真不是滋味”。其实,这“不是滋味”本身就是一种滋味,它至少表明了你的态度。
【小题1】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6分) ( )
A.题目“滋味”的主要含义是,生活的滋味往往是辛酸和苦涩,只能在漫长的人生中慢慢品尝。
B.作者由舌头的饮食功用讲到舌头在人际关系中所发挥的种种“功用”,由此及彼,讽喻世人。
C.文章的主旨可以概括为讽刺人际关系上的不正之风,表达作者嫉恶如仇的处世态。
D.第五段末句“它一定含恨不已”,用拟人手法形象地写出了“认死理”“直说真话”的人必然得到的恶运,有一定的劝诫意味。
E.结尾说“‘不是滋味’本身就是一种滋味”,这里的“滋味”指的是在心里反感、鄙弃这类龌龊的行为。
【小题2】第一段末句说:“舌头的功用可谓大矣。”请根据本段文意,从两方面概括“舌头的功用”。(6分)
   
 
【小题3】第四段写道:“表面看来,舌头对此鞭长莫及。其实不然,它完全可以调和出心中的百味。”(6分)
①“舌头对此鞭长莫及”的含义是什么? 
答:  
②“它完全可以调和出心中的百味”的含义是什么?
答:  
【小题4】请根据四、六、七段的文意,分别概括出作者所讽刺的三种人的行为特点。(7分)
      
    
     
当前题号:6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访谈,完成后面题目。
我们缺的是见识
——崔永元对话刘震云
崔永元(以下简称“崔”):现在:“知识分子这个词在网上很热门,但好像成了一个中性词,甚至成了贬义词,这是因为今天的知识分子当中发生了很多事,比如有人约着打架,您怎么看这样的事呢?
刘震云(以下简称“刘”):我们国家的知识分子,我觉得脑子都挺灵光的。如果说他们出现问题的话,可能出现在眼睛上——知识分子到底能看多远。知识分子的目光应该像探照灯一样,它照射的不是过去,也不是现在,而应该是未来。比如讲,你是一位科学家,苹果掉在你头上,你确实应该发现地球是有引力的。还有像发明蒸汽机、汽车冰箱等等,这是知识分子应该给我们带来的。那么作为一位研究社会科学的知识分子,你应该考虑如何照亮这个民族未来的道路,而到底我们的知识分子做了多少呢?
崔:你说的是公共标准,还是个人感受?
刘:我觉得是个人感受,如果是公共标准就应该这样要求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应该有担当,要能够照亮未来的道路。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我们能感受到知识分子的存在,这是民族的幸运;如果感受不到,就是知识分子的失责和缺度。
崔:我们怎么能感受到知识分子的存在呢?
刘:比如讲我们上学,知识和知识分子对于孩子的影响是关键的,因为我们的教育是知识分子在把持着。我曾经在我的母校就说过,中国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中国教育本身就需要教育,我们通过传授标准答案的方式,把一百个孩子变成一个孩子,但是在有些民族和有些国度,他们却把一百个孩子变成了二百个孩子。如果我们和人家比,不说在其他方面的较量,单是在智力上的较量,或者是对于世界认识的宽度和深度的较量上,我们确实存在一些问题。从这个角度来讲,我觉得知识分子,从校长到教授,当然也包括像我和崔老师这样的人,我们大家应该有那么一点儿反思,甚至是惭愧
崔:我试着总结一下您这个结论,?
刘:特别准确。但是呢,有的知识分子比我说的还要更退一步,他不是知识分子,他是“知识分子”。他从幼儿园小班到博士毕业,考试成绩都非常好,别人和他提到的事情,他全知识。但是我觉得知识分子最重要的特点是应该有创见,这是非常重要的。我觉得我们中国什么都不缺,我们不缺人,因为中国人最多;我们不缺钱,因为现在世界上很多奢侈品店是靠中国人来支撑的。我们缺的是什么呢?可能就是你刚才说的,缺的是见识,是远见。就像我们修马路,往往第二年就要挖开看一看,可能前一年施工的时候,把什么宝贝给落进去了;我们的很多座大桥,寿命超不过二十年,那可是桥啊,我们的精英们为什么不能考虑得稍微长远一点呢?
故适先生曾经说过一句话,我非常赞同,他说一个民族和族群,总是在提倡道德而不注重规则的话,这个民族是会道德沦丧的。我也特别赞赏你之前说过的一句话,我觉得这句话的价值比许多其他知识分子的话有价值多了。你说,很多牢骚其实是建设性的声音。它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呢?一个人、一个族群、一个民族,想要干什么,你一定要知道你不能干什么,有时候发牢骚就是告诉你不能干什么。
崔:其实我在听的时候,脑子在走神,我觉得可能这是我们看到的一个知识分子的正常状态,他总是忧国忧民,这就是知识分子。但是所谓的忧国忧民,不是说读过很多课本、受过从学前班开始的训练就可以完成的,需要的是见识:那么,知识分子的见识是从哪儿来的呢?
刘:老崔不愧是老崔,问题提得特别好,知识分子的概念,未必是读过书的人是知识分子,有些不识字的人,见识特别深远,在我看来就是非常好的知识分子。伟大在哪里?见识在哪里?我觉得也不总在远方,有时候就在你我身边。
【小题1】结合全文看,刘震云认为知识分子应具备哪些特点?(6分)
【小题2】请根据上下文,在文中横线处补写出崔永元的结论。(6分)
【小题3】刘震云为什么说:“我们大家应该有那么一点儿反思,甚至是惭愧”?请结合文本与现实,谈谈你的理解。(6分)
当前题号:7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后面题目。
旅店
林清玄
我常常想,生活里的很多记忆像是一个个小小的旅店,而人像乘着一匹不停向前奔跑的驿马,每次回头,过去的事物就永远成为离自己而去的小小的旅店,所有的欢乐与悲痛,所有的沉淀与激情,甚至所有的成功与失败都在那些旅店里,到当天傍晚我们就要投宿另一个旅店了。
因此,对于古代那些有心思在旅店里题诗的书生,我是敬佩的。然而,他们纵是题了诗,又能真的印证什么呢?
我们把自己摊平在一条道路上,过去的记忆便成为五颜六色的屋舍绵绵穆穆地展延开来。堂皇富丽的楼宇固然鲜明,更教人怀念的是,植在荒山僻地飘酒香的野店。
有一回马蹄走过一枝枯了的凤凰木下,“最长的一日”的一幕电影便浮现出来,一支倒竖的步枪上,斜挂着暗草色的钢盔,一曲低沉的挽歌在晴空翻扬。那样的感觉一旦滋长便不再淡下去,一直到看到另一种美才平息下来;秋天的泥土散放着成熟的禾稻的香气,山风盈袖,秋阳展颜。
前人有前人的旅店,在我们的马蹄还没有迈步,那些旅店就存在,且永远地存在下去。有巢氏削木器而图轮圆;伏羲氏观星象鸟兽之迹而八卦;仓颉仰察星斗回曲之势,俯视山川蜿蜒之形,点画结绳为文字。
前人很多美丽的名字被流传下来,写在一本叫做“历史”的书上,愈是最先建立自己旅店的人,愈是散放古老沉厚的馨香。因此,读书是一种冒险,像骑在马上在充满旅店的路上找一个落脚的地方,如果走入司马相如的店,别忘了沽一坛酒,万一走入曹操的店,就当心脑袋!
走入莎士比亚店,在炉边他会讲很多让人洒泪的故事。哈姆雷特是一个彻彻底底的悲剧,在肃冷的寒夜,北风呼呼,许多军士站在城堡上守卫,使人一开始就有不祥的预感,可是由于莎士比亚用低沉的嗓音和充满诗的语言向我们说这个故事,在凄寒中竟被炉火烤出一种难言的美感。
哈姆雷特有自己的旅店,有自己不可解的道路,策马奔驰,尘土飞扬之处,就注定了他将投宿在刻骨凄凉的地方,他无可奈何地选择了荒家作为黄昏的客店。
哈姆雷特的野店和荆轲的客栈开在一处,我们从那里经过,就感觉到易水的萧萧风冷,荆钶的白衣裳飘在天际,那样清楚慑人的白颜色,衣袂动处便扬起让人沸腾的悲壮来。那个颜色是理智无法预期的,生命是一种赌注,赌天下苍生。
山鹰坠毁,选择高冈;荆轲选择白颜色配葬自己的死,只因为白色是素净的颜色,阳光的颜色,最宜于鲜血的颜色。人的风骨愈在面对危难和死亡时愈能显现,我们走在血迹斑斑的路上,一路上都散放着先人侠骨的香气。
即使像岳武穆那样铁铮铮的汉子,生活中充满了凄美,悲壮和狂歌,也不禁要感叹:“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马上弄笔之际,感知自己未来的历史命运,他也作了无可奈何的选择——把金牌一道一道纳入怀中,仰首天地,映现出满天满江的红霞。许多记忆写在旅店里,也有许多记忆在路上被遗失,吴弘道的《醉高歌》有这样两句,“风尘天外飞沙,日月窗前过马”,在无意有意问,很多事不都是这样吗?
我们往往没有时间或心思静下来欣赏两旁的风景,“好山好水看不足,马蹄催趁明月归”,再回首便是山水千重、两岸猿声的路上,我们要用什么样的心态,在马上、在风尘迢迢,各形各色的旅店中选择呢?
就把住马鞍叫劲!碧绿的草原上,我不停地奔向一轮不落的朝阳,朝阳之下原始的纯朴和亲情活在每一个山冈的野店里,鸟鸣、花开、鹰扬、大地醒转。
此际,我在马上,回首后顾,三十功名和八千里路的日月风尘,在一刹间都远去了,留下一种不可言说的美。
【小题1】请分析开头一节在全文结构上的作用。(4分)
【小题2】结合文意赏析“哈姆雷特的野店和荆轲的客栈开在一处”这句话,并概括一下文中“前人的旅店”到底有着怎样的特征。(4分)
【小题3】对于生命中的各色各样的旅店,作者有着怎样的人生感悟?请分条简析。(6分)
【小题4】“旅店”作为小说的标题,请探究它的丰富意蕴。(6分)
当前题号:8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天下最低价
①我第一次摆地摊。两小时过去了,没有一笔生意。正在沮丧的时候,从人流中冒出三个约七八岁的小女孩,围在我的小摊前观看。其中一个显然被装有小纽扣电池、闪闪发光的胸章吸引了。她叫另外两个先去帮她烤烧烤,自己留下来选购。她蹲下来,拿起胸章端详了一会,问多少钱。我说八块。她说四块!我不答应,因为几乎赚不到钱。僵持了一会,小女孩突然笑嘻嘻地望着我,低声嚷道:“求求你了,叔叔!我求求你了,叔叔!四块钱好吗?……”“哀求”声连绵不绝,不达目的不罢休。这可能是她的绝招了。我招架不住,头一低,答应了。
②她付钱时问:“叔叔,你卖给我的真的是最低价吗?”我苦笑着说:“除了你,我再不会卖这么低的价钱了!不然,我会饿肚子的。”小女孩听了,心满意足地吃烧烤去了  
③小女孩走后,我的生意好起来了,当晚收入不错。于是,第二天晚上,我又在附近摆地摊。有一个中年妇女来问发光的胸章多少钱。我想可能是问着玩的,没心思和她讨价还价,直接讲买价,六块钱一个。她说便宜一点。我说这是最低价。 她说如果价钱对的话,可以多买几个。我说大姐,你是个明白人,我讲的都是最低价。她不甘心地絮絮叨叨一会,终于悻悻地空手离开。
④一阵风吹来,把不远处烧烤的香味带来,使我想起了昨晚的小女孩。就在这时,那三个小女孩奇迹般地从人流中钻了出来。如昨天一样,小女孩又叫另外两个去买烧烤,自己留下来选购。她挑了两张头巾,说:“妈妈一张,我一张。”然后问多少钱。我说已经是熟人了,直接给你最低价,四块。小女孩没说什么。又挑了一把指甲刀,说也是给妈妈买的,多少钱。我说三块。她没和我讨价还价。当她付钱时,我说:“为什么不给你爸爸选一样?”她听了一怔,脸上的快乐全跑光了。她把手里的头巾和指甲刀一放,说:“我不想买了!”然后,快步走了。
⑤我很懊悔提出画蛇添足的建议,接下来,做生意也提不起劲来。当晚的生意很清淡,但我决定明天还来。
⑥第三天,我在老地方摆好摊不久,那小女孩如天使般出现在我眼前。这回,她是一个人来的。她一蹲下就把手里的钱向我递来,说:“给,补你的四块钱!”我问为什么。听了她的讲述,我才明白昨天来问价钱的中年妇女是她家里的保姆,小女孩派她来打探价钱,看看我给她的是不是惟一的最低价,我是不是在骗她。当然,我幸运地通过了她的考试,她愿意补上我少赚的钱。我谢绝了,但要求她告诉我为什么不相信人。
⑦原来小女孩的爸爸是做生意的,近来很少回家,除了不停地往家里汇钱,什么都不管。家里常常只有她和妈妈,保姆。妈妈告诉她,爸爸说生意忙,不能回家是骗人的,因为他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爸爸说爱她们母女,也是骗人的。小女孩不相信,妈妈就说做生意的全是骗子,难道你在街上买东西时没有感觉到。小女孩讲到这里,扭头看着我,高兴地说:“你也是做生意的,但我知道你不是骗子,所以妈妈说的不对,所以爸爸也不是骗子,是吗?”我点头,表示赞同。这时,小女孩跳起来,蹲在小摊前说:“我要帮爸爸买个剃须刀。他老用胡子扎我!”她选好一个,问多少钱。我说:“不要钱,送给你吧!”她说:“不,一定要给钱!”我伸出右手,用拇指和食指圈成一个“0”,认真地说:“给这个数吧,最低价!”她说:“那好,伸出手来!”我依言。她用小手掌柔柔地贴在我的手掌上,表示付钱,同时,调皮地问:“这是天下最低价吗?”我说是的。她嘻嘻地笑了。我惊讶地发现,想不到地球上竟然有这么可爱的小女孩。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   )(5分)
A.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视角,通过“我”与小女孩的三次正面交往,表现了小姑娘的思想性格的不同侧面,增强小说的真实感。
B.小说在叙述方面,围绕“最低价”的题,采用顺序的手法,按照时间顺序展开故事情节;并通过小女孩的语言点明人物的身份性格。脉络清晰。
C.小说看上去写了小女孩,还有她的妈妈、保姆,其实,小说的核心人物是小女孩的爸爸,他才是作者最为关注的人物。
D.文中的小女孩天性善良又聪明细心,她不愿相信妈妈关于做生意的都是骗子的说法,为了验证自己的想法,她亲自去买东西,又让保姆去验证。
E.小说以天下最低价为标题,以“我”为小说的重要人物,借“我”的行为表现了小说的主题思想——诚信经商。
【小题2】第③段写中年妇女买胸章这一情节有什么作用?(4分)
答:
【小题3】请结合小说的内容,谈谈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哪些方面的努力?(4分)
答:
当前题号:9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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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重一只蝉
杨晔
从此不再讨厌夏日里的一片蝉鸣,不再扑捉一只蝉玩耍,不再月下寻找草丛里攀爬的蝉,从此拒绝美味的油炸蝉蛹。
那日看电视节目,介绍北美洲蝉的一生,感动到要落泪。
在一片茫茫森林里,某年,不计其数的蝉的幼虫纷纷破土而出,恍若数以亿计的生灵同时降临凡间。若隐若现的月光下,森林的地面上涌动着一层又一层的黑浪,它们急匆匆地爬着。没有统一的命令,但冥冥之间生命的牵引,它们追寻着树木的方向。很快又以最快的速度爬上无数棵树,找到它们认为合适的位置。棕黄的蝉虫开始蜕变,蝉努力钻出,以最美的姿势仰身脱壳,一只雪白的蝉跃然眼前,悄然滑落旁边,美丽的蝉翼翩翩舒展,如若绝世舞姿,为生命绽开等待许久的渴望。
森林的黎明为一片雾霭点燃了一盏灯,渐渐地许多动物苏醒过来,它们要去觅食。可是他们很快被这貌似从天而降、实则地下涌出的生物惊呆,不管那么许多,猴子,蛇,熊,各种鸟甚至松鼠,他们同时开始大聚餐,他们随手就可以抓到一只蝉或者还没来得及蜕变的蝉,大快朵颐。享受着他们的父母甚至爷爷奶奶都没见过的美味,而且他们的后代也未必能遇得到的极品。所有的动物都吃得动也不想动,就连蝉从眼前掠过,它们都懒得看一眼。
森林里回荡着蝉的合鸣,一浪迭一浪,在枝叶间灿然悦动,一声高一声,在光影中兀自流转。那不知疲倦的高歌是对光明的欣赏,抑或是对生命的吟唱?然而穴居了十七年的蝉只有两周的生命在阳光下绽放。在这期间它们要完成找寻伴侣,交配,孕育,产卵。
它们来到世间的使命仿佛就是某个承诺。然后就匆匆离去?静默的日子,无数只蝉如落叶般恍然飘落,厚厚的几层,连数年积累的落叶都被覆盖。它们凄美地落下,蛰伏十七载的期待,在世间的呼吸只有两周。而森林因为蝉的沉落入泥,次年枝叶更繁茂,茎干更粗壮,鸟类更高歌,动物也更快活。
茫茫黑暗中,它们寂寞地等待,从来不知清晨熹微的光芒,亦不知暮色如约而至的守诺。它们不知四季更替,轮回演绎颜色的变幻,不知风花雪月,诉说世间冷暖的传说。一切都是那么唯美,唯美中蕴含着凄美,凄美却无丝毫的悲切,就如凤凰涅槃,沐浴烈火而再生。
生命真的是很奇妙的存在。生命的意义似乎真的不在于长短,而在于厚度与质量。
陈晓旭一生只扮演一个角色——林黛玉,而她演绎的黛玉前人不能抵,后人不能及,仿佛她就是黛玉再世,她就是为黛玉而生。而饰演黛玉仿佛是她一生的谶语,她犹如黛玉般唯美。罗阳仿佛就是为了歼—15而生,他钻研工作,不计较名利,不顾及身体,使命完成之时,就被上苍召回,没有豪言壮语,不去聆听掌声,而他的生命在鲜花中永远绽放。尘世间的身躯已随风散去,但心底世界里的精髓永存。
如果你的生命只有两周,两个月,两年,你会坦然面对吗?纵使天空不会铭记你的乐音,你会振翅留下雀跃的音符吗?即使石阶不会印染你的痕迹,你会拾阶而上吗?倘若你的生命之花绽放时注定相遇严冬,你会依然笑对风寒吗?我们不乏拥有生命的时空,但我们是否拥有挑战生命意义的人生?
敬重一只蝉,源于它对生命的等待凄美悲壮,对生命的责任义无反顾,对生命的终止淡定从容。
(选自《散文百家》期2013年第3期)
【小题1】为什么作者“那日看电视节目,介绍北美洲蝉的一生,感动到要落泪”?(4分
A.
【小题2】你怎样理解“生命真的是很奇妙的存在”在文中的含意?(4分
A.
【小题3】文章中插进了陈晓旭和罗阳的事迹,你是否感到突兀?请结合广本谈谈自己的看法。(4分)
【小题4】文章结尾作者认为,“敬重一只蝉,源于它对生命的等待凄美悲壮,对生命的责任义无反顾,对生命的终止淡定从容”,请结合文本谈谈自己的理解。(6分)
当前题号:10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