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上空的鸡鸣
①任老贵身穿睡衣再一次走向了阳台,高度的兴奋已让他一夜未眠。夜的清凉抚摸着任老贵绷紧的神经。他支楞着一双耳朵,努力捕捉夜空里即将出现的蛛丝马迹。这个秘密,是他们之间的约定,他不能失约。他要在第一时间里迎接那一刻的到来。半夜里做下的那件事,他相信做得天衣无缝。
②夜还黑,风还凉,任老贵手扶栏杆,打量着这个已生活了几十年,既熟悉又陌生的城市。夜生活的高潮业已过去,这个时候的城市精疲力竭地趴卧在黎明前的黑暗里,暧昧的街灯是城市的眼睛。女儿移民美国后,老伴也去世了,偌大的房间里只剩下他一个孤老头子,他愈发怀想儿时乡下的日子。
③乡下老家有鸡鸣犬吠,有绿油油的庄稼、清冽的河水,他的父老乡亲们活在那片泥土上,死后,又葬在那片泥土下。可城市没有,城市只有浮噪的车流人流。城市迎合人的身体,生活舒适,却死无葬身之地,死了,烧了,灰飞烟灭,小小的骨灰盒,被随便摆放在一个清冷的地方,像货架上等待出售的货物一样。一想到这些,恐惧就像潮水一样席卷了任老贵,他喘不上气来了。任老贵辞退保姆,只身回到了老家。老家已没有什么亲人,父母在时,逢年过节任老贵还能回乡下与父母团聚,父母走了,把他的乡下老家也一同带走了,任老贵就很少回去了。一个当了村支书的远房侄孙,接纳了任老贵。侄孙一家待他很好,任老贵却感到陌生,只住了一夜,就坚持要走。
④整个村子,原始散漫的房屋踪迹皆无,清一色的两层红砖白顶小洋楼,一座座一排排整齐划一,像一个模子倒出来的一样。房前屋后小巷纵横,全都铺上了水泥,院子里也是。弯曲随意的村中土路,被一条宽阔的水泥路取而代之,笔直得像一把利剑,穿村而过,生生把村子劈成了两半。村子里,不见一只鸡,也不见一只鸭,没有大腹便便的猪,也没有窜来窜去的狗。一打听,竟是全被赶到村外集体圈养了。怎么可以这样呢?没有了鸡鸣,还能是农村么?任老贵表示着自己的愤慨。侄孙笑了,现代化新农村的标准之一就是要人畜分居哩。
⑤任老贵听不到他想听到的鸡鸣犬吠。整个村子,白天,满耳朵只有人声,夜晚,只有电视声。任老贵的精神几近崩溃,他身心疲惫地回到了城市,把侄孙送给他的两只芦花大公鸡,虔心敬意地养在了阳台上。每天天不亮,那此起彼伏雄壮高亢的鸡鸣声把任老贵带到了人间天堂。
⑥可任老贵怎么也想不到,鸡鸣声打扰了邻居们的清梦,鸡粪味熏歪了邻居们的嘴脸。邻居们怨声载道横眉冷对。更要命的是,那天他忘了关鸡笼门,解放了的两只芦花大公鸡,飞到了楼下的草坪里,又刨又叨,草坪上一片狼藉。得意忘形的两只芦花大公鸡,还轮番攻击了一位手里拿着零食的小孩,把孩子的奶奶吓得哇哇大叫。邻居们把任老贵和他的鸡告到了小区物业管理处。物业管理负责人警告任老贵,咱是全市模范小区,曾三令五申严禁养鸡养鸭!今天你要不把它们处理掉,后果自负!
⑦任老贵嘴上答应着,趁夜深人静,却将两只芦花大公鸡转移到了楼顶上。任老贵蹲在鸡笼前,鸡啊,听话啊,你们可不能再顽皮了,这儿安全,我每隔两天,会在半夜里给你们送来水和食物。放心吧,这里是12楼楼顶,平时没人上来,明天一早你们该怎么唱就怎么唱吧。
⑧任老贵手扶窗栏,活动了几下酸困的双腿。突然,高空中传来了“喔喔喔”的鸡鸣声。随着一唱一和嘹亮的鸡鸣,整个城市醒来了。遥远的鸡鸣声依然是那么清晰悦耳,那蹦跳的音符,像极了乡下老家绿草尖儿上随风摇晃的露珠儿。任老贵闭上了双眼,激动地流下了两行热泪。
⑨ “哪里还有鸡叫?天哪,让领导发现了,咱这月的工资就全完了!哦,它在那儿,鸡叫声在楼顶上!快抓住它!”一个粗暴的声音高叫着。任老贵浑身一个激灵。他跌跌撞撞地冲入电梯,12楼到了,他气喘吁吁地顺着嵌入墙体的钢筋竖梯,爬上了楼顶。
⑩任老贵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楼顶上冒出了一胖一瘦两个保安,胖保安正在疯狂地踩踏着已塌了架的鸡笼,一只芦花大公鸡已死于非命,鲜血把鸡笼都染红了。而瘦保安,像一条猎狗,拼命追逐着另一只嘎嘎惊叫疲于奔命的公鸡。
⑪鸡毛纷飞。任老贵笨拙地阻挡着,他想救回自己的鸡。无路可逃的大公鸡飞上了楼顶半米多高的护栏。瘦保安临门一脚,大公鸡一声惨叫,头朝下脚朝上,像一支离弦之箭,向楼下飞速坠。
⑫ “我的鸡呀!”任老贵大叫一声,扑身向前。救鸡心切的他来不及刹住奔跑的速度,在一胖一瘦两个保安的惊呼声中,整个身子便飞离了护栏。坠落的过程中,任老贵忽然感到一阵轻松,身子像一根鸡毛,在空气中飘起来,飘起来了。飘飞的过程中,任老贵又听到了雄壮高亢的鸡鸣声。任老贵幸福地笑了。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任老贵获得侄孙相赠的两只公鸡,小区却不让养鸡,只得偷养在楼顶,公鸡打鸣吸引了物管抓鸡,最后任老贵像一片鸡毛落下楼,作者这样构思是为了表达对任老贵做法的否定。 |
B.小说第⑧段画线处对鸡鸣的描述和任老贵的感受,用了通感的修辞手法,表现了任老贵对故乡清新温暖的田园生活的眷恋神往。 |
C.小说开头作者用了细节描写表现任老贵对鸡鸣的迫切期待,生动地表现了他对田园生活的向往,对城市生活的厌倦。 |
D.小说记叙了主人公任老贵因两只公鸡而丧命的故事,以客观写事行文,小说的主题就是揭示社会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对人性中的正常需求的吞噬。 |
E.小说中侄孙的笑、保安的粗暴、小区住户的厌恶其实很合理,不合理的是任老贵的思想早已跟不上时代的节拍,这正是作者批判的重点。 |
【小题3】关于小说中任老贵最后的结局,有人认为体现了人性的弱点,有人则强调控诉了社会的弊病。你同意哪种说法?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由。
擦鞋嫂
范立志
朋友昨天找我说,有一个擦鞋的大嫂家里挺困难,今天要来找我,让我在社区帮帮忙,照顾她家一个低保。
听到敲门声,我猜可能是那位大嫂来了。我打开门,只见她拎着一提酒怯生生地走进来。我打量着她,四十岁左右,黑黝黝的脸,没任何修饰,甚至连眉也没描。是她?这张脸太熟悉!她把酒放在靠墙边,拘谨地站着。
“你请坐。”我对她说。
“嗯。”她坐在沙发上,屁股仅探一点沙发沿。
“请说说,你家有啥困难?”
“婆婆七十多岁,前年中了风,半身不能动,瘫在床上;两个孩子都在上学,一个上初中,一个上大学。我吧,人笨,除了擦擦皮鞋,不会干其他挣钱的活儿。”说完,她苦涩地笑了笑。
“孩子爸呢?”
“过世七八年了。”
我见她眼神暗淡了许多,连忙转换话题:“你认识我吗?”
“不认识。”她仔细地看了看我,回答说。
不认识?我十分意外。我到社区工作已有一个多月,每天上下班,都要从她的擦鞋摊前经过。大多时候,她都会招呼一声:“师傅,擦擦鞋吧!”每隔五六天,我都会坐在她的擦鞋摊前擦鞋。每次,她见我走近,便用干净毛巾,把那尺把高的小凳子抹了又抹,然后说:“您请坐!”她擦鞋技术熟练,擦的时间也长,不像有的人擦三两下完事,她总是把我的皮鞋擦得锃亮锃亮的。我走时,她会有礼貌地说一句:“您走好!”而刚才,她却说不认识我,这让我很不理解。
“你真的不认识我?”
她憨厚地笑了笑说:“对不起,我真的不认识您。”她的神情,坦然中含有愧疚,好像不认识我是她的错。
“你回去后,写一份申请交给社区,我会给你办的。”
“谢谢,谢谢!”她一个劲儿地鞠躬。在她告辞后快迈出门的那一刹那,我突然想起那提酒,我连忙对她说:“你等等,把酒带回去。”说着,我把那提酒递给了她。“这怎么行呢?”她一个劲儿地推辞着。我见她硬是不肯带回去,便对她说:“大嫂,这酒你要是不带回去,你那低保我就不办了。”
她愣了愣,冒出一句:“我要是带回去呢?”
“你要是带回去,我负责把你的低保办好。”
听了我的话,她打量我许久,把我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丝毫没有进屋时的拘谨。她接过酒,边走向门外,边念叨:“好人啊,好人啊……”
再次去她的擦鞋摊擦鞋,是一个星期后。她见我来了,热情地打招呼:“第一次来这儿擦鞋吧?只要您不嫌弃,以后鞋脏了,尽管来擦。”
“第一次来这儿擦鞋?”她的话,又使我想起了那天她说不认识我,好奇心使我想打破砂锅问到底。“大嫂,这以前,我在你这儿已擦四五次鞋了,难道你一点印象也没有?”
“什么?您在我这儿已擦四五次鞋了?”她停下来,怔怔地看着我,满脸歉意地说:“都怪我眼拙。”
她一边擦鞋,一边对我说:“您知道吗?您别看我们见了过路的人都热情地招呼‘师傅,来擦擦鞋吧’,其实,我们招呼的并不是过路的人啊!”
“什么?,你们招呼的并不是过路的人?”这话听起来挺新鲜,我连忙问:“大嫂,那你们招呼的是什么?”
“是你们的一双脚啊!”
我心里一酸,终于明白了大嫂为什么不认识我。
对大嫂的进一步认识是半年后。
那天,市团委和各社区联合组织捐资助学,有一个贫困生的发言,令我们很感动。他说,他虽然很贫穷,但又很富有,一是他读书有好心人资助,令他无比温暖;二是有来自妈妈的大爱。他向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七年前,一个男子骑摩托车回家,途中发生车祸,不但自己当场身亡,而且还撞死了一个男人。几天后,当被撞死男人的女人找上门索赔时,才知道他家里除了两间破房子外,就剩下一个四岁多的孤儿。女人不但没索到一分钱赔偿,还掏钱为孤儿买了许多吃的。这以后,女人总感到有一双饥饿的眼睛看着她,令她吃不安,睡不宁。女人在第五次来看望孤儿时,带走了孤儿,认孤儿为儿子。从此,那孤儿又有了一个更温馨的家。
讲完故事,贫困生泣不成声地告诉我们,那孤儿就是他,那收养孤儿的女人,就是他现在的母亲!
听了贫困生的故事,我决定去拜访那位母亲。我按照那位学生提供的地址找到他的母亲时,我愣在那里,因为她不是别人,正是我认识的擦鞋嫂。
(选自《东风文艺》2012年第6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擦鞋嫂刚进门的时候非常拘谨,但看到“我”并不怪罪她竟然不认识“我”这个曾经多次让她擦鞋的人,离开的时候丝毫不再拘谨。 |
B.虽然“我”让擦鞋嫂擦了四五次鞋,可是她竟然不认得“我”,因为她从来就不看前来让她擦鞋的顾客,而只专注于让她擦的鞋。 |
C.贫困生的母亲正是擦鞋嫂,这样的结尾看似出入意料,其实并不突兀,因为前文擦鞋嫂说的话和孤儿讲的故事都对此作了铺垫。 |
D.“我”在小说中既是一个性格人物,也是一个线索人物,通过“我”的见闻和感受串联起了小说的情节内容,使小说紧凑,条理分明。 |
【小题2】贫困生的发言在小说中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小说中的擦鞋嫂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6分)
最使瑞宣痛快的是钱老人并没完全失去记忆与思想能力,而变为残废。钱老人的神志逐渐清爽,在他看,便是残暴的日本人没有能力治服一位诗人的证明。他切盼能听到钱先生述说被捕受刑的经过,而详细的记载下来。
可是,钱老人的嘴很严。他是绝对不会把被捕以后的事说给第二个人的。他越清醒,便越小心;每每在他睡醒以后,他要问:“我没说梦话吧?”在清醒的时候,他闭口不谈被捕的事。瑞宣用尽了方法,往外诱老人的话,可老人一听到快要接触到被捕与受刑的话,他的脸马上发白,眼中也发出一种光,象老鼠被猫儿堵住了的时候那种惧怕的,无可奈何的光。一看到这种神气,瑞宣就十分惭愧。可是,惭愧并没能完全胜过他的好奇。
事情的本身是太奇——被日本宪兵捕去,而还能活着出来,太奇怪了!况且,钱老人为什么这样的不肯说狱中那一段事实呢?
慢慢的,他测悟出来:日本人,当放了老人的时候,一定强迫他起下誓,不准把狱中的情形告诉给第二个人。假若这猜得不错,以老人的诚实,必定不肯拿起誓当作白玩。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老人的通达是不亚于他的诚实的,为什么一定要遵守被迫起下的誓言呢?再一想,瑞宣不由的便想到老人的将来:老人是被日本人打怕了,从此就这么一声不响的活下去呢?还是被打得懂得了什么叫做仇恨,而想报复呢?
对钱太太与钱大少爷的死,老人一来二去的都知道了。在他的梦中,他哭过,哭他的妻和子。醒着的时候,他没有落一个泪。他只咬着那未落净的牙,腮上的陷坑儿往里一嘬一嘬的动。老人很喜欢听战事的消息,瑞宣是当然的报道者。这也使瑞宣很为难。他愿意把刚刚听来的消息,与他自己的意见,说给老人听。可是,只要消息不十分好,老人便不说什么,而又定着眼愣起来。他好象有什么极应保守秘密的大计划,必须越少说话越好。瑞宣很为难,因为他不会撒谎,不会造假消息,而又不愿教老人时时的不高兴。他只能在不完全欺骗中,设法夸大那些好消息,以便使好坏平衡,而减少一些老人的苦痛。
虽然钱诗人有了那么多的改变,并且时时使瑞宣为难,可是瑞宣仍然天天来看他,伺候他,陪着他说话儿。伺候钱诗人差不多成了瑞宣的一种含有宗教性的服务。瑞宣猜不透老先生的心里。老人是完全忘了以前的事呢?还是假装的忘记,以便不露痕迹的去报仇呢?真的,钱先生已经变成了一个谜!瑞宣当初之所以敬爱钱先生,就是因为老人的诚实,爽直,坦白,真有些诗人的气味。
金三爷来的次数少一些了。可每逢他来到,钱老人便特别的高兴。这使瑞宣几乎要有点嫉妒了。瑞宣晓得往日金三爷在钱老人的眼中,只是个还不坏的亲友,而不是怎样了不起的人物。
当金三爷也来看病人的时候,瑞宣很注意的听两位老人都说些什么,以便猜出钱老人特别喜欢金三爷的理由。在庆祝保定陷落的第二天,瑞宣在钱家遇到了金三爷。钱诗人带着满身的伤,更容易感觉到天气的变化;他的浑身都酸疼。一见金三爷进来,他便说:“天气要变呀,风多么凉啊!”
“凉吗?我还出汗呢!”金三爷的脑门上挂着不少很大的汗珠。从怀里摸出块象小包袱似的手绢把自己的秃脑袋用力的擦了一番。好大一会儿,他才问亲家:“好点吧?”
钱老人,似乎是故意求怜的,把身子蜷起来。声音也很可怜的,他说:“好了点!今天可又疼得厉害!要变天!”
金三爷捏了捏红鼻头,声如洪钟似的:“也许要变天!一边养,一边也得忍!忍着疼,慢慢的就不疼了!”
瑞宣看出来,钱诗人是崇拜金三爷了。为什么呢?他猜不出。
金三爷走后,钱老人对瑞宣说:“在这年月,有金三爷的身体比有咱们这一肚子书强得太多了!三个读书的也比不上一个能打仗的!”
瑞宣明白了。原来老人羡慕金三爷的身体。为什么?老人要报仇!想到这儿,他不转眼珠的看着钱先生,看了足有两三分钟。是的,他看明白了:老人不但在模样上变了,他的整个的人也都变了。谁能想到不肯损伤一个蚂蚁的诗人,会羡慕起来,甚至是崇拜起来,武力与身体呢?看着老人陷下去的腮,与还有时候带出痴呆的眼神,瑞宣不敢保证老先生能够完全康复,去执行报仇的计划。可是,只要老人有这么个报仇的心思,也就够可敬的了。他觉得老人与中国一样的可敬。一个生活与趣味全都是田园诗样的钱先生现在居然不考虑一切,而只盼身体健壮,好去报仇,他没法不敬重老人的胆气。老人似乎不考虑什么来得及与来不及,而想一下子由饮酒栽花的隐士变成敢流血的战士。难道在国快亡了的时候,有血性的人不都应当如此么?
(节选自老舍《四世同堂》)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理解与分析不恰当的两项(5分)
A本文以钱老人“被日本宪兵捕去,而还能活着出来”,设置悬念,引起阅读兴趣。
B“瑞宣”是本文的线索人物,由他一步一步展开故事情节,并在他的“明白”中揭示了小说的主题。
C“老人似乎不考虑什么来得及与来不及,而想一下子由饮酒栽花的隐士变成敢流血的战士。”表现了战争使钱老人变得勇敢而又关心国事。
D钱诗人崇拜金三爷,是因为金三爷身体好,当他自己感到天变的凉的时候。金三爷脑门上还能有很大的汗珠。
E“老人一听到快要接触到被捕与受刑的话,他的脸马上发白,眼中也发出一种光。”从整篇小说来看这种神态描写表现了老人内心深沉的痛苦之情。
【小题2】文中的钱老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6分)
【小题3】文中说“伺候钱诗人差不多成了瑞宣的一种含有宗教性的服务”,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含意。(6分)
【小题4】小说反复强调钱老人坚持不愿将自己被捕入狱以后的事情告诉别人的用意是什么?请具体说明。(8分)
半张纸
[瑞典]斯特林堡
最后一辆搬运车离去了;那位帽子上戴着黑纱的年轻房客还在空房子里徘徊,看看是否有什么东西遗漏了。没有,没有什么东西遗漏,没有什么了。他走到走廊上,决定再也不去回想他在这寓所中所遭遇的一切。但是在墙上,在电话机旁,有一张涂满字迹的小纸头。上面所记的字是好多种笔迹写的;有些很容易辨认,是用黑黑的墨水写的,有些是用黑、红和蓝铅笔草草写成的。这里记录了短短两年间全部美丽的罗曼史。他决心要忘却的一切都记录在这张纸上——半张小纸上的一段人生事迹。
他取下这张小纸。这是一张淡黄色有光泽的便纸条。他将它铺平在起居室的壁炉架上,俯下身去,开始读起来。
首先是她的名字:艾丽丝——他所知道的名字中最美丽的一个,因为这是他爱人的名字。旁边是一个电话号码,15,11——看起来像是教堂唱诗牌上圣诗的号码。
下面潦草地写着:银行,这是他工作的所在,对他说来这种神圣的工作意味着面包、住所和家庭,也就是生活的基础。有条粗粗的黑线画去了那电话号码,因为银行倒闭了,他在短时期的焦虑之后又找到了另一个工作。
接着是出租马车行和鲜花店,那时他们已经订婚了,而且他手头很宽裕。
家具行,室内装饰商——这些人布置了他们这寓所。搬运车行——他们搬进来了。歌剧院售票处,50,50——他们新婚,星期日夜晚常去看歌剧。在那里度过的时光是最愉快的,他们静静地坐着,心灵沉醉在舞台上神话境域的美及和谐里。
接着是一个男子的名字(已经被划掉了),一个曾经飞黄腾达的朋友,但是由于事业兴隆冲昏了头脑,以致又潦倒到无可救药的地步,不得不远走他乡。荣华富贵不过是过眼烟云罢了。
现在这对新夫妇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新东西。一个女子的铅笔笔迹写的“修女”。什么修女?哦,那个穿着灰色长袍、有着亲切和蔼的面貌的人,她总是那么温柔地到来,不经过起居室,而直接从走廊进入卧室。她的名字下面是L医生。
名单上第一次出现了一位亲戚——母亲。这是他的岳母。她一直小心地躲开了,不来打扰这新婚的一对。但现在她受到他们的邀请,很快乐地来了,因为他们需要她。
以后是红蓝铅笔写的项目。佣工介绍所,女仆走了,必须再找一个。药房——哼,情况开始不妙了。牛奶厂——订牛奶了,消毒牛奶。杂货铺、肉铺等等,家务事都得用电话办理了。是这家的女主人不在了吗?不,她生产了。
下面的项目他已无法辨认,因为他眼前一切都模糊了,就像溺死的人透过海水看到的那样。这里用清楚的黑体字记载着:承办人。
在后面的括号里写着“埋葬事”。这已足以说明一切!—— 一个大的和一个小的棺材。
埋葬了,再也没有什么了。一切都归于泥土,这是一切肉体的归宿。
他拿起这淡黄色的小纸,吻了吻,仔细地将它折好,放进胸前的衣袋里。
这两分钟里他重又度过了他一生中的两年。
但是他走出去时并不是垂头丧气的。相反地,他高高地抬起了头,像是个骄傲的快乐的人。因为他知道他已经尝到一些生活所能赐予人的最大的幸福。有很多的人,可惜,连这一点也没有得到过。
【小题1】小说采用倒叙的写法随主人公的意识流动展开情节。请按时间顺序从“他”的角度概括出小说的主要情节。(5分)
【小题2】“半张纸”在文中起什么作用?(5分)
【小题3】小说的结尾画线句子中的“生活所能赐予人的最大的幸福”指的是什么?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7分)
【小题4】下列对这篇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4分)( )
A.第一段中说:“没有,没有什么东西遗漏,没有什么了。”这句话意在表明主人公东西搬得非常干净,做事十分细心。 |
B.小说提到了主人公当时订牛奶,买肉,买日常用品等,“家务事都得用电话办理了”,让我们了解到在20世纪初的瑞典,家政服务已经到了怎样的程度,这也是本文所要表现的一个主要内容。 |
C.作者在第十一段中写道:“下面的项目他已无法辨认,因为他眼前一切都模糊了,就像溺死的人透过海水看到的那样。”这是因为纸条上面的字是“多种笔迹写的”,加上他看了很长时间,所以他眼前“一切都模糊了”。 |
D.这篇小说只有区区一千二百来字,但写了主人公两年由甜到苦,由合到散的生活,内容丰富,不枝不蔓。 |
沙原隐泉
余秋雨
①沙漠中也会有路的,但这儿没有。
②挡眼是几座巨大的沙山。只能翻过它们,别无他途。上沙山实在是一项无比辛劳的苦役。用力越大,陷得越深,下滑得也越厉害。才踩几脚,已经气喘,浑身恼怒。软软的细沙,也不硌脚,也不让你碰撞,只是款款地抹去你的全部气力。你越发疯,它越温柔,温柔得可恨之极。无奈,只能暂息雷霆之怒,把脚底放轻,与它厮磨。
③心气平和了,慢慢地爬。再不理会那高远的目标了,何必自己惊吓自己。还是转过头来看看自己已经走过的路罢。我竟然走了那么长,爬了那么高。脚印已像一条长不可及的绸带,平静而飘逸地划下了一条波动的曲线,曲线一端,紧系脚下。完全是大手笔,不禁钦佩起自己来了。不为那山顶,只为这已经划下的曲线,爬。不管能抵达哪儿,只为已耗下的生命,爬。只管爬。
④脚下突然平实,眼前突然空阔,怯怯地抬头四顾,山顶还是被我爬到了。夕阳下的绵绵沙山是无与伦比的天下美景。光与影以最畅直的线条流泻着分割,金黄和黛赭都纯净得毫无斑驳,像用一面巨大的筛子筛过了。日夜的风,把山脊、山坡塑成波荡,那是极其款曼平适的波、不含一丝涟纹。于是,满眼皆是畅快,一天一地都被铺排得大大方方、明明净净。色彩单纯到了圣洁,气韵委和到了崇高。为什么历代的僧人、俗民、艺术家要偏偏选中沙漠沙山来倾泄自己的信仰,建造了莫高窟、榆林窟和其他洞窟?站在这儿,我懂了。我把自身的顶端与山的顶端合在一起,心中鸣起了天乐般的梵呗。
⑤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待放眼鸟瞰一过,此时才敢仔细端详。那分明是一弯清泉,横卧山底。动用哪一个藻饰词汇,都会是对它的亵渎。只觉它来得莽撞,来得怪异,安安静静地躲坐在本不该有它的地方,让人的眼睛看了很久还不大能够适应。再年轻的旅行者,也会像一位年迈慈父责斥自己深深钟爱的女儿一般,道一声:你怎么也跑到这里!
⑥是的,这无论如何不是它来的地方。要来,该来一道黄浊的激流,但它是这样的清澈和宁谧。或者,干脆来一个大一点的湖泊,但它是这样的纤瘦和婉约。按它的品貌,该落脚在富春江畔,雁荡山间,或是从虎跑到九溪的树荫下。漫天的飞沙,难道从未把它填塞?夜半的飓风,难道从未把它吸干?这里可曾出没过强盗的足迹,借它的甘泉赖以为生?这里可曾蜂聚过匪帮的马队,在它身边留下一片污浊?
⑦我胡乱想着,随即又愁云满面。怎么走近它呢?我站立峰巅,它委身山底;向着它的峰坡,陡峭如削。此时此刻,刚才的攀登,全化成了悲哀。向往峰巅,向往高度,结果峰巅只是一道刚能立足的狭地。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君临万物的高度,到头来只构成自我嘲弄。我已看出了它的讥谑,于是急急地来试探下削的陡坡。人生真是艰难,不上高峰发现不了它,上了高峰又不能与它近乎。看来,注定要不断地上坡下坡、上坡下坡。
⑧一咬牙,狠一狠心。一脚,再一脚,整个骨骼都已准备好了一次重重的摔打。然而,奇了,什么也没有发生。才两脚,已嗤溜下去好几米,又站得十分稳当。再稍用力,只十来下就到了山底。实在惊呆了!想想刚才伸脚时的悲壮决心,哑然失笑。康德所说的滑稽,正恰是这种情景。
⑨来不及多想康德了,急急向泉水奔去。一湾不算太小,长可三四百步,中间最宽处,相当一条中等河道。丛丛水草,使水色绿得更浓。三只玄身水鸭,轻浮其上,带出两翼长长的波纹。水边有树,不少已虬根曲绕,该有数百岁高龄。总之,一切清泉静池所应该有的,这儿都有了。至此,这湾泉水在我眼中又变成了独行侠,在荒漠的天地中,全靠一己之力,张罗出了一个可人的世界。
⑩茫茫沙漠,滔滔流水,于世无奇。惟有大漠中如此一湾,风沙中如此一静,荒凉中如此一景,高坡后如此一跌,才深得天地之韵律,造化之机巧、让人神醉情驰。以此推衍、人生、世界、历史,莫不如此。给浮嚣以宁静,给躁急以清冽,给高蹈以平实,给粗犷以明丽。惟其这样,人生才见灵动,世界才显精致,历史才有风韵。然而,人们日常见惯了的,都是各色各样的单向夸张。连自然之神也粗粗糙糙,懒得细加调配,让人世间大受其累。
⑾ ——山,名为鸣沙山;泉,名为月牙泉。皆在敦煌县境内。(选自余秋雨《文化苦旅》,有删改)
【小题1】结合语境,解释加点词语在句中的含义(4分)
⑴刚刚登上山脊时,已发现山脚下尚有异相,舍不得一眼看全。
异相: 。
⑵世间真正温煦的美色,都熨帖着大地,潜伏在深谷。
熨帖: 。
【小题2】从表达上看,第②自然段运用哪些表现手法来写爬沙山?这样写有什么好处?(6分)
【小题3】对一湾月牙泉,作者先于山顶远望,后在岸边近观。这其间作者对它的情感产生了怎样的变化?作者由此悟出了什么道理?请你高度概括后作答。(6分)
【小题4】行家称道余秋雨这篇美文“自然而深邃”,请你细味本文对自然景观的描述和由此生发的人生感慨,谈谈对这一评价的认识。(6分)
空荡荡的院子
张蛰
那个院子自从没了他们的声音,就开始了长时间的空旷和寂寞。
以前回家,我都是坐在堂屋的那把自制沙发上跟他们说话,有时也坐在小板凳上,或者门口的那块青条石上。现在,我只能跑到哥哥家的苹果地里,坐在一堆土前,对着里面自言自语,诉说这世他们见过无数次的平淡无奇的喜怒哀乐。风总是从那堆土后轻轻地刮过来,吹我的脸。我知道,他们需要我的消息,那些风就是他们从另一个世界看我的目光。我一动不动,让风尽情地抚摸我。有一回,我忽然无来由地大悲大痛,就在风里大哭一场。我知道他们需要我的哭声,没有我的哭声,他们不放心。
他们非常担心过我的生活,不知道这个唯一去读了书的儿子会走进一个怎样的世界——那个时候,我的心态我的种种言行都超过了他们的想象:早知道这样,让你念什么书呢?早知这样,把你当条狗养多好……这是我活到二十多岁的时候带给他们养儿的收获和教训。直到我25岁上结婚,26岁上有子,他们这才长长地舒了口气:以后慢慢就好了。
我的确按照他们希望的在变好。上班,吃饭,睡觉,带着孩子去公园,周末去院子里看他们。我开始抽烟,我们互相发烟,在门口的青条石上一支接一支地抽。女儿对着他们喊:“爷爷奶奶!”他们慈祥满面。那是我不曾见过的慈祥。我知道,他们老了。
我决心把他们带到城里去。住住楼房,打打电话,逛逛公园,早晚也在护城河沿上溜达溜达,和其他的城里人谈谈孩子和更小的孩子,谈谈以前的陈芝麻烂谷子。他们去了,又回了。他们不习惯。
他们又回到乡下的那个院落,喂鸡,喂鸭,养猫,养狗。院子里日升日落,下雨起雾,开门关门,院门吱吱呀呀地响。他们老了,他们的老超过了我的想象。我站在门口,手牵女儿,在正午的阳光下,看他们睡着在院子里的那棵槐树下,一左一右,狗卧一旁,猫躺身上,鸡在啄他们脚上的烂菜叶。女儿喃喃自语:“爷爷奶奶……”我攥紧了她的小手。我站在门口,真不想迈进门里去,真不想叫醒他们。
他们中的一个,终于躺倒在我的怀里。在医院里,我抱着,也是揽着,他大口大口地艰难喘气,艰难地把脸转过来,艰难地说,咱们回家吧。一辈子没这样求过人,这是他最后的愿望。
院子从此少了一半的声音。院门再开再关,声音听起来夸张地刺耳。那种衰败是从院门的青石开始,再没有人去坐在上面抽烟,我看见尘土正侵进青条石细微的纹路里。我看见院落的各处开始有脱落的墙皮,泛起的白碱……我努力地消除它们的存在,都遭到了一个人的反对。窗棂有根木条折了,要修,她反对。锅屋墙该刷了,她反对。堂屋的地面该用水泥补了,她反对。那把自制的沙发皮裂了,需要换个新沙发了,她反对。她在静静地等待一个时间的到来。哪儿都不去,守候着一个显得衰败而渐渐空荡的院子。
十年有多长?她把一只猫喂走又把一只猫喂成,那只家狗实在受不了一个庭院的寂寞,在六年的时候趴在屋角的一堆草里,再也没有从夜里醒来。鸡鸭也不养了,她说想素净,不想再在早晨听到鸡飞狗跳的声音。院子的落寞时间太久,让她对声音开始害怕。没有人知道她内心到底有多寂寞有多冷——就像她晚年雾濛濛的眼神,让人无法再看清看到底。她可能清晨了还感觉是晚上,傍晚时又以为是阴天的正午。有好几次,她说,你父亲从地里回来了,扛着锄头,你去接过来。突然有一天,她开始对我交待一些事情,地点,时间,人,事,一清二楚。老家的屋怎么办,还有的一千块钱怎么办,两个哥哥三个姐姐家的儿孙读书,他们将来的营生。你要照顾着他们啊,我们家,就你是个读书人。她清清楚楚地说。交待好一切她觉得应该交待的事情,就在我不在的某一天,她忍着疼痛走了,离开这个院子。
他们把一个院子彻底交给了我,他们把一切都带走了,只剩下这个空荡荡的院落。我握着女儿的手,再没有招呼的对象。那把破沙发的对面,再没有一对苍老的脸。我再没有勇气坐在门口的那块青条石上,我再也推不开那扇永不会上锁的院门。
空荡荡的院子。我回家,我从千里之外的地方顶风淋雨冒雪回家,再给谁看呢?
【小题1】联系上下文,说说第三段中“这是我活到二十多岁的时候带给他们养儿的收获和教训”这句话该如何理解。(4分)
【小题2】请结合作品内容,简要概括“父母”的形象特点。(5分)
【小题3】本文以“空荡荡的院子”为题,文中也多次描写院子,探究作者这样写的意图。(6分)
怅对花魂
王充闾
去年中秋节前两天,妻子打来电话,说家里的昙花已经绽蕾,马上就将开放,催我快速回去观赏。
推开屋门,只见妻子正全神贯注地观察着那盆平素并不引人注意的昙花。在扁平的叶状新枝的边缘,翠玉般的花蕾,无风自荡,颤颤摇摇,似乎不胜负载;过了一会儿,竟和电影特写镜头里的一模一样,逐渐地,逐渐地张开了,中心闪现出一簇黄澄澄、金灿灿的花蕊,每一茎都像纤细的金丝,又像粉蝶的触须,在微微地颤动。四围的层层花瓣上的每根筋络,还在拼力地向外舒展,仿佛要把积聚了多年的气力和心血,尽情地倾泻无遗。
有人嫌它花时太短,稍纵即逝。其实,这是过苛的挑剔。生命无论短长,关键是看它有无亮色;没有亮色的生命,再长也不过是一片虚空。只要能在“一现”之中,像一颗陨星冲入大气层之后,能在剧烈的摩擦中发出耀目的光华,同样称得上星云灿烂。
据说,昙花原属热带植物,为了避开日间的燥热,便躲在深夜里开花。史载,南宋画家、词人张铉当牡丹开放时,招邀好友举行赏花盛会,宾客齐集后,吩咐开帘通气,立刻满座皆香,然后伴以歌姬舞女,檀板清樽,喧腾彻夜。我想,这种“厚爱”如果施之于昙花,肯定是难以忍受的。
我默坐一旁,仔细地端详着这隽秀的幽姿。超逸,雅静,妙相庄严,这哪里是花?分明是一颗怦怦跳动着的心!此刻,我既满怀着兴奋,也夹杂着一种酸楚与歉疚,不觉慢慢地沉浸在如烟往事的回忆里。
记得是暮春时节,一位朋友赠给我一段昙花的叶状嫩枝。抱着试试看的心情,我顺手将它插在一个幼苗尚小的菊花盆里。十几天后,它竟扎下根须,渐渐长大起来。我于养花纯属外行,如何给水施肥,全然不懂。有时看盆里发干,就随手将一大杯凉茶倒进去。赠花的朋友发现后,嗔怪我硬拉着李逵去跟张顺泅水。原来菊花耐湿,而昙花喜干。我这么“一锅煮”,岂不苦了它也!此后,我就把它移进另一个小花盆里。转眼间,一千个昼夜过去了,这株昙花却硬是在寂静的秋夜里悄然开放,把心灵中最美好的东西和盘托出,给人们以爱的温馨和羡的享受。
冰心老人写过这样的诗句:“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想到这些,我益发觉察到心中留下的缺憾。我筹划着,明春一定买个大花盆,满装上肥沃、松软的腐殖土,早早地把它移植过来,殷勤、合理地加以培护。
……
呀!昙花巨大的花冠已经垂了下来,花瓣全部闭合了。再看那青葱的枝叶,似乎也渐形枯萎。这该是长期疏于管理、养分匮乏所致。昙花,昙花!为着绽放一朵奇葩,竟然使尽浑身解数,最后力尽而竭!做人果能如此,也就很够标准了。
自然界的花卉自有其生长的规律,本与人事无关。但事有可鉴,理有可通,有时一些物象也能给人以深刻的启示。
怅对花魂,我蓦然记起《随园诗话》中记载的一则轶事。一个叫陈浦的老寒士,带着自己的诗稿,请求当时的诗坛巨擘袁枚评点。袁枚日夕游宴于权贵、才女之中,对这个寒士的诗稿并未重视,随手放在一边。几年后想起了这件事,取出诗稿细细品玩一遍,发现作者原是一个才分很高、颇有造诣的诗人,诗稿中不乏一些传世之作。他便忙着打听其人下落。不料,这位老寒士早已在贫病交攻之下黯然故去。袁枚满怀深情地录下已故诗人的七绝:“贫归故里生无计,病卧他乡死亦难。放眼古今多少恨,可怜身后识方干!”然后,凄然地在《诗话》里写道:“呜呼!余亦识方干于死后,能无有愧其言哉!”
这里说的方干,是唐代的诗人,很有才识,科场失意后,息形山林,郁郁以终。后来,朝廷发现了他的才干,追认他进士及第。但逝者已矣,已经于事无补了。这种情况,今天不是也时有出现吗?
(选自2007年8月8 日《今晚报》,有删改)
【小题1】作者认为昙花之“魂”是什么? (4分)
【小题2】面对昙花,“我”为什么“既满怀着兴奋,也夹杂着一种酸楚与歉疚”? (5分)
【小题3】常见的昙花之作,大多取“赞”,而本文却取“怅”,你认为恰当吗?既然写“怅”,为什么还花那么多笔墨去写昙花之美?请作简要分析。 (6分)
没有名字的东西
【英】奈保尔①
波普自称是个木匠,可他的建造物只有自家后院芒果树下的那个马口铁小工棚。就是这么个小工棚他也没有盖完。他懒得给屋顶上的马口铁皮钉钉子,只在上面压了几块大石头。一到刮大风,屋顶就像散了架似地发出乒乒乓乓的可怕声,随时都有飞走的可能。
不过波普可从不闲着。他总是在锤呀、锯呀、刨呀,忙得不亦乐乎。我喜欢看他工作。我喜欢那些木头——乔木、香树和蟾蜍树的香味,我喜欢那些木屑的颜色;也喜欢那些锯末像粉一样撒在波普卷曲的头发上。
“你在做什么呀,波普先生?”我问。
波普总是说:“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我在做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
我就喜欢波普这一点。我觉得他就像个诗人。
一天我对波普说:“我想做点东西。”
“你想做什么呢?”他说。
我一下子还真想不出到底要什么。
“这不,”波普说,“你也在想一个没有名字的东西啦。”
但在街上,波普却不是招人喜欢的人。倒不是他们觉得他有神经病或是个大傻瓜。哈特常说,“你们听,波普也太傲气了。”
这么说波普不公平。波普有个习惯。每天早上总要拿着一杯朗姆酒站在大街的人行道上。他从不喝杯里的酒。但只要见有熟人,他就用中指沾沾酒,再舔舔手指,然后朝熟人挥挥手。
“我们也买得起朗姆酒呀,”哈特常说,“但我们就不像波普这样炫耀。”
我自己倒从来没这么想过。一天我向波普问起此事。
波普说:“孩子,早晨太阳刚出来,天还有点凉,你一起床就能出去走走,一边晒太阳,一边喝点朗姆酒,你会觉得很舒服。”
波普从不挣钱,都是老婆出去工作。好在他们没有孩子,这样倒也方便。波普说,“女人爱干活就让她们干吧,反正男人也干不好。”
哈特说,“波普娘娘腔,不是个好男人。”
波普的老婆在我学校附近的一个大户人家做厨娘。以前,她下午常等我,然后带我去她的大厨房,还给我好多好吃的。我唯一不喜欢的就是我吃东西时她坐在一旁盯着我的样子,好像我是为她吃似的。她让我叫她阿姨。经她介绍,我认识了那个大户人家的园丁。他是个棕色皮肤的漂亮男人。
一天夜晚,我发现波普在他的工棚里伤心。他坐在一块木板上,拿木屑在手指上缠来绕去。
波普说:“你阿姨走了,孩子。”
“去哪儿了,波普先生?”
“啊,孩子!这个问题提得好,”他说到这便再没往下说。
打那以后,大家经常聚在波普的工棚里。他们谈板球、足球和电影——什么都谈,除了女人——就是想让波普高兴。
波普的工棚里不再有锤子和锯子声。木屑闻起来也不新鲜了,颜色也变黑了,几乎像烂泥一样。波普开始酗酒,他喝醉以后我可不喜欢他。他身上一股朗姆酒味,经常大哭大叫,然后就发火想打人。这使他被那帮人接纳了。
哈特说:“我们过去错怪了波普,他是个好汉,和我们一样。”
终于有一天,波普离开了我们。
哈特说:“他不说我也知道他去哪儿了。他是去找他老婆了。”
爱德华说:“你想她会跟他回来吗?”
哈特说:“等着瞧吧。”
其实,我们也用不着久等,报上很快就报道了此事。哈特说果不出他所料。波普在阿里马打伤了一个男人,那男人拐走了他老婆。那人就是以前给过我许多袋青草的园丁。
波普回来后完全换了个人。我一跟他说话他就对我大吼大叫。哈特和其他人一带着朗姆酒去工棚看他,他就把他们轰了出去。哈特说:“你们看,女人把那家伙整疯了。”
往日那熟悉的声音又从波普的工棚里传了出来。他拼命干活。我真想知道他是否还在做没有名字的东西。但我害怕,没敢问他。
他往工棚里拉了一盏电灯,开始在夜间干活。他家门外总停着许多车子,将东西拉进拉出。后来波普又忙着漆房子,将房子漆成大绿色,又将屋顶漆成大红。哈特说:“这家伙准疯了。”
他开始为别人做莫利斯式椅子、桌子和衣橱。
有一次我问他:“波普先生,你什么时候再做没有名字的东西呀?”
他竟臭骂了我一通。
“你他妈的真讨厌,”他说,“快滚开,否则我非揍你不可。”
【注】①奈保尔:英国作家,2001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文章有删节。
【小题1】“我”眼中的波普与众人眼中的波普各是怎样的?(4分)
【小题2】简要分析“我”在小说中的作用。(5分)
【小题3】波普从做没有名字的东西到做有名字的东西,他的人生发生了怎样的变化?你认为这种变化是可喜,还是可悲?请写出理由。(6分)
远处的青山
(英)高尔斯华绥
⑴不仅仅是在这刚刚过去的三月里(但已恍同隔世),在一个充满痛苦的日子——德国发动它最后一次总攻后的那个星期天,我还登上过这座青山呢。正是那个阳光和煦的美好的天气,南坡上的野茴香浓郁扑鼻,远处的海面一片金黄。我俯身草上,暖着面颊,一边因为那新的恐怖而寻找安慰,这进攻发生在连续四年的战祸之后,益发显得酷烈出奇。
⑵现在总算有了完结,于是我又一次登上了这座青山,头顶上沐浴着十二月的阳光,远处的海面一片金黄。这时心头不再感到痉挛,身上也不再有毒气侵袭。和平了!仍然有些难以相信。战争持续了这么长久,我们不少人似乎已经忘记了1914年8月的战争全面爆发之初的那种盛怒与惊愕之感。但是我却没有,而且永远不会。
⑶在我们一些人中——我以为实际在相当多的人中,只不过他们表达不出罢了——这场战争主要会给他们留下这种感觉:“但愿我能找到这样一个国家,那里人们所关心的不再是我们一向所关心的那些,而是美,是自然,是彼此仁爱相待。但愿我能找到那座远处的青山!”关于忒俄克里托斯的诗篇,关于圣弗兰西斯的高风,在当今的各个国家里,正如东风里草上的露珠那样,早已渺不可见。即或过去我们的想法不同,现在我们的幻想也已破灭。
⑷和平之感在我们思想上正一天天变得愈益真实和愈益与幸福相连。天空中各种禽鸟的飞翔,海鸥、白嘴鸭以及那往来徘徊于白垩坑边的棕色小东西对我都是欣慰,它们是那样自由自在不受拘束。一只画眉正鸣啭在黑莓丛中,那里叶间晨露未干。轻如蝉翼的新月依然隐浮在天际,远方不时传来熟悉的声籁,而阳光正暖着我的脸颊。张目四望,不管你看看眼前的蜗牛甲壳,雕镂刻画得那般精致,恍如童话里小精灵头上的细角,而且角端作蔷薇色;还是俯瞰从此处至海上的一带平芜,它浮游于午后阳光的微笑之下,几乎活了起来,这里没有树篱,一片空旷,但有许多炯炯有神的树木……
⑸整个世界的逐渐恢复——生命这株伟大花朵的慢慢重放——在人的感觉与印象上的确是再美不过的事了。我把手掌狠狠地压在草叶上面,然后把手拿开,再看那草叶慢慢直了过来,脱去它的损伤。我们自己的情形也正是如此,而且永远如此。战争的创伤已经深深侵入我们的身心,正如严霜侵入土地那样。在为了杀人流血这桩事情而战斗、护理、宣传、文字、工事,以及计数不清的各个方面而竭尽努力的人们当中,很少有人是出于对战争的真正热忱才去做的。但是,说来奇怪,这四年来写得最优美的一篇诗歌,亦即朱利安·克伦菲尔的《投入战斗!》竟是纵情讴歌战争之作!但是如果我们能把自那第一声战斗号角之后一切男女对战争所发出的深切诅咒全部聚集起来,那些哀歌之多恐怕连笼罩地面的高空也盛装不下。
⑹然而那美与仁爱所在的“青山”离我们还很遥远。什么时候它会更近一些?人们甚至在我所偃卧的这座青山也打过仗。根据在这里白垩与草地上的工事的痕迹,这里还曾宿过士兵。白昼与夜晚的美好,云雀的欢歌,香花与芳草,健美的欢畅,空气的新鲜,星辰的庄严,阳光的和煦,还有那清歌与曼舞,淳朴的友情,这一切都是人们渴求不厌的。但是我们却偏偏要去追逐那浊流一般的命运。所以战争能永远终止吗?……
⑺这是四年零四个月以来我再没有领略过的快乐,现在我躺在草地上,听任思想自由飞翔,那安详如海面上轻轻袭来的和风,那幸福如这座青山上的晴光。
【小题1】本文第⑷段的描写十分精彩,请分析其表达特色与表达效果。(4分)
【小题2】如何理解第⑸段中“我们自己的情形也正是如此,而且永远如此”这句话?(4分)
【小题3】本文作者善于在对比中表达对战争的厌恶,全文主要有哪几组对比?请作简要概括。(4分)
【小题4】作者将这篇散文取名为“远处的青山”,结合全文,探究“远处的青山”蕴含的深意。(6分)
这是1998年夏天。
7月9日。
天空像是被飓风吹了整整一夜,干净得没有一朵云。只剩下彻底的纯粹的蓝色,张狂地渲染在头顶上面。像不经意,随手打翻了蓝色的墨水瓶。
晕染开的,千丝万缕的蓝。
这天下午的阳光和其他寻常夏天里的阳光一样好,或者更加好。炎热让每个人失去了说话的欲望。张了张口就是干燥的热,像要吐出火来。大家静静地站在高大的香樟树下,皱着眉头,沉默不语。
傅小司从停车棚里把车拖出来后,考虑是不是要先回家去再说。刚刚结束的英文考试几乎要了人的命。身后那个女生一直在咳嗽,小司差点连听力都听不清楚。
“嘿!”陆之昂拿着一罐可乐碰了碰傅小司的胳膊,刺人的冰凉从他的胳膊上的皮肤迅速而细枝末节地传递到心脏去。傅小司接过可乐拉开来,抬起头大口大口地喝下去,喉结翻上翻下的。泡沫弄了些在手上,他抬起手,用嘴含了下食指关节那里。
陆之昂在旁边瞄到他这个动作,喉咙里发出了一声阴阳怪气的“额油”。
傅小司记得自己三年前仰起头喝可乐的时候还没觉得喉结这么突兀,三年前就是这么仰头喝了一罐可乐然后就离开了初中的一群朋友。大家只是拍了拍肩膀没有说再见,于是大家就真的没有再见过面。
三年后的今天,不知道会不会像是三年前的那场告别一样,从此就不再见面呢?
傅小司抬起头看看陆之昂,他对他说:“嗨,我们就这么毕业了对吧。”
陆之昂看看他,然后皱皱眉,说:“好像是的。”
天空一群飞鸟突然刷刷地飞过去,翅膀交叠的声音响彻天空。
傅小司转过头没有说话,微微皱了皱眉头,喝下一大口可乐。
眼前很多的人挤在一起,每个人脸上都是夏天里特有的潮红,小司记得拍毕业照的时候也是这种样子,所有人在烈日下面站队,因为阳光太强以至于大家在照片上都有点皱了眉头且红着一张脸,于是陆之昂生动地形容像是赴死前的集体照。带着悲壮的表情伪装了天下无敌的气势冲向那座早就不堪重负的独木桥。然后听到很多人扑通扑通落水的声音。水花溅到脸上像是泪。泪水弄脏了我们每一个人的脸。可是还是挡不住疯了一样地往前横冲直撞。
当照相机扫射出的那一个红点依次划过每一个人的眼睛,然后“咔嚓”,定格,再然后一群人就作了鸟兽散。
每一个人都匆忙地赶回教室搬出参考书继续暗无天日地做题。五分钟之后就再也想不起自己的左右两边站着的是什么人。
这一天下午很多人笑了很多人哭了然后很多人都沉默了。学校的香樟每到夏天就会变得格外的繁盛。那些阳光下的树荫总会像黏稠的墨汁一样缓慢地渗透进窗户里面,傅小司记得自己和陆之昂在树荫里昏睡了似乎无穷多个夏天。眼皮上的红光和热度一直没有散去。
可是现在竟然突然就要离开了。
傅小司想起自己很久以前看到过的话,离开,让一切变得简单,让一切有了重新被原谅的理由,让我们重新来过。
接近黄昏的时候学校里就没有人了。
高一高二的学弟学妹早就放假在家里看动画片了。而高三的学生在考完最后一门外语之后也三三两两地离开了。这一次离开,是最盛大的也是最后一次告别,傅小司甚至可以看到他们双脚迈出校门的时候身后的影子突然被割裂的样子,身躯继续朝前,墨般漆黑的影子留在原地。
就像是人死去时离开身体的灵魂。带着恍恍惚惚的伤心和未知的恐惧。
那些影子像是依然留在空荡的校园里,游荡着,哼着青春时唱过而现在被人遗忘的歌。
那些人终于走了,带着三年时光的痕迹消散在了城市的各个角落并最终会消散在全中国甚至全世界的每一个地方。
暮色四合。 选自郭敬明《1995-2005夏至未至》(2010修订版)
【小题1】文中写傅小司回忆拍毕业照的情景,有什么作用?(3分)
【小题2】结合全文,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3分)
【小题3】选文节选自小说的引子部分,可看作是个场景描写,简析这个场景描写在小说中的作用。(3分)
【小题4】请就本文的艺术特色,选一点进行赏析。(5分)
【小题5】你也即将经历高考毕业离校,结合文中傅小司的感受,写出两点你对青春和成长的感悟。(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