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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0分)
这是1998年夏天。
7月9日。
天空像是被飓风吹了整整一夜,干净得没有一朵云。只剩下彻底的纯粹的蓝色,张狂地渲染在头顶上面。像不经意,随手打翻了蓝色的墨水瓶。
晕染开的,千丝万缕的蓝。
这天下午的阳光和其他寻常夏天里的阳光一样好,或者更加好。炎热让每个人失去了说话的欲望。张了张口就是干燥的热,像要吐出火来。大家静静地站在高大的香樟树下,皱着眉头,沉默不语。
傅小司从停车棚里把车拖出来后,考虑是不是要先回家去再说。刚刚结束的英文考试几乎要了人的命。身后那个女生一直在咳嗽,小司差点连听力都听不清楚。
“嘿!”陆之昂拿着一罐可乐碰了碰傅小司的胳膊,刺人的冰凉从他的胳膊上的皮肤迅速而细枝末节地传递到心脏去。傅小司接过可乐拉开来,抬起头大口大口地喝下去,喉结翻上翻下的。泡沫弄了些在手上,他抬起手,用嘴含了下食指关节那里。
陆之昂在旁边瞄到他这个动作,喉咙里发出了一声阴阳怪气的“额油”。
傅小司记得自己三年前仰起头喝可乐的时候还没觉得喉结这么突兀,三年前就是这么仰头喝了一罐可乐然后就离开了初中的一群朋友。大家只是拍了拍肩膀没有说再见,于是大家就真的没有再见过面。
三年后的今天,不知道会不会像是三年前的那场告别一样,从此就不再见面呢?
傅小司抬起头看看陆之昂,他对他说:“嗨,我们就这么毕业了对吧。”
陆之昂看看他,然后皱皱眉,说:“好像是的。”
天空一群飞鸟突然刷刷地飞过去,翅膀交叠的声音响彻天空。
傅小司转过头没有说话,微微皱了皱眉头,喝下一大口可乐。
眼前很多的人挤在一起,每个人脸上都是夏天里特有的潮红,小司记得拍毕业照的时候也是这种样子,所有人在烈日下面站队,因为阳光太强以至于大家在照片上都有点皱了眉头且红着一张脸,于是陆之昂生动地形容像是赴死前的集体照。带着悲壮的表情伪装了天下无敌的气势冲向那座早就不堪重负的独木桥。然后听到很多人扑通扑通落水的声音。水花溅到脸上像是泪。泪水弄脏了我们每一个人的脸。可是还是挡不住疯了一样地往前横冲直撞。
当照相机扫射出的那一个红点依次划过每一个人的眼睛,然后“咔嚓”,定格,再然后一群人就作了鸟兽散。
每一个人都匆忙地赶回教室搬出参考书继续暗无天日地做题。五分钟之后就再也想不起自己的左右两边站着的是什么人。
这一天下午很多人笑了很多人哭了然后很多人都沉默了。学校的香樟每到夏天就会变得格外的繁盛。那些阳光下的树荫总会像黏稠的墨汁一样缓慢地渗透进窗户里面,傅小司记得自己和陆之昂在树荫里昏睡了似乎无穷多个夏天。眼皮上的红光和热度一直没有散去。
可是现在竟然突然就要离开了。
傅小司想起自己很久以前看到过的话,离开,让一切变得简单,让一切有了重新被原谅的理由,让我们重新来过。
接近黄昏的时候学校里就没有人了。
高一高二的学弟学妹早就放假在家里看动画片了。而高三的学生在考完最后一门外语之后也三三两两地离开了。这一次离开,是最盛大的也是最后一次告别,傅小司甚至可以看到他们双脚迈出校门的时候身后的影子突然被割裂的样子,身躯继续朝前,墨般漆黑的影子留在原地。
就像是人死去时离开身体的灵魂。带着恍恍惚惚的伤心和未知的恐惧。
那些影子像是依然留在空荡的校园里,游荡着,哼着青春时唱过而现在被人遗忘的歌。
那些人终于走了,带着三年时光的痕迹消散在了城市的各个角落并最终会消散在全中国甚至全世界的每一个地方。
暮色四合。 选自郭敬明《1995-2005夏至未至》(2010修订版)
【小题1】文中写傅小司回忆拍毕业照的情景,有什么作用?(3分)
【小题2】结合全文,赏析文中画线句子的含义。(3分)
【小题3】选文节选自小说的引子部分,可看作是个场景描写,简析这个场景描写在小说中的作用。(3分)
【小题4】请就本文的艺术特色,选一点进行赏析。(5分)
【小题5】你也即将经历高考毕业离校,结合文中傅小司的感受,写出两点你对青春和成长的感悟。(6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7-03-03 12: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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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9分,每小题3分)
文化中的时间
季节、星辰的循环往来,这些现象使许多人把时间看作一种基本上不断循环的有机节奏。他们想,既然时间跟天体的循环运转分不开,时间本身也应该是循环的。白天跟随黑夜,新月代替了旧月,为什么历史就不这样?中美洲的玛雅人相信历史每260年重复一次,这个周期他们叫拉马特,是他们日历的基本单元。1698年,西班牙人入侵登陆,伊嚓部落闻风而逃,因为他们相信周期满了,灾难来到。这点他们并没有搞错,但并不是什么预言,连巧合都算不上:原因是入侵80年前,西班牙人从传教士那边得知玛雅人相信时间有周期,所以侵略者本来就预料到对方的反应。
时间的循环模式是希腊各宇宙学派的一个共同点。亚里士多德在他的《物理学》中说:“凡是具有天然运动和生死的,都有一个循环。这是因为任何事物都是由时间辨别,都好像根据一个周期开始和结束;因此甚至时间本身也被认为是个循环。”斯多葛学派的人相信,每当行星回到它们初始相对位置时,宇宙就重新开始。公元4世纪的尼梅修斯主教说过:“苏格拉底也好,柏拉图也好,人人都会复生,都会再见到同样的朋友,再和同样的熟人来往。他们将再有同样的经验,从事同样的活动。每个城市、每个村庄、每块田地、都要恢复原样。而且这种复原不仅是a一次,而是二次三次,直到永远。”好像所有历史的事件都装在一个大轮子上一样,循环不已。这不断循环的观念在数学中叫“庞加莱循环”。
“时间之箭“引起我们内心的恐惧,因为它意味着不稳定和变迁。它所指向的是世界的末日,而不是世界的重新再生。罗马尼亚人类学者埃里阿德在他有关”时间之箭“和时间循环的名为《永恒回返的神话》的书里,认为世上从有人类以来,多半人都觉得循环时间更令人安慰,而将它紧抱不放;这样,过去也是将来,没有真正的“历史”可信,死心塌地地承认再生和更新。请注意他写的:“远古的人的生命……虽然发生在时间里面,并不记录时间的不可逆性;换句话说,对时间意识中最明确的特征,它反而置之不理。”
犹太基督教传统把时间一下子直截了当地建立在西方文化里面。埃里阿德写道:“这种‘无尽循环’的老调,基督教企图一下子将它超越。”由于基督教相信耶稣的生、死和他上十字架的受难,都是惟一的事件,都是不会重复的,西方文化终于把时间看成是穿越在过去和未来之间的一条线。基督教出现以前,只有信仰拜火教的波斯人认同这种前进式的时间。
不可逆时间深刻地影响了西方思想。对“进步”和地质学的“深时”——人类进化只是新上地球舞台不久的一出戏的那项惊人发现,不可逆时间给我们做了心理准备。它为达尔文的进化论开辟了道路,从而把我们和原始生物在时间上连接起来。同时,由于线性时间概念的出现,为现代科学改善地球上生命的保证,打下了思想基础。
文化时间的循环模式和线性模式,在现实生活中也可以找到对应。细胞的分裂和细胞的由生到死的老化过程;钟表也具有这两个不同的时间面貌,钟摆的不停、晶体的振荡和各种
耗散现象,诸如电池的干涸,发条的松弛,钟锤的下降等就是如此。
(节选自《时间的形象》,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化中的时间”有关内容的表述,符合作者观点的是()
A.季节、星辰可以循环往来,白天跟随着黑夜,新月代替了旧月,这些现象可以把时间看作是不断循环的。
B.对于文化中的时间,既可以被想象成周而复始的“循环模式”,又可以被理解为不可逆的“线性模式”。
C.凡是具有天然运动和生死的,都有一个循环,因为任何事物都是有时间辨别,都像根据一个周期开始和结束。
D.由于基督教相信耶稣的生与死和他上十字架受难,都是唯一的事件,都是不会重复的,因此时间是前进式的。
【小题2】(小题2)下列说法属于文化时间的“线性模式”的一项是()
A.1698年,西班牙人入侵登陆,伊嚓部落闻风而逃,因为中美洲的玛雅人相信260年的周期满了,灾难来到了。
B.世上从有了人类以来,多半的人都觉得循环时间更令人安慰,过去也是将来,这样就没有真正“历史”可言。
C.犹太基督教把时间一下子直截了当地建立在西方文化里面,目的在于企图一下子超越“无尽循环”的老调。
D.现实生活中细胞的从生到死的老化过程和钟表发条的松弛、钟锤的下降等现象,属于文化时间的线性模式。
【小题3】(小题3)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拉马特”指的是中美洲的玛雅人日历的基本单元,他们相信历史每经过260年就要重复一次,这种周期被他们称之为“拉马特”。
B.每个城市和村庄、每块田地都要恢复原样,好像所有历史事件都装在一个大轮上循环不已,这种不断循环的观念数学上叫“庞加莱循环”。
C.“时间之箭”之所以能够引起我们内心的恐惧,是因为时间意味着不稳定和变迁,它所指向的是世界的末日,而不是世界的重新再生。
D.不可逆时间深刻影响西方思想,其主要表现是它不但为达尔文的进化论开辟了道路,而且还为现代科学改善地球上生命的保证打下思想基础。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可读懂声音和面部表情的软件问世
艾克曼设计出了一个软件程序,可通过分析一个人的讲话、声音和面部表情,帮助人们分析其讲的是否属实。加拿大皇后大学数学和计算机科学研究人员大卫·斯科恩表示:“政客通常不会完全说谎,但他们却非常善于周旋在真相的四周。这在2008年美国大选中已有明确的体现。”
斯科恩一直在密切注意“周旋”(spin)这个词。他发明了一种算法,可以通过监控对话或演讲中词语的使用,确定说话人什么时候想要在真相的四周周旋。这种算法首先对人称代词进行统计,比如它认为我(I)比我们(we)更加直接。接着,它将对表示笼统含义的短语进行统计。这都体现了很高的“周旋”水准。
斯科恩基于候选人在大选中的150篇演讲建立了数据库。虽然各位竞选人员的演讲稿都出自专人之手,内容也多有雷同,但当斯科恩用这种算法对麦凯恩、奥巴马和希拉里的讲话进行分析时,却发现他们的演讲仍存在着众多明显的不同。
根据软件程序的统计,每一位候选人的演讲中都包含着水平不一的“周旋”因素。其中,在奥巴马的演讲中含有极高的“周旋”指数,大大超出了麦凯恩和希拉里等人的数值。例如,在接受党内提名的演讲中,奥巴马的“周旋”值达到了6.7,与此相反,麦凯恩的得分低达-7.58,希拉里则得了0.15分,与平均值0最为接近。
因此,这项分析也从一个侧面支持了麦凯恩“直言者”的宣言,但这种直接的说话方式对政客来说却不一定是件好事,直接的表述方式往往使激发性极强的演讲变得十分平淡。斯科恩表示,奥巴马在演讲中熟练地使用了“周旋”的技巧。瑞士沃克斯研究所的创立者布兰卡·伯勒曼表示,他很善于使用含糊的用词来处理棘手的突发事件,选票的攀升也证实了这种技巧的有效程度。
伯勒曼用听觉分析软件程序对演讲的声音高低、音量大小和流利与否等7个参数进行了绘图,制作出了声音文件。随后她将此声音文件与演讲者的面部神情关联起来,通过艾克曼开发的面部动作分析软件程序来展现演讲人的表达自如度。
分析显示,麦凯恩的声音起伏很小,让人感觉没有感情或冲击力。无论涉及到积极的前景还是悲观的事实,他的声音听起来几乎一模一样。此外,麦凯恩的声音与面部表情经常不能协调。他在谈论争议性问题时常面露笑意,让人分辨不清是嘲笑还是真诚的微笑,“这让人感觉很不可信”。伯勒曼说道:“人们很难对音调平平的讲演产生信任,尤其是当演讲人的讲话与其面部表情不符时。在这种情况下,即使麦凯恩的演讲充满‘周旋’的技巧也无济于事。”相比而言,奥巴马的声音则充满了起伏,其面部表情也能准确地与演讲内容相匹配。但他唯一的缺点就是过于喜欢皱眉,这容易让人感觉十分忧虑。但流利的讲演,高频的语速,以及声音高低的适度控制,都使他的演讲具备很强的感染力。
鉴于上述的测试,那政治家们到底有多“诚实”呢?艾克曼说:“社会民众看待大选候选人就如同对待二手车的销售员,他们似乎对自己的言论确信无疑,因此,我们很难发现完全说谎的政客。”
随着种种辨别技术的飞速发展,也许有一天声音识别器或面部表情识别仪就可以联合揭露出搬弄是非之人的嘴脸,甚至超越心理学家,快速、准确地分析出人们的真实想法。
(取材于《科技日报》)
【小题1】下面是伯勒曼对奥巴马的演讲特点的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声音充满了起伏,面部表情能准确地与演讲内容相匹配。
B.在演讲中使用了“周旋”的技巧。
C.过于喜欢皱眉,让人对他能否当选感到忧虑。
D.讲演流利,语速快,声音高低控制适度,具备很强的感染力。
【小题2】下列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各位竞选人员的演讲内容多有雷同,但仍存在着众多明显的不同。
B.2008年美国大选演讲中含有的“周旋”指数奥巴马最高,他很善于使用含糊的用词来处理棘手的突发事件。
C.麦凯恩的演讲激发性极强,但他直接的表述方式却往往使他的演讲变得十分平淡。
D.艾克曼设计出的这个软件程序包括听觉分析软件程序和面部动作分析软件程序。
【小题3】根据原文信息,下列推断正确的一项是(  )
A.演讲中含有的“周旋”指数越高,越受民众欢迎,当选总统的可能性越大。
B.演讲的形式诸如语速、声音高低以及面部表情决定演讲是否具备感染力。
C.演讲中使用“我们”和表示笼统含义的短语都是含糊其辞地在真相的四周周旋。
D.艾克曼设计出的这个软件程序目前并不能真的快速、准确地分析出人们的真实想法。

同类题3

阅读下列文章,完成小题
半坡的声音 
肖建新
①没有一种声音,是这样的质朴,缓慢,又伞骨般质地铮铮,带着一种沉淀的、原始的泥味,将一个古老文明最初的口音,从几千年深埋的黄土中缓缓传出。一铲下去,那就是几百年,甚至上千年的长度。当几千年纵深的黄土一层一层剥落时,一个似曾熟悉的面孔从苍老的尘泥中浮出,所有的黄土在那个瞬间变得高深莫测,仿佛脚下的每一寸黄土都是黄金般珍贵。
②1958年的半坡,随着一声惊呼,位于西安东郊的这片土地,从此不再是一片寂静之地,不再是人们脚下常常踩踏的荒凉之所。任何一片遗落的陶片,都可能带着几千年苍老的印记。人们像潮水一样涌来,半坡的激动和兴奋不分青红皂白,不分白天黑夜,不分男女老少,那是相隔六千年的一次亲人相认。一位懒得梳洗的“祖母”抬起六千年弓着的腰身,泥土般的笑容,花白的苍发,手持陶罐汲水的姿势,这一切,像种子一样,撒在人类黄泥一般古朴的心灵里。
③几十年之后,我走近半坡遗址时,小时候认为在一面不高的黄土坡上,坡下有一条浅浅的小溪,小溪里有一些小小鱼儿的半坡已经很远。一面坡创造了的岁月,可以抵过任何一个盛大的王朝。
④在半坡,散落在泥土深处的历史部件被一一打捞上来,晾晒在阴冷的展台上。我所看到的任何一件物品,都蕴含了众多岁月的秘密。比如说,一把石镰,在它进入黄土之前,肯定在世间挥动了几百次,几千次,甚至更多。它从一块粗糙的石头开始,经历了视觉和力量上的粗细不等的抚摸,挑选,打磨,定型,再系上木柄,变成一把粗砺的工具,人们又用它去收割,砍伐,直到木柄断裂,或石质破损而坠于泥土,直至无数年后成为展台上一件苍凉的岁月的物证。这其实是一段漫长而难以知晓的历史,究竟有多少人用过它,用过多少次,砍过多少植物,杀死过多少动物,握它的手都有一些什么样的纹理,这都是一些永远也无人知道的秘密。再比如骨器。如果说用较大动物的骨头制作一些简单的工具尚有可能,而要制作骨针、骨锥又是何等之难。骨头是有硬度的,可骨头的硬度是无法穿越许多事物坚硬的质地。实质上,一枚骨针却小心翼翼地穿越了岁月所布下的消亡的密道,它身上所汇聚的智慧,是远远大于那些巨型工具的。
⑤历史一件件从我的眼前闪过。那是六千年前的风雨,在扫荡、冲刷着树林,草地,简陋的房舍。那些雨中赤裸着身体的人们,奋力地扛着一根根木柱,一块块巨石;他们追猎着一个个和他们一样狡捷的猎物,黄土一样的肌肉青铜般闪烁。食物的香气总是在黄昏来临的时候,从圆形的屋顶袅袅升起,孩子们的欢笑声像风一样飘荡在半坡的上空。最让我感到亲切的是那些陶盂,陶碗,陶盘,能耐高温、传热均匀、具有热胀冷缩功能的夹砂陶;还有细颈壶,尖底瓶;还有网纹盆,鱼纹盆,鹿纹盆,人面鱼纹盆等。这些东西仿佛在一位祖母古老的手掌上波动,在岁月苍老的瞬间闪烁。在这些器具上,刻有22种符号,也把我带进了半坡人所创造的神秘的思维空间中。我仿佛看见了他们低头沉思的姿势,他们在盲然中摸索着一根根草绳,黑暗中努力地破解着生命的秘密。
⑥半坡遗址内,有户县的现代农民画,它们像春天一样点缀着古老的半坡。它们对于半坡有另一种意味,那些古老的种子得到了有力的传动,生命有了质的传承。另一个得到传承的是制陶作坊。沿着阶梯式房子的逐渐深入,那种细腻而匀称的泥香扑面而来,没有任何门、墙,整个作坊敞开了心房,柜架上、桌子上是琳琅满目的工艺陶器,一个茶杯大小的深褐色的埙正在一个年轻女子的手掌上精雕细刻着,八个孔一一张开,仿佛从古老历史中张开的八只眼睛。我原以为埙一定出自于一位老者之手,因为它的音色是那样的低垂,凄迷,而一个年轻女子怎能将它拨弄得如此沉溺。女子试了试音,我吃了一惊,那一声仿佛就是从遗址的某一处地下洞穴的通道里吟吟而来。而此时,作坊里的音乐轻轻响起仿佛水面上荡起了细细的波纹,继而迷漫到作坊的每一个空间,连那女子手里的埙也塞得满满的:
一条寂静的长河
轻轻地涌出久远的记忆
……
⑦音乐一下子将我繁杂的情感化成了缓缓的流水,一点一点注入到半坡的泥土里,又把作坊里说不清的感动一点一滴地沉在身体的某处。这时,我突然听到了一种低沉的声音,仿佛一位老人在暗处说话,我急忙转过身,大厅里空空荡荡,我才意识到自从走进半坡,那个声音一直藏在我的心底,并产生出一些绕人心肺的回响。
【小题1】从“从几千年深埋的黄土中缓缓传出”的声音里你听到了什么?请根据全文进行概括。
【小题2】请简要赏析第⑤段画线的文字。
【小题3】文章以“声音”开头,又以“声音”结尾,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
【小题4】第⑥段写半坡遗址内户县的现代农民画和年轻女子的制陶艺术。请探究作者这样写的意图。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问题。
断魂枪(节选) 老舍
王三胜在土地庙拉开了场子,向四围扫了一眼:“乡亲们,王三胜不是卖艺的;西北路上走过镖,会过绿林中的朋友。闲着没事,拉个场子陪诸位玩玩。有爱练的尽管下来,我陪着。神枪沙子龙是我的师傅;玩艺地道!”他看着,准知道没有人敢下来,他的话硬,可是那条钢鞭更硬,十八斤重。
王三胜,大个子,一脸横肉,努着对大黑眼珠,看着四围。大家不出声。他脱了小褂,紧了紧深月白色的“腰里硬”,把肚子杀进去。给手心一口唾沫,抄起大刀来:
“诸位,王三胜先练趟瞧瞧。不白练,练完了,带着的扔几个;没钱,给喊个好,助助威。好,上眼!”
大刀靠了身,眼珠努出多高,胸脯子鼓出,像两块老桦木根子。一跺脚,刀横起,大红缨子在肩前摆动。削砍劈拨,蹲越闪转,手起风生,忽忽直响。忽然刀在右手心上旋转,身弯下去,四围鸦雀无声,只有缨铃轻叫。刀顺过来,猛的一个“跺泥”,身子直挺,比众人高着一头,黑塔似的。收了势:“诸位!”一手持刀,一手叉腰,看着四围。稀稀的扔下几个铜钱,他点点头。“诸位!”他等着,等着,地上依旧是那几个亮而削薄的铜钱,外层的人偷偷散去。他咽了口气:“没人懂!”他低声的说,可是大家全听见了。
“有功夫!”西北角上一个黄胡子老头儿答了话。
“啊?”王三胜好似没听明白。
“我说:你——有——功——夫!”老头儿的语气很不得人心。
放下大刀,王三胜随着大家的头往西北看。谁也没看重这个老人:小干巴个儿,披着件粗蓝布大衫,脸上窝窝瘪瘪,眼陷进去很深,嘴上几根细黄胡,肩上扛着条小黄草辫子,有筷子那么细,而绝对不像筷子那么直顺。王三胜可是看出这老家伙有功夫,脑门亮,眼睛亮——眼眶虽深,眼珠可黑得像两口小井,深深地闪着黑光。王三胜不怕:他看得出别人有功夫没有,可更相信自己的本事,他是沙子龙手下的大将。
“下来玩玩,大叔!”王三胜说得很得体。
点点头,老头儿往里走。这一走,四外全笑了。他的胳臂不大动;左脚往前迈,右脚随着拉上来,一步步地往前拉扯,身子整着,像是患过瘫痪病。蹭到场中,把大衫扔在地上,一点没理会四围怎样笑他。
“神枪沙子龙的徒弟,你说?好,让你使枪吧;我呢?”老头子非常地干脆,很像就想动手。
人们全回来了,邻场耍狗熊的无论怎么敲锣也不中用了。
“三截棍进枪吧?”王三胜要看老头子一手,三截棍不是随便就拿得起来的家伙。
老头儿又点点头,拾起家伙来。
王三胜努着眼,抖着枪,脸上十分难看。
老头儿的黑眼珠更深更小了,像两个香火头,随着面前的枪尖儿转,王三胜忽然觉得不舒服,那俩黑眼珠似乎要把枪尖吸进去!为躲那对眼睛,王三胜耍了个枪花。老头儿的黄胡子一动:“请!”王三胜一扣枪,向前躬步,枪尖奔了老头儿的喉头去,枪缨打了一个红旋。老人的身子忽然活展了,将身微偏,让过枪尖,前把一挂,后把撩王三胜的手。拍,拍,两响,王三胜的枪撒了手。场外叫了好。王三胜连脸带胸口全紫了,抄起枪来;一个花子,连枪带人滚了过来,枪尖奔了老人的中部。老头儿的眼亮得发着黑光;腿轻轻一屈,下把掩裆,上把打着刚要抽回的枪杆;拍,枪又落在地上。
场外又是一片彩声。王三胜流了汗,不再去拾枪,努着眼,木在那里。老头儿扔下家伙,拾起大衫,还是拉拉着腿,可是走得很快了。大衫搭在臂上,他过来拍了王三胜一下:“还得练哪,伙计!”
“别走!”王三胜擦着汗,“你不离,姓王的服了!可有一样,你敢会会沙老师?”
“就是为会他才来的!”老头儿的干巴脸上皱起点来,似乎是笑呢。“走;收了吧;晚饭我请!”
【小题1】分条依次概括选文中王三胜的情绪表现。(3分)
【小题2】从老头儿和王三胜比武的情节可以看出两人性格有哪些不同?(4分)
【小题3】文中多次描写老头儿的眼睛,简要分析其作用。(4分)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
水 啊
在水边筑屋可能是人生的又一个梦想。大都市的罪过之一就是远远地阻隔了人与水的亲近。尽管比较聪明的筑城人总是想方设法把水引入城区,但他们所能做的仅仅如此而已,绝大多的城里人还是与水无缘。那些以水著称的城市,如果实地考察起来,会让人觉得那一点点水简直算不了什么,微不足道。水啊,自然的心灵,大地的眼睛,可以洗涤万物的清澈之源,就这样不见了。而人离开了水会是不幸的。
可能由于我出生在大水之滨,所以一离开了水就有一种焦躁不安,总害怕生活变得过于干枯。许多年里几乎是一路逐水而行,水在不知不觉间牵引着人生轨迹。行走在城乡之路,只要是眼前出现一片大水,立刻有一种愉悦和亲近感。无论在哪里,只要看到一片水被污染了,心头立刻会泛起一种绝望感,这绝望会压得人透不过气来。人类的恐惧不安和肮脏,这一切都等待水来洗刷,可是人类却先自动手把水弄脏了。人的视野里如果能有一泓清水,就成了人生中最质朴最诗意的追求。
在小城南部山区,一个小村向阳一面是深深的大水潭,而且绝无污染,常年清澈。一个朋友就在那个小村的南端居住,他热情地邀我去住。这时恰好是我不得不搬离小城居所的日子,内心十分惆怅,所以这邀请就让我分外高兴。我把简单的用具搬来,然后就在这里住下。水潭是我的心情,它一直是那么清澈平静。几天后,全村的人都一点点熟悉过来,他们把一层好奇抹去,开始了对外来人的帮助。山村里才有的黑咸菜是萝卜做成的,油亮油亮。还有一种山野菜做成的饼,泛出特别的香味。从水潭中钓的一种黄脊小鱼长约二寸,烤得酥香逼人,特别美味。这些东西都是山里人一代代的强大滋补,是最让人信任的食物。
水潭太深了,村里人在夏天也很少下水游泳。潭水洁净无污,鱼在深处都看得清楚。只有靠近山麓才有苔草伸进水里,那儿据说就是大鱼的窝。这儿的水鸟总是单独行动,他们的模样在我眼前简直很少重复,每一次都是新的面孔,有的洁白,有的碧绿,有的长长的喙,有的高高的腿。水鸟在潭边踟蹰的样子优雅之极,它们仿佛没有更多的急切心情,仅以漫步为主,狩猎倒在其次。我每一次来到潭边都钦羡水鸟,先是盯视一会儿,然后就像它们一样悠闲地走起来。
在南部山区水潭边的幸福仅仅持续了一年,后来就因为具体工作的变更而不得不搬回小城。可是我仍旧迷恋那里。有时半夜醒来,恍惚觉得南风正从潭上吹来,带来了水波的气息,夹杂着黄脊小鱼的呓语。可是很快就能听到街上驰过的夜车,于是披衣坐起,满心凄怅。这里即便是凌晨两三点钟也不再安宁,这与四五年前的情形已经完全不同。这就是一座小城的变迁,它也没有例外地走向了喧嚣,总有一天与那些大都市相差无几。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发现了小城近郊有一座中小型水库,这儿有一片开阔的大水,有长满了半个堤岸的树和青杨。多么不可思议,这儿离城区仅五六公里,眼下竟然没有一个游人。主人欢迎我来这儿完成自己的部分工作,这使我满心感激。
春夏秋冬四个季节的水畔皆有迷人之处。除了狂风大作之时,每一种天气几乎都在彰显这里的美。冰凌、雪、飘飞的细雨、春天的柳絮、深秋里的玫瑰,都在妆扮这片大水。就因为它的抚慰,我又一次变得安定和满足,眼里的一切都变得簇新。这里就像南山的水潭一样,是又一处难得的安居之地。
当然,眼前这美好的水畔只能让我留恋向往,而不能当成长久的居地。它吸引我,让我来来去去,乐此不疲,未能割舍。我向越来越多的朋友引见城郊这片亮水,介绍它奇迹般地沉寂。也就在这些日子里,我顺着水的流向一直向前,不止一次绕到了小城东郊的一条河边。我终于在河岸发现了一个小村,并在小村里找到了新的小屋。我在小屋安居下来。
我常常不无自豪地说:我是河畔人家啊
这条长满了芦荻的河日夜不息地奔流,它赶路的声音直传到我的窗下枕边。这是那片大水对于我的问候,是它捎来的讯息。我相信,即便是更远一些的那个水潭也与水库、与这条河相扯相连,它们是孪生兄弟。河水在大雨季里咆哮,有时它会淹没河上的那座漫桥。我曾在夜晚长时间站立在河边,看泛着白沫的水流沖淌而下,想像着远方的大海。
最大的水就是海,我终有一天会临海而居。这就是我在漆黑的夜晚想到的。苍茫无际的海,水天交接之处藏下了多少幻想,我会更多地停留岸边,去遥望邈远。
(选自张炜散文集《我又将逃往何方》,有删节)
【小题1】作者为什么“不无自豪地说:我是河畔人家”?(4分)
【小题2】请从修辞的角度赏析文中画横线的语句。(5分)
【小题3】作者为什么从水潭、水库、小河写到大海?请从构思和主题的角度谈谈你的看法。(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