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怪杰辜鸿铭
五四时期的北京大学,各种新思想如潮涌动,各色新派人物也纷纷登场,整个校园充满活力,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可是常常会出现这样一副不和谐的图景:一位老者头戴瓜皮小帽,身穿枣红长袍天蓝青褂,斑斑油腻浸染其上,脑后拖着一根又细又长的辫子。此人便是民国闻人、一代怪杰辜鸿铭。他精通西学而又极端保守,其异行怪言,常常出人意料,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一
辜鸿铭是个语言奇才,他的语言天赋,在近代中国无出其右。孙中山说:“中国有三个精通英文者,一个辜鸿铭,一个伍朝枢,一个陈友仁。”林语堂的赞誉更高,称“其英文文字超越出众,二百年来未见出其右者”。辜鸿铭还精通其他语种,诸如法、德、俄、日文和拉丁、希腊两门古语。
在德国留学时,他的德文水平便在当地传为佳话。一次,辜鸿铭乘坐火车由维也纳前往柏林,与他同车厢对面而坐的三个德国青年,看他一身东方人的装束,且抱着一条小辫,便对他挤眉弄眼,窃窃评论。辜鸿铭佯装不懂,顺手抄起一份德文报纸,倒着看了起来。这下好了,那几个洋青年立即起哄:“瞧,这个土里土气的中国佬,竟然把报纸都拿倒了,哈、哈、哈……”在一阵阵嘲笑声中,他慢腾腾地挪起身,悠闲而又庄重地吐出一串字正腔圆、正宗地道的德语:“德国的文字太简单了。不倒着看有意思吗?就是你们的圣人歌德的《浮士德》,我也能倒背如流。”那几个洋青年已被羞得无地自容,火车一到站,便赶紧溜之大吉了。
还有人说,辜鸿铭居住在哪个地方,就能说那个地方的方言,张口即是,与当地人毫无二致。这种语言天分,实在令人钦羡。
二
青年时期的辜鸿铭是在西方世界度过的,曾饱受白人世界的冷遇。这种精神压迫的反作用力,使他尤为赞美中华传统文化,仇视所有崇洋媚外的思想。
在张之洞幕府工作的第一天,辜鸿铭在一份致外国人的商务公文中,看到把中国货写native goods(土货)时,顿时沉下脸来,将native改为Chinese。他说,native有蔑视的成分,非洲、美洲、澳洲的土著可以用native,我华夏文明古国所产货物怎能以native相称呢?应当堂堂正正地标之为Chinese goods(中国货)。同事中有人提醒说,native goods习用日久,乍一改写成Chinese goods,洋人难以接受。辜鸿铭不听则已,听了后更是怒不可遏,瞪着眼睛斥道:“积非成是,奴隶思想!就算抚台把它改成native,我照样要翻译成Chinese goods。”
1917年7月,他应蔡元培之聘,任北京大学教授,主讲英国古典文学。在课堂上,他常常借题宣讲中国的传统文化。当年的北大学生阎震瀛回忆说,他常常教我们翻译四书,又教我们念英文《千字文》,音调很整齐,口念足踏,全班合唱,现在想起来也很觉可笑。辜鸿铭把英国诗分为国风、大小雅,凡所授的英国作家作品,都要找出一个对应的中国作家作品,以比较中西文化。比如,他把密尔顿的长诗Lycidas比作“洋《离骚》”,把杜甫说成是“中国的华兹华斯”。他要让学生树立这样的信念,那就是华夏文明优于世界上其它的文明。这种盲目自尊的心理,在辜鸿铭的身上已发挥到极致,甚至演变为蔑视和捉弄洋人。
三
1930年,辜鸿铭的法国朋友、学者弗兰西斯·波里在纪念文章《中国圣人辜鸿铭》中称其为“中国怪人”、“疯老头”,说他“滞留在陈旧过时的年代”“具有喜作谬论的独特个性”。弗兰西斯·波里对辜鸿铭印象最深的是:他穿着中国长袍;在北京人都已剪掉辫子的时刻,他却留着那条象征性的发辫。
那条“象征性的发辫”使辜鸿铭尤为得意,他曾经大言不惭地对毛姆说:“你看我留着发辫,那是一个标记,我是老大中华的末了的一个代表。”辜鸿铭拖着这条辫子走街串巷,自然遭到一片非议。可是,他却如秋风过耳,若无其事。他骂所有剪辫子的人是“没有辫子的畜生,野兽!”民国初年,很多人剪掉辫子后喜欢戴上顶帽子,他就骂人家: “沐猴而冠!”有个外国人直截了当地问他:“你为什么不把脑后的辫子剪掉呢?”他立即反诘:“你为何非要在下巴留有胡须呢?”一句话噎得洋人无言以答。
辜鸿铭有许多癖好,其中一大雅好,就是醉心于女人的三寸金莲。此癖由来已久,他的正室夫人淑姑,就拥有地道正宗的三寸金莲。他对此还有一番高论:女人之美,美在小脚;小脚之妙,妙在其臭。食品中有臭豆腐和臭蛋等,这种风味才勉强可与小脚比拟。前代缠足,乃一大艺术发明,实非虚政,更非虐政……
【小题1】第一段划线处的作用是什么?【小题2】结合全文,简要概括辜鸿铭作为一代怪杰的形象特点。
【小题3】文中说,辜鸿铭“尤为赞美中华传统文化,仇视所有崇洋媚外的思想”,对此你是怎么理解的?结合文本和现实谈谈你的看法。
吴文俊:从古代走向未来的数学家
连绵数千公里的美国大草原在科罗拉多州被中部的洛基山所阻遏。在终年积雪的山脉的映衬之下,州府丹佛显得格外洁净端庄。
1984年,“全美定理机器学术会议”在丹佛近郊的格里美大学城召开,这是个不大不小的会议,与会者100余人,全是国际数学自动推理领域的精英。会议上,周咸青交了一篇题为《用吴方法证明几何定理》的论文,同时在现场用电脑演示,短短的十几分钟证明了几百条几何定理,整个会场顿时轰动。
吴方法?吴文俊?吴文俊何许人也?闻所未闻,与会的年轻精英们搔首皱眉,似曾相知。老一代的精英们却依稀记得:三四十年前,在巴黎有个叫吴文俊的中国人,对示性类平方运算及其流形给出了明确的表达式,这个表达式被国际上誉为“吴公式”。销声匿迹多少年,这一次又以“吴方法”重露头角,再现辉煌。学术会后,美国《自动推理》杂志主编致信吴文俊,希望能在该杂志上重新发表他的奠基之作《几何定理机器证明的基本原理》。这一来,吴文俊的声名再次鹊起,各方邀请信纷至沓来。吴文俊欣然前往。1986年,67岁的他到了美国。在阿格纽国家实验室,他看到专家们对用电脑从开普勒定律推导牛顿定律一筹莫展,就用自己带来的电脑软件,三下五除二干净利落地完成了自动推导工作,使亲睹者惊讶不已。
1940年,吴文俊以出色的成绩从大学毕业。上海当时是日本占领的沦陷区。日本人早已注意到这个貌不惊人、聪慧异常的学生。他们愿提供奖学金,让他到日本去深造,或者,他也可去日本的数学研究所工作,由吴文俊自己选择。吴文俊的选择非常简单:留上海。而留上海意味着穷困潦倒,也意味着从此告别神圣的数学研究殿堂。他到处奔波,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在郊区的一所中学找到了一个位置。此后的整整五年,他再也没有接触数学研究,只是长夜梦醒,才浮现依稀模糊的a、b、c……
命运之神再一次惠顾了他:抗战胜利,吴文俊结识了陈省身教授,他被安排在中央研究院数学研究所工作。吴文俊不负师望,在一年半的短短时间内,就在新兴的拓扑学的研究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并在这个迷离晦涩的领域有了突破:对惠特尼提出的对偶定理做出了简单新颖的证明。陈省身对此大喜过望,在赞叹之余立刻把他送往国外留学。于是在1947年,吴文俊到了法国。1949年获得法国国家科学博士学位后,他继续全力向拓扑学进军。1950年,他提出了“吴公式”和“吴文俊示性类”,这一让他崭露头角的新成果使当时欧洲数学界为之瞩目。然而,吴文俊又面临着不是选择的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在他心里引起了持久的激动。义无反顾———爱国不用喧嚷,甚至不用表白,他一声不响地回来了,这是1951年的冬天。他开始任教于北京大学,仅半年,就调到中国科学院数学研究所任研究员。
吴文俊现在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了。他凭着自己年富力强和满腹经纶,在拓扑学的领域里横冲直撞,左右开弓。1958年,他开始对策论的研究;1967年,他专注于示嵌类理论与线性图平面的相关问题;1970年,又提出了Ⅰ量度的概念……到了1974年,突如其来地,他开始涉足研究中国古代数学史。也许这是命运之神的最大恩赐;他对中国古代数学史的研究以及这些研究成果与现代电脑相结合所开创的中国别其一格的数学机械化领域,铸成了吴文俊人生之途的第二块里程碑。
平心而论,吴文俊起初对中国古代数学也了解不多,但不久他便发现中国古代数学自成一体,不仅与西方理论是完全不同的两套思路,而且对现代数学也有启迪。他深入了,忘情了,而且激情澎湃了。1977年,他发表了《中国古代数学对世界文化的伟大贡献》;在10年之后的1987年,他发表了更加重要的《中国传统数学的再认识》,引起了数学界的极大兴趣。
吴文俊目光敏锐,当世界电脑发展初露端倪之时,他立刻把电脑与自己所研究的中国古代算术思想联系起来,从而开辟了一条与西方迥然不同的数学机械化一定理机器证明的道路。在“吴方法”为世人所推崇之后,1989年吴文俊任数学机械化研究中心主任,他即把他创造的方法用于不等式证明,从而使它在机器人学和非线性规划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也许是吴文俊大兴奋了,有一天,一向谦虚谨慎的他竟然口吐“狂言”:“我是真正理解中国古代数学的第一人。”同时又补上了一句:“我国古代机械化和代数化的光辉思想和伟大成就是无法磨灭的。”这两句话刻画出一个完整的吴文俊:从古代走向未来的数学家。
(摘编自樊洪业《院士故事》)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文章开篇,作者用充满诗意的笔触描写美丽的大草原、终年积雪的山脉、洁净端庄的丹佛城,这些描写为吴文俊的出场渲染气氛,为全文奠定了优美欢快的基调。 |
B.1984年在丹佛近郊格里美大学城召开的“全美定理机器学术会议”,精英云集,吴文俊虽然没有与会,但一篇《用吴方法证明几何定理》的论文和现场演示在会场引起强烈反响。 |
C.吴文俊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在巴黎因“吴公式”而崭露头角,所以老一代的数学精英对他记忆犹新:几十年后,又以“吴方法”再现辉煌,又一次声名鹊起。 |
D.吴文俊大学毕业后,面对日本人提供的优厚待遇,不为所动,毅然选择留在当时条件很差的上海工作,表现了一个知识分子报效祖国的炽热的爱国之心。 |
【小题2】文章开篇从1984年的“全美定理机器学术会议”写起,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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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作为—名杰出的数学家,吴文俊具有哪些可贵的精神品质?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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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4】为什么说吴文俊是一个从古代走向未来的数学家?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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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怎样离校
大学生离校时的一幕幕生死离别,内心难免有些凄凉,于吾心有戚戚焉。于是决定去走近我们的这些师兄师姐们。
迈进毕业生宿舍,看到毕业生宿舍的肮脏混乱,许多人可能会感到震惊,更甚者一些人可能会对大学生综合素质产生怀疑。不错,做事应该善始善终,大学生是我们这个社会里平均素质比较高、文化修养比较深厚的一个群体。从经验看,大学生在公众生活中经常扮演的也都是正面的、积极的角色。比如,每年暑假的时候,许多院校都组织社会实践团,从一些新闻媒体中,相信大家也都了解,大学生们走入中国社会的底层,既给普通百姓带去了鲜活的文化知识,大学生自己也从社会中学到了许多有用的东西。
“这些大学生的到来,不光帮我们科学地种植,还送来了许多书帮我们增长知识,真希望他们能经常下乡。”这是来自调查百姓的最多的回答。
再比如,每当城市里举行大型活动时,大学生总会踊跃充当志愿者。所以,仅仅是因为大学生在毕业时候扔了点儿破烂,或是因为极少数人破坏了公物,就判定当代大学生素质不过关,那是太过轻率了。而且,据调查,现在这种现象已有所改善。经了解,大学生毕业宿舍凌乱,并不是近来才出现的现象,知情人知道,那几乎是一年一度芳草绿的。在情况比较严重的年头里,毕业生宿舍的墙壁上写满了各种书法,地上扔满了垃圾,能拆的东西都拆掉,真堪称满目狼藉。后来,各院校纷纷出台管理政策措施,包括暂时性扣发毕业证等等,情况才有所好转,但并没有什么根本性变化。要说这种现象的发生是因为大学生不懂得“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的道理,那倒不见得,更不能把这看作大学生的本质大暴露。正确的做法是抛开简单的谴责,从毕业生的毕业心态上寻找根源。
据调查的大多数大学毕业生反映,因为最后阶段比较忙,比如找工作,还有实习,再者因为一起生活过四年的舍友马上就要各奔东西时的凄凉心情才导致了我们所看到的那一幕。是的,四年大学生涯是一个人一生中弥足珍贵的日子,一旦毕业,那种割舍不掉的乡愁会占据毕业生的脑海,种种复杂的情绪会油然而生,至于毕业典礼,早已是几十年一贯制,无非是领导讲话学生听,缺乏参与互动,很难让人产生庄重和自豪的感觉。在这样的情形下,毕业生的情绪找不到适当的宣泄途径,再加上一些技术方面的原因,比如缺乏合适的垃圾清扫工具,离校日程安排紧张,就容易导致一屋不扫的结果,不过现在各院校已经试图一改旧颜。据98级我们的师哥师姐讲,我们院的毕业典礼互动性强,如果你去看一下,你甚至分不出哪个是老师,哪个又是同学。而且我们药学院通知离校日期提前,给了毕业生们足够的时间来安排事情。
大学生学成离校应该是一个很温馨、很庄重的过程,应该组织一些仪式性的活动让毕业生参与,应该给他们提供正确的表达渠道。比如,毕业典礼应该富有时代气息,毕竟大学生是最富有时代性、最富有生气的,因而他们渴望与他们同步进行的毕业典礼、毕业证的发放也应该更有表彰性,师生之间的交流渠道应该更畅通等。这些都是他们的强烈呼声,当然还可以给毕业生提供公共留言本,让学生留下最想说的话,这在我们药学院早有例子。总之,就是要让毕业生产生精神上的归宿感,要让他们感到,即使毕业了,学校仍是自己的家,学校的一草一木仍然需要自己去爱护。这样,相信我们那些可敬的大学毕业生会让那些曾怀疑他们大学生的素质的人们感慨一番的:善始善终。确确实实也!
如果学校方面和毕业生方面做到以上这一切,一屋不扫的怪圈被打破的日子将为时不远了。
作为我本人,真心希望所有大学生切切实实善始善终。因为我们是国家的栋梁,是整个民族素质的体现者。我希望当我们跨出校门的时候,不会有师弟师妹为我们的“终”而产生疑问,我们应该给他们的是做出榜样、典范。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这则调查报告针对大学生毕业时总会出现的各种不文明现象的原因进行了调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
B.作者承认大学生是社会上高素质的群体之一,毕业时出现的不文明现象只是个别人的行为,不必太过担心。 |
C.毕业后的就业压力,朋友离别的心理折磨,学校制度上的限制,这些都是毕业生做出不文明举动的原因。 |
D.大学毕业生离校所出现的各种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作者认为学校对学生心理关怀不够,是导致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 |
【小题2】本文中多次出现的“一屋不扫”一词,具体的内容是指什么?请你简要概括。(6分)
【小题3】本文作者对大学生应该如何离校经过调查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请分点列出。(6分)
【小题4】本文就大学生离校时出现的一系列不文明的举动的原因进行了深层次的调查,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但有人认为,不管是谁,只要是做出不文明的事,就应该受到惩罚,大学毕业生破坏公物也不能不追究责任;也有人认为,大学毕业生离校时的不文明现象存在多年,这说明我国的高校在管理上还有许多不合理的地方。对这个问题你有什么看法,请作简要分析。100字左右。(8分)
狂名满天下
王开林
1928年11月,安徽大学爆发学潮。蒋介石以国民政府首脑身份亲临安庆,施行弹压,他专门召见相关人员,痛加训斥,指出这次学潮是“安徽教育界之大耻”。刘文典担任安徽大学校长,自然首当其冲。可是他并不知“罪”,见到蒋介石,只称“先生”,不称“主席”,扫了对方的颜面。更出格的事情还在后头,蒋介石寒着脸要刘文典交出那些学生领袖的名单,必须对罢课分子严惩不贷。刘文典却不肯配合,根本不买账,还将蒋介石顶上南墙:“我不知道谁是共产党。你是总司令,就应该带好你的兵。我是大学校长,学校的事由我来管。”针尖对上了麦芒,谁也不肯让谁半个身位。蒋介石恼怒不已,当众拍桌,声色俱厉地大骂:“你是学阀!”刘文典素性恃才不羁,有布衣傲王侯、士可杀不可辱的倔犟劲头,他横眉冷对,瞋目欲裂,也戟指回击:“你是新军阀!”蒋介石乃赳赳武夫,手握枪杆子,集军政大权于一身,岂容手握笔杆子的文弱书生当面顶撞、挑衅他的戎威?盛怒之下,杀气腾腾,他不仅狠狠地掴了刘文典两记耳光,还以“治学不严”的罪名将这位名士关进监狱。
诚然,狂傲者若无充足的底气,最多也只能浪得虚名,但沦为笑柄的可能性更大。狂傲者若有真才实学,他发作起来,别人未必舒服,但也只能忍气吞声。他宣称,西南联大总共只有三个教授:陈寅恪一个,冯友兰一个,他和唐兰各算半个。试想,西南联大差不多集结了全国的学界精英,他自鸣得意的“三个教授论”会得罪多少同行?刘文典最看不起从事新文学创作的诗人、小说家,认为“文学创作的能力不能代替真正的学问”,巴金、朱自清和沈从文在他的心目中全是跳蚤过秤——没斤没两的。当年,空袭警报一响,教师和学生就要赶紧疏散到昆明郊外,美其名为“跑警报”。炸弹的厉害人人皆知,跑警报时个个不遑多让,都只恨爹妈生的腿短,哪顾得上什么斯文气象?有一回,刘文典慌不择路,冷不丁发现“山民”沈从文的脚力极佳,倏忽间就如脱兔般抢到前面,成了领跑员,他立刻面露不悦之色,对身边的学生说:“陈寅恪跑警报是为了保存国粹,我刘某人跑警报是为了庄子,你们跑是为了未来,沈从文替谁跑啊?”
西南联大的教授会讲课的不少,但像刘文典那样把课讲得出神入化的并不多,他深得学生的欢心和敬意,这样的效果无人可以否认,连他的冤家对头也讲不出什么难听的微词。他语出惊人,教学生做文章,紧要处全在“观世音菩萨”五字,镇得学生一愣一愣的,对其深意却大惑不解。他把学生嗷嗷待哺的模样看饱了,这才揭开谜底:“‘观’,是要多观察;‘世’,是要懂得世故;‘音’,是要讲究音韵;‘菩萨’,是要有救苦救难大慈大悲的菩萨心肠。”这个解释通达明晰,学生恍然大悟,豁然开朗。刘文典于“观世音菩萨”五字上心得几何?他胸无城府,不够圆滑,张嘴就会得罪人,至少在“世”字上是颇有欠缺的。但这也正是他一介书生真情至性的地方。
在西南联大,刘文典开设的《庄子》上座率高,《文选》也有不少捧场的“粉丝”。有一次,刘文典破例只讲了半点钟的《文选》,就收拾讲义,当堂宣布:“今天到此为止,下星期三晚饭后七时半继续上课。”下星三是什么日子?是阴历五月十五。刘文典选择这个晚上讲解谢庄的《月赋》,可谓大有深意,老天爷也赞赏他的奇思妙想,以晴煦无云来配合。学生遵嘱在室外摆上一圈椅子,刘文典居中而坐。“白露暧空,素月流天”,“日以阳德,月以阴灵”,他念念有词,细细讲解,众人或抬头望月,或低头顾影,心领神会,快莫大焉。高潮处,刘文典吟诵道:“美人迈兮音尘阙,隔千里兮共明月;临风叹兮将焉歇?川路长兮不可越。”众人击掌而和,仿佛小小的音乐会,气氛之热烈前所未有。
(选自《同舟共进》2011年11期,有删改)
【小题1】从全文看,刘文典的“狂名”主要体现在哪些事件上?请简要概括。(4分)
【小题2】文章写出了传主的哪些精神品质?请结合文本分析。(5分)
【小题3】文章第二段引用刘文典的话说“文学创作的能力不能代替真正的学问”,你是如何评价这句话的?请结合具体事例来论述。(6分)
诗产生于西周的礼乐政治活动而非原始宗教仪式,是政坛言说的产物,与歌并不同源。但却有着歌的一些元素。不过。它们的联系不在文字形式而在音乐。在西周,诗的言说主体的身份为朝廷官员,言说对象为君臣,言说内容自然也不能脱离政治,故“诗”一开始就承担着政治言说的特殊功能。《国语·周语上》载厉王时的邵公说:“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可见诗在西周时期的功能是补察时政。周代的礼乐政治重要的一点,就是通过礼乐教化向臣民灌输礼乐伦理道德观念,所以周代设有专门的机构来负责这一工作。《礼记·孔子闲居》载孔子说:“诗之所至,礼亦至焉,礼之所至,乐亦至焉。”可见,在周代,战国以前的人将诗看作是礼乐的一部分。诗所承载的是礼乐道德的价值取向。
歌则不同。早期的歌的本质是音乐,适合抒情而不适合言事。歌是一种大众表达情感意愿的形式,而非专门用来表达和传播礼乐伦理道德,不可能用来教化百姓。因而,原有的歌在内容和形式上都显然已不能满足教化需要。于是,有了“诗”这一专门用于朝廷政治文体的产生和“歌”向“诗”的转变。
这一转变,在“歌”之外确立了一种新的韵文形态,即诗的形态。这一形态与歌不同:一是它的本质不再是音乐而是“文学”。二是诗一产生就被赋予了政坛君臣关系政治言说的性质。这一性质。除决定“诗”最初的作者主要应是朝廷的官员外,还确立了“诗”作为国家政治意识形态的工具性。因而.诗的言说主体的身份是朝廷官员而非普通百姓,言说的内容为政治而非个体的情感。三是诗多非即时即事的言说,多先为文字创作。且由于政治言说形式具有一定的规定性,故诗句式齐整,口语成分和杂言较少,如《大雅》、《小雅》。
由于原始宗教祭祀少不了乐,音乐在原始宗教中具有神圣性,又能起着愉悦作用,所以,适应着礼乐政治而产生的“诗”,很自然地继承了宗教礼乐仪式之歌“音乐+语言”这一形式。将诗与音乐结合,有助于提高诗的地位。另外,当时的书写工具不发达,借助音乐可以使诗便于传播,更广泛地发挥教化作用。诗与音乐融为一体,更有利于承担礼乐政治的职能。
不过.即使是诗使用文字与音乐结合这一形式。诗也与歌不一样。歌的语言和音乐的融合是原生态的存在。歌产生时,音乐与语言是相伴相随的,没有音乐不能谓之歌。诗则是先有文字,后来配乐用于仪式的演唱。由于诗纳入了周代“乐”的系统,音乐和诗的对接才被固定下来,但配诗之乐是后来附加的。
(选自赵辉《歌与诗的起源及原始功能异同》,有删改)
【小题1】下列有关先秦“诗”与“歌”的比较.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3分)
A.诗是政坛言说的产物并为西周的礼乐政治服务的,而早期的歌是大众表达情感意愿的形式。 |
B.诗与歌虽然在原始功能上不同,但诗却有歌的一些元素,它们的联系方式只在音乐。 |
C.“歌”向“诗”的转变,是因为原有的歌在内容和形式上都不能满足通过礼乐教化臣民的需要。 |
D.诗是先有文字,后来配乐用于仪式的演唱,而歌产生时是先有音乐,后来才有语言的。 |
A.诗在西周言说主体的身份是朝廷官员,所以诗就具有了政坛君臣关系政治言说的性质。 |
B.从周代到战国以前,人们把诗看作是礼乐的一部分,因为它所承载的是礼乐道德的价值取向。 |
C.早期的歌是适合于抒发个体的情感,借助音乐可以使歌便于传播,更广泛地发挥教化的作用。 |
D.“诗”在继承了宗教礼乐仪式之歌“音乐+语言”这一形式后,诗与音乐就开始结合起来。 |
答: 。
第二代农民工不能吃苦耐劳也许是一种进步
李建华
春节期间,《广州日报》记者深入湖南、湖北、安徽、四川等地,探访在珠三角打工的第二代外来工,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和追求。与父辈相比,他们已经不仅仅满足于父辈式的衣锦还乡,他们更注重精神需求,希望在城市深深扎根。
中国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副秘书长崔传义表示,新一代外来工平等意识比较强,要求平等就业、平等的待遇、平等地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他们的拼搏意识和进取精神还是比较强的,要求有所发展,希望获得成功。不过他还指出,不能吃苦耐劳也是这代外来工的一个劣势。
中国人向来有吃苦耐劳的品德,由于中国过去是个农业社会,吃苦耐劳的名声更多的是指向中国农民。改革开放以来,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城市、转向工业和服务业,被称为农民工或外来工的他们依然保持着吃苦耐劳的品性,甚至更加体现出这种品性。在生产线上、在矿山里、在建筑工地上、在餐馆里,到处有着他们辛劳工作的身影,正是他们的勤劳,为中国快速增长的经济奇迹作出巨大贡献,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自身的命运。
或许就是在这种环境下,第二代农民工的不能吃苦耐劳就成为他们的缺点,以及发展的障碍,似乎难有大的作为。表面上看来,这是成立的,但如果我们看看是如何判定第二代农民工不能吃苦耐劳的,或者说他们是怎样的不能吃苦耐劳,就是有大问题的。
在调查中,有一个叫黄仪容的打工妹,她先是在一家玩具厂做生产工人,半年后,她顶不住车间的高温和长时间的加班,去了一家熟食品专卖店做营业员,几个月后工资达到了1800元。黄仪容说:“我在工厂如果要拿到1800元,每天至少要加班3个小时左右,而在专卖店,只需要工作8个小时,而且环境更好。”报道称,珠三角的打工妹们,大多宁做服务业,不做生产工,因为服务工作轻松一些,工资也更高。有专业人士认为,工作时间长、工资低的重体力劳动,现在已很难吸引80后的年轻人。
如果依据这些情形,就说第二代农民工不能吃苦耐劳,实在是观念陈腐。当今时代,人们有选择职业的自由,而倾向于选择轻松一些的工作,乃人之常情,谈不上品德上的缺陷。而随着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重体力劳动越来越少,服务业越来越发达,农业乃至工业在国民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小。实际上,我国的经济正表现出这样的趋势。因此,更多的劳动者进入服务业既是人性的追求,也是产业发展的需要。
更重要的是,第二代农民工“不能吃苦耐劳”实质上也表现出对自身权利的维护和张扬。当工作时间超出法定时间、工作环境恶劣、工资低廉时,他们就“用脚投票”,选择离开,找到有权利保障的企业。前面说老一代农民工吃苦耐劳,其实也包含不少农民工忍受劳动者基本权益被侵害,在工作时间超长、在工作中身体健康乃至生命时时受到威胁等状况下依然坚持工作,如果在这样的情形下还宣扬吃苦耐劳的美德,实在是一种罪恶。
老一代农民工辛勤工作,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作出贡献,至今未能融入城市社会,其权利也未得到周全保障,这是我们的亏欠。如今第二代农民工已经成长起来,我们期望他们的梦想成真,这既需要他们自身积极争取,也需要社会的开放容纳,而这首先需要社会以新的眼光来看待他们,他们的不能吃苦耐劳未尝不是他们自身的进步(权利意识),也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自由选择职业、第三产业大发展)。
(摘编自2011年3月6日《长江日报》)
【小题1】下列各项对原文意思的理解正确的两项是( )( )
A.由于第二代农民工长期在城市居住,因此他们产生了较强的平等意识。 |
B.改革开放后,大量农民工涌向城市,他们主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这也体现了农民工的吃苦耐劳精神。 |
C.与第一代农民工相比,二代农民工不能吃苦耐劳,这使他们在发展中难以大有作为。 |
D.80后的年轻人宁愿做服务业,不喜欢做生产工,这也是二代农民工不能吃苦耐劳的表现。 |
【小题2】从文章的前两段内容看,第二代农民工与第一代农民工有哪些区别?
【小题3】在第三自然段,作者为什么要将中国人的吃苦耐劳精神表现得非常细致?
【小题4】吃苦耐劳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美德,但是本文却将二代农民工不能吃苦耐劳说成“进步”,请问作者这样认为的理由是什么?
①金先生上课有时要提问,那么多的学生,他不能都叫得上名字来,——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他有时一上课就宣布:“今天,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于是所有穿红衣的女同学就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那时联大女生在蓝阴丹士林旗袍外面套一件红毛衣成了一种风气。——穿蓝毛衣、黄毛衣的极少。问题回答得流利清楚,也是件出风头的事。金先生很注意地听着,完了,说:“Yes!请坐!”
②金先生是个单身汉(联大教授里不少光棍,杨振声先生曾写过一篇游戏文章《释鳏》,在教授间传阅),无儿无女,但是过得自得其乐。他养了一只很大的斗鸡(云南出斗鸡)。这只斗鸡能把脖子伸上来,和金先生一个桌子吃饭。他到处搜罗大梨、大石榴,拿去和别的教授的孩子比赛。比输了,就把梨或石榴送给他的小朋友,他再去买。
③金先生朋友很多,除了哲学家的教授外,时常来往的,据我所知,有梁思成、林徽因夫妇,沈从文,张奚若……君子之交淡如水,坐定之后,清茶一杯,闲话片刻而已。金先生对林徽因的谈吐才华,十分欣赏。现在的年轻人多不知道林徽因。她是学建筑的,但是对文学的趣味极高,精于鉴赏,所写的诗和小说如《窗子以外》、《九十九度中》风格清新,一时无二。林徽因死后,有一年,金先生在北京饭店请了一次客,老朋友收到通知,都纳闷:老金为什么请客?到了之后,金先生才宣布:“今天是徽因的生日。”
【小题1】第①段文字中说“联大是没有点名册的”,这表现了这所大学怎样的办学风格?
【小题2】当金先生宣布“穿红毛衣的女同学回答问题”时,为什么所有穿红毛衣的女同学都有点紧张又有点兴奋呢?
【小题3】从第②段文字可以知道金岳霖先生是个________,但是他并不以此为苦,反而过得________;他没有孩子,养了一只很大的________为伴;但是,他确实是一个很喜欢孩子的人,因为他经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圆舞曲之王
小约翰·施特劳斯于1825年10月25日出生在维也纳。在他5岁的时候,他的父亲老施特劳斯已经是维也纳著名的圆舞曲大师,他的作品和乐队风靡全国。小施特劳斯从小就表现出杰出的音乐天赋。6岁的时候,就在家里的钢琴上弹奏出他自己构思的圆舞曲。他表示长大后也要成为音乐家。可是想不到,音乐家的父亲却反对孩子学习音乐 。一天父亲发现小约翰把时间“浪费”在了音乐上,一气之下找来一条皮鞭,凶蛮地抽打孩子。与父亲不同的是,妈妈安娜却为孩子在音乐上的早熟而感到骄傲,她悄悄地记下了孩子的处女作,从菲薄的生活费中省出钱来请教师,指望小约翰有朝一日能超过他的父亲。
小约翰向霍夫曼教授学习对位法,向指挥家德雷施勒学习和声,他的天赋得到了极大的认可。同样,他在小提琴家安东·科尔曼那里,也得到了极高的评价。他的学习进步很快。由于他父亲的巨大影响和势力,几乎没有任何剧院提供给小约翰演出的合约。小施特劳斯第一次的演出是在城郊的一家咖啡馆的花园里举行的。 老施特劳斯宣布,在同一天晚上他也将举行一场音乐会。但到后来,他得知自己的音乐会票在黑市上还不如他儿子的票吃香,则又取消了举行音乐会的计划。老施特劳斯狂怒不已,终于病倒了。 老施特劳斯忠心的经纪人赫希深为圆舞曲之父的健康担忧,居然想出了一个富有戏剧性的计划。 他组织了一些人准备去小施特劳斯的音乐会捣乱。
和他父亲在巴黎的首场音乐会一样,小施特劳斯这天的第一个节目也是法国作曲家奥柏的一首歌剧序曲,这似乎是遵循一种家庭的传统。一开始,听众的掌声稀稀落落,他并没有感到沮丧,接下来演奏的是他创作的一支圆舞曲《母亲的心》,这是小施特劳斯献给他妈妈的一曲颂歌。美妙的乐曲使得听众欣喜若狂,他们爬上椅子,挥舞帽子,高声地喝彩欢呼。而另一支圆舞曲《理性的诗篇》,在如痴似醉的听众们一再要求之下,竟然反复演奏了十几次之多。 使帮手们困惑不解的是,连赫希也兴高采烈地鼓掌欢呼起来了。诚然,赫希是老施特劳斯的朋友,而且还与之有着经济上的利害关系,但是他更忠实于音乐艺术,对于任何真正的艺术家,他不能不表示衷心的欢迎。 最后,在成功的喜悦之中,小施特劳斯神采奕奕、容光焕发地示意,请大家安静下来,乐队重又奏起柔和的乐章。当轻柔的乐声在夜空中回荡时,听众们面面相觑,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这不是老施特劳斯最负盛名的那首圆舞曲《莱茵河畔的迷人歌声》吗?在这首乐曲的抒情部分,小施特劳斯又加入了这么一种柔情蜜意……随着乐曲的展开,听众逐渐明白了这段插曲的深意。小施特劳斯演奏他父亲的这部作品不仅是作为子女对父辈的敬意,也是作为一种祈求,请求他父亲的宽恕。这使听众们不由得热泪盈眶,甚至男人也不例外。
1848年3月,维也纳爆发了革命。小施特劳斯积极响应,站到了起义者一边。他穿起革命近卫军队长的制服,上街指挥演奏《马赛曲》。他还创作了许多赋有革命的标题音乐,如《自由进行曲》《革命进行曲》《街垒之歌》等作品,鼓舞人心 。战争末期,为鼓舞士气,振作人民精神,他谱写了一首赞美祖国山河的大合唱歌曲《蓝色的多瑙河》。作品在初次与听众见面时,却没有引起大家的关注。之后不久,小施特劳斯应邀赴巴黎参加国际博览会,他把《蓝色的多瑙河》改编为管弦乐曲,并在巴黎首演,这成了这届博览会一大轰动事件。
五年后,美国以十万美元的特高报酬邀请小约翰,那一次他在波士顿指挥了十四场音乐会,演出的规模是空前绝后的。每场观众多达十万人,演奏者多达两万人,有一百多名副指挥用望远镜注视着他,协助他指挥。连演奏的开始都是用大炮的轰鸣来宣告的。演出轰动了全美国。小施特劳斯曾说过:“假如我真是天才,我首先将它归功于我心爱的城市维也纳,我全部的力量扎根于维也纳的土壤。维也纳的空气中飘着美妙的音乐,我的耳朵听到了,我的心陶醉了,我的手就把它写了下来。”
1899年 6月3日早上伟大的音乐家死于肺病。享年74岁。他给世界留下来大量作品。如《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春之声》《蓝色多瑙河》等脍炙人口的圆舞曲,以及《蝙蝠》《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吉普赛男爵》等轻歌剧。他在音乐领域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令人永远怀念。
(选自《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父子》,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文章的概括和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小施特劳斯很小的时候就表现出极高的音乐天赋,想长大后做个音乐家,但是父亲却不愿意让他学习音乐,只有母亲支持他,并希望他将来超过父亲。 |
B.小施特劳斯在首场音乐会上,因听众的一再要求,他把圆舞曲《理性的诗篇》竟然反复演奏了十几次之多,表现了听众对音乐的极度疯狂和缺失理性。 |
C.维也纳革命时期,小约翰以音乐支持革命,创作了许多赋有革命的标题音乐鼓舞人心,如《自由进行曲》《革命进行曲》《街垒之歌》《蓝色的多瑙河》等。 |
D.赫希作为老施特劳斯的经纪人,组织人去小约翰的音乐会上捣乱,但他却为小约翰的演出鼓掌欢呼起来了,他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任务,对老约翰并不忠实。 |
【小题2】小施特劳斯在演奏《莱茵河畔的迷人歌声》时,为什么听众们会热泪盈眶,甚至男人也不例外?(6分)
【小题3】小施特劳斯作为“圆舞曲之王”,备受人们的喜爱和尊重,请概括他受人喜爱和尊重的原因。(6分)
【小题4】小施特劳斯为世界音乐做出了巨大贡献,他的成功源于多种因素,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认识。(8分)
“沙漠之舟”重归故里
沙特素有“骆驼之乡”的美称,沙漠占其国土总面积的28%。骆驼是继承游牧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载体。骆驼肉和骆驼奶不仅是当地人的美味佳肴,也是馈赠亲朋好友的上等佳品;骆驼毛则是纺线织布的好原料。一年一度,有数百万来自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到麦加朝觐,并在古尔邦节(又称宰牲节)宰牲献祭,献祭的牲畜只能是羊、牛和骆驼三种家畜。
然而,自从1938年沙特打出了第一口油井,石油就成了沙特人致富的法宝。依靠丰厚的石油出口收入,沙特的基础设施有了根本性改变,高速公路网把各大城市连为一体。汽车早已取代骆驼,成为多数沙特人的代步工具,骆驼则成了一些人怀旧的宠物。
据统计,阿拉伯半岛上的骆驼数量正急剧减少,30年内可能会完全消失。如今,沙特阿拉伯每年朝觐期间屠宰的数以千计的骆驼,只能依靠从澳大利亚等国进口。为了解决骆驼长途运输问题,沙特正考虑以每艘约7000万美元的造价,在新加坡建造专用货轮。
与沙特骆驼濒临灭绝不同的是,澳大利亚 “骆满为患”。从19世纪中叶起,为修建铁路,澳大利亚人从沙特、巴勒斯坦和阿富汗等地引进了一万头骆驼用来运送建筑材料。20世纪初,随着铁路开通以及汽车的普及,骆驼被放养到野外。骆驼的繁衍力特别强,而且没有天敌,数量与日俱增。如今,澳大利亚的野生骆驼估计约有120万头,活动面积达330万平方公里。当沙漠地区气候干旱时,骆驼群便会为了寻找水源而向周边地区迁移,破坏植被,糟蹋庄稼,影响交通,给牧区和农业区居民造成严重影响。骆驼排出的粪便还会产生大量影响气候的二氧化碳。
数年前,澳大利亚牧民和农场主就自发组织起来捕杀野生骆驼。为保持生态平衡,澳大利亚政府做出决定,拨出专款租用直升机捕杀野骆驼,计划最终把野生骆驼数量减少三分之二。
沙特过去只从苏丹和索马里进口骆驼,之所以改从澳大利亚进口,一个重要原因是沙特人感情上难以接受澳大利亚捕杀骆驼的计划。
(取材于2012年1月6日《人民日报》)
【小题1】下列说法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
A.从日常生活和宗教活动中,都可以感受到骆驼在游牧民族传统文化中占有重要地位。 |
B.沙特每年在宰牲节屠宰的数以千计的骆驼,只能靠从澳大利亚、苏丹、索马里进口。 |
C.公路铁路开通和汽车普及,使骆驼成为沙特人怀旧的宠物,也让澳大利亚“骆满为患”。 |
D.为了保持生态平衡,澳大利亚政府决定组织牧民和农场主租用直升机捕杀野生骆驼。 |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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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题3】“澳大利亚‘骆满为患’”这一现象引发你怎样的思考?请联系实际,谈谈你的认识。(不少于200字)(10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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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25分)
悼夏丐尊先生
丰子恺
犹忆二十六年秋,“卢沟桥事变”之际,我从南京回杭州,中途在上海下车,到梧州路去看夏先生。先生满面忧愁,说一句话,叹一口气。我因为要乘当天的夜车返杭,匆匆告别。我说:“夏先生再见。”夏先生好像骂我一般愤然地答道:“不晓得能不能再见!”同时又用凝注的眼光,站立在门口目送我。因为夏先生老是善愁,而我总是笑他多忧。岂知这一次正是我们的最后一面,果然这一别“不能再见”了!
夏先生与李叔同先生(弘一法师),具有同样的才调,同样的胸怀。犹忆三十余年前,我当学生的时候,李先生教我们图画、音乐,夏先生教我们国文。我觉得这三种学科同样的严肃而有兴趣。就为了他们二人同样的深解文艺的真谛,故能引人入胜。夏先生常说:“李先生教图画、音乐,学生对图画、音乐,看得比国文、数学等更重。这是有人格作背景的原故。因为他教图画、音乐,而他所懂得的不仅是图画、音乐;他的诗文比国文先生的更好,他的书法比习字先生的更好,他的英文比英文先生的更好……这好比一尊佛像,有后光,故能令人敬仰。”这话也可说是“夫子自道”。夏先生初任舍监,后来教国文。但他也是博学多能,只除不弄音乐以外,其他诗文、绘画(鉴赏)、金石、书法、理学、佛典,以至外国文、科学等,他都懂得。
他当舍监的时候,学生们私下给他起个诨名,叫夏木瓜。但这并非恶意,却是好心。因为他对学生如对子女,率直开导,不用敷衍、欺蒙、压迫等手段。学生们最初觉得忠言逆耳,看见他的头大而圆,就给他起这个诨名。但后来大家都知道夏先生是真爱我们,这绰号就变成了爱称而沿用下去。凡学生有所请愿,大家都说:“同夏木瓜讲,这才成功。”他听到请愿,也许暗呜叱咤咤地骂你一顿;但如果你的请愿合乎情理,他就当作自己的请愿,而替你设法了。
李先生做教师,以身作则,不多讲话,使学生衷心感动,自然诚服。譬如上课,他一定先到教室,黑板上应写的,都先写好(用另一黑板遮住,用到的时候推开来)。然后端坐在讲台上等学生到齐。譬如学生还琴时弹错了,他举目对你一看,但说:“下次再还。”有时他没有说,学生吃了他一眼,自己请求下次再还。他话很少,说时总是和颜悦色的。但学生非常怕他,敬爱他。夏先生则不然,毫无矜持,有话直说。学生便嬉皮笑脸,同他亲近。偶然走过校庭,看见年纪小的学生弄狗,他也要管:“为啥同狗为难!”放假日子,学生出门,夏先生看见了便喊:“早些回来,勿可吃酒啊!”学生笑着连说:“不吃,不吃!”赶快走路。走得远了,夏先生还要大喊:“铜钿少用些!”学生一方面笑他,一方面实在感激他,敬爱他。
夏先生与李先生对学生的态度,完全不同。而学生对他们的敬爱,则完全相同。这两位导师,如同父母一样。李先生的是“爸爸的教育”,夏先生的是“妈妈的教育”。夏先生后来翻译的“爱的教育”,风行国内,深入人心,甚至被取作国文教材。这不是偶然的事。
自我离开夏先生的缘帐,直到抗战前数日的诀别,二十年间,常与夏先生接近,不断地受他的教诲。其时李先生已经做了和尚,芒鞋破体,云游四方,和夏先生仿佛是两个世界的人。但在我觉得仍是以前的两位导师,不过所导的范围由学校扩大为人世罢了。李先生不是“走投无路,遁入空门”的,是为了人生根本问题而做和尚的。他是真正做和尚,他是痛感于众生疾苦而“行大丈夫事”的。夏先生虽然没有做和尚,但也是完全理解李先生的胸怀的;他是赞善李先生的行大丈夫事的。只因种种尘缘的牵阻,使夏先生没有勇气行大丈夫事。夏先生一生的忧愁苦闷,由此发生。
凡熟识夏先生的人,没有一个不晓得夏先生是个多忧善愁的人。他看见世间的一切不快、不安、不真、不善、不美的状态,都要皱眉,叹气。他不但忧自家,又忧友,忧校,忧店,忧国,忧世。朋友中有人生病了,夏先生就皱着眉头替他担忧;有人失业了,夏先生又皱着眉头替他着急;有人吵架了,有人吃醉了,甚至朋友的太太要生产了,小孩子跌跤了……夏先生都要皱着眉头替他们忧愁。学校的问题,公司的问题,别人都当作例行公事处理的,夏先生却当作自家的问题,真心地担忧。国家的事,世界的事,别人当作历史小说看的,在夏先生都是切身问题,真心地忧愁,皱眉,叹气。故我和他共事的时候,对夏先生凡事都要讲得乐观些,有时竟瞒过他,免得使他增忧。他和李先生一样的痛感众生的疾苦。但他不能和李先生一样行大丈夫事;他只能忧伤终老。在“人世”这个大学校里,这二位导师所施的仍是“爸爸的教育”与“妈妈的教育”。
1946年5月1日于重庆客寓。
【小题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本文主要记述了夏丐尊先生教授作者时的几件往事,语言平实,情感真挚,表达了作者对夏先生的感激和缅怀之情。 |
B.文章开头写夏先生分别时“愤然”的回答和“凝注的目光”,作者却笑他多忧,流露出对夏先生消极、悲观心态的不认同。 |
C.“木瓜”本是因批评学生招致反感而得的外号,但当学生们看到他把学生的请愿全当作自己的请愿时,绰号就变成了爱称。 |
D.文章写李先生并非“走投无路,遁入空门”,而是痛感于众生疾苦,“行大丈夫事”,这彰显了李叔同先生的高尚品质。 |
【小题2】第二段在记述夏先生赞美李叔同先生的话后,作者为什么说“这话也可说是‘夫子自道’”?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6分)
【小题3】文申多次提到“夏先生是个多忧善愁的人”,他的“多忧善愁”源于他的爱,他的爱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4】作者把李叔同先生与夏先生的教育方式分别称为“爸爸的教育”和“妈妈的教育”。你喜欢哪位先生的教育方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