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河北邯郸高三质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世界著名华裔建筑师——贝聿铭
贝聿铭,1917年4月26日生于广州。1918年其父贝祖贻出任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总经理,贝氏在香港度过了他的童年。1927年父亲调职,举家搬至上海。中学读于上海。1935年被父送往美国宾州大学攻读建筑。后转学麻省理工学院,1940年以优秀的成绩毕业。
在求学其间贝氏埋首图书馆,努力吸收欧洲近代建筑相关的资讯,并且获得学校举办的优秀设计奖,激励了他对建筑的兴趣,使他与建筑结下了不解之缘,开始了他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
建筑融合自然的空间理念,主导着贝氏一生的作品,这些作品的共同点是内庭,内庭将内外空间串连,使自然融于建筑。上海美术馆是贝氏的毕业设计,严谨的平面间错安排了数个内庭,使之观感为各个不同艺廊的背景,将自然引入室内是他的设计特点。“让光线来做设计”是贝氏的名言。
1958年贝氏成立了个人的建筑事务所,开业以来几乎每有工程竣工,就受到建筑界的注目,获得荣耀。半个世纪以来,单是他在美国的50项设计中,就有24项获得大奖。
他能在非议之中屡创建筑奇迹。巴黎卢浮宫玻璃金字塔是法国密特朗时代最辉煌的建筑,这位列“当代建筑的十大奇迹”之首的作品是贝聿铭的得意之作。80年代初,法国总统密特朗决定改建和扩建世界著名艺术宝库卢浮宫。总统出面,邀请世界上15个声誉卓著的博物馆馆长对应征的设计方案遴选抉择。结果,有13位馆长选择了贝聿铭的设计方案。
法国建筑公司Grands Travaux的艾米利•比亚斯尼(Emile Biasini)认为,贝聿铭是负责卢浮宫金字塔工作的理想人选,作为一个中国人,“他了解古代文明”,而作为一个美国人,“他能够鉴赏现代”。记者问贝聿铭,在美国度过了75年后,他还觉得自己是个中国人吗?“我从来不忘中国,”他立刻回答,“我的家族在那里居住了600年。”
他设计用现代建筑材料在卢浮宫的拿破仑庭院内建造一座玻璃金字塔,不料此事一经公布,在法国引起了轩然大波。人们认为这样 “既毁了卢浮宫,又毁了金字塔”。但是密特朗总统力排众议,还是采用了贝聿铭的设计方案。同年,他获得了被称为建筑界诺贝尔奖的普茨克奖。人们称赞:“卢浮宫院内飞来了一颗巨大的宝石。”
他多变的是设计,不变的是中国心,虽贝氏受西式教育受美国影响甚巨,但他认为中国是他的根,于是他开始为中国建筑作贡献。他提出,应严格控制北京古城区的建筑高度,以保持从故宫向外平缓开阔的空间格局。1978年,他就谢绝了一个在故宫附近设计高楼的邀请,而选择到远离市区的香山设计香山饭店。他秉承一贯的认真、细致的作风,多次到香山勘察地形,攀登峰顶,俯览周围环境,还不辞劳苦地走访了北京、南京、扬州、苏州、承德等地,考察当地的大建筑和园林,最后采取了建筑一系列不规则院落的布局方式,使它与周围的水光山色、参天古树融为一体。
1984年,贝聿铭为香港中国银行设计了一座70层、高315米的大厦。这是当时香港最高的建筑物,也是当时美国以外的世界最高建筑物。这固然因为他的父亲是香港中国银行的最早创办人,使他对这项建筑有一种亲切感,但他更强调的是:“这座大厦在香港是中国的象征之一,应该让它‘抬抬头’,要显示出点风格和气派,这也是中国的骄傲。”这幢高楼事实上亦象征着贝氏事业的巅峰。
(文章引用自《设计之家》)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贝聿铭主张“让光线来做设计”, 他的作品,在严谨的平面间错安排数个内庭,建筑融合自然的空间理念主导着贝氏一生的作品。
B.卢浮宫玻璃金字塔是贝聿铭创造的建筑奇迹,当初人们怀疑这个建造会毁掉法国密特朗时代的辉煌古迹卢浮宫,但他成功了,得到了诺贝尔奖和公众赞誉。
C.贝聿铭虽然接受的是西式教育,是西方建筑家,但他从来不忘中国,把中国作为自己的根,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设计了北京香山饭店、香港中国银行等宏伟建筑。
D.在国内搞建筑设计时,贝聿铭会不辞劳苦地走访北京、南京、扬州、苏州、承德等地,考察当地的大建筑和园林,为中国的建筑事业做出了突出贡献。
E.贝聿铭的父亲是香港中国银行的创办人,他为父亲建造了香港中国银行大厦,这使他觉得亲切和自豪,这个大厦成了他一生最辉煌的建筑设计作品。
【小题2】“建筑融合自然的空间理念”如何理解?贝聿铭设计的香山饭店是如何体现这一点的?(6分)  
【小题3】除了香山饭店和香港中银大厦等杰作传世外,文中还记录了贝聿铭不忘祖国的言行和事迹,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4】有人说,贝聿铭等外籍华裔杰出的贡献在国外,而且奉献了一生,祖国仅仅是他服务过的众多商业伙伴中的一个而已;也有人说,贝聿铭心系祖国是真的,他的才智和业绩是世界的,又是中国的。你怎么看?(8分)
当前题号:1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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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面朝天毕淑敏
迟子建
①齐耳短发,白皙红润的脸色,善意的双眸,黑色圆口拉带布鞋,白底带着蚕丝一样细的黑纹棉布夹克,这就是毕淑敏就读鲁迅文学院时留给我的印象。她在装束上那么普通,走在大街上,你确实很难想象她就是以《昆仑殇》享誉文坛的作家毕淑敏。她钻入菜摊儿,站在公共汽车站牌下,跻身于商场等等,确实与别的妇女相差无二。这也就是毕淑敏的平常,同时也是不平常之处。我常常觉得,那些装束上很前卫,言谈举止很新潮的女性,其骨子往往却是计较、琐碎、世俗的;而装束庄重、言语谦和的知识女性,其灵魂深处才真正拥有对世俗生活的批判力量,对艺术探索的执著和标新立异。
②谦和的毕淑敏在研究生班里是一个热心肠的人。身为医生的她,对待同学们各种身体不适的咨询总是显得那么有耐心,而且还积极地带一些药送给同学。她总是笑微微的,雍容大度,从未听说她与谁隔阂或者给谁难堪过,可以想见她良好的修养和出色的心理素质。我曾暗自勾勒过毕淑敏的晚年形象,一个慈祥的胖老太太坐在环绕着花草的庭院里,她是坐在藤椅里的,眯缝着眼,在享受滋润的太阳。她膝下儿孙满堂。毕淑敏是个有福之人,因而会有这么理想的晚年。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让我们能联想到晚年的,而你一望毕淑敏,便知这个来自雪域高原的人会有一个洗尽铅华、归于平淡的美好晚年。
③算起来,与毕淑敏在研究生班三年同窗的交往是极为有限的。真正交往却是在毕业之后。虽然这时也较少见面,但电话却成了联络情感、交换创作想法的好方式。我只要去北京开会,总要和她联系一下,彼此聊天,谈身体,谈现状,谈未来,谈创作,等等等等,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记得一九九七年盛夏我从美国回到北京,当夜毕淑敏来看我,提起不久前有一个国际性学术会议在纽约召开,邀她前往,而会期只有三天。毕淑敏说她决定不去了,理由是刚到那里时差还没倒过来,就得登机返程。毕淑敏笑言:“美国搁在那儿,又跑不了,以后再说吧。”这是我印象中的毕淑敏说过的最豪迈最幽默最有寓意的话了。把它套用她的文学观,我想也一样适合。那便是从容、不急不躁、自信和有耐性。
④毕淑敏的生活经历我想很多热爱她的读者比我还要熟悉。她出身于一个高干家庭,青年时代到了西藏当兵。毕淑敏是个飒爽英姿的女兵。然而在雪域高原上,恶劣的气候对女兵来讲怎么来说都是一种摧残。然而她挺下来了,不仅挺了下来,还将这种苦难变成了巨大的精神财富,使经过了净化的灵魂得以在京城无边的烟尘和喧嚣之中,流淌出那么多有关西藏、有关生与死的凄美故事。苦难之于人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的效果,一种是对生活永久的怨艾和变本加厉的报复,一种则是对生活的珍惜和积极的不遗余力的创造。毕淑敏属于后一种,她用自己的笔,使那片雪域成为我们心中永远的梦想和圣地,而不是埋葬之地。
⑤毕淑敏的创作是勤奋的。她有一些脍炙人口的中短篇小说为我们所熟悉,最近她的长篇处女作《红处方》又引起轰动,我打心眼里为她高兴。我婚后在大兴安岭休闲的一段日子里,正赶上各有线台在播放《红处方》,于是每日很守时很积极地坐在电视机前观看。可惜的是电视剧的《红处方》拍得不尽如人意,还是读原作的感觉更好。这也就是很多作家在把自己喜爱的作品改编权交与影视单位后,总有些惴惴不安。那滋味就像把爱子送人了,不知道他摊得摊不上个好人家而牵肠挂肚。好在连最普通的读者都知道这个简单的道理:要想真正了解和判断一个作家,还是去读她的作品。
【小题1】毕淑敏是享誉文坛的知名作家,在本文作者的眼中,她是一个怎样的人?(4分)
【小题2】文章开头部分的外貌描写有怎样的特点和作用?请结合具体内容进行分析。(5分)
【小题3】指出第四段加点语句所用的写作手法,并分析作者这样写的目的及其作用。(6分)
当前题号:2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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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浩文,帮莫言得奖的功臣
莫言荣获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莫言作品的翻译者、73岁的美国翻译家葛浩文功不可没。在此之前,他已将好几位中国作家送上国际文学的领奖台,姜戎、苏童和毕飞宇都是凭着他的译本,先后获得了曼氏亚洲文学奖。在将中国当代小说推荐给世界这方面,葛浩文堪称第一人。
葛浩文1939年出生在美国加州。上学的第一堂课,老师在黑板上写下几个汉字,他就想:“我连英文都认不全,为啥还要学中文?”后来,葛浩文加入海军,并被派到美国海军驻台湾的司令部,成为一名通讯官。“最初我听说自己将被派往台北,等正式命令下来后却发现是派往台湾。我感觉受到了愚弄,因为我根本就不知道台北是台湾的一个城市。”多年以后,葛浩文这样回忆道。
此后,葛浩文先后被派驻日本和越南,然后又回到中国台湾。经受过越战洗礼的他开始反思自己的年少轻狂,并拿起书本。“那是我这辈子第一次真正看进书去”。他发现自己有学汉语的天赋。“我有一双好耳朵,能够区分复杂的汉字发音。”他向一位跟随国民党到台湾的东北老兵学习中文,“葛浩文”就是这位老师给他起的名字。退伍后他进入台湾师范大学汉语中心学习。
回国后,葛浩文继续学习中文,他的博士导师是柳亚子的儿子、旅美散文家柳无忌。学习期间,导师向他提起中国有一对作家伉俪萧军、萧红,他们的爱情故事曲折动人。葛浩文就找来一本萧军的《八月的乡村》读了起来,那是他读的第一本中国小说。而萧红则激起了他更浓厚的兴趣。他以萧红为研究对象完成了自己的博士论文。5年后,他以这篇论文为基础所写的《萧红评传》在港台出版,掀起了一股萧红热。
葛浩文翻译出版的第一部中国小说是张洁创作的《沉重的翅膀》,译本在美国卖得不错,“于是我下定决心,这辈子我就干这个了!”此后,葛浩文“一翻而不可收拾”,贾平凹、刘恒、苏童、王朔、莫言、阿来等20多位中国当代著名作家的40多部作品通过他的笔译成英文,在英语世界得到推广。“一部中国作品,哪怕中国人特别喜欢,但是如果我觉得在国外没有市场,我也不翻。我基本上还是以一个‘洋人’的眼光来看中国文学。”葛浩文说。
在翻译中文小说时,他非常注意对小说所处的文化、社会及历史背景的把握。在翻译刘震云的《手机》时,他发现了一个问题:小说场景始于30年前,然后闪回到现代,接着又回到30年前。“如果照这种顺序翻,看过40页后,美国读者就会说‘真没劲’,然后把它扔到一边。”他建议把开场设在现代,然后再展开回忆。这个建议得到了作者的同意。“我这样做并没有改变作品的质量,改变的只是它的销量。”
多年笔耕不辍,葛浩文逐渐奠定了自己在中文小说翻译界的泰斗地位。他被誉为“西方首席汉语文学翻译家”。杨宪益先生的妻子、出生在北京的英裔著名女翻译戴乃迭这样评价他:“他让中国文学披上了当代英美文学的色彩。”曾两度荣获普利策奖的著名小说家厄普代克对葛浩文的工作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中文小说翻译几乎是他一个人的地盘儿。”
除了萧红之外,葛浩文翻译作品最多的中国作家就是莫言,迄今他已将其10多部作品介绍给西方读者。
1988年,葛浩文看到莫言的《天堂蒜薹之歌》,很震撼,写信给莫言,希望获得翻译版权。“当时莫言远没有现在有名,而我,也只是有个好听中国名字的学者。现在想起往事,我会觉得有点小骄傲,并非为我翻译得好而骄傲,而是为我在20多年前就发现了他这样的作家。”
莫言的作品销路不错,翻译了其几部小说后,葛浩文和莫言在北京见了面。后来,他们又一起去了很多国家,推荐莫言的新书。有一次,在美国科罗拉多州推荐《酒国》时,几天之内,莫言几乎把客房书架上的中国小说都看了个遍。葛浩文和美国的出版商都对这个12岁就辍学,却写出大量美妙小说的作家惊叹不已。
葛浩文认为莫言是一位谦和的人,“他经常夸奖他的译者,正如他的译者时常夸奖他的著作一样”。莫言对葛浩文的翻译水准充分信任,总是十分放心地把自己的作品交给他。“他会对我说,‘那已经不是我的小说了,是你的。’因为他清楚地知道我是在帮他的作品扩大国际影响,他对此也十分感谢。”
对于自己,葛浩文显得十分低调。“我很幸运,找到了自己喜欢并擅长的事情,大多数人没有这么幸运!”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葛浩文是著名的翻译家,也是莫言作品的翻译者,在他的精心运作下,莫言荣获2012年诺贝尔文学奖。他功不可没。
B.葛浩文因其博士导师的推荐,对萧红产生浓厚的兴趣,以萧红为研究对象,并出版了《萧红评传》,掀起了一股萧红热。
C.文章中插入葛浩文上学第一堂课的情景,意在暗示其从小就对中国文化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为其翻译莫言作品作铺垫。
D.传记中作者用夸张的手法,运用环境描写、心理描写的方法,逼真细腻地描写了葛浩文被派往台湾时复杂的内心感受。
E. 本文选取了葛浩文在中西方文学交流方面的几个片段,侧重记叙了他对莫言作品的翻译、介绍来表现文章主旨。
【小题2】葛浩文被誉为介绍当代中国小说的“第一人”,具体表现有哪些?请简要概括。(6分)
【小题3】联系文本,举例说明文章是如何塑造传主形象的。(6分)
【小题4】结合文本,探究葛浩文成功的原因有哪些。(8分)
当前题号:3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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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真性情做真学问(有删改)
——邓正来印象
周国平
①在当今中国学术界,邓正来是我特别欣赏的一个人。我之所以欣赏他,一是因为他有真学问,二是因为他有真性情。
②今日混迹学界的人多矣,但真学者甚少。有一些人俨然学界的大名人大忙人,挂着各种学术头衔,不停地举办或参加各种学术名目的活动,却永远坐不下来认真做一点学问。还有一些人仅仅因为职业的需要而在做着学问,但心里并不喜欢,学问只是谋取职业利益例如职称、津贴、课题经费的手段。人们常说,做学问要耐得寂寞,这当然不错,耐不得寂寞的人肯定与学问无缘。可是,倘若一件事本身不能使人感到愉快,所谓耐得寂寞就或者是荒唐的。一个真爱学问的人与其说是耐得寂寞,毋宁说这种寂寞是他的自觉选择,他在其中自得其乐,获得最大的心灵满足。
③邓正来正是这样。他本是一个活动能力极强的人,如果想到社会上折腾一番,一定风光十足,能闹出特大的动静。然而,事实上他比谁都坐得住,十几年如一日地坐在书桌前做学问。他喜欢用“闭关”一词描述他的这种状态,据我了解,他的“闭关”特别是针对各种打着学术旗号的非学术、准学术活动的,他决不去搀和这一类热闹。
④邓正来虽然“闭关”于书斋,可是,看一看十几年来他所思考和研究的课题,诸如中国市民社会的建构、中国社会科学的自主性、西方自由主义传统等,我们便可知道,其实他是一个有着强烈社会关切的学者。我特别要赞许的是,他用了五年时间潜心研究当代最重要的自由主义思想家哈耶克,阅读了哈氏的全部原著以及西方学者研究哈氏的全部重要著作。在研究过程中,邓正来还做了大量的翻译工作。目前业已出版的哈耶克的主要著作,包括《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自由秩序原理》、《法律、立法与自由》和《哈耶克论文集》,都是他翻译或主译的。由于他是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翻译的,因此,译文准确而流畅,实为学术译著中的精品。学界有一些才子不屑于从事翻译,仿佛那是大材小用,他们只喜欢领导翻译。邓正来不知道自己是一个大才子吗?当然不,在学术界,他的狂几乎尽人皆知,他看得上的人没有几个。那么,他为什么要乐此不疲地埋头于翻译呢?唯一合理的解释是,他是欲罢不能。他似乎意识到了一种责任,在一定的意义上,哈耶克的翻译非他莫属。这样想好像也很狂,其实是最自然的,当一个人深入研究一位国外思想家并领会了其独特魅力时,就会不由自主地要自己动手翻译其作品,给国人提供一个尽量可靠的汉语文本,同时也防止来自那些浅尝辄止的译手的损害。我完全相信,一切优秀的学术译著是中国学术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学界那些弄潮儿统统被人遗忘之时,它们仍将长久被人阅读,滋养一代又一代学子。
⑤现在我要说到邓正来最可爱的地方了,就是他的真性情。乍看起来,他的生活是相当枯燥的,不是潜心做学问,便是和妻子女儿同享天伦之乐。然而,事业和家庭岂非最能见出人的性情的两个领域?他做学问的状态令人羡慕,始终饱满而快乐。用他的话来说,做学问做到最后就是心情,真正成了享受。他是一个多情的父亲,女儿的每一个可爱表现都令他欣喜不已,一看见干女儿——我的五岁的女儿——就忍不住大献殷勤。他舍得在孩子身上费心费力,为了使女儿具备抵制现行教育弊病的能力,他曾让成绩优异的女儿休学一年,每天自己授课。他又是一个极爱朋友的人,与性情投合的朋友相聚时兴高采烈,谈笑风生,喜聚不喜散。他的外表和谈吐皆粗犷,其实心特别细致,对朋友的事常常放心不下,周密思量。与人相交,他褒贬分明,看不上就是看不上,直言己见,从不虚与委蛇,落得了一个狂名,根源却是诚实。
【小题1】联系全文,说说邓正来的“真学问”和“真性情”分别体现在哪些方面? (6分)
【小题2】为什么说“他似乎意识到了一种责任,在一定的意义上,哈耶克的翻译非他莫属”?(4分)
【小题3】文章第②和④段写到了学界的其他“一些人”,联系全文,说说作者这样写的意图。(5分)
当前题号:4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文章,完成下列各题。
粗鄙时代
  ①前一段,冯小刚狠狠地批了“屌丝”这个词。他发微博:一位讲中文的老外问我:“屌丝”是什么东西?我答:是对境遇不堪者的蔑称。老外困惑,问:为什么你们的电视和报纸大量使用这个词?听上去像是在赞扬。我告诉他,我们这儿不以为耻反以为荣。老外彻底蒙了:文化差异、文化差异。我们那虽然言论自由,但媒体绝不敢用这么恶心的词形容弱势群体。
  ②这条微博引发了两极评论,有人认为冯小刚完全不懂这一流行词汇中的自我解嘲,想把底层人士开自己玩笑的权利都剥夺;有人觉得这词粗鄙至极,本不应该流传。
  ③中国民众有自谦甚至自轻自贱的传统,以前自称草民、贱民,后来自称屁民,“屌丝”发明后,自我解嘲这条路,算是走绝了。“屌丝”一词,固然有着玩笑的色彩,可也交织着自嘲、自我矮化与自我麻木。其背后,是对表面神圣庄严的一种反抗和解构,也是对合理生活欲求而不得的绝望。
  ④什么样的时代,就有什么样的流行话语。
  ⑤太多人自认“屌丝”的时代,是粗鄙的时代。十多年前,学者邵燕祥即著文指出:粗鄙化现象已经成为一种社会病。
  ⑥而现在,这个病愈加沉重。多年以前,体面、尊严、斯文,在“大老粗”面前,不是被踏入尘土,就是沦为自轻自贱。嘲弄知识分子,鄙视文明的传统,并没有随着这个国家的改革而断绝,甚至高考热,现在看来,不过是现在公务员热的前传——人们真正想得到的,不是知识、文明和服务人民的机会,每个人都在下一盘功利主义的大棋。
  ⑦在真正的文明不能大行其道的地方,丛林规则和粗鄙的举动便茂盛起来。在电视节目录制现场,干露露和母亲可以破口大骂;在三万英尺高空上,国人也可为一桩桩小事,在飞机上大打出手。个人的粗鄙化与公共生活的粗鄙化尾随相生。3月底,佛山一辆货车司机投诉遭到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和交警的殴打。执法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矢口否认。不料,货车上的视频装置分明拍下殴打的过程。还有什么比公然撒谎、糊弄公众更粗鄙的?更往前,“表叔”的教训,是让一些领导干部把名表藏起来;“房姐”事发后,公权力关闭了通过名字查询房产信息的通道。还有什么比权力的傲慢更加粗鄙的?当文明一步步退让,当社会公信力一点点丧失,当正常的社会价值观不能建立时,体面就不再成为追求,丢脸也成了随意的事情。 
⑧最糟糕的,是那种“强者愈粗,弱者愈鄙”的粗鄙,它如同病毒一般,自我复制,不断扩散。
  ⑨而很多年以前,还不是这样。1966年9月3日的凌晨,翻译家傅雷和妻子,不堪折磨,在家中自缢。为防止踢倒凳子影响楼下的邻居,他们在地上垫上厚厚的棉被。
⑩无论强者还是弱者的体面与教养,都已变得遥远陌生。而对体面与教养的摧残,或是开启“屌丝”时代的遥远的推手。
(选自《中国周刊》2013年第4期,有删改)
【小题1】根据文章的内容简要概括“粗鄙时代”形成的原因。(6分)
【小题2】请简要分析第⑦段的论证思路。(6分)
当前题号:5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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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润如玉朱自清
郭林林
①在中国现代文学的历史长河中,可谓是大师璀璨,名家耀眼,其中,朱自清先生以其笔下繁复绚丽的物象和精致巧妙的构思,借助多种修辞手法的运用,建构起新文学的标准美文。
②朱先生满身散发着诗人的书卷气,英俊儒雅潇洒中自有一种不可言说的忧郁。读先生的文章,不是曲高和寡,更不是小资情调的无病呻吟、士大夫式的故作高深闲情,而是一次心灵与智慧的洗礼与熏陶,扑面而来的是通俗明了的语言风格,从容不迫地将各地人物风俗、奇趣异志以及个人的思想感情娓娓道来,温润如玉,平易近人,美不胜收。
③佩弦先生自少时便受过良好的教育,而且周游各国,先生博采中西,闳中肆外。朱自清的挚友叶圣陶先生曾经在《中国现代作家选集•朱自清〈序〉》中说到:“佩弦兄的散文,我是十分推崇的……每回重读佩弦兄的散文,我会想起倾听他闲谈的乐趣,古今中外,海阔天空,不故作高深而情趣盎然。我常常想,他这样的经验,他这样的想头,不是我也有过吗?在我只不过一闪而逝,他却紧紧抓住了。他还能表达得恰如其分,或浓或淡,味道极正而且醇厚。”此言甚是。先生比喻细腻贴切,字字珠玑,圆润有声,以文字优美著称于文坛。郁达夫曾说,朱自清的散文“满贮着那一种诗意”,“文学研究会的作家中,除冰心女士外,文字之美,要算他了”。
④且不说《温州的踪迹》《月朦胧,鸟朦胧,帘卷海棠红》《荷塘月色》《春》《歌声》等,单是一篇《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便可见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和渊博的知识,更可以从字里行间略窥先生内心情感世界一二。文学史家司马长风评朱自清的散文,说是如同绘画中的工笔画,“他和俞平伯两人同游秦淮河,又以相同题目记游,但俞文俗气而累赘,而朱文则雍容华贵”。“晃荡着蔷薇色的历史的秦淮河”历来是文人骚客泼墨挥毫的对象,而在先生笔下,荡漾了太多缥缈的诗意,无数精致的比喻通感等辞格更使文章锦上生花:“只愁梦太多了,这些大小的船儿如何载得起呀?”“黯淡的水光,像梦一般,那偶然闪烁着的光芒,就是梦的眼睛了。”从文章提到的“七板子”、《桃花扇》、《板桥杂记》可以看出作者所知甚多,涉猎广泛。别有意蕴的是,笼罩着文章的是些许淡淡的哀愁和莫名的伤感。
⑤先生长于对自然风光景物的精确观察,对音乐、色彩有着敏锐的感受力,善于把藏在内心深处的情愫融化其中,达到了景中有意、画面含情、情景交融、诗画交融、充满诗情画意的境界,文字绮丽纤秾,但又决不一味地去雕琢和堆砌。同时,平易质朴的抒情小品散文也是朱自清所善于作的,用清淡的文字,平易的叙述,在朴素中寄寓深情厚意,《背影》、《给亡妇》等便是这方面出色的代表作,彰显了中下层知识分子家庭“欢乐苦少忧患多”的惨淡境遇以及相应而生的温厚感伤的人伦之情,与写景美文相对比而言,具有一种特殊的艺术魅力。
⑥先生曾深刻剖析“我在小资产阶级里生活了三十年,我的情调、嗜好、理论与行为的方式,都是小资产阶级的,我彻头彻尾,沦肌浃髓是小资产阶级的”,但温润如玉的先生也有其拍案愤起的一面。当屠戮民众的“三•一八”惨案发生,作为目击者的先生抑制不住内心涌动着的愤怒的岩浆,挥笔写下了许多文笔犀利的文章,直刺黑暗恶劣的白色恐怖现实,揭露国民党当局的虚伪面具,甚至把锋芒直接指向了当时反动派的头子段祺瑞,颇有鲁迅先生的杂文之风而自成一格。譬如在《执政府大屠杀记》一文中,先生愤怒地写到军阀政府屠杀爱国学生的刽子手杀人如麻的丑恶嘴脸时说:“……第一次枪声约经过五分钟,共放了好几排枪;……可以看出卫队乃至政府对于学生海样深的仇恨!而且可以看出,这一次的屠杀确是有意这样‘整顿学风’的……”而在悼念在这场大屠杀惨案中被刽子手“从容”杀害的清华学生韦杰三时,作者又以沉痛的笔调,缅怀这个“年纪虽轻,做人却有骨气的”“可爱的人”。美好的事物被无情地毁灭,更可显示出先生心中的痛苦以及对凶残者的愤恨。
⑦抗战的隆隆炮声打破了他宁静的书斋生活,闻一多先生被国民党反动派暗杀更使得他彻底清醒,从一个彷徨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成为没有丝毫媚骨的革命民主主义战士。
⑧先生的一生,有过苦闷彷徨感伤,更有过呐喊抗争战斗,他独拔于世的散文创作,成为“美文学”的圭臬。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  )(  )(5分)
A.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朱自清建构起新文学的标准美文,受到了朋友们的推崇,朋友们认为他的“文字之美”仅次于冰心,远远超过俞平伯。
B.朱自清的文字富含诗意,精致的辞格又使他的文章锦上添花,可惜的是,他的文章总会笼罩些许淡淡的哀愁和莫名的伤感。
C.朱自清的抒情小品散文平易近人,在朴素中寄寓深情厚意,与他的《温州的踪迹》《荷塘月色》《春》《歌声》等写景美文相比略胜一筹。
D.朱自清周游各国,博采中西,有过小资产阶级的情调、嗜好、理论和行为,但他独拔于世的散文创作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中“美文学”的圭臬。
E.如果没有目睹残酷的社会现实,朱自清恐怕会一直过着宁静的书斋生活,经历过苦闷彷徨之后,朱自清终于彻底清醒,成为一个民主主义战士。
【小题2】作者说朱自清的文章“温润如玉,平易近人,美不胜收”,这体现在哪些地方?请分条概括。(8分)
【小题3】本文大量使用引用,请分析这种写法在本文中的具体作用。(6分)
当前题号:6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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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话语的思维
孙郁
①在鲁迅以内,以为周围的语境坏掉了。这造成了他追问的心理,对思维定势的颠覆,在他的文字中比比皆是。中国人喜好圆满、团结的结局。但鲁迅偏偏不是这样。
②在没有问题的地方,他提出了诸多的问题,也由此遭到质疑、不满和攻击。
③旧式思维造成了人们的懒惰。思维定势的结果,就是不思变革,精神在过去的世界,对新来的一切都持拒绝的态度。于是便形成一个僵死的舆论环境,底层的市民气,与上层的官气,都呈现出一种气韵,那就是思想杀人。或以道德罪构陷,或因政治罪砍头,真的不像在真的人间。《论“人言可畏”》中对市民与小报的流言之毒的愤恨,看到了国民劣根的本源。
④鲁迅对国民积习的失望,使他从艺术中找到对应的存在。思维定势总是在时间的限定里,在习惯的语言空间(史铁生语)。撕碎这样的空间,才能出离某种误区。于是不断在与历史的对话里,看民族性凝固的一面带来的问题。要让人们在麻木的地方,发现问题。在没有破绽的地方看见破绽,则有一种穿透的力量在。
⑤我们在鲁迅的作品里一再可看到出其不意的笔法。在小说《故事新编》中,他常常在历史叙述中加上现代的元素,黑色幽默的意味出现了。
⑥《铸剑》乃复仇的故事,而结局不是圆满的辉煌,却是同归于尽的悲壮,荒诞的画面,把一切所谓争议的美名都消解了。
⑦在一些作品里,他一直希望挣脱文化史对人的限定,在肯定民间戏剧的鬼魂意象的同时,他嘲笑了被宫廷御用的艺术。《补天》描述了女娲造人的辉煌的场景,那么纯美、伟岸,没有丝毫的猥琐和阴暗。但后来作品中出现了道学气的小丈人,就把历史空间拉到了现在,有了另外的韵致。
⑧在这里,士大夫的习惯用语和历史惯性遭到了颠覆。被抑制的时间之流流到了另一个地方。这种不限于有限的无限的可能性,是其书写惬意的地方。把现实的元素和历史的元素重新排列的时候,既成的历史思维定势就摇撼了。果戈里在《死魂灵》中以荒诞的笔法写到了现存世界的不幸,那也是一种撕裂。陀思妥耶夫斯基《穷人》的笔意也有类似的意味。鲁迅在借用域外的小说灵感的时候,找到了进入中国问题的入口。一个密封的时空系统就这样被撕裂了
看似不近人情,实则真性情的流露。儒家讲人情最多,可是后来却以反人情的方式进入人情。鲁迅则完全把它颠倒过来。这也是为什么他的极端的话语方式赢得了我们民族最纯粹的东西。真与善的话语在他极晦涩的逻辑里变得平常了。或者不妨说,他的不得不冒险的自我放逐,其结果是回到人性的基本点。正如阿Q的被打如同儿子打老子一样。其惨烈、俊急背后的归宿乃一种温情,这似乎都可以找到理解其思维方式的视角。
⑩善于冷嘲的鲁迅,在内心保存的这份柔情,乃精神迷人之所。所有的逆向选择,在非理性的背后,却有度己度人的暖意。
⑾“优胜者固然可敬,但那些虽然落后而仍非跑至终点不止的竞技者,和见了这样的竞技者肃然起敬不笑的看客,乃正是中国将来的脊梁。”
⑿完全与常人不同的思路。可以说,这是鲁迅的苦心所在。这种生命的选择,决定了其语言选择的奇特性。
(选自《新华文摘》2011年第15期, 内容有删节)
【小题1】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两项是( )( )(5分)
A.鲁迅对中国传统思维定势进行颠覆,在他的作品中没有大团圆的结局。
B.鲁迅提出的许多问题其实并不是问题,所以他常常遭到别人的攻击和质疑。
C.对国民积习的失望,鲁迅在他的作品中都有充分的表现。
D.黑色幽默是鲁迅小说的主要特点,他的小说都有这样的意味。
E.小说《故事新编》以历史任务为原型,追求的是历史的真实。
【小题2】下列说法,不符合文意的一项是( )(3分)
A.鲁迅的话语思维是和士大夫的习惯用语和历史惯性格格不入的。
B.鲁迅的作品充满冷嘲热讽,他的外表冷漠,但内心是充满温情。
C.国民的劣根性,市井小民的流毒都不能让鲁迅丧失对中国未来的希望。
D.儒家讲人情,这与鲁迅话语真与善的本质是一致的。
【小题3】文中第⑧段说“一个密封的时空系统就这样被撕裂了”,说说鲁迅是用什么方式撕裂这样一个密封的时空体系的。(4分)
【小题4】“看似不近人情,实则真性情的流露。”鲁迅小说中常有以人情的方式进入反人情的情节,结合你所熟知的鲁迅作品,对这一手法特点作简要分析。(4分)
当前题号:7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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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抒雁:一个时代的激情诗人
张毅静
2013年2月14日凌晨1时31分,一个毕生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以才学为诗的诗人走了。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他为之讴歌了一生的世界。他,就是著名诗人雷抒雁。
他的诗都与时代重大事件有关。
一切可能都来自少年时代所接受的教育。雷抒雁读初二就发表了第一篇文章。启蒙老师告诉同学们说:“文人是干吗的?就应该像我们大儒张载那样,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种思想深入其心,使得雷抒雁一生以诗文为喉舌,在每一个时代重大事件面前,在每一个大的历史变革时期,我们都能听到他的声音。
上世纪70年代末期,中国的政治刚刚开始解冻。为在“反右”和“文革”中蒙冤者进行的平反也没有开始。年仅三十岁出头的雷抒雁在无意间看到辽宁张志新烈士的事迹后,他被烈士的死难真相所震撼,感慨不已。他在文章中写道:“那时候,我有大梦初醒的感觉……那是一个思索的年代,一个反问的年代,一个不断地解剖自己,解剖灵魂,解剖社会的年代。”雷抒雁以正直人的良知、以勇敢者的锐气、以诗人的敏感与才华,一蹴而就《小草在歌唱》这首悼念张志新的诗。诗中具有这样掷地有声地写道:“我敢说,如果正义得不到伸张,红日,就不会再升起在东方!我敢说,如果罪行得不到清算,地球,也会失去分量!”此诗经《光明日报》以整版篇幅刊载,在当时引起巨大社会反响,被形容为“重磅炸弹”,震撼着沉闷已久的诗坛,为中国诗歌打开了一个新局面。
1984年雷抒雁创作了长诗《父母之河》,在这首诗中,诗人的艺术神思伸向精神上的文化寻根,把黄河的文化底蕴与改革开放时代的博大精深诉求结合起来,这首诗是20世纪80年代“寻根文学”更博大的拓展。
2008年,雷抒雁创作了反映抗击冰雪灾害和抗震救灾的长诗《冰雪之劫:战歌与颂歌》、《悲回风:哀悼日》等,对中国人遭受的苦难做出了积极的、激情昂扬的诗歌回应。
雷抒雁曾在一次访谈中说:“诗与时代的关系是复杂的。从我的创作来看,我的诗都与时代重大事件有关。其中写得更多的则是个人心灵在时代际遇中的感发和情感。”
过去的30年,对于中国,对于中国的每个普通的公民来说,都是最重要和最了不起的年代。
生活和工作中的雷抒雁,性子急、率真、直爽,富于激情。
老同事毕星星曾写道:“雷抒雁的名字好,很抒情,像个诗人。他常奚落我,叫个星星干什么!有一次,我意外地发现了他的一枚图章,木制的,四个字‘雷书彦章’,于是知道了,他原来的名字叫雷书彦,有点古旧的书香气,也有点迂腐陈旧的意味。雷抒雁是后来就着音改的,改得好。雷抒雁从大学入伍,一股子书生气。闲下来打扑克,雷抒雁是最难伺候的一位。一旦牌好了,他目中无人,豪气干云,赢得得意洋洋犹有余威。一旦一把烂牌,立刻没了神气,凝思沮丧强撑着,一副等待世界末日的架势……”
自小生长在关中,雷抒雁一生对秦腔、眉户特别钟爱。家乡陕西的剧团每次去北京演出,他都要去现场提建议。对剧本、唱腔设计和演员的表演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他从来都是直率敢言,有啥说啥。
2009年3月,雷抒雁诗歌创作研讨会在他的母校西北大学召开。会上,初听有人称他是“人民诗人”,雷抒雁的眉头锁了起来;随后,又有几位作家评论家称他是“人民诗人”,雷抒雁坐不住了,干脆打断发言者的话:“刚才大家用了天才的、伟大的、杰出等词来形容我,以后,请你们在我听不见的时候说,我不欣赏那些词。”他直截了当地表示:“有人说我是‘人民诗人’,我觉得自己担当不起,但我希望自己能为人民多写点东西。”
诗人王久辛记得,在一次古体诗词研讨会上,轮到雷抒雁发言时,他将准备好的发言稿放到一边,正色地说:“今天参加会议的全是诗人,本来没有什么尊卑贵贱,在诗的面前一律平等,以诗论高下。可是你们弄这么个主席台,按官职排位,这还是研讨诗吗?”
对于近年来中国诗歌创作的现象,雷抒雁也是直抒胸臆,他认为现在一些诗人没有生活积累,无病呻吟;叙事性的诗多,几乎是顺口溜;诗句很花哨,只有好的句子,没有好的内容……
(摘编自2013年2月18日《海南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少年时代的教育对雷抒雁具有深远影响,他初中时就在报刊上发表文章,启蒙老师的教导使雷抒雁一生的创作都关注时代生活,反映时代特征。
B.由于张志新烈士事迹感人,加上《光明日报》以整版篇幅刊载,所以,《小草在歌唱》发表后,引起巨大社会反响,被形容为“重磅炸弹”。
C.雷抒雁原名叫“雷书彦”,既有古旧的书香气,也有点迂腐陈旧的意味,以至于雷抒雁从大学入伍时,还有一股子书生气。
D.在母校召开的雷抒雁诗歌创作研讨会上,面对众人的赞誉,雷抒雁感到很不安,他不愿意别人称他为“人民诗人”,这表现了他谦虚的品质。
E.文章通过叙写雷抒雁诗歌创作和生活中的一些情况,刻画出一个思想激进、性情豪爽、富有激情的诗人形象,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
【小题2】雷抒雁为什么能够创作出引起巨大社会反响的诗作《小草在歌唱》?请简要分析。(6分)
【小题3】作为一个时代的激情诗人,雷抒雁的“激情”表现在哪些方面?请简要说明。 (6分)
【小题4】雷抒雁的“率真”体现在很多方面,请结合文章,谈谈你的理解。(8分)
当前题号:8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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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代舞蹈创始人格雷厄姆逝世
(美联社纽约1991年4月1日电) 现代舞蹈的创始人之一——马莎·格雷厄姆今天在她的曼哈顿的家里去世,享年96岁。
格雷厄姆女士在21岁时开始跳舞,直到76岁才结束她的表演生涯。舞蹈界人士认为,她为20世纪现代舞蹈艺术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她的学生们虽然凭着他们的天才在舞蹈界获得了一席之地,但就对美国摆脱19世纪古典主义桎梏的独特艺术形式所作的贡献而言,没有哪一个能超过她。她的早期作品被比作毕加索的绘画和斯特拉温斯基的音乐。她的后期作品使她赢得了芭蕾舞蹈动作设计家的声誉。
格雷厄姆女士体态娇小,她那弯如新月的眉毛以及紧束的发髻,都使她的外表赋予了她所扮演的舞台形象以很强的艺术效果。她的舞蹈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肉欲、贪婪、嫉妒、欢乐和爱恋之情。她的表演扣人心弦,入木三分。她的舞蹈吸收了多方面的素材,比如希腊神话、美洲的开拓者,其中还包括了对她自己的清教徒传统的叛逆因素。
在科学和技术主宰的时代里,格雷厄姆女士的处女、女神和疯女人光着脚随着极不和谐的配乐,在几乎没有装饰的舞台上疯狂地旋转,她所释放出来的那种原始的激情,震动了观众,使他们如醉如痴。  
格雷厄姆女士曾经说过,"每一个舞蹈就是一种热度表,一幅情感图。舞蹈用来表达思想的仪器,也就是人类生命赖以存在的那个仪器,即人体。"
格雷厄姆女士1894年5月11日出生于匹兹堡。她的父亲是一名来自苏格兰的医生。当她年轻的时候,她的父亲就把家搬到了加利福尼亚的圣巴巴拉市。
小时候,她就观看过鲁思·圣丹尼斯的舞蹈表演,并为之神魂颠倒。在她父亲1916年去世后,她进入洛杉矶的丹尼肖恩舞蹈学校。她喜欢采取倾斜的动作和姿态,用弯曲的脚而不是用足尖点地的方式控制起落和跳跃的力量,再配以有节率的呼吸方式表现前人所未表现的人类激情。
(二)法国著名连环画画家韦尔泰逝世
(法新社圣马洛1991年4月27日电) 法国连环画主人公"斯皮鲁"的创作者罗贝尔·韦尔泰4月26日夜里在法国圣马洛去世,终年82岁。曾参与"斯皮鲁"连环画创作达12年之久的画家让--克洛德·富尼埃对法新社记者说,韦尔泰是"一位风趣的先生",尽管"被大众遗忘,但毫无痛苦"。  
富尼埃说:"斯皮鲁是国际连环画最著名的主人公之一。但是他的创作者却没有得到任何版权。"他说,"这位前辈身材矮小,总是满面笑容,谈锋颇健。"
罗贝尔·韦尔泰1938年应比利时出版商让·迪基的要求创作出斯皮鲁。他当时化名罗贝-韦尔,已经是连环画界的著名人物。他年轻时曾在大西洋航运公司客轮上当客轮侍者,"斯皮鲁"就是他根据自己的这段经历创作的。"斯皮鲁"是身着红色制服的侍者,头发蓬乱,一张鲁莽无礼的面孔。"斯皮鲁"成为一家报纸的中心人物,该报名称就是《斯皮鲁》。
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韦尔泰被迫放弃了连环画的创作。但是"斯皮鲁"在其他作者笔下继续生存。 韦尔泰被人遗忘,默默无闻地生活,但他并不感到痛苦。1988年11月,在"斯皮鲁"诞生50周年之际,韦尔谦虚地说:"'斯皮鲁'有7个叔叔,我只不过是他的祖父。"他说:"我把他创作出来之后,肯定是画斯皮鲁最少的人。有时,我甚至认不出他了。"
富尼埃说,战后,"韦尔泰为几家报纸画漫画,迫于生计画一些明信片插图和饼干广告。"他说:"我们通过一些连环画收藏家找到了他的下落"。几年前,他到圣马洛隐居,仍然热衷于连环画,成为连环画博览会名誉主席。
【小题1】两篇讣闻都引用了主人公或其他人的原话,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试从两篇中任选一处分析。(4分)
【小题2】简要概括格雷厄姆在现代舞蹈的地位及其舞蹈特点。(5分)
【小题3】试结合以上两则讣闻概括西方讣闻这一文体在写作时应该包括什么内容以及写作风格特征。(6分)
当前题号:9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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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字师“杨杏佛”
杨杏佛一生追随孙中山。1912年1月,孙中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杨随即到南京任总统秘书处收发组组长。孙中山辞职后,他远赴美国留学。回国后又南下广州,任孙中山秘书。
杨杏佛的革命之心如此坚决,以至于在东南大学任教时,他的执著也影响到了不少学子,其中与之交往最多的是一个叫曹立瀛的青年。有一次,他来到上海商科大学(东南大学设在上海的商学院)授课。杨杏佛喜欢在课后留半小时的讨论时间,此间渐渐注意到有个学生发言特别积极。
这个学生就是曹立瀛,在同学中年纪最小,却好学上进,成绩优异。杨杏佛不免对这个家境贫寒却聪明勤奋的青年生出了几许怜爱惜才之情。有一次,他对曹立瀛说:“听说你家境不丰,经济拮据,卖文为生,你不必瞒我,我可以帮助你。”
于是,曹立瀛成了杨家的常客。
1925年5月 30日,曹立瀛兴高采烈地出门,想用稿费为自己买一双皮鞋,却在先施公司门口亲眼目睹了一场血的洗礼——“五卅惨案”。
“五卅惨案”次日,上海学联成立。曹立瀛代表上海商科大学,被选为上海学联委员会委员。于是,一个平日一心做学问,偶尔写写诗文,连报纸也很少看的学生,变成了一个热血沸腾的爱国青年。
一心投入爱国运动的曹立瀛有时也担心影响到最后一年的大学学业,于是便向他最信任的杨先生请教。两人对坐,杨杏佛认真听了曹立瀛的陈述后,陷入了沉思。他左手甩在椅子后面,右手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地敲打着,考虑了一会儿,杨杏佛猛地用手朝曹立瀛一指,说了一个字:“动!”于是,曹立瀛便义无反顾地投入五卅运动。就这样,一个“动”字为一个立志从商的青年人指出了另一个方向。事实上,当时的杨杏佛自己也经历了一场“异动”,因为他经常与共产党人恽代英接触,还利用业余时间到***创办的上海大学讲课,因而遭东南大学校方忌恨,被迫离校,奔赴广州,做了孙中山的秘书,并于1924年11月随孙中山北上。
令人感慨的是,此后没几年,曹立瀛也走上了恩师的这条革命道路。经杨杏佛和叶楚伧介绍,他加入了中国国民党,南下广州参加北伐军。
转眼到了1929年。此时杨杏佛已然认清了蒋介石的真面目,他因接济和营救革命者而被国民党当局撤职。而识人尚浅的曹立瀛却还在国民党南京特别市党部做着他的“革命梦”。当时年仅二十四岁的他年少得志,已经担任党部常委,日后完全可以在政界大显身手。
幸而一心以杨杏佛为楷模的曹立瀛在学业上继续钻研,考取了公费赴美留学的资格。于是,从政还是求学,成了摆在这个年轻人眼前的一道难题。这当口,他又想到了恩师杨杏佛,前去请教。接着,多年前的一幕情景重现。
杨杏佛认真听了曹立瀛的陈述后,考虑了一会儿,猛地用手朝曹立瀛一指,这次他说的是个“去”字。
就这样,杨杏佛的一个“去”字再次改写了曹立瀛的命运。曹立瀛辞职后远赴芝加哥大学求学,后于哥伦比亚大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学成后他毅然回来报效祖国,上世纪50年代进入上海财经大学执教直到去世。恩师的一个字,成就了学贯中西的经济学家曹立瀛。
据说曹立瀛在美国听说杨杏佛被设伏特务枪杀于上海亚尔培路时,不胜哀伤。他替这位坚决果敢的“二字师”扼腕叹道:“国失栋梁,我失良师!”
【小题1】请简要概括曹立瀛的形象特征。(4分)
【小题2】请简要分析文章使用了哪些描写手法来表现杨杏佛这个人物?(5分)
【小题3】你认为文章用比较多的篇幅描写曹立瀛合适吗?请结合文本进行探究。(6分)
当前题号:10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