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麦茬地里的母亲
李星涛
①麦子已跟着割麦人回家了,只剩下麦茬地,默默地躺在阳光下,宛如刚分娩过的嫂子,幸福而疲惫。
②临近中午,阳光在麦茬地里越聚越厚,仿佛变成了光亮的液体,无声地流动起来。那些麦秸儿呢,也像是本来就饱含着阳光汁液似的,汁液仿佛正顺着麦茬口儿,不紧不慢地向外流淌着。
③这时候,我的母亲却正在麦茬地里拾麦穗。她扎着黑头巾,睁着昏花的双眼,弯一下腰,拾起一穗麦子,拾起一穗麦子,弯一下腰,好像是在给麦茬地行着一种古老虔诚的谢礼。母亲是一个左撇子,她左手捡起麦穗,再交给右手保管,右手拿不下了,左手里也捡满了,母亲这才将两只手里的麦子合在一起,扯根麦秸,麻利地一缠一绕一挽,一把金疙瘩似的麦把子便躺在身后的麦垄里了。母亲在前面拾着,麦把子就在后面紧紧跟随着,让人感觉不是母亲在寻觅着麦子,而是那些麦子在主动寻找着母亲。那种执着的追随,就如同是一首漂泊的古诗在苦苦追随着真正的主人。拾穗的间隙,母亲偶尔也会直起腰,抬起头望望远方。远方虽然没有米勒《拾穗者》中的教堂,却站立着一排排绿荫掩映的村庄,像绿色的岛屿一样,在母亲的目光里生动地迤逦着。
④四周很静,母亲的身前是麦茬地,身后还是麦茬地,只有云雀在云影里唱着歌儿给母亲听。母亲很喜欢云雀,称它为麦地鸟。拾穗时,母亲发现了云雀窝,总会转着圈儿,慈祥地看一会儿,但从不用手碰一下窝里的蛋卵。母亲说,云雀只要一闻到蛋卵上的汗味,便不会来孵了。小时候,我见过云雀蛋,大如麻雀蛋,上面缀满了斑点,恰似嫂子怀孕时脸上飞满的蝴蝶。那时候,我之所以愿意跟着母亲下田拾麦,纯粹是想在麦茬地里捉到几只幼小的云雀来喂养,但终因母亲的阻拦而未能如愿。在我的记忆里,云雀总是和麦地与母亲紧紧联系在一起的,以至于我每次看到云雀从麦地里快速飞向晴空时,总以为那生灵根本不是鸟,而是受神灵点化过的泥块,是母亲麦地里飞翔的灵魂。
⑤母亲白天拾回了一大蛇皮袋子麦穗,晚上便将麦穗铺放在干净的地方,用棒槌轻轻地捶着。捶下了的麦粒,再用簸箕上下颠动,扬去麦壳和尘土,放到弟弟家的楼房顶上晾晒。别看家里晒了麦子,母亲是从来不用担心雷雨会突然降袭的。十几年来,母亲那条患关节炎的腿就是准确的天气预报,只要那条腿哪天晚上开始发痒生痛,并且里面像是有大群蚂蚁在搬家,那么第二天天气准会发生变化,不是阴天,就是下雨。别人都为得了这种病而痛苦,可母亲却为得了这种病而暗自庆幸。是这条病腿帮助了母亲,让她始终走在了好多雨水的前面。
⑥从麦子开镰到黄豆耩进地里,母亲的日子一直都心甘情愿地被一穗穗麦子独霸着。虽然每年一到麦季,我在电话里反复劝说她不要再下地拾麦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就可买回一大堆麦子,但母亲根本不听我的话。她说,“黄金落地,老少弯腰”,自古以来就是这样。再说,买来的麦子能和拾来的麦子一样吗?因此,每年麦季过后,总会有五六蛇皮袋拾来的麦子堆码在母亲的床头。那些麦子让母亲弯过多少次腰,流过多少汗水,我永远也说不清楚。我只知道,母亲早晨出门时,身子是朝向麦茬地的,影子是朝向村庄的;傍晚回家时,身子朝向了村庄,影子却朝向麦茬地。当母亲的身子和影子合为一体时,我知道,她老人家要么是幸福地睡在了可爱的村庄里,要么会像父亲一样永远沉睡在金黄的麦地里。但我相信,无论是睡在村庄里,还是睡在麦地里,只要有金黄的麦子相伴,只要有美丽的云雀歌唱,我的母亲就一定会睡得很踏实,睡得很幸福。
(选自《文汇报》,有删改)
【小题1】文章第②段对麦茬地的描写有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

【小题2】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只剩下麦茬地,默默地躺在阳光下,宛如刚分娩过的嫂子。
答:

(2)那生灵根本不是鸟,而是受神灵点化过的泥块,是母亲麦地里飞翔的灵魂。
答:    

【小题3】文章细致地描写了母亲在麦茬地里拾麦穗的情形,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
答:     

【小题4】结合全文内容,说说文章最后一句话表达了作者怎样的思想感情。 
答:
当前题号:1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雨中岳麓
岳麓的春雨来得早,来得快,还有它独特的韵味,不仅可看、可听、可淋,还可赏可想。春雨像把把细线在空中万簇齐发穿插在大地的物件上。雨除了是乡愁的外衣,它还是天地相接的唯一可感知的细线。这些日子在雨中我品味到的不仅是雨本身由舌入心的真实味道,更多的是站在雨中我领略到了故乡雨的精魂。
岳麓山南接衡岳,北望洞庭,西临苍翠原野,东瞰故水湘江,静若蛟龙潜伏于大地,动如万马奔腾于云间,远视如一天然屏障侧立湘水西畔,与浩浩湘江相呼应,乃我潇湘之大观。第一次走进岳麓山时已是傍晚时分了,走在上山的阶梯上,有晋朝的罗汉松、唐代银杏、宋时香樟、明清枫栗等名贵古树伟岸蓊郁的生于路旁,时近黄昏,再加上山间雾气萦绕让人视野不尽开阔,但是古树的老干虬枝苍劲挺拔直耸入云的身影还是十分清楚的。在很远的地方就能听见山涧泉水潺潺流动的声音,特别是水流撞击石头上发出的清脆声音更是岳麓山上终年不绝的悦耳音符。此时红枫层林尽染,红橘满挂枝头,使麓山充满了诗情画意。到过岳麓山的人如果不细心的话还不见得能发现在山林岳壑苍松翠柏之间还有灵芝异宝的存在,聚山间之灵气、生万物之精魂,却是奇妙景致。此山之间万壑千岩、幽泉千缕,走入其中很有曲径通幽之感,古木绿得幽,在傍晚的景色下幽得让人觉得入骨三分。奇巧的是刚走到半山腰时天空竟飘起了细细雨丝,不觉之中雨还越下越起劲,在雨的滋润下麓山显得更幽了,泥土里慢慢地冒出了雾气,慢慢地漫过我的大腿爬到我的身上来,我一时兴起把上衣脱了让自己的身体浸泡在这灵山雾气之中。
第二次爬岳麓山的时候我们特别选好了一个晴天,可是等我们爬到山顶的时候天还是下起了雨,看来我与岳麓是跟雨有缘了,站在飞来石上可感觉自然的惊奇,放眼望去湘江映入眼帘,秀美传奇的橘子洲抢先吸引众人的目光,“橘子洲”取自***《沁园春·长沙》“独立寒秋,湘江北去,橘子洲头”一词。站在岳麓山顶,俯瞰湘江,而橘子洲更像是一艘永不沉没的航空母舰航行于湘江之上,见到此景方知谁人可主世间沉浮了。
在淅淅沥沥的雨中沿山而下到了云麓峰北侧小月亮坪上方时有一座墓坐西朝东,俯瞰着英雄的长沙城,这便是革命军总司令黄兴的墓。此墓地势开阔,且有湘江环绕,四周绿草如茵,“极目楚天舒”衬出了先烈生前驰骋疆场、叱咤风云的壮烈气势和“心底无私天地宽”的坦荡豪情。
在黄兴墓的下面,白鹤泉旁,一处在松柏怀抱中十分清幽肃静的地方躺着那位著名的“护国将军”蔡锷,孙中山在悼念他的挽联中写道:“平生慷慨班都护,万里间关马伏波。”把将军比作投笔从戎的班超和东汉的伏波将军马援,足见将军功绩可彪青史。除此之外,岳麓山上有很多革命者的合墓,在风景独秀的山地里安息着革命先烈们,这样的景观在其他地方是不多见,在雨中,更有一种活的灵魂飘飞在岳麓山上。
在山脚舍利塔不远处有一座爱晚亭傲然立于山间,看到此亭就不得不想起唐代诗人杜牧那首“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的诗来。爱晚亭是革命活动的圣地,***青年时代在第一师范求学时,常与罗学瓒、张昆弟等人一起求知于岳麓书院,与蔡和森等聚会于爱晚亭下,纵谈时局,探求真理。站在爱晚亭前抬头便可清楚地看见***的亲笔题词。历经岁月的沧桑,雨中的爱晚亭依旧那么地璀璨。
走到岳麓山脚下,“岳麓书院”四个大字清晰地呈现在眼前。岳麓书院始建于北宋开宝九年(公元976年),历经宋、元、明、清时势变迁,延及晚清(1903年)改制为湖南高等学堂,至此标志旧式书院制度向近代新式教育转变,1926年正式定名为湖南大学。至今仍为湖南大学下属的办学机构,历史已逾千年,是世所罕见的“千年学府”。岳麓书院大门上的对联,“惟楚有材,于斯为盛”,道尽了岳麓书院历史上人才辈出的事实。在这里聚集过各朝各代有名的文人墨客,在这里一直流淌着经世致用、敢为天下先的湖湘文化的血脉。千年的风雨也不曾撼动它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这就是她引以为傲的地方。
雨中岳麓让人耳目一新,让我流连忘返、永不懈怠,在多次雨的洗礼中我领悟到了故乡雨的精魂,那就是麓山墓、爱晚亭、橘子洲和千年学府!
(选自博文,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散文以“雨”为线索,由眼前的春雨引出对岳麓山两次游历的回忆,而两次游览作者都在雨中感受到了岳麓山的魅力。
B.作者按照空间转移的顺序叙述两次雨中游岳麓山的经过,又以时间先后的顺序叙述在岳麓山看到的风景名胜。
C.雨中的景物是散文描写的重点,岳麓山的参天松柏在雨中显得更加庄严肃穆,它们永远在护卫着烈士的英灵。
D.在作者的笔下,岳麓山与橘子洲的景物遥相呼应,山上景物,水中“航母”,互为映衬,成为岳麓山的一道美丽风景线。
E.综合全文来看,作者认为雨与“我”有缘,洗涤了“我”的心灵上的私念,让“我”感悟到故乡雨的精魂。
【小题2】散文写到“橘子洲更像是一艘永不沉没的航空母舰航行于湘江之上,见到此景方知谁人可主世间沉浮了”,你怎样理解?
答:
【小题3】文中主要写了两次游岳麓山的经历,侧重点有何不同?分别有何作用?
答:
【小题4】文章开头和结尾都提到“故乡雨的精魂”,请结合全文探究“精魂”的内涵。
答:
当前题号:2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母亲的手艺
侯发山
那年她十四岁,要过年了,村里的伙伴们大都穿上了新衣服,聚在一起捉迷藏、放鞭炮,一个个兴高采烈得跟找到食儿的麻雀似的。她因为没有新衣服,就猫在家里不愿出去。她从未穿过新衣服,平时都是穿姐姐的旧衣服,长一片短一截的,不合体不说,衣服上净是补丁摞补丁,烂了补,补了穿……她觉得特没面子。听着外面不时炸响的炮仗,以及伙伴们的欢声笑语,她就斗胆对母亲说,娘,我要新衣裳。母亲就沉下脸,瘦削额头上的皱纹簇成了结,满是厚茧的手轻轻摩挲着她的头,长叹了一声。母亲沉默了许久,才一字一顿地说,好,娘给妮儿缝条裤子。这时,她苦巴巴的脸上才绽出灿烂的笑容。母亲拍了拍她的肩膀,哑着声音说,妮儿,你要好好学习。她使劲点点头,说,放心吧娘,我会的。
第二天,母亲就把攒下的一罐鸡蛋带到集上换回了一块布。母亲给她量了尺寸后,每天 晚上就到隔壁二婶家去做裤子,二婶家有缝纫机。
大年三十早上,她还在被窝里赖着,母亲就掂着一条裤子站在床前,笑吟吟地催她起来。那是一条用帆布(以前厂矿里的工作服布料,俗称劳动布)做的裤子,这种布料耐磨,而且在农村比较少见,当时谁穿有这种布料的衣服就跟现在拥有一部手机一样趾高气扬。因此,她兴奋地嘿嘿直笑,忙从被窝钻出来去穿棉裤棉祅,最后在娘的帮助下套上了那条裤子。
嘿,两条裤腿上绣着四五朵向日葵的图案。图案的布料是用褪了色的蓝布做成的,显然是从旧衣服上裁下来的,但图案很好看。图案的边沿给剪成一缕一缕的,像是向日葵盘的叶子,十分逼真。她就一派喜气在脸、滋润在心的感觉,觉得娘真行,娘不但会缝补丁,还会绣花。母亲原以为她不满意,见她如此高兴,也就松了一口气,满是皱纹的脸上也开出了花。
她匆匆扒了口饭,就像只出笼的小鸟一样跑了出去,她要出去跟伙伴们玩,同时还要炫耀一下她的“时髦”裤子。
果然,伙伴们看到她的新裤子,眼睛为之一亮,她们想不到,一向打扮得跟叫花子似的她,也有光彩照人的时候。特别是裤子上绣的花,把伙伴们都羡慕得不得了,纷纷围过来观看,有的还用手去摸裤子上的“向日葵”。不曾想,一个伙伴用力过猛,把一朵“向日葵”图案边沿的“叶子”给拽掉了,露出了里面脏乎乎的棉裤——原来,那一朵朵“向日葵”是变了花样的“补丁”!她耳根一阵发热,脸腾地红了。大家轰地笑了,都看着她,眼里满是讥讽和嘲弄。被人家窥见了隐私的那种既害羞又惶恐的心情害得她直想哭,她努力不让满积在眼眶里的泪珠往下掉,转身便跑回了家。
她狠狠地瞪了母亲一眼,麻利地脱下新裤子,揉成一团甩到母亲面前,撅着嘴说,啥狗屁裤子?
母亲气得整个身子颤抖个不停,伸出抖抖索索的手,想打她,高高扬起的巴掌却在空中停住了,最后落在自己脸上,旋即便有晶莹的东西在她的眸子里闪动。
她不知所措地低下头,准备迎接母亲的责骂。
“扯的布不够尺寸,只有那样了……我这当娘的无能啊。”母亲的声音涩住了。她的眼泪涌了出来,紧接着,就像断了线的珍珠簌簌地滚下脸颊,终于欷歔地哭了起来。
自此以后,本来话就不多的母亲变得更加寡言少语了,一天到晚忙碌个不停,做饭、洗衣、缝补、养鸡……没过多久,母亲就病倒了,再也没有站起来……母亲去世后,她才从姐姐那里得知,为了给她做那条裤子,一直吃着药的母亲停了药!她愈发内疚,扑在母亲的坟头追悔莫及,号啕不已。
人穷志不短,马瘦有雄心。她发愤读书,考上了大学,留在了城里,生活得有滋有味,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有一次,她特意参加了一个服装博览会。她准备买一套高档衣服,荣归故里衣锦还乡,博览会上的服装琳琅满目,令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忽然,她看到一位模特穿了一套牛仔服装,那裤子的式样跟当年母亲给她做得一模一样!
她木木地呆了许久,眼里的泪悄悄爬满了脸庞。在场的人都诧异不解,她便哽咽着讲了当年的故事,一时间,大家都沉默了。最后,一位满头银发的服装设计大师感慨地说:“其实,世界上所有的母亲都是艺术家。”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文章第一段中“她就斗胆对母亲说”,从“斗胆”一词来看,母亲平时虽疼爱孩子,却是个非常严厉的人。
B.娘答应给她缝条裤子,并嘱咐她努力学习,为以后“她发愤读书,考上了大学,留在了城里”埋下了伏笔。
C.文中的母亲虽身体不好,生活清苦,却是一个沉默寡言、吃苦耐劳、心灵手巧、富于创新、疼爱孩子的高尚母亲。
D.母亲去世后,她从姐姐那里得知事情的真相,扑在母亲的坟头追悔莫及,号啕痛哭不已,把小说的情节推向了高潮。
E.这篇小说感情真挚,文笔细腻,娓娓的叙述中饱含深情,服装大师的话道出了人们对母亲的崇敬之情。
(2)小说一开始写“母亲沉默了许久,才一字一顿地说,好,娘给妮儿缝条裤子”,这样写有什么作用?请作简要分析。
(3)文中画线句子表现了母亲怎样的心理?请作简要分析。
(4)小说的结尾有人认为只保留“她木木地呆了许久,眼里的泪悄悄爬满了脸庞”就可以了,你认为是否合适?请谈谈你的观点和具体理由。
当前题号:3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小说,完成文后各题。
侯琢玉
叶孤
侯七家住泗州城郊外,原名侯小宝,因在家中排行老七,所以人们都称呼他“侯七”。由于爹妈死得早,加之六个哥哥姐姐也不管侯七的死活,侯七便如孤儿 一般在泗州城游荡。侯七虽识字不多,倒也读过几天私塾。侯七在泗州城晃荡,但眼明手快,能说会道,不久,便在城中“一品轩”古董店谋了个伙计的差事。
侯七干活卖力,也很聪明,油嘴滑舌,一品轩老板董玉轩甚是喜欢、看重,数年间将侯七的工钱涨了几番。而侯七也没有辜负董玉轩的栽培,将一品轩打理得井井有条。
侯七在一品轩一干就是十多年,从一个晃荡的毛头小子干成了大青年。十几年间,侯七倒也踏实好学,除了干好自己伙计该干的事情外,还旁敲侧击地向老板董玉轩讨教学习古董知识。
董玉轩何等聪明,知道一品轩之所以能在泗州城屹立数十年不倒,全靠自己对古董行业几十年的专业判断。如果侯七得到自己真传,势必到哪都有立足之地。
董玉轩有两子,但一个留了洋,一个当了兵,竟无一子肯跟随他做古董生意。董玉轩也想过将自己的一身技艺找个传人,侯七也曾是董玉轩衣钵的考虑对象。但董玉轩一想到自己一旦倾囊相授,侯七艺满必会离开一品轩,这样自己对他十几年的栽培就付之东流了。
因此,侯七只学到了董玉轩的皮毛。侯七也明白董玉轩不会轻而易举的传授自己,十几年来,侯七也攒了一笔钱,时刻准备着自己当老板。
一日,店里有一老妇来卖一块玉璧,侯七见这玉璧呈椭圆形,头大尾小,通体圆润,光泽明亮。侯七一看就知道这是一块上了年代的真品好玉,一问价,老太 太竟要价不菲,说这玉璧是明末长平公主之物,要五百大洋,侯七虽吓了一跳,但想到这玉璧有几百年历史,又是宫廷之物,如果将之买下然后再伺机出手,说不定 可以大赚一把,那时自己另起炉灶就大有希望了。于是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侯七终于用自己攒了十几年的三百块大洋,悄悄将玉璧买下,对老板董玉轩自是瞒住不说。
趁一日得闲,侯七悄悄揣玉璧至山阳城,找到了古董界泰斗萧老,萧老一见玉璧顿时两眼放光,侯七见了心中一喜,能让古董界泰斗两眼发出光芒的自然是不会差的玩意了,这回自己多半赚大了。
萧老双眼光芒放完,说:“的确是一块好玉,应该是明末之玉。”侯七听毕又是心中一喜,自己三脚猫古董皮毛并没有看走眼,这玉璧果然是一块明代的好玉。其实侯七当时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完全靠多年的感觉,想不到这老妇竟没有说谎。
侯七正要问这块玉璧价值几何之时,突见萧老将玉璧贴在唇鼻之间,仔细闻了起来,萧老兴奋道:“此玉隐约有一股华贵之气!”侯七连忙兴奋道:“卖的人说此玉璧乃长平公主贴身玉璧。”同时也对萧老佩服不已,连这华贵之气也能闻出来,不愧是古董界的泰山北斗。
萧老一听,恍然大悟道:“难怪,难怪!”继而又叹道:“不过,可惜的是此玉乃常年陪伴长平公主病体之玉,已经不值钱了。”侯七大惊,又不甘心问道:“那这玉璧到底能值几钱?”萧老叹道:“最多三十大洋。”
“不可能……不可能……我花三百大洋买的玉怎么可能呢……”侯七神情恍惚地出了萧宅。
侯七后悔已晚,但更后悔自己十几年来学得不专心,假如自己出去开店,迟早得倒闭。侯七下定决心死心塌地跟董玉轩好好学、好好干。
二十年后,管理一品轩数年的侯七已是泗州城数一数二的古董行家。
董玉轩的两个儿子,老大留洋娶了个洋妞定居法兰西再也不回来了,老二当兵参加了革命党,被砍了头。董玉轩一病不起。
董玉轩临死的时候告诉侯七,二十年前,那个老妇卖玉,是自己安排的,目的就是让侯七留在一品轩。还说一个古董行家没有几十年成不了行家。
侯七也明白了老板的良苦用心,几经磨砺,最终成了开有几间分店的“侯琢玉”老板。
(节选自《小小说大世界》2014年6月)
【小题1】以下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错误的两项是(  )
A.在泗州游荡的“侯七”,虽然无亲无故,但是幸好他读过几天私塾,再加上眼明手快,能说会道,最后被“一品轩”古董店的老板收为伙计。
B.侯七在古董店一干就是十多年,其间聪明能干,很受老板的喜爱。但是董玉轩由于担心他一旦学成便会离开一品轩,另立门户,因此并未对他倾囊相授。
C.侯琢玉只能学得皮毛,但他不满现实,这才背着师傅偷偷用自己的积蓄“买玉”,但是由于学艺不精还是不能看出老妇人的那块玉是假的,根本不值钱。
D.小说通篇以概括的叙述为主,但是不乏精彩的人物描写,正因为如此,不但作品厚重耐看,而且人物形象鲜明,着实给人欣赏的美感。
E.本小说篇幅短小,人物也少,情节更是简单;但是作品显得“小而精”,“微而妙”,做到了以少胜多,现实感特别强,不给人隔世之感,反而给人人生的启迪。
【小题2】小说前后两次提到董玉轩的两个儿子有何作用?
【小题3】结合故事情节,说说该小说可以给你哪些为人处事上的启示?
当前题号:4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硬汉”李书福
杨坤
在汽车领域,李书福一直是位居高不下的话题人物,汽车界的传奇。无论是白手兴家创建吉利集团,投资8亿多元建造全国最大民办大学——北京吉利大学,还是“迎娶”瑞典名车沃尔沃。李书福那敢闯敢拼,豁得出去的架势,总能激发出无限可能。
只要你一提到“硬汉”、“造车狂人”,几乎不用思考,大家都会对号入座地扣在李书福身上。2010年,吉利收购沃尔沃一事直接将李书福推到世界的舞台上,让全世界都认识了这位“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穷小子”。在一片不被看好的唏嘘声中,无论从年销售额、资产规模还是发展历史、品牌影响力上看,吉利与沃尔沃都不在一个档次。有的人更大肆吐槽:“就算是上汽那样的实力连个双龙都收拾不了,何况沃尔沃早已亏损严重,瑞典人自己都经营不下去,你小小的一个吉利又怎能收拾这么一个烂摊子?”就在大家都抱着看戏的心态,满心期待李书福将如何应付时,结果却令他们失望了。李书福以“只要我幸福就行了,自我感觉良好就可以了”,一句帅气的话撂倒了一片好事者。这种始终坚持自我,以“走自己的路,让他人说去吧”的方式隔绝了外界所有不友善的舆论。在瑞典的斯德哥尔摩,就在3月28日这天,吉利最终以18亿美元的价格收购瑞典汽车企业沃尔沃100%的股权,随之,各大报纸铺天盖地地报道穷小子“吉利”迎娶瑞典高贵公主“沃尔沃”的跨国世纪“婚礼”,那些看不起李书福的人统统都傻眼了。
收购协议签订完后的李书福笑得如同盛开的向日葵,小眼睛都成了两弯月牙。因为这一刻,无数个不眠之夜的努力和辛酸都得到了最好的回报。
2011年年欧洲的经济非常不景气,但沃尔沃的两大主要工厂之一的比利时根特工厂,产销却较去年同期提升25%以上,达到27万辆,创下根特工厂45年历史最高纪录,让那些原本处于失业状态的人都有了工作的机会。为了表彰李书福为比利时汽车工业所作出的贡献,比利时阿尔贝二世国王在10月24日,向李书福授予比利时皇室最高荣誉——“利奥波德骑士勋章”。
这个一直被幸运之神环绕的福将,从19岁骑着自行车挨家挨户为乡邻拍照,到后来开办冰箱厂赚取第一桶金,从近乎莽撞地进入汽车业,到后来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成功收购瑞典豪华轿车公司沃尔沃,李书福的成长轨迹堪称奇迹。
农民家庭出身的李书福在家排行老三,跟乔布斯、比尔•盖茨不同,李书福高中毕业便趟入商海,那年他19岁。
1982年,他19岁高中毕业,拿着父亲给他的120元,做起了照相生意。“刚开始根本不是照相馆,就是买了个小相机,骑个破自行车满街给人照相。”李书福曾回忆道。半年后赚了1000元,之后就正式开起了照相馆。
1984年在自己研发、生产出电冰箱关键零部件蒸发器后,李书福组建了黄岩县北极花电冰箱厂,生产“北极花”牌电冰箱,到1989年5月,冰箱销售额已达4000多万元。“北极花”牌冰箱当时已成为国内驰名产品。才26岁的李书福已是当时名副其实的“千万富翁”了。可惜的是,因为冰箱厂没有被列入定点生产企业名单而最终夭折。
怀揣千万元,李书福跑到深圳“充电”。幸运之神似乎一直都很喜欢这个勤奋的小伙子,李书福在深圳学习期间,因为装修宿舍,却发现一种进口装修材料的市场前景不错。很快他就返回台州,重新收拾心情创业,生产这种装修材料。
⑩1992年前后,李书福在投资海南的房地产中损失惨重,“海南地产热那一段,几千万全赔了,人都回不来了。”在惨败中,李书福总结出这么一句话:“我只能做实业。”
在燕山大学进修期间,1993年,李书福吸取了“北极花”的教训又以数千万元的代价收购了浙江临海一家有生产权的国有邮政摩托车厂,并率先研制成功四冲程踏板式发动机。紧接着又与行业老大“嘉陵”合作生产“嘉吉”牌摩托车,一年不到,他的摩托车销量不仅一直占据国内踏板车龙头地位,还出口美国、意大利等32个国家。
如今,李书福的身家已经升到大陆富豪第25位,而当初他不过是一个120元创业起家的年轻人。
(2012年第3期《世纪人物》)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收购后的沃尔沃在欧洲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产销却创下历史新高,这充分说明当初人们对李书福收购决定的怀疑是没有一点根据的。
B.文章开头就简单地交代了李书福在汽车界打拼的传奇经历,既照应了标题,又引起读者了解李书福的兴趣。
C.在一片不被看好的唏嘘声中,李书福签订了收购瑞典汽车企业沃尔沃的协议,这显示出他是个固执己见的人。
D.本文主要介绍了李书福收购沃尔沃和他从19岁就创业的情况,意在说明一位成功的企业家应该具有天才的资质。
E.李书福创业的经历和乔布斯、比尔•盖茨差不多,他们都是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一步步成就了今天的辉煌事业。
【小题2】文中记述李书福年轻时的创业经历有何作用?请结合文本简要概述。
【小题3】这篇文章的标题是“‘硬汉’李书福”,请结合全文,说说文章是从哪些方面来表现李书福的“硬汉”形象的。
【小题4】“硬汉”李书福创业成功的经历给了人们许多的启示,请结合文本和实际生活,谈谈这篇传记给你的两点启示。
当前题号:5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①说来说去,做人最难的事还是对付自己。
②自己不易对付,因为对付自己的道理有一个模棱性,从一方面看,一个人不可无自尊心,不可无人格。从另一方面看,他不可有妄自尊大心,不可任私心成见支配。总之,他自视不宜太小,却又不宜太大,难处就在调剂安排,恰到好处。
③自己不易对付,因为不容易认识,正如有力不能自举,有目不能自视。
④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对于自己我们是当局者而不是旁观者,我们不能跳开“我”来看世界,来看“我”,没有透视所必需的距离,不能取正确观照所必需的冷静的客观态度,也就要执迷,认不清自己,只任私心、成见、虚荣、幻觉种种势力支配,把自己的真实面目弄得完全颠倒错乱。我们像蚕一样,作茧自缚,而这茧就是自己对于自己所错认出来的幻象。真正有自知之明的人实在不多见。“知人则哲”,自知或许是哲以上的事。“知道你自己”一句古训所以被称为希腊人最高智慧的结晶。
⑤“知道你自己”,谈何容易!在日常自我估计中,道理总是自己的对,文章总是自己的好,品格也总是自己的高,小的优点放得特别大,大的弱点缩得特别小。人常“阿其所好”,而所好者就莫过于自己。自视高,旁人如果看得没有那么高,我们的自尊心就遭受了大打击,心中就结下深仇大恨。这种毛病在旁人,我们就马上看出;在自己,我们就熟视无睹。
⑥希腊神话中有一个故事。一位美少年纳西司(Narcissus)自己羡慕自己的美,常伏在井栏上俯看水里自己的影子,愈看愈爱,就跳下去拥抱那影子,因此就落到井里淹死了。我们都有几分“纳西司病”,常因爱看自己的影子坠入深井而不自知。照镜子本来是好事,我们对于不自知的人常加劝告:“你去照照镜子看!”可是这种忠告是不聪明的, 他看来看去,还是他自己的影子,像纳西司一样,他愈看愈自鸣得意,他的真正面目对于他自己也就愈模糊。他的最好的镜子是世界,是和他同类的人。他认清了世界,认清了人性,自然也就会认清自己。
⑦自知之明需要很深厚的学识经验。
⑧德尔斐神谕宣示希腊说:苏格拉底是他们中间最大的哲人。而苏格拉底自己的解释是:他本来和旁人一样无知,旁人强不知以为知,他却明白自己的确无知,他比旁人高一着,就全在这一点。苏格拉底的话老是这样浅近而深刻,诙谐而严肃。他并非说客套的谦虚话,他真正了解人类知识的限度。有了这个认识,他不但认清了自己,多少也认清了宇宙。
⑨这种认识就是真正的谦虚。谦虚并非故意自贬声价,作客套应酬,像虚伪者所常表现的假面孔,它是起于自知之明,知道自己所已知的比起世间所可知的非常渺小,未知世界随着已知世界扩大,愈前走发现天边愈远。他发现宇宙的无边无底,对之不能不起崇高雄伟之感,返观自己渺小,就不能不起谦虚之感。谦虚必起于自我渺小的意识,是对自己所不知所不能的高不可攀的东西的一种仰望。
(节选自朱光潜《谈谦虚》)
【小题1】从全文看,“自己不易对付”的原因有哪些?
【小题2】文中第⑥段引纳西司的故事,阐明了哪些道理?
【小题3】结合文本内容,简述什么是真正的“谦虚”。
当前题号:6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隐身人
刘荣书
晚上。父子俩吃晚饭的时间。
男孩因情绪上的低落,比平日里显得更加顽劣。他故意将整勺子的米饭撒在饭桌上,蜷着手,伸出舌头,直接去饭桌上舔舐。像一条小狗。 
巴顿,好好吃饭!  
男孩不予理会。伸着舌头,继续去舔饭桌上的米粒。 
巴顿,你这样做,就不是一个乖孩子了。  
男孩愣住了。那声音有些异样,像动画片里某个卡通人物在说话。那声音,并不是从父亲的嘴巴里发出来的。因为听到第一句话后,他翻着眼睛正在看父亲,见父亲的嘴巴一动未动。 
谁在说话?男孩问。  
谁在说话?他的父亲也这样问。嘴巴奇怪地扭动了一下。  
上床之前,男孩无数次听到了那个声音在同他说话。那个奇怪的,貌似卡通人物发出的声音。 
巴顿,你该吃个苹果吧!要注意营养搭配。  
巴顿,你看电视不要离得那么近好不好,这样对眼睛不好。
巴顿,你洗脚了吗?小屁屁洗了吗?  
每听过一句,男孩便会问他的父亲一句:他在说话。他刚刚又在和我说话。你难道没听到吗? 
他的父亲却每次都在摇头。并显得很吃惊的样子。他以为男孩在说胡话,摸了摸男孩的额头。 
这多么奇怪。男孩想。这就像父亲曾对他讲过的一个故事——只有聪慧的孩子才可以听到精灵在说话。那是孩子独享的权利。那天晚上,男孩比任何时候都要显得乖巧。他饭后吃了一个苹果。只看了一会儿电视,便主动把遥控板让给了他的父亲。这多么出色!
只是躺到床上之后,男孩睁着大大的眼睛,有些忐忑地对他的父亲说:爸爸,我觉得那个和我说话的人,是我妈妈……只有我妈妈才对我说过那样的话……
怎么会呢!父亲说,你是不是又想她了?
嗯……男孩点头。  
父亲摸了一下男孩的脸,想了想,有些伤感地说,那好吧!我们睡吧。看我在梦里会不会遇到你妈妈,如果遇到了,我就问一问她,问她是不是偷偷回来了。  
第二天,父亲照例早早上班去了。他在一家木偶剧团工作。有演出任务时,他便不能留在家里照顾男孩。早饭留在餐桌上。这是星期天,幼儿园放假。如果不是公休时间,男孩便要被父亲早早从床上扯起来,睡眼惺忪吃上几口饭,驮在自行车后架上,送到幼儿园去。男孩每天赶到幼儿园的时间,往往要比别的小朋友早一刻钟。而放学后,仍旧比别的小朋友晚走一刻钟,或半小时。有时父亲临时有事,他便要一直在校园里呆到天黑……自母亲忽然消失之后,男孩便开始过起了这种孤苦伶仃的生活。他独自坐在空荡荡的校园里,感到与年龄不相称的落寞与疾苦。但现在,妈妈似乎以一种奇怪的方式回归,这种生活会不会结束呢?  
但那一整天里,那个声音都未曾出现。空寂的房间内,只能听到男孩落寞的自语声。——他试图和那奇怪的声音再次搭讪,却始终得不到回应。父亲回来时男孩在沙发上睡着了。等父亲把他弄醒,他很快便记起昨晚的话题,他问他的父亲:爸爸,昨晚你在梦里遇到我妈妈了吗? 
他的父亲正在把饭菜摆上餐桌,解下腰里的围裙,忙不迭说,遇到了遇到了。 
她和你说了什么?  
父亲在餐桌边坐下来。替男孩盛了一碗饭,忽然将脸抵近男孩说:
她说,她真的回来了。
是真的吗?男孩兴奋地叫了起来。  
是的。父亲说,又竖起食指,抵在唇上。示意男孩说话小声一点。这是个秘密,他说,你妈妈在梦里告诉我……  
什么秘密?那我怎么看不到她? 
她穿了隐身衣…… 
隐身衣! 
对!隐身衣……  
那她怎么不把隐身衣脱下来?  
她脱不下来的。你知道那个中了巫婆咒语的公主吗?她变成了一只丑陋的青蛙……你妈妈就是这样,她错穿了一件隐身衣,永远都脱不下来了。但她让我转告你,她回家来了,在家里陪着你。
晚上睡下时,男孩问他的父亲,妈妈也和我们躺在一张床上吗?或许会吧?他的父亲疲惫地说。
男孩随父亲到剧团里去过很多次。父亲排练时,他便乖乖坐在台下。他喜欢那些木偶说话的声音,觉得和穿了隐身衣的母亲说话的声音很像。他在那些声音中间感觉到了温暖和踏实。他觉得他母亲的存在就像一种传奇。为此比同龄孩子多了一份隐秘的惊喜。他在一种平和的心态中慢慢长大。养成了一种自言自语的习惯。  
直到男孩上初中那年,父亲做了一次声带息肉手术后,再不能开口说话。他穿了隐身衣的母亲,从此也消失不见了。  
又过了很多年。这一年的春节,长大后的男孩陪在妻子和儿子身边,坐在客厅里看一年一度的春节晚会。  
当那个来自宝岛台湾的艺人表演完‚腹语术‛时,妻子和儿子完全被惊呆了。他们被他娴熟的技艺惊得目瞪口呆。特别是儿子,完全被那个大嘴巴的玩偶迷住了。他跳到父亲身边,嚷着也要买一只那样的玩偶,也要让他的父亲给他讲一段‚腹语‛。 
做父亲的靠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儿子去看他的脸,发现他的脸上淌满了泪水。
【小题1】“隐身人”的出现对巴顿产生了哪些影响?
【小题2】品味文中加点的动词,简析分别表达了父亲怎样的心理?
(1)摸了摸:
(2)摸了一下:    
【小题3】巴顿为什么“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
【小题4】“隐身人”的真相呈现前,小说做了哪些铺垫?
【小题5】小说结尾处,巴顿的脸上为什么淌满了泪水?你体悟到了什么?
当前题号:7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后面题目。
窗的随想
刘心武
①中国古典建筑的窗,要求窗框就是画框,看出去是一幅图画。杜甫除有“窗含西岭千秋雪”的名句外,还有若干“望窗外如赏画”的吟诵,如他在成都草堂“去郭轩楹敞,无村眺望奢”,于是窗框就框出了美景:“澄江平少岸,幽树晚多花”。如果窗外望不到自然风景,那么,就人造景观,比如竖起太湖石,栽种芭蕉、梧桐、竹丛、鸡爪红枫……所面对的墙壁会让爬山虎点缀,甚至放养一只仙鹤。
②窗的基本功能,是进光、透气。当然在更古的时候,窗洞也是烟囱。中国古典窗,往往为了追求审美效果,而牺牲掉透光量和透气性。西方的古典窗则非常重视透光、透气的功能,比如他们很早就有落地窗,窗户的下部直接与地板衔接,这在中国古典居室建筑中是几乎没有的。德国古典小说《茵梦湖》里写到蝴蝶窗,这种窗户体型大,上部呈圆弧形,窗扇可充分推开以至与外墙面紧贴,这样从外面望过去,窗扇就如蝴蝶的两只翅膀。西方从古典窗始,就追求窗扇闭合时要十分严密,尽量做到隔音、隔气息以及一切窗外的信息。但中国古典窗不但不追求严密隔绝,相反,还追求窗里窗外的沟通,“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对于从窗外渗进的地气与虫声,不但不反感,而是倍觉欣慰。最典型的例子是唐代诗人孟浩然,他有四句诗,“散发乘夕凉”,从外面回到家里,就把头发散开乘凉,“开轩卧闲敞”,把建筑物的窗户全都打开,躺到凉榻上,于是,他眼、耳、鼻、舌、身、心,全方位地享受窗户给予他的生命快乐:窗框如画框,窗外是图画,视觉享受自不消说;“荷风送香气,竹露滴清响”,有嗅觉、听觉享受,在那样一个暑日的傍晚,闻着荷花香,听到竹丛那些竹叶叶尖上凝聚的露滴不断地落到地面或荷池中,肯定满口生津,舌享受也有了,而卧在榻上的肢体肯定也就更加惬意,进一步,他就想弹琴,想知音,想跟朋友分享这美好的一切,心中诗意盎然,灵魂也就从至美升华到至善的境界。
③中国窗的私密性差。以往的窗,木质窗棂上糊的是高丽纸,北京有俗语“捅破那层窗户纸”(意味着让真相大白),更有“听窗根”“隔窗有耳”之说,那种窗户纸不但用手指头很容易捅破,用舌尖的唾液也能将其舔破。《红楼梦》第七十五回,写宁国府的女主子尤氏,带着丫头银蝶,从荣国府回到宁国府,去到其丈夫和一群狐朋狗友聚赌胡闹的屋子窗外,又偷听,又偷看,情节的合理性,就在于那个时代的中国即使是贵族府第,窗棂上多半还是糊着高丽纸,既难隔音,也难隔影。
④西方的窗,则很早就重视维护隐私的功能。在玻璃大量使用以前,会以厚实的木材,甚至辅以铁皮,来制作窗扇,一旦窗扇关闭,室内就成为一个与窗外完全隔绝的私密空间。莎士比亚悲剧《罗密欧与朱丽叶》第五幕,场景是朱丽叶的卧室,两个恋人在那里幽会,但是时间匆匆流逝,很快到了天亮时分,朱丽叶母亲随时会来到这个地方,没办法,罗密欧必须离开,这时候就有一句台词由朱丽叶道出:“那么窗啊,让白昼进来,让生命出去!”窗,对于他们来说是一道闸门,将隐私空间与公众共享空间严格地划分开,但是白昼来临,罗密欧必须通过窗户、阳台逃走,因此朱丽叶对窗充满哀怨——它竟不能让他们永享私密的爱情。
⑤东西方传统窗文化的差异,并无对错优劣高低妍媸之分,人们到处生活,各处的人们纷纷创造出既有人类共通性又具民族特殊性的窗。现在值得讨论的,是随着全球一体化的进程,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首先在城市里,出现越来越多的无窗建筑,特别是摩天楼等大型公共建筑,采用透明墙面,外望或许有窗的意味,但是没有了可以开启关合的窗扇,也就不能称窗。以北京为例,国家大剧院、水立方、中央电视台新楼,以及号称全球最大单体建筑的天竺机场T3航站楼,都无窗,这种趋势也已经推衍到某些高档公寓楼,据说是“智能建筑”,已经根本用不着窗户来提供照明、换气等功能,通过其本身的能源系统,能全天候地保持光亮、通风以及恒温、恒湿。人类的建筑,是否正在走向“窗灭绝”?
⑥今年年初,国际上有“建筑界诺贝尔奖”之称的普利兹克奖,颁给了中国建筑师王澍,他的那些作品,还大量地有窗,既有中国古典窗的元素,也有西方古典窗的元素,更从中国乡村农舍窗中汲取了营养,形成了一些可资研究的新型窗。
⑦无论如何,这个世界,人们不能只是跟Windows(视窗)打交道,从居室之窗,到心灵之窗,孟浩然那样的窗享受,应该具有永恒的意义。
(选自2012年8月20日《文汇报》,有删节)
【小题1】你对文中画线句子是怎样理解的?
(1)心中诗意盎然,灵魂也就从至美升华到至善的境界。
(2)无论如何,这个世界,人们不能只是跟Windows(视窗)打交道。
【小题2】东西方的窗有哪些不同?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概括。
【小题3】作者在文中多处引用了古典诗词名句或中外小说、戏剧作品,请问,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4】从文中可以看出,窗子的历史由来已久,但是,随着新型建筑材料的推广,建筑技术的不断发展,窗子却濒临灭绝的境地。你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
当前题号:8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活着的手艺
王往
他是一个木匠,是木匠里的天才。很小的时候,他便对木工活感兴趣。曾经,他用一把小小的凿子把一段丑陋不堪的木头掏成一个精致的木碗。他就用这木碗吃饭。
他会对着一棵树说,这棵树能打一只衣柜,一张桌子,桌面多大,腿多高,他都说了尺寸。过了一年,树的主人真的用这棵树了,说要打一张衣柜,一张桌子。他站起来说,那是我去年说的,今年这棵树打了衣柜桌子,还够打两把椅子。结果,这棵树真的打了一张衣柜,一张桌子,还有两把椅子,木料不多不少。他的眼睛就这样厉害。
长大了,他学了木匠。他的手艺很快超过了师傅。他锯木头,从来不用弹线。木工必用的墨斗,他没有。他加的榫子,就是不用油漆,你也看不出痕迹。他的雕刻最能显出他木匠的天才。他的雕刻能将木料上的瑕疵变为点睛之笔,一道裂纹让他修饰为鲤鱼划出的水波或是蝴蝶的触须,一个节疤让他修饰为蝴蝶翅膀上的斑纹或是鲤鱼的眼睛。
树,因为木匠死了,木匠又让它以另一种形式活了。
做家具的人家,以请到他为荣。主人看着他背着工具朝着自家走来,就会对着木料说:“他来了,他来了!”是的,他来了,死去的树木就活了。
我在老家的时候,常爱看他做木工活。他疾速起落的斧子砍掉那些无用的枝杈,直击那厚实坚硬的树皮,他的锯子有力而不屈地穿梭,木屑纷落;他的刻刀细致而委婉地游弋……他给爱好写作的我以启示:我的语言要像他的斧子,越过浮华和滞涩,直击那“木头”的要害。
但是,这个木匠在我们村里的人缘并不好。村里人叫他懒木匠。他是懒,人家花钱请他做家具,他二话不说;可要请他做一些小活,他不干。比如打个小凳子,打扇猪圈门,装个铁锹柄什么的,他都回答:没空。村里的木匠很多,别的木匠好说话,一支烟,一杯茶,叫做什么就做什么。
有一年,我赶回家恰逄大雨,家里的厕所满了,我要把粪水浇到菜地去。找粪舀,粪舀的柄子坏了,我刚好看见了他。递上一支烟:你忙不忙?不忙,他说。我说,帮我安个粪舀柄子。他说,这个……你自己安,我还有事儿。他烟没点上就走了。村里另一个木匠过来了,说:“你请他?请不动的,我来帮你安上。”这个木匠边给我安着粪舀柄子,边告诉我说,他呀,活该受穷,这些年打工没挣到什么钱,现在工地上的支架、模具都是铁的,窗子是铝合金的,动斧头锯子的活少了,他转了几家工地,说我又不是铁匠,干不了。他去路边等活干,让人家找他做木匠活,在路边等,有时一两天也没人找。”
我说:“这人,怪啊。”
我很少回老家,去年,在广州,有一天,竟想起这个木匠来了。那天,我躺在床上,想着自己的事,一些声音在耳边聒噪:
——你给我们写纪实吧,千字千元,找个新闻,编点故事就行。
——我们杂志才办,你编个读者来信吧,说几句好话,抛砖引玉嘛。
——你给我写本书,就讲女大学生网上发帖要做“二奶”的。
我什么也没写,一个也没答应。我知道我得罪了人,也亏待了自己的钱包。我想着这些烦人的事,就想到了木匠。他那样一个天赋极高的木匠,怎么愿意给人打猪圈门,安粪舀柄呢?职业要有职业的尊严。他不懒,但他比谁都孤独。
春节我回去,听人说木匠挣大钱了,两年间就把小瓦房变成了两层小楼。我想他可能改行了。我碰见他时,他正盯着一棵大槐树,目光痴迷。
我恭敬地递给他一支烟问他:在哪打工?
他说:在上海,一家仿古家具店,老板对我不错,一个月开5000元工资。
我说:好啊,这个适合你!
他笑笑说:别的不想做。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懒木匠小时曾用一把小小的凿子把一段丑陋不堪的木头掏成了一个精致的木碗,表明他从小就立志要成为一个杰出的木匠。
B.长大之后,“他”学会了木匠手艺,并凭借自己无师自通的雕刻技艺,很快超越了师傅,成为当地最吃香的木匠。
C.本文借鉴了中国古典小说的写作技法,以写人为中心,描写细腻;善于运用悬念、伏笔来增强了文章的吸引力。
D.小说中多处运用细节描写表现懒木匠技艺的高超和对职业的执着,如结尾处“我碰见他时,他正盯着一棵大槐树,目光痴迷”。
E.懒木匠坚守自己的手艺,安于贫穷,在挺过一段艰难的日子后,终于在仿古家具市场找到用武之地,表明坚守职业理想的重要。
(2)小说中写了“我”不愿迎合他人的经历,有什么用意?
(3)懒木匠的懒表现在哪些地方?如何评价他的懒?
(4)小说为什么以“活着的手艺”为题?
当前题号:9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