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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使圆成方

欧·亨利

自然界的事物是循圆周运动的,人为的事物则沿直线行进。孩子的圆眼睛象征天真,女人卖弄风情时眯缝成一条线的眼睛就说明矫揉造作。

在大城市里,本性丧失得最快。大城市的街道和建筑的直线,法律和社会风俗的拘泥古板,人行道的循规蹈矩,城市生活方式的严格、冷酷和沉默,毫不通融的规则——这一切都冷漠而鄙夷地对自然界的弧线表示轻蔑。

这个数学气十足的引子揭示了肯塔基州两个家族之间的世仇的前因后果。

这个世仇是在坎伯兰山岭的福维尔和哈克尼斯两个家族之间形成的。冤仇的第一个牺牲品是比尔·哈克尼斯的猎狗。哈克尼斯家立刻杀掉福维尔族的头儿作为赔偿。福维尔的亲属急于报复,又让比尔·哈克尼斯跟随他的猎狗到了另一个国度。

四十年来,这两个家族冤冤相报,没完没了。哈克尼斯家的人一个个地被枪杀,福维尔家族的成员也给一枝一枝地砍掉。两个家系的树枝经过这样修剪之后,都只剩下一个成员。卡尔·哈克尼斯也许领悟到了什么,便突然离开了坎伯兰山岭,避开了福维尔家族最末一个后裔山姆的报复。

一年后,山姆听说那个冤家住在纽约市,于是整装准备出发。他从梳妆台抽屉里找出一把老式而可靠的科尔特左轮手枪。在城市里干冒险和复仇的勾当,这把手枪似乎是最好的武器了。山姆把它放在毡提包里。骑上骡子,向火车站进发。

山姆到纽约时天色已晚。他的行动和生活仍旧遵循着自然界自由的圆周运动,看不到大城市隐藏在黑暗里的可怕、无情、好动、凶恶的手段,准备向他圆形的心脏和头颅包拢过来。一辆马车飞快地把他送到一家同他的靴子和毡提包相称的旅馆。

第二天早晨,福维尔家硕果仅存的后代向那个掩护哈克尼斯家最后一个子弟的城市发起了突袭。他把科尔特手枪藏在上衣里面。他只知道这两个情况:卡尔在这个城市里驾驶运货马车,而他自己,山姆,要来杀他。山姆踏上人行道时,眼珠变红了,心头升起一股世袭的仇恨。

但是一小时过去了,卡尔没有出现。中午时分,山姆站在城市里两条笔直的大动脉互相交叉的地方。人们形成直排熙来攘往;可怕的喧嚷和轰响把他吓蒙了。

山姆靠在一座石头建筑的尖角上。在他身边经过的人何止千万,可是没有一个转过脸来向他看看。

一个胖子从人流中滑了出来,站着等汽车,离他只有几步远。山姆挨到他身边,在嘈杂声中嚷着对他说:

“兰金斯家喂的猪比我们的肥多啦,不过他们那边的猪草也比我们这边的好——”

胖子神气活现的样子有所收敛,他走开去买炒栗子,以便掩饰自己的惊惶。

山姆感到需要喝一点山间露水。对街的人们在弹簧门里进进出出。隐约可以看到门里一个金光锃亮的酒吧和酒吧上面的装饰。这个复仇者穿过街道,打算进去。人为的事物又在这里挤掉了熟悉的圆形。山姆找不到门的把手,连大头针那样小的捏手的东西都找不到。

他手足无措,羞红着脸,伤心地从这扇没有用的门前走开;坐到石阶上。一根警棍戳戳他的肋骨。

“另找个地方去遛遛吧。”警察说,“你在这里闲荡得太久啦。”

在下一个拐角上,一声锐厉的口哨直刺山姆的耳朵。他赶快转过身去,只见一个满面怒容的恶狠狠的家伙,在热气腾腾的堆着花生豆的机器后面朝他直瞪眼睛。他穿过街去。一辆庞大的、不用骡子拖的车辆,发着牛吼似的声音和冒烟的煤油灯似的气味,刷地擦过他的膝盖。

一个马车夫用车毂撞了他一下,还训斥他;一个电车司机使劲踩铃叫他闪开;一个穿着走样的绸坎肩的胖太太用胳臂肘撞他的背脊;一个报童不慌不忙地朝他扔香蕉皮:“我不愿意这样干,可是看到我的人得让路!”

卡尔干完了一天的工作,存好运货马车,从一幢房屋旁边拐出来。他在三码开外的地方,在一群匆匆忙忙的行人中间发现了那个仍旧活着的、不共戴天的、世世代代的仇人。

他猛地站住,犹豫了片刻,因为他身边没有武器,情况又那样突然。山姆锐利的山地居民的眼睛也在人群中发现了他。

来往的人流中间突然跳动了一下,起了一个漩涡,山姆的声音响了起来:

“好啊,卡尔!我见到你真高兴!”

在百老汇路、五马路和第二十三号街的交岔口,坎伯兰山岭的世仇握手言欢了。

(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当两个世仇家族冤冤相报,都只剩下最后一个成员的时候,卡尔决定离开家乡,避开福维尔家族的报复,因为他已领悟到这样的情况继续下去对双方都没有意义。
B.小说多次对“圆”与“直线”加以描述,如“笔直的大动脉”“人们形成直排熙来攘往”“挤掉了熟悉的圆形”等,暗示了山姆对城市生活的不适应。
C.小说用语形象幽默,如把家族成员的被杀形容为树枝的修剪,把胖子走出人流形容为“滑”出来,把找不到门把手说成“连大头针那样小的捏手的东西都找不到”。
D.“来往的人流中突然跳动了一下,起了一个漩涡”表明在城市的直线运动中,有了一点和谐的圆周运动,突出表现了小说追求自然本性的主题。
E.小说记叙了山姆到纽约找卡尔复仇所经历的一系列事情,细致生动地刻画了这两个人物形象,巧妙地设计了一个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的大团圆结局。
(2)小说前三段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3)山姆这一人物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4)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是欧·亨利小说结尾的一大特点,请结合本小说对这一特点作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9-03 09: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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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二、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相关题目。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小题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文中吉米具有怎么样的性格形象。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女巫的面包
欧·亨利
马莎·米查姆小姐是街角上那家小面包店的老板娘。马莎小姐今年四十岁了,她有两千元的银行存款、两枚假牙和一颗多情的心。结过婚的女人可不少,但同马莎小姐一比,地们的条件可差得远啦。
有一个顾客每星期来两三次,马莎小姐逐渐对他产生了好感。他是个中年人,戴眼镜,棕色的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礼貌又十分周全。这个顾客老是买两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个,陈面包五分钱却可以买两个。除了陈面包以外,他从来没有买过别的东西。
有一次,马莎小姐注意到他手指上有一块红褐色的污迹。她立刻断定这位顾客是艺术家,并且十分贫困。毫无疑问,他准是住阁楼的人物,他在那里画画,啃啃陈面包,呆想着马莎小姐面包店里各式各样好吃的东西。
马莎小姐坐下来吃肉排、面包卷、果酱和喝红茶的时候,常常会好端端地叹起气来,希望那个斯文的艺术家能够分享她的美味的饭菜,不必待在阁楼里啃硬面包。
最近一个时期,他来以后往往隔着货柜聊一会儿。他似乎渴望着同马莎小姐的愉快的谈话。她觉得他仿佛瘦了一点,精神也有点颓唐。她很想在他买的寒酸的食物里加上一些好吃的东西,只是鼓不起勇气来。她不敢冒失。她了解艺术家高傲的心理。
马莎小姐在店堂里的时候,也穿起那件蓝点子的绸背心来了。她在后房熬了一种神秘的榲桲和硼砂的混合物,有许多人用这种汁水美容。
一天,那个顾客又像平时那样来了,把五分镍币往柜台上一搁,买他的陈面包。马莎小姐去拿面包的当儿,外面响起一阵嘈杂的喇叭声和警钟声,一辆救火车隆隆驶过。
顾客跑到门去张望。马莎小姐突然灵机一动,用切面包的刀子把两个陈面包都拉了一条深深的口子,各塞进一大片黄油,再把面包按紧。顾客再进来时,她已经把面包用纸包好了。
他们分外愉快地扯了几句。顾客走了,马莎小姐情自禁地微笑起来,可是心头不免有点着慌。她是不是太大胆了呢?他会不高兴吗?绝对不会的。食物并不代表语言。黄油并不象征有失闺秀身份的冒失行为。
那天,她的心思老是在这件事上打转。他会放下画笔和调色板,他会拿起干面包和清水当午板,他会切开面包——想到这里,马莎小姐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他吃面包的时候,会不会想到那只把黄油塞在里面的手呢?他会不会——前门上的铃铛恼人地响了。有人闹闹嚷嚷地走进来。
马莎小姐赶到店堂里去。那儿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叼着烟斗的年轻人——她以前从没见过,另一个就是她的艺术家。他的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后脑勺上,头发揉得乱蓬蓬的。他捏紧拳头,冲到面前,擂鼓似地敲着马莎小姐的柜台,味道:“你把我给毁啦。”
马莎小姐虚弱无力地倚在货架上,一手按着那件蓝点子的绸背心。年轻人抓住同伴的衣领。
“走吧,”他说,“你也骂够啦。”他把那个暴跳如雷的人拖到门外,自己又回来了。“夫人,我认为应当把这场吵闹的原因告诉你,”他说,“那个人姓布卢姆伯格。他是建筑图样设计师。我和他在一个事务所里工作。
“他在绘制一份新市政厅的平面图,辛辛苦苦地千了三个月。准备参加有奖竞赛。他昨天刚上完墨。你明白,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底稿的。上好墨之后,就用陈面包擦去铅笔印。陈面包比檫字橡皮好得多。
“布卢姆伯格一向在你这里买面包。嗯,今天——嗯——你明白,夫人,里面的黄油可不——嗯,布卢姆伯格的图样成了废纸。只能裁开来包三明治啦。”
马莎小姐走进后房。她脱下蓝点子的绸背心,换上那件穿旧了的棕色哗叽衣服。接着,她把榅梓和硼砂煎汁倒在窗外的垃圾箱里。
(有删改)
【小题1】文章前六段写出了马莎的“多情”,请简要概括其具体内容。
【小题2】文中画线的两处有关“榲柠和硼砂煎汁”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莎小姐在面包里放人黄油后是什么样的心理状态?请简要概括。
【小题4】小说以“女巫的面包”为题,请探究其意蕴。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小题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哪些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重新做人

美欧•亨利

看守来到监狱制鞋工场,吉米·瓦伦汀正在那里勤勤恳恳地缝着鞋帮。看守把他领到前楼办公室。典狱长把当天早晨州长签署的赦免状给了吉米。典狱长说:“你明天可以出去啦,以后别砸保险箱了,老老实实地过日子吧。”

第二天,他离开监狱回到自己住处,推开墙壁上的一块暗板取出一只蒙着灰尘的手提箱。那是一套样式俱全,用特种硬钢制造,最新式的工具,有钻头、冲孔器、摇钻、螺丝钻、钢撬、钳子和两三件吉米自己设计,并引以为自豪的工具。半个小时后,他换了一套雅致称身的衣服,手里提着那只抹拭干净的箱子。

一星期之后,印第安纳州里士满发生了一件保险箱盗窃案。两星期后,洛根斯波特有一只新式防盗保险箱给轻而易举地打开了……本·普赖斯调查后宣布说:“那是‘花花公子’吉米·瓦伦汀的手法,他又恢复营业了。”

一天下午,吉米·瓦伦汀带着他的手提箱搭了邮车来到艾尔摩尔。一位年轻姑娘穿过街道,在拐角那里打他身边经过,走进一扇挂着“艾尔摩尔银行”招牌的门。吉米·瓦伦汀直勾勾地瞅着她,忘了自己是谁,仿佛成了另一个人。她垂下眼睛,脸上泛起一阵红晕。有吉米这种气宇和外表的年轻人在艾尔摩尔是不多见的。

吉米用拉尔夫·迪·斯潘塞的姓名在一家旅店登了记,……一阵突如其来,脱胎换骨的爱情之火把吉米·瓦伦汀烧成了灰烬,从灰烬中重生的凤凰拉尔夫·斯潘塞先生在艾尔摩尔安顿下来,开了一家鞋店,买卖很兴隆。

一年后,他赢得了当地人士的尊敬,也得到安娜贝尔的父亲银行家亚当斯的器重,她非但爱他,并且为他骄傲,他们决定在两星期后结婚。一天,吉米在他的房间里写了如下的一封信:

亲爱的老朋友:

下星期三晚九点钟到小石城沙利文家。我已经不干那一行啦。我开了一家很好的店铺。如今我老老实实地过活,两星期后,我将同世上最好的姑娘结婚。她相信我。我非见你不可。工具我送给你并随身带去。

你的老朋友:吉米

吉米发出这封信之后的星期一晚上,本·普赖斯乘了一辆租来的马车悄悄到了艾尔摩尔……

第二天早饭后,家里的人浩浩荡荡地一起到商业区银行去——亚当斯先生、安娜贝尔、吉米、安娜贝尔已出嫁的姊姊和她的两个女儿,一个五岁,一个九岁。路过吉米住的旅店,吉米上楼到他的房间里去拿上了手提箱。等一会儿将由多尔夫·吉布森赶车送他去沙利文那。

艾尔摩尔银行最近安装了一个新的保险库,亚当斯先生得意洋洋地把它的构造解释给斯潘塞先生听,斯潘塞彬彬有礼地听着,但好像不很感兴趣。这时候,本·普赖斯逛了进来。突然间,女人当中发出了一两声尖叫。在大人们没有注意的时候,九岁的梅好奇地把阿加莎关进保险库。老银行家跳上前去,呻吟着说定时锁没有上,暗码也没有对准。”阿加莎的母亲发疯似地用手捶打着保险库的门。有人甚至提议用枪。安娜贝尔转向吉米,她那双大眼睛里充满了焦急,但并没有绝望的神色。“你能想些办法吗,拉尔夫——试试看,好吗?”他瞅着她,眼睛里露出一抹古怪柔和的笑容……

他把手提箱打开,敏捷而井井有条地把那些闪亮古怪的工具摆出来,十分钟后,这打破了他自己的盗窃纪录,他打开钢闩,拉开了门。阿加莎几乎吓瘫了。

吉米·瓦伦汀穿好上衣,来到柜台外面,向前门走去。半路上他模模糊糊听到一个耳熟的声音喊了一声“拉尔夫!”但他没有停下脚步。

门口有一个高大的人几乎挡住了他的去路。“喂,本!”吉米说道,脸上还带着那种古怪的笑容,“你终于来了,是吗?好吧,我们走。我想现在也无所谓了。”本·普赖斯的举动也有些古怪。“你认错人了吧,斯潘塞先生。”他说,“别以为我认识你。你的马车在等着你呢,不是吗?”

本·普赖斯转过身,朝街上走去……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开头写吉米在监狱制鞋工场勤勤恳恳鞋帮,为后文吉米的“重新做人”埋下了伏笔。
B.文中加点词语“古怪”表示他没有想到要用盗窃技术来救人;“柔和”表现他对未婚妻的爱,爱情是他冒险救人的最大动力。
C.小说中吉米写给老朋友的一封信,实际上也是吉米与自己过去生活的决裂书。
D.小说中多次提到保险箱,主要是表现吉米是个善用工具、技巧娴熟的惯偷,为他多次盗窃成功作铺垫。
【小题2】请简要概括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
【小题3】试分析小说中本·普赖斯这一人物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