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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吉米・海斯和缪里尔

(美)欧・亨利

吃过晚饭,营地上安静了下来,只有用玉米皮卷烟草的窸窣声。草原狼在嚎叫。德克萨斯边境营的半个骑兵连分散在篝火周围。

营地北面茂密的丛林里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小槲树枝碰到马證时的颤动和刮擦声。游骑兵们细心倾听。一个愉快的声音安抚地喊道:”打起精神来,缪里尔,好姑娘,我们快到啦!别再吻我啦!别把我的脖子搂这么紧,我们可能摔下来。”   

两分钟后,一匹累得够呛的枣红马跑进营地。一个瘦长的、二十来岁的年轻人懒洋洋地跨在鞍上。他刚才与之谈话的"缪里尔”,连影子都没有。

“嗨,弟兄们! ”骑马人快活地嚷道,“这儿有一封给曼宁中尉的信。”他下马卸鞍,把拴马索扔到地上,从鞍头取下马脚绊,细心地蹭掉脚绊圈里的干泥巴疙瘩。

“弟兄们,”中尉朝游骑兵们挥挥手说,“这位是新来的海斯先生,我们的新队员。海斯,弟兄们会替你弄一点吃的。”

游骑兵们热诚地接待了新伙伴。但是他们并不马上做出判断,而是冷眼观察。在边境选择伙伴,审慎的程度比选一个姑娘当恋人还要高出十倍。

海斯饱餐一顿后,来到火堆边,游骑兵们看到的是一个瘦长懒散的年青人,亚麻色的头发,黨黑天真的脸上带着善意的微笑。

“弟兄们,”新来的游骑兵说,“我给你们介绍我的女友。从没听谁说她长得漂亮。出来吧,缪里尔!”

他敬开蓝色法兰绒衬衫的前襟。一只角蟾(注)却爬了出来。细长的脖子上系着一个漂亮的、大红色的缎带结。它爬到主人的肩头,一动不动地坐着。游骑兵们咧嘴笑了。

吉米•海斯成了营地里受欢迎的人物。但并没有立刻获得同伴们的信任。他们爱他的幽默和滑稽,但是逗乐并不是游骑兵的全部生活,他们还要追踪盗马贼,镇压杀人越货的罪犯,同亡命徒交火。吉米说自己在巡逻作战方面没什么经验,游骑兵们心里不免有点嘀咕。众所周知,连队的荣誉和骄傲取决于它的个别成员的英勇。

两个月来,边境相当平静。游骑兵们没精打采地闲呆在营地里。接着,使人高兴的是,萨尔达,有名的墨西哥土匪,带了一帮人渡过格朗德河,骚扰德克萨斯一带。吉米-海斯很快就有机会显示他的勇气了。

一天下午日落时分,游骑兵们长途奔驰后停下来吃晚饭。马匹没有卸鞍,站着直喘气。骑兵们在煎咸肉,煮咖啡。萨尔达那帮人突然从灌木丛里出现,呼叫呐喊,开着六响手枪冲过来。游骑兵们骂骂咧咧,纷纷拿起温彻斯特连发枪。但这次突击纯粹是墨西哥式的耀武扬威,来犯者随即后撤,呼啸着朝河下游跑去。游骑兵们上马追赶,没跑两英里,那些疲惫的马就难以坚持,曼宁中尉下令返回。

那时发现少了吉米•海斯。第二天早晨,他没有回来。他们在附近搜索,没有结果。接着,他们继续追踪萨尔达匪帮,可是那帮人似乎也失踪了,再也没有消息。

他们相信吉米・海斯在呼啸的子弹下成了懦夫和逃兵,没有其他解释。有人指出,见到海斯朝他的马跑去后,那帮匪徒没放过枪。他不可能被杀。

曼宁支队十分沮丧。这是它名誉上的第一个污点。

几乎过了一年,曼宁支队去离他们营地几英里远的地方执行任务。一天下午,他们穿过茂密的牧豆树丛,来到一块洼地,他们见到了一幕悲剧场景。

一个大坑里有三具墨西哥人骷髅。最大的一具肯定是萨尔达,因为他的宽帽檐上有许多金饰,赫赫有名。现在上面有三个弹孔。坑边的几支枪已经生锈,指向一个方向。那是一场殊死的战斗。

游骑兵们朝那个方向走了五十码。发现小凹洼里另有一具骨骼,他的来复枪指着三具骨骼的方向。没有什么能辨别那个孤独的防御者。

就在那时候,死者久经风吹日晒的破衣服底下,扭动着爬出一只角蟾,脖子上系着褪色的红缎带结,它坐到早已无声无息的主人肩上。

角蟾无言,但仿佛讲述了那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的故事——为了连队的荣誉,他献出了生命。

(有删改)

(注)角蟾,一种形如蛤蟆的蜥蜴。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吉米•海斯的出场,运用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的写法,《红楼梦》中王熙凤的出场方式与之类似。
B.游骑兵们久经战阵,受到萨尔达匪帮突然袭击时,他们从容迎战,因为担心遇到埋伏,所以停止了追击。
C.作为初出茅庐的游骑兵,吉米•海斯幽默风趣,英勇过人,珍惜集体荣誉,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D.欧・亨利的这篇小说构思精巧,讲求技巧,结局出人意料,又在情理之中,带有鲜明的“欧•亨利风格”。
【小题2】请简析小说首段环境描写的作用。   
【小题3】小说中的“角蟾”有什么作用?请从故事情节设置方面,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9-09-15 12:4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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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餐馆和玫瑰

欧·亨利

波西·卡林顿小姐出生在那个叫做酸果蔓角的小镇,一开头就背上了姓“博格斯”的不利条件。十八岁的时候,她改用“卡林顿”作为姓,来到了纽约,开始了她的演唱生涯,现在的她正声誉鹊起,红得发紫;那个精明的经理蒂莫西·戈尔茨坦让她签了合同,答应在下一个季度主演新剧《华灯初上》。

随即就有一个姓海史密斯的演员来找蒂莫西先生,申请担任“索尔·海托塞”一角,也就是《华灯初上》里主要的滑稽男演员。戈尔茨坦说:“卡林顿小姐已经回绝了本市五六个最好的扮演乡巴佬的演员。她声明,如果物色不到最好的‘海托塞’,她就不登台。你知道,她是在乡村长大的,百老汇的兰花在头发上插根稻草,就想把自己说成是苜蓿,可诓不了她。她要货真价实的东西。哎,你想扮演‘索尔·海托塞’,首先要打通卡林顿小姐这一关。”

第二天,海史密斯乘了火车去酸果蔓角。他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偏僻的小镇呆了三天。

此时的卡林顿小姐正如往常闲暇时一样,在一家位于地下室的空气污浊的小餐馆内和她的“追随者们”谈笑风生,她身材纤巧,美丽迷人,充满活力,得意非凡。十一点三刻,一个瘦长、仓皇、犹豫的年轻人走进了餐馆,他长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傻乎乎地张着嘴,被餐馆里的灯光和人们吓得手足无措,狼狈不堪。他穿着一套白胡桃色的衣服,打了一条鲜蓝色的领带,衣服很不合身,瘦嶙嶙的手腕和穿白袜子的脚踝露在外面有四英寸之多。他睁大眼睛,打量着周围,正如见到猪猡闯进了土豆地的人一样。他终于看到了卡林顿小姐。他咧开嘴笑了,又高兴又窘迫地红着脸站起来,朝她的桌子那儿走去。“你好吗,波西小姐?”他带着无可置疑的乡土音说。“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比尔·萨默斯——住在铁匠铺后面的萨默斯家的。”

“嘿,什么!”卡林顿小姐兴致勃勃地插嘴说,“你从酸果蔓角来?”那个年轻人接着说,“是的,你知道吗?哈姆·赖利信了教;布利塞斯老太太把她的房子卖给了斯普纳船长;你的威利叔叔给选上当警官。”

“喂,诸位!”卡林顿小姐忽然对她的同伴说,“我要失陪一会儿。”她把他拖到角落里一张单独的桌子那儿。“我仿佛记不起谁是比尔·萨默斯了。”她瞅着那个乡下年轻人的天真的蓝眼睛,沉思地说。“不过萨默斯一家我是认识的。你最近有没有见到我家里的人?”“波西小姐,”年轻人认真地说道,“两三天以前,我还去过你家。呃,没有什么特别的变化。厨房窗下的那丛紫丁香有一英尺多高了,前院的那棵榆树枯死了,不得不砍掉。虽说没有什么变化,和以前总有些不同。”“妈好不好?”卡林顿小姐问道。“我最近一次见到她时,她坐在前门口,用钧针编织灯座花边垫子。她老了一点儿,波西小姐。可是屋子里一切还是原样。你母亲请我坐下。‘别碰那张柳条摇椅,威廉。’她说。‘波西走后始终没有都动过;搭在扶手上的那条围裙,她先前在镶边。我一直希望,’她往下说,‘总有一天波西会把它镶好边。”“阳光射到门口,”酸果蔓角来的编史家往下说,“你妈正坐在阳光下面。我问她为什么不往后挪一点。‘威廉,地这样说,‘我一坐下来,望着那条路的时候,就不愿意动了。每天,’她说,‘我一有空就坐在这儿,望着那条路,等着波西,直到天黑。’她是晚上走那条路离家的,因为我们第二天早晨在泥土上发现了她的小小的鞋印。我老是觉得,当她厌倦了外面的世界,想起她的老妈妈时,她仍旧会从那条路回来的。”“我出来的时候,”“比尔”结束道,“我在前门台阶那儿把这摘了下来。我知道你一定喜欢老家带来的东西。”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朵玫瑰——一朵丝绒一般柔媚,芳香四溢的黄玫瑰,它在餐馆恶浊的气氛中耷拉着脑袋,正象一个少女在古罗马竞技场上群狮热辣辣的呼吸下垂着头一样。卡林顿小姐的尖锐然而悦耳的笑声在乐队演奏的《风信子》的旋律中响了起来。“哎呀!”她快活地嚷道,“还有比那些地方更死气沉沉的吗?如今让我在酸果蔓角待两个钟头,我都受不了。嗯,萨默斯先生,我见到你非常愉快。我想我现在要赶回旅馆去睡我的美容觉了。”她把那朵黄玫瑰塞在她绮丽精致的绸衣服的前襟里,站起身,傲慢地朝戈尔茨坦先生点点头。

那辆金碧辉煌的马车驶去后,这位“乡下来的年轻人”转头对戈尔茨坦说,“主意不坏吧,呃?‘索尔·海托塞’这个角色总该派给我了吧?这位小姐始终没有起疑。”戈尔茨坦说,“你最好明天一早就去找卡林顿小姐,把这个角色敲敲牢。我觉得她会对你很满意的。”第二天上午十一点三刻,海史密斯来到了卡林顿小姐下榻的豪华旅馆,满怀信心地递进了他的名片。接待他的是女演员的侍女。“对不起,”霍顿斯小姐说,“非常抱歉。卡林顿小姐已经取消了所有的演出合同,回到那个——那个什么小镇—一哦,那个酸果蔓角小镇去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象征美丽的人性之花的玫瑰做道具,让它从女主角家乡而来,又随女主角而去,照射出人性的光华,辉映过去,照耀未来。
B.为了获得出演“海托塞”这一角色,海史密斯到了酸果蔓角小镇,用三天的时间,深入生活,投入到细致的生活体验之中。
C.卡林顿小姐在乐队演奏《风信子》时发出的尖锐然而悦耳的笑声掩饰了她已经做出某种决断的兴奋之情。
D.卡林顿小姐临走时,“傲慢地朝戈尔茨坦点点头”,表明她对海史密斯扮演乡巴佬这一角色持反对态度。
【小题2】在人物塑造上,关注人性回归是欧·亨利小说创作的主题。请结合文本内容概括波西·卡林顿小姐人性回归的具体表现。
【小题3】小说结局既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请结合小说文本进行简要分析。

同类题4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钟摆
约翰和凯蒂结婚两年以来,从没分离过一晚上。他目瞪口呆地把字条读了又读。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起了波折,竟然使他不知所措了。
她吃饭时经常穿着的那件红底黑点晨衣软绵绵无精打采地搭在椅背上。匆忙之中她把平日穿的衣服扔得东一件西一件的。一个装着她爱吃的黄油硬糖的小纸袋丢在那里,包扎绳松开着。一张日报铺在地板上,上面的火车时刻表被剪掉了,留下了一个长方形的口子,就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表明一种缺损,表明灵魂和生命的离去。约翰·帕金斯站在没有生气的遗物中间,心头涌起一阵莫名的哀伤。
他着手收拾屋子,并尽可能布置得干净整洁。当他触摸到凯蒂的衣服时,他感到有一股恐惧之感悄悄袭上心头。他从来不曾想过,假如没有凯蒂,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已经完全成为他生活的依恋,就像他呼吸的空气——时刻都不能缺少,但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察觉。现在,她没有预先通知就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她从来不曾存在似的。当然这持续不了几天时间,充其量也不过一两个星期,但这对于他来说,就仿佛是死亡之手已向他伸出,威胁着他宁静和谐的家庭生活。他的家庭已是风雨飘摇。一个扁桃腺化脓的丈母娘把他的家庭守护神和家财统统赶到了九霄云外。约翰从冰箱里取出冷藏羊肉,煮了一些咖啡,孤零零地坐下来吃饭。这顿凄凉清冷的晚餐过后,约翰坐到了窗前。
他没有心思抽烟。窗外的城市,灯火璀璨,人声鼎沸,召唤着他出去寻欢作乐。夜晚是属于他的。他可以不受盘问地出去,像任何一个逍遥自在的单身汉那样,无拘无束地寻欢作乐。只要他高兴,他可以痛饮,游荡,尽情玩到天亮;不会有怒气冲冲的凯蒂在等着他,扫他的兴。只要他高兴,他可以在麦克洛斯基那儿同一班嘻嘻哈哈的朋友打落袋弹子,直到黎明的光辉盖过电灯光。以往,当弗罗摩尔公寓的生活使他厌烦的时候,他总是苦于婚姻的羁绊。现在羁绊解除了。凯蒂不在了。
约翰·帕金斯不善于分析自己的情感。但是当他坐在那间没有凯蒂的十英尺宽十二英尺长的客厅里时,他丝毫不爽地猜中了他烦恼的主要原因。他现在领悟到,凯蒂是他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他对凯蒂的感情,以往被单调枯燥的家庭琐事搞得麻木了,如今却因凯蒂不在面前而猛然觉醒。歌喉美妙的鸟儿飞走之后,我们才体会到它的歌声的可贵。
“我真是不可救药的笨蛋,”约翰·帕金斯暗忖道,“我真糊涂,怎么能一直这样对待凯蒂。每天晚上出去打弹子,同朋友们鬼混,不呆在家里陪陪凯蒂。让可怜的姑娘一人留在家里,身边无人宽慰,顾影自怜!约翰·帕金斯,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我要弥补过去对不住那个姑娘的地方。我要带她出去娱乐。从现在起,我要同麦克洛斯基那帮人一刀两断,不再来往。”
不错,城市在外面喧嚷,召唤约翰·帕金斯出去。此刻,在麦克洛斯基那儿,朋友们正在悠闲地消磨时光,玩着每晚的游戏,把弹子打落到网袋里去。但是花花世界也好,哒哒作响的弹子棒也好,都提不起那个因为妻子不在而心情懊丧的帕金斯的兴致了。他本来有的东西被剥夺了,以往他不加珍惜,甚至有点儿轻视,现在却需要它了。泪水——是的,晶莹的泪水盈满约翰·帕金斯的眼睛。一旦她回来,情况一定会有所改观。他一定要弥补以往他的所有疏忽。失去了她,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
门打开了。凯蒂提着一个小提包走了进来。约翰吃惊地张着嘴,痴呆地望着她。
“啊呀!回到家真高兴。”凯蒂说,“妈病得并不厉害。萨姆在车站上等着我,他说妈的病只不过稍微发作了一下,电报发出之后就没事了。于是我搭下一班火车回来了。我现在真想喝杯咖啡。”
约翰·帕金斯看了看钟。八点一刻。他伸手拿起帽子,朝门口走去。
“约翰·帕金斯,我倒要知道知道,你这会儿想到哪里去?”
“我打算去麦克洛斯基那儿,”约翰说,“跟朋友打一两盘弹子。”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有改动)
【小题1】本文第二段不避其繁描写屋内的景象,作者为什么作这样的结构安排?
【小题2】文中两处划线句子反复写到窗外的城市,有什么作用?
【小题3】简析小说结尾的特点和艺术效果。
【小题4】结合小说的标题“钟摆”探究小说的意蕴,并就小说反映的问题做简要评析。

同类题5

阅读下面文段,完成各题。

“你争取睡一会儿。”苏艾说,“我要去叫贝尔曼上来,替我做那个隐居的老矿工的模特儿。我去不了一分钟。在我回来之前,千万别动。”

老贝尔曼是住在楼下底层的一个画家。他年纪六十开外,有一把像米开朗琪罗的摩西雕像上的胡子,从萨蒂尔似的脑袋上顺着小鬼般的身体卷垂下来。贝尔曼在艺术界是个失意的人。他耍了四十年的画笔,还是同艺术女神隔有相当距离,连她的长袍的边缘都没有摸到。他老是说就要画一幅杰作,可是始终没有动手。除了偶尔涂抹一些商业画或广告画之外,几年来没有画过什么。他替“艺术区”里那些雇不起职业模特儿的青年艺术家充当模特儿,挣几个小钱。他喝杜松子酒总是过量,老是唠唠叨叨地谈着他未来的杰作。此外,他还是个暴躁的小老头儿,极端瞧不起别人的温情,却认为自己是保护楼上两个青年艺术家的看家凶狗。

苏艾在楼下那间灯光黯淡的小屋子里找到了酒气扑人的贝尔曼。角落里的画架上绷着一幅空白的画布,它在那儿静候杰作的落笔,已经有了二十五年。她把琼珊的想法告诉了他,又说她多么担心,唯恐那个虚弱得像枯叶一般的琼珊抓不住她同世界的微弱牵连,真会撒手去世。

老贝尔曼的充血的眼睛老是迎风流泪,他对这种白痴般的想法大不以为然,连讽带刺地咆哮了一阵子。

“什么话!”他嚷道,“难道世界上竟有这种傻子,因为可恶的藤叶落掉而想死?我活了一辈子也没有听到过这种怪事。不,我没有心思替你当那无聊的隐士模特儿。你怎么能让她脑袋里有这种傻念头呢?唉,可怜的小琼珊小姐。”

“她病得很厉害,很虚弱,”苏艾说,“高烧烧得她疑神疑鬼,满脑袋都是稀奇古怪的念头。好吧,贝尔曼先生,既然你不愿意替我当模特儿,我也不勉强了。我认得你这个可恶的老——老贫嘴。”

“你真女人气!”贝尔曼嚷道,“谁说我不愿意?走吧。我跟你一起去。我已经说了半天,愿意替你效劳。天哪!像琼珊小姐那样好的人实在不应该在这种地方害病。总有一天,我要画一幅杰作,那么我们都可以离开这里啦。天哪!是啊。”

他们上楼时,琼珊已经睡着了。苏艾把窗帘拉到窗槛上,做手势让贝尔曼到另一间屋子里去。他们在那儿担心地瞥着窗外的常春藤。接着,他们默默无言地对瞅了一会儿。寒雨夹着雪花下个不停。贝尔曼穿着一件蓝色的旧衬衫,坐在一口翻转过来的权充岩石的铁锅上,扮作隐居的矿工。

第二天早晨,苏艾睡了一个小时醒来的时候,看到琼珊睁着无神的眼睛,凝视着放下来的绿窗帘。

“把窗帘拉上去,我要看。”她用微弱的声音命令着。

苏艾困倦地照着做了。

可是,看哪!经过了漫漫长夜的风吹雨打,仍旧有一片常春藤的叶子贴在墙上。它是藤上最后的一叶了。靠近叶柄的颜色还是深绿的,但那锯齿形的边缘已染上了枯败的黄色,它傲然挂在离地面二十来英尺的一根藤枝上面。

“那是最后的一片叶子,”琼珊说,“我以为昨夜它一定会掉落的。我听到刮风的声音。它今天会脱落的,同时我也要死了。”

“哎呀,哎呀!”苏艾把她困倦的脸凑到枕边说,“如果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替我想想呀。我可怎么办呢?”

但是琼珊没有回答。一个准备走上神秘遥远的死亡道路的心灵,是全世界最寂寞、最悲凉的了。当她与尘世和友情之间的联系一片片地脱离时,那个玄想似乎更有力地掌握了她。

那一天总算熬了过去。黄昏时,她们看到墙上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仍旧依附在茎上。随夜晚同来的是北风的怒号,雨点不住地打在窗上,从荷兰式的低屋檐上倾泻下来。

……

那天下午,苏艾跑到床边,琼珊靠在那儿,心满意足地在织一条毫无用处的深蓝色肩巾,苏艾连枕头把她一把抱住。

“我有些话要告诉你,小东西。”她说,“贝尔曼先生今天在医院里去世了。他害肺炎,只病了两天。头天早上,看门人在楼下的房间里发现他痛苦得要命。他的鞋子和衣服都湿透了,冰凉冰凉的。他们想不出,在那种凄风苦雨的夜里,他究竟是到什么地方去的。后来,他们找到了一盏还燃着的灯笼,一把从原来地方挪动过的梯子,还有几支散落的画笔,一块调色板,上面和了绿色和黄色的颜料,末了——看看窗外,亲爱的,看看墙上最后的一片叶子。你不是觉得纳闷,它为什么在风中不飘不动吗?啊,亲爱的,那是贝尔曼的杰作——那晚最后的一片叶子掉落时,他画在墙上的。”

【小题1】上文节选自短篇小说《最后的常春藤叶》,作者是美国作家______________,他以擅长设计具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特点的小说结尾而闻名。
【小题2】文中写到“他们默默无言地对瞅了一会儿”,此时,苏艾和贝尔曼各自在想些什么呢?展开想象,选择其中一人,用30字左右写一写他(或她)的心理活动。
【小题3】作者将贝尔曼置于多重鲜明反差——如言语粗鄙和行为高尚、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中进行刻画,使得这个形象极具有艺术张力。
【小题4】“寒雨夹着雪花下个不停”在文中起到了什么作用?
【小题5】下列对小说的理解鉴赏有误的一项是()
A.小说着墨最多的是苏艾和琼珊,因此她们理所当然是小说真正的主人公。
B.小说标题“最后的常春藤叶”是串联情节得发展、暗示人物命运的重要线索。
C.小说在情节设计上安排了双线结构,以琼珊从濒死到重生为明线外,还以贝尔曼因画藤叶遽然离世为暗线。
D.贝尔曼画叶的场景,只在结尾处借由苏艾之口点破,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