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之恋
根河是鄂温克人(1)的母亲河。
春天,根河从厚厚的冰层中泛起春潮,河的巨大生命力迸发开来,它推去坚冰,欢快地伸展腰肢,向远方而去。这破冰时节的河水才是它真正的本色,纯真清洌,水晶一般透明。这条源自大兴安岭的河,原本的名字“葛根高勒”,正是清澈透明的意思。在一个个春天的日子里,根河回到童年,回到本真,然后再一次次丰满成熟,将涓涓乳汁流送给两岸的万千生物。
传统的鄂温克人跟森林河流贴得最近。他们与驯鹿为伴,生活起居、狩猎劳动,都离不开看上去“四不像”的驯鹿。眼下,这些温顺的大鹿在全世界已所剩不多,鄂温克人结束了最后的狩猎,放下了猎枪。他们离开森林,进入城市或远走他乡,但敖鲁古雅部落受人尊重的长辈94岁的玛丽亚·索一步也不想离开她的驯鹿。
一踏进根河,我就听说了她美丽的名字。先前见到过作家乌热尔图为这位老奶奶拍的一张照片。白桦林里,老人穿着长袍,扎着头巾,侧身站在一头七叉犄角的驯鹿前,她微微佝偻着身子,皱巴巴的手轻抚着鹿柔细的皮毛。鹿依偎在她的袍子下,那儿一定有着母亲的气息。她神色沉静而坚毅,嘴角两旁的皱纹宛如桦树皮上的纹路,仿佛她的脸上就印刻着她相守了一生的森林。她或许就是根河的化身,充满了母性的慈祥,又有着丰富的传奇。年轻时她漂亮能干,是大兴安岭远近闻名的女猎手,与丈夫在密林里行走,打到的猎物无论多远,总是她领着驯鹿运回部落。这位伟大的母亲至今仍恬然生活在她的鹿群之中。
其实我很想去为玛丽亚·索拍一张照片。这些年,涌到玛丽亚·索猎民点参观游览的人络绎不绝,但我想,我这样匆匆来去,怎能配得上她的丰厚?怎能有乌热尔图探望她时目光里的深沉呢?
因为乌热尔图是根河的儿子。当年,这位从小生活在大兴安岭的鄂温克青年捧着他的《琥珀色的篝火》走上了文坛,刹时让人眼前一亮。人们从他的小说里,认识了这个寂寞又热烈的民族。出乎意料的是,乌热尔图后来辞去京官重返故乡。时隔多年,当我行走在呼伦贝尔草原上,那些将天边画出蜿蜒起伏线条的山丘,那些怒放成海洋或孤零零独自开放的鲜花,那些低头吃草或昂头沉思的马群,还有那些袒露在草原上始终默默流淌的河,都让人忍不住心潮起伏。这位鄂温克作家返乡的理由还需要问吗?就是这草原这河流这民族,是祖先留在他身体里的血脉在涌动啊!
乌热尔图在回到草原以后的日子里,完成了《呼伦贝尔笔记》等一系列著作和摄影作品,那是他数十载的文化寻根,是他作为一个鄂温克的儿子,对母亲的深情眷念与报答。
我们山外的人远道来看山,原本住在山上的人却搬下了山。
人类到了21世纪,越来越意识到人与自然必须平等相处。生活在根河的大多数鄂温克人恋恋不舍地告别了山林,将更多的空间留给了无边的草木以及驯鹿、黑熊、狼、灰鼠和蝴蝶。在离城市不远的一个地方,新建了童话般的家园,这座小城就叫了根河。
我们去到那里时,从山林里搬出的鄂温克人正三三两两地在自家门前干着一些零碎的活儿。男人穿着时尚的T恤和牛仔裤,女人们烫了发,有的还挑染成了黄的深红的,她们的裙子仍然长长的,跟老去的玛丽亚•索一样,但却是城市里流行的花色。
这里的房屋都是政府投资兴建的,咖啡色外墙,小尖顶,搬进来的一家家鄂温克人按照自己的想法装扮屋子,盘算着未来。鄂温克人与外族人通婚是常见的事情,近些年更为普通,他们的孩子大多取的是鄂温克名字,成为这新部落的新一代。这里曾有过多年的繁忙,大兴安岭的木材源源不断地从根河运往大江南北。眼下,过往的一切留在了画册里。伐木工变作了看林人,大批工人需要学习新技能,谋求新职业,他们在努力与以往告别,与未来接轨。
根河天亮得很早。走到窗前一看,根河就在眼前,河对面的广场上已经有许多人在翩翩起舞,似乎这个小城的人都聚集在此了。根河的水伴着音乐荡漾,我忍不住踱过根河桥,进入了舞者的欢乐。用不着有任何忐忑,大家都是这样笑着来又笑着去的。这些根河小城中的曼妙舞者啊!我模仿着她们举手投足,扭动腰肢,想象着生活在此的种种愉悦。那是我度过的最为愉快的时刻。
阳光将河水映照得流光溢彩。我知道我虽然来过了,但却远远抵达不了这河的深奥,我只能记住这些人和这些让人眷恋的时光。
(取材于叶梅的同名散文)
注释:(1)鄂温克是我国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居住在东北大兴安岭和呼伦贝尔草原。
作者在结尾说“我知道我虽然来过了,但却远远抵达不了这河的深奥”。请根据文意,说明“这河的深奥”的含义、“抵达不了”的原因及作者寄托的情感。
我认识的亚子先生
谢冰莹
我和亚子先生第一次会面,是在一九三〇年的秋天,当高尔柏先生带我走进他的住所时,我竟有点像乡下姑娘初次进城似的感到忸怩不安。这并不是我胆小,而是我从来没有过这样规规矩矩地去拜访一个名人的缘故。
亚子先生是这样地和蔼、诚恳,见到了他,真像一个孩子见到了他久别的母亲那么高兴!他有口吃的毛病,说起话来,有时要很久才能继续下去,我小的时候很喜欢学口吃的人说话,以致自己也在不知不觉间染上了那种毛病;长大后,虽然好了,可是一见口吃的人说话,我就要发笑,而且笑得那么傻,有时个把钟头还不能停止。但对于亚子先生却是例外,不但从来没有过笑的念头,而且格外增加了对他的景仰和尊敬的情绪。我知道他想要说的是什么话,有时他只提一个字,我就替他说出下面的句子来。
凡是读过亚子先生诗文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热情的革命文学家,虽然他今年已五十岁了,但他的思想还像创办南社时一般先进。虽然他是一个不善于说话的人,但他的文章却写得短小精悍而有力。比方在第二十四卷第五号《教育杂志》的“读经问题”专号上,他说:“时代已是一九三五年,而中国人还在提倡读经,是不是神经病,我也不用多讲了!”又说:“主张读经的人,最好请他多读一点历史,诵《孝经》以退黄巾,结果只有作黄巾的刀下鬼罢了!”这里只是寥寥几十个字,已把那些提倡复古的道学先生骂得痛快淋漓了!
他不但是个聪敏博学的才子,而且是个多愁善感,充满了热情的诗人,但他绝不是愁自身的什么问题,发些无谓的牢骚,他是忧时忧世,挂念一些为生活,为工作而感受压迫的朋友,以及那些在苦斗中受难的青年。有一次他说了一句最使我感动而永远不能忘记的话:“我虽然老了,不能直接去参加新社会的建设运动,然而无论如何,我是要尽量帮助大家的……”他说这话时的态度十分严肃,而语气又是这样地诚恳、坚决,使听者感到无限的兴奋。是的,亚子先生就是这样的一位“老”少年,“老”革命文学家!
在这里,我要来一个小小的声明,亚子先生是不高兴“老”的,虽然有时和我们说笑话,偶尔也会说出“我老了”的句子来,但他的精神和思想,永远是年青的。记得我们初次通信时,我总是称呼他“长者”,他不但对这两个字不高兴接受,而且连“先生”两个字都不准用,要直呼他的名字,他才高兴。由此也可以看出他是如何地谦虚,如何地喜欢年青!
凡是认识他的人,在第一次的见面后,就会在脑海中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感到他是个最好的朋友。记得前年一月,我同特第一次去拜访亚子先生时,一见面,他就紧紧地握着特的手,高兴得几分钟还说不出一个字来。我呢,呆呆的像一个傻瓜似的站在一旁,不知如何是好,结果还是特请他坐下,他才放开了特的手。我们急于返湘,那天没有谈多久就走了。回到船上,特对我说:“我从来没有遇到一个像亚子先生那么热情的老人家,你看他的手多有力,我被他握痛了。”
一九三三年的春天,我几乎苦痛到要自杀的地步。亚子先生是那样恳挚地劝慰我,鼓励我拿出理智来战胜环境,不要白白地牺牲了自己有希望的前途!等到我将和特结合的消息报告他时,他几乎快乐得发狂了,居然在梦里作起诗来,半夜里赶快披衣起床写好寄给我们。“十日三传讯,开缄喜欲狂。”这是描写他知道我的精神有了寄托后的愉快与安慰。“冰莹今付汝,好为护红颜。”读到这两句诗时,特从心坎里发出快乐的微笑:“这简直像丈人公写给女婿的诗呢!”这话引得我也笑起来了。
本来他就有这么一个怪脾气,在高兴的时候,可以一天给你写一封快信,而里面所写的有时仅仅只有几个字;如果遇到他不高兴时,你就是一连去几封信,他也不会理你的。
一九三六,六月于南村
(有删改)
【小题1】作者说亚子先生是一位“老”少年,结合全文,概括作者这样称呼亚子先生的原因。
【小题2】文章倒数第二段运用了何种写作手法来塑造亚子先生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文章主要是从哪两方面展现亚子先生的形象的?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
【小题4】作者对亚子先生有着怎样的情感?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那年落雪时分
连俊超
清晨,雾蒙蒙。
雾蒙蒙的时候,我们干一些不想让别人看见的事情。那时我一定还在睡梦中,否则我会看见父亲赶着母猪和一群小猪崽子在雾中行走的情形。
父亲把猪从猪圈里赶出来时,在它的脖颈上狠狠地抽了一下,以示对它慢腾腾的不满。父亲很着急,他要在明亮的清晨到来之前,把猪赶出去。他尽量在雾中睁大无神的眼睛,但他仍希望雾气能更浓重些,即使人们和他撞个满怀也看不清他不安的脸庞。
父亲像管理一支纪律散乱的娃娃兵一样,赶着猪走在冬雾笼罩的街道上。当把猪赶进一个小院子时,父亲松了一口气。那是一处多年前就废弃掉的院子,院里草木荒芜。
父亲把猪赶进去时,一定对那个凄凉的院子充满了感激之情。因为他可以放心地走回家,迎接即将到来的马兄弟了。当父亲还是个小老板的时候,他就是我们家的常客,而当父亲一贫如洗的时候,马兄弟依然如故地每年到我们家来——只不过今年把注意力放在了猪身上。因为当小猪长大的时候,他要理直气壮地捉去抵债。
然而,那个雾蒙蒙的清晨,父亲决心敷衍他的马兄弟了。他不能在来年春天两手空空地应付他大儿子的定亲大事。
马兄弟像往年一样在冬天的上午把自行车停在我们家的院门口。他热情地跟父亲打招呼,眼睛却关注着靠近西墙的猪圈。但他支起的耳朵并没有得到猪哼哼声的答复,因此他向西挪了两步。空荡荡的猪圈让他大惊失色。
这时,母亲的哭声从厨房飘了出来,穿过渐渐散开的薄雾在院子里飘荡。她凄惨的哭诉让我感到灰蒙蒙的天空也许再也亮不起来了。马兄弟对母亲的哭泣感到不解,父亲冷静地告诉他:“对不住,要让你白跑一趟了。昨夜里母猪和猪娃儿都让人给赶走了。“
马兄弟皱起了眉头。“怎么会呢?”他念叨着。
父亲把他请进屋坐下,叹了口气说:
“村里冬天一直都很乱,咱家的院墙又矮。夜里我听见母猪叫,也没太在意。后来我听见小猪都叫了起来,就赶紧起来看看是咋回事。我开门看见三个人正往院门外赶猪,其中一个人手里端着一杆大猎枪!”
马兄弟四顾无语。父亲也只顾抽烟。他们沉默着,母亲忙活着,天阴沉着,北风刮着,我呆呆望着情绪低落的天空。
父亲朝院子里望了一眼,他眼神中的不安和脸颊上的焦躁是因为突如其来的雪。母亲说了声:“下雪了。”马兄弟起身到门口仰脸张望。父亲的眼里这才燃起了希望。
马兄弟推车到门口时,大片的雪花飞扬散落。父亲不停地向马兄弟赔不是,马兄弟则很痛苦地跨上了自行车。当父亲准备转身回家时,他的眼神忽然呆住了——他清晨安置好的母猪领着它的娃娃们浩浩荡荡地回来了。它们哼哼着,一路小跑,从马兄弟的自行车旁经过,朝我们奔来。
马兄弟停下车,回过头来。
父亲低声对母亲说:“别让它们进家。”说着便上前拦截。母猪调头钻个空子,朝家门冲刺,但门口还有我和母亲这道防线。父亲抄起一根木棍挥去,母猪就围着大门口来回周旋,猪娃娃们叫唤着,在它身后跑来绕去。
父亲忙乱之中还不忘朝马兄弟那边喊一声:“谁家的猪,怎么跑到这来了?”
马兄弟不吭声,坚定地站着。
北风呼号,雪花狂舞,母猪肥大的身躯却显得尤为灵活。父亲胡乱叫骂着,挥动着木棍,跌倒又爬起,驱赶这头死心眼的猪。雪地被践踏得凌乱不堪。父亲手中的木棍终于击中了母猪,它尖叫着在雪地里奔逃,小猪们紧随其后,父亲穷追不舍,似乎要把它们赶到天边去。他那由于过度激动而扭曲颤抖的身体在雪中趔趄地奔向远处。
我忘记了那天父亲在雪地里跌了多少跤。但我那时觉得,小猪们摇头晃脑地跟随母亲在雪地里奔跑时一定很快乐,因为那是它们一生中难得的欢快时光。
(原文有删改)
【小题1】文章开头描写“清晨,雾蒙蒙”有什么作用?
【小题2】请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并分析其表达效果。
【小题3】小说是如何塑造父亲形象的?请简析。
【小题4】请探究题目中“落雪”的作用。
樱花时节
郝 俊
樱花确实有些特别,看一次就难忘。樱花的花瓣较小,颜色多为粉红或白色。我见过的樱花,更多似乎是介于两种颜色之间,嫩红中含着素白的花色是那般淡雅,犹如在水中涤荡之后,有了一种一去尘埃之后的脱俗,又像是原本色泽浓艳的花瓣在水中浸渍,退去了几分娇红,多了几分苍白。
我觉得樱花的美正好印证了“独木不成林”这句话,看樱花就要看繁花锦簇、片片丛林的热闹,其他花则不然,俏皮的红杏只需一枝就可充当报春的使者——“一段好春藏不住,粉墙斜露杏花梢”。一株莲花就是一位“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凌波仙子,一枝月下的红梅即可绽放出“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幽逸风姿。若单看一枝樱花便觉得太柔弱,太单薄,甚至让人难以觉出其生命迹象。带着一份怜恤,从地上随手拾起一片花瓣置于掌心,手中的花瓣就像是被折断的蝴蝶的翅膀,在微风中的颤动恰如断翅后隐隐作痛时的挣扎。倘若花树密集,规模盛大,那就是另一番景象了。
我记得第一次看樱花看的就是一片花海,近千株樱花竞相绽放,花朵密密匝匝,远看层层叠叠,亭亭如盖。白的如雪堆枝条,粉的似落霞满天。这般情景,才让人真正体会到什么是目不暇接。眼前的樱花灿烂繁华,加之地势起伏,远看,花潮汹涌。是的,当一种美极其繁复,同时又蕴含连绵的韵律时,几乎是汹涌而来,会令人有点眩晕,可能是在记忆中一时找不到相同或相似的审美经验,所以强烈的视觉冲击让人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眼前之景意味着什么,而赋予意义和寻求价值又是人类心灵的内在诉求。
面对数量如此之多的樱花,不知道从哪里看起,越是想尽收眼底,越是难以穷尽,这样的美来得如此急切,让人振奋,也让人感觉有些压迫,这种不适应会在短时间内激发心灵,使内心的感受能力迅速扩展。这种体验,让我想到在夜间看萤火虫,如果看到零星几只萤火虫,总觉得它们像一盏盏微弱的灯,飘忽不定,似乎随时都有可能被黑夜吞噬,出于同情和怜悯,看一眼就想替它们把光再拨亮些。试想,如果我们看到的不是几只,而是数万只萤火虫在眼前闪烁,这时我们一定不会觉得它们渺小。我们会醉心于它们漫天飞舞时的流光溢彩,会觉得这些小精灵正在尽兴地释放自己的光芒,那么欢快,那么耀眼,那么势不可当。当我们感觉它们化作繁星点点之时,我们的内心早已阔大辽远,灿若星河。
看樱花也是如此。一朵樱花甚是娇小,但如果我们置身于一眼望不到边的花海,内心就不只是顿生怜爱了。知道樱花的花期短暂,越看越觉得这些樱花像无数羸弱的生命经过盟约共誓,一起开放,一起凋落。花开,蔚为壮观,有一种试图将一时的绚烂推向极致的意味;花落,悲壮不已,看万花飘零,满地残红,便觉得有一种芳华骤逝的伤悼。或许,当美的事物数量多到一定程度时,会蓄积某种强大的势能,导致内心深处引发的情感突然加剧,久难平复。
今年看樱花,没有选择白天,友人相邀到近郊的一所植物园,晚上踏月赏樱,感觉甚好。月夜赏花不仅是看花,准确地说是“会花”——与花约会。既是约会,自然不同于白天犹如“花展”一般的喧闹,更不是用贪婪的目光一味地捕获视觉享受。约会是在静谧之中收获惊喜,通过彼此微妙的交流,有了灵魂的相惜和情感的寄托。我看着一树树连绵的樱花,愈发觉得这些繁茂的花枝宛如海底的珊瑚,美得奇异,如果真的是这样,我愿变成一条鱼,畅游花海……
花是草木中生发出来的一抹芳华,其美不在色香之惑。人们之所以赏花、赞花,终究是为了满足内心深处对美的渴求。怜花,惜花,其实是希望如花绽放的韶光久留心间。欣赏着夜色里的樱花,期盼下一个樱花时节的到来。
(摘编自2018年3月24日《人民日报》,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第一段中画线的句子运用比喻的手法,形象地写出了作者见到的樱花的特别之处:花色嫩红中含着素白,十分淡雅。 |
B.文章第二段引用大量的诗句,通过红杏、莲花、红梅与樱花的对比,突出樱花的与众不同,同时增强了文章的韵味。 |
C.作者在文章中插入夜间看萤火虫的情节,是因为看萤火虫和看樱花有相同之处,即数量的多寡带给人的体验是不同的。 |
D.文章以看樱花的所见、所感为线索,运用记叙、描写、议论等表达方式,写出了作者在樱花时节的独特感受。 |
【小题3】本文的主要内容是欣赏樱花,请简要概括作者在欣赏不同场景的樱花时产生的感想。
我曾以为自己像火箭一样被发射出去了呢;我曾以为我高开了地面;我曾以为我离天空很近很近了一一当我同隔绝的风在一起的那些瞬间。
我们走出透明的铁匣子,阳光似乎仍然是那么不冷不热。天空仍然是那么不远不近。巴黎城,安然无恙地静卧在绿丛带似的塞纳河两岸。只是小轿车变成了玩具,房屋变成了模型,人呢?可惜我没有带望远镜。
于是我知道铁塔究竟有多高了(虽然我永远也弄不清那个数字)——我有多高铁塔就有多高。那是一座有弹性的铁塔呀。
于是我知道铁塔究竟有多大了,——“那是巴黎圣母院!”“那是蓬皮杜艺术中心!”“那是蒙马特教堂!”“那是小纽约!”
巴黎多大铁塔就有多大。也许还不止。一本书上说过,万里远无云时,塔顶上可望到外省……从神经中解放出来的风,无忌地挑逗着铁塔,摇撼它、敲打它。
我曾以为那历经一百多年风雨的朽铁会呻吟,会晃悠颤栗……据说它的最大摆度是十八厘米,此时它却纹丝不动,不必担心它会断裂倒塌。这在工业革命的辉煌中屹立的巨人,似乎雄心勃勃地要同那天边席卷而来的新浪潮作一番耐力的较量。它不会退出,不会退出的,虽然它已是上一个时代的标记,一百年前它却曾经是一个标新立异的怪物,在一片嘘声里,诞生于巴黎城的古迹之中。
塔顶平台上游人如云,这威严古板的铁塔。我原以为你是拒人之外,高傲无情的——我却发现你是一个不露声色的老父,将那各种肤色各种头发的孩子都拥在你的怀里,一任他们纵情玩乐、观赏,又走散去,天涯海角,只留下一个模糊的影,在你的视野里……
有一对少年在塔顶的窗边接吻,多么高的吻。有一对青年在电梯里接吻,多么快的吻。铁塔是仁慈的,温暖的。假如我不到铁塔来,我将永远对它存有那么无知的偏见和戒心……
我不知我应该怎样下去,或者说,我希望永远也不要再下去。人到达过那样的高处,对地面便有了淡漠;人有过那样的恐惧,对安全便有了蔑视;人走近过那蓝色的梦想,又不得不回到原处,便尝到探险的悲哀。因为那不是山的高度,不是悬崖的恐惧,而是人在一个世纪之前的真实创造,是一个永远矗立的丰碑。你没有接近过它,你便没有权利轻视;有一日它终会化成一堆废铁,但它曾独一无二地存在过。
当它存在的时候,在巴黎城挤挤撞撞的建筑物中,它雄奇,却也孤独。它没有对话者。只有风,只有云,只有飞鸟,是它寂寞的伴侣。无数双温热的手抚摸它冰凉的铁杆,它的内心却依然孤独。
【小题1】“我却发现你是一个不露声色的老父,将那各种肤色各种头发的孩子都拥在你的怀里,一任他们纵情玩乐、观赏,又走散去,天涯海角,只留下一个模糊的影,在你的视野里……”一句,运用了什么手法,表达效果如何?【小题2】从全篇来看,本文的表现方式有什么特点?
【小题3】试举例分析一下全篇中“虚”与“实”是如何体现的。
遥远的向日葵地
李娟
就算是在鬼都不路过的荒野里,我妈离开蒙古包半步都会锁门。
我妈锁了门,发动摩托车,回头吩咐:“赛虎看家。丑丑看地。鸡好好下蛋。”然后绝尘而去。
我妈此去是为了打水。门口的水渠只在灌溉期的日子里才来几天水,平时用水只能去几公里外的排碱渠取。她每天早上骑车过去打一次水,每次载两只二十公升的塑料壶。
我说:“那得烧多少汽油啊?好贵的水。”
我妈细细算了一笔账:“不贵,比矿泉水便宜。”
可排碱渠的水能和矿泉水比吗?又咸又苦。然而总比没水好。
这么珍贵的水,主要用来做饭、洗碗,洗过碗的水给鸡鸭拌食,剩下的供一大家子日常饮用。再有余水的话我妈就洗洗脸。
脏衣服攒着,到了水渠通水的日子,既是大喜的日子也是大洗的日子。当然,我妈也没有多少衣服可洗。
她说:“天气又干又热,稍微干点活就一身汗。比方锄草吧,锄一块地就脱一件衣服,等锄到地中间,就全脱没了……好在天气一热,葵花也长起来了,穿没穿衣服,谁也看不到;如果真来个人,离老远,赛虎丑丑就叫起来了。”
于是整个夏天,她赤身扛锨穿行在葵花地里,晒得一身黢黑,和万物模糊了界线。叶隙间阳光跳跃,脚下泥土暗涌。她走在葵花林里,如跋涉大水之中,努力令自己不要漂浮起来。大地最雄浑的力量不是地震,而是万物的生长啊……她没有衣服,无所遮蔽也无所依傍。快要迷路一般眩晕。目之所及,枝梢的手心便冲她张开,献上珍宝,捧出花蕾。她停下等待。花蕾却迟迟不绽。赴约前的女子在深深闺房换了一身又一身衣服,迟迟下不了最后的决定。我妈却赤身相迎,肝胆相照。她终日锄草、间苗、打杈、喷药。无比耐心。
浇地的日子最漫长。地头闸门一开,水哗然而下,顺着地面的横渠如多米诺骨牌般一道紧挨着一道淌进纵向排列的狭长埂沟。渐渐地,水流速度越来越慢。我妈跟随水流缓缓前行,凝滞处挖一锨,跑水的缺口补块泥土,并将吃饱水的埂沟一一封堵。那么广阔的土地,那么细长的水脉。她几乎陪伴了每一株葵花的充分吮饮。地底深处的庞大根系吮吸得滋滋有声,地面之上愈发沉静。她抬头四望。天地间空空荡荡,连一丝微风都没有。世上只剩下植物,植物只剩下路。所有路畅通无阻,所有门大打而开。整整三天三夜,整面葵花地都均匀浸透了,整个世界都饱和了。花蕾深处的女子才下定决心,选中了最终出场的一套华服。
即将开幕。大地前所未有地寂静。我妈是唯一的观众,不着寸缕,只踩着一双雨靴。她双脚闷湿,浑身闪光。再也没有人看到她了。她脚踩雨靴,无所不至。像女王般自由、光荣、权势鼎盛。她是最强大的一株植物,铁锨是最贵重的权杖。很久很久以后,当她给我诉说这些事情的时候,我还能感觉到她眉目间的光芒,感觉到她浑身哗然畅行的光合作用,感觉到她贯通终生的耐心与希望。
水渠通水那几天跟过年似的。不但喂饱了葵花地,还洗掉了所有衣服,还把狗也洗了。家里所有的盆盆罐罐大锅小锅都储满了水。幸亏我家家什多,可省了好多汽油钱。
那几天鸭子们抓紧时间游泳,全都变成了新鸭子。放眼望去,天上有白云,地上有鸭子。天地间就数这两样最锃亮。
大约渠水流过的地方水气重,加之天气也渐渐暖和了,到第二次通水时,渠两岸便有了杂草冒头。而水渠之外,除了作物初生的农地,整面大地依旧荒凉粗砾。
鸡最爱草地,整天乐此不疲。一个个信步其间,领导似的背着手。我猜草丛的世界全部展开的话,可能不亚于整个宇宙。鸡如此痴迷,这瞅瞅,那啄啄。有时突然歪着脑袋想半天,再单脚撑地沉默不语。它不管看到什么都不会说出去。
天苍野茫,风吹草低见芦花鸡。两只狗默默无言并卧渠边。鸭子没完没了地啄洗羽毛。在荒野中,窄窄一条水渠所聚拢的这么一点点生气,也丝毫不输世间所有大江大河湖泊海洋的盛景。
面对这一切,唯有兔子无动于衷。每天瓜分完当天的口粮,它们就一个个尾随我妈进了葵花地。太阳下山还不回家,显得比我妈还忙。我妈说:“兔子,快看!水来了!”人家耳朵都不侧转一下。
……
后来我离开了。我常常会梦到秋天来临的时候,我们的葵花地金光灿烂、无边喧哗,无数次将我从梦中惊醒,却没有一次惊醒过它的故乡。
(选自《读者》,有删改)
【小题1】简要概括文中“母亲”的形象特点。
【小题2】谈谈你对文中画线句子的理解。
(1)赴约前的女子在深深闺房换了一身又一身衣服,迟迟下不了最后的决定。
(2)那几天鸭子们抓紧时间游泳,全都变成了新鸭子。
【小题3】试分析最后一段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4】作者于文章中寄寓了深沉丰厚的情感,请分点加以概述。
说起梅花
我出生的那一天,家门前的梅花初绽,据说是朱砂梅,很美,家人就给我取名“梅”字。父亲自小教我古诗,关于梅花的诗很多,到现在还能一口气背出不少,如“冰雪林中著此身,不同桃李混芳尘”“不受尘埃半点侵,竹篱茅舍自甘心”。我最喜欢曹雪芹的“冻脸有痕皆是血,酸心无恨亦成灰。误吞丹药移真骨,偷下瑶池脱旧胎”。关于梅,人们谈论太多,种梅,赏梅,写梅,画梅,梅深入到人们生活的各个角落。虽知道这名字极美,但每当别人问起我的名字时,又觉得难以启齿,太俗了,取这个名字的人太多,声音听起来也闷声闷气的,对这个名字的尴尬,一直不能释怀,到美国后就马上给自己取了一个雅致的英文名字,以为总可以脱俗了,不料一些好事的西方人非要知道我的中文名字。
记得第一次有个墨西哥人问我名字,我就告诉他我的名字是梅,他又问“梅”是什么意思,我说是一种花,那人打破砂锅问到底,问什么花。我突然张口结舌起来,记得梅翻译成英语是plum,就是李子,迟疑了一下,就说plum。那人噢了一声,就不再问了,显然他对这个答案很失望。
第二次一个美国人问起梅花,我接受上次的教训,不再说李子花,就启发他说,是一种花,中国最美的花,你猜猜看。那人就说“是玫瑰花”。我有点失望, 进一步启发说,这种花,很美,在冬天开放,中国人最喜欢,经常把它画成画挂在墙上,写进诗里。那人想了想说:“是牡丹吧,牡丹又大又美,我看很多中国人的家里挂着牡丹花。而且牡丹是我唯一认识的中国花。”
我一听又没有希望了,也难怪,很少美国人了解中国的历史与文化,何况一种花草。
我说梅花是被中国人挂在墙上,捧在手上,供在心里的,是深入血液和灵魂的一种花。他似乎被我感动了,突然对梅来了兴趣。
这胖胖的老美认真起来,有一天他突然跑来兴冲冲地告诉我,苏菲,我找到了梅,结一种酸酸的果子,是可以做色拉醋的,很好吃。我讶然了,是的,有些梅是可以结果子的。大多花草有艳花者无果实,有美实者无艳花,难得梅两者俱美,梅的美不仅是果实,这老美只知道吃。
第三个问的是意大利人,是搞音乐的,我想这人是有艺术感受力的,反正他没见过梅花,就信口开河起来。我说梅花是中国最美的花,有几千年的栽培史。梅花是我们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凌寒飘香,不屈不挠,自强不息,铁骨冰心。中国人倾心于梅的很多,清朝曾有一位叫陈介眉的官员,听说孤山的梅花开了,立即弃官丢印从京城千里迢迢骑马狂奔至杭州,“何物关心归思急,孤山开遍早梅花”。还有一个叫林和靖的,有一天独自欣赏梅花时,一下子被梅花的神姿吸引了,从此入孤山种梅花,一辈子没有下山,以梅花为妻。那人睁大了眼睛问:“真的吗?”“真的。”我说,他有一首写梅花的七律,在所有写梅花的诗中独占鳌头,无人能比。“众芳摇落独暄妍,占尽风情向小园。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我脱口而出。如果你读了这诗,看了这梅,你一定能作出美的乐曲,中国有名曲《梅花三弄》,你可以写出“梅花四弄”。
从此,那人每次见我,必问梅消息,一天被逼无奈,就从网上找出梅花的照片与绘画作品,其中有一幅《墨梅》。那人端详半天,说,很像桃花吗,枯瘦的桃花,还有黑色的,很稀有的颜色。我不再想解释那是墨梅,也不想再说梅花的美就在于疏、瘦、清、斜。
显然这位艺术家也误解了梅花。我怎么告诉他在万木萧瑟,大雪压境的冬天,忽然看到一树梅花迎雪吐艳时,那种惊心动魄。怎么才能告诉他,千年老梅,铁枝铜干,如枯若死,一夜风雪后,突然琼枝吐艳,那种绝处逢生的沧桑感。怎样才能告诉他,当你为情所困,辗转反侧时,突然一股梅香袭来,幽幽而来,又悄然而去,那种神魂颠倒。梅花的美是摄人魂魄的,如果赏梅在淡云,晓日,薄寒,细雨,或小桥,清溪,明窗,疏篱,再加上诗酒横琴,林间吹笛,这时候你很难再做凡人,梅花是人间尤物,人间与仙境的使者。
有一次和一个西方人闲聊,不知怎么就谈到他自己国家的国花,他异常兴奋,竟说得泪花点点。我也不由自主又谈起梅花,他说他的,我说我的,他说的我不太懂,我相信我说的他也不懂,有一点是相通的,对一种花的深入灵魂的热爱。
梅花,几千年的书香缭绕得骨清魂香,几千年的诗心陶冶得如此美丽。中国人的心里千回百转的梅魂,在与世界相遇的过程中焕发出独异的魅力,成为民族精神的写照。
(取材于苏菲的同名散文)
本文倒数第三段描写了哪些赏梅的情境?作者借此写出了梅花怎样的品质与格调?马缨花
季羡林
曾经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孤零零一个人住在一个很深的大院子里。从外面走进去,越走越静,自己的脚步声越听越清楚,仿佛从闹市走向深山。等到脚步声成为空谷足音的时候,我住的地方就到了。
院子不小,都是方砖铺地,三面有走廊。天井里遮满了树枝,走到下面,浓荫迎地,清凉蔽体。从房子的气势来看,依稀可见当年的富贵气象。等到我住进去的时候,富贵气象早已成为陈迹,但是阴森凄苦的气氛却是原封未动。再加上走廊上陈列的那一些汉代的石棺石椁、古代的刻着篆字和隶字的石碑,我一走回这院子里,就仿佛进入古墓。这样的气氛同我当时的心情是相适应的,我一向又不相信有什么鬼神,所以我住在这里,也还处之泰然。
我是不是也有孤寂之感呢?应该说是有的。当时正是“万家墨面没蒿莱”的时代,北平城一片黑暗。白天在学校里的时候,同青年同学在一起,从他们那蓬蓬勃勃的斗争意志和生命活力里,还可以吸取一些力量和快乐,精神十分振奋。但是,一到晚上,当我孤零零一个人走回这个所谓的家的时候,我仿佛遗世而独立了,没有一点活气。寂寞像毒蛇似的偷偷地袭来,折磨着我,使我无所逃于天地之间。
有一天,在傍晚的时候,我从外面一走进那个院子,蓦地闻到一股似浓似淡的香气。我抬头一看,原来是遮满院子的马缨花开花了。我站在树下,仰头观望:细碎的叶子密密地搭成了一座天棚,天棚上面是一层粉红色的细丝般的花瓣,远处望去,就像是绿云层上浮上了一团团的红雾。香气就是从这一片绿云里洒下来的,洒满了整个院子,洒满了我的全身。花开也是常有的事,开花有香气更是司空见惯。但是,在这样一个时候,这样一个地方,有这样的花,有这样的香,我就觉得很不寻常,甚至有感激的心情了。从此,我就爱上了马缨花,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知心朋友。
可惜不久我就搬出了那个院子,同那些可爱的马缨花告别了。
时间也过得真快,才一转眼的工夫,已经过去了十三年。在这十三年里,我看了、学习了很多新东西,走了很多新地方,当然也看了很多美妙动人的奇花异草。然而使我深深地怀念的却仍然是那些平凡的马缨花。我是多么想见到它们呀!
最近几年来,北京的马缨花似乎多起来了。公园里,马路旁边,都可以看到新栽种的马缨花,绿云红雾飘满了北京,给首都增添了绚丽与芬芳。我十分高兴。仿佛是见了久别重逢的老友。但是,我却隐隐约约地感觉到,这些马缨花同我记忆中的那些很不相同。它们的不同之处究竟何在呢?
我最初确实是有些困惑。后来,我扩大了我回忆的范围,把当时所有同我有关的事物都包括在里面。不管我是怎样喜欢院子里那些马缨花,回忆的范围一扩大,同它们联系在一起的不是黄昏,就是夜雨,否则就是迷离凄苦的梦境。我好像是在那些可爱的马缨花上面从来没有见到过哪怕是一点点阳光。
然而,今天的马缨花,却仿佛总是在阳光之下。即使是在黄昏时候,在深夜里,我看到它们,它们也仿佛是生气勃勃,同浴在阳光里一样。它们仿佛想同灯光竞赛,同明月争辉。同我记忆里那些马缨花比起来,一个是照相的底片,一个是洗好的照片;一个是影,一个是光。影中的马缨花也许是值得留恋的,但是光中的马缨花不是更可爱吗?
我从此就爱上了这光中的马缨花,我也爱藏在我心中的这一个光与影的对比。
我愿意马缨花永远在这光中含笑怒放。
——选自《光明日报》
【小题1】作者为什么说自己“有孤寂之感”呢?
【小题2】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
(1)等到脚步声成为空谷足音的时候,我住的地方就到了。
(2)即使是在黄昏时候,在深夜里,我看到它们,它们也仿佛是生气勃勃,同浴在阳光里一样。
【小题3】作者为何用了很多笔墨去写过去“大院子里”的生活?
【小题4】文中所说的“光与影的对比”具体指什么?文章写马缨花有什么寓意?
冬日阳光
周涛
①冬日的阳光洒在落地窗上,如同美酒注入透明杯盏。爬山虎在墙上红似秋天的枫叶,然后渐渐叶落、枯萎,好像刻意在模仿古诗的意境“落叶满阶红不扫”似的,仿得逼真。四棵海棠叶落果在,稀零零的枝上挂了不少小铃铛似的海棠果,在阳光的酒里泡着,给过冬的乌鸫备了些救命粮。
②天空已不是盛夏的蔚蓝,但仍然是蓝,灰蓝。不是夏天的心境了,夏天是人生的30岁至50岁,现在是秋尽冬来,是60岁以后的人生了。60岁以后是什么样子?就是眼前这个样子,繁华过后便是凋零,心境灰蓝却仍是蓝。一日之计是夕照明,一年之计是秋近冬。只有这冬日的阳光赛酒浓,温暖贴心不伤身。它已不再酷烈炙热,而是轻抚你的皮肤,温暖你的骨头,融进你的血液,照看你的心脏。它像个性情温和经验丰富的老中医,在你耳边轻声叮咛:“老骨头是缺点儿钙了,常出来晒晒。”“你全身的那些河流渠溪是有些淤了,要清理了。”我问它:“我吸了几十年烟,肺有没有毛病?”它看了看:“肺的纹理有些粗糙了。”我问它:“是不是抽烟抽的?”它说:“抽烟粗糙,不抽烟也粗糙。你活了六十多年了,怎么能不让它粗糙?”我听罢,心中释然。这个老中医说得有道理,人家不故弄玄虚,也不拿它的专业吓唬你,不像有些半懂不通的医生,总是把医之大道往术之小路上引。直到以科学的名义把病人逼进死胡同。
③阳光就这样照临,让人茅塞顿开。一群鸽子在灰蓝的天空中飞翔,像是要把阳光搅拌均匀。它们盘旋,兜圈子,似乎总觉得还没搅匀,不满意,一遍又一遍地兜圈子。更高的天空,盘旋着一只鹰,它兜着更大的圈子,低头俯视那群鸽子,好像在更大的范围搅拌着。
④阳光普照着它们,看似无心却有心。前些日子落的雪,在阳光下消融。房檐上滴答滴答地融水,让人以为是下雨,直到雪块从房顶上轰的一声滑落到地上,才使人从恍惚中清醒过来。猛一抬头,雁阵摆满天空,阳光照着那阵容,大地望着那迁徙,天地无声地为之肃穆。这是久违了啊。雁南飞!这几十年你们到哪儿去了?灭绝了?孤零了?还是全被人关进笼子以备烹炸了?少时年年见,欢呼一阵,习以为常,几十年它们在天空中杳无踪迹,才感觉到心里顿缺一角!没有雁阵的天空如同世界末日的先兆。如果勇毅的跋涉者已经放弃了探求,那么这世界的末日还会远吗?
⑤终于,大雁又飞来了,这个上演了亿万年的神话和传说,在中断了几十年之后,又奇迹般地再现,重又延续。我不知道应该感激谁,但我的心中已充满了感激。愿江河永不断流,湖泊永不枯竭;愿冰川永不坍塌,北极熊的家园常在;愿冬日阳光永不变为雾霾外的叹息;愿人类明白除了自己活也让其他万物活……
⑥这时,温暖的阳光开始渐渐稀释,就像朗姆酒里加了冰块。正午那种淡淡金黄的颜色,开始变浅了,光泽有些收敛。这是下午五点的阳光。上午的光芒已经走了,午休起来依然坐在前廊的落地玻璃窗前,院子里的景物一览无余。我喜欢这样呆坐着,什么都不去想,什么仿佛也都想过。思绪的大朵浮云静卧天空,看起来是静止的,一动不动。实际上哪有纹丝不动的云呢?它貌似静止,实则一刻也没有停顿,它滑动在灰玻璃似的天空,而且不停地翻滚着,让阳光把每块云朵的缝隙都晒透……
⑦我想,天空真是一本大书。无字,但是有标点,有图画,它的内容可以说丰富极了,可是又有几个人去认真读它呢?人们每天都忙着低头看路,谁会想起来仰头看天呢?看天的事交给了天气预报,天气预报也只告诉人们天的脸色,更多的内容谁去注意呢?就算有心去注意,又能看出什么名堂呢?天意从来高难问,人生易老天难老。就这样静静地坐着,挺好。一天当中最好的时光,就这样静静地从身边溜走。寂寞吗?一点儿也不。恰恰是一些热闹的场合,使我觉得孤独。独处使我充实。“当我沉默着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是的,自从这人世间有了鲁迅,再说多少话都像是废话了。
⑧人活百岁,算算也不过三万六千日。这三万六千日就等于三万多块钱,经得住花吗?何况绝大多数人没有这么多存款,两三万属于正常,一两万也还凑合,还有更少的,生命的穷人。所以每一天都是珍贵的。有书名曰“一日长于百年”,悲观还是乐观?我反之曰“百年短于一日”,乐观还是悲观?活着喘口气,死了闭上眼。喘气也不能吸光空气中的氧,闭眼也不能关掉人世间的忙。谁走了地球都照转,但是太阳走了并且再也不回来,地球可就惨了。
⑨现在太阳就正在走远,漫天泼洒的银辉正不断地收回,像一个曾经慷慨大度的人变得越来越吝啬。他收捡着自己挥霍无度的银币,渐渐远去,在西边的山头坐下来歇了一会儿,背影浓缩为一枚殷红的印章。
⑩这时是下午近七点钟,东中国已经天黑了,而西部,西部犹有夕照余光。
(选自《散文选刊》,有删改)
【小题1】本文的标题是“冬日阳光”,试简要说明“阳光”在文章中的作用。
【小题2】本文的写景段落工笔细描,极具特色。请结合第①段内容进行赏析。
【小题3】“一日长于百年”和“百年短于一日”的说法有何异同?请具体说明。
【小题4】本文的构思行文,集中体现了散文写作“形散神聚”的特点,请简要分析。
水缸里的文学
①我始终认为,我的文学梦,最初是从一口水缸里萌芽的。
②我幼年时期自来水还没有普及,一条街道上的居民共用一个水龙头,因此家家户户都有一个储水的水缸,我们家的水缸雄踞在厨房一角,像一个冰凉的大肚子巨人,也像一个傲慢的家庭成员。记得去水站挑水的大多是我的两个姐姐,他们用两只白铁皮水桶接满水,歪着肩膀把水挑回家,哗哗地倒入缸中,我自然是袖手旁观,看见水缸里的水转眼之间涨起来,清水吞没了褐色的缸壁,我便有一种莫名的亢奋。现在回忆起来,亢奋是因为我有秘密,秘密的核心事关水缸深处的一只河蚌。
③请原谅我向大人们重复一遍这个过于天真的故事,故事说一个贫穷而善良的青年在河边捡到一只被人丢弃的河蚌,他怜惜地把它带回家,养在唯一的水缸里。按照童话的讲述规则,那河蚌自然不是一只普通的河蚌,蚌里住着人,是一个仙女!也许是报知遇之恩,仙女每天在青年外出劳作的时候从水缸里跳出来,变成一个能干的女子,给青年做好了饭菜放在桌上,然后回到水缸钻进蚌里去。而那贫穷的吃了上顿没下顿的青年,从此丰衣足食,在莫名其妙中摆脱了贫困。
④我现在还羞于分析,小时候听大人们说了那么多光怪陆离的童话故事,为什么独独对那个蚌壳里的仙女的故事那么钟情?如果不是天性中有好逸恶劳的基因,就可能有等待天上掉馅饼的庸众心理。我至今还在怀念打开水缸盖的那些瞬间,缸盖揭开的时候,一个虚妄而热烈的梦想也展开了:我盼望看见河蚌在缸底打开,那个仙女从蚌壳里钻出来,一开始像一颗珍珠那么大,在水缸里上升,上升,渐渐变大,爬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一个正规仙女的模样了。然后是一个动人而实惠的细节,那仙女直奔我家的八仙桌,简单清扫一下,她开始往来于桌子和水缸之间,从水里搬出一盘盘美味佳肴,一盘鸡,一盘鸭,一盘炒猪肝,还有一大碗酱汁四溢香喷喷的红烧肉!(仙女的菜肴中没有鱼,因为我从小就不爱吃鱼。)
⑤很显然,凝视水缸是我最早的阅读方式,也是我至今最怀念的阅读方式。这样的阅读一方面充满诗意,另一方面充满空虚,无论是诗意还是空虚,都要用时间去体会。我从来没有在我家的水缸里看见童话的再现,去别人家揭别人家的水缸也一样,除了睡,都没有蚌壳,更不见仙女。偶尔地我母亲从市场上买回河蚌,准备烧豆腐,我却对河蚌的归宿另有想法,我总是觉得应该把河蚌放到水缸里试验一下,我试过一次,由于河蚌在水里散发的腥味影响水质,试验很快被发现,家里人把河蚌从缸底捞出来扔了,说,水缸里怎么养河蚌?你看看,辛辛苦苦挑来的水,不能喝了,你这孩子,聪明面孔笨肚肠。
⑥我童年时仅有的科学幻想都局限于各种飞行器,我渴望阅读,但是身边没有多少适合少年儿童的书,我想吃得好穿的光鲜,但我的家庭只能提供给我简陋贫困的物质生活。这样的先天不足是我童年生活的基本写照,今天反过来看,恰好也是一种特别的恩赐,因为一无所有,所以我们格外好奇。我们家家都有水缸,一只水缸足以让一个孩子的梦想在其中畅游,做一条鱼。孩子眼里的世界与孩子身体一样有待发育,现实是未知的,如同未来一样,刺激想象,刺激智力,我感激那只水缸对我的刺激。
⑦我一直闲心,所有承认一本正经的艺术创作与童年生活的好奇心可能是互动的。对于普通的成年人来说,好奇心是广袤天空中可有可无的一片云彩,这云彩有时灿烂明亮,有时阴郁发黑,有时则碎若游丝,残存在成年人身上所有的好奇心都变得功利而深奥,有的直接发展为知识和技术。对人事纠缠的好奇心导致了历史哲学等等人文科学,对物的无限好奇导致了无数科学学科和科技发明。而所谓的作家,他们的好奇心都化为了有用或无用的文字,被淘汰,或者被挽留。这是一个与现代文明若即若离的族群,他们阅读,多半是出于对别人的好奇,他们创作,多半是出于对自己的好奇。在好奇心方面,他们扮演的角色最幸运也最蹊跷,似乎同时拥有幸运和不行,他们的好奇心包罗万象,因为没有使用价值和具体方向而略显模糊,凭借一颗模糊的好奇心,却要对现实世界做出最锋利的解剖和说明,因此这职业有时让我觉得是宿命,是挑战,更是一个奇迹。
⑧一个奇迹般的职业是需要奇迹支撑的,我童年时期对奇迹的向往都维系在一只水缸上了,时光流逝,带走了水缸,也带走了一部分奇迹。我从不喜欢过度美化童年的生活,也不愿意坐在会议的大树上卖弄泛滥的情感,但我绝不忍心抛弃童年时代那水缸的记忆。这么多年来,我其实一直在写作生活中重复那个揭开水缸的动作,谁知道这是等待的动作还是追求的动作呢?从一只水缸看不见人生,却可以看见那只河蚌,从河蚌里看不见钻出蚌壳的仙女,却可以看见奇迹的光芒。
作者说:“凝视水缸是我最早的阅读方式,也是我至今最怀念的阅读方式。”实际上,像这样非书本的“阅读”在生活中多种多样。结合你的经历,谈谈你对这类“阅读”的体会。要求:写出具体的“阅读”对象以及获得的体验和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