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缙云的古风
鲍尔吉·原野
(1)在缙云,我喜欢仰面看天空的云。这里多山,朵朵白云围绕山峰,缠绵不走。虽然我知道缙云的地名不关云的事,它是轩辕黄帝的号。史记记载,黄帝又曰缙云氏。当年黄帝氏族从西北高原迁移到古越族聚集的浙江中部,建立了以缙云为名的方国。唐武周时代,即公元696年,县名改为缙云。但是地名有云,来客难免要往天空张望。这几天雨歇,天上一派好云。白云似城垣,如马队,浩浩荡荡地川流而过。它们在地上的随从则是迂回奔走的好溪。好溪也是一个好名字,在江河前面直接加一个好字,恐怕只有缙云。水利万物而莫争,当然好。
(2)前面说黄帝在这里建立了缙云国,是传说。而史书记载,三国时期,公元239年,缙云人在海拔1200多米的古方山上修建了一口方塘,即水库,距今已有1700多年,是浙江最早的山区水利工程。你没法想象,在那么高的地方,人们穿过陡峭的山路去修一个水库。
(3)缙云人崇拜山,当地方言把山称作山娘,他们把崇山峻岭看做母亲。乡间秋收,农民要办的第一件事就是祭山娘。筑路造屋,开工之前也要祭山娘。缙云人认为,山上的鸟兽草木是山娘的子孙,土地是山娘的皮肉,不得随意毁伤。这真是可爱的传统,用现在的话说叫做环保,实为共生。在这里,哪家人屋里如果爬进了蛇,当地人不会把蛇打死,而要点上熏香把它熏跑。缙云人上山垦田,人站高处,锄头放在下面,由下往上挖;而不能对着山头举起锄头,以兹表达对于山娘乃至大地的崇敬。
(4)说到缙云的山,自然要说鼎湖峰。传说轩辕黄帝当年来此地,相中的就是这座鼎湖峰,于是定居于此,并把这座山命名为缙云山,也就是黄帝山。黄帝在鼎湖峰顶上铸鼎炼丹,最后驾龙升天去也。之后,缙云成为古时江南祭祀轩辕黄帝的中心。
(5)鼎湖峰拔地而起,上下同圆。它固然是一座山,但把它叫做石柱更合宜。在苍翠的山峦之中,在好溪的喧哗声里,突兀而立的鼎湖峰引人遐想。我第一眼看到鼎湖峰,便觉人类的渺小,只能站在地面上仰之望之,如果环绕此峰观察一下该有多好。再一想,飞鸟幸福啊,它们可以围着鼎湖峰飞无数圈,累了在上面栖息。
(6)期望环峰飞翔的人,不光我一个。宋代诗人柳绅初到缙云时,惊叹于鼎湖峰的雄奇,留下一首诗:“独出诸峰表,周围百丈圆。千寻雄镇地,万仞上摩天。湖浪动星际,莲花生日边。终当驾云鹤,绝顶会群仙。”他想象自己骑着云中的仙鹤,到达鼎湖峰绝顶,去拜会群仙。中国山水诗鼻祖谢灵运,也曾为鼎湖峰所倾倒。南朝宋永初三年,谢灵运出任永嘉太守。他赴任路上经过缙云,改乘竹筏,走好溪水路。他在《归途赋》中叹曰:“漾百里之清潭,见千仞之孤石。历古今而常在,经盛衰而不易。”在《游名山志》中,谢灵运再度写到鼎湖峰“缙云山孤石干云,可高三百丈,黄帝炼丹于此”。好风景经过谢灵运的夸赞,传播士林,咏叹缙云的诗篇越来越多。李白在长诗《送王屋山人魏万还王屋》的开篇写道“缙云川谷难,石门最可观。瀑布挂北斗,莫穷此水端”。神往鼎湖峰的大诗人还有白居易。唐长庆二年,出任杭州刺史的白居易来缙云一游。他听说鼎湖峰顶有黄帝置鼎而塌陷形成的湖,湖上生莲。他想,倘若劲风吹过,峰顶的湖水会不会随风而落,形成高天散雨的奇观呢?白居易为此留下一首诗:“黄帝旌旗去不回,片云孤石独崔嵬。有时风激鼎湖浪,散作晴天雨点来。”我做不出这样的好诗,但比古贤幸运的是可以坐缆车观望鼎湖峰。缆车在山峰后方,一路攀升到山顶,可窥见鼎湖峰顶全貌。放眼望去,几近梦幻。
(7)鼎湖峰边上的苍龙峡口,东晋时即建有祭祀黄帝的缙云堂,它是有史记载以来江南最早祭祀黄帝的建筑。唐乾元间,经缙云县第一任太守李阳冰奏准,缙云堂改名黄帝祠宇,李阳冰题写篆额。李阳冰的篆书与李斯并称“小篆二李”。这些年,逢清明节与重阳节,当地都要举办规模宏大的祭祀。重阳节由地方政府主持公祭,清明节则是民祭黄帝的节日。
(8)我喜欢考究方言,尽管并没有语言学的基础。我十分崇拜被称为中国现代语言学之父的赵元任,他同时又是音乐家与作家。他写的自述,让人百读不厌。赵元任通33种汉语方言,可以用口技的方法,模仿一个人从北京出发,周游全国,从东北返回的经历,用各地方言表述那里的风土人情与特产。方言实为历史的活化石。我跟缙云人聊天,发现这里的方言遗存着明清之前的古语,或许还有古越国的语言。比如他们把“人”称之为“丁”,一如汉代的称呼。小伙子,他们称“后生丁”。“大丁”指成年人,“老髯丁”是老人。称“女孩子”为“婉转尼”,过门的新媳妇叫“新妇”,与《陌上桑》的称谓一样。唐宋时期的词语也保留在当地农民的言谈中。“走过去”这句话,当地人发音“往过克”。“去”的读音为“克”,这是明代以前的发音。明清之后的汉语,名词后面爱加“子”字,比如桌子,椅子。而缙云只叫桌、椅,不加“子”,保留明代以前的读法。从他们语言的古朴,想到缙云的百姓把山称之为山娘,认为鼎湖峰是黄帝炼丹的道场;而他们的语言中又保留着好多古音,这就是文化,文化应该源远流长,有山水和人的血脉气息。
(《人民日报海外版》2019年07月06日第11版)
【小题1】全文为什么以缙云的地名开头?【小题2】简析文中第六段的写法。
【小题3】分析本文语言上的特征。
【小题4】分析标题中“古风”的具体内涵及作为标题的好处。
父亲的眼光
艾克拜尔·米吉提(注)
①我的父亲虽然哈萨克语、俄语、维吾尔语、柯尔克孜语、乌兹别克语、塔塔尔语样样精通,而且,作为旧时的医科毕业生,对拉丁文也有探究,因为所有的西药必须有拉丁文药名,当时他开处方都是用拉丁文。但是,十分遗憾,唯一让他搞不懂的是汉文。他认为汉文笔画复杂繁多,读音奇异,读出音来却又并不代表辞义,还要搞明白是哪个字,其字义是什么,否则,光听口说,你永远也别想搞明白他在说什么。他常常这样抱怨,太复杂了,连他们自己都要问:你说的是哪个字?真是奇怪!周总理说了,汉字将来要走拉丁化方向,我到那会儿再学汉语也来得及。但是,当我长到入学年龄时,父亲开始了一场艰难的抉择。他把我接到城里,说要送我上学。他说得很清楚:你应当学一门大的语种,哈萨克语你已经会讲了,要上学,你就去学一种大的语言,只有掌握了大的语言才能和世界交流。我对他的这些说法,懵懵懂懂,压根就没听明白。其实我对离开爷爷奶奶进城这件事心里一百个不情愿。
②起初,父亲想让我学俄语。他说,俄罗斯语言是伟大的,列宁的十月革命就发生在这里,二次大战是苏联人把胜利的旗帜插上了柏林国会大厦,他们的卫星上天了,了不起。就把我带到伊宁市斯大林学校报名,没想到他的愿望与现实碰壁了。人家说,你得是苏联公民或是苏联侨民,才能录取。我父亲摇了摇头,说我们都不是,我们是中国公民。于是,带我回来。
③到家了,他和母亲嘀咕了些什么我也没听清楚,但结果我却是明白了。父亲执意要让我学大的语种,现在只有一个机会,就是去汉语学校报名。不过,当时父亲的汉语极差,他怕说不清楚,要让母亲一起陪着我们去。说来母亲的汉语在今天看来也是有相当水平的。她也没有正经八百地上过汉语学校,但是,她有一个特殊的经历,正是这一特殊经历,让她学会了汉语口语,并掌握了一些汉字。那就是____—____年期间,她__岁时作为新疆牧区代表团成员到内地访问一年多,在北京还受到毛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总理等老一辈领袖们的接见,还有幸和他们合过影。年轻的她在这一年多时间的访问期间,居然学会了汉语。当时在汉语方面,母亲做父亲的老师,的确绰绰有余。当然,母亲作为后学医生,是我父亲的学生,这一点也毫无疑问。
④当天下午,我的父亲母亲便带着我来到了在我家住所卫生学校后面的第十五小学,这是当年伊宁市仅有的几所汉语学校之一。学校里很安静,校舍齐整、初具规模。在招生登记处,负责招生的人说还没怎么招过少数民族学生,建议我们去少数民族学校报名。鉴于我父亲坚决的态度,他们说,那这样吧,起码得有一点汉语基础才行,不然没法与老师和同学沟通。于是,他们同意对我进行简单的口试。两位校方的人把我们一家三人带进一间办公室,对我进行口试。他们指着公鸡的图片问我,这是什么。我并没听懂他们在说什么,是母亲在一旁给我作了翻译。我用哈萨克语答道:Khoraz(公鸡)。当时心里不免有些厌烦,对进城上学这件事本来就抵触,没想到考试居然是这等无聊,竟然拿着公鸡的图片让我指认。他们又提问了。母亲翻译过来说,你用汉语从一数到十。这个我当然不会,很无奈地望了望母亲。他们指着墙上的几幅照片问我。母亲翻译道,墙上那几位领袖照片是谁。我只认识其中的一位。我说,毛主席。其他一概认不出来。很久以后,父母亲说起那天的情景都要笑。其余几位是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当时,校方两位就摇头,说这孩子没有一点汉语基础,没法收下。我的父母几乎是央求校方了。母亲表示今天回去就教会孩子几句,明天过来接受考试肯定能通过。校方两位总算是点了点头。我对汉语的学习正是从这一天开始的。
⑤回到家里,母亲就教我从一数到十,然后教了一些图片名称,又让我认几位领袖像。第二天一大早父母带我去学校赶考。还是昨天那两位对我提问。他们让我从一数到十,我的脑子忽然一片空白。我努力想了想,才从一数到了五,公鸡说得清了,国旗会说了。奇怪的是,领袖像我还是只说出了毛主席,其他几位依然说不出来。我想可能是对人名的记忆方式变了,第一次接触汉名汉姓,我就是记不住。校方两位似乎对我比昨天要满意一些。母亲一再表示每天回家她亲自要教我,父亲也当场向校方宣称他也会跟着我一起学汉语。校方总算收下我了。此后,我在班里过了三个月的“哑巴期”,只会用善意的眼神与同学们交流。直到三个月后,才能开口用汉语与同学们说话了。此时我才搞清,我是在一年级乙班。
⑥我的父亲果然从我入学开始自学汉语。他说,看来汉语走拉丁化方向的事一时半会儿解决不了,再难也罢,还是得要学。果然他的汉语水平提高很快,在我上四年级的时候,他已经能对汉族学员班用汉语教授内科学了。而我一路走来,与汉语汉文结下了一生之缘。今天想起这件事,我依然为父亲深邃的眼光感到自豪。
(摘自《父亲的眼光》,有删改)
(注)艾克拜尔·米吉提,1954年生,哈萨克族著名作家,新疆霍城县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作家》主编。
文章第③段画线的文字运用了哪种记叙方法?作者为什么要安排这样一段文字?
材料一:
新华社香港1997年7月1日电
晚6时15分,象征英国管治结束的告别仪式在距离驻港英军总部不远的添马舰军营东面举行。停泊在港湾中的皇家游轮“不列颠尼亚”号和临近大厦上悬挂的巨幅紫荆花图案,恰好构成这个“日落仪式”的背景。
7点45分,广场上灯火渐暗,开始了当天港岛上的第二次降旗仪式。一百五十六年前,一个叫爱德华·贝尔彻的英国舰长带领士兵占领了港岛,在这里升起了英国国旗;今天,另一名英国海军士兵在“威尔士亲王”军营旁的这个地方降下了米字旗。
当然,最为世人瞩目的是子夜时分中英香港交接仪式上的易帜。在1997年6月30日的最后一分钟,米字旗在香港最后一次降下,英国对香港长达一个半世纪的统治宣告终结。
在新的一天来临的第一分钟,五星红旗伴着《义勇军进行曲》冉冉升起,中国从此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与此同时,五星红旗在英军添马舰营区升起,两分钟前,“威尔士亲王”军营移交给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军开始接管香港防务。
0时40分,刚刚参加了交接仪式的查尔斯王子和第28任港督彭定康登上“不列颠尼亚”号的甲板。在英国军舰“漆咸”号及悬挂中国国旗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区旗的香港水警汽艇护卫下,将于1997年年底退役的“不列颠尼亚”号很快消失在南海的夜幕中。
材料二:
BBC香港1997年7月1日报道
他们在回荡珠江两岸的号角声中离开,用挥手划下悠长告别的句点。这是不列颠尼亚号的最后一次航行,大英帝国的最终章。
雨并没有造成太大影响。这位最后的香港总督离开总督府时,现场弥漫着情绪。这一刻他准备已久。当降旗的《最后岗位》号角声最后一次响起时,最后一任港督彭定康勉力维持住情绪。
这位总督是苏格兰风笛的爱好者,这首《高地教堂》是他最喜欢的曲调。他必须离开代表这座城市的住所,但象征这位最后总督的国旗将随他回国。他的女儿们专注地见证这一历史性的一刻。
总督离开时,他遵循传统,座车绕行总督府三圈。这是中国人的传统,代表着承诺“我会回来”。
英国占领香港,是在维多利亚女王统治之时。今晚,她的后代将把香港交还。
夜空紧接着被点亮,伴随着隆隆的烟花声。帝国主义的最后一程在节庆般的烟花中划下句点。
午夜来到,历史将香港从英国的怀抱中移开。英国国旗降下,一个半世纪的大英帝国统治随之结束。
登上不列颠尼亚号,他给女儿温柔的碰触。
看着今晚在我身后航行的不列颠尼亚号,很难想象英国人靠着木造船航行过半个世纪的时代。那时候,香港是个荒凉寂寞的地方,英国人的帝国主义冒险最不可能发生于此。当时香港还没有成为大英帝国最有价值的战利品。
材料三:
美联社香港1997年6月30日电
随着午夜国旗的交换,焦虑不安和兴奋的香港今天摆脱了156年的殖民时代,并开始了在欢欣鼓舞的共产党中国主权下捉摸不定的新时代。
香港剪贴簿上此时此刻展示的英国人结束、中国人开始的种种镜头,显示殖民主义逐渐衰落的图像,以其规模和速度使人眼花缭乱。
英国查尔斯王储的游艇驶离香港。红旗取代了蓝旗。当大英帝国的太阳最终沉落时,天上下雨了。
对英国来说,虽然查尔斯王储和彭定康设法把他们的撤退变成尊严和克制的英国爱国主义场面,但是,这个事件已通过使英国感到沮丧的方式提醒英国:英国在世界舞台上的作用已缩小。
全世界通过电视观看的这个简单仪式给19世纪的殖民主义以致命的一击,并洗刷了中国一贯认为是根本的耻辱。
对香港630万人民来说,这是未来的黎明。这一天是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新纪元的诞生。
【小题1】下列对材料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A.停泊在港湾中的皇家游轮“不列颠尼亚”号和临近大厦上悬挂的巨幅紫荆花图案,恰好构成这个“日落仪式”的背景,用对比和双关的手法暗示了英国帝国主义的没落。 |
B.他们在回荡珠江两岸的号角声中离开,用挥手划下悠长告别的句点。这是不列颠尼亚号的最后一次航行,大英帝国的最终章。“他们”是指彭定康和查尔斯王子。 |
C.总督彭定康是苏格兰风笛的爱好者,《高地教堂》是他最喜欢的曲调,当降旗的号角声最后一次响起时,他没有把悲伤表现出来。 |
D.全世界通过电视观看到了红旗取代了蓝旗,虽然查尔斯王储和彭定康设法把他们的撤退变成尊严和克制的英国爱国主义场面,但是,这个事件充分显示了英国在世界舞台上的作用正在缩小。 |
A.材料一按照空间顺序报道了香港回归这一历史事件,从不同的视角体现了民族自豪感和爱国热情。 |
B.材料二认为香港曾是个荒凉寂寞的地方,其能有现在的繁荣富足和大英帝国的统治是密不可分的。 |
C.彭定康离开时座车绕行总督府三圈,这是中国人的传统,代表着承诺“我会回来”。彭定康也将再次回到香港履行他的使命和职责。 |
D.材料三从第三方的角度客观真实地报道了香港回归这一历史事件,语言不带有任何感情色彩和评论。 |
聘 任
(英)埃克斯雷
①西奥·霍迪尔先生身材修长,面庞消瘦,两鬓斑白。他生性温和,平日寡言。研究学术问题,他精力充沛,记忆力惊人;而对日常生活的琐碎小事,却不甚了了。
②坎福特大学需要聘请一名工作人员,上百人要求得到这个空缺位置,西奥也送上了申请书。最后,只有西奥等十五人获得面试的机会。坎福特大学地处一个小镇上,周日仅有一家旅馆,由于住客骤增,单人房间只好两人同住了。跟西奥同住的是一位年轻人,叫亚当斯,足足比西奥年轻二十岁。亚当斯自信心很强,且有一副洪亮的噪音,旅店里时常可以听到他那朗朗的笑声。这是一个聪明伶俐的人,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
③校长及评选小组对所有候选人进行了一次面试。筛选后只剩下西奥和亚当斯两个。小组对聘请谁仍犹豫不决,只好让他俩在大学礼堂进行一次公开的讲演,此后再行决定。演讲题目定为《古代苏门人的文明史》,三天后开讲。
④在这三天里,西奥寸步不离房间,废寝忘食,日夜赶写讲稿。而亚当斯不见有任何动静——酒吧间依旧传出他的笑声。每天他很晚才回来,一边问西奥的讲稿进展情况,一边叙述自己在弹子房、剧院和音乐厅的开心事。
⑤到了演讲那天,大家来到礼堂,西奥和亚当斯分别在台上就座。直到这时,西奥才发现自己用打字机打好的讲稿不知什么时候不翼而飞了,真是惊恐万状。
⑥校长宣布,演讲按姓名字母排列先后进行。亚当斯首先出场。情绪颓丧的西奥抬头注视着亚当斯——只见他神态从容地从口袋里掏出讲稿,对着教授们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地讲开了。连西奥也暗自承认他有超人的口才。亚当斯演讲完毕,场内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亚当斯鞠了一躬,脸上现出微笑,回到座位上去。⑦轮到西奥了。他情绪非常不好。要讲的内容都在稿子上,要另开新路是不可能了。他觉得脸上火辣辣的,惟有用低沉而疲乏的声音,逐字逐句重复亚当斯刚才的演讲内容。等他讲完坐下来时,会场上只有零零落落的几下掌声了。
⑧校长及全体评选小组成员退出会场,去讨论聘任哪位候选人。礼堂内的人仿佛对决定的结果早已有了数。
⑨亚当斯向西奥擦过身来,用手拍了拍他的背,微笑着说道:“厄运呀,老兄。没办法,两者只选其一。”⑩这时,校长及小组成员回来了。“诸位先生,”校长说,“我们做出了选择——聘任西奥·霍迪尔先生!”所有的听众都惊呆了。
⑪校长继续说:“让我把讨论的情况向诸位披露吧。亚当斯先生口才过人,知识渊博,我们大家都深感钦佩,我本人也为之感动。但是,请不要忘了,亚当斯先生是拿着稿子去演讲的。而霍迪尔先生呢,却凭着记忆力,把前者的演讲内容一字不漏地重复了一遍。当然,在这以前,他不可能看过那份讲稿的一字一句。我们缺的那项工作,正需要有这样天赋的人!”
⑫大家陆续走出了会场。校长走到西奥面前,见西奥脸上仍然露着惊喜交集、不知所措的神情,便握着他的手,说道:“祝贺您,西奥先生。不过我得提醒您一句,日后在咱们这儿工作,可要留点儿神,别把重要的材料到处乱放呀!”
文中常常把西奥和亚当斯作对比描写。试着概括指出两处对比性的描写。卫生餐厅
(美)约翰·爱伦
“来两只嫩煮鸡蛋,一客家常油炸土豆条,一块乌饭浆果松饼,再加咖啡和鲜桔汁。”我吩咐卫生餐厅的侍者,慢跑后的我感到饥肠辘辘。
我刚打开报纸,咖啡就端上来了。“请用咖啡,”侍者说。“不过,对不起。我们的立法当局坚持要我们提醒顾客,每天喝三杯以上的咖啡有可能增加得中风和膀胱癌的危险。虽然这是除去了咖啡因的,但食品和药物管理局仍要求我们说明,提取过程中或许还残留了微量的致癌可溶物。”这才给我的杯子斟上。
侍者端着我叫的早点回来时,报纸差不多看完了第一版。
“您的鸡蛋,”侍者说,“如果不煮透,就可能含有沙门氏菌,会引起食物中毒。蛋黄中有大量的胆固醇,它有诱发动脉硬化和心脏病的主要潜在危险。美国心血管外科医生协会主张每星期至多只吃四个鸡蛋,吸烟者和身体超重十磅者尤应如此。”
我的胃感到一阵不舒服。
“马铃薯,”侍者继续着,“皮上的青色斑块有可能含有一种叫龙葵的生物碱毒素,《内科医生参考手册》上说龙葵碱会引起呕吐、腹泻、恶心。不过放心,您用的土豆是仔细地去了皮的,我们的供应商还答应,如有不良后果,他们将承担一切责任。”
“但愿这‘不良后果’别降临到我头上。”我想。
“松饼含有丰富的面粉、鸡蛋和黄油,还有乌饭浆果和低钠调味粉,唯独缺少纤维素。营养研究所警告说低纤维饮食会增加胃癌和肠癌的危险。饮食指导中心说面粉可能受到杀真菌剂和灭鼠剂的污染,可能含有微量的麦角素,它能引起幻觉、惊厥和动脉痉挛。”
顿时,我觉得焦黄松脆的松饼诱人的香味变得十分可疑了。
“黄油是高胆固醇食品,卫生部忠告近亲患心脏病的人限制胆固醇和饱和脂肪的摄入量。我们的乌饭浆果来自缅因州,从未施过化肥和杀虫剂。但美国地质调查队有报告说许多缅因州的浆果长在花岗岩地区,而花岗岩常常含有放射性物质铀、镭和氡气。”
我立刻想起了切尔诺贝利事故幸存者头发脱落的不雅观之状。
“最后,烘焙的麦粉中含有硫酸铝钠盐,研究者认为铝元素可能是早老性痴呆症的罪魁祸首。”侍者说罢便离去了,令人肃然起敬的营养科普也许结束了。
侍者很快回来了,带着一只罐子。“我还记得说明,我们的鲜桔汁是早上六点前榨的,现在是8:30正。食物和药品管理局与司法部正在指控一家餐馆,因为它把放了三四小时的桔汁说成是新榨的。在那个案子裁决前,我们的律师要求我们从每一个订了类似食品的顾客那儿弄一份放弃追究声明书。”
我填写了他递过来的表格,侍者用回形针把它附在账单上。在我伸手取杯子时,侍者又拦住了。“还有一件事”,侍者说,“消费安全组织认定您使用的叉子太尖太锋利,必须小心使用。
“好,祝您胃口好。”侍者终于走开了,艾德沃德也终于松了一口气。他拨拉着已是冷冰冰的那份早餐,胃口彻底倒了。
哦!上帝!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正确一项是A.小说中“我”因为早晨慢跑锻炼后感到饥饿,走进餐厅点了早点,透露出“我”想尽快获得食物填饱肚子的意愿。 |
B.侍者介绍《内科医生参考手册》上的提示,以及土豆供应商的承诺等都是为了显示美国社会食品法律的健全和食品安全形势良好。 |
C.对于普通大众并不太了解的饮食卫生与健康保健常识,侍者掌握全面,介绍细致,有利于用餐者健康饮食。 |
D.小说通过对话形式层层展开,十分详细的记录侍者的告诫和提醒,通过“我”对此的态度反映小说的主题。 |
【小题3】简要分析小说中表现了“我”怎样的饮食感受。
慈禧太后葬礼目击记
[荷兰]亨利·鲍雷
(1)一九零八年十一月,慈禧太后在满朝文武百官的注视下孤独地死去。慈禧太后死于一个现代科学文明已经光临中国的年代,但她死后葬礼上所演出的却是具有几千年历史的古老礼仪。 早在八月份,就已经烧过大量用纸糊的冥财。这些东西都代表了她所心爱的财物,做工精巧逼真,惟妙惟肖。它们包括钟表、梳妆台、烟杆,以及一大群纸糊的假人,后者将在冥间伺候慈禧太后。纸糊的新军士兵也排成队列,它们将于举行葬礼的两天之前在紫禁城至宫门之间的某个地方被焚烧。按照一般的说法,它们都是被派到冥府去打前站的。
(2)然而,就像报上一篇文章所发问的那样,假如孔子和孟子在冥河的那边看到这些穿现代欧洲军装的士兵们,他们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印象?当他们看到,作为随葬品被烧掉的并非祖宗传下来的中式轿子,而是一辆优雅的欧式布鲁厄姆车,即一种驭者坐在车厢外的四轮马车,还有两匹身材高大,有灰色花斑的欧洲马,轮胎和欧式油灯时,又将会是多么的惊愕?
(3)在举行葬礼的好几个月之前,去清东陵的道路就已经被修缮,清东陵内安葬着顺治、康熙、乾隆、咸丰和同治等大清皇帝。西太后的陵墓没有建在埋葬光绪皇帝的清西陵,此事决非偶然。在修路过程中动用了蒸汽压路机,亲王和高官们还巡视了道路的情况。人们尽了一切努力来为已故的慈禧太后准备这条道路,以便使金色华盖下的金黄色灵柩能够庄严顺利地经过这条道路。
(4)我肯定不会忘记这个日子,1908年11月9日。
(5)去清东陵的道路上挤满了人,穿着现代军服的中国骑警骑着蒙古矮种马来到了这儿。他们潇洒地跑在路上,就像是施了魔法一般,道路上成千上万的旁观者全都被赶上了小土丘。一会儿功夫,他们就清空了道路,没有发生任何搏斗和争吵,在欧洲也许要半小时才能解决的问题,这儿只用了瞬间的功夫。
(6)送葬队伍打头的是一队穿着现代军装的长矛轻骑兵,接下来是由仆役们用手牵着,成一列纵队的小矮马;再后面就是一大群身穿猩红色绸缎衣服,帽子上插着黄色羽毛的仆役,大约有几百人,他们轮换着抬灵柩。紧接着又是另一队长矛轻骑兵,后面跟着马枪骑兵。他们属于皇家禁卫军,后面又有一排排穿着红衣服的仆役,举着绿、红、紫、黄等各种颜色的旌旗和低垂的绸缎条幅。那些举着鲜艳旌旗的仆役行列没完没了,似乎他们把皇宫里的旌旗全都搬出来给已故太后送葬了。
(7)再往后是一个奇异而庄重的场景,三匹排成一列纵队的白色小矮马分别拖着三个装置在四轮轻便马车上的轿子。在我身后有人解释说,这些是慈禧太后最喜欢的轿子,那些白马也是她的宠物。后面跟随的其他白马身上都有黄色绸缎饰物。这个由小矮马组成的队列行进时缓慢而又悲怆,此情此景令人为之动容。
(8)接下来是来自戈壁滩的高大骆驼,满身绒毛,体格壮硕,就像是远古时期的怪物。它们成二列纵队,行走在道路的两旁。它们背负着用黄绸包裹的搭帐篷必需品,因为这个送葬行列在到达清东陵之前要走整整5天的路程。这一队行列是多么具有东方色彩!首先是披着黄绸、色彩鲜艳的轿子,然后是白色小矮马,而现在则是高大而威严的骆驼。这情景离我们的时代是多么的遥远。
(9)在远处土丘之间的下坡路上很快就可以看到隐隐约约的旗帜。猎猎红旗映衬着天空,一排排的骑兵向我们走来;更多的黄色轿子自上而下地过来,在这些轿子的后面,闪烁着一团耀眼的金黄色火焰,体积大得吓人,而且离地面很高。慈禧太后的灵柩非常缓慢地向前挪动着,方形的灵柩上顶着一个偌大的金球,而且是用一块边幅很宽的织锦罩起来了。它被一百多个轿夫用长长的竹杠抬着,高高地耸立在他们的头顶上,以威严而庄重的方式向前移动。早在一个半小时之前,太阳就已经升起,使得那个灵柩上的黄色绸缎就像是天上的一道燃烧着火焰的金色河流。庞大的灵柩现在已经离我们很近,这个用黄色织锦覆盖着的庞然大物像一团火似地燃烧,闪耀,发光,释放出明亮的金黄色。这是我从未见过的,代表中国皇族和只有皇帝才配穿戴的黄颜色,任何人如果僭越违规是要杀头的。它由一百多个轿夫抬着,缓慢地向前移动。它前进的行程是如此的困难和复杂,恰似这黄澄澄的灵柩是一沉重的纯金块,其柩衣也好像是用金属,而非织锦制成。在阳光下,它显得像是一道金色的瀑布。沿路的士兵们全都持枪致敬,外国公使的警卫们也都向灵柩敬礼。
(10)现场像死一般的寂静,站在土丘上那成千上万的人们也都静穆无语。就像一位女神正从他们面前被抬过,其灵柩一摇一晃,庄严地向前挪动。有一位喇嘛用小木鼓敲击出了轿夫们抬灵柩的步伐节奏,木球击打着羊皮,在令人抑郁的寂静中发出一种冰冷和阴沉的声音。
(11)看台上所有的来宾都站起身来,脱掉了他们的帽子。那个庞大的灵柩就这样在我们的面前经过,那蓝色的凤凰在柩布上翱翔,红花在鲜艳的金黄色绸缎上怒放,交织出一种斑斓的色彩。灵柩顶上的金球像太阳一般放射出光芒,那黄色的绸缎流光异彩,耀人眼目
(12)慈禧太后就是这样辞别了人世,这位奇妙而可怕的女皇。在其老迈灵魂的驱动下,跟现代世界展开了一场悲剧性的决战。然而她也有足够的勇气来启动新时代的改革。正是她于1900年命令甘肃将领董福祥攻打欧洲驻京公使馆,这个女人只要一皱眉就会令总督们心惊胆战,一微笑就会给他们带来荣耀和财富,一生气就会使他们身败名裂。
(13)人们把她抬出了北京的城门,并且穿越过灰色的土丘。这位一生充满传奇,不顾及任何事物和任何人,其意志即是法律的女人,如今已成了一具冰冷和枯萎的尸体。她是神圣和古老理念的最后一位代表——当另一个新的黎明降临在这个已经成为世界未来一部分的奇妙王国时,上述理念就会已经随她一起死去了。
(14)我深信随着慈禧太后堕入湮没无闻的冥世,眼前这一切也成为了神圣皇权的一个葬礼。这种神圣皇权据信是由上天授予天子皇帝,使之成为万民顶礼膜拜的半神半人。虽然我因这个浪漫神圣皇权梦想的破灭而眼眶里含着眼泪,但一想到现代的新思想正在把这个信息传播给亿万人民,使他们从内心感到每个人都可以成为天神,我的嘴角便又露出了一丝微笑。
【小题1】文章第(1)段特别指出慈禧太后死于一个“现代科学文明已经光临中国”的年代,用意是_______。【小题2】文章的第(6)-(8)段主要描写的是_____,作用是_____。
【小题3】文章第(9)段的划线句都运用了修辞手法,其表达效果是______。
【小题4】文章第(12)段“悲剧性”的含义是________。
【小题5】对本文分析正确的两项是( )( )
A.文章第(2)段假想孔子和孟子的“惊愕”,是为了衬托慈禧太后葬礼的铺张奢华。 |
B.文章第(5)段写中国骑警清空道路的过程,并与欧洲作比较,表现中国人的善良守法。 |
C.文章最后一段中的“神圣”是指皇权的神化和不可侵犯,并不具有赞美的感情色彩。 |
D.本文的结尾处作者嘴角露出的“一丝微笑”,表现了他对神圣皇权的蔑视和嘲讽。 |
E.本文在内容的组织上详略得当,真实地再现了慈禧葬礼的铺张靡费以及庄严肃穆。 |
F.本文的叙述以时间为顺序,结构紧凑,语言流畅凝练,不事铺陈,文意隽永含蓄。 |
在知识的探求中,文化素养若被融化而获得成效,必能构成人们的思想和欲望的特性,并使这些思想和欲望至少有一部分同广泛的非个人的事情相连,而不是只同个人的直接有关的事情相连。当人们凭借知识而获得某种能力时,他将会按照对社会有益的方式运用这种能力,这是完全可以想象的事。然而狭隘的功利主义的教育观,却忽视了对人的理想训练如同技术训练一样必要。未经训练的人性中存在着很多残忍野蛮的因素,它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不同程度地表现出来。例如小学生中欺辱新生,或戏弄那些穿着特别的人。很多妇女(不少男人也一样)背后说长道短,使人痛苦。西班牙人喜欢斗牛,英国人喜欢打猎和射击。同样残酷的冲突以更为严重的形式表现在德国对犹太人的杀害和俄国对富农的残杀上面。
现在必须承认,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有时也是残忍的。但我认为他们比起那些心灵上未经开化的人还是较少发生此种情况的。在学校里行凶斗殴的人很少是学习上能达到中等水平的人。当发生一件私设公堂的事情时,其主谋几乎都是些无知无识的人。这并不是因为心灵的文化教养能激起积极的人性感情,尽管也可能如此。相反的,这是因为他除了虐待别人之外没有其他兴趣,除了支配他人的主张之外没有其他自尊的。最为人们普遍欲求的事情就是权力和称赞。一般说来,无知的人只能靠着粗暴的方式来达到这两者,其中包括通过体力上的征服。文化教养给人提供的是很少有害的权力形式和较多值得使自己受到称赞的方式。
也许“无用的”知识最重要的优点是它能提高心灵沉思的习惯。现在世界上有许多人遇事过分轻率,不仅其行动没有经过周详的考虑,而且有的行动也难做到从智谋上加以考虑。在这个问题上,人们以各种奇奇怪怪的方式表现出他们的偏见。歌德所著《浮士德》中的魔鬼——梅菲斯特弗勒斯对年轻的学生说,理论是灰色的,生命之树是常青的。人们引证这句话时,都认为它似乎是歌德的格言,当成他认为魔鬼会对一个大学生说这话似的。哈姆雷特被人们看作是一个有思想而无行动的严肃的告诫者,然而却没有人会认为奥赛罗是一个有行动而无思想的告诫者。像柏格森这些教授,以某种势利眼看人,极力贬低哲学,说什么生命至多就像一队骑兵冲锋。对我说来,我认为当行动是出于对宇宙和人类命运的深刻了解、而不是出于野蛮的浪漫而失去平衡的自我肯定时,它是最好的。在思想上而不是在行动上去寻求愉快的习惯,是对抗愚昧无知和过分争权的一种保护措施,是在不幸中保持沉着、在忧虑中保持平静的一种方法。幽禁于自我的生命可能迟早会变得痛苦不堪,只有透过宽广而又较少烦闷的明亮之窗,生命之中的较为悲惨的部分才能变得有忍耐力。
(罗素《无用的知识》节选)
【小题1】下列关于“与知识作用有关的内容”的表述,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A.对知识的探求,必然会融化成文化素养,构成人们的思想和欲望的特性。 |
B.人们凭借知识获得某种能力后,就将会按照对社会有益的方式加以运用。 |
C.一般说来,无知的人只能用粗暴的方式来获取他们所欲求的权力和称赞。 |
D.“无用的”知识最重要的优点是它有可能促进心灵的沉思习惯的养成。 |
A.文章首先提出吸收文化素养,会使人的思想及欲望与他人的利益密切相关,从而形成对人性训练的观点,这是狭隘的功利主义教育观无法做到的。 |
B.作者认为一个人只要受过高等教育就会比那些心灵上未经开化的人要比较少的做出残忍之事,因为心灵的文化教养能激起积极的人性感情。 |
C.作者发现许多人处事轻率,行动前往往不进行周详的考虑,对有的行动也不从智谋上加以考虑,以各种奇奇怪怪的方式表现出他们的偏见。 |
D.文章最后明确,只有打开宽广而又较少烦闷的心灵之窗,在思想上或行动上寻求愉快的习惯,人们才能对生命之中较为悲惨的部分有忍耐力。 |
扒手
[美]希区柯克
那个穿暗色粗格子呢衣服的女子扒斯通口袋时,我正坐在假日旅馆的豪华休息室,翻阅一本杂志。斯通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绅士,手持拐杖,他在加州有一亿五千万的资产。他刚从我对面的一个豪华电梯出来。那女子从大理石楼梯那边走过去,走得很急,故意装出心不在焉的样子,和斯通撞了个满怀。她赶忙道歉,露出美丽的酒窝,斯通彬彬有礼地鞠了个躬,说没有关系。她扒了他的皮夹和领带上的钻石夹子,而他则毫无知觉,也没有怀疑。她匆匆向休息室对面的出口处走去,同时把扒来的东西放进手提包里。我立刻离开座位,迅速而谨慎地追过去。在我追上她之前,她已经穿过一盆盆的植物,快到玻璃门了。
我抓住她的肩膀,微笑着说:“对不起,请等一下。”她一下子怔住了。然后转过身看我,好像我是从大厅盆景中冒出来的一样。她冷冷地说:“你说什么?”“你和我最好谈谈。”“我一般不和陌生男人谈话。”“我认为我是个例外。”
她棕色的眼睛愤怒地闪了一下,说:“我建议你放开我的手臂,假如你不放的话,我就喊经理了。”“你知道,我是假日旅馆的保安主任。”我告诉她,她脸白了。
我领她穿过拱形入口,到旅馆的餐厅,它就在我们左侧不远的地方。她没有抗拒。我让她坐在一张皮革椅子上,自己坐在她对面。我隔着桌子打量对面的女子,她长着一张古典的脸,显得纯洁、无辜,褐色头发有点卷曲。我猜她大约二十五岁左右。
我冷静地说:“毫无疑问,你是我遇见的三只手中最漂亮的。”
“我——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三只手就是扒手。”
她装出愤怒的样子:“你是在说我吗?”
我说,“没有必要再装傻了。我看见你扒斯通的皮夹和他的钻石领带夹,我坐在电梯的正对面,距离十五英尺。”
她不再说什么,手指摆弄着手提包的带子,痛苦地叹了口气说:“你说的对,不错,我偷了那些东西。”
我伸手过去,轻轻地从她那里取过提包,打开它。斯通的皮夹和领带夹在袋子里面各种女性用品的上面。我翻出她的身份证,暗暗记下名字和地址,然后取出她偷的东西,把提包还给她。
她轻声说:“我,我不是小偷,我要你知道,我不是一个真正的小偷。”她颤抖地咬着下唇。“我有强烈的偷窃癖,我控制不住自己。”
“偷窃癖?”
“是的,去年我已经看过三个精神病医生,但他们没法治疗我。我同情地摇摇头:“这对你一定很可怕。”“是很可怕,”她同意说,“我父亲知道这件事,会把我送进精神病院的!”她的声音发抖。“他曾警告我,只要再偷任何东西,就把我送进医院。”
我轻松地说:“你父亲不会知道今天这里发生的事。”
“他——他不会知道?”
“是的,”我缓缓地说。“斯通先生会取回他的皮夹和别针,我想没有必要张扬这事,这对旅馆也不利。”她的脸开朗起来。“那么……你准备放了我?”我叹了口气:“我想我是心太软了,是的,我准备放你走,但是,你得答应我,不再进假日旅馆。”
“哦,我答应。”
“如果我以后看见你在这里,我就要报警。”
“不会的!”她急切地向我保证。“明天早晨,我要去看另一位精神病医生,我相信他可以帮助我。”
我点点头。“很好,那么——”我转头去看拱形餐厅门外的客人。当我再转回头时,餐厅通街道的门正好关上,那个女子不见了。
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我认为她是一个很熟练的职业扒手——她的手法太娴熟了。另外,她非常善于撒谎。
我对自己一笑,站起身,再次走进休息室。但是,我没有坐回原来的座位,相反,我漫不经心地穿过玻璃门上了街。
当我走进人群时,我的右手轻轻地放在外套口袋里那只厚厚的皮夹和别针上。我发觉自己有点为那个女子难过。事实上,自从斯通当天进入假日旅馆后,就一直是我的目标,经过三个小时的等候,就在我要下手扒窃的那十五秒钟内,她突然出现了。
(选自《外国微型小说百年经典·美洲卷》)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A.女扒手被“我”抓住之后,“冷冷地说”“我一般不和陌生男人谈话”等表情和语言充分体现了其高度的戒备心理。 |
B.小说描写斯通被盗后“毫无知觉,也没有怀疑”,这里通过间接描写的方法来体现女扒手的偷盗技术十分高超。 |
C.女扒手辩解自己不是真正的小偷,而是患有偷窃癖,目的是想让“我”相信从而放了她,但“我”并未相信。 |
D.小说的题目“扒手”很简洁,既点明了写作对象,又高度概括了故事情节,同时还体现了本篇小说的主题思想。 |
【小题3】小说结尾的设置很有特色,请简要分析其特点和效果。
种玉米
舍伍德·安德森
哈琛森是一个身材瘦小、关节扭曲的老人,他那个离镇上大约三英里远的农场很小,但却是我们整个镇公认的照料和耕种得最好的地方。那栋小小的木房子总是油漆整齐,他的田地总是看起来干净整齐。
哈琛森的父亲曾经拥有这个农场,他是个内战士兵,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受了重伤。哈琛森是父亲唯一的儿子,他留在家里照料这个地方,一直到他父亲去世。哈琛森接近50岁的时候,娶了一个40岁的小学教师,结婚以后,两人紧紧守着这块地。
他们的那个儿子——威尔,个子很小,但是极其健壮。他到我们镇上的中学来上学,还在我们镇的棒球队里当投球手。他总是快快活活、反应机敏,我们所有的人都很喜欢他。他从还是个小男孩时就开始画小漫画,那是种天赋。他画鱼画猪画牛,那些动物看起来就像是你认识的人。
威尔从我们镇上的中学毕业以后去了芝加哥,在那儿成为一名艺术学院的学生。另一个我们镇里的年轻人也在芝加哥。事实上他比威尔早去了两年。他的名字叫哈尔,是芝加哥大学的学生。毕业以后,他回到家乡,做了我们中学的校长,成了我的好朋友。
在芝加哥,哈尔和威尔成为了好朋友。我从哈尔那里听说,威尔就像小时候在家乡一样,他在芝加哥也马上受到了人们的喜爱。他长得好看,所以艺术学院的女孩们喜欢他,而他又有种直率,这使他也受到了年轻小伙子的欢迎。
哈尔告诉我威尔几乎每天晚上都出去参加聚会,很快他就开始卖出一部分他那些有趣的漫画。这些画被用在广告里,而他赚了不少钱,他甚至开始寄一些钱回家了。
哈尔回到镇上以后,他经常去看望威尔的爸爸和妈妈,他们的谈话内容总是威尔。
你知道,这个时候老哈琛森已经快70岁了,他妻子比他小10岁。哈尔说无论何时只要他到他们的农场去,他们就会停下活计,来和他坐在一起,他们一看到他在路上,就会跑过来。他们又收到一封威尔的信。他每星期都给他们写信。
那瘦小的老母亲跟在那父亲后面跑过来。哈琛森总是喊着:“我们又收到一封信,哈尔先生。”然后他妻子就会气喘吁吁地说着同样的话:“哈尔先生,我们又收到一封信。”
他们会立刻把那封信拿出来,让哈尔大声朗读。哈尔说那些信总是很有趣。威尔在信里点缀着小素描画。有他见到或与他相处的人们的漫画,有芝加哥密歇根大道上的车流,有一个站在大街的十字路口的警察,还有匆匆忙忙走进办公楼里的年轻速记员们。这两位老人都没去过那个城市,他们又好奇又急切。希望哈尔为他们解释那些画,他们想知道哈尔能记得的关于威尔在那大城市里的生活的每个点滴。
“你们可以亲自去看一看的。”哈尔说。
“我们怎么能去呢?”哈琛森说,“我们不能去。”
他从童年时期就待在那个小农场上,他父亲是个病人,所以他得照料一切,这些是非常激动人心的。你得不停地和杂草作斗争,还得照顾农场里的动物。哈琛森说:“谁来给我们的奶牛挤牛奶呢?”一想到除了他自己或是他妻子以外的任何人要摸到他的奶牛,他就觉得受到了伤害。只要他还活着,他就不想让任何其他人耕他的地,种他的玉米,照管谷仓里或周围的东西。
那是一个春天的夜里,深夜以后,哈尔来到我家,告诉我那个意外的消息,威尔死了,在事故中丧生,他当时和其他几个年轻人参加了一个聚会,他们可能喝了些酒,他们的车毁了……
那时是早春,我现在还记得我们安静地走过那段路时的每个时刻,那些刚刚从树上长出来的小叶子,那些我们跨过的小溪流,月光似乎赋予了那溪水生命。我听到一只狗的吠声从远方的什么地方传来,我听到一栋远处的房子里孩子的哭声。
我们走到了那栋农舍的前门。哈尔一路上都在试图想出一些话,能比较温和地把这个消息告诉这对老夫妇,但是真到了这个时候,他就做不到了,他直接对哈琛森全盘说出了整件事情。
就是那样了。哈琛森一句话也没说。门开着,他站在月光下,穿着一件可笑的长长的白色睡袍,哈尔告诉了他,那扇门就“砰”的一声关上了。
我们安静地站着,不知道该做什么,就那样可能过了十分钟,也可能过了半小时,我们站在那儿倾听凝望,很长时间以后,哈尔突然碰了碰我的胳膊:“看!”两个穿着白衣服的身影从房子向谷仓走去,马上又出来了。他们走进了地里,哈尔和我悄悄穿过场院走到谷仓,站在谷仓的阴影里——一个能看到发生的事情却不会被看见的地方。
那是件难以置信的事情。那老人从谷仓里拿了一台手持玉米种植机,而他妻子则拿了一袋玉米种子,在那里,在月光下,那天夜里,在知道了那个消息之后,他们在种玉米。他们都穿着睡袍。他们穿过田地播下一行行种子,来到和我们相距很近的地方,整个过程都是在寂静中进行的。
那是我一生中第一次理解了什么,我不知道我现在是否能写下那天夜里我所理解的,我是指某些人和土地之间的联系的一些事情。我所知道的是,哈尔和我站在那里看了尽可能长的时间,然后悄悄离开,回到了镇里。哈尔告诉我,第二天早晨当他去看他们并且安排他们死去的儿子运回家乡的相关事情时,他们都出奇地平静,而且哈尔觉得他们都相当自控。哈尔说他觉得他们明白了什么。“他们有他们的农场,而且他们还有威尔的信可以读。”哈尔说。
(选自《美国语文》,有删改)
依据小说的相关内容,概括威尔的形象特点。
瓦斯科夫凯旋①
(苏联)鲍里斯·利沃维奇·瓦西里耶夫
瓦斯科夫押着俘虏,走过里莎牺牲的地方,他不由得拉动了枪栓。听到枪栓的声音,俘虏们立刻警觉地停了下来,回过头,惊恐地看着瓦斯科夫。准尉已经像个醉鬼一样东倒西歪了,但他还保持着清醒。不是现在,时机未到。瓦斯科夫看了一眼俘虏,又拉动枪栓,关上了保险。
俘虏们放下心来,回过头,继续慢慢向前走去。
沉寂的森林里,只有沉重的步伐响着。
这里的黎明静悄悄。
瓦斯科夫看着前面俘虏的背影,突然变得模糊起来,他赶紧晃晃头,背影又变得清晰起来。他回头远远地望着姑娘们牺牲的地方,默默地唠叨着:“我的丽达、热妮亚、里莎、索妮娅、嘉尔卡②,我不知道怎么跟你们说,我活下来了。咱们再见的日子又远了。仗,还没打完,也说不定什么时候,你们的准尉来不及哼上一声,也就躺下了。我不后悔,我也不害怕,找你们去做伴。现在想起来,是多美妙的一件事……”
瓦斯科夫回头看了一眼跌跌撞撞走着的俘虏,又回身面向森林,默默地唠叨着:“再见了,等以后再回来看你们。丽达交代的事我一定办好,你们相信我……”
他回过头,疲惫的脸上挂着大颗大颗晶莹的泪珠。
瓦斯科夫押着俘虏终于走上了大路。
这是最后的路程了。瓦斯科夫感到自己燃烧起来了,他身体摇晃着,俘虏的背影变得更加模糊,他一次又一次晃脑袋。但不管如何,背影还是模糊的,周围的一切也是模糊的……
突然,从四周的森林中、山丘上、河畔冒出无数的红军战士。他们呼喊着向瓦斯科夫涌来。是少校和基里亚诺娃带着大部队正在森林里搜寻他们的踪迹。然而瓦斯科夫似乎什么也感觉不到,他摇摇晃晃地朝前走去,走过了俘虏身旁,一直走向村口。
四面八方都是红军战士,善良的俄罗斯人民。然而这一切落在瓦斯科夫的眼里,都是一些晃动的影子。他分辨不出眼前的是谁,只知道一味地晃动着身体朝前走着,走着。
他仍然跌跌撞撞向前走去,一直走向空无人迹的村庄。
瓦斯科夫终于明白他已经回来了。他想站住,却觉得眼前一阵发黑,整个人重重地跌在地上,昏死过去。红军向德国发起了总进攻。
“喀秋莎”万弹齐发,射向了柏林。红军战士冲进国会大厦,将高高飘扬的旗帜插在国会大厦顶上。
欢呼声充满了世界的各个角落,柏林,莫斯科,巴黎,伦敦,华盛顿……
战争终于结束了。
战后的俄罗斯土地上一片废墟。然而幸存下来的人们没有停下来哀悼,他们从失去亲人和家园的痛苦中走出来,用百倍的热情投入到重建家园的忙碌之中。推土机把废墟推倒,压路机压过坑坑洼洼的公路,年轻人一队队扛着工具,唱着欢快的歌向需要他们的地方走去。
瓦斯科夫经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打满了遭受摧残伤害的烙印,然而俄罗斯人民却用欢声笑语点缀那些破败的街道。
(注)①节选自苏联小说《这里的黎明静悄悄》,有删改。该小说讲述了二战期间苏联红军战士英勇抗击德寇入侵的故事。②小说中牺牲的五位女战士。
请探究作品最后一段的深刻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