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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相关题目。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小题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文中吉米具有怎么样的性格形象。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
B.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
C.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小题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
B.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
C.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爱的牺牲
欧·亨利
乔和德丽雅在一个画室里见了面,那儿有许多研究美术和音乐的人经常聚会。乔和德丽雅一见倾心,短期内就结了婚。夫妇租了一层公寓,那是一个寂静的地方,单调得像是钢琴键盘左端的A高半音。可是他们很幸福;因为他们有了各自的艺术,又有了对方。家庭只要幸福,房间小又何妨。乔在伟大的马杰斯脱那儿学画,德丽雅在罗森斯托克那儿学习钢琴。
可是没多久,艺术动摇了,该付给马杰斯脱和罗森斯托克两位先生的学费也没着落了。
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于是,德丽雅说,她得教授音乐,以免断炊。她在外面奔走了两三天,兜揽学生。一天晚上,她兴高采烈地回家来。
“乔,亲爱的,”她快活地说,“我有一个学生啦。爱·皮·品克奈将军的小姐克蕾门蒂娜,住在第七十一街。她只有十八岁。我一星期教三次课;你想想看,乔!每课五块钱。等我再找到两三个学生,我又可以到罗森斯托克先生那儿去学习了。”
“德丽雅,”乔说,“我能让你忙着挣钱,我自己却在艺术的领域里追逐吗?决不能够!我想我以卖卖报纸,搬石子铺马路,多少也挣一两块钱回来。”
德丽雅走过来,勾住他的脖子。
“乔,亲爱的,你真傻。你一定得坚持学习。我并不是放弃了音乐去干别的事情。我一面教授,一面也能学一些。我永远跟我的音乐在一起。何况我们一星期有十五块钱,可以过得像百万富翁那般快乐。你绝不要打算脱离马杰斯脱先生。”
“好吧,”乔说,“可是我不愿意让你去教课,那不是艺术。你这样牺牲真了不起,真叫人佩服。”
“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德丽雅说。
“我在公园里画的那张素描,马杰斯脱说上面的天空很好。”乔说,“可以卖掉一张。”
“我相信一定卖得掉的,”德丽雅亲切地说。“现在让我们先来感谢品克奈将军和这烤羊肉吧。”
周末,愉快自豪可是疲惫不堪的德丽雅,得意扬扬地掏出三张五块钱的钞票,扔在那,“有时候,”她有些厌倦地说,“克蕾门蒂娜真叫我费劲。”接着,乔带着基督山伯爵的神气,掏出一张十元、一张五元、一张两元和一张一元的钞票——全是合法的纸币。把它们放在德丽雅挣来的钱旁边。“那幅方尖碑的水彩画卖给了一个从庇奥利亚来的人。”他郑重其事地宣布说,“他另外预定了一幅勒加黄那货运车站的油画,准备带回家去。我的画,加上你的音乐课!呵,我想艺术还是有前途的。”
“你坚持下去,真使我高兴,”德丽雅热切地说,“你一定会成功的,亲爱的。”
下一个星期六的晚上,乔先回家。他把他的十八块钱摊在客厅的桌子上,然后把手上许多似乎是黑色颜料的东西洗掉。
半个钟头以后,德丽雅来了,她的右手用绷带包成一团,简直不像样了。
“这是什么?”乔轻轻地握住那只手,扯扯绷带下面的几根白线,问道。
“那是涂了油的软纱。”德丽雅说,“喔,乔,你又卖掉了一幅素描吗?”她看到了桌子上的钱。
“可不是吗?”乔说,“只消问问那个从庇奥利亚来的人。你今天下午什么时候烫痛手的,德丽雅?”
“大概是五点钟,”德丽雅可怜巴巴的说。“熨斗,我是说奶酪,大概在那个时候烧好。你真该看到品克奈将军,乔,他……”
“先坐一会儿吧,德丽雅,”乔说,他把她拉到卧榻上,在她身边坐下,用胳臂围住了她的肩膀。
“这两个星期来,你到底在干什么。德丽雅?”他问道。
她带着充满了爱情和固执的眼色熬了一两分钟,终于垂下头,一边哭,一边说出实话来了。
“我找不到学生,”她供认说,“我又不忍眼看你放弃你的课程,所以在第二十四街那家大洗衣作坊里找了一个烫衬衣的活儿。乔,你怎么会疑心我不在教克蕾门蒂娜的音乐课呢?”
“到今晚为止,我始终没有起疑。”乔说,“本来今晚也不会起疑的,可是今天下午,我把机器间的油和废纱头送给楼上一个给熨斗烫了手的姑娘。两星期来,我就在那家洗衣作坊的炉子房烧火。”
他们两个都笑了,乔开口说:“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可是德丽雅用手掩住了他的嘴。“别说下去啦,”她说,“只需要说‘当你爱的时候’。”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E. 作者运用轻松、幽默的语言来讲述一个沉甸甸的故事,主要运用语言、动作等细节描写来展示人物风貌,推动故事情节发展,以达到“含泪的微笑”的效果。
【小题2】小说结尾采用了“欧·亨利笔法”,既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说明。
【小题3】小说中划线的句子多次出现,请结合小说内容,说明这句话的含意,并分析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爱的牺牲
欧·亨利
乔和德丽雅在一个画室里见了面,那儿有许多研究美术和音乐的人经常聚会。乔和德丽雅一见倾心,短期内就结了婚。夫妇租了一层公寓,那是一个寂静的地方,单调得像是钢琴键盘左端的A高半音。可是他们很幸福;因为他们有了各自的艺术,又有了对方。家庭只要幸福,房间小又何妨。乔在伟大的马杰斯脱那儿学画,德丽雅在罗森斯托克那儿学习钢琴。
可是没多久,艺术动摇了,该付给马杰斯脱和罗森斯托克两位先生的学费也没着落了。
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于是,德丽雅说,她得教授音乐,以免断炊。她在外面奔走了两三天,兜揽学生。一天晚上,她兴高采烈地回家来。
“乔,亲爱的,”她快活地说,“我有一个学生啦。爱·皮·品克奈将军的小姐克蕾门蒂娜,住在第七十一街。她只有十八岁。我一星期教三次课;你想想看,乔!每课五块钱。等我再找到两三个学生,我又可以到罗森斯托克先生那儿去学习了。”
“德丽雅,”乔说,“我能让你忙着挣钱,我自己却在艺术的领域里追逐吗?决不能够!我想我以卖卖报纸,搬石子铺马路,多少也挣一两块钱回来。”
德丽雅走过来,勾住他的脖子。
“乔,亲爱的,你真傻。你一定得坚持学习。我并不是放弃了音乐去干别的事情。我一面教授,一面也能学一些。我永远跟我的音乐在一起。何况我们一星期有十五块钱,可以过得像百万富翁那般快乐。你绝不要打算脱离马杰斯脱先生。”
“好吧,”乔说,“可是我不愿意让你去教课,那不是艺术。你这样牺牲真了不起,真叫人佩服。”
“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德丽雅说。
“我在公园里画的那张素描,马杰斯脱说上面的天空很好。”乔说,“可以卖掉一张。”
“我相信一定卖得掉的,”德丽雅亲切地说。“现在让我们先来感谢品克奈将军和这烤羊肉吧。”
周末,愉快自豪可是疲惫不堪的德丽雅,得意扬扬地掏出三张五块钱的钞票,扔在那,“有时候,”她有些厌倦地说,“克蕾门蒂娜真叫我费劲。”接着,乔带着基督山伯爵的神气,掏出一张十元、一张五元、一张两元和一张一元的钞票——全是合法的纸币。把它们放在德丽雅挣来的钱旁边。“那幅方尖碑的水彩画卖给了一个从庇奥利亚来的人。”他郑重其事地宣布说,“他另外预定了一幅勒加黄那货运车站的油画,准备带回家去。我的画,加上你的音乐课!呵,我想艺术还是有前途的。”
“你坚持下去,真使我高兴,”德丽雅热切地说,“你一定会成功的,亲爱的。”
下一个星期六的晚上,乔先回家。他把他的十八块钱摊在客厅的桌子上,然后把手上许多似乎是黑色颜料的东西洗掉。
半个钟头以后,德丽雅来了,她的右手用绷带包成一团,简直不像样了。
“这是什么?”乔轻轻地握住那只手,扯扯绷带下面的几根白线,问道。
“那是涂了油的软纱。”德丽雅说,“喔,乔,你又卖掉了一幅素描吗?”她看到了桌子上的钱。
“可不是吗?”乔说,“只消问问那个从庇奥利亚来的人。你今天下午什么时候烫痛手的,德丽雅?”
“大概是五点钟,”德丽雅可怜巴巴的说。“熨斗,我是说奶酪,大概在那个时候烧好。你真该看到品克奈将军,乔,他……”
“先坐一会儿吧,德丽雅,”乔说,他把她拉到卧榻上,在她身边坐下,用胳臂围住了她的肩膀。
“这两个星期来,你到底在干什么。德丽雅?”他问道。
她带着充满了爱情和固执的眼色熬了一两分钟,终于垂下头,一边哭,一边说出实话来了。
“我找不到学生,”她供认说,“我又不忍眼看你放弃你的课程,所以在第二十四街那家大洗衣作坊里找了一个烫衬衣的活儿。乔,你怎么会疑心我不在教克蕾门蒂娜的音乐课呢?”
“到今晚为止,我始终没有起疑。”乔说,“本来今晚也不会起疑的,可是今天下午,我把机器间的油和废纱头送给楼上一个给熨斗烫了手的姑娘。两星期来,我就在那家洗衣作坊的炉子房烧火。”
他们两个都笑了,乔开口说:“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可是德丽雅用手掩住了他的嘴。“别说下去啦,”她说,“只需要说‘当你爱的时候’。”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讲叙了一对热爱艺术的年轻人一见钟情,结为夫妻,因生活拮据,为追求艺术而撒谎去做工,偶然的烫伤手腕的事故使真相大白,夫妻爱得更深的故事。 |
B.夫妻两人明明是艰辛挣钱,却都做出颇有成就的样子,德丽雅“得意扬扬”,乔“带着基督山伯爵的神气”,这表现出他们在苦涩的生活中怀有一种虚荣心。 |
C.小说通过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来表现“爱的牺牲”,乔佩服德丽雅为家庭的付出,一直没有让德丽雅发觉他在骗她,这说明他是一位有责任有担当的好男儿。 |
D.由于烫伤了手,在乔的追问下,德丽雅“终于垂下头,一边哭,一边说出实话来了”,可见德丽雅在洗衣店里从事的工作非常辛苦,内心受到了很大的委屈。 |
【小题2】小说结尾采用了“欧·亨利笔法”,既出人意料又合乎情理。请结合小说内容进行说明。
【小题3】小说中划线的句子多次出现,请结合小说内容,说明这句话的含意,并分析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小题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哪些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
B.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
C.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天 窗 室
(美)欧·亨利
帕克太太领着丽森小姐去一楼看双开间客厅。“这壁柜里,可以放骨骼标本,麻醉剂,或者——”
“我不是大夫。”丽森小姐打了个寒战说。
帕克太太用冰冷的眼色瞪了一眼,领她去看二楼。
“八块钱吗?”丽森小姐说,“啊呀!我只是一个穷苦的做工小姑娘。”
帕克太太露出鄙夷的神情,领她到三楼去看斯基德先生的大房间。斯基德先生整天呆在里面写剧本。每个找房子的人总被引到他房里去欣赏门窗垂饰。每次参观后,斯基德先生害怕被勒令搬家,就会付一部分欠租。
“这太美啦。”丽森小姐看着门窗垂饰,嫣然一笑,笑容跟天使一般美。
她们走后,斯基德先生忙把他剧本里黑发、高挑的女主角抹去,换上一个头发浓密光泽,容貌秀丽活泼,娇小顽皮的姑娘。
不久便响起了一声:“克拉拉!”警钟似的向全世界宣布丽森小姐的经济情况。一个黑皮肤小鬼带她爬上阴森森的梯子,把她推进一间顶上透着微光的拱形屋,吐出带有威胁意味的字眼:“两块钱!”
“我租下!”丽森小姐嘘了一口气。
丽森小姐每天出去工作。晚上她带一些有字的纸张回家,用打字机誊清。没有工作的晚上,她就跟房客们一起坐在门口台阶上。每逢此时,男房客们都乐开了,马上围拢过来。尤其是斯基德先生,他心里早把丽森小姐派做他私人浪漫剧的女主角。还有血气旺盛的大胖子胡佛先生,和年轻的埃文斯先生。
一个夏天傍晚,房客们闲坐着,丽森小姐忽然抬头看看天空,爽朗地笑起来,嚷道:“哟,那不是比利·杰克逊吗!”丽森小姐用纤细的指头指着。“每天晚上我都可以从天窗里望到它。我管它叫比利·杰克逊。”
“可不是吗!”在公立学校教天文的朗纳克小姐说,“我倒不知道你是个天文学家呢,丽森小姐。”
“是啊,我跟任何一个天文学家一样,知道火星居民的秋季服装会是什么新式样。”
“可不是吗!”朗纳克小姐说。“你指的那颗星是仙后座里的伽马。”
“哦,”埃文斯先生说,“我认为比利·杰克逊这个名字好得多。”
“我也同意。”胡佛先生呼噜呼噜喘着气,反对朗纳克小姐。
“从这儿望去还不是顶清楚。”丽森小姐说,“一到晚上,我的屋子就像煤矿的竖井,比利·杰克逊就像是夜晚女神用来扣睡衣的大钻石别针了。”
之后有一段时期,丽森小姐没有带那些纸张回来打字。她早晨出门挨家挨户地跑事务所,受尽了冷落和拒绝。
有一晚,丽森小姐筋疲力竭地爬上了帕克太太的石阶。她没有吃晚饭。在她踏进门厅的当儿,胡佛先生遇到她,看准机会向她求婚,一身肥肉颤巍巍地挡在她面前。丽森小姐闪开了,他想去抓她的手,她却举起手来,有气没力地给了他一个耳光。
她倒在床上,在那个地府般的屋子里,慢慢地抬起沉重的眼皮,微微笑了一下。因为比利·杰克逊正透过天窗,安详、明亮地照耀着她。她想抬起胳臂,抬了两次都没有成功。第三次,她总算把两只瘦削的手举到了嘴唇上,从黑暗的深渊中朝比利·杰克逊飞了一吻。
“再见啦,比利。”她咕哝着,“你在几百万英里外,甚至不肯眨一眨眼。可是,当四周漆黑一片时,你多半还待在我能看见的地方,是吗?……几百万英里……再见啦,比利·杰克逊。”
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克拉拉发觉丽森小姐的房门还锁着,喊人把门撞开。有人便跑去打电话叫救护车。
没多久,救护车开到。一位穿白亚麻布罩衣的年轻医生跳上石阶,他举止沉着、灵活,光洁的脸上显得又潇洒,又严肃。
“四十九号叫的救护车来了。”他简洁地说,“出了什么事?”
帕克太太没好气地说:“用尽了各种办法,还是救不醒她。是个年轻的女人,叫埃尔西·丽森小姐。”
“什么房间?”医生暴喊起来,帕克太太生平没有听到过这种询问房间的口气。
“天窗室,就在——。”
医生显然很熟悉天窗室的位置,四级一跨,已经上了楼。
不一会儿,就看见医生抱着那个天文学家下来了,那神情像是抱着一个死去的亲人。
他们注意到,医生并没有把他抱着的人安顿在担架上,他只是对司机说:“拼命快开吧,威尔逊。”
第三天早晨报纸上有消息说,贝尔维尤医院收了一个住在东区某街四十九号,因饥饿而虚脱的年轻女人。负责治疗的医生比利·杰克逊声称,病人定能复原。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小题2】小说题为“天窗室”,为什么开头写帕克太太带领丽森小姐逐层看房的过程?
【小题3】小说以第二天上午丽森小姐被比利·杰克逊医生所救结尾,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加以探究。
天 窗 室
(美)欧·亨利
帕克太太领着丽森小姐去一楼看双开间客厅。“这壁柜里,可以放骨骼标本,麻醉剂,或者——”
“我不是大夫。”丽森小姐打了个寒战说。
帕克太太用冰冷的眼色瞪了一眼,领她去看二楼。
“八块钱吗?”丽森小姐说,“啊呀!我只是一个穷苦的做工小姑娘。”
帕克太太露出鄙夷的神情,领她到三楼去看斯基德先生的大房间。斯基德先生整天呆在里面写剧本。每个找房子的人总被引到他房里去欣赏门窗垂饰。每次参观后,斯基德先生害怕被勒令搬家,就会付一部分欠租。
“这太美啦。”丽森小姐看着门窗垂饰,嫣然一笑,笑容跟天使一般美。
她们走后,斯基德先生忙把他剧本里黑发、高挑的女主角抹去,换上一个头发浓密光泽,容貌秀丽活泼,娇小顽皮的姑娘。
不久便响起了一声:“克拉拉!”警钟似的向全世界宣布丽森小姐的经济情况。一个黑皮肤小鬼带她爬上阴森森的梯子,把她推进一间顶上透着微光的拱形屋,吐出带有威胁意味的字眼:“两块钱!”
“我租下!”丽森小姐嘘了一口气。
丽森小姐每天出去工作。晚上她带一些有字的纸张回家,用打字机誊清。没有工作的晚上,她就跟房客们一起坐在门口台阶上。每逢此时,男房客们都乐开了,马上围拢过来。尤其是斯基德先生,他心里早把丽森小姐派做他私人浪漫剧的女主角。还有血气旺盛的大胖子胡佛先生,和年轻的埃文斯先生。
一个夏天傍晚,房客们闲坐着,丽森小姐忽然抬头看看天空,爽朗地笑起来,嚷道:“哟,那不是比利·杰克逊吗!”丽森小姐用纤细的指头指着。“每天晚上我都可以从天窗里望到它。我管它叫比利·杰克逊。”
“可不是吗!”在公立学校教天文的朗纳克小姐说,“我倒不知道你是个天文学家呢,丽森小姐。”
“是啊,我跟任何一个天文学家一样,知道火星居民的秋季服装会是什么新式样。”
“可不是吗!”朗纳克小姐说。“你指的那颗星是仙后座里的伽马。”
“哦,”埃文斯先生说,“我认为比利·杰克逊这个名字好得多。”
“我也同意。”胡佛先生呼噜呼噜喘着气,反对朗纳克小姐。
“从这儿望去还不是顶清楚。”丽森小姐说,“一到晚上,我的屋子就像煤矿的竖井,比利·杰克逊就像是夜晚女神用来扣睡衣的大钻石别针了。”
之后有一段时期,丽森小姐没有带那些纸张回来打字。她早晨出门挨家挨户地跑事务所,受尽了冷落和拒绝。
有一晚,丽森小姐筋疲力竭地爬上了帕克太太的石阶。她没有吃晚饭。在她踏进门厅的当儿,胡佛先生遇到她,看准机会向她求婚,一身肥肉颤巍巍地挡在她面前。丽森小姐闪开了,他想去抓她的手,她却举起手来,有气没力地给了他一个耳光。
她倒在床上,在那个地府般的屋子里,慢慢地抬起沉重的眼皮,微微笑了一下。因为比利·杰克逊正透过天窗,安详、明亮地照耀着她。她想抬起胳臂,抬了两次都没有成功。第三次,她总算把两只瘦削的手举到了嘴唇上,从黑暗的深渊中朝比利·杰克逊飞了一吻。
“再见啦,比利。”她咕哝着,“你在几百万英里外,甚至不肯眨一眨眼。可是,当四周漆黑一片时,你多半还待在我能看见的地方,是吗?……几百万英里……再见啦,比利·杰克逊。”
第二天上午十点钟,克拉拉发觉丽森小姐的房门还锁着,喊人把门撞开。有人便跑去打电话叫救护车。
没多久,救护车开到。一位穿白亚麻布罩衣的年轻医生跳上石阶,他举止沉着、灵活,光洁的脸上显得又潇洒,又严肃。
“四十九号叫的救护车来了。”他简洁地说,“出了什么事?”
帕克太太没好气地说:“用尽了各种办法,还是救不醒她。是个年轻的女人,叫埃尔西·丽森小姐。”
“什么房间?”医生暴喊起来,帕克太太生平没有听到过这种询问房间的口气。
“天窗室,就在——。”
医生显然很熟悉天窗室的位置,四级一跨,已经上了楼。
不一会儿,就看见医生抱着那个天文学家下来了,那神情像是抱着一个死去的亲人。
他们注意到,医生并没有把他抱着的人安顿在担架上,他只是对司机说:“拼命快开吧,威尔逊。”
第三天早晨报纸上有消息说,贝尔维尤医院收了一个住在东区某街四十九号,因饥饿而虚脱的年轻女人。负责治疗的医生比利·杰克逊声称,病人定能复原。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精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塑造的形象,斯基德先生简单、热情,胡弗肥胖、好色,埃文斯年轻、斯文等,而房东帕克太太的形象最为鲜明。 |
B.小说用轻松、诙谐的笔调叙说主人公丽森小姐的生活,故事简单,但塑造了一个美丽、浪漫、自尊、自爱的女主人公形象。 |
C.作者写朗纳克小姐对那颗星名字的纠正,凸显其严谨之态,是为了暗讽丽森小姐的无知。 |
D.“你在几百万英里外,甚至都不眨一眨眼睛。”是丽森小姐身处困境内心绝望的表白。 |
【小题3】小说以第二天上午丽森小姐被比利·杰克逊医生所救结尾,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加以探究。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钟摆
欧·亨利
约翰和凯蒂结婚两年以来,从没分离过一晚上。他目瞪口呆地把字条读了又读。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起了波折,竟然使他不知所措了。
她吃饭时经常穿着的那件红底黑点晨衣软绵绵无精打采地搭在椅背上。匆忙之中她把平日穿的衣服扔得东一件西一件的。一个装着她爱吃的黃油硬糖的小纸袋丢在那里,包扎绳松开着。一张日报铺在地板上,上面的火车时刻表被剪掉了,留下了一个长方形的口子,就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表明一种缺损,表明灵魂和生命的离去。约翰·帕金斯站在没有生气的遗物中间,心头涌起一阵莫名的哀伤。
他着手收拾屋子,并尽可能布置得干净整洁。当他触摸到凯蒂的衣服时,他感到有一股恐惧之感悄悄袭上心头。他从来不曾想过,假如没有凯蒂,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已经完全成为他生活的依恋,就像他呼吸的空气——时刻都不能缺少,但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察觉。现在,她没有预先通知就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她从来不曾存在似的。当然这持续不了几天时间,充其量也不过一两个星期,但这对于他来说,就仿佛是死亡之手已向他伸出,威胁着他宁静和谐的家庭生活。他的家庭已是风雨飘摇。一个扁桃腺化脓的丈母娘把他的家庭守护神和家财统统赶到了九霄云外。约翰从冰箱里取出冷藏羊肉,煮了一些咖啡,孤零零地坐下来吃饭。这顿凄凉清冷的晚餐过后,约翰坐到了窗前。
他没有心思抽烟。窗外的城市,灯火璀璨,人声鼎沸,召唤着他出去寻欢作乐。夜晚是属于他的。他可以不受盘问地出去,像任何一个逍遥自在的单身汉那样,无拘无束地寻欢作乐。只要他高兴,他可以痛饮,游荡,尽情玩到天亮;不会有怒气冲冲的凯蒂在等着他,扫他的兴。只要他高兴,他可以在麦克洛斯基那儿同一班嘻嘻哈哈的朋友打落袋弹子,直到黎明的光辉盖过电灯光。以往,当弗罗摩尔公寓的生活使他厌烦的时候,他总是苦于婚姻的羁绊。现在羁绊解除了。凯蒂不在了。
约翰·帕金斯不善于分析自己的情感。但是当他坐在那间没有凯蒂的十英尺宽十二英尺长的客厅里时,他丝毫不爽地猜中了他烦恼的主要原因。他现在领悟到,凯蒂是他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他对凯蒂的感情,以往被单调枯燥的家庭琐事搞得麻木了,如今却因凯蒂不在面前而猛然觉醒。歌喉美妙的鸟儿飞走之后,我们才体会到它的歌声的可贵。
“我真是不可救药的笨蛋,”约翰·帕金斯暗忖道,“我真糊涂,怎么能一直这样对待凯蒂。每天晚上出去打弹子,同朋友们鬼混,不呆在家里陪陪凯蒂。让可怜的姑娘一人留在家里,身边无人宽慰,顾影自怜!约翰·帕金斯,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我要弥补过去对不住那个姑娘的地方。我要带她出去娱乐。从现在起,我要同麦克洛斯基那帮人一刀两断,不再来往。”
不错,城市在外面喧嚷,召唤约翰·帕金斯出去。此刻,在麦克洛斯基那儿,朋友们正在悠闲地消磨时光,玩着每晚的游戏,把弹子打落到网袋里去。但是花花世界也好,哒哒作响的弹子棒也好,都提不起那个因为妻子不在而心情懊丧的帕金斯的兴致了。他本来有的东西被剥夺了,以往他不加珍惜,甚至有点儿轻视,现在却需要它了。泪水——是的,晶莹的泪水盈满约翰·帕金斯的眼睛。一旦她回来,情况一定会有所改观。他一定要弥补以往他的所有疏忽。失去了她,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
门打开了。凯蒂提着一个小提包走了进来。约翰吃惊地张着嘴,痴呆地望着她。
“啊呀!回到家真高兴。”凯蒂说,“妈病得并不厉害。萨姆在车站上等着我,他说妈的病只不过稍微发作了一下,电报发出之后就没事了。于是我搭下一班火车回来了。我现在真想喝杯咖啡。”
约翰·帕金斯看了看钟。八点一刻。他伸手拿起帽子,朝门口走去。
“约翰·帕金斯,我倒要知道知道,你这会儿想到哪里去?”
“我打算去麦克洛斯基那儿,”约翰说,“跟朋友打一两盘弹子。”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小题2】简析小说结尾的特点和艺术效果。
【小题3】小说以“钟摆”为题,有什么含义?这对你有什么启示?请简述。
钟摆
欧·亨利
约翰和凯蒂结婚两年以来,从没分离过一晚上。他目瞪口呆地把字条读了又读。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起了波折,竟然使他不知所措了。
她吃饭时经常穿着的那件红底黑点晨衣软绵绵无精打采地搭在椅背上。匆忙之中她把平日穿的衣服扔得东一件西一件的。一个装着她爱吃的黃油硬糖的小纸袋丢在那里,包扎绳松开着。一张日报铺在地板上,上面的火车时刻表被剪掉了,留下了一个长方形的口子,就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表明一种缺损,表明灵魂和生命的离去。约翰·帕金斯站在没有生气的遗物中间,心头涌起一阵莫名的哀伤。
他着手收拾屋子,并尽可能布置得干净整洁。当他触摸到凯蒂的衣服时,他感到有一股恐惧之感悄悄袭上心头。他从来不曾想过,假如没有凯蒂,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已经完全成为他生活的依恋,就像他呼吸的空气——时刻都不能缺少,但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察觉。现在,她没有预先通知就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她从来不曾存在似的。当然这持续不了几天时间,充其量也不过一两个星期,但这对于他来说,就仿佛是死亡之手已向他伸出,威胁着他宁静和谐的家庭生活。他的家庭已是风雨飘摇。一个扁桃腺化脓的丈母娘把他的家庭守护神和家财统统赶到了九霄云外。约翰从冰箱里取出冷藏羊肉,煮了一些咖啡,孤零零地坐下来吃饭。这顿凄凉清冷的晚餐过后,约翰坐到了窗前。
他没有心思抽烟。窗外的城市,灯火璀璨,人声鼎沸,召唤着他出去寻欢作乐。夜晚是属于他的。他可以不受盘问地出去,像任何一个逍遥自在的单身汉那样,无拘无束地寻欢作乐。只要他高兴,他可以痛饮,游荡,尽情玩到天亮;不会有怒气冲冲的凯蒂在等着他,扫他的兴。只要他高兴,他可以在麦克洛斯基那儿同一班嘻嘻哈哈的朋友打落袋弹子,直到黎明的光辉盖过电灯光。以往,当弗罗摩尔公寓的生活使他厌烦的时候,他总是苦于婚姻的羁绊。现在羁绊解除了。凯蒂不在了。
约翰·帕金斯不善于分析自己的情感。但是当他坐在那间没有凯蒂的十英尺宽十二英尺长的客厅里时,他丝毫不爽地猜中了他烦恼的主要原因。他现在领悟到,凯蒂是他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他对凯蒂的感情,以往被单调枯燥的家庭琐事搞得麻木了,如今却因凯蒂不在面前而猛然觉醒。歌喉美妙的鸟儿飞走之后,我们才体会到它的歌声的可贵。
“我真是不可救药的笨蛋,”约翰·帕金斯暗忖道,“我真糊涂,怎么能一直这样对待凯蒂。每天晚上出去打弹子,同朋友们鬼混,不呆在家里陪陪凯蒂。让可怜的姑娘一人留在家里,身边无人宽慰,顾影自怜!约翰·帕金斯,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我要弥补过去对不住那个姑娘的地方。我要带她出去娱乐。从现在起,我要同麦克洛斯基那帮人一刀两断,不再来往。”
不错,城市在外面喧嚷,召唤约翰·帕金斯出去。此刻,在麦克洛斯基那儿,朋友们正在悠闲地消磨时光,玩着每晚的游戏,把弹子打落到网袋里去。但是花花世界也好,哒哒作响的弹子棒也好,都提不起那个因为妻子不在而心情懊丧的帕金斯的兴致了。他本来有的东西被剥夺了,以往他不加珍惜,甚至有点儿轻视,现在却需要它了。泪水——是的,晶莹的泪水盈满约翰·帕金斯的眼睛。一旦她回来,情况一定会有所改观。他一定要弥补以往他的所有疏忽。失去了她,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
门打开了。凯蒂提着一个小提包走了进来。约翰吃惊地张着嘴,痴呆地望着她。
“啊呀!回到家真高兴。”凯蒂说,“妈病得并不厉害。萨姆在车站上等着我,他说妈的病只不过稍微发作了一下,电报发出之后就没事了。于是我搭下一班火车回来了。我现在真想喝杯咖啡。”
约翰·帕金斯看了看钟。八点一刻。他伸手拿起帽子,朝门口走去。
“约翰·帕金斯,我倒要知道知道,你这会儿想到哪里去?”
“我打算去麦克洛斯基那儿,”约翰说,“跟朋友打一两盘弹子。”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二段不避其繁地描写屋内的景象,营造出屋内的凌乱氛围,表明凯蒂临行的匆忙与慌乱,给读者留下悬念。 |
B.小说反复写到窗外的城市,用城市的诱惑、喧闹对比帕金斯的不为所动,帕金斯曾经想竭力逃避的生活中的一切现在竞成了奢侈的希望,这让帕金斯对妻子有着从未有过的依恋。 |
C.小说详细描写了帕金斯的心理活动,既刻画了帕金斯内心的忏悔、孤寂与感伤,又蕴含着作者对人性的深度思考。 |
D.小说成功地塑造了帕金斯的形象,寄予了作者对他的深切同情,也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和无情。 |
【小题3】小说以“钟摆”为题,有什么含义?这对你有什么启示?请简述。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餐馆和玫瑰
[美]欧·亨利
波西·卡林顿小姐出生在那个叫作酸果蔓角的小镇,一开头就背上了姓“博格斯”的不利条件。十八岁的时候,她改用“卡林顿”作为姓,来到了纽约,开始了她的演员生涯,现在她正声誉鹊起,红得发紫;那个精明的经理蒂莫西·戈尔茨坦让她签了合同,答应在下一个季度主演戴德·里奇的新剧本《华灯初上》。
随即就有一个姓海史密斯的演员来找蒂莫西先生,申请担任“索尔·海托塞”一角,也就是《华灯初上》里主要的滑稽男演员。戈尔茨坦说:“卡林顿小姐已经回绝了本市五六个最好的扮演乡巴佬的演员。她声明,如果物色不到最好的‘海托塞’,她就不登台。你知道,她是在乡村长大的,百老汇的兰花在头发上插根稻草,就想把自己说成是首蓿,可诓不了她。她要货真价实的东西。哎,你想扮演“索尔·海托塞’,首先要打通卡林顿小姐这一关。”
第二天,海史密斯乘了火车去酸果蔓角。他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偏僻的小镇待了三天。
此时的卡林顿小姐正如往常闲暇时一样,在一家位于地下室的空气污浊的小餐馆内和她的“追随者们”谈笑风生,她身材纤巧,美丽迷人,充满活力,得意非凡。
十一点三刻,一个瘦长、仓皇、犹豫的年轻人走进了餐馆,他长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傻乎乎地张着嘴,被餐馆里的灯光和人们吓得手足无措,狼狈不堪。他穿着一套白胡桃色的衣服,打了一条鲜蓝色的领带,衣服很不合身,瘦嶙嶙的手腕和穿白袜子的脚踝露在外面有四英寸之多。他睁大眼睛,打量着周围,正如见到猪猡闯进了土豆地的人一样。他终于看到了卡林顿小姐。他咧开嘴笑了,又高兴又窘迫地红着脸站起来,朝她的桌子那儿走去。
“你好吗,波西小姐?”他带着无可置疑的乡乡土音说,“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比尔·萨默斯——住在铁匠铺后面的萨默斯家的。”
“嘿,什么,”卡林顿小姐兴致勃勃地插嘴说,“你从酸果蔓角来?”
那个年轻人接着说,“是的,你知道吗?哈姆·赖利信了教;布利塞斯老太太把她的房子卖给了斯普纳船长;沃特斯家最小的女儿跟一个音乐教师逃跑了;县政府办公楼三月里着火烧掉了;你的威利叔叔给选上当警官了……”
“喂,诸位,”卡林顿小姐忽然对她的同伴说,“我要失陪一会儿。”她把他拖到角落里一张单独的桌子那儿。“我仿佛记不起谁是比尔·萨默斯了。”她瞅着那个乡下年轻人的天真的蓝眼睛,沉思地说。
“不过萨默斯一家我是认识的。我猜想那个老镇不会有多大变化。你最近有没有见到我家里的人?
“波西小姐,”年轻人认真地说道,“两三天以前,我还去过你家。”
“妈妈好不好?”卡林顿小姐问道。
“我最近一次见到她时,你妈妈正坐在阳光下面。我问她为什么不往后挪一点。‘威廉,她这样说,我一有空就坐在这儿,望着那条路,等着波西,直到天黑。我老是觉得,当她厌倦了外面的世界,想起她的老妈妈时,她仍旧会从那条路回来的。我出来的时候,”比尔结束道,“我在前门台阶那儿把这摘了下来。我想到了城里也许能见到你、我知道你一定喜欢老家带来的东西。”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朵玫瑰——一朵丝绒一般柔媚,芳香四溢的黄玫瑰,它在餐馆恶浊的气氛中耷拉着脑袋,正像一个少女在古罗马竞技场上在群狮热辣辣的呼吸下垂着头一样。
卡林顿小姐的尖锐然而悦耳的笑声在乐队演奏的《风信子》的旋律中响了起来。“哎呀,”她快活地嚷道,“还有比那些地方更死气沉沉的吗?如今让我在酸果蔓角待两个钟头,我都受不了。嗯,萨默斯先生,我见到你非常愉快。我想我现在要赶回旅馆去睡我的美容觉了。”她把那朵黄玫瑰塞在她绮丽精致的绸衣服的前襟里,站起身,傲慢地朝戈尔茨坦先生点点头。
那辆金碧辉煌的马车驶去后,这位“乡下来的年轻人”转头对戈尔茨坦说:“主意不错吧,呃?‘索尔·海托塞’这个角色总该派给我了吧?这位小姐是始终没有起疑。”
戈尔茨坦说:“你最好明天一早就去找卡林顿小姐,把这个角色敲敲牢。我觉得她会对你很满意的。”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三刻,海史密斯来到了卡林顿小姐下榻的豪华宾馆,满怀信心地递进他的名片。
接待他的是女演员的侍女。“对不起,”霍顿斯小姐说,“非常抱歉。卡林顿小姐已经取消了所有的演出合同,回到那个……那个什么小镇……哦哦,那个酸果蔓角小镇去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小题2】请简要分析波西·卡林顿小姐这一人物的主要特点。
【小题3】怎样理解文章标题“賽馆和玫瑰”的含义。请简要说明。
餐馆和玫瑰
[美]欧·亨利
波西·卡林顿小姐出生在那个叫作酸果蔓角的小镇,一开头就背上了姓“博格斯”的不利条件。十八岁的时候,她改用“卡林顿”作为姓,来到了纽约,开始了她的演员生涯,现在她正声誉鹊起,红得发紫;那个精明的经理蒂莫西·戈尔茨坦让她签了合同,答应在下一个季度主演戴德·里奇的新剧本《华灯初上》。
随即就有一个姓海史密斯的演员来找蒂莫西先生,申请担任“索尔·海托塞”一角,也就是《华灯初上》里主要的滑稽男演员。戈尔茨坦说:“卡林顿小姐已经回绝了本市五六个最好的扮演乡巴佬的演员。她声明,如果物色不到最好的‘海托塞’,她就不登台。你知道,她是在乡村长大的,百老汇的兰花在头发上插根稻草,就想把自己说成是首蓿,可诓不了她。她要货真价实的东西。哎,你想扮演“索尔·海托塞’,首先要打通卡林顿小姐这一关。”
第二天,海史密斯乘了火车去酸果蔓角。他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偏僻的小镇待了三天。
此时的卡林顿小姐正如往常闲暇时一样,在一家位于地下室的空气污浊的小餐馆内和她的“追随者们”谈笑风生,她身材纤巧,美丽迷人,充满活力,得意非凡。
十一点三刻,一个瘦长、仓皇、犹豫的年轻人走进了餐馆,他长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傻乎乎地张着嘴,被餐馆里的灯光和人们吓得手足无措,狼狈不堪。他穿着一套白胡桃色的衣服,打了一条鲜蓝色的领带,衣服很不合身,瘦嶙嶙的手腕和穿白袜子的脚踝露在外面有四英寸之多。他睁大眼睛,打量着周围,正如见到猪猡闯进了土豆地的人一样。他终于看到了卡林顿小姐。他咧开嘴笑了,又高兴又窘迫地红着脸站起来,朝她的桌子那儿走去。
“你好吗,波西小姐?”他带着无可置疑的乡乡土音说,“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比尔·萨默斯——住在铁匠铺后面的萨默斯家的。”
“嘿,什么,”卡林顿小姐兴致勃勃地插嘴说,“你从酸果蔓角来?”
那个年轻人接着说,“是的,你知道吗?哈姆·赖利信了教;布利塞斯老太太把她的房子卖给了斯普纳船长;沃特斯家最小的女儿跟一个音乐教师逃跑了;县政府办公楼三月里着火烧掉了;你的威利叔叔给选上当警官了……”
“喂,诸位,”卡林顿小姐忽然对她的同伴说,“我要失陪一会儿。”她把他拖到角落里一张单独的桌子那儿。“我仿佛记不起谁是比尔·萨默斯了。”她瞅着那个乡下年轻人的天真的蓝眼睛,沉思地说。
“不过萨默斯一家我是认识的。我猜想那个老镇不会有多大变化。你最近有没有见到我家里的人?
“波西小姐,”年轻人认真地说道,“两三天以前,我还去过你家。”
“妈妈好不好?”卡林顿小姐问道。
“我最近一次见到她时,你妈妈正坐在阳光下面。我问她为什么不往后挪一点。‘威廉,她这样说,我一有空就坐在这儿,望着那条路,等着波西,直到天黑。我老是觉得,当她厌倦了外面的世界,想起她的老妈妈时,她仍旧会从那条路回来的。我出来的时候,”比尔结束道,“我在前门台阶那儿把这摘了下来。我想到了城里也许能见到你、我知道你一定喜欢老家带来的东西。”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朵玫瑰——一朵丝绒一般柔媚,芳香四溢的黄玫瑰,它在餐馆恶浊的气氛中耷拉着脑袋,正像一个少女在古罗马竞技场上在群狮热辣辣的呼吸下垂着头一样。
卡林顿小姐的尖锐然而悦耳的笑声在乐队演奏的《风信子》的旋律中响了起来。“哎呀,”她快活地嚷道,“还有比那些地方更死气沉沉的吗?如今让我在酸果蔓角待两个钟头,我都受不了。嗯,萨默斯先生,我见到你非常愉快。我想我现在要赶回旅馆去睡我的美容觉了。”她把那朵黄玫瑰塞在她绮丽精致的绸衣服的前襟里,站起身,傲慢地朝戈尔茨坦先生点点头。
那辆金碧辉煌的马车驶去后,这位“乡下来的年轻人”转头对戈尔茨坦说:“主意不错吧,呃?‘索尔·海托塞’这个角色总该派给我了吧?这位小姐是始终没有起疑。”
戈尔茨坦说:“你最好明天一早就去找卡林顿小姐,把这个角色敲敲牢。我觉得她会对你很满意的。”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三刻,海史密斯来到了卡林顿小姐下榻的豪华宾馆,满怀信心地递进他的名片。
接待他的是女演员的侍女。“对不起,”霍顿斯小姐说,“非常抱歉。卡林顿小姐已经取消了所有的演出合同,回到那个……那个什么小镇……哦哦,那个酸果蔓角小镇去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波西小姐的“出生小镇”“不利条件”“改姓”到“声誉鹊起,红得发紫”,这系列的过程是波西小姐的成功过程,也是其迷失过程。 |
B.作者详细描写“乡下来的年轻人”的肖像以及他和女主人公的对话,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情节的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
C.文章叙述了演员海史密斯通过白己的种种努力,本以为成功获得了想要的角色,不料女主角的突然离去而使这些化为了泡影,意在表现作者为他不平,对他寄寓的深深的同情 |
D.小说构思精巧,结尾的陡转,故事情节中的悬念,如波西·卡林顿小姐的奋斗史、听完年轻人讲述后的反应,都给我们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
【小题3】怎样理解文章标题“賽馆和玫瑰”的含义。请简要说明。
下面对小说《感恩节里的两个绅士》、《幽默家的自白》的赏析,正确的一项是()
A.《感恩节里的两个绅士》中的老绅士是一个让人不能理解的形象,他自身非常贫穷,却还要坚持每年的感恩节都请流浪汉皮特吃一顿大餐,以致最后饿昏在街头,这种做法,其实并不值得。 |
B.《感恩节里的两个绅士》中作者称流浪汉斯塔弗为绅士,体现了作者对皮特善良、乐于为他人着想等美好品德的赞美。 |
C.《幽默家的自白》中,最后主人公从一位幽默大师变成了一个殡仪馆的合伙人,这个情节体现了主人公的可怜可笑。 |
D.《幽默家的自白》语言生动、富有表现力,如“我的家庭也成了狩猎场”运用拟人的手法,表现了主人公为了寻找幽默语言而将家庭成员当作压榨对象的自私自利。 |
下面对欧亨利小说《警察与赞美诗》的理解和分析有误的一项是()
A.小说的主人公苏比是一个穷困潦倒、无家可归的流浪汉形象。 |
B.小说“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结尾方式,使人物命运陡然逆转,带给读者无尽的思考。 |
C.小说以幽默的语言,向我们展现了美国下层社会小人物的悲剧命运。 |
D.小说最后写到苏比想要第二天去找曾经给他提供过马车夫工作的皮草商人,就是为了表现苏比不能把握机会、懒惰的特点。 |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女巫的面包
欧·亨利
马莎·米查姆小姐是街角上那家小面包店的老板娘。马莎小姐今年四十岁了,她有两千元的银行存款、两枚假牙和一颗多情的心。结过婚的女人可不少,但同马莎小姐一比,地们的条件可差得远啦。
有一个顾客每星期来两三次,马莎小姐逐渐对他产生了好感。他是个中年人,戴眼镜,棕色的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礼貌又十分周全。这个顾客老是买两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个,陈面包五分钱却可以买两个。除了陈面包以外,他从来没有买过别的东西。
有一次,马莎小姐注意到他手指上有一块红褐色的污迹。她立刻断定这位顾客是艺术家,并且十分贫困。毫无疑问,他准是住阁楼的人物,他在那里画画,啃啃陈面包,呆想着马莎小姐面包店里各式各样好吃的东西。
马莎小姐坐下来吃肉排、面包卷、果酱和喝红茶的时候,常常会好端端地叹起气来,希望那个斯文的艺术家能够分享她的美味的饭菜,不必待在阁楼里啃硬面包。
最近一个时期,他来以后往往隔着货柜聊一会儿。他似乎渴望着同马莎小姐的愉快的谈话。她觉得他仿佛瘦了一点,精神也有点颓唐。她很想在他买的寒酸的食物里加上一些好吃的东西,只是鼓不起勇气来。她不敢冒失。她了解艺术家高傲的心理。
马莎小姐在店堂里的时候,也穿起那件蓝点子的绸背心来了。她在后房熬了一种神秘的榲桲和硼砂的混合物,有许多人用这种汁水美容。
一天,那个顾客又像平时那样来了,把五分镍币往柜台上一搁,买他的陈面包。马莎小姐去拿面包的当儿,外面响起一阵嘈杂的喇叭声和警钟声,一辆救火车隆隆驶过。
顾客跑到门去张望。马莎小姐突然灵机一动,用切面包的刀子把两个陈面包都拉了一条深深的口子,各塞进一大片黄油,再把面包按紧。顾客再进来时,她已经把面包用纸包好了。
他们分外愉快地扯了几句。顾客走了,马莎小姐情自禁地微笑起来,可是心头不免有点着慌。她是不是太大胆了呢?他会不高兴吗?绝对不会的。食物并不代表语言。黄油并不象征有失闺秀身份的冒失行为。
那天,她的心思老是在这件事上打转。他会放下画笔和调色板,他会拿起干面包和清水当午板,他会切开面包——想到这里,马莎小姐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他吃面包的时候,会不会想到那只把黄油塞在里面的手呢?他会不会——前门上的铃铛恼人地响了。有人闹闹嚷嚷地走进来。
马莎小姐赶到店堂里去。那儿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叼着烟斗的年轻人——她以前从没见过,另一个就是她的艺术家。他的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后脑勺上,头发揉得乱蓬蓬的。他捏紧拳头,冲到面前,擂鼓似地敲着马莎小姐的柜台,味道:“你把我给毁啦。”
马莎小姐虚弱无力地倚在货架上,一手按着那件蓝点子的绸背心。年轻人抓住同伴的衣领。
“走吧,”他说,“你也骂够啦。”他把那个暴跳如雷的人拖到门外,自己又回来了。“夫人,我认为应当把这场吵闹的原因告诉你,”他说,“那个人姓布卢姆伯格。他是建筑图样设计师。我和他在一个事务所里工作。
“他在绘制一份新市政厅的平面图,辛辛苦苦地千了三个月。准备参加有奖竞赛。他昨天刚上完墨。你明白,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底稿的。上好墨之后,就用陈面包擦去铅笔印。陈面包比檫字橡皮好得多。
“布卢姆伯格一向在你这里买面包。嗯,今天——嗯——你明白,夫人,里面的黄油可不——嗯,布卢姆伯格的图样成了废纸。只能裁开来包三明治啦。”
马莎小姐走进后房。她脱下蓝点子的绸背心,换上那件穿旧了的棕色哗叽衣服。接着,她把榅梓和硼砂煎汁倒在窗外的垃圾箱里。
(有删改)
【小题1】文章前六段写出了马莎的“多情”,请简要概括其具体内容。
【小题2】文中画线的两处有关“榲柠和硼砂煎汁”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莎小姐在面包里放人黄油后是什么样的心理状态?请简要概括。
【小题4】小说以“女巫的面包”为题,请探究其意蕴。
女巫的面包
欧·亨利
马莎·米查姆小姐是街角上那家小面包店的老板娘。马莎小姐今年四十岁了,她有两千元的银行存款、两枚假牙和一颗多情的心。结过婚的女人可不少,但同马莎小姐一比,地们的条件可差得远啦。
有一个顾客每星期来两三次,马莎小姐逐渐对他产生了好感。他是个中年人,戴眼镜,棕色的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的,礼貌又十分周全。这个顾客老是买两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个,陈面包五分钱却可以买两个。除了陈面包以外,他从来没有买过别的东西。
有一次,马莎小姐注意到他手指上有一块红褐色的污迹。她立刻断定这位顾客是艺术家,并且十分贫困。毫无疑问,他准是住阁楼的人物,他在那里画画,啃啃陈面包,呆想着马莎小姐面包店里各式各样好吃的东西。
马莎小姐坐下来吃肉排、面包卷、果酱和喝红茶的时候,常常会好端端地叹起气来,希望那个斯文的艺术家能够分享她的美味的饭菜,不必待在阁楼里啃硬面包。
最近一个时期,他来以后往往隔着货柜聊一会儿。他似乎渴望着同马莎小姐的愉快的谈话。她觉得他仿佛瘦了一点,精神也有点颓唐。她很想在他买的寒酸的食物里加上一些好吃的东西,只是鼓不起勇气来。她不敢冒失。她了解艺术家高傲的心理。
马莎小姐在店堂里的时候,也穿起那件蓝点子的绸背心来了。她在后房熬了一种神秘的榲桲和硼砂的混合物,有许多人用这种汁水美容。
一天,那个顾客又像平时那样来了,把五分镍币往柜台上一搁,买他的陈面包。马莎小姐去拿面包的当儿,外面响起一阵嘈杂的喇叭声和警钟声,一辆救火车隆隆驶过。
顾客跑到门去张望。马莎小姐突然灵机一动,用切面包的刀子把两个陈面包都拉了一条深深的口子,各塞进一大片黄油,再把面包按紧。顾客再进来时,她已经把面包用纸包好了。
他们分外愉快地扯了几句。顾客走了,马莎小姐情自禁地微笑起来,可是心头不免有点着慌。她是不是太大胆了呢?他会不高兴吗?绝对不会的。食物并不代表语言。黄油并不象征有失闺秀身份的冒失行为。
那天,她的心思老是在这件事上打转。他会放下画笔和调色板,他会拿起干面包和清水当午板,他会切开面包——想到这里,马莎小姐的脸上泛起了红晕。他吃面包的时候,会不会想到那只把黄油塞在里面的手呢?他会不会——前门上的铃铛恼人地响了。有人闹闹嚷嚷地走进来。
马莎小姐赶到店堂里去。那儿有两个男人。一个是叼着烟斗的年轻人——她以前从没见过,另一个就是她的艺术家。他的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后脑勺上,头发揉得乱蓬蓬的。他捏紧拳头,冲到面前,擂鼓似地敲着马莎小姐的柜台,味道:“你把我给毁啦。”
马莎小姐虚弱无力地倚在货架上,一手按着那件蓝点子的绸背心。年轻人抓住同伴的衣领。
“走吧,”他说,“你也骂够啦。”他把那个暴跳如雷的人拖到门外,自己又回来了。“夫人,我认为应当把这场吵闹的原因告诉你,”他说,“那个人姓布卢姆伯格。他是建筑图样设计师。我和他在一个事务所里工作。
“他在绘制一份新市政厅的平面图,辛辛苦苦地千了三个月。准备参加有奖竞赛。他昨天刚上完墨。你明白,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底稿的。上好墨之后,就用陈面包擦去铅笔印。陈面包比檫字橡皮好得多。
“布卢姆伯格一向在你这里买面包。嗯,今天——嗯——你明白,夫人,里面的黄油可不——嗯,布卢姆伯格的图样成了废纸。只能裁开来包三明治啦。”
马莎小姐走进后房。她脱下蓝点子的绸背心,换上那件穿旧了的棕色哗叽衣服。接着,她把榅梓和硼砂煎汁倒在窗外的垃圾箱里。
(有删改)
【小题1】文章前六段写出了马莎的“多情”,请简要概括其具体内容。
【小题2】文中画线的两处有关“榲柠和硼砂煎汁”的描写有什么作用?
【小题3】莎小姐在面包里放人黄油后是什么样的心理状态?请简要概括。
【小题4】小说以“女巫的面包”为题,请探究其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