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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餐馆和玫瑰
[美]欧·亨利
波西·卡林顿小姐出生在那个叫作酸果蔓角的小镇,一开头就背上了姓“博格斯”的不利条件。十八岁的时候,她改用“卡林顿”作为姓,来到了纽约,开始了她的演员生涯,现在她正声誉鹊起,红得发紫;那个精明的经理蒂莫西·戈尔茨坦让她签了合同,答应在下一个季度主演戴德·里奇的新剧本《华灯初上》。
随即就有一个姓海史密斯的演员来找蒂莫西先生,申请担任“索尔·海托塞”一角,也就是《华灯初上》里主要的滑稽男演员。戈尔茨坦说:“卡林顿小姐已经回绝了本市五六个最好的扮演乡巴佬的演员。她声明,如果物色不到最好的‘海托塞’,她就不登台。你知道,她是在乡村长大的,百老汇的兰花在头发上插根稻草,就想把自己说成是首蓿,可诓不了她。她要货真价实的东西。哎,你想扮演“索尔·海托塞’,首先要打通卡林顿小姐这一关。”
第二天,海史密斯乘了火车去酸果蔓角。他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偏僻的小镇待了三天。
此时的卡林顿小姐正如往常闲暇时一样,在一家位于地下室的空气污浊的小餐馆内和她的“追随者们”谈笑风生,她身材纤巧,美丽迷人,充满活力,得意非凡。
十一点三刻,一个瘦长、仓皇、犹豫的年轻人走进了餐馆,他长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傻乎乎地张着嘴,被餐馆里的灯光和人们吓得手足无措,狼狈不堪。他穿着一套白胡桃色的衣服,打了一条鲜蓝色的领带,衣服很不合身,瘦嶙嶙的手腕和穿白袜子的脚踝露在外面有四英寸之多。他睁大眼睛,打量着周围,正如见到猪猡闯进了土豆地的人一样。他终于看到了卡林顿小姐。他咧开嘴笑了,又高兴又窘迫地红着脸站起来,朝她的桌子那儿走去。
“你好吗,波西小姐?”他带着无可置疑的乡乡土音说,“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比尔·萨默斯——住在铁匠铺后面的萨默斯家的。”
“嘿,什么,”卡林顿小姐兴致勃勃地插嘴说,“你从酸果蔓角来?”
那个年轻人接着说,“是的,你知道吗?哈姆·赖利信了教;布利塞斯老太太把她的房子卖给了斯普纳船长;沃特斯家最小的女儿跟一个音乐教师逃跑了;县政府办公楼三月里着火烧掉了;你的威利叔叔给选上当警官了……”
“喂,诸位,”卡林顿小姐忽然对她的同伴说,“我要失陪一会儿。”她把他拖到角落里一张单独的桌子那儿。“我仿佛记不起谁是比尔·萨默斯了。”她瞅着那个乡下年轻人的天真的蓝眼睛,沉思地说。
“不过萨默斯一家我是认识的。我猜想那个老镇不会有多大变化。你最近有没有见到我家里的人?
“波西小姐,”年轻人认真地说道,“两三天以前,我还去过你家。”
“妈妈好不好?”卡林顿小姐问道。
“我最近一次见到她时,你妈妈正坐在阳光下面。我问她为什么不往后挪一点。‘威廉,她这样说,我一有空就坐在这儿,望着那条路,等着波西,直到天黑。我老是觉得,当她厌倦了外面的世界,想起她的老妈妈时,她仍旧会从那条路回来的。我出来的时候,”比尔结束道,“我在前门台阶那儿把这摘了下来。我想到了城里也许能见到你、我知道你一定喜欢老家带来的东西。”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朵玫瑰——一朵丝绒一般柔媚,芳香四溢的黄玫瑰,它在餐馆恶浊的气氛中耷拉着脑袋,正像一个少女在古罗马竞技场上在群狮热辣辣的呼吸下垂着头一样。
卡林顿小姐的尖锐然而悦耳的笑声在乐队演奏的《风信子》的旋律中响了起来。“哎呀,”她快活地嚷道,“还有比那些地方更死气沉沉的吗?如今让我在酸果蔓角待两个钟头,我都受不了。嗯,萨默斯先生,我见到你非常愉快。我想我现在要赶回旅馆去睡我的美容觉了。”她把那朵黄玫瑰塞在她绮丽精致的绸衣服的前襟里,站起身,傲慢地朝戈尔茨坦先生点点头。
那辆金碧辉煌的马车驶去后,这位“乡下来的年轻人”转头对戈尔茨坦说:“主意不错吧,呃?‘索尔·海托塞’这个角色总该派给我了吧?这位小姐是始终没有起疑。”
戈尔茨坦说:“你最好明天一早就去找卡林顿小姐,把这个角色敲敲牢。我觉得她会对你很满意的。”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三刻,海史密斯来到了卡林顿小姐下榻的豪华宾馆,满怀信心地递进他的名片。
接待他的是女演员的侍女。“对不起,”霍顿斯小姐说,“非常抱歉。卡林顿小姐已经取消了所有的演出合同,回到那个……那个什么小镇……哦哦,那个酸果蔓角小镇去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波西小姐的“出生小镇”“不利条件”“改姓”到“声誉鹊起,红得发紫”,这系列的过程是波西小姐的成功过程,也是其迷失过程。
B.作者详细描写“乡下来的年轻人”的肖像以及他和女主人公的对话,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情节的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C.文章叙述了演员海史密斯通过白己的种种努力,本以为成功获得了想要的角色,不料女主角的突然离去而使这些化为了泡影,意在表现作者为他不平,对他寄寓的深深的同情
D.小说构思精巧,结尾的陡转,故事情节中的悬念,如波西·卡林顿小姐的奋斗史、听完年轻人讲述后的反应,都给我们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小题2】请简要分析波西·卡林顿小姐这一人物的主要特点。
【小题3】怎样理解文章标题“賽馆和玫瑰”的含义。请简要说明。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2-22 02: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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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等着的轿车

美欧•亨利

黄昏来临了,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小公园的那个安静的角落,坐在一张长椅子上开始读书。她的脸看起来很秀气,那件灰色衣服却是普普通通的。前一天也是这个时候来到这里,再前一天也是如此,有个小伙子知道这些情况。

这个小伙子慢慢地靠近她。就在这时,姑娘手中的书滑到了地上。小伙子顺势拣起书,有礼貌地递了过去,随便讲了几句关于天气的寒暄话,就静静地站在一旁。

姑娘看了一眼小伙子简朴的衣着,一张并不引人注目的普普通通的脸。

“如果你愿意,就请坐吧。”她用深沉的低音说,“光线太暗了,无法看书,我现在想聊聊天。”

“你知道吗?”他说,“你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漂亮的姑娘,昨天我就见到你了。”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得记住,我是一位小姐。”

“实在冒昧,”小伙子说,“都是我的不是,你也知道——我的意思是公园里有这么多的姑娘,你也知道——当然,你不知道,但是……”

“换个话题谈谈吧。当然,我知道了。讲讲这些来往的游客吧,他们去哪儿?为什么那么匆忙?他们感到幸福吗?”

小伙子一时还没搞清,自己究竟应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到这里来坐的目的,只是因为我能接近这么众多的游客,我跟你讲话,是因为我想找一个天性善良的人,一个没有铜臭、不是惟钱是图的人聊聊,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厌恶钱啊——钱,钱,钱!我讨厌我周围的那些男人。我不喜欢自得其乐,看不上珍珠宝石,也懒得游山玩水。”

“我可总是这么认为,”小伙子说,“钱是个好东西。”

“当你有了成百万块钱,你就可以兜风、看戏、跳舞、赴宴。可我对这一切腻透了!”姑娘回答。

小伙子很有趣地看着姑娘。

他说:“我可很喜欢研究和探听富人们的生活。”

“有时候,”姑娘继续说,“我想,如果我要恋爱的话,就要爱一个普通的小伙子——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是我希望我能在这个世界上出人头地。你刚才说的当真是这个意思:你会爱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当然啦!”她回答。

“我在饭店工作。”小伙子说。姑娘心里一惊,问道:“该不会是个跑堂的吧?”

“我就是这个饭店的出纳员,你看见那里耀眼的有‘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了吗?”姑娘看了看手表,站起身问:“你怎么不上班?”

“我上夜班。”小伙子答道,“离上班时间还有一小时呢!我能再见到你吗?”

“不知道,也许可以。我得马上走了。唔,今晚我要去赴宴,还有一个音乐会呢。你进来时可能看到公园门口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吧?”

“是的,我看到了。”小伙子回答。

“我总是坐这辆车来的,司机正在等我呢,再见!”

“现在天已黑了,”小伙子说,“这公园里坏人太多,要不要我送你上轿车?”

“你还是在长凳上坐十分钟再走吧。”说完,姑娘就朝着公园大门走去。小伙子盯着姑娘漂亮的身影,然后起身跟在她后面。

姑娘走到公园大门口,转过头看了一眼那辆小轿车,就走了过去。她横穿马路,走进那个有耀眼的“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的饭店。店里的出纳柜台上一个红头发姑娘看见她来了,就离开了座位,这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就接替了红头发姑娘的工作。

小伙子把手插进口袋,在街上慢慢地踱着。然后,他走近那辆轿车,钻了进去,对司机说:“去夜总会,亨利。”

(选自《欧•亨利幽默小说选》,人民文学出版社2007年版,有删节)

【小题1】“就在这时,姑娘手中的书滑到了地上。”请分析这一情节的作用。
【小题2】请结合小说,具体分析小说中的“姑娘”的形象。
【小题3】小说以“等着的轿车”为题,可是小说到了最后才提到“轿车”。你觉得这个标题好吗?请结合小说加以探究。

同类题2

二、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相关题目。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小题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文中吉米具有怎么样的性格形象。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钟摆
欧·亨利
约翰和凯蒂结婚两年以来,从没分离过一晚上。他目瞪口呆地把字条读了又读。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起了波折,竟然使他不知所措了。
她吃饭时经常穿着的那件红底黑点晨衣软绵绵无精打采地搭在椅背上。匆忙之中她把平日穿的衣服扔得东一件西一件的。一个装着她爱吃的黃油硬糖的小纸袋丢在那里,包扎绳松开着。一张日报铺在地板上,上面的火车时刻表被剪掉了,留下了一个长方形的口子,就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表明一种缺损,表明灵魂和生命的离去。约翰·帕金斯站在没有生气的遗物中间,心头涌起一阵莫名的哀伤。
他着手收拾屋子,并尽可能布置得干净整洁。当他触摸到凯蒂的衣服时,他感到有一股恐惧之感悄悄袭上心头。他从来不曾想过,假如没有凯蒂,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已经完全成为他生活的依恋,就像他呼吸的空气——时刻都不能缺少,但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察觉。现在,她没有预先通知就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她从来不曾存在似的。当然这持续不了几天时间,充其量也不过一两个星期,但这对于他来说,就仿佛是死亡之手已向他伸出,威胁着他宁静和谐的家庭生活。他的家庭已是风雨飘摇。一个扁桃腺化脓的丈母娘把他的家庭守护神和家财统统赶到了九霄云外。约翰从冰箱里取出冷藏羊肉,煮了一些咖啡,孤零零地坐下来吃饭。这顿凄凉清冷的晚餐过后,约翰坐到了窗前。
他没有心思抽烟。窗外的城市,灯火璀璨,人声鼎沸,召唤着他出去寻欢作乐。夜晚是属于他的。他可以不受盘问地出去,像任何一个逍遥自在的单身汉那样,无拘无束地寻欢作乐。只要他高兴,他可以痛饮,游荡,尽情玩到天亮;不会有怒气冲冲的凯蒂在等着他,扫他的兴。只要他高兴,他可以在麦克洛斯基那儿同一班嘻嘻哈哈的朋友打落袋弹子,直到黎明的光辉盖过电灯光。以往,当弗罗摩尔公寓的生活使他厌烦的时候,他总是苦于婚姻的羁绊。现在羁绊解除了。凯蒂不在了。
约翰·帕金斯不善于分析自己的情感。但是当他坐在那间没有凯蒂的十英尺宽十二英尺长的客厅里时,他丝毫不爽地猜中了他烦恼的主要原因。他现在领悟到,凯蒂是他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他对凯蒂的感情,以往被单调枯燥的家庭琐事搞得麻木了,如今却因凯蒂不在面前而猛然觉醒。歌喉美妙的鸟儿飞走之后,我们才体会到它的歌声的可贵。
“我真是不可救药的笨蛋,”约翰·帕金斯暗忖道,“我真糊涂,怎么能一直这样对待凯蒂。每天晚上出去打弹子,同朋友们鬼混,不呆在家里陪陪凯蒂。让可怜的姑娘一人留在家里,身边无人宽慰,顾影自怜!约翰·帕金斯,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我要弥补过去对不住那个姑娘的地方。我要带她出去娱乐。从现在起,我要同麦克洛斯基那帮人一刀两断,不再来往。”
不错,城市在外面喧嚷,召唤约翰·帕金斯出去。此刻,在麦克洛斯基那儿,朋友们正在悠闲地消磨时光,玩着每晚的游戏,把弹子打落到网袋里去。但是花花世界也好,哒哒作响的弹子棒也好,都提不起那个因为妻子不在而心情懊丧的帕金斯的兴致了。他本来有的东西被剥夺了,以往他不加珍惜,甚至有点儿轻视,现在却需要它了。泪水——是的,晶莹的泪水盈满约翰·帕金斯的眼睛。一旦她回来,情况一定会有所改观。他一定要弥补以往他的所有疏忽。失去了她,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
门打开了。凯蒂提着一个小提包走了进来。约翰吃惊地张着嘴,痴呆地望着她。
“啊呀!回到家真高兴。”凯蒂说,“妈病得并不厉害。萨姆在车站上等着我,他说妈的病只不过稍微发作了一下,电报发出之后就没事了。于是我搭下一班火车回来了。我现在真想喝杯咖啡。”
约翰·帕金斯看了看钟。八点一刻。他伸手拿起帽子,朝门口走去。
“约翰·帕金斯,我倒要知道知道,你这会儿想到哪里去?”
“我打算去麦克洛斯基那儿,”约翰说,“跟朋友打一两盘弹子。”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二段不避其繁地描写屋内的景象,营造出屋内的凌乱氛围,表明凯蒂临行的匆忙与慌乱,给读者留下悬念。
B.小说反复写到窗外的城市,用城市的诱惑、喧闹对比帕金斯的不为所动,帕金斯曾经想竭力逃避的生活中的一切现在竞成了奢侈的希望,这让帕金斯对妻子有着从未有过的依恋。
C.小说详细描写了帕金斯的心理活动,既刻画了帕金斯内心的忏悔、孤寂与感伤,又蕴含着作者对人性的深度思考。
D.小说成功地塑造了帕金斯的形象,寄予了作者对他的深切同情,也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和无情。
【小题2】简析小说结尾的特点和艺术效果。
【小题3】小说以“钟摆”为题,有什么含义?这对你有什么启示?请简述。

同类题4

阅读下面选文,完成下列小题。
第二天早晨,苏艾睡了一个小时醒来的时候,看到琼珊睁着无神的眼睛,凝视着放下末的绿窗帘。
“把窗帘拉上去,我要看。”她用微弱的声音命令着。
苏艾困倦地照着做了。
可是,看那!经过了漫漫长夜的风吹雨打,仍旧有一片常春藤的叶子贴在墙上。它是藤上最后的一片了。靠近叶柄的颜色还是深绿的,但那锯齿形的边缘已染上了枯败的黄色,它傲然挂在离地面二十来英尺的一根藤枝上面。
“那是最后的一片叶子。”琼珊说,“我以为昨夜它一定会掉落的。我听到刮风的声音。它今天会脱落的,同时我也要死了。”
“哎呀,哎呀!”苏艾把她困倦的脸凑到枕边说,“如果你不为自己着想,也得替我想想呀。我可怎么办呢?”
但是琼珊没有回答。一个准备走上神秘遥远的死亡道路的心灵,是全世界最寂寞、最悲哀的了。当她与尘世和友情之间的联系一片片地脱离时,那个玄想似乎更有力地掌握了她。
那一天总算熬了过去。黄昏时,她们看到墙上那片孤零零的藤叶仍旧依附在茎上。随夜晚同来的北风的怒号,雨点不住地打在窗上,从荷兰式的低屋檐上倾泻下来。
——欧亨利《最后的常春藤也》节选
【小题1】琼山为什么执意地要看窗外凋零的常春藤叶?请分析她的内心世界。
【小题2】“ 可是,看那!经过了漫漫长夜的风吹雨打,……它傲然挂在离地面二十来英尺的一根藤枝上面。”说说你对这一段话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