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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小题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9-14 10: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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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高手文质彬彬

(美)克劳斯·米勒

已经是晚上十点半了,她丈夫还在公司开会,她真的很生气,眼泪在眼眶里一个劲地打转。

“哼,什么鬼会议,要开到这个时候!”她满腹牢骚地埋怨着。

“他不来,我来可以吗?”忽然一个声音从她身后响了起来。

“啊,你是谁?你想干什么?”她吓了一跳,转过身来惊恐地对来人喊道。

“嘘……”陌生人在嘴唇前竖起了一根手指,“请不要大惊小怪,我专程前来拜访你。”

“你……你是怎么进来的?”她心里害怕极了,尽管外表显得还比较平静。

“从阳台上爬进来的,本来想等到你们全家睡觉以后再进屋来随便看看,可是刚才听到你和丈夫通电话,知道他在开重要的会,一时半会回不来,所以我决定提前亲自拜访你,陪你说一会儿话。”

她尽量让自己平静下来,头脑里想着如何与这个窃贼周旋的各种方案。

“很抱歉,由于我们这种职业的特殊性,我不得不采取这种方式进屋。”他文质彬彬地说,“其实我们也是有血有肉的人,更多的时候,我们也很善良,我们也有职业操守。你看,我并没有对你动粗,只要你好好配合,我们之间就会相安无事。”

她的声音也变得柔和起来:“也许吧,不过如果你的手肯离开你的口袋,也许你会显得更善良一些,因为我知道你的口袋里恐怕有一把弹簧刀之类的玩意儿。”

他非常听话地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走到餐桌前,扫了一眼桌上的菜肴,然后他从碟子里拿起一小块牛排送进嘴里嚼了起来,啧啧地赞不绝口。

他尝了几个菜,用餐巾擦擦嘴,抓起桌上那瓶酒,打开盖子,倒了一小杯酒,抿了一口,然后使劲地咂咂嘴:“啧啧啧,这酒的味道也不错,是好酒!来,为你这么能干的主妇干一杯。”说着,他向她举起了酒杯。

“你为什么一定非得做这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呢?其实你还可以做其他一些体面的工作呀?那样风险要小得多。”

“夫人,其实这个问题我早就考虑过,我也曾经去找过一些体面的工作,可是我这个人命不好,总是四处碰壁。所以还是干这一行见效快,尤其是像我这样的高手,总是手到擒来,因为我从事这个行当已经很有些年头了。”

墙上的挂钟响了起来。这是一个布谷鸟式样的挂钟,到了整点,便发出“布谷、布谷”的叫声。钟的声音开始把他吓了一跳,很快他又镇静下来。他瞟了一眼墙上的钟,对她说道:“你看,都十一点了,你丈夫还没有回来,真不像话。我最恨这些不守时的人,尤其家里还有这么贤惠的妻子一直在等着。”

“不,他今天晚上有个非常重要的会议,平常他回家都很准时。”她显得有些激动,拼命为自己的丈夫辩解着。

“嗯,即便如此,也不能原谅不准时的行为。夫人,感谢你的美味佳肴,感谢你的热情款待。为了能够让我记住这美好的夜晚,我应该随手带走一两件纪念品,我想你应该不会反对吧?比如说这只钻戒就是最合适的纪念品。”他一边说,一边走到那个小桌子旁边,从一个首饰盒里拿起了她的那枚钻戒。

她的心隐隐作痛,因为这是她丈夫送给她的纪念品,价值不菲。可是她知道这宝贝肯定要不回来了,破财消灾,还不如索性装得大方一点,好让他尽快离开。于是她装作无所谓的样子对他说:“好吧,你就把它拿走吧,但愿你能卖个好价钱。”他点点头,微笑着朝阳台走去。

“等一下,”她在他背后喊道,“你一定得把这些夹心面包和火腿肠带走,我想我的丈夫肯定不需要了,但你的妻子和孩子肯定需要。”她迅速地把面包和火腿肠包好,塞进他的上衣口袋里。

“夫人,你真是个好人!”他把手放在胸前,像绅士那样对她微微地弯了一下腰,紧接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阳台上,无声无息,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

“嗯,这个家伙倒是挺有礼貌的,”她在心里想,“不过,尽管他干这一行干了很多年,仍然算不上是一个高手。”想到这里,她松开手指,仔细地打量着手中的钻戒,然后把这枚钻戒又牢牢地戴在手指上。她很兴奋,因为刚才把面包塞进他口袋里的那一刹那,她把这枚钻戒又拿回来了。这个窃贼也许做梦都没有想到,他遇到了一个真正的高手,尽管她早就退出江湖,已经改邪归正很多年了。

(选自《青年博览》2013年第14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文章对女主人公的语言、动作、心理等进行了描写,这些描写展示了女主人公面对入室盗窃的小偷时的从容状态。
B.女主人公的丈夫在公司开会,很晚了还不回家,女主人公心里很生气,于是开始抱怨,结果引来了小偷。
C.女主人公在经历了一阵惊慌之后,尽量让自己镇定下来,并开始与小偷周旋。她那柔和的声音反倒让小偷愿意听她的话。
D.小偷在女主人公面前表现的文质彬彬,在与女主人公交谈的过程中还强调自己的善良和职业操守,充分表明他从事这种职业的无奈。
【小题2】请用简洁的语言分析女主人公的形象特点。
【小题3】结合文本,谈谈小说以“高手文质彬彬”为题的妙处。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

(美)福克纳

艾米丽·格里尔生小姐过世了,全镇的人都去送丧。送丧的人们大多出于好奇,想看看她屋子的内部。至少已有十年光景谁也没进去看看这幢房子了。

那是一幢过去漆成白色的四方形大木屋,坐落在当年一条最考究的街道上,还装点着有十九世纪七十年代风格的圆形屋顶、尖塔和涡形花纹的阳台,带有浓厚的轻盈气息。可是汽车间和轧棉机之类的东西侵犯了这一带庄严的名字,把它们涂抹得一干二净。只有艾米丽小姐的屋子岿然独存,四周簇拥着棉花车和汽油泵。房子虽已破败,却还是执拗不驯,装模作样。

这幢房子传说是他父亲死后留给她的财产。

记得她父亲死后的第二天,妇女们到她家吊唁的时候,艾米丽小姐在家门口接待她们,衣着和平日一样,脸上没有一丝哀愁。她坚称她的父亲并没有死,并一直拒绝将他的父亲下葬。正当人们要诉诸法律和武力时,她垮下来了,于是他们很快地埋葬了她的父亲。

我们相信她这样做是控制不了自己。我们还记得她父亲赶走了所有来求婚的青年男子,她现在已经一无所有,只好死死拖住抢走了她一切的那个人。

行政当局要铺设人行道,就在她父亲去世的那年夏天开始动工。建筑公司带着一批黑人、骡子和机器来了,工头是个北方佬,名叫荷默·伯隆,个子高大,皮肤黝黑,精明强干,声音宏亮,双眼比脸色浅淡。很快,他就成了全镇的名人。不久,逢到礼拜天的下午我们就看到他和艾米丽小姐一齐驾着轻便马车出游了。

起初我们都高兴地看到艾米丽小姐多少有了一点寄托,但是妇女们都说:“格里尔生家的人绝对不会真的看中一个北方佬,一个拿日工资的人。”一次伯隆同男人们喝酒,说现在只是想玩玩,还无意成家,于是一些年纪大的人就说“可怜的艾米丽……”

她把头抬得高高,甚至当我们深信她已经堕落了的时候也是如此,仿佛她比历来都更要求人们承认她作为格里尔生这个贵族家族末代人物的尊严,仿佛她的尊严就需要同世俗的接触来重新肯定她那不受任何影响的性格。

……

“我要买点毒药,”艾米丽跟药剂师说。她当时已三十出头,依然是个削肩细腰的女人,只是比往常更加清瘦了,一双黑眼冷酷高傲,脸上的肉在两边的太阳穴和眼窝处绷得很紧。

“我要你们店里最有效的毒药,我要砒霜。”

药剂师朝下望了她一眼。她回看他一眼,身子挺直,面孔像一面拉紧了的旗子。药剂师说,“如果你要的是这种毒药。我们有,不过,法律规定你得说明做什么用途。”

艾米丽小姐只是瞪着他,头向后仰了仰,以便双眼好正视他的双眼,一直看到他把目光移开了,走进去拿砒霜包好。黑人送货员把那包药送出来给她,药剂师却没有再露面。她回家打开药包,盒子上骷髅骨标记下注明:“毒鼠用药”。

铺路工程竣工,伯隆离开了本城。一天黄昏,有人看见伯隆去而复返,他走进了艾米丽的那所房子,这就是我们最后一次看到荷默·伯隆。

至于艾米丽小姐呢,等我们再见到她时,她已经发胖了,头发也已灰白了。以后数年中,头发越变越灰,变得像胡椒盐似的铁灰色,颜色就不再变了。直到她七十四岁去世之日为止,还是保持着那旺盛的铁灰色。

不时我们在楼底下的一个窗口——她显然是把楼上封闭起来了——见到她的身影。她就这样度过了一年又一年——高贵,宁静,无法逃避,无法接近,怪僻乖张。

她就这样与世长辞了。死在楼下的一间屋子里。

我们已经知道,楼上那块地方有一个房间,四十年来从没有人见到过,要进去得把门撬开。他们等到艾米丽小姐安葬之后,才设法去开门。

这间布置得像新房的屋子,仿佛到处都笼罩着墓室一般的淡淡的阴惨惨的氛围:败了色的玫瑰色窗帘,玫瑰色的灯罩,梳妆台,一排精细的水晶制品和白银做底的男人盥洗用具,但白银已毫无光泽,连刻制的姓名字母图案都已无法辨认了。杂物中有一条硬领和领带,仿佛刚从身上取下来似的,把它们拿起来时,在台面上堆积的尘埃中留下淡淡的月牙痕。椅子上放着一套衣服,折叠得好好的,椅子底下有两只寂寞无声的鞋和一双扔了不要的袜子。

那男人躺在床上。

我们在那里立了好久,俯视着那没有肉的脸上令人莫测的龇牙咧嘴的样子。那尸体躺在那里,显出一度是拥抱的姿势,但那比爱情更能持久、那战胜了爱情的熬煎的永恒的长眠已经使他驯服了。他所遗留下来的肉体已在破烂的睡衣下腐烂,跟他躺着的木床粘在一起,难分难解了。在他身上和他身旁的枕上,均匀地覆盖着一层长年累月积下来的灰尘。后来我们才注意到旁边那只枕头上有人头压过的痕迹。我们当中有一个人从那上面拿起了什么东西,大家凑近一看,原来是一绺长长的铁灰色头发。

(有删改)

【小题1】联系全文,概括艾米丽的形象特点。
【小题2】故事主体部分以“我们”的口吻叙事,有什么效果?
【小题3】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小题4】文章题目是《献给艾米丽的一朵玫瑰花》,可文中并没有出现玫瑰花。对此,谈谈你的理解。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二十年以后

欧·亨利

纽约的一条大街上,一位值勤的警察正沿街走着。一阵冷飕飕的风向他迎面吹来。已近夜间10点,街上的人寥寥无几了。

在一家小店铺的门口,昏暗的灯光下站着一个男子,他的嘴里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烟。警察放慢了脚步,认真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向那个男子走了过去。

“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警官先生。”看见警察向自己走来,那个男子很快地说,“我只是在这儿等一位朋友罢了。”

男了划了根火柴,点燃了叼在嘴上的雪茄。借着火柴的亮光,警察发现这个男子脸色苍白,右眼角附近有一块小小的白色的伤疤。

“这是20年前定下的一个约会。如果有兴致听的话,我来给你讲讲。大约20年前,这儿,这个店铺现在所占的地方,原来是一家餐馆……”男子继续说,“我和吉米·维尔斯在这儿的餐馆共进晚餐。哦,吉米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我俩都是在纽约这个城市里长大的。从小我们就亲密无间,情同手足。当时,我正准备第二天早上就动身到西部去谋生。那天夜晚临分手的时候,我俩约定:20年后的同一日期、同一时间,我俩将来到这里再次相会。”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道。

“当然啰!吉米的光景要是能赶上我的一半就好了。啊,实在不容易啊!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

又是一阵冷飕飕的风穿街而过,接着,一片沉寂。他俩谁也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警察准备离开这里。

“我得走了,”他对那个男子说,“我希望你的朋友很快就会到来。假如他不准时赶来,你会离开这儿吗?”

“不会的。我起码要再等他半个小时。如果吉米他还活在人间,他到时候一定会来到这儿的。就说这些吧,再见,警察先生。”

“再见,先生。”警察一边说着,一边沿街走去,街上已经没有行人了,空荡荡的。

男子又在这店铺的门前等了大约二十分钟的光景,这时候,一个身材高大的人急匆匆地径直走来。他穿着一件黑色的大衣,衣领向上翻着,盖到耳朵。

“你是鲍勃吗?”来人问道。

“你是吉米·维尔斯?”站在门口的男子大声地说,显然,他很激动。

来人握住了男子的双手。“不错,你是鲍勃。我早就确信我会在这儿见到你的。啧,啧,啧!20年是个不短的时间啊!你看,鲍勃!原来的那个饭馆已经不在啦!要是它没有被拆除,我们再一块儿在这里面共进晚餐该多好啊!鲍勃,你在西部的情况怎么样?”

“哦,我已经设法获得了我所需要的一切东西。你的变化不小啊,吉米,你在纽约混得不错吧?”

“一般,一般。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里上班,坐办公室。来,鲍勃,咱们去转转,找个地方好好叙叙往事。”

这条街的街角处有一家大商店。尽管时间已经不早了,商店里的灯还在亮着。来到亮处以后,这两个人都不约而同地转过身来看了看对方的脸。

突然间,那个从西部来的男子停住了脚步。

“你不是吉米·维尔斯。”他说,“20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变得容貌全非。”从他说话的声调中可以听出,他在怀疑对方。

“然而,20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被捕了,鲍勃。在我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先给你看一张条子,是你的朋友写给你的。”

鲍勃接过便条。读着读着,他微微地颤抖起来。便条上写着:鲍勃:刚才我准时赶到了我们的约会地点。当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正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所通缉的人。不知怎么的,我不忍自己亲自逮捕你,只得找了个便衣警察来做这件事。

【小题1】下列对小说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鲍勃对警察说“这儿没有出什么事”,表现了他在和老友见面前遭遇警察的紧张心情。
B.鲍勃说“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得不东奔西跑”,反映出他因抢劫负罪在逃的窘迫之状。
C.鲍勃给警察讲述他和朋友约会的缘起,是为了缓解他害怕被逮捕的紧张心理。
D.鲍勃读便条时微微颤抖,表现了他当时惊愕、恐慌、尴尬等复杂的内心活动。
【小题2】小说两次写到“一陈冷飕飕的风”,有什么作用,请结合文章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鲍勃具有什么样的性格?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野 蜂

(美)惠特曼

五月是鸟儿结群歌唱和繁衍的月份,是蜜蜂的月份,是紫丁香开花的月份。我在日出后进入野外,往小河方向走去。阳光、馨香、旋律——蓝色的知更雀、草丛里的鸟群在我的四面八方啼鸣不已,好一片喧哗的天籁,那是从喉咙里唱出来的。近处啄木鸟的啄木声和远处雄鸡的啼鸣,是这片天籁的背景。两天来温暖湿润的天气,给小草染上了新的翠绿。太阳在辽阔的天空升起,又开始了一天的旅程,和煦的阳光流溢着,它沐浴着万物,亲吻着我的面颊。

不久我便听到池塘里的蛙鸣,看到野茱萸的第一朵白花,随着是繁茂的金色的蒲公英,一大片一大片铺满了地面,还有白色的樱花和梨花。我蹒珊地走过林边,野生的紫罗兰抬起它蓝色的眼睛向我的脚点头致敬,苹果树新绽的花朵泛着玫瑰色的红晕。小麦地闪着碧玉般晶莹的绿光。暗绿色的裸麦,空气里弥漫着温暖的弹性,矮杉木缀满了褐色小巧的果实。夏天已经完全苏醒。一大群鸟鸦哇哇地吵闹,落满枝头。我坐在它们附近,只听得一片震耳的喧哗。

大千世界给了我数不尽的东西,现在还在给我。但是这两天给我最多的还是那些大个儿的蜜蜂,人们叫作“野蜂”的。当我在路上慢慢走过时,蜂群结成了阵势,陪伴着我。在我清晨、正午和日落时的散步活动中,它们都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有时竟以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的方式独占了我身边的风光。它们是成千上万地飞满了甬道。大个儿的蜂,活跃、疾速,带着巨大的永远时起时伏的嗡嗡声和一种奇妙的冲击力量撞来撞去,迅速地闪动着,彼此追逐着。这小小的东西给了我鲜明的新的感受。它们是否正处在交配期呢?否则,这么大的蜂群,这样的紧张和猛烈,又是什么意思?

我坐在一株巨大的野樱树下书写——偶然的云翳和阵阵的清风,调剂着这温暖的天气,使它凉爽可人。我在这儿坐了许久,蜂群的嗡嗡的音乐包围着我。数以百计的蜂在我的身边飞掠着、悬浮着、穿梭着——是些身穿浅黄色外衣的大个儿,胖乎乎的身子闪着光,粗短的脑袋,轻绡一样的翅膀——永远发出它们那宏大浑厚的嗡嗡的吟声。旷野、裸麦地、苹果园,这一切都以我十分渴望的方式滋养着我,令我陶醉。两天来的一切:阳光、微风、气温都那么好,真是尽善尽美。这两天我感到十分舒畅,我觉得身体好得多了,精神也宁静安详,然而一个纪念日快要到了,它曾给我的生命带来最沉重的损失和深切的哀悼。

又一个完美的日子。上午七至到九点两个小时被包围在蜂阵和鸟群的音乐之中。苹果树下面,有三四只背部褐色的画眉,每一只都在快板急腔地欢欣地歌唱。那声音之美妙,真是我从来没有听见过的。我听了两个小时,忘掉了一切,只朦胧地感到沉醉。我注意到几乎每一种鸟一年中都有自己特殊的时期,这个时期它们歌唱得特别动听。现在正是这褐背画眉鸟歌唱得最欢畅的时期,也正是蜜蜂声音最动听的时期。它们在这甬道内外飞舞着、嗡鸣着。我回家时,又是一大群蜜蜂跟往常一样前呼后拥陪伴着我。

两三个礼拜过去了。在我写下这一段文字时,我正坐在小溪旁的一棵百合树下。这树有七十五米高,正在成熟时期,朝气蓬勃,一片鲜亮的翠绿——多么迷人的形体。每一根枝条,每一片树叶,都是那么尽善尽美。数以千计的野蜜蜂在这树的上上下下飞翔,在花中寻觅甜蜜的花汁。蜂群宏大连绵的吟声形成了整个世界的基调,也形成了我此时此刻的心情的基调。

(注)①本文写于作者中风痊愈之后。②母亲的忌日。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紫罗兰“抬起蓝色的眼睛点头致敬”,苹果树“泛着玫瑰色的红晕”诗意的语言,独特的感受,洋溢着作者对大自然的热爱之情。
B.“大千世界给了我数不尽的东西,现在还在给我”一句在文章中承上启下、衔接自然,自然地引出了下文的描写主体“野蜂”。
C.题为“野蜂”,作者用雄鸡的“啼鸣”、乌鸦的“吵闹” 、池塘的“蛙鸣”、画眉的“欢畅”等反衬了野蜂宏大浑厚连锦的吟声。
D.“它曾给我生命带来了最沉重的损失和深切的哀悼”一句表达了对逝去亲人的思念之情,这种深沉而又淳朴的情怀使文章的情感变得厚重。
【小题2】文章第一自然段景物描写在文章中起怎样的作用?
【小题3】作者为什么对“野蜂”情有独钟?请结合作品概括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