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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干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小题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9-14 10: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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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各题。

婉言相告

美纳博科夫

欧金尼娅是个流亡的老寡妇,总是穿身黑衣服。前一天她的独生子米沙死了,至今她还不知道。

早上七点左右,欧金尼娅的老朋友切莫比尔斯基夫妇收到来自巴黎的电报,米沙干活的那个工厂的厂长说他是从楼顶掉进电梯井的。

这时候,欧金尼娅也起床了,她到厨房煮了些咖啡。欧金尼娅已经整整一个星期不和房东太太讲话了,这也不是她们第一次吵架。不过,她跟朋友们说起来时,总说自己无意搬走。要是决定和谁断绝关系,她只要关上那个像黑色小拎包一样的便携式助听器就行了。她提着咖啡壶走过门厅,发现地上有张明信片,是邮递员从门上的投信缝隙塞进来的。明信片是儿子寄来的。

她一手提着咖啡壶,站在门槛上读。明信片上写道:“亲爱的妈妈,我一直拼命工作,晚上滑了一跤,哪儿都去不成了。”

切莫比尔斯基夫妇之前通过更先进的通讯方式知道了米沙的死讯,结果便是她现在读到的这几行字,实际上不是她儿子写来的。

两条街之外的公寓里,切莫比尔斯基正从ー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他一边走,一边无奈地摆手:“该怎么告诉地呢?上帝,真不幸啊。地肯定受不了的。可怜的孩子啊,还不到三十岁。想想这工作还是我帮他找的呢……”他的妻子边哭边挠地白发稀疏的头,分别打电话给利普什泰恩夫妇,列诺什卡,奥尔尚斯基医生——但就是下不了决心自己先到欧金尼娅家去。

欧金尼娅喝完咖啡后挎上黑网兜,提上手提包出门了。她身子仍然挺得笔直。不戴助听器的话,她就是个彻底的聋子。就是戴上,耳朵也很背。小镇的嘈杂声对她而言就是她血液的流动声。在这样已成习惯的背景中,周围的世界与她相安无事。行人是橡胶人,狗是毛绒狗,电车寂静无声。她在这一片寂静中行走,面无表情,但整体来说她对自已还是满意的:穿着黑衣,受着耳聋的迷惑和限制。她在想,明天,是个假日,可能有人来访。她应该买点上次买的烤饼。路过钟表铺时,她记起来该把米沙的手表拿回来。表是米沙在巴黎摔坏的,托人顺路带給她。她走进了钟表铺,悄无声息。钟摆晃动,各晃各的,各走各的时间。她从手袋里拿出了个钱包模样的小东西,急急地戴上,从前做这么快的动作还不好意恩。钟表商熟悉的声音远远传来——起初很响——接着消失了,然后冲到她面前猛响起来。

“好了,我听见了,下个星期五。”

一离开钟表铺,她又让自己与世隔绝起来。她带有黄斑的衰老眼睛又一次显得安详平静,甚至露出快乐的神色。

她一路走一路随意观看,将赞许的目光投向孩子、小狗。走了一会儿,早春空气令人发困,她边走边打哈欠。在面饼店里,她仔细挑选面饼,走动时不敢伸直指头——原来,黑羊毛手套上破了个洞。她出了门,隔壁店里在卖男式村衣,引起了她的兴趣。刚要进去,突然胳膊被舒夫太太拉住,欧金尼娅迅速地调整好她的复杂机器,这时候世界才变得有声了。舒夫太太对准黑色助听器,要把她的声音直接灌入:“巴黎有消息吗?”“有啊,经常有,”欧金尼娅轻声说道,又加了一句,“你为什么不来看我?”好心的舒夫太太尖声喊着回答,那声音刺得欧金尼娅眼里闪出痛苦的神色。

舒夫太太到现在什么情况都不知晓,回到家,切莫比尔斯基正在给她丈夫打电话。舒夫建议写几个纸条给欧金尼娅看,说米沙病了,从轻说到重。

欧金尼娅回到家,在门口的台阶上发现了切莫比尔斯基。他们进了门,切莫比尔斯基太太先来了,已经等了好长一阵。煎熬就要开始了。

欧金尼娅喜欢朋友们来访。见他们来,她只觉得高兴,赶紧热情地忙活起来,切莫比尔斯基夫妇硬拉着她坐下。

“看在上帝的份上,开始吧。”他妻子恳求道。

“唉,我能说什么呀!”切莫比尔斯基叫道,猛地站起来,绕着屋子打转。

欧金尼娅已经注意到周围人的脸色,开始仔细地观察起来。

门铃响了,房东太太神情凝重地开门,请进来艾达姐妹。她俩脸色白得可怕。

助听器就放在地眼前的桌布上,一会儿朝着这个客人,一会儿又朝向那个客人,可是声音斜着传过来,听不真切。突然,舒夫夫妇走了进来,接着又进来了瘸子利普什泰恩和他的母亲,后面还有奥尔尚斯基夫妇、列诺什卡——大家都互相说着话,不过小心不让欧金尼娅听见。其实大家已经分成几个组把她围在了中间,一个个严肃紧张。

欧金尼娅的笑容突然消失了,换成了怨恨一般的神色,继续把助听器伸向客人——

躲到远处屋角抽泣的切莫比尔斯基咆哮道:“还解释什么——死了,死了,死了!”可是她已经不敢往他那边看了。

(有删改)

【小题1】请解释划线句子中“煎熬”的含义。
【小题2】小说如何借助听器来塑造欧金尼娅的形象?请简要分析。
【小题3】赏析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小说,完成下面小题。
重聚
【美】约翰·契弗
我最后一次见到父亲是在纽约中央车站。我写信告诉父亲,因为要在纽约换另一班火车,我会在那儿停留一个半小时,并问他,我们能否一起吃午饭。
他的秘书回信告诉我说,父亲那天中午将在车站的咨询台和我碰面。12点整,我看见他从人群中走来。他对于我来说是个陌生人——母亲3年前和他离婚了,自那以后我再也没见过他。但是,我一看到他,就感觉到他是我的父亲,是我的肉和血、我的未来和命运。父亲是个高大、相貌英俊的男人。能够再见到他,我开心极了。他一边拍拍我的后背,一边和我握手。
“嗨,查利。”他说,“嗨,孩子。我想带你到我的俱乐部去,但它位于第60街。如果你得赶早班火车,我想我们最好在这附近吃些东西。”
他单臂搂着我,我用母亲闻玫瑰花的方式闻着父亲身上的气味。那是一种成分丰富的气味,混合着威士忌酒、须后水、鞋油、羊毛衣物以及一个成熟男人的味道。我希望有人看见我们在一起。我希望有人拍下我们在一起的照片。我想要一些关于我们在一起的记录。
我们走出车站,沿着一条小巷往上走到一间餐馆。时候还早,餐馆空空的。有一个穿着一件红大衣的很老的侍者蹲在厨房门边。我们坐下来,父亲大声地召唤侍者过来。
“伙计!”他又是法文,又是意大利语地吼着,“侍者!酒保!嗨,你!”他的大声喧嚣在空空的餐馆里,显得格格不入。
“能不能给点儿服务呵!”他嚷道。
“快点,快点!”说着,他拍了拍手掌。这才引起了侍者的注意,他慢吞吞地朝我们餐桌蹭了过来。“你是朝我拍掌的吗?”他问道。
“别急,干嘛火气那么大,冷静点,”父亲说,“如果不过分——如果没有太超越你的职责之外,我们想要两杯吉卜森马丁尼酒。”
“我不喜欢被人拍手示意。”那个侍者说道。
“我应该把我的口哨带过来。”父亲说,“我有一只口哨,只有老侍者们的耳朵才听得见。现在,拿出你的小便笺簿和小铅笔,看看你能否拿齐这些东西给我们:两杯英国卫兵牌吉布森鸡尾酒。跟着我重复一遍:两杯英国卫兵牌吉布森鸡尾酒。”
“我想你们最好到别的地方去。”那个侍者轻声说道。
“是我这辈子听到的最了不起的主意了。走,查理,谁稀罕这个鬼地方。”父亲说。
我跟着父亲走出那间餐馆,来到了另一间餐馆。我们要的酒送来了。他反复询问我关于棒球赛的点点滴滴。然后,他用餐刀敲打他面前那个空玻璃杯的边缘,又开始大叫起来:“伙计!侍者!嗨,你,能不能麻烦你再给我们两杯同样的。”
“这个男孩多大了?”侍者问道。
“关你屁事!”父亲说。
“对不起,先生,”侍者说:“我不能再卖酒给这个孩子了。”
“喔?这我倒要告诉你个大新闻,”父亲说,“非常有意思的大新闻。你们这儿可不是纽约唯一的餐馆。街口刚开了一家。无礼的庸人,走,查理。”
“我得赶车了。”我说。
“对不起,宝贝。”父亲说,“真的很抱歉。”他的手臂紧紧地搂住了我。“如果还有足够的时间带你去我的俱乐部看看就好了……”
“没关系,爸爸。”我说。
“我去买份报纸给你。”他说,“我去买份报纸给你带上火车看。”
“我必须走了,爸爸。”我说,“时间很晚了。”
“马上,就等一会儿,宝贝。”他说,“就等一会儿。”
“再见,爸爸。”我说。然后我走下台阶,登上了我乘坐的那班火车。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父亲。
(选自《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心理描写生动。因为要和父亲见面,查理“开心极了”。虽然只有短短的90分钟时间,但他希望能和父亲合影,留下父子共度时光的一点记录;他也希望留在父亲身边,因为他对家庭生活充满渴望。
B.父亲在见面中两次提到想让儿子去他的俱乐部看看,这一细节也许表现了父亲想向儿子证明自己的身份,由此显示自己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
C.在父亲第二次准备转换到另一家餐馆时,查理用“我得赶车了”粗暴的打断了父亲,说明他的忍耐到了极限,他看不惯父亲的所作所为但又不想伤害他。
D.文中的酒是表现人物关系的重要事物,是父子见面后建立父子关系的纽带。查理的父亲通过喝酒凸显了自己的地位,也让他和儿子的关系变得亲密。
E. 小说叙写父子分别三年后90分钟重聚的经历,男孩从父亲的言行中感到父亲的粗暴无礼,孩子渴望亲近父亲,而两人缺乏感情交融,让心唏嘘。
【小题2】小说以“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父亲”结尾,这样写有什么效果?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在刻画父亲这个形象时,突出了他的哪些性格特征?请结合全文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爱的契约
美威尔·斯坦顿
我和玛吉结婚的时候,经济上很拮据,且不说买汽车和房子,就连玛吉的结婚戒指还是我分期付款购置的。可是如今却大不相同了,人们结婚不但讲排场摆阔气,而且还聘请婚姻顾问,签订夫妇契约。听说有些学校还要开设什么婚姻指导课呢!
我想,签订一份契约也许会使我们的家庭生活走上正轨。于是,我决定和玛吉谈谈。
“玛吉……”我说,“婚姻对人的一生至关重要,可是我们结婚的时候……”
“你在胡扯些什么?”她不由得一愣。
我说:“这里有一份夫妇契约的样本,是由一对名叫莫里森和罗莎的夫妇签订的,它适用于任何夫妻。”
玛吉显然对这话题感兴趣:“讲下去。”她催促道。
我打开书念道:“第一,分析每对夫妇过去的生活是否有遗传病史,是否有吸毒嗜好和犯罪历史,是否有……”
“别说了,我不想再听下去。”她失望地说,“只有傻瓜才会和这种人结婚。”
“当然!”我解释说,“这并不是说莫里森和罗莎也有过这类事情。但是,了解情人的过去总要比蒙在鼓里一无所知好得多。这样蜜月结束后,即使碰上令人难堪的事情,你也不会感到束手无策了。”
“这些对我们来说已经为时过晚了。”
“怎么会为时过晚呢?一切可以从头开始,要是我们现在也签订一份契约的话……”
“签订什么?”玛吉吃惊地问。
“签订契-----约。”我故意拖长了音调。
“为什么?”玛吉疑惑地问。
“因为契约有着一种不可抗拒的约束力。另外,它还能合理地分配我们之间的责任和权利。”我停顿了一下,建议说,“让我们也签订一份契约吧!比如每逢单年由你决定到哪儿去度假,双年则由我说了算。”
“要是轮到我做主时,正碰上手头没钱,那我们不是只有待在家里了吗?”她反问。
“不错,但这只不过是一种特殊情况。”我说,另外,契约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我们可以酌情处理嘛。”
“如果契约可以随意改变,那它还有什么用处呢?”玛吉反驳说。
“言之有理。”我说,“想不到你还知道这些基本常识。”
“如果你也懂得这些常识,就不会提出签订什么契约了。”
“要知道,女人经常喜欢谈论平等和自由。一张契约至少可以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我辩解说。
“你不懂,亲爱的!”玛吉两眼紧盯着我的脸,激动地说,“平等对女人来说无关紧要,关键是男人是否值得她们爱。要是一个女人真心爱上了一个男人,她就会做一切事情来使他幸福。这绝不是那张该死的契约所起的作用,而是她自己情愿这样做。”说完便转身走进隔壁的厨房。
没想到玛吉懂得这么多的道理。我终于认输了。
“要喝咖啡吗,亲爱的?我刚煮了一壶。”玛吉探出半个身子温柔地问道。
“咖啡?太好了。”我转过身来看见她嘴里咀嚼着什么,“你在吃什么?”
“油煎饼,想尝尝吗?”她笑着问。
我的天啊!我和玛吉共同生活了十七年,难道她还不知道我讨厌油煎饼?她自己也是一看到油煎饼就会呕吐的,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玛吉,你喜欢吃油煎饼?”我不解地问。
“是啊,怎么啦?”她神秘地眨了眨眼。
“记得我们第一次约会,我给你要了杯咖啡,问你是否要油煎饼,你拒绝了,说是你不喜欢。”
“是的,你记的不错。”她爽快地说,“可是当时你口袋里只有五毛钱,还是向别人借的。”
“可油煎饼只需要一毛钱呀!”
“别打肿脸充胖子,那样你回家的车钱就没啦。”说着,她忍不住大笑起来。
我坐在她身边,贪婪地吃着热腾腾的油煎饼,嘿,味道还真不错啊!
过了一会儿,我也从包里拿出两只油煎饼——早晨我瞒着玛吉买的,递给她一只说:“我以前不吃油煎饼,但我可以从头学起!”
【小题1】简要分析第一段在文中的作用。
【小题2】结合全文,解释“爱的契约”的含义。
【小题3】小说中“我”的形象有何特征?作者刻画这个人物有何作用?
【小题4】有人认为小说的最后一段是画蛇添足,请谈谈你的看法并简要说明理由。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追风筝的人

美卡勒德•胡赛尼

斗风筝比赛是阿富汗古老的冬日风俗。

规则很简单:放起你的风筝,割断对手的线,祝你好运。若有风筝被割断,那些孩子追逐那个在随风飘扬的风筝。

对追风筝的人来说,最大的奖励是捡到最后掉落的那只风筝。那是无上的荣耀。每个斗风筝的人都有助手,我的助手——兼仆人与朋友——是哈桑。

那年冬天的一个夜里,距比赛还有四天。爸爸划了一根火柴,说:“我觉得今年你也许能赢得巡回赛。”爸爸随口一说,在我脑海埋下了一颗种子:赢得冬季巡回赛是个好办法!让他看看,他的儿子终究非同凡响。

街上新霁的积雪银光闪闪,天空蓝得无可挑剔。哈桑和我走出锻铁大门时,雪花反射出白晃晃的光芒,照得我睁不开眼。街上,风筝斗士们在做最后的准备。街道传来欢声笑语,各处屋顶挤满了看客。我朝自家的屋顶看去,爸爸挥挥手,我不知道他究竟是跟我还是跟哈桑打招呼。

“我们得开始了。”哈桑说。

突然间我想放弃。爸爸在屋顶上,看着我。他的眼光像太阳那样热得令人发烫。

“我有点不想放风筝了。”我说。

“今天是个好日子。”哈桑说。

我试图让眼光离开我们家的屋顶。

哈桑上前一步,低声说了一句让我有些吃惊的话。“记住,阿米尔少爷,没有鬼怪,只是个好日子。”

“没有鬼怪。”我低声说,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觉得好些了。

不消一分钟,我的风筝扶摇直上。空中已经挂着至少二十只风筝,如同纸制的鲨鱼,巡游搜猎食物。寒冷的微风吹过我的头发。哈桑在我身旁,他的手掌被线割得鲜血淋漓。

第一批被挫败的风筝断了线,像流星那样划过苍天,拖着闪亮的尾巴,散落在临近的街区,给追风筝的人带来奖赏。

我偷眼望向爸爸,寻思他眼下在想些什么。

风筝纷纷坠下,而我的仍在翱翔。我双眼不时瞟向爸爸,紧紧盯着他的羊毛衫。

到下午三点,阴云密布,太阳躲在它们后面,影子开始拉长。只剩下六只风筝了,我仍是其中之一。我双腿发痛,脖子僵硬。但看到风筝一只只掉落,心里的希望一点点增大。

一只蓝风筝,在过去那个钟头里面,它大开杀戒。现在,只剩下我的红风筝和那只蓝风筝了。

局势紧张得如同我流血的手拉着的线。人们纷纷顿足、尖叫。“干掉它!干掉它!”爸爸会不会也在欢呼呢?但我所能听到的是脑袋里血液奔流的声音。

一阵风拉升了我的风筝,我占据了有利的位置。“干掉它!干掉它!”的齐声欢呼越来越响,仿佛罗马人对着斗士高喊“杀啊!杀啊!”。

“你快赢了,阿米尔少爷!”哈桑兴奋得直喘气。

那一刻来临了。我合上双眼,松开拉线的手。寒风将风筝拉高,线又在我手指上割开一个创口。接着……不用听人群欢呼我也知道,我赢了!我看到爸爸站在屋顶边缘,双拳挥舞,高声欢呼。我体验到有生以来最棒的一刻。

“安拉保佑,我们等会儿再庆祝吧。现在,我要去帮你追那只蓝风筝。”哈桑撒腿就跑。

“哈桑!”我大喊,“把它带回来!”

他踢起阵阵雪花,飞奔到街道的拐角处。他停下来,转身,双手放在嘴边,说:“为你,千千万万遍!”然后露出一脸微笑,消失在街角之后。

我收回风筝后,寻找每条通道都没有哈桑的踪迹。我正在担心,天就快黑了,听到前面传来一阵声响。这是一条僻静的死胡同,哈桑站在末端,拳头紧握,双腿微微张开。在他身后,摆着那只蓝风筝。那是我打开爸爸心门的钥匙。

三个邪恶的大男孩挡住了哈桑的去路。我觉得自己无法呼吸。他们逼近哈桑。

“把风筝给我!”其中一个挥舞着拳头。

哈桑眼里流露出恐惧,可是他摇摇头。“这是阿米尔少爷的风筝。”

“你这个白痴!把风筝给我们。”

哈桑弯腰捡起一块石头。

阿塞夫一愣,他开始退后一步。

“最后的机会了哈扎拉人!”

哈桑的回答是高举那只抓着石头的手。

我张开嘴,几乎喊出来。但我没有,我浑身麻木。

他们动手了,哈桑扔出石块,击中了阿塞夫的额头。他们一拥而上……

有种温热的东西从我眼角流淌下来。我眨眨眼,看见自己依旧咬着拳头,咬得很紧,从指节间渗出血来。

我回到那个空无一人的市场。斜倚在一家小店铺紧闭的推门。

约莫隔了十五分钟,哈桑回来了,手里拿着那只蓝风筝。

“你到哪里去了?我在找你。”我艰难地说,仿佛在吞嚼一块石头。

(节选自《追风筝的人》,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
A.小说真实生动地向读者展现了阿富汗斗风筝比赛的风俗传统,充满异域风情,表现了阿富汗人民的勇敢和好斗。
B.小说情节波澜起伏,情节的高潮是哈桑保护追回的风筝,高潮部分不仅照应标题,更能突出“我”与哈桑的不同性格特征。
C.小说的环境描写非常典型,特别是对街道上雪的描写,烘托了“我”的紧张与哈桑的纯洁,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颇具艺术匠心。
D.小说对哈桑的形象的刻画运用了肖像、语言、动作等描写,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个性化的人物语言有力地揭示了哈桑的品格。
【小题2】随着小说情节的发展,“我”的心理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请简要概括。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我们选择的道路
美 欧·亨利
两个强盗冲下陡坡,审慎而迅速地穿过树林。驰进一个原始的荒凉的峡谷。在这里,鲍勃·蒂德博尔的坐骑在一块长满苔藓的岩石上打了滑,摔折了前腿。他们立刻朝它脑袋开了一枪。
“哦,我想你那匹小野马暂时驮得动我们两个人。”乐天派的鲍勃回答说,“路上一见到马,我们就征用一匹。天哪,我们发了一笔财,可不是吗?看钱上的标签,一共三万,每人一万五!”
“比我预料的少。”鲨鱼多德森说,用靴尖轻轻踢着钞票捆。接着,他沉思地瞅着他那匹跑累的马的汗水淋漓的肋腹。
“老博利瓦差不多要累垮啦。”他慢吞吞地说,“我真希望你的栗毛马没有摔伤。”
“我也这样希望,”鲍勃无忧无虑地说,“不过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博利瓦的脚力很健——它能把我们驮到可以换新坐骑的地方。妈的,鲨鱼,我想起来就纳闷,像你这样的一个东部人来到这里,在这些横行不法的勾当中居然胜过我们西部人。你究竟是东部哪里的人?”
“纽约州。”鲨鱼多德森说着在一块岩石上坐下,嘴里嚼着一根小树枝,“我出生在厄斯特县的一个农庄里,十七岁的时候,从家里逃了出来。我来到西部完全是一个偶然的机遇。当时我挎着一小包衣服,沿路走去,想到纽约市。我打算到那里去挣大钱。我觉得我能行。一天傍晚,我到了一个三岔路口,不知道该走哪一条路。我琢磨了半个小时,终于选择了左面的一条。就在那天晚上,我遇到一个在乡镇旅行演出的西部戏班子,我跟着他们来到了西部。我常想,如果当时我选择了另一条路,会不会成为另一种人。”
“哦,我想你结果还是一样。”鲍勃·蒂德博尔愉快而不无哲理地说,“我们选择的道路关系不大;我们成为哪一种人,完全由本质决定。”
鲨鱼多德森站起来,靠在一株树上。
“我真不愿意你那匹 栗毛马摔伤,鲍勃。”他又说了一遍,几乎有点伤感。
“我何尝愿意,”鲍勃附和说,“它确实是匹快马。但是博利瓦准能帮我们渡过难关。我们还是赶紧上路为好,对不对,鲨鱼?我把钱装好,我们上路找一个妥当的地方吧。”
鲍勃·蒂德博尔把抢来的钱重新装进帆布袋,用绳索扎紧袋口。他抬起头时看到的最扎眼的东西,是鲨鱼多德森手里握得四平八稳的、对准他的四五口径的枪口。
“你不了解,鲍勃,”他叹了一口气说,“你那匹栗毛马摔折了腿,叫我多么难过。”
刹那间,多德森换了一副凛冽的凶相,还夹杂着一种冷酷的贪婪。那个人的灵魂透露了一会儿,像一幢外观正派的房屋的窗口出现了一张邪恶的脸庞。……
鲨鱼多德森疾驰而去时,他眼前的树林似乎逐渐消失;他右手里的枪变成了桃花心木椅子的弯扶手;他的马鞍奇怪地装上了弹簧,他睁眼一看,发现自己的脚并没有踩在马镫上,而是安详地搁在那张直纹橡木办公桌的边上。
我告诉各位的是这么一回事:华尔街经纪人,多德森——德克尔公司的多德森做了个梦,梦醒时睁开了眼睛。机要秘书皮博迪站在他的椅子旁边,嗫嗫嚅嚅地正想说话。
嘿!皮博迪,”多德森眨着眼睛说,“我准是睡着了。我做了一个非常奇怪的梦。有什么事吗,皮博迪?”
“特雷西-威廉斯公司的威廉斯先生等在外面。他是来结算那笔艾克斯·淮·齐股票账目的。他抛空失了风,你大概还记得吧,先生。”
“对,我记得。今天艾克斯·淮·齐是什么行情,皮博迪?”
“一元八毛五,先生。”
“那就按这个行情结账好啦。”
“对不起,我想说一句,”皮博迪局促不安地说,“我刚才同威廉斯谈过。多德森先生,他是你的老朋友,事实上你垄断了艾克斯·淮·齐股票。我想你也许——呃,你也许不记得他卖给你的价钱是九毛八。如果要他按市场行情结账,那他就得倾家荡产,变卖掉一切才能交割。”
刹那间,多德森换了一副凛冽的凶相,还夹杂着一种冷酷的贪婪。那个人的灵魂透露了一会儿,像一幢外观正派的房屋的窗口出现了一张邪恶的脸庞。
“他得按一元八毛五的行情结账。”多德森说,“博利瓦驮不动两个人。”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他们立刻朝它脑袋开了一枪”,在鲍勃的坐骑受伤之后,他们杀了它。杀马是多德森早有的预谋,为下文独吞赃物作了铺垫。
B.两个强盗对博利瓦的脚力有所讨论,鲍勃的意图是急于想和多德森一块逃亡,而多德森对马更多的是同情。
C.多德森凶相“像一幢外观正派的房屋的窗口出现了一张邪恶的脸庞”,两次提到说明他是什么样的人,完全由本质决定。
D.小说使用了“欧·亨利式”结尾,小说结尾发生了出人意料的情节变化,这一意想不到的结果产生了独特的艺术魅力。
【小题2】小说主人公多德森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前半部分写多德森的强盗之梦,后半部分写多德森的经纪人生活。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