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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小题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8-09-14 10:4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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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细菌

美刘易斯·托马斯

①我们认为,人类疾病的肇事者,是一群有组织的、现代化的魔鬼。而在这敌阵中,最显眼的、坐中军大帐的便是细菌。我们断定,它们干起坏事来该是饶有兴致的。它们到我们身上逐利,它们数量太多,疾病看来是不可避免的,假如我们成功地剿灭了一种疾病,总会有一种新的疾病伺伏在一旁,等着取代它的位置。

②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我们也从来都只是那个庞大的细菌王国相对漠不关心的对象。细菌致病并非常规,疾病通常是由为共生而进行的谈判无结果造成的,是因为共生双方中的一方越过了边界线。

③有些细菌只是在产生外毒素时才对人类有害,而从某种意义上说,它们只是在自身生病时才产生外毒素。白喉杆菌和白喉链球菌只有在受到噬菌体注侵袭时才产生毒素。为毒素的产生提供密码的是病毒,未受感染的细菌是没有获得密码通知的。我们染上了白喉,那是一种病毒感染,但病毒感染的不是我们。我们卷入的不是一场跟毒素的直接对抗赛,而好像是无意中撞入了他人的麻烦。

④有些微生物具有侵害人体的特殊能力,如结核杆菌、梅毒螺旋体、疟原虫等。但从进化论的意义上讲,它们能引起疾病或死亡,这对它们自己也没有什么好处。对大多数细菌来说,引起疾病也许是它们的祸事,它们要冒的生命危险比我们的危险更大。一个人带上了脑膜炎病原菌,即使不用化学疗法,致命的危险也不大。相比之下,脑膜炎病原菌运气不好碰到人身上,它们致命的危险可就太大了。大多数脑膜炎病原菌很精明,只停留在人体的表面,在鼻咽部待着。脑炎流行时,大多数带菌者身上、鼻咽部就是病原菌待的地方。一般说来,它们在那儿对人是无害的。只有在原因不明的少数人身上,它们才越过了界线。这时人菌两方就一块儿遭殃了,而大多数时候,更遭殃的是脑膜炎病原菌。

⑤大多数细菌一门心思在吃喝,它们不断改变着有机分子的结构,这样,这些分子便可被用来满足其他生命形式的能源需要。总的说来,这些细菌相互之间不可分离,以相互依赖的群落的形式生活在土壤或海洋中。有一些细菌在更专门、更局部的关系中成了更高级生物的共生者,作为工作零件活在其组织中。如果没有根瘤菌,豆科植物的根瘤就不会形成。动物肠道内的微生物群落成了动物营养系统的一部分。当然还有线粒体和叶绿体,它们在一切生物里都是正式居民。

⑥细察之下,最居心叵测的微生物——那些似乎真的希望我们得病的细菌,倒更像旁观者、流浪汉和偶来避寒的陌生客。它们一有机会就侵入人体,进行繁衍,有一些会到达我们肌体最深处的组织,闯入血流,但还是我们对它们的存在作出的反应使我们得病。我们身体中用以迎战细菌的火药这样猛烈,又牵涉这样多的防御机制,它们对我们的危险性比入侵者还要大。我们周身都是爆炸装置,我们全身布满了地雷。

⑦是细菌带来的信息让我们受不了。我觉得,我们的大多数病很可能都是这样得的。有些时候,滥杀的机制是有免疫作用的,但我们因一些信号就把自己撕毁成碎片,我们在这些信号面前非常脆弱,比在任何食肉兽群面前还脆弱。实际上,我们在受着自身的五角大楼的摆布。大多数时候是这样的。

(选自《细胞生命的礼赞》,有删改)

注噬菌体:感染细菌的病毒总称。
下列选项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本文第①段说明了人们对疾病的错误认识和态度,引出下文对细菌和人类疾病二者关系的说明与分析。
B.本文内容与人类自身的生命、生活密切相关,易于引起普遍关注;同时,知识性强,利于读者开阔眼界,激发思维。
C.本文观点新颖独到,科学性强,有助于读者消除头脑中对细菌固有的错误认识。
D.语言通俗,生动形象,深入浅出,易于读者理解,如“我们卷入的不是一场跟毒素的直接对抗赛”。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二十年后    美欧·亨利
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一位巡警在马路上威风凛凛地走着。他边走边一家家打量,还不时转过头,用警惕的目光向平静的通衢大道两头远望,那甩警棍的动作多姿多彩,再加上体格魁梧,却不带傲气,俨然一个太平天下的卫士形象。
走过一个路段的正中时,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一家幽暗的五金店的门口,有个男子斜靠门站着,嘴里叼了根烟,并没点着。看到警察走过来,他抢先说话了。
“没事,警官,我在等一个朋友,”他镇定自若地说,“二十年前约好现在相见。你听了觉得奇怪,是吗?你要是不放心呢,我可以把事情说给你听听。二十年前,这家店是一家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馆。”
“餐馆早五年就没有了。”警察说。
站在门道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火柴光一亮。只见这人长着个方下巴,脸色发白,目光倒炯炯有神,右边眉毛附近留着个小白伤疤。领带扣针歪别着,上面镶着颗大钻石。
那人说:“二十年前的今晚,我跟吉米·韦尔斯在这儿的餐厅吃饭。我们俩都是在纽约长大的,多年来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我要去西部闯荡。在吉米看来天下似乎只有一个纽约。那天晚上我们约定,二十年后,都将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
“这事倒挺新鲜。时隔二十年才又见上一面,未免太久了点。分手以后你知道你朋友的消息?”警察问。
那人答道:“说起来我们也有过一段书信往来,但过了一两年便断了联系。但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表盖上镶着小宝石。
“十点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在这餐馆分手的时间是十点整。”
“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你猜对了!吉米要是比得上我一半就好了。他是个大好人,只是有点死板。我发财可也不容易,非多长几个心眼不可。在纽约,人总是墨守成规,人要开窍得到西部去。”
警察甩着警棍,又开步了。
“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真能来。到时候没来你就走吗?”
“不会。”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活着,他肯定会来。再见,警官。”
“再见,先生。”警察说完,又继续巡逻,边走边一家家打量。
这时,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五金店门口的那个人抽着烟还在等。
他等了约莫二十分钟后,一位高个子大步流星穿过马路径直朝他走来。这人穿着长外套,衣领翻上来盖住了耳朵。
“鲍勃,真是你吗?”来者不敢相信地问道。
“吉米·韦尔斯,你来了呀!”站在门边的人高声叫了起来。
“哎呀呀!”刚来的人也高声叫,一把抓起对方的两只手,“果然是鲍勃。我只知道只要你还活着,一定会上这儿来。唉,二十年,可真不算短呀!鲍勃,老饭馆拆了,要是如今还在,我们可以到里面再吃上一顿。在西部混得怎么样,老弟?”
“好极了!一切如愿以偿。你变多了,吉米。奇怪,你怎么又高了两三寸呢?”
“是呀,二十岁以后我又长个儿了。”
“在纽约过得不错吧,吉米?”
“还过得去。我在市里的一个部门谋了个位置。走,鲍勃,我领你到一个熟悉的地方,咱们叙叙旧。”
两个人手挽手沿马路走着。从西部归来的那个志得意满,讲起这些年的作为。另一个把头缩在大衣领里,津津有味地听。
十字路口有家药房,仍灯火辉煌。到了灯光下,两人同时转身瞪大眼看着对方的脸。
从西部来的那个突然站住了,松开手臂。
“你不是吉米·韦尔斯,”他惊叫起来,“二十年的时间的确长,但再长的时间也不会把鹰钩鼻变成个扁鼻。”
“二十年足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鲍勃,你已被捕十分钟了。芝加哥警方猜到你会到这个城市来,打了电报说想与你谈谈。放老实点,知道吗?老实才聪明。 有人叫我带张条子给你,看完了我们再去局里。你到那儿窗户下看,是巡警韦尔斯写的。”
从西部来的人打开交给他的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正常,但到看完时却抖得厉害。条子上只写了几句话: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定地点。你划着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原来是芝加哥通缉的罪犯。我不便自己动手,便找了位便衣代劳。
吉 米
(节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选》,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作品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两处关于风雨的环境描写“瑟瑟的寒风夹杂着雨意”和“天下起了濛濛细雨,风也越刮越紧”,既渲染了氛围,又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鲍勃虽然是一个通缉犯,但是仍然坚持来赴二十年之约,由此可见鲍勃也有重情守信的可贵之处。
C.鲍勃领带扣针镶着大钻石,表盖上镶着小宝石,可以看出他在西部发达了,也可以体现他想向朋友炫耀的心理。
D.小说结尾以吉米给鲍勃的纸条揭示谜底,交代鲍勃满怀期望等待的老友居然是警察,且吉米早就发现了他是被通缉的罪犯。奇峰突起,出人意料。这种结尾构思巧妙,常被人称之为“欧·亨利式结尾”。
【小题2】小说成功塑造了警士吉米的哪些形象?请结合原文相关内容分析。
【小题3】吉米不动声色就抓捕了二十年前的好友鲍勃,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但本文的伏笔设置很隐蔽,原文有哪几处伏笔?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爱的牺牲

欧·亨利

   乔和德丽雅在一个画室里见了面,那儿有许多研究美术和音乐的人经常聚会。乔和德丽雅一见倾心,短期内就结了婚。夫妇租了一层公寓,那是一个寂静的地方,单调得像是钢琴键盘左端的A高半音。可是他们很幸福;因为他们有了各自的艺术,又有了对方。家庭只要幸福,房间小又何妨。乔在伟大的马杰斯脱那儿学画,德丽雅在罗森斯托克那儿学习钢琴。
可是没多久,艺术动摇了,该付给马杰斯脱和罗森斯托克两位先生的学费也没着落了。
 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于是,德丽雅说,她得教授音乐,以免断炊。她在外面奔走了两三天,兜揽学生。一天晚上,她兴高采烈地回家来。
“乔,亲爱的,”她快活地说,“我有一个学生啦。爱·皮·品克奈将军的小姐克蕾门蒂娜,住在第七十一街。她只有十八岁。我一星期教三次课;你想想看,乔!每课五块钱。等我再找到两三个学生,我又可以到罗森斯托克先生那儿去学习了。”
“德丽雅,”乔说,“我能让你忙着挣钱,我自己却在艺术的领域里追逐吗?决不能够!我想我卖卖报纸,搬石子铺马路,多少也挣一两块钱回来。”
德丽雅走过来,勾住他的脖子。
“乔,亲爱的,你真傻。你一定得坚持学习。我并不是放弃了音乐去干别的事情。我一面教授,一面也能学一些。我永远跟我的音乐在一起。何况我们一星期有十五块钱,可以过得像百万富翁那般快乐。你决不要打算脱离马杰斯脱先生。”
“好吧,”乔说,“可是我不愿意让你去教课,那不是艺术。你这样牺牲真了不起,真叫人佩服。”
“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德丽雅说。
“我在公园里画的那张素描,马杰斯脱说上面的天空很好。”乔说,“可以卖掉一张。”
“我相信一定卖得掉的,”德丽雅亲切地说,“现在让我们先来感谢品克奈将军和这烤羊肉吧。”
周末,愉快自豪可是疲惫不堪的德丽雅,得意扬扬地掏出三张五块钱的钞票,扔在那。“有时候,”她有些厌倦地说,“克蕾门蒂娜真叫我费劲。”接着,乔带着基督山伯爵的神气,掏出一张十元、一张五元、一张两元和一张一元的钞票——全是合法的纸币——把它们放在德丽雅挣来的钱旁边。“那幅方尖碑的水彩画卖给了一个从庇奥利亚来的人。”他郑重其事地宣布说,“他另外预订了一幅勒加黄那货运车站的油画,准备带回家去。我的画,加上你的音乐课!呵,我想艺术还是有前途的。”
“你坚持下去,真使我高兴,”德丽雅热切地说,“你一定会成功的,亲爱的。”
下一个星期六的晚上,乔先回家。他把他的十八块钱摊在客厅的桌子上,然后把手上许多似乎是黑色颜料的东西洗掉。
半个钟头以后,德丽雅来了,她的右手用绷带包成一团,简直不像样了。
“这是什么?”乔轻轻地握住那只手,扯扯绷带下面的几根白线,问道。

“那是涂了油的软纱。”德丽雅说,“喔,乔,你又卖掉了一幅素描吗?”她看到了桌子上的钱。

 “可不是吗?”乔说,“只消问问那个从庇奥利亚来的人。你今天下午什么时候烫痛手的,德丽雅?”

“大概是五点钟,”德丽雅可怜巴巴地说,“熨斗……我是说奶酪,大概在那个时候烧好。你真该看到品克奈将军,乔,他……”

 “先坐一会儿吧,德丽雅。”乔说,他把她拉到卧榻上,在她身边坐下,用胳臂围住了她的肩膀。

“这两个星期来,你到底在干什么,德丽雅?”他问道。

她带着充满了爱情和固执的眼色熬了一两分钟,终于垂下头,一边哭,一边说出实话来了。
“我找不到学生,”她供认说,“我又不忍眼看你放弃你的课程,所以在第二十四街那家大洗衣店里找了一个烫衬衣的活儿。乔,你怎么会疑心我不在教克蕾门蒂娜的音乐课呢?”
“到今晚为止,我始终没有起疑。”乔说,“本来今晚也不会起疑的,可是今天下午,我把机器间的油和废纱头送给楼上一个给熨斗烫了手的姑娘。两星期来,我就在那家洗衣店的炉子房烧火。”
他们两个都笑了,乔开口说:“当你爱好你的艺术时,就觉得没有什么牺牲是难以忍受的。”可是德丽雅用手掩住了他的嘴。“别说下去啦,”她说,“只需要说‘当你爱的时候’。”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内容与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讲述了一对热爱艺术的年轻人一见钟情,结为夫妻,因生活拮据,为追求艺术而撒谎去做工,偶然的烫伤手的事故使真相大白、夫妻爱得更深的故事。
B.夫妻两人明明是艰辛挣钱,却都做出颇有成就的样子。德丽雅“得意扬扬”,乔“带着基督山伯爵的神气”,这表现出他们在苦涩的生活中怀有一种虚荣心。
C.小说通过塑造鲜明的人物形象来表现“爱的牺牲”,乔佩服德丽雅为家庭的付出,一直没有让德丽雅发觉他在骗她,这说明他是一位有责任有担当的好男儿。
D.由于烫伤了手,在乔的追问下,德丽雅“终于垂下头,一边哭,一边说出实话来了”,可见德丽雅在洗衣店里从事的工作非常辛苦,内心受到了很大的委屈。
E.作者运用轻松、幽默的语言来讲述一个沉甸甸的故事,主要运用语言、动作等细节描写来展示人物风貌,推动故事情节发展,以达到“含泪的微笑”的效果。
【小题2】概括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
【小题3】小说中画线的句子多次出现,请结合小说内容,说明这句话的含意,并分析这样写有什么效果。

同类题5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钟摆

约翰和凯蒂结婚两年以来,从没分离过一晚上。他目瞪口呆地把字条读了又读。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起了波折,竟然使他不知所措了。

她吃饭时经常穿着的那件红底黑点晨衣软绵绵无精打采地搭在椅背上。匆忙之中她把平日穿的衣服扔得东一件西一件的。一个装着她爱吃的黄油硬糖的小纸袋丢在那里,包扎绳松开着。一张日报铺在地板上,上面的火车时刻表被剪掉了,留下了一个长方形的口子,就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表明一种缺损,表明灵魂和生命的离去。约翰·帕金斯站在没有生气的遗物中间,心头涌起一阵莫名的哀伤。

他着手收拾屋子,并尽可能布置得干净整洁。当他触摸到凯蒂的衣服时,他感到有一股恐惧之感悄悄袭上心头。他从来不曾想过,假如没有凯蒂,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已经完全成为他生活的依恋,就像他呼吸的空气——时刻都不能缺少,但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察觉。现在,她没有预先通知就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她从来不曾存在似的。当然这持续不了几天时间,充其量也不过一两个星期,但这对于他来说,就仿佛是死亡之手已向他伸出,威胁着他宁静和谐的家庭生活。他的家庭已是风雨飘摇。一个扁桃腺化脓的丈母娘把他的家庭守护神和家财统统赶到了九霄云外。约翰从冰箱里取出冷藏羊肉,煮了一些咖啡,孤零零地坐下来吃饭。这顿凄凉清冷的晚餐过后,约翰坐到了窗前。

他没有心思抽烟。窗外的城市,灯火璀璨,人声鼎沸,召唤着他出去寻欢作乐。夜晚是属于他的。他可以不受盘问地出去,像任何一个逍遥自在的单身汉那样,无拘无束地寻欢作乐。只要他高兴,他可以痛饮,游荡,尽情玩到天亮;不会有怒气冲冲的凯蒂在等着他,扫他的兴。只要他高兴,他可以在麦克洛斯基那儿同一班嘻嘻哈哈的朋友打落袋弹子,直到黎明的光辉盖过电灯光。以往,当弗罗摩尔公寓的生活使他厌烦的时候,他总是苦于婚姻的羁绊。现在羁绊解除了。凯蒂不在了。

约翰·帕金斯不善于分析自己的情感。但是当他坐在那间没有凯蒂的十英尺宽十二英尺长的客厅里时,他丝毫不爽地猜中了他烦恼的主要原因。他现在领悟到,凯蒂是他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他对凯蒂的感情,以往被单调枯燥的家庭琐事搞得麻木了,如今却因凯蒂不在面前而猛然觉醒。歌喉美妙的鸟儿飞走之后,我们才体会到它的歌声的可贵。

“我真是不可救药的笨蛋,”约翰·帕金斯暗忖道,“我真糊涂,怎么能一直这样对待凯蒂。每天晚上出去打弹子,同朋友们鬼混,不呆在家里陪陪凯蒂。让可怜的姑娘一人留在家里,身边无人宽慰,顾影自怜!约翰·帕金斯,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我要弥补过去对不住那个姑娘的地方。我要带她出去娱乐。从现在起,我要同麦克洛斯基那帮人一刀两断,不再来往。”

不错,城市在外面喧嚷,召唤约翰·帕金斯出去。此刻,在麦克洛斯基那儿,朋友们正在悠闲地消磨时光,玩着每晚的游戏,把弹子打落到网袋里去。但是花花世界也好,哒哒作响的弹子棒也好,都提不起那个因为妻子不在而心情懊丧的帕金斯的兴致了。他本来有的东西被剥夺了,以往他不加珍惜,甚至有点儿轻视,现在却需要它了。泪水——是的,晶莹的泪水盈满约翰·帕金斯的眼睛。一旦她回来,情况一定会有所改观。他一定要弥补以往他的所有疏忽。失去了她,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

门打开了。凯蒂提着一个小提包走了进来。约翰吃惊地张着嘴,痴呆地望着她。

“啊呀!回到家真高兴。”凯蒂说,“妈病得并不厉害。萨姆在车站上等着我,他说妈的病只不过稍微发作了一下,电报发出之后就没事了。于是我搭下一班火车回来了。我现在真想喝杯咖啡。”

约翰·帕金斯看了看钟。八点一刻。他伸手拿起帽子,朝门口走去。

“约翰·帕金斯,我倒要知道知道,你这会儿想到哪里去?”

“我打算去麦克洛斯基那儿,”约翰说,“跟朋友打一两盘弹子。”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有改动)

【小题1】本文第二段不避其繁描写屋内的景象,作者为什么作这样的结构安排?
【小题2】文中两处划线句子反复写到窗外的城市,有什么作用?
【小题3】简析小说结尾的特点和艺术效果。
【小题4】结合小说的标题“钟摆”探究小说的意蕴,并就小说反映的问题做简要评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