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钟摆
欧·亨利
约翰和凯蒂结婚两年以来,从没分离过一晚上。他目瞪口呆地把字条读了又读。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起了波折,竟然使他不知所措了。
她吃饭时经常穿着的那件红底黑点晨衣软绵绵无精打采地搭在椅背上。匆忙之中她把平日穿的衣服扔得东一件西一件的。一个装着她爱吃的黃油硬糖的小纸袋丢在那里,包扎绳松开着。一张日报铺在地板上,上面的火车时刻表被剪掉了,留下了一个长方形的口子,就像一个张开的大嘴。屋子里每一样东西都表明一种缺损,表明灵魂和生命的离去。约翰·帕金斯站在没有生气的遗物中间,心头涌起一阵莫名的哀伤。
他着手收拾屋子,并尽可能布置得干净整洁。当他触摸到凯蒂的衣服时,他感到有一股恐惧之感悄悄袭上心头。他从来不曾想过,假如没有凯蒂,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她已经完全成为他生活的依恋,就像他呼吸的空气——时刻都不能缺少,但自己竟然一直没有察觉。现在,她没有预先通知就走了,消失得无影无踪,就好像她从来不曾存在似的。当然这持续不了几天时间,充其量也不过一两个星期,但这对于他来说,就仿佛是死亡之手已向他伸出,威胁着他宁静和谐的家庭生活。他的家庭已是风雨飘摇。一个扁桃腺化脓的丈母娘把他的家庭守护神和家财统统赶到了九霄云外。约翰从冰箱里取出冷藏羊肉,煮了一些咖啡,孤零零地坐下来吃饭。这顿凄凉清冷的晚餐过后,约翰坐到了窗前。
他没有心思抽烟。窗外的城市,灯火璀璨,人声鼎沸,召唤着他出去寻欢作乐。夜晚是属于他的。他可以不受盘问地出去,像任何一个逍遥自在的单身汉那样,无拘无束地寻欢作乐。只要他高兴,他可以痛饮,游荡,尽情玩到天亮;不会有怒气冲冲的凯蒂在等着他,扫他的兴。只要他高兴,他可以在麦克洛斯基那儿同一班嘻嘻哈哈的朋友打落袋弹子,直到黎明的光辉盖过电灯光。以往,当弗罗摩尔公寓的生活使他厌烦的时候,他总是苦于婚姻的羁绊。现在羁绊解除了。凯蒂不在了。
约翰·帕金斯不善于分析自己的情感。但是当他坐在那间没有凯蒂的十英尺宽十二英尺长的客厅里时,他丝毫不爽地猜中了他烦恼的主要原因。他现在领悟到,凯蒂是他幸福生活的必要条件。他对凯蒂的感情,以往被单调枯燥的家庭琐事搞得麻木了,如今却因凯蒂不在面前而猛然觉醒。歌喉美妙的鸟儿飞走之后,我们才体会到它的歌声的可贵。
“我真是不可救药的笨蛋,”约翰·帕金斯暗忖道,“我真糊涂,怎么能一直这样对待凯蒂。每天晚上出去打弹子,同朋友们鬼混,不呆在家里陪陪凯蒂。让可怜的姑娘一人留在家里,身边无人宽慰,顾影自怜!约翰·帕金斯,你真是个自以为是的蠢货。我要弥补过去对不住那个姑娘的地方。我要带她出去娱乐。从现在起,我要同麦克洛斯基那帮人一刀两断,不再来往。”
不错,城市在外面喧嚷,召唤约翰·帕金斯出去。此刻,在麦克洛斯基那儿,朋友们正在悠闲地消磨时光,玩着每晚的游戏,把弹子打落到网袋里去。但是花花世界也好,哒哒作响的弹子棒也好,都提不起那个因为妻子不在而心情懊丧的帕金斯的兴致了。他本来有的东西被剥夺了,以往他不加珍惜,甚至有点儿轻视,现在却需要它了。泪水——是的,晶莹的泪水盈满约翰·帕金斯的眼睛。一旦她回来,情况一定会有所改观。他一定要弥补以往他的所有疏忽。失去了她,生命又有什么意义呢?
门打开了。凯蒂提着一个小提包走了进来。约翰吃惊地张着嘴,痴呆地望着她。
“啊呀!回到家真高兴。”凯蒂说,“妈病得并不厉害。萨姆在车站上等着我,他说妈的病只不过稍微发作了一下,电报发出之后就没事了。于是我搭下一班火车回来了。我现在真想喝杯咖啡。”
约翰·帕金斯看了看钟。八点一刻。他伸手拿起帽子,朝门口走去。
“约翰·帕金斯,我倒要知道知道,你这会儿想到哪里去?”
“我打算去麦克洛斯基那儿,”约翰说,“跟朋友打一两盘弹子。”
(选自《欧·亨利短篇小说》,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第二段不避其繁地描写屋内的景象,营造出屋内的凌乱氛围,表明凯蒂临行的匆忙与慌乱,给读者留下悬念。
B.小说反复写到窗外的城市,用城市的诱惑、喧闹对比帕金斯的不为所动,帕金斯曾经想竭力逃避的生活中的一切现在竞成了奢侈的希望,这让帕金斯对妻子有着从未有过的依恋。
C.小说详细描写了帕金斯的心理活动,既刻画了帕金斯内心的忏悔、孤寂与感伤,又蕴含着作者对人性的深度思考。
D.小说成功地塑造了帕金斯的形象,寄予了作者对他的深切同情,也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人与人之间的隔膜和无情。
【小题2】简析小说结尾的特点和艺术效果。
【小题3】小说以“钟摆”为题,有什么含义?这对你有什么启示?请简述。
当前题号:1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一条绳索
(秘鲁)弗朗西斯科·埃斯卡特
胡安发现了一条从天上垂下来的绳索。
那条长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绳索一直往上延伸,延伸,直至消失在冬日的云层里,胡安边看着它一边想身边没有人会相信他看到的这一幕。
“这孩子太孤独,出现幻觉了。”听到胡安的故事,他姑姑会这么说。“应该带他去看心
理医生!”最后她会得出这样的结论。
于是胡安一直跑回了家,看见他爸爸正坐在门口的那段老树干上。“有一条绳子从天上垂下来!”胡安喊道。
父亲沉默地看了他一眼,好像胡安说的是一种奇怪的无法理解的方言。
胡安痛恨没有人认真地对待这件事,然而他已经习惯了,人们总是把他当成一个小孩子,尽管他都快十岁了,在大草原上可以骑着自行车到处来去
“爸爸,你得看看,我发现的那条绳子非常粗大,我一个人没法把它运回家。”胡安试着用父亲的语言表达,想让他别再像平时那样用轻蔑的表情看着自己。
“请您跟我来一下吧,爸爸,就一会儿。”胡安哀求道。
但这仍是徒劳,父亲不喜欢胡安求他玩耍,就像不喜欢玩耍本身,于是那孩子决定再次消失,重新向发现那条绳索的地方跑去。
他很快又看到了它,在大草原中央,纹丝不动,风吹拂着,但那条绳索仍定定地悬在那里,并不是绷紧了,只是静静的。胡安看了它一会儿,又向天上望去,寻找一种解释,
但是同样一无所获,这时他想到直到现在他还没有碰过那条绳索,就决定碰碰看,好证明那是真实的,而不仅仅是一种幻觉,或是海市蜃楼,就像那些在沙漠里迷路的旅行者所看到的。
胡安重新看了一下绳索,决定走过去。但因为某种原因,他又想起了搂着绳索渴死的旅行者,不敢向前走一步。考虑了几秒钟后,他吸了一口气,向前迈出了第一步,然后,又一步,直到剩下不到一米的距离,他伸出胳膊,用指尖轻轻地碰了一下绳索。“很软”。他想。
胡安决定拉一下那条绳索。他用双手抓住绳索,使劲向下一拉,但是什么也没发生,绳索顶住了他的全部力量,于是他决定全身吊上去,他助跑,牢牢地楼着绳索纵身一跳,就像一个九岁的人猿泰山一样吊在了绳索上。
胡安想起了一个小孩和三颗菜豆的故事,那个小孩在他家院子里种下了三颗菜豆,最后菜豆长成了一颗巨大的爬蔓植物,一直长到了天上,那孩子顺着它爬上去,在顶端发现了一座城堡,里面满是财宝。但是真的是菜豆吗?菜豆不会长成爬蔓植物呀,真是个奇怪的故事。
胡安学校的作业本上总是写满了老师的评语,说他是个非常不专心的孩子,喜欢在课堂上想入非非。现在胡安可给了所有那些老师一个理由了,在他眼前出现了一条悬空的神奇的绳索。“我应该爬上去,我得看看这是什么。”他这样想着,开始攀着绳索向上爬。
胡安爬到了十米高的时候,就害怕得不敢继续了,但是也没有勇气松开手,于是就停在了那里,不知道该怎么办,他的小手很疼,胳膊开始颤抖,他决定慢慢地滑到地面上去,然后从家里随便找个人来,让他看看这条绳索。但是他刚准备动一下,就感到绳索开始下降。
突然,从很高的地方传来一声:砰……胡安一下子掉在了地面上,绳索开始往他身上落,好像终于从固定它的地方松开了。
绳索不停地往胡安身上落,把胡安埋在里面形成了一座小山;胡安绝望地挪动着胳膊,这时他感到绳索湿透了……他终于从里面钻了出来,一溜烟跑回了家。
父母不想听胡安解释,他到家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开始下着细雨;一顿惩罚后,他上楼回到自己的房间,透过窗户看着雨,无法讲述自己的奇遇。雨不停地下了三天三夜,胡安的父母决定停止度假回城去;胡安无法回到发现绳索的地方了,全家人都监视着他,同时全家人都受够了那场绵绵不绝的雨。似乎所有人都认为他是那场雨的罪魁祸首……
在绳索落地的地方,-大雨形成了一个湖;随着时间的流逝,湖带来了植物,植物引来了动物,大草原变成了一个山谷;七十年后,那个被称为“拉坎提亚”的山谷里的湖成了当地河鳟最多的地方。最近一次我去那里,一边和孩子们在湖里游玩,一边与好几个钓鱼爱好者和渔夫一起钓着河鳟。但是一些东西引起了我的注意,湖里的所有小艇上只有一个人没有在垂钓,那是一个老人,他看着沁凉的湖水,似乎在思念着什么,看了他好一会儿,我禁不住好奇心驱使,上前问他在找什么。
“我的绳索。”他回答道。
(《译林》2010年第2期,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有错误的一项是
A.小说生动形象地塑造了胡安这个人物,运用了语言、动作和心理描写表现他的性格特点。
B.小说主要采用第三人称的叙述视角,但结尾两段则采用第一人称的叙述视角,这样可以使故事更具有真实感。
C.作者在小说第13,14段交代胡安决定爬上绳索的动因,是为了进一步表现胡安喜欢幻想的性格,是为了展现胡安的行为很怪异。
D.小说中的“绳索”象征意义丰富,既象征着成人缺失的童年好奇本能,也象征着人们向往的某种奇迹或理想等内容
【小题2】小说主人公胡安这“一条绳索”的探究与追寻,展现了他怎样的性格特点?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
【小题3】七十年后胡安仍在寻找他的绳索,结合文本简要分析这样结尾的妙处。
当前题号:2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出卖
(俄罗斯)邦达列夫
(1)“奥莉娅哭啦。”晚上妻子对他说,“她不愿意让你这样做,她这会儿用被子蒙着头,可并没有睡着。”
(2)这时,他回想起了那个严寒的早晨,想起了莫斯科市郊南站那个委托商店的结了一层冰的栅拦,想起了大门旁边那个穿着皮袄、冻得脸色赤红的守门员。然后又想起:汽车驶进院子,那个穿着毡靴在雪中踩来踩去的守门员,大声喊道:“开到停车台上去!”
(3)大停车台上,他关上了马达,汽车胆怯地、警觉地停止了响声,高高地站在周围的另外一些汽车中间,看样子,那些饱经风吹日晒的汽车被主人丢在这里很久了。
(4)验收员的目光毫无表情,草草地打量了一下马达、车身和后舱,然后漫不经心地、亳不客气地坐到方向盘后面,把汽车从停车台上退了下来。它顺从地在冰冷的地面上转了一圈,附近的其它汽车用圆玻璃前灯狐疑地注视着它,然后,它好像在惊慌之中,小心翼翼地驶到委托商店的办公室门前,在这里要办最后一道手续。所有这一切,他都看见了,却仍然若无其事,沉得住气。
(5)“办手续吧!”验收员说。他听到验收员的话音,默默地点了点头。
(6)过了半小时,在成交之后,在定了价和填完所有的单据之后,他从炉火很热的办公室里走出来,去办最后一件事——把汽车的钥匙转交给试车工人,那工人是一个身穿短皮大衣的年轻小伙子,从羊皮领子里露出来一个冻得红里透青的面孔,流着清鼻涕,嘴唇已冻得发紫。
(7)汽车照样停在办公室旁边,按老习惯耐心地等候着他,准备顺从地开动马达,心甘情愿地载着他穿过整个莫斯科回家,回到温暖、舒适的汽车房里,那里每天晚上都亮着一个小电灯泡,并且经常散发出好闻的汽油和机油味。他看了看前档玻璃,看了看车外罩,它们微微披上了一层被来自田野的正月冷风扬起的雪屑。后来,他看见好几处买主向汽车走来,他们像小贩一样忙活起来,贪婪地瞧来瞧去,摸来摸去„„此时此刹,好像有一种东西刺痛了他,使他的心哆嗦了一下。
(8)他连一句话也没有说,就把钥匙交给了试车工人,接着,汽车轻轻地开动起来,再次迟疑地向后倒退,仿佛还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要把它带到哪里去,因而退缩起来。它在地上转了半圆,就加入了其它汽车的行列,现在,共同的命运把它们联系在—起了。
(9)“好,全办完了,”他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轻松感自言自语道,“很快就会把它卖出去……”
(10)而汽车却用闪闪发光的前灯,从远处诧异而伤心地望着他,好像不愿跟他告别似的,他为了这会儿不看见它,匆匆走进了办公室。
(11)“我真可怜他。”妻子说,“你跟她告别了没有?请它原谅了吗?”
(12)“是的。”他喑哑地应了一声,撒了个谎,他清清楚楚地记得,他实际上并没有跟汽车告别,也没有哪怕最后进去坐一坐,甚至没有抚摸一下它那熟悉的光滑的金属外壳。
(13)“奥莉娅那样喜欢它,那样刷洗它,叫它漂亮的‘小莫斯科人’,——你还记得吗?”
(14)“是的,是的。”他又重复说。
(15)后来,他一直感到不安,为他在把钥匙交给试车工人时那种轻松劲儿而自我谴责,想象它现在大概正远离家门,在莫斯科郊外,在寒冬的夜里,冒着刺骨的冷风,它那金属躯体已被冻僵,他为了买一辆新的、更漂亮的汽车,就毫不心疼地把它廉价出卖在那里。他这时才想起,他多年来多么爱它,它对他多么忠诚;当他在路上奔驰的时候,在阳光下快活地闪闪发光,不断向迎面开来的汽车卖弄着美姿,显得多么漂亮;当他对它不小心、不客气、精暴无礼的时候,它极少生他的气,像对亲人似的原谅一切,它经常被他和十岁的女儿奥莉娅清扫、擦洗地干干净净。
(16)现在,它待在那里,顶风冒寒,已被冻僵——同时,对十足的背叛行为的感受也留在了他的心头。
【小题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小说以“出卖”为题目,总领全文,第(1)到(10)段写“他”早晨卖车的经过,第(11)段到结束写晚上全家内讧过程。
B.小说多次写到天气的严寒,结冰的栅栏、脸冻得通红的守门员、流着清鼻的试车工人等,都在烘托一种歉疚心理的气氛。
C.这篇小说采用了拟人和象征的手法,把一个平常的卖车事件写得具有无穷的艺术感染力,其蕴含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卖出本身。
D.从小说最后一段可以看出,那辆车最后开不动了,肯定卖不出去了,因为在风寒中,小车已被冻僵了,发动不起来了。
【小题2】作者在(7)段,把叙述者从“汽车”转向“他”,用这样的方式叙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小题3】“他”为了买一辆新车,卖掉了旧车,但却留下了“背叛”的心理感受。对这样的行为心理,你是怎么看的?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当前题号:3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陶罐和水晶瓶
维克多·雨果
①在遭受了一连串摧毁了她的致命打击之后,她发现自己心中只有一样东西依旧屹立不动,那便是她对那个卫队长的爱情。
②爱斯梅拉达想,连他也会弄错,也会相信那种不可能的事。不过到底不能太责怪他,一切错处都在她。总之,假若她能再看见弗比斯一次,哪怕一分钟,她只要一句话或一个眼色,就能使他醒悟,使他回心转意,她认为那是一定的。于是她等待着,她希望着。
③何况那座隐藏她保护她救助她的教堂,它本身就是最好的止痛药。它庄严的线条,它每个毛孔里渗透出来的纯洁安静的思想,使她病弱的灵魂得到安慰,使她的回忆、她的想象、她的痛苦平息下来了
④每天,朝阳也发现她更为安静平和,呼吸得更好,更加有血色。她又恢复了从前的性情,甚至连同她的欢乐,她对那小羊的爱怜,她那好看的扁嘴的动作,她爱唱歌的习惯,她贞洁的羞怯。
⑤偶然不想弗比斯的时候,埃及姑娘就有几次想起了伽西莫多。她尽可能不在他送食物篮或水罐来的时候表现出太厌恶的样子,可是只要有一点点这类表情他都看得出来,于是悲哀地走开去。
⑥有一次他出现在他从来没有跨进去过的小屋门口,爱斯梅拉达正在唱一支古老的西班牙歌谣。看见那丑恶的脸孔突然在她唱到一半时出现,她便做了个不乐意的表情停住不唱了。不幸的敲钟人跪在门槛上,用哀求的姿势合着两只难看的大手痛苦地说道:“啊,我求你继续唱下去,不要赶走我吧!”
⑦一天清晨,爱斯梅拉达从圆形圣约翰教堂的尖顶上方俯视广场。忽然埃及姑娘哆嗦了一下,一颗泪珠和一道欢乐的光芒同时在她的眼中闪亮,她跪在屋顶边沿,痛苦地向广场伸出手臂喊道:“弗比斯!来吧!来吧!一句话,只要说一句话,凭上帝的名义!”
⑧伽西莫多俯身朝广场一看,发现她这样深情而狂乱所祈求的对象原来是一个全身闪耀着兵器和装饰品的漂亮骑士,勒着马从广场的那一头驰过,装模作样地向一个在自家阳台上朝他微笑的夫人行礼。可是那军官并没有听到不幸的姑娘喊他,他离得太远了。
⑨然而可怜的聋子却听见啦。他深深叹息了一声,连胸膛都鼓了起来。他转过身去,心中胀满了他吞下的眼泪。忽然他拽了拽她的衣袖,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对她说:“你愿意我替你去找他吗?”她高兴得叫了起来:“啊,去吧!跑去吧!把他给我带来!我会喜欢你的!”她抱住了他的膝盖,他不禁悲哀地摇摇头。“我会把他给你带来的。”他用微弱的声音说。随后他就掉过头忍住眼泪,连忙大踏步下楼去了。
⑩到了广场,他只看到拴在贡德洛里埃府宅石桩上的骏马,卫队长刚进屋里去。这一天在贡德洛里埃府上,正是婚礼前大宴宾客的日子。
整整一天就这样过去了,伽西莫多倚在栓马的石桩上,爱斯梅拉达待在屋顶上,弗比斯呢,当然是在德丽丝的脚边。
过了很久,一匹马在门廊里蹦跳起来,那浑身亮闪闪的军官,披着夜间穿的斗篷从伽西莫多面前迅速走过。
敲钟人让他走到了那条街的拐角,才用猴子般的敏捷在他身后一面跑一面喊道:“喂,队长!”
卫队长闻声停了下来。
伽西莫多跑到他面前,大胆地一把拉住那马缰绳:“来吧,队长,有个女人在等您呢。”伽西莫多以为只要一句话就能打消他的疑虑:“是您认识的那个埃及姑娘呀!”
 “埃及姑娘!”卫队长几乎惊呆了似的喊道,“那么,你是从阴司地府里来的么?”
弗比斯咒骂着策马远去,伽西莫多眼睁睁见他钻进大街的夜雾中。
他回到圣母院,点灯爬上了钟塔。正像他猜想的那样,那流浪姑娘还在原来的地方。
从那天起,埃及姑娘再也没看见过他。可是她感觉到有个精灵就在她的周围。她的食物都在她睡着的时候由一只看不见的手给换成了新鲜的。
一天早晨,她醒来时看见窗口放着两只插满了花的瓶罐。一只是水晶瓶,很好看很光亮,可是有裂缝,瓶里装的水流出来了,插在瓶中的花枯萎了。另一只是个粗糙平凡的陶罐,但它贮存着满满的水,插在罐里的花依然新鲜红艳。不知爱斯梅拉达是不是故意的,她拿起枯萎的花束,整天抱在胸前。那天她再没有听到钟楼里的歌声,那可怜的敲钟人好象已不在教堂里。
(选自《巴黎圣母院》第九卷,陈敬容译,有删改)
【小题1】简要分析文中画线语句的表达特色。
【小题2】请简要分析小说中弗比斯对刻画伽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人物形象的作用。
【小题3】第⑨段表现了伽西莫多复杂的心理,请简要概括。
【小题4】请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深刻意蕴。
当前题号:4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我的悲哀的面孔
[德]海因里希·伯尔
我站在港口看海鸥时,我的悲哀的面孔引起在这个区巡逻的一名警察的注意。
我注视着鸥群,此刻,我最向往有一块面包,把它掰成碎块,来喂海鸥。可是,我同它们一样饥饿,一样疲乏。不过,我心中虽然悲楚,却仍感到快乐,因为站在那儿,放眼群鸥,默默饮悲,确乎美不可言。
突然,一位警官的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一个声音说:“跟我走!”同时,这只手使劲地扳我的肩膀。我稳稳站定,甩掉那只手,镇静地说:“你发疯了。”
“同志,”一直还看不见的那个人对我说,“你当心点儿。”
“先生。”我答道。
“这里没有什么先生,”他怒气冲天地呵斥道,“我们都是同志。”
此时,他跨前一步,站到我身旁,从侧面打量我,严肃得像一头牛。
“什么道理?”我要和他理论理论。
“理由很充分,”他说,“你的悲哀的面孔。”
我笑了。
“你别笑!”他当真发火了。方才我还以为,或许没有小偷或逃犯好让他逮捕, 他因此感到百无聊赖。可是,此刻我看出这是千真万确的:他要逮捕我。
“跟我走!”
“ 为什么?”我镇静地问。
一不留神,我的左腕已经被套上一条细铁链。就在这一瞬间,我知道,我又完蛋了。
“为什么?”我又问道。
“有条法令是——要高高兴兴的。”
“我蛮高兴的!”我喊叫起来。
“你的悲哀的面孔……”他摇了摇头。
“这条法律可是新的!”我说。
“它已经存在三十六个小时了,你必定知道,所有法律都是在宣布之后二十四小时生效的。”
“我真的不知道有这条法律。”
“逃避惩罚是徒劳的。这条法律是前天颁布的,通过所有的扩音器播送。所有的报刊上都发表了。帝国全境一切街道、公路上,统统撒了传单。”
他牵着我走了。此刻,我才感到天气寒冷,才感到委实饥饿难当。想起自己一身污垢,没刮胡子,衣衫褴褛,才想起有法律规定:人人都要干干净净的,胡子刮得光光的,露出一副高高兴兴的模样。我被推到他前面走着,像一个被证实了盗窃罪而被抓走的稻草人似的。街道空荡荡的,警察局不远。我已料到他们很快又会找理由逮捕我,不过话虽如此,但仍然心情沉重。
我一路走,一路看到凡是我所碰到的人,无不贴上那种欢乐表情,因为有命令——要高高兴兴的。
我们很快到了警局。此时汽笛长鸣,鸣笛表示离下班还有十分钟,这是肯定的,因为按照当时国家元首提出的“幸福与肥皂”的口号,每个人下班前都必须洗澡十分钟。
我们穿过警局空空荡荡的过道,接着,一扇门自动打开,因为在此期间,门卫已向里头通报我们来了。在那些日子里,到处都是喜气洋洋,秩序井然,人人努力在白天洗完规定的一磅肥皂,以遵守法律的规定——人人都要干干净净的,胡子刮得光光的,露出一副高高兴兴的模样。因而一个被捕者的到来,便是一件大事。
我们走进一间房间,静悄悄的。我感到,我的脸越发消瘦了。我又累又饿,那种悲哀的幸福感的最后痕迹此时烟消云散,因为,我知道,我完蛋了。
数秒钟之后,一个穿一身预审员的浅褐色制服的高个子,一声不吭地走进来坐了下来,两眼紧盯着我。
“职业?”
“普通同志。”我答道。
“被捕前是干什么的?”
“囚犯。”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
“什么时候?从哪里放出来的?”
“昨天,十二号监狱,十三号牢房。”
“当时的罪行?”
“高兴的面孔。”
两个人互相看了一眼。
“讲明白!”预审员说。
“当时,”我说,“我的高兴的面孔引起一位警察的注意,那天命令全国要悲哀,因为那天是首长去世的日子。”
“刑期多久?”
“五年。”
“表现?”
“不好。”
“原因?”
“服劳役太少。”
预审员站起身子,狠狠地给了我一拳,走出了房间。接着是审讯员,审讯官,初审法官,终审法官,他们一一进来,一一打我,又一一走出房间。最后,由于我的悲哀的面孔,他们判了我十年徒刑,这回的情形,同先前由于我的高兴的面孔判我五年徒刑如出一辙。
如果在“幸福与肥皂”的口号下,我能熬过此后的十年。我真得想办法什么面孔也别再要了……
(潘子立译,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不过,我心中虽然悲楚,却仍感到快乐”话中有话,既写出了“我”悲喜交集的复杂表情,又为后文“我”的被捕做了铺垫。
B.“我”假装不知道“要高高兴兴的”这条法令,百般抵赖,想要寻求逃脱的机会,因为“我”是一个惯犯,有和警察打交道的经验。
C.警察看到“我”在港口的样子,就注意到“我”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还表情严肃、怒气冲冲地逮捕了“我”,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警察的专横与粗野。
D.小说中“幸福与肥皂”的口号下人们的表现,是小说中隐约可见的叙事背景,也是深刻的社会背景。
【小题2】“我”在小说中的主要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为什么以“我真得想办法什么面孔也别再要了……”为结尾?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
当前题号:5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菲菲小姐
莫泊桑
威廉·艾力克侯爵是普鲁士少尉。他头发金黄,小矮个儿,对士兵傲慢粗暴,对战败者冷酷无情,性子像火药一样,十分暴躁。自从他进入法国以后,他的同事们一直叫他菲菲小姐。给他起这个绰号的原因是:他身段漂亮,腰身纤细,看上去好像用了女人的紧身褡;他刚刚长胡子,脸色苍白;他对人对事表示极端蔑视时,养成了一个习惯,经常使用法国短语“菲,菲”①,说时还带着嘘嘘的哨音。
上尉抱怨生活单调,想搞个酒宴,派勤务兵去卢昂带几位女客过来。
蜚蜚小姐无事可做时喜欢打碎东西,喝酒时不断地把酒杯掼碎,一个又一个。这天他盯住墙上有八字胡的女肖像,掏出手枪,砰砰两枪把两眼打穿了。他还自制爆炸装置“地雷”,引爆后站在炸断了脑袋的维纳斯瓷像面前发狂似地拍掌。 
自从来了普鲁士人,钟楼一直是静悄悄的。神父宁肯被枪毙也决不肯敲钟,以此宣示国难。军官们对此不予理会,只有侯爵硬要打钟。他每天都恳求上司让他去敲它一次。他请求的时候,像猫一般亲热,像女人一般阿谀,像想要什么想得发了疯的情妇那样娇声娇气。上司不同意,他只好以放“地雷”取乐。
军官们都打扮得漂漂亮亮,头上擦油,身洒香水,容光焕发。天黑时风雨中马车到了,仔细挑选的五个美貌姑娘下了车。矮小年轻的拉歇尔,棕色头发,眼珠黑如墨滴,是个犹太女人。上尉把她分配给了年轻瘦弱的侯爵。
拉歇尔忽然透不过气了,咳出了眼泪,鼻孔里喷出烟来。原来侯爵借接吻之机,对她嘴里吹进了一股烟。她墨黑的眼珠里透出怒气,默默盯着这个主人。
他逼得她透不过气来;又突然使劲地咬了她的嘴唇,咬得很深,一屡鲜血从她的下巴淌下来,滴到胸口上。她又一次瞪着眼睛盯住她。她把血揩干净,低声说:“哼,这是要付代价的!”“我一定会付代价的。”他冷酷无情的笑着说。
“为我们征服女人的心干杯!”“为我们征服法国而干杯!”军官们喊。姑娘们无语,只有拉歇尔气得浑身哆嗦,转过身来说:“你们在法军面前不敢说这样的话!”
矮小的侯爵变得快活起来。“哈!哈!哈!我从没有见过法国军队。我们一出现,他们都逃跑了!”
拉歇尔勃然大怒,冲着他的脸嚷道:“你胡说,坏蛋!”
他用手枪打穿画像时那样盯住她,然后笑开了:“哈哈!美人儿!他们如果勇敢,我们怎么会来到这里?”他越说越兴奋。“我们是他们的主人,法国属于我们!”
拉歇尔猛地一挣,从他的膝头滑下来,坐在椅子上。侯爵端着酒杯站起来说:“法国所有的一切都是我们的!”
“普鲁士万岁!”军官们一饮而尽。
矮小的侯爵重新斟满了香槟把杯子搁在犹太女子的头上,一面嚷着:“所有的法国女人都属于我们!”
她猛地站起来,那只杯子突然一倒,里边黄澄澄的酒如同举行洗礼似地都倒在她的黑油油的头发上,杯子落下去了,在地上砸碎了。她嘴唇发抖瞪圆眼睛望着那个仍在嬉笑的军官,怒不可遏,连喉咙都哽咽得发不出声音,结结巴巴地说:“这,这,这,休想!哼,你们得不到法国女人!”
侯爵为了能够笑个痛快,坐了下来,摹仿着巴黎口音说:“她说得好,说得好!那么,小乖乖,你怎么到这儿来啦?”
她听明白后,顿时怒火中烧,冲着他嚷道:“我!我!我不是个女人,是个贱女人,普鲁士人都需要这个!”
没等她说完,啪地一声他就掴了她一个耳光。当他准备举手再打时,她狂怒之间从桌上抓起一把吃点心的银质小刀,刹那间,小刀笔直地刺进了他的脖子,正好在喉头下面那个陷凹部分。他正说着的那句话被卡在嗓子里,没能说完。他张着嘴发愣,眼睛里露出可怕的神色。他在两分钟之内死了。
拉歇尔在旁人没有来得及抓着她以前就推开窗子,跳到仍然下着雨的茫茫黑夜里逃走了。将军下令追缉她,可是没有找到,便找神父来报复,要他在侯爵下葬时打钟示哀。他竟然出人意料地显得温顺服从并怀有敬意。
菲菲小姐出殡时礼拜堂的钟第一次带着一种轻快的意味,发出它的哀悼声音。后来钟无规律地想个不停。原来钟楼上住着一个可怜的女子,神父和另一个管理人员一直给她送食物,直到德意志军队走了。不久,一个不拘成见的爱国人士敬佩她当日的英勇行动,把她赎出来,并和她结了婚,使她成了和其他的妇人一样值得尊重的夫人。
(有删节)
【小题1】下列对这篇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A.菲菲小姐看到女人肖像上有人画了八字胡须感到愤怒,好像那些人是为了嘲笑他搞恶作剧。他长时间受到战友的侮辱,感到很压抑,才拔出枪来打穿了画像上的眼睛。
B.菲菲小姐真的没有一点男人味。赴宴打扮得漂亮亮,请求上司有小猫的媚态,像女人一般阿谀,娇声娇气,处处都体现着女人性格,所以他的战友称呼他菲菲小姐真是恰如其分。
C.小说文字简洁,却含意丰富。拉歇尔说“哼,这是要付代价的!”,表露受辱后想要报复之意;菲菲小姐回答“我一定会付代价的”,则有对女子的侮辱意味。两句话看似简单,却很能体现出人物的性格身份。
D.文中写拉歇尔的遭遇,用了很多细节描写,刻画细腻,富有感染力。作者刻画这样的典型形象,是想使这部小说着重表现国破之后法国人民的屈辱生活。
【小题2】小说主人公菲菲小姐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小题3】小说中的主要人物是一位普鲁士男子,作者却给他起名为菲菲小姐,有什么用意?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
当前题号:6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餐馆和玫瑰
[美]欧·亨利
波西·卡林顿小姐出生在那个叫作酸果蔓角的小镇,一开头就背上了姓“博格斯”的不利条件。十八岁的时候,她改用“卡林顿”作为姓,来到了纽约,开始了她的演员生涯,现在她正声誉鹊起,红得发紫;那个精明的经理蒂莫西·戈尔茨坦让她签了合同,答应在下一个季度主演戴德·里奇的新剧本《华灯初上》。
随即就有一个姓海史密斯的演员来找蒂莫西先生,申请担任“索尔·海托塞”一角,也就是《华灯初上》里主要的滑稽男演员。戈尔茨坦说:“卡林顿小姐已经回绝了本市五六个最好的扮演乡巴佬的演员。她声明,如果物色不到最好的‘海托塞’,她就不登台。你知道,她是在乡村长大的,百老汇的兰花在头发上插根稻草,就想把自己说成是首蓿,可诓不了她。她要货真价实的东西。哎,你想扮演“索尔·海托塞’,首先要打通卡林顿小姐这一关。”
第二天,海史密斯乘了火车去酸果蔓角。他在那个死气沉沉的、偏僻的小镇待了三天。
此时的卡林顿小姐正如往常闲暇时一样,在一家位于地下室的空气污浊的小餐馆内和她的“追随者们”谈笑风生,她身材纤巧,美丽迷人,充满活力,得意非凡。
十一点三刻,一个瘦长、仓皇、犹豫的年轻人走进了餐馆,他长着一头淡黄色的头发,傻乎乎地张着嘴,被餐馆里的灯光和人们吓得手足无措,狼狈不堪。他穿着一套白胡桃色的衣服,打了一条鲜蓝色的领带,衣服很不合身,瘦嶙嶙的手腕和穿白袜子的脚踝露在外面有四英寸之多。他睁大眼睛,打量着周围,正如见到猪猡闯进了土豆地的人一样。他终于看到了卡林顿小姐。他咧开嘴笑了,又高兴又窘迫地红着脸站起来,朝她的桌子那儿走去。
“你好吗,波西小姐?”他带着无可置疑的乡乡土音说,“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比尔·萨默斯——住在铁匠铺后面的萨默斯家的。”
“嘿,什么,”卡林顿小姐兴致勃勃地插嘴说,“你从酸果蔓角来?”
那个年轻人接着说,“是的,你知道吗?哈姆·赖利信了教;布利塞斯老太太把她的房子卖给了斯普纳船长;沃特斯家最小的女儿跟一个音乐教师逃跑了;县政府办公楼三月里着火烧掉了;你的威利叔叔给选上当警官了……”
“喂,诸位,”卡林顿小姐忽然对她的同伴说,“我要失陪一会儿。”她把他拖到角落里一张单独的桌子那儿。“我仿佛记不起谁是比尔·萨默斯了。”她瞅着那个乡下年轻人的天真的蓝眼睛,沉思地说。
“不过萨默斯一家我是认识的。我猜想那个老镇不会有多大变化。你最近有没有见到我家里的人?
“波西小姐,”年轻人认真地说道,“两三天以前,我还去过你家。”
“妈妈好不好?”卡林顿小姐问道。
“我最近一次见到她时,你妈妈正坐在阳光下面。我问她为什么不往后挪一点。‘威廉,她这样说,我一有空就坐在这儿,望着那条路,等着波西,直到天黑。我老是觉得,当她厌倦了外面的世界,想起她的老妈妈时,她仍旧会从那条路回来的。我出来的时候,”比尔结束道,“我在前门台阶那儿把这摘了下来。我想到了城里也许能见到你、我知道你一定喜欢老家带来的东西。”他从上衣口袋里取出一朵玫瑰——一朵丝绒一般柔媚,芳香四溢的黄玫瑰,它在餐馆恶浊的气氛中耷拉着脑袋,正像一个少女在古罗马竞技场上在群狮热辣辣的呼吸下垂着头一样。
卡林顿小姐的尖锐然而悦耳的笑声在乐队演奏的《风信子》的旋律中响了起来。“哎呀,”她快活地嚷道,“还有比那些地方更死气沉沉的吗?如今让我在酸果蔓角待两个钟头,我都受不了。嗯,萨默斯先生,我见到你非常愉快。我想我现在要赶回旅馆去睡我的美容觉了。”她把那朵黄玫瑰塞在她绮丽精致的绸衣服的前襟里,站起身,傲慢地朝戈尔茨坦先生点点头。
那辆金碧辉煌的马车驶去后,这位“乡下来的年轻人”转头对戈尔茨坦说:“主意不错吧,呃?‘索尔·海托塞’这个角色总该派给我了吧?这位小姐是始终没有起疑。”
戈尔茨坦说:“你最好明天一早就去找卡林顿小姐,把这个角色敲敲牢。我觉得她会对你很满意的。”
第二天上午十一点三刻,海史密斯来到了卡林顿小姐下榻的豪华宾馆,满怀信心地递进他的名片。
接待他的是女演员的侍女。“对不起,”霍顿斯小姐说,“非常抱歉。卡林顿小姐已经取消了所有的演出合同,回到那个……那个什么小镇……哦哦,那个酸果蔓角小镇去了。”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文章开头波西小姐的“出生小镇”“不利条件”“改姓”到“声誉鹊起,红得发紫”,这系列的过程是波西小姐的成功过程,也是其迷失过程。
B.作者详细描写“乡下来的年轻人”的肖像以及他和女主人公的对话,对于人物形象的塑造、情节的发展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C.文章叙述了演员海史密斯通过白己的种种努力,本以为成功获得了想要的角色,不料女主角的突然离去而使这些化为了泡影,意在表现作者为他不平,对他寄寓的深深的同情
D.小说构思精巧,结尾的陡转,故事情节中的悬念,如波西·卡林顿小姐的奋斗史、听完年轻人讲述后的反应,都给我们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
【小题2】请简要分析波西·卡林顿小姐这一人物的主要特点。
【小题3】怎样理解文章标题“賽馆和玫瑰”的含义。请简要说明。
当前题号:7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①我们在研究群体的基本特点时曾说,它几乎完全受着无意识动机的支配。它的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就这点而言,群体异乎寻常地类似原始人。他们可以把事情做得很完美,但不经过大脑,而是受刺激因素的影响。群体受各种外在刺激因素的支配,反映着它们无穷的变化,服从自己所受到的冲动。作用于群体的这些刺激因素同样作用于群体中的个体,这些个体也会随之产生反应。而单独个体的大脑则会向他指示,接受冲动的摆布是不可取的。所以,单独个体具有主宰自己反应行为的能力,群体则缺乏该项能力。
②群体兴奋的不同,他们表现出的冲动行为也不同:有时显得极为血腥残暴,有时又极为慷慨和壮烈。由于这些冲动来势汹汹,因此,不管是个人利益还是性命攸关的利益,都不足以控制他们,鉴于群体接受的剌激因素多种多样,其表现形式也较为多变,遵循这些刺激因素的个体也会很不稳定。这就解释了群体为何可以从最血腥的狂热痴迷状态转瞬间转变为极具英雄气概。正因为如此,群体既可以成为遭人唾弃的刽子手,也可以成为慷慨赴义的勇士。也只有群体,才能义无反顾地为了心中的信念而不惜血洒战场。群体的这种易变性使他们难以统治,当公共权力落到他们手里时尤其如此。此外,群体虽然狂热渴望某种东西,但不会渴望得太久。它们的思想不能持久,他们的愿望也同样。
③群体也像野蛮人一样,在实现愿望的过程中容不下什么障碍,由于人多势众,他们觉得自己力大无比,所以就更是这样。处于群体中的个体,完全不认为会“不可能”或“做不到”:若是孤身一人时,他很清楚自己的言行,绝不可能去焚烧宫殿或是洗劫商店。即便有了这样的想法,也会立刻遏制住这种蛊惑。因为,他是有思想的,内心会有负罪感。但是,群体则不然。当个体加入群体的瞬间,个体感受到了来自群体的强大力量,他变得不可一世,甚至有了杀人掠货的想法,恨不得马上付诸行动,任何艰难险阻都不在话下。
④种族的基本特点是我们产生一切情感的不变,它也总是对群体的特点产生影响。比如:拉丁族群体和英国群体就有十分显著的差别。25年前,仅仅是一份据说某位大使受到侮辱的电报被公之于众,就足以触犯众怒,结果是立刻引起了一场可怕的战争(1980年的普法战争)。几年后,关于谅山战役(一次无足轻重的战争)兵败的电文再次引起人们的怒火,由此导致政府立刻垮台。就在同时,英国在远征喀土穆时遭受的一次非常严重的失败,却只在英国引起了轻微的情绪,甚至连国防大臣都未被解职。
(选自勒庞《乌合之众》,有改动)
【小题1】下列对文中“群体中的个体”和“单独个体”之间的区别解释最恰当的一项是(  )
A.“群体中的个体”是伟大的,“单独的个体”是渺小的。
B.“群体中的个体”是无意识的,“单独的个体”是有意识的。
C.“群体中的个体”是感性的,“单独的个体”是理性的。
D.“群体中的个体”是主动的,“单独的个体”是被动的。
【小题2】下列说法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群体行为主要不是受大脑,而是受脊椎神经的影响,原始人也是一样,他们按照所受到的刺激因素决定自己的行为。
B.刺激因素的多样性决定了群体行为表现形式的多样性,群体可由最血腥狂热痴迷瞬间转为具有英雄气概,所以群体难以统治。
C.群体的强大力量,使得身在其中的个体变得没有思想、没有负罪感,极有可能做出杀人掠货等罪大恶极的举动。
D.同样面对战败,拉丁群体易怒,英国群体则较为冷淡,可见群体行为有可能表现得残酷,也有可能表现得怯懦。
【小题3】概括选文提及的群体的四个基本特点。
当前题号:8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没文化
(俄罗斯)安德烈·马卡罗夫
科利亚·瑟罗耶戈夫继承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半年前,他的姑妈去世了。
“这是上帝赏给我们的,”妻子说,“因为我们受的折磨。”
“你胡说什么!”科利亚顶了妻子一句,“我们受了什么折磨?是上帝收去了。”
“上帝把她收去了,”妻子也不甘示弱,“可赏赐了我们,就是那套房子,以示公平。一家三口共居一室,难道不是一种折磨?”
科利亚没有再争辩,公平就公平吧。半年过去了,失去亲人的哀痛渐渐淡忘,现在科利亚在这套房子里来来回回地踱步,四处打量着,手里拿着一串钥匙,脸上是灿烂的笑容,嘴角都快咧到耳朵丫子上去了。
姑妈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女人,仅书就摆满了五个古旧的大书橱。可她生活非常清贫,只有一个老式圆角冰箱、一台电子管电视机和一台单缸半自动洗衣机。现在他们要把这些宝贝当垃圾扔掉。妻子想把这些书也一块扔了,但科利亚没同意。
“我要在整面墙上定做一个漂亮的书柜,”科利亚说,“这样我们家也有藏书了,也有文化气息了,终于像个书香门第了。”
他说完,像个孩子似的坐在了这堆书旁。
“没有带图的。”妻子调侃了一句,就去厨房了。
怎么没有!科利亚真的找到了几本图画书,小时候姑妈亲自给他读过,有《一只小灰鸭》《小红帽》《一个士兵》等。这几本书薄薄的,没多少页码。科利亚突然笑了起来,想起了故事里那个士兵是怎么在一个吝啬的老太太家里用锤子煮粥的。
科利亚把这几本书摞在了一起,心想,给儿子讲是晚了,孙子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有呢。他挪了挪身子,又翻弄起各种文学典籍。他拿起一本涅克拉索夫的诗集使劲儿回忆了半天,也就记得在中学教学大纲中有那首《大门前的沉思》。普希金的诗还算强点儿,《我记得那美妙的一瞬》他零零碎碎地记得几个片段,可也都是两三行而已。
科利亚着实埋怨了一番自己没文化,刚要潜心阅读,填补一下大脑的空白,妻子就喊他把那台洗衣机先拖走扔掉。
他们举家迁入后,科利亚立刻叫来了一位师傅,让他测量了一下墙上要定做的书柜的尺寸,计算了定做费用。那位师傅很快就给出了预算,但科利亚家的第一笔支出买的却是一台新电视机。他们选的那台电视机大得简直就像一块电影银幕,于是这些书暂时被挪到另一面墙边去了。一个月后,妻子又买了一套床具,那套床具实在太宽太大了,这些书只好又换了地方。又过了一个月,妻子偶然在一个展销会上买到了一套壁柜,带梳妆台,梳妆台镜子上方还安装着一盏镜前灯。
“儿子,”科利亚恳求道,“把这些书放在你的房间里吧,能占一整面墙,看着多有文化。”
“什么?”儿子把一只耳塞从耳朵里拿出来说,“不行,我这整面墙上就挂一辆自行车。你还是给我买电子书吧,最好是一部新款的平板电脑。”
儿子说完又把耳塞塞进耳朵,伴着音乐迈着舞步走了。
“怎么搞的!”科利亚把这些书一摞摞地塞进了电视机对面的角落里,百思不得其解。“原来我们一家三口在一个房间里都住得下,可现在一整套房子竟然连一本书都放不下了。老婆!”他怒吼道,“我们家就不能有点儿文化吗?”
“那就看第五频道的文化台吧!”妻子回敬道。
后来科利亚出差了两个星期。他回来时,姑妈的那些书已经没了踪影。他出差的时候,妻子发了一则启事:“藏书出售,传世经典。”书当天就被人运走了,而卖书的钱妻子则买了一套小转角沙发,正好摆在了电视机对面。
科利亚只有三本书幸免于难,这三本书一直在他床底下放着,他从来没拿出过,但名字似乎还记得。好像一本是《鼠疫》,很有哲理,但非常枯燥,一看就犯困,而且作者的名字也很可笑,叫加缪①,像白兰地的名字,所以他记住了。科利亚难过了一段时间后又像从前一样该怎么过就怎么过了,不再想什么文化。
[注]①加缪:全名叫阿尔贝·加缪,法国作家,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妻子认为,一家三口应该有一套大一点的房子,在物质享用上追求一种公平,这恰恰和姑妈的生活清贫形成鲜明对比,可见两个人追求的差异。
B.小说中的“姑妈”是次要人物,但也是线索人物,她一生从教,是一个非常有文化修养的人,和科利亚夫妇形成鲜明对比,有利于突出主旨。
C.科利亚想把姑妈的书放到儿子的房间,但遭到了儿子的拒绝,儿子追求的是流行文化,他对传统的纸质书是排斥、抵触的。
D.文中多次提到电视,是为了把“影像化”生活与“文字化”生活做对立,彰显两种不同的生活追求的矛盾冲突以及最后的解决。
【小题2】赏析文中划线的句子。
【小题3】姑妈留下的书橱和书籍在小说中多次出现,简析其对刻画人物的作用。
【小题4】探究小说结尾的表达效果。
当前题号:9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雨中的猫
(美)海明威
旅店里只歇着一对美国夫妇。他们的房间在二楼,面对着海。海水在雨中涌起一道长线,退回到海滩,冲回来又在雨中涌起一道长线。美国太太立在窗前往外观望。外面,就在他们的窗下,有只猫蹲伏在一张滴水的绿色桌子下头。猫紧紧缩成一团好不让雨水滴湿。
“我下去把那只猫咪带上来。”美国太太说。
“我去吧。”她丈夫在床上表示。
“不,还是我去。可怜的猫咪想在外头一张桌子下头躲雨。”
“别淋湿了。”他说。
妻子来到楼下,她经过柜台时旅店老板起身向她鞠了一躬。他的办公桌在柜台间的最里厢。他是个老者,身材很高。
“下雨啦。”美国太太说。她喜欢这个旅店老板。
“是呵,夫人,天气真够坏的。”
他站在昏暗的柜台间最里厢的桌子后面。这美国太太很喜欢他。她喜欢他接受抱怨时那副不苟言笑的认真态度,她喜欢他那份尊严,她喜欢他愿意为她服务的那番心意。她开门往外看去,那只猫该就在右边什么所在吧,或许她可以沿着屋檐下走过去。她站在店门口时,有只雨伞在她身后撑了开来。是清理她房间的那名女侍。
“你可不要淋湿了呵。”她微笑着说。
当然,准是旅店老板叫她送伞来的。女侍为她撑着伞,她沿着碎石路走到他们房间窗户的下头。桌子还在,被雨水冲洗得绿得发亮,但是猫已不知去向。她突然感到非常失望。
女侍抬头望着她。“丢了什么东西吗,夫人?”
“刚才有只猫的。”美国女郎说。
“猫?”
“是啊,一只猫咪。”
“一只猫?”女侍笑出声来。
“雨里有猫?”
“是的,”她说,“曾在桌子下头。”之后她又说,“呵,我好想要呵,我要一只猫咪。”
“走吧,夫人,”她说,“我们得进去了,你会被淋湿的。”
“我看也是,”美国女郎说。
她们沿着碎石路折回,进入旅店内。美国女郎走过柜台间时,老板自他桌后向她欠了欠身。老板令她感到很显要。她有一股无比尊耀的短暂感觉。她走上了楼梯,她打开房门。乔治在床上,看书。
“猫弄来了吗?”他问,把书放了下来。
“不见了。”
“会到哪里去了呢?”他说,暂且将眼睛移开了书本。
她在床边坐了下来。
“我好想要呵,”她说,“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么想要。我要那只可怜的猫咪。可怜的猫咪在雨地里多不好玩。”
乔治又拿起了书本。
她走过去坐在梳妆台的镜子前头,举起手用镜子照看自己。她端详她的侧脸,一侧看罢又看另一侧。之后端详后脑勺与脖颈。
“你看我把头发留长起来,好不好?”她问,又照看自己的侧脸。乔治抬起眼来看到她的颈部,发尾剪得像个男孩子。
“我喜欢你现在这个样子。”
“我可烦了,”她说,“我讨厌死像个男孩子了。”
“你看起来好帅呵。”他说。
她将镜子放在梳妆台上,走到窗前往外看。天要黑了。
“我要把头发往后梳,扎得紧紧光滑的,在脑后打个大结我可以抚摸。”她说,“我要只猫咪抱在膝上,我摸它,它会咕噜噜地叫。”
“喔?”乔治在床上说。
“我还想用自己的银器用餐,而且要有蜡烛。我还想一年四季如春,我可以在镜子前梳我的头发,猫和新衣服我也想要。”
“哦,别说了,还是去读点什么吧。”乔治说着,又继续读他的书。
女士在向窗外看去。天色已黑,仍在下雨。
“不管怎样,我想要只猫,”她说道,“我想要只猫,我现在就想要只猫。如果我不能留起长发或者有其他的快乐,我总可以有只猫吧。”
乔治没有注意听,他在读自己的书。
有人敲门。
“请进。”乔治说着,从书中抬起头来。
门口处站着女侍,她抱着一只龟壳花纹的大猫,那猫紧紧地缩在她的怀里,尾巴还在摇摆。“打扰一下,”她说,“店主叫我把这个带给太太。”
(有删改)
(注)这篇小说创作于20世纪20年代,当时在传统的美国家庭中,男性地位高于女性,丈夫决定着妻子的一切。
【小题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小说第一段交待了故事发生的地点、环境和人物,其中下雨的环境描写为猫的活动提供了特殊场景,并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
B.小说中有多处人物对话,贴合人物性格和情感,用语简洁明了,极富口语特点,体现了海明威小说“电报式”的语言特色与风格。
C.雨中的猫是本文的线索,小说围绕这一线索展开故事情节:寻猫——寻猫不得——店主送猫。结构严谨,情节完整而又引人思考。
D.作者采用了动作描写、语言描写,细腻地表现了美国太太在回到旅店后因寻找不到自己的爱猫而产生的烦闷、压抑和失望之情。
【小题2】旅店老板对美国太太的态度和美国丈夫对太太的态度有何不同?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用意?
【小题3】请在理解时代背景的基础上,根据第一段中“紧紧”一词,分析“雨中的猫”的象征意义。
当前题号:10 | 题型:现代文阅读 | 难度: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