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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手观音”陈中伟:创造断手再植奇迹
在绣花厂里,女工们飞针走线,像在花丛中飞舞着的一只只蝴蝶。
  在音乐会上,钢琴演奏者的手指,像急骤的雨点般敲打着琴键,而琵琶演奏者那只拨弦的手,由于动作太快,在水银灯下看上去成了一团白色的虚影。
  在体操表演时,一个运动员擎起另一个运动员,那只手是何等健壮有力。
  邮递员用手飞快地分信。
  纺织女工用手在一眨眼间打好断纱的一个结头。
  玉雕工人用手巧夺天工地雕出精美的玉石花篮。
  战士用黑布蒙着眼睛,用手迅速地把拆散的零件装成一挺机关枪。
击剑运动员用手挥舞着银闪闪的利剑,刺向对手。
……
手,是多么的重要!如果没有手,那将给一个人带来多大的痛苦和损失!
  1963年1月2日,一个工人被送到上海第六人民医院急诊室。他的右手在腕关节以上一寸的地方被冲床完全切断了。按照惯例,医生对于这种外伤病人,只能把伤口包扎起来,手断了也只好断了,无法挽回。
  然而,三十四岁的外科医生陈中伟却和其他几位医生合作,在世界上第一次创造了断手再植的奇迹!一年后,这个工人的右手恢复正常。
  1929年陈中伟出生于浙江宁波。他的家庭可以说是一个“医学之家”:父亲是县医院院长,母亲是药剂师。他的姐姐、姐夫、太太、岳父、岳母以至女儿,也全都是医生!
  陈中伟小时候,常常好奇地从父母那里接过显微镜观看,他开始明白什么叫细胞,什么是红细胞。本来,他以为脓那么脏,一定是病菌,后来从父亲那里知道,脓是白细胞与细菌打仗牺牲后的“尸体”。
  陈中伟学着父亲的样子,拿着解剖刀,解剖青蛙之类的小动物。他甚至不放过家中宰鸡剖鱼的机会,借机解剖动物、了解动物构造。
  不久,陈中伟考上了宁波第一流的中学——效实中学。著名生物学家、中国科学院院士童第周就毕业于这所学校。
  在中学时,陈中伟很喜欢体育运动,是学校的篮球队员、网球选手。高中一年级时,他曾获浙江网球双打冠军,单打亚军。在铁饼、标枪比赛中,他获宁波市第一名和第二名。
  陈中伟从小把学问当做“桑叶”,认为只有不断吃进“桑叶”,将来才能“吐丝结茧”。在中学时代,陈中伟的生物课成绩一直在九十分之上。他也很喜欢英语。
  中学毕业后,陈中伟考入上海第二医学院医疗系。在大学里,他特别注意学好解剖学。他认为,侦察员要对地图了如指掌,对于外科医生来说,解剖图就是地图。他亲自动手解剖了十几具人的尸体,从此脑中有一张立体的解剖图,为医学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54年秋天,陈中伟毕业于上海第二医学院,开始在第六人民医院担任骨科医生。
  1963年,他创造了断手再植的奇迹之后,在8月7日晚上,受到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周恩来总理伸出手,紧握陈中伟那双灵巧的手。
周恩来总理鼓励他,要再接再厉!
  要再接再厉!陈中伟和他的同事们,不断创造新的奇迹——断指再植、断管再植、拇指再造、带血管游离腓骨移植……
  要再接再厉!陈中伟和他的同事们,手把着手,把断手再植技术教给外国友人,使这朵奇异的花开遍全球。
  笔者在陈中伟教授家中采访,据他的夫人告知,陈中伟常在家中飞针走线,用他那双手巧妙地缝制衣服,做得比他夫人还好。陈中伟还用他那双手切肉剖鱼,也十分在行。因为他连在做家务的时候,也始终没有忘记——把手锻炼得更加灵活,以便能做好手术。
  在动手术的时候,陈中伟的心比绣花女工还细,手比绣花女工还巧。如今,他采用新技术进行断手再植,这新技术叫“显微外科”——手术在显微镜下进行。因为手的小血管非常细小,只有在显微镜下才能清楚、准确地进行手术。由于采用了显微外科新技术,现在,断指再植的成功率从原来的百分之五十,提高到百分之九十!
  人们常用“明察秋毫”来形容精细,显微外科手术无愧为“明察秋毫”的手术。陈中伟所用的针、线,只有头发的三分之一那么细,一掉在地上就找不到了!那针往布上一插,针尖也会碰断!
  为了使双手能够在显微镜下进行如此精细的手术,陈中伟不论在挥汗如雨的炎夏,还是在寒风刺骨的严冬,每天坚持用大白鼠做试验,缝合那纤细如丝的小血管。练着,练着,手越练越灵活,越练越细巧。
医学界有句行话:“一个好的外科医生,要具有狮子般的心、鹰般的眼睛和女人般的手。”陈中伟正是从无数次手术和试验中出色地磨炼出这三项本领的。
  美国作家赫纳汉为美国《科学年鉴》撰写的《显微手术》一文中,高度评价了陈中伟的成就:
  毫无疑问,断指、断肢再植成功病例最多的还是在中国内地。中国的显微外科医生在1964年首次成功地再植了断指。最早在一只手上再植上四个断指的也是他们……最近访问过中国的原美国医学学会主席托德说:“他们(指那些外科医生)的本领比我们在美国见到的高超得多。”
  他们的技巧之所以精湛,其原因之一可能是由于中国人在全国各地建立了一些显微外科中心,每个中心都为千百万人服务。世界上最大的这样一个中心就是上海第六人民医院。在那里,中国最早的显微外科医生之一的陈中伟,从1966年以来,再植了三百多个手指。
  在中国古代神话中,有一位“千手观音”。如今,陈中伟成了真正的“千手观音”。
不过,神话中的“千手观音”,她的一千只手长在她自己身上;而陈中伟却是用自己的双手,使成百上千人的手失而复得!
为陈中伟扼腕而叹。
【小题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陈中伟出身医学世家,在父母的教导和影响下,对医学实验产生了浓厚兴趣并确定了职业方向。
B.中学时的陈中伟不仅各门成绩优异,而且体育成绩十分突出,是一个综合素质突出的一专多能型人才。
C.陈中伟和他的同事们毫无保留地把断手再植技术传授给外国友人,是为提高中国医学技术在世界的影响力。
D.文章引用了外国专家对陈中伟的评价,高度赞扬了陈中伟精湛的外科手术技术,增强了作品的真实感和可读性。
E.文章以时间为线索,从正、侧两方面塑造陈中伟这一外科医生形象,材料详实,语言生动,是传记文学中的佳作。
【小题2】文章开头作者为读者描摹了各种各样灵巧美妙的手,这样的描摹有何作用?(6分
A.
【小题3】文中引用一句医界行话,“一个好的外科医生,要具有狮子般的心、鹰般的眼睛和女人般的手”,请加以赏析。(6分)
【小题4】有人说陈中伟的成功取决于丰富的知识,也有人说陈中伟的成功取决于反复的实践,请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8分)
上一题 下一题 0.99难度 现代文阅读 更新时间:2013-01-30 05: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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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类题1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格拉斯,敢揭历史疮疤的人
蔡鸿君
1979年9月,格拉斯带着新作《比目鱼》第一次来到中国。当时,他还没有任何文学作品被翻译成中文。德国驻华使馆为这位著名作家专门举办了活动,出席的中国名人里,也没几个人真正明白格拉斯是谁。
格拉斯的作品一直关注德国满目疮痍的二战史,因为他自己就成长于一个满目疮痍的年代。他的童年和青少年时代,德国正值纳粹统治时期。格拉斯参加过希特勒少年团和青年团,未及中学毕业又被卷进战争,充当法西斯的炮灰。17岁的青葱少年,却在前线受伤被俘。这段经历,在格拉斯心中留下了毕生挥之不去的阴影。
二战结束后,格拉斯离开战俘营,先后当过农民、矿工和石匠学徒。1948年初,他进入杜塞尔多夫艺术学院学习版画和雕刻,最终则登上文坛。
格拉斯曾说:“文学与政治从来就不是相互排斥的对立体:我写作的国家沉重地承担着政治的后果;我作品的读者,跟我这位作者一样,都带有政治的烙印……”因此不难理解格拉斯创作长篇小说《铁皮鼓》的初衷,他想告诉人们:政治错误需要反思,细数伤疤才能不忘过去。
《铁皮鼓》出版后,评论界对其评价甚高,认为它“浓缩了几乎整个二战史”。 格拉斯随后出版了《猫与鼠》《狗年月》等一系列作品。在以他为首的作家倡导下,二战后的德国文坛开始回溯历史,形成了反思文学的传统。
诺贝尔文学奖是“幸运之星”,也被人看成是“死亡之吻”。得了诺贝尔文学奖后江郎才尽的作家,不止一位。川端康成、海明威甚至都在得奖后自杀。格拉斯在得奖后,却很难得地超越了自我。
2002年,他发表了小说《蟹行》,讲述一个真实的历史故事:1945年1月30日,德国豪华游轮“古斯特洛夫号”满载一万多名难民和士兵从古滕港启航,不料当天夜里就被苏联潜艇发射的鱼雷击沉。17岁的怀孕女子图拉,侥幸脱险。后来,儿子保尔降生,母子俩一起在东德艰难地生活。保尔长大后逃到了西德。两德统一之后,保尔的儿子康拉德回到家乡,见到了祖母图拉,在听她讲述当年的海难后开始信奉新纳粹主义,并杀害了一个犹太青年。小说旨在提醒世人:在欧洲,新纳粹主义是如何重新抬头的。书名“蟹行”隐喻历史总是在前进和倒退的交替中进行。书一面世就好评如潮,连续数月占据各大畅销书排行榜榜首,两周内售出25万册。
2006年,格拉斯又一次成为文坛焦点。自传《剥洋葱》出版前,《法兰克福汇报》记者采访了格拉斯,把书中他曾经参加过武装党卫军这段经历大肆渲染。这一消息引起了极大的轰动。一时间,年过八旬的格拉斯受到了文学界、政界、评论界等各方面的猛烈批评。因为此前,他一直声称自己只是在二战后期当过防空炮兵。
面对责问,格拉斯在一些公开场合给出解释。他说:“这事一直埋藏在我心底。为什么现在才说,我也说不清。它始终缠绕着我,让我不得安宁。我以前觉得,自己作为作家和这个国家的公民,现在所做的一切,和自己年轻时带有纳粹时代印记的行为针锋相对,这就足够了。所以过去也没有意识到自己的罪过。我没参与过任何犯罪行动,但自己一直觉得必须有朝一日对此予以说明。直到现在我克服了内心的障碍,这一机会才得以出现。”
读者在最初的震惊之后,没多久也原谅了老人。不仅因为他的勇气,更因为他多年来的坚持——格拉斯具有很强的政治责任感。甚至连写作之余的绘画,他也希望能同样承载反思与救赎的主题。他几乎年年举办画展,最多时一年达11次。有人评价他的画风“有面对残酷生活而又能翱翔于梦幻之上的勇气”。
(选自《环球人物》,有删改)
【注】武装党卫军:党卫军,又称“黑衫队”,是纳粹的一个庞大的半军事组织。武装党卫军则是党卫军的战斗单位。
相关链接:
①格拉斯(1927—2015),当代德国最重要的作家,获得1999年诺贝尔文学奖。其著作语言辛辣,内涵丰富,手法独特。格拉斯也称得上是一个多产作家,除小说外还创作了戏剧、诗歌和散文。(《光明日报》)
②他是当代德国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他的文学作品深深地影响了整个战后文学史;他的政治思想代表了“德国良心”。(德国《明镜》周刊语)
【小题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格拉斯第一次来中国时还没有文学作品被翻译成中文,虽然德国驻华使馆为他专门举办了活动,但出席活动的中国名人了解他的并不多。
B.有些作家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之后江郎才尽,但格拉斯在得奖后又创作了《蟹行》,这是他文学创作的一个新高峰。
C.在自传《剥洋葱》出版前,有记者提前爆出曾经参格拉斯加过武装党卫军的秘密,这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格拉斯的猛烈批评。
D.格拉斯一生经历传奇,他曾为纳粹做事,被卷入战争后被俘;战争结束后从事过多种职业,最终在文坛立足。
【小题2】格拉斯的作品为什么“一直关注德国满目疮痍的二战史”,请结合材料简述原因。
【小题3】格拉斯曾经参加过武装党卫军,但60多年后才披露。你对这一作法有何看法?并联系材料谈谈自己的理由。

同类题2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人间有光
他生于常州,长于苏州,学于上海,游历日美,最终落叶归根;他通晓汉、英、法、日四种语言;他历经晚清、北洋、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因而被戏称为“四朝元老”。他就是经历丰富、成就卓著的周有光先生。
1906年1月13日,周有光生于江苏常州青果巷。十岁时,举家移居到苏州,这一搬家可以说改变了周有光的命运。当时的常州人会说,读完中学就行了;苏州人则说,一定要上大学;与苏州近在咫尺的上海,则盛行“一定要留学”的观念。
17岁时,勤奋好学的周有光考上了上海的圣约翰大学。当时的人说,考上这所大学,比以前中状元还难。自嘲是“土包子”的周有光,上了大学,就像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他学会了英文,阅读英文报刊,了解世界发生的新鲜事儿。将近100年后的今天,他依旧保持着阅读外文报纸的习惯。最重要的,是还可以学到专业的经济学知识,为他找到谋生之道。
当时在上海,念完大学的,只要有条件,大多都会选择去外国留学。刚毕业的周有光没钱,只能留校教书,顺便在银行做事。这段时间,他结了婚生了子。不过随后,抗战开始了。
抗日战争结束之后,百废待兴。上海银行业为了尽快恢复元气,就派了一批优秀的员工去美国学习。周有光就是其中之一。在美国,他工资高、福利好、生活也幸福。但是经历过抗战的周有光,还是决定选择回国。“现在的年轻人可能体会不到我们当时的感觉……我们都认为中国有希望。解放之后,中国最缺乏的也是经济建设,所以我就立志回国搞经济。”
1949年6月回到上海,他在复旦大学经济研究所任教,还兼任新华银行秘书长、人民银行华东区行第二业务处处长。1949年香港经济导报社出版他的专著《新中国的金融问题》。
50岁以前,他全心全意搞经济。
正所谓五十知天命,前半辈子差不多就这样了,后半辈子还能蹦跶到哪里去?但周有光不竟从理科的经济学跨到文科的语言学,重新出发。
1955年,他被周恩来总理亲自点名,让他速速去往北京,参加全国文字改革会议。“当时要建设一个新中国,可是老百姓85%都是文盲,文化不提高,国家怎么建设?我本身是搞经济学的,研究语言、文字只是我的业余爱好,可当时成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国家领导却让我转行。”说起这段经历,周老还哈哈大笑:“我对领导人说,我是个外行啊,领导说这是一项新的工作,大家都是外行嘛!”“不过,既来之,则安之。这个‘安’不是安静的意思,是要认认真真工作。”
说自己是外行,不过是周老的谦辞。长期以来,周有光名声在外,素有“周百科”之称,精通多门外语,发表出版了许多和拼音、文字改革有关的论文,早在社会上引起重视。
在周老加入之前,汉语拼音方案讨论了两三年,但迟迟没有一个结果。随后那三年,在周老带领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革故鼎新,在不断的争论和探索中,1958年正式创定汉语拼音方案。周老因此被誉为“汉语拼音之父”。同年,汉语拼音成为全国小学的必修课。拼音为中国的文化普及、消除文盲发挥了重大作用。
“有人曾给我们讲笑话:你们太笨了,26个字母干三年。”周有光回想起这段往事仍不忘调侃,但他认为,“这三年时间花得还是很值得”。“事实上,直到今天还有人在提意见,而他们提的意见我们都研究过,几乎没有新的意见。今天就得到了这么点安慰。假如当初没研究好,有漏洞,就遗憾了,毕竟要弥补就很麻烦了。”不过,“汉字为主、字母为仆。字母的任务是侍候汉字,不是代替汉字。”
1958年,周有光开始在北京大学和人民大学讲授汉字改革课程,讲义《汉字改革概论》也于1961年出版。
50岁以后,他认认真真搞语言。
60岁退休之后,周有光走出语言学专业领域,乐此不疲地搞起了创作。周老曾对朋友说:“我是认真思考了这个世界的。”思考引发写作。他的作品探讨现代化、全球化、中东局势、印度经济、人权保护、公民意识等诸多领域方面的问题,且见解深刻独到,常引起社会关注,成为颇有影响力的公共知识分子。
对他来说,退休只是换了个工作的地方而已。82岁,周老学习使用电脑,100岁出版《百岁新稿》,104岁完成《朝闻道集》,105岁开始玩微博,110岁时仍有《逝年如水》和《从世界看中国》两本新书问世。据统计,周老迄今为止出版的40多本著作中,约有一大半是在退休之后完成的。他的粉丝很多,得知老先生百岁之后仍可以每月写一篇思想深刻但语言平易的文章,更加惊喜感佩。
有人说,他一生好比人家的几辈子。
除了学术和创作,他的爱情婚姻也很值得大书特书。在近70年的婚姻中,他和夫人张允和相濡以沫、相爱如初。周有光说古代讲举案齐眉,而他与夫人上午喝茶、下午喝咖啡,都要碰碰杯子,叫“举杯齐眉”。他说:“这个小动作好像是玩儿,其实有道理,就是说夫妇不仅要有爱,还要有敬。要敬重对方,双方才会和谐愉快。现在为什么那么多人离婚啊,一些人结了婚就不尊重对方了,那么你不尊重我,我也不尊重你,就吵架离婚。家庭不愉快其实是很痛苦的。你下班回来,家庭愉快,就会得到很大安慰。”
一直到张允和去世,他们的日常就是形影不离:要么就是张允和给周有光翻书,要么就是周有光带着张允和出门赏花,照相的时候一定要握着手才好。2002年8月,93岁的张允和重病在床,那个特殊的早上,张允和是握着周有光的手离开人世的。
张允和去世之后,周有光把之前举杯齐眉的地方,两个椅子一个茶几换成一个沙发,他每天晚上在沙发上去过夜,不再回到卧室去;而且,他时常还会写信给张允和,而落款永远是“人间周有光”。
周老在107岁生日时曾开玩笑说:“上帝太忙,竟把我忘了。”如今,上帝还是想起了他,终于收回了人间的这束神奇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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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诗人邵燕祥说:“他是当代难得的智者、仁者和勇者。”
②周有光105岁时曾说:“我的一生是很普通的,我也是个平凡的人。”
【小题1】下列理解和分析,完全正确的一项是 (  )
A.这是一篇典型的“他传”,以叙述传主的求学经历和家庭生活为重点,略述其学术成就。
B.周有光大学毕业后就去了美国留学,在抗战胜利后选择回国,为国家的经济建设服务。
C.虽然周有光在语言文字领域是个外行,但是在他的带领下,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于1958年正式创定了汉语拼音方案。
D.周有光退休之后,搞起了创作,有《百岁新稿》《朝闻道集》等20多部作品出版,成为颇有影响力的公共知识分子。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标题“人间有光”,一语双关:既表示人间的周有光先生,也有赞美周有光的意思,他经历丰富、成就卓著,犹如照亮人间的一束神奇之光。
B.周有光一家移居苏州的事件深刻地改变了周有光的命运,否则他难以考取上海的圣约翰大学,更不可能选择学习经济学。
C.1958年发布的汉语拼音方案有违周有光提出的“汉字为主、字母为仆。字母的任务是侍候汉字,不是代替汉字”的观点,存在一些有待弥补的漏洞和遗憾。
D.周有光“是认真思考了这个世界的”,这思考引发了他的创作。他的作品题材广泛、思想深刻、语言平易,且常引起社会的关注。
E. 在近70年的婚姻中,周有光和夫人张允和相濡以沫、相爱如初、形影不离。后来,虽然夫人已逝,但周老每天依旧写信给她,且不再回卧室过夜。
【小题3】周有光先生有哪些方面值得我们学习?请根据所给材料进行概括。

同类题3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问题。

曹禺执教剧校

曹禺来到南京几天了,这正是1936年的初秋季节,他正忙着整理行李,接待新的朋友。他作为南京国立戏剧专科学校的教授,应聘到这里来教书。虽然很疲惫,但心里却别有一番滋味。

他在事业上是一个从来不敷衍的人,他的热情不但贯注在创作上,同样渗透在教学里。他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授课内容是经过精心设计的,剧目都经过精心挑选。他从不做抽象的说教,而是采取边朗诵、边表演、边分析的方法,绘声绘色地把同学们带入戏剧情境之中,让大家深入人物的内心世界。即使是剧本上的一句台词、一个停顿,他都能讲出它的底蕴。他把渊博的知识、舞台的实践和具体入微的艺术感受融合在一起,这就把学生迷住了。每一堂课,对他们来说都美不胜收。许多同学回忆说,万老师上课,可谓绝妙,他有学问,会表演,又有创作经验,因此,讲起课来驾轻就熟,挥洒自如。所以,每次上课,课堂里都挤得满满的,连外班的学生也来听他的课。他还有一套辅导方法,为了提高学生理解和欣赏剧本的能力,除重点讲授一些剧目,还组织学生阅读世界戏剧名著。他不是简单地布置一下,任其自流,而是按照点名册,具体规定某某读哪本名著,并让每个人都写出读书报告,或分析主题和人物,或分析戏剧结构和冲突,过一段时间,再根据每个同学的具体情况,更换新的阅读剧目。这样一种指导阅读的方法,使学生获益匪浅,在不知不觉中提高了鉴赏能力。他所读中外戏剧名著较多,所以能这样指导学生;同时,他具有一种诲人不倦的精神,所以能这样不怕麻烦,因材施教。

指导学生排戏,他运用的基本上是他的实践经验,也可以说是从张彭春老师那里学来的导演方法。他会发动学生讨论剧本,从主题、人物到台词,让学生七嘴八舌地发表意见,务求理解透彻。具体排练时,又指导得十分细致。每句台词,为什么这样写,意思是什么,该怎么念,又该怎么做动作,几乎等于他把每个角色都演一遍。他的学生说:“万老师是编剧、导演、演员三位一体的老师。他写的剧本处处体现出他的艺术匠心,写得那么细致,连动作都写出来了。他指导学生排戏,也是这样,独具一格,犹如中国的工笔画。”他在教学中和在日常生活中的表现迥然不同。他为人比较谨慎,沉默寡言,但又不拘小节,不会料理生活。他给学生的印象是很随便的,从不摆老师的架子。但是,在排演场上,却挺较真,连一个动作都不准错。一旦进入创作领域,他就变成另外一个人了。

曹禺来南京不久,便同马彦祥、戴涯等一起组织起半职业剧团中国戏剧学会,他们为适应新兴演剧艺术职业化的要求,组织了这个学会,强调通过演剧来研究话剧艺术。他们筹备了《雷雨》的演出,由曹禺扮演周朴园,马彦祥扮演鲁贵,戴涯扮演周萍,郑艳梅扮演蘩漪,李虹扮演四凤。这是曹禺第一次扮演自己剧本中的角色,他以极大的热情和创造力投入这次演出。《雷雨》在南京世界大戏院公演,一下子便打响了,可以说轰动了南京城。特别是剧校的同学看到老师们的示范演出,真是大开眼界。马彦祥后来回忆说:“我看过不下十几个周朴园,但曹禺演得最好。这可能因为他懂得自己写的人物,他是个好演员,懂得生活,不是那种空中楼阁式的。我觉得演周朴园没有比他演得更好的了。”

在南京国立戏剧专科学校只有一年的时间,而这一年也可以说是他享受创作的愉悦和欢欣的一年。

(有删改)

【小题1】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曹禺是个热爱事业的人。他不仅热爱戏剧创作,也热爱教学。
B.曹禺有着诲人不倦的精神。他不怕麻烦,因材施教,指导学生阅读戏剧名著;指导学生排戏时,每句台词都细致指导。
C.曹禺同马彦祥等人组织起中国戏剧学会,并通过演剧的形式研究话剧艺术。
D.曹禺在南京国立戏剧专科学校的教学虽然只有短短一年时间,却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主要是因为他有着渊博的知识、严谨务实的工作态度。
【小题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况,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日常生活中的曹禺给人的印象是不拘小节、比较随便。可一旦进入创作领域,他便十分较真,像换了一个人。
B.曹禺是一位深受学生欢迎的老师,他有学问,会表演,创作经验丰富,因此,讲起课来挥洒自如。
C.曹禺参与《雷雨》的演出,第一次扮演戏剧角色,可能因为他懂得自己写的人物,懂得生活,所以演出很成功,获得了很高的评价。
D.本文主要从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指导学生排戏、组织“中国戏剧学会”三方面叙述曹禺在南京剧校执教的事迹,首尾呼应,语言平实。
【小题3】曹禺在教世界戏剧名著选读时,教学有何特点?请简要分析。

同类题4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题目。
鲍勃·迪伦一直是个谜
鲍勃·迪伦的原名是罗伯特·艾伦·齐默曼,他在大学开始唱民歌时改名鲍勃·迪伦。他取这个名字是因为模仿美国电视节目中的西部英雄马特·狄龙。他的民谣生涯是从考上明尼苏达大学开始的。鲍勃和当时不少的年轻人一样,厌倦枯燥无味的大学生活,他常出入酒吧,试图从音乐中找到自己。当时的摇滚乐还没有成型,不少年轻人都嫌弃“三件套”式的音乐,于是鲍勃把手里的电吉他换成了一把钢丝弦的吉布森民谣吉他,随着时间的沉淀,迪伦慢慢摸索建立起属于自己的风格。
1961年1月,他寄住在别的民谣歌手家,他和别人组队去看望住院的偶像伍迪·格斯里。后来他的偶像成了他的贵人。在签约CBS唱片公司后,迪伦崭露头角。1962年,迪伦在自己的第一张同名专辑的封面上略带羞涩地望着镜头,任由别人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年轻的民谣偶像。
1963年和1964年的演出使得他的名声到达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也渐渐地从伍迪·格斯里的影响中走出,成为独一无二的民谣国王。1963年的一场演出中,迪伦念了一首自己写作的献给伍迪·格斯里的长诗,这既是致敬,也是告别。在这一阶段里,鲍勃·迪伦的主要创作方向是抗议民谣,这个时代的迪伦是最为人熟悉的,似乎全世界的乐迷都愿意他沿着这个模式永远走下去。
1965年初,受到披头士等英国摇滚乐队的影响,迪伦用时髦的西装和尖头皮鞋代替了皱巴巴的牛仔裤和工装服,在接受采访时也越来越“没正型”。在电视访谈节目中谈及准备制作的新电影时,他回答说那将是一部牛仔恐怖片,当问及是否在片中扮演牛仔时,他回答说:“不,我扮演我妈妈。”
这种离经叛道的行为让迪伦在1965年的新港民谣音乐节上遭受了来自歌迷的敌对情绪。在演出前一天,迪伦突然擅自决定挑战民谣音乐节的惯例,决定要带一支完全电声化的乐队上场。当场的情况乱成一团,抗议歌手和歌迷认为他“背叛”了民谣,迪伦尊崇的民谣领袖皮特·西格尔甚至愤怒地用斧头把扩音器的电缆斩断。他和乐队只演了三首歌就在嘘声中匆忙下台。在此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歌迷们都难以忘记迪伦的离经叛道,为他取了个“犹大”的绰号。
后来的一场车祸让迪伦开始远离聚光灯的中心,而他的音乐风格也再一次地发生了改变,歌词也不再犀利地直指社会现象。关于车祸后自己的转变,迪伦曾说:“我不知道别人的幻想是什么,但是我幻想能够朝九晚五地工作,在绿树成荫的地方有一所带白色栅栏的房子,庭园里盛开着粉红色的玫瑰。那会很好。那就是我最深邃的梦想。”
从上世纪60年代中期,一些主流评论开始推崇迪伦文学方面的造诣,有批评家称他为现代美国继卡尔·桑德堡、罗伯特·弗罗斯特之后最伟大的诗人;1976年美国总统卡特在竞选活动中引用迪伦的诗句并称其为“伟大的美国诗人”;1990年,法兰西文学院向迪伦颁发“文学艺术杰出成就奖”。外界的各种褒奖没有使迪伦沦陷,他对自己的评价调侃而中肯:“无论我到哪里,我都是一个60年代的游吟诗人,一个摇滚民谣的遗迹,一个从逝去时代过来的词语匠人,一个从无人知晓的地方来的虚构的国家首脑。我处在被文化遗忘的无底深渊之中。”
(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鲍勃·迪伦,美国摇滚、民谣艺术家,诗人,2016年获诺贝尔文学奖。
②鲍勃·迪伦创作的歌词,实际上都是最直白、最简单的诗歌,这种简单直白的诗歌形式,非常朴素,带有民间色彩。
(《专访作家肖复兴:谈鲍勃·迪伦——文字会骗人,音乐不会》)
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鲍勃·迪伦在自己第一张专辑上的照片略带羞涩,很不情愿别人把自己打造成一个年轻的民谣偶像。
B.一场车祸改变了鲍勃·迪伦,他认为,自己最深的梦想是,有规律的工作时间,有优美、温馨的房子住,有这些就很好。
C.鲍勃·迪伦德才兼备,当外界褒奖他时,他很清醒,认为自己属于过去时代的诗人,不骄不躁,评价自己很中肯。
D.本文从一个青涩的民谣歌手,到不断改变的摇滚斗士,再到天生的吟游诗人,多角度展现了鲍勃·迪伦其人其事。

同类题5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小题
思台北 念台北
余光中
①十年一觉扬州梦,醒来时,我已是一位台北人。
②当然不止十年了。春去秋来,远方那一座岛城,算起来,竟已住了二十六年了,半辈子的岁月便在那里边攘攘度过,一任红尘困我,车声震我,电话门铃催我促我,一任杜鹃媚我于暮春,莲塘迷我于仲夏,雨季霉我,溽暑蒸我,台风撼我摇我。四分之一的世纪,我眼见台北长高又长大,脚踏车三轮车把大街小巷让给了电单车计程车,半田园风的小省城变成了国际化的现代大都市。而台北也惊见我,如何从一个寂寞而迷惘的流亡少年变成大学生、少尉编译官、新郎、父亲,然后是留学生,新来的讲师,老去的教授,毁誉交加的诗人,左颊掌声右颊嘘声。
③曾在那岛上,浅浅的淡水河边,遥听嘉陵江滔滔的水声,曾在芝加哥的楼影下,念江南的草长莺飞,花发蝶忙。乡愁一缕,恒与江东流水竞长。而少年的思念,早如断了线的风筝落在海峡的里面,手里兀自牵一缕旧线。生而为闽南人,南京人,也曾自命为半个江南人、四川人,现在,有谁称我为台北人,我也欣然接受。
④二十多年来,偌大一座台北城,我竟只住过两条闽南风味的小街:同安街和厦门街。同安街只住了两年半,后来的二十四年就一直在厦门街。如果台北是我的“家城”,厦门街就是我的“家街”了。八千多个日子,二十几番夏至和秋分,即便是一片沙漠,也早已住成家了。多少篇诗和散文,多少部书,都是在临巷的那个窗口,披一身重重叠叠深深浅浅的绿荫,吟哦而成。
⑤在台北,总觉得自己是“城南人”,不但住在城南,工作也在城南。台湾最具规模的三座学府全在城南,我的金黄岁月都挥霍在其中。当时年少,曾餍过多少稚美的青睐青眼,西去取经,分不清,身是唐吉诃德或唐僧。对我而言,城南古亭区,记忆最密,那“家巷”的左邻右舍,前翁后媼,相习相交,相近相亲。出得巷里,左手便是裁缝铺子、理发店、照相馆……闭着眼睛,我可以一家家数过去,梦游一般直数到汀州街口。
⑥前年夏天从香港回台北,一天晚上,去巷口那家药行买药。胖胖的老板娘在柜台后面招呼我,不见老板,我问她老板可好。“过身了——今年春天”,说着,她眼睛一阵湿,便流下了泪来。我也为之黯然神伤,一时之间,不知怎么安慰才好,默默相对了片刻,也就走开了。回家的路上,我很是感动,心里满溢着温暖的乡情。一问一答之间,那妇人激动的表情,显示她已经把我当成了亲人。二十年来,我是她店里的常客,和她丈夫当然也是稔熟的。我更想起十八年前母亲去世,那时是她问我答,流泪的是该来的,什么也挡不住,已去的,也无处可招魂。留下的是古色的月光,照在城南那一带的灰瓦屋,矮围墙,弯弯绕绕的斜街窄巷;倾泻出一城相思。于今隔海想来,那些巷子原是最耐人咀嚼的,朦胧中总有江南深巷的旧影,而黄昏的长巷里,家家飘出围墙的饭香,似是一首时断时续的民谣在召唤归途的行人:有什么,比这更令人低回的呢?
⑦在和中国母体土接壤连的一角小半岛上,我成了想家的台北人,隔着南海的青烟蓝水,思念着二十多年来以秀色餐我的蓬莱岛城。在香港,我的阳台向北,于是有了无数个北望的黄昏。奈何公无渡河,从对河来客的口中,听到的种种切切,陌生的,熟悉的,迷惑的,伤感的,游子竟已难认故土慈颜,正如贾岛的七绝所言:
⑧客舍并州已十霜,归心日夜忆咸阳。无端更渡桑乾水,却望并州是故乡。
⑨如果十霜已足成故乡,则我的二十余霜的多情又何逊唐朝一孤僧?
⑩未回台北,忽焉又一年有半了。隔着南中国海的烟波,在香港的电视幕上,收看邻区都市的气象,汉城和东京之后总是台北,是阴是晴是变冷是转热是风前或雨后,都令我特别关心。或是台风自海上来,将掠台湾而西,扑向大陆的厦门和汕头;或是寒流凛凛自华中南下,气温下降,气象报告员说明天莫忘多加衣。只有在那一刹那,才幻觉这一切风云雨雾原本是一体,拆也拆不开的。
⑪香港有一种常绿的树,黄花长叶,属刺槐科,据说是移植自台湾,叫“台湾相思”。那样美的名字,似乎是为我而取。
(选自《中华百年经典散文·吾国吾民》,有删改)
【小题1】文章题为《思台北 念台北》,而第③段却将笔触伸向少年时生活过的“嘉陵江”和“江南”,作者为什么这样写?联系全文,请作简要分析。
【小题2】第⑤段“当时年少,曾餍过多少稚美的青睐青眼,西去取经,分不清,身是唐吉诃德或唐僧”中“青睐青眼”的含义是什么?谈谈你对“西去取经,分不清,身是唐吉诃德或唐僧”的理解。
【小题3】文中第⑥段作者到巷口药行买药,不见老板,寻问老板娘,老板娘为什么“眼睛一阵湿,便流下了泪来”?
【小题4】综观全文,作者为何“思台北,念台北”?请作简要分析并分条概括。